企业业务限时结办制度

2024-06-09

企业业务限时结办制度(精选6篇)

企业业务限时结办制度 第1篇

企业业务限时结办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升企业对外服务形象,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增强员工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天然气用户与我公司发生的业务接洽,以及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流转,具体包括初装、改造、报修、应急抢险等。

第三条 初装入网流程及时限

1、填写入网申请表

(1)不需要填写入网申请表的用户(架空管或单元楼立管路过的零散用户,不需要铺设专线的用户),市场部业务人员审核无误后,在30分钟内办理。

(2)需要填写入网申请表的用户,市场部业务受理人员自收到申请表的当日内,将申请表传至规划建设管理部,通知现场勘察。

2、现场勘察

规划建设管理部自收到市场部入网申请表3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察,并将工程量清单和预计工期等勘查结果报送合同预算部。

3、预算

合同预算部在收到规划建设管理部勘察结果后,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预算,并在相关领导签字后报回市场部。

4、通知缴费

市场部自接到合同预算部工程预算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用户缴费。

5、通知安装、签订安装合同

用户缴纳相关款项后,签订安装合同,并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规划建设管理部组织施工。

6、安装、验收

签订安装合同限制工期的用户,规划建设管理部要严格按照合同工期组织施工、验收;不要求限定工期的用户,除客观因素外,7-15个工作日安装、验收完毕,并通知调度指挥中心组织送气,附工程竣工图和相关资料。

7、组织送气

调度指挥中心接到规划建设管理部送气通知后当日通知运行服务部、安全检查监督部,上述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参照竣工资料进行现场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回调度指挥中心。如果核实无缺陷,调度指挥中心立即通知运行服务部、安全检查监督部送气;若存在缺陷,调度指挥中心当日内将整改内容通知规划建设部。

8、置换送气

具备置换、送气条件的,运行服务部3个工作日完成埋地管线置换送气,商业用户及50户以下的居民用户,除特殊原因外,3个工作日内完成送气;集体用户200户以内(含)7个工作日完成,200户以上要求编制专项送气方案,并将送气结果报回调度指挥中心。

9、移交日常运行、巡检

调度指挥中心接到运行服务部完成置换送气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运行服务部、安全检查监督部将新建工程纳入日常运行、巡查范围。

第四条 用户天然气设施拆迁改造流程及时限

1、用户提出改造要求

市场部接到用户改造申请后,详细了解工程内容,做好用户信息记录并于当日内移交调度指挥中心;需要现场勘察的调度中心当日通知运行服务部进行现场勘察;不需要现场勘察的,直接通知用户到市场部交费。

2、现场勘察

运行服务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对用户要求改造内容进行现场勘察并将勘察结果(主要包括所需材料及改造前后管线示意图)报回预算部,预算部在1日内将预算结果报市场部,由市场部当日通知用户交费;不需要进行预算的,勘测部门直接通知用户到市场部缴费(用户需要紧急拆除的,可先行拆除,在重新安装前缴费)。

3、收费

市场部按照《收费通知单》收取用户相应费用后,当日通知调度指挥中心,调度中心当日通知相关部门施工。

4、施工验收

运行服务部收到施工通知后,架空管道及户内工程3个工作日内完成,埋地管道7个工作日内完成改造,同时报规划建设部验收,规划建设部3日内出图并发送到个运行部门,同时更新地理信息系统数据。

第五条 用户报修流程及时限

1、报修指派

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填写《维修指派单》,立即通知运行服务部。

2、维修

运行服务部接到调度指挥中心维修通知后,影响用户使用的故障,在做饭前处理;泄漏报修任务,30分钟内到位处置;一般维修任务不过夜。

3、反馈、存档

运行服务部维修完毕后,当日将维修结果反馈到调度指挥中心。

4、回访

调度指挥中心在2日内对报修用户进行随机回访,回访率不低于3%。

第六条 应急抢险流程及时限

1、接警、指派抢险

调度指挥中心接到险情电话后,应详细落实、记录险情信息(如地点、险情类型、报警人电话等),立即通知运行服务部、安全检查监督部距离出险地点最近人员和车辆20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根据险情类型和事态严重程度通知抢险作业组到相应地点集中,做好应急准备。

2、现场应急

最先到达现场的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如关阀门、疏散人群、119报警等),同时将险情现场详细情况向调度指挥中心反馈,以便制定下一步抢险方案。

