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2024-06-16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精选6篇)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第1篇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

教职成[20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进一步促进高等职业学校办出特色,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服务经济转型,明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

1.当前,我国正处于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必须准确把握定位和发展方向,自觉承担起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时代责任,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方面以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2.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按照“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围绕国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服务中国创造战略规划,加强中高职协调,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

二、加强政府统筹,建立教育与行业对接协作机制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将高等职业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高等职业学校布局和发展规模,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结构布局,分类指导,支持特色学校和特色专业做优做强。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胆探索,促进地方政府充分发挥政策调控与资源配置作用,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大力促进高职毕业生就业,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4.发挥地方及行业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工作中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改革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完善学校自主设置、地方统筹、行业指导、国家备案、信息公开的专业管理机制。各地要建立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动态机制,围绕国家产业发展重点,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建立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和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引导高等职业学校调整专业设置。国家将根据产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分批确定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高等职业学校可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需要,申请在基本修业年限范围外,适当延长或缩短相关专业的修业年限。国家建立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平台,对全国专业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并向社会公布。

三、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充满活力的多元办学模式

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优化区域政策环境,完善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通过地方财政支持等政策措施,调动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制度化。

6.创新办学体制,鼓励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共建高等职业学校,探索行业(企业)与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发挥各自在产业规划、经费筹措、先进技术应用、兼职教师选聘、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生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各方合作办学,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跨专业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积极与军队合作培养高素质士官人才。

7.完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推进建立由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学校举办方、学校等参加的校企合作协调组织。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在坚持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同时,鼓励建立董事会、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议事制度,形成多方参与、共同建设、多元评价的运行机制,增强办学活力。

四、改革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

8.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高等职业学校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现代企业优秀文化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加强实践育人,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学生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自信心,满足学生成长需要,促进学生人人成才。

9.以区域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明晰人才培养目标,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与行业(企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与行业(企业)岗位对接;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继续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比重应达到总学分(学时)的一半以上;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要按照生源特点,系统设计、统筹规划人才培养过程。要将国际化生产的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服务规范等引入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10.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推动教学改革。强化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鼓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校企联合组织实训,为校内实训提供真实的岗位训练、营造职场氛围和企业文化;鼓励将课堂建到产业园区、企业车间等生产一线,在实践教学方案设计与实施、指导教师配备、协同管理等方面与企业密切合作,提升教学效果。要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确保实习实训安全。

11.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拓展学生学习空间,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推进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开发虚拟流程、虚拟工艺、虚拟生产线等,提升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的效率和效果。搭建校企互动信息化教学平台,探索将企业的生产过程、工作流程等信息实时传送到学校课堂和企业兼职教师在生产现场远程开展专业教学的改革。

12.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各地和各高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发布制度,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体系。

五、改革评聘办法,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13.各地要创新高等职业学校师资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标准,将教师参与企

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社会服务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和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将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纳入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系列。积极推进新进专业教师须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人事管理改革试点。

14.各地要加大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推动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要在优秀企事业单位建立专业教师实践基地,完善专业教师到对口企事业单位定期实践制度。要在学校建立名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完善老中青三结合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要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完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健全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制度和政策。

15.高等职业学校要加快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聘任(聘用)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一批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使专业建设紧跟产业发展,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符合职业岗位要求。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要率先开展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兼职教师申请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支持兼职教师或合作企业牵头申报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改革成果,吸引企业技术骨干参与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

六、改革招考制度,探索多样化选拔机制

16.推广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稳步开展根据高中阶段教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准备类课程学习情况和职业倾向测试结果综合评价录取新生的招生改革试点。积极开展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的复转军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单独招生试点。支持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与合作企业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逐步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试点。鼓励职业学校和企业联合开展先招工、后入学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比例,拓宽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校应用性专业继续学习的渠道。鼓励高等职业学校与行业背景突出的本科学校合作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人才专业硕士培养制度。扩大奖学金、助学金资助受众面,鼓励优秀学生报考高等职业学校。

七、增强服务能力,满足社会多样化发展需要

17.高等职业学校要搭建产学研结合的技术推广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面向新农村建设,提供农业技术推广、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建设等服务。建立专业教师密切联系企业的制度,引导和激励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

18.各地要鼓励和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际标准和规则的研究与制定,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高等职业学校要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服务大型跨国集团和企业的境外合作,开展技术培训,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和高技能劳务输出需要;要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探索境外办学,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

19.高等职业学校要努力成为当地继续教育和文化传播的中心,搭建多样化学习的平台,开放教育资源,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参与社区教育,服务老年学习,在构建国家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八、完善保障机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高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逐步实行依据生均经费基本标准核定高等职业学校经费的制度;建立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要将高等职业学校财政预算纳入高等学校系列,逐步推广将国家示范高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按本地区同类普通本科院校标准执行的做法。高等职业学校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落实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的资助和免学费政策。

