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报告

2024-08-14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报告(精选6篇)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报告 第1篇

3篇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小康路上一个人也不能掉队,困难职工也要跟上,**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区总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城市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基本情况 **市是**下辖县级市,位于**市中部、大兴安岭中脊中段西坡。南北长352公里,东西宽147公里,总面积27590平方公里。**(满语)意为“要塞”之意,是**大兴安岭政治、经济、文化、医疗和交通中心;

是滨洲线、牙林线两条铁路干线,绥满高速公路和301国道两条公路的交通枢纽。辖10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现有人口近40万人。

**市总工会前身为**旗总工会,1984年1月1日撤旗建市后改为**市总工会。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保障与女工部、组宣部、经济部、财务部),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3人,聘用工会社会化工作者8人。目前全市共有基层工会组织349家,实名制登记会员20968人。

二、开展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情况 (一)建章立制强基础 **市委高度重视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脱贫攻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总工发〔**〕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关于精准、规范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工保字[**]23号)精神,把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制定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副主席姚萍同志为组长的脱困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生活救助工作职责》《困难职工申报、审批、管理办法》《困难职工救助办法》《困难职工审批流程图》《困难职工档案流程图》《帮扶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办法》等一套比较完整规范、操作性强的制度。

(二)入户走访精分类 为做到精准识别,提高帮扶实效,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镇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

**年5月起,市总工会由分管副主席带队,对数据库中256名困难职工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我们确定了调查对象,制定了识别标准,对调查人员进行了培训。为保证入户调查的真实性,入户走访人员留存了声像资料。通过逐户调查、登记、审核、建档立卡,摸清了困难职工底子和现状。严格按照困难职工标准对原在档的困难职工进行甄别,符合标准的保留,不符合的或已解困脱困的及时退出,新发现的及时建档,实现了解困脱困对象有进有出、帮扶信息真实可靠。

通过入户走访,对符合脱困解困条件的177人实施解困脱困。现数据库中剩余困难职工79人,其中因病致困38人(本人大病31人,直系亲属大病7人),因收入过低致困14人,因女子上学致困27人。市总工会及时了解困难职工所需所求,根据困难职工致困原因进行精准分类,因困施策,分类帮扶。

(三)多措并举巧帮扶 对低保边缘户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困难职工,市总工会变一时帮扶为时时关注,及时关注各类招工、就业信息,在微信工作群和订阅号上及时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帮助困难职工家属或子女找到合适的工作;

举办家政服务、母婴护理、面点制作等免费技能培训,着重帮助其提升技能素质,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家庭收入实现解困脱困。

对因各类因素造成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低保线、但尚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着重推动其纳入社会保障解困。对没有社会保险或没有落实待遇的,推动其纳入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社会保险金不足以保障基本生活的,推动纳入低保兜底。

对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着重推动其纳入医保制度和政府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制度。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推动其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障。协调红十字等机构给予特种疾病的救助;

协调残联,对患脑血栓等疾病不能自理的职工进行残疾等级认定,为其争取残联的免费轮椅等救助物品。

从**年至目前,市总工会共为数据库中困难职工发放慰问金135.35万元,发放“金秋助学”金7.8万元。本级工会自筹资金27.4万元,帮扶137名困难职工;

临时救助困难职工77人,发放救助金6.88万元。

(四)帮扶资金严管理 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未设单独财务账户,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由市总工会财务部统一管理。帮扶资金严格执行全总预算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等规定,各项手续完备,财务凭证齐全。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等符合要求,字迹清晰,装订整齐。市总工会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全部使用银行卡发放帮扶资金。帮扶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无截留、滞留、虚报、挪用、扩大范围等违规现象。

三、脱困解困工作存在的困难 1.困难职工收入与家庭支出不匹配导致脱困难。困难职工家庭收入低,以环卫工人为例,他们的收入是每月1500元,去除缴纳养老等保险的,剩余1350元。而每月支出的生活费、水电气、住房、乘车、赡养老人等刚性支出较大。如果家庭成员中有就学、婚配、大病等情况,生活就会更加困难。由于困难职工收入低,只能节省基本生活开支,进而导致身体状况欠佳,衍生了越困难越得病,越得病越贫困的现象。

2.困难职工负担过重,子女教育费用大、就业难导致脱困难。高中、高等教育阶段的费用支出较高,造成困难职工家庭负担过重。子女高中、高等教育毕业后,就业难,多数子女在经济上自顾不暇,反哺家庭经济能力弱。

3.大病致贫易、脱困难。职工患重大疾病后,倾其所有进行治疗,虽然有医保报销,但治疗前期费用大,还需定期复查和后期治疗,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投入,不仅花光了家庭积蓄,也借遍了亲戚朋友,短期内难以脱困。

4.部分因病致困职工因不符合贫困职工标准而得不到帮扶。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职工因患重大疾病致困现象严重。由于教育系统普遍工资较高,很难达到困难职工帮扶标准。这一部分因患癌症等重大疾病导致贫困的职工就无法得到帮扶。

四、建议 1.对于低收入且家人未能充分就业的困难职工,要多方协调实现充分就业,提高职工家庭收入,缓解困难状况。

2对于因子女就学致困的职工,可适当增加资金帮扶力度,跟踪助学。毕业后,积极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就业,加大他们反哺家庭的作用,帮助困难职工解困。

