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保洁制度范文

2024-07-24

河道保洁制度范文(精选10篇)

河道保洁制度 第1篇

一、建立长效机制,把沧江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城市管理体系。把沧江建成生态、景观河,建议参照兄弟省市成功经验,制定出台《沧江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把沧江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委托港航部门作为执法主体,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临水部门对河道的油、废水等排放行为的管理工作,明确各自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有效抓好漂浮物源头的管理,更好地实现沧江河道水面保洁的目的。

二、完善高效水面保洁措施,加强执法管理力度。建议采用深圳模式,由区政府出资建造几艘水面漂浮物和油污处理的船舶,进行河道水面保洁,打捞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从硬件上改善打捞工作的条件,提高打捞工作的效率,实现漂浮物打捞机械化。沿江设立垃圾回收站和油废水回收站,以先进技术全自动化操作,将船舶垃圾和油废水送至回收站处理。由专业的队伍开展水面保洁工作,全力投入河道水面保洁的维护管理工作,真正实现还市民洁净、靓丽的沧江目的。同时也可采用苏州、无锡的模式,将沧江河道水面保洁工作通过向社会招标,由中标人自行组织船舶进行打捞,打捞起来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而港航管理部门只是根据政府令对河道进行巡查,对随意向河道内投弃垃圾的人和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三、增加经费投入,确保河道保洁工作正常进行。除了打造专业垃圾打捞设备一次性投入外,每年需要加大保洁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支付人工,燃润油,船舶等设备的修缮和折旧,垃圾调装上岸,垃圾运输,垃圾填埋场地租用等费用。区政府要落实专项经费用于沧江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组建沧江专职保洁员和河道协管员队伍,配备保洁船只和打捞工具,定时开展河道巡查、保洁等工作。水在流动,垃圾也随之漂动,必须随时随地进行保洁,因而设立河道专职保洁员非常有必要。

河道保洁制度 第2篇

(一)出发前应按各自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准备与检查,检查船舶性能是否良好,带齐必要的作业工具与容器。

(二)作业人员应穿着统一工作服、穿着救生衣与防护用品上岗作业。

(三)进入作业区域后,保洁人员手持打捞工具,认真巡视四周水面打捞漂浮物。捞起的垃圾应随时送入船舱。

(四)在打捞拦漂设施前拦截的漂浮物时,应捞清全部漂浮物,并整理好拦漂设施。做到“三无”:无杂草(水葫芦等)、无漂浮物、无垃圾。

(五)对无法打捞入船的个体大重的漂浮物不应放弃,可用绳子将其系挂于船尾拖至装卸点吊出。

(六)保持船舶甲板洁净,防止垃圾散落河中。

(七)对防汛墙与驳岸立面上的污垢,应用竹扫帚、刷子等沾水清洗干净。岸边杂草、垃圾也必须清理干净。

(八)应在指定地点停靠船舶、上下人员与装卸垃圾。装卸作业时应防止垃圾散落造成二次污染。

(九)每次作业结束,应将收集的全部垃圾送至指定的存放处,并按要求分类存放,做到日收日清。

(十)每次作业结束,应将作业船舱清洗干净。不得将清洗出的垃圾杂物扔入河道水域或河岸。

河道保洁制度 第3篇

公共设施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础, 城市河道是城市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河道保洁养护是政府向市民提供的重要公共服务, 城市河道保洁养护水平体现出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对城市河道保洁养护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 既符合建立效率财政的要求, 也有助于促进行业管理, 提高城市河道保洁养护水平。

1 评价项目简介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道保洁养护项目由区河道监管部门公开招标, 由四家单位承担区内34条河道的保洁养护任务, 河道总长度为135公里, 保洁养护面积为328万平方米, 项目总金额40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对开发区6号渠、11号渠等34条河道进行河面及河岸的保洁养护服务及水上安全管理, 持续改善开发区河道水环境, 营造开发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宜居、繁荣”的良好生活环境。

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1 指标选取原则

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监测和评价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量化手段, 设置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至关重要。为更加客观、科学地对河道保洁养护项目财政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在设定评价指标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规范性原则, 参考国内外已有的绩效评价指标、选择比较成熟的相关指标;二是重要性原则, 选择经济、社会意义明确并对财政资金项目有重要影响的指标;三是系统性原则, 要求绩效评价指标最终形成一个整体;四是可行性原则, 要求每一指标都能有精确的表现, 可以用拟定的方法去量化[1]。

2.2 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上述指标选取原则及《杭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 该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由业务指标、财务指标等2个一级指标;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项目实施效益、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等7个二级指标;及依据的充分性、目标的合理性、目标的明确度、目标完成率、指标落实情况、河面保洁、河岸保洁、河道巡查、作业规范、管理制度保障、支撑条件保障、问题整改、台账资料管理、保洁员劳动保障、安全作业管理、保洁工程招投标情况、台账资料管理、社会公众满意度、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性、资金使用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支出的相符性、支出的合规性、制度的健全性、管理的有效性、会计信息质量等28个三级指标构成[2]。

2.3 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核心要素之一, 是评价工作的基本准绳和标尺, 是进行评价计分的依据, 它决定了评价目标能否实现以及评价结果是否公平准确。

该项目根据城市河道保洁养护的特点, 对项目三级指标制定了科学的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 其中业务指标占70%, 财务指标占30%, 确保了该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

3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3.1 评价结果

评价机构根据上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运用目标比较法、专家评议法、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度河道保洁养护财政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并出具了评价报告。

2011年度开发区河道保洁养护项目有效地改善了开发区的河道水环境, 对保障防洪安全和水工程安全, 充分发挥城市河道的综合效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这对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都将产生有利影响;并提升了开发区社会形象和城市品位, 为开发区逐步向宜居、安居、乐居、宜业、宜游、宜学的现代化城市迈进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1年度开发区河道保洁被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副城区第1名。

根据现场对行人随机调查统计, 33%的被调查对象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河道保洁的整体情况非常满意, 55%的被调查对象认为一般, 12%的被调查对象认为不满意。公众对杭州经济开发区城市河道保洁养护工作开展的整体满意程度较高, 说明河道保洁养护工作得到了开发区居民的认可, 政府的专项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对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评分结果, 该项目业务指标得分为57.30分, 财务指标得分为30分, 合计评价得分为87.30分, 该项目绩效评定等级为良好。