21.各地要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大实训基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教育科研、领导能力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继续做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精品开放课程项目等表彰奖励、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中涉及高等职业教育部分的工作。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实训保障制度,开展顶岗实习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兼职教师课时费等政府补贴试点,确保学生实习权益和实践教学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第2篇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精神,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狠抓教学工作,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1、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把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上来,下苦功持续抓好教学工作,才能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增强职业学校的吸引力,为职业学校注入长盛不衰的生命力,真正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协调发展;才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让学生学会从业技能和本领,就业创业,成为有用之才;才能不辱职业教育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培养急需的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找准工作重心,明确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目标任务

2、教育理论及实践表明,造就一支责任心强、业务过硬、经得起考验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因此,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目标任务就是: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管理,以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平时的工作中,自觉苦练内功、认真对待每一天的教学任务、努力提高能力水平,形成团结向上、勤奋敬业、积极进取的师德风尚,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供长期可靠保障。

三、坚持以人为本,探索科学、合理、高效的教学管理方法

3、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学校意见,根据本地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监管。要深入扎实认真,不搞表面形式走过场;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给学校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工作预留空间,使学校有更多精力和时间向办出特色的方向发展,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给学校增添远离学校教学中心工作的额外工作负担;要充分调动一线教师和教学管理者的力

1量,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一线教师及管理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教学管理决策更加贴近学校实际,不可主观臆断、妄加决定。

4、中等职业学校内部教学管理制度的制订要吸纳广大教师的建议,符合学校实情,以强化教学管理,调动每一位教师的能动性,促使每位教师树立对本职工作的强烈责任心,认真、扎实、不懈和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工作为目的;要为教师专注于教学营造团结紧张、严谨愉快的工作环境,切不可因制度过于繁杂,令教师疲于应付而过多牵扯教学方面的精力。

5、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既要严格规范,也要鼓励改革创新。严格规范就是学校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认真制订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要求每位教师认真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上好每一节课,保证教学基本的质与量。改革创新则是学校及教师要根据职业岗位需求、专业及课程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有计划的教学改革,将教改创新元素有机融入专业教学整体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之中,以有效提高教学质的水平。

四、健全教学档案,为规范和优化教学管理打好基础

6、教学档案建立的完备与否,信息化、数字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教学管理工作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本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加快信息化、数字化教学档案建设。一是便于每位教师掌握规范教学的管理制度,明确搞好教学工的具体目标任务;二是便于校长、教学主任、专业组长掌握监控每位教师的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优化教学管理;三是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教学工作了解分析和检查评价;四是便于总结经验、开展教学研究和学习交流。

五、推进专业课程改革,增强培养人才的适应性与竞争力

7、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和《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管理和设置专业,要紧密结合国家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着力建设一批具有显著优势和鲜明特色的品牌专业。

8、中等职业学校课程安排与开发,要基本面全、课时量足、达到与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层次相匹配的层级水平;要贴近岗位工作要求,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为学生终身学习发展服务。课程内容的设定,要经过认真研究、慎重取舍和周密计划,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或者请相关行业、企业、课程、教学专家进行论证,切不可随意增减,影响培养学生的质量。

六、深化教产结合,提高培养人才的应用能力和技能水平

9、中等职业学校要努力开拓校企合作办学的路子,积极参与到教育部、省教育厅“教产合作与校企一体同步推进计划”中来,不拘一格,创出与本校实际、现行体制相适宜的校企合作模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需要,满足企业对高素质技术工人的要求。校企合作一要促使行业、企业为教学内容改革、改进教学方式、教学质量评价提供教学资源,参与职业教育课程的开发,使得课程内容与职业工作匹配,有利于学生学到最先进的技术技能,成为符合行业规范和职业标准的应用型人才。二要有效地解决有限的办学经费与无限的设备更新及技术更新的矛盾,建立“合作型”校外实训基地,有利于获得企业资金、设备的支持,关键是有利于提高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水平,提升职业学校办学的综合能力。三要为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顶岗锻炼,熟悉当前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企业工艺流程提供条件,促进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提高,推动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四要为学生实现知识运用、能力提升和人格养成提供真实环境,使学生通过在企业真实工作岗位上的锻炼和亲身体会,提高实践能力,学会如何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学会与人相处和沟通,融入企业环境,促进角色转换。五要大胆探索校企合作共赢的体制、机制,为我省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的政策制度提供依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要加大校企合作政策研究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密切沟通、积极配合,探索构建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工作体系,努力做到指导到位、有力,服务专业、有效;要争取各方面支持,探索建立校企合作的政府投入机制、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为校企合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与机制保障,推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

