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桩基班组

2024-06-10

合同协议书桩基班组(精选14篇)

合同协议书桩基班组 第1篇

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合作如下:

一、2012年3月1日起:乙方屠明流的机器租于甲方杜武平,和每月工人工作的工资共计是40000元整。

二、甲方杜武平每月必须给予于乙方屠明流所需要的资金共40000元整,(注:无论工程进度如何必须给于所需资金,否则乙方屠明流有权终止与甲方杜武平的合作,待工程完全结束后,必须付于乙方屠明流剩余的全部资金,如有改变请与乙方屠明流当面协议。

甲方:乙方:

中间证明人:

2012年3月1日立有效

合同协议书桩基班组 第2篇

甲方:

乙方:

地点:番禺区莲花山附近

工程名称:倚莲半岛居住小区一期幼儿园,肉菜市场,垃圾站工程

为保证倚莲半岛居住小区一期幼儿园,肉菜市场,垃圾站工程桩基础的顺利施工及其它事项,经双方协商拟定如下补充协议:

1、本工程桩基础原合同不含水电,由于现场用电情况,如果

由乙方供电,甲方补助乙方11元/m作为发电费用,即原合同价:¢300AB桩原105元/m调整为116元/m,400AB桩135元/m调整为146元/m。上调后的价格作为本工程合同价。

2、为保证本工程后续工序的施工,桩基础的施工工期经双方

商定在 8 月 10 日完成肉菜市场及幼儿园的打桩作业,逾期按5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利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因甲方原因及强降雨天气造成场地不能进行管桩施工,工期相应延期。)

1桩机进场试桩甲方支付10万元材料

3、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2幼儿园及肉菜市场桩基完成3天内支付至完成预付款;○

3合同内工程量全部完成15天内支付至工程量的60%;○

415%余款桩基础完成后30天内付清。85%;○

4、其它事宜:垃圾站在肉菜市场及幼儿园桩基施工完成开

始计算,3天内交付施工场地,逾期甲方补贴乙方2000元

/天桩机台班费。

5、本协议同原合同一致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合同协议书桩基班组 第3篇

读者:海军

海军读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 合同签订后是否有效, 应以相应的法律规定为标准。如果法律规定某项合同的成立必须办理公证, 那么是否公证就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由于公证具有帮助当事人双方完善合同条款, 促进合同履行, 预防纠纷, 减少诉讼的作用, 因此, 近年来, 很多行政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都规定了某些合同必须办理公证。

就业协议高于劳动合同吗? 第4篇

班组合同补充协议书 第5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一期地库20xx年10月15日以后施工的工程量,由于市场人工费及辅材上涨因素,双方就价格调整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解放北路一段139号商住项目一期地库

工程地点: 解放北路一段139号

承包内容:基坑内四周、独立柱柱基的砖胎模以及钢筋堆放支墩、垃圾池、养护池、废旧钢筋池等的砌筑及抹灰工作;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材料水平转运。 承包方式:单项人工费(竣工验收合格后)、包工具用具、人工造料、劳保用品、意外险。

二、承包工程范围:

承包范围: 一期地库

主要以实物工程量计算:以实际完成该项工程的体积计算。

三、合同单价: 砖砌体320元/m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财务结算完毕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书补充协议 第6篇

建设(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部工程施工(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双方已签订的《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书》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各自的责任,互相配合,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任务,经双方共同商定如下补充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设单位:

第二条:工程名称:

第三条:工程地点:

第四条:工程量的结算方式及单价

每根桩由施工现场自然地面至桩尘的实际入土有效桩长,为有效结算工程量,如出现以下情况则结算按以下情况结算。

(1)管桩高出自然地面部分不如结算;

(2)送桩部分,如送桩低于设计图纸要求承台桩顶标高时乙方应按规范及设计要求

接桩至承台设计桩顶标高处。若未能达到设计图纸要求或规范要求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结算时按实际完成有效桩长结算。送桩部分只支付人工费及机械费,材料费不支付。

(3)如送桩标高介于承台底桩顶标高及自然地面标高之间,则按实际桩长结算。

第五条:支付方式:

(1)工程完工前3天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造价的80%;

(2)余款20%,在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并资料按规范及要求完善后再支付10%,工

程结算后支付至总造价的95%;

(3)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

第六条:甲方责任

(1)、首次工程桩承载力及桩身质量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

(2)、按图纸要求实际完成,合格的工程量支付乙方进度款。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二次复检或由于复检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2)检测工程桩的相关工作由乙方责任,过程配合资料工作由甲方及相关参建单位

