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期末

2024-07-11

劳动与社会保障期末(精选8篇)

劳动与社会保障期末 第1篇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总复习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一、单选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小题1分)1.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相交叉的部分主要是()A.住房福利 B.社会救济 C.社会保险 D.社会福利

2.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A.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30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的协议

B.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要求陈某赔偿 C.汪某因身高不足1.70米而被乙厂招聘职工时拒绝录用,汪某欲告乙厂 D.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3.劳动法的主要宗旨是()

A.调整劳动关系 B.处理劳动争议C.保护劳动者 D.劳动管理

4.某公司欲与李某签订一份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A.6个月 B.3个月 C. 2个月 D.1个月 5.下列项目中,存在劳动关系的是()

A.劳动争议仲裁 B.签订集体合同C.领取矿山井下津贴 D.劳动检查 6.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

A.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B.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C.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D.劳动法律事实 7.下列行为可以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是()

A.某个体餐馆雇佣童工 B.乙根据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岗就业

C.因身体原因甲与所在单位协议改变岗位D.劳动合同期满前,丙与某宾馆协议延期 8.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A.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B.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D.劳动者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9.根据劳动法规定,下列说法或做法错误的是()

A.对哺乳期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B.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C.某厂的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不受延长时间的限制 D.未履行合同,某厂在周末休息日安排工作,支付了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10.用人单位处分职工时,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A.要求予以重新处理 B.提出意见 C.予以改正 D.请求当地政府依法处理 11.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A.4日 B.3日 C.2日 D.1日

12.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A.1OO天 B.2周岁 C.1周岁 D.3周岁 13.依《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小时。A.50 B.45 C.44 D.40

14、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A.30日 B.60日 C.6个月 D.1年

15、对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夜班劳动。A.4 B.5 C.6 D.7

16、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退休后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前提是连续缴费满()A.5年 B.10年C.15年 D.20年

17.在我国,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采取的争议处理程序是()A.协商 B.调解C.仲裁 D.行政复议

18、最低生活保障法的立法目标是克服现实中的()

A.生活问题

B.贫困问题

C.发展问题

D.稳定问题

19.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A.12小时 B.24小时C.36小时 20.劳动保护法的主体是()

A.劳动者 B.用人单位C.国家 D.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21、我国公民具有完全劳动权利的年龄条件是()A.年满14周岁 B.年满16周岁C.年满18周岁 D.年满20周岁

22、就业促进的权利主体是:()A.政府 B.用人单位 C.职业教育机构 D.职业培训机构

2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A.10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24、《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A.1日 B.2日 C.3日 D.5日

25、在劳动过程中造成的劳动者人身意外伤害和职业病适用的归责原则是:()。A.过错责任原则 B.公平责任原则 C.无过失责任原则 D.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26、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责令用人单位按()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A.10%-30% B.30%-50% C.50%-100% D.100%-200%

27、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A.1000元 B.2000元 C.3000元 D.5000元

28、职工个人交纳养老保险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A.2% B.5% C.8% D.20%

29、对初婚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男方,给假()。A.3天 B.6天 C.9天 D.12天 30、非全日制用工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A.12小时 B.24小时 C.36小时 D.48小时

二、多选题(选出正确答案,多选少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1.在我国,未纳入《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有:()。A.家庭保姆

B.现役军人

C.自然人用工

D.各类企业中的劳动关系

2.根据劳动法规定,以下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是()A.新星歌舞团 B.河南某杂技团 C.国家体操队 D.西部边远地区某企业 3.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措施:()A.生产经营的需要

B.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C.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D.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 4.下列不属于就业的是:()

A.卖淫

B.贩毒

C.聚众赌博

D.家务劳动 5.以下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有:()

D.48小时 A.自残的B.自杀的 C.犯罪导致伤亡的 D.醉酒导致伤亡的 6.我国现行的工资基本形式主要有:()。A.计时工资

B.计件工资

C.年薪制

D.其他 7.以下属于法定节假日的是:()。A.新年

B.春节

C.清明节

D.端午节

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有:()A.协商

B.调解

C.仲裁

D.诉讼

9.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有:()。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助

C.社会福利

D.社会优抚 10.以下属于教育福利制度的有:()。

A.九年制义务教育

B.国家助学金

C.国家奖学金

D.助学贷款制度

11、用人单位主要包括以下种类:()A.企业

B.国家机关

C.事业单位

D.社会团体

12、以下属于劳动合同的特征的是:()

