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程(精选12篇)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程 第1篇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一、项目名称: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二、实施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三、审批对象:辖区内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独生子女死亡经批准再生育的夫妻
四、审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独生子女死亡经批准再生育的夫妻,在分娩前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及收养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五、审批条件:辖区内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
六、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七、审批费用:不收费
八、需提交的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簿(或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2)女方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属流动人口的,还需提供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九、审批法定时限:材料齐全即办
十、审批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即办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审批流程
(1)到夫妻双方现居住地村(居)社区领取辖区《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领表并如实填写。
(2)有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婚育状况证明,现居住地村(居)社区审签意见;无单位的由现居住地村(居)社区审签意见。
(3)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
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审批流程
(1)夫妻双方到现居住地村(居)社区领取辖区《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领表并如实填写。
(2)向现居住地村(居)社区提供户籍地出具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村(社区)在7个工作日内向户籍所在地核实有关情况并审签意见。
(3)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接到户籍地反馈的情况核实无误后,即时审核发证;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书面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程 第2篇
(准生证)办理办法
一、办理依据
1.《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青岛市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办理范围: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对本市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办理要件
依法登记结婚,自愿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持结婚证、户口簿和夫妻二寸近期合影照片一张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登记。(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本人登记。申请人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
2.当面告知。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应当向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夫妻双方当面宣讲《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政策的有关规定,以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对象、登记办法、用途等,当面发放使用须知,夫妻双方应如实说明婚、孕、育情况。
3.发放。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应当为当事人登记的同时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同时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使用须知》,告知其在生育后应到原发放街道计生办(或新迁入地)填写新生儿备查联,提醒其在孕期保健、生育,办理新生儿落户,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接受避孕节育免费服务时应持有《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五、办证时限
1.夫妻双方应当在生育前到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
2.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在生育前未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夫妻,在哪方长期居住,由哪方户籍所在地在其生育后30日内补发。在第三地居住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在生育后30日内补发。如女方户籍不在本省,可由男方户籍所在地在生育30天内补办。
3.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自生育之日起60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并在其补办《结婚证》后的7天内,由生育地补发《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地不是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在其补办结婚证后的7天内,补发《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逾期未补办结婚证的,不再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60日后补办的,应在补办结婚登记7日内,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补发《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程 第3篇
