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费公示制度

2024-07-03

乡镇党费公示制度(精选13篇)

乡镇党费公示制度 第1篇

金子乡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

自查报告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市党费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乡就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在党费的收缴、管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有关规定进行,主要抓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一是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二是指定党办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报告单,乡党委上缴党费有收据;四是实行了党费收缴通报制,乡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另一方面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乡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市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2011年,乡属各基层党组织共应上缴党费 61100元,截止10月已将上交4000余元,各支部缴清党费之后,乡党委及时把所收到的党费如数上缴市委组织部。

三、存在的差距及改进意见

当前,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和党支部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个别党员因收入情况掌握困难,不能按要求缴纳党费。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高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以上是我乡党委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情况属实,请上级领导审查。

中共金子乡乡委员会 2011年11月30日

乡镇党费公示制度 第2篇

根据《中共××市××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特殊党费”援助项目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特殊党费”援助项目检查细则(试行)》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对“特殊党费”援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

我乡对“特殊党

费”援助项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高度重视,为加强监督检查,让受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切实搞好我乡的“特殊党费”援助项目工作,乡上设立了“特殊党费”援助项目领导机构,完善了监督机制。

(一)对于“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的监管,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副主席邓兴伟同志牵头负责,乡纪委副书记李水林、乡纪委委员李玉华负责具体监管工作,并成立了乡“特殊党费”援助项目监督检查组,乡纪委委员分片包干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的管理、发放等工作的监督,特别是介入分配方案的拟定,确保“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及时处理相关信访案件。

(二)各村成立了有党员代表、社员代表为监督员的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特殊党费”援助项目使用和物资发放。各村(居)“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发放工作,由联系村领导、驻村干部进行全方位督促和指导,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本单(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位“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发放、使用、监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其工作业绩作为村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要求,严格程序

(一)有专人负责接收、登记、管理。全乡的“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工作,由董勤同志牵头负责,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卓雪玉同志具体经办。

(二)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发放“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

一是我乡“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发放对象为5.12地震后的全部农房重建户。

二是我乡共接收394.3万元“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乡上及时制定了分配、发放方案:全乡共计援助农房重建户1179户388.7万元(其中低保户50户,每户1万元;一般农户1129户,每户0.3万元)。分配发放方案已于11月14日开始公示。

三是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则按照公示对象和发放标准,组织发放“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通过信用社一次性将资金打到重建农户的一折通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困难群众要求享受低保户的补助标准。

三、整改落实措施

一是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组织发放。

浅析乡镇财政制度缺陷与农民负担 第3篇

1 造成农民负担的原因

目前造成我国广大农民群众财政经济负担加重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国乡镇财政制度的不合理所造成的,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迅速,使得过去的乡镇财政制度已经与新时代背景下的乡镇农业经济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同时也由于一些乡镇政府的领导对于乡镇政府的财政制度的不重视,使得乡镇政府的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现阶段的乡镇财政制度所存在的缺陷以及不合理的乡镇财政制度给广大农民群众所带来的财政经济负担,而且由于我国相关的财政政策的不完善使得大部分的乡镇地区在进行财政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没有明确的指导方向,因此使得乡镇府的财政制度改革不能够很好的适应乡镇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需求,同时由于大部分乡镇地区的乡镇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都是向当地农民收取的费用,而对于一些其他的财政收入手段过少,同时再加上乡镇政府的财政支出又比较大,使得广大农民群众的财政经济负担远比想象的要重。

