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机领用协议

2024-09-12

员工手机领用协议(精选14篇)

员工手机领用协议 第1篇

员工领用手机协议

甲方:深圳市***有限公司(拥有方)

乙方:(领用方)

为满足公司员工工作需要,提升公司形象,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决定将手机(机、卡)借给有关员工使用,现将相关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一手机领退办法

1、公司拥有手机()及号码()所有权。

2、领用后手机由员工使用和保管。

3、以防因离职等原因离开岗位的,经负责人书面确认。需将手机和手机卡相关附件取回。

二,手机话费使用办法

1、每部手机享受100元/月的话费补贴(公司缴纳),超出100元部分由个人承担。每月超出部分从使用者每月发放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使用期间如产生恶意欠费等情况,甲方有权依据第三方(中国移动或联通)提供的欠费发票,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除。

三,手机使用规定

1,手机领用人应当及时为手机充电,并保证每天处于正常开机状态,应使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2,接到公司公务电话,应当及时做答。四,损坏补偿规定

1,乙方妥善保管,使用手机,按正确的规程操作,不得人为损坏手机及手机卡。

2乙方试用期间内,保修期内的硬件故障有手机及手机卡生产上提供维修,若认为造成损坏,不属于保修项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手机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数额按以下办法折价:以甲方购买整机价格计算,使用一年后付50%,二年后付30%,赔偿金额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五,本协议解释权在人资行政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年年月 日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员工手机领用协议 第2篇

甲方:(拥有方)

乙方:(领用方)

为了方便公司员工之间工作沟通,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决定将手机借给有关员工使用,现将相关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一、乙方资格:潍坊掌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人员;

二、公司人事总务部将所有手机编号、登记,使用人领用后,公司拥

有手机所有权。

三、凡符合领用条件的员工,到人事总务部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

手机由员工使用和保管。手机使用超过年限两年时归属个人所有。如

果不到两年使用人无论何种原因离职时,须交回手机及手机卡,并从

工资中按每月5%折旧扣款。

四、乙方在职期间,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联系由甲方报销每月套餐费

用136元;使用期间超过标准费用以外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使用人在使用期间内,保修期内的硬件故障由手机生产商提供维

修,不属保修项目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凡不正常使用范围内的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七、使用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并不得产生恶意欠费情行,违者

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本协议一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员工手机领用协议 第3篇

关键词:SET协议,手机支付,数字签名,电子商务

随着手机的普及和无线运营商业务能力的增强,直接利用手机进行支付或利用手机进行银行转帐成为一种电子商务支付形式。手机支付涉及消费者、商家、无线运营商和银行4方实体。消费者通过语音或短信息方式发出各项指令,并以短信息等方式得到交易结果通知。由于手机通信时的安全性问题,本文基于SET协议框架并加以简化和变形,取消SET协议中的CA认证中心和支付网关,由无线运营商实现CA认证中心和支付网关的功能,从而实现安全的手机支付。

1 SET协议简介

1.1 SET协议工作原理

SET协议包括5个实体:用户、商家、发卡行、CA认证中心、支付网关。其工作原理如图1所示。

1.2 SET协议交易流程

SET协议交易流程为:

(1) 用户在发卡行开户,获得信用卡;

(2) 用户在网上购物,验证商家的商家证书、网关证书,并向商家发出包含支付指令的购物请求;

(3) 商家接收用户的购物请求,验证用户证书,并将用户的支付指令转送支付网关;

(4) 支付网关根据支付指令,通过金融网向发卡行验证用户账户余额,完成支付授权;

(5) 商家得到支付网关的响应,获取支付令牌并发货;

(6) 商家定期使用支付令牌向支付网关请求完成银行转帐;

(7) 银行得到商家的转帐请求,验证通过支付令牌,实现银行转帐。

1.3 SET协议在手机支付中存在的问题

SET协议在手机支付中存在的问题为:

(1) SET协议交易流程过于复杂,难以在消费者手机端快速实现;

(2) SET协议只支持信用卡消费;

(3) SET协议涉及实体较多且每一方均需验证与其联系的他方证书,手机实现时难以协调;

(4) SET协议传输的报文消息过于复杂,手机的快速验证和传输实现困难。

2 通过无线运营商直接实现小额支付

2.1 手机小额支付系统的设计模型及描述

消费者通过手机向商家发出购物请求,若购物金额数目不多,消费者可以直接通过无线运营商从预存话费中进行支付。本系统的设计主要涉及3方实体:消费者、无线运营商和商家。银行仅在无线运营商进行预存话费转帐时涉及其中。整个交易流程如图2所示。

