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的评议范文

2024-07-24

村委会的评议范文(精选8篇)

村委会的评议 第1篇

按照半年工作考核要求,下面我就上半年村委会各项工作及经济发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和代表做以汇报。

半年来,我村的各项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村党支部、全体党员、广大村民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的精神、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及县委“一号文件”精神,乡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农民增收重点工程行动计划,、稳定玉米制种亩效益,增加劳务输转力度,大力发展养殖业,全村经济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富民强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的工作目标奋力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调优结构,做精特色,做强劳务,壮大草畜的思路。今年村委会按照乡党委政府要求的“四个优先、五个严禁”,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信誉好,资金实力强的制种公司合作,最后与中种集团临泽分公司合作,落实2个组合,农户上报制种面积2887亩。亩效益2500元,制种面积与公司进行协商核实,初步协商、由于今年开挖自来水管沟,管沟浇水后塌陷,公司要踢除开挖管沟的面积、和三社陈学红垫地挖土的耕地面积。核实的制种面积、几乎与上年占量核实的面积2717.31亩差距不大。按照上报面积向公司协商预借制种款1443500元。每亩500元,每亩发放预付款200元。共发放577400元,于6月15日之前预付款一次性发放到户。

二、千方百计动员农户发展养殖业。对建成的万只羊场农户加大补栏力度,和5户续建工作的补助力度,由于上半年水没通、至目前一户续建主体已完工。其余4户红砖和水泥已到位,待去雄结束后进行动工修建。村委会给去年修建的农户每户补助水泥5吨,补助4只小尾寒羊、对今年续建的农户,每户补助5顿水泥、2万红砖、5只小尾寒羊。协调联系基准利率贷款200万元。待资金到位、修建和补栏工作将陆续开展,

三、根据我村人多地少,劳动力过剩的优势,依托大沙河三期四段治理,梨园河输水驱扭改建,丹霞快速通道修建,组织动员农户就地转移大搞劳务收入,半年来全村共输出劳动力450多人,长期输转260人,劳务收入约400万元。

四、积极争取申报项目,不断改善村民生活用水质量、3月13日破土动工至6月10日正式通水,历时3个月时间完成“一事一议”项目全村人畜安全饮水工程,按照水利部门预计总计开挖回填主管沟7.82公里,分支入户管沟25.178公里。万只羊场和养殖区也全部通水,由于时间短任务重,部分扫尾工作还没有完成,部分移留问题还需要解决。

五、年初大力宣传动员农户抢抓机遇,进行危房改造。至目前全村完成危旧房改造2户,2户修建全部完工。

六、积极联系现代农业科技人员,对日光温室种植农户加强培训和指导。对葡萄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七、按时完成牲畜口蹄疫免疫接种,猪牛羊耳标打戴,禽流感免疫接种密度达100﹪,全村没有重大疫情发生。

八、一是按照经济要发展,生态是保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年初动员农户利用闲滩空地栽植防风固沙林(窝窝林),严格林木采伐审批,半年来无滥砍滥伐及重大林政案件发生。二是按照乡红枣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农林站安排的目标要求,认真落实红枣食心虫防范措施和苹果蠹蛾防治措施。至目前以户为单位,农药集中发放,农户分散防治,已落实两次防治工作,争取虫果率控制在5%以内。

九、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协助完成气象防灾减灾村村响建设工程项目,半年来无重大水事纠纷发生,水费已按时上缴。

十、春灌工作开始,由于榆木沟渡槽年久失修,渡槽沿倒塌使灌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村委会及时组织人力对两侧150米渡槽沿用钢筋混凝土进行了加固抢修,确保全村耕地灌溉引水。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共同应对各种挑战,经受了许多考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主要得益于乡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村广大党员群众,团结拼搏和不懈努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的看到,我村存在一些严重制约我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对照目标任务寻找工作差距,

1、集体积累资金缺乏,对重点项目产业资金投入难度大。

2、党员群众小农思想严重,高投入、高效益、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发展现代设施农业难度大,新建日光温室10亩,钢架大棚20亩,实施葡萄50亩的任务没有完成。

3、23户危房改造任务未完成,按照环境卫生整治柴草秸秆三不准的要求,集中连片修建的氨化窖修建任务还未动工。

下半年主要工作:

1、抓好农村环保示范生态文明村建设,建全环保机构、落实环保工作计划,年内争取完成投资60万元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连片整治项目,使全村环境面貌得到治理和改善。

2、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契机,争取秋收结束后完成投资70万元的土地整理项目。

3、抓好万只羊场补栏工作,和4户羊舍的续建工程进度。

4、加强玉米制种基地建设管理,全面完成好玉米去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玉米制种质量100%达标,年底制种款按时兑付。

5、去雄结束后抓紧落实60座青贮氨化窖集中连片修建任。

6、统筹兼注抓好全村自来水架设决算,和年底的自筹款的收缴工作,以上的工作还需要我们积极的争取和努力奋斗。

当我们始终要把项目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载体,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才能减轻农民负担。只有依靠项目建设才能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村委会的评议 第2篇

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增强村委会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村委会和村委会班子成员。

二、评议的形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参加评议人员由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在本村居住的各级人大代表、党员代表组成。[文章-http:///帮您找文章]

三、评议的方法:由评议人员对村委会的工作以及村委会班子成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评议,然后由评议人员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选项中划符号。

