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2024-07-06

劳动保障工作情况汇报(精选6篇)

劳动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第1篇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在积极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的同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分工作负责制的基础上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宣传工作,规范劳动关系。在面临全球、全国经济疲软的大环境下,全县各类工程项目资金明显出现紧张,很多工程项目面临停工,因此建设领域劳资纠纷突出,各类劳务纠纷层出不穷,为能从根本上规范我县劳动市场,把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县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认真宣传《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云南劳动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加强宣传。对在劳务关系中心存疑虑人员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认真详细的答复,并向社会公布了劳动举报投诉电话,使广大用工企业和务工农民增长了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规范约束了彼此的劳务关系。

(二)严把执法年审关,从源头上杜绝侵权行为。通过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审验,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劳动保障年审完成803户,纠正用人单位规章5件。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全程监管,确保施工企业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察、建设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在工程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开工建设、竣工

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查处非法用工、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等。充分发挥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职能,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人员和车辆配备不足。目前劳动监察股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公务员4人: 3人50岁以上,有2人有监察证;工人3人:只有1人有监察证;公益性岗位1人),固定性给予专用车辆1辆,整个部门没有配备制服,工作中不能体现执法的严肃性和震慑性,不能引起用人单位的重视。

二是工作人员能力提升不足。加大执法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势在必行,但相关上级部门不了解基层实际,无法满足基层工作人员的集体培训,从而制约了工作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劳动合同订立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我们将继续加大劳动合同订立监察力度,切实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宣传、早检查,要深入到用人单位,特别外事施工企业,采取边宣传边监察的形式,让用人单位熟悉法律法规,对不按法规订立劳动合同的、在招录过程中收取风险金、抵押金、扣押有效证件的要按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大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的发生。劳动保障监察要主动与建设行政部门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在工程招投标、施工企业开工、工程竣工验收上实行全程监控,每个月深入到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2015年10月14日

劳动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第2篇

现将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主要工作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和全市劳动保障暨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努力扩大就业,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突

破,整体推进,扎实工作,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的社会稳定。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明显,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名列全省前茅。今年1-5月份,全市新增就业再就业48937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3902人,“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2631人,分别完成省计划的55%、109.4%和65.8%;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52046人,完成省计划的94.6%。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一季度新增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全省均名列第1位,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列全省第4位,受到了省劳动保障厅的通报肯定,“西输东接”工作也受到了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的联合表彰。这是近几年来,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局最好的一年。

1、继续完善了目标责任、政策法规和管理服务三个体系。年初召开了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了去年就业再就业情况和对各区县的考核结果,部署了今年就业再就业主要工作任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市劳动保障局还专文下发了今年各区县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对各项主要目标进行分解,使我市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得以落实。同时,继续强化了再就业政策的落实。1-5月份,全市共安排再就业资金424万元;发放《再就业优惠证》4825个,其中为“4050”人员发证924个。享受到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495人,减免各种税费79.39万元;认定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13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356人,减免税收17.55万元,我市享受税费优惠情况在全省名列第2位。围绕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展了一系列技能培训工作,1-5月份,全市再就业培训2362人,其中参加创业培训有114人,“金蓝领”高技能人才的培训等正在进行当中。

2、开展了“春风行动”、“扬帆行动”等系列活动,积极为各类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一是精心组织实施了以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为主体的“春风行动”。一季度先后开展了5次大型专场招聘会,共组织806家企业,提供3.65万个就业岗位,求职人员5.5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2.19万人;开展了面向农村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周活动,为广大农民工送政策服务。二是开展了“2005再就业援助月活动”,重点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目前已意向成交500多人次。三是全省第一家赴菏泽东明县开展了“西输东接”工程。全市组织了56家企业带去就业岗位8464个,现场共达成用工意向3320人次,为“西输东接”以来达成就业意向最多的一次。四是劳动保障局、工会、妇联三家联合开展了“真情相助活动”。重点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定期开办专场招聘会,实施再就业援助。五是开展了以“发挥政策效应,助推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为主题的“扬帆行动”。按照省里部署,此项活动到9月底结束,我市将把“扬帆行动”与“真情相助活动”合并进行。

3、劳动力市场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去年,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列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后,我市劳动力市场建设步伐加快,市及部分区县职业介绍场所进行了改扩建。今年年初,市职业介绍中心改扩建后启用,面积扩大到1800平方米,功能进一步增强;××、××新建劳动力市场启用,××、××等区县的劳动力市场正在抓紧施工中;××区15个街道(乡镇)劳动力市场也投入了使用。全市三级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市劳动力市场的加快发展,为劳动者求职搭起了安全稳定的平台,今年全市通过正规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成功的求职人员达4.76万人次。同时,各级劳动力市场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形成了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条龙服务;严厉查处打击非法中介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秩序。

4、小额担保贷款效应显现。我市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今年为更好地发挥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我们在继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的基础上,注重了“两个结合”,即发放贷款与还贷信誉相结合,小额担保贷款与创业培训相结合,收到了良好效果。目前,已累计为1553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58万元,发生贷款贴息65万元,回收贷款68户106万元,回收率达到了90%以上。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带动了3412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截止5月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职工13183人,完成省计划的69.4%;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职工3.8万人,已

超额完成省计划;其它保险参保人员有了明显增长。1-5月份,全市共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近5亿元;征缴失业保险费4352万元,征缴收入达到历史同期最高点。征缴医疗保险费2.75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征缴也都超额完成了当期计划。今年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在狠抓征缴扩面的同时,以完善政策为先导,以确保发放为目的,在整合资源和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上下功夫,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1、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继去年底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之后,今年2月6日,市政府45号令颁布了《市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使国家法定的五大社会保险制度在我市全部建立起来,实现了五险齐全。2月22日,市政府办公厅7号文制定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完善了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办法,扩大了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面。