办理条件:
1、至少一方户口在本镇;
2、依法登记结婚;
3、自愿生育第一子女;
4、一方是外乡镇的须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婚育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发放。
提交材料:
1、结婚证;
2、户口簿;
3、夫妻二寸近期合影照片。
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方式:咨办(本人到场)。
二孩生育证
办理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条件:
1、女方为本镇户口;
2、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二孩生育有关政策。
办理程序:
1、受理;
2、孕检;
3、审核;
4、审批。
提交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2、单位或村庄出具本人生育证明;
3、已收养子女的由民政部门出具收养证明;
4、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5、三口家2寸合影1张;
6、户口簿及复印件。办理时限:30天。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方式:咨办(本人到场)。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18-49周岁的成年育龄人员拟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赴异地居住。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提交材料:
1、婚育状况证明信;
2、居民身份证;
3、近期一寸免冠合影照片2张;
4、已婚的由妇女本人到计生办做孕检后可办理,未婚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物价局、财政厅、鲁计育政字[2000]11号,每证5元。
办理方式:咨办(本人到场)。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办理条件:
1、夫妻双方已生育第一个男孩的;
2、只生育一个女孩已签订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合同书的;
3、申请办证时子女年龄应当在14周岁以内或母亲年龄在49周岁以内;
4、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提交材料:
1、双方村庄或单位出具的只有一个子女的证明;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
4、一家三口的户籍证明、申请表。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方式:代办(本人到场)。
婚育状况证明信
一、出具对象:18--49周岁的成年育龄人员。
二、适应范围: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
证明》和户口迁移村委会(单位)应出具。
三、内容:
1、育龄人员(或夫妻双方)姓名,出生年月;
2、婚姻状况:初婚、再婚、未婚;
3、依法登记结婚年月日;
4、生育情况:×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胎(二胎)男(女)孩,取名:××;
5、节育情况:现采取什么计划生育措施;
6、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果违反过是否已作处理。如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此条应写明婚前有无生育或收养子女情况。
提取《独生子女备用金保险》注意事项
一、办理提款时应带以下手续: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持由《独生子女备用金保险》证转办成《国泰永寿
年金保险》证。
二、时间:因全市的《独生子女备用金保险》正在转办
成《国泰永寿年金保险》期间,市保险公司对我镇正在转办,待市转办结束后,我镇再按要求办理。
店集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09年10月27日
孩生育证件(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程序
一孩生育证件(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程序
生育一孩证件办理程序: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管理规范》,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结婚且均未生育(收养)过子女的夫妻,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时,夫妻一方户籍所在的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予受理,免费办理一孩生育注册并发放《手册》。
2.夫妻双方应先填写《威海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注册声明表》(简称《注册声明表》)。
3.夫妻双方当事人持《注册声明表》和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夫妻二寸合影近照一张(有固定住房的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向下列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交:
(1)夫妻双方均为威海户籍:
双方均为农村户籍的,向男方户籍所属的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否则均向女方户籍所属的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提交。
双方户籍属威海市内同一县域,且在该县域内有固定住房(包括购房入住、房主为父母、与父母同住等),户籍地可以委托居住地镇(街道)纳入常住人口统计
管理,由居住地镇(街道)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并负责统计。具体事宜由县级计生部门规定。
(2)夫妻一方为威海户籍:
双方在威海籍一方所属县域范围内(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作为一个县域)居住工作生活的,向威海籍一方户籍所属的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提交; 其他情形的,若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籍,向男方户籍所属的乡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否则向女方户籍所属的乡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提交。
