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胶囊事件案例报告

2024-05-13

毒胶囊事件案例报告(精选8篇)

毒胶囊事件案例报告 第1篇

就“毒胶囊事件”引发的公关危机处理及策划方案

-----以“ 修正药业 ”为例----徐美玉前言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任何社会组织都难以做到

一帆风顺,遇到风险和危机是不可避

免的。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其意义在于告诫人

们要“防微杜渐”、“居安思危”,正确对待和处理可能或已经遭遇的各种祸患。在对风险和危机的预防和处理过程中,公共关系活动具有

特殊的作用。正如著名的公关学者卡特利普所说: “公共关系只有

与危机联系起来才有意义。” 毒胶囊事件2012年4月15日,央视

《每周质量报告》本期节目《胶囊里的秘密》,对“非法厂商用皮革

下脚料造药用胶囊”曝光。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绍兴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最终流入药

品企业,进入患者腹中。由于皮革在工业加工时,要使用含铬的鞣制

剂,因此这样制成的胶囊,往往重金属铬超标。经检测,修正药业等

9家药厂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针对此事件,2012年4月21日,卫生部要求毒胶囊企业所有胶囊药停用,药用

胶囊接受审批检验。2012年4月22日,公安部通报,经调查,公安

机关已立案7起,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9名,人9名,刑事拘留45

人。胶囊铬含量超标产品名单(第一批)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

限公司 盆炎净胶囊、苍耳子鼻炎胶囊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抗病毒胶囊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人工牛黄甲

硝唑胶囊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脑康泰胶囊、愈伤灵

胶囊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阿莫西林胶囊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断血流胶囊、清热通淋胶囊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胃康灵胶囊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降糖宁胶囊、炎立消胶囊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芬布芬胶囊、酚咖麻敏胶囊“毒胶囊”制作过程 《一双鞋子的生死恋》视频 修正药业公关危机 修正企业 简介 修正药业修正日化是集开发、研制、生产为一体的修正药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依托修正药业集团的研发实力、产业实力,拥有世界一流的专业化妆品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采用国际先进的化妆品生产技术和加工工艺,有能力提供产量及质量稳定的高品质美容产品以适应中国市场和国际市场的需求。而且具有优质的服务,但是最近修正药业却出现了“毒胶囊”事件,使得广大消费者失去了对其的信赖。这造成企业利润直线下降,为此企业制定了危机处理方案,以便重新赢得顾客,真正的解决所面临的危机修正药业代言明星盘点 孙红雷代言斯达舒 徐峥代言修正肺宁 范明代言唯达宁。陈建斌代言六味地黄丸 事件背景铬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容易进入人体蓄积,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变。这导致救命的药变成了“毒药”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给皮铬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革废料进行脱色漂白和清洗,随后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浙江新昌县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最终流向药品企业。记者调查发现,9家药厂的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其中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中国药典》明确规定,生产药用胶

囊所用的原料明胶至少应达到食用明胶标准,而用修正药业为谋取暴利,对于铬的用量超标,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健康。引起了质监部门的重视,曝光了修正药业“毒胶囊”事件。超标事件事件经过: 由于涉嫌铬超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4月1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13个药用空心胶囊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其中包括修正药业生产的羚羊感冒胶囊。“工业明胶制作药用胶囊”事件曝光后,修正药业官网一度被黑,网页被改为以“我的烂鞋子被你们拿去做胶囊了吗?”开头的六行字。修正药业高级副总裁王之光对外回应称,央视送检的批号生产日期在新国标实施之前,此前

围。

事件处理:在央视曝光“问题胶囊”4天后,修正药业通过官方网站于2012年4月19日发布“关于疑似铬超标羚羊感冒胶囊处理进程的通告”,称目前已经召回199件疑似铬超标羚羊感冒胶囊,并通过网站对公众表示歉意。通告说,目前修正药业羚羊感冒胶囊生产线已全部停产自查,同时安全小组已展开内部质检、采购、流通等环节的检查和责任追溯,并积极配合国家药监机构对胶囊产品的检验。修正药业还表示,计划在未来2年内,投资3亿元自建胶囊生产企业。修正药业认为此事件对企业是一个警醒,对此事件带给消费者、客户、政府及媒体的不便影响,他们表示深表歉意。并表示在今后的行动中,会就后续进展及时向公众进行通报。药企召回“毒胶囊”损失巨大在9家涉毒企业里,修正药业目前对外宣称已全面召回问题产品,而记者昨日也从广州多家药店证实,已收到药监

部门和厂家的电话通知,下架了修正药业的相关胶囊产品;四川一家医药公司则表示,修正药业的合作医药公司正按照批发价加一毛的方式,从终端回收所有胶囊。另一家企业通化金马则表示,目前胶囊剂生产车间已被省、市药品监管部门查封,除召回问题胶囊销毁外,对于其他19种胶囊产品也已暂停销售和使用,将全部召回待检验合格后重新销售使用。涉毒事件将对他们造成什么影响?据悉,2010年,修正药业实现销售收入171亿元,2011年公司宣称有可能接近300亿元,其中有13个品种单品销售额超过1亿元。目前修正药业胶囊类药品共有67款,其召回的总市值或将是个天文数字。而通化金马召回19个胶囊产品亦重创营收。2011年这些产品销售收入8108万元,占总收入18147万元的44.68%。以修正制药为例,其宣布召回所有胶囊剂产品后,业内人士估计,以正常的销售增速计算,仅斯达舒单品被召回,对其公司造成的损失就可能高达20亿元。修正

