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防范文

2024-08-11

治安巡防范文(精选7篇)

治安巡防 第1篇

基层治安巡防队、志愿者参与环境秩序整治小结

六里屯城管分队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发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发挥基层治安巡防队作用。

我街道基层治安巡防队人员主要在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在环境重点整治工作中,在地区城管队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城管分队进行夜间执法,整治露天烧烤和夜间大排档,增强了执法气势,加大了执法力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街道办事处协管员队伍,在办事处城建科的领导下,每天对各社区内出现的网格案件进行督促,协助处理,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社区环境状况。

二、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

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宣传动员工作,在地区十个社区都成立了环保志愿者队伍,他们定期组织开展捡拾白色垃圾、清除非法广告活动,积极维护环境、清洁环境,美化自己的家园。

各个社区的书记主任作为环境志愿者,积极配合城管分队的工作,在拆除社区内的私搭乱建、清除卫生死角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存在问题:还需加强队伍管理和责任考核工作。

六里屯城管分队

2008年6月25日

治安巡防 第2篇

为及时发现我乡异常情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进行值班巡逻,对我乡重点目标、重点单位和主要路段进行不间断的巡逻检查,特制定此制度。

1、巡逻时间:全天24小时。

2、巡逻队员巡逻执勤时,每班不少于5人,必须身着巡逻队员统一服装,佩戴统一的巡逻执勤标志。

3、巡逻队员在巴扎周围徒步巡逻为主,村组以汽车巡逻为主,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巡逻,不得减少巡逻时间和巡逻路线。

4、巡逻队员在巡逻中了解掌握辖区人口的基本情况,收集各种影响治安秩序的信息和动态。

5、巡逻队员在巡逻时对重点单位、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巡查,对周围情况应仔细巡视并作详细记录。

6、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遇到突发事件(事故),巡逻队员及时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留置可疑人员直至民警赶到现场。

7、巡逻队员在制止现行犯罪活动时,有权扭送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

8、巡逻队员对当班巡逻情况应做好记录,向下班巡逻队员进行交接。

9、巡逻队员换岗后应着便装,巡逻器械应集中妥善保管或按规定交接。

10、巡逻队员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违反规定的,要予以批评、警告、辞退。

巡逻队员学习培训制度

1、巡逻队员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主要学习党的各种方针政策,学习与巡逻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学习巡逻的工作方法、原则、职责等。

2、适时组织巡逻队员进行队列巡练、实战技巧、对敌经验等业务培训。

3、巡逻队员应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作好学习笔记,练好业务技能。

4、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经常迟到、早退的,要按考勤制度进行处罚。

5、每季度对巡逻队员的学习、培训情况进行一次考查,发现学习不认真、业务技能差、体能明显下降,不适应巡逻的工作的,要给予严重警告;连续两次考查不合格的要劝退或辞退。

巡逻器械管理制度

1、各村民兵营负责巡逻器械正常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2、巡逻器械只能用于治安巡逻中,严禁作其他用途;

3、巡逻结束,负责巡逻器械及时收回,统一保管;

4、违反上述情形造成巡逻器械损坏,丢失者,除必要的批评教育外,视情处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巡逻队员六条禁令

1、严禁对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冷漠观望、畏缩不前及对求助群众推诿、扯皮、态度冷淡。

2、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巡逻器械及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场所或住所。

3、严禁对抓获、控制的犯罪嫌疑人直接实施处理。

4、严禁不经上级批准参与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执法活动。

5、严禁上岗期间喝酒或非工作时间酗酒滋事。

治安巡防 第3篇

近年来, 一些地区火灾高发态势和消防监督警力不足、监管存在“盲区”的现实问题越来越突出, 根据公安部提出的“部队勤务实战化、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工作要求, 笔者结合工作实践, 就实施以“网格化”为基础的动态巡防机制, 把消防监督员、公安民警和保安都推向预防火灾关口第一线, 彻底打破消防“单打一”的巡防模式, 形成具有整体性、实用性、协调性的集巡逻、宣传、检查、处置为一体的“网格化”消防巡防体系谈些粗浅的看法。