3.对于因大病致困的职工,可按疾病费用分类,加大资金帮扶力度,延长帮扶时限。

4.制定符合实际条件的困难职工标准,实现应帮扶的尽量帮扶。

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纳入地方党政脱贫攻坚大局情况;

完善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工作;

规范中央财政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

落实解困脱困工作责任制;

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能作用,**旗总工会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情况如下。

一、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1.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此次工作由**自治旗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亲自组织安排、分管领导副主席阿莉娜具体负责。成立了由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组成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和困难职工认定评估小组。为了确保“不漏一户,不缺一人”,我们进行了全覆盖入户调查,每一户都填写了困难职工家庭状况调查及解困脱困实施计划表,夯实了帮扶的工作,使我们掌握的信息更加精准。对前期入户调查存有异议的困难职工,全部进行重新评估认定。对不符合困难职工相关标准的人,坚决予以脱贫或注销处理。

2.建立基层联系人、责任人定期联络工作制度。我们在培训中心定期培训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人、联系人,加强其掌握国家及工会的保障帮扶政策、制度及举措的相关业务知识。一方面还要求其详细了解和掌握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和实际的帮扶需求,另一方面我们面向困难职工宣传政府与工会的各项保障制度和帮扶措施,为其发放印发有工会职能的相关手册,涉及内容有职工维权、职业介绍、法律援助、困难救助等,保证每一个责任人、联系人任务清、底数清、情况明。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我旗根据前一个时期自治区困难职工入户调查后发现的问题,对照督察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尤其是困难职工建档立卡的工作上,坚持“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覆盖”的原则。我们认真核查每一户困难职工档案,补全附件、完善档案,及时与困难职工联络,对不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及时退档处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做到了因户施策,根据其实际家庭状况分为因病、因残、因学、生活致困等类,为其争取相关的帮扶资金。我们把每一个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的信息都做实做好,符合标准的要求其必须有相关的致困依据,因病需要提供诊断书、因学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学费缴费票据等,因残需要提供残疾证,意外致困也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我们把每一个人的档案做到有依有据。既要落实好帮扶责任人,又要明确好联系人,所有资料的填写要求真实有效,同时也要经得起组织的核查。

三、解困脱困工作落实情况 (一)落实全总关于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要求部署情况 我旗把解困脱困工作列为重要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结合**旗本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出台了相关制度文件,成立了专门的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和评估小组。针对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采取分类措施进行精准帮扶。此次由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帮扶举措,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时间表与脱贫任务,坚决与习总书记在十九大上讲话的脱贫攻坚战指导思想保持一致。

(二)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旗委政府脱贫攻坚大局 **书记向旗委、政府汇报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此项工作已列入政府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正在协调以旗委政府的名义出台解困脱困相关文件,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党委、政府出台帮扶政策措施,或尽力将困难职工纳入地方救助保障范围。协调地方财政对帮扶资金的支持力度。

(三)困难职工的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工作 规范困难职工的认定程序,坚决执行全总下达的困难职工识别的文件精神,完善补齐相关证明材料,不仅要精准识别,还要精准退出。对困难职工的档案全部以真实的情况填写上报,使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保持一致,没有逻辑错误。目前无法与民政部门做到信息数据共享,但已经积极协商。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我们实行动态管理,对新申请救助的及时认定,且录入更新,对已经脱困人员及时作出脱困处理。本次动态调整帮扶系统内部由488个困难职工减少到82人,按照致困原因我们将其分为几类贫困职工,真正做到精准施策。本次摸底核查做了大量的工作,余下困难职工的纸质和电子档案也按照文件要求已经补全,经得起推敲,真正达到“真扶贫、扶真贫”。

(四)中央财政帮扶资金的使用 目前**自治旗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还未开通单独账户,无法进行独立核算。帮扶资金管理执行全总预算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申请、经办、证明、验收、审核、签批等报销手续完备。财务凭证要求齐全,原始凭记和记账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等符合要求,字迹清晰,装订整齐。帮扶资金的发放严格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专款专用”的原则,且全部实行银行卡发放,做到有依有据。

(五)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落实情况 我旗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解困脱困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了各级工会的职责定位和任务,落实到了单位和个人。困难职工的个人信息与职工档案保持一致,对于上级抽查和走访入户能够正常开展。困难职工和结对帮扶联系人互相知晓且了解,帮扶联系人可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竭力让每一个职工知晓帮扶政策,要求帮扶措施与致困原因相匹配,做到精准施策,因户施策,让更多的困难职工认可了工会的解困脱困工作。

(六)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用发挥情况 目前帮扶中心运行规范有序,各项职责工作都在循序渐进地开展。服务标准、工作流程、救助办法和内部管理制度都日趋完备。我们也十分重视帮扶中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保持业务水平与岗位职责相符,在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工作中作用突出。

(七)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进展及成效 **年以来,聚焦困难职工“五类人群”,通过“四个一批”等帮扶举措,取得显著的成效。针对有劳动力的困难职工,我们提供平台开展了电工、按摩、月嫂、面点等技能培训班,提供创业援助,使一部分困难职工实现了再就业,解困脱困工作成效明显。针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我们将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利用专项帮扶资金救助,纳入大病保险、医疗互助保险,帮助其走出难关,成效明显。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我们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将其纳入社会兜底保障,成效明显。自帮扶中心成立以来,我们做了很多脚踏实地的工作,取得了很多成效,也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认可。职工的认可也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不忘自己的身份是“职工的娘家人”。

