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尖乡开展评选遵纪守法户活动工作总结

2024-07-11

打尖乡开展评选遵纪守法户活动工作总结(精选5篇)

打尖乡开展评选遵纪守法户活动工作总结 第1篇

打尖乡开展评选遵纪守法户活动工作总结

打尖乡以“法律进家庭”为契机,乡党委以文件形式下发评选标准、评选办法、公示和报批程序、申批方法和批复等,积极在全乡7个行政村开展“遵纪守法模范户”评选活动。共评选出“遵纪守法户”1983户。经乡党委逐村批复,获此荣誉家庭已装订“遵纪守法户”光荣牌。现将评选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评选标准。坚持从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学法懂法守法、遵守社会秩序等方面制定了10条评选标准,包括爱党爱国爱人民、学法懂法守法、崇尚科学破除迷信、见义勇为、互助互爱、热心公益、保护环境、尊师重教、文明婚育、安全防范等。通过遵纪,严格约束家庭成员自觉遵守社会秩序、规章制度、命令决议,确保社会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顺利进行;通过守法,严格要求和约束家庭成员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学法、懂法,依法办事。

二、严格评选范围及程序。凡属打尖乡常住户口或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非常住户口均可参与评选。评选程序分五个步骤进行:一是安排驻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召开群 众会议,在全体村民中广泛动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评选标准,做到家喻户晓、全民皆知、全民参与。二是由各村按照评选标准初审明确推荐候选户,并在辖区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乡党委复核、汇总。三是乡党委政法委对各村上报的推荐候选户认真复核,广泛征求乡派出所、司法所、计生站办和村民代表意见,并在全乡范围内公示7天,同时报县政法委、综治办备案。对评选出的“遵纪守法户”给予全乡通报表彰,统一颁发“遵纪守法户”门牌。

三、严格定期复评。“遵纪守法模范户”每年评选一次,被评选为模范户的家庭在子女入学、劳动就业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资格。乡党委政法委拟半年开展一次复评,对不符合标准的,甚至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法犯罪的,坚决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牌匾,情节轻微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参评,情节稍严重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参评,特别严重的永不参评。

打尖乡综治办公室 2011年10月12日

打尖乡开展评选遵纪守法户活动工作总结 第2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备管理协会, 各行业设备管理协会, 各会员单位,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大力宣扬和表彰在设备管理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国设备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 不断开创我国设备装备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决定于2015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第十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第六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表彰大会。现将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本届表彰活动主要是对2013~2014年度在加强设备管理, 坚持创新发展, 促进行业、企业发展, 推动设备装备现代化建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表彰项目

(一) 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

1.全国设备管理示范单位。

(1) 全国设备重大技术创新示范单位 (5个) 。

(2) 中国装备国际化示范单位 (3个) 。

(3) 全国设备再制造示范单位 (5个) 。

2.第十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 (350个) 。

(二) 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

1.全国设备管理突出贡献先进个人。

(1) 全国设备管理卓越领导者 (30名) 。

(2) 全国设备技术创新能手 (30名) 。

2.第六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 (380名) 。

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评选条件见附件1 (本刊略) ;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表彰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将成立全国设备管理先进表彰工作领导机构。

(一) 全国设备管理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二) 专家评审小组

(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评选推荐中必须严格把握的有关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备管理协会, 各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及有关部门推荐的单位和个人, 在评选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予推荐。

1.发生较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的。较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执行。

2.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

3.节能减排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的。

4.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 各地区、各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及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 要指定专人负责, 并将参加表彰活动确认回执函 (附件3—本刊略) 于2014年6月底前邮寄或传真至全国设备管理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参加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工作者评选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相关推荐表格 (附件4—本刊略) 。

(三) 各推荐单位要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对被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初审和核查, 同时向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报送推荐表。

(四) 2015年1~5月,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将组织专家小组集中开展评审, 并对部分被推荐单位进行抽查审核。

(五) 2015年下半年适当时候, 在北京召开第十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第六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相关工作

(一) 为了加大对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优秀工作者业绩的宣传力度, 弘扬主旋律, 激发正能量, 本届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中央主要媒体开展专题系列报道宣传;同时, 出版《第十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业绩介绍汇编》和《第六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先进事迹汇编》。汇编出版的要求见附件 (本刊略) 5。

(二) 第十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第六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推荐表由我会统一制定, 可在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网下载 (网址:cape.ndrc.gov.cn) 。

(三) 推荐单位对被推荐单位和个人在报送表格时, 要认真审核, 严格把关并加盖公章 (一式三份) 。

(四) 各地区、各行业、各有关单位的推荐表格及相关材料统一报全国设备管理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王娟娟电话:010-68054934传真:010-68054952

王松电话:010-68054833 (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政编码:100824

