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024-09-06

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精选6篇)

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1篇

关于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使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根据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党建活动经费的来源

党建活动经费由院行政经费列支,各党支部(党总支)的党建活动经费按各党支部(党总支部)上上缴党费的60%的比例划拨。基层医疗机构的基层党建活动经费计入本单位成本。

第二条 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党员活动室配套完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党员活动室的更新完善。

(二)党员“七一”表彰费,主要用于党员七一表彰。

(三)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外出参观考察费,主要用于党员先进个人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费用支出。

(四)党支部书记培训费,主要用于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以上第(一)至

(四)项费用由党委组织部控制,其中第(一)项费用,可由各党支部(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向党委组织部提交申请,经核准后,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规划实施。

(五)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费,主要用于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六)开展党建活动费,主要用于党支部(党总支)党建活动和聘请教师授课等费用的支出。

(七)资料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学习所需资料等费用的支出。

第三条 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和审批

(一)党建活动经费是基层党支部(党总支)活动的专项经费,由院党委负责管理,统筹协调,严格把关。

(二)党委组织部于每年2月份将当年的党建活动经费核拨给各党支部(党总支),并报财务科备案。各党支部(党总支)应将本单位的党建活动经费使用预算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中,于每年3月底前将党建活动计划上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党建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活动,策划主题鲜明、有创新、有模范带动作用的党建活动。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当年经费在当年使用,不转入下一。各党支部(党总支部)在开展活动前要填写《XX单位党建活动申报表》(附件1),报院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按使用范围和预算额度统筹使用,做到经费不超。

(四)活动结束后基层党组织应填写《XX单位党建活动经费支出审批表》(附件2),连同活动总结一并上报党委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各党支部(党总支)所有活动经费支出,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费用由院党委组织部及财务科审批;5000元以上的费用按XX单位相关财务审批手续办理费用核销。财务科凭《XX单位基层党建活动经费支出审批表》及正规发票报销相关费用。

(五)各党支部(党总支)要认真记录本单位开展党建活动经费支出的明细。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年终都应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公开。同时经费的使用情况也将作为各党支部(党总支)目标考核及业绩考核内容。

第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由XX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XX单位党建活动申报表》

2.《XX单位党建活动经费支出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2篇

(征求意见稿)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增强党建经费的保障性及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服务基层、立足支部。党建经费要用于各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特别是保障基层党支部能正常开展活动。

2、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

第二条 使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党建经费是区财政核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鼓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4、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

6、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

7、确保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

8、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

9、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第三条 工作要求

1、党建经费由组织部代管,建立专用账簿。党建经费每人每年260元,每名党员的党建经费70%由社区党支部支配,30%由街道组织部统一支配,2、党建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细化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党建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经费审批程序。

3、加强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各社区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建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监督。

第四条

使用办法

1、由社区书记上报经费使用审批单。

2、审批单由组织部长、主管副书记、主任批准后由社区书记领取支票。

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3篇

关键词:科研经费,管理,科研项目,重要课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强国战略的推进实施, 国家在科研方面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成为科研和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管好用好科研经费, 对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激发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 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科技部部长万钢部长在“加强科技计划经费监管暨科技部2013年科研经费巡视检查”启动会上强调:“财政科研经费是公共财物, 是纳税人的钱, 管好用好, 切实保障资金的安全, 发挥出资金的效益, 是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 也是每个科研单位、承担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如何更加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 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科技工作的健康发展, 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1 当前经费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从近年来科研项目的审计、检查结果情况看, 科研经费管理监督工作还有一些薄弱环节, 存在未按照规定对财政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超预算超标准范围支出经费等现象, 究其原因主要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1) 部门之间缺乏信息共享和有效沟通。目前, 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是由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完成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 主要是对项目申报、立项、预算、采购合同审查、进度控制和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 注重争取更多科研项目和更多科研经费, 对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管不够, 对执行过程中的财务数据缺乏了解。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管理, 主要是对项目的收入、支出、结余进行核算, 对经费使用的合理、合法性进行管理。由于不参与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及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 不掌握项目立项信息, 对项目预算的编制、执行进展等环节不了解, 无法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由于各部门管理目标不一致, 对对方的管理流程和信息数据不够了解, 又缺乏沟通, 最终导致无法有力监管经费的使用情况。

