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

2024-07-21

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精选7篇)

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 第1篇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

我们先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泛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之内的,对某件事物或某种社会现象的集合意识或多数意见。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审判。今天判断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还是弊大的标准就是看能否推进司法审判的良性发展,我方认为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理由如下:

首先,大众舆论与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存在冲突,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扰,对于大众舆论,无论法官接受还是拒绝,在权衡利益时,无形已经受到舆论的影响,这就影响法官判案所要保持的中立性。司法所追求的目标是程序公正,而大众舆论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对于司法审判的案件来说,大众舆论制造压力来影响司法审判进程,从而变成“新闻审判,网络审判,严重破坏司法审判的独立性。看药家鑫案,面对采访,一个堂堂七尺男儿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药家鑫父母也积极凑钱来弥补药家鑫对被害人家属的伤害。从受害人方面,在对被害人父亲张平选的采访中,能够看出被害人父亲张平选也不希望药家鑫判处死刑。药家鑫应该受到刑罚的制裁,对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也是符合罪责刑相适应,也能够达到预防犯罪。在药家鑫杀人案中,如果没有外界的干扰,法官作出理智的独立审判,结果不一定是死刑立即执行。

其次,大众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公正具有破坏。审判活动本质是一种高度理性化的专业工作,法官要保持中立态度,而大众舆论,一方面对法官直接影响,案件尚未审判舆论已经形成相应的评价,对法官以形成心里压力,司法公正无法保证,另一方面,舆论引起相关部门及领导的关注,进而向司法人员传递压力,迎合舆论判断,造成对司法公正的损害。如李昌奎案,一审判死刑,二审: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判处李昌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最后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这看似公正实则伤害法治,破坏司法公正。

诚然,大众舆论本身的监督作用不容忽视,司法活动也需要民意,但要注意的是,民意的行使应该通过正当的程序譬如上级提审来发挥作用,而不是让他作用与法院的司法审判,破坏社会的司法建设的发展。我们认可的监督和讨论要在不侵害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为前提,这也是宪法要求我们做到的。而现在大众舆论易明显影响司法审判的独立和公正。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

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 第2篇

在探讨之前,首先让我们明确几个概念;明星是指通过现代媒体参与较多的社会活动被社会、大众所熟知的人。学者要成为明星学者要通过媒体的宣传、包装,有众多的粉丝,有一定的出镜率这三个标准来体现。学者明星化是指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通过媒体的包装,为吸引大众的关注而涉足超出其本职工作范围的一种趋势。我们对以上概念的解读完全公正客观,希望对方辩友不要在概念上纠缠以免忽略辩论的本质。

我方认为:学者明星化对学术的传播弊大于利,原因如下:

首先,对于学者而言,明星化阻碍其自我学术的提升。一方面,学者们在其正当工作范围之外的曝光率不断增涨,私生活都得不到保障,何谈静下心来做学问;正如深陷“遗产门”事件中的钱文忠,他还哪有精力去传播学术呢,另一方面,明星化要求学者有一定的出镜率,这将导致其研究的时间缩减,心态浮躁,随之将给他们的本职工作——学术研究带来不利影响,正如参与无聊喜剧拍摄,一改钻研学风的纪连海,本身学术研究力不行了,学术传播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再次,学者明星化在造就了一批明星的同时也扼杀了一些潜心研究,不会取宠于大众但却造诣高深的一些大家。学者能力的评判标准将被扭曲,真正有造诣的人才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反而是那些惯于哗众取宠的人站在了学术的高峰,这势必将对学者的心理造成误导,使其侧重于包装自己,而不是钻研学术,从而不利于学术传播。

其次,一些学者明星化后的不当行为对大众的心理造成了误导。我们不可否认易中天,于丹,等人对学术传播有利,但是易中天只是易中天,于丹只是于丹,但他们只是学者中微乎其微的一份子,无法代表整个明星化学者群体。反而有一大批明星化的学者,在他们影响力加大的同时,对社会的危害更大。.看看那高呼爱国就是祸国,相信邻国军队甚于相信本国军队的人民日报主编马立诚,看看那宣扬惩罚朝鲜,解除中国核武装,以取信美国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时殷弘。看看那声称学习日本,向美国购买安全的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员庞中英:再看看那认为中国必须主动向美投降的北京大学教授朱锋。再看看那靠着养生之学坑骗大众的张悟本。这些明星化的学者对大众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误导。甚至篡改历史真相,煽动反动言论,妄图颠覆国家,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学者明星化对学术的传播弊大于利。

:学者明星化确实传播了一些学术知识啊,这是不可否认的。

反:从短期来看,学者明星化确实传播了一些学术知识,这的确是有利的部分。但是,明星化后的学者已经减少了对学术的潜心研究,这样必然不能促进学术的发展与进步,这对于学术的长远发展与长期传播是有很大弊端的。这膨胀之后再萎缩。

反:通过百科全说传播了多种所谓养生学术的张悟本算不算学者呢?

在被揭穿之前大家也对他所传播的养生 知识,那怎么确定学术传播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呢? 愈多名星化的学者其实是隐藏其中的。

正:学术传播本身就是一个边传播边讨论的过程,学者明星化扩大了传播。

正:于丹在传播中有错误,但是就能抹杀她所有的成就和贡献么?