A.主体的特定性

B.较强的法定性

C.劳动者主体的从属性

D.涉及第三人利益

13、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A.合法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D.诚信原则

14、工会的性质是:()。

A.工会的阶级性

B.工会的自愿性

C.工会的独立性

D.工会的永续性

15、处理工资与物价关系的基本方式有:()。

A.工资调整

B.物价补贴

C.调整税收

D.降低贷款利率

16、社会保障的特征:()

A.普遍性

B.强制性

C.社会性

D.福利性

17、生育保险的特点是:()。

A.对象只能是女职工 B.产前产后都享受 C.给付项目多 D.待遇标准高

18、社会救助的特点:()。

A.对象具有选择性和不确定性

B.救助的主体是国家和社会

C.救助对象不负缴费义务

D.保障救助对象的最低生存需要

19、社会救助的内容:()。

A.城镇廉租房制度

B.农村低保制度

C.农村五保制度

D.灾害救助 20、社会福利的特征:()。

A.权利义务不对等性

B.普遍性

C.满足精神需求

D.标准的一致性

21、缩短工时制适用于:()。

A.特殊劳动岗位

B.夜班

C.未成年工

D.怀孕女工

三、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每小题1分)1.特殊劳动保护的对象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

()2.国际劳工组织是最重要的国际劳动立法机构。

()3.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4.我国劳动法将就业年龄规定为16周岁。

()

5.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6.《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7.订立劳动合同主要应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基本阶段。

()8.全日制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9.社会保障法被称为社会的“安全网”和“减震器”。

()

10.社会保险是对人权中的首要权利—生存权的法律保障。()11.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12.社会福利具有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性。

()13.社会优抚是一种带有褒扬、优待、抚恤性质的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14.生育保险实施的对象只是女职工。

()

15.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开创了工时立法的先河。()

16、劳动关系建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17、我国的《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18、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9、特殊劳动保护的对象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

20、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具体表现为一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

21、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2、在医疗保险中,职工的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23、订立劳动合同主要应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基本阶段。()

24、全日制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口头也可书面。()

25、劳动合同的履行是劳动合同的核心问题。()

26、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1—3年。()

27、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保护对象是劳动者,保护者是用人单位。()

28、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35℃时,应采取降温措施;低于5℃时,应设置取暖设备。()

29、失业保险的物质帮助包括生活救济和再就业服务两个方面()。30、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一般是在0.5%-1%之间。

四、名词解释

1、劳动法

2、劳动法律关系

3、劳动合同

4、工资

5、三同时制度

6、劳动争议

7、工伤保险

8、社会救助

9、社会优抚

10、劳动法律关系

五、问答题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2.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分别是什么? 3.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和基本劳动义务有哪些? 4.你所知道的职业病有哪些?如何预防?

5、简述“十一”长假的利与弊?

6、你所知道的职业证书有哪些?职业证书和就业的关系是什么?

7、如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8、对比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联系和区别)

9、对比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联系和区别)

10、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动关系?(联系和区别)

11、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12、就业的含义?

13、你所知道的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14、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及处理?

15、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

16、工作时间的特征?

17、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几种?内容是什么?

18、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19、工会的经费来源? 20、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与社会保障期末 第2篇

上编劳动法

一、什么是劳动法?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是如何产生的?

答:就我国而言,狭义的劳动法,是指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全国性、综合性的法律。

广义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劳动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

1、宪法中相关的劳动规范;2 法律中相关的劳动规范;3行政法规中相关的劳动规范;4 部委规范;5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中的相关的劳动规范;6 经我国政府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中相关的劳动规范;7 规范性劳动法律、法律解释 8 其他,如国际惯例。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的产生………

二、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答:劳动法主要以劳动关系为调整对象,同时还调整其他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

二、劳动法的渊源、体系与特征

答:劳动法的渊源:主要有:

(一)规范性文件——

1、宪法 2 法律 3行政法规 4 部门规章 5 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 6 地方规章 7 国际法律文件

(二)准规范性文件——

1、劳动政策2 劳动标准 3 抽象劳动行政行为 4 工会规章 5 规范性劳动法规解释 6 集体合同

劳动法的体系:劳动法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制度:1 促进就业制度 2 劳动合同制度 3 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制度 4 劳动基准制度(工作时间、工资、劳动安全与卫生、特殊劳动保护、)5 社会保险制度 6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7 劳动监察制度8 法律责任 劳动法的特征:1 公法与私法兼容 2 劳动者保护法与劳动管理法的统一 3 劳动关系协调法和劳动标准法的结合 4 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配套。

