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2024-08-05

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精选8篇)

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第1篇

厦理工〔2005〕89号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工作,完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使学生干部正确履行职责,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在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管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形成良好校风学风等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干部队伍是联系学院和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和在学生工作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各级党团组织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管理,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素质。

第三条 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任何学生干部不应脱离学生,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四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选用和任职条件

第五条 学生干部的选用要遵循“民主推荐、组织考核”的程序,根据不同岗位职责的工作要求,在公平、公开的前提下,经过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并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组织任命或招聘等方式产生。1

班级学生干部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学生民主选举产生。班级学生干部的任期为一年,届满一般应进行改选。

系学生干部由系组织选举或任命。系学生干部的任期为一至两年,换届时间由各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院学生干部选拔由系在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学生中推荐,由院学生工作部门或主管部门

组织考核并任用,学生会及团委会学生干部的产生根据有关规定或章程组织选举或任命。

第六条 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选拔学生干部必须进行全面考核,具体条件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自觉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3、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4、集体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工作特长;

5、自身修养好,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谦虚谨慎,起模范带头作用;

6、热心学生工作,热情服务同学,发挥桥梁作用。

第七条 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动辞职:

1、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 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2、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规校纪, 造成不良影响, 受到院、系处分者;

3、任职期间一学期内有两门以上课程(含两门)不及格者;

4、闹不团结, 意气用事, 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名誉受到损害者;

5、以职权谋取私利, 经教育不改, 或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合的活动, 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或者名誉者;

6、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准低下, 在学生中影响不良者;

7、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第八条 学生干部自动辞职程序如下:

1、学生干部提出辞职报告, 交同级团组织、学生会;

2、团组织、学生会组织或主管部门接到学生干部的辞职报告后,应召开会议讨论,对确有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干部,准予辞职。

第九条 根据第七条规定,学生干部应该辞职而不辞职的,各级团学组织或主管部门应通过适当途径将其免职或撤职。

第三章 学生干部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条 学生干部考核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考核”的原则,由各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评定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称职(60—79分)、不称职(59分以下)四个等级,优秀的比例应控制在20%左右,考核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 学生干部考核同学生干部评优、综合测评得分挂钩。学生干部考核未达到“良好”以上,原则上一年以内不作为入党推优对象。学生干部考核为“不称职”的一律免职;在任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院纪律处分,或者在工作中因不履行职责而出现重大工作事故,由主管部门予以免职。

第十二条 学院每年在本专科学生中进行一次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并予表彰。

第四章学生干部的教育和培养

第十三条 学生干部的教育和培养采取“统一协调,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其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1、开展理论学习。学生干部理论学习的目的是提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知识。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有关理论、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与青年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文件。理论学习由各系或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每次学习要有记录、有考勤。

2、开展培训工作。每学年对学生干部的培训累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周,主要利用寒暑假和双休日进行。培训要集中围绕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工作布置、工作总结、工作经验以及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

3、坚持干部例会制度。学生组织应坚持每月一至两次的工作例会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学生工作部门的领导、老师和各系辅导员应经常参加学生干部例会。通过例会制度达到研讨工作、布置任务、交流思想、反馈信息、提高工作水平的目的。

4、在学生干部中做好推优工作。各系党支部应有计划地把政治思想素质好,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选送到学校党校参加学习。同时,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推优”作用,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

5、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对学生干部坚持“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提高”的原则,鼓励学生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工作,信任并恰当使用学生干部。在明确各

级学生干部职责的基础上,让学生干部在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发挥主角作用。

第五章 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1、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育和管理事务, 加强学院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 促进学院工作、服务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 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2、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 在维护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 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3、对本级或上级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

4、有被推荐或自荐到更高一级团学组织任职的权利;

5、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6、按学院的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应享受的待遇。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

3、团结广大同学, 积极为同学服务;

4、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

5、做好本职工作, 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 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6、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7、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中的学生干部是指:

1、院团委学生委员、院学生会委员;

2、院学生会副部长、学生社团会长(社长);

3、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直属的学生组织负责人;

4、系团总支学生委员、系学生会委员;

5、各班团支部委员、班委会委员。

学生干部岗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避免重复或虚设。学生干部岗位及人数由同级学生工作部门确定,报请直属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实行。

主题词: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抄送:各系团委有关部门

厦门理工学院2005年8月26日印发

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第2篇

(钦学院发〔2006〕57号,2006年9月18日印发)

为了总结成绩,发现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积极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专业素质,努力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也为了明确和规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

每年的9月份组织评选上一学年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参评人员范围

l.“三好”学生: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班干、各级学生会干部;各级团组织干部;学院有关方面指导成立的学生社团的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的条件

l.上一学年的操行评定达到“良好”等级以上(含良好)。

2.学习成绩:考试成绩单科78分以上(含78分,),体育课考试、考查均70分以上(含70分),其余考查科目均合格。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有益的集体活动。

4.积极参加劳动,劳动考核“良好”或“80分”以上(含良好、80分)。

5.言行文明礼貌,认真搞好清洁卫生。

6.无违纪行为、现象。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

1.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第l、3、4、5、6项。

2.担任过学生干部一个学期以上(含一个学期),并工作积极,发挥良好的组织带头作用。

3.学习成绩:考试成绩单科72分以上(含72分),体育课考试、考查均70分以上(含70分),其余考查科目均合格。

四、评选程序

l.学生工作部门发出“评选通知”。

2.班级、学生机构(组织)、社团按“评选通知”的要求并依据评选条件(成绩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到系或教务处抄录)推荐、公布候选人,评选确定推荐人选。

3.被确定为推荐人选的学生本人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并由班级、机构(组织)、社团负责人签署意见。

4.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推荐意见。

5.系领导或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6.学生工作处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

7.学院政工委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评审并拟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单。

8.拟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公示3天。

9.报学院领导审批并公布。

五、评选要求

l.参评个人及推荐单位均要求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参评者弄虚作假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有关人员弄虚作假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2.评选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六、奖励

被评选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个人,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并行文表彰。