3、抢险

调度指挥中心接到险情反馈信息后,立即调动抢险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现场制定方案,进行抢险作业。

4、恢复、存档

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30分钟内通知安全检查监督部调查事故原因,向保险公司报案。现场恢复后,调度指挥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将抢险情况详细记录并存档。

企业业务限时结办制度 第2篇

按照纪检委《关于对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的通知》要求,对本局涉及的行政审批限时结办情况进行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计局行政审批项目说明

统计局行政审批项目共计两项,分别是《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其中《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设立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0月27日国家统计局令第4号);《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设立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

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情况

1、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办结情况。

根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经授权代主管部门行使统计职能的国家级集团公司和工商领域联合会或协会、经国务院授权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人民团体开展统计调查,如果是建立以系统内单位为对象的调查项目,须报同级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备案;如果是建立调查范围涉及到系统外单位的统计调查项目,必须报同级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审批,在取得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的同意或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不过此项目自开办以来,未接到部门发出的申请审批或备案函,不存在限时办结的情况。

2、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结情况。

按规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机关。近年来,我们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修订实施,大力地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证的换证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统计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认证管理工作。从2006年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起,连续三年,我县共计有456余人参加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基本涵盖了全县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乡镇等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2010年以来,一直未有单位或个人向我局提交申请,所以也不存在需要限时结办的情况。不过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针性宣传,进一步促进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企业业务限时结办制度 第3篇

一、采购与费用报销内部控制制度

(一) 供应商价格比较

企业采购业务是企业为了满足物资或者劳务等需要进行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 是企业经营生产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要想维持稳定的生产经营, 都必须进行采购业务活动, 采购是每个企业经济活动中最频繁常见的表现形式之一, 而建立完善的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在采购业务上最好的保障。在企业采购业务中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实现企业各种采购业务合理规范进行, 尽量减少采购成本, 及时支付款项, 维护企业信誉, 减少采购中违法、违规行为,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 费用报销内部控制

企业费用报销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分为与财务核算和经营管理制度, 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流程执行来实现业务的控制。公司费用报销业务内部控制的管理和完善, 使企业日常的各种费用支出纳入既定轨道, 使各项费用透明化、制度化。企业费用报销业务作为企业日常运营中的薄弱环节, 如果内部控制不严格规范, 企业资金就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企业采购与费用报销业务出现的问题

(一) 采购和费用报销的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内部控制意识不足, 企业把主要工作重心都放在生产经营上, 采购和费用报销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或者即使存在也形同虚设, 起不到实际的作用, 直接导致企业内部控制过程中, 采购和费用报销业务还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与漏洞。

首先在企业采购业务中, 采购都是依据企业的销售计划及生产计划制定的, 但是因为市场的不稳定性, 企业的销售计划也会经常变动, 引起采购计划改变。企业如果没有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 在采购业务操作时, 就会导致采购部门与销售、生产及其他部门缺乏及时的信息沟通, 导致企业的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流于形式, 不能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 如果企业的采购业务没能集中规划, 就会出现企业重复采购现象, 增加了企业的采购成本;同时, 采购部门、采购流程及采购凭证的不同极易出现内部信息传递的延迟和失真, 造成企业物资采购失去控制, 企业库存积压严重。

在企业费用报销业务存在的问题就是, 报销费用凭据造假的现象比较多, 常见的费用报销舞弊手段有:没有经过企业领导审批或越权审批;企业报销凭据造假, 虚报或高报消费资金;利用同一业务或单据进行重复报销等手段, 这些利用企业费用报销内部控制的漏洞, 进行费用报销舞弊的现象, 不仅危害了企业财务资金的安全, 也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二) 相关人员缺乏专业素质

在企业采购和费用报销业务方面, 由于相关人员自身业务专业素质低下, 使得在采购物资时和费用报销业务中存在许多的问题。

在采购业务中由于员工专业技能不够, 导致企业没能及时获取供应商的底价或者不能熟练的、直接的辨别供应商物资质量的好坏优劣;对相应的法律法规没能深入了解, 业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遭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处罚, 导致企业来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甚至有些员工自身道德素质不足, 在采购过程中利用私权徇私舞弊, 偷工减料, 贪污企业集体财产资金。

