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经费的请示

2024-07-26

申请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经费的请示(精选6篇)

申请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经费的请示 第1篇

市财政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62号)及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安排,20xx年全面开展并完成市、县两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工作。20xx年11月我局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申请批准实施〈xxx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同意编制工作方案,并请市财政予以核拨前期经费”。为了顺利开展我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现申请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经费6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开展6项前期专题研究;开展市级和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规划编制工作;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具体如下:

(一)开展六项前期专题研究:

1、xxx市土地整治规划基础研究

2、xxx市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

3、xxx市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4、xxx市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研究

5、xxx市土地整治规划效益评价与实施保障措施

6、xxx市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编制市级土地整治规划成果

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省级土地整治规划下达的指标,编制《xxx市土地整治规划(20xx—)》,并编写规划编制说明,编制各种规划图件。

(三)编制近郊四区土地整治规划成果

根据《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要点》和市级土地整治规划下达的指标,分别编制《城关区土地整治规划(20xx—20)》、《七里河区土地整治规划(20xx—年)》、《西固区土地整治规划(20xx—2020年)》、《安宁区土地整治规划(20xx—2020年)》,同时编写规划编制说明,编制各种规划图件。

(四)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

根据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要求,分别建设符合市级、区级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标准的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实现土地利用及整治规划数据采集和处理、数据更新、数据查询、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和表格输出、各种标准的和非标准的图件自动化输出、支持数据的网络共享等功能,为耕地开发和和基本农田整理、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工作提供规划依据和基础数据平台。规划数据库内容应与纸质的规划成果内容一致。

二、经费预算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关条例和规定,经估算,该项工作总需经费为673万元,其中前期专题研究经费193万元,规划成果编制经费410万元(市级150万元,近郊四区260万元),规划数据库建设经费70万元。

为了顺利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现申请核拨规划编制经费673万元。由于此项工作前期投入比较大,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建议在资金拨付时不要采取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拨付的方式,而采取按工作进度分阶段分批支付的方式,即在工作委托合同签订后支付总经费的30%,在提交初步成果后支付总经费的50%,工作成果验收合格后支付总经费的20%。

由于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整理、开发、复垦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类土地整治项目选址、立项及审批的依据,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是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建议以上经费从省级切块下达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支付。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xxx

电 话:xxxxxxxxxx

附件:1、关于申请批准实施《xxx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请示》

2、xxx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经费预算说明

申请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经费的请示 第2篇

关于申请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经费的

请 示

永兴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无证无照经营现象普遍存在,并呈上升蔓延之势,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威胁了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影响了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于2003年颁布实施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综治办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分别专门下文,明确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齐抓共管,并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

按照要求,我县于今年6月份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傅景龙召集,召开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我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并纳入了我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切实开展了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使我县无照经营现象大幅减少。但从我局对各乡镇的考评情况来看,我县也还存在着突出的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还认识不够,开展工作不力,还有很多的乡镇甚至认为无照经营与地方政府工作无关;二是对无照经营的清理整治力度不够,无照经营现象还在我县范围内普遍存在,有的乡镇无照经营率还在30%以上。这些无照经营现象大部分存在于饮食、医疗、易燃易爆等与老百姓生活和安全生产息息相关的行业,如不及时取缔,后果不堪设想。对我县“三创”活动的开展也极为不利。

鉴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我局认为一是要加强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无照经营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乡镇对“清无”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乡镇的“清无”工作责任;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成效的清理整治无照经营行为的联合专项行动。为此,我局特向县委县政府申请安排“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工作经费叁拾万元,以用于我县开展“清无”工作的宣传、会议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以上请示,敬请批示。

申请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经费的请示 第3篇

关键词:土地储备规划,城市规划,经营性用地

土地储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是土地储备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实践创新。我市为促进土地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科学利用城区存量土地, 保障城市各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的总体目标。按照城市发展的要求, 及我市土地储备工作的总体目标, 启动《淮北市土地储备规划 (2012-2016年) 》的编制工作。

1 土地储备规划的概念

土地储备规划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 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 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编制土地储备规划是城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科学利用, 实现依法取得土地权属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土地储备的最终目的是政府通过掌控土地资源, 实现土地的有序合理供应, 从而实现对土地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2 土地储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 我市土地储备工作提出了“应收尽收、道路修到那, 土地收储到那”, 但是在实际实施工作中发现, 由于土地收储指导思想不明确, 土地储备工作仍缺乏科学性、长远性;各区申请收储土地零散性、随机性较大, 造成收储地块缺少相对完整性, 无法完全体现土地收益最大化;城市配套设施布局不均衡, 单一地块配套过密, 造成土地无法顺利出让;申请收储单位较为分散, 申请收储土地与城市规划衔接不紧密;单一地块规划与区域规划衔接不紧密, 出让前未能合理评测地块各项规划指标, 造成规划容积率调整的随意性等问题。因此, 急需编制全市性的土地储备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指导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稳步发展。

3 编制土地储备规划的目的

通过土地储备规划可以实现以下目的:一是实施和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有效引导城市建设开发, 促进城市发展;二是摸清土地信息, 平衡经营性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 促进土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积极发挥土地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四是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 逐步理顺政府供应土地的产权关系;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五是推动旧区改造和盘活国企改革中的土地存量资产, 支持有国有企业改革, 破解国有企业改革难题的重要手段;六是协调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实施的有力保证;是进一步深化控制性详细规划, 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七是政府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市场方式配置土地的现实需求, 是有效增加政府土地收益的措施;八是政府科学引领土地市场, 规范零星收储的土地, 保障配套设施建设的必然需要;目前在市场交易趋于稳定的情况下, 应着力加强土地收储工作, 且我市正处在大建设、大发展的快速发展阶段, 土地资源稀缺的局面依然窘迫。因此, 急需编制全市性的土地储备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指导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稳步发展。

