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2024-09-0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精选9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第1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赣助中心〔2013〕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07年秋季—2012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07年 — 2012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共发放政府资助金20万元。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

2010年秋季 — 2012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

2010年秋季 — 2012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08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6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3.35万元。

2009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09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10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9万元。

2010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3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39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2125万元。

2011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0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08人。(每生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4万元。

2011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1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14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875万元。

2011年秋还增补了26人,(每生125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325万元。

2012春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0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7.5万元。

2012秋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56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8.5万元。

四、各学期贫困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如下:

2010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5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5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4.125万元。

2010年秋还增补了2人,(每生350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075万元。

2011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5万元。

2011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2012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2012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初中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新余市第十六中学

2013年6月13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第2篇

我校2008年以来落实寄宿生资助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使寄宿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我校先后成立了寄宿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寄宿生资助工作专班、寄宿生资助审核委员会等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长袁文震同志亲自担任组长,田立勋同志任副组长,校委会人员为成员。工作专班由田立勋同志任组长,各班主任和学校职代会成员任成员。寄宿生资助审核委员会由教师代表、学生家长、学生、群众代表等共10人组成。真正做到了政策具体,责任明确,狠抓落实。

(二)规范流程,加强管理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以下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程序操作:

1、组织全体师生学习相关文件并张贴公布文件,制定学校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印发告家长一封信,家长阅读签字后回收存档,确保每位学生家长了解国家政策。

3、学生及家长根据实际家庭情况呈交申请书。

4、村委会出具证明。

5、审核,先由工作专班初审,然后交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核。

6、组织填写寄宿生资助申请表,村委会、镇财管所、学校签字盖章。

7、对花名册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8、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信息。

9、领款,由学生和学生家长共同签字领款,确保出现冒领、错领,资金以现金方式快速到达家长手中。

10、完善档案工作。

(三)明确要求,及时发放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补助资金到达学校后就迅速组织通知

学生家长,将生活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2008年春季小学生45人,每生262.5元计11812.5元,初中生26人,每生387.5元计10075元,总计21887.5元。2008年秋季106人,每人262.5元计 27825元;2009年春季124人,每人275元计 34100元,2009年秋季124人,每人275元计34100元,总计68200元;2010年116人,每人500元计58000元,2010年秋季提标补助116人,每人125元计14500元,总计72500元;2011年84人,每人750元计63000元,2011年提标补助84人,每人125元计10500元,总计73500元;2012年76人,每人750元(第一批)计57000元。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第3篇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 也是检验和衡量高校资助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的精准性, 对提高资助实效, 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状况具有现实意义。

一、我国普通高校资助工作现状

2007年5月, 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它标志着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确立, 具有里程碑意义。近年来, 随着国家资助政策的不断完善, 我国高校资助体系呈现出“三多一少”的良性发展势头。

(一) 资助项目逐年增多

从2006年至2014年, 普通高等学校资助种类在原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上发展壮大, 逐步增加了绿色通道、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校内资助、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就业补贴等。资助项目呈现出资助领域越来越广, 资助内容越来越丰富。

(二) 认定受助人数逐年增加

与政策颁布前的2006年相比, 普通高校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由2006年的1530.27万人次增长至2014年的4064.25万人次, 受助人数增长2.66倍。

(三) 认定受助金额逐年增加

与政策颁布前的2006年相比,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金额, 由2006年的167.29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716.86亿元, 资助金额平均每年增长17.55%。

(四) 因贫失学情况逐年减少

从目前国家对入学绿色通道、开展生源地贷款、高校助学贷款的落实情况来看, 因缴不起学费而失学为低概率事件, 我们以2008年3月至2011年3月对一所地方大学的学生退学情况进行的原因跟踪分析为例。三年间该校共退学445名学生, 其中由于触犯学校规章制度76人、个人原因65人、学习困难51、厌学39人、提前参加工作40人、身体原因26人、不适应大学生活18人、专业问题14人、家庭原因10人、参军9人。因家庭原因退学的学生占退学总人数的2.2%, 且上述2.2%退学学生的退学原因不是因为学费问题, 而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引发的其它心理问题导致退学。

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快速发展的同时, 从微观角度和政策具体实施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呈需解决, 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标准不统一, 资助政策宣传不到位, 资助后期监管不到位等。

二、高校资助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高校资助体系与其它资助体系缺少有效衔接

当前, 我国资助体系覆盖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各个层级, 每个层级都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信息操作平台, 但不同层级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渠道, 致使信息流通不畅通, 间接增加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成本, 不利于资助工作的精确开展。以受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为例, 高校资助管理机构因缺乏学生入学前的资助信息, 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掌握情况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导致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性格内向不善表达而失助。