在企业费用报销业务, 由于企业相关部门人员的专业技术不够强, 对费用报销不能进行严格把关, 不能识别单据的真假及有效性, 也会导致企业报销费用能蒙混过关, 严重阻碍了费用报销业务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 由于人员道德素质低下, 费用报销造假现象在企业屡见不鲜, 严重影响到了企业的运营氛围, 抑制企业快速发展。

三、解决措施

(一) 完善企业监督体制

企业内部的监督体制包括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内部控制部门的监督, 内部审核机构对内部控制的再监督。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有效的执行。但是大多数企业都设立了采购和费用报销部门, 但是对采购前期工作调查监督以及费用报销业务资金的审核监督力度却严重不足。导致企业内部控制环节潜规则现象屡见不鲜, 为了规避采购以及费用报销业务人员收受贿赂、制假造假, 企业必须要完善内部监督审核机制, 建立采购与费用报销的廉政制度。

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构, 及时监督企业采购与费用报销内部控制的执行, 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监督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分析及时将分析结果反馈给企业管理层, 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改进和完善采购与费用报销内部控制制度。在采购业务中, 对供销商、物资质量、采购成本等相关项目都要进行审核, 防止贪污受贿现象的发生;在费用报销业务方面, 要对费用报销的过程进行严密监督跟踪, 针对相关会计资金数据进行检查与判断, 杜绝费用报销方面的漏洞。

(二) 职责分开, 岗位安排明细化

要完善企业采购与费用报销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必须要落实采购与费用报销内部各岗位的责任制, 加强各部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一定要把工作与人员结合起来, 使采购与费用报销部门的负责人真正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这是采购与费用报销内部控制制度不规范的关键问题。所以企业在采购与费用报销业务内部管理中, 不论部门工作大小, 都应指定具体明确的分工, 对采购人员、报销经办人员、审核人员、执行人员等相关岗位职责进行分离, 采购的全权负责采购、报销审核的只负责审核录入, 使所有员工明确各自的职责所在, 一定要做到个个落实, 责任到人。只有这样, 才能使采购与费用报销部门员工的责任得到体现, 形成完整的采购与费用报销内部控制体系, 从而防止企业采购业务中贪污受贿和费用报销的造假行为。

(三) 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

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内控制度的执行人员, 如果执行人员缺乏一些基本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质, 谈何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所以完善企业采购与费用报销业务的内部控制, 必须要要改进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首先要切除企业在人才招聘中的弊端, 企业招聘时一定要制定相关的招聘规章制度, 坚持以应聘人员的学历、经验、道德为选拔标准, 拒绝任何形式的走后门、靠关系行为, 一旦发现立刻辞退应聘人员, 并对企业内部“关系”职员给与严厉处罚。只有员工的专业水平提高了, 才能提高企业在采购与费用报销业务方面的工作效率。企业要培养内部员工的职业素养, 定期对企业员工的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进行审查监督, 杜绝员工的贪污行贿、制假造假等违规行为, 一旦发现必须要严厉处置, 情节严重的要移交给司法部门, 彻底整改企业内部员工低素质行为产生的不良风气。

四、总结

总而言之, 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是很完善, 所以企业在采购与费用报销业务内部控制方面也有许多弊端, 存在很多的问题, 需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采取种种措施去克服并完善, 这就需要企业针对采购与费用报销的内部控制的问题, 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强管理和控制, 因为企业的内部各部门结构形式具有一定的差异, 所以企业应立足于自身的实际情况, 使日常采购和开支的各种费用纳入实现合理化, 制度化, 流程化, 同时企业也要及时提高员工的内部控制的意识, 提高员工自身的综合素质, 形成积极阳光的企业内部控制文化。建立并完善适合自身要求的采购与费用报销内部控制, 以保证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文贤, 孙琳.内部控制会计制度设计[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5.

[2]李志敏.内部审计:公司治理的重要机制保障[J].资本市场, 2010 (3) .

