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酒店安全保卫制度

2024-06-22

宾馆酒店安全保卫制度(精选5篇)

宾馆酒店安全保卫制度 第1篇

宾馆安全保卫制度

一、保卫部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轮流由该部主任安排,搞好夜间巡逻,看管好院内车辆及宾馆、宾客财物,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否则发生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二、保卫部人员值班时不得离岗、睡觉、看书等,不得关闭对讲机,要衣着整齐,精神饱满,姿势端正,执行任务时要有礼、有力,时刻保持警惕,严禁无关人员(如打水的、洗澡的、收废品的等)进入宾馆,辞职离开宾馆的人员严禁留住宾馆和不提倡无故出入宾馆与在岗人员联系。

三、保卫部要将每天轮流值班表报送营销部(接待科)一份,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离开值班岗位不论时间长短,都要在有替岗人员值班的情况下请假并和营销部值班室(接待科)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

四、服务员晚10:00后外出,由当日带班经理批准,次日报其所在部室主任。服务员私自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个人承担,宾馆概不负任何责任。

五、设备设施要按规定规范操作,并根据规范保养维护,避免违章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六、严禁私接电器、私自改装或移动防盗、监控等设施。

七、凡是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如进行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销毁等,必须按保密规定办理,不得私自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或对外传播。拾获客人遗留财物,一律上交宾馆,书刊杂志等不得传阅。

八、收文、发文、阅文等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要定期清理文件,发现短缺,及时查找。

九、公章、印信、宾馆会议记录等由专人保管,使用公章必须征得总经理批准,并做好登记。

十、遵守接待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传的不传。接待外宾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外事纪律,尊重宾客的风俗习惯。

十一、厨房、中央空调机房、消防控制室等关键部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十二、涉及宾馆经营管理的策略、方法、人事情况、数据报表、文件资料等均属宾馆机密。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透露、传播或提供。宾馆的一切有关文件、档案和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如有查询,可与办公室联系。

宾馆酒店安全保卫制度 第2篇

一、宾馆酒店法人代表为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提高工作人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遵守法律规定。

二、负责对使用本网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一旦发现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网络安全管理员,进行日常的网络维护,确保网络运行正常。

四、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网络安全管理设备,并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安全管理设备,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进行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宾馆酒店安全保卫制度 第3篇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

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 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 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

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 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

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

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

施工;

七、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八、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

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九、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酒店宾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提要:在客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警示文字和符号,制止住宿客人卧床吸烟 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杂物;

二、内容

1、宾馆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2)营业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3)不应在营业区、仓库区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4)非营业时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5)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2、宾馆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3)宾馆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5)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6)在客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警示文字和符号,制止住宿客人卧床吸烟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杂物;

(7)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

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宾馆酒店员工管理制度 第4篇

2、依据总经理审定的宾馆财务计划,按各部门的不同经营范围、计划期的多方面因素和历史资料,参考部门年初的上报计划,分摊宾馆计划指标,下达给各业务部门实施。

3、财务计划分为、季度计划:

(1)每年第三季度进行宾馆财务内审,每年第四季度各部门向财务部提交用款计划,经综台平衡后,提出每二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报宾馆总经理室和财务部。

(2)宾馆财务部按标准的收支计划,合理安排比例,下达定额指标给各部门。

(3)各业务部门根据上报宾馆总经理审批后的季度计划指标,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按月分摊季度任务指标作为本部门季内各月指标检查尺度。

(4)宾馆对各业务部门的计划检查按季进行,全年清算。

4、财务计划内容:

(1)财务部应编制:

流动资金计划、营业计划、费用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利润计划、偿还债务计划及基建计划、利润分配计划等。

(2)各部门应编制:

①销售部及前台:客源计划(包括外联部分)、费用计划、营业计划和利润计划等。

②客房部:备品使用计划(含耗用品)、费用计划、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等。

③餐饮部:营业计划、利润计划、费用计划、食品原材料及物品采购计划、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等。

④商场部:销售计划(分批发与零售)、商品进货计划(分进口商品和出口产品)、利润计划、费用计划、外汇使用计划、流动资金计划、商场装修计划、设备维修及购置计划、印刷品付印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⑤西餐歌舞厅:营业计划、利润计划、利润计划、费用计划、食品原材料及商品采购计划、耗用品购进计划和设备养护计划等;

⑥采购部:物料进货计划、工衣工鞋订做计划和加工订货计划等;

⑦旅游部:客源计划、营业计划、利润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⑧管家部:费用计划、用品使用计划、花瓶盆载及用品、用具购置计划、清洁机具养护及更新计划、花店经营计划等;

⑨布草部:费用计划、布草添置计划和备品耗用计划等;

⑩事务部:职工餐厅收支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11.工程部:燃料进货和耗用计划、水电耗用计划、设备维修计划、零配件及工具购置计划和费用开支计划等。

(3)总经理室、人事部、财务部、保安部和事务部要编制费用开支计划。

酒店(宾馆)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5篇

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凡酒店员工服从酒店管理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不穿工作服、戴工作牌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2、员工无论何种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等放。

3、在员工食堂就餐时佩带工号牌,非本酒店员工在员工食堂用餐要经过酒店批准。开餐时间:早餐:7:30-8:30、中餐:10:30-12:00、晚餐:15:30-17:30、夜宵:8:30-10:00。

4、维护清洁卫生,不准乱倒饭菜残渣,5、珍惜粮食,发现浪费者加重处罚。

6、保持员工宿舍干净整洁,安全、节约用电用水,防火防盗。不准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若是亲友探访必须经由宿舍管理员同意,并在晚上23:00前离开宿舍。不准从事赌博活动和其他违法行为。

7、如有下列行为者将受到处罚: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杂物、不讲究个人卫生,无故造成的噪音,带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宿舍,私人物品乱摆乱放,不做值班卫生,私自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有偷窃和违反法律行为,损坏公物等;严重者交公安依法惩处。

员工处罚条例

一、轻微过失:(5元—30元)

(1)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

(2)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交验包裹。

(3)上班时不带工号牌或不交警卫检查。

(4)在店内前厅、商场逗留,穿行或出入客用店门。

(5)经理助理级别以下未经批准搭乘客用电梯(保安、行李员、大堂副理、总台夜班除外),使用客用卫生间。

(6)上下班不走职工出入口,下班后不穿店服离店。

(7)非当班时间私自在店内逗留游逛。

(8)当班时不佩带工号牌,不着店服,仪表仪容不符合规定标准。

(9)当班时误点,高声喧哗或高声说话。

(10)工作时哼歌曲、吹口哨、跺脚、奔跑,在营业场所双手叉腰或插口袋,整理头发或衣物,抓痒、化妆、照镜子、打响指等有失职业风度的动作。

(11)当班时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杂志等。

(12)当班时吃东西,不按部门主管规定的时间就餐。

(13)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的行为。

(14)服务时不用敬语、礼貌用语、或用禁语。

(15)未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擅自动用店内物品、设备、仪器。

(16)当班时不接受领导的安排、指挥,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17)在禁止吸烟区和客用吸烟区吸烟。

(18)服务效率差,引起客人明显不悦。

(19)代他人或请人代打考勤卡者

(20)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严重者将另行处理)。

(21)不遵守员工宿舍、员工餐厅的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可按规定给予严重处分)。

(22)不遵守所属部门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服务程序(情节严重者可按规定给予严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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