2、确保了各项保险费的按时足额支付。1-5月份,全市共为11.7万名离退休人员足额支付养老金5.15亿元,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离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771.4元,比去年底提高了53.6元。为3.4万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5490万元。支付医疗保险费1.48亿元。其它社会保险也都做到了按时足额支付。同时,春节前,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和市领导的要求,我市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调增待遇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们加班加点,积极筹措资金,变“先审核、后发放”为“先发放、后审核”,仅用7天时间将全市10.8万人4160万元的养老金调增部分全部打入退休人员银行卡上。此外,春节前,市劳动保障局党委成员分头带领6个慰问组,深入区县社区和偏远乡村,代表市委、市政府先后走访慰问了老红军和90岁以上老职工80多名,把党委、政府对老职工的关怀送到他们家中。

3、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将这项工作列入为民办的实事之一,我局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项会议进行了部署,确定了“示范点带动、活动促进、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使这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到5月底,全市实行社会化管理人数17.5万人,社会化管理率99.1,社区管理比例85.3,已超额完成了省计划。

4、全面实施了社会保险“一票征缴”工作。今年,国家劳动保障部确定了××和××两省(市)为全国网上征缴试点单位,我省又将试点单位定为××。为做好试点工作,我们结合“金保工程”建设,在全市实施了社会保险“一票征缴”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确定了“一票征缴”的内容、方法、程序步骤等。目前,市直企业养老、工伤保险已实行了“一票征缴”,本月失业保险正在纳入“一票征缴”,社会保险征收大厅也正在改造之中。

(三)加大了依法调整劳动关系力度,维护了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市劳动关系复杂多样性和利益冲突性加剧,劳动争议案件呈年40%递增,对我市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影响。为发挥好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做到为党委、政府分忧。今年,我们把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有针对性的政策调研、重点掌控和创新机制,有效化解了劳动争议和不和谐因素。一是对影响稳定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调研。先后进行了“部分区县及市属企业破产职工安置情况调查”、“企业欠费影响职工退休待遇问题的调查”和“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调研”3次大的调研,摸清了底数,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目前,调研材料正在呈报市委、市政府。二是严格清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春节前,我们组织开展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执法活动,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11865万元,依法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仲裁和信访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三种职能配套联动和优势互补,加大劳动关系的调整力度。1-5月份,全市立案查处举报投诉案件548起,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36件,仅市劳动保障局受理信访案件485件。通过依法妥善处理这些案件,有效化解了劳动争议和矛盾。

此外,今年我局还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送温暖、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保障的“五送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送到职工群众手中;组织了全市劳动保障系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进行8场巡回报告,弘扬了先模精神,激发了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再创一流佳绩的工作热情。目前,全局上下团结一致、精神振奋,正在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劳动保障目标任务。

二、当前面临主要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劳动保障工作进展顺利,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是就业总量压力比较大,困难群体再就业难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几年来,我市城镇需就业人员一直保持在10万人左右;随着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开展,我市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要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据调查测算,今年约31万人需要转移就业,这也加剧了城镇就业压力。再就业困难人员虽总量有所下降,但剩余的多为再就业难点。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市区县属以上再就业困难人员及企业军转干部特困户有2500多人。此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

二是劳动者素质偏低与市场就业需求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从我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成交情况来看,近几年的平均成交率为68.7%,今年市职业介绍中心的成交率是43%,属近年来的新低,特别是今年农民工的成交率仅达25.3,“有人无活干,有活无人干”的结构性矛盾凸现。造成这种结构性矛盾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劳动力自身素质、择业观念与岗位需求、市场自主就业要求不相适应;另一方面是部分用人单位待遇低、条件差、招用人员标准高等问题,影响了被招用人员的应招信心。

三是劳动力市场功能还不强,再就业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市劳动力市场建设整体上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区县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也不平衡,基层劳动力市场建设更相对薄弱,影响了劳动力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与××、××等资金投入较高的市相比,差距很大,如××市级职业介绍中心面积就达2万多平方米,是我市的10倍;××市去年仅市本级投入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资金就有1600多万元。

四是劳动关系复杂多样性加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不签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压低工资、超时加班等侵权现象加重,今年举报投诉、劳动争议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劳动关系复杂多样性的加剧,一方面造成上访案件增多,影响了我市的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削弱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我市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保障法律意识淡薄,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部门和区县还默认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的行为,甚至禁止执法部门检查。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我市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抗风险能力的提高,如我市失业保险就面临着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

五是困难企业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医疗问题成为当前矛盾的焦点。困难企业无力参加医疗保险,其退休人员虽有养老保障,但缺少医疗保险保障;破产企业预留资金不足,又缺乏有效的资金来源,难以纳入医疗保险保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我市一直未执行医疗补贴。

六是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建立难度很大。主要原因:一是保障资金筹集比较困难,且资金增值缺乏有效途径;二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前已失地农民没有列入保障对象,历史遗留问题可能影响到保障制度的建立;三是失地农民受技能、观念等影响,就业难度比较大;四是失地农民保障问题涉及的部门比较多,协调比较困难,且部分区县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年初全市劳动保障暨就业再就业工作表彰会上,我市确定了今年总体工作思路和打算,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现在的初步打算归纳起来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条主线,深化三项改革,完善四个机制,打造五个亮点。