2.2 手机小额支付系统的设计实现

2.2.1 各方实体的初始设置

(1) 无线运营商的初始设置

无线运营商的身份标识IDt、无线运营商的公私钥对(Ut,Rt),其中身份标识IDt和无线运营商的公钥Ut公开。

(2) 商家的初始设置

商家的身份标识IDs、商家的公私钥对(Us,Rs),其中身份标识IDs和商家的公钥Us公开。

(3) 消费者的初始设置

消费者的身份标识IDc、消费者与无线运营商之间通信公私钥对(Uc,Rc)。其中消费者的身份标识IDc、公钥Uc和消费者电话号码记录在无线运营商数据库中。

(4) 银行的初始设置

银行的身份标识IDb、银行的公私钥对(Ub,Rb),其中身份标识IDb和银行的公钥Ub公开。

2.2.2 交易流程实现

(1) 消费者生成购物请求OI,包括欲购商品名称、欲购商品数量、本次购买所需金额;此外还需指定交易序列码num及生成本次交易的会话密钥key。消费者将OI、用Key加密的(OI+IDc+num)和用商家公钥Us加密的Key,即OI+Ekey(OI+IDc+num)+Kus(key)一起发送给商家。

(2) 消费者生成付款指令PI,包括本次购买所需金额和商家身份标识IDs。消费者用与无线运营商之间通信的私钥Rc加密PI,即KRc(PI+num),并将PI+ KRc(PI+num)发送给无线运营商。

(3) 商家开启消费者发送的购物请求,利用自己的私钥Rs解密出本次交易的对称密码key,并用key解密出OI,IDc和num,比较解密出的OI与未经加密的OI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交易到此结束;若一致则商家生成付款请求GI,包括本次购买所需金额、消费者身份标识IDc、本次交易序列码num、自己的银行帐户。商家用自己的私钥Rs加密GI,即KRs(GI),再用无线运营商的公钥Ut加密GI和KRs(GI),即Kut(GI+KRs(GI)),并将其发送给无线运营商。

(4) 无线运营商开启消费者发来的指令。无线运营商根据消费者电话号码查找到消费者身份标识IDc和公钥Uc,用Uc解密出PI和交易序列码num,比较解密出的PI和未经加密的PI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交易到此结束;若一致则查看消费者剩余话费是否足够支付本次交易,若不够则交易到此结束,否则开启商家发来的请求。无线运营商用自己的私钥Rt解密商家发来的请求,得到GI,再根据消费者发来的商家的身份标识查找到商家的公钥Us,再用Us解密也得到GI,比较两次得到的GI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交易到此结束;若一致再比较根据消费者电话号码查到消费者身份标识IDc与商家包含在GI中的IDc是否一致;比较消费者发来的交易序列号与商家发来的交易序列号是否一致;若2项中有任意一项不一致则交易到此结束,若一致则无线运营商根据商家的银行帐户向相应银行发出转帐指令。

(5) 银行收到转帐指令后实现转帐,将转帐成功的响应VI用银行私钥Rb加密,即KRb(VI1),并将VI1+ KRb(VI1)发送给无线运营商。

(6) 无线运营商用银行公钥Ub解密,验证银行的签名,并将VI1+ KRb(VI1)转发给商家。

(7) 无线运营商生成交易成功指令VI2,并用自己的私钥Rt和消费者公钥Uc加密VI2,即Kuc(VI2+KRt(VI2)),将其发送给消费者。

(8) 商家收到无线运营商转发的转帐成功响应,验证银行签名的合法性后,支付消费者商品,并保留交易记录。

(9) 消费者收到无线运营商的交易成功指令后,验证无线运营商的签名,保留记录并等待商家的商品。

3 通过无线运营商和银行实现转帐支付

3.1 手机转帐支付系统的设计模型及描述

消费者通过手机向商家发出购物请求,若购物金额数目较大,预存话费不足以支付,此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无线运营商从银行进行转帐支付。本系统的设计涉及4方实体:消费者、无线运营商、商家和银行。整个交易流程如图3所示。