配合。由于检测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或现场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

(3)乙方应指定专人做好施工现场记录,桩基础工程子分部验收前15日应完成相

关资料的整理工作并一式六份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接收配合单位。

(4)管桩检测合格后,进入下一工序前,乙方负责按规范及图纸要求完成割桩工作

及预留防雷接地端子。

合同协议书桩基班组 第7篇

(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锦阳·丰瑞商住小区汉寿银水湖公园湖南锦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长天九五地基与基础有限公司年 6 月 18 日

201

1桩机施工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南锦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南长天九五地基与基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

质量管理规范》及有关规定,甲方拟将桩基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1年06月13 日签订的《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2011年6月13日共同签署了《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合同内容修改部分

1、原合同第四部分第一项:“施工期间若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则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解决、承担,若由于包括甲方在内的多种原因造成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则按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处理。”修改为施工期间若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则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解决、承担;若甲方瞎指挥、乱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并说明理由,如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合同第五部分第一项第一点中“管桩单价经甲方工程师了解现行价为115元/米,施工时价格如通过甲方工程师了解下降范围大于3元每米将进行相应调

整。”修改为管桩经甲方工程师了解定海牌管桩现行出厂价为100元/米,管桩单价浮动超过10元每米时应在甲、乙、监理方三方认可后进行相应调整,价格浮动范围在此范围内不予调整(此价格以材料进场验收单为准)。

2、原合同第五部分工程造价中:“合同暂估总价550万元”修改为合同暂估价500万元

3、原合同第六部分双方权利义务第一项第四点第一小点中:“排水人工由甲方负责”修改为:排水人工由乙方负责。

4、原合同第七部分工程款的拨付与结算第一项第三点中“打桩工程结束后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0万元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桩基础验收合格8个月后如无因基础造成的结构问题甲方应将质保金一次付清。”修改为打桩工程结束、桩基础验收合格后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0万元 作为质量保证金(余款一次付清),待桩基础验收合格8个月后如无因基础造成的结构问题甲方应将质保金一次付清。

5、原合同第九部分第一项:“甲方需提供满足打桩机进退场道路、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的接驳点离施工场地不得大于350 m,水、电由乙方负责装表计量并据实向甲方交纳水电费。”修改为甲方需提供满足打桩机进退场道路、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的接驳点离施工场地不得大于500 m,水、电由乙方负责装表计量并据实向甲方交纳水电费。

6、本工程甲方指定使用定海牌管桩。

7、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打桩、锯桩、接桩工作。

8、乙方已经认识到本工程大部分单桩设计承载力为130吨,乙方明确表示可以通过静压打桩的形式满足设计承载力要求,并能够通过检测,故若因上述因素造成的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9、静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边桩价格将不进行调整。

10、原合同中第一项第7条中打桩形式改为静压。

11、静压桩施工单价为 165 元/米

二、其它事项说明

1、施工过程中如有位置因工作面不够而需采用锤击打桩的,价格按锤击价格161元/米计算,进出场费用由甲方承担一万伍仟元整。

2、付款方式:原合同中第七项第一点A第(2)小点中“工程桩每完成 五千 米,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五十万元(¥500000元)。”修改为乙方施工至20000米时,甲方按合同单价支付10000米的工程款给乙方,后续的工程桩按乙方每完成5000米时,甲方按合同单价支付90%给乙方,余款在工程完工100天内一次性付清。

三、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成为《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协议书桩基班组 第8篇

为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满足项目部的各项要求,优质、安全、高效的完成工程任务,甲方将虎头山隧道的洞室开挖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

一、施工承包范围及内容

承包范围:隧道开挖;

承包内容:劳动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品;气腿式凿岩机维修及全部配件; 五项爆破材料以外的其他辅助材料;超前小导管及锚杆钻孔、风水管安装及挂设、清理操作场地及机具放置。

二、协议单价

工程量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方量计算,每立方米元(大写:元整)

吨元、雷管每发元承包费结算时:火攻品材料费按照炸药单价每结算,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义务与责任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仅提供凿岩机及火攻品材料;凿岩机及火攻品材料以外的其余风水管、放炮线、胶布、吹管、撬棍、配件及维修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2、提供班组所用住房及床板,被褥及生活用品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每月应承担5天的停电等误工损失,其余误工由甲方负责实际到场人员每人每天元的补助;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施工质量应满足甲方进度的要求,若乙方的责任所造成甲方的误工,甲方有权更换班组,终止本协议。