2 乡镇财政制度存在的缺陷

2.1 农民民主权利的缺失

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行积极的维护,但是在部分乡镇地区农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却没有得到积极的体现,农民参与政治的权利不够完善,使得大部分地区的农民只拥有着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而对于诉讼权以及行政参与权则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因此可以说广大农民群众对于关乎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乡镇财政制度制定以及相应财政政策的决定没有足够的表决权,同时广大农民群众在选举乡镇人大代表以及村干部的过程中由于相应的选举机制的不规范,使得乡镇人大代表以及村干部之间的权力关系紊乱,存在着乡镇人大代表就是村干部的情况,而由于一些地区的村干部的委任又来自上级部门的指定,使得乡镇人大代表的权力会受到一定的干扰,从而不能够很好的反应当地广大农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使得乡镇政府在对乡镇地区的财政制度的制定以及相应财政政策的颁布的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导致了许多不合理财政制度的出现,大大加重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财政经济负担,因此想要减轻乡镇地区的广大农民群众的财政经济负担就必须要制度相应的农民民主权利制度,要使乡镇地区的广大农民群众能树立起积极参与政治的主权意识,要积极的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去参与到相关的乡镇财政制度的制度过程中去,同时也要促进乡镇政府与广大农民群众之间的积极沟通,使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够得到倾诉,同时也能让乡镇政府更加得了解广大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从而制度出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乡镇财政制度,使广大农民群众的财政经济负担能够达到大大的减轻。

2.2 缺乏完善的财政管理制度

许多乡镇地区的财政制度都缺乏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监督制度,从而使得乡镇政府在实施财政管理权力的过程中对于财政税收的使用没有得到很好的监督与规范,使得一些地区的乡镇政府财政部门出现一些人为的贪污的想象或是随意征收税务的问题,从而大大加重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财政经济负担,而且由于没有完善、合理、规范的财政监督制度,使得乡镇政府的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支出与税务收入的过程中没有得到一定的平衡,而从使得一些乡镇政府在过多支出财政收入之后,为了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而加大对于广大农民群众的税务征收,从而使得广大农民群众的财政经济负担得到进一步加大,因此乡镇政府必须要及时的制度出合理、规范、完善的财政管理与监督制度,要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进行及时的整治,同时也要严格的惩处有贪腐行为的乡镇政府官员,使乡镇政府的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能够得到合理的使用,同时也要积极的规范税务征收的上限,避免出现一些不合理的税务征收相信,同时对于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提前做好预算,要避免乡镇财政资金的过度支出,要在保证不增加广大农民群众财政经济负担的基础上对乡镇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进行合理的规划,以促进广大农民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水平的改善。

2.3 缺乏专业的财政管理人员

由于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的乡镇财政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大部门地区的乡镇政府财政部门对于乡镇财务资金的管理不够专业,因此使得乡镇地区的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较低,不能够对乡镇地区的财务资金进行合理的使用,同时由于相应的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的匮乏使得乡镇政府对于财务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能力大大的下降,从而导致乡镇政府在进行财务资金使用的过程中出现浪费的现象,以及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造成管理混乱的情况,使得一些财务管理人员拥有了制造虚假财政收入从而为自己谋取暴利的机会,因此在进行选择财政制度建设与完善的过程中需要加大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以及财务管理能力培养,可以通过组织财务部门管理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培训的方式或是指派部分财务部门管理人员外出学习的方式来加强乡镇政府财务部门的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管理能力,使得乡镇政府的财务部门能够对财务资金的使用更加得合理,同时对于乡镇财务资金的管理也更加得规范,避免了因为乡镇政府自身的管理原因而造成的财务资金的浪费,从而大大的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财政经济负担,为乡镇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结束语

想要使乡镇的经济发展能够很好的适应现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脚步,需要有关的政府部门积极的完善好乡镇的财政制度,要根据乡镇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对相关财政制度中存在的缺陷进行针对性的弥补,同时要时刻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放在首位,做到以维护农民的权益为财政制度改革的核心思想,使乡镇的财政制度能够真正的减轻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同时相关的乡镇财政部门还需要严格的遵守完善后的乡镇财政制度,并做好相应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使乡镇经济能够得到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燕.探究乡镇财政制度缺陷与农民负担[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10.13.

