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2024-05-31

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精选8篇)

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1篇

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规范绿地建设管理行为,根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附属绿地包括本市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单位所属绿地,商服绿地、工矿仓储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及其他建设工程附属绿地。

第三条 附属绿地建设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管护由所有业主负责,业主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护。单位所属绿地、商服绿地、工矿仓储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的管护由该产权单位负责。上述规定以外的附属绿地或者零星树木,以及管护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管护责任单位。

第四条 附属绿地建设管护应依法实行招投标的,招投标活动应符合《北京市绿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五条 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DB11/T214-2003)等相关标准、规范,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及小品。其中小游园建设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小游园用地面积的70%;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的用地面积,不超过小游园用地面积的5%。居住区绿地和单位所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第六条 附属绿地建设,规划绿地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工程开工30日前,通过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在线填报《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开工告知书》,并将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报送绿地项目所在区、县园林绿化局。

第七条 区、县园林绿化局接到书面告知后,应当对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建设规划方案、植物配置、施工规范等提供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一)提供绿化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对居住区绿地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提出意见;

(二)对绿化工程植物设计种植的合理性提出意见;

(三)对本行政辖区内居住区绿化提供行业管理信息;

(四)依法对居住区绿地建设的参建单位资质进行核查。

第八条 区、县园林绿化局接到书面告知后7日内,将《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开工告知受理通知书》反馈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开工告知受理通知书》纳入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随建设工程验收资料一并移交城市建设档案进行管理。

第九条 附属绿地施工标准及质量控制,验收要求,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9)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附属绿地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完工。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中确定的绿地面积、位置和绿地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附属绿地建设确因施工季节等原因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完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附属绿地建设情况在竣工验收报告中说明,并签署出具一式两份《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延期完工承诺书》。其中一份随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交工程所在区、县园林绿化局。附属绿地延期建设的绿化工程,按照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完工的相关要求执行。第十一条 附属绿地建设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单位已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二)竣工资料齐全;

(三)竣工决算已经有关部门审定;

(四)附属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第十二条 附属绿地建设工程的资料管理,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

第十三条 附属绿地验收合格后,下列资料将纳入市和区城建档案馆管理:

(一)批准的立项文件及附图;

(二)工程设计方案(附图);

(三)《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开工告知受理通知书》

(四)工程概况表;

(五)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结、决算书;

(六)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七)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八)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九)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十)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十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二)《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延期完工承诺书》(如延期)。第十四条 居住区、居住小区建设工程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进行初始登记后,应当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与买方就附属绿地的面积和位置等内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五条居住区、居住小区附属绿地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附属绿地按以下条件予以公示。

(一)位置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标注为基准,规模以叠加后的绿化工程竣工图为准,制作绿地平面图公示牌。

(二)公示牌应标明居住区、居住小区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方向坐标、绿地率指标、比例尺、图例说明。

(三)公示牌应当树立在居住区、居住小区显著位置、与周围景观协调。

(四)公示牌应当进行永久公示。绿地管护责任单位负责对公示牌进行维护。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28日起实施。

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2篇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南京市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6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蒋宏坤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 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统一管理。市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国道、省道的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管理工作。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县道、乡道的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管理工作。建设、规划、公安、土地、市容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公路、公路用地保护

第五条 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棚屋、农贸市场等构筑物或者建筑物;

(二)采矿、取土、沤肥、烧窑、制坯、烧荒、摊晒物品及其他类似作业;

(三)倾倒或者堆放废土、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排放污水、污物;

(四)填塞、损坏排水沟,利用公路桥涵、排水沟筑坝蓄水,设置闸门;

(五)在公路桥梁及公路隧道内铺设输送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液体的管道以及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新建、改建、扩建高等级公路竣工未满五年不得挖掘。因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应当事先征得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以堤坝作公路的,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补偿。占用公路期满,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未及时清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七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渠道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修建、架设或者埋设设施造成公路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地下管线的产权单位对于所敷设的管线因质量原因导致公路发生渗、漏、泡、冒等情况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八条 申请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项目批准文件;

(二)项目设计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公路规划;

(三)施工现场的管理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求。

第九条 申请人经批准从事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地下管线穿越高等级公路的,应当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在其他公路上以开挖方式铺设地下管线的,应当分段施工;

(二)挖掘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发现地下设施,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告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

(三)地下设施安装工程竣工前,建设单位在确认相邻地下设施无损坏后,方可回填沟槽;

(四)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架设管线,不得妨害公路交通安全,其工程与公路交叉的角度、与路面最小的垂直间距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条 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十一条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限长、限高、限宽、限载的标准。超限运输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确需行驶的,应当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拟经公路进行勘测,制定通行与加固、改造方案。公路加固、改造、护送以及修复损坏公路所需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二条 申请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事项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轮式专用机械车辆或者运输的物品为不可解体的物体;

(二)拟经公路有相应的承载能力;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确需设置的,应当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申请前款规定事项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使用的图案、文字和色彩不得与交通标志相同或者近似;

(二)设置地点、间隔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三)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遮挡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监控探头等,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正常通行。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确需设置的,应当经交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申请前款规定事项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道口设置符合保障畅通、合理布局的原则;

(二)排水设施、加(减)速车道以及相邻道口的最小间距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要求;

(三)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经批准设置公路平面交叉道口的,由申请人负责道口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将有关维修管理情况报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申请从事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公路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四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或者货物运输的起止点、拟行驶路线;

(三)安全保障措施或者防护措施;

(四)施工期限或者运输时间、标志设置时间和期限;

(五)修复、改建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第十六条 交通主管部门在实施公路行政许可时,直接关系到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重大利益的,应当予以告知并听取其意见。

第十七条 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遇特殊情况,经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通主管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件;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经许可挖掘、占用公路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变更,应当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变更双方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 被许可人不得擅自超出许可的范围、期限、地点占用、挖掘和使用公路及公路用地。

