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编制范文

2024-05-23

财政编制范文(精选6篇)

财政编制 第1篇

县财政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人事教育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财政干部的人事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抓好全系统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组织开展财政科研工作;负责财经报刊征订发行工作;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使用、维护和安全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物资)及后勤管理工作。

(二)预算科(挂“税政法制科”牌子)

研究财政发展和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拟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编制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和县级综合财政收支计划;研究预算管理改革方案,拟定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审查报批部门预算;汇总审核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制定公用支出标准和定额;汇总全县财政预算、负责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管理有关罚没收入及税务经费: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政策的措施与建议;制定和管理乡镇财政体制;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参与对乡镇财政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审核、报批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收费标准的确定;负责房地产规费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征收管理;实施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管理住房基金及财务;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

贯彻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各项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在权限范围内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审批和监督税务部门的各项代征代扣手续费、各项税收退库:管理审核税收减免、退库;调查税源情况,研究全县税负水平;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审核上报地方性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财政监督检查项目的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国家赔偿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

(三)国库科

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国库和财政专户财政资金调度;编制汇总全县及县本级财政总决算;编制、汇总、上报全县及县级财政收支旬、月报;统一管理县级财政的银行开户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的结算管理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执行中央、省内债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核算、管理;负责财政信用资金的核算、管理;统一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监督实施票款同行工作。

负责全县原农村台作基金会及供销社社员股金专项再贷款的还本付息及日常监管工作。

(四)文教行政科(社会保障科)

研究制定有关社会保障的财政政策和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部门预算安排的建议;参与主管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定及相关政策;拟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外事财务制度;负责党政机关因公出国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的审批;负责财政支持公共支出项目的资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督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的管理使用情况;拟定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监管彩票市场有关财务活动;审核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负责有关部门、单位的国有资金监管工作。

(五)政府采购管理科

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的有关办法;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搜集、统计、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审查确认进入县级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组织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确定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开招标范围的限额标准;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管理和指导乡镇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有关工作。

(六)经济建设科(挂“国有资产管理科”牌子)

参与研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研究并实施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的改革;贯彻执行并研究制定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有关的政策和制度;负责县级国有企业资产与财务监管工作;参与企业改制、拍卖、兼并、破产、终止清算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与实施;负责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中的资产损失的确认,负责国家资本金核销工作的审核及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工作;负责企业亏损补贴资金、外贸出口贴息资金、电力建设基金、财政对企业的专项补助、科技三项费用等专项资金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企业信息统计和财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旅游、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企业财务管理;负责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的财务、资产监管工作;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性补贴;负责粮食风险基金、粮食企业专项补贴基金和粮食企业财务管理。

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方面的规章制度;拟定国有资本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年检工作;承担资产评估项目合规性审核及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管;编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审计;负责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及经营者年薪制兑现与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收益收缴;掌握国有资产营运监管情况,为县公有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信息资料。

负责拟定全县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参与公共资源有关管理制度和政策的研究;建立全县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统计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拟定清产核资的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

研究拟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概、预、决算审核办法。负责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概、预、决算管理;负责县级基本建设项目准备金的管理;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研究提出建设等部门各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负责财政支持项目的资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拟定有关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县工业科技发展基金的收回、清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农业农税科

研究提出有关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部门预算安排的建议;负责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拟定支农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农业、海洋渔业、水务、农机、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汇编全县农口财政决算;负责全县农口企业资产财务管理;管理土地出让金、土地储备投资和土地批租资金的财务管理。

负责全县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围垦造地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宣传并贯彻实施农业税收政策、法规,拟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全县农业税收征管业务;办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灾歉减免的具体事项,负责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减免事宜;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参与乡镇财政体制的制定和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乡镇财政工作计划,负责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和乡镇财政建设。

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及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组织编审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计划;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的清理回收工作;负责防洪保安资金的筹集和农业发展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负责农业发展基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农业发展支出项目的论证、编审工作,并对项目实行项目管理。

(八)会计科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会计法令,规章制度和规定,起草具体实施意见;负责《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全县会计职称、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方面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全县会计建帐监管工作;指导和管理注册会计师工作;管理全县有关会计行为的技木鉴定工作。

(九)委派会计管理科

依据会计法律、法规,实施对被委派单位财会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实施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全、医药费和福利费等人员经费的集中管理;做好委派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提出委派会计人员任免、调配的建议方案。

(十)财政监督检查科

贯彻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制定财政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监督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组织实施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受理违反财经法纪方面的举报;负责农业税收稽查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监察室: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财政编制 第2篇

一、2017年预算编制总体思路

2017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依法理财,阳光理财,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绩效,为加速融城、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总体原则:规范透明,严谨有序。坚持公平公正、规范透明、严谨有序的原则,结合县域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合理编制,科学编制,绝不编制“关系预算”、“人情预算”。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立足财力实际,稳步提高人员经费等刚性支出保障水平。按照有保有压、科学合理安排项目经费预算。厉行节约,只减不增。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行政成本支出。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性专项一律压缩,压缩比例不低于5%,不设上限。零基预算,综合预算。按照“钱随事转”的办法,单位撤并或项目完成,预算安排也随着变更,不再成为基数。收回部门上年运转类结转指标,统筹至2017年预算综合安排。

二、2017年财政收支总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编制说明

1、县本级公共预算收入编制说明

(1)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规模,根据上级要求和县级征管部门预计,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预期增长7.2%,其中国税增长7.2%、地税增长7.51%,财政增长6.93%。2017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的人大预算计划目标为14.03亿元,较2016年年初计划增加0.94亿元。其中:国税4.98亿元;地税4.08亿元;财政4.9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中总税比为63.5%,地方收入中税比为50%。

(2)2017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02482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539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51285万元,非税收入51197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规模编制的主要理由,一是立足于当前经济增长新常态,适当调低收入增长预期。二是因“营改增”政策推行对国地两税的任务影响较大,适当调整2017年国地两税的收入增长幅度;三是坚持调优收入质量,做实财力增长,适当提高税收占比;四是坚持依法征收,做实总量增长,适当压缩财政收入总量中的“虚增基数”。

2、县本级基金预算收入编制说明

(1)2017年基金预算收入1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8855万元,支出中含上年结转支出3855万元。