反:学术的传播和常识的传播?学术定义

反:即使一些人因为听于丹听易中天去研究孔子儒家三国,但是因为在传播中没有做到真正的系统性的学术传播,所以这些追捧者即使去自己看论语看三国,都仅仅是对这些东西全盘而片面的接受,没有加以区别与挑选。很多已经不符合时代发展例如儒家中的君王封建思想也会被传播。这对于学术传播来说无疑是弊大于利的。

清史专家还指出另一位《百家讲坛》历史主讲人阎崇年的《正说清朝十二帝》存在不少谬误。例如,阎认为“清朝多民族的统一政策也是努尔哈赤定下的”。事实上,努尔哈赤进了辽东,一边屠城,一边俘虏汉人为奴隶,他的后人也承认其在位时民族矛盾很深。

钱文忠,一个原本醉心于语言研究,师承季羡林、金克木等大家的学者,成为明星后,在“遗产门”事件中已“泥足深陷”,每天在博客上与媒体就季羡林老先生的遗产问题口诛笔伐,请问对方辩友还能如何解释呢

纪连海,一个本来潜心教学的学者,成为明星后,不但在博客上大发S行照片、参与无聊喜剧拍摄,更大胆扬言“不介意向娱乐圈发展”,请问对方辩友又如何解释呢?

马立诚: 人民日报社主编 经典代表思想与语言:(1)对日新思维,(2)相信邻国军队(具体点应该是日本吧)更甚于相信本国军队,(3)爱国就是祸国,(4)爱国者其实是爱国贼实为一语中的

时殷弘: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经典代表思想与语言:(1)惩罚朝鲜取悦美日,(2)中国应该让日本当联合国常任理事国,(3)解除中国核武装,以“取信”美国

庞中英: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 经典代表思想与语言

(1)学习日本,向美国购买安全(2)人权高于主权

朱锋: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经典代表思想与语言

(1)上海合作组织是一厢情愿,已名存实亡,(2)联俄抗美是一厢情愿

(3)美国已把中国当作头号敌人,中国面临美国越来越大的 战略压力,中国必须改变联俄抗美企图,主动向美投降,主动进行民主政治改革,以降低美国的敌意。

(4)看不出美国在东亚的军事部署特别针对中国(对不起,是朱锋自己自相矛盾的,不是我思维混乱)

(5)美国发展NMD是反恐,发动阿富汗战争是反恐,发动伊 拉克战争是反恐。。

(6)伊拉克士兵“自杀”袭击是恐怖主义,对美国大兵不公平

2005年,台湾著名学者、作家李敖先生,在大陆有一次“神州文化之旅”,对他的才识、个性和人格魅力,我们是赞佩有加,但我们不习惯于接受李敖和电视媒体的密切关系,李敖的明星化的行为,乃至他带有的娱乐化表演特征,因此,提出“李敖是知识分子还是娱乐明星”的疑问……但也有人在思索:李敖明星化表演秀的外表下,其实很多人可能没有意识到,李敖之行也是对大陆记者和学者的一场冲击和考验。我们从李敖那里看到听到了什么?他留给我们什么印象和触动?这不仅与李敖的言行有关,也与我们自己的文化接受姿态和思想过滤系统大有干系。

于同样是不符合大众心理预期时,势必导致易中天么

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 第3篇

很高兴能和对方辩友讨论大学生兼职利与弊的问题,那么什么是兼职呢?所谓兼职即指在本职之外兼任其他职务,从而获得物质和精神的回报。大学生兼职则是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从事的一项社会活动。著名教育学家怀海特说过“中学阶段,学生伏案学习,而在大学里,他应该站起来,四面嘹望。”兼职就是我们的嘹望塔。兼职作为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适应社会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大大缩短了学校与社会的磨合期。

既然要比较,就要有标准。我方认为标准就是要符合社会的需要,我们这个社会急需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我方认为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观点有以下三点:

1、从提升大学生综合能力出发。在上大学之前,我们的任务除了学习还是学习,生活之中只有一盏灯,那就是高考。现在步入大学,生活之中亮起了许多盏灯。

学业相对减轻了,课余时间增多了。利用课外时间做兼职,这是一个我们接触

社会的平台。当代社会竞争之激烈,对人才的要求之高,这是我们必须认清的。

利用做兼职这个机会,我们能够锻炼与人交往沟通的能力,建立广泛的人脉,为以后步入社会奠定厚实的基础。如果能够找到一份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兼职就

更好了,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更是益处多多!在实践中提升能力,为毕

业找工作打基础做准备,是以后跟没有做兼职经验的竞争对手竞争的砝码。

2、从增强自我独立意识出发。作为当代大学生,父母生养我们实在是不易。在自

己学有余力之时,做兼职挣点生活费,适当为父母减轻经济负担。这也是体现

我们孝心的一方面!