(2) 预算编制不科学, 与科研活动难以实现有机统一。科研经费有国家、省市、企事业单位等不同来源渠道, 每个渠道又有不同类型的项目。项目数量多, 涉及面广, 专业性强, 财务部门往往不参与科研项目预算的编制, 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也缺少审计检查手段。而科研管理部门多注重研究内容的合理性, 达到预期目标的可行性, 对于预算编制的审查只限于经费构成的合理性, 具体财务科目的核算多由科研人员自行完成。而科研人员由于不懂财务制度, 不掌握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和政策法规, 无法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合法性。从而造成科研经费预算弹性较大, 或编制不合理, 最终导致经费不好花、支出窜项或经费报销不真实;而弹性较大的预算直接导致很多科研课题结题不结账的问题, 亦或是为了应对审计和验收, 出现大笔转账、突击花钱的不合理现象。

(3) 缺乏科研经费执行情况监管的有效手段。科研经费到账后, 科研管理部门按规定建立分账号, 提取管理费用, 并按预算将经费划拨至各承担部门分账号, 后由财务部门对分账号进行监管。由于缺少有效的预警和监督手段, 无法及时监管经费超支现象。而科研管理部门在审查科研支出时, 没有财务数据作为参考, 仅仅依靠预算能够判断支出的必要性, 而无法了解账号相应科目下的具体支出信息, 盲目的审批通过后, 直接进入财务支出科目, 致使科目出现超支现象, 甚至是超出很多也很难被发现。待项目即将结题验收时, 发现问题为时已晚, 为应付审计不得不出现调账、结转等不合理现象。

(4) 科研经费执行与绩效评价脱节。目前对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意识较弱, 缺少对科研经费的审计和效益分析, 尚未形成在经费监管下的完善的科研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2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几点建议

增强科技经费监管意识, 加强科研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措施, 完善科技管理制度,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

第一, 要提高科研经费管理认识。要加强科研人员的财经法规和财务知识教育, 提高他们自觉合法使用科研经费的意识。加强主管领导、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对科研经费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明确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经费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 要强化科研经费预算管理。预算不仅仅是为了申请到项目, 更是为了项目的执行提供资金使用依据。科研管理部门应协同财务部门联合审查合同任务, 不仅要审查项目申请人的学历、职称、研究方向、工作经历与项目任务的匹配度, 更应关注项目的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法要求以及合同 (任务书) 和预算批复, 组织科研人员合理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认真做好转拨和外协经费的审核,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劳务费、间接费用和结存结余经费等的管理, 规范预算调整程序, 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报销审核监督制度。

第三, 要将国家的奖励充分用在科研人员身上。要充分发挥评价导向作用, 正确引导和调动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 改革评价机制, 推行分类评价和开放评价的新机制, 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科研项目考核、评价和奖励制度, 鼓励科研人员面向国家需求, 潜心研究, 为国家科技事业发展做出更多的创新性贡献。建立和完善科研绩效档案, 并将其作为科研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项目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四, 要提高科研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整合现有的科研管理系统, 建立全面涵盖科研项目管理相关的项目、人员、设备、经费等信息的管理和共享机制, 注重完善项目信息库的建设, 实现院内科研项目实施过程及科研成果的动态监管, 做到经费监管的有效预警, 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效率, 方便科研人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及时了解跟踪科研项目的动态信息。

参考文献

[1]宋永杰.科研经费全过程管理的探讨[J].中国科技论坛, 2009 (11) :3-7.

[2]罗燕琴.对高效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7 (21) :133

[3]万钢同志在加强科技计划经费监管暨科技部2013年科技经费巡视检查启动会上的讲话[R].

[4]关于加强高效科研经费监管工作的调研与思考[D].中央财经大学.

[5]李凝.科研项目管理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 (3) :174-176.

[6]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 (教财[2011]12号[Z].