10、农科教结合是农村职业教育办学的成功经验,相关中等

职业学校要进一步与“三农”及相关科研部门密切结合,深入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课题研究与实践,不断提升农业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与水平。农科教结合一要构筑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平台,实现从专业理论到农民需求、从教学课堂到田间地头的有效对接;二要紧跟地方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展教学实践和品种改良、科技推广等活动,既有效为当地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又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培养技术、管理、经营方面的人才。

11、技能竞赛是教产结合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这项具体的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地影响着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成为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也是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水平技能型人才培养选拔、“双师结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培训的重要途径。抓技能竞赛一要想方设法加大投入,为学校强化技能训练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生产资料及技术指导专家保障;二要努力为师生创造到相关企业学习训练高新技术技能的机会,把他们塑造成为技术领先、技能精湛的专门人才,为我省在技能大赛中展现教学成果、证明办学水平、创出优质品牌、提高社会声誉出力。

七、加强教学质量监测,确保人才培养的规格质量

12、各市教育局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和时间,组织开展全市统一的中等职业教育文化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以下简称“水平考试”)与职业能力测试,以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质量。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在学生完成前一年半学业时对全市接受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学生进行统一的文化专业知识水平考试。职业能力测试不实行统测,学生在全部中专学业完成前只要取得相关专业社会广泛认可的、有公信力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鉴定证书,则可视为完成了职业能力测试。如个别学校的个别专业目前没有对应行业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鉴定证书,该学校应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下,根据培养目标要求,自行对学生进行相关职业能力测试,并对测试合格者颁发相应鉴定证书。学生通过文化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后,方可取得中等专业毕业证书。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对全省或所辖市水平考试与职业能力测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13、各市要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各专业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建设各门文化课及专业基础课水平考试的题库。题库的题目应适合学生在完成前一年半学业时的水平,全面反映中等职业教育各门基础课程的基础知识;应随着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情况的变化适时作出调整,并及时向全体师生公布。题库建设要以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教育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兼顾学生实际水平;不以竞赛选拔为目的,而是为接受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应该具备的文化专业知识设定基本要求,以有效控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化、专业与职业素质的层级水平。

14、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制度,组建以职业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一线的骨干教师或管理人员为主的教学工作考评小组,对所辖中等职业学校的进行教学质量评价。要选择适当的时间、范围,以不打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本着重点深入、精练高效的原则,采取提前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省、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查出学校教学工作的真实情况,并结合实际改进教学与管理工作,持续、扎实、全面地推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八、开展针对性的教研活动,推进教学改革和提升师资水平

15、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举办有针对性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及竞赛活动,促进好的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广泛学习借鉴及推广应用。一要着力针对教育部组织举办的教学活动种类,开展相应的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竞赛,支持鼓励教师在全国教学研究课题和教学竞赛上争先创优,用先进的教学理论与精湛教学技艺引领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方向,为全体教师树立学习的目标和榜样;二要认真开展“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主要面向中等职业教育一线的骨干教师与管理者征集包括论文、专著、案例、校本教材、实验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多媒体教学软件、公开课教案等方面教学成果,充分调动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从事教学理论研究和教改实践的积极性,加快破解阻碍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水平提升的难题。

九、按需培训师资,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

16、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举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者培训班,及时用先进的教育思想、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

武装他们,使他们开阔视野,从学校长远发展考虑,以教育家的风范办职业教育,既勇于开拓进取,又踏实做好每一环节工作;既为学生近期就业着想,更为学生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17、师资水平直接关系着教学质量,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长抓不懈的首要工作。一要传达积极务实的成长理念,引导激励广大教师脚踏实地自觉自主发展,通过自修自训提高业务能力。只有经历了能力提升的艰辛过程,教师才能有底气、有方法将自己所学、所练、所悟更好地传导给学生,有效帮助学生提高学习能力和生存本领。二要改革现行职业教育师资培训模式,增强师资培训资金的使用效力。要将师资培训资金以适当的方式直接作用于教师本人,激发教师立足岗位不断进取的内驱力,激励教师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三要将普遍性的群体培训转变为教师急需的、针对个体差异的、有较大自主选择空间的培训。可以“奖学金”的形式为教师提供进修资金,使教师根据本校本人教学实际需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或更加对路的培训机构去进修学习,达到所学为所用的效果。

十、加强协调沟通,推进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

18、中等职业学校要改变单一的入学方式和学习形式,拓宽服务对象与办学形式,努力做到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有计划地开展各级各类成人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满足初高中后进入社会的青少年、转岗再就业人员、在职职工、农民及退役士兵等各类人员就业培训、继续学习的需求。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第3篇

关键词: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高等教育的改革核心在于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从改革初期到现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 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面临了新的挑战, 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是稳定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 明确未来改革的方向才是增强国家教育实力的重点。

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就与问题

高等教育管理是以培养优秀学生、优化高等教育为最终目标, 中央或地方政府、高等学校依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所安排的教学计划、组织、监督等工作。通过多年改革,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 有成就也有问题。回望成就对未来给予新的希望, 发现问题是为希望确定路线。