2、所领用甲方工器具,应自行保管使用,待工程结束后乙方如数归还,若损坏按照折价赔偿、丢失按原价赔偿。

3、负责上台阶风水管的安装和下台阶仰拱开挖时风水管的挂设;爆破超挖量必须控制在20cm以内,若超过20cm,按照具体超挖量每一平方米扣除乙方150元;

4、服从甲方队长、现场主管、值班人员及技术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顶撞管理人员者,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500元;

5、上班时间必须及时(包括对欠挖处理),接值班人员通知后10分钟之内必须到达现场,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6、开工进场后,乙方必须自备资金保证工地正常运行,在甲方未进行计量支付以前(最长以2个月为限),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7、只允许乙方带一个家属为其做饭外,其余员工家属不允许进驻施工现场,甲方不承担班组长、带班人员及炊事员工资;

8、在工程实施期间,为达到文明施工的目的,乙方必须义务配合甲方的各种检查,对属于自己范围内的工作面、生活区必须达到工完料清场地平的要求。

四、付款方式

1、从工程达到计量条件开始从项目经理部办理计量支付开始后,甲方每月对乙方工程量进行验收,计算方式乘以每延米设计方量后扣除5%质保

金、各项材料费、罚款及借支款后支付于乙方。

2、达到计量条件后,甲方预留乙方第一个月班组承包费作为信誉保证金,待第二个月时发放第一个月工资,第三个月发放第二个月工资,依次类推,待乙方工程完工后计价款到位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安全责任

1、乙方应教育操作工人珍惜生命,文明施工,十分注意安全生产,提高防范意识。若在作业中违规作业,盲目施工,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引发经济赔偿,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惩处;

2、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队部统一管理,各班组之间搞好团结,严禁喝酒闹事和打架事件发生,每发生一起个人打架事件,视情节轻重每人每次罚款50-500元;每发生一起班组之间打群架事件者,视情节轻重每班组各罚款2000-50000元,班组负责人要加强对火攻品的安全管理,对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班组长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4、所有员工进洞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洞,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班组要加强宿舍和食堂用电管理,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和电源插板,违者罚款50-200元,对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班组自己承担。

6、班组要对所用的机械设备在本班组下班之前堆放整齐,不能影响下

一班组的正常施工和造成安全隐患,对不服从管理和乱停乱放者,每次罚款100元。

7、台车上作业时要佩带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否则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班组自己承担。

8、各种电器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要对电缆电线加以保护,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现场值班人员进行更换和整改,对因隐瞒上报和强行施工所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坏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班组自己承担。

9、班组长要加强对自己员工的安全管理、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偷盗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偷盗事件,除没收所偷盗物品以外,视情节轻重处以该物品价值5-10倍的罚款。

10、全体员工外出必须实行请假制度,班组人员外出必须向班组负责人请假;对因没履行请假手续在工地以外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班组及当事人自己承担。

11、所有罚款由队长、现场主管、值班人员监督落实,发现后直接在现场开罚款通知单找班组负责人签字认可后送队部财务,在班组工费中扣除,如班组负责人拒绝签字,此罚款单依然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江西省祥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虎头山隧道专业队

甲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洛阳铲桩基合同 第9篇

发包方:梅溪湖中学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吴志坚(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梅溪湖中学临建洛阳铲桩基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发包经乙方,单价为18元/米。

甲方责任:工地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施工场地平整),材料到位,协调施工环境,定桩放线,指派专人现场及时验收。乙方责任:

1、负责设备进场、出场、成桩,浇注砼,制安钢筋笼,按甲方设

计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

2、确保桩基工程质量,如因桩基质量原因产生一切损失由乙方负

责。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设备出场时,经甲方验收合格,付至工程量的80%,余款在临建工程使用2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项目部、财务部、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帐目结清,款项付清失效。

甲方:乙方:

桩基检测合同 第10篇

桩基检测合同

(含抗浮锚杆抗拉测试及土壤氡含量检测)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年月

建设单位:(甲方)委托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及要求,为了检验桩基工程的施工质量,为工程的验收提供依据,甲乙双方就工程的桩基检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检测范围及内容: CFG桩的低应变检测、单桩静荷载检测、复合地基静荷载检测,抗浮锚杆的抗拉试验以及土壤的氡含量检测。(详见附表一)

