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的“死刑保证书”

2024-06-30

荒唐的“死刑保证书”(精选5篇)

荒唐的“死刑保证书” 第1篇

因为亲人遇害,原告家属要求法院判被告人死刑,并向法院保证只要合了他们的要求,将不再上访,而法院居然也“照办”了。前天,被曝与被害人家属签订“死刑保证书”的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应称,这是被害者家属的单方诉求,是提高审级的申请,属一厢情愿之事。

不错,提高审级,应该是以一种申请的方式提出来,但怎么会弄成“保证”呢?这份被网曝的东西,从书写格式到具体内容,咋看它都是一份保证书。抬头:保证书;落款:保证人XXX、XXX,另有见证人的签名。文内有明确的保证内容,“只要平顶山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我们保证,不管将来省高院处理结果如何,他们都将服从,包括因发回重审导致的平顶山法院的最终处理结果,决不上访。”这是申请还是保证,恐怕不用多说吧。

受害者家属为什么要写这份保证书?果真是“一厢情愿”?我以为,此说不通,法院若没有明示也会有暗示。痛失亲人,要求严惩凶手,这种心理很正常,某些家属因为担心有司法不公现象的存在,会通过上访途径给办案机关施加影响。该案即如此。可以肯定,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也是受“上访”所困的。这样在与受害者家属沟通时,也许就会说,现在又不是终审,即使按你们的要求判了,到了省高院也有改判的可能,你们能保证不上访?这不就是“暗示”么?

而对受害者家属来说,只要求得想要的结果,当然愿意作出保证。然而,在刑案中,这种保证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人家若想继续上访又奈何?如果连这一点都看不清楚,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对法律的认识也太浅薄了。

事实上看,“一厢情愿”之说是站不住脚的。虽然保证书上没有法院人员留下的笔墨,但该保证书是在法院内写的,用的是法院的公文纸,有法院人员在场,应该是得到双方认可的。即使没有这种客观因素,这份保证书也是得到法院认可的。因为这一与案件事实无关的保证书,原件已在该案卷宗里。

这份“保证书”可视为“奇文”一份,它的出笼,实为息访之需,是一种交易,是法律被庭外“勾兑”,是对法律的亵渎。解决信访问题,公平和公正是关键。法律迁就信访,只会产生新的不公。后来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确实将被告人判了死刑,此结果与保证书有没有关系,让法院说清楚恐怕很难,让公众不产生怀疑恐怕也很难。不过,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个判决,最终被河南省高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冤案虽然没有造成,但对法律已经造无可挽回的伤害,“法院判决是要讲证据的,但是从这个保证书来看,公正判决并不是那么回事。”这是被告人家属愤怒之语,相信也是社会公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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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死刑保证书” 第2篇

两个女儿已长大成人,妻子也已归来,这个分离12年的家庭,离幸福越来越近(翻拍)。

出看守所后,李怀亮的轻松表情越来越多。

申请国家赔偿金额略增,不再要求公检部门道歉

出走12年的妻子回家,李怀亮坦言她“不容易”

阅读提示 | 自从今年4月25日被当庭宣判无罪后,昨天,李怀亮再次来到平顶山中院,但这次,李怀亮和法院要谈的则是国家赔偿的事。尽管李怀亮仍话语不多,但记者已能从李怀亮脸上看出他心情不错。妻子重新回到身边,李怀亮感觉自己的好日子已经来临。昨天的赔偿听证会上,李怀亮将申请国家赔偿的数额又修改了一下,增加到380万余元(此前报道为379.67万元)。同时,他变更了要求公安、检察院赔礼道歉的请求。

再进法庭,这次是说赔偿的事儿

昨天上午9点钟,李怀亮和姐姐李爱梅早早来到平顶山中院参加赔偿听证会。李怀亮的状态看上去不错,脸上不时露出笑容。和他一起来的还有诉讼代理人蔺文才和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上午10点钟,听证会正式开始,平顶山中院赔偿办主任许道印组织听证。此前的6月3日,李怀亮向该院提出了379.67万的国家赔偿申请。听证会内容主要围绕李怀亮提出的赔偿数额及法律依据展开。

听证会上,李怀亮已没有了以前的紧张感,气色也好了很多,他说,他对律师给他测算出的380万余元的赔偿数额表示满意,希望法院尽快批准。

修改赔偿金额,不再要求公检道歉

听证会上,李怀亮的代理人要求变更要求公安、检察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仅提出要求法院对李怀亮“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对此,许道印表示,之前法院有关领导已当着媒体的面,对李怀亮案表达了歉意。这次,他再次代表法院,就案件审理过程中因法院不当之处造成的伤害,对李怀亮及其家人表达歉意,希望李怀亮能接受道歉。