经过将近四十年的改革, 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也逐渐形成了中央统一领导、省级政府主导和中央省级政府合作管理这三种形式。经过一番改革, 必须得承认其伟大的成就, 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改革的成就。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 中央政府逐渐改变着高等教育管理中自身的角色, 改变了以往独揽大权的格局。中央将更多的权力直接下放给地方政府, 强化了地方对高等教育的参与度。在不断的发展改革中, 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到高校管理中, 学校有了更大的自主权, 管理变得更灵活。

存在的问题。通过管理体制的改革, 尽管中央政府释放了更多权力到地方, 但是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协调难, 放权难的问题, 也就是执行不到位。同时碍于民众观念的落后, 很难发挥出市场机制的作用。高校自主办学的理论落实简单, 但实际情况却是, 政府不愿意切实放权给高校。当然这也跟高校本身经济压力大有关, 学校不愿担负改革面临的责任。在实行改革后, 中央政府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 但是地方政府却疏于管理, 权力只是制裁的手段, 没有发挥它积极的作用, 而且地方政府对管理的内容和管理的方式不明确。

二、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国家行使行政管理工作的机构, 是各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管理监督的一种方式, 其核心就是国家高等教育管理的权力结构, 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是我国国情需要, 通过改革教育管理体制, 发展我国高等教育, 有利于促进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的发展, 有利于增强国际竞争实力, 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自从我国加入WTO, 市场环境的改变带给高等教育很大的冲击。通过科学调研和教学报告显示, 只有通过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改变高等教育管理者的传统观念, 提高政府和管理者的服务意识, 才能为高等教育提供完善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办法

结合我国现阶段政治、经济和文化现状, 通过把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地方政府统筹和社会参与管理三方相融合的办法, 提高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服务意识, 吸收社会资源积极参与教育管理。

( 一) 加强中央政府宏观管理

1. 高等教育立法。国家通过教育立法的手段, 去改变以往我国高等教育无法可依的窘况。不断对高等教育进行制度化规范, 为我国高等教育的竞争营造良好的环境, 使我国的高等教育更加国际化。在后期的执行监督过程中, 要保证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2. 高等教育拨款。政府拨款发展高等教育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解决了高校教育资金紧张的问题, 另一方面也可能加大高校对政府经济的依赖。中央政府为了达到经济支持的根本目的, 可以适当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方法, 发达国家政府为保证高校自主性又不失对大学的管理, 通常要求接受政府资金支持的高校, 必须服从政府在资金支持范围内的行为提出的要求。比如政府要发展某一技术领域, 完全可以通过合同招标的形式, 学校之间竞争投标, 中标的学校将获得政府提供的研究经费。通过这种形式, 既能提高高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又保证了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能力。

3. 高等教育服务。政府在高等教育中, 有能力也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帮助高校解决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比如《“十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提高我国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建设, 目标中明确指出, 政府要重点支持高等教育建设现代远程教育网络, 完善高校的计算机网络建设, 优化高等教育的信息环境。

( 二) 加强地方政府统筹管理

1. 重视教育规划。通过高校与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共同研究制定地方教育规划, 根据地方经济和发展要求, 结合当地高等教育的发展实际情况, 统筹规划高校数量、高校地点布置、各高校定位和教育体系等。有效利用高等教育资源, 提高地区高等教育的竞争实力, 实现高等教育的真正效益。

2. 合理配置教育经费。地方政府对高校拨款应主要依据对高等教育的评估结果, 综合考虑高校办学的效益以及高校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 做到依法、透明、公开、科学地配置资金, 同时政府可以对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重大成果的高校予以经费奖励。

3. 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地方政府在管理高校中, 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于各高校发展水平的差异和实力的悬殊, 政府一定要区别看待, 才有利于开展高等教育的学术交流, 提高学科的发展水平。

( 三) 加强社会参与管理

社会参与高等教育管理一定是我国教育发展的趋势, 在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中,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能都发生了转变。为了体现民主和公平, 为了维护民众在教育中的利益, 也为了打破以往的官僚体系, 必须让社会各阶层民众参与到高等教育管理中, 这也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提出: “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 依法自主办学, 实行民主管理。”

四、结语

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一定是将教育管理体制作为改革的重点, 在改革过程中, 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通过开展相关教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积累改革经验。教育改革是一条漫长的道路, 只有不断创新, 不断总结, 才能为我国高等教育管理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真正行之有效的方案。

参考文献

[1]胡建华.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分析[J].南京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5, 04:75-80.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第4篇