3、从社会的角度出发。我们的社会对人才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大学生具有过

硬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求有较高的为人处世的能力。因此,用人单位一般倾

向于录用有工作经验的人,可以减少磨合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创造更多的效益。所以,有做兼职经验的大学生必然是用人单位优先选择的对象。

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辩论稿 第4篇

1.大学生兼职,可以利用好自己的空余时间,而不至于让自己在空余时间去玩游戏或是其他浪费时间的事,因为大学生自制力基本上不是很好,在加上大学的老师又不管大学生,很多大学生就想脱了绳的野马,只想着玩来弥补大学之前的刻苦读书的辛苦;

2.大学时代就想半个社会,但是始终比不上社会这本大书,如果在校的大学生,可以多出去做兼职,可以让自己看到真正社会的摸样,不管是黑暗的还是光明的,对大学生来说都是有好处的。很多大学生刚就业后不稳定,其实不是他们不愿意去好好工作,也不是他们要求太高,大多说时是因为他们接受不了现实,接受不了社会,如果他们在大学期间就接触过社会,那他们对社会就早早有个认识,那么他们毕业后也就不会对社会产生恐惧,或是逃避了;

3.很多大学生在校做过兼职后,他们的勇气和胆量都会有所提升,这样他们在毕业后面试时或是和别人交往的时候就不会太紧张,现在的社会,靠的就是一张嘴,不管你有多少能力,你只有说出来别人才会对你有个开始的认识,不然别人第一次见到你时,怎么会知道你有什么能力,你哪方面比较优秀呢?

4.再者,就是大学生兼职,可以挣点外快,而很多人花自己挣得钱就会很坦然,同时也能减轻家里的负担,现在一个普通家庭供养一个还在上大学的花费也是不少的。

首先请允许我指出在刚才的辩论过程中,对方辩友几个值得商榷的观点:

第一,混淆了兼职的弊与兼职者自身原因的弊,对方辩友一直告诉我们兼职会减少学习时间,使学习成绩下降等问题,但我方已反复说明,这些现象并不是兼职带来的,而是兼职者本身带来的,蛀牙吃苹果导致牙疼,怎么能将责任赖在苹果身上呢?就是因为大学时间富余,所以才导致许多大学生谈恋爱、打游戏等,并且全心全意的学习并不代表他能在社会上生存,例如陈景润有很强的数学造诣,但是他却没有任何生活能力。

第二,对方辩友提到了打工安全问题,我们承认这种现象的存在,难道成年人就不会上当了吗?所谓吃一彘长一智,只有遇到过失败才能有进步,再者,终有一天,我们将踏入社会,难道你愿意大学毕业后、再受一次性严重的创伤吗?

我们今天的观点是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也就是对于大学生兼职这一事实,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体现在整体上大学生兼职对于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起了推动作用。

首先,在个人方面,利是主流。第一,大学生兼职在生活上可以减少家庭负担,求得人生独立;第二,在学习上,更可以学以致用,纸上谈兵并不可以打胜仗,实际问题的 解决更不是靠看几本《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可以解决的;第三,我们要在大学期间培养自身的交际、协调、应变等社会所需要的能力,而学校提供有限的实习、实践机会和现行教育制度无法满足我们上述的需求,而兼职恰恰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第四,大学生兼职更有利于风险意识的培养,“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而棉队兼职促进大学生自身发展这一客观事实,对方辩友为何还要坚持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呢?

其次,在社会方面,利更是主流。就企业而言,雇佣兼职大学生既可以减少成本又有一批高水平的服务者,何乐而不为;就政府而言,大学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有效的减轻了政府负担;同时,大学生兼职,自我锻炼的过程是一个自我成材的过程,间接的为社会培养出大批适应社会的高素质的人才。如果你是雄鹰,你就应尽早练就有里的翅膀;如果你是英才,你就应尽早投入时代的洪流。而兼职正是我们在校大学生了叫社会适应时代的上佳方式,由此,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

开篇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

如今,在校大学生兼职的现象日益普遍。因为看到了大学生在兼职过程当中遇到的种种障碍,比如耗时耗力影响学业、缺乏经验上当受骗等等,有些声音就认为在校大学生兼职是弊大于利的。在我方看来,如果因为一点点阶段性、局部性的弊害就把兼职所带来的益处不断缩小甚至避而不谈,这样的做法实在有失偏颇。

作为一个大学生个体,能够在兼职的过程当中学以致用,把课堂中接收到的知识、经验、理念运用于实践之中,活学活用,不亦乐乎?同时,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与兼职,一方面能够结识更多朋友、积累社会经验,为日后步入社会提前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又能够培养能力、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同时,大学生参与兼职所赚得的酬劳,为家庭担负了一部分的经济压力、减轻家庭的负担,这样的利处对方辩友考虑了没有?大学生兼职者用工成本相对较低灵活性较高,又有时间热情来完成一系列专门针对校园的工作任务,大学生和用工单位实现双赢,这样的好处,对方辩友有没有看到?著名科学家杨振宁先生曾经指出——大学承担着三大任务:本科生教育、研究和社会服务。兼职为校园和社会牵线搭桥、建立纽带,这一点在对方辩友的眼里,究竟是利是弊?;z# o)W9 I& G& ^

最后,对于社会而言,鼓励大学生或多或少参与兼职,能够让更多更具竞争力的学生在毕业之后更快地投入社会竞争中,尽早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同时,兼职背后所代表的青年人独立自主

、努力奋斗的精神品质,又是我们急需宣导一种社会价值。社会之利,是小利还是大利?

以上种种利处,究竟是大是小?不言自明!

谢谢大家!

