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属重点大学

2024-06-26

湖南省属重点大学(精选8篇)

湖南省属重点大学 第1篇

1、中南大学(Central South University),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国家“2011计划”牵头高校、“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全国首批试点开展八年制医学教育(本博连读)的五所大学之一,中国-中亚国家大学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成员。

2、长沙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长沙医学院前身是湘南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1996年更名为湘南卫生中等专业学校,1999年升格为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校本部迁至长沙市,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长沙医学院。2006年获得湖南省十佳民办学校称号,2011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通过国家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7年列入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点。

3、湖南大学(Hunan University),简称“湖大”,坐落于长沙市,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位列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湖南省属重点大学 第2篇

第四层次:普通类重点建设本科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商学院,吉首大学等。

第五层次:普通本科: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工程学院等学院。

湖南省属重点大学 第3篇

一、国外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情况

密西根大学于1962 年成立教师发展中心, 为国外最早成立的相应机构, 也是目前最大的教师发展中心[1]。20 世纪80 年代以来, 发达国家的高等学校, 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 纷纷成立教师发展中心, 仅美国就有1000 多个教师发展中心。我们把一些共性提取如下:

( 一) 机构定位

除京都大学的发展中心属高等教育研究院外, 其他发展中心隶属于教务处 ( Provosts Office) [2], 由教务长领导, 但是, 各中心又与教务处其他部门保持相当大的独立性。教师咨询委员会在指导发展中心与学校其他部门、院系的联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发展中心的职员数不等, 从6 人到24 人, 人数依据工作任务的多少而定, 最多的为密西根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有24 人。

所有的中心定位皆以教师的发展为核心使命, 都强调 “中心工作人员与教师共同努力”, 形成 “重视教学、尊重和鼓励学生个体发展的”文化环境, 促进 “每个学生都能取得学业成功”。目前, 这种基于大学学习成果输出 ( Learning Outcomes) , 旨在提升 “学”与 “教”的教学发展中心 ( 笔者特别注意到, 密西根大学将 “学”放在 “教”的前面) , 以及由 “学”与 “教”形成共同体, 该共同体覆盖全校的内部教学支持系统, 已经成为 “改善大学教学与学习的最普遍的方式”。[3]

( 二) 主要功能

发展中心的名称均有不同, 如 “学习和教学研究中心”、“教学发展和教学设计中心”、“教学发展中心”、 “牛津进修学院”、 “教学支持与改革中心”或 “教学研究及技术研究中心”、“大学教学发展中心”。他们主要任务有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学培训、咨询以及有关的高等教育评价、研究, 具体有以下三类[4]:

1. 专业培训。学校教师, 特别是新进教师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广泛的课程培训。这些课程包括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专门培训, 内容涵盖如何备课、讲课节奏把握、教学语言表述、多媒体教学, 以及教学反思、处理敏感或紧急问题等教师教学各个环节, 而且均能够和具体的学科专业相对应, 使得接受培训的老师学有所获。

2. 学术支持。教学研究与教学能力提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中心一是通过项目支持教师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帮助教师获得教学研究项目、培育教学研究成果; 二是搭建合适的交流平台, 如搭建各类国际交流、校际交流、校企交流的平台, 提供各类进修培训项目, 同时, 搭建校内交流平台, 平台形式多种多样, 有侧重某一主题的专题研讨会、教师座谈会、午餐会、教学沙龙、有关教师职业发展的研讨会等。

3. 个性化服务。中心接受教师个人教学的服务要求, 如为有需要的教师提供相应的教育信息化课程培训, 为有需要的教师组织相应的教学专家点评; 基于发达的网络, 中心备有充足的教学资源与资料, 方便教师方便快速查阅。

由于京都大学的发展中心与高等教育研究院在一起, 他们侧重于教师发展方面的研究, 供其他部门决策参考。密西根大学还资助教师, 为教师、学院的教学创新活动提供经费, 以及开展教师对外联系与交流等工作, 正是由于该中心提供服务种类多, 且不断开拓新的项目, 使得该中心享有良好声誉, 吸引了许多密西根大学教师的注意和主动参与。

二、教育部教师发展示范中心情况介绍

在我国,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目前还处于试点起步阶段。2011年,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 “十二五”期间实施 “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 教高[2011] 6 号) 提出[5]: 引导高等学校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咨询等工作, 重点提升中青年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12 年,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批准30 个国家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启动建设, 明确示范中心建设内容为: 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服务、教学改革研究、教学质量评估、提供优质教学资源以及承担区域内教师发展的相关任务。

( 一) 30 个中心简介

1. 机构设置

30 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组织架构主要分两类: 独立建制型和非独立建制型, 见表1

