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改协议范文

2024-06-20

公司车改协议范文(精选10篇)

公司车改协议 第1篇

公司车改协议模板

合同编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车改人员):

第一条

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为适应集团有限公司车改及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1、甲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2、乙方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3、车改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第三条

车改车辆所有权及使用权

1、甲方对上述车改车辆享有所有权;乙方偿还甲方规定的车改借款后,甲方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2、甲方将上述车改车辆交由乙方保管和使用。乙方在使用上述车改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负其责。

3、乙方有权按照《集团有限公司车改及用车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上述车改车辆和获取用车补贴费,同时车辆保险费、油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第四条

车改借款及偿还

1、甲方为乙方车改车辆支付30%的购车款(车身价,控制在15万元人民币以内,车身价超过人民币15万元以上部分乙方自理)

2、车改车辆的购置税和报牌费及保险费用,由甲方代垫支付合计人民币

元。

3、乙方上述车改车辆购车款(车身价)的70%由甲方向银行借款人民币

元整。

4、上述车改车辆的购置税、报牌费、保险费用及购车款的70%银行借款本息由乙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向甲方偿还。其中甲方代垫的车辆的购置税、报牌费、保险费用12个月内还清,每月还款人民币

元;购车款的70%按甲方与借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本息归还,每月还款人民币

元。(具体利息额以《借款合同》规定的实际利率为准)

5、如果乙方在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持续工作,甲方承诺在乙方按以上规定还清上述两笔车改借款后,甲方将把上述车改车辆以人民币

元(各项税费乙方自理)转让给乙方;若乙方在归还上述两笔车改借款时间内中途离开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被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取消乙方车改资格,归还的车改借款不再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合同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它

(一)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二)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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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改协议 第2篇

甲方:

乙方:

根据公司车辆内部转让实施意见,甲方将部分小汽车转让给本公司内部职工,实行有偿服务。为保障双方权益,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车辆评估小组确定的价格将车辆售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汽车一辆,价格元。

二、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两日内按优惠价交清全额购车款。(或交足认购价40%的现款,余款一年内交清,不执行优惠政策。)

三、购车款交清后,乙方即获得该车所有权,办理过户手续,该车发生的一切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四、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仍为甲方职工,但在内部市场有偿服务期间,企业不再负担乙方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补助费及各种劳保福利待遇。车辆的维修费、燃油费、审验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全部由乙方本人负担,并按规定标准缴纳个人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乙方的政治思想教育、党团员组织活动和日常行政管理的权利。

2、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不服从管理、严重违章违纪,影响正常工作程序的,有监督处理的权利。

3、在公务活动中,甲方应优先使用乙方的车辆。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服从甲方管理的义务,在无内部服务时,才可参与外部市场出租。

2、乙方要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确保乘车人安全。

3、乙方车辆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属保险责任赔偿范围的一律由乙方个人承担。

4、乙方不准将车转借、转租,由此引发的纠纷和法律责任一律由个人承担。车辆报废后,乙方可购买同档次车辆继续为甲方服务。

5、乙方不准将车乱停乱放,无出车任务时车辆按甲方指定位置停放。

6、甲方安排用车,乙方不得拒载,不得超标准收费。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公司车改协议 第3篇

所属各单位:

根据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将不再购买车辆用于业务用车,特出台此车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本着“减少用车成本及管理成本、控制公司经费支出,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目的,坚持积极、稳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兼顾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通过改革现行业务用车制度,逐步实现公司业务用车市场化、社会化、货币化,建立起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的用车制度。

二、范围和对象

本次车改范围暂定公司本部人员即公司主要领导和综合人劳科、财务科、生产安全科、技术质量科、。沙洋项目部、团风项目部和汉口销售分公司暂不考虑,待以后进一步规范调整。

车改的对象为上述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内容和方法

(一)取消公务用车,实行货币补贴。

1.车改后,参加车改的人员一律不再配备业务用车,统一按规定发给个人业务交通费,由工作人员包干使用、超支自负、节余归己。2.个人公务交通费实行按月发放、年终结算的办法。

3.个人公务交通费的补贴标准,按照“既要节省财政支出,又要保证业务交通需要,且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以及工作岗位来确定。

(二)、业务交通费计算办法

采取业务交通基数乘以业务交通系数的计算办法 1.公司参加车改人员统一基数是1500 2.根据车价、职务、用车程度和其他不同确定的系数,范围在20%-100%之间 3.具体补贴标如下 职务 个人系数 用车津贴