结辩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

其实让我们仔细想一想,我们发现无论是校园内也好还是校园外也罢,都为我们大学生创造了很多锻炼能力、提升素质的机会。所以我们会有各种社团,有学生会、团委、团学联、社团联,我们参加很多社会实践,我相信没有人会告诉我们参加这些组织这些活动是弊大于利的,我们非但不会去打消大家参加这些活动的热情反而会鼓励大家尽可能地多多参与。兼职很大程度上也是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一个很好的途径,为什么偏偏兼职在对方辩友的眼里就是弊大于利的呢?可能兼职和之前提到的这些活动很不一样,或许因为它需要我们更多的时间精力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学习;或许因为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还资历尚浅,在和用人单位的相互博弈当中往往会处于劣势,吃亏了怎么办?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些担忧和顾虑都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凭这些就来判断兼职的利弊,这样的理由真的充足吗?说到影响学业,刚才提到的哪一项活动对学习是没有任何影响的?所以我们在参加课余活动的时候才会想到去找到那个学业和事业之间的平衡点,我们才知道有时候人生当中很多事情是需要我们去权衡是需要我们去规划的。

退一步来说,即便是有个别的学生真的因为兼职而影响到了学习,为什么对他而言这就是不得了的弊害了呢?辍学算是影响学业了吧,比尔盖茨辍学却创建了微软成为全球IT业的霸主,请问对方辩友,辍学这件事儿对于他而言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人生不止有学习好成绩好一个目标的,这也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的目的——找到人生真正的坐标。

说到困难,又有哪样活动不会遇到困难呢?即便今天在兼职的时候我因为个人的疏忽受骗上当,权益受到了侵犯,这又算是什么天大的弊处呢?难道我在过程当中就没有一点点的收获;难道这些困难对于我今后的人生道路而言不是一座警钟,告诉我在以后的生活当中要当心要谨慎,这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发展而言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或许兼职的结果不是很好,过程不会容易,但是我们不能仅以结果来评判一件事情的利弊,更不能忘记我们正是在各种困难和挫折当中成长起来的。遇到困难想办法自己解决它,遇到挫折想办法自己翻越它,这一点对于我们的成长而言这难道不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么?

有时候,我们每一个人看待事情的目光都会不可避免的有些狭隘短浅,这

往往会影响我们对于事件的判断,而这些判断又会左右我们的行为。今天我们在这里持这个立场,不是鼓励大家全部都去兼职,而是想简单告诉大家一件事情——把眼光放得远一些。

谢谢大家。

正方一辩:我方观点是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在当今社会中,什么最重要?人才!人才最重视的是什么?经验!没有工作经验,就如同千里马没有伯乐的识别,而永远湮没于尘世间.所以大学期间做兼职是必要的.在做兼职的过程中,可以锻炼自己的社交能力,待人接物的能力等,并能正确处理与上级,同事的关系,为以后参加实际工作提供经验教训,且可为自己的日常开销增加费用.这些都是对大学生很实际的好处,虽然有一部分大学生因为不能很好地分辩而导致上当受骗,只要以后多加注意就可以避免.而现在很多大学生都在做兼职,这也是证明我方观点”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正确的一个有力凭据.反方一辩:正方一辩真是”谦谦君子”啊,动口不动手.我做过兼职,知道其中利弊,请听我方观点.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因为据调查所知,当前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有限,在兼职中很难找到能真正锻炼能力的工作.我想,正方一辩忽略了这一点,未根据实际情况.大部分学生都只是做家教,发传单,贴海报等工作,除了这些还能做些什么呢?很小的工作,不想做,觉得大材小用,有点难的工作又不敢做,这些普通的兼职能起到实践能力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做家教,只是温习高中学过的知识,而高中与大学所学关联不甚大,大学更多是抽象理论的东西,再加上我国对学生素质教育不太重视,导致所学知识很难在实际中得到应用,家教只不过是一个谋取零花钱的途径。相信不少大学生刚入学时都会被五花八门的广告招聘所吸引,毕竟大家都有点自食其力的想法,于是便按照所提供的地址找那些所谓的“家教事务所”或“家教中心”之类的机构,而所见与所想却是大相径庭,内心便首先打了一个折扣,再加上几乎所有此类机构都是先交钱,才能帮助提供兼职信息,而广告上并未说明这一点,便更有点看不上了,签了合同之后,让回去等消息,而这是很多中介机构的惯用伎俩,从此便人间蒸发,杳无音讯了。这时,好多人才后悔当初的选择,白白浪费了钱财精力不说,还对社会产生了不信任感。于是,以后再见到此类广告,一律回绝,但它仍追得你无处藏身,一段时间下来,积累的广告就有厚厚一叠了,更添反感,更不用说它的好处了。或许有人会说搞促销可以锻炼自己的社交,语言表达能力,但是这是有前提的,你要对你推销的新产品熟悉,知其优缺点,并能组织有效语言抓住顾客的心,而这是

需要花费一番心思的,且取得成功的概率并不大,大学生应以学业为重,若因此耽误了正常专业的学习,那不是得不偿失吗?所以我方认为: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

答案补充

正方二辩:我不同意对方刚才陈述的“兼职无利论”,比如发传单,它确实可以使个人的口头表达能力有所提高,能很快地与陌生人搭上话,并完成你的任务,这难道不是一种能力吗?是每个人不锻炼就可以具备这种能力吗?显然不是,请对方三辩予以解答。反方三辩:对于正方二辩的提问,我不能表示同意。因为,大学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在大学里有各种各样的社团组织,班里,系里,院里,校里会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这些都是大学生借以培养自己社交能力的好机会,况且大学生的知识,经历,修养大都在同一层次,相互了解,更有共同语言,交流起来也比较容易,比较方便。而发传单时,难免会经受路人的不理睬,态度傲慢,甚至拒不接受,对一个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的人来说,这无疑是对他的一种打击,甚至可能造成心理障碍,这些潜在的危险难道不应该被重视吗?这样反而不利于他能力的提高,难道不是吗?