1“网格化”消防巡防的概念

“网格化”消防巡防作为一种主动发现以及及时查出火灾隐患的方式, 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地区划分成若干个“网”, 每个“网”由若干个“格”组成, 在巡查过程中主要加强对网格中社会单位的巡查。通过建立常态的火灾隐患发现机制和查处机制, 从而将火灾消灭在发生之前以及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带来的灾害, 是开展“网格化”巡防工作的主要目的。

2 探索实施“网格化”巡防的背景

2.1 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日益增长, 随之发展起来的饭店、宾馆以及娱乐场所等带来了很大的消防隐患。随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消防, 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对安全感的诠释也越来越缜密, 从而使得我们的消防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是由于还没有解决消防工作中体制性和机制性等问题, 新旧问题的相互交错缠绕严重影响了我们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2.2 火灾事故将达“井喷”状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由于经济转型、利益分配以及务工就业等矛盾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不安定因素, 从而导致火灾发生的几率以及潜在的灾害越来越大。开展“网格化”巡防工作正是贯彻落实消防局“五个第一时间”的总要求, 不仅有助于第一时间消除隐患, 同时还有助于提高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战斗力。

2.3 消防监督警力严重不足

目前全省基层大队消防监督人员数量普遍较少, 面对日益繁重的消防监督任务, 部队各级深感压力很大。公安部提出的“部队勤务实战化、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为巡防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提供了必备的基础条件。

3“网格化”消防巡防体系的探索

3.1“网格化”消防巡防常设机构设置

在市消防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 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总负责人, 各巡防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网格化”消防巡防联席会议, 具体负责本地区“网格化”消防巡防中重大问题的议事和决策, 定期听取本地区“网格化”消防巡防情况的汇报, 分析巡防中存在的问题, 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3.2“网格化”消防巡防的“组网”形式

第一, 以消防官兵为主体的网。将市区划分成若干片区和网格, 由一名消防监督员对每个网格实施动态监管, 由一名支队党委成员对每个片区负责督导。按照大队监督员的人数将各县市划分成网格, 且由一名消防监督员对其进行监督巡防。第二, 以公安民警为补充的网。按照派出所管辖的范围将县市分片, 按警区划分网格, 每个片由一名消防监督员负责指导, 每个警区由警长负责, 警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小区由片警负责, 城市主街道由街面巡警负责动态巡查。集镇由派出所长、消防民警、保安联防队员组成巡防小组。第三, 以保安力量全覆盖的网。社会单位和居民生活小区由保安公司派驻的或物业公司聘用的内部保安联防员组成巡防小组, 由片区民警负责指导。

3.3“网格化”消防巡防的实施方法

“网格化”消防巡防分为平时巡防、重点时期巡防和重大活动巡防。消防监督员的巡防一般每周2次以上, 巡防时间主要集中在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1时;公安民警的巡防频次, 根据各地治安防控的总体布置确定;街面巡防和社会单位、居民小区的保安巡防每天进行;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适当增加巡防频次, 加强对“网”和“格”内的重要单位、场所的巡防。巡防按照“地毯式”、“拉网式”、“梳篦式”的方式进行, 每月制定巡防工作计划, 确保在一个时间段内将“网”和“格”内的单位全部巡查一遍。

3.4 火灾隐患的查处

对“网格化”巡防发现的火灾隐患, 由巡防人员如实填写巡防记录, 按照消防监督数字化管理系统的要求, 分别由支队、大队和派出所进行录入。参照三级组网的模式, 消防监督员在本网格内发现的问题由消防监督员向支队分管的党委成员报告, 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查处, 对查实的按照绩效考评办法的规定进行加分奖励;对街面巡警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移交辖区派出所查处;对片区民警和保安员发现的问题, 由派出所负责人分级负责查处, 对其他的违法行为, 由辖区派出所报本地区的消防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 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社会单位保安员发现的火灾隐患, 由保安员向单位的主管领导汇报, 由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3.5“网格化”消防巡防考评