“一个中心”:就是围绕我市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各项劳动保障工作都以此为基础。

“两条主线”:即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劳动保障目标任务。

“三项改革”:即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改革、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体系改革。一是探索建立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这项工作是今年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改革之一,我们将力争通过实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改革,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积极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近期重点抓好部分区县的试点工作,同时,召开会议,督促各区县都要尽快展开试点。三是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探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向农民工覆盖的有效途径;7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行企业生育保险制度。

“四个机制”:即: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机制、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机制、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一是统筹城乡就业,不断完善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服务。发挥基层劳动保障组织作用,逐步建立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统计制度,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外来用工需求信息库,开展为农民工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送保障的“四送活动”。二是继续完善社会保险依法征缴、配套联动、目标管理、检查监督、资金调剂扶持“五个机制”。三是继续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仲裁、信访三位一体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机制和集体合同制度。四是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龙头,带动技工教育、在职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作,从整体上提高劳动者素质,不断完善培训、考核、鉴定、使用、待遇等一体化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五个亮点”:即劳动力市场建设、小额贷款担保、再就业帮扶、金保工程和社会化管理。

一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争创全省领先位置。基本思路是“建立新型市场,发展专业市场,规范已建市场,打击非法市场”,分层推进全市劳动力市场建设。年底前指导好××等区县新建和改扩建职业介绍机构的建设,把政府主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做大做强。同时,发展一批专业市场,在××城区争取建一处建筑、装饰专业市场,在郊区发展1-2处劳务用工专业市场,通过规范和引导,逐步解决“马路市场”问题。进一步扶持发展基层劳动力市场,鼓励多种形式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强化就业服务功能。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非法职介集中清理整顿工作,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二是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继续保持在全省的领先位置。省劳动保障厅确定7月中旬在我市召开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现场会,推广我市的做法。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将积极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确保会议的成功。

三是深入开展再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力争使这项工作有大的突破。重点是落实好“扬帆行动”,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等再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

四是全面实施“金保工程”,尽快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统一安装劳动保障部软件,力争实现全市纵向联网;全面推行“一票征缴”,7月份将新实施的生育保险纳入,10月份将医疗保险纳入,年内全面实现一票征缴;开展网上社保缴费试点;开通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系统。

五是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目前,尚未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都是工作上的难点,下一步我们着重协调这些难点工作,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的实事办好。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和重视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但随着新情况和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老工业城市遗留的问题逐渐显形化;职能转换,加重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责任;户籍制度改革,打破了传统的城镇就业渠道,劳动保障工作已不仅仅局限于侠义上的城镇就业和保障,需要统筹城乡,需要多个部门更有力的协调配合等。

为此,建议市领导进一步加强和重视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

(二)进一步加大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投入。劳动保障工作离不开财政的支持。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不断加大了对劳动保障工作的资金投入,解决了很多涉及民生的劳动保障问题。但我市老工业基地多年积累的矛盾,不会一蹴而就,短时间内得到根本解决,整体上还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如失业保险资金缺口、企业养老保险申请省调剂的预先补缺、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的落实和“金蓝领”培训补贴、“金保工程”建设等等,仍需要财政的资金扶持。去年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与济南、烟台、潍坊并列排名第二,扣分的主要项目就是再就业资金投入不足全省平均水平。我省有6个市的投入高于我市。为此,建议加大对劳动保障的资金投入。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难点探讨 第3篇

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组成部分, 是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规范和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对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维护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 为社会保险费征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如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并在第七章和其他章节多处对规范和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相比, 《社会保险法》在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方面有四个明显特点:一是规定全面。从法定义务、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费用征缴、法律责任等多方面作出规定, 涵盖了征缴的各个环节;内容不仅涉及缴费主体、而且涉及征收主体。二是可操作性强。对征收的各个环节的程序、时限、比例、倍数、金额等, 都有了非常详细、明确、具体的规定。三是强制措施有力。规定了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查询存款账户、申请有关部门划拨、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等强制措施, 这些强制性规定前所未有, 力度空前, 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四是构建了部门协作的征缴工作机制。明确了工商、民政、机制编制、公安等部门的职责, 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联系, 实现了信息共享。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 征缴工作中的几个问题也值得大家探讨:

(一) 劳动保障监察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职责划分问题

《社会保险法》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比, 一个重要区别, 是规定了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采取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查询、划拨、要求提供担保, 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等强制措施。这些强制措施有的以前是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行使, 这就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如何与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划清职责, 在今后的征缴工作中既不缺位, 也不越位。

(二) 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工作衔接问题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 劳动保障监察关于征缴的职责主要在第十一章法律责任中, 包括对“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八十四条) , “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十八条) 两种违法行为的处理。两种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取证工作, 都需要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配合。因此,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之间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衔接机制, 这样才能保证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

(三) 关于委托审计在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的使用问题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审计。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对“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处理在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罚在后。那么处罚时, 是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提供有关证据和金额, 还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重新进行审计?如二者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

(四) 关于收到新型农村养老 (合作医疗) 保险、城镇居民养老 (医疗) 保险、职工基本养老 (医疗) 保险之间的转换接续问题时如何处理的问题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 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等等。其中较主要的两大保险是养老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又分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三大类。医疗保险也分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民在不同时期有不同保障制度, 但当身份转换时, 社会保险如何衔接, 还没有统一的规定。以洛阳市目前的医保为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是按年缴费, 职工医疗保险都是按月缴纳, 当发生人员身份转换时, 如公民从农民或城镇居民身份转换为用人单位职工时, 医疗保险应如何结算如何享受?如果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对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社保费稽核都影响较大;如果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因为同时参加了2份不同的医疗保险, 待遇该如何享受?现实情况是不允许同时参加两种保险, 企业也拒绝为已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劳动者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类问题解决不好, 对职工的切身利益的保障和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只规定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 可以缴费至15年,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没有就如何转入转出做出明确的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遇到此类问题该如何办理?