(3)其他特殊情况:
夫妻双方户籍均在威海行政区域以外,向双方户籍所属的乡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咨询办理事宜;
男方为现役军人的,向女方户籍所属的乡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提交; 女方为现役军人的,按军队计划生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夫妻一方无户籍(含口袋户)的,向有户籍一方的乡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提交;
双方均无户籍的,待办理好户籍后再申领《手册》。
威海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注册声明表
项目
女方
男方
姓名
出生日期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身份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户籍地
现居住地
生育(收养)子女情况
我们夫妻上述各项信息均属实,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免费注册生育一孩的条件,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声明人签字盖章:女方_______________男方______________
户籍地所属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办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单位或居住地镇(街道)计生确认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证机关填写 受理机关:___________市(区)_______________镇(街道)计生办 受理日期:______________ 受理编号:()年号
发证日期:______________ 手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注:1.夫妻双方均为威海户籍的,双方户籍所在的镇(街道)计生部门必须审核
盖章。2.夫妻一方为威海户籍、另一方为省内其他市地户籍,在我市申领手册,无需其他市地户籍一方的镇级计生部门盖章。
3.夫妻一方为威海户籍、另一方为省外户籍,在我市申领手册,需省外户籍一方的镇级计生部门盖章
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第4篇
一、女方单位
开介绍信,对象为北京市人口服务中心。
二、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须携带结婚证、户口卡、身份证、女方单位介绍信、存档证明,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领盖了人才服务中心章的生育服务证、人才服务中心会给街道办事处开具介绍信。
三、男方单位计生部门
给生育服务证盖章。
(可能须携带结婚证、户口卡、身份证)②
四、街道办事处
给生育服务证盖章。
须携带结婚证、户口卡、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身份证、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介绍信。
① 本流程基于女方档案在北京人才、男方档案户口在北师大得出的,可能不适应其他情况。
② 如果跟他们很熟悉的话,基本不用查证件,直接盖章。
①1.拿“给人才市场的介绍信”到人力资源部盖章; 2.去人力借人才的存档证明;
3.去校保卫处(在艺术类旁边),借户口卡、集体户口首页复印后盖红章;
4.结婚证、户口卡、身份证、女方单位介绍信、存档证明,去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人才大厦3楼)盖章; 5.到男方单位盖章;
6.到我们校医院计生办车大夫(电话:58808227)盖章,她周五上午在;
7.到北太平街道办事处(在小西天里面)盖章;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第5篇
一、申办条件
(一)在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位代理及个人代理人员;
(二)北京市户口;
(三)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部门规定的女性(第一胎),年满23周岁以上;
(四)申办时间在怀孕前或怀孕后3个月内。
二、出示如下材料
(一)《人事代理合同书》;单位代理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
(二)查验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是首页与本人页);
(三)一方或双方再婚的,须查验再婚方的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子女情况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一)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二)审核材料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夫妻双方工作单位(或存档单位)在《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上盖章后,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由当事人保存;
(四)非北京市户籍人员,其档案存放我中心,不需到我中心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一方为北京户籍):
1.回原籍开具两级婚育情况证明(婚育情况证明需加盖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两级公章);
2.爱人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五)申领二胎指标《计划生育服务证》,不在我中心办理,需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
(六)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盖章时,办理人需提供:
1.《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携带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另外,以下根据情况提供:
(一)一方外地的,需提供其一方户籍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上要加盖区(县)计生部门、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三级公章;
(二)依法收养过子女的,需要出具不孕症诊断证明和收养登记证明;