充分运用参加“网格化”巡防社会联动单位的考评制度, 将“网格化”消防巡防工作纳入其部门的考评内容。加大对发现火灾隐患巡防人员的奖励力度, 消防支队每月、党委成员每周听取“网格化”巡防工作情况汇报, 对发现隐患少的“网”、“格”进行通报, 对发现问题多的“网”、“格”进行奖励。同时, 由消防支队公布举报电话, 欢迎所有参与“网格化”巡防的人员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凡发现并查实的火灾隐患, 按照每条50元的标准发放奖金;如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 一方面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另一方面按照300元的标准进行重奖。同时加大消防监督员的考评力度, 把“网格化”巡防的工作成效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把“网格”内的火灾形势稳定、市民消防素质的高低、火灾隐患发现多少作为该“网格”消防监督员立功受奖、晋级晋衔的重要依据, 提升全体消防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 确保“网格化”消防巡防工作在日常消防监督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4 开展“网格化”巡防的现实意义

4.1 有利于提高动态消防监管能力

紧紧围绕“网格”内的不同行业场所, 适时开展“网格化”消防巡防, 及时发现“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 针对不同时期、不同时段、不同任务, 有重点地部署开展“网格化”社会巡防工作, 确保重点工作、重点单位、重要场所监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落实到位。通过建立发现隐患和查处隐患的工作机制, 调动全体消防监督员和广大公安民警、专职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 以每一个“网格”的安全来保证全市的安全, 以每个场所的安全串联全局的安全, 确保消防动态监管到位。

4.2 有利于提升市民消防安全素质

组织公安片警和小区保安深入小区居民中进行消防安全巡防, 及时发放居民家庭防火宣传单, 提醒广大市民及时举报火灾隐患, 及时查违纠患。定期联合新闻媒体单位, 对“网格化”巡防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发动广大市民参与消防工作, 并设立举报奖励基金, 全面提高广大市民的消防工作积极性, 增强广大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4.3 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

通过“网格化”消防巡防, 把全市用“网”和“格”来划分, 明确这些“网”“格”的巡防人员, 为发现火灾隐患增设了若干名信息员, 等于增加了成千上万的“千里眼”, 又等于增加了数以十倍数的消防监督员。他们在工作中发现火灾隐患, 为消防部门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使消防监督员能迅速掌握火灾隐患信息, 及时进行查处, 实现了“精确查处”的目的, 火灾隐患隐患查处率大幅攀升。

4.4 有利于增强“不放心场所 (单位) ”的防控能力

通过“网格化”消防巡防, 能及时发现消防部门未掌握的“不放心场所 (单位) ”, 通过落实“网格”内消防监督员、责任区派出所的责任, 一方面逐步强化对“不放心场所 (单位) ”消防检查、法律知识宣传, 明确单位火灾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 推进“不放心场所 (单位) ”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对“不放心场所 (单位) ”的巡防频次, 切实掌握单位火灾隐患整改进度, 及时帮助单位制定整改计划, 帮助单位出谋划策, 尽量缩减经费投入, 争取早日整改完毕。

4.5 有利于提升“信息主导警务”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每月进行火灾形势研判, 及时向各巡防小组发布预警信息, 将重点情况、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监管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及时提醒巡防人员把力量部署到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大隐患方面来, 积极提请市政府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 推动建立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5“网格化”消防巡防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网格化”消防巡防工作中我们一定注意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

5.1 正确处理好辖区监管与“网格化”巡防的关系

辖区监管仍是消防监督的责任主体, “网格化”巡防是辖区监管的有益补充, 它们是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的关系。

5.2 正确处理好执法与巡防的关系

“网格化”巡防的目的是重在发现、重在宣传、重在制止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 查处违法行为不是巡防的目的。