(2)基金收入预算编制的理由:编制时主要结合2017年国土出让收入计划情况确定,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形势下,国土出让收入很难持续快速增长,所以基金预算收入规模定得不宜过大。同时根据国土部门预计2017年国土出让收入预计完成情况,比照2016年实际完成情况和土地出让情况,采取稳健预计,2017年国土出让收入确定为15000万元较为合理。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编制主要依据征收部门及近年征收情况综合测算确定。

3、上级补助收入纳入预算情况

2017年纳入年初预算编制的上级补助收入合计60655亿元,主要是:省级提前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39783亿元,提前下达的非财力性专项转移20872亿元。

4、地方一般性债券收入情况

2017年地方一般性政府债券按照近年来省分配县级的额度情况,预计为8000万元(2016年实际下达及追加额度计5700万元)。按照上级要求,一般性政府债券收入应纳入预算,主要安排用于债券的还本、付息及重大专项。

5、上年结转情况(据预结算)

(1)2016年结转至2017年安排的上级专项规模约为6.38亿元,其中:上级公共预算专项结转5.52亿元,上级基金预算专项结转0.86亿元。(2)2017年将上年结转的上级专项纳入预算安排,体现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也是为了更好的盘活存量、加快上级专项执行。

(二)财政支出预算编制说明 1、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亿元,其中人员和公用支出5.38亿元,业务性专项1.05亿元,项目支出2.27亿元。

2、公共预算年初预留安排

(1)人员经费预留9750万元。其中:调资增资3700万元,全县绩效考核奖1850万元,2014至2015年机关养老保险个人部分2700万元,涉改单位及涉改人员3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预留1200万元。

(2)业务性专项预留10214万元。其中:两办督查专项100万元,市场建设费10万元,精神文明建设55万元,学习型党组织专项15万元,公车改革租车及运行等750万元,人大听审、调研12万元,非税及基金征管经费300万元,创环模15万元,部门考核经费1957万元,村级运转预留831万元,其他业务性专项6169万元。

(3)项目支出预留26141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39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850万元,预备费2000万元,国家赔偿100万元,卫生专项预留930万元,自然灾害救助100万元,村级换届专项预留35万元,领导干部培训及党校阵地建设100万元,涉法涉诉50万元,国防支出36万元,新媒体中心134万元,农业专项预留276万元,大学生村官创业20万元,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300万元,生活垃圾处置费160万元,市政维护120万元,招商专项100万元,各镇超收分成及“一事一议”等配套2500万元,通乡通畅工程1000万元,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等400万元,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3700万元,重点扶贫村260万元,智慧渌口1000万元,财源建设专项1000万元,企业应急转贷1000万元,其他年初预留的项目支出4070万元。

(4)非财力性预留93266万元。其中:2016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支出55214万元,2017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20872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支出17180万元。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说明

1、财力测算情况

在公共财政总收入规模预计增长7.2%,达14.03亿元(增加0.94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达10.25亿元(增加0.54亿元)的基础上,可用财力概算预计2017年县本级可用财力为5.6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财力性补助3.98亿元,全年合计为9.62亿元,比上年增加15573万元)。

2、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上年结余结转、上级专项和本级财力预算,预计全年公共财政预算可安排支出的规模为22.63亿元,主要是:上年专项结转安排5.52亿元,本年专项转移支付(非财力性)安排2.08亿元,可用财力安排9.62亿元,非税收入及专项安排4.61亿元,地方一般性政府债券安排0.8亿元。主要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5.38亿元,业务性专项1.04亿元,部门项目支出2.2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预留支出13.94亿元。

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年可安排支出23768万元,本级支出18183万元,调出至一般预算1000万元,结转下年4585万元。主要来源为:本年收入15000万元,上年结转8768万元。

三、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是按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数据,人员经费以2016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结合变动较大的因素,采取基数和预安排的办法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总额为8.7亿元,其中:人员及公用经费5.38亿元,业务性专项1.04亿元,部门专项项目2.27亿元。2017年部门预算较2016年增加主要是将绩效考核安排至年初预算、启动医疗门诊补助、将医疗保险等安排至部门预算,扩大福利费计提基数、新增安排工会经费、公路局下放至县级安排等。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要点

1、人员经费预算,以2016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据实安排51084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遗属补助、社会保障缴费等,均按上年政策及标准安排。新增安排在职、退休人员1个月工资+津补贴铺底门诊医疗补助;将增发的1个月工资纳入公积金缴费基数;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按政策标准计算安排至部门年初预算。从2016年7月1日起,调增工资事项暂不纳入年初预算,年中据实追加安排。

2、安排公用经费2718万元。采用零基预算方法,参照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定额表,编制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定额表,对部门公用经费实行分类定额管理。新增工会经费,合理提高干部职工福利费计算基数。

3、安排业务性专项10455万元。重新考量各类专项存在的依据及合理性,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剔除确实不再需要的和以前的“一次性”专项,全面厘清业务性专项和项目支出的边界,杜绝部门在项目支出中安排运转支出。

4、安排项目支出22723万元预算:结合财力实际,从上年存量项目、县委、县政府决策安排的新增财政预算项目以及上级部门要求新增项目中择优安排。同时,对超过50万元的项目实行绩效评价管理,切实提升财政项目资金的效益。

5、部门非税收支预算:根据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任务数,按30%编入年初预算,年中视收入完成及执收成本核定情况据实调整,强化执收部门对财力的贡献率。

四、专项预算说明

(一)社保基金预算

我县2017社保基金预算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组成,2017基金预算收入为4.68亿元,支出预算为4.44亿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平台公司下达8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计划,同时通过注资、回购、补贴等方式,安排相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扶持县属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三)政府债务预算

债券还本付息财政负担4612.03万元 1、2012年---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2017年到期还本付息2294.64万元; 2、2015年及以后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到期还本付息532.5万元; 3、2015年及2016年置换债券无到期偿还本金,利息支出按3.33%测算(偿还利息以省厅文件为准支付),财政负担利息1454.89万元,平台公司负担利息4669.33万元。4、2017年预计申报置换债券额度50000万元,预计利息支出财政负担330万元,平台公司负担1320万元。