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提升工会帮扶工作管理水平,掌握辖区内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区总工会组织调研组,对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入户走访。在深入调查、认真审核、精准评估、建档立卡的基础上,走访了街道办事处和部分企业,并进行了座谈,经过反复研究,形成了此调研报告。

一、困难职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以36户在档困难职工为调查对象,制定了识别标准,对调查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逐户调查、登记、审核、建档立卡,摸清了困难职工生活现状和致贫原因。经过认真走访核实,区总工会根据调查了解掌握的情况,分析致困原因和帮扶需求,按照“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和“动态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工作。全区建档立卡的36户困难职工大多为家庭收入低,健康状况堪忧,文化程度较低,单亲家庭较多,部分困难职工就业状况不稳定,维持基本生活较为困难。

二、致困原因分析 根据调查情况分析,我区困难职工家庭困难程度不一,困难原因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困难职工收入与家庭支出不匹配 困难职工平均工资为1617元/月,停产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为186.74元/月。我区低保标准为664元/月,现享受低保职工7户,收入低于最低工资共5户。从本次调查结果反映,困难职工工资月收入低于我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最低工资的分别占41.67%、13.89%;

因丧失劳动能力,依靠享受低保、民政部门临时救助和工会救助的占5.5%。

(二)子女教育费用大 尽管现在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但高中、高等教育阶段的费用支出较高,造成困难职工家庭负担过重。本次走访的36户职工家庭中,有26户职工家庭有子女上学,其中:接受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子女分别为4名和22名,尤其是上大学受高等教育阶段的家庭困难情况更为突出。

(三)大病致贫易、脱困难 当前,因病致贫不仅是困难职工、也是所有家庭的噩梦。在建档立卡的36户困难职工家庭中,患大病的9户,其中本人大病4名、本人残疾1名、患大病直系亲属4名,这些家庭倾其所有进行治疗,虽然有医保报销,但治疗前期费用大,还需定期复查和后期治疗,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投入,花光了家庭积蓄,负债较重,短期内难以脱困。

(四)居住条件差、购房难 近年来,广大职工的住房条件虽然得到了改善,但是困难职工的住房条件仍很恶劣。在建档立卡的36户困难职工家庭中,22户有自己的住房(含廉租房),5户租房住,9户在父母、岳父母家的房子住,且住房条件差,面积小。

(五)单亲家庭负担重 近年来,单亲家庭及其贫困问题呈现上升趋势,在建档立卡的36户困难职工家庭中,15户为单亲家庭,3户为单身家庭,占总数比例分别为41.67%、8.33%,造成单亲家庭生活困难主要原因是家庭负担重,既要抚养孩子上学又要赡养老人。

三、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对策及建议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扶贫攻坚已进入决胜决战的攻坚时期,全区困难职工不能成为盲区,解困脱困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有丝毫松懈。我们通过深入研究分析,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困难职工劳动技能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针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依托职工培训机构,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发挥工会培训阵地作用,加大职工培训投入,精选培训项目,为职工搭建成才平台。积极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大力开展“企业订单+工会培训+就业岗位”的靶向培训,激发困难职工学技术、提技能的内生动力。加强与政府人社部门的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打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证书发放、就业创业通道。

(二)鼓励创业,增强困难职工“造血”功能。

支持困难职工依靠技能、自主择业,鼓励困难职工瞄准市场、敢于创业,引导困难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造,从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条件的困难职工,区总工会牵头,会同金融机构,为困难职工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推动困难职工充分享受政府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做好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配合工作,推动“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社会专业机构的联系协作,通过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举办招聘会、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等形式,为困难职工就业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

(三)发挥社会保险的保障作用,解决困职工后顾之忧。

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职工主动缴纳社会保险意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依法收缴、按标发放工作。对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职工,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社会保险中断的困难职工,督促所在企业和困难职工补交。对因无法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工伤认定困难、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工会力所能及开展救助,推动落实相关待遇。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帮助其按政策规定实现“应保尽保”。

(四)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实施困难职工医疗救助。

针对因病致困的职工,除城市职工享有的医保政策外,区总工会应在积极开展大病救助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推动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工作。探索与医疗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借助爱心医院、爱心药店等普惠制工作的开展,为大病职工提供优惠服务。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重特大病报销比例,减轻困难职工自负医疗费。协调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给予特殊病种医疗救助。

(五)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开展社会救助。

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支持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救助托底制度。协助政府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在协助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把工会“送温暖”与日常救助活动相结合,加大救助力度,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发挥爱心超市便民功能,为困难职工家庭发放粮油、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推动建档立卡困难职工优先享有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帮助解决住房困难。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报告 第2篇

完善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工作;

落实解困脱困工作责任制;

规范中央财政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

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能作用。

一、建立相关工作制度。X.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此次工作由X自治旗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X亲自组织安排、分管领导副主席具体负责。成立了由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组成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和困难职工认定评估小组。

为了确保“不漏一户,不缺一人”,我们进行了全覆盖入户调查,每一户都填写了困难职工家庭状况调查及解困脱困实施计划表,夯实了帮扶的工作,使我们掌握的信息更加精准。对前期入户调查存有异议的困难职工,全部进行重新评估认定。对不符合困难职工相关标准的人,坚决予以脱贫或注销处理。