3.2 手机转帐支付系统的设计实现

3.2.1 各方实体的初始设置

(1) 无线运营商、商家和银行的初始设置同上。

(2) 消费者的初始设置:消费者的身份标识IDc、消费者与无线运营商之间通信公私钥对(Uc1,Rc1)。其中消费者的身份标识IDc、公钥Uc和消费者电话号码记录在无线运营商数据库中。消费者与银行之间通信的公私钥对(Uc2,Rc2),其中消费者的身份标识IDc、公钥Uc2,银行帐户记录在银行数据库中。

(3) 商家转帐银行的身份标识IDb2。

3.2.2 交易流程实现

(1) 消费者生成购物请求OI,包括欲购商品名称、欲购商品数量、本次购买所需金额;指定交易序列码num;生成本次交易的会话密钥key。消费者将OI+Ekey(OI+IDc+num)+Kus(key)发送给商家。

(2) 消费者生成付款指令PI,包括交易序列码num、商家身份标识IDs和消费者转帐银行身份标识IDb1。并用转帐银行的公钥Ub加密自己的转帐帐户,即KUb(消费者帐户+本次交易所需金额),将Kut(PI+ KRc(PI+num)+KUb(消费者帐户+本次交易所需金额))发送给无线运营商。

(3) 商家开启消费者发送来的购物请求,验证消费者请求未被篡改。商家生成付款请求GI,包括交易序列码num、消费者身份标识IDc和本次交易所需金额。商家转帐银行身份标识IDb2。用转帐银行的公钥Ub2加密自己的转帐帐户,即KUb2(商家帐户),将KUt(GI+KRs(GI)+ IDb2+商家帐户)发送给无线运营商。

(4) 无线运营商开启消费者发来的指令,用自己的私钥Rt解密,验证消费者签名的合法性;开启商家发来的请求,用自己的私钥Rt解密,验证商家签名的合法性;若消费者和商家的签名均合法,则比较二者发来的交易序列号和本次交易所需金额是否一致,若均一致则无线运营商根据消费者的银行身份标识向相应银行发出转帐指令CI,包括商家身份标识IDs、商家转帐银行身份标识IDb2和商家帐户。将KUb(消费者帐户+本次交易所需金额+num)+ KUb( IDt+KRt(IDt )+CI)发送给银行。

(5) 银行开启运营商发来的指令,用自己的私钥Rb解密,验证商家签名的合法性,根据消费者帐户查找到消费者的身份标识和公钥,检查消费者帐户余额是否足以支付本次交易,若帐户余额足够则银行生成核实转帐指令EI,包括IDs、本次交易所需金额和num。将KUc(IDb+ KRb(IDb)+EI)发送给消费者。

(6) 消费者开启银行发来的指令,验证银行签名的合法性及交易内容的准确性,向银行发出同意转帐的指令AI,包括本次交易所需金额和num。将KUb(IDc+ KRb(IDc)+AI)发送给银行。

(7) 银行开启消费者发来的指令,验证消费者签名的合法性,根据消费者帐户和商家帐户实现转帐,并给无线运营商发出转帐成功响应VI1,将VI1+ KRb(VI1)发送给无线运营商。

(8) 无线运营商用银行公钥Ub解密,验证银行的签名,并生成交易成功指令VI2,将 KUt(VI2+KRs(VI2))发送给商家。

(9) 无线运营商将VI1+ KRb(VI1)转发给转发给消费者。

(10) 商家收到无线运营商交易成功指令,验证无线运营商签名的合法性后,支付消费者商品,并保留交易记录。

(11) 消费者收到无线运营商转发的交易成功响应后,验证银行的签名,保留记录并等待商家的商品。

4 安全性和有效性分析

4.1 安全性分析

(1) 无论是小额支付系统还是转帐支付系统均使用RSA加密算法,该算法的安全性是基于大数的素数分解的困难性。

(2) 在消费者与商家通信时使用会话密钥key,但该密钥只使用1次,以后不再使用。

(3) 交易序列码由消费者指定,无线运营商可以根据消费者发送的交易序列码与商家发送的交易序列码的一致性,防止商家重复消费。

(4) 转帐支付系统中消费者的帐户是用银行的公钥加密的,无线运营商不能得知消费者帐户。

(5) 转帐支付系统中银行在实现转帐之前会向消费者发出核实命令,消费者可以防止商家或无线运营商的欺诈行为。

(6) 消费者和商家都保留交易成功的记录,做为日后出现问题时核实的证据。

(7) 转帐支付系统中消费者的手机号与银行帐号不进行绑定,原因是消费者可能会更换手机号码。

4.2 有效性分析

(1) 小额支付系统中消费者端需进行4次RSA的加解密算法,转帐支付系统中消费者端需进行7次RSA的加解密算法。虽然每进行1次RSA算法都检验时有一定的耗时,但每次都是用无线运营商、银行及消费者自己的公私钥进行的,可以将这些算法固化在硬件中,其运算速度会大大提高。