3.2 评价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反馈

通过绩效评价也发现开发区城市河道保洁养护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主要是对河道保洁单位监管有待加强、部分保洁员作业欠规范, 河道保洁质量待提高、河道水质有待提高等。报告也对河道监管部门提出了一些建议, 主要是加强保护河道水环境的宣传、抓紧对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加强对河道保洁的监管力度, 提高保洁质量等。

3.3 问题整改情况

开发区河道监管部门对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 提出了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保洁养护监管力度, 每天对河道保洁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对保洁公司进行抄告, 及时进行整改, 并按考核办法进行扣款、扣分, 督促保洁养护单位加强对保洁员的培训和教育, 提高保洁员的职业素质;二是着力提高河道水质, 要求河道保洁单位在巡查和保洁过程中, 密切关注污水排入河道和水质变化情况, 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相关部门及时查处河道排污, 并根据河道污染情况进行应急配水, 使开发区河道水质不断得到改善;三是加强爱河护河宣传, 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宣传, 使广大市民更多了解开发区河道运行管理情况, 自觉加入到爱河护河的行列中。

4 结语

通过对开发区河道保洁养护项目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客观地反映了该项目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情况, 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进一步完善了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并为下年度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总结了开发区城市河道保洁养护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对提高该区城市河道保洁养护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摘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 是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跟踪问效”的有效手段。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有利于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 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 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增加公共支出透明度, 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关键词:河道养护,财政资金,绩效评价

参考文献

[1]孙玉军, 邱丽敏.试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财政与税务, 2009, 1:66.

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制度设计的思考 第4篇

关键词:河道采砂;管理制度设计;现状;认识

一、前言:眾所周知,河砂是一种极其重要的矿产资源,是构成河床和维护水沙平衡的重要物质条件,是保持内河航道河势的重要要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沿河地区的大规模开发,作为重要建筑材料的河砂的市场需求量大大增强。在需求的驱动下,一些不法份子对河砂进行非法开采,严重破坏了河道周边的秩序,甚至一些涉黑团伙,为了追逐利润,不仅大规模开采破坏河道,还引发了社会事件,对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负面的影响。所以如何让河道采砂回归正常的法制管理秩序上来,是一个必须马上解决的问题。

二、河道采砂的管理现状

对河道采砂管理制度设计的思考,需要对河道采砂制度层面和开采现状进行分析。首先,我们应该承认,目前的开采制度对于河道的维护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也是有关河道河砂开采纠纷的法律依据。其次,目前,在河道采砂层面存在的问题,其产生原因的非常多的,需要综合分析,系统布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1]。

(一)管理体制层面

针对开采河砂制定的一些法律条款,对于规范开采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从颁布的不同行业法规就能看出来,很显然,就目前我国河道采砂而言,其管理模式还是以多头管理为主的体制。例如《矿产资源法》就将河砂作为一种矿产资源进行管理,对河道河砂的矿产资源进行了划分,比如建筑用砂、水泥标准砂等等。《水法》则是明确了河道采砂的许可制度,即开采许可须有国务院规范。但是却从未出台过具体的河道采砂实施办法,这也是一块法律模糊地带。

(二)河道采砂现状分析

(1)体制不顺,职能重叠。无论是怎样性质的法律法规,都对河道采砂管理进行原则性的规定,这就容易导致在处理事务时,由于涉及到多个部分,部门之前的协调就会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这样跨部门职能重叠的问题,会导致事件处理效率的下降,所以多头管理的体制,容易引起扯相互推诿的现象,管理难度很大。

(2)过度开采,破坏环境。巨大经济利益的趋势,是一些不法份子非法开采河砂,这对于该河道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加上过度开采,严重破坏了河道的水文条件,是河床遭到损坏,同时给河运、航运甚至生态坏境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

(3)河道采砂工作时间不规律,影响日常生活。在不少有河道的城市旁边,时常可以看到采砂船在河道里作业,机器的轰鸣声响彻了整个河面,这对于周边生活的居民来讲,这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还有在深夜继续作业的采砂船,严重影响了他们日常生活。

(4)法规欠缺,不能震慑住非法开采。前文提到,我们对于河道开采有原则性的规范,但是在法律的效力来讲并不足以震慑住非法开采者。高额的利润的趋势,一些不法分子甚至黑恶势力开始染指河砂开采,并且暴力抗法,但法律层面并没有强力的大计条款,往往以行政处罚的形式简单处理,但这种方式对于惩戒非法行为难以起到作用。

(5)执法难度大。对于河道管理主体的划分不清,这就导致执法的难度加大,特别是在执法装备和人员配备上,显得执法力量非常薄弱。加之,一些非法开采这深夜出动,进而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三、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制度设计的思考

(一)明确现有河道采砂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1、采砂规划。相关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采砂规划,并予以公告。这包括:禁采区和可采区、禁采期和可采期以及规定在可采区的采砂船的数量控制。其次,在制定采砂规划时,对可采区的未利用可用砂要进行评估并做好记录,实时监控可采区的采砂进度,并对规划进行相应调整。

2、严格实行采砂许可制度。先关单位需对采砂申请人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審核通过的有管理部分发放采砂许可证。对于时常发生的超限开采现象进行遏制,一切需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3、引入采砂监理。据相关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依法需实行建设监理,建设建立的实行既是其工程内部外部协调的需要,也是鉴于河道采砂工作的风险性和执法力量不足的现状考虑的。

(二)采砂管理制度设计的建议

(1)明确责任主体。理顺管理体制是进行采砂管理制度的前提,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尽快出台全国性的统一的执法管理条例,重点解决多头管理的现状,明确责任主体。对所辖可采区的水文和人文条件进行实地勘察,采取行之有效的采砂组织方式和监督措施。

(2)非法开采导致严重后果的应该纳入刑法管理。行政性的处罚是目前给予非法开采者的处罚手段,这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在某些地方一些不法份子为攫取利润,非法开采导致了国有资源的大量流失,并且他们为保证非法开采的顺利进行,向当地执法人员,行贿,扰乱了正常的执法秩序,给当地正常法制生活带来污点,所以没在涉及到犯罪的行为,已经写入行为,按刑法给予违法者应有的惩罚。

(3)加强管理制度的创新。在一般性的采砂作业中,人身安全必然是优先考虑的方面。这包括开采人员本身以及执法人员,具备科学业务素质的开采人员,能够提高整个采砂流程的安全性和效率,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执法装备,锻造出高质量的执法队伍。

结束语:作为重要建筑材料的河砂,由于其巨大的经济利润,成为了不法分子牟利的工具,这对于河道水沙环境和生态环境带来了消极影响。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关键在于对于河道采砂制度的完善和管理,现行的管理制度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对一些具体的问题的处理优惠涉及到多头管理的体制中。所以,从根本上解决河道采砂管理的问题,需要从现有的管理制度的完善入手。

参考文献

[1] 王一凡.黄河河道采砂管理控制性指标研究[J].人民黄河,2016(08).