论高职院校二级学院学生干部管理 第3篇

关键词:二级学院,培训,评优,奖学金

二级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是高职院校学生工作的基础。高职院校学生工作包括教务管理、常规管理、就业管理等。在社会机构日益精减的今天, 高职院校行政部门职能日趋集中, 机构日益精减, 学校行政人员也面临空前的压力。如何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 提高学生服务的热情, 有效提高学生组织的管理效率, 是目前高职院校行政人员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下面就让我们简要地解析一下二级学院学生干部的管理工作。

1学生干部的管理从选拔开始

不同于企业的招聘, 企业招聘是面向社会招聘, 在众多的候选人中选拔优秀人才, 参与企业管理。而我们可以选拔的学生干部均来自于高职院校的学生。相对于本科院校, 高职院校的学生除了入学的成绩存在差距以外, 其它方面能力的差距并不明显, 是故经过层层严格选拔出的高职学生是完全可以胜任学生干部岗位的要求。

优秀的学生充实到学生干部队伍中来, 也为日常学生管理工作提供助力。然而, 相对于本科院校, 高职院校通常采用“2+1”办学模式, 即两年在校学习, 一年离校实习。突出的不足表现在学生在校时间短, 往往经过一年学习锻炼, 再过一年的时间刚开始熟悉工作, 就要走出校门迎接社会的检验。所以, 在选拔学生的时候, 对学生能力的要求特别高, 突出表现在学习能力强、能够很快适应并胜任学生组织开展的学生管理工作。

学生干部选拔, 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然, 也不能搞普选, 国情不同, 选择的方法也存在差异.系院学生干部的选拔理想的状态应从既有的班级学生干部中选取, 但由于刚入校的班级学生干部在选取上主要依靠各班级辅导员指定, 没有相应的学生基础, 大二的学生进入学生组织又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适应, 等到适应的时候又马上面临找工作的难题, 无法集中精力做好学生工作, 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把重要的系院学生干部的选拔建立在这些基础上, 不能反映“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常会面向新生进行纳新工作, 新纳入的学生干部放在基层岗位上进行为期一年的锻炼后择优提拔使用。

学生干部的选拔使用, 首先应考察学生的德行。一名合格的学生干部, 应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 热爱国家, 热爱中国共产党, 只有这样, 才能全心全意地为广大学生服务, 成为高校管理工作中的得力助手。

学生干部的选拔使用, 还应考察学生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学生的团体组织, 无论学生会, 还是团总支等学生团体, 除了按照系院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 在实际的工作中, 还会面对各式各样的问题, 这就需要学生干部具有冷静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在学校正确方针政策指导下, 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

随着我国干部队伍建设的日益完善, 国家干部的选拔逐渐走向常态化。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 可以最大程度上为学生工作选拔优秀的学生干部充实到管理队伍中来, 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聪明才干。

当然, 干部的任用主基调是选拔, 择优录用。但这还不够, 学生干部的任用还应加强基层学生组织的作用, 如大学生社团中的优秀学生, 也可以充实到学生干部队伍中来, 他们在基层学生组织中拥有一定的人脉, 更容易开展工作, 同时也拥有一定组织学生参加活动的经验, 进行学生干部管理队伍中来可以实现管理工作良好的衔接。

2做好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

学生干部工作进行得良好与否, 除了自身的能力水平以外, 还受外部施加的因素影响。而这其中, 最重要的影响就是学生干部的培训。

干部的培训可以分为就职培训及常规学习性培训。

就职培训就是学生干部经过选拔, 拟任命、就职前进行的熟悉工作的培训。就职培训应邀请相关德育名师从事思想素质教育, 并把培训工作纳入到教师工作考核中去, 一方面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 即把培训工作纳入到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中参与考核, 从而提高教师积极性, 使之能够投入身心投入到思想素质教育工作, 深化学生的思想素质;另一方面, 也加强了学生的思想教育, 让学生能够并且愿意接受先进理念、思想文化的熏陶, 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提升工作效率。

就职培训还应邀请长期在二级学院一线工作的学工部门领导向学生讲解学生干部工作要求, 以生动的事例警醒学生干部, 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道德观, 并号召学生干部把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管理工作中来。

就职培训还应加强学生干部之间的交流, 做好往届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现身讲解工作中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

加强学生干部常规培训和后续教育, 新选拔的学生干部在试用期考核合格以后, 并不能就一劳永逸, 应加强学生干部的后续教育。把学生干部的生活、学习纳入到考核体系中来, 着重考核学生干部德、智、体等方面, 时刻要求学生干部保持这支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表率性, 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起到学校领导的助手的作用, 作为学生干部, 首先还是学生, 应遵守日常学校的规范制度, 严于律己, 不搞特殊。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 不仅要视情节大小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还要立即停职, 按团章、党章相关要求予以处罚, 让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3加强学生干部常规管理

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常规管理。主要包括学生干部的纪律检查、工作考核两个方面。

作为学生干部, 在校期间要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的教学安排, 遵守学校的规范纪律。具体表现在:早操不无故缺勤, 未经辅导员批准不无故缺课, 在宿舍不使用违禁电器, 不带头滋事、闹事, 或借口学生工作为由, 逃避正常的课程学习及学生活动等。特别地, 对于长期不能履行职务, 工作存在重大失误的学生干部也应及时地发现纠正错误的行为, 情节特别严重的, 开除出学生干部队伍, 违反学校校规的追究其违规责任等。

对工作中表现积极主动, 并认真按时完满工作任务, 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 评优表彰时应优先进行考虑。在任期内表现合格的学生干部, 在各项评优活动中, 同等情况下各种评优活动、奖学金评选等应优先考虑。

发挥学生干部的组织领导作用。作为高职院校, 与社会联系比较紧密, 有时会组织学生参加一些校内、校外的大型活动, 在系院以上级别的大型学生活动中, 学生干部应发挥组织领导作用, 具体表现在维持排队秩序、组织顺序进退场、联络保卫部门协助处理活动中出现的纠纷等。对在学生干部中开展的集体活动, 也应按部门将学生干部划分成组, 各组组长负责维持纪律工作, 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带队教师进行汇报, 由带队教师及时进行处理。