五、预算编制及管理改革重点

1、关于预算编制的改革

一是合理确定收入增速,调优收入质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为7.2%,税收比重63.5%。二是提高人员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高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启动门诊医疗补助,提高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标准,扩大公积金缴费基数安排,逐步消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挂账,启动公务交通补贴等。将原打捆安排的人员公用等运行经费细化安排至年初预算,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细化安排至年初预算,将非税执收成本预安至年初预算。

三是压缩业务性专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行政成本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预算安排,按5%的比例压缩行政成本支出预算。

四是启动专业信息系统编制部门预算,将预算基础信息录入系统,实现编制、执行、汇总的信息化。

2、关于预算执行的改革

一是坚决提高年初预算保障水平,减少年中预算追加,切实提升预算的约束力和质量。二是剔除业务性专项中不合理的、一次性的工作经费安排,预算安排以“钱随事转”的方式,事权完成或者机构撤销,预算也就取消,不得再沉淀成为基数。

三是完善国库支付改革,全面推行“直接支付”,规范部门支出审核流程,严把行政经费控制关口。

3、关于预算管理的改革

一是推进预决算公开。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将各类专项资金、“三公经费”以及部门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公开范畴,通过引入社会监督,提升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是完善年末预算控制方法,年末各部门未使用的基本运转类预算指标收回财政不结转。三是规范各级资金申报程序,村级申报任何项目资金均由各镇根据真实内容出具申请报告,切实提高各镇对村级申报资金的监督管理,有效避免由虚假资金报告滋生的“雁过拔毛”式腐败。

株洲县财政局

推进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改革的探讨 第3篇

(一)地方财政预算的综合性较差。

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收入绝大部分为税收收入,只有很小部分的规费收入,而且,所有收入都要纳入财政预算。但我国政府收入除了以税收为主体的预算内收入外,还包括大量部门直接参与分配的各种基金、收费等预算外收入和部分政府职能部门私自设立、摊派的制度外收入。而在所有这些政府收入中,只有预算内这部分收入纳入了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地方财政预算的调控空间相对受到限制,地方财政预算的综合性比较差。

(二)地方财政预算支出供给范围过宽。

当前,地方财政支出范围不仅包括公共机构、公共服务等项目支出,而且还包括大量竞争性领域的开支,如拨付企业亏损补贴、弥补企业资本金等。在经济改革中,有相当数量的事业单位已走向市场,收入规模相当可观,但财政仍须对其提供经费。财政支出范围过大、包揽过多等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结果造成应该由财政承担的事情财力不足,而政府不该管的事情却管了很多,扭曲了分配关系,加剧了地方财政收支的矛盾。

(三)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方法粗放。

多年来,地方财政预算的编制形式一直是功能预算,这种预算结果过于抽象,财政资源配置不能显示具体的使用部门和单位。财政预算编制方法主要还是采取“基数法”,即新年度的支出预算在上年度支出基础上考虑增支因素后确定。这种方法不科学、不规范,也不符合公平原则,造成支出刚性增长。采用“基数法”编制预算,只对新的增支因素分析,不对基数分析,编制方法过粗,透明度不够,公众也无法对支出安排进行监督。

(四)地方财政预算支出效率低下。

地方财政年初预算只是一个笼统概念,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约束性较差。一是预算资金安排基本上是“基数加增长”的模式,对资金的基数部分缺少必要性的分析和论证,缺少随时间、实际等因素进行调整的机制。二是预算的权威性、法制性不强。每年下半年调整预算,预算缺乏法制性、权威性。三是部分预算单位调整了预算资金的使用用途,导致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下降。四是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环节较多,使财政资金没有全部用于具体的项目,降低了其使用效率。

(五)地方财政预算支出的公平原则未能严格执行。

我国已经加入WTO,按照非歧视原则、公平原则和透明原则,对各种企业实行国民待遇。但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地方政府为加强招商引资力度,纷纷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了相当大的一部分资金,建立财政扶持奖励基金,用于奖励给企业和个人。这些地方财政预算的列收列支,一方面减少了地方可用财力的规模,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泡沫”成分;另一方面这种财政预算奖励支出对不同企业形成了不公平的待遇,不利于企业间通过市场进行公平竞争,地方的财源也会因为奖励支出而不断流失,扰乱了地方财经秩序,不利于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立地方财政预算新体系的基本设想

(一)调整政府支出预算范围。

首先,调整政府支出要遵循三大基本原则:一是体现政府职能原则,二是讲求公平和效率原则,三是依据法律法规原则。其次,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实情,地方政府支出预算应包括三方面:(1)维持性支出,即消耗性支出,一般指资源直接置于政府支配下,配置于各部门直接消耗。它主要包括政府、人大、政协、“公检法司安”、基础教育、基础科研和卫生保健等事业支出。(2)转移性支出,一般指政府对一部分社会资金不直接消耗,而是通过分配转移出去。它包括价格补贴等补助、补贴性支出。(3)公共工程支出,一般指大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支出。它包括邮政、能源、交通、水、电、煤气、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出。同时在建立政府公共支出预算体系时,政府财政要转换角色、调整支出预算范围、优化支出结构。一是政府财政要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转移到社会共同需要方面来。经济建设的投资主体应由政府转向企业,财政只支持进行大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维持性支出范围要有所调整和减少。事业单位按其服务性质,可以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对于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如基础教育、基础科研、图书馆、计划生育、公共卫生防疫等单位,财政应保障其资金供给;对于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广播电视、医疗保健等单位,财政对其可采用资助的形式;对于经营性的单位,如开发型的科研单位、职业化的体育运动项目、艺术表演场所和社会中介机构等单位,财政应与其脱钩,让它们逐步走向市场。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一方面,地方财政要不断地提高对教育、政权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保障能力;另一方面,要优化行业内部支出结构,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

(二)改革预算编制办法。

要建立地方财政公共支出预算体系,必须改革预算编制办法,实行部门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实行收入综合预算和支出零基预算。一是实行部门预算,即一个部门的收支情况有一本预算,在财政部门内部由一个处负责编制预算。预算内容不仅具体到部门,而且要具体到部门下属各单位的支出预算。二是延长预算编制时间。预算编制时间的延长,不仅有助于缓解预算编制的压力,而且有利于各级财政部门细化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三是实行预算综合方法。部门预算要采用综合预算的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类资金。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单位其他收入统一作为部门(单位)预算收入。财政部门核定的部门(单位)支出需求,先由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单位其他收入安排,不足部分再考虑财政预算内拨款。这样,将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各种收入统一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全面反映地方及各部门的收支情况,增强了地方财政预算的公开和透明,也将极大地增强财政预算的权威性。四是支出采用零基方法。在编制公共支出预算时,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法和其他科学的方法。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的需要,按照人员编制的定员、定额标准核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要依据项目备选库中优先项目备选的方法,结合财力可能,确定专项经费,体现公平和效率的原则,提高预算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细化预算编制内容。