第二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在许可的范围内与申请人签订行政合同,具体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 公路附属设施保护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公路和公路大修时,与公路交通安全有关的公路附属设施应当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工程概算。

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涂改或者擅自移动、拆除公路附属设施。因施工造成公路护栏、护网或者隔离栅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并使其处于完好警示状态。

第二十三条 封闭公路及公路封闭路段出入口应当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出入口的控制。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确需更新、砍伐的,应当符合公路规划和更新砍伐计划,采取相应的移栽、补种措施和安全措施,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四章 维护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养护、维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维护,并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收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养护、维修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负责。

第二十六条 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各产权单位设置的各类管线的井(孔)、井盖、标志以及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杆线,应当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实施维护和管理。产权单位在公路上设置的井盖,必须有使用性质的标志和防盗功能。产权单位必须建立日常巡查管理制度,保持井盖完好,发现丢失、损坏、移位、震响、井(孔)塌陷、井盖缺损等非正常情况,应当及时补装、维修或更换。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涉及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污染的,应当及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到现场勘验。在公路的改建、扩建施工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公路通行条件和通过能力,制定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方案。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查处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路巡查,建立公路巡查台帐。国道、省道应当做到一日巡查一次,县道五日巡查一次,乡道十日巡查一次。

第三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在巡查中发现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损坏,应当通知公路经营管理者或者养护、维修单位及时予以修复。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擅自占用公路且未依法履行相关责任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履行维护义务造成道路不畅通、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的,产权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恢复原状,并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恢复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恢复,责任人应当承担全部费用。拒不承担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虽经批准但超出批准范围、期限占用、挖掘公路的;

(二)修建桥梁、渡槽、架设管线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

第三十四条 行驶车辆对公路造成损害时,责任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履行处理决定后方得驶离。

第三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持证实施检查的;

(二)未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渡口等。

(二)公路用地: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四米范围内的土地(封闭公路或者公路封闭路段的公路用地是指隔离栅以外四米范围内的土地)。

(三)公路附属设施: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3篇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京西分校由石景山区教委与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创办。本次项目建设要求须保障学校于2015 年9 月前完成信息化建设配置, 不影响9 月1 日正式开学。

对新建学校所必需的网络系统及其他弱电系统中的通信线路进行统筹规划, 实现智能化、现代化、网络化的信息通道;建立统一、节能、环保、可扩展的数据中心环境, 满足当前及未来5 ~ 10 年业务发展对机房实体环境的需求;建立高性能、高可靠的网络, 能够实现随时随地的网络接入;梳理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流程, 整合学校的服务资源, 建立系统的业务系统, 提高为全校师生的服务能力和效率。

通过对校本部各部门层次深入调研, 对学校京西分校新建校项目建设进行整体规划, 主要基于“智慧校园”顶层设计方法对学校进行设计, 总体架构分为五大层次, 两大体系。五大层次分别是指基础设施层、资源层、支撑平台层、业务应用层以及综合服务展现层。两大支撑体系是指学校将建立统一的政策法规与信息标准体系信息安全与运行维护体系, 为建设数字化校园提供相关保障, 实现规范化管理, 保障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

在技术选型中, 核心选用锐捷的云计算数据中心交换机, 采用业界领先的硬件架构设计, 实现数据中心与园区网特性的融合, 简化网络架构, 降低建设成本。同时, 丰富的云计算数据中心特性, 充分满足了各类虚拟化服务器与存储的接入;在学校数据中心中, 采用业界成熟的VMware服务器虚拟化技术, 通过动态资源池、虚拟机的在线迁移、动态资源调配、容错技术等, 实现计算资源可充分利用和可再分配的效果, 有效提升服务器使用效率的同时排除单机故障点的困扰, 保障学校业务系统的可靠运行。在此基础上配置趋势科技的虚拟化安全软件, 为学校业务系统提供统一、高效的安全服务。

二、项目目标

项目设计目标是基础学校创建“国内一流, 国际先进”的办学目标, 围绕“全人格, 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理念, 依托网络信息化环境, 充分利用先进的物联网、云计算、可视化、虚拟现实等信息化前沿技术, 适度超前的设计, 优化基础资源配置, 为校园的管理、教学、生活、环境建立细微、贴切、立体的智能服务。实现对校园教学、科研、校务管理、文化建设等各项活动的提升;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提高学校自身各项管理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提升学校影响力, 从而实现教育服务社会的职能。

项目建设最终实现了无处不在的网络学习;透明高效的校园治理;多级、多部门协同联动, 基于网格化的精细化管理;和谐稳定的安全校园;信息统一、协同联动、研判预警、科学决策;绿色环保的节能校园;智能监测监控、智能节能减排;方便周到的校园生活;智能终端推送服务、一卡走遍校园;展现多彩的校园文化;通过多途径 ( 数字广播、信息发布、网络电视) 多方式 ( 文字、图片、视频、音频) 展现校园文化等, 校园内外的各个方面。

三、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过程有监理单位参与监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组织机构, 具备完整的工程施工计划、施工管理、工程技术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风险管理, 具备完整的施工开工、进场、系统测试、变更、验收、培训、竣工等资料。

在本次学校整体建设过程中, 遇到的最大困难是建设中有27 家子系统施工单位, 各系统单位在施工中存在交叉施工、互相协调、项目范围边界模糊的问题。鉴于项目中公司主要负责学校基础性建设, 也是涉及各系统较多的施工单位, 同时我们对于学校各项信息系统建设有深刻的理解, 具有丰富的建设经验, 对此经学校考虑, 委托我们作为学校整体项目的总协调单位, 角色发生了转变, 从分包商转变到“总包”, 承担各系统之间的沟通协调和整体进度实施。