民丰村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第5篇

为了加强我村河面整洁。水清岸绿,提高保洁员工作积极性及责任感,做好定河段、定责任,规范管理,特制定本保洁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不怕脏,不怕累,辛苦自己、清洁全村河道。

2、河道保洁员应做到了3-5天对所管辖的河道进行清洁,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无堵塞物,达到河道畅通。

3、爱护好河道两边的绿化。

4、虚心接受群众和村领导小组的监督,清理工作必须做到勤快勤

劳,安全无事故。

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办法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村庄整治工作以来,我村经过整治的村庄已经改变了原来“脏、乱、差”的面貌,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欢迎。但这个面貌需要有严格的、长期的管理才能保持。“村庄整治”工程要取得实效,要让这项“民心工程”真正深入民心,真正让农民享受到建设成果,关键在于长效管理。抓长效管理的关键又在于建立长效机制,因此,结合我村实际,我们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路:

一是制定长效管理的办法

要求整治的各片组完成建设、整治后,相应的制定一个定性、定量的长效管理的办法,通过经常性的管理,逐步提高村庄人文环境和群众基本素质。

二是建立长效管理的制度

要坚持以制度加强村庄环境管理,逐步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绿化养护制度、道路养护制度、保洁员和养护员责任制度等。

三是组建长效管理的队伍

建立村、片、组三级管理队伍,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村要落实环境保洁、绿化养护队伍。片组要落实相应的责任人。

四是有长效管理的经费保障机制 要定期投入专项管理资金,并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费机制和结合群众投工投劳,以解决经费问题。

五是有长效管理的市场运作机制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吸引民间资本、社会力量投入到村庄整治工程长效管理中来。本村各片组要按照这个思路,积极探索村庄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

以下六个方面的要求:

(一)必须加强领导

配强领导班子、配精配齐工作人员,从上至下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体系。要采取落实村干部责任人,片组长具体负责的方法。正是因为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使工作的推进力度更大了,各项工作的标准更高了,监督检查的力度更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速度也就更快了。

(二)必须坚持因地制宜

在制定政策时,先进行全面细致地调研,充分考虑我村实际,遵循客观规律,因势利导,做到一事一策、一事一议。在选择整治模式时,充分考虑各片组发展基础、民风习俗,尊重群众意愿,量力而行,分阶段、有区别地推进,做到“保持原特色推出新特色”。在编制规划时,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功能设置,避免大拆大建,避免浪费投资,做到高起点抓规划,量力而行搞建设。

(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通过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统筹安排好村域内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特别重点加强了对畜禽污染、农村污水、垃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努力解决好农村污水、垃圾的出路。

(四)必须坚持合力推进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有人干、有人管、有人抓落实。

(五)建立考核制度

我们根据工作计划,列出任务分解表,要求各责任人对照任务单,逐条落实,年底统一进行考核。通过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主动意识,形成“大合唱”,确保村庄整治工作的快速推进。

(六)群众参与 大力宣传村庄整治工作。群众是村庄整治的主体,更是村庄整治的最大受益者。因此做好宣传工作,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至关重要。现阶段对村庄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宣传村庄整治的好处,宣传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管理办法,“建、管、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农民群众对村庄整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村庄整治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程,量多面广,因此必须重点抓,经常抓,反复抓。我村要从认识抓起,理清思路,严格程序,做好科学性与群众性相结合的文章,切实增强村庄整治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推进村庄整治向纵深发展。

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制度

一、垃圾收集范围

在全村31个生产组及厂区城内,共配置的垃圾箱(筒)975只、垃圾房4间和垃圾暂存处2处。

二、落实保洁队伍

落实一支由5名专职保洁人员组成的长期稳定的环卫保洁队伍,分片包干,明确保洁责任。

三、垃圾收集时间

由保洁员,负责将村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的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时间进行收集清运。

四、垃圾收集标准 垃圾日产日清,有多少清多少,按时将垃圾清运到中转站。垃圾清理后,每次将垃圾房内外打扫干净。整理、保护好垃圾房周遍的绿化设施。

五、检查制度

村卫生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月至少检查2次,如发现违反规定的,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并与每月责任考核奖挂钩,如情节严重可辞退其工作。

垃圾收集清理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全村农户垃圾收集清理工作,明确职责,按时搞好完成垃圾收集清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礼貌待人、文明讲话,爱护公物财物。

2、垃圾收集员必须每天按时向农户收集生活垃圾,并运到垃圾堆放的指定地点或镇垃圾中转站,中途不得抛漏。

3、作业时应着标志服,保持车容整洁,车辆完好。

4、监督农户做好屋前屋后清洁卫生,如发现屋前、屋后道路两侧有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干净卫生。

5、组织开展自查、互查工作,相互监督、取长补短。村每月组织进行考核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农户意见较大不称职的保洁员进行调换。

6接受并按要求完成区域的临时突击任务。

7、对中途擅自离职,退还村提供的工作服、工作帽子,如遗失作价赔偿。

卫生保洁员工作制度

一、热爱本职工作,爱护公共财物,吃苦耐劳。

二、农户生活垃圾每天收集一次。

三、作业时应着标志服,保持车容整洁,注重保洁员形象。

四、开展自查、互查,相互监督,取长补短,上下沟通。

五、按要求完成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清理的保洁任务和临时突击性任务,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清,保持区域干净。

六、生活垃圾收集保洁费全年每户20元,按每户1—6月份

10元,7—12月份10元,分二期收取,由保洁员向农户收取抵作 工资报酬。

七、遇事冷静对待,文明服务,严禁态度粗暴不良行为。

民丰村道路清洁保洁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全村道路居民区卫生清理、绿化管理工作,明确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道路保洁