三、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

答:

(一)劳动法的地位:

1、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劳动法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劳动法具有其他法律部门不可取代的功能和重要性、劳动法具有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传统)2 劳动法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的关系上(它们在调整对象上有一定的交叉,即在劳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有的还在一定程度上收到民法、经济法货行政法的调整、它们应遵循某些共同的原则、它们在调整方法上可以有条件的通用。)

(二)劳动法的作用:1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2 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 3 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4 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四、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答:劳动发法主要有以下基本原则:

1、保护劳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2 保护公平竞争与保护弱者权益相结合的原则 3 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4 贯彻按劳动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5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6、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的原则。

五、什么是劳动关系?它具有哪些特征?

答:它主要具有一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 他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它的内容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核心。

劳动与社会保障期末 第3篇

关键词:劳动社会保障,对策建议

劳动社会保障的专业建设和发展与社会经济紧密联系。自新世纪以来, 特别是2011年以来开始逐步实行新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社会保障需求的快速增加进一步推动了劳动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 为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历史机遇。本文阐述目前的发展现状, 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SWTO矩阵概念模型

由管理学大师韦里克提出的SWTO矩阵和波士顿咨询集团开发的企业组合矩阵一样, 可以反映系统中各关键变量的关系, 最初主要用来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后来, 由于SWTO强大的解释力而逐步扩展到从用于制定个人生涯战略到更高层组织或系统的战略规划中, 高校中的专业建设规划也可以采用SWTO矩阵分析法分析某专业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 进而明确专业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

在高等学校中, 明确专业发展方向可以促使专业建设快速的稳定和成熟, 形成专业特色和专业优势。专业战略发展规划的确定, 需详尽分析该专业内部的薄弱环节 (W) 和优势 (S) 。同时, 还应考虑该专业所在院系、学校和区域环境等外部环境, 这些外部环境对系统产生威胁 (T) 或提供机会 (O) 。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SWTO战略分析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自开始创建, 在经过初步发展阶段之后, 专业建设特色逐步确定, 但仍然存在师资力量不足、学科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 具体如下:

(一) 内部优势 (strengths)

经过几年发展, 劳动社会保障专业目标逐步明确, 特色逐步体现, 专业培养目标逐步明确, 主要面向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型企业和基层事业单位, 培养掌握劳动社会保障专业技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 内部劣势 (weakness) 分析

1. 师资过于薄弱, 缺乏高水平专业教师。缺乏高层次劳动社会保障专业教师人才, 是全国大部分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的共同现状。2.科研薄弱, 专业团队建设有待提高。新专业的发展, 专业学科建设是关键, 优秀的科研建设是专业发展的学术基础。地方普通高校的专业学科科研应首先体现为专业课程建设, 每位教师形成相对固定的任教课程体系, 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不同的学科发展方向, 从而构建系统的学科体系。教师集中于社会保障政策和社会保障类基础课程方面, 而其他方面的课程则聘请外系教师或外校教师, 教师任教课程不稳定且较混乱。同时, 由于专业地位的边缘化和弱势, 教师团队科研积极性明显不足, 教师科研成果数量少, 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更少。

(三) 外部机遇 (opportunities) 分析

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处于快速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特别是2011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 使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地方基层政府需要大量的社会保障专业人才以实施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 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劳动力成本攀升等因素, 企业社会保障制度也逐步完善, 各种类型的企业需要大量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综合人才, 以便为企业的精细化发展提供支持。

(四) 外部威胁 (threats) 分析

1. 专业地位尴尬。全国高校中的劳动社会保障专业因为学校不同而设在不同的学院或系, 有的设在财政学院或财政系, 如江西财经大学和广西财经学院, 更多的则设在公共管理学院。设在财政系的主要是部分财经院校, 重点大学则单独设置, 如中国人民大学的劳动人事学院。师范院校或其他综合性大学则设在公共管理学院。对于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来说, 新专业的设置需要原来专业的支撑, 但本系的其他三个专业在学科建设上难以支持劳动社会保障专业的建设, 又难以引进高水平的专业教师, 专业建设和发展困难较大。同时, 系里的优势学科为历史学, 作为管理学的劳动社会保障专业由于自身师资水平和其他历史原因, 难以成为我系未来发展的方向, 导致劳动社会保障专业处于尴尬的境地。2.缺乏外部资源支撑, 包括学校内和学校外的资源支持。作为传统学科的历史学, 由于就业和学科建设等原因难以获得学校的扶持性发展, 学校的资源更多集中在如汉语言文学等传统优势学科和计算机、化学等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学科, 历史与社会学系在学校地位边缘化, 使系里能从学校获得的资源相对较少。在校外方面, 如实习基地、横向课题等方面, 也要付出相对较多的努力才能争取, 甚至无法争取到。资源的匮乏威胁着专业建设和发展。