X.建立基层联系人、责任人定期联络工作制度。我们在培训中心定期培训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人、联系人,加强其掌握国家及工会的保障帮扶政策、制度及举措的相关业务知识。

一方面还要求其详细了解和掌握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和实际的帮扶需求,另一方面我们面向困难职工宣传政府与工会的各项保障制度和帮扶措施,为其发放印发有工会职能的相关手册,涉及内容有职工维权、职业介绍、法律援助、困难救助等,保证每一个责任人、联系人任务清、底数清、情况明。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旗根据前一个时期自治区困难职工入户调查后发现的问题,对照督察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尤其是困难职工建档立卡的工作上,坚持“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覆盖”的原则。我们认真核查每一户困难职工档案,补全附件、完善档案,及时与困难职工联络,对不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及时退档处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做到了因户施策,根据其实际家庭状况分为因病、因残、因学、生活致困等类,为其争取相关的帮扶资金。

我们把每一个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的信息都做实做好,符合标准的要求其必须有相关的致困依据,因病需要提供诊断书、因学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学费缴费票据等,因残需要提供残疾证,意外致困也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我们把每一个人的档案做到有依有据。既要落实好帮扶责任人,又要明确好联系人,所有资料的填写要求真实有效,同时也要经得起组织的核查。

三、解困脱困工作落实情况。(一)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旗委政府脱贫攻坚大局。X书记向旗委、政府汇报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此项工作已列入政府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正在协调以旗委政府的名义出台解困脱困相关文件,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党委、政府出台帮扶政策措施,或尽力将困难职工纳入地方救助保障范围。协调地方财政对帮扶资金的支持力度。

(二)落实全总关于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要求部署情况。我旗把解困脱困工作列为重要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结合X旗本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出台了相关制度文件,成立了专门的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和评估小组。针对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采取分类措施进行精准帮扶。此次由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帮扶举措,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时间表与脱贫任务,坚决与总书记在十九大上讲话的脱贫攻坚战指导思想保持一致。

(三)困难职工的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工作。规范困难职工的认定程序,坚决执行全总下达的困难职工识别的文件精神,完善补齐相关证明材料,不仅要精准识别,还要精准退出。对困难职工的档案全部以真实的情况填写上报,使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保持一致,没有逻辑错误。目前无法与民政部门做到信息数据共享,但已经积极协商。

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我们实行动态管理,对新申请救助的及时认定,且录入更新,对已经脱困人员及时作出脱困处理。本次动态调整帮扶系统内部由X个困难职工减少到X人,按照致困原因我们将其分为几类贫困职工,真正做到精准施策。本次摸底核查做了大量的工作,余下困难职工的纸质和电子档案也按照文件要求已经补全,经得起推敲,真正达到“真扶贫、扶真贫”。

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落实情况。我旗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解困脱困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了各级工会的职责定位和任务,落实到了单位和个人。困难职工的个人信息与职工档案保持一致,对于上级抽查和走访入户能够正常开展。困难职工和结对帮扶联系人互相知晓且了解,帮扶联系人可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竭力让每一个职工知晓帮扶政策,要求帮扶措施与致困原因相匹配,做到精准施策,因户施策,让更多的困难职工认可了工会的解困脱困工作。

(四)中央财政帮扶资金的使用。目前X自治旗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还未开通单独账户,无法进行独立核算。帮扶资金管理执行全总预算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申请、经办、证明、验收、审核、签批等报销手续完备。财务凭证要求齐全,原始凭记和记账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等符合要求,字迹清晰,装订整齐。帮扶资金的发放严格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专款专用”的原则,且全部实行银行卡发放,做到有依有据。

(六)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用发挥情况。目前帮扶中心运行规范有序,各项职责工作都在循序渐进地开展。服务标准、工作流程、救助办法和内部管理制度都日趋完备。我们也十分重视帮扶中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保持业务水平与岗位职责相符,在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工作中作用突出。

(七)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进展及成效。X年以来,聚焦困难职工“五类人群”,通过“四个一批”等帮扶举措,取得显著的成效。针对有劳动力的困难职工,我们提供平台开展了电工、按摩、月嫂、面点等技能培训班,提供创业援助,使一部分困难职工实现了再就业,解困脱困工作成效明显。针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我们将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利用专项帮扶资金救助,纳入大病保险、医疗互助保险,帮助其走出难关,成效明显。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报告 第3篇

关键词:银川市;困难职工;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报告

中图分类号: R395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1-129-20 引言

心困是最大也是最难解决的困难,解决心困,是对困难职工最大的帮扶。2012年以来,我们引入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对困难群体进行了心理筛查,对这个特殊群体的压力来源、情绪表现、应对模式等获取了大量资料,有了一些崭新的思考和结论。

1 调查对象、工具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随机抽样,选取困难职工2000人。其中,男1040人,女960人。为增强调查的可参照性,又选取了非困难职工620人,也分别建立了其心理档案。其中男160人,女460人。