(1) 独立建制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隶属学校独立实体机构, 领导由副校长任中心主任, 有专职工作人员。独立建制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具有两大优势: 第一, 直观体现出高校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重视程度; 第二, 便于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但是这种独立的建制, 容易形成 “三不管地带”, 自身很难掌握教师教学状况, 教师的教学能力是通过教学过程来反映的, 脱离教学管理的环节, 教学的反馈机制难以实现, 教师教学技能提高、教学方法革新很难落到实处, 人浮于事, 造成学校机构的臃肿。

(2) 非独立建制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一般挂靠教育研究院、教务处等, 一般由这些机构的要负责人兼任中心主任。这种挂靠教育研究院、教务处优点在于: 第一, 信息来源于教学第一线, 有利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把控; 第二, 有利于教师教学专业发展; 第三, 教师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观念转变、教学方法革新。这种机制设置的弊端在于学校的资源调控乏力。

在运行机制方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之所以有的设在管理部门, 有的设在教学研究部门, 有的设在教学部门, 原因在于: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是一个教学学术服务型机构, 一切以教师教学发展为主线。通过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形成联动机制。

2. 功能定位

30 个中心属性均为学术与教学服务机构, 明确了中心基本职责、服务宗旨、建设目标、工作任务等。基本职责是为教师的教学发展提供服务, 其服务宗旨、建设目标、工作任务等, 都围绕教育部 《关于启动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 教高函[2012] 107 号) 的要求而展开, 内容大同小异, 仅以不同方式进行表述。仅以吉林大学举例, 吉林大学中心属性: 由学校直接管理, 是具有行政、研究和服务职能, 以提升教师教学发展能力为目标的综合性机构; 宗旨为: 推广现代教育理念, 营造先进教育文化, 促进教学改革创新, 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服务区域教师发展。[6]

30 个中心依托各自高校的历史积淀、科研实力、人才优势等, 建立了诸如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等队伍, 构建了一个专职和兼职相结合、多学科专家与管理者相结合的专业化培训、咨询团队, 汇聚了一批著名学者、教学名师、专业研究者, 成为各中心的强大智库。30 个中心的有关研究者, 依靠其学校强大的学科背景, 设立有关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开展科学研究。此外, 部分高校直接与国外大学合作建设教学发展中心, 如上海交通大学与美国密西根大学合作建立了科学化的教师培训体系, 又如, 中国人民大学聘请“海外合作导师”对教师进行 “一对一”教学指导, 帮助本土教师培养国际化视野, 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学术科研能力。

三、湖南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的研究

就湖南省而言, 高校专业教师达39192 人 ( 见2013 年湖南省质量报告) 。但是, 湖南省教师的整体数量不足, 队伍结构不尽合理, 教学能力较弱。如, 湖南省某5 所新建本科院校40 岁以下教师达70% - 83. 6% , 青年教师中绝大多数获得博士、硕士学位, 有相当高的学术造诣, 但是, 他们绝大多数未经过师范教育的培训, 刚毕业就走上教学工作岗位, 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和教学实践。

1. 省属高校师资培训现状分析

近年来, 湖南省高校师资队伍数量质量得到了不断改进完善, 但是, 原来一些长期潜伏着的、易于被人忽视的师资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教师教学专业化能力不足, 开始显现并且将日益严重地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目前, 湖南省各大学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主要举措有: 一是制定了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计划, 强化岗前培训工作。二是实施教师国内名校进修计划和学术骨干出国培训计划, 通过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支持, 帮助教师实现能力提升和职业生涯的发展。三是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 大部分高校建立了 “传帮带”的机制, 为青年教师配备了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的导师。青年教师需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教学工作。四是积极开展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公开示范课、教学观摩和教师评奖活动。2013 年各高校在认真开展校内初赛的基础上, 组织教师参加了电路、宏观经济学、有机化学、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四个课程组的省级讲课比赛。部分高校还通过加大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数量和资助力度, 吸引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 中南大学还依靠国家级 “教学团队”, 培养和提升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

综合上述情况分析, 不难得出如下结论: 一是湖南省各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组织力量分散, 有的工作属于人事处、有的属于教务处, 有的属于工会, 有的放在学院。二是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举措较为传统, 教师受益面不大。如, 2011 - 2014 年, 湖南省先后组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等13 门课程的课堂教学竞赛, 参赛选手共755人, 与13 年湖南省高校教师39192 人相比, 占湖南省高校教师1.92% , 无论是 “传帮带” 的机制, 还是讲课比赛, 都是在同一学科、专业、或课程内小范围开展, 没有建立更为广泛的、文理交融的教师教学能力交流平台。三是对于不同教师, 同一教师不同职业发展阶段的 “一对一”咨询、帮助明显不足。

当然, 为使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更有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省内少部分高校成立了教师发展中心或类似机构, 对原来分散在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的职能进行整合, 努力形成抓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长效机制。