答案补充

正方三辩:我认为反方三辩的观点有失偏颇,你说的只是个别情况,而我们针对的是大多数的大学生,他们经历过高考风雨的洗礼,心理承受能力应该不会很差,反方观点并不能表明兼职弊大于利;再者,大学里面的一些职位,大都是为那些有一定组织才能的人安置的,而多数特长不明显的同学便无处发展,做兼职就恰好弥补了这个缺陷,社会比大学的层次,接触面都大得多,能学到的东西也多得多,不是有句话说:社会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吗?做兼职可以使广大学生有机会开发自己不同方向的潜力,这难道不是它的好处吗?反方三辩只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似乎底气不足啊!反方二辩:正方三辩说得是对:社会比大学舞台大,可是请注意我方言论的重点,社会越大,危险性也就越大,不可掌控性也就越大,而大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还不是很强,对某些诱惑不能抗拒,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如果真的发生了,事情谁负责呢?肯定没有人负责,那大学生的权益该如此保障?正方想过这样的问题吗?要做某件事,就要事先考虑它的可行性,正方对兼职的不良后果估计不足,不能完好地论证其观点。

答案补充

正方一辩小结:我想反方辩友未能正确理解我方观点,大学之所以为大学在于它的特殊性;对大学生的能力提高有一定的限制;而社会的一般性,恰是对大学的一些补阙,毕竟大家终将走上社会,现在多了解一

点,以后再出来就会少走些弯路了。反方一辩小结:我们不要离开话题太远,我方主张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是从其对大学生的身心,学习,生活多方面谈论的,而正方辩友以偏概全,以点概面,对实际情况考虑不足,这不正表现出他们在论据上的不足,也正反衬出我方论点的正确吗?接下来,自由辩论阶段,双方辩手使出浑身解数,唇枪舌战,你来我往,仿佛战场上两军对决,直杀得浓烟滚滚,战火弥漫,10分钟时间眨眼即过,评委叫停。嘉宾向反方三辩提问:你能讲一下大学生兼职的好处吗?

答案补充

反方三辩:当然有,大学生兼职是可以获得适当报酬,作为自己的劳动补偿,是自我价值的一个体现,钱来得较容易,使人沉迷其中,不利于其他方面的发展。嘉宾向正方二辩提问:如果你的一个同学想做兼职,你会怎么做?正方三辩:我会看情况而定,看他想做哪一方面的,然后再帮他联系,同时告诫他要小心,防止上当受骗,并让他好好做,不要放弃此次机会。然后,观众向正反方提问,正反方各自做了精彩的回答。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总之,我方坚持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正方由于不能在实践生活中找到可以佐证的事例,并不能对我们提出的问题给予正面的解答;况且,大学生还是应以学业为重,掌握本专业技能是最重要的,毕竟现在社会是看众人才的一技之长的,切不可因为兼职而荒废学业,浪费精力,得不偿失。真想做的话,一定要多方打听,仔细查询,确保无太大风险方可应允。总结完毕,谢谢!

答案补充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大学生兼职有利有弊,但具体分析起来,可能和个人情况有关,也与所处环境有联系,并不能一概而论,大学生要参与社会实践,做一些兼职并不会过多地影响学习,另外,平时多参加学校里面组织的活动,也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一句话,做兼职可以,但要权衡利弊,以取得最优效果。总结完毕,谢谢!

二辩的攻辩问题 请问对方辩友是否有过打工经历?

如果有,请问你打工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没有,请问你想不想通过打工来获取社会经验实现经济独立呢? 在同等条件下,公司通常会优先选择有打工经历的学生,请问对方辩友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毕业后当我们为谋生而打工时,对方辩友凭什么认为,此时没有学校老师的监督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的“大孩子”外出打工会比在校大学生打工更安全呢??

三辩的攻辩问题:

1.一个有虫牙的人吃苹果导致牙疼,谁之过??有虫牙的人还是苹果?

2.个别缺乏安全意识的大学生打工遭受损失,谁之过?缺乏安全

意识的大学生还是打工?