四、评议的程序:(1)评议会议由镇挂点领导或驻村干部主持,(2)由村委会主任汇报村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及下一年的工作方向;(3)每个村委会成员作个人述绩总结;(4)由参会评议人员对村委会工作和村委会成员进行评议;(5)评议后当场统计结果,并向全体参会人员公布,并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布村委会工作和村委会成员评议结果。

五、评议的时间:每年底进行一次评议。

竞选村委会主任的博弈分析 第3篇

自从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已走过了20年的历程,它的主要目的是:选举村民委员会,实现村民委员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利用村民委员会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是村民自治的一个主要方面,其中选举村委会主任是村民选举的热点和重点。目前,我国农村村委会主任任期三年,每到换届时,村民参选的热情很高,各个村委会主任候选人都在利用各种手段为自己进行拉票。所谓拉票,就是候选人为了获得更多的选票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称。拉票分正当拉票和不正当拉票,正当拉票的形式有:一是竞选者通过捐资办村公益事业赢得村民的选票;二是发表公开演说、派发传单为竞选造势;三是可操作的、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行为,如:捐款、承诺当选后如何兑现发展集体利益的措施、承诺牺牲个人利益来发展集体利益等。不正当拉票的手段有:一是利用金钱或者其他的物质手段,直接给予村民现实利益来收买本村选民,如用钱买选票、发钱等;二是使用敲诈、暴力等手段威胁村民投票;三是虚假承诺。另外,还存在隐蔽拉票的情形,隐蔽拉票就是竞选者通过走家串户、请客吃饭、事后回报等较为隐蔽的手段,其中作为一般人情交往的走家串户属于正当拉票,而请客吃饭、事后回报则为不正当拉票[1]。所以,对于竞选者来说,隐蔽拉票、个人努力、私人能力、私人财力等信息只有自己知道,而对方不知道;这些不完全信息不仅增加竞选者的成本,而且还影响竞选者的决策。另外,从选民的角度来看,选民投票驱动力主要因素有:一是利益驱动,选民从选举活动中获得的物质、政治和精神利益或承诺;二是制度驱动,选举制度的制定、设计及运行对选民的驱动;三是情感驱动,对农村社区的归属感、对农村组织和个人认同感驱动;四是对候选人的偏好,如候选人的人品、身份、素质能力和施政承诺等。一般来说,以上四个驱动因素当中,利益驱动处于主要地位,其他因素处于次要地位,它们对选举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2]。

1 完全信息静态的竞选村委会主任博弈

1.1 正当拉票手段下的竞选

在不考虑村外干预因素下,现在假设某条村的村委会主任要换届,这条村中只有甲乙两个村民参加竞选,为了简化讨论,本文作如下的假定:

假定1、只有两个村民进行竞选村委会主任,即参与人甲和参与人乙。要想当选村委会主任就必须进行拉票。

假定2、除隐蔽拉票外,甲乙双方进行正当拉票:

假定3、考虑到农村派系和宗族矛盾的复杂性[3]、利益关系的错综复杂性等因素[4],为了简化模型,现假定村民自由投票选举,不属于那个派系;

假定4、由于利益驱动是竞选人竞选和选民参选主要原因,因此假设竞选人和选民都是理性经济人,他们都是以最小付出来获得效用或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竞选人的目标是以最小的拉票成本而获得当选村委会主任的巨大利益。选民投票目的就是:谁给我利益,我就投谁的票;谁不给我利益,我就不投谁的票,如果两个竞选人都不给我利益,他们两个的票都不投;

假定5、采取“双过半”的原则,即参选人要超过总选民的半数,当选人的票数要超过参选人的半数。如果甲乙双方的票数相等就必须重新投票,直到票数不相等为止;

假定6、村委会主任职务工资和补贴为R;

假定7、参选人数过半,并且人数为X,如果竞选双方都拉票,他们都全部进行投票。假设竞选人甲参加拉票时获得的票数为X1,竞选人乙参加拉票时获得的票数为X2,X=X1+X2。在竞选双方都拉票的情况下,平均每个选民获得的收益为K,则甲乙的拉票成本分别是KX1、KX2,收益分别是(R-KX1)和(R-KX2);

假定8、如果竞选双方中有一方拉票、另一方不拉票,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拉票方,他只要发表公开的利民施政演讲、派发传单等正当拉票手段,就可以把票数拉到刚好大于X/2,即票数达到刚过半时他就会获选。假设此时的拉票成本是C,那么收益是(R-C),不拉票方的收益为0。与双方都参与拉票相比,K是竞选双方竞争(如竟相捐款、大搞宣传、多次演讲等)的均衡结果,所以K一般比较大,因此有:KX1>C,KX2>C;

假定9、以上的R、K和C都是竞选双方的共同知识。

由上假设,参与人甲与参与人乙的支付矩阵如图1所示。

现在针对有关变量的相互关系,分别以下面几种情形进行讨论:

情形1、当R-KX1>0,R-KX2>0,R-C>0。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认为无论是否当选,参加拉票都是有利可图的,即使是竞选失败,他们也认为是值得的。显然,当甲选择拉票时,乙的最优选择是拉票;当乙选择拉票时,甲的最优选择是拉票。所以(拉票,拉票)是这时的纳什均衡,甲、乙两人收益分别是(R-KX1)和(R-KX2),这反映在实际竞选当中,村民都看到当选村委会主任的巨大预期收益(如有的村委会主任年薪达几万至几十万),所以他们很乐意去拉票竞选。但是,要想竞选成功,竞选人的个人素质、能力、品格、利民施政方案起关键作用,只有品格好、能力素质强的竞选人才受到选民的欢迎,他获得的票数就会增加,最终获选。所以,这种情形是竞选者的人格、素质、能力和智慧的大比拼,获选者的能力素质一般都比较高。