在本项目建设中, 我们对于教育业务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主要表现在系统之间的相互融合上, 对于学校建设来说, 虽然各系统是独立建设的, 但是在使用上, 存在互相融合调用。如门禁系统, 在具体使用上与校园电子班牌、排课系统进行对接, 可实时展现班级学生上课与考勤信息, 更好地与学校实行的“走班制”相结合;同时在电子班牌中, 还调用OA办公、德育评价、电子图书资源等系统, 实现通知的实时发布和校园文化、学生评价等信息的展示。在今后的学校规划中, 需要结合学校的各业务流程, 分析系统之间的关联性, 对学校的发展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 充分考虑后期的扩展性。

四、特色与优势

在系统规划实施过程中, 本项目为充分考虑了学校未来系统的发展, 在进行基础建设的时候, 留有可扩展性。如前期规划设计时, 根据未来学校业务系统发展情况, 将教室内点位设计为13 个, 把基础工作做在前, 后期进行系统扩展升级时, 能够不影响基础环境建设。

在各业务系统设计时充分考虑了与教委、其他校区的对接问题, 使系统能够平滑的进行整合。同时对于各业务系统在底层设计就考虑了整合的问题, 各业务系统能够根据学校实际的业务需求进行数据之间的调用, 使系统的使用更加便捷、智能化。

充分考虑信息技术发展所可能提供的手段, 以面向未来的观点, 在这一过程中, 体现管理的先进性, 为进一步的改革留下空间, 通过运用最新的虚拟化、物联网等技术, 应用到教学管理过程之中, 实现高效管理。

五、后期服务

在推进项目使用过程中, 除项目所要求的技术培训工作以外, 我们还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信息化保障措施, 包含制度保障、人员保障、技术保障。

对于项目来说, 三分技术, 七分管理, 因此可靠的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针对学校实际系统及人员情况, 在后期服务中, 我们根据ITIL服务管理标准, 围绕“管理、业务、服务”的三个层面进行, 通过以流程为导向, 以业务为中心、注重服务意识的管理模式, 实现业务与IT的高度整合。运用ITIL最佳实践建设事件管理、资产管理等ITIL服务支持和服务提供流程;总结IT运维经验, 建立运维知识库, 促进服务的规范化, 提高运行维护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在人员保障方面, 安排了2 名驻场服务工程师, 负责学校各系统的运维、使用、常态化的操作使用培训等工作, 充分的深入到实际的教学环境中, 帮助师生将新工具、新技术更好地融入实际教学场景。在技术保障上, 充分依靠公司强大的售后服务团队和厂家的专业技术人员, 通过建立本项目的备品备件库, 根据各种故障分级处理制度及服务响应方式进行技术支撑。

六、项目效益

项目设计效益目标是完成系统应用基础支撑平台的软、硬件建设, 建立起全校信息管理系统基础平台, 实现校内人、财、物的高效管理。

1. 经济效益

完善学校教育教学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2. 社会效益

满足日益增长的学生人数需求, 保障周边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促进和谐社会、稳定社会建设。体现了学校的人性化管理, 强化了学校的品牌传播。

3. 环境效益

充分利用节能、绿色设备。

4. 可持续影响

持续服务于区域教育,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足师生日常使用需求, 满意度95% 以上。

七、项目反思

在项目实施工程中, 项目设计存在业务系统的融合问题, 业务系统还是较为孤立, 在前期设计时要更加深入的结合学校实际业务流程, 深入到师生的职位职责, 将新技术、新工具更好地与学校业务流程相结合。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项目工期短, 子系统较多, 施工单位较多, 施工内容涉及交叉、沟通协调, 比较复杂, 以用户为主已经无法高效地协调各施工单位, 亟须对学校各系统都较为熟悉的施工单位;此时我们根据以往针对学校丰富的校园建设经验, 并且在本项目中的施工内容中主要包含基础建设部分, 在本项目中充当了总协调、总指挥的角色, 帮助学校快速、有效的组织、协调各系统之间的施工工作。

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4篇

关键词:系统原理;附属绿地;绿线管理;岳阳市 文章编号:1671—2641(2016)01—0088—04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志码:A

城市绿线管理是对城市绿地进行管理,通过绿线控制绿地范围,保证规划中明确的绿地总量指标落实、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顺利实施、现有良好的山水脉络不受破坏、现状绿地得到严格保护,从而确保城市具有合理规模的绿地、保障公众利益不受侵犯。附属绿地占城市绿地(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60%以上,是市民使用频率最高的绿地,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市民的生活、工作、学习的环境及绿色福利享受均等性。为全面落实住建部提出“要在城乡规划中全面引入绿线管理制度”,岳阳市在附属绿地绿线管理方面进行多年实践,形成了较全面完善的管理模式。本文基于管理学中的系统原理,对岳阳市附属绿地绿线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分析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的对策。

1岳阳市附属绿地绿线管理成功经验分析

为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2002年建设部出台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明确“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园林等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城市绿线是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现状绿线是一个保护线,现状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非绿化建设;规划绿线是一个控制线,规划绿线范围内将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或改造。附属绿地绿线管理属于社会公共管理范畴,附属绿地的绿线在基本建设程序的不同阶段分为绿地率指标和绿线等不同表现形式。

管理学的系统原理指人们在管理活动中应始终把管理对象和管理本身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看待,并注重运用系统的观点和方法去处理管理活动中遇到的任何复杂问题。任何管理都是对系统的管理,系统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部分组成,是在一定环境中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管理的系统原理要点包括整体性、开放性、层次性等。系统原理管理要素包含主体、客体、目的、环境和方法5类基本要素。附属绿地绿线管理系统由管理主体和客体组成,它们在管理制度和体制下活动,并受社会环境和条件制约,二者间通过管理方法和措施发生作用。