3.请对方辩友举出一个由打工本身的弊端引起不良后果的事例。

一辩陈词: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

关注生活你会发现做兼职者大有人在,难道真如某些人所说是拜金主义的思想侵染了大学纯净的空气吗?我方认为并非如此,大学生打工是对个人能力的一种培养,是独立意识的体现。

首先,何谓打工?打工是指通过对特定组织或个人付出体力和脑力劳动而获得物质和精神回报的社会实践活动。而衡量大学生打工利大弊大的标准在于打工对大学生的自身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是促进还是阻碍。我方认为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物质角度看,今年来教育部对高校收费作出了进一步调整,打工无疑成为家境窘迫的同学减轻家庭负担缓解经济压力的有效途径。对于家庭宽裕的同学,打工所得可以让自己逐步走向独立,并用自己挣来的钱孝敬父母,这种亲情反哺现象值得全社会大力提倡。

第二,从精神角度来看,现代大学生大多在密罐中长大,经不得风雨,吃不得苦头,受不了打击。打工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社会、融入社会,在社会中学会与人交流,学会坚强面对困难,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第三,从动手能力看,我国的应试教育的弊端就在于不能培养实践型和创造型的人才。大部分的学生动手能力弱,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严重脱节,社会经验少,思想肤浅,眼高手低现象极为普遍。打工无疑是大学生积累社会经验提高动手能力的上佳途径。

一个在大学四年期间从未打过工、毫无社会经验、没有明确的人生定位、没有足够的心理承受力、动手能力很差的毕业生,与一个在大学期间通过打工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有明确的人生定位、具有面对困难解决困难的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很强的毕业生相比,哪一个能更快的适应社会?哪一个更受企业青睐?哪一个更符合我们追求的人才要求?

至于由于盲目打工带来的不良现象并非打工这一客观事物本身的缺陷,制度的不完善也不能掩盖打工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利益,正如车祸的存在不能否认车给我们带来的极大便利

综上所述,大学生打工的利远远大于所谓的弊,明智的你请睁开慧眼吧,你会发现打工原来可以更美的。

大学生兼职打工利大于弊(正方)

大家好!大学的学习包括理论学习,以及实践体验学习!作为学生,我们的天职就是学习,我们 要高

质量地学习,我们要全面地学习。但是现时的教育资源给学生提供实践体验学习的机会非常少,残缺的学习导致了学生的质量的 低下。请问在座的同学,你们谁愿意成为一个书呆子?请问在座的老师,你们谁愿意自己的学生出到社会处处碰钉?

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很好的途径,就是兼职打工!它能够直接地弥补和充实大学生所缺乏的社会实践体验学习。

所谓兼职打工,就是在合理分配时间的基础上,通过为特定组织或者个人付出体力和智力劳动而获得物质和精神回报的社会实践活动。

兼职打工相对于全职打工,它不需要整天都工作,而只需在空余的时间里进行。那么这就既可以获得工作的经验,又可以保证不耽误理论学习了。

兼职打工的内容一般与社会有密切联系,通过兼职打工,可以更早更多的接触社会,了解人生,扩大交际面,提高日后工作的竞争力。还有,大学生处于职业定向的阶段,在学习知识的同时,要认识自己的职业兴趣、职业能力,确立职业理想。兼职打工能让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很好地完成这个任务。

兼职打工同时可以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回报。对于经济有困难的学生来说,兼职打工是他们进行理论学习的一个重要的物质基础以及精神动力。而对于其他学生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兼职打工求得人生独立,他们为自己的一些额外消费可以不再向家长伸手而得到自尊心的满足!

从社会效益来看,公司企业也非常愿意接受大学生兼职打工,因为他们可以以低廉的价格换来高素质的劳动力,降低经营成本。同时,他们还能通过这种形式充分考察大学生,以便日后吸收全职员工,这甚至成为他们的人力资源战略。

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 第5篇

总结陈词:

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如果网络舆论对于司法的影响是趋于这个态势的,那么就是利大,反之则是弊大。而现有的网络舆论,能否让我们往这个目标更进一步呢?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对方辩友说了什么。

他们说:网络舆论,有利于程序公正。理想情况下是可以这样,而当下的网络环境无法实现这个美好愿景。因为网络话语权依然没有能力还原事件的原始过程,更多的是揣测和过度解读,夏俊峰事件,民众对城管的厌恶和夏俊峰妻子雇佣网络推手的炒作,舆论一度信假为真,所有这些舆论的共性在于,营造所谓“事件透明化”的过程中并没能让人们获得理性的思考,何有程序公正可言?

他们还说:网络舆论,有利于实体公正。实体公正的具体实现是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为基础的,但我们信手拈来看一下实际,张金柱案,“不杀不足以泄恨”的舆论迫使一件普通的交通案最后过度宣判,成为立即死刑,舆论很高兴;邓玉娇案,使得虽构成过度防卫却因舆论同情弱者,最后妥协地无罪释放,舆论认为这是胜利,而事实,这些看似顺应了民意的审判,却无不在严重损害实体公正和司法独立!

在辩论过程中,总感觉对方将监督的重点纠缠在行政而非司法上,不知这是否在辩题的理解上存有瑕疵?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网络舆论弊的方面。

首先,现有网络舆论的特殊结构决定了其不能代表完全意义上的民意,这种从源头上并不科学的构成,究竟能否推动整个司法环境的公正,还是一个具大的问号。

其次,网络舆论大多是基于道德探讨,而非法律剖析。在药嘉鑫、许霆等案件中就可看出端倪。司法审判前,舆论对案件人员的背景进行人肉或造谣,在官二富二等强者前,舆论表示要严打,在弱者前,则呼吁法外开恩,这种过分偏好锄强扶弱的基调往往与理性的司法审判结果产生对抗。

再其次,舆论与司法的两个系统中,舆论更关注客观真实,司法更关注法律真实;舆论讲时效,司法讲程序;舆论重在有感而发,司法重在理性分析;舆论来自对报道的理解,而司法是基于对材料和证据的把握。舆论究竟是提高还是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是加强还是降低了民众诉诸法律的信心,是强化还是破坏了司法公正的前景,这一切都不言而喻。

最后,我们承认网络舆论确有其价值,对方说得很精彩,也很热血。但价值的实现取决于在规定的轨道内理性、适度的表达,而非藐视法律,更不能是一场司法娱乐,就像一边倒的关于“东莞不哭,今夜我们都是东莞人”的网络舆论那样,这是扫黄期间舆论表现出来的荒唐。

综上,网络舆论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情绪性和非理性的言行俯拾即是,对司法公正来说这是弊,大于利!为了司法公正,网络舆论应该是更多地关注事实而非表达情绪,也许,我们需要如同蒙上眼睛的司法女神那样,舍舆论而去维护司法的尊严!