企业业务限时结办制度 第4篇

《制度》的统计内容主要是保险机构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开展的信托型企业年金业务统计,范围包括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业务、账户管理业务和投资管理业务等方面,还包括保险机构开展的养老保障及其他委托管理业务。报送单位为开展这些业务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包括养老保险公司、除养老保险公司以外的人身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统计制度具体包括13张报表,其中,表1至表12为企业年金业务统计报表,表13为养老保障及其他委托管理业务统计报表。

据悉,《制度》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开展企业年金业务的保险机构从2016年4月开始按《制度》要求报送一季度数据,频度为季报,通过“中国保监会保险创新业务统计信息系统”报送,2015年年度数据仍需按原要求报送。自2016年3月1日至3月15日,已开展企业年金业务的保险机构可登录创新系统进行数据测试。

又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精神,满足新形势下对保险公司大病保险业务的监管需要,保监会近日对原《大病保险统计制度(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制定《大病保险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高度重视大病保险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严格按照该制度规定的指标、口径及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确保大病保险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根据《制度》,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总公司要通过“中国保监会保险创新业务统计信息系统”,以项目为统计对象向保监会报送两张报表,报送频度为季报。一张为保险公司大病保险项目统计表,包括大病分类、统筹层级、开办范围、期末有效承保人数、原保险保费收入、应收保费、赔付支出、赔付人次和赔付人数等统计指标;另一张为保险公司大病保险项目利润表,主要反映大病保险项目经营损益情况。

据悉,《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从2016年4月开始按《制度》要求报送一季度数据,2015年年度数据仍需按原要求报送。保监会去年10月份印发的《大病保险统计制度(试行)》要求统计3张报表,其中,第一张为保险公司大病保险统计简表,包括项目数、期末有效承保人数、原保险保费收入、应收保费、赔付支出、赔付人次和赔付人数等统计指标;第二张为大病保险业务利润表,主要反映大病保险经营损益情况;第三张为保监局大病保险开办情况统计表,包括项目数、开办地市数、开办县区数等指标。

企业业务限时结办制度 第5篇

21世纪以来, 随着我国把信息化提到了国家战略高度, 国内各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也步入了迅猛发展阶段。但是在大量的资金及人力物力投入之后, 所收到的成效却非常有限。整体而言, 目前国内企业的信息化水平仍然不高, 很大一部分企业只是将其成果作为了传统管理方式的一种辅助, 这对其中的各种资源投入是极大的浪费。究其根本, 并非信息化投入的力度不到位, 而是建设过程中采用的方法不恰当。在总结了一些企业信息化建设始终停滞不前的经验后, 笔者认为, 只有在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将与其相关的企业各种业务流程进行重组, 并且建立起配套的制度, 使企业运行中的各个环节与信息化成果紧密相连, 采用新的管理方式, 才能获得实质性成功。

1 业务流程重组及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在信息全球化的进程中, 企业要发展则必须经历变革的阶段, 任何一位开明的企业领导都应具有远瞻的战略眼光。倘若不对业务流程进行变革, 信息化建设可能不仅不能使企业提高效率, 反而还会使工作程序更复杂。如图1所示, 当企业引用某信息系统以后员工并不愿意改变其原有工作模式, 于是只是在完成原来工作流程后, 为了应付检查或领导安排而在系统中录入信息。这种所谓的信息化反而增加了一个工作程序, 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 可以说是失败的。

对于上述同一个信息系统, 企业合理的应用方式应该是在对业务流程重组之后使所有相关工作以系统为主, 如果需要书面表单等只需从系统中打印即可 (见图2) 。这样在大多数不需要打印的工作中, 至少可以比不进行业务流程重组节省50%的程序。况且在系统中办公、录入数据等还具有智能性、便捷性、迅速性等, 能大大减少工作时间。

2 具体实施举措

为了发展必将面对困境, 企业不应知难而退, 而应迎难而上。建设好信息化时进行一些变革并不困难, 只需要认真调研、选择恰当时机, 同时下定决心、全体员工共同奋斗则能取得着实成效。笔者根据一些企业的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 总结了如下具体措施。

2.1 变革前的准备措施

进行业务流程重组及制度改革, 不是仅凭一声令下就能做好的, 之前从决策者到员工都要做组准备, 具体有下面三点:

(1) 更新管理理念。信息时代给企业带来机遇和挑战, 领导者需要转变观念、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不断培养自己顺应信息时代要求的思维方法和管理方式。一来要树立科学的管理思想, 同时还应在企业中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 例如信息化管理、全面质量管理, 甚至上升到供应链管理等。这些管理方法都要求信息化的高度成熟, 企业上下产生迫切需求, 自然也就会减少变革的阻力。