1、总经理 100% 1500元

2、总经理助理 80% 1200元

3、生产技术总监 80% 1200元

4、部门经理 60% 900 元

5、部门主管 50% 750元

6、部门业务骨干 30% 450元

7、部门一般员工 20% 300元

4.车改后,参加车改的工作人员在武汉市范围内的业务用车一律由个人解决。武汉市范围外因业务发生的个人交通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

5.参加车改的人员脱产学习、培训、病休等连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按月停发个人交通费,其实际发生的交通费按规定予以报销。

6.参加车改的人员退休、退职或调离,自正式办理手续次月起停发个人交通费。7.车改后公司新增人员和现有人员因职务提升或降免相应增减交通费,由综合事务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集团车改方案 第4篇

一、背景

2010年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正抓紧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此项工作加快推进。2012年12月中央提出“八项规定”,2013年总书记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将公车整治列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范围,进一步纠风并规范制度,让公车改革峰回路转,势在必行。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五章明确提出公车改革的方向:“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并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改革方向。

201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务用车体制将迎来一场全面改革,其范围不仅涵盖中央党政机关、也将延展至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公车配备管理政策等方案。

二、目的

本着“减少用车成本及管理成本、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坚持积极、稳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兼顾公司和员工利益,通过公车改革制度,逐步实现公司业务用车市场化、社会化、货币化,建立起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的用车制度。

三、范围和对象 本次车改范围定为集团各子公司主要领导及各部门。车改的对象为上述在职、在岗人员,四、车改形式

租赁服务,用车单位可根据用车时间、用车数量、驾驶司机等相关服务要求,向集团租赁相关车辆。

货币补贴,车改对象不允许使用单位车辆,根据公司领导职称、业务需求,直接以货币形式作为车辆使用补贴。

五、车改方案(1)、租赁化 1.1融资性租赁:

使用人在三年租赁期间,公司承担65%的租金费,以公司名义出资补贴租金。剩余35%租金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使用人在租赁期间进行摇号,租赁期限到期后,公司直接将该车过户到使用人名下。(过户费由使用人自行承担)1.2、经营性租赁:

由使用人全款支付使用车辆费用,公司将在五年内,平均每月以固定金额标准,补贴使用人车辆费用。使用人在五年内进行摇号,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该车直接过户到使用人名下。(过户费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1.3、车辆使用津贴:

1.31、领导用车津贴:3000元/月。(包括燃油费、过境费、停车费等)1.32、车辆使用津贴包含了车辆使用人在本地区范围内的车辆使用费用,原则上超支不补。

1.33、经公司批准,车辆使用人在本地以外地区使用该车出差的,其燃油费、过境费、停车费等使用发票可呈至公司财务报支。2.1、临时性租赁

因业务工作需要,进行临时性租赁车辆使用,使用单位需在每月31日前,按照核算租赁费用支付。2.2、短期、长期性租赁:

因业务工作需要,进行短、长期性租赁车辆使用,使用单位需在每月31日前,按照核算租赁费用支付。

(2)、货币化

1.1 公司按 万元的补助标准,由领导以个人名义购买车辆,登记车主必须是参加车改者本人。

1.2 车改人员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五年任职期满,车辆归领导个人所有。

1.3 车改的人员在岗时享受车改待遇,协议期内领导人员辞职、被免职或工作调出的,从变动的次月起停止享受车改待遇,车辆收回;个人可自愿将车辆折旧余额(按五年折旧期)款项补交公司后,车辆归个人所有。

1.4 车改人员享受3000元/月的车辆城市交通补贴(包括燃油费、维护费、保险费等),每月由个人持发票在补贴指标额度内据实报销,规定的补贴标准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负的原则,车辆装饰、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及意外因素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六、其他

为配合我市公务车制定改革,顺应时势,节约成本费用,促进廉政建设,规范车辆管理,集团将全面推行公车改革方案,有效控制和使用办公费用,拟对集团及各权属公司及事业部办公用车管理进行改革制度。

车改领导小组通知 第5篇

为加强对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改革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区发改局负责牵头车改工作,会同相关单位起草全区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并负责指导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车改经费的测算,牵头起草全区公务交通补贴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车辆处置办法等,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核定各单位公务用车保留数量,牵头起草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会同区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车改领导小组通知 第6篇

根据中央公车改革办《关于认真做好地方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中车改办〔20xx〕12号)、《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车改〔〕35号)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车改〔2015〕3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动全区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对雨花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做以下调整:

组 长:李世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孙中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张亚军 区委办主任、区委研究室主任

周洪涛 区政府办主任

朱天燕 区发改局局长

贾乐实 区财政局局长、区国资办主任

梁 汶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凌 区审计局局长

孙忠南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孙忠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局、区卫计局、区体育局各一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办公室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设计院车改方案 第7篇