4 规划编制的原则

土地储备和规划编制以是政府主导型为主, 应着眼城市长远, 力求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在实施上兼顾效率与公平, 实现科学发展观。结合当地土地储备实际情况, 选择科学合理的规划编制方法是决定土地储备规划成败的重要条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采用投入收益模型法、统计分析法、比较择优法和综合分析法等, 以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在具体编制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1) 依据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淮北市土地储备规划 (2012-2016年) 》, 将该规划作为我市土地拆迁、储备、出让工作的指导性规划。 (2) 本次规划深度介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 科学合理的提出规划设计所需的经济技术指标, 规范我市土地市场收储工作, 指导地块的合理出让。 (3) 充分衔接各种专项规划, 将土地储备规划作为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规划、上位规划, 指导土地报批转用、合理配置各类公共配套设施, 解决部分地块配套设施规模过小、过散、过密问题, 以有效利用土地资源。

5 规划思路和技术路线

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淮北市近期建设规划指导下, 分层次、分阶段与众多相关专项规划相互协调;确定近期重点储备区域, 综合分析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土地利用规划情况, 土地权属问题等, 划定近期可以储备的经营性用地, 完成可储备经营性土地规划图则。

规划技术路线总体分为四个阶段: (1) 前期研究阶段:土地现状分析、城市自然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发展导向、用地规划许可核查、用地权属核查。 (2) 储备分析阶段:依据前期研究, 确定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摸清土地利用规划情况, 落实用地权属问题。 (3) 储备规划阶段:根据以上分析, 落实经营性土地储备近期规划及图纸内容。 (4) 规划实施阶段:按照规划要求, 划分储备时序, 落实可储备经营性用地规划图则, 确定土地储备规划实施策略和措施。

6 编制内容及设计深度

本规划在与《淮北市近期建设规划 (2011-2015年) 》相互衔接的基础上, 主要编制以下内容: (1) 明确土地储备的基本概念和内涵;摸清现有存量土地的情况;整理近两年来土地出让、土地储备情况, 并分析其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2) 在已编制完成的上位规划的基础上, 运用多种分析方法, 对远期土地储备总量及空间分布进行规划, 提出远期全市储备用地的规模及构成。 (3) 合理安排2016年以前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空间分布。 (4) 明确近期储备用地的需求、规模、构成、分布;在分析近两年我市土地投放市场情况, 测算近期土地市场需求的基础上, 明确近两年 (2012-2013年) 储备用地的投放规模、分布、构成、时序。 (5) 开展土地储备专项研究, 即结合上位规划, 综合确定地块范围、用地界线、土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退让、四线控制、基础设施配套等控规内容。 (6) 研究规划实施策略和保障措施。

7 结语

通过对土地储备规划编制体现的探讨, 分析闲置土地的分布与总量, 结合用地需求, 制定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 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加大盘活力度、清理闲置建设用地力度, 促进我市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利用, 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有序供应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许莉俊, 徐里格.城市规划导向性土地储备近期规划初探.2006.

[2]淮北市土地储备规划前期研究.2012.

探析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新思路 第4篇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新思路

引言

1986年我国颁布了《土地管理法》首次对城乡土地进行了规范管理,次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新中国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随后又在1997年、2005年等年份出台《全国土地整治规划》来切实推进土地整治规划。[1]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在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整治、保护农村基本耕地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土地整治预算编制是指导我国土地有效利用的重要保障。本文在分析影响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新思路。

一、影响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因素

做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首先要认真分析其影响因素,具体包括:

1.科学技术影响土地整治规划

要保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需要收集不同尺度区域的资源环境格局信息和地表景观格局信息等,但是我国计算机技术、空间信息科学与技术在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方法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规划的科学性较差、工作效率低,难以有效保证土地数据的收集工作。

2.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土地整治規划

经济社会发展能够带动建设用地需求的攀升,成为当前影响土地整治规划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人研究得出“城市的建设用地与固定资产投入、国内生产总值关系十分密切,经济投资的增加是推动城市建设用地变化的重要因素”[2]如江苏省自2000年以来经济投资规模呈现逐年递增态势,经济投资额增长率高达14.7%,与之对应的是工业园区建设用地和城镇开发建设用地数量的显著攀升。

3.制度体系影响土地整治规划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土地产权界限不清,这样在土地整治规划的过程中经常出现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总量增加盲目扩大开发用地的问题,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土地利用率底下的问题;同时群众缺少监督权力,只能被动的参与土地整治规划,民众与政府极易出现利益冲突。

二、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新思路

针对我国当前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创新,不断提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新思路。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

1.加强用地监管,切实落实政策

土地整治规划在编制和落实过程中容易出现地方行为出现偏差的现象,因此要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及其实施加强监管。为此,国家首先要统一全国土地整治做法,将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度化、规范化,并且出台具体的法律文件加以约束,避免一村一政策或一地多政策等标准不一的现象;其次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政府、业主等的联系,以研讨的形式落实相关土地政策,保证土地整治规划工作的科学合理性。此外,在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实施的过程中要加强执法监督,实行定期检查、群众监督举报相结合,落实“早发现、早制止”的方针,保证土地整治规划工作有效开展。