(三)一孩病残的,需要出具一孩病残的医学诊断证明;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需出具双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需要双方父母单位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五)丧偶的,需要出具原配偶的死亡销户证明;
(六)夫妻双方均为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的,需要出具调出地(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
(七)若男方40周岁、女方35周岁以上初婚的,除存档处盖章外,还需要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程 第6篇
―――计生委:夫妻无法证明婚育状况可据
承诺办准生证
备受诟病的准生证办理难,终于有望改变。昨天,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出通知,对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的办理办法做出重大调整: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近年来,公众对准生证办理程序繁琐、各地标准不一的质疑越来越多。不少年轻(准)父母在微博(网络)上吐槽,讲述自己办理准生证的艰难甚至“屈辱”经历,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在通知中,国家人口计生委表示,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办证难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地计生部门应全面公开准生证、切实简化办证流程、解决流动人口等人群办证难问题。
国家人口计生委称,通知下达后,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方便群众办证的具体措施。同时,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通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亮点办理准生证实行首接责任制
【通知规定】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
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背景】近年来,中国的人口流动大潮,正在面临着下一代的生育问题。但按照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法规及各地的《生育服务管理办法》,在生育下一代前,准父母不仅要在工作单位和现居住地开好一系列证明,还必须回到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接受计生部门的“检查”(如女方是否怀孕、是否为第一胎等),才能办理准生证。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理准生证,在技术上没有问题。目前,国家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已经覆盖到每一个区(县)、街道乡镇,记录户籍人口的婚育信息。其中覆盖的人口数量,已接近人口普查的数量。因此,即使目前各地的计生信息系统没有实现联网,办理准生证的流动育龄夫妻,在居住地计生部门提供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计生部门可以将信息递交到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查询其婚育状况,而不应再要求当事人两地奔波、盖章,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自己提交证明。2 办准生证可依据当事人承诺
【通知规定】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
【背景】目前,各地准生证的办理,不仅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等基本人口信息证明,最关键的是还需要一份婚育情况证明。对于流动
人口来说,一般需要到户籍或档案所在地开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的还需要工作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等。不少“准爸妈”,生育前需要辗转多个城市,户籍所在地、档案所在地或居住地,都不能为其开具相关的婚育证明。怀孕数月的妻子,只能和丈夫一起辗转奔波,为自己的孩子落地,求一份盖着诸多公章的婚育证明。
【解读】翟振武:准生证仅仅是一个服务证明,不应因为一些公章没盖上或证明开不出来,就成为孩子降生的阻拦。准生证上登记的相关信息,便于孩子降生后,办理“入户”等手续,但不是唯一的“证明”。是否存在超生等违规情况,在孩子落户时,户籍所在地还要根据当地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证。因此,依据当事人承诺,居住地计生部门可以为其办理准生证,可以通过在证内注明“婚育信息有缺失”等具体措施,协助育龄夫妇双方的户籍所在地,在为孩子落户时,查证相关信息。办准生证流程须全部公开
【通知规定】各地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在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
【背景】几乎没人能说清楚,办理准生证,具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跑多少个部门,经过多少道关。每个区县,甚至每个街道对办证的材料要求、办理程序可能都不一样,别人的办证经历只能参考,却无法照搬。准生证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通知规定】在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
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背景】办理准生证,要跑多个政府部门,对于流动育龄夫妻来说,甚至多个省、市、区、县,每个部门要求不同,因此,在工作居住地准备的材料,可能不符合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妻子户籍所在地开具的证明,丈夫的户籍所在地认为不行等情况,都要打回重来。这给流动育龄夫妻,特别是怀孕中的“准妈妈”,带来了极大的烦扰。
《首都之窗》政策咨询网站显示,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女方单位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专家观点
“新规体现计生服务人性化转变”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认为,该通知下发,体现了我国人口计生服务人性化的转变。
此前,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繁琐、不透明,特别是对流动人口,为证明自己的婚育情况,需要在户籍地和现居住地之间来回折腾,浪费了交通资源和人力成本。