官网遭黑客入侵 黑客在修正药业的官网上留言:“么吃呼在我?地吸又的现沟有是

烂在油毒你

鞋只、空家子能喝气感被光蒙、冒你脚牛

们路、听药

拿过吃各。

去。农种我做喝药噪的胶三蔬音免

囊鹿菜。疫

了、、现

真强啊!活下来真不容易啊!”对于修正药业被曝光,有网友很是的悲广

愤告

:“,修我至正

今药

还,记良

得心

修药

正,药放

药,管用的药,试问修正,这就是

你的良心么?”危机形势分析1企业利润受损,此次修正药业的危机事件,将会影响到修正年销售收入,顾客量大度流失。2)修正药业面临两大难题: 一个是企业召回损失的问题,另一个是重建企业形象的问题。(3)应对媒体的各种舆论报道,丧失了企业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新闻发布会---策划人:徐美玉 危机公关处理

-----新闻发布会就此次“毒胶囊事件”引发的公关危机性质而言,修正等制药企业是属于质量问题导致的商誉危机;也是产品质量低劣乃至恶劣导致的经营危机;同时也是企业由于缺乏公关意识和质 量意识导致的企业素质危机;从以上危机最终导致修正等制药企业形象危机。就此次危机的程度而言,可说是有质量事故导致的重大突发事件危机。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必要性 新闻发布会,即记者招待会,以人际沟通和公众传播的方式,实现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介的沟通,并以此实现社会组织与广大公众的沟通,所谓“行之有效,事半功倍”; 发布形式比较正规、隆重,且规格较高,使公众感受到企业对于事件的态度诚恳性,更容易使公众信服,以期挽回企业形象问题; 较之其他,速度快更快,使公众更快速地认识和了解企业对于事件发展的正确态度以及适时的解决方案。发布会主题:“修正药,良心药,放心药,管用的药”----持着修德情,我们真诚道歉;----本着修正心,我们创

造无限。发布会对象: 各大

毒胶囊事件案例报告 第2篇

亲爱的消费者:

您好!近期,在媒体上爆出的毒胶囊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舆论声各不相同。针对这件事情,我们准备了一份关于这方面的问卷调查,希望可以得到您的帮助,您的支持将会对我们调查产生莫大的帮助,非常感谢!

1、您的性别是:

A、男B、女

2、您的年龄是:

A、20岁以下B、20岁——25岁C、26岁——30岁D、31岁——35岁E、36岁——50岁F、50岁以上

3、请问您听说过修正药业吗?

A、听说过B、没听说过

4、您对修正药业毒胶囊事件的了解程度?

A、了解一点B、比较了解C、很了解

5、您最早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到这一事件的?A、网络B、电视报刊C、他人告知D、其他___________

6、您知道修正药业的经营理念是“良心药,放心药,管用的药”吗?

A、了解B、非常了解C、不了解

7、您了解修正药毒胶囊的硌超标会对人体造成的副作用吗?

A、了解B、非常了解C、不了解

8、这一事件的发生会不会影响到您以后对于胶囊药品的购买?

A、会,以后基本不会购买胶囊药品了,尽量用别的药品替代

B、有一点影响,尽量少买,但是整顿之后应该会恢复到正常的购买状态

C、基本没有影响,现在大部分东西都是有问题的,也不在乎这一个

D、不关注,没有影响

9、您认为毒胶囊事件与现在社会公德丧失有关吗?

A、有关B、非常有关C、没什么关系

10、关于明星代言修正药业而遭指责的现象,您有什么看法?

A、活该,谁叫他们不负责去代言的B、感觉他们挺无辜的,不应该遭到指责

C、明星去代言,应该事先了解产品D、受利益驱动,不值得怜悯

11、事情发生后,您对于相关部门处理问题的措施和力度满意度如何?

A、很满意B、还可以C、不满意D、不关注

12、在事件曝光后几天内,各药业都没有出来发表声明道歉,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A、很愤怒,简直是没有道德伦理B、可以理解,毕竟这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影响

C、无所谓,不指望道歉D、道不道歉与我无关,不关注

13、你认为导致毒胶囊事件发生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A、地方主义保护B、监管机制不完善C、社会公德丧失D、其他________

14、对于修正药业出现的毒胶囊事件,您觉得政府应该怎样做?

“毒胶囊”事件拷问药企社会责任 第3篇

毒胶囊的问题不是技术问题, 也不是管理问题, 而是道德问题, 是部分医药企业和胶囊生产企业沆瀣一气, 为追逐利益罔顾消费者人身安全, 丧失道德底线的丑闻。如果说, 工业原料堂而皇之地进入药企成为治病救命的药品令人震惊, 那么, 从毒胶囊曝光到现在当事药企应对公关危机的态度则更令人失望。

央视在4月15日曝光“毒胶囊”事件后, 涉嫌“涉毒”的9家药企中, 部分企业在第一时间为自己辩护, 修正药业董事长修涞贵接受媒体采访时极力否认央视曝光产品是修正药业的产品, 直到4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第一批抽检结果后, 公众才等到修正药业和通化金马的道歉, 但是更多的企业至今没有表态。