2.发展科学技术,完善信息系统

科学技术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从静态向动态方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基础,以GIS技术为依托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在当前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要重视新技术手段在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运用,既要建立各级自然、经济、社会数据库和土地利用数据库,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服务;又要建立各级土地整治划编制模型,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提供决策参照。例如江苏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先后在南京、江阴等地开展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率先建立起了数字化规划图件集成系统,有效提高了土地整治规划的工作效率,切实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3]

3.实行科学规划,集约节约用地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各地区新的建设项目层出不穷,土地资源紧缺的问题也变得日益突出,因此今后的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必须坚持节约原则,科学规划。为此,具体要做好两大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建立国家、省、市等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体系,二是要出台土地规划编制的具体方法和原则,科学的指导各项土地整治工作。

4.落实专项资金,规模经营土地

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涉及土地整治、以工代赈、退耕还林等各类资金,做到将各类资金整合起来并综合发挥其叠加效应,是中央提出土地综合整治的根本。因此,要想做好土地整体规划编制,各地要设立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并保证其有效落实,与此同时要开展规模经营,在政府的主导下加大资金整治力度,在完成土地整理后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发挥各类资金叠加效应来开展规模化经营,以最大限度发挥项目效益。例如桐城市在尖刀嘴土地整治项目中,将5000多亩耕地全部转包给一家农业开发公司统一经营,取了的良好效益。

5.重视土地预算编制理论研究,提高工作的科学性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以土地系统为对象,同时还要考虑人文因素、自然因素等,做好土地整治规划要重视土地预算编制理论研究,从而能够做到从土地系统的整体性出发、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加强理论研究,首先要将土地系统作为整体进行考虑,综合考虑人文和自然因素,建立分区等级系统并确定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从而提高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其次是开展土地整治分区指标体系研究,确立将人文、自然两方面因素结合起来划分土地整治分区的原则,力求为做好土地预算编制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三、结语

当前我国处在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时期,要重视现阶段土地整治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创新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新思路,为实现我国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阿孜古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思考和建议[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8)

[2]曹银贵.中国东部地区城市建设用地变化与利用效益分析[J].地理科学进展.2012(31)

[3]吴飞.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若干问题的思考——以江苏省为例[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0(04)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第5篇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的要求,为保证我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指导原则及主要方法

(一)目的意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及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精神,为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黑龙江省土地整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指导各地规划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有必要开展市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引导资金,规划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耕地保

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有利于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民居住条件改善、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的抓手作用。

(二)指导原则

1.要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任务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或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2.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活动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3.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土地整治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必须做到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加强部门协调,重

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4.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听证、公示等形式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三)编制方法

1、充分利用原有成果。规划修编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吸收已有科研成果与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加强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空间布局研究,夯实规划编制基础。

2、突出“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协调。加强与地方协调,加强与部门协调;二是加强衔接。要做好整治规划与城乡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三是加强论证。规划编制要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做好咨询论证,重大工程安排要逐个进行论证。

3、做到“三个同步”。土地整治规划文本编制与专题研究同步进行;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与试点县整治规划编制同步部署;规划编制与规划数据库建设同步开展。

二、总体要求

(一)规划定位

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性规划,是落实上级规划要求和指导下级规划编制的衔接性规划,是统筹区域内土地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期限

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提出2015年阶段性目标。

三、目标任务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农用地整治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并重,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

(一)规划目标

1.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

2.有序开展、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逐步完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显著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推进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集中整治,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二)规划主要任务

1.全面评价上一轮规划及相关工作情况

全面总结、客观评价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情况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2.摸清基本农田现状

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措施。摸清基本农田的数量和区位落实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基本农田实际利用情况、基本农田质量情况。

3.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

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结合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及其节约土地的规模和范围等。

4.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围绕中央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权属管理、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的土地收入使用、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5.提出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任务

依据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遵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导向,落实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对本市域内的土地整治任务的安排和指引,根据规划区内的土地及其有关资源环境承载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土地复垦潜力评价结果及现有的土地整治力度,科学合理地制定规划区域内的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

6.确定土地整治区域布局

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规划要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范围和项目区。

7.确定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粮食产能核心区和战略后备区建设、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重点工程和重点

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8.进行资金供需分析和效益评价

本次规划哈尔滨市土地整治资金总需求测算采用分类型综合加总法。土地整治资金需求主要按四种类型计算:农用地整治、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土地复垦、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土地整治的资金筹措渠道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用地开发的部分、土地复垦费、社会投资和其他投资。

科学的分析规划实施效益,是规划编制的必要组成部分。通过土地整治规划效益评价,论证土地整治投资在保护耕地、保障国民经济发展、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等国家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土地整治的整体效益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为提高公共管理绩效提供依据。有利于提高规划决策水平,为土地整治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有助于及时发现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偏差,对规范与指导土地整治的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9.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10.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

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实现规

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四、技术准备

(一)基础资料收集

根据规划需解决的问题和完成的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调查收集以下基本资料:

自然条件:主要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植被、自然灾害等资料。

资源条件:主要包括土地资源、耕地后备资源、城乡建设用地、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自然景观资源等资料。

经济社会条件:主要包括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农业统计、农用地分等、区域交通、农田水利、民风民俗、历史文化资源等资料。

生态环境状况:主要包括土地沙漠化、盐碱化、土地污染、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及生态环境评估、监测等资料。