一是要细化预算科目,将财政预算的每一笔资金尽可能地进行细化,逐步深入细化到二级、三级科目,使预算本身的定量因素不断增多。预算科目的细化,也便于对预算支出加强定量的分析,使预算更规范、更透明。二是实行标准化定员定额。标准化的定员定额比较客观地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在人员配置和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使用等方面所遵循的标准或应达到的水平,是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编制、核定单位预算、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的依据。在制定标准化定员定额过程中必须遵循编制计划与经费计划相统一,兼顾需要与可能,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节俭高效、简便易行等原则。三是尝试编制分项预算。可以将地方的预算草案尝试分解为几个分项预算,如经常性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草案,专项经费预算草案,对于一些重大决策或重大项目支出也可以做预算草案。这样,对分项草案交人民代表大会分别讨论,即使某些分项预算草案未能得到通过,其他的分项预算仍然可以执行,不会影响整个预算的执行。同时,这样也增强了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预算草案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使预算草案讨论得更透明、更深入、更详细。四是推广计算机预算管理系统。在公共预算支出中,通过细化预算编制,并逐步引进数量经济学,将偏重于定性分析转变为定性与定量分析并重,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这就要求逐步建立财政系统内部的计算机网络,充分利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优越性,保证预算编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四)硬化预算管理和约束。

地方建立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后,必须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首先要坚持法制化。只有强调法制化,才能保证支出预算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保证预算的顺利执行。此外,还要加强监督,要贯穿于预算执行的全过程。在硬化公共支出预算执行约束方面要具体注意几点:一是完善公共支出预算执行中的控制监督。逐步建立立法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内部不同层次的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二是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按规定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和详细的文字说明;各部门按照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向本级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和详细的文字说明;财政部门要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各级政府要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两次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三是改革预算拨款方式。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拨付预算资金应坚持按预算计划、按事业进度、按规定用途、按预算级次拨款。财政拨款由国库单一账户集中进行拨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财政部门直接按月汇入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实行工资发放的银行化。这样,既可以有效控制人员工资的过快增长,又可以遏止“灰色收入”现象,抑制消费基金膨胀。

(五)强化预算的绩效考核。

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是预算的三个不同的环节,共同构成了预算的整个过程。但目前我国各地方财政预算基本上是投入预算的理念,对预算的绩效评估与考核比较淡化和薄弱。产出预算是绩效预算的一种典型模式,要强化政府预算的绩效考核,就必须采用产出预算的理念和方法,对预算支出的产出和成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1)产出,特指财政支出的活动成果,可以用“数量”指标或“质量”指标描述。(2)成果,是指政府战略和政策的最终目标。如,提高生产力和人们收入水平可以看作是教育政策取得的成果;提高人口的预期寿命可以看作是卫生政策取得的成果。应通过考核结果来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财政预算的编制。

浅谈如何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第4篇

【关键词】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一、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价值内涵和必要性

中期财政规划能够对未来三年到五年内的重大财务款项进行预测,并将其中所涉及到的财务账目,通过科学的形式,编制跨年、跨项、跨行的财政规划,实现财政预算工作的最佳状态。

(一)实行中期财政规划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将更好地加强完善财政管理,发挥财政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推动政府将年度决策和中期决策相结合,使政府决策看得更长远,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和转变政府职能。

(二)减小财务预算中的误差

年度预算实现了政府在一年之内的财务收支方案,能够方便政府各部门进行资金运营和统筹规划,同时也利于了解政府相关单位的收支活动,实现民主监督。但是在财务年度预算的各项工作中,预算不足的情况有所显露。年度预算在编制执行中很难得到精确的统计,所以容易产生一定的工作误差。实现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能够将这种短期行为有所拉长,以便能够适应众多财政支出项目,加快资金流通的科学执行力度。

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原则

(一)衔接融合

中期财政规划将规划期内收支计划与国家重大政策充分结合、有机衔接,以核心项目决策为发展依据,实现年度发展规划和中期、长期年度规划的合理性,为实现中长期施政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二)统筹配置

中期财政规划以规划期内各项财力来源为基础,包括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障基金四个预算部分。并结余结转资金、上级转移支付、债务收入等政策,努力实现财政统筹上的科学化和精确化。

(三)突出重点

中期财政规划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以财政支出为重点,集中财力投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四)审慎稳妥

中期财政规划的收支计划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相适应,收入预测要积极稳妥,支出安排要留有余地,逐年增加支出预留空间。要严格支出项目准入条件,不具备条件的暂不列入规划。

(五)滚动管理

第二个年度的预算在细化中期财政规划、落实新出台政策的基础上形成。预算执行中要建立年度评估机制,规划期内项目视成熟情况可在年度之间调整,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可列入年度预算。

(六)讲求绩效

在整体财政预算项目中,支出项目的具体安排要与和所计划的而社会经济绩效相互吻合。在整体的项目预算进度上,要将预算过程、监督检查、实施效果等问题统一在一起,从而建立一个绩效成果和预算安排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重点

为了实现科学化的财政规划,中期财政预算要在实现具体过渡形态的同时,对总体财政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评判。一方面,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到财政决策的稳定性,根据当前经济形势的具体走向,对财政收支项目进行适当的调节。使中期财政规划能够实现顺利、流畅的过渡。另一方面,在中期财政规划中,要将公告财政预算、政府资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融合在一起,针对具体的情况,设置不同的发展策略。

(一)对当前形式下财政收支进行评估

根据当前国民经济形式,政府财务部门要结合当前的国家政策、法律规章,结合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具体内容,实施国内发展环境、财政经济收支的具体指标进行评估。同时,结合基期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在经济预测的基础上,相关财政科研人员还要对宏观经济政策进行深入的了解和普及,在做好各项评估工作的同时,科学预定各项财政项目的发展走向。