而就两家企业道歉的内容而言, 也显然缺乏诚意。以修正药业为例, “毒胶囊”事件曝光后, 修正药业于4月16日发布《官方声明》, 于4月19日发布《关于疑似铬超标羚羊感冒胶囊处理进程的通告》, 两份声明都没有对毒胶囊事件的受害者——已经使用和正在使用铬超标药品的消费者和患者表示丝毫关心和安抚, 从标题到内文都缺少人情味。另一个耐人寻味的事情是, 在修正药业的官网首页上, 这两份声明也早已不见踪影, 取而代之的是较早之前发布的“成果表彰”之类的新闻, 声明需要在二级页面才能找到。事件曝光至今, 几乎没有任何一家涉事企业主动对外发布事件的进展, 也没有企业站出来回应民众的关切, 但电视广告却照播不误, 当事企业对其社会责任的漠然令人气愤。

但是当事企业的沉默并不能因此逃避必须承担的责任, 据媒体报道, 相关问题胶囊已经陆续被召回, 修正药业正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召回全部胶囊类产品。据报道, 由于修正药业并未公布胶囊剂产品的实际销售额, 因此尚无法估算实际可能造成的损失。有药业人士因此表示, 在销售数据未公开的情况下, 或可按照年销售额近50%的比例估算召回损失。2010年, 修正药业的明星产品斯达舒胶囊销售额在8亿元以上, 一旦实施召回, 涉及市值可能达到4亿元以上。而目前修正药业胶囊类药品共有67款, 其召回的总市值或许将是个天文数字。

此外, 通化金马和四川蜀中制药的胶囊剂生产车间也已经被当地药监部门查封。相信随着调查和整治工作的开展, 当事企业也将为其行为付出代价。

“毒胶囊”事件不仅使被曝光的9家企业名誉扫地, 整个中国医药行业也面临一场公关危机, 声誉和形象受到重创。在惨痛的教训面前, 药企有必要检讨和反思, 那种长期存在的, 以明星代言加广告狂轰滥炸拉动销售、重销售轻技术研发、重单向宣传轻与利益相关者沟通的经营模式。一个真正的品牌一定是内外兼修、知行合一、坚守企业社会责任、重视与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沟通, 仅仅靠明星代言和广告以及自我标榜无法打造持久的品牌。

“毒胶囊”事件 第4篇

江湖浪人-米兰:同事跟我说起一件事:“记得读大学时,我宿舍的陕西同学服用带胶囊的药,每次都拆了胶囊直接服用药粉,我们笑他,他说那是壳肯定不能吃下去。看来人家是先圣先贤。”

小情绪_反复拉扯_:一上班就接到通知,果断打包撤柜了。为什么现在很多社会黑暗都是由记者发现的,监管部门都马后炮了,现在病人来买药都畏惧胶囊剂型的了。

bonnie偶尔瞧瞧:现在“毒胶囊”正风行各地。刚好上个月咳嗽吃了好多消炎药,其中就有“阿莫西林”,查了下好像没吃到这几家产的,不知道算不算好事。可是这并不代表其他药企的药就百分百安全,不是这超标就是那超标,为什么不能全面检查才入市面呢?非要媒体曝光才去重视,这治病的药直接变成给病的毒了。

仲恺树洞机器人:突然间想起上学期到校医那里开过阿莫西林,那時觉得病情好转,不想吃太多消炎的药,所以就放到现在,拿起来一看,是的,跟央视曝光的一样,规格0. 25g,20粒/盒,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出品。

毒胶囊事件案例报告 第5篇

危险信号之一:产品力危机时代已经来临:

当前,国内医药企业的产品力薄弱带有普遍性,众多医药企业凭借着市场透明度低的信息不对称性,把概念炒的铺天盖地、效果吹得神乎其神,卖点虚构化、理论故事化,这是医药营销的大忌,但我们恰恰在乐此不疲,其结果是以虚假构筑出来的客户期望值会形成外力反作用于企业,当企业无法以产品兑现承诺或出现某些问题时,这种外力就会形成强大合力将企业迅速推向危险、甚至置于死地(如修正药业的良心药、放心药),长期忽视的产品力短板已经演变成了现时的产品力危机,产品作为满足消费需求的基础被歪曲,当然只能产生暂时的泡沫,糟糕的是,很多企业将这种泡沫当成了现实成就,并用以指导企业的市场行为,其结果必将是导致企业运营更加偏离正常轨道,这就会不可避免的使危机加剧。

提示:消费需求首先基于产品,然后才是其他,产品力在药品的消费行为中起主导作用,对于医药企业来说,要尽早丢掉急功近利的想法,遏止脱离产品实际价值的跳跃式思维和行为,制定切实的产品力提升与研发策略,逐渐对资源进行调整,使之向产品倾斜。医药营销只有重新回归到产品力的提升上,才能凭借强大的产品力产生真正的销售力,现实要求我们,不能用生存的机会去换取灿烂的假象,

危险信号之二:不可控的速度是陷阱:

近几年,速度成了众多企业发展追求的热点,医药企业也不例外,在“快鱼吃慢鱼”等经典语录的引领下,粗放式的对市场竭泽而渔及简单的短期谋利取向造成了医药行业的畸形发展,消费者被不断伤害、产品价值短板等都会给国内医药企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尚不知速度为何就一味求快,必然造成企业运营整体的不可控,如大多数的医药企业的采购方式仍停留在购买层次上,单纯以价格为导向的留次去好现象大量存在(毒胶囊事件就是例证),采购行为不能上升到企业与客户长期利益层次,更难及供应链管理及企业战略高度,这些都为企业发展设下了随时可能被外力引爆的定时炸弹,更加可怕的是,我们还在以类家族式的初级管理手段疲于控制,可以判断的是,即使没有地震性事件的影响,这种速度也注定难以为继,失控并掉落陷阱几乎成了必然。

毒胶囊事件案例报告 第6篇

距本轮“毒胶囊”问题事发已一个月有余,不过,时至今日,在事情缺乏“说法”的背景下,法律层

面的责任追究迟迟没有跟进。

“从目前来看,这个案子立案的可能性甚小。大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真正受害人往往被忽略。我现

在比较担心毒胶囊事件最终像三聚氰胺事件一样不了了之。”5月16日,全国首例状告毒胶囊药厂案代理

律师、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如是说。

来自业内的消息,也逐渐透露着责任追究的“空洞”。依照国家药监局通知,各地药监系统须“从重

从快”查处“涉毒”的制药及胶囊企业,不过,真正执行的并不多。

法院要“国家表态才立案”?