三、促进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专业建设和发展与其战略定位密切相关, 根据韦里克的四种战略选择, 基于我校内涵式发展战略选择和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快速发展, 劳动社会保障专业在近期应采用WO战略选择, 远期可逐步过渡至SO战略选择。即近期的发展多利用外部良好的机遇来克服专业本身的劣势, 远期则可使自身专业优势与外部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相结合。为促成这一战略选择, 加速专业发展, 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 加快学院发展, 改革学校组织结构体系

在扩大招生的过程中, 各系新专业不断增多, 甚至出现多个系开设相同或类似专业的情况。历史社会学系因为历史专业发展前景等原因, 系里先后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文教育专业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四个专业分别授予历史学、教育学、法学和管理学学士学位, 各专业之间相互支持性弱, 学科的发展也难以形成整合力量。劳动社会保障专业涉及到经济学、管理学、保险学、人口学和社会学等学科, 跨学科的专业属性特别明显, 即使在本专业内, 各教师的学科方向也难以整合。因此, 学校组织体系的改革有助于各教学单位明确未来发展方向, 也有利于整合有限的师资资源, 为新专业的发展提供的师资支持。

(二) 进一步推动与共建单位的合作

劳动社会保障专业既具有很强的理论性, 还具有强烈的实践性, 因此, 加强与校内外各合作共建单位的合作, 可为专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共建内容包括提供学生实习、聘请共建单位内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学生进行专业和实务能力讲座, 为教师科研提供各种数据资料和进行调查所需要的方便, 学科专业教师进行最新政策和专业讲座等。特别是由共建合作单位各技术骨干开设的劳动社会保障专题讲座选修课程, 深受学生和学校好评。这些合作既丰富了专业建设内容, 也使专业服务于社会, 使学生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 大力引进师资、加强学科建设

师资力量是高校专业建设的关键, 师资匮乏是我校劳动社会保障当前最为迫切的问题。自专业成立以来, 一直向外招聘高水平的师资力量, 但受制于学校层次、所处城市等因素影响, 难以引进专业急需的师资。另一方面, 通过向学校经济系和管理系等聘请教师, 以满足课程教学需要。但外聘教师的稳定性难以保证, 同时, 也难以和专业进行交流和沟通, 学科建设无法整合。因此, 要真正发展专业, 进行专业建设, 需要稳定的专业教师。

当前,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发展, 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和企业进入精细化、内涵式发展, 将使社会保障的需求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期, 相应的专业人才也将增加。具备懂经济、金融、财务、社会保障政策、保险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综合知识的各层次应用人才, 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 这是劳动社会保障专业发展的良好外部机遇。劳动社会保障专业的发展也面临诸多困难, 通过SWTO分析框架对劳动社会保障专业进行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机遇威胁的战略分析, 可进一步明确专业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 针对性的采取各种措施推动专业建设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韦里克, 马春光译.管理学—全球化与创业视角[M].经济科学出版, 2011.

[2]王延中著.中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问题.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4.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诊所教育探究 第4篇

【关键词】劳动法 诊所教育 代理人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37-0039-01

一、国内劳动法诊所教育发展现状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劳动法尤其如此。劳动法以维护劳动者权利、形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追求目标,需要培养学生掌握基础行劳动法律知识,更需要指导教育学生在实践中运用劳动法的能力。诊所教育作为一种从美国传来的先进法学教学方法,能够有效将法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非常适合于在劳动法中开展应用。

国内诊所教育发展较为迅速,已经取得了较多的成绩,从 2000年3月起,在福特基金会的支持和资助下,中国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等等七所高校的法学院系开始开设法律诊所教育课程。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2002年7月28日成立,共有139会员单位,其中80多个会员院校设置了诊所课程,共计开设不同主题诊所课程 130 多个。2008年西北政法大学设立劳动法诊所,每期招收学员30名学生,有理论学习,有岁真实案例开展的研讨,也要求学生在老师和专业律师带领下从事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和诉讼代理,真刀真枪参与劳动法实践。安徽大学劳动法诊所引入学生特别是研究生参与到劳动争议实务中,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免费提供案件代理。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累计向社会宣传50余次,现场接受咨询300余次,散发普法手册近万册,代理仲裁案件43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二、劳动法诊所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发展对策