通过以上分析, 我们可以看出, 地方高校创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是顺应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迅速发展的趋势, 也是促进教师追求卓越教学, 完善职业发展, 提高教学质量的客观要求。

2. 湖南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的建议

为了真正做到有计划、有组织、系统地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咨询等, 提升中青年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推动我省高校普遍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湖南省应借鉴国内外一些高校的做法, 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省示范中心”应具有如下四个特征:

其一, 它是一个专门化组织。教学发展是大学教师专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学教学活动也具有某种专门的 “标准”, 教师需要经过严格持续的训练才能持续胜任。教学中心就是这样一种专门针对教学专业化的组织。

其二, 它是一个研究型组织。由于教学是一种学术, 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尤其是当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过程当中, 大学教学必须针对出现的不同内外情况进行理论和实践研究, 否则中心的各种活动失去了坚实基础。

其三, 它是一个服务性组织。中心的目的是为了改进教师的教学, 从而整体提高教学质量。专门化的人员以及研究都是为了给学校和教师提供支持以及服务。就此而言, 它与大学中的各种行政和教辅组织并无本质区别。

其四、它是一个管理组织。中心对教师和学生教和学进行评价和反馈, 并且根据针对评价反馈, 教学中心可以出台一些奖惩的措施, 设立教学奖, 优秀的教师和项目给予奖励, 反之, 对于连续评价结果不佳的教师则要针对性给予诊断和后续改进建议, 甚至采取相应措施。

3. 湖南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内容

结合湖南省实情, 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要以面向教学、面向教师、促进发展、开拓创新为工作原则, 探索建立以项目为载体、服务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为目的运行模式。建设内容如下:

1. 教师培训。面向学校教师, 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 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教学基础培训, 任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教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 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提升教育技术和教学技能、改进教学策略与技巧、提高教学能力。

2. 教学咨询。面向学校全体教师, 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服务, 解决广大教师教学实践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 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的需要。

3. 实践训练。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资源 ( 行业部门、厂矿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政府部门) , 对教师进行社会实践训练; 依托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省优秀实习基地以及校内实验室等资源有计划的安排青年教师带岗培训。

4. 教学研究。有计划的指导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研究, 针对教师的 “教”和学生的 “学”开展系统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的调查与研究, 积极开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的研究。

5. 教学测评。为教师提供学生学习效果的咨询和反馈, 帮助任课教师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为教师改善教学效果提供努力方向。

6. 教学资源。充分利用本校教学名师、教学能手, 集成校内外优质教学资源, 形成开放共享机制, 为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实施全方位服务; 收集发布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信息资源, 为有需要的教师提供丰富的阅读资源和专业的支持服务。

四、结语

美、英、日等高等教育发达国家教师发展中心的成功经验, 教育部30 个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的建设, 为地方高校成立该类中心提供了宝贵的资源和建设经验, 地方高校只要因校制宜、扬长避短, 完全有条件建设好具有各校特色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切实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实现教师个体的职业全面发展。

摘要: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导者和引领人。本文通过介绍发达国家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成功经验, 简析我国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现状与作用, 结合湖南省高校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现状, 对省属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功能定位、运行模式等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教学能力,培训,咨询,服务

参考文献

[1]玛丽·C·怀特.大学教学发展中心的效益评估,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Vol.12, No.2, April 2014, P13-23.

[2]徐延宇.美国高校教师发展浅析, 比较教育研究, 2011 (11) .

[3]地方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初探, http://www.xzbu.com/7/view-4269132.htm.

[4]试论我国高校教师教学发展机制建设的动因与对策, http://www.xzbu.com/9/view-3847188.htm.

[5]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

省属地方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 第4篇

【摘 要】大学本身存在本科和专科的划分,又因个人标准不同而产生名牌和非名牌大学的区别。部分大学生由于没有进入到理想大学而把自己所在学校定义为非名牌大学,因此,不同类别大学的学生存在着不同的心理问题。针对当前高校大学生的实际心理健康状况,我们着重了解并研究了陕西省在校大学生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我们通过调查法和观察法等方法对陕西西安四所高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进行研究。通过调查和研究,我们总结了陕西高校大学生主要存在六大心理问题:适应性问题,人际关系问题,恋爱困扰问题,情绪问题,学业问题还有就业和发展问题,而这些问题是由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和自身因素所导致。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目标:通过研究名牌大学生在校的生活及学习情况,将此研究推广至非名牌大学生,以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扩大非名牌大学生的交际圈,以联谊的形式与其他大学生进行交流探讨,增强其交际能力;及时进行自我调节,参加相关讲座,树立自强自信、自尊自爱的健全人格。积极了解社会就业形势,增强自身综合素质,以平常心对待各类社会现象。此外,我们还设计了一套问卷调查,以便更加及时切实地了解大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希望此项研究能对陕西高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研究做出贡献。