乡镇党费公示制度 第4篇

从建党至新中国成立:党费制度始于二大

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成立后的第一个党章。二大党章列有“经费”专章,这是我们党关于党费制度的最早规定。二大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收支权限和纪律要求。二大党章要求:“本党一切经费收支,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支配之。”作为一项纪律,二大党章严格规定,党员“欠缴党费三个月”必须开除之。三大、四大、五大党章基本上延续了二大党章关于党费的规定,只是对具体的党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从五大党章开始,缴纳党费成为党员的基本义务,并在历次党章中加以强调。

六大党章没有确定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但在六大后,1928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中央通告第18号——合理分配党的经费的几个原则》,明确规定了党费使用的几个基本原则,并附有中央征收党费的标准。1938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征收党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不同情况交纳党费的具体要求,并首次规定了党费报告制度,指出:“党部应负责将每月党费收齐缴地方党部取得收据,并向上级机关报告。”1941年,《中央关于党费的决定》对党员缴纳党费标准作出详细规定,重申了党费报告制度,并首次对党费的性质、用途、缴纳方法和检查等作出具体规定。

七大党章规定:“各地党员及候补党员应缴党费数额,由各省委、边区党委或其他相当的党委规定实行之。”此后,党费的征收标准因地而异。

1949年6月,中央组织部出台《关于缴纳党费办法的暂行规定》,初步统一了党费收缴标准,明确了党费的使用范围,重申了党费报告制度,改变了使用权主要集中在中央的做法,规定“党员所缴党费,暂作为党员教育之补助经费,由县委或相当于县委以上党委处理之”,并对农村党员作出更符合实际的具体规定。

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处在复杂多变的革命战争环境中,党费制度的沿革主要集中在缴纳标准上。虽然还处在初创和探索时期,但这一制度不断增加了广大党员为党尽义务的意识和职责。

新中国成立初期:强调“按规定缴纳”“不动员多缴”

1952年,为改变1949年《关于缴纳党费办法的暂行规定》将党费收支权限下放地方造成的党费使用不当甚至贪污党费现象,中央颁布《关于党员缴纳党费的规定》,将党费集中中央统一使用、拨付,重新明确了党费收缴标准和党费使用办法;提出党员“应按时向其所属支部自动缴纳党费”“如有自愿多缴者不限”;要求“每个支部,应按时检查党费的征收”。

1952年9月,为了对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签订《代收全国党费合同》,要求各地认真按合同规定缴纳党费。1955年8月,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改变全国党费上缴办法的通知》,规定全国各地党的组织征收的党费,改由县以上各级党委按月直接上缴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

1956年7月,针对“党费集中于中央用处不大,而且地方党组织,有些必要的党的活动的费用却无法解决”的情况,中央批转了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支情况和今后党费使用意见的报告》。规定:从1956年7月1日起,各地征收的党费停止上缴中央。把党费缴由“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西藏工委、中直机关党委、中央国家机关党委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自行分配使用”,并按规定做好报告和备案工作。报告强调,“最近发现有的地方的党组织动员党员尽量多缴党费,以致影响了某些党员的生活,这种现象应该加以纠正。各地党组织应该教育党员按规定缴纳党费,不要动员多缴。”在此基础上,1956年11月,中共中央公布《关于共产党员缴纳党费的规定》,重新明确了党费缴纳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党费报告制度,成为党费制度规范发展的重要标志。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费制度经历了一个多次调整的过程,逐步发展、规范。这一时期,根据形势发展和环境变化,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党费缴纳标准,规定了党费收缴办法,细化了党费使用范围,完善了监督制度和报告制度,形成了党费制度的基本框架,对党费制度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文化大革命”时期:党费制度遭严重破坏

“文化大革命”时期,刚刚规范和发展起来的党费制度遭受了严重破坏,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处于混乱之中。有的党员长期不按规定缴纳党费也无人过问;有的没有专人管理党费,账目混乱;有的随意开支党费,挪作他用;有的借用、占用,甚至贪污党费。