1.2 调查工具

①困难职工登记表。②来访者登记表。③EAP压力量表。④焦虑自评量表(SAS)。⑤抑郁自评量表(SDS)。⑥心理咨询师访谈、咨询记录。

1.3 调查方法

①设置心理咨询窗口接待来访。②开通心理热线疏导。③上门访谈、对个别人员进行心理咨询。④心理测量。

2 调查数据汇总

2.1 困难职工心理样本总体均值

①EAP压力量表:压力过大1280人,占64%;压力适中560人占28%,不够:160人占8 %(经后续联系,多数系不配合调查敷衍所致)。②焦虑自评量表(SAS):正常范围1640人,占82%;轻度焦虑280人(女),占14%;中度焦虑的有:80人(女),占4%(焦虑总占18%)。③抑郁自评量表(SDS):正常范围1400人,占70%; 轻度抑郁520人(女),占26%;中度抑郁80人(女),占4%(抑郁总比例占30%)。

2.2 非困难职工心理样本均值

①EAP压力量表:压力适中620人(100%),压力过大0人。②焦虑自评量表:正常580人(94%);轻度焦虑40人(女)(6%);中度焦虑0人;重度焦虑0人。③抑郁自评量表(SDS):正常540人(87%);轻度抑郁80人(女)(13%);中度抑郁0人;重度抑郁0人。

3 结论与讨论

排除少数职工在不理解、不配合等因素,结合日常观察到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心理调查,具有相当的可信度和参考度。以下是根据本次调查所得出的几个结论,中间穿插了我们的一些解释和讨论:

3.1 压力山大

无论是访谈接触,还是心理测评,困难职工普遍感觉生活、工作压力偏大。EAP压力量表显示,困难职工压力过大(量表得分300分以上)的占到了64%(不包括敷衍、不认真、不配合的部分,根据我们的现场观察,若包含进去,比例至少应在90%以上),压力特大(量表得分400分以上)的占到了30%。而对照组群体(非困难职工)中,这两个比例都是0。

3.2 我的心事无人能懂

困难职工中,日常感受到焦虑情绪的占18%,感受到抑郁情绪的占30%。而非困难职工,这两组数据仅分别是6%和13%。尤其需要说明的是,在心理咨询临床工作中,重度焦虑和重度抑郁一般提示的是有严重的精神病倾向与可能,而我们的调查显示,在特殊困难人群中,这两个数据分别达到了10.5%。很明显,大多数困难职工除了面临经济上、人情上、身体上的压力和困窘外,还承担着情绪上的诸多无名烦恼。而这些烦恼,往往又成为当事人与家人、朋友、同事在日常交往中,人际矛盾、言语冲突和沟通障碍的潜在导火索。困难职工在日常工作和人际交往中,往往更容易与人发生冲突。

3.3 女人更敏感

调查显示,困难女性职工在“紧张着急、无故害怕、惊恐、沮丧郁闷、坐卧不安、易激怒、想哭要哭、无希望感”等方面的负性因子要明显高于男性职工10余个百分点。在倾向中度、重度焦虑和抑郁的职工中,也大多为女性。调查统计还显示,女性在40岁左右是焦虑抑郁的高峰期,困难职工中女性离婚的占到了12%。

3.4 压力源普遍较多,心理问题多发

主要因素有:①收入下降或没有显著增长(84%)。②各种人情和节日支出(84%)。③本人受伤或生病(74%)。④家庭成员受伤或生病(53%)。⑤与配偶的关系恶化(53%)。⑥岗位发生变化或工作调整(47%)。⑦借贷款还款压力(47%)。⑧生活条件、规律等发生改变(47%)。⑨新增子女、子女上学或家庭成员死亡(各占31%)。

深入分析,我们发现,困难职工心困的原因可区分为如下四大类,相应的援助策略和重点也不一样:

①大部分困难职工致困的原因是因为行业、政策调整或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单位整体经济效益不好,本人文化水平和技能非主要原因。这些人的心理困扰是属于收入减少后派生的,如自卑、压力、人际关系、婚姻关系紧张等,心理问题容易解决。②相当一部分人致困的原因是本人生病或家庭成員生病,因为病导致工作岗位调整、技能下降,进而收入下降,而有些病又的确需要持续、大量的经济投入,这些人的心理问题主要是焦虑、恐惧和无助,解决起来需要投入较大、较长期的努力。③还有一些人致困的原因是职工自身文化水平不高、岗位技能低所致,很难担负重要岗位任务,收入低是社会分工自然调整的结果,派生出的心理问题应该也不难解决。④个别的人是因为受家庭特殊的遗传、教养环境、成长经历所致,心理问题带有原生性,致困原因很有可能就是心理问题,经济困难是表象,而心理问题才是根源。这些人干什么似乎都很难胜任,且人际关系、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困难重重,调整起来更困难。有些需要心理咨询师长期的一对一辅导。极个别的,需要精神科医师介入。

由于本次心理调查属于筛查性质,对上述四种类型的人员如果要确切分类,还需要引入更专业的心理测量工具和深度心理访谈,所以,更准确的数据及分类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去不断总结和完善。

3.5 困难职工大多身体也多病,而身病又加重心病,导致恶性循环

在躯体化方面如:“手脚发抖、头痛颈痛背痛、心跳加快、胃痛、消化不良、睡眠不好、体重减轻、便秘烦恼”等方面,困难职工的症状(每人有三项以上占群体的80%)要远远大于一般职工(每人有三项以上43%)。这也说明,经济困难后,许多困难职工的病痛能忍则忍,导致小病不断。身病加重心病,心病作用身病,恶性循环,因果难明。因此,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医助也很现实和紧迫。