(一)劳动法诊所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

将诊所教育运用于医事法学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学课堂,主要力图解决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学中存在的理论宣讲为主、实践性不够、学生参与性差、动手能力不足、学生缺少对社会了解尤其缺少对弱势群体关注等问题。诊所教育的基本要求是要学生真刀真枪参与司法实践,这就决定了在教学环节中可能会面临许多问题:受限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学生不符合代理人要求,无法参与到劳动仲裁和诉讼中。因为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近亲属和相关单位推荐的人才具备代理人资格,才能参与劳动案件的仲裁和诉讼程序当中。而根据《律师法》以及相关配套规定,必须在律师事务所全职工作人员才能申请律师执业资格证。尽管很多学生特别是研究生已经通过了司法考试,却不能申请律师执业资格证。学生缺少参与的机会,缺少案例;学生知识能力有限,不能够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无法保证办案的质量。

(二)劳动法诊所教育发展对策

1.提高診所教育在劳动与社会法教学中的适应性

诊所教育在劳动与社会法教学中的适应性非常强,表现在:诊所教育案例的真实性、教学场所的现场性,有助于学生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习中学习到现实中法律、活生生的法律;诊所教育要求学生主动参与,解决真实案例所面临的问题,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感受成果后成就感。下一步在教学实践中我校医事法学专业学生的特点,探讨在劳动与社会法教学中如何将诊所教育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特点、学生的需求相结合。

2.积极发挥实践教学基地功能,解决劳动法诊所教育实践资源不足问题

安徽医科大学法学院系已经与全市多家医院、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多年来一直派遣学生全安医大一附院、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合肥仲裁委员会从事见习与实习,学生实习表现和专业素养受到广泛好评。今后要进一步结合我校医事法学专业专业知识学习的现状,针对性提出应对问题策略,积极联系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选好实践教学地点,强化对教学实践过程的监督,努力实现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总而言之,提高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实践性,培养学生将所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理论知识运用到诊所案件的办理中,在研讨案例、办理案件过程中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实际效果。

参考文献:

[1]王君.诊所法律教育和传统法律教育的分与合[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下旬).2015(12)

[2]梅锦.再论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的运行模式[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4(04)

小学三年级劳动与技术期末试卷 第5篇

姓名:分数:

一、填空。

1、给餐具消毒的一般方法有。

2、剪纸,是我国广为流传的。

3、长时间存放的衣服要注意防,防,防。

4、夏季和秋末要把吊兰移到,因为吊兰喜温暖湿润和半阴环境。

5、蜻蜓的在水里吃蚊子的幼虫。

二、判断

1、剪双喜时,将纸的长边分为5等份。()

2、红蓝铅笔是利用组合发明法组合出来的新物品。()

3、不同材料的餐具消毒方法不一样。()

14、叠上衣时,最后是从底边向衣领大致在 处折叠,并理平。()25、利用植物可以驱蚊蝇。()

6、吊兰不可以进行无土栽培.()

三、选择

1、人们对付苍蝇的好办法是()

A、床上挂蚊帐B、往身上涂抹花露水C、餐桌上的饭菜加盖防蝇罩

2、吃害虫的专家是()

A、螳螂B、蜻蜓C、蜜蜂

3、给餐具消毒我们可以用()

A、开水蒸煮B、清水反复搓洗C、洗洁精里外洗干净

4、剪苹果用到的折法是()

A、连续折B、对称折C、水字折

四、问答题

1、什么是组合发明法?

2、我们为什么要保护蜻蜓?

3、写出清洗餐具的过程?