大半个月过去后,当事基层法院仍未受理。律师赵三平对此颇为不解。

赵于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节目以《胶囊里的秘密》为题曝光蜀中等国内企业的部分胶囊剂药品铬超

标之后,接受北京消费者许某的委托,向北京一基层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要求四川蜀中药业有限公司退

还药款,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在他看来,依照国内的民事诉讼法,此案原告、被告、具体诉讼请求俱全,案件归属地也不存在异议,法院没有不受理的理由,但“依照这家法院的说法,他们之所以不立案,是因为这件事国家还没有明确的态度和处理意见。可应该注意的是,立案庭对于受理的案件一般只作形式审查,只要符合形式条件就应

该予以立案。如果要有了结论才立案,那还要审判庭做什么?他们的说法明显站不住脚,严重违背相关法

律。”(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赵三平称,蜀中用毒胶囊生产药品,明显违背产品质量法。其二,原告北京市民许某购买蜀中的莫西

林胶囊,初衷是用于看病、治病,最终却因为吃了蜀中的毒胶囊药品,身心受到了实质损害,蜀中的行为

已明显触犯侵权责任法。

“零容忍”竟有时间表

与法院的不受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药监系统的“清毒”行动看似异常“迅速”。

4月15日央视曝光“毒胶囊”问题后,国家药监局就于当日发布了“坚决查处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企

业”的公告,截至5月16日,相关公告已经发布10篇,总计有华星胶囊厂等5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的生产许

可证被吊销。

不过,“毒胶囊”药品另一个主角———已经被曝光的制药企业则尚无一家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监局对辖下制药企业的查处目前仅停留在“立案调查”阶段,通化金马(4.63,0.00,0.00%)等三家被“

调查”企业的正式结论目前尚未明确。

5月1 3日,“国食药监电[2012]25号”文出台,这则题为“关于进一步落实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

品批批检要求的通知”,再度强调,对上市药品实行批批检是企业的责任,落实批批检是保证上市胶囊剂

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依照这一文件,国家药监局将于5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市场胶囊剂药品质量评估工作,抽取一

定比例的胶囊剂药品进行检验,通过与前期市场抽验情况的比对,以评估市场药品质量状况,若仍有铬含

量超标的产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文件还称,凡是6月1日仍然没有完成批批检的药品批次,一律暂停销

售使用。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零容忍”的时间表貌似严苛,实际上,却给了企业“清毒自救”的时间。

依照2010版国家《药典》,成品药品出厂必须按药典规定进行全检,重金属铬的检查显然是必检项目,无视《药典》,不做全检已经触犯药监系统的母法———《药品管理法》。

其次,依照该法,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部分药企规范使用不符合药用标

准的胶囊,亦是大罪。

另外,依照《药品管理法》,生产企业所产药品但凡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均

应按生产劣药论处。而生产劣药,依照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照《刑法》,须至少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

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处罚。

而“国食药监电[2012]25号”及零容忍时间表的出炉,无疑令上述法律条文成了“摆设”。地方药监局“秘密解决”毒胶囊事件

“目前,来自业内的消息是,一些被查处企业的药品并未实际销毁,还积压在经销商手中。国家药监

局目前下文的基调是要求‘从重从快’查处,但实际落点只是落在了‘从快’一点上”。国内一家制药企

业的高管如是说。

一家此前爆出过毒胶囊问题的知名企业近日则向媒体爆料称,部分当地制药企业的毒胶囊问题被地方

药监局“秘密解决”。

依照该爆料企业的说法,辽宁省药监局曾在2012年5月11日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家药监局的通知精

神,应哈尔滨同一堂药业有限公司请求”,要求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配合召回铬超标胶囊剂药

品。

南都昨日联系同一堂药业,其负责人(官网显示为总经理直线)称,上述说法“不符合事实”。

不过,南都记者拿到的文件却显示,辽宁省药监局确实发出过“协助”召回上述文件,并且文件还显

示,在同一堂公司向辽宁省药监局递交的报告中,同一堂明确表示:“黑龙江省药监局检测出我企业不合格胶囊为15个生产批次”,其中包括天杞补肾胶囊、参灵通胶囊等品种。

然而,有关同一堂“15个生产批次”不合格胶囊的信息并未在国家药监局、黑龙江和辽宁省药监局的官方网站上公布。

“上政”下达力不从心

依照5月10日国家药监局局办发布的“食药监办安函[2012]212号”文的要求,所有药用胶囊和胶囊剂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公示药用明胶和药用胶囊来源。各省药监局须尽快明确公