二、关于如何利用欠薪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规定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

2011年2月25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 (八) 。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 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何充分利用该规定打击拖欠工资行为, 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探讨:

(一) 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问题

按照《刑法》修正案 (八) 的规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构成的四个要素中, 客观方面如何把握有一定难度, 尤其是对“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认定。证据包括哪些方面, 如何取证, 证明到何种程度, 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二) 如何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问题

最近, 中办、国办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按照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时, 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移交全部材料, 并同时将移送书及材料目录抄送人民检察院;如果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将该决定书一并抄送;未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应在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在移交的过程中, 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按照什么程序, 遵守多长时限, 都需要我们与有关部门商讨, 建立一套制度。

(三) 关于如何充分发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震慑作用的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说,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设立, 其社会意义大于司法意义, 其对欠薪无良老板的心理震慑作用大于经济上的惩罚。我们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加大宣传力度, 扩大该罪名的影响力, 使无良老板不敢欠薪, 不愿欠薪。

(四) 关于如何避免执法风险问题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在审查、侦查行政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过程中, 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线索的, 应及时向监察机关或检察院移送。监察机关或检察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依纪依法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行政执法机关。同时, 监察机关发现行政执法人员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违反行政纪律需要追究责任的, 应当依纪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 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

劳动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第4篇

关键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队伍建设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是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行为,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供了执法依据,标志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提高对《条例》施行的认识

《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我国劳动保障系统的一件大事,是维权维稳、凸显执政为民的重要保障。单位要学习好、宣传好,积极响应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布置的《条例》宣传月活动,继续深入学习《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一是组织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二是要通过举办企业劳资管理人员专题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以及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办案过程中,引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自觉遵守《条例》规定,通过依法用工来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三是要通过街头宣传、深入企业上法制课等形式,增强劳动者运用《条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四是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深入宣传《条例》知识,提高各类企业和广大劳动者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五是单位在学习、宣传《条例》的同时,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联系实际,注重研讨,把握《条例》的正确施行

单位在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分析劳动用工形势,剖析几年来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大幅攀升的原因,对照《条例》,开展研讨。一方面就《条例》的出台,练好内功,提升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理论的研究水平;另一方面利于监察人员对各类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过程中,准确把握《条例》中规定的原则,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通过研讨,督促单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正确施行《条例》,不断地总结经验,使之有效地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

三、完善制度,践行职责,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

单位要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与落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结合起来,明确职责,狠抓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与专职监察员履行职责的问题。一是完善监察执法程序制度。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权,杜绝监察缺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现象,杜绝因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程序错误而导致执法主体程序违法此类行为。二是完善监察执法责任制度。要建立公开、公正的评议考核和错案追究制,对监察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杜绝因适用法律不当而导致执法主体实体违法此类行为。三是实行劳动保障监察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全面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期限和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健全组织,提高素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

为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要落实人员。凡是在编制内没有配齐的,尽快要选配到位;凡是有兼职人员占编的,一定要改变过来,专职专用;如因劳动保障监察任务繁重、人员力量不足的,应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二是要提高素质。各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提高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研究解决辖区内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夯实基础,狠抓管理,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效能

单位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狠抓管理,进一步做好基础工作。一是依托推行诚信制度建设,准确掌握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信息资料,按诚信等级建立重点监督目录和重点监察目录,并按要求对其实施有效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监察。二是针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四种形式:劳动保障年审、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资料,要注意收集归档,切实能够反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成效,保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良性运行。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没有配备微机的,要抓紧配置,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

六、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条例》的公布施行,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处理力度。单位要充分利用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继续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清欠农民工工资为重点,抓好维权维稳工作。一是要认真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案件。经查实,不仅要处理好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而且要以此为线索,对被诉单位整个劳动用工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依法进行纠正和处理。二是依托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好重点监督、监察目录,加大对目录内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逐步规范其劳动用工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用人单位的巡查,强化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缴社会保险费、使用童工和非法职介欺诈求职者等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参考文献:

[1]李建,张成,王文章.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完善立法的建议[J].中国劳动,2007(5).

劳动保障工作汇报 第5篇

劳动保障工作汇报

关于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关情况汇报

省政府参事室调研组各位领导:

今天,你们专程来我市调研检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这对我市今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次鞭策和促动。我代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我市是因企建市,是我省的老工业基地,结构性、体制性矛盾突出。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职工下

岗分流力度加大,企业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逐年增多,部分职工群众生活出现困难,社会保障面临很大压力。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同时,始终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体联动,狠抓落实,以“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和“五保合一”为主要框架,以参保对象多领域、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创造了条件,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根据省政府参事室关于社保体系建设调研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特点

我市社会保险制度始建于1986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以“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和“五保合一”为主要框架,以参保对象多领域、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其主要成效表现为:一是“两个确保”不断巩固。1998年-2003年,我市累计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

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金26.1亿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6.21亿元,“两个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三条保障线”相互衔接。至2003年底,全市进入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已达到1.2万人,进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达到8.1万人,保障率为8.9,基本上做到了“三条保障线”政策措施相互对应、保障对象不留空档、保险关系及时接续。三是“五保合一”机制初步形成。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保险“五保合一”、“五费一单”、一票征收运作,做到了资金来源清晰、资金去向明确、记帐分帐无误、利息分配正确。