【关键词】大学生;心理健康

近年来,随着高校大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也表现得尤为突出,备受社会关注。为了着重了解陕西省在校大学生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我们通过调查和观察等方法,对陕西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进行了分析。我们发现,由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激烈的社会竞争,致使高校大学生出现了一系列心理问题。因而,为使高校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抗压能力和学习能力不断增强,我们必须加强高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这是高校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础,也是高校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内容。因此,分析和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愈发重要。

一、研究内容

名牌大学与非名牌大学都是相对而言的,它们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只是因个人标准不同而产生区别。部分大学生由于没有进入到理想大学而把自己所在学校定义为非名牌大学。因此使其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心理健康对于大学生而言至关重要,由于非名牌大学与名牌大学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非名牌大学学生存在的心理问突出。根据这一现象,我们调查分析了当今非名牌大学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然后旨在解决他们存在的问题。

二、要解决的问题

1、适应性问题: 由于生活环境发生变化,在适应新环境过程中难免产生一些不适应问题。比如,1)生活环境方面: 中国南方的学生在北方难以适应气温,饮食,风俗等;2)人际关系方面: 中国北方的学生相对性格较为开放爽朗,而南方学生较为温文尔雅,因此在交往过程中难免会产生误会及分歧;3)学习方面的不适应,比如:高中学习都是由老师指导较多,大部分听从老师指挥,而上大学后,以自主学习为主,很多学生一时不能适应这一改变,就会感到迷茫,不知所措。

2、人际关系问题:1)有些学生因生性胆小,自卑不敢主动与他人进行交流;2)有些学生因语言表达能力较弱而不会与他人交往;3)有些学生我行我素不愿与他人交往,活在自我封闭的世界里,难以融入外界生活,导致交际面狭小,朋友圈范围变小,甚至产生自闭忧郁等心理问题。

3、恋爱困扰问题:1)双方存在现实差距:比如异地恋使双方不能经常面对面交流而导致问题的堆积;学校自身实力的差异而导致一方或另一方产生心理压力,因此对感情产生不良影响;2)双方存在思想差异:比如研究方向不同,追求目标不同,从而使得共同话题越来越少,由此会产生更多不利于感情发展的因素;3)个人因素:有些人不能正确地认识恋爱,对谈恋爱给予了很大的期望,从而导致迷失自我,不能很好地把握事情的限度。

4、情绪问题:1)抑郁:例如,部分学生对自己要求过高,而实际却没能达到自己预期目标,所以,产生了较大的心理落差而导致抑郁;2)焦虑: 例如,部分学生对未来思虑过多,而又对现状感到不满,对自己没有正确定位,盲目追寻过高目标,所以会产生焦虑等不良情绪;3)情绪失衡:有些学生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遇到事情容易紧张或偏激,所以导致情绪失衡。

5、学业问题: 1) 没有明确自己的理想,不知该做什么,怎么做 2)学习目标不确定,学习动力不足,学习成绩不理想,导致产生厌学等不良情绪 3)学习动机功利化: 比如,很多学生会问:“学这个有什么用,我为什么要学,读这本书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做这件事有什么价值”等。

6、就业和发展问题:受到不公平待遇和就业歧视,因此发展受限,前景迷茫:在将来的就业过程中,部分公司或企业门槛太高,对学历有着严格的要求,而使部分学生没有表现自我,发挥自身价值的机会。这些问题挫伤大学生的积极性,导致他们产生迷茫颓废等状况。

三、解决方法

1、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以提高其适应能力与学习能力。学习是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有了学习兴趣就能够全身心投入学习生活,自觉的地汲取新知识,发展多方面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愉快开朗的心境,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希望。对遇到的困惑与问题,要学会自我调节,适度的表达和控制情绪。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相关活动,例如,听讲座,知识竞答,演讲比赛等。增强自信,开阔视野,克服依赖心理,充分认识德智体美劳的和谐发展,树立自尊自爱自强的健全人格。

3、寻求他人帮助,培养良好心态。遇到困惑无法自我调解,感到迷茫时,可以寻求老师、同学及父母的帮助,主动倾诉问题,吐露自己的心声,适当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认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发现自己的长处,增加自信心,以乐观的心态面对困难,冷静思考问题,结合自身情况和他人的建议,寻找缓解自我压力的方法。

4、扩大非名牌大学生的交际圈,与名牌大学组织联谊活动。以陕西高校为例,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可主动与西安交通大学进行联谊活动,展开各项娱乐活动,进行自我介绍和才艺展示等活动来活跃气氛,调动两校学生积极性。放松心情,畅所欲言,释放压力,分享彼此学习方法与生活经验,从而达到增强彼此了解,扩大交际圈的目的。

5、合理规划时间,养成科学的生活方式。健康的生活方式要求生活规律,劳逸结合,科学用脑,坚持体育锻炼,讲究个人卫生。由于大学生较重的学习负担和较大的心理压力,为保持长期的学习效率,必须科学的安排好每天学习、锻炼、休息的时间,使生活规律化。