国家人口计生委此前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显示,2011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程 第7篇
(一)办理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双方合影照片;
3、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二)登记和办理程序:
1、对于已纳入WIS管理的育龄夫妻可直接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领取、填写《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手册登记表》,提交申办《手册》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因长期流动,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地无法出具婚育证明材料的,当事人应填写《个人婚育状况声明》,办理机构应当依据声明为其办理,并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机构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
对于育龄夫妻尚未纳入WIS管理的省内流动人口,到户籍地建档并办理《手册》。
2、现居住地收到育龄夫妻的相关材料并进行孕检后,属于省内流动的,应在7日内通过WIS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或信函等形式,向育龄夫妻户籍地移交相关证明材料;户籍地乡(镇、街道)自接到现居住地相关申办材料之日起,于15个工作日内核实其相关情况,办理《手册》后通过网络或
信函交至现居住地,或户籍地加盖电子章后委托现居住地打印《手册》,发放给育龄夫妻。属于跨省流动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向育龄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其婚育情况,确认信息无误后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并发放《手册》。
办理加工贸易手册流程 第8篇
生产能力证明------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加工贸易手册
一、海关:
一、非联网企业向备案部门申请首份合同备案需提交以下单证:
(一)《行政许可受理审核作业表》;
(二)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其随附料件、产品清单(正本);
(三)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在有效期内办理首份合同必须提供正本,非首份合同的提供复印件);
(四)电脑打印的预录入合同清单;
(五)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经营单位、加工单位印章的手册;
(六)国家限制或控制加工贸易项目的许可证件;
(七)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
(八)《单耗申报单》;
尚未应用加贸平台的企业还须提供:
(九)海关核发的《报关凭证清单》。
联网企业申请首份合同备案 需提交以下单证:
(一)商务部门加注意见的《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申请表》;
(二)联网监管申请报告;
(三)转型相关批文。
二、贸工局
三、新合同(取得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
1.所有申报加工贸易新合同的企业都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深圳圳市加工贸易合同申报表》(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②《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电脑打印)
③《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电脑打印)
④《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电脑打印)
⑤《出口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清单》(电脑打印)
(提供录有上述2-5项合同资料的3.5寸磁盘,并将第②、③、④、⑤项装订成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
⑦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新企业需先经加工场所核验(验厂)]
如涉及特种行业、设限管理商品的需提供相应的许可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申报加工贸易新合同,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书》(复印件)。
3.内资企业申报加工贸易新合同,还需提供: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加工企业与外商签订的购销合同或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企业与外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和委托工厂加工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正在执行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
进料加工手册办理流程 第9篇
第一次办理需要先办理如下手续
一、首先到外经委申请加工贸易企业电子钥匙,需要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本上面盖红色公章)
2)对外贸易备案登记表(复本上面盖红色公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单位介绍信(盖公章)
盖上公章再拿去)5)已盖好公章的电子钥匙申请表及合同等表格(没有盖章填写企业信息的空白表格是到外贸委去拿的,拿回去填一下,然后付款,.cn 网站用户的话需要支付年费RMB3000块每年,付完钱三个工作日左右可以自带U盘到外经委COPY
他们帮你做的好电子钥匙。
嘉兴外经委的联系方式如下,如是嘉兴市级或嘉兴所辖区县级企级企业,可以咨询一下外经委的相关工作人员。地址:嘉兴
市勤俭路516号外经贸大楼303室
二、在办理外经委要用的电子钥匙的同时,还要申请海关的网上申报系统软件,嘉兴这边用的是CJ2000网上申报系统,这个办理起来比较方便,到嘉兴海关310室拿一份软件销售合同,盖好公章,带支票过去交钱就行了,第一年要交RMB9500块,以
后每年RMB4000。
三、外经委和海关的软件都办好后,经营单位(即外贸公司或有进出口权的工厂)与生产
单位(生产工厂)的企业生产能力证明要去申请办理。下面这个网址是用于办理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的:
点击登陆后填写企业相关信息,然后发送到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等审批同意后带上企业营业执照(盖上公章)去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嘉兴是按不同的区县来分外经贸主管部门,经济开发区与市区在不同地方办理,各区县也在各区县办理。一般会核发一式两份的,一年有效期,过期要再办理一份。第一
次办理手册时海关需要正本一份,以后可以复印件上面盖公章即可(拿到之后记得自已复印留底)。
以上所有的都办好之后,就可以跟据具体的进出口合同来做进(来)料加工免税手册了。
手册办理流程如下:
一、先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办这个证就需要用到外经委的电子钥匙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及所需要资料如下:
1)进口料件合同(复本)
2)出口成品合同(复本)
3)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网上系统里有表格可以填好,等主管外经贸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现来即可)这里需要注
意的是上面的所有信息都是跟据进出口合同上的金额,数字及品名来填的,不可以与进出口合同不一致。4)进口料件备案登记表(网上系统里有表格可以填好,等主管外经贸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现来即可)这里所填报的进口料件要与进口合同一致,且要与以后要办理的手册上的进品料件一致,尤其是海关编码不可以选错,品名描述一定要按海关规定来填写,因为这里审批好之后还要去海关审批,如果通不过去改单比较麻烦和费时。且进口的料件一定要与这个数字一致,多进少进都不行,多进的要补税,少进还比较好处理一点。
5)出口成品备案登记表(也是在网上填好,发到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核的)出口成品要与合同一致,且以后出口要
严格按照此表格上的数量来出货,多出少出都不行。否则无法核销的进口料件或补进口关税。
6)成品对应料件单耗表。这里要填的是成品单耗(这里的单耗是含正常损耗的,也就是你填上去的数字乘以出口成品数量要刚好等于进品料件数量,不能有余料的)。这个是进料和来料加工中最难做的一点,单耗一旦备案是不能更改的,如
果错了,让海关查出来,余料一般要补税或交到海关仓库的。
所有资料填好后发到当地主管外经贸部门审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以上6份表格要准备1式4套(所有单证上要敲公章),一套一套按顺序订好,拿过去审批。拿去之后,外经贸主部门留一套,发给你三套,其中有一套是需要拿到海关备案的(上面
盖有骑缝章),一套自已留底(以后要改单或是内销或是什么样的时候要用),还一套要到国税局备案。
二、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好之后,拿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到国税备案。记得把三套全拿去,国税
会留下一套备案,另外两套敲章还给你。
三、这些都办好之后就可以用CJ2000系统进行网上审报手册了。办理手册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记得这一套是外经贸主管部门盖骑缝章的那份,里面有进口料件合同和出口成品合同。)
2)委托加工协议(如是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工厂,就不用了)。
3)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如属于委托加工行为,两家单位都要的).第一次办理要正本,以后可以复印件盖公章。4)银行开户许可证(每次办理手册都要,需要多复印一些留着,要用时盖上公章即可)
5)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申请表 表一:加工贸易合同概况表,需要用到CJ2000系统在网上填写,填好后发到海关审核。这份与办
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要填的内容差不多,在做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彼此一致。嘉兴海关是到这个网起址办理的:
http:///,6)表二:进口料件表 要求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一样
7)表三:出口成品表 与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时一样的内容要填
8)表四:成品对应料件单损耗情况表与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时一样的内容要填,而且要做到彼此一致。5)到8)点所有表格都是到CJ2000里面网上填报,发送到海关的,在海关有确认之前要自已打印出来敲公章,因为海关一旦确认之后,手册核发掉之后,这几份表格你就无权调出来了,到海关调单出来要收费的。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审报单,这份表格是到海关的网站上下载,并自已填好打印的,敲上公章。具体可以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3号,这份公告各地海关网站上都有,用GOOGLE搜一下就出来,下面有附件的。
关。
11)排料图,这个很重要,是海关审核服装企业单耗是否合理的依据。如果不是做服装的企业,需要提供的是其它资料,以证
明自已的出口成品是需要用多少原料的。
上面10份单证是每次办理手册需要提交的单据,如果是第一次到海关办理手册,还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如委托加工,则两家单位都要)10)空白手册一本。到海关买的,RMB5块一本,记得拿到之后在上面盖上公章。把上面提到的所有东东都放在里面,交到海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如委托加工,则两家单位都要)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如委托加工,则两家单位都要)
4)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盖公章)(如委托加工,则两家单位都要)
5)外商投资企业业务批准证(如是三资或外贸投资企业需提供)
6)生产单位开户许可证(第一次办理,属于委托加工的要提供,如果是自已进料,自已加工,就没有这份文件了)
上面6份资料需要扫描通过CJ2000系统上传到海关和填好的表格一起发送到海关。
如果没有问题,海关审好之后就可以交钱拿手册了(所交金额大概在70块,是海关的预录入费),如果第一次办理要交风险担保金(与进口关税+增值税等值金额),交完之后才可以拿手册。第二次办理就不用交了。但是如果你们进口或出口的产
办理手册流程及所需资料 第10篇
5,拱北海关保税业务审批表
6,拱北关区保税企业办理海关保税加工业务申请材料清单 7,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
8,规范申报(进口料件、出口成品规范申报内容)9,进口料件清单 10,出口成品清单 12,国内购料清单