4学生干部的管理还应注意评优适当倾斜

作为学生干部, 他们参与二级学院学生常规工作管理, 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在评估表彰工作中应注意适当向学生干部倾斜。

这里的倾斜不是一味地偏袒、维护, 而也应兼顾公平的原则。具体表现在评优标准上可以适当地放宽, 但是有范围地放宽, 不应偏离标准太远, 即在同等条件下, 学生干部评优应优先考虑, 同时高职校学生干部队伍评优比例也应适当提高, 通过过这种方式, 可以有效地促进学生干部参与学生管理的积极性, 同时, 也可以在学习的同时有效兼顾学生工作的开展, 解决学生干部的后顾之忧, 做到全面均衡发展。

学生干部群体是高职院校学生群体中一个特殊的群体。这一特殊群体在评优、参与奖学金评选时也存在着竞争。从本质上来讲, 这与普通学生的评优没有不同, 只是在考查方式上存在部分差异, 高职校学生干部的考核是兼顾学习与学生工作的双向考核, 既注重学业成绩又注重管理能力, 考核的覆盖面广, 要求多, 在同普通学生的比较中, 相应降低部分学习成绩要求也在情理当中。在学生干部群体内部考核中, 任期内表现合格的, 同等条件下参加各种评优活动、奖学金评选等应优先考虑。

5加强学生干部管理的意义

学生干部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 未来的发展也有其特殊性。从历年高职院校反馈的信息来看, 很多学生干部走上社会以后, 往往能够很快地适应社会生活, 并且能在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不论就业, 还是晋升, 都有着普通学生无法比拟的优势。

这和学生干部的管理本身密不可分, 正是因为在校期间, 学生干部从思想上、行动上都得到了锻炼, 与人的交际能力, 合作意识才能够得到加强, 而这些, 往往是用人单位重为看重的能力。

所以, 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势在必行。不仅为机构日益精减, 职能分工日益细致的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提供助力, 缓解了二级学院的压力, 同时也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的人才, 也为学生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真可谓一举多得。

参考文献

[1]彭富春.什么是物的意义?—庄子、海德格尔与我们的对话[J].哲学研究, 2002, (3) .

[2]李仕武.高职生的群体特点及其管理对策[J].职业教育, 2001, (11) .

打造独立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团队 第4篇

【关键词】高校学生干部 核心价值理念 团队建设

1 当前独立学院学生干部队伍的现状分析

1.1角色定位不准

由于知识结构、社会阅历等因素的影响,以及高校为了自身的需要,通过扩招发展大众化教育,忽视学生成长过程中素质的培养,造成学生干部角色定位不准,只是停留在追求眼前利益,不能充分了解学生干部的工作职责,这就必然影响学生干部对工作的积极性,部分学生干部甚至只会上传下达,缺乏创新意识和灵活应变能力。

1.2学习成绩不佳

部分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组织协调能力强,在工作上投入了大部分精力,而忽视了专业学习,学业成绩不大理想,有的甚至出现成绩补考或重修的情况。这些学生干部往往放松了业务学習的要求,对工作和学习没有合理安排。众所周知,学生干部首先是学生,学习是他们的首要任务,学业成绩低下必定影响其树立威信,工作缺乏感召力,也影响其自身学业的顺利完成。

1.3工作动机不纯

部分学生干部功利思想严重,往往没有端正担任学生干部的动机,希望通过学生干部身份在评优选先、综合测评、入党推荐上获得优势,而缺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意识,试图从中获得实惠和好处。他们在顺利时热情高涨,处在逆境时就会退缩,甚至提出辞职,经不起失败和挫折的考验,实际工作中缺乏意志和毅力,对份内工作应付差事,出现不求进取的现象。另外还存在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

2 重塑高校学生干部核心价值理念

2.1 以学好专业知识为基础,引领学生干部队伍在成绩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学生干部在高校中,是一支平凡但与众不同的学生。首先,他干的工作很平凡,基本上都是在为师生服务,起到学校、老师和同学进行沟通和交流的纽带。但他的身份是学生,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在规定的学年内学习好专业知识,从目前国内的高等教育及社会市场的认可来看,专业知识的学习程度影响学生的发展。

2.2 以提高工作能力为核心,促进学生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学会合作

作为学生干部,他不同于一般的学生,他是在众多学生中工作能力、人际交流等方面比较突出的群体。所以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对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要求非常高。

2.3 以高度的责任感为基石,强化社会人意识,展尽职尽责之决心

责任心对于学生干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学生干部的核心价值理念中,它是处于基石的地位。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独立学院的学生所经历的环境会导致在工作中有急功近利,动机不端正,目的不明确,自私的现象存在。所以在对学生干部进行考察培养时,以社会人的角色加以强化。

3 加强高校学生干部队伍团队建设

3.1 重视学生干部的选拔,为学生干部的培养打下基础

坚持在学习成绩相对优秀、学习任务相对轻松的圈子里选拔干部。担任学生干部就意味着任务重,比其他人要多投入一些精力到工作中去,并且要做好一名优秀的学生干部势必要在学习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这样才能建立起威信。

3.2 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团队意识为核心,工作能力树形象,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

在干部队伍的培养中,完善的干部管理制度,核心团队的组建以及内在文化的熏陶对学生干部队伍的成长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第一, 建立完善的学生干部工作制度,保证学生干部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度建设是进行有效管理的保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学生干部队伍的选拔制度、培训制度、例会制度、奖惩制度等。

第二,组建核心团队及核心成员,促使学生干部工作效果卓有成效。在开展工作中,由主要的学生干部牵头、各单项小组长以及组织有兴趣的普通学生组成核心团队,带动其他的学生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 授之以渔,重视学生干部工作理念教育。教会学生干部工作的基本方法,明确学生干部的立场,准确定位学生干部的位置,促使学生干部能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同时,提升工作能力的理论水平。同时,适度下放权力,帮助学生干部获得工作成就感,激发工作积极性。

总之,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学生干部队伍,是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独立学院长远发展的需要,需要不断的总结经验,凝练学生干部队伍工作新思路,新理念,从而打造全新学生干部队伍团队。

【参考文献】

[1]金延军,胡智丹,尚庆为. 新时期高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J]. 北方经贸,2012(4).