示方式,督促企业及时上报信息,于2012年5月15日前落实此项工作。

不过,根据目前已经披露的信息来看,这一工作的落实情况并不让人乐观。

南都记者查询广东、重庆、浙江等国内多个省市的药监局官方网站,并未见到相关公示。目前,国内

仅北京、上海等少数几个地方药监局就企业自检情况作了公示。

事实上,国家药监局5月13日给出的说法,即已经承认,“目前还存在一些企业自检水平不高、各地

自检和抽验进度不平衡以及批批检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而依照国家药监局此前的说法,自查和抽检覆盖率将决定5月底检测的效果。药用明胶、合格胶囊纷纷涨价

日前,胶囊市场面临整顿,药用明胶原料价格已经上涨20%,合格空心胶囊供不应求,采购价格已经

上涨了10%.由于成本增加,药企面临涨价压力。

随着胶囊事件波及范围不断扩大,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影响表现在三方面。首先胶囊行业整顿步伐加快,胶囊行业面临洗牌;其次受该事件影响,医用明胶行业发展将提速;第三利于提升胶囊等产品的质量,打造其核心竞争力。随着胶囊事件日趋扩大化,胶囊生产规范化速度将加快,其产业集中度将得到提升。

而相对应于中小规模的胶囊厂而言,其净利润将缩小。涉毒胶囊企业将被取缔。

“毒胶囊”事件的发生表明监管不到位,而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从一开始国内对胶囊的检测机

制就有问题。另外,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到位、监管过程不严厉、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的漠视都是出现问题的原因所在。目前医药行业的监管问题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情况严重,在企业方面,资金的紧缺、利益的诱惑以及社会责任感不强都是普遍存在的情况。

山西毒疫苗事件案例分析 第7篇

一、山西毒疫苗事件经过或情况

自2002年SARS暴发以来,公共卫生的安全就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爆发更是绷紧了社会的神经,公共卫生无小事也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

根据医学常识,疫苗常常是减毒或者灭活后的病毒,本身也常有一定副作用,但大多在可控范围内。疫苗因为是活性物质,又事关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在生产、运输、储藏、销售过程中都有严格的规范,某一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疫苗的失效,甚至带来不可预见的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

从2007年5月开始,山西省疾控中心职工陈涛安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山西疫苗存在的内幕,称该中心将疫苗配送权力“出租”给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靠垄断攫取了巨额利润,造成山西疫苗市场秩序紊乱。

陈涛安的举报引起了卫生部和山西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2007年9月30日,山西省纪委部门展开调查,山西省卫生厅组建了相关调查组。

2007年12月3日的《中国青年报》上,记者刘万永采写的《一家小公司是怎样垄断山西疫苗市场的》一文,即率先揭露了山西疫苗市场完整的利益链条,引起巨大反响。

报道中概述到山西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症,问题疫苗成为最大怀疑对象。报道还披露山西省疾控中心和疑似卫生部部属企业联手垄断山西疫苗市场,在贴标签时,导致大量疫苗长时间暴露在常温下,有可能造成失效。山西省卫生厅已断然否认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卫生部要求山西尽快报告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但当地卫生部门称一切正常,故引起较大舆论争议。

2008年1月28日,著名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和卫生部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卓小勤等20多位专家学者,在北京召开了“山西疫苗事件”法律透视研讨会。针对疫苗的市场混乱现象举行高级别专家研讨会,这是很罕见的事情。

在案件披露前8个月,山西省疾控中心职工陈涛安向太原市检察院、山西省纪委、卫生部等机构发出实名举报,指称山西省疾控中心自2006年起,将疫苗配送权力“出租”给注册资本仅50万元的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所有二类疫苗必须经过该公司才能被接种,该公司靠垄断和转移国家财政预算外收入攫取巨额利润,并可能造成近3000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2010年《中国经济时报》一篇题为《山西疫苗乱象调查:近百名儿童注射后或死或残》的报道在中国的各大网站上疯传。这篇近两万字的调查报道揭露了山西的一些疫苗在流通使用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一时间,举国皆惊。新闻出来当日下午,山西省卫生厅对此紧急回应,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山西接种点库存疫苗抽取样品进行委托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未接到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的报告;几乎与此同时,《中国经济时报》的此篇报道,在很多网站上已被删除;案发当晚8时许,卫生部发文称“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有关调查工作,要求山西省卫生厅尽快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新的情况”。案件至此告一段落,但截至目前政府还没有一个最终答复。

在整个案件中,媒体报道称山西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目前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事件称为山西疫苗事件。

二、相关背景信息

2005年12月28日,山西省疾控中心向各市疾控中心发出《关于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的通知》,明确提出:配送中心具体工作委托北京华卫公司负责,主要工作是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第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该配送中心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据了解,北京华卫公司和山西省疾控中心所签协议的有效期从2006年1月1日开始,为期5年。

同时,山西省疾控中心声称,因为《疫苗条例》规定省、市疾控机构不能供应二类疫苗,利用公司的资质开展疫苗供应和管理,是贯彻《疫苗条例》的新模式。

据分析,这是疾控中心和华卫公司对“商机”的把握,因为二类疫苗从出厂到零售的差价很大,一支10元出厂价疫苗,零售可达30~50元。

山西省疾控中心会议纪要(2005年第14期)记载: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经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经过慎重考虑,认真研究,最后确定了卫生部部属企业北京华卫公司进行二类疫苗的市场经营,每年交中心380万元(每季度交一次),另交50万元的风险抵押金。

目前报道中可掌握这个信息,北京市工商局的工商登记资料复印件显示,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年底,由田建国、黄彦红、于莉共同投资开办,法定代表人为田建国,注册资本50万元。而北京华卫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建国的名片,一面印有“卫生部产业协会副秘书长”等头衔,及北京华卫公司总经理;另外一面则印着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送中心主任。