关键词:主体维度;要素维度;质量维度

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要求高校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十二五”以来,浙江通过政策引导、制度创新,实施从教师到学生、从专业到课堂、从考核到保障的高等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从宏观层面为高等教育教学创新提供外部环境,推进高校更加重视人才培养、教师更加潜心教书育人、学生更加主动自主学习,努力营造崇尚选择性教育的教学文化,引导和推动高校创新教学,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

一、主体维度:推进从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到扩大学生学习选择权的改革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首先要研究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和学生。要根据当前高校教学活动中教师、学生的薄弱环节,寻找突破口,制定政策,推动工作。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支持,进一步落实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使学校更好地从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入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使教师能把主要精力用在潜心治学、静心育人上,使学生能真正对学习专业感兴趣。

为了有效帮助高校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岗位需要,切实保障和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2012年浙江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0号),强调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是指由各高校负责实施,以提高职业道德修养、现代教育理论水平和基本教学技能为主要目的,对新进高校从事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专门进行一个时期相对集中培养培训的制度。建立和实行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是继承和弘扬高等学校优良办学传统,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文件指出,参加助讲培养是青年教师的义务和权利,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是各高校应尽的责任。文件规定,各高校新聘用到高校从事教学工作(含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践教学)的在岗教师,高校教学经历不足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未接受过助讲培养培训的在岗教师以及学校认为有必要安排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中青年教师,都应作为助讲培养制度的培养对象。调查显示,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都已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出台了相应的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有力地推动了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2013—2014学年,全省高校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教师为3717名,培训比例达97%。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就要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就要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49.5%,高考录取率达85.4%,本专科在校生达93万多人,如何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促进人人成才、多样化成才,是我们需要迫切解决的课题。2012年初,省教育厅明确将“如何在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和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赋予每一名学生二次转专业的机会”列入本年度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关于浙江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5号),明确了学生转专业的四项原则:突出以学生为本、推进自主理性选择、实行适度调控、坚持公正公平;规定了学生转专业的基本条件,除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应予退学的、从外校转入的、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之外,原则上应放开学生转专业。同时也强调学校应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满足在校学生的专业选择要求,特别是要满足对专业学习困难学生转专业的需求。对于一些需保护和加强的基础性专业、国家建设和发展急需专业以及对学校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的专业,学校应通过政策倾斜,改善教学条件、加大奖助学力度等,切实增强专业的吸引力。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学业、职业规划的引导,组织各类学习指导活动,帮助学生充分了解学科大类或专业情况,指导学生从社会需求及自身个性发展、兴趣、特长等需要出发,增强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理性选择专业。

学生转专业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推动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推动高校把学生的成长成才放在首位,也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近年来我们积极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搭建平台,鼓励大学生多形式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推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第三课堂的有机结合,努力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

二、要素维度:推进从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到引导高校进行课堂教学创新的改革

高校教学活动的基本要素包括专业、课程、教材、课堂等。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基础,承载着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体现着社会对不同领域和不同岗位专门人才的需求,直接影响着学生未来的就业方向、职业生涯和学校的办学质量。它既是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联系的纽带,又是实现高等学校与社会经济紧密联结的链条。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对于高等教育自身的良性、科学发展和恰当的社会人才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优化专业布局和结构,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依法设置和调整专业自主权,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支持和鼓励高校着力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高校实际,2013年出台《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3〕104号),提出高校设置和调整专业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有助于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学校特色发展、错位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调高校专业设置和调整应坚持适应社会原则,鼓励设置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和民生改善的急需专业,主动对接我省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及区域性主导产业,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间的结构平衡和良性互动;坚持服务学生原则,进一步落实“以生为本”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大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及复合型人才;坚持增强活力原则,支持学校整合教育资源,建设优势和特色专业,突出学校特色;建立有序的专业增设和退出机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坚持提高质量原则,注重专业建设质量,强化过程指导与事后评价,引导高校用好专业设置自主权,提高专业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努力实现专业的层次、数量、类别等结构上的整体优化。明确了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和基本程序。特别强调省教育厅负责高校专业设置的宏观指导和质量监控管理,主要审核高校的专业发展规划,高校应科学编制学校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发展规划应包括: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专业结构分析、专业主体特色、人才需求分析、分年度新增和调整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专业建设的支持与保障措施等,规划每5年修订一次。对高校申报已纳入专业发展规划的专业,省教育厅只进行形式审核,对未纳入专业发展规划的专业,按原有程序办理。省教育厅每年向社会公布本省鼓励类、限制类专业目录,发布近三年各专业就业、布点、招生等情况,作为高校专业设置的重要参考。意见的颁布得到高校的普遍欢迎,有力地推动了高校的自主办学、特色办学。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有待于通过课堂教学实现。课堂教学是学校人才培养的主渠道,是学生学习知识、培养能力、提升素质的主要途径,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实现的主要载体。为了落实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挥好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面提高育人水平,必须加快推进课堂教学创新。省教育厅经过反复酝酿论证,于2014年9月印发了《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6年)》(浙教高教[2014]102号),主旨在于推动学校落实教学中心地位,促进教师更加重视课堂教学,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努力构建优质高效课堂,不断增强课堂育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课堂教书育人的重要作用,为学生学习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提出要强化课程建设质量、创新课堂教学方式、完善课堂教学制度、严格课堂教学管理和改革完善教学评价,推动高校一是要优化课程体系,全面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给学生更多的选课权和选择学习机会。二是要扩大小班化教学和分层分类教学,根据课程特点和要求,采取大班和小班、长课和短课有机结合的方式开展课堂教学,增强课堂互动。三是要建立开课准入制度,推进课堂教学公开。学校要普遍建立新开课预讲制和准入制,严把新教师开课关。要建立教师互助听课机制,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四是要建立完善学分制,加强对学生的修课修学指导。五是要完善学生平时成绩评定制度,增加日常考试评价在总成绩的比重,引导学生把注意力转到学习过程上来。要改革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倡导发展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模式,完善教学评价反馈机制,引导教师勇于创新、不断提高。