(二)积极应对财政收支中政策问题

积极分析当前财政支出政策中的各项问题,政府财务工作人员要根据当前财政支出的政策进行细节化的分析。并针对当前财务收支中的各项问题进行整合。在当前税收制度的构建中,将促进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及相应的筹集财政策略融入其中。

在中期财政的编制规划中,一些重点支出的财政收支幅度或是生产总值上,对财政支出也具有重要的影响。社会医疗保障、文化卫生、科学教育等支出情况都跟随者人口数量、结构及进行变化。这些问题,都在财务整体预算总占有重要的地位。

除了上述财政收支问题,在一些地方政府的财务项目中都存在着债务风险危机。这些隐形的债务规模大小不一,但是会给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工作存着较大的发展阻碍。

(三)落实财政收支建设方案

在财政项目收支决策方案上,财务部门首先要经过严谨的审计、沟通、协商工作,提出相应的税制改革及重大项目税收调整方案。继而规划出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时间计划、发展方向、具体流程。不断明确与之相关的政策项目实施情况,根据具体项目对经济产业的作用,科学调整企业税收、个人税收的实际状况。

其次在财政支出策略上,财政相关人员要定时、定期树立规划预期内的改革方案。不断调整项目支出方案,明确发展策略,继而罗列出年度内的财政收支任务。要建立“透明化”“科学化”的资金使用流程。构建一个全面的预算绩效监督机制,尽最大可能减少所沉淀的资金。

最后,在政府相关债务管理上,财务部门要将各项债务分类纳入风险预算管理中,建立高标准和高水平的债务风险预警系统和一二三级债务应急管理制度。

四、集中归纳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机构

一是在中期财政工作的规划上,具体的编制工作要与财政部门进行对接,由相应税务部门、预算部门等配合完成。

二是作为集中管理中期财政规划的行政环节,财政部门负责对地方政府发的财政方案进行审核,组织和监督中期财政规划的执行。

三是税务部门等部门对财政部门将对地方的财政税收数据、经济波动趋势、价值内涵信息进行严谨、周密的分析。

四是由预算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各项账目明细。

五、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法及编制程序

(一)编制方法

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的方式编制,第1年的收支安排最终形成年度财政预算;后两年为收支规划,包括具体支出项目,是规划期财政预算的基本框架。在接下来的年度审核上,将继续编制后两年的项目方案,依次类推,滚动编制。编制可以采用规划—项目预算法(PPBS)、趋势外推法、比例限制法、零基预算法、项目库法、专家会议法、绩效预算法等。

(二)实施流程

对于财政部门来说,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最佳时间应该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开始之前。在这个期间,财政部门要着手运行中期财政规划草案,并按照阶梯式的发展程序,由下到上进行逐级汇总。财政部门下发通知、预算部门结合国民经济进行实施、开展测算收支数额、实现中期财政规划的科学编制。最后,在由财政部门汇总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和中期财政计划,报单位决策机构审批。

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第5篇

编稿时间: 2018-02-08 10:51 来源: 财政局

一、指导思想

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预算法和中央、省、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加强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预算编制与盘活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衔接,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开展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扩大项目评审范围,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落实支出经济分类改革,加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二、编制原则

(一)依法依规,全面完整。坚持依法理财,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应编尽编,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统一标准,公平合理。完善预算供给体系,健全基本支出标准,按政策标准保障人员经费和基本运转经费支出。

(三)注重统筹,政策兼容。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资金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推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与上级专项和盘活存量相结合,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除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重点项目、民生配套等方面支出外,其他上级有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市本级原则上不再安排支出。

(四)公开透明,促进规范。逐步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部门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规范。

三、编制重点

(一)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一是增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并对现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修订完善,两套科目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地应用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会计核算各个环节。二是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中,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单独设置科目,分门别类、各有侧重地归集反映相关支出。三是将现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转移性支出”“预留”等科目列为政府预算专用科目,部门预算不再使用此类科目。各部门要按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同步编制部门预算。编制时,各部门要根据单位性质、资金投向正确选择相应的经济分类编制预算。市级预算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同步批复到部门。执行中,两套科目并行作为控制预算执行的依据。

(二)开展市县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按照财政厅统一部署,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中期融资债务规划是指以本级政府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为基础,综合平衡本级财力和债务风险承受能力,制定的一定时期的财政补助和融资规划计划。中期融资规划“一编三年、逐年滚动”,资金按项目进度跨配置,提高融资的前瞻性、针对性。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范围包括普通公路等交通领域以及水利、保障性住房、文化体育教育、旅游、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领域。编制2018-2020年中期融资债务规划项目时,严格按以下原则审核:一是规划项目的遴选,以中央、省、市决策为依据,以部门中长期规划和事业发展计划为参照,除此之外的项目不予安排。二是严格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行为边界,凡是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运作的,一律不得举借政府债务;对于平台公司自营业务债务,一律不纳入融资规划。三是划清市级与乡镇(含街道办事处)的事权边界,市级举债只限于市级直接承担的重大项目,以及市级承担一定补助责任的市与乡镇共同事权;乡镇区域内的一般性建设项目,由乡镇负责筹资。四是对于省政府已明确规定建设资金补助标准的(如国省干线等),严格按照既定标准审核投资需求;对于没有明确建设资金补助标准的,根据省和市批准的项目概算进行审核,需要调整概算的,必须待完成调概手续后再安排。五是对备选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优先保障竣工项目清算资金,以及在建项目和省政府已经明确部署的规划项目建设资金,在规划期债务可承受范围内依次遴选,超过债务可承受能力以外的项目,延后实施。

(三)启用省财政厅统一安排的软件系统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根据财政厅的统一安排,我市自 2018年起正式启用省财政厅统一安排的部门预算软件编制预算。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编办、人社局核定的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及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在软件系统上认真填写单位基本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将相关的基础数据和资料(项目申报需附纸质资料)报财政局各分管业务股室初审;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对各部门报来的预算进行审核,没有附上级文件和会议纪要等政策依据的项目应剔除,并将初审意见报预算股;预算股将各业务股室初审意见汇总后,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当年财力情况,进行审核后,报市政府领导研究决定。软件具体操作待网络公司培训时,以文件下发到各单位。