当然,必须看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性质和宗旨没有变,绝大多数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没有变。尤其是老一辈革命家,他们以缴纳党费的形式凝结对党忠诚的事例举不胜举。周恩来身后没有留下任何个人财产,他和夫人邓颖超的全部工资积蓄都缴了党费。朱德两万元的存款单至今仍放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里。生前,他嘱咐这笔钱不分给子女,要作为党费缴给党组织。

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工资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1980年1月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意见》,全党开始着手恢复和建立新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1985年,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党员缴纳党费的通知》,对工资制度改革后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进行了明确。为了规范党费管理使用,1989年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改进党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费使用范围和使用办法,健全和规范了党费管理和报告制度。

1992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共产党员缴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批、报告和检查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成为我们党建立系统化、科学化党费制度的重要标志。1994年,为适应工资制度改革的需要,中央组织部下发了新的《关于共产党员缴纳党费办法的规定》。1998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从党费收缴、党费管理、党费使用三个方面作出严格规定。

2008年2月,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在1998年《规定》的基础上,.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共3章33条,从收缴、使用、管理三个方面,对党费制度作出全面、明确、细致的规定。确定了在职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调整了档次和比例;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党员缴纳党费制定了新的标准;对特殊党费作出具体规定。该《规定》完整科学、系统严谨、规范条理,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

据资料显示,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国共有4550多万名共产党员缴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97.3亿元,有力支援了灾区重建,有力地凝聚了党心民心。

党章关于党费的规定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乡镇党费公示制度 第5篇

镇党委自收到区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区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后,立即成立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原创:http:///由分管政工副书记周斌同志任组长,抽

调组织、纪检、办公室、财政等人员,对全镇38个党支部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从检查的结果来看,全镇38个党支部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有成绩也有不足。下面把我镇05年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主要做法和存在不足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05年我镇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在镇党委书记指导下,在各支部书记支持下,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对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各个支部的支部书记都能做到亲自指挥,亲自安排,并经常性给支部每位党员上党课,让他们真正感到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是每位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二)、措施得力是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做任何工作必须有强有力的措施,只有措施到位了,工作才能完成。我镇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党费管理工作制度。各支部成立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会计、分管政工等同志为成员。

2、05年对全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小组成员进行三次业务培训,让他们掌握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

3、对少交或不交党费的党员进行党章学习,直到他们能主动交缴党费为止。

(三)、管理到位是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各党支部都指派专人管理,并统一使用区委组织部印制的党费收缴和管理所需的各种簿、册、表等;各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广大党员监督。

二、存在不足:

(一)、少数党支部没有严格按规定比例足额上缴党费。

(二)、少数党支部没有及时上缴党费。

乡镇党费公示制度 第6篇

关于对全县党员党费交纳标准进行核算的

各乡镇党委:

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表现。从全县党费收缴检查的情况看,我县党费收缴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交纳党费的额度核定不够准确,一些党员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对全县党费缴纳标准进行重新核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算标准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有关规定,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中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包括: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

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私营者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

二、有关要求

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这次党费缴纳标准核算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统计,统一填写《舞阳县2011年基层党委(党总支)党费缴纳基数核定表》和《舞阳县2011年党员交纳党费标准统计表》(excel格式),乡镇党委负责汇总党费交纳标准核算情况,于3月22日前盖章报送至县委组织部组织室(联系电话:7159355,邮箱:wyx7159358@126.com),同时发送电子版。

4月初,县委组织部将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费核定和收缴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未按有关要求进行核定和收缴的单位,县委组织部将对其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检查情况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依据。

中共舞阳县委组织部

乡镇党费公示制度 第7篇

各位代表:

我受中共XXX镇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关于中共XXX镇第九届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草案〉,请予审议。

一、党费收支的基本情况

五年来,镇属各基层党组织共上缴党费252079.2元。其中党费75859.2元,特殊党费436420元。各支部缴清党费之后,镇党委及时把所收到的党费如数上缴县委组织部。