1、村主干道因运输车辆较多、人员流动量大,每天进行一次路面垃圾清扫,清扫时注意不将垃圾、污水溅到行人身上,不将垃圾扫进或倒入窨井,人行道设置的果壳箱按时出清、清洗,保持清洁完好,无污垢、无蝇蛆、不满溢,按时收集沿路行业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做到路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积水积泥。做好镇中学、镇中心小学的垃圾运输。把所有的垃圾运到中转站,途中不准抛漏。

2、村、组主干道,每星期清理杂物一次,清除道路两边杂物,确保道路视线清晰,并管理好道路两边渠道,严禁垃圾堆存,同时管理好道路两边树木绿化。

3、组到户所有硬化的路面,每季度清理一次,做好路面清洁,确保无垃圾,并督促农户路边不堆柴、无高杆物,确保道路畅通、整洁、交通安全。

4、按要求完成区域的临时突出清扫任务。

二、卫生清理

由于全村居民区分布散、垃圾多清理工作量大,因此,垃圾收集员必须每天一次收集农户生活垃圾,并运到垃圾填埋场或镇垃圾中转站,以达

到农户基本满意。

三、新区道路和绿化管理

新农村建设是农村逐步向城镇化迈进的途经,是全村农户居住的示范区,道路保洁、绿化管理要求更严。在教育好农户自觉做好道路整洁、保护好绿化的基础上,每星期进行一次路面保洁,确保新区道路清洁,环境美化。

村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一、绿化建设与管理按城建规划的要求组织落实,并有专人负责。

二、每年投入一定数量的绿化经费,并确保在新村逐年扩大的基础上,适当加大绿化建设管理方面的投入。

三、绿化建设按行道绿化、空地绿化、新村绿化、有序地进行,逐年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

四、种养结合,加强植绿的浇水、锄草、刹虫和绿化带灭鼠工作。

五、提高绿化建设与设计造型水平,努力造出一批适合村人文环境的高质量、高品位的绿化景点。

河道保洁制度 第6篇

为了进一步做好金山河道保洁社安全生产工作,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避免发生各类事故,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社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社长负责制,形成社一组一员四级管理网络,按本社各岗位职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本社每月召开一次社长、组长 或巡视员安全工作会议,讨论、研究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予以解决。

靠近码头驳岸或靠近其它船舶时应暂停清捞作业,放下靠球防止撞击,禁止将手伸入船舷外或推动相邻船舷。禁止用清捞工具用力支撑船舶。

第九条、在闸口或泵站进出水池进行清捞作业时,应随时与水闸管理人员保持联系,注意闸门与水泵的启闭运行情况。严格禁止在水闸引排水与通行船舶期间在水闸引排水安全区、闸室、闸口、引航道以及泵站进出水池水域进行清捞作业。

第十条、清捞工具被水中杂物缠绕时不要用力拖拉,有危险时应放开工具,以防人员落水。第十一条、进行船舱垃圾吊卸作业时,船上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吊卸机下禁止站人。第十二条、保洁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第十三条、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第十四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第十五条、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第十六条、因生产需要的各种油类、油具、材料放在指定的场所定置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第十七条、吊机和井架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严格按有关运行规程、运行管理标准、检修规程、检修管理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值班人员按时巡视,严禁玩牌、饮酒和违法乱纪行为。

第十九条、保洁员上下班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伤亡事故,由保洁员本人承担责任,本社不予按工伤处理,也不予保险赔偿。

河道保洁协议 第7篇

甲方:落霞苑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乙方:

我社区为了落实好建设新农村,推进城市化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我社区两整两创卫生环境整治质量,做到环境卫生无死角和河道家塘管理无盲区,进一步加大河道家塘的整治力度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管理长效群众满意和谐宜人的人居环境,甲方特招聘乙方为河道保洁员。为明确双方职责,订立如下协议:

一、保洁范围:

1、朱巷上浜(蠡河至朱巷上河浜)

2、谢湾里浜(前谢至后谢河段)

3、薛甲里浜(沙金江至姚甲里河段)

二、保洁标准:按照上级河道、家塘长效管理评分。

三、保洁时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天工作,每周6个工作日,“春节、元旦、国庆”长效期间隔天工作,每日工作6小时以上。(河岸两边每天清理1个小事,河面每天清理5个小时)。

四、保洁工具:甲方提供乙方街道配发河道保洁专用船一只,救生背心2件,雨衣1套雨鞋1双,其他所需工具乙方自行解决。

五、乙方必须做到安全规范操作,在河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背心、雨鞋,做到安全第一,在工作时间内所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都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涉。

六、乙方的工作及其它包干费用:乙方的工资、奖金全年 壹万 元人民币,奖金按上级考核情况定,如曝光一次扣50.00元、曝光二次扣100.00元,每季领取1000元。余额年终结清。

七、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区、街道、社区三级检察监督,如发现达不到保洁要求连续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聘请其他人员。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既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甲方需继续清理河道,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河道保洁制度 第8篇

1 我国水污染现状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严峻,水污染情况触目惊心。监察部的统计显示,近10 年来我国水污染事件高发,水污染事故每年都在1700 起以上。全国城镇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不安全涉及的人口约1. 4 亿。水利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水库水源地水质有11% 不达标,湖泊水源地水质约70% 不达标,地下水水源地水质约60% 不达标。我国居民饮水安全情况同样不容乐观。环保部数据显示,我国有2. 5 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 8 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从法律层次上规定对河流排污的管理必须以河流纳污能力为基础,入河排污量超过纳污能力的应限期削减到纳污能力以下,尚未超过的不得逾越。但是河流纳污能力使用和管理制度尚没有建立,理论研究也很薄弱,尚未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以指导河流纳污能力管理的实践。因此,建立科学的河流纳污能力使用权管理理论,已经成为河流纳污能力使用权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

2 发达国家河流纳污能力使用权管理的政策工具

要有效地管理河流纳污能力,需要全面地运用政府和市场的双重调节机制。发达国家河流纳污能力使用权管理涉及到政策工具的应用。我国与发达国家体制不同,水资源和环境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国外的做法很难直接在我国使用。需要我们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研究适用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管理体制的河流纳污能力使用权管理的政策工具。

3 我国现行河流纳污能力使用权管理的政策工具分析

我国现行河流纳污能力使用权管理的政策工具主要体现在管理制度中。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综合整治与定量考核、污染集中控制、限期治理、排污许可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八项主要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在水污染防治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3. 1 排放标准制度