6、积极了解社会就业形势,增强自身综合素质。目前我国大学生毕业工作分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大学生都实行供需见面,双面选择,择优录取等方式,就业的竞争使得大学生心理上产生困惑与不安。因而面对新形势,大学要保持心理健康,培养自立、自强、自律的良好心理素质,锻炼自身社会交往能力,能够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做出适宜自己角色的正确抉择,敢于面对困难、挫折与挑战,追求更完美的人格,为事业的成功奠定坚实的心理基础。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分析,我们切身实际地了解了陕西四所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学习状况,发现其存在以上六大类心理问题。针对这些心理问题,我们提出了在生活、学习、人际关系、社会就业等方面的解决方法,希望通过这些方法能够有效缓解高校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使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目标和学习过程更有指向性和目标性,为大学生的自主和创新学习提供指导,以达到提高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优化大学生自身的学习心理素质,完善大学生的健康人格之目的。

湖南省属重点大学 第5篇

省属是指由省级国家机构所创立或负责管理。在”省属“后面接单位的性质或名称,一般为企业或事业单位而。如省属本科院校,一般说来,隶属于省教委的高校即为省属高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部属高校”,主要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直属管理一批高等学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

湖南省属重点大学 第6篇

目 录

1发布时间 2管理办法全文

1.2.1 第一条 2.2.2 第二条 3.2.3 第三条 4.2.4 第四条 5.2.5 第五条 6.2.6 第六条 7.2.7 第七条 8.2.8 第八条 9.2.9 第九条 10.2.10 第十条 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1发布时间 关于印发《省属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国资〔2011〕33号 各监管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投资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投资行为,防范企业投资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投资管理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省属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关于加强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的意见》(湘国资〔2005〕334号)即行废止。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2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或“母公司”)的投资行为,切实维护出资人权益,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主要包括企业在境内外的下列投资活动:

1、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设立全资或合资企业、收购兼并、对出资企业追加或放弃与其他股东同步追加投资等对外投资;

2、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

3、金融投资,包括证券(股票、债券、基金等)、期货、信托、委托理财等;

4、除上述投资以外的其他投资或准投资事项,包括为非直接投资项目及其主体提供融资或担保。

本办法所称投资额是指企业完成一个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资源投入总额(包括对外融资额);属并购项目的,其投资额包括并购交易对价、并购操作费用(含中介费用)以及被收购企业需收购方持续增资或提供担保的项目投资额。

本办法所称主业,是经省国资委确认并在公司章程予以明确的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本办法所称重要子公司,是指经营范围为公司主业或省国资委认定需要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者公司资产总量、净资产额、主营业务收入任一指标在母公司对应总量中的占比达到30%以上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上市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如下企业:

(一)省国资委监管的全资或控股企业及其重要子公司。

(二)投资超出本办法相关限定条件的非重要子公司。

(三)母公司为其投资提供融资或担保支持的其它子孙公司。

有关监管企业中的投资类公司在境内的创业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和省国资委参股企业的投资行为,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

省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的组织架构、决策程序、管理制度和能力体系,并对企业的投资行为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企业是投资活动的决策主体和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本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制定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决策及执行机构,并报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

第六条

企业及其各级子公司所制定的公司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不得违背本办法精神,不得出现与本办法内容相冲突的条款。

第七条

省国资委对企业投资行为实行分类监管。

(一)事前核准事项

1、投资制度或战略事项:

(1)公司章程中有关投资行为的权限规定。(2)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2、特别投资事项:(1)所有境外投资。(2)非主业投资。

3、重大投资事项:

(1)超出公司章程所认定的出资人对企业(董事会)的授权限额或范围的投资。(2)公司章程未对投资行为给予具体授权的企业,主业范围内单项投资额达到最近会计经审计净资产额5%或一次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单项投资额达到最近会计经审计净资产额10%或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

(3)可能导致对重要子公司丧失控股权的合作投资。

(4)需报告省人民政府的特别重大投资事项,其中包括一次性投资额达10亿元以上的省外或境外投资;需通过省国资委上报省人民政府、国家及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其它重大投资事项。

4、限制投资事项:

(1)企业资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率超过70%的对外投资。

(2)以获取资本利得为目的,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及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房地产等投资。

(3)与企业及其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有关联的投资。

(4)需母公司提供资金或担保支持以致母公司的累计投资或担保额度超过省国资委批准限额的子公司投资项目。

5、投资调整事项:项目投资方案经省国资委审核批准后,投资额、资金来源及构成、股权结构、合作伙伴、投资对象等事项出现重大调整。

(二)事前备案事项

1、公司章程未对投资给予具体授权的企业,主业范围内单项投资额达到最近会计经审计净资产额3%或一次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单项投资额达到最近会计经审计净资产额5%或一次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