李怀亮的代理人表示,希望法院能拿出书面道歉书。许道印表示,将和有关领导研究后再给答复。

和6月3日提出的379.67万元赔偿数额相比,这次听证会上,李怀亮的两个代理人又拿出了新的证据,将赔偿数额增加到380.12万元。

蔺文才告诉记者,经过重新测算,李怀亮被关押的时间应该是4282天,而不是原先算的4279天。

此外,由于家里的房子已不具备居住条件,李怀亮在叶县租房花了4000元,这些开支也被列入赔偿数额。最终,李怀亮申请国家赔偿金额增加到380.12万元。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的方式、数额、项目可以进行协商,许道印就此征求李怀亮的意见。李怀亮和家属及代理人商量后表示同意协商。许道印随后表示,就赔偿事宜将和法院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沟通后,另行答复。

听证会进行了约1小时,在上午11点左右结束。

妻子回家了,李怀亮坦言她“不容易”

听证会上,记者意外得到消息,李怀亮离别多年的妻子回家了,现在就和他住在一起。

此前,在李怀亮被抓当天,李怀亮的妻子因不堪“强奸杀人犯老婆”的名声,和两个女儿抱在一起哭了一天后离家外出打工。李怀亮的女儿告诉记者,母亲从不敢公开回家,每次回来都是偷偷躲在外面和她们见面说话,连李怀亮的很多亲属都被蒙在鼓里,以为她在外面重新嫁人。

此前,李怀亮曾告诉记者,等身体养好了,他想把妻子找回来。他坐牢时,老婆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还背着杀人犯老婆的坏名声,很不容易。不管她这些年做了什么,他都不会怪她。

据王永杰透露,李怀亮的妻子是6月4日回的家,对李怀亮很好,李怀亮对妻子也充满爱意。不过,她昨天并没有出现在听证会现场。家人经过商议后,在叶县县城租了一套房子,算是李怀亮和妻子的栖身之地。

传言又被抓,姐弟俩回老家辟谣

据家人透露,由于李怀亮身体不好,此前他一直在叶县姐姐家休养身体,很少出门。在叶县邓李乡湾李村,很多村民都是从媒体上了解到李怀亮被无罪释放的,但由于迟迟不见他露面,村里开始传言李怀亮并未解除杀人嫌疑,可能又被抓起来了。

为消除传言,6月1日,李爱梅曾领着李怀亮公开回了一趟湾李村。

一次荒唐的“抓阄” 第3篇

那年,我在一所乡下的中学教书,任毕业班班主任,就在秋季刚开学没几天,学校里转入了一名穿着时髦的男孩,据说这个男孩曾在市上的中学读过书。他刚来时,老师们都很纳闷,城区读书的孩子为何舍近求远来我们这所偏远的农村学校呢?后来消息传开了:其实这个男孩不但学习成绩差,而且纪律散漫,在城里读书期间,他经常在外上网,夜不归宿,甚至逃学去过内蒙古大草原,还在那流浪了两个月时间,后来父母找到他后,便把他转到偏远的乡下学校。这些信息,在那个封闭落后的乡下学校,无疑是一个炸雷般的消息。可想而知,最后的结果就是没有一个班主任愿意接收他,因为谁若要了他,谁的年终考核就要受到影响。老师们在考试、评比、晋级等因素的羁绊下,都慢慢地变“聪明”了。就这样,男孩便成了一个烫手的山芋。当领导提出他的考试成绩可以不纳入考核,但还是没有人愿意接受他。后来,自认聪明的我想出了一个“聪明”提议,班主任们抓阉,谁抓到就是谁的。

大家心里都明白,这样的学生进班,肯定会影响班风建设,肯定会破坏班级学习环境,所以,大家都期盼着上天保佑,自己不要抓到那个“山芋”。

说办就办,在我的主持下,我们随便团了3个纸球,其中一张写有该生的姓名,两张纸球空白,然后3个班主任凑在一起,像排雷兵一样,小心翼翼地摸起纸团,屏住呼吸,轻轻展开,仿佛一不小心就会踩爆炸弹一样。结果还好,我没有被“炸”中。那一瞬间,我暗自庆幸,顺理成章地没有接收那个男孩。