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系列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环境管理的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这项制度在整个环境法律体系和制度建设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但是,这项制度是根据环境质量的要求,要求各排放单位符合严格的环境标准并采用特定的污染控制设备,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命令控制制度,这种制度并不考虑排污者达到此标准时所面临的特殊情况和困难。排放单位是被动的无条件服从者,制度设计并没有将排放单位作为污染防治的积极参与者,也没有激励机制,难以达到有效率的污染治理,是一种低效率、缺乏弹性的制度。

3. 2 排污收费制度

这项制度执行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促进企业治理污染和削减污染排放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排污收费制度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排污收费的标准过低,激励作用有限;排污收费制度不完善,难以适应河流纳污能力管理新形势发展的需要[1]。

从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 仅仅依赖排放标准很难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排污收费是根据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对排污者收费,以弥补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难度非常大。首先,污染对环境的影响评价难以准确计算成本; 其次,实践过程中要考虑各方利益问题,难以有效实施。因此完全有效实施排污收费制度难度较大,而且实施成本可能比较高[2]。

4 纳污能力使用权( 排污权) 交易工具

在河流纳污能力使用权管理的市场工具中,排污权交易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排污权交易的本质,是将排污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政府在对排污总量进行控制的前提下,鼓励排污者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排放总量。通过给予排污者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允许排污者将其进行污染治理后获得的污染富余指标进行有偿转让或变更。排污权交易产生的前提是: 排污者的污染治理水平存在差异,同时政府的环境管理采用总量控制。

下图中,纵轴代表单位污染物的减排成本,横轴代表污染物的排放量。假设只有污染源1 和污染源2 两个污染源,每个污染源的未加治理的初始排污量都是15 个单位,即总的排污量为30 个单位。假定污染控制的目标为15 个单位的排污量。在图中,治理第一个污染源的边际治理成本( MC1) 和治理第二个污染源的边际治理成本( MC2) 分别表示全部责任分配给第一个污染源和第二个污染源时减排量同成本的关系。

坐标轴上两个原点中间的点代表不同程度的共同分担责任。

假设进行交易之前,要求污染源1 减少7 个单位的污染量,它可以获得8 个单位的排污许可。同样,要求污染源2 减少8 个单位的污染量。在不发生交易的情况下,污染源2 的边际治理成本G远远高于污染源1 的边际治理成本E。如果此时允许两者发生交易,污染源2 愿意以低于G的价格从污染源1 购买排污许可,它就能降低自己的成本。而污染源1 愿意以高于E的价格出售排污许可,从中获取收益。这样,交易发生后,污染源1 会多治理污染物,以产生多余的排污许可,而污染源2 则会减少对污染物的治理,代之以购买额外的排污许可,直至两者的边际治理成本相等时为止。此时,总的治理成本与未发生交易前的总治理成本相比明显减少。

实践证明,排污权交易制度因有以下特点而具有可行性:

a. 在一定的排污水平上,治理成本较低的排污者发现治理污染比购买排污权更经济,治理成本较高的排污者则发现购买排污权比治理污染更合算,于是低治理成本的排污者将排污权出售给较高的治理成本的排污者,通过交易达到治理成本的最小化。

b. 在某区域排污总量确定的情况下,排污交易可在与排污量有关的当事人之间合理配置,既有利于刺激企业降低排污量,又避免了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从而使环境质量的改善更加经济和有效[3]。

c. 当经济增长导致新的污染源加入管理系统时,污染者向管理当局或其他当事人购买预先或剩余的允许排放量,使总的污染负荷不变。

5 结语

综上所述,河流纳污能力管理要同时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调节机制。我国现行的河流纳污能力使用权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随着“水十条”的出炉,应充分发挥市场工具在河流纳污能力使用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各种市场工具中,纳污能力使用权交易制度可以使污染的外部性内部化,在水资源保护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呈现出蓬勃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全永威.现代水资源管理理念科学探究[J].水利建设与管理,2014(5).

[2]GB/T 25173—2010水纳污能力计算规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河道保洁情况 第9篇

随着节气立秋的到来,天气逐渐转凉,河里绿藻、蓝藻等水生植物爆发情况也随之降低,但河道保洁人员没有降低河道保洁工作的频率,近期主要重点保洁河段是及各个支流、沟岔等,近期每天安排保洁人员135名,出动皮卡车80台班、垃圾清运车90台班,清垃圾船145台班,及时清运保洁范围内的所有漂浮物和垃圾,打捞河道内的废弃烂菜叶、动物尸体等各种有毒、有害杂物。打捞拦网拦截的污物,并做好拦网设施的看护与管护,确保设施安全和度汛安全,做到“三及时”,雨后大风过后及时清理,清除各种粪便污染源,割除打捞影响水景观的水生植物,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暑期重点河段保洁人员保证上午8:00前完成首次打捞,之后要做好巡回打捞,随时保持河面干净。离岗时间不能早于18:00,离岗前必须保持河面干净,每天保洁时间应保证不低于8小时。

河道保洁工作方案 第10篇

1.河道保洁实施方案 2.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3.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4.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1、河道保洁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河道功能,确保河道护岸、行洪桥梁等水利设施的完好,实现人与水环境的和谐相处,促进城乡环境美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鄞州区河道长效管理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XX〕210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道保洁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浙水河〔20XX〕11号)精神,结合鄞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洁目标

(一)河道保洁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人水和谐发展理念,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坚持高标准养护,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巩固河道日常性整治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自然功能,达到“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

(二)保洁覆盖率目标全区范围内的河道和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及河道护岸、行洪桥梁、两岸绿化均纳入保洁养护范围,保洁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中,区级以上骨干河道、集镇及农村集居区所在地河道纳入重点保洁范围。

二、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适当分级”和“谁使用、谁负责”相结合原则,确定全区河道保洁各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具体明确如下:

1.市级河道(甬新河、沿山干河等)由区水利局承担日常保洁工作。

2.区级河道由区提供工作经费委托所在镇乡(街道)承担具体保洁工作。

3.镇村级河道由所在镇乡(街道)为主、镇乡(街道)与村共同实施保洁工作。

4.鄞州新城区内河(包括首南、钟公庙、中河等三个街道)由区城管局承担保洁工作。

5.望春工业园区内河道由望春工业园区承担保洁工作。

6.皎口、横溪、三溪浦、梅溪和溪下等五座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分别由章水、横溪、东吴、塘溪、横街等五个镇负责具体保洁工作。