2、企业已设境外或省外公司在省国资委批准经营范围内和授权额度内的再投资行为。

3、在省国资委批准额度内的金融(或房地产)投资及其业务操作(包括风险控制)方案。

4、需母公司提供资金或担保支持且在省国资委批准额度内的子、孙公司投资项目。事前备案主要对投资论证及决策程序、报备要件、项目选择的战略合理性、投融资安排等给予原则性审核。

(三)事后备案事项

1、企业内部投资管理制度。

2、企业投资计划。企业投资计划应纳入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企业应当按省国资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报送投资计划;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投资计划的,应当将调整内容报省国资委备案。对纳入投资计划的项目,省国资委将优先办理其报审事项。第八条

按照省国资委有关规定建立规范董事会的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或者企业投资论证决策机制健全,且投资效益连续三年居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以上,可以通过专项授权、修订公司章程等方式适当提高企业董事会的投资决策权限。

第九条

企业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政策。

(二)符合省政府及省国资委有关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总体方向。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四)围绕母公司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以自主创新能力为主要构成要素的核心竞争能力。

(五)符合企业的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六)企业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自主决策的项目投资额不得超过省国资委或公司章程对母公司单项投资的授权额度。

第十条

企业投资应满足如下要求:

1、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实际筹资能力和管控能力相适应,企业自有资金一般不得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35%。

2、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预期投资收益应高于最近三年国内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3、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企业战略定位,符合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符合企业总体发展思路;非主业的投资额不得高于其最近会计经审计净资产额的10%。

4、未经省国资委核准,企业不得在主业范围外进行风险投资,不得进行股票、基金、债券、期货、房地产投资和从事委托理财;非金融企业不得开展代客理财业务。

5、除非省国资委同意,第三级及以下子公司不得作为对外投资的主体。

6、不得将一个完整的项目分拆为若干子项目以规避必要的报备或核准程序;被收购企业存在需收购方持续增资或提供担保予以推进的投资项目,应视同收购项目本身的一部分。

7、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在并购等对外投资活动中实行“先行从优”和“联合从优”原则,在同一项目上不得与其它监管企业及其下属公司进行不当竞争。

8、对外并购投资实质性启动前,职工安置方案须获得目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9、与企业投资活动相关的所有协议事项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做到形式规范、要素齐备、内容完整、表述严谨,不得含有或隐含损害国家、出资人以及社会公共权益的条款;按照本办法第七条需要事前报告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投资事项,在尚未得到省国资委核准前,确因商务原因需签署合作或交易协议的,在协议文本中应载有“经湖南省国资委审核批准后方能生效”内容的前置条款。

第十一条

企业报审项目时,应同时提交与项目论证及决策相关的系列书面及电子版材料。省国资委对企业依据本办法报送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一)对外投资项目应提交如下材料:

1、尽职调查报告。

2、法律意见书。

2、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分析报告及外部专家评审意见。

4、商业计划书。

5、属于并购重组项目的,应出具并购操作及重组整合方案。

6、属于矿产等资源开发项目的,应出具至少具备预可研条件的资源勘查报告及外部专家评审意见。

7、属于境外投资项目的,应出具有关投资对象国(或地区)及目标市场的综合分析报告。综合分析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有关投资目标国政治、外交、宗教信仰、法律、经济、市场、环保、税费政策、人力资源、行业竞争、发展阶段及趋势等背景状况的全面评估和对策讨论。

8、项目合作各方拟签订的协议草案。

9、企业董事会(非公司制企业为总经理办公会议,下同)决议、监事会意见,必要时需提供会议记录。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提交如下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外部专家评审意见。

2、与项目相关的规划许可申请、建设许可申请、环评以及土地权证等的办理情况说明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3、有关拟采用设备及工艺技术先进程度、企业对有关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对策的说明。

4、企业董事会决议、监事会意见,必要时需提供会议记录。

(三)备案项目应提交如下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外部专家评审意见。

2、备案项目前期所取得的有关行政许可等。

3、企业董事会决议、监事会意见。

4、《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一式4份。

第十二条 企业在投资调研、项目论证及方案设计的过程中,应视情况选聘相应的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技术和经验上的支持。投资咨询中介机构的选聘须遵循如下原则:

1、应采用公开竞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中介机构。候选中介机构应具有相关的从业资质和经验,且综合实力、经营业绩在国内或国际上居于同业前列,并享有良好的业界信誉。

3、中介机构及其关联方在同一业务中不得同时为交易相对方和交易竞购方及其关联主体提供服务。

4、中介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得与交易相对方和交易竞购方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联关系。

5、企业应与选定的中介机构签订严格的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有关违约责任必须予以明确规定。