[2]郑丹丹. 浅谈高校学生干部的选拔与培养[J]. 科技信息,2012(12).

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械学院学生干部人事考核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及《福州大学学生手册》,特制定本制度(条例)。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事考核是指对机械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的考核。

第三条学生干部人事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采用平时与学期末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标准

第四条学生干部考核分周期进行。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对每月得分进行累总;每学期总评一次,总评在每学期期末进行。平时考核以60分作为基本分,采用加分和减分的方法进行分数的累总。得分前5名为优秀,6至10名分为良好,其中平时考核优秀者期末总评加10分,良好的加5分,其余加3分。

第五条 学生干部平时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学期考核及学期总评由主席团成员负责。(其中平时考核占总评的70%,学期考核占总评的30%)

第六条对学生干部的平时考核,以该干部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其进行考勤、工作能力及个人学习及素质三方面的考核(附学生干部考核标准表)。

第七条平时考核基础分为60分,满分为100分。每个月汇总一次并评出该月最佳学生干部(前5名)并公示。学期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制,由主席团结合整个学期的表现作出评分。平时考核及学期考核结合为最终总评成绩。

第八条平时考核内容如下所示

一、考勤

(一)会议考勤

1、例会迟到一次扣3分,无故未到一次扣5分。有事、病假须向人资部部长提前请假。该项由人资部负责,记录在记录册上上,最后汇总至主席团处。

2、临时通知的紧急会议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未到一次扣4分,有事、病假须

向会议负责人请假说明情况。此项由会议负责人记录后汇总至人力资源部。

(二)活动考勤(针对需要学生干部参与的活动)

在学生会活动中如干部培训等,迟到者一次扣3分,无故未到一次扣5分,活动时间以通知为准。该项由该活动的负责人负责记录,签字后提交人资部。

(三)工作考勤

1、要求各个部门按时上交的书面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如各部门学期初的工作计划、每月月计划、每月月总结、学期末的工作总结、活动策划书、活动总结等在考核周期中均能及时上交的,加5分; 未能按时上交书面材料者,每人每次扣3分。此项有秘书处统计后将结果送至人资部。

2、因严重过失或故意造成活动重大损失的,每人每次扣8分。此项由主席团及人资部进行考核。

二、工作表现(有争议,待定)(此项由各分块主席评定后汇总至人资部处,附考察表)

1、做出详细缜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院级或校级活动策划或积极参与活动筹备并提供预见性、创新性建议,每人每次加3分;

2、任职期间,为所在部门部门建设做出建设性贡献。每人每次加5分;

3、组织的活动为部门建设及学院声誉的提高作出重大的贡献者加6分;

4、对学院各个方面的工作提出批评及体制改革等提出建设性意见,被主席团和老师认可采纳的,每人每次加5分;

5、由上级下达的安排部署的工作思路、工作原则及工作计划,学生干部未能按时完成,延误工作进展的每人每次扣3分;

6、考核周期内,学生干部不重视本职工作,工作积极性不高,扣5分。

三、个人能力(此块由各部门分管主席团负责并在学期末汇总至人资部处)

1、考核周期内,学习思想端正,具有明确的目标,无缺课记录,能积极和老师沟通者加3分;

2、考核周期内,参加校级及以上重要比赛,每人每次加4分;获奖者每人每次加7分;

3、考核周期内,所修科目有不及格记录,每人每门扣7分;

4、学习态度不端正,存在无故缺课记录,每人每次扣3分;

5、、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且成绩突出的,每人每次加 3分;

6、被老师、学生反映行为不检,违反校规校纪者,一经查实,每人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四、活动质量(此块由人资部和主席团共同完成)

1、各部门各项活动应提前告知人资部并有人资部在活动当天派人到活动现场进行评分。活动评分为百分制。

2、活动结束后由分块主席对此次活动做出评分,评分为百分制。活动评分后将结果汇总至人资部长处。

3、活动质量总评为:人资评分占40%,分块主席评分占60%。

4、总评得分90分以上加10分;80分以上加7分;70分以上加3分;其余不加分。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九条学生干部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主席团总体负责,人资部及学院其他部门协助实施;

第十条定期考核主要流程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人资部每月对学生干部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进行数据统计,根据各部门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三)每学期期末总考核中,被考核成员按照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述职,要求述职报告应全面、准确地反映考核周期内被考核成员的工作内容及结果;

(四)人资部将在总评中拟定为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上报主席团审批,最终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五)人资部最终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考核制度由机械学院团委学生会人力资源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且为试行办法。学生干部若对此制度或操作规程有异议或意见者,可以上报各部门分块主席处或直接与人资部长联系。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机械学院团委学生会人力资源管理部

2013年10月

附件

1、会议考勤表

2、活动考勤表

3、工作考勤表

4、工作表现及个人能力考核表

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第6篇

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干部是学校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师生间联系的纽带与桥梁,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服务工作的助手,是学生工作队伍的补充与延伸。大力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对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对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极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学生干部的范围界定

(一)学院团委委员、系部团总支委员、团支部委员;

(二)学院学生会委员、系部学生会委员、班级委员、宿舍长;

(三)学院各级学生组织的委员、站长、会长、负责人。

二、学生干部的条件

(一)政治坚定。要具备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知识,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做团员和青年学生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学生干部的各项义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品行端正。要诚实谦虚、公平公正、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自觉接受团员青年的监督。

(三)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顾全大局、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学校、系、班级和团支部的活动。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生成绩和综合考评名次不低于班级半数,年内无不及格现象,特殊岗位或具特殊才能的学生另行考虑。

(五)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创新、实干、奉献精神。公道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不良习气。在同学中威信较高,服务意识强,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做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

三、学生干部的选拔:

(一)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程序:

1.学院、系级学生干部的选拔

1)院级学生干部原则上从系级学生干部中产生候选人,通过学代会、团代会选举产生,团组织干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进行选拔;学代会、团代会闭会期间可通过系推荐、竞争答辩、组织考察等程序产生。

2)系级学生干部要按照院级学生干部的选拔进行配备,报院团委备案。2.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