总结陈词:

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如果网络舆论对于司法的影响是趋于这个态势的,那么就是利大,反之则是弊大。而现有的网络舆论,能否让我们往这个目标更进一步呢?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对方辩友说了什么。

他们说:网络舆论,有利于程序公正。但实际上破坏程序公正的事例并不少见。一是扰乱级别管辖,使本该由基层法院审判的案件被中院、高院提审了;二是违反“不告不理原则”,舆论常以“正义使者”的角色自发地拓宽当事人的诉求;三是浪费司法资源,降低司法效率,舆论热情鼓动了当事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让一个月可以审结的案子拖延到20年甚至更久。

他们还说:网络舆论,有利于实体公正。但影响法官情感,破坏“罪刑法定”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现象不得不让我们质疑这个结论。张金柱案,“不杀不足以泄恨”的舆论迫使一件普通的交通案最后过度宣判,成为立即死刑,舆论很高兴;邓玉娇案,使得虽构成过度防卫却因舆论同情弱者,最后妥协地无罪释放,舆论认为这是胜利,而事实,这些看似顺应了民意的审判,却无不严重损害了实体公正和司法独立!

在辩论过程中,总感觉对方将监督的重点纠缠在行政而非司法上,不知这是否在辩题的理解上存有瑕疵?接着,我们一起来关注网络舆论弊的方面。

首先,现有网络舆论的特殊结构决定了其不能代表完全意义上的民意,这种从源头上并不科学的构成,究竟能否推动整个司法环境的公正,还是一个具大的问号。

其次,网络舆论大多是基于道德探讨,而非法律剖析。在药嘉鑫、许霆等案件中就可看出端倪。司法审判前,舆论对案件人员的背景进行人肉或造谣,在官二富二等强者前,舆论表示要严打,在弱者前,则呼吁法外开恩,这种过分偏好锄强扶弱的基调往往与理性的司法审判结果产生对抗。

再其次,舆论与司法的两个系统中,舆论更关注客观真实,司法更关注法律真实;舆论讲时效,司法讲程序;舆论重在有感而发,司法重在理性分析;舆论来自对报道的理解,而司法是基于对材料和证据的把握。舆论究竟是提高还是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是加强还是降低了民众诉诸法律的信心,是强化还是破坏了司法公正的前景,这一切都不言而喻。

最后,我们承认网络舆论确有其价值,对方说得很精彩,也很热血。但价值的实现取决于在规定的轨道内理性、适度的表达,而非藐视法律,更不能是一场司法娱乐,就像一边倒的关于“东莞不哭,今夜我们都是东莞人”的网络舆论那样,这是扫黄期间舆论表现出来的荒唐。

青春偶像利大于弊的辩论稿 第6篇

所谓的偶像,并不是狭义的指影视娱乐方面.而是涵盖了生活几乎所有的范围.例如我对金融很感兴趣.在股票上有自己的志向.那么巴菲特也许就是我的偶像.崇拜一个偶像并不一定说非得成为他.而是以他作为一个目标.从他身上学到什么.在他身上让自己的理想更清晰化.让自己追求理想的过程更具动力.

理想是美好的.但追求理想的过程也许是枯燥的是乏味的是残酷的是无奈的.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总是有一个标杆.显然会让人更具有动力.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一点.既然偶像能成为偶像.必然他身上的闪光点是要大于他的缺点的.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去崇拜他.我们敬爱的毛主席也是一个同样有着缺点的人.我把他作为我的偶像.不管是他对于学习的态度.对于生活的态度.对于事业的态度.难道这样对于我而言弊大于利了么?

对方辩友说崇拜偶像容易失去自我容易会连一些偶像的缺点也学了.所以弊大于利所以我们还是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不要盲目的崇拜别人了.乍听似乎很有道理.实际一推敲会发现真是个不负责任的观点.为什么我要这么说呢?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好和坏.一些悬疑恐怖片,警匪枪战片里负面的东西多了去了.难道我们应该都不去看都应该把这些片给禁了.例如越狱这两年大火.不知道对方辩友有没有看过.希望诚实回答.如果你看了说没看.那我希望对方辩友还是赶快找个偶像例如实话实说前主持人崔永元.如果对方辩友坦然的说看了.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那么多人崇拜越狱里的主人公.按照对方辩友的说法本片导演真应该拉去浸猪笼.这不是潜在的培养了一群高智商犯罪分子么?

我觉得说崇拜偶像利大于弊是绝对不负责任的轻率的说法.也许对方辩友自己说出这话的时候都底气不足.现今社会在心中没有一个偶像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而你所看到的许许多多的成功人士必然都有他自己的偶像.股神巴菲特还有个偶像B夫人呢.