(一)建立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体系

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发挥最大效益,我市逐步建立起以内部监督、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基金监管体系,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建立完善内部基金监管体系。劳动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内部建立了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及管理措施,明确各项基金管理的程序,包括基金预、决算制度,基金收入会计核算制度,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记录制度,结余基金保值增值制度,与财政、地税部门定期对帐制度,基金支出审核程序等,做到了基金收支规范化、程序化。同时,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使内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各项基金收支管理更有序、更安全。

二是建立完善基金行政监管体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点对所属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进行监管,主要看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征缴、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入库入帐、基金支付是否及时足额、业务流程是否规范、参保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费等。财政部门重点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税部门进行监管,主要审查经办机构的预决算,监督经办机构上报的基金支出计划是否符合规定,监督

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地税部门收缴的基金是否及时存入国库。通过实施监管,确保基金足额收缴和及时拨付。审计部门重点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税部门的基金收支进行审计,定期对财政部门的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使基金收支及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三是建立完善基金社会监管体系。成立了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委员会,劳动保障、财政、地税、民政、审计部门和工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向市人大、市政协通报社保基金收支、结余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保障、财政、地税、民政、审计等部门分别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方面的举报投诉,接受完善基金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劳动保障部门还不定期开展社会保险稽查,核实参保险人、数缴费基数,清理企业欠费,查处冒领养老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失业保险费问题。如去年共查处7人冒领养老金1.6万元。

(二)建立社会保障责任共担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政府是制度建设的组织者、政策制定者,负责制度的建立、完善和监管;相关部门是贯彻落实政策的实施者;企业是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主要承担者;职工个人是享受社会保障权益的受益者,但同时必须先为获得权益作出贡献。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我市建立起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社会保障责任共担机制。

一是政府制定政策。近些年来,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章,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暂行规定》、《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构筑起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政策体

[1] [2] 系。同时,逐步强化政府的社会保障财政承担责任,加大社会

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保障投入比重,全口径安排社会保障资金由2001年的31065万元增加到2003年的36074万元,占同期财政全口径支出的23.36。

二是部门落实政策。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地税等部门具体落实政府制定的社会保障政策,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确保社会保障

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到2003年底,我市养老、失业、生育保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5.8万人和10.7万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达8.1万人。

三是企业履行义务。我市绝大多数企业都把社会保险费支出作为企业列支的第一序列,加强资金筹集和调度,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东钢公司原来因生产经营效益不佳,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逾1000万元,2002年以来,该公司不仅按时足额正常缴费,还以每月补缴80万元的进度,全部偿还了历年欠费。有的特困企业也想方设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市一橡胶厂12名经营者和生产骨干以私人住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52.5万人,为出中心的下岗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建立“五费合一”申报、征缴机制情况

(一)探索社会保险“五费合一”机制

为适应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变的新形势,我市积极探索社会保险“五费合一”申报、核定、征缴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设立了社会保险申报核定大厅,从2002年12月起,各经办机构统一派人集中办公,业务上由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对五项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核定、统一记帐,地税部门则实行“一票征收”。到目前为止,市本级实行“五费合一”申报、核定、缴费的单位达729家。通过实施“五费合一”核定征缴,200

3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年,全市共征缴社会保险费58272万元,同比净增10173万元,增幅达21.2;今年1-5月征缴社会保险费26256万元,同比净增5498.8万元,增幅达28.4。

(二)综合缴费费率的设想

企业缴费是支撑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但目前的缴费费率及不公平,而且畸高,构成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环境的破坏因素和企业竞争力的损害因素。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例,一方面是参加养老保险的国有企业负担沉重,而未参加的企业却无需支付社会保险费;另一方面,由于历史负担不同,各地企业的负担亦极不平等,深圳企业的缴费率仅为工资总额的6,北京为19,黄石为21,沈阳等老工业基地却高达24以上,高低之间相差竟达18个百分点。

对此,在划清历史责任与现实责任的条件下,应尽快明确界定企业的责任并迅速实现企业负担平等化,新型社会保险制度应按统一的费率标准,向所有符合法律规范的企业征收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应当承担的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等。综合缴费费率宜控制在工资总额的30以内;将住房公积金与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合并,做实个人帐户,实现个人帐户多元化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鼓励但不强制企业建立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机制。在控制企业责任的前提下,应根据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求量,提高政府财政和个人负担的比重,个人负担的最高比重控制在工资总额的10,或者在支出剧增的现阶段,采取发行长期国债的办法来弥补,以保护企业的竞争力并实现就业增长。

三、落实企业改制社会保障政策情况

1999年以来,我市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工作。到目前为止,有584家企业改组改制,国有中小企业全部退出国有序列,涉及职工11.8万人,清算、预留各项社会保障费14.4亿元,督促企

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业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0.9亿元,维护了改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落实改制企业社保政策

一是多渠道分流职工。按照“全员接收、分流安置、有情操作”的原则,分类安置改制企业职工。调整留岗人员劳动关系。对企业改制后的留岗人员,通过竞争上岗的办法重新录用,及时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鉴证。目前,我市改制企业留岗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或变更率达98。理顺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重点解决下岗职工进出中心、隐性就业和债权债务关系,全市改制企业原已在中心的下岗职工1.06万名,通过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或协议期满出中心领取经济补偿金,享受失业保险的3100余人,与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清理分流人员的劳动关系。对原“停薪留职”、“内退”、“两不找”、“挂靠”等10类人员,因企制宜,因人区别,分类处理,平稳操作,协议期未满的继续履行协议,协议期满企业有岗位的企业重新择优录用,无岗位的解除劳动关系,依法给予经济补偿,享受失业保险。