(2) 在消费者与商家通信时使用了会话密钥key,也会提高运算速度。

(3) 小额支付系统中消费者只需发送2次指令,转帐支付系统中消费者需发送3次指令,消费者总体通信量不大。

5 结 语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手机用户的增加,手机支付将成为一种新的流行的支付方式。手机支付具有其他支付形式所没有的快捷与方便的优点,随着手机制造技术与通信安全技术的不断发展,安全而低价的手机支付将成为可能,使手机支付系统具有更强的实用性与普遍性。

参考文献

[1]William Stallings.密码编码学与网络安全———原理与实践[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6.

[2]杨小东,陈洪文.手机支付数字签名的设计与实现[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05,22(7):5-6.

[3]张鉴.基于SET协议的电子商务安全机制分析[J].信息网络安全,2006(10):9-11.

[4]屈喜龙.基于数字证书的数字签名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计算机工程与应用,2006,42(15):189-192.

[5]佟晓筠,王翥,杜宁,等.基于混合加密技术的电子商务安全体系研究[J].微处理机,2006,32(23):98-100.

[6]任继念,刘闪,王世伦.基于电子商务的数据安全研究[J].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06(5):51-53.

[7]曹海平.基于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的网上银行身份认证[J].计算机系统应用,2006(6):58-60.

员工手机领用协议 第4篇

中山市读者肖洋先生陈述:

我在中山一间制衣厂做工。2006年5月6日,我在厂方宿舍丢失手机一部,当时报了“110”。半个月后,工友又丢了两部手机。因为宿舍是厂方在厂外租给我们住的,事发后,厂方一直不理会我们反映的情况,他们只说如果我们觉得那个宿舍不安全,就搬到另一个宿舍去。

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厂方是否要负责任?如果上诉,应该找哪些部门?

答:问题的关键在于,你与工友们是否与工厂签订物品保管合同,如果有这样的合同,那么,对方存在违约行为,你们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如果没有这样的保管合同,那么,员工物品(譬如你的手机)将会被视为个人财产,其保管权属于你自己,和厂方并无多大关系,厂方也不存在民事侵权或违约责任。至于手机或其他物品被盗,你们可以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会予以立案侦破。

在此,诚望在外打工的朋友们要小心谨慎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2.单位因劳资纠纷而扣留我的年终奖合理吗?

深圳市读者石先生陈述:

我与我曾服务的单位发生了劳资纠纷,当时已由法院审理结束。在这次纠纷中,有一份借款合同,合同中有许多差错以及不明确的地方。在法院审理时,该单位并没有提出此事。事隔5年后,有人拿出借据,要求我偿还借款4000元。在借据中,我明确借出的只有2500元,其余的数字不知是谁写在借据上的,又没有落名字,笔迹也不同。单位负责人说,如果我不同意偿还这4000元,则把单位尚未发给我的年终奖金8000元全部留下。我多次找单位会计解释我不同意的原因,遭到对方拒绝。这期间,我再次找到单位,说明可以先把有争议的4000元留下,把剩余部分先给我,对方还是不肯。到现在,单位扣留我的8000元奖金已近半年。我想起诉对方。

请问,1)单位是否已构成侵占财产罪或敲诈勒索罪?2)我能否要求其对我进行经济赔偿?

答:1)对方既不构成侵占也不构成敲诈勒索,这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应被认定为上述犯罪。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至于敲诈更加不符合。所以,你只能以其他理由进行民事诉讼。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2)只要你有该单位应当付你8000元的证据,那么,对方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至于经济赔偿,一般至多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单位所掌握的所谓“借据”,只要单位不能出具两年内你有过这笔借款的证据,则将被认定是已过诉讼时效,即使诉至人民法院,也不能得到支持,即你无需偿还此款。

4)你不能为了先拿到部分款项而对该“借据”做出任何新的承诺,否则,对方即可以根据你的承诺要求你偿还借款。

3.工作十年就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顺德市读者张小姐陈述:

我在该企业工作已满11年,是否可以不签合同,或签无固定期合同?如果老板不愿意签,我如何处理呢?我再提出辞职有补偿吗?