(四)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2017年预算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湘财预[2017]32号)、《关于开展2016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预函[2017]3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继续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真正建立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以年末关帐后国库集中支付网上及实拨账户(含部门单位和财政部门管理的特设专户)结转结余资金为依据,一是对上级安排的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或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项目资金,全部收回市财政统筹使用;二是对市本级安排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结余资金(含工作经费性质的项目),全部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三是对市本级安排的结转1年以上(含1 年)的部门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将予以收回,统筹安排使用,1年以下确需结转的,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提出申请,并报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核实后,可予保留,没申请核实或无依据的收回50%。因在建工程、待付政府采购款等原因需要跨年支付的项目资金,单位应先向财政提出申请并由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核实后,可予保留。在编制下预算时,将以上应收回的资金计算为可用财力统筹使用,并在结转时直接收回预算单位指标。对于结余结转资金常年居高不下、使用不力的单位,财政部门将相应缩减以后财政拨款预算规模。

(五)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完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一是完善人员支出预算管理,提高人员经费保障水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或绩效工资按人社局批复标准据实安排,经费来源按原渠道安排。住房公积金由原来按工资总额的5%安排提高到按工资总额的8%安排,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自筹退休人员生活费补贴统一纳入社保基金统筹发放,其增加的发放金额原则上通过调整部门预算项目等途径统筹算账解决,一般不增加财政实际负担。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办公设备购置、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的原则安排和使用,即部门和单位在核定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之内,各个单项公用经费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能调剂用于“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标准:政法单位按上级文级规定标准安排,教育学校继续按上级文件要求的保障标准配套,四大家(含常委部办委)按人均2.5万元安排,行政单位按人均0.8万元安排,其他事业单位按人均0.6万元安排,提高定额标准后的公用经费涵盖了未车改单位及保留车辆运行经费(执法车辆运行经费在单位办案经费及执法经费等中解决)。三是城镇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三农等民生领域保障经费按上级文件规定标准足额安排。四是规范项目支出编报,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进一步清理整合项目支出。清理长期固化的支出项目,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所有项目支出先按“零基预算”的原则进行清零,由项目需求单位重新申报,申报资料包括上级文件和会议纪要等政策依据、每项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去向等,报财政局各分管业务股室审核汇总。30万元以上项目需报财政局绩效评价股进行预算绩效评价,需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报政府采购办审核,绩效评价和政府采购审核资料一并报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财政局各业务股室汇总所属单位申报资料后,根据有关文件、会议纪要、财政绩效评价、采购办审核意见等相关依据,结合上年实际安排情况和变动因素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单位申报资料汇总报财政局预算股,预算股将各业务股室初审意见汇总后,报市政府领导研究决定。总的安排原则是按照轻重缓急、择优遴选后,根据财力状况统筹安排。除上级文件规定的必须安排的民生配套等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中心工作事项外,对单位专项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减不增。其中住房公积金、一般商品服务定额标准提高增加的部门预算,除部分教育学校及确有困难的单位外,原则上通过优化部门支出结构,在部门既有预算中调整解决。对项目预算较多的单位,如四大家等,结合本次项目调整,合并性质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切实减少项目数量,严控单位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六)进一步加大部门非税收入政府统筹管理力度。一是财政非税局在核定单位非税收入计划时,除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外,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单位实际完成数。二是非税收入执收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调整的政策文件,按照项目合法合规、内容全面完整、数字真实准确的总体要求,实事求是地编制非税收入预算,依法足额征收。三是从紧审核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执收成本不高于10%;服务性收费执收成本由非税局严格审核把关,报政府最终审定。四是非税局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含学校)的房屋、土地出租产生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进行清理核实,并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五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等全面实行收支脱钩,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不再直接返还执收执罚单位和处置单位。六是部门非税收入剔除执收成本后,优先安排部门基本支出。

(七)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支出绩效管理机制,拓展绩效评价内容,逐步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推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绩效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逐步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编制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预算部门编制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所有本级预算单项项目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资金都应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填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未申报的财政预算不予以安排。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重点领域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价结果反馈机制,督促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并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市财政局将加大项目绩效评审结果应用力度,凡绩效评审核减或核销的项目,如无特殊理由,一律按绩效评审核定结果安排项目资金,核减资金不得用于本单位的其他项目,收回财政统筹安排。

(八)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所有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转移支付资金公开是要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上级补助、本级安排的资金情况,其中,专项资金(含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与计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等民生资金下达情况应当原文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均应在批复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九)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强化采购预算约束。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政府采购事务时,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要求,实行“无预算不采购,无采购不支付”。按照“预算-计划-采购-支付”的工作流程,各预算单位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购买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均应先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再根据预算安排申报具体采购计划,方可实施政府采购,签订合同,最后凭相关材料申请支付采购资金,在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沟通联系。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将无法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和实施政府采购。

(十)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控债务风险。一是进一步健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发 〔2014〕43号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确须举债的一律采取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二是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等六部委“财预[2017]50号、财政部“财预[2017]87号”文件规定,全面清理整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特别是违法违规担保问题。对2015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债务,要按照债务管理规定进行规范和整改,按照谁举债谁负责清理整改的原则,各借款单位要逐笔清理,按要求收回由政府及职能部门出具的各类担保函、承诺函件,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先暂停、后清理、再规范。三是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督和防控机制,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四、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一)公共财政收入安排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总收入安排100000万元,同比增加9792万元,增长10.9%,其中税收收入安排80510万元,同比增加7989万元,增长11%,税收比重为80.5%,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分项目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安排58239万元,同比增加6365万元,增长12.3%。其中税收收入38749万元,同比增加4562万元,增长13.3%,税收比重为66.5%,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上划中央收入安排32873万元,同比增加2498万元,增长8.2%。上划省级收入安排8888万元,同比增加929万元,增长11.7%。

分部门情况:国税局52500万元,同比增加5260万元,增长11.1%;地税局30210万元,同比增加3000万元,增长11%;财政局17290万元,同比增加1532万元,增长9.7%。

(二)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及平衡情况

当年可用财力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58239万元,加上级转移性收入193756万元,加上年结余5504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97万元,加调入资金30000万元(惠临公司土地出让金收入调入20000万元、部门非税收入转列的其他政府性基金调入1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17296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1591万元,减去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2046万元,当年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303659万元。