一、目 的-----------------2

二、用车改革的对象--2

三、指导思想------------2

四、车改规定:---------2

(一)、高层领导配备专车专用----------------2

(二)、购车补贴-----3

1、购车规定---------3

2、购车补贴标准--3

五、用车补贴。---------4

六、相关说明:-----------4

七、车改后的车辆管理:---------------------------5

八、附件:---------------6

一、目 的

为提高办公效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参考其他企业车改成熟经验,制定本办法。

二、用车改革的对象

集团总经理、集团总监、集团副总、院长、副院长、总工;房产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任、所长;以下简称“车改对象”。车改对象由集团总经理核准。

三、指导思想

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实行公与私分开,压缩公司车辆,交通费用实行控制,用于公务方面,达到降低车辆费用支出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实行车改以后,保留必要的公务用车,公司不再配备高层管理层及特殊岗位公务用车。

四、车改规定:

(一)、高层领导配备专车专用

1、集团总经理、集团总工、集团总监实行公务专车专用原则,实行工作地专车专用,由司机负责及时接送上下班;

2、集团副总、院长、房产公司总经理实行专车专用原则,实行工作地专车专用,由司机负责上下班及时接送;

3、异地工作的高层人员,在公司无配置车辆及个人不能驾驶的人员;

4、部门主任、所长的因工作需要配置车辆,且个人自行驾驶;

(二)、购车补贴

1、购车规定

a、车辆购买价值15-25万元封顶享受车改,超出部分不享受车改。b、购买二手车辆,按照评估价的基础,对照车辆车改价值封顶15-25万元上线对照级别折扣购买。

2、购车补贴标准

1、房产公司总经理11万元

2、副院长、总工;房产公司副总经理8万元。

3、部门主任、所长5万元。

4、购车补贴方式: 购车时公司一次性补贴,为裸车价格。

5、购车补贴不包括购置税、保险、上牌、过户费等费用。

6、购车后的购置税、保险、落(过)户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7、在车改约定服务期限内汽车产权归公司所有,服务期限到期后产权可为车改对象个人所有,并办理过户手续。

五、用车补贴。

1、用车补贴标准:

a、集团总经理、集团总工、集团总监、集团副总、院长、房产公司总经理公务派车,车辆费用全额公司承担,不再享受其他补贴。a、房产公司总经理1000元/月。

b、副院长、总工;房产公司副总经理800元/月。c、副院长、总工;房产公司副总经理500元/月。

2、用车补贴方式:

a、用车补贴按月度补贴,根据当月绩效考核完成率在下月工资中补贴给用车人。完成率低60%不补贴,大于等于60%小于等于100%按比例补贴,大于100%按100%补贴。

3、用车补贴中,已包含该车的每月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及维修费。

4、享有用车补贴人员无论公或私,不得再使用公司的公务车辆。

5、对于已购车辆并符合车改对象人员(经总经理审批),自愿将车辆作为公务车使用,可享有用车补贴但不享有购车补贴。

六、相关说明:

1、具体车改人员名单由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及董事长审批方可执行,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公布。

2、符合购车补贴人员购车后,需到人力资源部签订补充五年劳动协

议,车改对象连续为集团(公司)服务5年(含中途接受集团调动)。

3、车改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提前离开,或由于个人违纪被集团(公司)辞退,可按未服务期限按规定金额退还购车补贴,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为个人所有,确定为:

1)、(不足一年)退还车改金额=车改金额*90% 2)、(满一年不足两年,含两年)退还车改金额=车改金额*70% 3)、(满两年不足三年,含三年)退还车改金额=车改金额*60% 4)、(满三年不足四年,含四年)退还车改金额=车改金额*50% 5)、(满四年不足五年)退还车改金额=车改金额*40% 如个人未能偿付,车辆为公司所有,则公司退还购车个人款项,确定为:

1)、(不足一年)退还个人车款=(总价-车改金额)*90% 2)、(满一年不足两年,含两年)退还个人车款=(总价-车改金额)*70% 3)、(满两年不足三年,含三年)退还个人车款=(总价-车改金额)*60% 4)、(满三年不足四年,含四年)退还个人车款=(总价-车改金额)*50% 5)、(满四年不足五年)退还个人车款=(总价-车改金额)*40%

七、车改后的车辆管理:

1、车改车辆由其所属领导自行调配,主要用于正常办公。

2、所有车辆使用者均严禁酒后驾车、无照驾车、疲劳驾车或身体状况不好的情况下驾车,否则所引起的一切事故责任一律自负。

3、车改所购车辆不在配备专职驾驶员,特殊临时情况需总经理批准,行政部调剂安排。

4、车改车辆不纳入行政部统一管理范围,由车辆所有人自行管理。

5、公司日常经营中用车由公司公务车辆行政部派车,遇紧急或突发情况公务车辆不够使用时,行政部可临时向具体使用人申请调派停放车改车辆使用,具体使用人在未有用车冲突情况下,视轻重缓急及公司利益考虑同意行政部调派车辆。

八、附件:

附件1:补充劳动合同 附件2:补充劳动合同

附件1:补充劳动合同

补充劳动合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合同:

一、乙方属甲方公司车辆改革对象,乙方享受甲方购车补贴。

二、乙方享受车改待遇后,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必须满五年。在五年内,乙方不管由于什么原因(包括甲、乙单方面或双方原因及其他原因,如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况)离开甲方公司的均须退还相应的购车补贴。乙方离开公司时应退还的购车补贴计算方式:

退还车改金额=车改金额—(车改金额/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已服务年限(月份)

注:“已服务月份时间”是指原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已服务的整月份数。

三、本补充劳动合同为原劳动合同(含其它用工合同)的附件,是对双方已签定的关于车改事项补充劳动合同的修改,前合同与本补充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四、本补充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甲方代表人(签字)

附件2:补充劳动合同

补充劳动合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合同:

一、乙方属甲方公司车辆改革对象,乙方享受甲方购车补贴。

二、乙方享受车改待遇后,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必须为年(自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在年内,乙方不管由于什么原因(包括甲、乙单方面或双方原因及其他原因,如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况)离开甲方公司的均须退还相应的购车补贴。乙方离开公司时应退还的购车补贴计算方式:

1、(不足一年)退还车改金额=车改金额*90%

2、(满一年不足两年,含两年)退还车改金额=车改金额*70%

3、(满两年不足三年,含三年)退还车改金额=车改金额*60% 4(满三年不足四年,含四年)退还车改金额=车改金额*50%

5、(满四年不足五年)退还车改金额=车改金额*40%

三、本补充劳动合同为原劳动合同(含其它用工合同)的附件,是对双方已签定的关于车改事项补充劳动合同的修改,前合同与本补充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四、本补充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

黑龙江车改方案 第8篇

公车改革方案预计一个月内发布

按照国家的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将先行示范公车改革,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20xx年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从省财政厅获悉,目前,黑龙江省正积极制订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包括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具体办法等,方案制订后将上报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预计将在一个月内出台。

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黑龙江省公务用车改革方案正在起草时,黑龙江省日前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中,已透露了黑龙江省公务用车的改革方向,并对黑龙江省公务用车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

《条例》规定,黑龙江省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黑龙江省规定,今后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应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后黑龙江省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此外,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私用、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公开招标拍卖公务用车

从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省市开展了公车改革,将产权交易市场作为公车处置的重要平台。为配合做好黑龙江省公车改革工作,作为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平台黑龙江联交所,正积极筹建黑龙江省公车处置平台,调试全省交易网络系统,为公车改革各项配套服务做好准备。

据了解,黑龙江联交所在12个地市设立了子公司或办事处,实现了全省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审核鉴证、统一统计口径、统一收费标准。全省公车处置通过联交所及其子公司公开拍卖,可实现公车改革的规范处置。目前,黑龙江联交所还引进了2套全国性的网络竞价系统,可实现上百台车辆同时处置、上万人同时竞价的规模化交易。参与者在任何地方只要登录竞价系统,即可参与竞价,杜绝了暗箱操作,规避了传统现场竞拍方式中的串标、围标、控场等现象发生,提升了竞价率。

黑龙江联交所还接入了国务院国资委的网络监测系统,实现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两级国资系统,对国有产权交易的实时监测;接入了省监察厅的电子监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对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可实时进行电子在线监察。黑龙江省公车处置平台将实现全方位监管,以确保公车处置过程公开透明。

二、车改五大热点

热点一:车改时间

《方案》提出,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年底前完成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其他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本次车改,建立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符合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热点二:车改范围

《方案》指出,本次车改的机构范围是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另行实施。参与车改的人员范围是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参改单位的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所属正厅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市(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可选择性参加车改。不参加车改的,保留定向工作用车或实物保障工作用车,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参加车改的,不保留定向工作用车,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参与车改的车辆范围也已划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接待、调研、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热点三:交通补贴

按照《方案》要求,对参改的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所在城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全省、省直和市(县)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原则上要低于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节支率不低于7%。如达不到节支要求,要降低补贴标准。