5.3 正确处理好动态巡防与日常监督的关系

动态巡防是按照错时工作制的要求, 利用“八小时外”的时间开展的一种有目标的、随机性的检查或暗访行为;而日常监督是消防监督员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的一种正常消防执法行为。

5.4 正确处理好借助社会力量与推进巡防机制落实的关系

充分发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力量的作用, 是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推进火灾预防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 我们应根据社会发展的状况因地制宜地发展, 消防部门在推进时要重点抓好对这部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 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主业不丢掉, 消防不落下”。

“网格化”消防巡防是一种新型的警务勤务机制, 在工作机制、工作职能、工作责任、工作成效等方面仍要不断加以探索、不断加以完善、不断加以发扬, 真正将“网格化”消防巡防工作做成消防的警务特色。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如何建立消防“网格化”巡防工作体系, 并对开展“网格化”巡防的现实意义进行了阐述, 希望对以后的消防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消防巡防,网格化工作体系,火灾

参考文献

[1]范平安.河南省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2 (11) .

[2]曹刚.浅谈如何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J].中国应急救援, 2012 (05) .

治安巡防 第4篇

关键词:海上治安 防控体系 防范 打击

中图分类号:D8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6-135-02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大陆海岸线长1.8万多公里,沿海有大小岛屿6500多个。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和我国的主张,我国拥有38万平方公里的领海,近300万平方公里的可管辖海域。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要内容。沿海边防管理是国家边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沿海治安问题研究,保证海上治安稳定,是沿海地区边防工作的战略重点,是保障海上经济繁荣发展的需要。

1当前海上治安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沿海各省纷纷提出“发展蓝色产业”战略,使用各类船舶多达百万艘,船舶的成员组合、活动区域、经营方式和组织管理等各个方面更加灵活,促使海上治安问题日益复杂,呈现出变化快、特点新的状况。从我国海域的实际情况看,海上治安的态势相当严峻。主要表现在:

1.1海上涉外事件屡有发生,有的性质恶劣

我国海上涉外事件的发生呈上升趋势,并且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其一,境内外不法人员利用船舶进行偷渡、走私、贩毒、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逐年增多,并且在南北海域不断推起有规律性的犯罪黑潮;其二,境外黑社会及情报组织对我渔船民进行渗透的情况日益严重;其三,外国军警和台湾方面抓扣、枪击我渔船民的事件频有发生。

1.2海上案件呈多样化发展,暴力性犯罪明显增多

与陆地相比,海上作案的环境比较特殊。首先是海上面积辽阔,人口稀疏,作案以后不容易被发现,并且容易逃匿;其次,海上尤其是远海,是销赃的最好场所,赃物和罪证难以收集。海上作案环境的这两个特点,非常容易使不法分子形成侥幸心理。据统计,海上刑事案件中,盗窃案件约占80%,成为危害海上治安秩序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1.3海事渔事纠纷逐年上升,并且容易引发恶性事件

随着海上经济的发展,各地渔船民交叉捕捞作业的情况越来越多,互相之间由于挣抢作业区域、网具缠绕、船只撞损等原因经常发生海事渔事纠纷。由于渔民文化素质比较低,法制观念淡薄,这些纠纷容易引发打人、撞船、抢劫等恶性事件。

2影响海上治安稳定的因素

严峻的海上治安态势已经威胁到我国海防线的巩固,严重制约了海上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对海上治安管理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导致这些情况的因素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方面,与边防海上管理工作相关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2.1管理部门众多,管理体制不顺

现有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体制与现实海上管理存在突出矛盾,已经难以制约和控制目前海上复杂多变的治安形势。一方面,港区、海域的管理部门众多,涉及公安、军队、渔政、港监、海关等职能部门,缺乏统一的指挥管理机制。

2.2 管理模式相对陈旧,打击处理力度不够

海上交通点多线长,治安管理对象如船舶和人员繁杂众多,分布分散,流动性大。海上作案容易,销赃迅速,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殊,难以控制。