二是预留社会保障费。为维护改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合法权益,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注重把好“三道关”,即:严把改制方案审查关。我市改制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小组,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严格的审查、复核和举证程序,使改制方案既实在、具体,又合法、合规。严把安置费的清算关。在清算职工安置费过程中,直接到企业审查企业资产评估情况,详细核对职工享受安置费的数据和职工身份,逐项核对、逐条落实、逐人确认、逐个鉴证。我市共计清算职工安置费12.3亿元,其中有2.6名职工“买断身份”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自谋职业。严把拖欠职工费用预留关。在改制中有90以上的企业存在拖欠职工的生活费、社会保险费、工资福利、医疗费、集资款等

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问题,我们据实核查,登记造册,落实到人,在审查资产评估中进行预留,共计预留企业拖欠职工费用2.1亿元,其中欠缴社会保险费1.4亿元。如市南极雪集团土地变现存入财政专户后,劳动保障部门直接从专户中划转社保基金401.2万元,维护了职工的社保权益。

三是接续社保关系。针对改制企业“买断身份”人员不断增多、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流失的问题,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台了自谋职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办法,灵活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并实行即“两委托、一传递”的参保缴费服务模式,委托银行打印缴费清单,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由代收银行生成和传递缴费信息,这一举措受到了自谋职业人员尤其是改制企业“买断身份”人员的普遍欢迎。全市有2.3万名职工接续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率达88;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参加养老保险52522人,接续和参加医疗保险1.15万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改制企业社会保险历年欠费清欠难度大;二是少数改制企业实行承包、租赁、创收自养或托管后,新的承租管理着不愿承担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法定义务,使部分已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不能及时接续;三是由于原企业缴费没有足额到位,致使部分自谋职业人员不能与企业解除社保关系,同时与新的用人单位的社保关系也无法建立。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社会保险费的清欠力度。建立企业社保信用评价机制。对有缴费能力拒不缴费的企业,设立曝光台,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对确无缴费能力的企业,规范破产,其划拨土地使用权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统一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原用途径评估收购储备,并进入市场交易,变现的土地收益用于补缴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安置费,超过半年仍未拍卖变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

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评估价值的50预付资金补缴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安置费。

二是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办法。对“买断身份”自谋职业人员被新的用人单位录用的,原企业对个人的欠费实行挂帐处理,先与新的用人单位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待原企业统一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再进行缴费登记。

四、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情况

至2003年底,我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5.9万人,离退休人员达93835人,去年发放基本养老金56228万元,月均发放4686万元,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

(一)主要做法

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我市劳动保障、地税部门不断强化征缴手段,对有钱不缴的单位,通报一批,曝光一批,处罚一批,强制收缴一批,并联合其他部门推行不准其兴建办公楼、职工住房、购买小汽车、评先等“八个不准”;对历年欠费,实行分类处理,追缴一批,单列征收一批。通过部门联合督查,欠费单位纷纷上门,主动缴费并签订补缴协议。市财政部门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加强调度资金,仅去年就借贷9400万元资金补充养老金不足。此外,还积极对上争取中央财政对我市养老保险工作的资金支持。

二是多形式推动扩面。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专人专班负责制、定时定量考核制,成立了稽核专班、普查专班、扩面专班,由点到面,分类突破。如去年全市组成6个稽核小组,抽调40余名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稽核,动员职工参保,共稽核19.5万人,督促156家企业6575名职工参保和2638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三是多手段确保发放。我市规范了养老保险金发放形式,加快了基本养老金发放业务流程,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通过社会化发放,坚持将发放时间提前到每月中旬,社会化发放率自2000年起一直保持在100,并在各代发点公布了

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咨询电话,使离退休人员就近、方便、按时、足额领取到基本养老金。全市没有因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离退休人员增长过快,养老保险抚养率高。1998年初,全市进入社会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57333人,到2003年底已增加到93835人,6年增加36502人,平均每年净增6084人,年均增幅为10.14。目前,我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与离退休人数之比为2.76:1,实际缴费人数与离退休人数之比仅为2.54:1。这些年来,全市32家国有工业企业破产,7793名离退休人员全部进入社会养老保险,年均增加养老保险金支出3338万元。

二是养老保险收不抵支矛盾突出。随着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参保人员流失,自谋职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多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如基本养老保险按100的收缴率计算,2001年可收缴34615万元,而当年支出基本养老金43035万元,缺口8420万元;2002年可收缴39745万元,而当年支出基本养老金53422万元,缺口13677万元。1998年-2003年,全市共征缴养老保险费20.4亿元,支付基本养老金26.1亿元,收不抵支5.3亿元(其中2002年收不抵支17337万元,2003年收不抵支14969万元),月均缺口738万元。据测算,今后5年是黄石市企业职工退休的高峰期,每年将新增退休人员8000人,年均增加基本养老金支出4000万元,养老基金年均缺口在1.8亿元以上。

五、失业保险扩覆及“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落实情况

(一)狠抓失业保险扩面,积极落实“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

一是“三结合”抓扩面。在失业保险扩面工作中,我市采取了“三结合”的扩面方式,即重点突破与分片包干

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相结合,宣传发动与强制扩面相结合,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与其他部门参与相结合,分行业推进,分战线包干,分重点突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到去年底,参保人数已达27.5万人,其中新增扩面7757人,征收失业保险费5008万元,创下历史最高纪录。