4 对加强困难职工心理帮扶工作的若干建议

4.1 加强心理环境建设

①联合市妇联、团委、民政、教育、卫生、广电等部门,就困难员工在婚恋、家庭、个人和子女教育、就医等领域产生的困惑和无助,免费送心理关怀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②认真做好市工会心理咨询窗口接诊工作。在《银川工运》杂志开辟心理专栏,传播心理知识。在市工会网站,增设心理咨询服务栏目。③定期印刷心理知识宣传册、宣传单,通过工会各级组织免费赠阅给工会会员。④开展好“关爱职工,快乐心晴”周末健康心理知识讲堂活动。选择精品课程,在全市各区县大型企业工会开展巡回讲座。

4.2 针对特殊群体和个人,提供特殊服务

在市总工会下辖各区县工会,迅速启动困难职工心理检测、心理辅导、心理干预、心理咨询工作,针对特殊群体和个人,提供特殊服务。如开设心理热线,开设人际关系知识辅导课、恋爱婚姻家庭关系技巧辅导课、亲子教育技巧辅导课等、情绪与压力缓解辅导课等,免费为困难职工服务。针对心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有较严重心理问题的职工,单独约见为其进行心理咨询,助其心理脱困、心理自强。

4.3 加强工会系统心理人才建设,心贴心服务职工到基层

迅速启动全市工会系统心理辅导员队伍的培训工作,争取每个市县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每500人以上的市属企业,都有一名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心理辅导员,能肩负起日常的职工心理知识普及和心理教育工作,具备一般的识别有心理问题职工的能力,及时报告上级机构专业心理咨询师处理。此外,负责建立本单位职工心理档案。

4.4 选定困难企业,组织心理专家团队,量身打造企业“EAP服务”,送心理服务到企业

瞄准我市一些困难企业,从建立职工心理档案入手,详细分析每个困难企业的职工共性心理和个性心理,量身打造企業“EAP心理援助方案”,组织心理专家,送心理服务到企业、进家门。

4.5 启动银川市职工心理健康援助工程,创银川模式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报告 第4篇

解困脱困工作总结

近年来,**县总工会在自治区总工会、市总工会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坚持“替党政分忧、为职工解难”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会帮扶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帮助解决了部分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稳定职工队伍,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镇在档困难职工(含存量)情况及特点:截止2019年9月30日,我县在档困难职工有11户,其中存量2户。在档困难职工中因病致困5户,低收入致困6户。

(二)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情况:2017年解困68户脱困18户(其中存量17户);

2018年解困22户脱困34户(其中存量32户);2019年截止9月30日止,解困8户脱困12户(其中存量7户)1户(存量)因离世注销档案。

(三)帮扶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县总工会坚持帮扶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实名发放至困难职工银行账户,三年来,我会共发放帮扶资金82.88万元。

2017年,我会收到中央财政帮扶资金14.1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9.6万元,其他资金21.79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无结余。

2018年,收到中央财政帮扶资金27.0873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9.6万元,央财结余1.0873万元(已使用完毕);区财结余9.6万元已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2017—2018年部分自治区劳模专项补助和困难职工帮扶专项经费的通知》(桂财行〔2018〕72号)文件下发后退回财政。2019年,收到上级送温暖资金3.64万元,自治区财政帮扶资金13.7万元,目前结余区财7.034万元。

(四)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为提升我会帮扶中心的服务水平,我会于2018上半年筹建了**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内设有信访接待、困难职工帮扶、医疗互助保障、法律援助、职业介绍和培训、普惠服务共计6个窗口,切实增强为职工服务的力度。

(五)建档立卡情况:为进一步摸清我县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确保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基础信息详实、准确,按照区总工会工作要求,每年完成两次困难职工入户调查,2017年新增困难职工9户,2018年新增5户,2019年截止目前为止新增3户,2户再审中。

二、主要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领导重视,全员齐心助脱困。

2017年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基层工会、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

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准聚焦、持续发力,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意见》下发后,**县总工会制定了《**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总工会主席为组长、分管副主席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结对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县总工会各部(室)人员任第一帮扶责任人,有关基层工会主席为第二帮扶责任人,强化责任分工,助力解困脱困。2019年初,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印发了《关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实施意见》,增强了各基层工会、县总各部(室)帮扶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确保到2020年完成我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

(二)各方联动,开启帮扶多渠道。

**县总工会,积极与教育、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联系,切实解决了部分困难职工的生活难题。

1、积极联系教育部门。2017年我县帮扶中心在档困难职工59户中有29户为教师,占比超过一半,由于29户困难教师职工中大多数为乡镇中心小学、村校的代课老师,其困难原因大多数为收入低,工资只有几百元钱难以应付家庭生活开支。我会帮扶中心重点关注这些代课老师,入户走访鼓励代课老师们认真复习应对转正考试,积极联系教育部门协调组织各代课老师学习复习,通过考试转正入编提高收入。因转正入编增加收入而解困脱困的困难教师职工8人,占当年解困脱困人数44%。

2、加强与县民政部门的联系,加大低保动态管理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精准施保,每人每月领取低保金,实现应保尽保,通过兜底保障解困脱困4户。

3、积极与人社部门联系。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但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确保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至少1人就业,就业创业解困脱困4户。