(二) 高校资助认定管理办法过于笼统

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管理办法为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 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学校评定确定资助对象。本人提交申请内容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各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上述管理办法虽简述了认定的整个流程, 但部分规定过于陈旧, 未及时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如:学生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哪些佐证材料, 在此方面高校有无权力清单, 如何确保认定工作的公平与合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是否应配套相应的培训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等。

(三) 高校资助认定工作的宣传教育对象过于局限

目前,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宣传教育对象为有受助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其它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未受到足够重视。此种情况导致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 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得不到有效宣传, 使宣传成效大打折扣;二是, 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对国家资助政策认知的缺失, 增加了他们作为非利益攸关方参与困难认定的盲目性, 无法保证认定结果公平合理;三是, 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对国家资助政策认知的缺失, 不利于校园内高效监督体系的形成, 不利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健康开展。

(四) 高校资助认定工作的认定模式利弊共存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有三种主要形式, 它们分别是:指定、举荐和选举。三种形式各有利弊, “指定”即由辅导员或认定小组结合学生申请指定相关人选, 这种做法省时省力, 在老师指导下有利于决策, 缺点在于个人的主观感觉会对认定对象产生不利影响;“举荐”即由辅导员或认定小组将名额平均分配给若干小集体 (一般以学生宿舍为单位) , 由小集体决定具体人选, 这种做法有利于参考学生日常消费, 缺点在于绝对平均的名额分配政策不利于认定所有需要认定的学生;“选举”是指通过投票决定人选, 优点在于操作方式简单易行, 学生认可度高, 缺点在于忽略了少数认定人群的特殊性。

(五) 高校资助认定工作的资助后期存在监管漏洞

目前, 高校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监督重点放在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上。资助后期监管的缺失使部分受助学生获得资助资金后, 不是将受助资金用在改善基本生活与学习条件上, 而是用于娱乐消费, 购置奢侈品, 甚至烟酒消费。上述将资助资金挪作它用, 不仅背离了国家实施资助政策的初衷, 而且对后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产生有害影响, 不利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完善高校资助认定工作的政策研究

(一) 整合资助认定工作先进经验, 做好顶层设计

我国高校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经过近十年的实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制度已经日趋健全, 但不排除在部分高校存在集体或个人侵占受助资金的情况发生, 这就需要上级层面整合资助认定工作先进经验, 做好顶层设计。根据地域特点, 整合域内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 寻求共性, 设计共性中可推广的经验与做法, 转化国家层面或地区层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 实现制度的自动更新,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与时俱进, 提高资助认定工作的实效性。

(二) 分类宣传普及资助认定政策

高校应坚持以分类宣传为导向, 宣传内容要有侧重点、目的性和针对性, 根据宣传对象的不同, 可以重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受助学生家长做好分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侧重点在如何申请、使用资助资金, 如何反映自己的合理诉求;宣传目的是通过了解国家政策和资助程序让学生形成正确的受助心态, 感恩国家、回馈社会。二是, 对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侧重点在国家发放资助资金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让学生明白合理申请、发放、使用资助资金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让学生要自觉维护受助学生的切身利益, 积极监督受助资金的落实与消费情况, 培养舆论监督氛围。三是, 对受助学生家长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侧重点在告知受助学生家长学生在校期间受助信息以及受助资金用途;宣传目的在于通过宣传让受助学生家长感受国家资助政策, 分享资助过程, 参与到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受助资金的管理。

(三)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是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的关键。定性分析衡量的是学生能否受到资助。实践证明, 早期的以是否能交清学费作为资助的重要依据, 存在道德风险的, 容易造成资助资金的流失, 使应助人群利益受损, 坚持定性分析指标构成的多样化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定性分析可以从学生家庭成员构成、成员收支和主要致贫原因分析等三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定性。定量分析决定着学生的受助额度, 以事实为前提, 当家庭成员平均年净收入低于其所在省市或就读高校所在地年平均净收入者应认定为特殊贫困, 高于其所在省市或就读高校所在地平均收入标准低于在校生平均月支标准的可作为一般贫困备选群体, 具体可对比学生家庭实际困难和资助规模确定资助金额。总之, 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是保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成效的重要保障。

(四) 开发学生资助一体化平台

就中小学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而言, 中小学阶段资助对象多是在熟人社会里产生, 实地调研成本低、易操作, 其反应学生的贫困状况也更加全面、具体、真实、可信, 这些优势正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短板, 把两者进行有效衔接会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参考。而实现途径即为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一体化平台。平台建设应以当前已有的资助平台为基础, 开发研制全国性的涵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所有受助信息的一体化平台。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一体化平台, 有利于为国家资助资金的分配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有利于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的动态化管理, 亦有利于为非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提供可供选择的资助对象, 促进高校资助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 加强资助认定后期的监管力度