为加强城市绿线管理,岳阳市成立了绿线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岳阳市风景园林局,并出台了《岳阳市绿线管理办法》《<岳阳市绿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岳阳市绿线管理实施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因其绿线管理特别是附属绿地绿线的管理到位,其经验被湖南省住建厅向省内各地推广。本文运用系统的整体性、开放性及层次性原理,根据多年从事附属绿地绿线管理的实践经验,对岳阳市的附属绿地绿线管理现状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形成合力自觉管、开放透明借力管、层次合理全程管”三方面成功管理经验并提出“3+6+9”管理模式,较好解决了“如何管”的问题,对同类城市进行附属绿地绿线管理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1.1管理形成合力,整体层面“自觉管”

基于系统整体性原理,附属绿地绿线管理相关部门在岳阳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按职能职责分工协作,克服各自为政思想,全力提升自觉管理的意识,基本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局面,同时各管理层次齐全,确保管理过程及层次的完整性。

1.1.1避免“短板”效应,充分发挥整体效能

尽管附属绿地绿线各管理层次的管理主体、方法等存在不同,但都是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并共同构成一个整体。任何层次的缺失,都会因为“短板”效应而影响管理的总体目的实现。管理要素缺失会导致以下几种情况发生:

1)在项目规划阶段,如果没有由园林部门按绿线划定规则计算绿地率,建设方容易忽视绿地率指标,在验收把关时,可能出现绿地率不达标,此时他们只能采用“破硬增绿”等方式补充绿地,仍不达标的就必须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无论是建设方“破硬增绿”、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还是城市的绿地减少,总之各方都有损失。例如岳阳市附属绿地实施绿线管理以来,有24个项目由于布局不合理造成验收时绿地率不达标而采用以上方式进行补偿,引起建设方较多的投诉;如果在项目规划阶段总平面图批准前开始控制,建设方提前知道绿地不足便可对室外布局进行优化,最大限度地增加绿地,也有效保证了城市绿地规模,因此岳阳市将绿地率计算和绿线划定设置在规划总平面图批准前后进行。

2)绿线管理各层次、阶段大多数非行政许可,要结合项目报建程序并将其作为前置条件才能落实。相关部门不把关(如验收时规划建设部门不需绿线手续就能通过综合验收、竣工备案等),附属绿地绿线管理就很难有效运行,规划绿地将没有办法完全落实。岳阳市刚开始实行附属绿地绿线管理时就出现审批的项目多而验收的项目少的情况(表1),如2010年进行绿线划定的项目有53个但验收项目只有8个,主要是由于规划综合验收没有将绿线验收作为必要条件。

为解决以上问题,岳阳市人民政府对附属绿地绿线管理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管理主体及程序,从制度上避免“短板”效应的产生。

1.1.2规范绿线技术标准体系,保证各部门一致

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5篇

学校校园卡暂行管理制度

为了加快我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步伐,确保校园卡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规范校园卡管理行为,实现周到便捷的服务,维护学校的财产安全和全校师生用户的利益,根据我校校园卡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校园卡的办理对象

所有在校师生及学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新生、新教工初次申办校园卡

新生、新教工办理校园卡,其资料一般由教务处等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给校园卡管理结算中心,由校园卡管理结算中心统一整理,集中办卡。

对于未能集中办卡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或学生证,到校园卡管理结算中心办理。

三、校园卡的使用权限

学校内校园卡只限师生员工本人持有,不得出租、转让、抵押、涂改、伪造,未经授权,任何部门均无权没收。

四、本学校校园卡不具备透支功能,必须先存款,后消费。

五、校园卡的工本费

所有初次办理校园卡的人员,按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收取工本费,凡由于人为原因(譬如:遗失、折损、刮伤等)而导致校园卡损坏,需要补办的人员,则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

六、校园卡的中止或终止

对于办理了毕业离校手续的各类学生,各应用子系统的校园卡功能以主管部门确定的时间终止,校园卡其他功能30天后全部终止。对于办理了调离、辞职手续及已自动离职、除名等与学校解除人

事关系的教职工,各应用子系统的校园卡功能以主管部门确定的时间终止,校园卡其他功能30天后全部终止。

人事变动和学籍异动由相关部门将变动人员名单送交校园卡管理结算中心。注销校园卡账户,未注销者不予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七、校园卡的补办

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办卡,必须携带本人证件(工作证、学生证)到校园卡管理结算中心申请补办,同时交纳卡片工本费及证卡制作费。

校园卡在发出后3个月以内,如非人为原因损坏,可免费更换新卡片

八、校园卡其它功能

卡挂失

申请卡挂失,持卡人发现校园卡丢失后,请及时持本人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或相关证明)申报校园卡管理结算中心进行挂失。学生可报告生活老师,由生活老师帮助办理。若校园卡丢失,不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学校概不负责。

卡解挂

若用户在挂失后未补卡之前找回丢失的校园卡,可以到校园卡管理结算中心办理解除挂失手续。为保护用户的利益,办理卡解挂业务时,用户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校园卡管理结算中心办理;无证解挂、代办解挂等均不予受理。

卡注销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可办理卡注销,结算卡内余额。办理卡注销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校园卡注销前需经各应用子系统功能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不受理无证卡注销、代办卡注销。

存取款

持卡用户可在校园卡值点充值,原则上不受理取款业务。卡转帐

在原卡损坏或挂失后,持本人办卡时的有效证件和新办校园卡,将原卡中的余额转入新卡中,不受理无证转账。

九、警示性条款

1)校园卡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一经发现,校园卡管理结算中心有权没收或注销。

2)拾获他人校园卡应及时与校园卡管理结算中心联系。学生拾获他人校园卡应及时交于所在班级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凡拾获他人校园卡不上交,反而恶意用卡,造成卡户经济损失或引发身份管理问题的,一经查实,情节较轻,尚不够依法处理的由学校有关部门按照学校规定处理;情节较重,需依法处理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校园卡系统及设备为学校财产,各使用部门和个人应自觉爱护,按照要求加强管理和保养。凡故意破坏校园卡系统和设备,影响校园卡系统安全运行的行为,一经查实,移交学校有关部门依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禁破解、仿冒和伪造校园卡。有此类行径的一经查实,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金融系统的行为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严肃处理。触犯法律需依法处理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北师大株洲附校