情形2、R-KX1<0,R-KX2>0,R-C>0。

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是X1>X2,就是说甲要当选的话,他必须拉到X1的票数,即超过一半以上的票数,但他的收益R-X1是负的,作为理性人的甲是不会拉票的,也就是不拉票是他的最优选择;在甲不拉票的情况下,乙的最优选择是拉票;这时,(不拉票,拉票)是他们的纳什均衡,甲乙的收益分别是(0,R-C)。这反映到实际上就是,当每单位的拉票成本K比较高时,要想当选,就必须付出较高的拉票成本,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有一方就必须选择放弃拉票,另一方只花较少的成本C就可以当选。

情形3、R-KX1>0,R-KX2<0,R-C>0。

这种情况分析与情形2类似,(拉票,不拉票)是他们的纳什均衡,甲乙两人的收益是(R-C,0)。

情形2和3对应的现实是竞选双方对当村委会主任的偏好差异较大,有的人认为竞选村委会主任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付出成本高于收益,所以就会放弃拉票;而另一种人认为,竞选村委会主任可以服务村民,为村民做更多的事,所以就喜欢当村委会主任。

情形4、R-KX1<0,R-KX2<0,R-C>0

在给定甲选择拉票,乙选择不拉票;给定甲选择不拉票,乙选择拉票;在给定乙选择拉票,甲选择不拉票;给定乙选择不拉票,甲选择拉票;这时(拉票,不拉票)、(不拉票,拉票)是他们的纳什均衡。

根据威尔逊的奇数定理,此时存在一个混合战略的纳什均衡[5]。给定甲拉票的概率是P,不拉票的概率是(1-P);乙拉票的概率是Q,不拉票的概率是(1-Q)。此时甲乙的收益分别函数为:

对式(1)P求导,得甲的最优化一阶条件为:

对式(2)Q求导,得乙的最优化一阶条件为:

由式(5)、式(6)式可见:

(1)对于甲而言,当乙选择Q>Q*的概率拉票时,甲的最优选择是不拉票;当乙选择Q=Q*时,甲可选择拉票或不拉票;当乙选择Q<Q*时,甲的最优选择是拉票。

(2)对于乙而言,当甲选择P>P*的概率拉票时,乙的最优选择是不拉票;当甲选择P=P*时,乙可选择拉票或者不拉票;当甲选择P<P*时,乙的最优选择是拉票;

所以,(P*,Q*)是混合战略的纳什均衡,甲选择P*的概率进行拉票,乙选择Q*的概率进行拉票。另外,由鄣Q*/鄣X1<0,鄣P*/鄣X2<0,鄣P*/鄣X1>0,鄣Q*/鄣X2>0,可以看出:当一方的票数越多,他当选的可能性就也大,而另一方获胜的可能性就越小;也就是说如果有一方知道自己当选的概率较大时,他会继续施展才华、利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和能力为自己拉票,直到票数超过半数为止;而另一方知道自己当选的概率越来越小时,他会逐渐放弃拉票。最后,由于鄣Q*/鄣C<0,鄣P*/鄣C<0,即在一方不拉票,另一方拉票的情况下,拉票成本C越低,拉票可能就越大。

所以,在正当拉票的混合战略下,完全体现了竞选者的智慧、谋略、人格、品格和素质能力,只有素质能力高者才能取胜。

情形5、R-KX1<0,R-KX2<0,R-C<0。

这种情形的经济含义是:甲乙双方对当选村委会主任持消极的态度,认为当选村委会主任是一件无利可图的事。在给定甲方拉票的情况下,乙方的最优选择是不拉票;在甲方不拉票的情况下,乙方的最优选择是不拉票;所以,不拉票是乙方的最优战略。同样,不拉票也是甲方的最优战略。因此,在此情形下,(不拉票,不拉票)是甲乙双方的纳什均衡。此时,两人的收益是(0,0)。

1.2 有一方不正当拉票的情况

现在假定甲乙两人中,甲采取公开地花钱买选票、发钱收买参选人的不正当拉票手段,乙采取正当拉票。甲之所以采用不正当手段拉票,是因为他看到当选村委会主任后的巨大预期收益。

假定1、甲的收益为R1,乙为R。因为甲预期在就任村委会主任期间要把拉票成本赚回来,故他除了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工资外,还要利用职权之便进行钱权交易、以权谋私等手段获得收益,所以R1>R;

假定2、甲拉票对选民的平均成本为K1。由于甲采取了不正当拉票,所以K1>K;

假定3、在乙不拉票情况下,甲拉票成本是C1。由于甲存在不正当拉票,所以C1>C;

假定4、选民投票的供给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价格与票数成正比,即价格越高得到的票数就越多。

所以,修改后的博弈矩阵变如图2所示。

甲之所以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票,是因为甲预期R1-K1X1>0,R1-C1>0。所以,现在只讨论R-KX2>0,R-C>0的情况。在甲拉票的情况下,乙的最优选择是拉票,所以(拉票,拉票)是他们的纳什均衡。但是,由于甲采取的是不正当拉票,所以K1>K,由于价格与票数成正比,所以X1>X2,也就是说甲必胜。所以,一开始,甲就选择不正当的拉票战略,乙用正当的拉票战略,双方所得票数相差不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投向甲的票数就多于乙的票数,最终甲取得胜利。由于我国法律制度在对农村候选人的资格、品格审查上有漏洞[6],如果有一些品格差、能力素质低的候选人,利用不正当拉票手段而当上村委会主任的话,那对村、对村民是百害而无一利[7]。