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做法

在党费的收缴、管理过程中,我们严格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主要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党费收缴制度,依据《党章》,明确了党员上缴党委管理要求,对党费缴纳的时间,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缴纳的数额等进行了明确;二是指定党政办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报告单,镇党委上缴党费有收据;四是实行了党费收缴通报制,镇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二)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镇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市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文件精神。把党费收缴工作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党性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差距及改进意见

当前,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和党支部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个别党员因收入情况掌握困难,不能按要求缴纳党费。

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浅见 第8篇

1.1 财务管理工作不到位

目前, 乡镇卫生院实行的是院长负责制, 实践表明, 这一制度尽管促进了卫生院的自主经营, 对于卫生院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院长负责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卫生院的权力过度集中, 院长成为了实施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的主体, 一旦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 就会影响到会计监督制度的实施, 情况严重时甚至影响卫生院的正常运作。此外, 院长负责制在乡镇卫生院实行的任职周期较短, 通常情况下卫生院领导层为了追求短期业绩, 而忽视了卫生院的长期发展, 在管理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制度的作用, 进而造成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2 会计核算水平不高

目前, 由于我国乡镇卫生院的会计从业人员普遍存在基础薄弱的问题, 导致整体会计核算水平并不理想, 尤其是在一些重要的会计工作中出现管理混乱的问题。一些乡镇卫生院的会计账目管理流于形式, 仅仅走现金流水账, 缺乏卫生院的固定资产、事业基金以及应收应付科目的相关凭证。此外, 卫生院档案管理工作不到位, 许多账簿、凭证以及报表缺乏统一的整理, 没有进行妥善的保存归档, 会计档案管理由于被严重忽视而导致会计档案的实际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1.3 会计从业人员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 乡镇卫生院会计缺乏足够的专业人才, 对于一些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卫生院, 在会计监督工作开展的过程中, 审查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与专业水平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与要求, 导致会计从业人员整体水平并不理想, 缺乏完善的会计监督制度。

1.4 会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目前, 尽管部分乡镇卫生院加强了会计监督机制的建设, 完善了会计监督制度, 但实施的过程中执行力度不够, 会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会计监督的只能职能与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导致卫生院内部会计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出现一些违法乱纪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 主要是由于目前乡镇卫生院缺乏对会计监督职权明确的划分。

2. 完善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的对策

2.1 建立健全院长任用管理机制

卫生院的自主经营的发展与院长负责制有很大程度的关联, 院长责任制的实行也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 因此, 建立健全院长任用管理机制对于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的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完善院长任用管理机制, 首先要在聘用院长之初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 卫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审核, 严格筛选, 从政治思想水平、业务能力、领导管理才能等多方面因素考虑, 选择优秀的人员担任院长这一职务。其次, 建立责任制度, 为了明确院长职责, 促进卫生院会计监督工作的开展, 应与院长达成签订任期责任书, 明确院长的职责以及院长任期内的发展目标, 同时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做好院长工作的考核工作, 卫生管理部门通过相关考核结果对其工作情况进行判断, 确保能够发现出现问题的部分并予以及时的处理与纠正。最后, 院长任期结束还应做好离任审计工作, 通过院长在任期间的经营、财务、目标完成情况等多方面的审计来确定院长在任期间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与制度来执行会计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 以此实现国有资产的安全, 促进乡镇卫生院长期的发展。

2.2 规范会计监督管理工作

作为会计监督工作的主体, 会计人员在开展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的作用十分重要, 因此, 加强监督管理, 规范会计监督管理工作, 为会计工作的秩序性提供有力的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实现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强化, 首先应从会计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与业务水平的审查入手, 在会计从业人员上岗之前应做好岗前培训, 从业务水平、法律意识、职业道德等多方面内容实现会计从业人员综合水平的提升, 是会计从业人员的监督意识与责任意识得到强化, 对于无证上岗的现象必须严肃处理。同时还应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完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与流动机制, 由于集权机制会严重影响到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因此必须对这一制度进行改革, 避免重复发生上述问题。此外, 具备强烈的法律意识是作为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 为了强化其法律意识, 使会计人员处理难题的能力得以提升, 应积极开展相关培训, 保证会计工作人员能够满足当下会计监督工作的要求。

