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2024-09-14

2024年全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精选6篇)

2024年全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第1篇

2017年全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2017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力度,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施工导则》的相关要求;通过提高施工现场管理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实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我区城市空气质量,促进全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二)整治范围:全区所有设区城市市区、县城城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

(三)活动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四)量化目标

⒈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编制率达到100%;

⒉ 建筑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率达到100%; ⒊ 建筑外脚手架挂设密目式安全网率达到100%;

— 1 — ⒋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车辆冲洗设施设置率达到100%; ⒌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砂石、水泥等)入库入池率达到100%;

⒍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⒎ 施工现场非主要道路、堆土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处等,采取固化、绿化、覆盖等措施落实率达到100%。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分阶段重点监控行动

⒈ 基础施工阶段。工地围挡应连续设置,不能随意设置出入口。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在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不低于1.8m。工地主要出入口道路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5的混凝土进行硬化,厚度不小于20cm。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平台,规格不小于3.5m×5m,同时应设置排水沟、挡水坎和沉砂井,配备大功率洗车设施。土方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并采取措施干燥车轮,加强保洁效果,严禁使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运输车辆;车辆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

⒉ 主体施工阶段。工地应设立保洁专岗,安排保洁人员负责保洁防尘工作,鼓励将工地现场保洁工作发包给专业保洁机构。施工现场裸露场地和集中堆土区域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并根据施 — 2 — 工情况及时遮盖,防止产生扬尘。建筑工地应积极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砂浆或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降尘措施。外脚手架必须满挂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立网。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

⒊ 装修施工阶段。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严禁在作业楼层现场搅拌砌筑砂浆或抹灰砂浆。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式安全网、脚手板造成扬尘。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气体的物质。

(二)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行动

一是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4〕105号)要求,全区所有建筑工地必须至少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合格”标准。未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未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或现场文明施工不达标的项目工地,不得参加全区各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二是加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执行力度,要求所有设区市市区、县城区在建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全区各设区市市区不少

— 3 — 于8条、各县城城区不少于4条城市主干道路应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示范街”活动。三是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创优活动。确保按照《2017年度广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的要求,于2017年内完成200个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任务,力争创建12个“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各市要积极引导企业参加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三)开展“典型示范、样板引路”行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典型示范、样板引路”行动,落实扬尘治理示范项目责任制,通过现场观摩会、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推广扬尘控制典型经验和先进施工工艺,以点带面,促进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水平不断提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2017年6月份召开全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示范现场观摩会。各设区市2017年应至少召开1次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现场观摩会。

(四)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严管重罚行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把扬尘综合整治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掌握本辖区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工程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及时更新、重点检查。凡工地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备或虽设置但未投入使用、渣土运输车辆未采取封闭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扬尘污染严重、未达到扬尘控制标准的,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 — 4 — 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对负有责任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扣分,严管重罚、应扣尽扣。

(五)开展全民参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整治投诉举报制度,积极采取有奖举报等有关措施,鼓励群众参与到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活动中来,营造全民关注和监管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抓紧部署,立即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2017年4月28日前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同时,要切实加强与环境保护、气象、交警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协助解决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面存在的综合性问题。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及施工现场项目部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扬尘控制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扬尘专项治理。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工地开工前应组织施工、监理、土方运输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

— 5 — 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应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各个施工环节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各项扬尘控制措施。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的监管责任,将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纳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重点内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

(三)提高防治科学水平。一是鼓励、支持工程参建单位研究开发绿色环保施工技术,使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提高施工工艺,尽量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减少现场搅拌、加工等环节,努力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二是鼓励各地、各企业加快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大力提高扬尘防治和管理科学化水平。三是建立联防联控应急管理机制。在各级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应急处置要求,采取停止土方作业、暂停施工等各种响应措施,形成监管合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市要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28日前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1)。各市要对本辖区内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见附件2)和台账(见附件3),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做好备查工作。