2 不完全信息静态的竞选村委会主任博弈

为了简化讨论,以下不考虑公开性的不正当拉票行为,只考虑隐蔽性的不正当拉票行为。因为隐蔽性的不正当拉票行为在农村的选举中相当普遍,所以研究它对加深农村选举的认识很有意义。

由于竞选双方生活在同一条村,甲乙双方通常都具有一定的共同知识,但是,为了拉票竞选成功,他们各自都保留了一定程度上的私人信息,如个人的能力素质情况、个人对村委会主任职位的期望效用情况;另外,还保留了个人隐蔽拉票的情况,如走家串户、送礼、请客吃饭、事后回报等不正当的拉票情况。这些信息和不正当拉票都会给竞选人增加额外的竞选成本,而这些成本和信息只有竞选方自己清楚,对方不清楚,因而双方的收益函数中都存在不完全信息成分。现在考虑同样的博弈模型,但有以下的不完全信息条件:当甲乙双方都拉票时,甲方的收益是(R-KX1-θ1),乙方的收益是(R-KX2-θ2);这里θ1和θ2可以理解为双方进行封锁私人信息和进行隐蔽不正当拉票活动而造成的额外成本,θ1只有甲方知道,θ2只有乙方知道,两者服从F[0,Y]上的均匀分布,分布函数F是双方的共同知识。所以,修改后的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支付矩阵如图3所示。

在图3的支付矩阵中,当R-C<0时,必有R-KX1-θ1<0,R-KX2-θ2<0,此时甲乙双方的最优战略是(不拉票,不拉票)。所以,下面具体讨论R-C≥0的情形。

现考虑下列纯战略:

(1)对于甲,当θ1≥θ1*,甲选择不拉票;当θ1<θ1*时,甲选择拉票;

(2)对于乙,当θ2≥θ2*时,乙选择不拉票;当θ2<θ2*时,乙选择拉票。

给定乙的战略,甲选择拉票的期望是:

U1(拉票)=F(θ2<θ2*)(R-KX1-θ1)+

由此可见,在不完全信息下,拉票双方在选择自己的战略时,尽管每方实际上都是选择纯战略,但是在决策时都会以对方是选择混合战略而进行的,换言之,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双方均不能够确定对方的确切选择,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是产生于随机因素,也可能是私人信息和隐蔽的不正当拉票行为。

现在考虑当Y→0时,甲乙选择拉票的概率:

当Y→0时,甲选择拉票的概率为:

当Y→0时,乙选择拉票的概率为:

从式(15)、式(16)可以看出,随着不完全信息得消失,竞争双方在此不完全信息博弈纯战略贝叶斯均衡下的行动趋于其在完全信息下博弈混合战略纳什均衡下的行动。也就是说,随着私人信息和隐蔽不正当拉票行为的消失,竞选双方的拉票行为趋向于正当拉票下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的行为。事实上,由于农村经济、历史、文化、环境的影响,加上我国现阶段农村基层民主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隐蔽不正当拉票的行为还会长期存在,这严重地影响竞选村委会主任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性。所以,要消除隐蔽不正当拉票行为,国家必须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隐蔽不正当拉票的竞选者进行严惩或取消竞选资格。

3 结论

(1)在完全信息情况下:

(1)正当拉票情况下:只要当选村委会主任的预期收益为正,村民都乐意参加竞选,并且当选人员的素质一般比较高;如果双方都拉票而当选村委会主任的预期收益为负,而一方不拉票、另一方拉票当选村委会主任的预期收益为正,那么竞选双方会采取混合战略,即先判断对手拉票的概率再做出决定,这是一个斗智过程,也是考察竞选者的能力素质的过程,所以这样选拔出来的村委会主任,素质一般比较高。

(2)一方不正当拉票情况下:由于选民的利益驱动性,采取不正当拉票一方获得票数比采取正当拉票另一方多,所以当选概率很高。我国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不正当拉票,以防被心术不正之人所用。

(3)如果竞选人都采用不正当拉票,就会严重破坏竞选秩序,严重歪曲竞选的民主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所以,正当的拉票是选拔较高素质村委会主任的较好途径,不正当拉票只会破坏竞选秩序,甚至给别有用心之人所用。因此,我国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制止不正当拉票,而提倡正当的拉票。

(2)在不完全信息情况下:

竞选人除了公开的正当拉票外,还存在封锁私人信息和进行隐蔽的不正当拉票活动,有碍竞选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一旦隐蔽的不正当拉票行为消失,竞选活动就趋于正当拉票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所以,为了维护村委会主任竞选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使我国村委会主任竞选活动得到长期和健康发展,就必须制定相关法律界定和制止隐蔽的不正当拉票行为。

摘要:利用博弈论,建立竞选村委会主任的博弈模型,分析指出:在完全信息正当拉票情况下,选出来的村委会主任素质比较好;在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不正当和隐蔽拉票行为所选出来的村委会主任可能不能胜任。但是,一旦隐蔽的不正当拉票行为消失,竞选活动就趋于正当拉票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所以,为了维护竞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我国必须制定相关法律去界定和制止隐蔽的不正当拉票行为。

关键词:正当拉票,不正当拉票,纳什均衡,贝叶斯均衡,混合战略纳什均衡

参考文献

[1]赖运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特点、问题及建议》[J];《人大研究》2005(5):22-24。