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6篇

快速城市化使得大气污染、水体恶化、热岛效应等问题逐步显现,大量人工界面取代了自然地表,这些都极大地改变了城市生态系统,影响了人类的居住环境。国内外学者研究表明,城市绿地通过植物蒸腾、蒸散、吸收、吸附、反射等方式,能实现降温增湿,固碳释氧,抗污染,降低噪声等环境功能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狭义生态功能[1]。

附属绿地是城市建设用地中除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公共设施、工业、仓储、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市政设施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附属绿地量大面广,是城市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2]。但由于权属分散,未单独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其较难通过法定规划落实,仅由相关条例进行指导,随意设计和侵蚀现象极其普遍,并且设计局限于美学和经济性,生态环境效应长期处于较低水平[3]。

附属绿地设计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舒适感,人们逐步意识到应当提高其生态环境效应,创造宜人的外部空间,从而实现空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 附属绿地一般绿化模式

近些年来,新建居住区、大学城等涌现出不少创新性的绿化模式,其中“轴式绿地”便是主流的方式之一[4,5]。根据规模不同,规划不同宽度的单轴或者多轴贯穿核心地段,控制空间。

1.1 轴式绿地的特征

1)人工营造。大多为人工构筑或整合。当人所看到的绿化面积占视域的比值,即“绿视率”低于15%时,人工痕迹较重,而高于15%时,自然性显著[6]。因而结合地形变化进行植物高低搭配,将增加人工绿化轴的自然性。

2)形式灵活。绿化轴通常依据整体空间灵活设置,可以为规则形,亦可以为不规则形,如S轴、斜轴,或结合中心绿地布置,宽窄富于变化。

3)景观丰富。绿地基本贯穿整体空间,具有较好的通过性,常与步行入口、广场、公共服务设施等结合,景观构成丰富。

4)用地经济。形态多样的轴式绿地,能调整空间布局以保持较高的建筑密度。

1.2 轴式绿地的生态问题

虽然轴式绿地具有较大优势,但却存在一定问题,影响生态效果。

1)过度商业化。

商业设施需要人流汇集,因而其常与绿化轴结合,如新建大学城绿轴多与共享轴(常由商业区和科研区组成)共存[5],居住区则常融合公建布局。但商业设施常出现过度逐利布局方式,侵占了绿地空间。

2)过度硬化。

广场、休闲设施、停车位等,大多由混凝土、水泥、花岗岩等材料铺砌。这些硬质空间容易加剧热岛效应,减弱绿化轴的生态效果。

3)布局受限。

由于用地局限,常出现东西向的绿化轴,这样绿轴南边的建筑遮挡将会影响植物生长。

4)影响有限。

轴式绿地因其景观性,一般多有建筑围合,尤其在居住区内,这样将会影响冷热空气交换和湿气传送,影响微气候的范围有限。

2 生态环境效应视角下的附属绿地绿化模式探析

绿地的诸多要素都与生态环境效应相关,如朱春阳等(2011)通过小尺度定量测定,得出绿地应多选用乔—草或乔—灌—草,以及郁闭度超过0.6的结构类型。

2.1“环式绿地”的提出

绿地的整体性和连通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绿地的生态环境效应[8]。如果整体性和连通性越好,热量、水分、污染物、噪声等与绿地的接触交换时间就会越多,植物就能通过其生理机能,更好地实现降温增湿、固碳降噪等作用。相较于“轴式”“环式绿地”拥有更好的整体性与连通性。并且“环式绿地”的经济性和景观性较低,因而建筑的围合性和硬化率较低。采用“环式绿地”的绿化模式,将获得更好的生态效果。

2.2“环式绿地”的演变

“绿环”模式起源于霍华德时代,最初应用于宏观尺度,设置环状的乡村农田控制城市扩张。1944年阿伯克隆比将绿环规划应用于大伦敦规划,阻止城市蔓延。之后,“绿环”模式被推广,其功能由单一的隔离功能发展为生态、休闲等多样化复合功能。并且,尺度也由宏观发展为中观和微观等各个层面。

2.3“环式绿地”的应用策略

“环式绿地”的绿化模式应用于附属绿地规划设计中,主要体现在中观层面。其特征是,在整体范围内、不同功能区之间或不同地块之间规划绿化环,建筑掩映在绿地之中,最为典型的是英国哈罗新城。这种绿地因其在生态功能上具有较好的连续性,故也称为“绿色缓冲区”[9]。该特征表明“环式绿地”需要较大规模的绿地,而我国的城市用地普遍较为紧张,因而需要经济合理地设置环式绿地。

1)布置方式。

为节约用地,绿地应与步行、道路系统,或两者相结合布置,这样不仅可以利用边角余地,创造宜人的外部空间,还能通过绿环的围合加强场所的认同感和领域感。若绿环分布在外围,将有效吸附城市道路的噪声和污染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应结合自然环境进行规划,将河流、湖泊等水体纳入绿环体系,并与建筑周边或者内部的绿地,以及公共空间内的绿地空间结合布置,这些斑块空间将成为绿环的有益补充。因为基地条件不同,绿地应与功能布局和现状相结合设计,形成多样的形态。