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高校应进一步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后期工作的“动态管理与过程监管”, 实现资助管理工作的动态化和监督工作的日常化、群众化。

1. 资助认定工作的动态化管理。

高校在每学年均开展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上, 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做出适当调整, 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动态化。

2. 构建三级监督投诉渠道。

构建以学校监督投诉为主导, 班级、院系为辅助的三个等级监督投诉体系。每个层级都应开通咨询投诉热线 (电话、微信、论坛、Q Q群、信箱等) , 并做到热线上墙、上网, 方便学生查询, 及时了解掌握资助工作实施情况, 及时处理资助中出现的问题, 保证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3. 开展两种形式的检查。

通过“定期资格复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两种形式, 检查学生提交信息的真实性, 检查学生受助后的消费状况, 检查各层级是否按照资助政策要求开展资助管理工作。

4. 发挥学生群体的监督作用。

发挥学生群体的监督作用, 要求充分调动受助学生、非受助学生和受助学生家长三个群体的作用, 密切结合三个群体的不同关注点, 进行宣传引导, 发挥学生群体和受助学生家长群体的监督作用。

5. 明确对违规申请、使用资助资金的追逃机制和处罚办法。

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为一条红线, 让违规申报、违规使用国家资助资金成为学生不能、不敢逾越, 实现资助政策效能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2007-2011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2年10月23日.

[2]《2014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5年8月18日.

[3]姜小军, 杨芳.大学生退学状况、原因分析与对策.中国电力教育.2011年 (19) .

[4]王奎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构建路径.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4年11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第4篇

【摘 要】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覆盖率持续上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不断增加,要切实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资助和育人的直接结合,根据资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应注重新形势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与工作机制的创新。构建资助工作新模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从资助到自助,再到助人的转变。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校;资助工作 ;创新模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更为迅速,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群体日益突出,并逐年呈迅速上升趋势。作为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一个特殊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势在必行。但随着资助工作的深入,我们发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先天教育不足或生活环境影响,这个特殊群体越来越多的暴露出一些在心理、学习、人际、就业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越来越明显的影响着这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此,本课题着重研究在当前这一全新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实现物质保障资助有效的与大学生的精神援助、素质能力提升有机结合,寻找合适的切入点,进一步拓展资助工作空间的广度与深度,形成物质与精神的双线资助。

一、资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较难

如何判定一个学生是不是符合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标准问题,就目前来看,存在很大问题。如何将有效的资助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是一项比较困难的事情。目前很多高校通常的做法是由学生提供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但由于学校也没有亲自调查走访,容易出现一些问题,造成对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忽视,从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二)无偿资助的弊端

无偿资助虽然能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燃眉之急,但是也产生了一些很明显的弊端。 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中,“奖、助、补减”与“勤、贷”分两个层次,前者是无偿的,后者是有偿的。这样受资助群体容易产生当然和依赖的心理,认为学校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产生“等、靠、要”的心理。同时学生对待贫困的态度也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学生伸手“要”补助的现象比以前相对更为突出,对各类形式上不需负责的奖学金、助学金热情很高,而对需要牺牲时间和付出劳动的勤工助学形式不太感兴趣。

(三)缺乏人文关怀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往往由于经济的原因在文化知识、社交才艺等方面相较于其他同学机会更少而造成知识能力上的落后。由于经济能力不足,而造成自卑、

封闭、妒忌、焦虑等心理问题。现行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只是注重了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而没有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心理帮助。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解决不当,往往会比经济贫困的问题更严重。所以在资助过程中应该辅以相应的思想教育,了解他们的心理历程,重视他们的心理反应。

二、资助工作对策分析

(一)完善认证工作

我校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面,既要体现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又要尊重学生的隐私。对资助申请的条件、认定程序和标准、评议结果的透明度等各方面都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在申请条件上,应该包括个人申请和诚信承诺、所在地证明、准确的家庭经济情况等方面。在认定程序上,可以用消费界定法和班级民主评议法进行有机的结合实行综合判断。同时加快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动态信息库,让有需要的学生都能获得资助。在认定标准上,制定出操作性强的一些指标,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准确认定。