二是“三明确”保发放。明确建立资金台帐,各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建立资金明细帐;明确发放时间,将每月20―25日作为下岗职工领取生活费集中时间,每月15日前作为养老金发放时间;明确监督机制,要求各企业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作为厂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条件、名单、签字、金额“四公开”;政府网站设立查询系统,建立语音查询电话,各代发点公布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实行职工退休审批公示制,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是“三联单”促衔接。劳动保障、民政部门建立起正常的工作协商制度和信息沟通渠道,劳动就业机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与民政城市低保机构三方联合签单。对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基本养老金等情况传递给民政部门;对进中心协议期满和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确定新的劳动关系;尚未实现再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直接纳入低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上有误区。在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认识问题上,有三大误区:企业经营者认识上有误区,认为失业保险不比养老、医疗保险,与职工切身利益关联度不高,参保是增加负担;事业单位领导认识上有误区,认为事业单位不存在失业人员,也享受不到失业保险政策,存在参保吃亏论;企业劳动者认识上有误区,认为现在就业环境不佳,能

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拿到工资和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就万事大吉了,不太关心自己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

二是手段上不强硬。由于我国社会保险立法滞后,其配套措施不全、操作性不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无力,处罚手段不到位,使得失业保险扩面难以拓展。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政策配套,强制参保。对于应参保而未参保单位,在年检时除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必须采取一些相应的行政措施加以限制,强令其参加失业保险。如税务机关可以不供应发票,工商部门及其他执法机构不进行年检换证等。特别是新建单位,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必须先办理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以保证应参保的单位不漏户、职工不漏人。

二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工作机制,凡与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有关的政府部门都应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从不同角度配合经办机构全面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等工作,对不参保、不缴费的单位,该制约的要制约,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曝光的要曝光。

三是严格执法,依法监督。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相对独立的稽查和监察执法机构,依法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稽查,对应参保而不参保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处罚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对拒不参保的单位,下达罚款通知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是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是由民政、统计、工会等部门共同调查,分析我市城市居民维持最低生活的消费情况,并用科学的方法,求出我市一个居民维持最低生活的费用金额。根据调查和测算结果,结合我市

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财政状况和有关方面的经济承受能力,由市政府最后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我市城市低保标准:1997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城区120元、大冶110元、阳新100元;2000年7月1日至今,城区156元、大冶140元、阳新120元。

(二)千方百计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近几年来,我市根据国务院《条例》和省政府《办法》,认真做到了“全员纳入,应保尽保”。除中央、省转移支付一块,我市两级财政按省政府“按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0.8%-1.5%列支预算”的要求,足额列支了低保资金预算,2001-200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低保资金2818万元(其中2001年895万元,2002年925万元,2003年998万元)。全市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社会化发放率为100。2001-2003年,全市共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8080万元(其中2001年983万元,2002年2293万元,2003年4804万元),享受低保的由2001年的49657人增加到2002年的70666人,2003年达到81267人,保障率分别达5.5、7.8和8.9。

(三)实行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

为规范城市低保管理,我市逐步建立了8项管理制度:

一是分类管理制度。对享受低保的对象分三类进行管理,第一类是长期保障对象,即“三无对象”,其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变化不大,只需要掌握减员情况,要求基层民政部门和社区半年入户审核一次;第二类是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即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困难居民,重新就业机会不大、收入来源比较明确的对象,要求基层民政部门和社区每季度入户审核一次;第三类是明显不稳定的保障对象,即在劳动年龄段内、身体健康、暂时下岗失业人员,要求基层民政部门和社区每月入户核查。

二是续保登记制度。低保对象由过去到社

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区领取低保金改为通过银行发放存册的社会化发放后,为了准确掌握低保对象的人口变化情况和收入变化情况,我市逐步建立了续保登记制度,低保对象每月10日至15日到社区反馈保障金领取情况,并登记申报家庭人口和收入变化情况。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

三是公示通报制度。市低保管理中心、县(市、区)民政部门每月通报该地区的城市低保工作情况,每个社区在人群集中的地方统一设置固定的城市低保公示通报栏(牌),对享受低保待遇对象的姓名、享受对象及享受金额、家庭住址情况进行常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申报评估制度。为了查清申请低保对象的隐形收入,对新申请享受低保的居民,要求其如实填写《家庭收入申报表》,通过调查,对申报不实的申请对象,社区可缓期3―6个月接受他们的申请。对擦皮鞋、开麻木车、摩托车等无固定月收入的低保申请对象,各县(市、区)经过市场调查统一制订了行业评估标准,在无法查实收入的情况下,按行业评估标准计算他们的收入。

五是参加公益劳动制度。低保对象享受了国家的救济,应当回报社会,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要求每月参加社区组织的1-2次社会公益劳动,连续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劳动的,可取消其本人的低保待遇。

六是优先就业培训制度。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人员申请低保的,先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就业申请和登记;享受低保待遇后,至少每半年要向社区提供一次求职登记证明,12个月内两次以上介绍其就业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者,可以取消低保待遇。

七是评议评审制度。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城市低保评审委员会,社区建立了城市低保评审小组。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小组的组成人员除相关部门的领导

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外,主要是由老党员、老居民代表组成,对谁该享受低保,谁不该享受低保,并不是基层民政干部和社区干部说了算,而是由居民代表说了算,在源头上防止了“人情保”、“关系保”的出现,有利城市低保工作的“阳光操作”。