2.3 财务支出采取会审与会签制度

针对我国目前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建立会审与会签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乡镇卫生院的大额财务支出, 应对其进行严格会审与会签, 使会计监督管理水平得以有效的提高。为了实现这一目的, 首先要从会计票据、原始凭证的会审入手, 加强会审力度, 确保乡镇卫生院经济活动合法真实, 通过不断实践对相关问题进行定性, 然后提出相应的对策予以处理。同时还要深入研究卫生院的重要业务与大额财务支出, 保证决策的正确性;此外, 还应明确会审工作的权责。如此才能够使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得以加强, 为了落实会审与会签工作, 应采取集中办公与流水作业的形式。

结束语

综上所述, 我国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 导致卫生院的正常运行与长期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 我们必须完善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 使我国乡镇卫生院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得以有效的提高, 从多个方面促进我国乡镇卫生院会计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摘要:目前, 我国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究其原因是由于会计监督制度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导致其自身没有得到足够的完善而引起的, 进而造成会计监督工作的实际作用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 严重影响了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工作的开展。鉴于此, 本文从四个方面介绍了目前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并结合笔者多年工作经验, 从三个方面就强化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的对策提出几点建议, 以供参考。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王静芳.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 (01) :129-129.

党费收缴制度 第9篇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那处党组织,就向那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党费交纳日”定为每月的第一天,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党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将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市直工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宣化镇第二小学

社区党费使用制度 第10篇

1、社区党组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经费的管理,实行一账三册”制度。“一账”,即:党费收缴使用台账。“三册”,即:楼院党支部、社区党总支、街道党工委各持一本党员党费收缴明细册。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工作。

2、认真填写《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手册》,各项收支要做到登记清楚、手续完备,记账凭证和《管理使用手册》须归档保管,长期保存。

3、严格使用审批制度,按照“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开支合理,账目齐全。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由书记签批,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及社区书记双方签字方可生效。党费使用必须有专门的票据,禁止打白条。党费单笔支出数额较大,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禁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4、街道社区每年年底要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专项报告。每年年初逐级检查,一级对一级、一级查一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街道党工委每年年初要向所属社区公示上一党费和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各社区要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

5、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适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乡镇党费公示制度 第11篇

为明确和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二、支部所有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时,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重新计算党费基数,并按照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三、支部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支部,就应向我支部交纳党费。

四、支部所有党员应严格按照厅机关党委规定的时间及标准将本人党费亲自交给支部党费管理员。管理员应在党费收缴汇总齐后5日内上缴至厅机关党委。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五、党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时缴纳党费,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因生病等特殊情况,导致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六、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七、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八、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必须当面进行交接,必须由监交人员负责监督。调出或离职人员必须将本人掌握的党费资料全部移交给接交人员,同时还要保证所移交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交接双方应当按照移交清册所登记的事项逐项移交,并逐项核对。交接工作完成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当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

九、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附件:党费缴纳计算依据

2017年2月21日

党费缴纳计算依据

一、缴费基数计算标准:缴费基数=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生活补贴+工作津贴-个税-养老金-通讯补贴。

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探讨 第12篇

1 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问题分析

1.1 财务管理不到位

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实现了卫生院的自主经营, 在推动卫生院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院长负责制使得卫生院的权力过度集中, 在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 会计监督制度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如这种制度下, 如果法律意识、财务意识比较淡薄的话, 就会在卫生院财务管理中不按规章办事, 受利益的驱使, 搞“一言堂”, 做出违法乱纪之事, 使得卫生院会计管理工作不到位, 会计信息失真, 无法对会计实行监督。同时, 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一般来说任期较短, 卫生院管理者追求更多的是短期效益, 不注重卫生院的科学发展, 忽视会计监督制度的作用, 导致财务管理不到位。