(二)开展“扬帆计划”培训,助力贫困学子腾飞

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就业核心竞争力往往决定着大学生未来的出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升他们的核心竞争力,也就意味着为他们打开了通向理想、改变命运的大门。为此,沈阳建筑大学创新性的开展了“扬帆计划”培训活动。“扬帆计划”是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综合能力拓展而开展的培训活动,通过聘请从事职业规划、素质拓展培训多年的优秀教师,围绕职业生涯规划、个体角色的开发与创造,提高自信心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展开辅导。是我校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完善资助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已经有近千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中受益。

在课程的设置环节,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各种不足,我们应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援助性教育,比如有效的引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开展自我接纳与自我认识辅导,来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与个人综合素质,体会到集体的力量,认识到合作的重要性,并学会在与别人合作过程中怎样理解接纳别人以及领导他人,构建对未来发展的积极看法。通过开展情绪与压力管理辅导,让同学们了解心理问题的根源,认识压力的概念与形式,掌握应对压力和情绪管理的基本策略。再比如有效针对性的引入演讲技巧和社交礼仪教育,通过沟通表达辅导培训,利用模拟演讲、场景对话等模块来消除同学们自我表达或与人沟通时的紧张感和拘束感,从而达到沟通表达时能够思路清晰、表达顺畅。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大学生无论是坐、站、行走还是问候、握手等社交、礼仪环节都有许多疏漏之处,有些学生还美其名曰“不拘小节”,殊不知这些大家习以为常的习惯往往会让同学们错失求职面试时的良机。社交礼仪辅导就是从细节入手、从身边事入手,通过指导老师的亲身示范和互动演示,让大家对自身情况有一个重新的认识,不会再因小失大。同时,将素质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励志成才教育。通过精选出一些事迹突出、具有模范榜样的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现身说法,以他们的成功经验来指引其他同学,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上的艰难困苦,用努力的意志去改变外在的环境,用坚定的信念实现自身的价值。当面对恩人的帮助时,要选择铭记,用“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信条去报答那些曾经帮助过他们以及正在帮助他们的人,用感恩的情怀去实现汇报的诺言。

成功的职业生涯规划对于即将进入职场的大学生来说有着非放的意义,具体来说,以既有的成就为基础、确定人生的方向、提供奋斗的策略;准确评价个人特点和强项;准确定位职业方向;重新认识自身的价值并使其增值,从而发现新的职业机遇,增强职业竞争力。学校在扬帆计划培训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培训,就是希望能够通过这一环节帮助同学们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扬长避短”,发挥出自身的职场竞争力;了解就业市场,提升个人就业竞争力,获得职业长期发展优势。

着重提升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扬帆计划培训的重要意义就是提升学生就业的核心竞争力,即将进入职场的大学生们在招聘面试的时候总会显得有些不知所措,一些平时不被同学们重视的问题那时就会显现出来。针对这些问题,在招聘面试培训这个环节上,指导老师通过具体事例分析、模拟招聘、场景模拟等方式为大家详细讲述了差异化面试、结构化提问等与招聘面试相关的解答问题方法。

三、对未来资助工作的展望

如何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得到合理资助,都能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在公平的教育环境中健康成长,是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特别是资助工作者应该深入思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保障工作是我校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需要持之以恒坚持做好的工作。学校资助工作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资助政策,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不断加大资助工作的投入,开拓性的制定各项有效措施,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个更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身心健康发展,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出更多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用人才。

参考文献:

[1] 张耀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析.西安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2]甘剑锋.和谐社会构建中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研究.黄河水利出版社.2010.

[3]窦锦伟.高校勤工助学工作现状及模式探析.大连理工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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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廖深基 , 林子鸿 , 李岩丽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研究 [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14(1):11-14.

[6] 赖文金 . 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J]. 长沙航空职业学院学报 ,2013,13(1):19—21.

[7] 申静 , 王华彪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困境与对策 [J].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012,12(3):50-51.

作者简介:

李真军,男,辽宁朝阳人,沈阳建筑大学副教授(沈阳 110168);韩毅,男,辽宁沈阳人,沈阳建筑大学讲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 第5篇

一、基本情况

(一)畅通“绿色通道”

每年新生开学学校都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报到。为让新生了解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及时解决贫困家庭新生的经济困难,学校在迎新现场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咨询处,并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对汶川地震受灾学生、云南地震和南方洪涝灾害受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孤儿、残疾学生,学校将特别关注,并根据实际困难情况,及时给予500—1000元不等的临时困难补助。

(二)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困难学生的准确认定是资助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也是最难把握的工作环节。每年十月份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定,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连续多年的调查和掌握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我校特别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本文指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数的8%;比较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8%;一般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16%。困难学生总计约占在校生数的32%。