(五)积极组织开展培训教育。一是抓好主管部门和监督人员的培训,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工作部署进行系统学习;二是抓好“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提高企业管理层和专职安全员对扬尘治理的重视程度和管理能力;三是抓好项目管理班子工作交底,将扬尘治理列入质量安全监督交底会重要内容;四是抓好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依托农民工夜校,结合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开展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扬尘防控、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六)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对所辖县(市、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函告当地人民政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全区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以及安全生产履职督查中,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全区通报,通报结果将抄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奚新新,联系电话:0771—2260119,邮箱:gxjstjgc@126.com。

附件:⒈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⒉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清单表 ⒊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台账表

2024年全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第2篇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效防治和减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927号)要求,我局决定2017年在全市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扬尘污染治理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甘少权

副组长:陈训政、李畅舟

组 员:李建军、郑清高、颜昌荣、侯瑜、胡伟军

三、主要工作

各县、区住建局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

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四)严格落实整治标准和措施

按照《惠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规定,认真落实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文明施工各项工作措施。

1、建筑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高压冲洗设施(专人进行管理)。凡出工地车辆的轮胎、箱体必须经高压水冲洗干净后方可净车上路,杜绝出工地的车辆污染路面和城市环境,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整洁。建筑工地渣土外运时,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派人在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旁站式跟踪检查。运输砂石、土方、水泥等建筑材料及土头、垃圾等废弃物的车辆必须严密、牢固覆盖或淋湿,严防途中洒漏、扬尘。

2、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施工

场地特别是施工道路要按规定浇注砼做硬地坪施工,对暂无条件实施硬地坪施工的,必须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证道路平整、坚实、洁净、无扬尘。

3、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堆土必须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

4、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放,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5、建筑工地现场搅拌砂浆、砼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必须搭设操作防护棚罩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必须用密目网或其它材料封闭,过滤降除施工作业扬起的水泥、粉尘。

6、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必须及时清洗、整理,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

7、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

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土石方挖掘、爆破、房屋拆除等作业。

8、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各县、区住建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建筑工地项目清单(见附件2)、台账(见附件3),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市安监站做好市直建筑工地排查摸底工作。

(二)实施阶段(5月至11月)。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要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23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1)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我局将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督查。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住建局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于12月12日前将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材料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住建局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执法。各县、区住要定期组织扬尘防治专项检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巡查。建立建筑工地

项目清单、台账,将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列入日常监管范围,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证监管工作常态化。积极推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建设工程扬尘动态监管以及对违法行为的信息采集。

(三)积极开展宣传。建立施工扬尘污染投诉举报和信息公开制度,设立施工扬尘污染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重点督办和跟踪处理制度,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施工扬尘治理不力的责任单位、治理黑点和跟踪处理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在开展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时,将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情况纳入评审保证项条件。

(五)强化责任追究。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工作不达标的项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将严格追究责任;对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处理,进行通报批评、计入不良行为信息记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对负有主要监管责任的施工安全监督员给予通报批评;对整治工作履职不尽责、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予以问责,并报省住建厅和市有关部门。

2017年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第3篇

文明施工管理是企业施工生产经营的综合反映,应贯穿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以便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物耗、消除污染、美化环境、防止大气污染、防尘、并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实行全封闭的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证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的稳步提高。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2017年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欢迎参考!

2017年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一

为全面加强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全县空气环境质量,制定东阿县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堆场、料场、露天仓库等开展全面排查,逐一制定整改计划,提高工作标准,推动全县空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自2014年3月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3月15日前)

各企业单位对辖区相关堆场、料场、露天仓库等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每一处堆场料场,都要明确堆场名称、地址、存放物料种类和数量、原有防尘措施是否完善、投资或管理单位等信息,拍摄整改前照片,建立台帐。按要求督促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定专人负责督导。

(二)督促整改阶段(3月15日-4月15日)

各乡镇、企业单位对辖区堆场、料场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聊城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分清责任。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的由县局所属监察大队查处,督促其按要求整改到位。工业企业以外的料场堆场、砂石料厂、废品收购点等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东政发[2013]99号文《关于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15日-30日)