1.2 会计核算水平有待提升

当前我国乡镇卫生院内的会计从业人员的基础薄弱, 会计核算水平不高, 特别是在会计账簿的管理、档案管理、票据管理方面比较混乱, 更有甚者一些卫生院的住院发票与看病门诊发票管理存在诸多漏洞;有的卫生院会计账目管理只是走现金流水账, 其中的固定资产、事业基金等缺乏凭证;还有的卫生院不注重保管原始凭证, 相关手续不健全, 有的还存在打白条现象;很多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 账外资产现象比较常见。由于对会计工作不重视, 会计监督制度存在不足, 不利于会计作用的发挥。

1.3 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由于受条件限制, 人才比较匮乏, 甚至有的卫生院没有专门的会计工作人员和负责人, 会计监督职责也由财务管理部门承担, 很难确保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质量。即使是条件较好的乡镇卫生院, 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查也不严格, 会计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普遍低, 会计监督制度不完善。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会计工作人员素质提出了要求, 规范了会计管理工作, 但在具体工作中还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1.4 会计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目前, 一些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会计监督机制, 但由于会计监督机制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 会计监督有名无实, 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会计监督职权划分不明。部分乡镇卫生院监督制度中没有明确财务管理部门的会计监督权限, 财务部门唯一的工作任务就是提取、发放、保管资金, 会计人员负责凭证填制活动, 而对医院的财务活动、经营活动的监督只限于凭证填制、记账等是否准确, 对资金的运用是否合理、合法, 费用开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是否能够取得预期的收益等无权过问。

2 加强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的对策

2.1 建立健全院长任用管理机制

院长负责制有助于卫生院的自主经营, 但也带来了诸多问题, 因此要完善院长任用管理制度。首先, 院长聘任时, 卫生管理部门要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有领导管理才能的人员来担任。其次, 与院长签订任期责任书, 具体规定院长任期内的目标、权限、责任等, 完善奖惩制度, 定期对院长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卫生部门有权根据考核结果来考察其这一阶段的工作是否合格, 不合格的及时采取措施, 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再次, 院长任期结束时, 实行离任审计制度, 对院长任期内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任期目标是否实现等进行详细的审计, 督促院长任期内正确执行各项政策、制度, 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乡镇卫生院的良性发展。

2.2 强化会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会计监督工作中会计人员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要强化会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依法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首先, 严格审查会计从业资格, 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 包括业务培训、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 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强化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 杜绝无证上岗。其次, 健全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完善会计人员流动机制, 避免集权机制制约会计人员的工作。再次, 提高会计人员法律意识, 提高会计人员解决棘手问题的能力, 确保其满足新形势下会计监督工作需求。

2.3 财务支出采取会审会签制度

乡镇卫生院应成立理财小组即会审会签小组, 定期进行会审会签, 从而提高会计监督水平。首先, 加大对会计票据、原始凭证的会审力度, 确保经济活动的合法合理性, 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其次, 对卫生院的重大金额支出, 如房屋建设投资、医疗仪器购买等, 要经过领导班子充分酝酿、讨论后再做决定。这样能有效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有效落实会审会签制度, 切实起到会计监督的作用。

2.4 制订会计人员培训管理计划

乡镇卫生院会计人员素质亟待提升, 卫生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会计人员培训计划, 将职业道德教育与业务技能培训等有机地结合起来, 鼓励会计人员积极参与会计知识学习, 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同时鼓励现有会计人员通过考职称提高业务能力。

摘要:会计监督制度在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当前很多乡镇卫生院的会计监督制度不健全, 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影响了卫生院的健康发展。因此, 如何解决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问题, 已成为乡镇卫生院会计管理中亟需思考的重要问题。本文主要从分析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入手, 探讨加强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的对策。

**镇党费收缴制度 第13篇

党费缴纳有关制度(摘自《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

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

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

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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