有关规划、标准及调查: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农业、林业、牧业、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旅游、文化等部门规划、标准及调查资料等。

(二)规划基数确定

规划数据应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数据,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数据相衔接。

(三)基础图件准备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的基础上,结合同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及近期土地利用的变化,编绘规划基期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规划工作底图。根据土地整治规划要求选择和收集其他有关基础图件。

五、编制程序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准备。建立由政府负责,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协调重大问题、落实编制经费等。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设立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规划编制具体工作。

(二)调查分析。以县为单元,收集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相关规划及标准等基础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和补充调查,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三)拟定方案。在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与相关规划相协调,提出土地整治规划方案,并与上级规划相衔接。

(四)协调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有关部

门、专家对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确定规划方案,完善规划成果。

(五)评审报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规划成果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批。

六、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规划附件、规划数据库和专题研究组成。

(一)规划文本。要求目标任务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

(二)规划说明。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编制依据和工作过程,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应用的主要参考和说明。

(三)规划图件。规划图件成果为挂图和图册,一般应包括以下图件:

1.土地利用现状图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图 4.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5.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6.废弃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 7.未利用土地开发潜力分布图 8.土地整治总体布局规划图

9.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分布图 10.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及项目分布图 1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分布图 12.其他图件

(四)规划附件。包括规划编制工作报告、调研报告、规划专题研究报告,以及反映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技术路线、规划论证、工作协调方面的报告或图件。

(五)规划数据库。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同步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数据库应包括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的规划图件的栅格数据和矢量数据、规划文档、规划表格、元数据等,数据库内容应与纸质的规划成果内容一致。

(六)专题研究。包括上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评价,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分析,土地整治战略研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研究。

七、组织实施

(一)进度安排

1.准备工作(2012年7月—8月20日)(1)建立组织机构

(2)确定编制单位

2.资料调查收集(2012年8月21日—8月31日)3.专题研究工作(2012年9月1日—9月30日)

4.编制规划成果(2012年10月1日—11月30日)5.规划成果评审报批(2012年12月1日—12月30日)

(二)保障措施

本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难度高,经费支出大。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完成,要在加强领导、改进方法、落实经费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充分有效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迅速启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议事协调机制,成立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改进方法,加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安排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抓紧组织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立足自身力量,注重发挥土地整理机构作用,加强规划编制人员培训,切实掌握各项编制要求;参与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专业技术队伍,必须具备土地规划编制相应资质。

3.落实经费,加快进度。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列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按照市级规划编制的要求,全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规划工作任务。

(三)宣传培训

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土地整治规划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资源、环境、社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申请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经费的请示 第6篇

本要点规定了县级土地整治规划(以下简称县级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要点适用于全国县(区)级行政区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J 137-19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 50188-2007 镇规划标准

TD/T 1011-2000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TD/T 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 TD/T 1005-2003 农用地定级规程

TD/T 1024-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 1021-2009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术语和定义

GB/T 19231-200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3.1 土地整治

对低效、空闲和不合理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是各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活动的统称。3.2 农用地整理

采取平整土地、归并地块,建设灌溉、排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措施,通过综合整治农用地及其间的零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等,提高耕地质量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田集中连片程度,促进农田适度规模经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3.3 土地复垦

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或自然灾害损毁(包括地震、洪灾、滑坡崩塌、泥石流、风沙)等原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增加农用地和耕地面积的活动。

3.4 未利用地开发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水土资源相匹配为原则,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宜农未利用地,增加农用地和耕地面积的活动。3.5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村庄规划建设要求,采取工程技术、土地产权调整等措施,对农村居民点及农村所属特殊用地、工矿用地等进行拆迁、重建、更新、合并,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活动。3.6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等措施,实现耕地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不增加、布局更合理、节约集约用地等目标的土地整治活动。总 则 4.1 规划定位

县级规划是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性规划,是落实市级土地整治规划(以下简称上级规划)要求和指导乡(镇)、村等土地整治规划(以下简称下级规划)编制的衔接性规划,是统筹县域土地整治的纲领性文件及行动计划,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审批的基本依据。4.2 主要任务

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包括:

a)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战略和目标; b)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

c)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规划及项目,统筹安排土地整治相关内容,优化田、水、路、林、村空间布局;

d)制定规划实施计划与投资方案;

e)开展规划实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评价; f)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4.3 规划范围

4.3.1 县级规划范围为县级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相一致。

4.3.2 沿海地区除现状土地外,规划期间自然和人工形成的土地应纳入规划范围。4.4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一般为10-15年,目标年应与同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相一致。在规划期限内,应提出近期(一般为5年)土地整治安排。4.5 编制主体

4.5.1 县级规划的编制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

4.5.2 县级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由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4.5.3 承担县级规划编制的机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土地规划机构资质认证的规定。4.6 编制依据

县级规划的编制依据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号)、《农村土地整治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等国家有关土地整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b)国家有关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c)《市级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县级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各部门各行业发展规划、有关区域发展规划,以及有关土地整治的地方性法规、规范和政策文件。d)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相关调查评价成果。4.7 编制原则

土地整治规划应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以内涵挖潜为重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县级规划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b)上下结合,与有关规划协调;

c)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及有关调查成果为基础; d)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补充耕地任务,坚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

e)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确保城乡统筹发展的综合效益; f)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g)在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方案;

h)坚持政府决策、部门合作、专家论证、公众参相结合。4.8 编制程序

县级规划编制一般分为以下阶段: a)准备工作; b)调研分析; c)基础研究; d)拟定方案; e)协调论证; f)评审报批; g)规划成果应用。4.9 其他要求