三、质量维度:推进从完善教学业绩考核到强化多层次保障制度建设的改革

“十一五”时期是高等教育大发展的时期,为贯彻落实“科教兴省”战略和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高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2009年省财政厅、教育厅决定对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业绩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拨款挂钩。但考核指标体系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导向性不够突出、过分注重对项目的考察、质量监控过于微观等。为适应“十二五”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目标、新要求和新任务,着力推动高校内涵发展,2012年省教育厅在广泛论证、调研的基础上,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指标体系与原有指标体系相比较:一是充分体现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的考核。改变了原有考核指标体系过细、太微观的不足,强调考核的宏观性、结果性、绩效性,避免代替学校对自身教学业绩的考核。二是突出对高校教学工作的导向性。在一级指标中突出人才培养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开放教学等,在二级指标中突出生均教学经费占生均公用经费的比重、生师比、毕业生就业率等,引导高校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提高办学的国际化水平。三是突出当期进步。在生均教学经费占生均公用经费的比重、生师比、博士学位教师比例、学生国际交流学习百分比等考核点中,都区分了总量和当学年新增数量的赋分。四是强调分类。部分考核点区分博士学位授予高校、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和其他本科高校,部分考核点区分杭州、宁波城区以外高校及欠发达地区高校。五是强调第三方评价。充分运用第三方(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提供的相关评价数据,在20个考核点中有6个主要指标的考核数据直接由第三方提供。六是强调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结合。原有指标体系绝大部分是定量指标,且计算统计较复杂。修改后的指标体系20个考核点中4个为定性指标,由专家综合分析评定。同时,在20个考核点中除3个考核点外,其余都区分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根据不同等次进行赋分。七是强调在重大教学工作和重要教学项目方面争先创优。原有指标体系对教学项目、教学奖励等考核过细且零散,修改后的指标体系增设一级指标争先创优情况且实行加分制,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项目、竞赛项目、命名和奖励情况和对在省内外产生积极重大影响的教学工作成果,由学校提出、教育厅审定,区别加分。

在完善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的同时,我们注重加强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首先,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明确高校一把手是本科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本科教学质量党政领导亲自抓。高校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做好进课堂听课、评课、上课工作,督促学校其他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听课、评课、上课制度。通过深入课堂、深入师生,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5年起建立全省高校校(院)长年度教学述职制度,在全省高校范围内营造一个全校上下关心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的氛围。其次,强化经费保障。要求高校制定教学经费保障制度,强调学校经费优先用于本科教学,保障人才培养工作正常运行。强调要加强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建设,保障各专业基本条件建设的投入,使师资队伍、实践教学资源、专业建设经费能满足专业建设和发展需求。强调要加大对实践教学的经费投入,保障实践教学经费专款专用。省属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结果直接与财政拨款挂钩,所有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结果与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奖励资金分等级挂钩。再次,强化制度保障。除建立和完善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与业绩考核制度外,2014年起建立了高职院校教学工作与业绩考核制度。鼓励建立教学与科研等效评价机制,积极建立多元化教学激励机制和科研反哺教学机制,对教学与科研绩效给予同等评价、同等报酬和认可,使教学与科研和谐发展。进一步深化完善教师岗位设置与考核制度。在岗位聘任设岗条件和聘任目标中,充分考虑到教学与科研的关系,本着以学术为本、以学者为本、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增加教学质量的要求,促进教师将精力投入到教学中来。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在职称评审中设立教学为主型岗位,引导教师投身于教学,对教学业绩与效果差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时实行教学一票否决,逐步改变以科研为主的评审导向,充分体现教学中心地位。进一步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进一步严格学生学业管理。本着把对学生学业严格管理贯穿始终和关心帮助贯穿始终的精神,制订《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意见》((浙教高教[2014]60号),明确高校要改进新生入学教育,科学制定专业培养标准,强化课内外管理,改革考核评价,严格考试管理,建立健全学业预警和退学制度,增强学生的修习学业责任和能力,完善学生学业服务指导,密切家校联系。要求学校要统筹教学、学工等部门力量,围绕严格学生学业管理,进一步细化各项政策措施,把加强与改进学生学业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任课教师要担当起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辅导员、班主任要把关心帮助指导学生修习学业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学生社团要充分发挥对学生学业学习的合作促进作用;学校要完善相关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聘应更多地向教学倾斜,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严格学生管理,努力创造浓厚的教书育人、学业管理氛围。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第5篇