各乡镇,企业单位对辖区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总结报告于2014年4月20日前上报县环保局。县局将根据各乡镇,企业单位排查和督促整改情况,组织重点抽查和验收,并将抽查和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三、整改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并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2、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3、粉性物料必须采取库房式存放,临时性货场要采取严格的篷盖和围挡措施;

4、堆场外围要建设高于堆存物料的围墙、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场内要配备喷淋、蓬盖和围挡等抑尘措施;

5、路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保持整洁;

6、露天装卸粉性物料的要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

7、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和设施,运输车厢应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篷盖,严禁敞开式运输,防止沿途抛洒造成扬尘污染;

8、城区内所有堆场、料场销售点一律取缔。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标准

各乡镇、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全面排查到位。要切实提高工作标准,督促各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执法效果

建立健全堆场料场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把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各个环节,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凡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在当地媒体曝光,并向党委、政府汇报,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停业整顿或取缔。

县环保局将在督促整改阶段和总结验收阶段至少开展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企业单位排查、整改是否到位。对排查不到位的、整改进度慢的在全县通报,在报纸、电视台曝光。对工作不重视、推诿扯皮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7年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二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统一组织、部门职能、乡镇属地、齐抓共管”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综合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空气环境问题。

二、治理目标

(一)彻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加工场及堆场,严格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砂石堆放场地的审批,对不依法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砂石堆放场地依法予以取缔。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省、市、县关于扬尘治理有关要求和管理标准,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将扬尘治理巡查纳入水行政执法巡查内容,于每月20日前将巡查记录报送局政策法规股。通过建章立制,使扬尘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用可行。

(三)狠抓标准化管理。砂石场标准化建设规范,防尘措施落实,污染源头进出通道及周边无污染。对不按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和运行的砂石堆场,不予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查。

三、治理要求

(一)砂石生产场、砂石囤放点要规范管理,防止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从源头上管理。整治标准:1.各场地应用硬质材料实施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 1.8米,且牢固美观;2.各场地内部和出入口的道路必须实施硬化宽度不小于4米长度不小于15米;3.各场地要有冲洗设备(设施)和设置污水沉淀池并安排专职保洁人员,严防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运输砂石的车辆要有覆盖扬尘的设施。

(二)各砂石生产场业主要按照县城管局的要求对从事砂石运输的车辆进行督促和管理,不准车辆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脏车入城、沿路撒漏等行为。整治标准:运输车辆应取得运输资质,各系统运行完好,外部清洁完好,后挡板要高出10公分,装载货物低于10公分,箱体要加装盖板或蓬布,在运输时要按指定路线行驶。

四、时间安排

扬尘专项治理工作从2013年4月初启动,治理时间为两个月,在2013年6月底接受市、县检查和考核。

五、工作职责

(一)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全县沙石生产场及砂石堆场的巡查和监管工作;各水利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监管和督查工作。

(二)相关业主须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按照整治要求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工或营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妨碍和阻挠执法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水利站要迅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严格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落实责任。把扬尘治理工作列入本站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改善环境,提高大气质量,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

(二)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我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各站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行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进行通报,对行动迟缓,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水利站要认真组织开展扬尘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大力营造治理氛围,制作宣传专栏或橱窗,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完善资料,及时报送。1.建立和完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登记、统计、报送制度;2.各水利站要召开专题研究会和业主会议,确定扬尘专项治理的重点区域,并将召开会议的图片、简报及重点治理区域内容于4月25日前报局政策法规股。各水利站每半月(每月12日、25日前)将扬尘日常治理工作资料从无纸化平台个人资料交换报送局政策法规股。

2017年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三

文明施工管理是企业施工生产经营的综合反映,应贯穿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以便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物耗、消除污染、美化环境、防止大气污染、防尘、并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实行全封闭的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证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的稳步提高。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建筑面积:

4、建设地点:

5、结构类型(层数):

二、施工场地的扬尘治理措施

1、市区、镇区及主要道路的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得硬质围墙或围挡(禁止使用单层彩钢板),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可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2、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密闭存放或者及时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临时性的工人搅拌,以及特种类型的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除外)。