2.3海上管理基础工作单薄,防范能力不强

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海上管理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主观因素主要指边防部门在进行海上管理的时候,管理思想定位不准确,管理手段比较单一,造成海上管理防范能力不强。客观因素主要指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群众配合边防部门工作的热情不高。相应部门没能根据这些现实因素相应地调整工作方法,造成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2.4边防部队海上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在海上执勤过程中,明显可以看出边防部队的装备比较落后。很多边防所、站的值勤船艇是自己集资建造的,多为木制结构,马力小,吨位低,速度慢,技术设备落后,抗风能力差,难以应付复杂的海上气象,难以满足执勤的需要。

3稳定海上治安秩序,建立海上治安防控体系

海上治安管理的重要地位和当前海上治安管理不容乐观的客观形势,要求沿海地区的边防部门全方位地加强海上治安管理力度,进一步改善方法,健全管理制度,真正实现“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管理思想,最终建立起一个能够适应现实情况的、科学的、严密的海上治安防控体系。

海上治安防控体系应该分为两大部分 — 宏观举措和微观建设。这里所说的宏观举措是指当前情况下,国家当务之急应当进行的工作;微观建设是指公安边防部门在海上治安管理过程中所要进行的改革和完善。实施宏观举措是进行海上治安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微观建设是对海上治安管理最直接最具体的落实。因此,必须要有大局观念,把宏观建设和微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能有所偏废。

3.1宏观举措方面

宏观举措主要是针对当前海上管理部门众多,边防法制不健全,省际海域划界不清以及部队装备落后等问题提出的。

(1)进一步加强边防立法,实现依法管海,依法治边。依法管海和依法治边是搞好海上边防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领海与毗连区法》、《海岸环境保护法》、《渔业法》等与海洋有关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都属于部门法。从我国海洋法律体系构成看,迄今为止海洋管理尚缺少一部综合性大法来协调海上管理部门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必须尽快把边防立法列入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

(2)加快海上勘界步伐,划清省区(市)海域边界。近几年因为争夺海上捕捞区、养殖区而在相邻省区(市)海域发生的纠纷事件越来越多,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比如,1998年江苏与山东两省因“前三岛”的归属问题,发生过大面积毁坏海珍品养殖区的事件,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可以看出,海上勘界工作已迫在眉睫。

(3)加大海上管理的投入,提高执勤能力。“九五”期间国家投资6.2亿元加强了陆地边境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与此相比,对海上管理的投入相差甚远。海上管理设施和船艇装备的落后,已经严重制约了边防部队在海上的战斗力。因此,必须解决经费不足问题,走科技强警、科技管海的道路,提高边防部队海上执勤作战能力。

3.2微观建设方面

包括以海上管理基础工作为重点的防范体系和以快速反映为机制的打击救助体系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是掌握海上治安主动权,提高海上管理效率的必由之路。

(1)防范体系。主要是指严密、细致的海上治安管理基础工作。它是一个从实际情况入手,以群众工作为基础,以日常管理为手段,包括陆地、港口、近海三个层次的疏而不漏的安全防范网络。

1)陆上管理是海上管理的依托。只有进行有效的陆上管理,才能防患于未然,减少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主要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融洽警民关系,加强群众工作。加强渔船民治安组织建设,在群众中大力发展治安积极分子,建立治保小组、联防组织,并在组织、业务和思想上加强指导,发挥群众治安组织的潜力。二是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全部实现档案资料查询和处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积极利用档案资料,分析辖区内船舶的基本状态和活动规律,研究船舶在海上的违规违法现象,特别是注意其发展规律,制定有效的防治对策。三是进一步增强情报信息观念,建立贯穿纵向和横向的海上治安信息网络,互通情报,加强协作。四是推动联防组织向保安职业化方向的转化。