(2)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事实上业务流程重组的宗旨是要合作, 但传统文化中协作意识的缺乏使得在企业内部乃至供应链的各环节之间都有潜在的自我保护意识。从企业内部而言, 提升员工的行为取向、企业价值观以及社会价值观, 是进行制度改革与业务流程重组的必经之路。这不仅可以为现阶段的变革工作提供便利, 而且还能为企业将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3) 建立企业学习机制。加强企业的学习机制, 不断学习与接受新知识、新理念, 企业在信息化时代才更具有竞争力。业务流程重组及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利用信息去质疑假设并询问为什么流程以某种方式进行, 而不只是询问其如何能更快或更有效地进行。企业良好的学习机制会促使这种质疑的产生, 进而激发个体、群体、组织各层次的管理变革。

2.2 具体举措

有了前期的充分准备, 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便会自然形成对变革的迫切需求。水到渠成时, 正式实施业务流程重组及制度改革则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努力。

(1) “一把手”工程。这里所说并非仅指单位最高领导要负责牵头工作, 而是要求其亲身参与到业务流程重组及制度改革工作当中, 对部门间存在利益取舍的变革下决定。在某电力施工企业的制度改革中, 单位总经理虽为总负责人, 但实际验收的却是由四位中层干部组成的“领导小组”, 结果出现了“有效益实现的工作都不愿放、琐碎的工作都不愿捡”的局面, 导致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所以事必躬亲, 既是此项变革中对企业一把手的基本要求, 也是变革成败的关键。

(2) 变革组织机构。随着信息化的逐步应用, 企业会形成一些新的业务环节, 有可能无法得到原有组织机构的有效支持, 导致企业运行不畅或功能失调。所以企业必须对其组织机构进行改革, 把直线型、职能化的组织结构向扁平化、智能化乃至学习型组织的转变。

(3) 正确划分信息化中各种工作的性质。笔者认为在企业进行全面信息化建设中, 所有的工作可划分为两类:一种将转为纯信息流;另一种则是信息流、物质流的有机结合。例如企业内部办公、递交及审批计划、人力资源绩效考核等都完全能实现无纸化。对于这一类工作, 应建立全新的工作模式、采用全新的流程, 实现无纸化办公。对于诸如物资、财务、销售等工作, 因为不可规避的伴随着商品、单据等实物, 所以应当合理设计流程, 大多数业务使用信息流完成, 物质的流动要尽量“一步到位”。以物资为例 (如图3) , 所有内部的签、收、发的工作应当在信息系统中实现, 实物只需接收最终的指令进行一次移动, 随之流动的单据和发票也只用留底存根。

(4) 统一信息资源。企业应当在信息化的初期就把各信息平台的数据资源共享化, 这样虽然工作量较大, 但却能为后期的规模扩大提供便利。而且, 采用通用的数据接口, 即使当某项工作在业务流程重组后归属另一个部门管辖时, 也不至由于不熟悉其信息平台的数据结构而无法正常运作。

(5) 制度与业务相适应。业务流程重组的工作对企业是革命性的, 若无一套好的制度来支撑则势必难以施行。管理制度要对重组后的业务流程进行规范, 那么就应当针对其每一环节制定相应的条例。首先, 应将传统以职能部门划分的制度向以业务过程划分的制度转变, 清晰的表明什么制度适用何种业务。其次, 应当在制度后附有对应的按职能划分的业务流程图, 一项业务有哪些环节、归属何部门负责一目了然。最后, 在各部门责任书内明确包含各管理制度中涉及到本部门的工作, 确保制度即使按职能划分也不至于使各部门工作不清晰。既然业务流程重组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工作, 那么在用制度规范流程的同时就也应该实时地对流程进行修改, 进而又循环的带动制度规范化。

(6) 向供应链管理转变。借助于供应链, 企业的流程将变得简单和清晰。现今企业越来越讲求企业核心竞争力, 把不是自己的核心业务外包出去, 如企业物流外包、自制件外购、销售业务外包、采购业务集成等。这样充分发挥每个企业的专业化水平和规模化效应, 降低了产品的成本。在以往企业信息化实施中, 往往忽视新业务流程各部门之间的衔接优化以及与上下游企业的衔接, 造成部分流程最优而整体流程不够畅通。而供应链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理论, 在整合上下游资源, 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再创企业竞争优势等方面可以发挥极大的作用。企业在信息化成熟阶段, 从平台的规划到业务流程的设计都应与供应链的成员共同讨论。因此, 在制度的改革过程中, 也要考虑到对链上的活动进行约束。