1)班级学生干部原则上通过个人自荐或同学推荐产生学生干部预备人选;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采取民意测验的方式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全班范围内进行民主选举,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根据选举结果确定学生干部名单,由系团总支审批,报院团委备案。

2)班级学生干部原则上每学年改选一次。

3)对于大学一年级新生,班级的学生干部也可由辅导员或班导师根据学生档案资料、个人自荐情况以及入学后的考察等临时指定。临时学生干部的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之后,要按照程序进行改选。

3.学生宿舍长的选拔

宿舍长原则上由全体宿舍成员选举产生,纳入学生干部管理序列,同时报院团委和物业公司备案。

四、学生干部的培养

(一)培养途径

1.各系要依托党、团组织对学生干部集中进行培训,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学生干部培训班。

2.定期举行学生干部的工作经验交流,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鼓励学生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进行理论探讨和工作创新。

3.各级学生工作组织、共青团组织要关心学生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为他们的成长和成才创造条件。

4.积极组织学生干部进行青年志愿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锻炼中成长。

(二)培养的内容

1.综合素质培养。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素质、身心素质等。

2.职责教育及工作方法的培养。加强对学生干部的职责教育,培养学生干部做好师生间的纽带和桥梁,引导学生干部树立大局意识,自觉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曾进师生间的理解和沟通。帮助学生干部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及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

五、学生干部的管理考核

(一)学生干部实行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各学生工作部门和各级团学组织要使各级学生干部认真了解学院党委和学院团委的工作全局,鼓励他们主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

负责地发表意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各学生工作部门和各级团学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学生干部的考核要从政治、学习、工作、作风、品德等方面每学期考核一次,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学生工作组织和共青团组织根据学生干部的个人情况进行定性、定量的考评,并建立考核档案,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的管理制度。

(三)院级学生干部由院团委管理考核;系级、班级学生干部由系部管理考核;学生宿舍长由系和物业公司管理考核。

(四)院、系级同一岗位的学生干部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五)根据考核情况,每学期各学生工作部门和各级学生组织要主动对学生干部的调整提出意见,并将调整情况记入考核档案。

六、奖惩

(一)对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各学生工作部门和各级团学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每学年要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等,并在全校范围内给予表彰奖励,积极向社会及用人单位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在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对象时,根据考核情况以及工作表现,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推荐。

(二)对工作不积极、作风不端正、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干部将给予免职;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事故和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应责任;对违纪的给予相应处分。

七、本办法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附件:1.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组织机构设置 2.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干部岗位职责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工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学生干部

选拔

办法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工部

2010年9月27日印发 录入:

校对:

(共印10份)

附件一: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组织机构设置 一、一级组织:共青团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团委书记:老师

团委第一副书记:老师(团组织)团委第二副书记:老师(学组织)团委第三副书记兼学生会主席:1 学生会副主席:2 团委、学生会办公室:1正1副主任

1、团委:

组织部:1正 社团部:1正 服务部:1正 宣传部:1正

2、学生会:

文艺部:1正 体育部:1正 学习部:1正 生活部:1正 监察部:1正 心理部:1正 勤工俭学部:1正 二、二级组织:各系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团总支书记兼学生干事:老师 团总支副书记兼学生分会主席:1 团总支、学生分会办公室:1正1副

1、团委:

组织部:1正1副 社团部:1正1副 服务部:1正1副 宣传部:1正1副

2、学生会:

文艺部:1正1副 体育部:1正1副 学习部:1正1副 生活部:1正1副 监察部:1正1副 心理部:1正1副 勤工俭学部:1正1副 三、三级组织:团支部、班委会辅导员、班主任:老师 团支部书记兼班长:1 组织委员:1 学习委员:1 文艺委员:1 体育委员:1 纪律委员:1 宣传委员:1 生活委员:1 心理委员:1 社团委员:1 服务委员:1 宿舍长:每间1人

共青团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二: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干部岗位职责 一、一级组织:共青团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一)团委第二副书记兼学生会主席:

1、全面负责团委工作。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提前学期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落实意见,并做好总结;

2、主持召开团委会议和各系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布置工作任务,检查执行情况;

3、抓好我院团委的自身建设,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负责培养和选拔干部,对不负责或犯错误的干部应予以帮助;

4、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各部门干部的考核;

5、深入各系,了解情况,指导各系开展工作,负责制定与落实各部门岗位职责;

6、及时向院学工处和学院相关部门汇报、请示工作,反映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意见和要求;

7、加强与兄弟院校团委、学生会之间的交流与协作;

8、服从院党政领导老师安排,完成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部:

1、负责团员民主评议,团员证注册工作,负责团组织关系的接收、传出,做好团员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及团费收缴工作;

2、负责做好团内奖惩工作。做好评优评先工作,并及时对表现好的团圆进行奖励、表彰,及时依据团章和院团委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团员进行处理;

3、负责个学期全院性的主题团日教育活动、团组织生活内容的策划和实施;

4、负责管理发展团员,组织业余团校和业余党校培训活动,负责优秀团员作为党的组织发展的推荐工作;

5、负责统计并掌握团组织的基本数据资料包括:团员数、团支部数、保留团籍的党员数、团员和团干部内受奖惩人数、团员办理超龄离团手续人数、团员调入出人数、团中男女比例等;

6、负责全院各级团组织学生干部的考核、资格认定及档案的管理,做好全院团干部名册统筹工作;

7、服从安排,协助其他工作;

8、接受临时分派的工作。

(三)社团部:

1、在团委授权范围内管理、指导各学生社团工作,对各社团负责人进行考核、选拔、任用;

2、对校园文化的流行现状及引导趋势做出有预见性地分析;

3、组织学生社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或承办各种活动。营造健康、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校园氛围,组织学生社团参加校内的比赛及其他大型活动;

4、负责审核社团活动内容和计划,时间安排及经费使用等;

5、负责知道学生社团的外联工作;

6、服从安排,协助其他工作;

7、接受临时分派的工作。

(四)服务部:

1、帮助学生维权;

2、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特别要关注学生当中的弱势群体,真情为贫困生服务。积极策划各种公益活动,在学院内营造互帮互助的氛围;