而据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称,北京的华卫公司是卫生部专门配送疫苗的部属企业,配送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价格也压得很低,是真正让人民受益。

但目前新闻媒体从卫生部办公厅了解到,卫生部没有办任何经营性的公司,卫生部疾控部门也没有任何专门从事疫苗配送的公司。

作为一个注资仅50万元的私营公司,为了解决公司资金问题,北京华卫公司同时以山西省疾控中心的名义,与临汾、吕梁、长治、运城、晋城、朔州等6个地市级疾控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以65万元、30万元、17万元不等的价格“买断”了属地疫苗供应和管理权,《合作协议》规定,市疾控中心成立生物制品配送分中心,省中心保证不向分中心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配送二类疫苗,市中心保证从省中心采购疫苗,同时“在所辖区域内沟通和协调区县CDC和接种单位的疫苗采购渠道,确保市场控制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要真正理解这次“疫苗事件”,就必须理解中国的“疫苗体制”。在卫生部出台《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之后,疫苗分为二类,一类是免费的(所谓一类疫苗),是政府完全“埋单”;一类是“市场化”的(所谓二类疫苗),由被注射者自己掏钱。这样的分类也是恰当的,因为“二类疫苗”包含着很多特殊需求,而不像“一类疫苗”是针对基础需求(比如小孩“乙肝疫苗”)。同时,“二类疫苗”鼓励疫苗生产企业竞争,而在“疫苗事件”中,我们暂时还没有看到生产商的问题。实际上,当卫生部在2008年抽查二类疫苗的结果也证明了生产者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在这个事件中,“市场化”并没有产生“生产环节”的质量瑕疵。

“疫苗事件”出在了流通领域,北京华卫从山西省疾控中心获得“排他性的经营权”,这是权力改造市场格局的结果,权力扭曲了市场化。此时,市场变成了权力体制的衍生物。对于市场化的“二类疫苗”而言,省疾控中心通过招标方式从生产商那里获得疫苗,然后省内各地疾控中心从省中心获得疫苗,然后疫苗接种单位(包括医院、社康等)从当地疾控中心获得疫苗。流通的过程,也是中间环节加价的过程,据说各省都有一个利润的分配比例。坦率地说,疾控中心唯一的“财源”就是疫苗,因为除疫苗以外,疾控中心没有任何其他药品的权力。

三、事件概述

2010年3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疫苗”一文对山西疫苗案件进行报道,案件中山西省疾控中心改造了原来的配送体系,建立新的配送中心,并将中心“外包”给北京华卫公司,并且让北京华卫获得了全省范围内的垄断经营权,它配送的疫苗是指定的、必须采用的“标签疫苗”(上有“疾控专用”字样)。而北京华卫在疫苗配送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了大量问题疫苗——比如“高温疫苗”,导致很多孩子因注射这些问题疫苗而死亡或者伤残。现在,北京华卫已经不知所踪。

山西疫苗乱象在2007年就开始不断公开报道。通过媒体揭示了权力租赁的实情,清晰展示山西省卫生厅与恶性垄断企业间的利益链条:一家私人小公司托管了山西疫苗市场,既利用疾控中心的权力调控及引导市场,又以疫苗批发企业的身份高价倾销疫苗。山西省疾控中心是台前幕后的推手,提供政策支持,帮助制造接种疫苗的机会,收取合作分成。在政府部门的荫庇下,这家注册资本只有50万元的私人公司在22个月内从山西获利1亿元。当年也发生过疫苗接种事故,山西省卫生厅赔偿了一起。现在近百名儿童接种疫苗后发生的惨剧将山西疫苗问题重新拉回公众视野。截至目前整个事件还没有一个合理解释,而山西省已成为全面对面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问题最差的省份。

四、原因分析

疫苗流通过程,不仅仅是一个物流概念,更重要的是一个疫苗质量维护的过程,最重要的就是“冷链建设维护”。因为疫苗是异体蛋白物质,对光照、温度十分敏感,一定要低温保存。所以《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分别在第十条、第十六条和第三十六条强调药品批发企业必须有冷链建设能力,保证疫苗质量。而各地要对疫苗的冷链系统经费给予保障。但在“权力衍生型市场化”体制下,山西省疾控中心取消了原来的配送站体系,因为这不妨碍他们可以从国家那里“捞取”冷链系统经费。实际上,山西省疾控中心不仅将疫苗流通,也将冷链系统“外包”出去。疾控中心既享受了政府的财政补贴,同时也获得了外包的收入。而获得市场垄断权的北京华卫为了其利润最大化,竟然将冷链系统费用“节省下来”,将疫苗流通变成“货运物流”。于是出现了奇特的场景:北京华卫不提供经费维修坏了的冷藏车制冷机,让一些临时工钟点工在高温下给疫苗贴上“垄断专用的标签”。这一场景充分证明了,当权力控制了市场化之后,市场将制造前所未有的悲剧。而“市场化”这一语辞就承担了“罪名”,权力之手安之若素。可以预见的是,“蒸发掉”的北京华卫将承担所有罪名,官僚机构则潜伏不语。正如有文章指出,有时候不是市场制衡权力,而是权力衍生出市场,并在出事后获得“挡箭牌”,模糊了愚蒙大众的认知,这也是坏体制为什么存活时间越长的原因。

四、看法或建议

通过对案例的研究和分析,我个人认为应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商业化,尤其是防止疾病控制中心变卖其监管权。减少其通过设立垄断、变卖监管权牟利的动机。