劳动与社会保障期末 第6篇

南漕小学李保中

小学五年级劳技期末试卷

班级: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60分)

1、编船篮采用的是挑压编织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编织中,把纵向排列和横向排列的编织条分别称为()和()。

2、“动物书签”运用()的方法进行编制。编小鹿采用的是()和()相结合的方法。

3、编制网袋主要运用()编织法。网状编织物一般以()和()的网格居多。

4、鞭炮结采用的是()编织法,而吉祥结采用的是()编织法。吉祥结的耳翼恰为()个,故又称为()。一般吉祥结在处理后有()“内耳”、()“外耳”。

5、固定小蒸架两底圈得铁丝要形成(),这样做出来的蒸架比较稳固。

6、尖嘴钳是一种运用()原理的典型工具之一。

7、在制作心锁环时,要注意心环形状的(),弯杆上的圆环要(),才能套进凸起处,横杆上的圆环要(),才能从空隙中穿过。

二、问答题。(40分)

1、下面的垃圾如何进行分类.请你用连线的方式给垃圾分类.(10分)

塑料

烂菜叶可再利用垃圾

包装纸箱

易拉罐

剩菜剩饭不可再利用垃圾

2、编小鹿的步骤是怎样的?小鹿的身体和颈子使用什么方法编制的?(18分)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第7篇

1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属于管理学大类,二级分类为公共管理类。

2培养目标:该专业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现代经济管理理论、社会保障理论和医药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社会保险管理和业务能力,能在医疗保险部门、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医疗机构承保部门及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从事与医疗保险领域相关的管理、研究及经营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3全国很多家大学,都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如武汉大学、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吉林大学等。在医学院校中,天津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学院、华北煤炭医学院、温州医学院、昆明医学院等院校也都有开设。

4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社会保障方面的专业课程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财政学、社会保障学、劳动经济学、基础会计、公共政策、社会保障国际比较、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学、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福利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等。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改革 第8篇

一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开展现状

在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深入发展的形势下, 培养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必须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学生多种多样的实践能力, 是培养合格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目前各个高校在实践教学方面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是由于学科和专业不同, 实践教学的方法和手段也不能千篇一律。就社会保障专业来说, 在实践中很多考核的项目难以实现和量化, 多数以定性考核为主。尤其是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 仍然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 导致学生认为实践教学也只是流于形式, 不予重视, 因此很难取得实践教学所设想的效果。

总体来说, 在各高校中, 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效果远不如其他专业。一方面, 由于长期理论教学所占比重过多, 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设置仍然偏向理论。例如, 有的学校实践教学任务主要是通过发表论文、毕业论文或调查报告的方式来完成, 缺乏真正的实践行为。这样的实践环节虽然从形式上满足了专业教学必须包括的实践教学内容, 但却流于形式, 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受多方面客观条件限制, 不如其他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对社保专业来讲, 目前市场上实训教材和应用软件还是比较缺乏的。大多数高校该专业的课程集中在社会保障概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等, 这些课程教材数量多、更新快, 但是偏重于理论的介绍。个别教材虽然名为某理论与实务, 但是实务部分一般仅陈述某省市的社会保障管理条例、细则或个别案例。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实训软件建设更是处于起步阶段。有些实践基地的建设要么只有一个活动教室, 要么只有少数几台计算机, 即使有实训软件, 现有的实训软件往往偏重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缺乏专业特色。

二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困境及问题

1. 实践教学环节设计重于形式

目前, 各类高校都将实践教学列入了教学计划中, 并且在教学环节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但是, 很多课程的实践环节的设置并不合理, 甚至多余, 突出了实践环节的比重, 出现形式大于实质的情况。对于社会保障一些课程来说, 理论性强, 而实践性弱, 就应该重视理论教学, 不应将所有的课程都设置实践环节, 这不仅对教师的教学造成了不利干预, 同时也削弱了本就该重视理论的初衷。此外, 一些实践大于理论的课程, 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 也没有真正突出实践的实质。例如一些社会调查、实务课程, 受学校硬件条件或实习基地的限制, 教师不能真正对学生进行实践指导, 而学生也无法真正到社会进行实践或调查, 从而导致了整个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浮于表面。

2. 实践课程设置层次不清, 实践内容缺乏连贯性和递进性

为了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大多数高校的实践方式都放在课堂实践和校外实践上。但是在课堂实践中, 主要是针对不同课程进行的不同实训, 而实训课程教学又是一个完整的过程, 必须按照教学发展的规律循序渐进地开展、组织实践教学, 为学生提供相互承接、相互联系的实践课程。但是由于课程设置的衔接性不够, 没有统一、相互联系、递进、完整的实践计划和安排, 造成实训课程被理论课程所替代, 实训中所需要的技能也被忽视, 造成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脱节。这些不利于实践课程核心价值的体现和拓展, 进一步形成了学生应付实践课、教师胡乱安排实践课的现象。由于这一类的实训课程的资源匮乏、经验缺乏等原因无法切实落到实处, 大部分流于形式, 实际教学质量并不高, 未达到预期的目的。而校外实践, 应该是在充分掌握理论知识基础上, 真正在“干中学”, 让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融合。但是多数社会实践追踪反馈的结果是学生不知道社会实践干什么和怎样干, 通常是没有实践的基础然后就直接进行了社会实践。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 注重层次性、递进性, 才能将实践内容连贯起来, 让学生在实践中检验真知。