答: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家企业工作满十年可以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老板不同意,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你不应提出辞职,如果现在辞职,即变成是你要解除合同,单位可以不作补偿。

4.如果单位单方终止合同,应作哪些补偿?

中山市小榄镇陈十红小姐陈述:

过几天,我就要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了。我已经在这家公司连续工作8年。请问,在法律支持的范围内,我能要求公司作哪些方面的补充结算?

答:如果是单位要求终止合同,经协商一致,由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累计8个月工资。

5.法官要求起诉方承担执行费,合理吗?

东莞市读者区先生陈述:

因原公司拖欠工资,我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被裁决原公司支付我2145.46元,后我打电话到原公司,公司让我去会计处签字领钱。我去了后,会计有意刁难,要求我写完收条(尚未付款)去总经理处签字。总经理将我的收条扔到地上,说没有钱给我。之后,我听从仲裁会建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交纳申请执行费450元,说此执行费可由被诉人承担。后来,执行法官却以被诉人态度较好并及时交纳拖欠费用为由,要我承担执行费。我想询问此事件是否合理合法。

答:法官无权减免对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如果法官这样做,未能将执行费全额执行,是不能结案的。

特约主持:毛威

公司与员工的手机入网担保协议 第5篇

甲方:肥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手机号码根据本公司与中国联通签订入网协议,为了明确公司与公司员工责任。本公司(甲方)与本公司入网员工(乙方)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入网身份确认证明。若乙方提供的用户身份证明不实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人员在网时间为36个月,套餐时间为24个月,即自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承诺协议期内不改低套餐、不退网、不过户、不改名、不改号、不欠费、不停机保号,否则按照违约处理。

3.乙方人员选择本协议附件规定的套餐后,每月必须达到协议套餐约定的最低消费额,达不到该数额的应按照该数额缴纳通信费用,协议套餐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3G客户入网登记单》。

4.协议期满后,手机所有权归乙方人员所有。乙方人员可选择继续使用联通公司所提供的通信服务,可以按照乙方人员业务规范更改套餐,若乙方人员未提出取消或变更套餐,则仍按协议附件约定的套餐标准执行。

5.协议期内乙方人员及时缴纳话费。若乙方人员拒不缴纳话费的,公司将在乙方每月工资或其它奖金中扣除欠费金额。

6.手机质量问题和话费异议的处理不影响乙方人员协议期内话费的消费、缴纳。

7.乙方人员在协议期内不得重复享受联通公司其他补贴优惠活动。

8.本协议有效期内,手机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中国联通协商套餐标准,争取最优价格供给乙方人员。

2.甲方有权对乙方出现的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情况进行提示、警告。若警告无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3.甲方保证用户协议期内资费的稳定,但如遇联通方案调整时,应按联通方案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调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并随手机套餐协议期结束而终止。

甲方:肥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乙方:肥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员工)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公司物品领用协议 第6篇

甲方:*****有限公司(拥有方)乙方:

(领用方)

本着方便公司员工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决定为享受话补人员提供笔记本及笔记本卡,现将有关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

笔记本一部,购机价:

元,笔记本卡号,笔记本序列号为

,笔记本电池为

块。

二、乙方在职期间,与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联系,必须使用公司提供的笔记本及笔记本卡。

三、乙方调岗、调离或其他原因离职、离开原有岗位的,在办理异动手续或离职手续时,须将笔记本和笔记本卡完好上交公司重新分配。

四、乙方领用笔记本在使用期间损坏、遗失的处理:

第一种:到电信公司购买同款笔记本进行赔偿,并将发票及新购买的笔记本报备至公司审核; 第二种:折价扣款办法:

1、购机价—(购机价/24个月)*使用期(按整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甲方在工资中可一次性扣除赔偿款。

五、乙方须对领用笔记本爱护使用,妥善保管,按正确的规程操作,不得损坏笔记本及笔记本卡,如有损坏,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六、乙方在使用公司下发的笔记本满两年后笔记本归个人所有,但笔记本卡号为公司所有。

七、乙方使用期间内,应保证笔记本的正常使用,不得有欠费停机现象。

八、乙方在使用笔记本期间,保修期内的故障由个人到生产商进行维修,保修期外的故障自行维修。

九、以上条款甲、乙双方认真遵守执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日期:

《制服领用协议》 第7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制服的事宜,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有责任认真去学习甲方的《制服管理规定》制度,并严格按照各条内容去执行。

(二)乙方成为甲方正式录用职员后,甲方按照《制服管理规定》流程为乙方配置制服。

(三)乙方在入职当日起,即视为已领制服,订做制服到货后,综合管理部通知乙方领取,写《物资领用单》并签订《制服领用协议书》。

(四)乙方领取制服后,应按照甲方的《制服管理规定》着装标准及穿着时间的具体要求来执行。

(五)不按制服穿着时间、场合穿着制服的,基层每次罚款元,中层每次罚款元,高层每次罚款元;罚款金额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不按制服所规定的穿着标准穿着制服的,基层每次罚款元,中层每次罚款元,高层每次罚款元;罚款金额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不得擅自改变制服样式,不得典卖、让渡、转借制服。

(八)公司为每位员工订制统一的制服,每套制服费用按实际定价对乙方进行收取。为奖励员工的积极性,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公司补贴入职该年制服费用的50%;凡在入职当日起满两年期限的员工,公司将剩余50%的制服费用补贴给乙方,制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九)乙方就职未满1年主动提出辞职、被辞退或解雇的,公司将不给予任何补贴,制服归乙方所有。若乙方在中途离职后再入职的,制服补助的期限将按照重新入职的时间计算。

(十)若乙方制服要求多订做一套或以上制服的,其制服订做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助。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甲方《制服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名后即行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

车辆领用协议 第8篇

甲方:重庆盈丰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乙方工作性质要求,需要配备车辆,双方就配备车辆事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车辆长安牌SC6399D4Y,发动机号:C69W533175.车牌号:渝A09A09配备给乙方使用。主要用途为贵阳分公司日常工作使用。

二、甲方如有需要调用该车辆时,乙方应服从安排。

三、乙方责任人对车辆使用、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如有违章违法等乙方自行处理。

五、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项目部印章领用协议 第9篇

印章名称:(印模加盖处)

印章发放单位:

印章领用单位:项目经理:

为规范项目部印章管理和使用,明确印章保管使用责任,公司与印章领用单位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项目经理为项目部印章的管理、使用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二、项目部经理可以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印章保管人对项目部经理负责,并负责建立项目部印章使用记录。用印前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做好用印登记后方可用印。

三、项目部印章用于与建设、监理、设计等工程项目相关方的往来函件、管理资料、技术资料、质检资料、安全资料等。

四、项目部印章严禁用于各种借贷、欠款证明、合约签订、工程结算、财务结算、收料证明等。必要时,由公司统一办理。

五、因违反本责任书用印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的其他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六、对印章的管理与使用,项目部应随时接受印章发放单位的检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否则,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工程项目结束或项目部解散,责任人必须及时将印章交回总裁办公室。否则,不予财务结算或不予解除抵押担保合同。

发放单位(盖章):项目经理(签字):

公司办公设备领用协议 第10篇

甲方:(公司)

乙方:(领用人)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购置一批手提电脑,为规范办公设备的使用,防止公司资产流失,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后,与需要领用公司办公设备的员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 领用的办公设备(名称:联想笔记本,主机编号:QB013039330 型号:ideapadY460A450W42G500P7CW3(GR)-CN。该设备归公司所有,员工领用须办理领用手续,并由XX课统一详细登记备案。配置如下:

1.处理器: 英特尔 Core i5 M 450 @ 2.40GHz 笔记本处理器

2.主板: 联想 KL2(英特尔 Arrandale)

3.内存: 4 GB(尔必达(日本)DDR3 1333 MHz / 金士顿 DDR3 1067 MHz)

4.主硬盘: 西数 WDC WD5000BEVT-24A0RT0(500 GB)

5.显卡: ATI Mobility Radeon HD 5650(MADION PRO)(1024 MB / 联想)

6.显示器: 三星 SEC3049(14.0英寸)