省直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的层级和标准分别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工勤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各市(地)、县(市)要综合考虑本地自然地理环境、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行确定补贴层级与标准,补贴层级及标准划分可不与省直层级完全对应。地处内陆的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和七台河市辖区内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标准的130%;其他边境市(地)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超过中央标准的150%,辖区内市(地)和非边境县(市、区)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要与边境县(市、区)有所差别。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未参加车改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界定本地区交通补贴保障的一般公务出行范围,公务交通补贴范围要与当地差旅费保障范围有效衔接。

热点四:啥样的公车保留

《方案》明确,根据需要,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接待和调研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将在本次车改过程中有所保留,但数量也有严格控制。经审核符合保留条件的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参改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现有编制内老干部服务用车等其他业务用车予以保留。

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省直部门可根据机构人员编制、职能以及应急工作任务等因素保留1~5辆车辆;市(地)党委、政府各保留5辆以内车辆;县(市、区)党委、政府各保留3辆以内车辆。市(地)所属部门原则上不保留应急车辆,县(市、区)所属部门不保留应急车辆,应急任务所需公务用车,鼓励通过建立市(地)、县(市、区)政府公务用车平台解决。建立的政府公务用车平台,市(地)级控制在60辆以内,县(市、区)控制在40辆以内。

接待和调研用车,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保留接待和调研用车。省直各部门,市(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县(市、区)党委、政府,留用数量不超过原有接待、调研车辆的35%。

执法执勤用车。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仅限于中央20xx年公车专项治理中明确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纪检监察、司法、交通、农业、税务、工商、林业、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以原核定的执法执勤车辆编制为基数,省级保留30%、市(地)保留50%、县级保留60%以内。此外,其他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车辆,确需保留的由各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从严核定。

热点五:取消的公车咋处置

据了解,取消的公务用车,在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协调下优先用于调剂补充保留的车辆,其余车辆集中公开规范处置,严禁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从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中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对取消车辆进行综合鉴定评估后,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处置。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同级国库。

热点五:司勤人员如何安置

《方案》明确,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对其他司勤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此外,要做好相关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护好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所需必要支出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成都车改司机如何安排 第9篇

根据安排,20xx年年底之前,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公车改革要基本完成。日前,记者先后联系到多个部委,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已于去年11月底全部封存,交通补贴发放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去年7月,中办和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关于车改终于有了顶层设计,这也被外界评为“史上最严厉车改”。严厉之一在于《意见》和《方案》为公车改革设下了一个时间表,20xx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在20xx年底前完成。

根据中办和国办的《意见》和《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要适当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为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以下每人每月500元。20xx年最后一张工资条,车补终于现身了。

中央部委一公务员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他拿到了800元车补。据知情人士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公车都上交封存,但车辆的处置一下完不了,得分期分批完成。

中央层面公车改革可以说是按期交卷,接下来进行的就是地方车改。在此前的预期当中,地方车改的难度远远高于中央。新年伊始,这项工作进展得怎样了?

按照计划,地方车改的交卷铃将在今年年底响起,因此在20xx年年末,江苏、湖北等地已经相继召开会议,部署新一年的车改计划。去年12月19日,江苏省发《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确定首批改革单位就有1.6万个。

“上半年省级机关要改到位。下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改到位。这次第一步改革是党政机关和参公的事业单位,下一步还有其他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都要按照时间节点往前推进。”

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因此车改的实质进展也较早体现在经费安排方面。目前各省对于20xx年预算编制的工作已经展开,从预算账本来看,各省对于公车改革也已经早做安排。中部某省份相关负责人表示,著名的“三公”经费中,公车购置与运行费将不再出现。

而另一东南省份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省里的公车改革具体落实方案还未确定,因此年初拿出的预算账本公车经费仍将存在,但随着改革推进,这部分经费将用于车补方法及人员安置等。

公车车改后司机怎么安排?--个例

广东省官方媒体宣布,最快将在今年4月底出台地方版本的公车改革方案。这将是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之后,首个地方上出台的公车改革方案。在广东一个地级市政府当司机的陈建国已经听到到了一些“不好的谣言”。“听说是没有编制的要刷掉,而有编制的可以转岗。”陈说。

尽管当了近八年的司机,但陈建国并没有取得所在单位的编制。这也成为他现在烦恼的来源。陈建国的工资并不高,一个月四千多的工资在当地只算是及格线之上。但好处是,这个活儿不需要风吹日晒,离家近,可以照顾家里老小。如果领导不是特别“来事”,司机仍是一个比较舒适的工作。

“我最喜欢的就是每天早上出门把车擦得干干净净的。”陈建国说,他开的是一辆丰田SUV。不过,如果“谣言”成真,改革之后陈建国将面临职业的重大转变。“没有编制决定了待遇会不一样,我已经着手寻找新工作。”陈建国听说,一位有编制的同事,已经内定将调往同市某机关的行政部门,并且待遇还将有所提升。

陈建国的情况是眼下公车改革在司机这一环上的写照。去年,我国启动全面公车改革的大幕,根据国务院、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在20xx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400万辆以上的公车,此轮公车改革将取消80多万辆的公务车。虽然司机的配比没有具体数字,但并不会太小。这部分在改革重心之外的人群将何去何从?