通过报道可以看出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消息中已经暴露了目前的疫苗供应机制,乃至整个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大制度缺陷。山西方面经过调查后承认,媒体报道涉及的疫苗经销商,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在进入山西疫苗市场时,没有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同样是媒体报道之焦点的山西省疾病控制中心前主任栗文元也存在问题:按照协议,北京华卫时代公司未获得疫苗的供应权向疾控中心交了50万风险抵押金,栗文元违规拿出其中的27万购买了小轿车,由个人使用。山西方面虽然说,“目前未发现栗文元其他问题”,但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恐怕就已经是一个相当严重的违纪甚或违法问题。

山西省疾控中心被承包给自称是“卫生部大企业”的北京华卫时代公司,该公司在之后两年垄断了山西省的疫苗销售。山西省疾控中心以行政命令与建议的形式强行推广该公司经销的所谓“标签疫苗”。这样的官商合谋体制,大大增加了出问题的几率:首先是疾控中心的官员可能多个环节陷入权钱交易泥潭,其次,如此权钱交易,企业经销的疫苗就难保不出问题。

但如果仔细收集一些资料,分析考察一下目前的公共卫生体系的现实,却又不能不承认,这种官商结构体制的形成,似乎具有某种必然性。首要的原因是,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体系的拨款严重不足,甚至无法保障疾病控制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长期以来,各级政府的财政安排存在严重缺陷:医疗卫生开支在政府总开支中所占比例本来就过低,政府在安排医疗卫生开支时又存在着重医疗轻公共卫生的倾向,各级政府可以拿大笔钱兴建医院,或者给医院拨款购买先进设备,却舍不得向公共卫生体系投入。

这种经费紧张局面也导致另外一个严重后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从事任何一项本应分内的工作,也可能将其变成一项商业活动。在某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内存在着一种强烈的动机,变卖自己掌握的监管权力,以换取紧缺的金钱,这包括廉价变卖疫苗监管权。为此,它很可能将疫苗供应权出售给质量并不稳定、但舍得资金进行贿赂的疫苗供应商。疾控中心放弃了监管责任,而成为那些最为胆大妄为的经销商的帮手。

所以我认为改革的第一步应该是,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商业化,尤其是防止疾病控制中心变卖其监管权。为此,首先应当切实保障这些机关的经费,让这些机关的工作人员能够产生职业尊严感,减少其通过设立垄断、变卖监管权牟利的动机。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其问责和监管,从制度上说,可以考虑把它改造成为一个独立的专业性公共服务机构。

最后回到事件中来,其实在山西疫苗事件中,是不是疫苗致死致残,在现在所能证实的信息判别起来的确有相当难度,这涉及复杂的流行病学调查过程和产品质量的检验过程。也许疫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在正常范围之内,致死致残确另有原因,我们一方面要继续追问造成这些孩子悲惨命运的原因,另一方面,对一些事实和问题也不能掩盖或者敷衍了事。因此在整个事件中我始终存在以下几点疑问。

第一,疫苗在运输储藏过程中,是否有高温暴露的情况,如有,至少说明了这些疫苗的使用已存在安全隐患。许多药品需要低温保存,这是基本的常识,作为医药生物技术公司的“北京华卫”,又怎能置常识于不顾?

第二,“北京华卫”在经营疫苗的过程中,有没有取得许可?我们虽然不能就此断言短时的高温暴露就一定带来灾难性后果,但程序的正当合理,是保证最终接种质量的一个要件,如有疏漏,有关部门难辞其咎。

第三,《中国经济时报》报道提到,原本是私人企业的“北京华卫”竟能以“卫生部企业”的假招牌空降山西,并依靠各种“政策便利”迅速取得疫苗的垄断经营地位——这究竟是真是假?如果为真,这里面就存在着官商勾结并造成极恶劣后果的行为。

第四,山西省卫生厅称,疫苗检验合格、未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当然可以部分证明疫苗的安全性,但离全面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还有相当距离,检验合格的结论是在什么情况下做出来的?抽检是否及时?抽检过程中有没有保持独立公正?散在的异常反应经过集合,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否显著高于国家标准?这些问题对于事件的定性有着直接的决定作用,需要进一步澄清。

第五,报道中还提到,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负责防病信息的原信息科科长陈涛安称,“2006年以来,山西境内确实出现了大量的问题疫苗,也就是高温暴露疫苗,这样的疫苗已在山西省长期使用,必然会大幅度提高疫苗接种不良反应概率。”为何早露苗头的问题疫苗,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并未得到有效处理,仍然“长期使用”?

第六,山西疾控中心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在这一事件中是否扮演了不光彩角色,比如监管不力、追逐利益、隐瞒真相?近些年来,各地疾控中心几乎都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照理应超脱部门利益,专心致力于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但是,现实中,还是有一部分承担健康卫士角色的公共卫生单位凭借垄断地位,参与逐利行为,一方面吃着皇粮,一方面又在分享市场经济带来的收益,歪曲了公共卫生的公益属性。二类疫苗不是强制接种的品种,所以交给市场调节,本身是好事,但如果有人(或企业)钻空子,以市场之名,行垄断之实,利用公权力聚敛财富就另当别论了。山西省疾控中心在此次疫苗事件中,有没有违规的动作,希望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毒胶囊事件如何让药企重拾信任 第8篇

日前,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胶囊里的秘密》, 曝光河北一些企业, 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 熬制成工业明胶, 卖给绍兴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 最终流入药品企业。经检测, 修正药业等9家药厂13个批次药品, 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 最高超标90倍。

“毒胶囊”事件爆发后, 微博上流行各种调侃:少壮不努力, 老大吃皮鞋;举头望明月, 低头吃皮鞋;千山鸟飞绝, 万人吃皮鞋。在微时代, 毒胶囊事件一如“蝴蝶效应”, 引发社会各界广泛议论。

民众:伤不起!