2)港(岙)口管理是进行海上治安管理的第二道关口。能否对港(岙)口以及港(岙)口内的船舶、人员、物资等进行有效的管理,直接关系到海上生产作业和国家海防的安全。针对当前状况,港(岙)口管理仍有几方面工作有待加强:一是进一步搞好船舶证件的审查、签发和管理等工作,认真坚持年度审验制度。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予管理于服务之中,把服务当成管理的一种手段;二是在船舶集中的港(岙)口以及进出港通道设置监控系统,以便及时发现情况;三是对停泊区进行划分,在坚持“方便群众,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建立“港口分级、船舶分类”的管理模式,使管理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增强针对性;四是定期对船舶进行检查,掌握船舶的防沉、防漏、防冻状况,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五是地方港口要进一步加强对台轮及港澳流动渔船的检查和监护。

3)近海管理是海上治安管理的最后一环,近海海域是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第一线阵地。除了在海上养殖区、重点航道、重点海域采取巡逻、待机等战术手段,预防和遏制犯罪以外,还应该逐步建立新的勤务机制,在近海海域设立海上警务区,把边防派出所的勤务工作向海上延伸,加强一线管理。1998年,福建宁德地区进行了大胆的尝试,把陆上社区型的管理引向海上,有效维护了海上治安的稳定。根据沿海各省海域的不同情况,推行海上警务区,可以借鉴宁德地区的一些做法:对养殖区、重点海域等重点地段实行“分块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海上养殖区进行规划,对渔排等统一编号,设置“路标”,建立海上“小区”,大力组织开展群防、自防和专防,不留防范漏洞;干警24小时值班,把服务送到海上,把管理落实在实处。

(2)打击救助体系。这里主要是指“海上110”报警服务系统。它的主要功能是快速接处警,严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以震慑不法分子,保护渔船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沿海各省都建立了“海上110”系统,但系统的运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系统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进一步增强系统的科技含量,给出海船艇配备相应的设施装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和处警能力。另外,应促进实现“海上110”的社会联动。因为“海上110”是海上治安报警指挥系统,而不是单纯的海上救助救难系统。如果把海上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归纳到“海上110”的接警范围,就会使“海上110”的主要职责和任务难以突出。因此,应当实现“海上110”的社会联动,建立与渔政、交通、海上搜救等海上管理服务部门的配合协作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法,明确各部门在处置海上案件、事件中的责任,从而更加有效服务渔船民和广大群众,维护海上治安稳定。

综上所述,海上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系统的并且灵活性很强的工程。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补充和完善,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海上治安形势。同时,因为各地情况不同,海上治安防控体系不可能有统一模式,千篇一律,而应该是因地而宜,因时而宜。总之,只有扎扎实实做好海上治安基础工作,敢于开拓探索,注重现代科技在海上管理中的运用,才能建立起全方位的立体防控体系,形成现代化的海上治安力量,才能最终满足“信息时代和“海洋世纪”对边防部队海上管理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冯庆夫.边境管理学[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

[2]徐金春.全面提高海上防范和打击能力[J].边防研究,1999年第6期.

治安巡防队管理细则 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区治安巡防队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治安巡防队在维护社区治安、保持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依据区综治委关于《永定区治安巡防队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大庸桥街道办事处社区治安巡防队(以下简称社区治安巡防队)是办事处组建,公安派出所具体管理与社区居委会监管下的群防群治组织,是维护大庸桥辖区社区治安的重要力量,在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社区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指导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社区治安巡防队在办事处党工委、行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由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办事处成立社区治安巡防中队和治安巡防中队党支部,支部书记由办事处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兼任,由公安派出所主管巡防工作的副所长任中队长。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分配到各社区的治安巡防队的监督、检查、指导。

第四条 各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治安巡防他的监管直接领导,对社区治安巡防队的组织建设、教育管理、工作值勤等负监管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社区治安巡防队下设一名内勤和五个社区巡防分队,各社区治安巡防分队设分队长一名,设巡防组长若干名。分队长由各社区居委会指命,巡防组长由各分队长根据工作任务需要指派。