3、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4、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5、所有施工工地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6、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7、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出口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路面。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8、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

9、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未实行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负总责。所有建筑施工均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经理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10、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临时专用垃圾道,严禁随意高空抛撒,施工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11、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采取室内或封闭存放,卸运时要采取遮盖措施,减少灰尘。

12、现场搅拌设备要安设除尘装置。

13、临时食堂和开水房使用汽化油做燃料,避免烟尘污染。

14、门前实行“三包”,保证现场各类材料堆码有序,现场排污水沟处于良好状态。

15、施工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干活脚下清,活完场地净。

16、钢筋分型号、规格、货架式堆放,并排牌表明规格,成型钢筋必须表明使用部分。

17、施工机具要做到摆放整齐,机身保持整洁,标语编号明显,安全装置灵敏有效,机棚内外干净。

18、运输各种材料、垃圾等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泥浆等随车带出场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三、施工环保及减少扬尘措施

1、贯彻落实政府《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强建设工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和建筑业形象,加强建设工地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外部环境

(1)、打围作业,封闭式施工,落实“净化、绿化、亮化”创建措施,做到内部标准化,外部景观化,露土采用安全网遮盖或种植草坪。

(2)墙屋顶做美化装饰,外墙面采用安全网遮盖或种植草坪。

(3)进出口地坪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设专人清理,在每个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喷水洗车处,严禁携带扬尘及泥土出场。

3、内部环境

(1)主要通道硬化处理,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施工道路。

(2)材料堆码整齐,易扬尘材料以彩条布覆盖。

(3)施工区内无乱搭乱建,干净整齐。

4、治理扬尘措施

(1)严禁燃烧废物

(2)严禁高空抛撒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必须湿法作业。

(3)车辆、机械出工地必须除泥除尘,严禁将泥土、灰尘带出工地。

(4)运输土方等材料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

(5)管道土方堆放集中,存放时间过长要覆盖,短时存放采取洒水降尘,设专人负责。

2024年全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第4篇

建设工程

扬 尘 专 项 防 治 方 案

编 制:

审 核:

审 批:

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凯里经济开发区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科教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浦东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凯里经济开发区教育园区

场地特点:偏僻山丘,交通较为便利,项目西侧有城市道路,对做好防尘工作要求较高。

二、扬尘来源

1、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现场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2、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产生的扬尘。

3、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沙子等)底泥流淌在路面风干产生。

4、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三、扬尘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及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6、创省级文明工地。

四、组织建立

项目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臵,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扬尘控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组 长:项目经理(王连枝)副组长:总工(谭发珠)

组 员:曾晓春、蔡维春、张琪、肖时勇、宋海军、贺小文 组长 :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副组长 :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组员:

安质室: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通报的起草,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宣讲;

技术主管: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参加人员的组织;

物资室:负责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租赁周转材料及时退租。

综合办公室:负责扬尘治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扬尘治理的宣传;培训工作会场安排、资料收集整理。

会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合同预算室: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计提。

五、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指责,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4、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六、控制要点

①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②现场硬地坪施工;③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④混凝土使用;⑤土方施工扬尘控制;⑥砂浆的使用;⑦建筑垃圾处理;⑧生活垃圾处理;⑨工地脚手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⑩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⑾木工房管理;⑿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七、管理控制

(一)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1)施工现场四周采用封闭的实体墙围档,墙高2米。

(2)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①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②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③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清洗,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④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⑤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⑥项目配备洒水车,每日在项目场区内洒水。

2、沉淀池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

(1)工地内沉淀必须设臵沉淀池;

(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临时储存间管理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

4、木工棚管理

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棚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

(1)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管理;

(2)保持木工棚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 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3)专棚专用,禁止将木工棚作他用。

5、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6、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产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黄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二)阶段性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同时,必须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由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控工作。

1、临时设施阶段

(1)施工范围进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整齐、平顺、美观;

(2)将工地进出口用砼进行硬化,并设臵冲洗设备及沉淀池等,施工运输车辆、设备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除泥处理,防止出场车辆将泥土、尘土带入城市道路;