八是档案管理制度。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城市低保自身的特点,我市县(市、区)、街办(乡镇)、社区三级都建立了一户一档的文字档案和微机档案,即将实现与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的微机联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城低保组织机构网络需进一步完善;二是管理手段亟待进一步改进;三是管理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四)完善城市低保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有效规范的资金筹措机制。地方财政加大配套力度,尤其是要明确低保资金在社会保障资金预算中的增长比例。在充分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的同时,制定较为合理的低保资金增长机制。同时,加强对低保资金到位情况的监管力度,监管是要检查低保金是否确实足额到位。

二是完善工作程序,确定收入核算方法。要尽快出台具体办法,科学核实家庭实际收入。同时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和促进就业的原则,制定鼓励低保对象自食其力的政策。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确保低保制度正常运行。城市低保是项动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低保工作具有政策性、时效性、复杂性等特点。因此,必须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低保工作机构的设立,其规格应与社会保险机构相当,并适当参考当地低保对象数量配备人员编制,工作人员工资和经费列入财政全额拨款。

七、财政支持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一)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比重

2002年以来,我市在财力极为困难的情况下,认真落实国务

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院国发[2002]42号文件精神,按照“保工资、保法定支出、保社会稳定”的支出原则,将预算安排社会保障支出提高到了与工资发放和法定支出同等重要的地位,并始终围绕社会保障支出达到总支出比重15-20的目标作出了不懈努力。2003年全市安排社会保障资金达36074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扣除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后)的比重达37.27,较2001年提高近3个百分点。近几年中,黄石市在再就业资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城低保等资金的安排上都达到了省政府规定的比例。2003年,全市安排城低保资金998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1.2(省政府规定0.8-1.5);安排再就业资金938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1.15(省政府规定1)。与此同时,市政府、市财政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企业改组、改制、破产清算步伐,通过实话减免土地出让金、减免税收、给予贷款贴息等措施,每年用于支持社会保障的资金超过了1亿元。

(二)建立和完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一是克服困难确保社会保障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到位。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我市建立了社会保障财政补助资金专户,用于管理各级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同时制订了《黄石市社会保障财政补助资金专户管理办法》,该账户设立以来,我市严格按照预算进度,及时拨付各项资金,保证了社会保障支出的需要。今年以来,已拨付到位社会保障资金1540万元,占预算的53。

二是加强协调,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及时足额到位。自2001年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税务征收以来,由于社会保险基金与税收收入同一个国库,尽管黄石市财力极为困难,资金调度非常紧张,但市政府和各级财政部门顾全大局,克服困难,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及时足额出库和保值增值,页脚文字

页眉文字

为及时拨付各项支出创造了条件。

三是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确保社会保障支出需要。黄石市是全省的老工业基地,从2001年以来社会保障资金缺口不断扩大,特别是养老保险从2001年出现缺口以来,累计缺口资金达4亿多元。为了确保养老金等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我市在及时拨付社会保险费和预算安排资金的同时,通过从银行贷款和调度其他资金2亿多元用于发放,其中贷款一项累计达1.75亿元。

乡镇劳动保障情况自查工作汇报 第6篇

一、就业工作

1、认真完成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就业培训、劳动力监测、小额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职业介绍等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就业服务基础数据台账,录入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数据。

2、认真开展就业服务,把服务情况录入就业信息系统,及时对基础数据进行清理更新,每季度撰写分析报告,查找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并实施。

3、乡村组认真积极开展了就业服务政策的宣传,扩大了政策知晓面。

4、我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服务态度端正,热情为群众办理业务、解答疑问。现无因工作人员失职而导致的群众投诉现象。

5、积极完成就业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6、自查得分 25 分。

二、社保工作

1、每月对数据库进行清理更新,定期撰写数据分析报告,查找存在问题以及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

2、3-9 月对退休人员进行验证,在系统内开展养老金资格认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档案交接和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协助死亡退休人员的亲属申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事宜。

3、负责社保政策的宣传、咨询,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审核、缴费、办证等工作以及县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4、自查得分 20 分。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对各村组参保人数明细,领取待遇人数、死亡数据、验证数据建立完善城乡居民保险数据库并接入居保系统。

2、每月对数据库进行清理更新,分季度定期撰写数据分析报告,查找存在问题以及对存在问题采取的措施。

3、规范参保手续及档案管理:

(1)办理参保登记时证件复印件和证明等相关资料齐全;

(2)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系统,乡(镇)、村(社区)两级公章盖齐;

(3)按规定于每月 15 日前将参保资料上报县居保局;

(4)将变更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上报县居保局;

(5)每月 15 日前办理待遇申请,待遇申请表等资料由本人签字和留指纹确认同时在系统里做待遇申请与核定,待遇申请表在每月 15 日前上报。

(6)对于死亡人员准确核实其死亡事实,并于次月将上月将死亡名单和死亡证明等相关资料上报县居保局,无漏报、误报情况,每年 3—9 月开展待遇领取人员生存验证、并进行公示。

(7)、20xx 年居保局下达的参保缴费任务数是 1300 人,全面完成了参保缴费任务。

4、自查得分 25 分。

四、医保工作

1、完成辖区内所有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统计工作,并建立相关台帐。

2、完成辖区内所有参加失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续费工作,保证基金安全完整到账。

3、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协助完成辖区内单位职工、个人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

4、完成医疗保险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自查得分 20 分

五、劳动监察仲裁工作.1、成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一般劳资纠纷。

2、按时上报乡境内企业“两网化”报表,全年无错误、漏报等事件发生。

3、准确掌握辖区内企业工资发放情况以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4、及时上报各种突发群体性事件,并积极配合处理。

5、配合劳动监察大队开展执法活动。

上一篇:九年级语文专题复习下一篇:关于产科护士个人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