改革山雨欲来

如同陈建国一样,远在山城重庆的一位国企司机考虑到改革后的出路问题,也正心有怨气。“天天说改革,改嘛,使劲改,反正我还有两年就退休了。”面对记者,这名多年的老司机满嘴的不在乎,但心里明显装着“怨气”。

这种怨气不仅仅包含了对改革之后工作去向的不安,也有打破铁饭碗之后的愠怒。但个人利益的得失在大的社会改革洪流面前,显得不值一提。据公开报道,目前中国公车数量超过400万辆,公车消费超过4000亿元,但仅1/3用于公务活动,1/3是司机个人,还有1/3属于领导个人和家庭。公车的巨大浪费已经成为引发社会公众不满的主要问题之一。

实际上,在最初的顶层设计上,对公车改革中司机的去向已经有了明确的安排。在上述的《指导意见》中便指出,公车取消后,各级党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重新聘请司勤人员,未聘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等措施妥善安置。依法做好未留用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相关必要支出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国家发改委的官员曾表示,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会简单推向社会,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要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发放、社保关系处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而当改革的大幕开启之时,司机们才发现,并非所有人都可以获得改革的制度抚慰。“无论怎么改革,有编制的和没有编制的,都会是不同的待遇,这是体制决定的问题。”一名政府官员告诉记者。该官员预估,在聘用制下的机关单位、国有企业的司机数目远多于真正有编制的。“没有编制的很可能走人。”贵州一县政府的一名司机张哲也表示。尽管没有编制,一个月只有20xx多块的工资——相比正式工少了近千元,并且单位不会给缴纳社会保险,但在张哲看来,这在当地看来仍是一个好工作。“我可以认识不少领导,混个脸熟办事都方便点。”张哲说。

对于公车改革,张哲早就从新闻上看到,虽然支持这个政策,但是想到自己极有可能是被分流的那一部分,他已经开始寻找新出路。“补偿、转岗啊之类的想都不敢想。以后可能是出去打工去。去广东,或者就近一点去成都之类的地方。”张说。

漏洞依然存在

与外界想得不一样的是,对于公车司机的职位,司机们往往是“鸡肋”的态度。公车司机往往工资不高,也就与当地平均工资持平,要说不好吧,隐性“油水”也挺多,但要说好吧,往往可以倒出一肚子苦水。“大家所熟知公车的三分之一私用我基本无福享用,每天能保证三分之一的时间给我休息就满足了。”成都市一位从1993年复员转岗做单位司机的王志对记者讲起做司机的心酸事,简直就停不下来。“人情多、私事多,不管是单位谁病了,还是单位员工子女要用车了,公车就成了领导对群众的关怀,而这时候用的都是我的休息时间,基本没推辞过。”王志说。因为频繁出车、长期保持驾驶姿态,王志年仅40多岁颈椎已经相当严重,记忆力也变得很差,左手臂已经被吹成风湿。“司机这个岗位,没有转干的机会,开了几十年车还在开车。不管自己工作再多,学习再多,开始的时候就注定了暗淡的结局。”成都市的另一位政府部门专职司机告诉记者,“我是举双手赞同车改的。但是要改就要改彻底,不能光治标不治本。”

司机们担心的是公车改革之后,自己饭碗丢了,钱从左手倒到了右手,成为了公务员们的变相福利。“很难想象,习惯了坐专车的领导们,会甘愿拿着补贴去骑车,挤公交。”武汉市一位国企单位车队队长告诉记者,他管理着十几位该单位的司机,负责统一调度。

这位队长的担心已经成为现实。西部某地级市的一位政府官员的司机告诉记者,自己开的并非是单位的公车,而是领导自己私人购买的汽车。“我的编制是在行政岗位上,但是在单位的工作就是领导的司机。公车改革对我没有什么影响。”而同样的事情在全国各地都有,在湖南某地级市,一个领导甚至把自己司机升职为办公室主任,但工作内容也只有开车。

同样,有些地方已经率先在地方公车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开始行动。四川一家国企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其单位已经将集团下面的所有公务车剥离,变身为汽车租赁公司,车辆和司机不仅对内服务,也对外出租。这既解决了车辆问题,也解决了司机的安置问题。这种把原有车队变身为国有租赁公司的做法,是很多地方都考虑采用的做法。但这种做法也面临很大的质疑,是否是“换汤不换药”,在公务员的车补之外增加新的公务支出成本?