荒唐的“死刑保证书” 第4篇

记者1月28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过双方质证,1月26日,河南省高院赔偿委员会驳回“死刑保证书”当事人李怀亮147万元的国家赔偿要求,维持此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98万元的国家赔偿决定。

2001年8月2日夜,平顶山市叶县邓李乡湾李村13岁女孩郭小花(化名)在村北沙河河堤遇害,同村的李怀亮被列为嫌疑对象。同年8月5日,李怀亮被抓获,后被刑事拘留并逮捕。由于该案既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也有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多年来,围绕如何认定这些证据,该案被多次公诉、多次发回重审、多次判决。2013年4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和“疑罪从无”的刑事诉讼司法理念,平顶山市中院宣判,李怀亮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庭释放。

同年12月17日,平顶山市中院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对李怀亮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作出赔偿决定:赔偿李怀亮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78.0822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收到赔偿决定后,李怀亮认为赔偿金额过低,向河南省高院提出复议,要求国家赔偿增至147万元。

河南省高院赔偿委员会受理该案后,于2014年1月22日组织双方进行质证。省高院赔偿委员会认为,李怀亮被公安机关留置盘问至无罪释放,共被限制人身自由4282天,按照2012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平顶山中院作出的赔偿李怀亮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78.08227万元,符合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同时,法院根据李怀亮被羁押的时间、错判的罪名、刑罚、纠错情形及对其工作、生活造成的影响等情况,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平均生活水平,决定赔偿李怀亮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数额适当。另外,平顶山市中院为李怀亮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义务已经履行,故对李怀亮提出的再次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要求不予支持。

荒唐的“死刑保证书” 第5篇

本报讯因对98万余元国家赔偿数额持异议,“死刑保证书”案件当事人李怀亮向省高院提出复议,今年1月26日,省高院维持平顶山中院对李怀亮案所作出的98万余元国家赔偿决定。3月1日,李怀亮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交付的98万余元国家赔偿。而对于这笔钱的使用,李怀亮的姐姐说:家人不会因钱生怨,他们会商量着,把弟弟的后半生安排圆满。

无罪释放,获98万余元国家赔偿

2001年8月2日夜,平顶山市叶县湾李村一13岁女孩在村北河堤遇害,同村村民李怀亮因当晚曾在案发现场附近经过而成嫌疑对象。8月5日、6日,叶县公安局连续两天对李怀亮留置盘问,8月7日对李怀亮刑事拘留,9月13日李怀亮被逮捕。

此后数年间,该案历经七审三判,均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2004年5月,平顶山中院在证据不足、争议较大的情况下,为避免被害人家属上访,与其约定尽量判李怀亮死刑,该案也因此被称“死刑保证书案”。

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2013年4月25日,平顶山中院再次开庭审理该案,认定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判决宣告李怀亮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关押了12年的李怀亮当庭释放。

判决宣告后,李怀亮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共计380.1247万元。平顶山中院审查后认为,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先后被判处死刑、死缓,后宣告无罪,实际被限制人身自由4282天。按照最高法院公布的2013年国家赔偿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182.35元,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78.08227万元。根据李怀亮被羁押时间、工作生活所受到的影响、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平均生活水平,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驳回李怀亮的其他赔偿请求。

拿到赔偿,家人表示不会因赔偿款生怨

因对98万余元的国家赔偿数额持异议,李怀亮向省高院提出复议,要求国家赔偿增至147万元。该案1月22日开庭审理后,1月26日,省高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维持平顶山中院对李怀亮案所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3月1日,李怀亮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交付的98万余元国家赔偿。接到法院通知后,昨天上午,李怀亮家人通过银行查询,已确认收到该笔款项。

对于获得98万余元的国家赔偿,李怀亮仍认为不足以弥补他所受的伤害。而针对赔偿款如何花等问题,李怀亮的姐姐李爱梅说:“虽然说98万元赔偿也不算少,也够怀亮买房置业和后半生生活,但是外界不知道这12年里,怀亮家破人亡,我们家人还打官司请律师,折腾

一回又一回,花的钱受的折磨不说,怀亮在看守所更受罪。”现在弟弟身体正在恢复,替他租了个房子,不忙的时候就叫他过来一起吃饭,带他熟悉周围生活环境,教他做饭等。拿到这些钱,尽量让他们夫妻跟以前一样一起生活,在老家盖房子或是在县城买房子,会把他安排好,不能让他再受罪了。虽然家里兄弟姐妹6个,但绝不会因为钱生怨,他们会商量着把弟弟的后半生安排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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