3 效果评价

3.1 业务流程重组的效果评价

对于上述变革乃至信息化建设的效果, 虽然可以根据之后的企业效益来评判, 但这样所需的周期较长, 本文引入如下两个简单的评价指标, 可以对其中业务流程重组的效果进行快速的大致判断。

(1) 流程时间减少率。这个指标可以直观的反映流程重组后总时间减少的效果, 用Rt表示, 定义如下:

其中:TO为重组前流程所需的时间, TI为重组后流程所需的时间。

对于企业而言, 时间就是金钱, 在工作效果不变的情况下, 当然时间节约得越多越好。

(2) 过程减少率。表示整个流程中的过程数量减少效果, 用Rp表示, 它直接影响着Rt的大小, 定义如下:

其中:PO为流程改进前的过程数, PI为改进后的过程数。

一般而言, 如果Rp≥50%, 可以确定过程优化效果强, 当Rp为30%~49%时优化效果为中, 低于29%时优化效果弱。所以在Rp较高时通过减少过程数即能较好的优化流程时间。

3.2 制度改革的效果评价

制度改革的评价不同于业务流程重组, 存在量化的困难, 只能根据与业务流程重组带来的综合效益进行评价。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人的主观能动性问题, 基于不同的认识标准或心理因素会导致结果可能有较大的差别。但不可或缺的是, 管理制度改革之后不能只是一纸空文, 要能严谨地对重组后的流程进行规范, 要能切实地在企业中实行。对其效果评价, 不能只关注经济效益, 这是不全面、不客观的。包括业务流程重组在内, 这些都既是一项战略性投资又是一种新技术投资, 其产生的是包括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在内的综合效益。故总而言之, 只要改革有利于信息化的建设、有利于企业的工作运行、有利于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称之为成功的。

4 结论

综上, 业务流程重组及制度改革在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中不可或缺。本文根据以往企业成败的经验提出了合理可行的措施, 势必有助于我国企业当前的信息化建设。

参考文献

[1]霍国庆.企业战略信息管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1.

[2]范玉顺.企业信息化管理的战略框架与成熟度模型[J].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 2008, 14 (7) :1290-1296.

[3]Wheatley, M.Leadership and the new science:Learning about organization from an orderly universe[M].San Francisco:BerrettKoehler, 1992.

[4]VAN DER ALST W M P.Putting high-level Petri nets to work in industry[J].Computer in Industry, 1994, 25 (1) :45-54.

企业业务限时结办制度 第6篇

【关键词】创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

一、引言

小微企业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简称,参照银监会及四部委关于中小企业分类标准的规定,小微企业包括两类企业:一是个体工商户;二个是企业资产总额小于1000年和年平均销售收入小于3000万的企业。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截止到2015年,我国小微企业比重占所有企业的95%,而在每年的GDP比重和税收比重中,小微企业占比分别为65%和60%。除此之外,我国小微企业更是为社会提供了85%的就业岗位,在所有企业呃出口贡献中,小微企业比重超过70%。由此可知,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如何支持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领导人在会议上指出,我国小微企业是为社会群体提供就业岗位的重要对象,是社会科技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更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群体。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但商业银行在大力发展小微企业融资业务的同时也遇到了不良贷款率上升的难题,如何有效结合并且利用信用保险制度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

二、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新疆地区借着“十二五”的发展机遇,截至2016年6月末,疆内经办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银行家数达到40多个,当地小微企业信贷余额已经超过2317亿元,占所有信贷企业贷款余额的15.96%;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10308户,为新疆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尽管小微企业推动了新疆地区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发展,但也存在着风险。

1.小微企业经营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经济快速发展,但国内小微企业仍处于企业发展的初创期和幼稚期,大部分小微企业都没有形成科学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家长式”的管理下,企业内部财务方面难以有效的保证客观、独立。为获得银行资金,甚至虚报财务数据,隐瞒真实资金用途。因此商业银行于小微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巨大沟壑。现阶段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失信惩戒制度尚不成熟,而能够提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商业信用评级机构也同样缺乏。企业主违约成本低,信用意识淡薄,恶意拖欠甚至逃债跑路思想严重。一旦发生债务违约,商业银行要付出巨大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而往往收效甚微。