但同时,一些基层部门实际的用车需求也不能忽视。“很多单位还是很需要区别对待,比如我们项目部,经常跑山区,单位没有一个车很难做事。”重庆市一家国企战略规划部人士告诉记者,的确需要配备一个司机。“希望地方在出台改革规划的时候,不要一刀切,提出思路和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单位可以自己改。”

地方车改两大难点:

公车改革难点一

改革过渡年,经费“减法”难做

车改方案明确,车改后用于车补的经费要少于从前的车辆购置与运行费用,但部分地方表示,车改第一年,车停了、补贴发了,但车辆处置、人员安置却难以一步到位,仍要费用支撑,因此想要不冲破这条费用控制的红线,工作难度较大。

公车改革难点二

补贴“国标”低,多地需要降补

虽说公车改革是二十年筹划,一日成真,但此前一些地方试点工作早已铺开。本轮车改就是要将各省各地的土办法归置一遍,其中最重要的就在于补贴标准的统一。而以往各地车改步子较大,如今要让补贴额度降下来,动员工作需要做到位。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政策教研部副教授惠天认为,有些地方在先期车改试点过程中高于国标,就算是超了也不算违规。但是现在既然有了一个国家标准了以后,就要做好两项工作:第一就是明确国家规定的刚性,另外可能就会有一些惩戒。

【公车改革司机安置】

公车服务中心成司机分流“主力”

尤余所在的南京某区政府,目前共有公务用车40多辆,有编制的司机才十几人。

“这30多个不在政府编制序列的司机,大多是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雇佣,或者是由领导从其他单位带过来。现在这些司机担心车改后的安置问题。”尤余说。

非编制司机是各地的普遍现象,试点地区都曾遇到这个问题。杭州、温州的解决经验是“内部消化”和经济补偿。两地都在车改后成立了公车服务中心,该中心成为司机分流的“主力”。

马建华介绍,杭州在编司机只占30%。70%聘用制司机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安排到公车服务中心、城管协警等,其他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解除了劳动关系。

温州市管委会称,涉改司机主要有三个去处:编内人员办理转岗;编外人员有的被推荐到与政府机关合作的公务用车服务公司继续工作,解聘司机则给予经济补偿。

“内部消化”也是中央制定的改革思路,但并不是所有地区都有“内部消化”空间。更多地区车改刚有传闻还没有实际动作,聘用司机就开始成批辞职。

前不久,济南刚宣布要启动公车改革,改革方案还未面市,聘用司机就开始找“后路”。当地媒体报道称,一些司机特意考了大货车驾照。

尤余有编制,但他估计自己不会被留用,因为“指标”太少。尤余考虑的出路主要有两个,要么提前退休,要么内部转岗,他期待能转到一个有事做的岗位。“以往周末,领导妻子要逛商场、做美容、亲朋好友聚会,司机又不好说不去,也烦。当然,后这样的现象明显减少了。”

四类车改试点:

1 货币化模式

杭州、温州

取消或大幅减少公车数量,按级别发放补贴。

2 半货币化模式

广东部分地区

继续保留公车,但统一集中管理,发放额度不等的乘车卡,各部门人员刷卡坐车。

3 购买服务模式

江苏淮安楚州区、沈阳浑南新区

公车变“私车”,将公车出售给个人或企业,党政机关向购买者买用车服务。

4 加强管理模式

成都、重庆渝中区、广东中山、惠州

车改之后 基层干部咋适应 第10篇

本报记者 方 敏 杨文明 吴齐强

《 人民日报 》(2014年05月07日 04 版)

核心阅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车取消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出行、工作会发生哪些变化?他们又是如何适应的呢?记者采访了几位车改亲历者,倾听他们的车改故事与真切感受。

陕西宝鸡市陈仓区慕仪镇党委书记

“找回了年轻时骑车下乡的感觉”

近几个月骑着公务自行车下乡去检查工作,严晓虎“又找回了年轻时骑车下乡的感觉”。作为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慕仪镇的党委书记,自从进行公务自行车制度试点后,他就带头骑车下乡。

“之前都是小车坐惯了,现在变自行车。这肯定是兔子尾巴——长不了。”一开始,慕仪镇的老乡们像看笑话一样来看这个事。

“硬着头皮坚持下去,哪怕是„作秀‟,坚持„秀‟下去也是一种改变。”老乡的质疑更激起了严晓虎的牛脾气,他和众多镇街干部也一直坚持了下来。今年年初的一天,严晓虎骑自行车到团结村检查低保评审工作时,和骑车参加评审的老乡边骑车边打招呼。