4.9.1 编制县级规划除执行本要点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9.2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或要求,但不应与本要点抵触。4.9.3 县级规划编制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规划成果数据应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有关要求见附录A。

4.9.4 县级规划编制应充分考虑规划管理信息化的需要。规划成果应符合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标准的有关要求。准备工作 5.1 组织准备

5.1.1 成立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计划,落实编制经费,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规划中的重大问题,审查规划方案等。5.1.2 组建规划编制组。编制组负责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5.1.3 进行宣传动员,对有关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技术技能培训。5.2 技术准备

5.2.1 基础资料收集

5.2.1.1 根据规划需解决的问题和完成的目标,有针对性地调查收集以下基本资料:

a)自然条件:主要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植被、自然灾害等资料。

b)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土地资源、耕地后备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自然景观资源等资料。

c)经济社会状况:主要包括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农业统计、农用地分等、区域交通、农田水利、民风民俗、历史文化资源等资料。

d)生态环境状况:主要包括土地沙漠化、盐碱化、土地污染、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及生态环境评估、监测等资料。

e)有关规划、标准及调查: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农业、林业、牧业、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旅游、文化等部门规划、标准及调查资料等。

5.2.1.2 基础资料应由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主要包括纸质文字报告、数据、图件及相应的电子文件。5.2.1.3 基础资料调查时,应进行信息核查、归档整理工作。

5.2.1.4 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料及调查成果。当所收集的资料经整理后不能满足规划编制要求时,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调查。5.2.2 规划基数确定

应以合法审定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将二调成果更新到规划基期,形成规划基数。5.2.3 基础图件准备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的基础上,结合同一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及近期土地利用的变化,调整形成规划基期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制图要求选择和准备其他有关基础图件。基础研究 6.1 一般规定

6.1.1 基础研究包括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等。

6.1.2 基础研究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工作基础和成果,依照相关技术标准或规定开展。

6.2 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 6.2.1 一般要求

上轮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地区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价,未开展上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开展土地整治相关工作情况的总结和评价。6.2.2 上轮规划编制情况介绍

结合上轮规划编制环境背景,分析上轮规划编制原则、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及主要实施措施情况。

6.2.3 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总结

总结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经验,分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挖掘情况,补充耕地主要途径、面临问题及困难,分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

6.2.4 上轮规划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对比分析上轮规划实施期间补充耕地及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已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地区,应分析挂钩周转指标归还情况。6.2.5 总体效益评价 结合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从不同项目类型角度,结合土地整治项目的目标设置来选取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的总体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6.2.6 保障措施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

总结现行规划保障措施及有关政策、组织、资金执行情况。6.2.7 总结与建议

评估上轮规划编制实施及有关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并提出改进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建议。6.3 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 6.3.1 潜力调查

6.3.1.1 充分利用准备工作阶段所收集资料,当所收集资料经整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划编制需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6.3.1.2 补充调查以土地利用现状图、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及相关规划等资料为基础,采用问卷、实地抽样等方法,调查确定各调查单元各类待整治土地资源总量及新增耕地系数。

6.3.1.3补充调查应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下,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展。

6.3.1.4补充调查一般应采用全面调查方式,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典型调查方式。全面调查以全部行政村为对象开展;典型调查选择具代表性的行政村开展。6.3.1.4.1全面调查按以下要求进行:

a)农用地整理状况调查。以乡镇为组织单位,通过调查问卷统计各行政村待整理农用地资源总量;或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与数据分析,了解各村闲散地,待开发园地、牧草地,待复垦设施农用地,待填埋坑塘水面总量,及现状农村道路占耕地比例、农田水利用地占耕地比例、田坎系数等。同时选取若干有代表性的已开展农用地整理的行政村,测算以上各类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和增加耕地系数,或设定在当前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集约利用水平较高的耕地片区内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田坎的比例;

b)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状况调查。以乡镇为组织单位,通过调查问卷统计各行政村待整理农村建设用地资源总量;或通过统计数据与有关规划分析,确定各乡镇的特色村、规划中心村、规划迁并村规模与布局;或调查统计各行政村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城镇化趋势,对规划目标年农村人口数量的预测,参照村镇建设标准和当地宅基地标准等,测算规划农村居民点总规模,通过对比现状及规划,分析各行政村农村建设用地腾退规模;或通过图件分析确定各行政村待整理零散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等内容。选取若干有代表性的已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村庄,测算建设用地腾退规模、增加耕地面积和增加耕地系数; c)土地复垦状况调查。以乡镇为组织单位,收集独立工矿运营状况等有关资料,依据各乡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按图斑对工矿地进行筛选分析,确定待复垦废弃土地。选取若干典型,调查废弃土地的面积、坡度、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水源保证情况、有无限制因素、是否适宜复垦、可复垦为耕地的面积与系数,以及可复垦为其他农用地的面积。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待复垦土地有针对性地进行适宜性评价工作。

d)未利用地开发状况调查。以乡镇为组织单位,依据各乡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通过有关分析,汇总可开发的沼泽地、荒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地、滩涂、湖泊水面、河流水面等。选取若干典型,调查未利用地的面积、坡度、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水源保证情况、有无限制因素及是否适宜开发、可开发为耕地的面积与系数,以及可开发为其他农用地的面积。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待开发土地有针对性地进行适宜性评价工作。6.3.1.4.2 典型调查。