13,出口成品对应进口料件单损耗表 14,出口制成品对应国内购料单损耗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 16,申报单耗情况说明 17,工艺流程图 18,代理报关委托书 第一次办理手册还需提交: 关于申请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报告 公司相关管理制度(针对加工贸易)对于AA类企业可申请报核前申报单耗(对液体化工品单损耗有浮动的,手册办理时按企业申报单耗备案,手册核销时按实际单耗核销,余料补税)
报核前申报单耗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核前申报单耗报告
2,申请报核前申报单耗申请审查表(一式两联,海关申批后企业一联核销手册用)
3,申请手册前3至6个月的:(原材料领用表、备案单耗和实际单耗对比表、成品入库表、原材料对应生产出成品数量表、产品单耗情况表)
4,单耗浮动表 BP的手册还需提供: 关于对<申请报核前申报单耗报告>的附件的说明 备案单耗和实际单耗对比说明表
SAP系统能实现保税料件和非保税料件区分(保税与非保税料件同生产线)
生产投料单能有效区分(保税与非保税料件同生产线)财务管理能有效区分(保税与非保税料件同生产线)相关管理制度(保税与非保税料件同生产线)BP外设仓库操作管理规范 BP料件进出仓明细表 BP作业计划表 二,手册办理流程
1,审核上述相关资料的相关数据是否有误 2,资料提交加贸审核
3,加贸审核资料无误后,持:进出口合同、进口料件清单、出口成品清单、出口成品对应进口料件单损耗表、规范申报及提供企业海关注册编码、注明是否报核前申报单耗到金关录入通关手册
3.1,通关手册页部份录入需注意的内容:
企业内部编号:录入企业内部编号,录入后不能更改 手册类型:按加工类型填写,如进料加工
主管外经贸:按主管企业的外经贸委录入,如珠海市外经贸委(BP)处理标志:新增
有效日期:合同签订日期1年内,如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8/20,录入有效日期为2014-8-19 管理对象:以加工单位为管理对象
单耗申报环节:报核前(AA、A类企业可报核前申报单耗的)、出口前(不可报核前申报单耗的)
台帐银行:中国银行(指定),AA、A类不用银行台帐,但需录入,非AA、A类需到中国银行办理台帐
备注栏:录入在料件表体、成品表体规格型号栏无法录全时的补充录入,需注明成品或料件,注明通关时按规范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签约日期(29章商品)
3.2,成品表体页部份录入需注意的内容: 申报状态:企业不申报(报核前申报单耗的)3.3,单损耗表页部份录入需注意的内容: 损耗率、非保税料件比例%(BP可录入为0)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程 第11篇
一、所需材料:
1、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简称社保缴费清单)
2、空白的养老保险手册
3、一寸的照片
二、地点:
1、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区 分局
(河西分局地址:河西区隆昌路58号中世纪花园底商022-88271230)
2、劳动局(天津市任一区劳动局即可)
(河西区劳动局地址:河西区澧水道14号 28275815)
三、流程:
1、打印社保缴费清单(一元钱)
地点: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 分局(天津市任一区分局
即可)
2、购买空白的养老保险手册(6元/本)
㈠地点:天津市任一劳动局即可(河西区劳动局地址:河西区澧水道14号28275815<西侧小厅入厅左手边最里柜台>)
㈡填写相关的信息:
①号码,个人身份证号,②核发单位写河西人社局(具体的以个人所去的某区劳动局为准),③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可以不写,④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载,按照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填写⑤贴一寸照片,在照片上压钢印(工作人员会具体告知的),⑥在核发时间上盖上劳动局的时间章。
3、盖章(盖到上一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载的最后一个月上),地点:上一用人单位所在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 分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程 第12篇
身份证号码:□□□□□□□□□□□□□□□□□□
说明:1.本表一式一份,交办证机构留存;2.“申请人(签名)”处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填写;3.用人单位请于本表左上角加盖公章;4.本表可复印使用。
异地办理《云南省农民工服务手册》须知
2009-6-25 17:13:45阅读数:328
1根据云劳社[2008]76号文件规定,本省农村劳动者都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农民工服务手册》,我局为了方便企业办理“招录用登记备案”的相关手续。特开设此项服务,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凡需在我局办理《农民工服务手册》的,必须是在我局办理《招录用登记备案》的企业。省属用人单位、中央、外省和部队驻滇用人单位及在国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外资企业或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录用登记在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办理。
二、办理范围:云南省内非昆明地区户籍的农村劳动者。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
三、办理时须本人填写《云南省农民工服务手册异地办理申请表》,并签名,申请表右上角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四、办理时提供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五、异地办理《农民工服务手册》只对企业办理,不对个人办理。个人需要此证,请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六、企业注册地在昆明(如劳务派遣企业等),工作地不在昆明,一律不予办理。
七、中介公司代办《农民工服务手册》的,必须提供相应的“委托协议书”。
温馨提示:
一、我中心异地办理《云南省农民工服务手册》的范围是指:按户口所在地划分,省内除昆明外,其余十五个地州的农村劳动力。具体包括:
1.曲靖市;2.玉溪市;3.昭通市;4.楚雄州;5.红河州;6.丽江市;7.迪庆州;8.文山州;9.西双版纳州;10.思茅市;11.大理州;12.保山市;13.德宏州;14.怒江州;
15.临沧市。
二、对于昆明本市户口的农村劳动力,请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咨询办理《云南省农民工服务手册》。昆明市的行政区划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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