7.各保洁责任单位负责设置责任区内河道保洁公告牌。公告牌应设置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标明河道名称、长度、起止点以及保洁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电话等。

三、保洁单位条件及确定方式

河道保洁走专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道路,以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采用公开招标、专业化队伍打捞的方式。

各责任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通过招标或成立专业保洁队伍承担河道保洁任务。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河道内出现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等情况,区水利局可确定专门保洁单位,实施河道专门保洁工作。

四、工作要求

河道保洁要求有专人每天巡回保洁,实现“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水库上游集雨区内无较大工业污染源,无经营性群养畜牧业;河道护岸、行洪桥梁等及两岸绿化养护完好率在98%以上。

为避免对河道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河道保洁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等应上岸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就近集中至垃圾中转站处理,不得在岸边随意堆放。

(一)日常性保洁区级以上河道,原则上每2~3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其他河道,每5~6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要求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

(二)特殊性保洁对于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或台风暴雨过后等特殊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要求做好特殊期间河道保洁工作。

1.当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及时告知区应对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的专门保洁单位,由专门保洁单位统一打捞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发现疑似染疫,专门保洁单位应立即向相关防疫部门报告。

2.台风、暴雨过后当日起三日内,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负责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3.当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立即向所在的镇乡(街道)或区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费用组成及经费保障

河道保洁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人员各类保险费、人员培训费、劳保用品费、打捞工具费、船只等设施设备使用及运行费、机物料消耗费、日常管理维修费、水草及垃圾清运处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好河道保洁财政预算。按河道责任范围,区水利局、城管局河道保洁费用由区财政预算核拨,镇乡(街道)和其他部门自行筹措解决,但经考核合格的,由区财政补助;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保洁费用由区财政对各所在镇实行定额补助。河道保洁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一)河道保洁补助标准

1.区级及以上河道1200元/公里·每年;

2.镇村级河道1000元/公里·每年。

(二)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保洁补助标准

各所在镇12万元/年。

(三)考核得分与资金补助

1.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镇乡(街道),给予全额补助;

2.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镇乡(街道),按70%补助;

3.得分在70分以下的镇乡(街道),不予补助。

六、保洁安全生产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河道保洁安全生产主体组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河道保洁单位及个人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实施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在工作过程中,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负责制定保洁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包括人身保险、救生设备等)有效投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同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也应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有关应对台风、洪水等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等。

七、保洁检查考核

(一)考核机构区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具体由区水利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工作经费、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工作台帐、保洁质量及举报投诉、安全生产等方面,根据不同项目设定不同的分值,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附件1至2)。

(三)考核形式河道保洁实行日常检查与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检查考核机制。区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全区河道及大中型水库集雨区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各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做好建章立制、自查等工作,每月自查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册,建立台帐,迎接区检查考核。

(四)奖励机制实行河道保洁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及年终奖励相挂钩机制。区以奖代补形式对各镇乡(街道)河道保洁进行补助,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补助,补助资金每季度发放一次。同时,区里每年底对符合考核要求、长效保洁效果显著的部门、镇乡(街道)等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保洁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2、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我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保障河道生态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湖南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XX〕95号)、《衡阳市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意见》(衡政办函〔20XX〕108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河道保洁工作纳入我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蒸水沿线我区域城乡垃圾不入河;对河道垃圾实行面上处置、集中打捞相结合,确保各乡镇、街道行政区域河面垃圾不出境;彻底改变河道脏、乱、差现象,实现全区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入河垃圾源头控制。沿河两岸堤防没有成堆垃圾或垃圾站;水上船舶(包括水上餐饮)垃圾集中收集上岸处理;沿河养殖企业垃圾(包括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二)建立重点地段河道保洁体系。蒸水沿途各乡镇街道确定专门人员、专项经费保证随时清理。加强巡查,禁止向河岸水域倾倒渣土废弃物、垃圾。

(三)河道保洁具体要求。河岸无垃圾,河岸树上无垃圾缠挂,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无淹病死动物,确保水面流畅。

三、保洁工作职责

(一)河道保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分段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沿途乡镇(街道)为保洁基本责任单位(长湖乡、雨母山乡、呆鹰岭镇、蒸湘街道)。

河流两岸垃圾的管理、清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行政区域乡镇街道全面负责;河面垃圾的清理分河流、分段落实到临河各乡镇(详细分段情况见附件)。

沿河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河道保洁责任制,从源头防控垃圾入河,切实履行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职责,做到垃圾不入河,入河不出境。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河道保洁工作

1.区水利农机局:为河道保洁工作协调部门,提出本区河道保洁责任区划分方案并负责编制河道保洁实施方案,负责对保洁工作进行指导。

2.区农办:①负责将河道保洁纳入全区城乡环境同治工作范围;②负责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管理和农业源污染治理与督促工作,对于打捞上来的河道漂浮病死动物等进行必要的检疫及后续的无害化处理。加大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保洁意识。

3.蒸湘环保分局:负责生产企业水上餐饮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河道水质污染的调查处理和向河道排污的控制管理工作。

4.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与地方海事局城区海事处衔接,监督、管理通航河道船舶垃圾分类,集中并转运停靠码头垃圾处理站。

5.区环卫局:负责沿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减量指导和收集转运体系建设。负责所辖区域河面垃圾打捞。

6.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河道保洁宣传,在文明城市(县城、乡镇)创建及评比中统筹运用河道保洁考评结果。

7.财政部门:根据河道保洁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有关资金。

(三)建设河道保洁视频监控系统

根据《湖南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全市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采用视频技术,我区在呆鹰岭镇、长湖乡设立2个河道保洁监控点,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由省水利厅规划建设。

(四)特殊情况下河道保洁要求

1.发现河道内有淹病死动物时,由蒸水沿途乡镇街道对河道内的病死动物进行打捞,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若发现疑似染疫,应立即向区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2.台风、暴雨过后,各乡镇应在三天内清理完河道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与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3.发生诸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等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各乡镇街道应立即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为本区域河道保洁第一责任人,参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所辖区河道按属地管理明确职责,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全区河道保洁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区委副书记、区长林喜洋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彭顺利为联席会议常务召集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元辉为副召集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水利的副主任和区水利、农办、环卫、发改科技、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新闻宣传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区水利农机局。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充分发挥部门职责职能,紧密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河道保洁工作。