第六条 社区居委会协助公安派出所加强社区治安巡防队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并对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发放绩效工资,设立巡防分队办公室,提供值班休息场所及必要的巡逻工具和条件。

第三章 队伍建设

第七条 社区治安巡防队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区治安的重要力量,由于任务特殊,队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条件,具体要求是: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思想作风正派,热心治安保卫工作,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知法守法,遵章守纪,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

4、团结同志,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指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善于作群众工作。

5、社区治安巡防队员为聘用制,凡是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40岁之间,具有本辖区常住居民户口的、退伍战士和待就业下岗职工、零就业家庭的男性青壮年均有资格应聘治安巡防队员。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优先录用。

第四章 职责任务

第八条 治安巡防队员职责:

1、向社区居民及外来暂住人口进行法制宣传和遵守公共秩序的教育。

2、在社区治安会巡防队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值勤巡逻。值勤巡逻中如发现确有犯罪或犯罪嫌疑者,及时送交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3、发现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要立即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上级和公安机关。

4、对有扰乱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服教育或情节严重需要处理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协助有关部门清理流浪露宿、乞讨要饭、精神病、呆傻人员。

6、协助街道、社区做好重大节庆、重要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7、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社会、群众安全的工作,接受群众求助,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8、协助做好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协助治保会对“两劳”释解人员进行帮教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对被政法机关裁决的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管制等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定期考察、谈话教育工作。

第九条 治安巡防队员在值勤巡逻中负责维护本社区的治安秩序,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盘查那些身带凶器、可疑物品,露宿或流窜街头,三五成群行为不轨等可疑人员。如发现需进一步拘留审查的人员,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治安巡防队员不能行使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侦察权、治安管理处罚权,不能处理涉外事件。

第十一条 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原则上在办事处辖区本社区范围内执勤巡逻,但晚上8点至晚上12点为中队集中统一安排巡逻时间,其它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越界时(追捕犯罪嫌疑人时除外),应及时请示报告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队伍管理

第十二条 治安巡防队要加强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政策纪律教育,不断提高队员的政治思想素质。

第十三条 各社区居委会巡逻队每年进行一次集中的思想、组织、纪律教育整顿,认真考核,填写《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年度考评表》。

第十四条 派出所每年对社区治安巡防队员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培训,上好政治教育课、业务知识课、技能训练课。第十五条 巡防中队要建立健全治安巡防队政治学习、业务训练、巡逻值勤、工作汇报、交接班、民主评议等项制度,健全和规范治安巡防队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社区治安巡防队队员的基本工资由区政府负责,表彰奖励经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承担,绩效工资由各社区居委会负责。

第六章 纪律奖惩

第十七条 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工作纪律: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泄露工作机密。

2、严格执行政策、依法办事,不准打人、骂人、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准侮辱人格,不准刁难群众。

3、要立场坚定,不准包庇坏人,不准为非法活动充当保护伞。

4、要廉洁自律,不准假公济私,不准以执行公务之便,敲诈勒索。

5、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文明执勤,说话和气,礼貌待人。

6、不准酗酒后上班,严禁在值班和执勤巡逻时喝酒,不得与社会劣迹人员来往密切。

7、值班和执勤巡逻时要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接受群众监督。

8、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保持值勤岗亭、点的室内卫生和周围环境整洁,严格遵守社区治保会的其他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社区治安巡防队员的奖惩:

1、在执行任务中,做出突出成绩以及重大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在执行任务中,街道办事处对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实行奖励,按抓获一名刑拘人员奖励100元;一名治安拘留人员奖50元;在辖区内抓获一名辖区吸毒人员奖100元,辖区外吸毒人员奖50元;抓获两抢一盗人员执行区奖金的五分之一;但办事处内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执行。在执行任务中,负伤、牺牲的队员,由有关部门给予褒奖、抚恤、追授荣誉称号。

2、巡逻、执勤期间不按规定着装,按照每人每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1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

3、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按照每人每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2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每月累计达三次以上的(含三次)终止劳动聘用合同。