2)宽度设置。

一些学者通过实验发现较窄绿地的生态作用并不明显,继而通过定量分析得出,宽度在34 m以上的绿地,降温增湿效果明显,超过42 m,内部空间的温湿条件趋于稳定,并对周围环境调节具有一定贡献。王频等(2013)通过软件模拟发现,25 m宽的绿环对绿地周边区域的微气候已能进行较明显调整。故结合道路设置,绿环宽度应该至少为30 m,绿化覆盖率为70%~80%以上,才能够具有较高的生态贡献。在应用中,还应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确定经济合理的宽度。

3)政策建议。

“环式绿地”一般绿地面积较大,大多与入口相连,常会有界面临街,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可以将此种绿地纳入空间布局框架中,以绿线的方式进行控制。政府还可通过经济补贴、政策要求,以及园林管理部门的养护技术指导等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其绿地对社会的公共服务功能。

3 结语

“环式绿地”的应用有助于填补附属绿地一般绿化模式偏重经济性和景观性的问题,提升单位面积的生态环境效应。当然,“环式绿地”只是作为一个规划工具,在实践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参数进行分析设计。

参考文献

[1]苏泳娴,黄光庆,陈修治,等.城市绿地的生态环境效应研究进展[J].生态学报,2011(12):7287-7300.

[2]杨惠中.城市附属绿地在城市园林建设中的地位[J].赤峰学院学报,2012(9):55-56.

[3]蔡婵静,周志翔,陈芳,等.武汉市绿色廊道景观格局[J].生态学报,2006(9):2996-3004.

[4]万敏,吴璨.绿轴式居住区规划设计研究[J].中国园林,2012(9):39-43.

[5]赵阳.大学城空间布局模式与优化策略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6]方咸孚,李海涛.居住区的绿化模式[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1:29-39,97-101.

[7]朱春阳,李树华,纪鹏.城市带状绿地结构类型与温湿效应的关系[J].应用生态学报,2011(5):1255-1260.

[8]张小松.基于热环境导向的城市住区绿地系统规划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7篇

1 立足节约、合理规划是成本节约的前提

低碳生活、成本节约是当今社会的主旋律, 也应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园林绿化建设的主要指导方向, 而设计的合理与否, 基本决定了园林工程的造价, 因此, 园林绿地的规划设计, 应坚持生态性、风貌性 (因地制宜) 、经济性及可持续性原则, 合理规划。

1.1 苗木品种及规格的规划

节约型绿地的规划, 一是要处理好苗木品种的问题。名贵苗木既有种植成本高的问题, 也有养护成本高的问题;而普通苗木相对价格低, 成本小。在前期规划中, 应进一步提高普通苗木的比重。二是要处理好苗木品种来源问题。城区绿地需要特色, 但并非繁花似锦最好, 可根据不同特征、不同功能的绿地选择不同植物, 既打造绿地特色, 又节约园林建设费用[1]。宿迁市近5 年来改、扩建的道路均采用了乡土树种, 如雪松、合欢、广玉兰、银杏、水杉等作行道树, 栽植成活率非常高, 后期养护中基本无病虫害, 效果很好。三是要处理好苗木规格大小问题。规格大的苗木, 栽植成本高, 且不易成活。大树进城已广受诟病, 没有特殊要求, 规划时可选用规格适中的幼青年苗木 (胸径5~15 cm) , 此规格苗木生长旺盛, 容易成活, 抵抗力强, 能有效减少栽植费用和后期养护成本。

1.2 植物搭配及种植方式的规划

乔、灌木是城市景观设计的重要题材, 它们在各类绿地建设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相对于地被、草坪而言, 乔木体型高大、枝叶茂密、根系深广, 应用在城市景观中能起到保持水土、防风除尘、调温降噪等作用。灌木叶片色彩丰富, 可进行多种色彩搭配, 具有调节视觉疲劳、分隔空间和防尘减噪等作用。季节性花草生长周期较短, 需经常更换才能保持优美景观, 如大面积栽种, 其后期养护成本会大大增加。此外, 草坪的养护成本也远远高于乔灌木[2]。因此, 在节约型绿地规划过程中, 应以本土的乔灌木品种为主, 尽可能控制草坪及花草的运用。但是修剪造型类花灌木需经常修剪方能保持造型, 会增加后期养护成本, 在设计时也应加以控制。

在绿地植物搭配过程中, 还应考虑植株的生长特性, 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苗制宜。比如, 在阳光充足的地方, 应选用喜阳性苗木, 如桂花、月季;在阳光不足的区域, 应选用喜阴或耐阴苗木, 如八角金盘、葱兰等;在近水地方, 可选用水杉、连翘等耐水苗木。设计时要熟悉当地气候、土壤、植株习性, 就地选苗, 就苗选地, 避免标新立异。

1.3 设计应体现节水节地原则

城区尤其是老城区, 土地资源十分紧张, 留作绿化用途的土地就更加紧张, 因此, 在城区绿地规划时, 要充分体现节约用地原则。一是增加屋顶绿化、立体绿化,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城区绿地规划应充分利用墙体、路灯及河道两侧驳岸进行立体绿化, 节约土地。如宿迁市委党校、市人民医院等单位, 在各楼宇旁栽植爬山虎等植物;在部分楼宇创造条件进行屋顶、阳台绿化, 既增加了绿量, 又增添了景观。二是应用新技术, 改善基础条件, 如将露天停车场用透气、透水性材料 (如陶土砖) 铺设地面, 间隔栽植绿化植株, 形成绿荫覆盖, 实现停车空间与绿化空间的有机结合。另外, 在城区绿地规划中, 可纳入中水利用、雨水收集、滴灌等规划, 实现雨水循环利用, 有效节约成本[3]。