打尖乡开展评选遵纪守法户活动工作总结 第3篇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年”活动, 充分挖掘各地独具特色的档案资源, 日前, 甘肃省档案局在全省开展了“一县一特色”地方特色档案评选展示活动。此次在甘肃省各级档案局馆以及确有特色档案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申报的“一县一特色”档案, 应有记录并充分反映当地社会的政治、经济、科学、历史、文化、民俗民情等方面的特点, 如, 特色产业、特色旅游、历史事件、重大活动、民族宗教、著名人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艺术、乡土风情、典籍掌故、百年老字号、老建筑等方面的档案。其中, 名人档案、历史事件档案、珍贵历史档案和重大活动档案应为在全省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的人物、事件、活动所形成的档案。“一县一特色”地方特色档案的来源, 既可以是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档案, 也可以是私营和个体企业或个人档案。各县市区特色档案先申报本市州档案局初选, 省档案局再对各市、县报送的特色档案进行复选, 并合理调整参评特色档案在全省范围内不出现重复。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截至时间为2013年9月31日。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甘肃省档案资源“一县一特色”特色档案推荐表, 以及特色档案名称、特色对象简介、特色档案简介等相关材料。“一县一特色”特色档案评选工作设立评选领导小组, 成员由甘肃省档案局领导、各市州档案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日常工作由甘肃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负责。甘肃省档案局将对入选的特色档案, 通过制作活动展板在全省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场所展示、编印《甘肃省特色档案图册》公开出版等多种方式加以展示。

打尖乡开展评选遵纪守法户活动工作总结 第4篇

为加强同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合作,繁荣商务财会理论研究,搭建学术交流展示平台,2015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将继续开展此项学术活动。

一、参评范围

1.作者范围:各高等院校、高职院校、研究机构、全国商务系统等作者均可参加。

2.论文范围:凡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商务财会学术论文均可参评选。(本文所指的商务财会学术论文包括财务、会计、审计等与商务财会领域有关的学术论文。论文应联系当前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实践,体现外经贸行业特点,对商务领域重大会计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有较高学术价值。)

二、报送事项

1.推(自)荐表填写要求

推荐单位需填写《2015年度全国商务财会学术论文推(自)荐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自荐参评者也需填写该表格,非独著应征得其他署名作者同意,或联名自荐。

2.参评材料时间及明细

推(自)荐参评的论文,需于2015年5月31日前向评委会秘书处提供以下材料:

纸质材料:发表刊物复印件(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推(自)荐表,各一份。

电子文档:与复印件相同的PDF格式电子文档(隐去作者信息),发送至lwps2012@126.com

活动详情查询及附件下载请登录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网站http://kjxh.mofcom.gov.cn/。

活动二:2015年商务财会论文评选

2015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将继续开展的商务财会论文评选活动,根据商务中心工作和商务财会工作要求,2015年商务财会论文评选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选题参考范围

1.新会计准则及应用问题探讨

2.管理会计理论和应用问题探讨

3.中央和地方商务发展促进资金改革探讨

4.货物贸易财会问题研究

5.服务贸易财会问题研究

6.境外投融资财税金融问题研究

7.融资担保、出口信用保险等国际贸易信贷问题研究

8.反倾销申诉与应诉的财会问题研究

9.上海自贸区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研究

10.外经贸与人民币国际化问题研究

11.外经贸与税制改革问题研究

12.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

13.企业内外部审计协调机制研究

14.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研究

15.培养复合型国际化会计人才研究

二、全国评选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各省区市、各地区及外经分会、央企请于9月30日前召开研讨会,评选出推荐至全国参评的论文。

(二)全国商务财会论文评选会议拟于11月下旬在京召开。推荐到全国参评的论文,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以下资料:

1.论文Word文档发送至mofcomlw@126.com。

2.论文纸稿5份,隐去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作者信息表1份。

(三)全国参评论文按以下规范格式报送纸稿、电子版材料:

1.论文题目:黑体小2号

2.各级标题:一级标题黑体4号,二、三级标题黑体小4号

3.论文正文:宋体小4号,固定行距28磅

打尖乡开展评选遵纪守法户活动工作总结 第5篇

通知指出, 2012年, 为推进防水行业“质量年”活动, 促进防水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协会组织开展了“建筑防水行业质量奖”评选活动, 经严格评选, 14家防水企业获得2012年度建筑防水行业质量奖。

2014年, 为配合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深化质量提升工作, 促进企业质量管理, 更好地满足工程应用需求, 促进建筑防水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建筑防水行业质量奖评选办法》,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将继续在全行业开展“建筑防水行业质量奖”评选活动, 以表彰产品质量好且经营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

质量奖评审遵循为企业服务的宗旨, 坚持“高标准、少而精”和“优中选优”的原则, 对申报项目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审。参评企业申报材料必须真实, 产品质量须由国家级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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