4、酗酒后上班和执勤巡逻时喝酒、参与赌博的,将按照每人每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3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并记警告处分一次。

5、未及时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或对突发紧急事件没有进行先期处理并及时报告,贻误时机的,将按照每人每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4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

6、参加色情娱乐活动,与社会劣迹人员来往密切,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直接予以除名,终止劳动聘用合同。

7、利用工作之便,对服务单位或者个人吃、拿、卡、要或打击报复的,将直接予以除名,终止劳动聘用合同。

8、凡不执行赃款、赃物等上交管理制度的,将直接予以除名,终止劳动聘用合同。

9、有其他违犯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社区居委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辞退、除名,对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凡有违反以上条款以及治保会其它规章制度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一经查实奖按照责任划分给予相关人员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 凡有违反以上条款的,将记录在案件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因身体和年龄原因不适合在治安巡防队员岗位上继续工作的,社区居委会可对其进行辞退,解除或不再续签劳动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条 被除名或个人主动提出辞职的社区治安巡防队员,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七章 工资待遇

第二十三条 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基本工资500元;绩效工资每人每月最低200元,原来社区发的补助高于200元的,同样执行原来标准,原则是对巡防队的待遇只能增不能减;职务工资50元。绩效工资经社区和治安巡防中队考核并报办事处综治办审批后发放。

第二十四条 凡被聘用为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后,将严格按照永定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

第二十五条 凡遇重大节日或重大突发事件须加班的,将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其它奖励和补贴,按照街道办事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运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大庸桥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负责解释。

治安巡防队工作制度 第6篇

为加强我镇治安巡防,提高集镇防范能力,结合下街集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对重点部位,揭发案区域进行有效巡逻守护,集镇范围内可防案件得到控制,群众有安全感、反映好。

二、在巡逻中发现可疑人,疑事,疑物,对脏款、脏物和拾到的物品要及时登记,不得包庇或为违法犯罪人通风报信。

三、巡逻队员服从队长的统一安排,认证参加集镇巡逻防范工作。

四、认真参加村委会和巡防队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五、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喝(酗)酒、睡觉。严禁在任何时间影响__形象,严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立足集镇、热情为群众服务,坚持夜间喊话制度,并作好记录。

七、协助派出所维护杨和镇治安和公共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防止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八、协助派出所在我镇实施全天候的巡逻守护、堵截盘查,风险和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

九、协助派出所对本镇的治安复杂部位、场所、各种行业进行整治,规范我镇秩序。

十、协助派出所接收本镇群众报警和求助,参加抢险救灾,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十一、调解治安和民事纠纷,排查本镇不稳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

十二、积极参与杨和镇范围内开展的其它公益性活动。

治安巡防队员工作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服从安排,确保平安。

二、按时上班,严禁迟到早退,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上班时应着装整齐,佩戴执勤袖章,不得敞胸露怀,制服与其它服装不得混穿。

四、熟悉本镇范围和地形,以确保发生事件时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五、严格请假制度,履行上交下接手续。

六、执勤巡逻到位,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判断准确,主动行事,遇重大事件立即报告。

七、语言举止文明,仪表端庄,不激化矛盾,耐心解释,积极疏导,禁止态度粗暴,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人身权利。

八、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文明执勤。

九、自觉学习,掌握应有的技能和业务水平,能应付突发事件,消除事故苗头。

十、正确使用警务装备,不得用于开玩笑,不得将装备带回家,下班时要完好无损的归还办公室。

十一、留意陌生人和陌生车辆进入集镇范围(特别是深夜)。

治安巡防队员工作职责 第7篇

一、开展治安巡逻,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并积极收集、提供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

二、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防盗、防暴、防火、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突发和安全检查。

三、协助公安机关警戒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现场,疏导群众,维护治安秩序。

四、对巡逻中发现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五、对巡逻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认真做好巡逻日志。

上一篇:学习观摩座谈会发言提纲下一篇:领导科学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