(三)严格执法监督。突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程监控,加大河道保洁执法力度、依法处理在河道范围内乱堆、乱倒、乱弃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区水利部门要将河道保洁执法纳入水利综合执法内容,也可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一些重点脏、乱、差的河段,要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在河道内乱堆、乱倒、乱弃等危害河道安全、堤防安全、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对干扰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河道保洁工作顺利进行。

(四)注重宣传报道。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电台等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报道,挖掘新闻线索、推介先进典型,深入报道,大力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道保洁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志愿者活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河道保洁志愿者行动,宣传参与河道保洁工作先进典型,倡导群众共同参与河道保洁工作。

(六)河道保洁安全措施。河道保洁责任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包括人身保险、救生设备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制订应对台风、洪水等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

五、河道保洁工作考评

全区河道保洁工作纳入全区城乡环境整治统一考核,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和区水利局联合考核,河道保洁责任单位配合做好河道保洁考核工作。区委、区政府将把河道保洁工作的实施情况列入对乡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签定责任状,考核结果与财政经费直接挂钩。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农办、水利农机局、财政、环保等部门组成工作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督查情况予以排名并进行通报。

3、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省政府湘江治理与保护“一号重点工程”,推进株洲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促进河道保洁常态化、规范化,逐步改善城乡河道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株洲,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保洁范围、内容及目标

(一)河道保洁范围

1.全市境内所有河道、撇洪渠、排水干渠;

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水水源地;

3.全市所有大中小型水库。

(二)河道保洁内容

根据河道保洁特点,将保洁内容分为日常保洁和突发保洁两种。

1.日常保洁:一是强化河道巡查,加强对河岸、水库岸线周边区域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的清理。二是清理河道水域岸线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三是定期清理河道、水域水面的垃圾,清除影响防洪航运安全的河道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四是加强船舶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处理。

2.突发保洁:一是河道水域内发现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上报,并通知农业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发现疑似病疫,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上报,并向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三是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当地人民政府。四是山洪、暴雨过后的3日内,相关保洁单位组织专门力量清理河道中的垃圾、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岸线的干净整洁。

(三)河道保洁目标

以城乡河道和重要水域的保洁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切实做到“两个确保,三个强化”,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一是以文明城市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确保各行政区域内垃圾不入河;二是以实施河道垃圾面上处置、集中打捞为抓手,确保各行政区域内河道垃圾不出境。强化垃圾源头控制,各县市区负责本地河道保洁范围内水域垃圾清理及沿线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取缔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定期组织开展清理行动,并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力度,实现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面达标;强化河道保洁责任,切实明晰河道保洁部门责任,健全完善县城以上城区河段保洁考评体系,做到专业化清理队伍全覆盖,城镇河道保洁明确专人负责,实现全市各责任段河道河面有专人定时进行清理;强化河道垃圾清理打捞,重点是饮用水源地、县城以上城区河道水域、岸线周边区域垃圾和城镇水域、岸线周边区域垃圾,清除影响防洪航运安全的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实现河道两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

三、责任划分

(一)属地责任

1.湘江风光带河道保洁工作由其管护单位负责,其余范围内及“四港”(含水面)河道保洁工作由辖区政府负责。

2.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各自负责本行政区域河道保洁范围内水域垃圾清理及沿线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取缔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定期组织开展清理行动。

3.湘江株洲县和天元区共管段河道保洁的责任划分如下: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水域以湘江主航道为界线,天元区负责湘江左岸三门至雷打石段,株洲县负责湘江右岸洲坪至渌口段。

4.白石港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共管段河道保洁的责任划分如下: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水域垃圾清理按共管区域范围,由各区政府商定统一安排专业化队伍清理。

5.洮水水库保洁责任划分如下:洮水水库管理局负责水库水域及其水库大坝管理范围,水库岸线周边区域保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6.酒埠江水库保洁责任划分如下:酒埠江水库管理局负责水库水域(水库岸线周边区域)、水库大坝和电站等管理范围,水库岸线周边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酒埠江灌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干渠及电站管理范围内所有工程。

7.官庄水库保洁责任划分如下:官庄水库管理局负责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周边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官庄水库醴陵灌区管理所负责其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保洁,官庄水库浏阳灌区管理处负责其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保洁。

(二)部门责任

市湘江保护和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湘江办”)负责将河道保洁纳入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重要内容,并强化督查、调度和考核。

水利部门负责全市河道保洁管理的日常事务,督促指导各地加强沟渠垃圾清理,依照水法律法规处理违法向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

环保部门负责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排放污染物的案件,取缔水上餐饮。

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利用及其设施的规划、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

交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通航河道船舶垃圾分类集中并转运到停靠码头垃圾处理站点,监督管理港口经营人在港口码头内船舶的垃圾接收与码头内生成垃圾的处理工作,加强船舶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并依法打击船舶乱丢垃圾、乱倒油污的行为。

农业部门负责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和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督促指导,加大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保洁理念。

城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垃圾处理,确保建筑垃圾不入河。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减量的指导和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逐步推进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模式。指导沿河垃圾集中站点的建设,上岸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并依法对向城区段河岸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加强卫生环境监管,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创建及复评中统筹运用河道保洁考评成果。负责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协助做好涉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财政部门根据河道保洁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有关资金。

宣传部门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河道保洁宣传、促使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在文明县城、文明乡镇创建及复评中统筹运用河道保洁考评结果。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部门职责,负责河道保洁的有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将河道保洁同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20XX年9月开始,行动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9月)

制定我市河道保洁实施方案,明确河道保洁工作的主要内容、步骤安排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监督举报机制、考评机制,明确由各县市区湘江保护工作组组长单位牵头主抓,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完成河道保洁工作的部署动员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报送至市河道保洁办公室。

(二)摸底竖牌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

1.摸底清查: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围绕河道保洁的工作内容,对辖区内河道、水域进行摸底调查,据实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并将资料汇总后于10月30日前报市河道保洁办公室。

2.竖牌公示: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部门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河道、水域保洁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并在河道、水域显著位置设立河道水域保洁责任公示牌,公示河道、水域名称、长度(面积)、起止点,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1.建立河道水域保洁监控。每个县市区建设2个在线视频监控点,实施实时监测。