工期: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及甲方的要求,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时进场,按要求进行检测。

二、检测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3、《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三、检测费用: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见附表一)。合同总价(含税价)暂定为:元【大写:】,最后结算费用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四、双方职责: 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等有关技术资料。

2、为保证工程检测的完整和严谨,甲方负责清理现场及桩头,提供现场用电电源,电费由乙方自理。

3、负责桩头的处理工作;负责低应变检测中被检测桩桩头的处理工作。

4、为桩检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设备进、出场及吊装等所需要的道路和场地;

5、按合同规定支付检测费用。乙方责任:

1、按检测方案及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认真检测,保证检测质量;检测工作前,向监理及项目部报送检测方案。

2、负责现场检测所需要的照明电及动力电。

3、检测设备数量必须满足甲方进度要求,CFG桩测至少4套检测设备。

4、工程检测结束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临时检测报告,7日内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的内容负责。

5、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保证检测内容的公正性;同时,检测期间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由此导致的所有安全及质量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保证进场后按甲方要求时间内检测完毕。

五、付款方式:

检测完成并且检测单位出具最终检测报告后七日内付总结算合同价款的95%,剩余5%待质监站验槽后七日内付清。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之前需提供本合同全部价款的有效发票。

六、违约条款:

单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即视为违约。因乙方责任推迟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由于乙方检测质量导致违约,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采取以下

(二)种方式解决。

(一)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测试工作结束,结清测试费用后终止。

九、其它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建设单位(甲方)名称:检测机构(乙方)名称: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附件一:

工程内容及价款详细表

注:

1、检测设备的吊运费;仪器的进、出场费;试验仪器设备的安装、拆卸费均

已包含在检测单价中,不另外计取。

桩基工程分包合同 第11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总承包方与分包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专业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建设单位:

1.2 工程名称:

1.3 工程地点:

2、承包范围

2.1桩型:冲孔灌注桩。桩径:Φ800mm、Φ900mm、Φ1000mm。工程量:约 40000 m3。 高压旋喷桩:桩径Φ700mm,桩长18m,工程量约 11250 m。

乙方承包的工程量以项目部根据进度施工等需要划分的为准。

2.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平整场地、维护;造浆(承担造浆费用)、机械设备进退场、移机、钻机就位、自备吊机配合施工;护筒加工、埋设(护筒自备)或制作护壁(包括护壁所需材料);各类地质中钻(冲)孔、清孔等与此有关的所有工序;钢筋笼制作(不含主筋机械连接接头材料费),钢筋笼孔口焊接下放(含吊装费、电焊条费在内);安、拆导管及漏斗;混凝土灌注;高压旋喷桩施工;做好工程桩自检工作等;提供完整的桩基原始技术资料。

3、承包方式:包人工费、机械费及辅材费承包方式。

4 、合同价款及其结算方法:

4.1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总价约 1300 万元(具体以结算价格为准)

4.2 承包单价:

①工程桩单价按 320元/m3 计取,包括本合同第2项“主要工作内容”中所有施工内容,空孔部分按上述单价的70%进行计算,项目中所产生的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②高压旋喷桩按 40元/m 单价包干(包含人工、机械、进出场费用等,不含水泥

主材费),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③围护桩按 170元/ m3 单价包干(包含人工、机械、进出场费用等,不含水泥主材费),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④项目生产过程中,出现合同外的工作量,以现场签证计入工程量。

4.3 计量依据:本合同冲孔灌注桩以工程桩、立柱支撑桩、塔吊桩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及桩基图纸会审纪要及试桩纪要等为基础并结合施工记录为依据进行结算。

4.4 计量规则:工程桩、立柱支撑桩、塔吊桩工程量按施工记录中有效桩长(含超灌长度)所含理论体积计算,空孔部分工程量按施工记录中成孔长度扣除有效桩长(含超灌长度)后所含理论体积计算。高压旋喷桩按设计桩长计算。

4.5 付款方式:本合同进度款及结算款采用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必须在申请付款前提供与申请款等额的正规发票,相关劳务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工期