6、项目审计或后评估与项目决策及实施所聘请的中介机构不得相同或存在利益关联关系。

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选聘使用、从业约束及考核评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企业应加强投资项目内部论证的专业力量和工作投入。

1、企业应分开设置牵头开展项目调查、甄别和论证的投资专业部门、风险控制部门、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其他决策咨询机构。

2、企业投资专业部门应引进一定数量的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律师以及行业分析和投资银行方面的专业人才。

3、投资专业部门应在具有相关资质的专家帮助下,对中介机构所出具报告初稿进行复核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影响性分析以及可能的改进建议;重大投资项目需举行规范的外部专家评审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上明确陈述行使支持或否决权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作为总经理办公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必要内容;董事会投票表决前,应听取监事会的意见。

第十四条

投资项目的报审及批复。

1、国有独资企业应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制作有关上报省国资委的请示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报审文件的签发人;除部分需上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的项目外,省国资委的批复或复函为投资项目是否启动以及如何推进的最终意见。

2、国有控股公司应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制作有关请示报告;董事长为报审文件的签发人;股东(大)会上的省属国有股权代表须按照省国资委的批复意见行使最终表决权。第十五条

省国资委投资管理的责任部门为规划发展处及其他相关处室。

1、规划发展处根据企业报审项目的性质和管理权限等因素,启动或申请启动相应的内部核准程序(包括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核准、专题会议审议核准、专业分析审查核准、备案等方式),并会同相关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

2、项目审核应遵循如下程序:签收企业投资请示报告→向企业反馈材料补充或工作补办清单→审阅企业补充材料→向企业反馈处室阅审意见→企业就处室阅审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规划发展处撰写初审意见→履行内部核准程序→向企业下达复函、批复或办理备案表盖章。

第十六条

省国资委建立企业投资季调度、应急专项调度和统计分析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省国资委要求报送季度投资完成情况和分析材料。

第十七条

对重点投资项目建立投资跟踪及后评价制度。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监事会应定期跟踪,并对项目进展及绩效作出评估,若有必要,可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

2、在项目完成后,根据需要有选择地组织项目后评价工作,对实际效果远低于预期甚至归于失败的投资项目,应及时启动责任审计及追究机制。

第十八条

对企业总体投资状况建立评价考核制度。

1、企业应当编制投资报告,向省国资委报告投资情况。投资报告要全面反映企业国有资本结构调整情况、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项目的投资回报情况以及投资团队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等;投资报告于下一季度末前报送省国资委。

2、省国资委相关责任部门对监管企业的总体投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出具相关的或专项报告。

第十九条

投资责任追究。

1、省国资委将把监管企业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实际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省国资委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员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方式予以处理。

2、对于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及其董事、高管人员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因投资决策失误,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国有资产出现流失的,依据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内部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对于上市公司投资的监督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报其他相关部门批准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湖南省属重点大学 第7篇

当然全国重点大学就是直接称为全国重点大学区别就是一个是国家重点建设高校,一个是国家重点支援的大学,而省属重点大学分为两种情况,其一就是部分实力较强的省属重点大学在得到地方正度与教育部以及其他部委共建,来拓展发展经费和资源,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综合实力强、办学水平高,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

其二就是地方政府和教育部之外的其他国家部委重点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这些高校在某一或多个行业领域有较强的师资和科研基础,各部委加强对这些高校的支持力度,由各部委与地方省市签署省部共建协议,积极发展强势学科,提高综合实力,建设一批行业内具有巨大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

湖南省属重点大学 第8篇

毕业生就业质量比就业率更受到毕业生的关注, 就业满意度是毕业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1,2], 为了更加全面地分析省属农林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本文对湖南省2所农林类本科院校的1134名毕业生的就业流向进行了调查, 主要从薪酬满意度;专业对口程度;福利保障满意度;工作环境满意度;求职障碍;政策扶持等6个方面分析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情况[3,4,5]。

1 问卷调查

此次调查问卷共收到有效问卷1134份, 回收率达70.36%。调查回收样本的学院分布与省属农林院校的毕业生学院分布大体接近, 调查样本的集合特征大体接近于总体的集合特征, 具有代表性, 能够较好地代表近几年毕业生的就业流向情况。

毕业生就业流向分布调查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薪酬满意度;专业对口程度;福利保障满意度;工作环境满意度;求职障碍;政策扶持, 在此基础上分析影响就业满意度的因素, 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建议。

2 数据与分析

2.1 薪酬情况

本科毕业生月薪大多集中在3001-5000元, 平均月薪为3860元, 月薪3000元以上的占比为65.47%。据多家第三方机构的2015届全国大学毕业生样本薪酬调查报告显示, 已签约的本科毕业生月薪为3600元左右, 2015届本科毕业生月薪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起薪区间分布见图1。