2.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经营风险

(1)违约风险

近年来国内经济转型,部分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遭遇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若问题不解决,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携款逃跑。而这些现象不仅导致商业银行难以收回贷款,更威胁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安全。除此之外,民间贷款影响范围广,小贷款公司虽然能为小微企业提供高额的资金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但由于高额的利息,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资金链负担,严重影响正常经营。这些现象,不仅容易导致小微企业的资金链断裂,更让商业银行承担违约风险。

(2)担保风险

近两年来,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发展,并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分担了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但尽管如此,我国担保行业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制约,往往会出现虚假出资、抽逃资本金等现象,其中,尤以融资性担保机构违约经营导致的资金链断裂现象为最严重。而这些现象的产生都会使担保风险转嫁给商业银行,加上商业银行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信仰,因为缺乏监督管理,就导致了难以挥手贷款。

(3)信用风险

我国大部分小微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也小,和大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上也不完善,尤其在财务制度上,波动性较差。而这些缺点导致小微企业在贷款中商业银行无法获取小微企业的真实财务信息,小微企业的财务信息不清晰,商业银行无法获知这些企业是否有民间贷款经历,这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

三、信用保险制度参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业务主要优势和困难

1.信用保险制度参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业务的优势

现阶段保监会对于成立保险公司具有严格的注册资本最低要求,相对于目前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第三方担保模式,保证保险制度在资金实力和品牌信誉方面具有明显的先天优势,即使发生大范围的代偿,也不会出现类似担保公司“跑路”的事件。

商业银行向客户发放具有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贷款,可以给予借款企业更加优惠的利率政策从而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借助其大数据优势,对客户的履约能力、履约意愿进行风险判断判断,并可通过贷款发放后其他险种的承保理赔情况对借款人的还款进行持续跟踪,与商业银行实现信息互补。最后,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在风险识别、计量和定价上具有技术优势,可以通过保单条款设计、分保或再保险等手段实现借款人违约风险的进一步分散。

2.信用保险制度参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业务的困难

我国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制度实施时间不长,甚至是尚处于摸索阶段,目前的市场规模也较小。部分商业银行没有设立具体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经理,即使已经设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客户经理对该险种还欠缺了解,商业银行的分层分支行员工实践经验普遍不足,小微企业客户同样对信用保险制度缺乏认识,主动投保意愿较。同时,由于保险公司推广成本较高,难以介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风控体系。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均缺乏既懂得企业信贷业务,又精通保险理论和实务的复合型人才。以上种种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上的进一步合作。

四、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与信用保险制度结合降低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风险的相关建议

1.构建社会征信系统

各级政府加快构建全国性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平台,加强基础信息管理,建立相应的失信和惩戒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小微企业的信用体系,逐步培育、提升我国小微企业的信用意识,使更多的小微企业真正诚实守信,采用规范化的管理方式。除此之外,建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向保险公司开放查询权限,帮助保险公司化解信息不对称风险,增强产品定价、市场开发、产品创新的有效性。

2.进一步加强保证保险制度

国家可以划拨专项资金,为小微企业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等风险分散制度,稳定行业整体经营,为小微企业信贷与信用保证保险结合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同时,充分发挥支持性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联合财政、税务、商务等相关部门,出台具体办法,对小微企业信贷实现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就小微企业信贷与信用保证保险结合发展产生的贷款利息、保费收入等给予营业税减免、费用补贴等,提高各方参与积极性。

3.加强银保合作

建议银行业、保险业监管机构之间进一步加强沟通,明确信用保证保险在缓释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方面的定位与政策。通过联合发文或研讨会等形式为银行业与保险业之间提供更多的合作和交流平台,使银行业建立起对信用保证保险的正确认识,营造银保文化氛围,理顺银保合作关系,通过改善小微企业的贷款融资环境,保障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4.完善银保风险共担机制

商业银行应逐步摆脱传统中依赖抵押担保的方式,打破刚性兑付的信用幻觉,在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时,完善银行担保风险共担机制,增强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意识。除此之外,在合作条件、业务流程设计上,应当坚持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银保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制定合理的风险分担比例,各司其职完成各项工作。

5.建立银保联动机制

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国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项风险,而其融资需求都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建议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制定长远规划,加强双方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加大在小微企业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等领域的沟通协作,实现自身在银保合作中的定位转型,形成银保联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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