5.1 工期 210 日历天。

5.2 乙方应至少组织 30 台冲孔桩机及 2 台高压旋喷桩机进场施工,桩机进场时间视现场场地准备情况,根据甲方要求进场。

5.3允许通宵施工的时候,乙方必须保证每台机均进行通宵施工,同时不会影响第二天的正常施工进度。

5.4若乙方的施工进度明显与甲方工期要求不符,在甲方提出赶工要求后,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并制订相应改进措施报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采取改进措施或终止本合同,同时对乙方未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扣留,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5工期延误部分,以建设单位和甲方共同确认的工期顺延签证为准,未经建设单位和甲方共同确认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6、质量、验收及保修

6.1 本合同工程的质量标准为: 桩基各项检测合格,其中Ⅰ类桩应达到90%以上,无Ⅲ、Ⅳ类桩。

6.2土方开挖后桩偏位应满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若因桩基施工引起的偏位需补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通知单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施工操作规范组织施工。乙方承担因施工质量不符合桩基验收标准造成停

工、返工及补救措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甲方限定的时间完成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另行组织施工,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7、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1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乙方须履行并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书中与本分包合同工程有关的义务与责任。

7.2 乙方执行甲方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工程师与本分包合同工程有关的指令和决定,未经甲方确认,乙方直接实施建设单位或工程师的指令,涉及工期、费用及其它责任,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7.3 甲方就本合同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向乙方发出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应当执行。

8、甲方责任

8.1甲方提供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商品砼、工地施工用水、电源(甲方提供围墙四周一圈水源、电源4个区段各提供一个一级箱),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其它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具、二级箱及电缆线、包括安全设施均由乙方负责,所自备安全设施应符合要求。

8.2组织甲、乙双方参加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议,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定分包方编制的施工作业计划。

8.3 统筹安排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或场地,提供水、电源线接口。

8.4 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协调;协助乙方向建设单位办理变更、签证等确认工作。

8.5 审定乙方编制、上报的工程进度报表。

8.6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组织中间验收。

9 、乙方责任

9.1 按合同对约定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9.2 现场应配备不少于2名的管理人员,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分包管理工作,甲方有权进行更换。提供任命管理员岗位和职责的文件和人员相关证件。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符合规定的“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身份证”等证件,且具备与从事岗位相适应的操作证,并将其有效证件及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花名册等完成的资料交甲方备案,以便甲方管理和接受检查。

9.3 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与建设单位或其他方签订任何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签证、文件或合同,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支付有关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9.4 乙方必须加强班组工人自身管理,若多次出现工人不服从指挥或闹事等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9.5 乙方必须保证进场机械能保证本工程使用。若进场机械不符合本工程使用或月检修天数超过3天的,每超出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元。

9.6桩身砼充盈系数(含损耗)不得大于 1.10 ,且超灌高度不得超过 2倍 的桩径,若超出,超出部分砼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2/3。

9.7乙方自行解决本班组施工人员住宿问题。

1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10.1 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社会治安、劳动保护和安全等的有关法规、条例和规定。保证工程安全费用投入,配合甲方实施,《GB/1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建设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定期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接受甲方对安全交底记录及相关事宜的检查。乙方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任务、消防治安、劳动保护等全面负责。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10.2 乙方按照环保要求、对尘埃、噪音、建筑垃圾处理、“三废”排放等采取有效措施。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整齐堆放,完工时确保工完场清。

10.3 乙方所有施工生产人员一律到工地外就餐,严禁在工地内搭棚做饭。

10.4 严格遵守公司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工地内严禁赌博、打架闹事,如有发生,先罚当事班组1000元,后视其后果由当事班组各负其责。

10.5甲方负责工人统一服装,服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10.6浇注砼时,乙方负责砼搅拌车卸料等工作。

11、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1.1付款方式:每月 25日前甲方支付上个月工程进度款的 80 % ,工程完工一个月支付总工程款的 90% ,余款待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 三 个月内付清;

11.2乙方应承诺工程款专款专用,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

12、违约责任

12.1 工程质量: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除承担甲方与将设单位签订合同约定的处罚外,甲方有权罚扣乙方的工程款。

12.2乙方必须严格甲方施工进度组织施工,若违反本合同5.1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元/天的罚款。

12.3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拖欠工人工资,甲方有权按拖欠额的二倍暂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直接将拖欠工资支付给被拖欠人。

12.4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或再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3、附则

13.1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有效,工程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时失效。

13.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13.3 未尽事宜,届时另商。

甲 方:甲方代表:

乙 方: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桩基施工合同 第12篇

一、施工内容及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地质资料、控制轴线及高程;负责资料收集整理报验工作;提供施工用主材(管桩);提供乙方施工用总配电箱。乙方责任:负责投入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机械、辅材耗材等(含常规施工、图纸及规范规定的施工内容);负责本项工程桩位的测量放样、配合桩检测、提供工程所需的施工资料等辅助工作;负责对桩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文明工作。

二、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现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桩位、桩顶高程、接桩、垂直度等必须符合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如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及处理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时严禁野蛮施工造成桩体断裂破损,一经发现将作出罚款处理;工程结束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

三、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依照现行行业行规遵照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前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其施工机械进行检查保证施工机械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培训后具备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在施工时必须安排人员进行安全巡视管理。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必须正确配戴劳保用品,特别是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且系好帽带子。严禁酒后或精神状态不佳、带病、超龄人员上班。乙方必须 对其人员(购买保险)及财产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从“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注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安全措施不力或施工方案不当等因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施工工期要求: 乙方应根据施工工作量、甲方及建设单位要求适时增减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确保满足工期要求。

五、工程价款、结算、付款

1、工程价款:指按照本合同规定完成本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的价格体现,即为该工程合同价(本单价包含进退场、临设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费用,不再有其它任何增加费用)其中: ①、桩基检测费(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要求静力堆载、小应变检测): 3.5万元 ; ②、桩机进退场: 1.2万元 ; ③、人工费: 2.5万元 ; ④、辅材费: 0.8万元 ; ⑤、税金、管理费: 1.5万元 ;

2、结算:按实结算。

3、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11%的工程专票据向甲方支取工程款项。

桩基施工合同 第13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建设工程法规规定的原则,并结合楼桩基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洽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及工程量:

工作内容:D600桩的成孔、钢筋笼制安、砼灌注、凿桩头所需的人工及机械。

不含泥渣桩渣倒运、桩间土挖运、水电费、临建费、税金及属地管理费用 工程量的计算:以图纸设计工程量和变更增加的工程量之和为结算依据。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承包方式:清包工

甲方负责供应工程所需的材料,并负责泥渣桩渣倒运。

六、工程日期:甲方应确保施工图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并在准备正式开工前5天通知乙方进场施工,试桩有效工期10天,工程桩有效期35天(不包括试桩工艺性间隔、检测时间和破桩头及清除桩间土时间),破桩头的工期按清桩间土的时间安排完成。

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周边群众的干扰等原因所造成的停窝工,工期相应顺延。

七、工程价款及结算依据: 甲乙双方商定施工价格为:

元/m3。本工程双方约定机械进出场费用为

元。

工程决算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施工图纸工程量、相关变更工作量及约定的机械进出场费用之和进行结算。

八、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桩完成50%时,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基桩工程全部完成,支付工程总价款至85%;剩余20%待检测合格达到质量标准后,并从收到检测合格书面报告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付清。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

1、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做好场地三通一平,并提供水、电至施工场地。商品混凝土、钢材、等送至相应施工工作面。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材质检验报告,同时负责承担工程质量各项指标的检测及其费用。

2、提供乙方桩基施工图四份,借阅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份。

3、提供基底标高、控制轴线、桩及建筑场地水准控制点。

4、负责办理各项工程所需手续,协助乙方协调各方关系。

5、按工程的设计要求开挖土方,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因边坡坑存在隐患问题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

6、提供足够的水、电和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水电线路检修时必须提前1-3天通知乙方。

7、及时委托人工地基检测单位对桩基进行检测,合格后应及时予以验收,并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

8、承担因地勘报告不准、地质情况变化,调整设计及变更所发生的费用。

9、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停窝工,甲方应对乙方在误工期间的人工机械费用给予补偿。

10、为乙方提供搭建临设场地和桩基工程所需的资料。

11、承担泥渣倒运处理等工作。(二)乙方:

1、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桩基工程设计总体要求安排施工。施工前应向甲方及监理公司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布桩编号图》并会签。

2、因乙方施工操作不当,造成蹋孔、缩颈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材料浪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施工中要服从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正确的指导和管理。

4、施工过程中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建筑材料,不得浪费。

5、打桩期间要搞好设施的稳定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6、要文明施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争取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7、工程完工办理交接手续时,按单项工程向甲方提供桩基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

8、工程完成退场时,将场地上的临建和生活垃圾清理集中外运。

9、乙方对工作内容所含的各项工作,应保质保量,全部完成。

十、安全责任:乙方全面搞好安全工作。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本合同条款。若不能按时执行,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款总额的1‰进行处罚。工程提前完成应予以相应奖励。