(三)加强宣传,营造帮扶氛围。

三年来,我会采取了多种渠道的宣传方式。进企业、进乡镇现场宣传20余次,在大型活动现场摆设摊点10余次,发放宣传单3000多份,另外我会还通过政府政务平台、工会微信公众号、宣传板报等方式对困难职工建档进行了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营造浓厚的帮扶氛围。

三、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我县是一个经济基础相对比较落后的贫困县,困难人群较多、问题较突出。随着帮扶、解困脱困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对帮扶中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也日益显现。就我县帮扶中心来说,困扰开展工作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人员少且兼职。我县基层工会工作人员都是由乡镇人大主席兼职,乡镇基层工作繁重,人员少,人大主席除了主管政法、综治、维稳等工作,还分管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工会、团委等,工作头绪多,在工作中往往出现顾此失彼现象。二是

部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意识欠缺,存在一定依赖性,寄希望于工会帮扶救助,没有积极找工作,难以解困脱困。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县总工会通过微信、公众号、走访等多形式向广大职工宣传建立困难职工条件以及帮扶政策等。二、继续落实好就业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并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不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对帮扶过的困难职工,采取多种形式回访,真正使帮扶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

**县总工会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报告 第5篇

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进会上的发言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x

2018年5月10日

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其他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社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积极联合县总工会,大力实施就业培训、扶持创业贷款实现再就业助推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现将完成工作总结交流如下,有不足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为进一步落实创业培训促就业、扶持创业贷款促就业,实现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县人社局、总工会定期召开联席会研究解困脱工作。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人社局副局长、总工会副主席、工商局副局长为成员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二、做好宣传引导。

县人社局、总工会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加大对创业培训、扶持创业贷款促进再就业实现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县党委、政府关心关爱困难职工的政策措施,把社会各方面参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振信心,凝聚力量,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三、抓好各类就业培训,促进困难职工再就业。着力开展职工创业就业培训助力解困脱困,2017年累计开展各类培训500多期,共培训28694人次,完成任务数23970人次的118.45%(其中:建档立卡户培训13136人次,完成任务数10500人次的125.1%,占培训总人次的45.7%),特别是于10月16日利用务工人员返乡过节的时机到碧苗村委会开展职业技能(电焊工)培训,共有100人参加培训,其中建档立卡户51人,为农民工朋友摆上了一套营养大餐。共投入培训资金50多万元。通过开展就业培训,将培训与就业相结合,探索出了一条开展培训,实现困难职工(农民工)、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新路子,有效地促进了困难职工(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的再就业。

四、以扶持创业贷款带动就业,助力“美丽家园”建设。一是积极做好困难职工、农民工等人员的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创业促进就业创业担保发放工作,根据州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认真地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人员进行前期调查及审核,并积极地向承贷银行推荐,2017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39人11625万元(其中,发放建档立卡户创业贷款27户270万元),完成任务数1039人的100%,其中:“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487人4870万元(其中,就业经办机构发放100户1000万元),带动就业900人,创业担保贷款544人发放5435万元(其中,就业经办机构发放500户4995万元),带动就业1225人,小微企业贷款8户1320万元,带动就业105人。二是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通过走访调查、发放《致广大返乡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返乡创业就业代表深入交流,积极鼓励和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美丽家园”建设注入新活力。

一年来,我们强化措施,主动作为,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完成目标任务为抓手,各项工作均衡推进,虽然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在工作开展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培训人员组织困难,困难职工(农民工)、贫困户劳动力思想认识低,参加培训的热情不高,组织集中培训难度较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继续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认真借鉴各县市先进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扶持创业贷款助力解困脱工作。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报告 第6篇

近年来,xx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各项工作,进一步筑牢“六条保障线”、做到“两个全覆盖”目标,现将我市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验做法

(一)筑牢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线

一是稳步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战,确保城镇困难群众同步迈入小康社会,从4月1日起,xx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xx元提高到xx元;

城市最低生活补助水平由2019年的每人每月xx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xx元。同时,全面落实应保尽保政策,对无一人就业的城镇困难家庭,连续3个月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条件的,依申请纳入低保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因病、因老、因灾等其他原因导致缺少劳动力的城镇困难家庭,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整户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将刚性支出发生者本人纳入低保范围。截至11月份,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xx人,城市低保覆盖率达x%,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xx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xx元,城镇低保补助水平达到并超过自治区规定的xx元标准。

二是提高城镇特困人员和孤儿救助供养标准。全市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金按照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x倍发放,全市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2019年的每月xx元提高到每月xx元。积极落实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分别按照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和30%安排照料护理费。截止11月底,全市共有城市特困人员xx人,累计发放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救助资金xx万元,发放照料护理费xx万元。加大城镇孤儿保障力度,散居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由xx元/月提高至xx元/月,机构供养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由xx元/月提高至xx元/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xx人,累计发放孤儿保障金xx万元。

三是切实做好困难残疾人救助工作。着力解决城镇因残致贫家庭和深度贫困残疾人脱困解困的突出问题,把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通过低保兜底保障政策帮助其脱困解困。目前,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每月每人xx元发放,截至11月份,全市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xx人次,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xx万元。