7.光驱: 日立-LG DVDRAM GT30N DVD刻录机

8.声卡: 瑞昱 ALC272 @ 英特尔 5 Series/3400 Series Chipset 高保真音频

9.网卡: 博通 BCM57780 NetLink Gigabit Ethernet / 联想

二.办公设备领用后,采用个人负责制,由领用人全权负责保管。日常使用时要注意公司资料保密性,防止摔跌碰撞,受潮进水等。不得恶意损坏,丢失办公设备。

三.办公设备仅限于工作中使用,不得转借无关人员使用。公司其他员工在工作方面如有需要时经向XX课备案后,方可暂时借用。

四.若所领用办公设备出现故障,领用人必须及时向XX课反映情况,不得善自重装系统或拆机处理。

五.因个人原因调岗或离职时,本设备应交回XX课统一处理并解除本协议。若机器因损坏严重或使用寿命过长而无法继续使用时,经主管部长及以上领导评审同意后。方可交回XX课统一处理并解除本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XX课,领用人及存档各保留一份)经甲乙双方详细阅读后签字生效。

主管领导签字:

甲方(公司)签章:

经销商空白合同领用规定协议 第11篇

二、总部销售内勤总体负责经销商合同的领用、发放及相关的登记工作,济南销售内勤负责本地人员所需合同的申领、发放和登记工作。

三、总部销售内勤已盖章合同的库存限额数为40份(20家经销商),并根据使用量提出合同盖章申请补齐空白合同存量,并及时在《经销商空白合同领用登记簿》(见附一)上登记。

四、每名营销人员每次领用已盖章合同的数量上限是10份(5家经销商)。营销人员应在领用的合同均已签署并上交后,方可继续领用。

五、营销人员应妥善保管经销商空白合同。合同如有遗失,每份处以100元罚款。如发现合同遗失,应在第一时间向营销总监进行书面报告。营销总监应在收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书面报告。

六、合同保管人员未按照规定手续发放合同的,除勒令追回合同外,另处以 100元/份的罚款。

七、已经过双方签署的合同,营销人员应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将合同交总部销售内勤存档。驻济南营销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内将合同交济南销售内勤。济南销售内勤应将本地人员所签署的合同收集后,定期转交总部内勤,每月至少转交一次。已签署的合同不得在济南长期存放。

八、总部销售内勤应将本部门所有已签署的合同进行登记,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查。总部销售内勤应在登记后2日内向公司人资行政部转交所有合同。超过2日未转交的,每拖延1天,处以100元的罚款。

九、营销人员离职时,营销内勤应对其空白合同的领用情况进行统计,将未签署的空白合同收回。因工作疏忽未收回的,对销售内勤处以每份100元的处罚。营销总监未起到监督、提醒作用的,对营销总监处以每份200元的处罚。

经销商空白合同领用规定协议 第12篇

二、行政部负责合同的管理、领用、核销等工作,做好合同领用的台账记录。

三、财务流程部负责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每月月尾会同行政部与总经理处办理核销手续。

经销商空白合同领用规定协议 第13篇

1、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票据开据日期。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2、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3、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方可进行修改。

二、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4、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5、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存。

6、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变更。

7、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8、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9、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三、销售合同的管理

10、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收支记录。

11、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12、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13、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

的协议等。

13、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14、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手机领用协议 第14篇

龙卡双币种信用卡(主卡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就申领使用龙卡双币种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申领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同意乙方将甲方的信息提供给有关征信机构,并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自行为其核定并调整其信用额度。

3.甲方领取信用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署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名,并在用卡时使用该签名。甲方领取新卡后,应拨打乙方客户服务电话启用卡片,乙方随后将密码信函邮寄给甲方。甲方应妥善保管密码。未按规定签名或保管密码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二、使用

1.甲方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交易款项、利息和费用等(以下统称欠款),由乙方在甲方账户内直接记收,甲方承担还款责任。

2.甲方领卡后应缴纳年费:金卡主卡160元人民币/卡、附属卡80元人民币/卡;普通卡主卡80元人民币/卡,附属卡40元人民币/卡。首年年费在甲方的首个账单日记收,以后每年年费按办卡预先收取。甲方须在乙方列明年费金额的账单所规定的到期还款日(含,下同)之前缴纳年费。

3.甲方在账单规定的到期还款日前偿还了当期全部应还款额的,账单所载当期消费交易可享受最长50天,最短20天的免息还款待遇,否则乙方自记账日起计收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4.甲方提取现金时,须按笔支付手续费:境内交易(不区分同城异地)为取现额的1%,最低2元人民币,最高50元人民币;境外交易为取现额的3%,最低3美元。取现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乙方自记账日起计收欠款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转账交易视同取现交易。