[2]肖唐镖、邱新有、唐晓腾:《多维视角中的村民直选》[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267-335。

[3]贺雪峰:《乡村选举中的派性与派系》[J];《中国农村观察》2001(4):22-23。

[4]肖唐镖:《宗族、乡村权力与选举》[M];西北大学出版社,2002:114-165。

[5]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57-67、143-161。

[6]贺雪峰:《论民主化村级治理的村庄基础》[J];《社会学研究》2002(2):88-93。

一个造福村民的村委会 第4篇

近些年来,太坪村党支部、村委会弘扬革命老区传统,艰苦奋斗,大力发展山区经济。而今,可谓“全村经济大发展,村民收入大提高,集体收入大增加,老区面貌大改变”。2013年,该村生产总值1.2亿,村民人均收入7930元,村集体收入达380万元,村里“洋房新楼漂亮,大车小车奔忙,家家衣食丰足,处处鸟语花香”,全村呈现出一派繁荣兴旺、文明和谐的新气象。

俗话说,无水不能行舟,太坪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成员都懂得这个道理。尽管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但他们始终把发展经济、为集体创收当作第一要务。在实践中,他们深切地认识到,靠山吃山,出路在山,致富在山。太坪有着丰富的山林和水力资源,于是他们就利用两大资源做好为集体创富的三篇文章:一是建水力发电站。自1979年起,村委会通过自筹、村民义务投工、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克服重重困难,建起了第一座320千瓦的水电站;1987年建起第二座电站,2000年建起第三座股份制发电站,村委会占85%的股份。三个电站装机总量1520千瓦。为了多发电、多创收,村里制订了村规民约,严防山火,严禁乱砍乱伐,保护生态,保护水源,并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电能,以确保山常青、水常流。有水才有电,有电就是财。二是保留集体山林,将近10万亩的山林作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让它为发展集体经济创收增值。2004年起,把近山林、残次林公开发包给村民经营,承包者除一次性交清承包款外,还须每年增交3%的收益给村委会。三是充分利用山地多、竹木多的有利条件,办起了种养基地和竹木加工厂,以及铺面出租等。这几个项目的收益加起来,该村每年集体收入都在250万元以上,2013年达到380万元。

每年收入几百万,集体富裕了,村委会有钱了,怎么花?对此,村党支书、村委主任袁先河及其前辈们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有钱不乱花,一心为村民,切切实实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如在原有农贸市场2000平方米的基础上,再投资140多万元扩建了近千平方米农贸市场,大大方便了农副产品的交易,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出配套资金500多万元,修建通自然村公路,去年还修通了连接始兴隘子的水泥路,村民出行难问题基本解决;投资400万元建起了供水厂,使21个自然村4700多村民用上了干净安全的自来水;投资村办小学,兴建文化广场、篮球场、农家书屋、革命烈士纪念碑等,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了村民的文化素养;为卫生分院、村卫生所添置医疗设备,修缮医疗用房,提高了医院的诊治水平,现在村民治疗一般病痛可以不出村;为村民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人每年补助30元;前两年建起2栋7层、2013年又动工兴建了2栋共15层农民公寓,使120多户村民可以过上离土不离村、不是城镇胜似城镇的新生活;每年给村民分红,2013年每人500元;每年给老师发山区补贴及慰问金6000元,为考上大学、高中、初中的学生发奖学金1000-2000元;每年给老干部、老党员发补贴;为亡故老人的家属送慰问金,资助孤寡老人、贫困学生及受灾群众、危重病人等等。

集体富裕,村民享福。这一件件好事、实事,该村村民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大家都夸自己的村委会是“两袖清风办事,一心为民造福”的好村委。

村委会的评议 第5篇

度的实施细则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和管理,提高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村委会、镇属企事业单位第一把手实行离任审计评议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纪委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委会和镇属企事业单位的第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依照党纪、政纪以及《审计法》有关规定和组织原则,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村委会、镇属企事业单位第一把手,因任其届满、提拔、调动、辞(免)职、退(离)休时,在离任前,离任审计评议领导小组接到镇党委通知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离任者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及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评议。离任者未经审计不得离任。

第三条审计的方式。经济责任方面:查核该办事处;该单位的有关凭证、账册和报表中的经济往来情况;清查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掌握经济运作、经济效益及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重点审计离任者在任期内主持上了哪些企业(包括技改项目和兴建各项公益事业),其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如何;上了哪些基建工程项目,竣工与否,有无遗留问题;大额经费开支是否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以及是否依法纳税等情况。

对有预算外收入、罚没收入、专项基金费用的行政性事业单位,要对上述资(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清理审查;对所属帐目中的业务费、招待费使用情况要重点审计。

第四条评议的方式。德、能、勤、绩方面:召开该单位的有关人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查阅有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了解离任者在任期内是否遵守有关纪律、依法行政,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对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工作实绩如何。重点评议离任者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该评议应与镇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离任前的考察、考核结合起来,一并进行。

第五条审计评议小组接到镇党委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离任者所在单位,并尽快派出人员对离任者进行审计评议。审计评议工作一般在十五天内完成。特殊情况者,可适当延长时间。

第六条离任者所在单位接到审计评议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审计评议小组工作。提供离任者任期内重点是最近一个任期内的述职报告,财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清理报告,涉及审计评议所需的有关凭证、账册、报表和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并为审计评议小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任何人不得干扰和阻挠审计评议工作。