2 规范施工、确保质量是成本节约的基础

从节约型绿地的建植来看, 标准化、规范化施工, 保证绿地工程施工质量, 提高植株栽植成活率, 可以减少建设期成本, 并可为后期养护打下良好基础。

2.1 依标准做好土壤改良等栽植前准备工作, 减少工程变更

依标准做好设计图纸会审、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认真核对原始数据、做好施工放线, 可有效加快施工进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可避免歪曲设计意念, 影响绿化美化效果。严格按图施工是保证绿化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 也是减少工程变更的基本保证。

土壤是园林植株生长的基质, 肥沃的土壤具有良好的土体结构, 其协调水、肥、气和热的能力较强, 植株能迅速、稳定、健康的生长发育, 可有效降低后期养护成本。因此, 在绿地施工过程中, 一是要做好绿化场地的整理工作, 清除影响施工的一切障碍物, 如建筑遗址、建筑垃圾及化学废弃物。二是要依据图纸和周围水系, 合理确定坡度, 力争利用自然地形排水, 低洼处可增设排水设施。三是做好土壤改良工作。一般采取客土、深耕、施基肥等措施, 改良土壤团粒结构及养分特性, 保证植株生长基本厚度及养分需求, 以利园林植物的成活、生长[4]。

2.2 按规范加强苗木采购及栽植等过程管理, 保证成活率

健康的苗木是园林工程成败的关键。绿地建植苗木的采购要关口前移 (必要时可到基地选苗、监控起苗) 、专人负责、严格控制运输环节, 苗木验收时要严格杜绝病苗、弱苗、坏苗及死苗。

苗木栽植时要遵循苗木生长的基本规律和生理特性, 保证植株根系与土壤的密切接触。一是栽植季节适宜。落叶苗木应选在冬季等苗木落叶期, 常绿苗木应选春季等苗木停长期。二是按乔木—灌木—藤本—色块—植被的苗木栽植顺序进行栽植。三是按设计要求, 确定合理的栽植密度, 注重艺术性、整体观和大局观。四是注重栽植的规范性。如种植穴直径要大于土球直径20~40 cm, 种植穴应垂直下挖、上口下底大小一致。五是要重视栽后养护, 及时立支架和包裹树干, 栽后1 周内浇灌3 次透水, 促成活[5]。

3 科学管养、物尽其用是成本节约的关键

3.1 加强人员教育培训, 提高技能, 建立专业养护队伍

目前, 园林养护承包单位入行门槛较低, 养护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大部分是凭经验操作, 工作效率较低。但是园林绿化养护是一项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 我们应建设专业养护队伍。一方面, 可通过招聘, 选用专业素质过硬的人才;另一方面, 可聘请园林专家作为技术顾问, 指导园林绿化养护作业。同时, 加强养护作业人员业务培训, 定期开展业务交流, 增强其在绿化养护各环节中的操作能力, 提高工作效率, 减少或避免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苗木损亡、机械损坏。

3.2 推广养护作业机械化

人工费用约占园林养护费用的70%。现今, 人工费用越涨越高, 为节约成本, 必须推广养护作业机械化。比如, 树木整形用油锯、绿篱整形用绿篱机、喷洒农药用弥雾机均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节省人力。同时, 要采取适当方法, 加强对园林作业机械的维护保养, 延长使用寿命, 从而节约成本。

3.3 科学管养, 物尽其用

园林俗语“三分种、七分管”说明了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的重要性。城区绿地养护主要包括水、肥、病虫草害及整形修剪等工作, 在实践中, 只有进行科学合理的养护管理, 才能发挥资金的最大效能。

3.3.1 节约用水。根据不同植物选择不同浇水策略。如对于大片草坪与绿篱要多浇水, 乡土植物与乔木可少浇水;已经成活的树木少浇水、刚栽的苗木勤浇水。不同的绿地类型, 浇水策略也应不同。观赏价值较高的绿地要按植株需要正常浇水, 一般绿地可减少浇水量或只给“保命水”。同时, 树木浇水要先筑堰, 浇水时要缓流慢灌, 专人定时开关取水口, 使用节水器具, 避免浇水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

3.3.2节约肥料。要根据不同季节和植物需求, 合理施肥。春季应施氮肥促生长, 秋、冬季应施磷、钾肥促壮实;花木类植物因养分消耗大可多次施肥、正常生长的树木可少施肥或不施肥。另外, 可将落叶、杂草及修剪物等绿化垃圾堆沤成有机肥, 不但节约肥料成本, 还可减少垃圾清理运输费用。

3.3.3合理用药。在绿地养护过程中, 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 建立健全病虫草害的监测机制, 正确识别苗木草病虫害, 掌握病虫草害发生发展规律,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治早治小”的原则, 防止出现大面积危害。针对不同病虫草害, 选用不同农药。如刺蛾、毛虫等咀嚼式口器害虫危害时, 可选用菊酯类、有机磷类等胃毒式杀虫剂防治, 而蚜虫、飞虱等刺吸式口器害虫危害时, 可选用吡虫啉、克百威等内吸式杀虫剂防治。要注意防治用药的定期更换, 防止病虫草出现耐药性;防治杂草可选用选择性除草剂, 同时掌握适宜用药时机及时防治。部分区域, 可采用生物防治, 宿迁市近年采用了周氏啮小蜂防治舟蛾类害虫、肿腿蜂防治天牛, 均取得了很好效果。另外, 在人群集聚区不宜大面积喷洒农药, 通过悬挂频振式杀虫灯, 利用害虫的趋光性, 也能消灭大部分害虫。

3.3.4 合理修剪。 根据植株品种、 生长情况、 苗木观赏艺术性等情况, 合理确定修剪次数, 保持苗木的自然生长状态。乔灌木定型后一般不需经常修剪;月季等花灌木需剪除花蒂2~3 次/年;草坪需修剪8~10 次/年。及时清除病死株、修剪病虫枝、清理病叶等, 可有效减少污染源, 在绿地养护时应加以注意。