3. 教学队伍建设落后

在实践活动中, 授课教师的实践技能水平直接影响学生实践的效果, 因而培养一支过硬的指导教师队伍, 是进行实践教学的前提和基础。但是目前社会保障专业的教师队伍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师资力量偏年轻化、缺乏实践经验;二是专业教师没有形成一个完整梯队。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开设较晚, 博士点较少, 专业人才的培养滞后, 很多高校的社保教师多数是硕士毕业, 又比较年轻, 对于社保专业知识的储备和研究不够。另一方面, 比较有经验的教师处于退休状态, 而中青年教师, 又多数是从其他专业转化过来的, 缺乏经验, 同时教师职称断层明显, 除去专业带头人为正高职称而外, 专业教师均为讲师或助教, 职称较低, 研究成果积累较少, 制约了专业发展前景。此外, 由于受师资力量的影响, 教师多数从学校到学校, 从理论到理论, 往往强调学科的系统性而忽视自身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知识传授空洞化。正是因为教师本身就缺少相关的实践经验, 常年主要从事教学工作, 缺乏相应的工作经历, 自身操作能力不强, 才导致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实践时缺少经验, 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都难以适应实践教学发展的需要。

4. 实践教学的保障设施不够完备

任何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都需要基础设施的保障, 尤其是一些实务课程。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 对无纸化办公的高度重视下, 很多实践工作都是依靠电脑与软件完成的。尤其是社保专业课程, 多数社会保险实务的实践操作, 必须通过仿真数据模拟, 才能完成类似于社会保险申报、社会保险缴费以及稽核相关内容的实践操作。因此, 此类实践教学必须在情景化实验教学中培养学生熟悉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法规政策, 让学生掌握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的操作流程与技巧, 使学生在加深理解理论知识的同时, 培养并提高其专业技能。然而, 就当前的情况而言, 社会保障专业在众多高校中, 都属于比较小众的专业, 学校对于社会保障专业的重视度不够, 因此也导致了对社保专业的投入不多。因此, 很多高校要么没有社保专业实验室, 要么就是实验室的条件不够理想。另一方面, 面临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与改革, 社会保障方面的实操模拟软件非常匮乏。虽然学校也致力于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 但是实践基地的需求和学校方面的供给之间存在矛盾。学校想让学生通过实践将所学充分应用, 然而实践基地却不能提供相应的条件。究其原因, 要么实践基地数量少, 接收能力有限;要么是学生对实践的内容接受有难度。例如有的学校将学生大都安排在街道、居委会实习, 因为街道、居委会工作任务繁杂, 学生短时间内难以进入实习状态, 导致了学生仅是挂职的状态, 这不仅影响学生实践的积极性, 也严重影响了实践效果。

三改进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对策

1. 严格监控实践教学环节

任何一门学科的实践教学都要有相应的教学体系来支撑。为了突出实践教学的实质, 首先应从教学计划入手, 通过实践教学需求反推教学计划安排。在实践环节中, 每门课程需要真正的实践课时是多少, 针对此来制定教学计划。例如一些实践有难度的课程, 即使设置了实践环节, 也难以实现, 为了避免形式大于实际的情况, 对于有条件进行实践的课程, 要制定完整的实践计划和指导书。对于短期内难以实现实践教学的课程, 不妨通过其他方式的教学方法代替实践教学, 避免为了实践而实践的情况。对于真正能够进行实践教学的课程, 要制定一系列的教学监控手段和监控指标, 对于实践过程进行及时监督和评审, 这样更有利于对实践教学的调整和完善。例如社会调查课程, 要分阶段对实践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 及时审查学生实践的效果, 对实践教学环节的严格监控可以提高教学效果。当前, 辽宁省已经逐渐开展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的工作, 每年对各个高校、各个专业进行评估, 其目的就是让专业人才培养为核心的教育体系能够回到初衷。在专业评估的各项指标中, 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对教学环节的监控, 其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指标, 为各个高校如何对实践教学环节实施和评价设立了可执行和量化的指标, 其结果更为客观。以监控和评估结果强化实践教学, 在主观和客观两方面都强化了实践教学的实质。