科研单位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初探 第4篇

关键词: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加强规范

中图分类号:P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3-0176-02

科研经费是国家通过财政手段无偿拨付的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科研经费管理是对研究和发展活动进行财务监督和宏观控制的重要手段,经费管理是对经费所投入目标的预算、分配、使用和实际物化效果进行调节的动态过程。科研经费若想充分发挥作用,还离不开合理的经费管理。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协同做好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一、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必要性

科研经费的科学管理,直接关系到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关系到科研人员积极性的提高、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科研单位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因此必须不断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二、当前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或已有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致使科研单位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出现一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工作。主要有:

(一)重立项,轻管理

在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着重视申报立项,轻视经费管理的现象。主要表现就是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不甚健全和有关领导及具体管理人员管理意识的不自觉,从而使得国家有限的科研经费未能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应有的效益,造成了很大浪费。

(二)重经费,轻资产

如何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和怎样合理使用科研经费,争取以最少的消耗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科研经费管理的宗旨和目标。单位注重课题有经费来源及保证课题顺利展开,但对于课题经费支出中购置的资产产权不明晰,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是现在科研机构的一个普遍现象。

(三)重成果,轻执行

目前“课题制”管理是科研经费管理的主要方法。为了提高科研单位声誉,对于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定了相当宽松的政策,在课题执行支出范围上随意性大,经费使用项目不规范,势必会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经费支出。有的以与事实不符的票据报销,套取现金,如大量的复印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笼统模糊的“办公用品”费等。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管理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财务部门应和科研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在单位领导的积极支持下,积极主动地在科研人员中大力宣传《会计法》和《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以帮助科研人员形成对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正确认识与配合支持。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无论是纵向经费还是横向经费,只要是属于科研单位的科研项目。其科研经费都应归属单位,并且接受单位的经费管理,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保证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财务核算的准确规范。科研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令,维护财经纪律,无论科研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切实掌握国家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具体规定。课题实施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按规定支配经费的使用。课题组有责任执行相应部门的管理规定,包括财务制度,有责任按要求完成上级下发的各类报表。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资产所有权归属

科技经费按使用计划购置的仪器设备单位在800元/件以上金额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入账后,方能报销冲抵项目经费。用课题研究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一般归课题或子课题依托单位,必须纳入课题或子课题依托单位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在科研活动中,严格审核,杜绝仪器设备重复购置、利用率不高和保养不善现象。

课题因故终止,必须经归口部门批准。课题终止后,依托单位和课题责任人应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决算报表及资产清单,剩余经费(含处理已购仪器、设备及材料的变价收入)归还原渠道,剩余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规范支出项目、加强执行监督

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各种科研经费专项管理的规定,承担科研经费的核算、检查工作,并监督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1.要加强经费来源预算的管理。课题申请人在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编制经费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课题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科研项目申请立项阶段的经费预算,必须按照全额预算的管理办法,实行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在内的全成本核算管理。立项后,课题经费必须汇入单位财务指定账号。经费统一由院财务部门负责帐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任意截留、挪用。

2.规范报帐流程、加强财务监管。课题经费由院财务统一管理。每次的经费使用,须由课题组长按规定上报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然后到财务部门审核后签字报销。经费使用审批程应为:课题组长审定一科研管理部门签批一财务部门审核一院领导批准。

在科研项目实施阶段的经费管理。要按照会计法规和项目合同对经费使用的具体规定,各项支出应当符合项目合同的约定及有关科研政策规定,有关票据及清单应当符合财务管理规定。批准使用的项目经费,须由该项目负责人和另一主要参加人员签字证明。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监督课题组特别是课题负责人严格执行项目预算。

财务部门除了做好经费决算工作和盈余经费的合理分配和合理使用外,更要加强财务监督,一是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如对与科研和开发有关的凭证、帐簿、报表进行审查,是否有超预算范围的支出,有开发价值的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是否按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合理地组织收入;二是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有滥用经费、挪用经费等不合财务规定的情况,要采取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制裁措施。最后要注重财务审计,尤其是要加强其中的绩效审计工作,认真分析和评价某一科研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并且形成报告,呈送有关部门。