(3)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散;

(4)对可能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先洒水或在施工中喷水的办法减少粉尘的产生,尽可能选用环保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在排气口下方的地面浇水冲洗干净,防止排气将尘土扬起飞散;

(5)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基础施工阶段

(1)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

(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3)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4)土方的暂时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臵围档,防止进入水体,物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种植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3、结构施工阶段

(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臵,底部设臵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

(4)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用劳动车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理时因分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使用劳动车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筒、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5)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把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劳动车运下;

(6)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4、装饰施工阶段

(1)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施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2)在进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臵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

(3)拆除脚手架,禁止焚烧直接掀翻竹架板,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5)装饰用的石膏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装入库集中管理;

(6)装饰阶段应相应组织石材、木制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

(7)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臵临时围墙档措施;

八、检查及奖罚

1、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扬尘小组人员、各劳务队及班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扬尘治理情况大检查,具体情况在检查后向各责任人及劳务队伍通报,并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人、整改时间及整改要求。

2、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项目部必须局部或全面停工进行整改。

3、对检查出问题的,未按时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处罚2000元。

文明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第5篇

1#楼、2#楼、3#楼、5#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都紫荆华庭项目部

2016年5月5日

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2 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

文明施工措施................................................2 施工现场场容布置及形象管理...................................4 外部关系协调、防止施工扰民及民扰措施.........................6 扬尘治理及环保措施..........................................7

文明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绿都紫荆华庭润园:1#楼建筑面积4156.58㎡,2#楼建筑面积18165.79㎡,3#楼建筑面积18258.69㎡,5#楼建筑面积32726.55㎡,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9052.95㎡。总建筑面积102360.56㎡。

图纸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不包括以下发包人另行分包的专业工程:土方工程、降水护坡工程、桩基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塑钢、铝合金、幕墙、入户门、单元门工程(含储藏室门,防火门除外)、电梯工程、二次加压设备、室外栏杆(不含楼梯栏杆、室内防护栏杆)、百页、轻钢雨蓬、外墙涂料施工、保障房简装修工程

工期:700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8 月 1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7月9日

二、文明施工措施

(一)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组织管理与目标

本工程位于贺江路北秋实路东,为了不扰民和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厂区的正常生产,本公司按照GB/2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杜绝野蛮施工。

1、环境管理目标 ⑴噪声控制

基础施工昼间75分贝,夜间55分贝; 结构施工昼间75分贝,夜间55分贝; 装修施工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⑵废水排放

达到郑州市排放标准。⑶扬尘控制

施工现场扬尘源处目测扬尘高度不超过0.5m。⑷固体废弃物

分类管理,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回收率≥90% ⑸油品渗漏 油品渗漏为0。

2、文明施工目标

创建郑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工地”,使本工程成为郑州市的样板和代表性工程。

3、管理方针

为美化城市环境,保证成郑州市容市貌,本公司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郑州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按河南省、郑州市市容环境有关条例的要求,同时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的规定制定方针、目标,选择功能型、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配备相的资源,本着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的原则,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建设工地“整洁、规范、安全、文明”,且利民、便民、不扰民。施工场地管理符合“场内标准化、场外景观化”的标准,确保本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4、工作制度

⑴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

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文明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⑵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由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专业施工单位在收到 “隐患问题通知单”后,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5、重点控制

由于本工程位于贺江路北秋实路东,地理位置特殊,为保证工程工期间外形象的一致及和谐,本公司将重点控制现场场容布置、大气污染、噪音污染、水污染、废弃物管理、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用以及垃圾清运等内容。

(二)环境管理体系

1、在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本工程施工现场严格按照现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下设8人左右的场容清洁组,每天负责施工现场内及场地周边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三、施工现场场容布置及形象管理

1、现场围墙、大门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围墙上设置夜间照明灯。在大门两边设置企业标

识和宣传标志标语。

2、现场标牌

在大门两边设置工程概况及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标牌,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层数、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开竣工日期等内容,标牌面积不小于0.7×0.5m,字体为仿宋体,标牌底边距离地面不低于1.2m,标牌字迹书写规范、美观、并保持整洁完好。