3、加强外联工作,积极为同学创造更多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岗位。同时组织好一年一度的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4管理青年志愿者协会,带动青年志愿者通过各种公益活动,把学院的影响扩大到社会,宣传学校形象;

5、服从安排,协助其他工作;

6、接受临时分派的工作。

(五)宣传部:

1、负责收集、整理、编印团员的先进事迹或典型材料;

2、利用学院内各种宣传媒体,做好团各项活动的宣传;

3、负责管理学院各宣传栏,审核各种需张贴的宣传制品;

4、负责板报、橱窗、团委网页等其他自办刊物的管理工作;

5、承担学院各部门黑板、横幅、海报等宣传品制作、张贴、悬挂以及管理;

6、服从安排,协助其他工作;

7、接受临时分派的工作。

(六)监察部:

1、负责宣传我院有关的规章制度及开展相关活动,保障全院教学、生活次序有序进行,指导各系学生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2、负责全院学生纪律方面的情况调查、抽查,反馈学生处、各系。

3、负责对各系监查部的工作予以安排、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4、负责政治学习、会议、晚会等大型活动的秩序管理及考勤。

5、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项目。

(七)文艺部及体育部:

1、负责策划和组织各项文体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和身体素质,活跃校园文艺生活:

2、发掘有文艺、体育特长的同学,并组织他们参加校外的各项文体活动和比赛;

3、根据学生处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分配具体工作;

4、服从安排,协助其他工作;

5、接受临时任务。

(八)心理部:

1、定期召开心理部干部和班级心理委员例会,研究、布置心理健康方面的工作;

2、组织落实心理咨询中心下达的工作,协助组织开展“5.25”和“10.10”心理健康系列活动;

3、组织开展心理干部培训;

4、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

5、开展心理方面的调查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6、每月逐级汇总汇报一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研报告;

7、完成学生处和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学习部:

1、围绕学院教学工作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促学活动,并通过举办各项学习活动,达到增长我院学生专业水平的目的。

2、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创建优良学风,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与学院教学部门的联系,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经常了解同学学习情况及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同学们意见要求,上报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4、负责对各系学习部的工作予以安排、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5、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项目。

(十)生活部:

1、狠抓基础文明建设,创建文明校园环境。

2、调查、收集同学在生活方面碰到的问题,反馈相关部门,做好对同学的生活服务。

3、负责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与组织学生参保。

4、负责学生宿舍纪律、卫生、安全管理和文化建设。

5、负责对各系生活部的工作予以安排、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6、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项目。

(十一)勤工俭学部:

1.对各系生活部勤工助学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2.核实每月各系上报的勤工助学岗位薪酬。3.组织各系生活部开展受助学生义务工作。4.开展受助学生“诚信与感恩”活动。二、二级组织:参照一级组织设岗位职责,由各系部负责。

三、三级组织:参照二级组织设岗位职责,由各系各班级负责。

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第7篇

(草案)

“提请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学生代表大会审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干部是指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系学生会和班委会的成员。

第二条 学生干部是全体学生的代表,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学生干部既要在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又要在配合学校工作发挥主力军作用。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和评优等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三条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干部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学生会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建立学生干部管理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威信,提升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依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基本准则

第四条 要求学生干部要有较高政治素养,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同时在品行修为和学习成绩等方面能够起表率作用。

第五条 坚决贯彻执行学校的决定,对广大学生进行教育、疏导、沟通、解释和服务工作。坚决贯彻执行所在学生组织的各项章程或条例,服从工作安排,按照所任职务的要求积极工作,认真负责。

第六条 发挥桥梁作用。能够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情况,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配

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按学校要求主动完成分配的任务。

第七条 在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工作原则,能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事。具有大局意识,能够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服从上级组织安排。学生干部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能够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第八条 学生干部应富有正义感、上进心。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第九条 各部门之间要团结一致,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促进,注意自身修养和形象。各级学生干部间应加强沟通,建立起联系机制,保证信息畅通。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在开展活动前应做好详细的活动计划,并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做好总结工作和收尾工作,并及时上交工作总结,以便存档。

第三章 学生干部的选拔和任用

第十一条 学生干部选拔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德才兼备、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第十二条 学生干部选拔标准:政治素质高、品行修养好、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工作能力强、有强烈的责任感、热心于团学工作、学习成绩优良,无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学生干部产生办法和程序。

1、产生办法:学生干部的选拔以招聘形式进行,采用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从政治素养、学习成绩、品德、才能等多方面进行全面测评,结合其以往学生工作经历和测评成绩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任用。

2、产生程序:

(1)公开竞选:由师生代表组成评委,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并依据选拔标准为其打分。

(2)备案公布:确定最终录用名单,制作学生干部档案,公布就职。

第十四条 学生干部当选后,由相应的部门进行考察。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可在班级、系、院有兼任职务。

第十六条 选拔的过程和结果应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和咨询。第十七条 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原则上不允许有不及格现象,(特殊才能、对学校有特殊贡献者,相关部门可破格使用)

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培养

第十八条 针对新任的学生干部开办“学生干部培训班”。

1、培训目的:提高新任学生干部的工作热情,教育引导新任学生干部学习和掌握学生干部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方法,使其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2、培训内容: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主人翁意识,思想素质,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原则。

3、培训时间: 新任学生干部当选,对外公布后。

第十九条 针对在任学生干部条每年进行1—2次培训。

第五章 学生干部的离退

第二十条 任届期满后,应向本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组织部门的调查核实,并经过所在部门的讨论、研究决定后,将相关工作、材料移交完毕后方能离退。

第二十一条 如遇到特殊原因须离开岗位,应向本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组织部门的调查核实,并经过所在部门的讨论、研究决定后,将相关工作、材料移交后方能退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适用本条。

1、休学者、长时间请假者(超过一个月);

2、工作中不认真受到领导的严重警告者;

3、受到纪律处分者;

4、一个学期内,会议及各种活动无故缺席三次者;

5、在任何考试中作弊者;