正因为没有人是完美的.所以我们才说学无止尽.那么崇拜偶像恰恰给与了我们一个明确的学习的目标以及对象.既然今天都说了两次巴菲特了那么我就再用来举个例子.事实上任何人即使是不碰股票的人也能把巴菲特作为自己的偶像.学习他处事的态度.学习他对于事业的追求.学习他总是不停止自己的学习.学习他的自信他的谦虚.

即便是对方辩友一开始就曲解偶像理念希望把偶像局限在影视娱乐偶像身上.事实上这些偶像就真的如对方辩友讲的如此不堪么?当然不是.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对方辩友是个无偶像论者.何谈对偶像的了解?而我就不同了.因为崇拜一个偶像.你当然就会去了解他.因为毕竟我们说的是崇拜而不是盲目崇拜.

事实上很多影视娱乐偶像在追求他们的梦想的过程中也是十分十分不易的.也许人们只看到了他们在荧幕前的光鲜亮丽却不能理解他们在幕后的辛苦付出.别的不说单单是这份追求梦想的执着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崇拜不值得我们去学习么?

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 第7篇

每件事都有它的双面性,每个人的观点都不一样,并没有谁对谁错;现在是我方的总结,我方站在觉得核能的发展,是弊大于利的一方;心情是沉重的,因为大家都知道核能发展带来的危害是惨不忍睹的。它是有以下这些缺点:

1.核能电厂会产生高低阶放射性废料,或者是使用过之核燃料,虽然所占体积不大,但因具有放射线,故必须慎重处理,且需面对相当大的政治困扰。2.核能发电厂热效率较低,因而比一般化石燃料电厂排放更多废热到环境裏,故核能电厂的热污染较严重。

3.核能电厂投资成本太大,电力公司的财务风险较高。4.核能电厂较不适宜做尖峰、离峰之随载运转。5.兴建核电厂较易引发政治歧见纷争。

6.核电厂的反应器内有大量的放射性物质,如果在事故中释放到外界环境,会对生态及民众造成伤害。

而且,第一:核能不是绿色能源;也许你会认为核能不会像煤炭和石油等化石燃料那样产生大气污染,也不会排放二氧化碳,事实完全相反,用于核电的原料之一是铀,会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此外还排放氯氟氰,这种气体除了导致臭氧层变得稀薄外,还是比二氧化碳强度高一万到两万倍的温室气体。第二:核能不是高效能源;核工业的真正经济价值从没被认真地分析过,这其中包括铀浓缩的成本,发生核事故后的巨大经济索赔,拆卸到期反应堆成本,现有反应堆的维护,核原料和废料的运输和将放射性核废料储存25万年的所需费用。这些比获得的商业价值高10盃乃至百倍千倍!核电的真实成本,是其燃料成本的上百倍。人们目前只是被核电站其燃料成本的低廉所迷惑。第三:核能的利用不安全;1988年联合国发表了一项报告,警告说,如果打起核大战,地球上的50亿人将有40亿人在当时死伤或在战后饿死。其实历史上,核泄漏事件曾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 具体的典型的事例有:

日本福岛核事故,遭致几十万人无家可归。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电事故导致900万人遭涂炭,6000平方公里土地无法使用,400个居民点成了无人区,600所学校关闭,污染区48万不满17岁少年儿童甲状腺癌,白血病人变了畸形。经济损失达2350亿美元以上(折人民币18000多亿)。到了25年后的今天,因当年建造的石棺现在出现裂痕漏出原遗留强辐射物质仍然严重影响外部环境,目前各国承诺捐出7.5亿欧元再建造一个设计寿命100年的钢结构保护外壳。由此可见,这种灭顶之灾的人造之祸。强辐射物质影响,需一万年才可消除 在近60年的核电发展历程中,美国三厘岛核事故、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与日本福岛核事故,震惊世界,堪称血的教训。不过究其原因,三次事故不尽相同。前两次核事故最初的直接起因都是技术设计不完善、设施部件老化、规章制度不健全、工人操作失误、业务培训滞后、安全监管不到位、事故应急延误等。简而言之,主要问题都发生在核电站技术管理体系之内

第四:发展核电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第五:我们还有更好的选择,风电一直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能源,装机容量每年增长超过百分之三十,全球可再生的风能资源是整个世界预期电力需求的2倍,而且目前国际上已经能做到,风电能成本低于核能。

我方并不是说你方觉得这些只是个别少数的例子,也说这些弊端不能完全盖过核能发展带来的效益,但可以确切且沉重地说在现在这个生态越来越乱的地球来说,地球的生命是前提,地球的子女,也就是我们的享受是次要的,积极的响应就像德国、意大利、瑞士等国全面禁止核电为例,再说我方从各个方面证明出核电不是不可替代的,比如风电、水电、太阳能、潮汐发电等,可能说我们能看到的效益多,但那只是给人类的好处,至于坏处是对整个生态链来说的,虽然它的坏处是少,但重,只要小小的其中一点坏处就已经能让一个国家近几十年来通过核能发展得到的效益一下子失去,并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那种伤害有可能是十年,甚至几百年,除了社会的政治、经济伤害,最伤的还是人们的生理与心理上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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