2.开展集中整治。各县市区以创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撇洪渠、水库干渠水域及沿线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并对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收旧废点依法予以取缔。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乱倒、乱堆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四)整章建制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

1.实现县级以上城区河段河道保洁专业化队伍全覆盖。

2.建立河道、水域巡查制度,明确专人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与查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县市区长和属地管理的乡镇长双重管理的“双河长”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管理机制。

(五)总结阶段(20XX年7月)

各县市区要对河道保洁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河道保洁工作实施职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形成县市区、乡、村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河道保洁责任。市、县两级湘江保护工作组要建立健全河道保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与湘江保护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形成市、县、乡、村联动,全流域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按照“确保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将本区域内河道保洁经费列入单位财政预算,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确保经费落实。县级以上城区河段河道保洁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道保洁。

(三)强化部门协作。市河道保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河道保洁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责职能,紧密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河道保洁工作。水务(利)、环保、住建、交通、城管、农业、卫计、新闻宣传、公安、财政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分工负责的有关工作。

(四)强化执法监督。要以开展河道水域清理整顿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进一步突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程监控,加大河道保洁综合执法力度,依法处理乱堆乱弃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县两级湘江保护组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门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乱倾乱倒、乱堆乱弃等违法行为,对抗拒不从、干扰整治工作的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河道保洁工作顺利进行。

(五)严格督查考核。省政府将对河道保洁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全省考评。市政府已将河道保洁工作作为20XX年湘江保护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根据各县市区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监测情况,以及12345市长热线、市湘江办、水务局湘江保护微博(微信)及在线管理平台的投诉情况开展工作督查,及时交办、督办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投诉处理不及时的将通报问责。

(六)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介,以及标示标牌、标语、宣传车、展板等宣传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宣传,深度挖掘新闻线索,大力推介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道保洁工作的氛围。

(七)突出示范带动。市、县两级水务(利)部门要以湘江保护志愿者队伍为基础,联合“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株洲晚报义工联合会、株洲志愿者联合会等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毅行湘江等保护湘江母亲河志愿者服务行动,通过示范带动,壮大志愿者队伍,形成爱水、护水的自觉行动,推动河道保洁。

4、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障水安全,建设“美丽张家界”,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l、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以河道保洁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确保各行政区域内城乡垃圾不入河;河道垃圾实行面上处置,集中打捞相结合,以集中打捞为主,确保各行政区域内河道垃圾不出境,彻底改变河道脏、乱、差现象,逐步实现全市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

2、工作目标。一是强化垃圾源头控制,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力度,确保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面达标。二是建立河道保洁责任体系,明确各区域河道保洁任务目标,确保全市县城以上城区段河道河面有专人定时清理,城镇段河道保洁逐步建立机制,明确人员进行清理。三是加强河道垃圾清理打捞,实现水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确保河容河貌加快好转。

二、工作总体部署

l、控源头。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保洁责任,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从源头防控垃圾入河。环保部门负责生产企业、水上餐饮场所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的监督管理。城管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大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减量的指导和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逐步推进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模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通航河道船舶垃圾分类集中并转运到停靠码头垃圾处理站点。农业部门负责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和规模养殖场无害处理的督促指导,加大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保洁理念。水利部门负责拦河工程保洁工作的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及考评工作,负责全市河道保洁日常事务,督促指导各地加强沟渠垃圾清理。

2、清河道。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履行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职责,明确河道具体保洁范围和保洁单位,加强入河垃圾清理。一是加强河岸垃圾清理。全面清除河岸两侧生话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取缔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收旧收废点,开展定期清理行动,加强本区域内沿河垃圾清理。二是加强河面水体垃圾清理。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所辖区域内水电站、航电枢纽等拦河工程配备保洁设施设备及打捞人员,每天定时清理打捞河面垃圾并转运到所在城镇垃圾处理站点进行处理,严禁非行洪时期向下冲泄垃圾;建立健全机制,全面清理县城以上城区河道河面垃圾和城镇河面垃圾,改善城区水域环境;加快清除影响防洪航运安全的河道遗留采砂尾堆、水体障碍及沉淀垃圾。三是加强船舶垃圾上岸处理。通航河道船舶产生的垃圾,严禁倾倒入河,进行分类集中后转运到垃圾处理站点进行处理。

3、重监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河道保洁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在线监控、群众投诉相结合的监管考评体系。按省政府要求:一是建设全省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采用视频技术,每个区县选择1-2个水电站作为河道保洁监控点(未建水电站的区县选择在区县城人口集中区域河面设置监控点),建设全省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由省水利厅负责规划建设,并实施对水电站坝前水面环境的监控。二是开展全省河道保洁考评。根据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的监测情况,以区县为考核单位,开展全省河道保洁考评。各区县考评满分100分,发现水电站非行洪时期向下冲泄垃圾每次扣5分,定期监控每次发现水电站坝前有垃圾漂浮物扣0.5分,当年考评得分于11月由省水利厅汇总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时,探索将群众举报投诉及办理情况作为重要考评内容,逐步纳入考评范围。三是建立河道保洁考评结果运用机制。各区县河道保洁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作为省级文明县城(城区)、省级卫生县城、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县等创建及复评的重要参考依据,并作为所在市州参与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及复评的参考依据。

三、强化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辖区域内河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河道保洁工作责任机制,形成省、市、县、乡、村联动的工作格局。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河道保洁责任。

2、强化部门协作。市人民政府建立全市河道保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河道保洁的组织协调。各地也要比照建立相应制度,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责职能,紧密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河道保洁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河道保洁宣传、在文明城市(县城、乡镇)创建及复评中统筹运用河道保洁考评结果;公安部门协助做好涉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财政部门根据河道保洁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有关资金;环保、城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利等部门根据方案明确的职责职能抓好垃圾处理及监管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加强卫生环境监管,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创建及复评中统筹运用河道保洁考评成果;广电部门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依照部门职责,负责河道保洁的有关工作。

3、严格执法监督。突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程监控,加大河道保洁执法力度,依法处理乱堆乱弃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专门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乱倾乱倒、乱堆乱弃等违法行为,对抗拒不从、干扰整治工作的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河道保洁工作顺利进行。

4、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新闻部门要通过标牌标语、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相关报道,挖掘新闻,推介先进典型,深入跟踪报道,大力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道保洁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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