5.甲方在境内使用信用额度提取人民币现金时,每卡每日取现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在境外提取外币现钞时,甲方账户每日取现金额金卡最高为等值1000美元,普通卡最高为等值500美元,且每月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甲方累计未还取现金额不得超过乙方为其核定信用额度的30%。

6.甲方欠款超出乙方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时,须按超出部分的5%支付超限费,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币种同欠款币种)。

7.甲方账户内的存款不计付利息,提取存款需支付提现手续费。

三、对账单

1.甲方每月的账单日由乙方在发卡函中明确,并保持不变;乙方将根据甲方账户交易情况按月寄送对账单。甲方应注意定期查收对账单并主动核对账务,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为由拒绝向乙方支付欠款。

2.若甲方对对账单内容有疑义,应在账单日后10日内向乙方查询并提出调阅签购单申请,同时应说明理由并按乙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若调查结果证明该交易确属甲方所为,甲方需支付签购单调阅手续费,境内单据为10元人民币/份,境外单据为5美元/份。

3.甲方有权向乙方免费索取最近三个月的账单,索取三个月以前的账单每次须支付补寄账单处理费5元人民币/月。

四、还款

1.甲方使用信用卡发生的欠款,可到乙方营业网点以相应币种偿还,也可选择约定账户还款方式,美元欠款可用人民币购汇偿还。

2.甲方选择约定账户还款(含约定账户购汇还款)时,即授权乙方每月在对账单上所列的“到期还款日”,按当期所列的应还款额,从甲方的约定还款账户中按约定扣款方式进行扣款。若在该期间内,约定账户可用余额不足扣款金额时,乙方有权拒绝扣款,若因约定还款账户余额不足及账户状态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销户、挂失、冻结等情况)而导致扣款不成功所产生的新增利息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用人民币购汇偿还美元欠款,可选择电话购汇或约定账户购汇还款方式。

若选择电话购汇还款方式,在同一账单周期(相邻的两个账单日之间)内,每个账户只能按账户全部美元应还款额办理一次电话购汇还款。若甲方因人民币账户自有资金余额不足需要使用信用额度购汇还款的,使用信用额度的部分自购汇之日起计收透支利息。

4.如甲方选择按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则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

5.甲方未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须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币种同应还款额币种)。

6.自甲方账户发生欠款后的第一个账单日开始计算,连续三个月未还款或还款未达最低还款额,乙方有权对甲方龙卡信用卡作停卡处理,但保留其还款功能。

五、挂失

遇信用卡遗失或被窃,甲方应立即致电乙方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挂失,经乙方电话核实甲方身份后挂失即时生效,挂失费为人民币50元/卡。自挂失生效后,发生的非甲方有意所为而造成的债务和损失不再由甲方承担,但因以下情形造成的债务和损失除外:

1.甲方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

2.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

3.遗失或被窃信用卡无甲方签名。

六、其他

1.信用卡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即失效。如甲方到期不再用卡,应于卡片到期一个月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在卡片到期前一个月为甲方提供自动换卡服务,并记收相应费用。

2.甲方在信用卡卡片有效期内或到期后不再使用卡片的,应在偿还账户所有欠款后向乙方提出账户结清申请并退回同一账户下所有卡片,乙方在受理账户结清申请45天后为其办理正式结清手续。

3.遇甲方对对账单所列交易明细有疑问时,乙方应协助核实,如经查实确认交易存在,甲方不应拒绝支付该项交易款。甲方不能以与受理单位发生纠纷为

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款项。

4.甲方不得将龙卡信用卡转让、出租他人,在互联网上使用时应保证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如发生工作变动、通讯方式(地址或电话)变更、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改,如未按规定办理,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6.因供电、通讯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用卡的,乙方有义务视情况协助甲方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对因此而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7.甲方应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信用卡,若出现违反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本协议的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收回、停用甲方信用卡或调整甲方信用额度。乙方停用、收回甲方信用卡时,甲方所有未偿款项视为全部到期并应一次清偿。

8.甲方若未依约还款或者有违规、欺诈行为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有权将甲方在本行开立的其它账户的存款以及其它抵(质)押财产用来清偿,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

七、本协议所依据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的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等,一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并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修改后的条款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有关业务规定及相关金融惯例办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合约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经甲方在申请表上签字认可,自乙方批准甲方申请并发放卡片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正式销户之次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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