(三)全力做好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学费的主要途径。学校目前开办的是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县区教育局办理贷款,新生可以拿着录取通知书直接办理。另外,与山东省农信社合作的国家助学贷款已停止办理,已签订合同的学生,明年将办理结束。贷款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10%以上。

(四)公平、公正评审奖助学金

目前,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三种形式。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3000元,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比例占在校生数的17%。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每年1200元;二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2%评定,每生每年900元;三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8%评定,每生每年450元;单项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每年200元,获奖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50%。学校现在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有肯德基曙光助学基金、朝阳助学奖学金、济南市人民政府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千鹤奖学金等5项基金,每年资助400余人,资助金额约30万元。

(五)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岗的育人功效

目前,我校设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1600多个,机动岗300多个,约占在校生数的6%。主要岗位有校园环境保洁助学岗、学院办公室助学岗、图书馆助学岗、后勤部分服务中心助学岗、机关部分处室助学岗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补助12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月补助90元,他们每月的工作量在20个小时左右。勤工助学岗的设立提高了同学们的综合素质能力,缓解了自身经济困难的压力;同时,帮助学校很多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减轻了部门人员少、任务重的压力。

(六)及时发放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主要有临时困难补助和大病医疗补助两种。临时困难补助主要对象是家庭收入低于济南地区居民的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的学生、因家庭发生突然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自身遇到意外伤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大病医疗补助是对患重大疾病的经济困难学生在医药费上除保险理赔之外按一定比例给予的补助。

(七)严把学费减免关

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银行不予发放贷款又没获大额奖助学金的学生是减免学费的重点。考虑到减免学费的负面影响,对学费减免进行严格把关,主要考虑毕业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上学费的学生。

(八)注重资助育人

加强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社会服务意识。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才,XX年年,学校成立了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服务队。服务队以“心怀感恩、自立自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实践成才”为宗旨,立足校园,服务社会。服务队成员由获得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各种助学金等无偿资助的同学组成。实施励志教育,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学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大力开展“树立典型,鼓励优秀”活动,通过宣传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艰难求学历程中与困难抗争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广大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奋发进取。重视心理疏导,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每个班设立了心理委员,每个宿舍设立了心理护航员,对有心理问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发现,及时疏导。

二、存在的问题

XX年年,国家施行了新的资助政策,资助的力度和覆盖面大大加大,基本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费难的问题。目前,学校资助工作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没有开通生源地贷款的外省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贷款(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份在试行、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建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第6篇

一、基本情况

(一)畅通“绿色通道”

每年新生开学学校都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报到。为让新生了解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及时解决贫困家庭新生的经济困难,学校在迎新现场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咨询处,并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对汶川地震受灾学生、云南地震和南方洪涝灾害受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孤儿、残疾学生,学校将特别关注,并根据实际困难情况,及时给予500—1000元不等的临时困难补助。

(二)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困难学生的准确认定是资助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也是最难把握的工作环节。每年十月份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定,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连续多年的调查和掌握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我校特别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本文指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数的8%;比较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8%;一般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16%。困难学生总计约占在校生数的32%。

(三)全力做好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学费的主要途径。学校目前开办的是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县区教育局办理贷款,新生可以拿着录取通知书直接办理。另外,与山东省农信社合作的国家助学贷款已停止办理,已签订合同的学生,明年将办理结束。贷款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10%以上。

(四)公平、公正评审奖助学金

目前,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三种形式。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3000元,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比例占在校生数的17%。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每年1200元;二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2%评定,每生每年900元;三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8%评定,每生每年450元;单项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每年200元,获奖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50%。学校现在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有肯德基曙光助学基金、朝阳助学奖学金、济南市人民政府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千鹤奖学金等5项基金,每年资助400余人,资助金额约30万元。

(五)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岗的育人功效

目前,我校设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1600多个,机动岗300多个,约占在校生数的6%。主要岗位有校园环境保洁助学岗、学院办公室助学岗、图书馆助学岗、后勤部分服务中心助学岗、机关部分处室助学岗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补助12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月补助90元,他们每月的工作量在20个小时左右。勤工助学岗的设立提高了同学们的综合素质能力,缓解了自身经济困难的压力;同时,帮助学校很多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减轻了部门人员少、任务重的压力。

(六)及时发放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主要有临时困难补助和大病医疗补助两种。临时困难补助主要对象是家庭收入低于济南地区居民的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的学生、因家庭发生突然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自身遇到意外伤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大病医疗补助是对患重大疾病的经济困难学生在医药费上除保险理赔之外按一定比例给予的补助。

(七)严把学费减免关

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银行不予发放贷款又没获大额奖助学金的学生是减免学费的重点。考虑到减免学费的负面影响,对学费减免进行严格把关,主要考虑毕业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上学费的学生。