以乡镇为组织单位,按各村集中连片耕地的总体坡度(<6度、6-15度、>15度)分别选取典型样区,通过数据分析,汇总耕地中沟渠、道路、林网、田坎、坟地、零星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等面积之和占待整理耕地区面积的比例,及待开发园地、牧草地总量,待复垦设施农用地总量,待填埋坑塘水面总量,与设定的当前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集约利用水平较高的耕地内沟渠、道路、林网、田坎等面积之和占所在耕地区面积的比例,及园地、牧草地开发,设施农用地复垦,坑塘水面填埋可新增耕地系数。典型样区面积不小于该村该类型耕地面积的2-5%。

6.3.2 潜力功能区划分

依照县域城乡空间发展态势、重要生态功能区空间布局、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及地形坡度、是否已开展土地整治项目等内容,划定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明确土地整治工作可开展范围及不同功能分区内土地整治工作的重点方向。6.3.3 农用地整理潜力评价与分级

6.3.3.1农用地整理潜力评价可依照新增耕地面积潜力、新增耕地系数潜力和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潜力分别评价,评价结果可进一步分级。

6.3.3.2 结合县域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考虑社会经济、科技水平和可投入资金量等因素,通过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问卷调查统计、图件与数据分析等多方法确定待整理农用地资源,结合典型调查确定的各类可增加耕地系数等成果,测算可整理为耕地、农用地的面积,将全县各行政村的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潜力、新增耕地系数潜力进行汇总并分级。

6.3.3.3 通过县域耕地现状图及农用地分等定级图件配准及叠加,测算各耕地地块现状质量等级,明确规划等级,确定各耕地地块质量等级提高程度,分村汇总形成全县农用地整理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潜力并分级。6.3.3.3潜力等级一般不少于三级。6.3.4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评价与分级

6.3.4.1 结合县域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及调查分析数据,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考虑社会经济、科技水平和可投入资金量等因素,通过规划衔接法、人均用地估算法、散户归并法等,确定待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总量,结合典型调查确定的可增加耕地系数等成果,测算建设用地可腾退规模和可整理为耕地、农用地的面积。并将全县各行政村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进行汇总并分级。6.3.4.2潜力等级一般不少于三级。6.3.5 土地复垦潜力评价与分级

6.3.5.1 结合县域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及调查分析数据,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考虑社会经济、科技水平和可投入资金量等因素,通过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问卷调查统计、图件与数据分析等多方法确定待复垦废弃土地资源总量,结合典型调查确定的可增加耕地系数等成果,测算废弃土地可复垦规模和可整理为耕地、农用地的面积,将全县各行政村的废弃土地复垦潜力进行汇总并分级。6.3.5.2潜力等级一般不少于三级。6.3.6 未利用地开发潜力评价与分级

6.3.6.1 结合县域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及调查分析数据,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考虑社会经济、科技水平和可投入资金量等因素,通过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问卷调查统计、图件与数据分析等多方法确定待开发未利用地资源总量,结合典型调查确定的可增加耕地系数等成果,测算未利用地可开发规模和可整理为耕地、农用地的面积。并将全县各行政村的未利用地开发潜力进行汇总并分级。6.3.6.2潜力等级一般不少于三级。6.3.7 土地整治潜力汇总

对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和废弃土地复垦潜力分析测算得出的各类潜力类型、等级、面积、分布等成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潜力汇总表。6.4 重大问题研究

围绕中央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权属管理、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收入使用、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规划成果编制 7.1 一般规定

7.1.1 规划成果编制阶段应提出土地整治规划的初步目标,并按照不同的技术、经济和政策条件,拟定若干规划供选方案,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充分协调,上下反馈。在多方案论证比较和与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修正初步目标,相应调整方案,最终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综合效益较好的方案为规划推荐方案。并深化相关研究,完善规划内容,编制规划文本、图件和说明,建立规划成果数据库。

7.1.2 规划成果应充分征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农牧、林业、环境保护、文化等部门的意见,对规划目标、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以及有关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重点论证,加强土地整治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有关规划的协调,确保土地整治目标落实到位。

7.1.3 规划涉及的重大问题应由专家领衔研究和论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7.1.4 在规划编制的主要阶段,应采取公告、听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的规划成果应在公共媒体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权利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并按照规定程序,将规划送审稿逐级上报有权批准机关审批。7.1.5 规划成果应包含以下方面: a)土地整治战略与目标;

b)土地整治总体布局,包含土地整治的重点区域; c)农地保护与绿色空间格局构建; d)镇村体系空间布局优化; e)基本农田整备空间安排; f)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排;

g)土地整治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体系构建; h)重点工程与重点项目的安排; i)规划投资与筹资分析; j)近期规划安排;

k)规划实施效益评价,包括社会影响评价、经济效益评价和环境效益评价; l)规划实施保障的主要措施。7.2 规划战略及目标确定 7.2.1 规划战略

土地整治规划战略是土地整治的基本导向,是实现规划目标的基本途径和政策方针。县级规划应遵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导向,落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市级土地整治规划的任务及指引,根据县域土地及其有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整治潜力评价结果及现有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明确县域土地整治战略。7.2.2 规划目标 7.2.2.1 土地整治规划目标是指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治,所要达到的特定目的,其以定性和定量的形式体现。规划目标一般包括总体目标及调控指标。7.2.2.2 目标确定的主要依据包括:

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上位土地整治规划的要求; b)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 c)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 d)其他地域特色要求。