6、经师生举报不符合学生干部要求者。

第二十二条 学生干部如需调换到其他部门,应向所在部门和所要调换到的部门提交申请,经同意,将相关工作、材料移交原部门后方能调换。

第二十三条 不按以上程序离退者视为无效,所造成的工作失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六章 学生干部的考核

第二十四条 为了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针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监督。

第二十五条 学生干部应按规定时间上交每学期工作计划书、期末总结书、活动计划书和活动总结书,所交材料应条理清晰,内容详尽,实事求是。

1、滞后规定上交时间一天者,视为材料迟交;

2、滞后规定上交时间三天者或三天以上者,视为材料缺交;

3、对材料迟交,缺交者,按如下办法处理;

(1)因迟交材料而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者,要追究其延误之责,并在例会上通报批评。

(2)因迟交而造成严重后果者,作开除处理,并由办公室记录备案。

第二十六条 对于定期召开的各级学生组织例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均必须准时到会。

1、每次例会学生干部应主动在考勤表上签到,不得代签。

2、每次例会学生干部必须按时到会,凡在规定时间以后到会者,均视为迟到。

3、由于特殊情况而不能出席者,应提前向相关老师或相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否则未到者一律视为缺勤。

4、对迟到、早退和缺勤者做如下处理:

(1)缺勤一次者,例会上通报批评。

(2)缺勤两次者,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资格。

(3)缺勤三次及三次以上者,作开除处理。

(4)两次迟到或早退视为一次缺勤。

第二十七条 学生干部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工作态度较差。

1、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者。

2、对分配到的任务进行逃避,爱找借口者。

3、对某一项工作任务胡乱完式,草草了事者。

4、工作出现漏洞,但未采取及时措施弥补者。

第二十八条 学生干部如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缺乏团队合作精神。

1、以干部身份自居,不听取群众意见,严重脱离群众者。

2、对同学或其他学生干部的合理意见或建议置之不理者。

3、工作中无组织、无纪律,工作不与本部内同学商量,单独行动者。

第二十九条 以下情况可以表扬:

1、工作主动积极,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争的荣誉。

2、积极主动配合其它部门工作,工作成果突出,并得到相关部门认定。

3、善于观察,积极向校团委提出建议并被采纳。

4、在年终例会考核中,全勤者。

5、工作中受到领导、师生广泛好评的。

6、工作中有较高的热情,勇于接受批评,有超前意识者。

7、对工作能采取多种方法出色完成任务者。

第三十条 根据以上评定办法,每个学年结束前各级团学组织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考核。

第七章 学生干部的奖惩

第三十一条 奖励

学生干部在一年的工作中,踏实创新、作出实绩的,有资格参加“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评选。

第三十二条 惩罚

1、工作中不认真受到领导的严重警告者,例会上点名批评,并要求其做自我检讨。

2、给予纪律处分者。作开除处理。

3、一个学期内,会议及各种活动无故缺席三次者,作开除处理。

4、在任何考试中作弊者,作开除处理。

5、在综合考核中不合格者,例会批评。若无好转,作开除处理。

6、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作开除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

7、经师生举报不符合学生干部要求者,作开除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第8篇

学生干部是高校广大学生中有思想、有能力的核心力量, 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实践者, 是广大学生与学校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尤其是在作为新兴教育模式的独立学院中, 学生干部的培养和管理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促进独立学院学风建设和学校稳定的重要因素。

1 独立学院学生干部管理现状

作为独立学院的学生干部, 有着诸多独立学院学生共同拥有的显著特点, 在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的同时, 自身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主要归纳有以下几点。

(1) 工作缺乏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部分学生干部在工作中不能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墨守成规, 缺乏探索新形式新方法的勇气和愿望, 使得学生工作的效果不尽人意。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不能创新性的开展工作, 无法满足广大同学对校园文化生活的需求。

(2) 道德信仰缺失, 缺乏奉献精神

部分学生干部不能正确的理解和对待学生干部这一特殊身份, 将自己的特殊身份定义为获得评奖评优、入党、资助以及升学就业的重要砝码, 缺乏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学生工作中不能以身作则, 发挥服务同学的作用。

(3) 心理素质差, 承受挫折能力不强

现今的高校大学生大多都是独生子女, 在生活中受到了过多的关注和呵护。独立学院的学生干部往往存在着社会阅历不足, 意志薄弱, 心理承受能力差, 抗挫折的能力不强等特点。部分学生干部在遇到学习、工作、情感等问题时不能很好的进行自我调试, 表现出消极自卑的情绪, 严重影响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更谈不上帮助其他同学。

(4) 工作中原则性不强, 群众威信不够, 不能正确分析事情的性质

部分独立学院的学生干部在工作中缺乏对学校、老师、同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 对于学生中存在的不良现象不能及时有效制止、也不敢上报;在学习和生活中, 不能以身作则, 存在滥用职权的现象, 严重损害了学生干部在广大同学心目中的形象。由于部分学生干部缺乏对事物的正确分析的能力, 对于同学的一些不当行为采取宽容隐瞒的态度, 致使事态不断扩大, 对校园的学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5) 学生干部队伍的稳定性较差

部分独立学院的学生干部由于自身缺乏持续的自制力和责任心, 在刚担任学生干部之初往往能积极的参与到学生工作中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 对于学生工作的新鲜感和工作热情逐步退却, 往往很难做到有始有终。还有部分学生干部由于升学、就业等压力, 不得不选择提前退出学生干部队伍。这一现象导致学生干部的培养和管理过程中很难保持连续性, 往往刚刚培养成熟的学生干部选择退出, 不能在学生管理过程中最大化的发挥其作用。

2 心理契约管理与独立学院学生干部培养相结合

心理契约理论是美国著名管理心理学家施恩 (E.H.Schein) 教授提出的, 其认为心理契约是“个人将有所奉献与组织欲望有所获取之间, 以及组织将针对个人期望收获所提供的一种配合。”这一理论在经济实体中得到论证和广泛应用, 即员工与公司之间在一种经济契约之外的相互心灵认同, 以提高工作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增强企业凝聚力的目标。