2018年上级转移性收入193756万元,具体为: l 返还性收入6354万元,其中:消费税增值税返还收入2993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683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965万元、“营改增”等其他税收返还1713万元。

l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6020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44857万元;纳入基数结算的转移支付收入21852万元(其中明确专项使用用途6345万元、作财力统筹使用15498万元);省财政厅提前下达并明确使用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59311万元(包括城乡义务教育、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民政救助等)。

l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1383万元,均为省财政提前下达的2018年指标。财政可支配财力情况:当年可用财力303659万元,减去非财力收入列支31800万元(包括工业园税收体制及落实工业八条等预计列支5000万元、耕地占用税契税列支4000万元、财政非税收入列支22800万元),减去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345万元,减去省财政提前下达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120694万元,减去上年结转安排项目19681万元,当年实际可支配财力为125139万元,比2017年预算120966万元增加4173万元。

2018年财力变动原因主要有:一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加4517万元。二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增加8721万元。三是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财力增加4645万元。四是惠临公司收入调入公共财政20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00万元。五是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增加导致财力减少3360万元。

当年预算平衡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58239万元,加上级转移性收入193756万元,加上年结余5504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97万元,加调入资金3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17296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0365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91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20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17296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支出安排继续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

当年支出安排30365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专项支出127039万元;上年结转继续安排项目支出19681万元;本年本级支出156939万元,用于保工资、保运转支出12657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80.6%(其中保城市运转支出8638万元),保民生支出22384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4.3%。

具体按支出功能分类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38130万元。

2、国防支出安排28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0336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36196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3077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2583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63265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28377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3435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0117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安排34443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2146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561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371万元。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2748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安排6821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165万元。

18、预备费支出安排900万元。

19、其他支出安排49708万元。

由于今年省财政厅加快提前下达支出进度,及本级部门预算口径变化等因素影响,今年不能提供各支出项目与上年预算安排数对比情况。

具体按支出经济分类安排情况是:

1、单位基本支出安排76549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5107万元。具体项目为:

(1)工资福利支出安排7122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4528万元。其中: l 基本工资安排33213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3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增加全额编制119人。

l 津补贴或绩效工资安排1964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9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提标部分按月人平300元纳入2018年预算。

l 社保缴费安排1455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9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提高导致缴费基数变化。

l 住房公积金安排3811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33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住房公积金由工资总额的5%提高到的8%。(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458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94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定额标准提高。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安排74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减少37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将全市自筹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统一纳入社保基金统筹发放,财政不再安排部门补贴。

2、本级项目资金安排54935万元,同比减少73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新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将部分项目支出调整安排到部门基本支出。

3、列收列支支出安排31800万元,比上年增加142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导致非税收入规模增加;二是为了规范部门预算收支管理,全面客观反映政府支出,将原转列政府性基金的部门非税收入调入公共预算列支。

4、省财政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20694万元,比上年增加63997万元。

5、上年结转继续安排项目19681万元,比上年增加685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我市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项,实行收支预算统一编制,并按文件要求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统筹安排使用。基金预算支出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项目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

2018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5253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2000万元(含国土局土地出让金7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5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0080万元(含墙改基金历年尾欠80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253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411万元(省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加上年结余收入17322万元,收入总计71263万元。减去上解支出310万元,减去调出资金3000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09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是: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安排450万元,其中:安排建设局部门预算支出225万元,城市公共设施建设225万元。(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安排24193万元,具体支出项目是: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9090万元;②土地开发支出7900万元;③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2600万元,其中国土局征收业务费105万元。④廉租住房支出2100万元(按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的5%计提)。⑤棚户区改造支出163万元。⑥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2340万元。(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安排1081万元。(4)其他政府基金支出安排15229万元,其中: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6万元,其他社会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1万元,其他政府基金支出15062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项目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6项。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7383万元,本年收入69226万元,收入总计106609万元。本年支出安排6703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9577万元。具体分项目情况是: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2061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2025万元),本年支出安排2061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失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408万元,本年收入354万元,收入总计1762万元。本年支出安排19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6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5632万元,本年收入779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691万元),收入总计13423万元。本年支出安排925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17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上年结余403万元,本年收入210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30万元),收入总计2511万元。本年支出安排249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6316万元,本年收入9840万元(其中财政配套528万元),收入总计26156万元。本年支出安排727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8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3624万元,本年收入28518万元(其中财政配套2937万元),收入总计42142万元。本年支出安排2720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941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由于我市原国有工商企业均已实施破产关闭改制,目前,除融资平台公司外,我市不存在市属国有企业,因此,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暂不需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事项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2018年我市部门预算编制基础信息采集标准时点为2017年10月30日,人员编制、工资标准以市编办和市人社局核定数为准。2018年 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291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78个(含13个乡镇办事处)、二级预算单位213个。财政核定预算人数11642人,其中:全额人员9285人(行政2520人,事业6765人,含视同全额算账的差额和自筹696人);差额人员578人(行政1人,事业577人);自筹人员1779人(行政19人,事业1760人)。

2、部门收支情况

当年安排部门预算总收入17404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314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及部门其他收入拨款425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及部门其他收入拨款具体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431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437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拨款3574万元(就业资金1000万元,国有林场管护资金12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药补助245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9927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财政核定部门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计划46804万元,其中:实际安排部门单位支出42565万元,财政统筹使用4239万元。

当年安排部门预算总支出174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40万元(按预算人数11642人计算,年人均约9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654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347万元(实行定额标准预算,四大家及常委部办委年人均2.5万元、公安及森林公安年人均2.5万元、司法年人均2.2万元、一般行政单位年人均0.8万元、事业单位年人均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3万元;项目支出69409万元。

部门支出按经费来源渠道划分情况为:

(1)财政安排经费拨款131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49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22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5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5万元;本级项目资金安排54935万元。(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及部门其他收入拨款4256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安排28091万元(全额人员经费5352万元,自筹和差额人员经费22739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安排2532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27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4474万元,其中:部门项目10814万元,征收经费及成本3660万元。