4 齐抓共管、群众参与是成本节约的保障

做好对现有绿化成果的保护就是最大的节约。从长远角度看, 城区绿地养护不能仅仅依靠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园林养护单位, 还需要借助广大群众的力量。

4.1 政府主管部门

政府主管部门应处理好城市建设与树木保护之间的关系, 尽量避免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大树资源的破坏。要把好树木移栽、占用城区绿地的行政许可审批关口, 加强对许可事项的事后监管, 最大限度保护好现有绿化成果。

4.2 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应立足实际, 创新管理, 积极引进、推广专业化、社会化绿化管养机制, 培育新兴绿化管养主体。近年来, 宿迁市采取让企事业单位冠名的方式, 兴建了箭鹿广场、水务广场、千鸟园广场等一大批公共绿地, 并由冠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大大减轻了财政支出, 有效提升了养护质量和园艺水平。

4.3 积极营造浓郁的爱绿护绿氛围

政府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介, 通过设置标语、警示牌、社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 加强对市民爱护花草的宣传, 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园林绿化意识, 减少城区绿地的人为毁损, 节约绿化养护费用。

城区绿地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节约型绿地更是节约型社会的应有之意。在工作实践中, 我们应尊重自然、尊重科学, 在规划设计、栽植施工、养护管理等环节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减少浪费,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努力向经济型、节约型、生态型园林绿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先龙.上海市住宅区绿化养护成本分析初报[J].上海农业科学, 2009, 37 (12) :5749-5751.

[2]赵立平.关于有效降低城市绿地养护成本的建议[DB/OL]. (2010-12-24) [2015-07-29].http:/zx.wuxi.gov.cn/web101/xwzx/dtxx/tagz/taxb/802614.shtml.

[3]符海泉.我国城镇绿化养护成本控制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 2013 (17) :209-210.

[4]赵红军.浅议降低高校绿化养护管理成本的路径[J].财富网络, 2010 (9) :34-37.

北京绿地缤纷城 第8篇

业主:绿地集团

建设地点:北京大兴区金星路兴丰大街

业态构成:商业,办公

设计单位:UA国际

合作设计: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希绎希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潘允哲

建筑专业:顾琦娴,于吉

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

用地面积:4 hm2

建筑面积:22.4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1万m2)

设计时间:2009年6月~2011年1月

建成时间:2012年

图纸版权:UA国际

北京绿地缤纷城(B地块)位于北京市大兴新区兴丰大街和金星西路交汇处,与即将落成的北京绿地中央广场(A地块)隔河相望。作为面向多样化客群的城市综合体,缤纷城已经在逐渐崛起的大兴区赢得了众人的瞩目。

缤纷城的商业定位是业主与设计师通过反复沟通和调研所获得的结果。缤纷城(B地块)与绿地中央广场(A地块)由于位置的不同,面向的目标客群也有相应差别——中央广场紧临城市主干道兴华大街,是重要的城市展示界面,同时连接地铁出口,主要客群为高端商务办公人士,时效性较强;缤纷城靠近东侧住宅区和城市次干道,主要客群为社区居民,生活和休闲功能更为突出,因此,建筑所提供的业态空间更加更杂,塑造的场景也更亲切、丰富。

根据基地各个界面的特征,商业主要入口位于东南角的广场内,通过下沉广场与金星路相连;大卖场的主入口位于东侧兴丰大街,便于东侧大型居住区居民就近购物,另一个主入口位于南侧下沉广场,吸纳来自地铁的人流;缤纷城的另一个商业入口位于沿河界面,与绿地中央广场遥相呼应,在宜人的午后,沿河风情酒吧街将成为人们休闲碰面的第一选择;建筑的北侧为后勤道路及卖场班车停靠点,交通流线与商业流线完全分离,互不影响,大大提升了商业品质。

垂直空间上,建筑的下层以精品店、卖场、百货为主要业态,三层以上引入包括主题餐饮、亲子娱乐、妇幼专业百货、美容美发、影院等主力业态和目的性功能体,简单直接,是最经典的商业运作模式。

北京绿地缤纷城无论在定位还是功能布局上都非特例,但是设计师依然通过思考和想象,赋予了这个建筑不同于其他的外表特征和空间特质。

设计的重点首先在商业入口。缤纷城的主入口位于南侧广场内,为了使首层和地下一层联系更加紧密,并充分利用覆土厚度,设计师特意将广场地坪降低了1.5 m,使“进入”的感受从门前区域扩大到了基地的边缘,也为日后的商业表演、营销活动预留了凝聚人气的空间。

在广场中央环顾四周,一边是西斯莱公馆古朴、凝重的会所建筑,另一边是缤纷城玻璃面所映射出的会所影子,虚实相映之下,石材粗糙的肌理在玻璃面上呈现出柔和、轻盈的感觉,细节被模糊了,但故事感反而更突出。正如建筑师所说,“缤纷城代表着新区,首先是现代的,但是希望在现代与古典的对话中,现代的这一方以虚代实、以退为进,用形体以外的媒介来展示自己,扩大影响”。在这个界面的设计中,设计师充分发挥高反光玻璃材质融合、消隐的特性,营造出“白天反射周边,夜晚通透张扬”的效果,很好地诠释了商业建筑在第四个维度上的魅力。

在面向河道和A地块的西界面,设计师采用了另一种手法来实现与周边建筑的协调。绿地中央广场作为以商务办公功能为主的项目,从形体到细节的设计都更整体大气,因此,缤纷城同样以较大尺度的体块进行呼应,力求河道两侧的建筑比例接近、体量平衡。8.4 m的出挑直接将半个影院“悬”于滨河步道之上,在视觉效果上统摄全局,充满了建筑的力学之美;与此同时,为了营造滨水休闲区宜人、亲切的尺度,设计师在西界面的下部利用小尺度体块穿插,使近人空间更为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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