学生干部与独立学院之间的关系, 并不存在明确的经济利益和契约关系, 但在其责任和义务的明确和实行方面, 心理契约则显得尤为重要。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相互关系的特殊性, 在具体工作中, 独立学院学生干部由于家庭经济环境普遍较为优越, 对于经济利益往往不太关注, 因此在心理契约实施中, 学生干部特别重视承诺、工作的创造性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而校方特别重视学生干部的责任心、解决实际问题和突发问题的能力, 其缔结的心理契约往往比普通的企业具有更高的稳固性。独立学院由于其灵活的办学机制, 民营化的办学模式, 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树立人本主义的学生干部培养理念, 实现因材施教、人尽其用、有针对性的培养学生干部的能力, 会为达成和维持“心理契约”创设良好的氛围, 增强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 独立学院学生干部心理契约管理的过程的探索

与企业心理契约管理相比, 独立学院学生干部心理契约管理中不存在明确的经济利益和契约关系, 因此心理契约主要建立在责任、义务的明确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等方面。独立学院学生干部的心理契约管理要求建立一个以能力发展和自身价值的实现为导向的运行机制, 使得独立学院的教育理念得以落实, 学生的自我管理得以实践。这种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要求辅导员老师给予学生干部更多的创新空间, 在保障独立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 避免以僵化固定的体制对学生干部的能力发挥产生负面影响。以笔者所在高校独立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工作为例, 经过四年的探索, 逐步形成了一套针对独立学院学生干部心理契约管理模式, 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心理契约缔结

心理契约的缔结阶段需要在学生干部与教师之间建立起互相信任的心理联系, 并重视学生干部与教师之间的心理承诺。教师应根据每个学生干部的个人特长和对学生工作的期望, 进行合理化的分工, 明确职责和权利, 并指导其明确自身现状和大学四年内的发展目标, 帮助学生干部合理规划大学生涯, 建立合理的个人预期目标, 并尽量引导其实现个人目标与学生干部培养及管理整体目标相统一。当学生干部的个人目标与学生干部培养及管理的整体目标差距较大, 不能趋同时, 应及时明确告知本人, 同时建议其按照自身预期目标重新规划大学生涯, 同时及时补充新的学生干部加入学生干部队伍。

在心理契约缔结的探索实践中, 笔者所在高校实施“以人为本, 德育为先”的学生干部培养理念, 在学生干部的培养和管理过程中, 有针对性地将学生的个人特长与工作责任相结合, 安排有文体特长的学生干部负责组织文艺体育类的校园文化活动;安排有较强社交能力的学生干部负责外联和协调, 并赋予其一定的决策执行权, 鼓励其建立阶段性的学生工作计划;针对希望改善自身学习成绩的学生干部, 安排其负责学风建设方面的工作, 帮助其制订与之相对应学习目标等。建立完善的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 对于仅仅希望以学生干部的身份为自身谋取利益的同学, 应及时的甄别和替换;对于学生干部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 应给予相应的支持;对于不能在学生干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干部, 应以明确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重视维护学生干部这一身份在其他学生干部心中的地位和作用。

(2) 心理契约调整

心理契约的调整主要针对实施过程中现实与个人期望产生偏差时, 对心理契约的修复。在学生干部管理过程中, 当现实与预期发生偏差时, 应及时与出现问题的学生干部进行沟通, 帮助其分析原因和制定相应的策略, 调整其个人期望和目标;当现实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而使学生干部心理发生巨大波动时, 教师应及时辨别, 及时与其沟通, 帮助其疏导心理压力, 降低负面影响, 同时考虑学生干部分工的合理性和工作量的合理程度进行工作调整, 及时疏导不满情绪。

在学生干部心理契约调整阶段应注意以下三种情况:

1) 当学生干部的学习生活及家庭环境发生重大改变时, 教师应及时关注并引导其分析原因并进行心理调试, 合理疏导心理压力。

2) 当学生干部的工作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导致工作无法顺利完成时, 辅导员应及时与学生干部进行沟通, 建立互助互信的心理联系, 疏导学生干部的不满情绪, 帮助其分析原因, 适当调整其工作分工和工作量。

3) 为每一个学生干部建立工作档案, 建立学生干部管理过程中的心理契约调整长效机制, 定期跟踪关注学生干部的心理状况和工作状态, 实时反馈并引导学生干部分析原因并制定具体对策, 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为心理调整提供依据。

(3) 心理契约实现

心理契约实现主要是考察契约的实现程度, 考察预期已变为现实阶段。辅导员或学生干部管理教师应及时考察学生干部工作的完成情况, 同时了解其个人预期的完成程度。如工作完成情况是不是不理想或自身的预期是不是没有实现, 应及时进行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并适时的调整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个人目标。

在心理契约的实现阶段探索过程中笔者认为应注意把握以下三点:

1) 制定可量化的考察标准, 方便对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和个人成长情况形成较为客观的评价。

2) 在实现过程中注意以巩固心理契约为出发点和目的, 注意增强学生干部与辅导员或学生干部管理教师之间的互信关系和心理承诺。

3) 以考察结果作为依据, 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引导学生干部制定个人目标。

通过有效的过程控制和及时的沟通, 将学生干部的个人特质和工作特质有效融合, 个人预期和组织工作目标也在进一步的趋同, 从而使创造性的工作开展成为可能, 心理满意度和自我价值有望实现。

4 结束语

学生干部是高校广大学生中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实践者, 是广大学生与学校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研究独立学院学生干部的优化管理方法, 将有利于最大化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作用, 实现高校教育教学目标和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本文将企业管理中的心理契约管理引入到独立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当中, 针对学生干部与高校的特殊的关系, 在没有经济契约的前提下, 探索和建立积极的心理契约管理模式, 通过建立心理契约, 实现学生干部与辅导员或学生干部管理教师之间的互信关系, 内化激发学生干部的潜在能力、主观能动性, 培养其创造精神, 对于优化学生干部管理有着积极的意义。

摘要:学生干部是高校广大青年学生中的有思想、有能力的骨干力量, 也是高校学生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将心理契约管理引入到独立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当中, 积极探索了心理契约应用对于独立学院学生干部管理的方法。

关键词:独立学院,学生干部,心理契约,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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