(八)注重资助育人

加强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社会服务意识。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才,xx年年,学校成立了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服务队。服务队以“心怀感恩、自立自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实践成才”为宗旨,立足校园,服务社会。服务队成员由获得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各种助学金等无偿资助的同学组成。实施励志教育,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学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大力开展“树立典型,鼓励优秀”活动,通过宣传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艰难求学历程中与困难抗争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广大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奋发进取。重视心理疏导,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每个班设立了心理委员,每个宿舍设立了心理护航员,对有心理问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发现,及时疏导。

二、存在的问题

xx年年,国家施行了新的资助政策,资助的力度和覆盖面大大加大,基本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费难的问题。目前,学校资助工作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没有开通生源地贷款的外省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贷款(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份在试行、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建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第7篇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规范贫困生认定和资助对象确定程序,确保补助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专职人员,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条件

(一)国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按学年申请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1000元。免学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340元

(三)国助学金和免学费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定:

1、孤儿、城乡低保家庭、残疾或残疾家庭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等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者。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完善资助运行机制,严格资金发放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专门档案,各班在资助工作完成后,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认定评议过程资料、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以年级为单位交学校资助工作办公室分学期建档备查。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可增补)。贫困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秋季学期),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江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班

主任初步确定本班贫困学生,年级组审核本年级贫困学生,学校评审小组最终确定贫困学生并录入本贫困学生库。

(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每年秋季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申请资助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贫困学生库中产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

(三)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的认定流程

分班级初步确定受助对象、年级组评议汇总上报、学校评审小组最终确定受助对象三个阶段:

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班长、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班级评审认定过程要有记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要签字,评议结果要在班级内进行公示。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交年级组复审,在班级、年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审核,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受助对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江县资助中心。

(三)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发放流程。

①学生提出申请;②学校确定受助对象;③学校填写《中江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和免学费学生名册明细表》、《中江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代付清单》报教育、财政部门审批;④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名单,通过银行卡方式将资金直接发

放到学生;⑤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发放后,学校公示到账公告,发放不成功的学生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更正。

(四)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管理。

学校应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各年级、各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五)档案管理要求。

学校各学期要按照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要求将本学期资助资料装订成册。

四、各年级组、班级务必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积极要求进取的贫困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切实用于学生学习、生活开支。学校、年级组、班主任将对受资助学生实施感恩教育和跟踪管理。凡发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生活铺张浪费、学习态度明显变差,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立即停止对其资助;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四川省中江实验中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第8篇

关键词:贫困生,贫困认定,资助,改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大学生, 本文将其简称为“贫困生”。

1 我国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现状

1.1 资助政策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和教育成本分担制度的全面实施, 我国高校贫困生的数量显著增加。教育部初步统计显示, 2007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包括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下同) 总数为1999.26万人, 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407.71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39%;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47.99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7.4%。2007年5月, 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召开了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 就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做出了安排部署。随后, 教育部和财政部又出台系列配套文件, 使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新资助体系出台后, 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无论是资助范围还是资助强度, 新资助体系均比过去大大增加,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 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半年投入的经费就达到154亿元左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的各项政策和措施都真正落实到位后, 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 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学生将获得资助。

1.2 存在问题

为做好贫困生新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 各地出台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 明确了建立健全这一资助政策体系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加大了投入力度, 建立完善了资助机构, 加强了资助工作管理和监控。各高校也把资助贫困生作为构建教育公平、关注民生的重要工作积极推进, 对原来制定的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相关资助政策进行了统筹安排, 重新制定了管理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 使受助学生比例和资助额度均比往年有大幅度提高。然而, 由于贫困生资助工作本身的复杂性、艰巨性以及新资助政策实施时间不长等原因, 新资助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面对越来越大的贫困生数量、越来越高的期望值和越来越复杂的学生情况, 各项资助政策的“短板”制约着其最终效果。如:奖学金评定标准过于统一, 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地区差异和学生差异, 同时其奖优的作用发挥得较大、而扶困的作用较小;国家助学贷款由于是商业运作, 环节多、审核严、批准少、还款形势严峻, 影响了其规模的扩大和效果的发挥, 特别是学习成绩较差学生很难获得贷款;勤工俭学岗位提供多局限于打扫卫生、收发报纸、文字录入等勤杂事务, 发挥学生智能优势、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项目不多, 学生参与热情和工作责任心需要进一步提高;由于地方高校办学经费相对紧张, 面对数量较大的贫困生, 学费减免政策难以实施;“绿色通道”解决了贫困生入学的问题, 但由此容易使一些家长和学生产生对资助政策的过分依赖。同时, 各项资助政策往往是独立操作, 相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 有的贫困生集多种资助于一身, 而有的贫困生却得不到应有的资助。