2.2 专业对口情况

毕业生就业的专业相关度是指毕业生所就职岗位与自身所学专业的相关程度, 201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人数最多的四个行业为制造业占比21.68%, 教育 (含升学) 17.55%, 建筑业13.4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7.39%, 79.15%的毕业生认为目前就职岗位与专业相关;调查结果如图2所示:毕业生整体的专业相关度相对较高, 可见专业设置比较符合社会的需求, 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毕业生能够学以致用。

2.3 满意度调查

2015届毕业生就业单位主要集中在民营企业 (66.50%) 、国有企业 (20.75%) , 机关和事业单位 (11.01%) , 而科研单位和军队相对很少。为调查毕业生对就业薪资、福利保障、工作环境和总体满意度4个方面情况, 从“非常满意”、“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以及“很不满意”这五个方面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毕业生对目前薪资的满意度为76.26%;对目前单位福利保障的满意度89.93%;对目前工作环境的满意度为93.52%;总体而言, 毕业生对目前工作总的满意度为86.28%;具体数据见表1, 表明毕业生对初入职场的岗位和发展前景等方面比较认同, 目前已落实的工作整体比较符合自身的就业期望。

3 影响因素分析

3.1 专业知识缺乏

调查中, 能应对挑战, 完美拥有实现个人理想及价值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毕业生仅占比39.13%, 仅能应付日常工作的占比为30.43%, 专业技能缺乏的占比21.74%。可见, 毕业生就业满意度低的原因中缺乏专业知识是不能忽视的一点。

3.2 实践经验缺乏

调查结果可知, 26.09%的工科毕业生反馈实践经验非常缺乏;21.74%的毕业生仅能应付日常工作的, 只有11.74%的毕业生能在短时间内胜任仪器设备的操作。

3.3 沟通能力不够

调查中, 沟通能力可以应对领导、同事、客户等复杂工作情景的毕业生仅占比30.13%, 仅能应付日常工作的占比为28.13%, 沟通技能缺乏的占比17.34%。可见, 毕业生就业满意度低的原因中缺乏良好的沟通技能也应引起重视。

3.4 职场适应能力差

大量的毕业生都表示毕业后难以快速适应职场中各种严格的要求, 毕业生反应最强烈的三个行业大类分别是:35.12%的来自房地产行业;29.37%的来自建筑行业;还有15.61%的来自于金融行业, 这几个行业最近几年都面临着非常大的竞争压力, 对员工的职场适应能力要求高。

3.5 团队协作精神缺乏

调查可得, 31.29%的理工科毕业生认为合作愉快的工作团队非常重要, 但工作中非常缺乏;18.05%的毕业生迫切需要提升团队协作能力, 只有15.88%的毕业生能在短时间内融入团队并发挥影响力。

3.6 劳动政策不了解

对毕业生的调研中, 对“您有没有仔细了解过我国的劳动政策?”, 没有看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占62.81%, 看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占比为21.49%, 仅听过相关介绍的占比为14.05%,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 绝大对数毕业生对关系切实利益的政策法规缺乏了解。以上6类影响因素在毕业生认知中重要性排序见图3。

4 结论与建议

①综合2015届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来看, 总体对目前工作的满意度82.28%, 专业对口度79.15%, 薪酬满意度76.26%, 可见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水平整体较高, 但仍有提升空间。

②虽然毕业生整体的就业状况较好, 但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根据本科毕业生对自身各项就业能力的满足度、对教育教学的满意度和对整体满意度的反馈, 学校应重点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 结合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相关政策因素, 调整人才培养布局, 重视教学的实践环节和学生个人素质提升, 推动就业实践环节增加学生实际工作经验, 提升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 培养具有面向基层工作能力的毕业生。此外, 学校还应进一步对各专业的就业质量以及教育教学评价进行深入调研, 综合分析各专业的就业情况, 据此来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比例, 改善专业教育教学质量。

摘要:毕业生就业满意度是毕业质量重要评价指标, 对湖南省2所农林类本科院校2015年的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进行了调查分析。内容主要包括:薪酬满意度;专业对口情况;福利保障满意度;工作环境满意度;求职障碍;政策扶持情况, 研究分析了就业满意度的影响因素, 结合高校现状提出了优化建议。调查结果为下一步人才培养和高校管理提供优化依据。

关键词:农林院校,就业满意度,调查研究

参考文献

[1]崔建超.河北省农科院校经管类研究生就业形势分析——基于某大学的数据[J].商情, 2013 (15) :192.

[2]侯鹏程, 陈谊, 许昊, 等.农林高职院校毕业生择业观调查及特点分析——以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 2011, 39 (34) :21518, 21522.

[3]袁敏露, 费喜敏.农林类院校大学生到农村就业的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J].科教导刊, 2014 (36) :180-182.

[4]胡静.农林类院校高校毕业生就业心理状况及对策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 2010 (25) :14155-14156, 1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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