食品安全向来是老百姓非常关注的话题。毒胶囊的出现更是让消费者群情激奋。北京市营养学会营养宣教分会副秘书长顾中一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毒胶囊”的危害主要在于原料是生石灰处理皮革下脚料熬制成的工业明胶, 其中混有铬。铬是一种多价金属元素, 常见的有二价铬、三价铬和六价铬。其中六价铬是有害元素, 进入人体后, 对肝、肾等内脏器官会造成损害, 尤其在人体内蓄积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变。2010版《中国药典》明确规定, 药用胶囊以及使用的明胶原料, 重金属铬的含量均不得超过2mg/kg。

针对毒胶囊事件能引起如此大的社会影响, 顾中一认为, 首先它与央视“毒胶囊”报道出现前“赵普爆料”、

“老酸奶中有皮鞋明胶”等接二连三的传言有很大关系。老百姓内心的恐惧在被重磅炸弹惊醒前早已被小道消息埋下了阴影。现在回过头看, 事情虽过了这么久, 至今也没有工业明胶被大的食品企业使用的证据, 最初的不少传言至少可以说是部分失实的, 甚至影响到了很多无辜的行业。

其实, 关于毒胶囊的新闻早就被曝光, 当时社交媒体, 如微博, 还没活跃起来, 所以信息传递较慢, 甚至很快被“处理”掉。随着人们在微博上的大范围讨论, 毒胶囊事件重新引起传统媒体的报道, 并引发全民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

资深公关从业者卢小玲表示, 毒胶囊事件不止是几家黑心药厂的违法行为, 更重要的是造成了公众对药品行业和监管部门的信任危机。而那些迟迟不道歉、不承担责任, 还以荒谬的理由来狡辩并掩盖真相的公关, 非但不能帮助药品企业走出信任危机, 更让老百姓对企业良心和道德水平失望到极点。

在顾中一看来, 消费者的逻辑很简单:药品生产居然都有掺假行为, 监管部门为什么总是跑不过媒体呢?是不是还有很多“潜规则”不为人所知呢?信任感丧失后, 对未知的恐怖会让很多人寝食难安。

明星代言, 谁之过?

毒胶囊事件的曝光, 使修正药业受到了民众和媒体的极大关注。过去几年中, 修正药业在明星代言以及电视广告投放上可谓下了重金, 仅今年3月份, 该公司在中央和省级卫视广告投放金额就达3.46亿元。21世纪网通过整理药品广告资料发现, 近年来出现在修正药业产品广告中的明星近10位。

数据显示, 包括孙红雷、张丰毅、陈建斌、林永健等明星, 代言了斯达舒、肺宁颗粒、六味地黄胶囊、感愈胶囊等多款产品。他们一致从“修正药, 良心药, 放心药, 管用的药”对修正药业进行推广宣传。有网友不禁感叹, 肯花这么多钱来找明星代言, 为何不能将钱花在对产品的把关上?

在品牌塑造和产品推广领域, 明星有着非同一般的号召力。明星代言某种商品、称赞某种商品, 在受众看来, 他们之间就建立了利益共同体关系。明星代言本身就是市场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 通过代言, 明星可以获得不错的收入。然而, 为何一旦所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 特别是像毒胶囊这种影响非常恶劣的药品, 明星就可以用“没有审查能力”、“不知道”来推卸责任呢?

表面上看, 明星代言广告仅是一种商业合作, 实际却带有权威评价与品质保证的含义。明星以自己的影响力为商品扩展销路, 又以其人格操守为商品质量做出了担保。一旦被代言的商品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 明星必然受到牵连。如果被代言的企业存在失信和欺诈的嫌疑, 则明星的美誉度也会大打折扣。

药企:重拾信任

毒胶囊事件曝光后, 涉嫌“涉毒”的9家药企中, 部分企业在第一时间为自己辩护, 修正药业董事长修涞贵接受媒体采访时极力否认央视曝光产品是修正药业的产品, 直到4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第一批抽检结果后, 公众才等到修正药业和通化金马的道歉, 但更多的企业至今没有表态。

北京安迪智信C E O沈志勇撰文表示, 毒胶囊事件曝光后, 修正药业4月16日发布《官方声明》、4月19日发布《关于疑似铬超标羚羊感冒胶囊处理进程的通告》, 两份声明都没有对受害者表示丝毫关心和安抚, 从标题到内文都缺少人情味。且两份声明很快就从修正药业的官网首页撤到二级页面。事件曝光至今, 几乎没有一家涉事企业主动对外发布事件进展并回应对民众的关切, 电视广告却照播不误, 当事企业对其社会责任的漠然令人气愤。

卢小玲表示, 在一个“有手机就是记者”的社会里, 企业必须意识到, 如果你不及时站出来发布信息和表明态度, 其他利益相关方就会“帮”你说话, 而消费者也会通过其他渠道 (例如传闻) 了解及分享信息。但这些被分享的信息不一定准确, 甚至可能被夸大和扭曲。问心无愧的医药企业如被无辜的牵涉, 就更应该迅速作出反应, 以诚恳的态度及时表明立场, 化解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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