第七条审计评议中,发现一般问题时,以正面教育为主,启发领导干部对照规定自查自纠;发现离任者违反党纪、政纪及财经纪律的,视情节轻重,作党纪、政纪处理;违反国家法律的,就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审评中,发现勤政廉政的好干部、好典型,应给予通报表彰。

村委会的评议 第6篇

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公文近年来,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开展述职评议活动,在各地已普遍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如何进一步提高述职评议工作实效,促进评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仍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研究探讨的问题。就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而言,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已有10多年时间了,在评议工作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我们认为:要提高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的效果,促进评议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开展,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保证评议工作的方向性

人大工作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一条重要的政治原则。述职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一个方面,必须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自始至终把这一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以保持评议工作的正确方向。在具体评议过程中,做到:述职评议前,人大常委会党组将述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报请党委批转;评议中,要向党委、纪委征求意见,并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的进展和有关情况;评议后,认真总结经验,将评议结果向党委全面汇报。今年4月,我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对三位副县长开展了述职评议。早在去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就将评议方案报告县委,征得县委的同意;评议活动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领导将活动有关情况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向县委通报,争取县委的支持;评议大会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将评议情况及时报告县委。由于整个评议活动过程都在县委的领导、重视和支持下,活动得以有序开展,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人大开展的述职评议活动与党管干部原则也是统一的、一致的,是对党管干部的支持和配合,为党委了解干部、考察干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一个重要渠道,是党管干部工作的一部分。

二、坚持依法实施原则,保证评议工作的规范性

人大工作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紧扣一个“法”字,严格依法办事,突出法律监督。述职评议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评议的过程,就是用宪法和法律、法规来评价、衡量和促进被评议对象工作的过程。离开了法,述职评议工作就会失去应有的尺度和标准。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只有坚持依法评议,才能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才能抓住述职评议的重点,才能达到纠正违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目的。因而,开展述职评议,须突出依法实施原则,以保证评议工作始终围绕法律进行。要做到这一点,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评议的内容上,重点放在依法履职上。着重评议是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开展述职评议时,紧紧围绕“法”字,实行依法评议。在评议前,认真组织评议主体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评议中,重点看被评对象在履行职责时,是否合乎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对照,指出他们在执行法律法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被评对象改进。

(二)在评议中心发言中,充分体现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述职评议大会十分重要,它不仅标志着评议的深度和水平,而且对广大干部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对被评对象进一步整改也是有力的鞭策。我县今年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对三位副县长述职评议时,在评议小组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撰写出评议中心发言材料。为慎重起见,每份评议中心发言材料还在常委会主任会议上研究、讨论,严格把关。对他们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评议意见一分为二,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力求以事实说话,把问题找准。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也就是做到:言之有物,持之有故,分析合理合法,令人心悦诚服。

(三)在整改中,以法律法规来统一思想,逐项对照。对的要坚持和发扬,错的要改正和处理,依法整改,巩固成果。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对被评对象整改工作中,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评议整改回访,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常委会及时提出督查意见,促其立即整改到位。

三、坚持代表主体原则,保证评议工作的广泛性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既是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渠道。它改变了过去“代表代表,散会就了”的状况。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的主体就是人大代表,评议工作的全过程都要依靠人大代表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述职评议的成效与代表作用发挥得好坏密不可分。要通过组织代表广泛参与评议活动,进一步增强他们的主体意识。

在整个评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首先,评议的指导思想要明确,不能把代表当陪衬,要把代表置于主体位置。其次,要合理安排、科学组织评议工作,使代表工作井然有序、代表作用充分发挥。要做到这两点,我们认为重点要抓住以下四个环节:

(一)统一思想,提高代表参评的自觉性与责任心。当前有些代表参加评议时存在思想过虑,怕提出意见不管用,评议不起作用;怕面对面指出问题,得罪人,影响关系;怕督促整改来硬的、动真的,日后遭人忌恨等。对此,应在述职评议准备阶段组织代表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全面了解评议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方法和步骤,让代表了解评议真正目的和意义,丢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自觉掌握评议的基本原则,认真履行代表职务。

(二)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评议的能力和水平。述职评议要依法进行,根据事实材料,对照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判断,提出意见,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代表参加评议活动,必须知法、懂法、用法。对此,我县人大常委会为提高代表的法律水平,每次常委会都邀请代表列席,并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法律专业人员作专题讲座;同时要求大家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思考,以加深理解,提高依法评议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调研,努力掌握第一手材料。实践表明,若使评议更好地用事实说话、体现民意、有针对性,必须搞好调查研究。调查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往往决定评议的力度与效果。因此,参评代表要就地就近走访群众、了解民意,在初步调查、归纳整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抓住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听取被评对象单位干部职工意见,力求做到评议中心发言材料掌握的事实情况要全面、翔实、准确,为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打下基础。

(四)方法灵活,便于代表广泛参与评议活动。代表都有本职工作,要抽取较长时间参加评议活动不太现实,所以,开展评议活动时,方法要灵活多样,以利于吸收更多的代表参加。具体操作中,可以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县、乡(镇)代表小组分步活动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力求活动取得实效,确保述职评议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四、坚持边评边改原则,保证评议工作的实效性

述职评议是手段,促进和推动被评对象整改才是真正的目的。评议的成效如何,不仅决定于调查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还取决于整改的力度。因而,在搞好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整改,一抓到底,是使述职评议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要使整改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应做到以下三点:

(一)把自查自纠与评议整改结合起来。整改的效果,既要靠代表评议的鞭策与推动,又要靠被评对象整改的自觉与主动,只有内外因相结合,才能收到预期的成效。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述职评议活动时,十分重视被评对象的自查自纠工作,在评议中,将征集的意见和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被评对象,推动他们自查自纠。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对县水利局局长评议中,自查自纠的成效就十分明显。

(二)把交办整改与跟踪督查结合起来。对述职评议工作,一般认为大会集中评议是整个评议过程中的高潮,各方面都将注意力集中到这个方面,被评对象也最为关注。集中评议过后,有的同志就认为已经过关,在思想和行动上松懈下来,出现前紧后松、整改力度不够的现象,使得一些评议意见不能很好地落实。针对这类问题,我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评议整改跟踪督查制度,对所有被评对象的整改意见,于评议大会后15日内交被评对象整改,就整改意见落实情况于45日内进行回访,加强了跟踪督查力度。去年,对县农委主任、水利局局长的述职评议整改情况,通过回访、跟踪督查,促使农委主任进一步改进了工作方式、方法,强化了机关内部管理,县水利局局长进一步增强了工作创新意识,推动了工作,取得了实效。

(三)把纠正执法和廉政方面的问题与加强内部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述职评议整改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把就事论事、纠正违法行为与建章立制、(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堵塞漏洞、建立制约机制结合起来。这样,不仅能够收效于一时,而且有利于建立一个依法办事、勤政廉政的长效管理机制。县财政局、经贸委在人大述职评议中,对照评议内容,把严格执法、廉政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作为整改的重点,制定了有关规章与制度,对加强行风、政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既有良好的实践基础,又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应在依法规范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因势利导推进述职评议的广泛化、规范化、制度化,使权力接受者更好地接受权力授予者的监督,从而建立起广泛的、民主的、完善的、层级分明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惟有这样,方能使人大述职评议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文 章

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村委会的评议 第7篇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

(2014年12月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自9月1日接到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评议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全局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研究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方案,并将5大类共26项内容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为确保整改进度和整改质量,我们一方面认真接受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的跟踪监督指导,另一方面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并对整改过程存在的难点及时作出进一步的决策协调,确保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我局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整体战斗力

一是抓好班子建设。市局党组已对局党委进行调整,将年轻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之中,优化了局班子年龄结构,现班子成员平均年龄由50岁降至47岁。局党委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

二是加强股级干部管理。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制定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现已交流干部20余人。三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结合我局实际,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优秀干部提拔副科级干部4人,外推交流科级干部3人,推荐两名年轻优秀干部分别到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局上挂锻炼;从乡镇国土资源所选拔4名优秀干部到局行政股室和二级单位进行为期1个月的上挂锻炼。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加大土地违法查处力度。坚持土地违法动态巡查,畅通举报渠道,收集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线索,今年共巡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152起,立案查处75起,结案75起,查处违法占地面积2000余亩,收缴罚款240余万元。二是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2014年全县土地卫片执法监测疑似违法图斑86个,总面积305.39亩,其中耕地面积148.1亩。经核查发现,合法图斑65个,面积226.87亩(其中耕地面积132.61亩);违法图斑21个,面积78.7亩(其中耕地面积15.48亩)。通过整改,全县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5.8%,顺利通过了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实现“零”约谈、“零”问责。三是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2014年矿产卫片执— 2 —

法检查监测疑似违法图斑6个,经核查,违法图斑5个,均为无证采矿;伪变化图斑1个。目前5个采矿点已全部立案查处且处理到位,现已全部停工。四是开展“三保”专项清理活动。开展“保红线、保发展、保权益”专项清理活动,清查新增建设用地525宗,面积3269.8亩(其中耕地面积732.95亩,基本农田面积14.58亩),其中:合法用地26宗,面积809.8亩(其中耕地面积156.75亩);违法用地499宗,面积2460亩(其中耕地面积576.2亩,基本农田面积14.58亩)。违法用地比例达78%。经认真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47宗,面积1257.74亩(其中耕地面积181.3亩)。整改后,违法比例降至6%。五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2014年共参与行政诉讼5起,其中:市中院诉讼案件3起,县法院诉讼案件2起,仲裁案件1起。

三、转变服务理念,大力提升行政效能

一是逐步启动农宅审批。近年来,由于市政府未向新县下达用地指标,争取少量指标不能满足县重点工程建设,在农宅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在无指标情况下,暂停了农宅审批工作。2014年10月,我局经过多方努力,启动第一批农宅审批,审批农宅45户。近期我局正在协调各乡镇区政府,组织各国土所摸排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准备启动第二批农宅审批,计划审批农宅2000余

户,面积380亩左右。二是全面提升审批效率。针对群众反映土地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的问题,我局结合目前工作实际,深入查找问题,制定措施,认真整改。成立专门督办室,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明确由纪委书记等3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日常督查工作,将日常业务与县城规划区土地突出问题综合整治交办件合并督办,并规范了行政审批流程,还纠正城市规划区土地遗留问题中,行政审批倒置现象,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三是继续服务企业发展。积极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主动为其申报用地,解决无用地指标问题,保障招商引资项目及时落地开工建设。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用地,避免在无用地计划情况下,先建设后完善手续现象,倡导企业先办用地手续后开工建设,从严杜绝产生新的遗留问题。

四、严格出让程序,维护土地市场秩序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出让。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出让程序,将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的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公开、公平、公正。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出让程序,公开出让了位于大广高速下行线北侧工业用地1 宗。二是有力规范出让行为。全面规— 4 —