4月15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为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提高我国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教育部印发《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逐步使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考试分离,重点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逐步形成省级政府为主统筹管理,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多元录取、社会有效监督的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2013年,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人数达到144万名,较2012年增加11万名,占高职招生计划总量的43%。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第6篇

苏教高〔2008〕44号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是教学改革的基本取向。近年来,全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但总体上看,实施创新教育尚未取得根本突破,优秀创新人才成长的基础还较薄弱,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建设创新型江苏尚有差距。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本专科教学改革、切实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创新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

1.树立创新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建设教育强省为目标,以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为宗旨,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以实施“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为重点,探索创新人才培养途径,健全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营造创新人才成长环境,打造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内涵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2.尊重创新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以生为本,分类培养。以培养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人才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目标,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行学分制,扎实落实导师制。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不同个性,激发学生创新热情,激活学生创新潜质,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创造,提高学生创新素养,促进学生协调发展。

3.拓宽创新人才培养的工作思路。顺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新形势,适应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就业市场变化对人才综合素质、知识结构的新要求,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行业企业培养人才,积极争取行业企业的参与和支持,不断完善行业企业全程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推动高校与社会开放融合,共同培养创新人才。

4.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统筹规划。创新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强化整体设计。要结合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统筹推进学科、专业、课程、教材等建设,统筹推进教学科研与管理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手段改进,统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与学生教育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构建有利于创新人才健康成长的人才培养综合体系。

二、探索培养创新人才的有效途径

5.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方案。按照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定位,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和不同类型学生的发展方向,制定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与学习指导计划。强化高校与行业企业互动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共建高标准、专业化、开放式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发挥行业企业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6.健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深化经科教结合、产学研合作。继续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机制,增强创新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健全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监控制度,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优与抽检,并将结果作为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7.优化创新人才培养结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求,构建人才需求和专业设置预测机制,定期发布专业人才供求信息。建设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数据库,引导学校科学设置与调整专业,不断优化专业结构。鼓励高等学校根据相关行业产业的需求,在拓宽专业口径的基础上,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努力扩大紧缺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模,满足行业企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

8.建设创新人才培养高地。适应江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结合重点学科建设,选择相关领域品牌特色专业和专业群,加大投入力度进行重点建设,逐步建成一批产学研结合、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与影响力的创新人才培养综合基地。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基地建设,构建国家、省级、学校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鼓励各实验基地在推进学分制、实施导师制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和大胆创新。

9.改进创新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中心,加强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开展平等交流和讨论,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开放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和主动性。推进个性化、探索性、创新型的研究性教学。把优秀研究性课程和实践性课程作为精品课程建设的重要内涵。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必须建有一定比例的优秀研究性课程和实践性课程,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和优秀教学团队应在研究性课程和实践性课程建设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10.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的评价标准。以培养学生创新素质为导向,改革考试内容和评价方法,合理运用多种考核评价手段,强化对学生的思考判断、分析综合、创新思维、实践动手等能力的考查,注重考评学生的学习、实践、科研、创新等多方面素质的提高,全面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状况和综合素质能力。

三、深化培养创新人才的课程体系改革

11.优化培养创新人才的课程体系。把优化课程体系作为创新人才培养的基础和重点,推进课程体系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加强国家、省级、学校三级精品课程体系建设,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反映时代特征、富有江苏特点、具有学校特色、以重点学科与品牌特色专业为主要支撑的精品课程体系。

12.增强培养创新人才课程的开放性。开发建设面向学术前沿与创新实践的各类实验性和研究性课程,吸引行业企业参与课程建设。鼓励校际联合开发课程,将最新科研成果引入教学。鼓励高等学校与有条件的中小学合作开设拓展型课程,把创新人才培养向基础教育阶段延伸。

13.丰富培养创新人才课程的多样性。推进课程类型多样化与课程组合方式多样化,增设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方向等课程模块。推进课程实施方式多样化,广泛开设操作型、实践型和自学型等多种类型课程。推进融基础理论与实验实训为一体、校企合作与产学研结合为一体的问题式、项目式、案例式模块课程建设。