(二)筑牢城镇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线

一是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于补助,属特困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给予100%全额补助。属于城镇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给予60%定额补助。截止10月底,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共补助18.11万人,补助金额2906.32万元。二是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落实医疗救助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政策。截止10月底,全市住院救助9.98万人次,住院救助资金6297.9万元;

门诊救助5.86万人次,门诊救助资金962.24万元。三是为城镇困难群众中的妇女免费开展“两癌筛查”,今年来全市共进行“两癌筛查”1010人。

(三)筑牢城镇困难群众教育救助保障线

将全市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纳入xx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救助。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困难家庭寄宿生,将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纳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资助范围,免除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学费,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和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重点资助城镇特困人员、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免除学前保教费和普通高中学杂费,并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应补尽补,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失学辍学。今年来,全市累计资助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3.2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2.02亿元(其中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20.7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1.19亿元)。

(四)筑牢城镇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线

一是落实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实施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发放相结合。通过在部门官方网站、“xx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将公租房保障法规、政策解读以及办事指南向社会群众公开发布,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随时通过电话预约或直接到市民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公租房资格审核事项,通过“三审两公示”后纳入公租房日常轮候库,未获得实物配租保障家庭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今年,全市为城镇困难群众提供住房实物保障229户,发放租赁补贴763户。二是完善公租房轮候制度,做好轮候家庭、重点人群的公租房保障工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和日常申请受理情况,以县(区)住房保障部门数据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轮候库,按照轮候家庭住房、人口、收入变动情况、获得实物配租,及时调整家庭信息,实现对轮候家庭档案的动态管理。对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配租,对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和60岁以上孤寡老人、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城镇住房求助人群等城镇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予以优先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五)筑牢城镇困难群众就业创业保障线

为促进困难群体脱困解困,我市通过落实国家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国家扶持政策,积极帮扶有需求的群体。一是在全市开展以“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62100份,组织专场招聘会21场,提供就业岗位9084个,提供公共就业服务52915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1485人。二是落实就业帮扶政策,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有效的促进了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目前我市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498人,全市共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914.82万元;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846.36万元。

(六)筑牢城镇困难群众社会保险政策待遇保障线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城镇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特困人员按规定由政府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100元,城镇低保对象按规定由政府代缴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50元。今年来,全市共落实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和政府代缴补助2543万元。

(七)落实城镇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全覆盖

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托底、应急、过渡、衔接、补充的制度效能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保障,加快形成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特别是疫情期间,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及已享受低保、孤儿保障、特困供养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517.07万元,救助17003人次。

(八)推动城镇困难群众社会资源帮扶全覆盖

为确保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力求在精准建档、精准施策、精准脱困上下功夫,全方位,多渠道按照困难职工不同致困原因,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对接,精准分类帮扶施策,通过生活、就学、就业、医疗等方面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关爱困难职工助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一是在精准建档方面:启用xx困难职工智慧云帮扶综合管理平台;

建立工会干部结对帮扶困难职工联系制度,明确每位干部的联系对象、联系内容、联系时间;

建立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志愿者服务队,解决各级工会组织在帮扶工作上人手不足的问题,确保困难职工识别认定更精准规范。二是在精准施策方面:按照致困原因将困难职工细分为五类群体,对每户困难职工家庭确定了就业创业解困脱困一批、社会保险制度覆盖一批、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一批、社会救助兜底一批的“四个一批”等帮扶措施与“六条保障线”有效衔接,采取结对帮扶、入户走访等方式,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助推困难职工早日实现解困脱困。三是在精准脱困方面:对达到脱困条件的困难职工,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比对数据、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反复评估,确保建档的困难职工真正达到了脱困条件,才实施退档,并对脱困职工实行不少于一年的跟踪帮扶,有效避免返困情况的发生。目前,我市共有建档立卡困难职工156户653人;

近年来,累计投入帮扶资金达2000余万元。

(九)加强城镇困难群众组织保障和管理服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制定印发了《xx市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规则的通知》(贺城困领发〔2019〕1号),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每年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同时,各县(区)党委政府相应落实主体责任,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一责任人,统筹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相关工作。

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与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按照财政支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切实保障资金投入。全面加强各类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和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来,我市共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924亿元,通过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解决资金缺口1.35亿元,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争取医疗救助资金5947.38万元,按比例对特困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给予资助;

争取就业补助资金7687.8万元,及时保障就业补贴用款需求;

争取上级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和政府代缴补助2543万元,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342万元。

三是推进低保审批权限下放,简化群众办事流程。今年4月份,xx市5个县(区)已经全部完成审批权限下发乡镇改革,将低保、特困救助审批职能从县(区)民政部门下放到乡镇(街道)政府,简化了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减少办事流程。特别是今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贺州市开通“xx救助”公众号,积极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模式,开展网上申请、审批低保和临时救助,并实行容缺受理,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简化审核审批程序,部分材料齐全的,过后补齐,实现当月审批当月发放,低保申请、审核、审批时限由原来的将近60天缩短到约30天。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虽然我市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城镇困难群众总量较大,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现全市已识别认定的城镇脱困解困对象为10718人,仅城镇低保对象就有9363人;

二是困难群众自我脱贫解困能力较弱,大部分城镇困难群众处于缺失家庭劳动力、缺少收入来源、残疾、大病等状况,对政府保障和救助的依赖性较强;

三是各部门间没有很好形成工作合力,部分县区推动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化解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的能力和办法仍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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