在大门两边设立郑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五牌一图”,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工程概况、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现场设立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

3、施工总平面布置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按照布局紧凑、规范周密、管理方便和安全可靠的原则布置,同时符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卫生和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安排施工现场明确划分施工区、办公区,各区设标志牌,明确各区负责人。施工现场根据实际条件进行绿化,摆放盆花,保持清洁有序,绿色环保。

为美化环境,工地周边及进出口无垃圾、无污水,做到安全、整洁、畅通,主要出入口和围墙边进行绿化和摆放盆花。工地内无乱搭乱接。保持干净整洁。

4、材料堆码

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均按照总平面布局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堆码时材料分品种、规格等挂牌标志清楚,重要设备材料利用专门的围栏和库房储存,易燃易爆类物品分类存放。材料的存放场地平整夯实,排水畅通。

5、现场卫生、医疗站和急救设施

⑴现场设立专门的临时医疗站,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和称职的医务人员。现场准备足够数量的担架,以便发生突发事件时用于急救。

⑵现场雇佣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进行防疫,防止任何传染病的传播,定期进行卫生专业检查、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它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任何伤害。

⑶现场设置卫生间,卫生间简单装修,卫生间设置纱门纱窗,配置自动冲水设备。在施工期间每层每区设置一个临时便桶,并派专人负责管理。

6、机械设备管理

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废油和废弃物泄漏造成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7、施工时遇地下管网及文物的处理措施

⑴地下管网是施工时最易遇到的最大障碍,一旦遇到地下管网,严禁野蛮施工,立即汇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不得继续施工。待弄清管网来历解决问题后,方可继续施工。

⑵不了避免施工时遇到过多的地下管网或文物,项目部在施工前将进行细致的调查,并通过有关部门收集资料,尽可能搞清楚施工场地的情况。

四、外部关系协调、防止施工扰民及民扰措施

1、外部关系的协调

在施工队伍进场前,主动与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助下取得交通、环保部门和街道办处、派出所等单位的支持,做好工程周围群众的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秩序,共同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

动。

2、防止施工扰民的处理措施

⑴项目部设置群众接待室,负责扰民和民扰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接待和解决周边群众的投诉并于3日之内给予答复。接待室设专人值班,负责随时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听取有关方面对本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改正,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⑵为实现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小化,本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配置粉尘、噪声等测试机具,对场界噪声、现场扬尘等进行监测,并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对包括污水排放在内的各项环保指标进行测试,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对环保超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⑶项目部认真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市民文明公约以及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规定,维护市民的利益,与当地群众建立起相互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尽力减少工程施工给当地群众带来的不便;使当地群众积极支持工程建设,共同维护正常秩序。

3、防止扰民的处理措施

⑴现场建立保卫制及严格的出入制度,加强对外来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不得任何单位和个人妨碍施工正常进行。车辆出入有出入审批制度,人员进出现场持出入证。

⑵不允许任何单位在交通道路上设置障碍,除非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⑶严禁各类人员向施工现场投掷各种物品或者殴打施工人员、破坏生产设备及其它公物。

五、扬尘治理及环保措施

(一)扬尘治理施工措施

本工程位于贺江路北秋实路东,针对拟建场地均这一特点,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扬尘污染自然成为文明施工的一个重要部分。

1、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保洁(由惠永乐负责,每日派专人进行定时清扫)。⑴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⑵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⑶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的运输以及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进门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洗车,入进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⑷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⑸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2、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3、施工阶段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隔离,建筑主体及装饰装修的施工,从底层外围开始搭设防尘密目网封闭,高度高于施工作业面1.2m以上。

4、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毯、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防止有毒烟尘牙口恶臭气体产生。

5、遇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6、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7、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8、施工现场采用商品混凝土。

(二)垃圾清运措施

为防止道路遗(撒)洒、渣土乱倒(卸)及建筑工地扬尘垃圾、渣土清运采取如下措施:

1、实行准运证制度。即:凡从事垃圾、渣土运输的车辆,安装使用全密闭运输装置,按郑州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办理准运证。

2、垃圾、渣土消纳办理消纳证。

3、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分开存放,不得混放。

4、建筑物内的垃圾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足够尺寸的封闭式垃圾箱,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5、所有垃圾在当天清除出现场,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6、现场设8人专门清洁卫生小组,对现场内及现场外周围道路进行不间断清扫保证其卫生清洁。

(三)环保施工措施

1、防止噪音污染

⑴施工现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强噪声设备,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⑵材料运输汽车来往频繁,派专人指挥,不鸣笛;垂直运输设备专人联系,严禁在门架上以敲打金属形式通知操作人员;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特别是钢管、钢模,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

⑶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以减少噪声污染。

⑷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混凝土振动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动钢筋和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

⑸一般情况下,在每天晚22时至次日早7时,严格控制噪声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夜间施工。夜间施工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并公布连续施工的时间,向工程周围的居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⑹严格控制人为噪声,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⑺根据环保噪音标准(分贝)日夜要求不同,合理协调安排施工分项的施工时间。

⑻塔吊指挥尽可能配套使用对讲机来降低起重工的吹哨声带来的噪音污染。⑼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

⑽施工现场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得超过国家和省市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2、防止水污染措施

⑴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需经二次沉淀后排入或循环使用(可用于洒水降尘等)。

⑵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排进雨水管网。

⑶卫生间旁设化粪池和二级沉淀,并定期请环卫部门进行粪便抽排。⑷现场交通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统一规划排水沟,控制污水流向,举置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污水管网,严防施工污水直接进入污水管网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⑸严禁将有害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⑹装饰装修施工时,现场设置油漆、油料库,库房作防渗漏的特殊处理,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限制光污染措施

⑴探照灯尽量选择既能满足照明要求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 ⑵只照射施工区而不影响周围。

六、生活区环境措施

1、生活区域内由专人负责卫生保洁,保持现场整洁卫生,道路畅通,无积水,车辆不带泥砂进出。

2、所有人员每天上班前要把自己宿舍内卫生搞好,保持室内清洁,门窗明亮,地面干净,被褥卫生、整齐,不准留宿务工人员的家属和其他人。

3、生活区食堂周围不随意泼污水、扔污物,生活垃圾用垃圾桶定点存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并保持整洁。严禁在生活区和墙角边随意大小便。

4、工地食堂必须到所在的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办理健康

证,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和食堂内外清洁卫生。

5、搞好卫生防疫教育工作,杜绝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和中暑事故。

6、厕所设在距食堂50米外处,有专人每天打扫设隔板,采用高水箱冲水措施,门窗、纱窗齐全,以防蝇灭狙,设施齐全有效,伙房设贮藏间,PVC板吊顶,瓷砖墙,配套式燃灶。设置洗浴间,供应热水,为工人搞好良好的生活环境。

七、组织机构

由项目部成立工作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组 长:相欣伟

副组长: 孙永超 姚广运、徐继启

建筑和市政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第6篇

扬 尘 治 理 专 项 方 案

XXX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打造宜居环境,根据闽建建[2014]21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市政、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

3、《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5、《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6、闽建建[2014]21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意见》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XXXXX。XXXX。

我标段内的施工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市政管网、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等。

三、扬尘治理目标

强化施工现场科学管理,满足现场环境要求,创一流管理目标;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福建省、漳州市及长泰县关于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执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达到成都市标准化施工现场的标准,符合环境管理标准。不发生施工扰民事件,我公司承诺文明施工达到《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

四、扬尘治理指导思想 为施工人员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使生产带来的影响不超过环境保护规定的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施工影响区域内居民健康规定;使各项施工作业进行得有序,实现最短合理工期;使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全面执行。

五、扬尘治理保证体系

1、组织保证措施

1.1、项目部组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2、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并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1.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1.5、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1.6、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项目部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框图如下:

2、工程施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有关的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3、施工现场及相关出入口道路配备1辆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清洁工人8人进行清扫。