而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核心, 关系是否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 关系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是否能够落实到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2007年, 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财[2007]8号) , 对认定标准、认定工作的原则、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认定工作的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此, 部分高校虽然也成立了相应工作的民主评议组织, 但具体的认定办法还不够健全, 认定工作多集中在辅导员和班干部身上 (且一部分民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的标准及可信度有待商榷) , 认定依据局限于工作经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和学生开具的贫困证明, 认定程序也尚需进一步规范。

在学习方面, 贫困生中学习成绩突出的不多, 在对待社会、政府的助学认识和态度上有些贫困生存在依赖思想, 认为社会的资助是理所应当的;他们在心理上容易形成人际交往障碍、抑郁、过度焦虑、自尊与自卑相冲突等各种心理障碍。然而, 一些高校仅仅满足于做到“资助金一发了之”, 忽视了资助工作对贫困生学业引导、心理疏导、综合素质提高的作用。

2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问题解决办法

2.1 现存问题分类

对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做以下分类:

一是资助力度不够, 主要表现在商业运作的国家助学贷款较难获得;勤工俭学岗位资助有限;学费减免政策难以实施。

二是贫困认定困难, 存在部分欺骗性手段获取资助情况, 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得不到足够的资助。

三是贫困生普遍性的学习、心理困难。

2.2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解决办法

当前的贫困认定程序是由地方出具家庭贫困证明, 学校对困难学生进行认定。而学校不具备完整的学生家庭信息。由于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存在信息优势的学生就可能会对学校进行欺骗性的补助申请, 学校为了防止资助资金被滥用, 只好采取广泛资助的形式, 以获得资助的广度从而降低了资助的力度。同时, 真正的贫困生由于难以获得有效的资助, 在学习生活中困难重重, 从而间接造成了学习、心理的困难, 所以, 从另一个角度讲本文列举的三类问题实际上根源都在贫困认定上。

要解决贫困认定的问题目前仍然存在制度缺陷, 短时间内也无法改变。虽然一时很难改变贫困认定的主体, 但可以在资金用途和发放方式上突破, 改善资助资金的使用。从经济学角度分析, 最为有效的资助方式是现金的发放, 但这种方式却最容易导致骗取资助资金, 所以改变发放方式可以有效的堵住骗取资助的漏洞。

按照资助类型区分, 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是以生活费为主, 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学费为主, 各类奖学金以奖优为主。目前绝大多数公立高校学生的食宿都在学校, 以资助生活费为主的国家助学金完全可以通过对学生饭卡的充值来发放, 不直接发放现金的优点是可以有效监控申请资助学生的消费额度, 出现过度消费的可以对学生进行进一步调查, 即使有个别学生骗取资助, 在短时间内也会暴露出来。国家助学贷款目前的政策在校期间学生是不承担利息的, 这也是商业银行贷款动力严重不足的最主要原因, 针对缴学费困难的学生来说, 承担利息并不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 最困难的是难以获得贷款。笔者在做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中发现, 很多学生在毕业前就一次性还清了贷款, 由此可以判断, 国家助学贷款并没有完全贷给了急需贷款缴学费的困难学生, 无论从资助的有效性和提高商业银行放贷积极性角度来讲, 可以在利息问题上妥协, 让贷款学生承担部分利息, 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困难学生获取贷款比率, 也能够防止通过造假骗取贷款的事件发生。

贫困生心理困难最主要的表现是自卑心理, 在大学集体生活中, 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生活在一起, 贫富差距形成的鲜明对比, 容易造成贫困生的自卑心理。通过对资助资金发放方式的改进, 可以有效的改进和弥补高校资助中存在的漏洞, 能够有效改进资助公平性, 但资助中受助贫困生心理困难仍然没有解决。从某种角度上讲, 实物性资助更容易造成受助贫困生自卑情绪, 按照传统的做法, 高校会采取心理辅导等方式解决, 往往是收效甚微甚至适得其反。要解决贫困生学习、心理困难, 仍然要从资助方式入手。

在经济学中, 从资助受助人角度分析, 直接无偿性的资助在某种程度上会提高受助人期望资助水平, 产生依赖感, 并导致受助人主观努力度降低。不难看出, 对贫困生的直接无偿性资助会让贫困生主观努力度降低, 再加上生活中的明显的贫富差距, 容易导致贫困生自卑心理。目前高等学校均可以提供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 将贫困生受助和勤工助学有效联系起来就能够有效解决贫困生的自卑心理, 从而有效解决贫困生心理困难、改善贫困生的心理状况, 从另一个角度讲, 也能够有效的改善学习状况。并且, 适度的工作能够让贫困生提前体验社会, 提高个人能力, 培养感恩意识。