7.2.2.3 确定目标的方法主要包括:

a)依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上位土地整治规划提出的任务要求,从解决当前土地利用及整治的实际问题和需要出发,并从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等角度提出规划总体目标。

b)依据规划战略及总体目标提出规划调控指标,规划调控目标应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上位土地整治规划的调控目标充分衔接。一般包括增加有效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产能比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结构优化等方面的内容。

7.3 土地整治总体布局

7.3.1 总体布局是在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为统筹安排县域内耕地、各类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废弃土地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引导土地整治的方向,实现土地整治目标,进行土地整治的战略分区,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7.3.2 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划定原则有: a)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较大; b)农用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等级较大; c)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分布相对集中;

d)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对优越,农用地整理基础条件较好; e)原则上一般不打破村级行政界限。

7.3.3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划定原则有: a)人均或户均农村建设用地超标较多,整理潜力较大; b)农村居民点分布零乱、分散; c)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群众基础好;

d)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比较紧张,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 e)已有较好城乡空间规划基础; f)生态搬迁村庄集中地区。7.3.4 废弃土地复垦重点区域划定原则有:

a)废弃土地复垦潜力较大,可通过采取工程或生物措施,恢复到可利用状态; b)相对集中连片,可有效提高土地复垦效率和复垦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c)土壤条件、水文条件、地形坡度适宜,有利于降低复垦成本; d)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7.3.5 未利用地开发重点区域划定原则有:

a)待开发未利用地相对集中连片,开发潜力大,具有规模开发价值; b)土壤条件、水文条件、地形坡度、交通条件适宜,有利于降低开发成本; c)充分考虑生态资源承载力,不破坏自然环境。7.3.6 划区方法

a)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工作底图,依据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布图和分区原则绘制分区草图。

b)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对有争议的区域进行调整,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确定。

7.3.7 土地整治规划重点区域应列表表示,同时编绘重点区域布局图,相关表格见附录F。

7.4 农地保护与绿色空间格局构建

7.4.1 分析耕地、林地、牧草地、水域、沼泽地、荒草地、水库水面、城镇内部水域和绿地等绿色空间现状特征,明确生态环境建设方向,优化绿色空间结构和布局。

7.4.2 结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提出各区土地整治关注重点与方向。7.5 镇村体系空间布局优化

7.5.1 结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提出未来村镇空间体系发展方向。

7.5.2 优化村镇用地布局,结合村庄所处区位、经济、规划等因素,提出不同类型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模式,明确未来整理关注重点。7.5.3 明确县域特色村庄保护与建设方向。7.6 基本农田整备区空间安排

7.6.1 结合县域现状基本农田及农用地、建设用地等整治潜力分布,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

7.6.2 明确基本农田整备区的整治规模、空间、实施措施等内容。7.7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排

7.7.1 已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区,应结合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划定项目拆旧区备选区域。7.7.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应位于允许建设区及有条件建设区内。

7.7.3 暂未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区,可预分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预划定项目备选区域,并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启动条件及保障措施。

7.7.4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及建新区还应符合其他有关规定要求。

7.8 土地整治基础设施体系构建

7.8.1 结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提出水利及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框架;结合区域水利设施和交通骨干工程,提出田间工程与水利骨干工程、交通骨干工程的协调连接要点。

7.8.2 依据自然本底特征,划定不同的农田工程建设类型区,详细说明农田基础设施规划布局要求。

7.8.3 提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的建设内容和标准。7.9 制定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 7.9.1 重点工程

7.9.1.1 以划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为基础,立足当地经济社会条件和土地资源利用特色,以落实区域内土地整治重大任务,或解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等)、流域综合开发治理、生态环境建设、区域发展规划等土地整治活动中出现的土地利用问题为目的,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制定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并明确整治的区域、方向等。

7.9.1.2 重点工程可以在重点区域内安排,也可以跨若干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在规模上区别国家层面的重大工程。重点工程一般通过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实施。

7.9.1.3 重点工程应具有以下特点: a)土地整治规模较大;

b)对实现规划目标起主要支撑作用;

c)对落实重点区域内土地整治任务发挥主导作用; d)预期投资效益较好;

e)能够明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7.9.2 重点项目

7.9.2.1 重点项目是指规划期内以增加耕地为主要目的,围绕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和重点工程,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的土地整治活动。重点项目主要在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内安排。项目的具体名称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7.9.2.2 重点项目选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土地整治潜力较大,基础条件好; b)预期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c)对推进县域土地整治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d)有一定规模;

e)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农村居民点整理除外); f)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7.9.2.3 项目选定的方法

a)根据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重点区域及重点工程结果和规划目标,初步提出项目类型、范围与规模;

b)进行实地考察,邀请当地干部、群众座谈,分析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c)与有关部门协商,进行综合平衡; d)确定项目的界线、测算面积。

7.9.3 土地整治规划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的具体内容应列表表示,并编绘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布局图。相关表格要求见附录F。7.10 规划投资与筹资分析 7.10.1 投资估算内容

估算实现规划目标所需的总投资和各项目的投资额。7.10.2 投资估算方法

第一步:测算典型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分地貌类型和项目类型在本地区或类似地区选择已经完成的典型项目,分别测算出典型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

第二步:估算项目投资量。根据典型项目与规划确定的各个项目在地形、地貌、基础设施(水、电、路)、交通条件、物价水平、劳动力价格等方面的差异,对项目单位面积投资标准进行修正,再根据项目规模计算出项目投资量。