4、项目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范围及周边相关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1、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单位:XXXX有限公司 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项目经理)联系电话:XXXX 组 员:XXX、XXX、XXX、XXX、XXX、XXX

2、制度保证

2.1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制度保证体系由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岗位责任制,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投入和物资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日常管理制度组成。在此四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相应的管理条款,作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化管理的基础,能更好使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得到实施。

2.2每周周一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例会,总结上一周的项 目部现场扬尘治理情况,布置下周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2.3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制度。每周六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环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扬尘治理负责人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3、技术保证

本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涉及面广、需解决的问题各式各样,因此需建立一个全面负责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技术保证体系。

4、资金保证

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资金的投入,确保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得到落实;同时,投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文明施工及扬尘费用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效应。有投入项目和费用的分析、投入的决策、解决资金来源、投入实施监督、投入效果分析组成。

5、信息保证

本工程为保证及时掌握有关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和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技术工作信息的工作程序、制度和规定,以保证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状况信息、事故信息、文件信息、标准信息、管理和安全文明技术信息畅通和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需要,建立安全文明施工信息保证体系。

6、工作保证

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的工作保证主要为扬尘治理措施的的执行、现场的检查工作、内业的资料整理、现场的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教育工作以及保证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硬件设施的工作。

7、经济保证

经济保证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经济处罚。主要对于施工现场不遵守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管理规定的个人、劳务公司及专业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用于保证文明施工、扬尘治理顺利进行。对于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经济处罚,不是目的,主要是促进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进行。

七、扬尘治理措施 7.1、扬尘治理方针 以人为本、安全健康、创建幸福生活,保护环境、节能增效、建设美好家园; 7.2、文明施工措施

1、施工现场出入口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彩钢挡设置不低于1.8米的密闭围档,确保基础牢固,表面平整和清洁。

2、标准临建设施:临建设施必须采用装配式彩钢板结构临建房屋。

3、建立门卫制度,出入口处悬挂入场纪律及有关安全、消防之类的标志牌。

4、施工区域按相应的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划分,并设有责任区,分片分包到人。

5、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卫生由项目部安排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卫生。把清理的垃圾分类放入现场办公区或生活区前的垃圾桶内。每天早晨上班之前,卫生清理人员及时把生活区的卫生清理干净。

6、施工现场应为工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宿舍应做到单人单床,严禁通铺。厨房、餐厅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伙房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定期查体,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7.3、扬尘治理措施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建设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1、落实目标责任

建筑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由专人负责扬尘作业的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

2、编制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必须编制防治扬尘的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行施工,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

3、合理分段作业,施工现场及临时通道定时洒水,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开挖的土方堆放整齐划一,拍平,并洒水,及时用密织防尘网覆盖。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应进行洒水使灰尘公害减至最小程度。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4、垃圾及余土处置

4.1、多余土方及时清运出场,暂时不能外运,必须采取集中堆放、围栏、压实、洒水等措施,施工便道外侧裸露的地方采取植草、压实等措施。

4.2、运输车辆、车箱尾部设挡渣板或适度装产,避免车装渣、料沿路撒落,车辆必须清扫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现场。

4.3、清运余土和建筑垃圾必须采取严密遮盖和围护措施,防止遗洒飞扬。

5、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白灰等材料必须存放在库房内或采取用塑料膜覆盖,砼搅拌机搭设操作棚封闭,作业结束后,立即清洗周围环境卫生,以防粉尘飞扬污染环境。

6、混凝土拌制扬尘控制

6.1施工现场不设混凝土搅拌设备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

6.2、在签订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供应方应在供货过程中扬尘治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7、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7.1、遇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施工现场停止施工作业。

7.2、土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停止施工作业。

7.3、土方作业过程中,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7.4、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应采用吸尘器。

7.5、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或焚烧有害、有毒物质,禁止有害有毒废弃物做回填土。; 7.6、沥青混凝土摊铺前基层清理时,使用配备吸尘器的清扫车进行清理,避免扬尘; 7.7、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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