14.增强培养创新人才课程的选择性。全面推进学分制,推动试行弹性学制,方便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完善学生自主选课制度,鼓励学生在指导性培养计划框架内,自主选择学习课程、授课教师和上课时间,允许学生跨校、跨系、跨专业修读课程。拓展学生转系、转专业渠道,允许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专长与就业志向,选择专业、专业方向或辅修专业。高职院校要积极推进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为有创新兴趣与创新能力的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自主学习、自主实践的发展空间。

四、增强创新人才的实践创新能力

15.深化创新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改革。以培养创新人才为导向,按照不同学科、专业、课程对实践教学的要求,改进实践教学方法,探索新型实践教学模式,着力提高大学生创新实践的兴趣和能力。鼓励学生采取团队合作、自主研究与实验、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实践创新活动,着力培养学生动手能力、观察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

16.加强创新人才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强化实践教学资源的统筹整合,重点建设一批国家与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高职实训基地,逐步覆盖至所有品牌特色专业与重点学科。改革实验室管理与运行机制,加大开放共享力度,实行实验内容、实验时间的全面开放,实现国家与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向全体学生开放,国家与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高职实训基地向省内高校开放,最大限度地为学生创新实践提供条件。

17.强化创新人才的科研能力培养。推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把学生科研训练纳入教学计划,并提供相应条件,设立相应学分,吸引并指导学生参与创新科研训练。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遴选资助一批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构建富有特色的国家、省级和学校三级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体系。

18.建立创新人才实践能力培养激励机制。积极推动出台相应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多渠道筹措大学生实习见习基金。依托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一批规模较大、技术水平好、行业认可度高、接纳能力强的校外实践基地。

19.丰富创新人才培养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国家与省级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创新创业基地、开放实验室、各类学生社团为平台,形成多层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体系。大力开展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题的第二课堂活动,在活动中实践和应用课堂教学内容。加强科技制作、科技小发明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教育活动,建立覆盖全省的网络化社会实践基地,培育一批社会实践品牌项目,促进学生经常化、多样化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科学合理安排各类实践创新科技竞赛活动,逐步扩大竞赛的学科范围,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

五、打造创新人才培养的教学团队

20.建设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的教学团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工作,从教育理念、队伍结构、培养模式、人事分配制度等各方面改革探索,促进广大教师更新观念、拓展视野,增强责任、提高创新教育能力。推进教学名师培养评选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制度。大力推动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授讲授本专科课程。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能够担当创新人才培养重任的创新型教师队伍。

21.完善创新人才培养师资的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建立体现创新导向的教师工作评价制度,将教师的教研、进修和培养创新人才的工作绩效,作为教师业绩评价和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保持科学合理的师生比。鼓励高等学校吸收社会行业优秀人才加盟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重点引进培养富有社会阅历与实践背景的骨干教师与学科带头人,建设高水平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22.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科学研究。树立和落实科研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的思想,引导教师通过科研提高教学水平。将创新人才培养研究作为省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和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重点,鼓励教师紧扣创新人才培养实践,开展教学研究,促进教改成果的推广应用,将最新的科研成果融入教材、融入课堂教学。

六、构建创新人才培养的优质资源平台

23.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以“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为抓手,加强优质资源建设,形成一批与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课程、教材和实践教学平台,面向全体学生提供足够、先进、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高等学校要立足自身办学定位,加强教学基础能力建设,统筹优质教学与科研资源,并优先满足教学工作需要。

24.扩大培养创新人才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效益。深化高等学校区域教学联合体建设,全面实行教师互聘、学分互认、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国家与省的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精品教材、优秀多媒体课件、优秀教学成果、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高职实训基地等优质资源开放共享,为教师教学科研和学生个性化学习服务。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集成整合全省高等学校图书文献资源,全面实现共建、共知、共享。加强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建设具有江苏特色、面向全省的教学信息数据库、特色文献信息数据库,形成内容丰富、配置优化的数字文献信息资源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省各类高校师生的需求。

七、营造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25.建立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核心价值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养学生具有服务社会的创新责任感,追求科学真理的创新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勇气,不畏挫折的创新意志,求异求新的创新思维,严谨诚实善于合作的创新品德。

26.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文化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大学生校园科技文化节,使学生通过各项活动的锻炼,充分发展个性,提高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广泛开展各种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开阔学生视野,调动学生创新积极性,形成浓厚创新氛围。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创新交流会,交流创新体验、探讨创新方式、展示创新成果。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弘扬创新文化,宣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优秀教师和创新人才典型,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强化有利于创新人格培养的校园文化环境。

八、加强对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7.切实加强对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高等学校应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江苏的战略高度,切实把加强创新人才培养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创新政策机制,给予切实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应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责任人,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指导实施,把创新人才培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推进高等学校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上一篇:县旅游行业协会章程下一篇:党员履行的八项义务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