第三步:计算总投资量。

深入研究本地区筹资环境,明确本地区土地整治所需资金的筹资渠道。可包括:

a)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b)耕地开垦费; c)土地复垦费;

d)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 e)耕地占用税、农发基金; f)社会单位、个人投资; g)农民个人投资; h)其他投资。7.11近期规划安排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资金情况和实施条件等,对近期土地整治做出安排。7.12 规划效益影响评价 7.12.1 经济效益评价

7.12.1.1 经济效益评价的重点是对通过土地开发整理的投入产出进行分析,一般采用静态分析法,主要测算投入量、预期净产出和投资回收期等。7.12.1.2 投入量。测算方法参见投资估算方法。7.12.1.3 预期净产出 7.12.1.4 投资回收期 7.12.2 社会影响评价

7.12.2.1 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主要是指对社会生态系统的影响及其产生的宏观社会效应。应从增加耕地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提高耕地质量、增加粮食产能,农田集中连片便于规模经营、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利于推广现代农业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改造村庄建设布局、改善生活环境、实现农村居民点和村镇企业集约用地、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等方面进行社会影响评价。

7.12.2.2 可依据评价内容,结合实际选择适当的评价指标,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7.12.3 环境效益评价

7.12.3.1 分析和评价土地整治规划方案的实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预期产生的效益等,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对策措施。

7.12.3.2 可依据评价内容,结合实际,选择适当的评价指标,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7.13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制定

7.13.1 围绕规划目标和方案,结合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条件制定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7.13.2 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需重点关注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内容,提出领导责任、组织制度、财政保障和监督管理等的具体要求。

7.13.3 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立足政府职能和权限,提高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成果要求

县级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和规划附件。8.1 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是规划决策结果的表达,是规划实施的法定依据。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任务具体、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规划文本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前言:规划目的、任务、依据,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等;

b)规划背景:区域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上一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规划期内土地整治面临的新机遇与挑战等; c)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各类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及分级等;

d)规划战略与目标:土地整治战略、总体目标、主要调控指标、乡镇土地整治安排,规划期内应遵循的基本政策导向等;

e)土地整治总体布局:整治分区与整治重点区域等;

f)农地保护与绿色空间格局构建:阐明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策略,提出生态安全格局建设方向以及生态功能区内土地整治的要点等; g)镇村体系空间布局优化:阐明城乡建设用地布局、镇村体系、土地整治模式及要点等;

h)基本农田整备空间安排:包括基本农田整备区的范围、规模、整治目标及措施等;

i)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排: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范围和项目等; j)土地整治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分别阐明交通、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空间布局及有关建设标准;

k)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安排:分别阐明县级土地整治重点工程与重点项目类型、范围、规模等;

l)规划投资与筹资分析:阐明土地整治的投资规模、筹资能力及渠道; m)近期规划:提出近期土地整治内容及要点;

n)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阐明实施规划需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技术措施;

o)规划实施效益影响评价:阐明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

p)文本附表。要求参见附录F。8.2 规划图件 8.2.1 图件名称

规划图件是配合规划文本及其说明内容的图形表达,一般应包括以下图件: a)土地利用现状图 b)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图 c)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d)耕地等级提高潜力图 e)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f)废弃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 g)未利用地开发潜力分布图 h)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 i)土地整治总体布局规划图 j)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分布图 k)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及项目分布图 l)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分布图 m)基本农田整备区规划图 n)镇村体系规划图 o)生态体系规划图 p)重要基础设施布局图 q)其他图件。8.2.2 比例尺要求

图件与比例尺一般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相同。8.2.3 图例和图面配置

图面配置应包括图名、图廓、图例、方位坐标、比例尺、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名称、编号及面积汇总表、相邻地区名称、界线、编图单位、时间等。8.3 规划数据库

规划数据库是规划成果数据的电子形式,包括符合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标准的规划图件的栅格数据和矢量数据、规划文档、规划表格、元数据等。规划数据库内容应与纸质的规划成果内容一致。8.4 规划说明

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依据和过程,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应用的主要参考。规划说明应翔实充分,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a)编制规划的简要过程; b)规划背景;

c)上一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

d)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包括规划基础数据的来源,规划基数的确定,基础图件编制,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方法,规划战略目标确定的依据,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等确定的依据,规划方案比选情况等; e)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与上下级土地整治规划的协调,与其他有关规划的协调,公众参与情况和不同意见的处理等; f)规划影响及效益评价说明; g)拟定规划实施措施的依据和条件; h)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8.5 规划附件

规划附件包括规划编制工作报告、调研报告、规划专题研究报告,以及反映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技术路线、规划论证、工作协调方面的报告或图件,主要用于规划编制的评审和报批,是审查规划编制是否科学、规范,以及有关方面认可程度的依据。规划评审报批

土地整治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等材料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9.1 评审内容及要求

规划评审的内容及要求包括:

a)符合有关法规和政策,充分体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统一的要求; b)采用的基础资料翔实可靠; c)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测算符合实际; d)规划目标切实可行; e)规划方案论证充分; f)区域政策合理;

g)重点区域划定,重点工程与重点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安排切合实际;

h)规划投资估算和预期效益评价依据充分、方法科学; i)规划协调到位; j)规划实施措施可行;

k)规划文本和说明的内容符合要求,论述清楚;

l)规划图件内容完整,表现清晰,编绘方法正确,符合制图要求。9.2 评审应对规划成果做出结论,并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9.3 规划成果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规划成果应用

10.1.1 县级规划成果经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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