2. 科学制定实践教学主线, 厘清实训重点

一些高校为了节省教学资源, 会将所有的实践教学内容都集中在一起授课, 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 分年级、看课程进行实践的安排。应当按学生的技能情况、知识掌握程度进行安排, 并且突出重点技能的培训。通过专业认知实践、课程实践教学、独立实验课、专业课题调研课、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毕业实习等形式, 开展课内外相关实习课程, 课程内容层层递进、相互联系, 形成整个专业实践课程的整体流程, 切实培养出学生的实践技能。在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和在学生应当掌握的实践能力中, 应当分清主次。每门课程学生的学习时间都是有限的, 在有限的时间内既要学习理论知识, 又要掌握相应的技能, 这就需要合理地安排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时间。应该掌握的主要技能要不断强化, 一般掌握的技能只要熟悉就好, 合理安排实操的重点, 才能突出实践的价值。此外, 为了能够切实体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按照市场对学生所需掌握技能的需求, 定期追踪毕业学生的情况, 建立信息反馈系统, 针对反馈信息, 及时调整实践教学计划。针对学生应掌握能力安排不同课程的实训科目, 让所有设置了实践或是实训课程的科目间能够有效衔接, 不仅是理论知识的衔接, 还有实践技能的衔接, 切实保障实训科目间的连贯及递进性。

3. 强化师资队伍水平

教师队伍的素质水平是否过硬, 是进行实践教学的前提和基础。首先, 要加强现有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 可以使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走出去”的方式是给在岗教师提供更好的拓展机会, 积极创造条件让教师进入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经办机构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挂职锻炼, 提高其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 同时鼓励走出去的教师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 从而在教学过程中实现“双师型”的教育水平。目前国家鼓励学校与学校, 学校与企业之间进行学术交流。这种交流, 不能局限在教师间的学术内容, 也不能局限在同级学校间的交流。只要是在社会保障实践教学上有成果、有特色的, 都可以去学习, 向有经验的学校和同行取经, 弥补现有不足, 提高应当掌握的技能。现在有很多学校在社会保障专业领域做到了深精尖, 这些院校在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方面一定非常有经验。例如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劳动保障学院等, 这些院校在日常教学中十分重视实践教学, 而且与当地社保部门进行了合作, 对其他院校开展实践项目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与之对应, 更具有可行性的方式是“请进来”。用“请进来”的方法引入激励机制, 在现有师资力量的基础上, 聘请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经办机构从业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担任本专业学生的各种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或兼职授课教师, 最终建立起一支理论与实践并重、专职与兼职结合的多元化师资队伍, 全面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 从而弥补现有师资力量和水平的不足。

4. 加强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

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必须要有相应的实践教学环境。因此, 培育软件模拟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基地, 让学生在其中浸泡式地锻炼其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就显得尤为重要。关于社保软件实验室建设方面, 应加大实验室的硬件和软件投入, 规范实验室管理, 同时积极开发实验室功能, 特别是开展社会保障信息实验的功能, 通过模拟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等, 使实验室能够满足仿真教学、实验教学的要求, 从而为课内实验和综合仿真实验提供条件和保障, 使实验室真正成为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重要场所。实践基地或实验室应配置电脑, 查询触摸操作台, 填单台和图书资料;安装社会保障软件, 商业保险软件和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建立维护社会保障政务网和信息服务网站, 让本专业学生与企业和社会各界保持沟通和交流。目前已有一些高校纷纷建立了软件模拟实验室, 可以向这些高校取经, 结合本校的实际, 引用模拟实操软件。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 现在互联网上已有很多社会保障方面的第三方网站, 并且也有一些承担社保软件开发的公司, 可以为实验室建设寻找资源并投入和开发。此外, 高校也应当借助优势资源, 不仅要加强实验室的建设, 也要建设多样化的社保实践基地。很多高校常年与企业和社会团体有各种各样的交流和活动, 应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学校不仅要重视校内实践基地的建设, 还要积极拓展校外实践基地, 将实践基地进行划分, 可以分为劳动关系、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社区事务四个方面。针对不同方向开展实践基地的开发和建设, 让学生针对自己的兴趣和所长进行选择, 再由校方进行统筹安排。为了保障学生的实践效果, 积极拓宽校外实践教学的渠道, 充分利用校外实践基地的资源, 为培养并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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