3.规范课题项目支出范围。建立健全经费支出预算体系,合理编制课题研究费支出预算。课题负责人有权全面掌握经费使用情况,有责任按照国家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内支配使用,在课题被批准结题前,不得用于与课题无关的任何支出。

科研经费的主要使用范围包括:(1)科研业务费:加工、测试、计算、租用、分析费;检索查新费;打印复印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学术交流和技术咨询;调研和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交通费;人员费;临时用工劳务费;课题管理费(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如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或折旧费等);成果鉴定费;结题费等。(2)消耗性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标准品、器具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3)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4)协作费:与外单位协作承担的研究试验工作,严格按项目合同书中的规定比例从科研经费中支拨付。

4.做好结题工作。加强课题结余经费的管理。项目需按期结题进行经费结算,凡不如期结题的项目将冻结其剩余经费;被中止或撤消的科研项目,剩余的科研经费收归单位,由科研管理部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未结课题的年度节余经费,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课题的节余经费,经归口部门批准后,可留给依托单位,用于补助科研发展支出。

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第5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20〕324号)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层党组织,是指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中共**职业学院委员会管理的单位,包括各二级党总支、党支部。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三条

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按年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党建活动计划的编制,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讨论。

第四条

各二级党组织应汇总并审核所属党支部党建活动计划,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将本党建活动计划报党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

第五条

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活动方案要报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批,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开展的党建活动,要报党委组织

部审批。各二级党组织应当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的党建活动规模、时间和数量。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活动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活动方案内容。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其他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应当报党委组织部和财务处批准。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六条

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标准:各党总支每年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基数均为20000元;在此基础上依据各党总支上年终教职工和学生总数,按照在编教职工每人每年200元,学生党员100元/人,学生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核定,列入预算的标准划拨党建活动经费。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六)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

(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的培训资料费用。

第八条

党建活动经费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按照学校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

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

(二)伙食费,参照学校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

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三)租车费,租车费,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20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

租车到常驻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

(四)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

(五)讲课费,参照《浙江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标准执行。

(六)资料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第九条

各二级党组织书记为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金额、票据等方面进行把关和审批。

(一)基层党支部报销使用党建活动经费时,要填写好相关费用报销单,交二级党组织核定经费标准及合规性,并由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到财务处报销。

(二)各二级党组织报销使用党建活动经费时,要填写好相关费用报销单,活动经费超过5000元时,需报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备案和审批。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

务制度规定和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条

财务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党建活动经费进行审核报销。

第四章

活动组织

第十一条

开展党建活动,应当突出增强党员的“四个意识”,坚定党员的“四个自信”,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第十二条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应当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主题,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

第十三条

开展党建活动,应当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必须自行组织,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

第十四条

开展党建活动,应当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每个基层党组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其中省外每两年不超过一次;应当严格控制租用场地举办活动,确需租用的,应当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场地。

第十五条

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出行。集体出行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当视人数多少租用大巴车或中巴车,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第十六条

开展党建活动,应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

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严禁转嫁党建活动费用。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各基层党组织应当将党建活动经费开支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各二级党组织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本单位及所辖基层党支部党建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包括活动形式、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九条

各二级党组织要负责对所辖党支部党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条

各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纳入党务公开的范围,每年向全体党员通报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学校党委组织部要会同纪委(监察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党建活动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

(二)临时增加党建活动是否报组织部门批准;

(三)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四)党建活动经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五)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

(六)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若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学校党委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违规使用活动经费的基层党组织将进行严肃查处,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xx乡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第6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切实增强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乡党建工作经费(以下简称党建经费)是指由上级部门下拨到乡和各村党组织,专门用于乡和各村党的建设工作的专项工作经费。第二章 党建经费的使用 第三条 使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党建经费是专门用于乡和各村党的建设活动经费,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

4、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

5、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

6、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

7、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第四条 党建经费用于与党建工作有关的交通、住宿等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年度经费总额的30%,超出部分不予核销。第五条 使用程序

党建经费要坚持上级党委部门管理的原则,由乡党委统一进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下拨使用。第三章 党建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党建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七条 村党支部要将党建经费的使用金额和使用内容定期向乡党委报告和进行公示,接受乡党委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八条 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

第九条 对违反管理办法规定,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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