“这种一起骑车,遇到了打个招呼的感觉挺好。要是坐在小车里呼啸而过,听到的就不是笑声,还可能是骂声啦。”严晓虎感慨道。而据慕仪镇财政所统计:推行公务自行车制度后每月可节省油料2000余元,再加上车辆的维修等费用,镇机关每年可减少经费支出2.5万余元。

“公务车改革后,很多地方也都在实行„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了地气、养了民气。”严晓虎说,“几个月的推行,也谈不上成绩,只有坚持下来了,才叫真落实,群众才认可。”

而如今,陈仓区纪委也定了规矩:除紧急情况外,镇街干部下村进社区不再安排小轿车,并严禁租用营运性车辆下村进社区,严禁行政村和社区派小轿车接送镇街干部。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干部,区纪委将按纪律处理。

为了保证工作正常开展,陈仓区委宣传部新闻组长齐小伟表示,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或路途太远需要派车,相关部门也可以按要求使用符合规定的公务用车。

云南昆明市盘龙区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私家车从政府大院里一直停到了院外”

“原来有些工作人员下班顺便接个孩子、买个菜之类的情况或多或少存在,现在使用公车都需要事先登记用车原因、用车时间,上下班都是驾驶私家车,公车私用基本没有了。”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新闻宣传中心主任雷谦告诉记者。

昆明市盘龙区2010年开始进行公车改革,建立由60辆公车组成的车队,各单位不再保留公车,根据单位编制人数,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核定公车使用额度;如需要用车,则向车队进行登记预约。

雷谦最直观的感受是:“原来政府大院停满了各单位公车,私家车则寥寥无几;而现在大院里,私家车从院里一直停到了大院外面。不过也有例外,周末节假日,公车基本上都在院中停着。”

雷谦告诉记者,现在只要去车队登记,日常用车需求基本都会得到满足。

不过车改后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雷谦坦言,有次因为工作需要去昆明市水源地松华坝,但车队越野车都已经派出去了,只能选择普通轿车出行,结果山区路难走,车坏在了半路。“上次昆明发生森林火灾,媒体都已经到达现场直播了,我们却还在办理用车手续。”雷谦说,车改后公车应急保障能力下降了。

“从我们个人来说,私车公用变多了。有时候碰上突发事件,来不及回办公室办理公车使用手续,开着私家车就去现场了,有时私家车不在,就采取打车的方式。”雷谦告诉记者,私车公用现象在盘龙公务员中非常普遍。

“建议引入服务车队竞争机制,探索对公务员私车公用进行货币化补助。”雷谦说,补偿数额不应按照行政级别确定,而应该根据实际用车需要,“不然又成了特权”。

江西新余市渝水区区委书记

“我开车开得慢,要早点出发”

“以前有司机时,自己可以在车上接电话处理公务,现在就不行了,需要理解。”新余市渝水区区委书记徐文泊坦言,虽然自己2004年就考到了驾照,但开得少,驾驶技术不是很高,担心发生交通事故。不过他相信,随着车改的深入推进、自己开车技术的提高,这些问题会迎刃而解。

自3月19日以来,无论是上下班,还是到市里开会,或是下乡、到工业园区、项目现场,徐文泊都是自驾出行。两次到省里出差,他就到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开派车单。

按照规定,渝水区分乡镇、区直单位、四套班子领导3批,先后于今年3月17、18、19日前交车完毕,4月1日正式启动车改。据介绍,3月20日起,全区参加车改的人员就没有公车了。全区280多辆公车,按每年每辆车的司机工资、油钱、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等约七八万元算,除去个人交通补贴,每年节约400余万元。

车改不仅降低了行政开支,还提高了行政效率。“以前节假日临时要参加公务活动,或是处理个急事,要等司机来。现在马上就能出发。”徐文泊说,“对车改有个适应的过程,适应了便不会影响工作,还更方便。”

车改后,渝水区也进行了一些变革。徐文泊介绍说,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开车、骑车、坐公交、步行,各种出行方式验证各级干部的作风转变。二是转变工作方式:可以通过网上解决的事,在网上就把它办好;可以通过电话解决的事,打个电话就行;必须要召集起来开会时,可以开电视电话会,也可以几个会套起来开,提高效率。

“4点半市里有个会,我开车开得慢,停车也要点时间,要早点出发。”下午4点,徐文泊拎起公文包,略带歉意与记者握手话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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