(二)工程施工中出现异常现象,甲乙双方应积极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协商,并按有 关单位出具的整改要求进行处理。由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检测要求:按规范要求做好与检测单位的配合工作。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也可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执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借助劳动仲裁或司法程序解决。

(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方:

(盖单)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年**月**日

方:

(盖单)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桩基施工承包合同 第14篇

合 同 编 号:建 设 单 位:施 工 单 位:签 订 日 期:签 订 地 点:

****年**月**日

桩基施工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日处理900×2吨小麦生产线建设项目桩基工程建设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日处理900×2吨小麦生产线建设项目 1.2 工程地点: 有限公司厂区内

1.3 工程施工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制粉车间、原粮仓及接粮棚、配粉仓的全部桩基工程。本桩基础工程施工前乙方须进行试桩。1.4 乙方的承包方式:乙方清包工、包人工、包机械,并承担税金,乙方还应向甲方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条 工程造价

2.1 以桩基础设计施工图纸为准,每延长米综合造价为拾肆元(¥:14元),总延长米数暂定为27846.5延米,工程总造价暂定(大写)叁拾捌万玖仟捌佰伍拾壹元(¥389851元),最后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增减。第三条 结算方式

3.1 设备人员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肆万元整(¥:40000元)。

3.2 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至工程款的60%,桩基检测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把剩余的40%工程款一次性给乙方付清。第四条 安全生产

4.1 乙方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制定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现场精心施工。

4.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4.3 乙方应为其本次施工购买意外保险。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5.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桩基础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BJ/15-22-98)及《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3SG409)的有关制作、施工、验收规定,向甲方交付合格工程。

5.2 保护桩头应平均控制在0.5米—1米之间,可有少数桩头超出1米,但不能超过20%,超过20%视为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甲方材料浪费,乙方需照价赔偿甲方。第六条 工 期

6.1 根据工程量及场地实际情况,本桩基础工程施工工期定为25个日(含试桩),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为准。6.2 自开工之日起计算,如遇下列情况影响乙方正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6.2.1 在承包范围内,因设计变更,而导致停工的; 6.2.2 下雨3天以上、大风半天以上或其他自然、地质、气象等因素导致停工半日以上的;

6.2.3 因停电、停水导致停工半天以上的; 6.2.4 甲方在排除障碍物期间而导致停工的。但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顺延。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甲方:

7.1.1 负责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清除施工场地内地上建筑物和地下障碍物、各种管线及空中线路等。

7.1.2 负责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手续,并做好前期建筑物控制轴线和标高的交底工作。

7.1.3 负责提供桩基施工图纸(三份)、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地质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

7.1.4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桩基工程验收,并提供乙方验桩报告一份。

7.1.5 负责按合同及时结清工程款。

7.1.6 负责政府执法部门及周围居住群体关系的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但施工过程中如有振动扰民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7.1.7 派驻 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控,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交工验收手续,解决现场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7.1.8 负责本桩基础工程的水电通畅,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2 乙方:

7.2.1 按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要求进行施工,积极听取甲方代表的意见,保持施工现场清洁,确保在本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内向甲方交付合格工程。

7.2.2 严格遵守《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BJ/15-22-98)及《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3SG409)中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7.2.3 乙方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细致的施工方案,不能出现偏桩、断桩等现象,如因乙方在施工工艺方面不足,造成的断桩费用由乙方承担。

7.2.4 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非正常情况(例如地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及设计单位并提出处理方案。

7.2.5 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2.6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臵换土由乙方负责清理,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7.2.7 因为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3天以上,则乙方每天应向甲方支付停工滞纳金3000元。

7.2.8 在施工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所产生的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2.9 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负责编制施工验收资料;桩基础施工完毕后,提供叁套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桩基础单项工程竣工资料)交给甲方。并做好水平点、坐标控制点的移交工作,配合桩基检测单位及土方开挖后的桩的验收工作。

7.2.10 乙方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并负责甲方所委派第三方运输货物数量的多少做协调沟通工作;委派2名施工员,协助项目负责人管理好工程的施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付款,如甲方未如期付款,则甲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的3‰的逾期违约金。

8.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向甲方交付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如未如期交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的逾期违约金。

8.3 如乙方交付工程经验收不合格,则乙方除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违约金。第九条 其 它

9.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盖章签字时生效。9.2 本合同签订后,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3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达不成共识,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5(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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