(二)关于非税收入说明

根据湘政办发[2015]109号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2017年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若干意见)精神。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等全面实行收支脱钩,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不再直接返还执收执罚单位和处置单位。2018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非税收入实行“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的办法,单位超收收入或财政未核定征收计划而实现的各项非税收入,由单位提出申请并报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后统筹安排,原则上公务员及参公单位、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财政最高安排40%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项目经费,经费自筹事业单位财政最高安排50%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项目经费(特定单位除外)。非税收入计划一经核定,必须严格执行。

(三)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根据临政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率。一是规范管理本级财政资金,已经预算到单位到项目的本级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局局长负责审批;社会保障基金由市人社局商市财政局把关审批。原则上无预算不列支,确因特殊情况需动用预备费和其他机动资金的,申请报告一律送市政府秘书科统一收集登记后报市政府市长组织联合审批,原则上每月集中审批一次,任何个人不得接收资金申请报告。二是规范管理上级专项资金,国家、省、岳阳市下拨的专项资金,市财政可宏观调控、整合。已经明确实施项目和单位的,由市财政局按文件要求拨付;已明确行业未明确到具体实施项目的由市财政商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提出初步方案,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把关后报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未明确实施单位和项目的,由市财政局拿出方案报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

(四)关于债务情况说明

浅析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 第6篇

过去,但凡涉及“钱”和“人”的政务信息大多不够透明和公开,由此产生诸多“暗箱操作”,甚至滋生腐败,群众对此颇有意见。为了让群众更充分地享有知情权,从而更好地行使监督权,2006年4月,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展开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目前,各地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已经成为依法行政的阵地、群众监督的窗口、联系群众的纽带、社会互动的平台。为此,笔者对兴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作了一些初步探讨。

一、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初显成效

兴山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县后,领导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工作,于2006年6月29日正式开通了“兴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到目前登录网站的人数已4000多人次。这一举措在昭君故里产生了积极反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促进了财政资金“透明”运行。全县通过网站公开了36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依据、分配方案和拨付流程,增强了资金管理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了网站在监督专项资金使用上的巨大效力。许多村民、移民反映,现在在网上很快就能查到国家的一些补贴、补偿政策和资金情况,如果自己得到的补贴、补偿资金和别人的不一样,还可以直接打电话找相关部门查询、申诉,确实方便多了。

(二)促进了机构编制“阳光”管理。在公开过程中,对全县在编人员建立人员编制数据库,实行表、册、卡、网同步,采

1用“实名制”管理。通过互联网公开了全县249个行政事业单位4401人的详细编制状况。通过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了机构设置,严禁随意增设机构;严控了人员编制,对编制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不准超编进人;理顺了人员管理,严把进入关,实行用编许可、凡进必考。

(三)促进了行政行为“幕前”操作。通过公开,一方面,把方便群众知情和群众办事的政务信息在网上公开,群众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有了更深的了解。用上网部门的话讲,就象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自己,工作如果出了差错,就经不起公开的考验,经不起群众的监督。在日常工作中,既要按章办事有所作为,又不能心存侥幸胡乱作为,部门和单位自我约束意识明显增强。另一方面,随着办事程序的简化,责任追究制度、投诉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单位的服务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四)促进了人民群众知情察政。在网站上公开群众关心的财政资金和人员编制等敏感政务,有利于营造公众参政议政的环境,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很多群众对网上公开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表现出极大热情,网站正式开通仅仅4个月,上网查询人数就达到了4000多人次,共接到相关查询电话120多个,收到并答复、处理网上建议、咨询、投诉30余件。县政府领导及各局长的电话在网上公开后,县长、局长直接和农民、下岗职工进行沟通,解释政策法规,倾听群众呼声,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正如任何新生事物都不可能完美无缺一样,财政与编制政务

网上公开工作虽然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一)思想认识难统一。极少数单位和部门存在“怕公开”和“走过场”的思想,甚至简单地把这项整体性工作看作是财政和编办两家的事,认识上存在偏差。个别党员干部对做好这项工作存在“四怕”思想,即:怕难、怕投入、怕暴露问题、怕引发矛盾。主要表现在个别领导干部缺乏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对公开工作领导不力,安排不具体,人员不固定;少数单位公开内容不全,专班不专,宣传不广;在财政政务公开方面,有些专项资金还没有完全按政策配套到位;在编制政务公开方面,少数单位还没有做到编制“实名制”。对这些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逐步加以解决。

(二)广大群众难参与。当前,在已经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群众对网上公开不知情、不会参与、不能监督等问题。工作的好坏取决于干部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和组织程度,网站的生命力则取决于广大群众的参与程度。如何让群众踊跃参与,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层层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公开信、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消除群众的抵触情绪,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群众自觉参与其中。

(三)查处力度难跟上。个别地方认为在网上公开了就万事大吉,对公开后的处理和整改有所忽视,有公开无落实。在个别部门还存在“领导督办我重视,无人问津我安然”的不良风气。这些问题如果不引起足够重视,在查处力度上就会大打折扣,达不到以公开促规范的目的。当前,如何建立健全群众诉求快速反

应机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查询设施难满足。目前受财力限制,全县共建查询点18个,都设置在各主管部门和乡镇财政所,老百姓查询要跑很远的路,还是有些不方便。全县正在尝试将查询点延伸到村,但是投入太大,财力有限,很难满足需要。

三、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是打造阳光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对以往政务公开形式的根本性突破,是规范行政行为、和谐党群关系、促进党风政风转变的重要机遇,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克服麻烦、厌战情绪,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好网上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促进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刚刚起步,要长期做好这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政务公开要以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为宗旨,进一步深化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健全日常工作机制。在保持现有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变的基础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固定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政务公开信息更新、咨询答疑、资料审核、网络维护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具体工作,并长期保持专班不变、人员不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常规化工作范畴。二是健全政务信息更新机制。各公开责任单位应尽快建立政务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员岗位责任制,信息管理员对网上公开内容必

须规范管理、及时更新,对群众的咨询、投诉必须及时答疑处理。三是健全政务信息监督机制。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对政务公开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加大对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办、检查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健全群众诉求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整改情况限时在网上公布。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要采取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公开方式,掌握查询办法,特别是在偏远乡村,要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操作程序,送服务下乡,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只有广大群众知晓公开的方式、内容和查询、投诉的办法,才会参与其中,从而支持公开工作。另外在网页设计上要多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操作的便捷性、直观性和画面的生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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