范出让方案、出让文件等要件格式和内容,完善出让合同的填写内容,规范招拍挂的办理流程,将出让公告在土地市场网上公布、在相关场所张贴和在县广播电台播报。三是清理和完善档案资料。将全县近五年来所有招标拍卖挂牌宗地档案进行清理,并对档案资料等要件进行补充完善。

五、创新工作方法,激发国土工作活力

一是抓好法律法规宣传。利用“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和“12.4”法制日等积极开展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法律观念,为用地营造依法依规氛围。二是坚持依法依规整治。根据县城规划区土地和城市建设综合整治2号文和3号文,妥善处理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先后受理县整治办交办及县整治办移交国土、住建两部门联合查处案件103件,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44宗,审批面积485.98亩。三是启动土地储备工作。投资1亿元,在县城卓湾区域储备土地1000亩,目前该区域土地正在征收中。四是大力推进拆旧复垦。在全县17个乡镇区启动拆旧复垦试点,计划拆旧1687亩,现已拆除空心村390个,面积86.238公顷,初验合格地块264个,面积803.43亩。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对照县人大的评议意见,我们感到国土资源工作还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有些困难和问题的解决还

需要有个过程,特别是涉及人员管理、机构编制等方面的问题确实存在现实困难,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和完善。这次县人大评议国土资源工作,是对国土资源工作的一次检查和指导,也是鞭策和激励,使我们在更大的范围内了解民意,在更高的层面上研究和思考国土资源工作。我们衷心希望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支持和监督国土资源工作。我们有信心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人大的监督下,团结拼搏,求实创新,不断开创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局面。

村委会的评议 第8篇

在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在实践上均已十分成熟。村民会议及村委会在处理农村集体事务中起着主要作用。正因如此,安置型农村物业区域中很少成立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当物业区域内有公共事务需业主集体决策时,村民们习惯性地选择依赖村民会议及村委会。而村民会议及村委会确实也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行使其职能。但我们也应看到,村委会与业委会存在着根本差异,这些差异的存在使得农村物业区域的村委会无法完全替代业委会,在农村物业区域应尽快按《物权法》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一、两者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权利来源不同

1、村委会成立依据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权利来源于村民对土地等村集体财产的所有权。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制度的主要机构。村民自治,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我国的村民自治组织包括村民会议与村民委员会。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制度的主要机构,其成立依据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第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应按法定程序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其权利来源于村民对土地等村集体财产的所有权。

2、业委会设立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其权利来源于物权,即私有房屋产权赋予业主的特定权利。

业委会则是业主自治机构。业主自治是指住宅区域内的全体业主,通过民主程序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自主决定本小区范围内的公共物业事项并进行自我管理的一种基层自治模式。我国业主自治组织主要包括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业委会设立的依据是《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就是说,业主自治的合法性来源于物权,即私有房屋产权赋予业主的特定权利。《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第九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区域内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大会集体表决,而日常管理则由业主委员会具体执行。

二、两者的主要职能不同

1、村委会兼具政治、经济、社会等多重职能。

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能为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具体包括:现行法律明确了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一特性,并赋予了其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中相应的执行权:一是管理权,即依法管理本村的日常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二是召集权,即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三是代表权,即对外代表本村;四是纠纷调处权,即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是反映权,即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业委会的职能较单一,主要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实行业主集体事务民主制度,办理物业规划区内涉及物业管理的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的社会性自治组织。《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职能:(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如组织修订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审核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以及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及使用办法。

村民自治组织虽然以实现村民“自治”为本职,却在很多场合下要执行乡(镇)政府的指示,具有协助行政的职能,同时,还兼具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的职能。可以说,村委会的职能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着政治、经济、社会的多重职能。而业委会的职责则比较单一,即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三、二者人员构成不同

1、村委会的组成人员为本村村民,界定村民身份的标准是户籍是否在本村。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有资格参加村民会议的村民,既包括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也包括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由此可知,村民会议和村委会的组成人员为本村村民,界定村民身份的标准是户籍是否在本村,而非居住于本村。

2、业委会的组成人员为房屋所有权人,界定业主身份的是房屋权属。

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指出:“业主大会代表业主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要是物业管理区划内的业主都有权参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按照法定的程序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的,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因此,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组成人员为房屋所有权人,界定业主身份的是房屋权属而非户籍。

四、二者的社会地位不同

1、村委会具有很强的协助行政作用,具有“准政府”的社会地位。

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该法第五条又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因此,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关,它负责村里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日常管理,刘外代表本村开展工作。同时,它在很多场合下要执行乡(镇)政府的指示,具有很强的协助行政作用,其社会地位可用“准政府”来形容。

2、业委会是单纯的社会性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长期存在的、代表业主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的机构,是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行业主集体事务民主制度,办理物业规划区内涉及物业管理的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的社会性自治组织,其社会地位可用“纯民间组织”来形容。

通过以上对村委会和业委会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村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在设立依据、人员构成、基本职能、社会地位等方面是完全不同的。村委会长期以来在集体事务中扮演“领导者”“家长”的角色,而业委会应在物业公共事务中扮演“服务者”的角色。根据《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与业委会是业主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具体形式,没有业主大会,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同管理的成员权是无法实现的,村民要真正实现业主权利还是应当成立本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尤其日后若有房屋产权变动,一些非村民可能会成为小区的业主,到那时再由村委会作为业主自治组织显然是不恰当的。农村物业区域的村委会无法替代业委会,农村物业区域应按《物权法》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上一篇:餐饮服务单位意见书样本下一篇:网上继续教育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