3 总结

高校学生资助作为高校学生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也逐渐成为热点问题, 牵扯到普及全民高等教育、公民受教育权利甚至是社会公平等社会问题。针对目前存在的各种漏洞, 从政策方面比较难以弥补, 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相应问题, 从而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有效改进社会公平等方面提供一定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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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第9篇

【关键词】高校学生;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问题;对策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资助体系不完善

首先,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学金面窄,范围小。事实上,学校奖学金和经济困难学生并不是成正比的,部分经济困难学生没有机会获得奖学金。其次,的贷款机制不完善,地方信贷手续要求不同,比如填表规则要求不一致,所以很多学生的贷款手续繁琐,需要浪费大量时间可能会导致贷款延误时间。同时银行放贷手续多,过程复杂,资金不能及时发放到位。还有高校提供的勤学岗位少,稳定性差以及资金短缺问题比较突出,不能发挥勤工俭学的作用。最后部分高校困难补助金额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上来说是杯水车薪。

2.判定经济困难的机制不合理

各高校根据上级文件都有一定的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的标准,但真正的利用这一标准去判定经济困难学生是很困难的。特别是,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是不固定的,如何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在操作程序上是存在一定的困难。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相继都出台有一定的政策,但是没有具体实施细则,所以在高效落实工作中也是漏洞百出,比如有的高校要求出台有关部门开的贫困证明,这样的一纸证明是没有权威的。

3.无偿资助产生了一些弊端

无偿资助体制是为了帮助经济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而部分同学会对此产生依赖心理,逐渐缺失自我应对经济问题的意识。更有部分同学对“奖、贷、补、减”这种形式上不需付出劳动的方式情有独钟,而对勤工俭学没有太大兴趣。另外部分同学由于虚荣心不愿意去申请相关资助,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他们的经济、思想负担。

4.忽视对受资助学生的思想教育

当前的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完备,所以贷款中拖欠贷款的现象很多,这就极大地挫伤了银行的积极性。因此除了要完善社会信用监督机制以外还不能忽视对贷款学生群体的思想教育,必要时利用媒体曝光,与保险、财政部门联合限制信用记录不良者以后的贷款。

二、对高校资助工作中问题的对策分析

1.完善国家资助体系

国家和各级政府要在资助体系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分别建立不同的机制投入相应的资金。资助体系中受众人群的评判标准、受众范围以及资助的金额、比率都要在原有的基础之上扩大,除此之外,还应该不断创新资助方式。比如,对于不便划分责任的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等,可以按照在校贫困生数量,按照一定的规定比例资助,对于没有得到这些优惠政策资助的学生,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用的部分可采取无以贷款形式。另外资助工作中涉及的相关办理部门要精简办理手续,为学生提供便利。

2.建立健全的经济困难评定机制

首先,要严格规范基层民政部门的认定审核程序,以提高贫困证明材料的权威性,其次做到审核办理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证明材料办理流程的宣传,同时,做到每份相关证明材料留有备份。然后要建立责任制度,每份材料在由各级民政部门联合证明后,如果出现情况不属实情况要追究各级行政证明人的责任。最后要建立明确的监督举报制度,学校监督受资助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保证做到受资助的真实性。

3.扩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途径

高校资助工作应该是带着感情去实行,在现有的资助体系下,积极开拓经济困难学生的受资助途径。比如:在现有的奖学金基础上增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等来使资助体系更加完善;在现有勤工俭学的基础上增加部分技术性的岗位,增加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学校还可以举办相关创新活动、项目并提供相应的奖金鼓励。

4.大力加强诚信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开展诚信教育不仅是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而且是做好高校资助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要通过诚信教育培养学生认识到自己对家庭、学校的责任感,让他们意识到机会的来之不易从而激励他们勤奋刻苦。对于没有得到资助的同学也要加强教育,让他们端正自己的心态,在利益面前经得住考验,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吃苦耐劳、勤奋刻苦的人。加强对家庭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极其重要,关注他们心理历程变化,及时沟通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提高自控能力协调好人际关系,做到经济上补助、思想上解压、心理压力上缓解。

三、结语

高校要注重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和关怀,要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他们开通学习绿色通道。要不断加强建立和完善高校资助体系,做到真正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谢丽娜.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改进与创新[J].理论导刊,2010(06)

[2]魏东.新体系下高校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1(07)

[3]谢伟清.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探索[J].世纪桥,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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