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2024-09-16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精选7篇)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1篇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一、公司所有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机构和人员均适用本制度。

二、本制度对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机构和人员适用,在考核时执行。

三、凡被“一票否决”的机构和人员,不得参加公司评优、评先等活动和升职、加薪,并取消安全生产奖励。

四、成员未认证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被否定的,其成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被否定对象按照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的职责、承担的责任和发生安全事故的等级进行否决。

七、公司全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突破以下指标,全员全年实行“一票否决”:

1、责任事故率控制在5.6次/百万车公里以内;

2、责任死亡率控制在零人/百万车公里以内;

3、责任受伤率控制在3.3人/百万车公司以内;

4、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2.8万元/百万车公里以内;

5、特大事故为零。

八、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否决条件: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⑴、未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

⑵、未依法建立健全与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⑶、未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责、操作规程,并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车头和人头的;

⑷、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对各安全管理岗位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的;

⑸、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

⑹、未按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并参加驾驶员安全学习会议和授课的;

⑺、未建立健全事故和消防应急救援组织和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⑻、未确保公司从业人员从业资质符合规定、要求的;

⑼、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的;

⑽、未主持、研究对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

⑾、未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有效实施的;

⑿、未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⒀、每月发生一般责任事故负主责及以上3次,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责及以上2次,重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责及以上1次的。

2、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

⑴、未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

⑵、未组织人员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责和操作规程,并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车头和人头的。

⑶、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对各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的;

⑷、未主持安全生产会议的;

⑸、未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少于1次的;

⑹、未保证公司从业人员从业资质符合规定要求的;

⑺、未组织重特大事故和消防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演练,每年少于1次的;

⑻、公司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并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的;

⑼、未保证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⑽、未保证车辆强制保险、下线、维修、检测、年审等工作到位的;

⑾、未确保公司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有效的;

⑿、未确保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按时办理的;

⒀、每月发生一般责任事故负主责及以上2次,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责及以上2次,重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责及以上1次的。

3、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

⑴、未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的规定、要求,宣传贯彻到行车班、车头、人头的;

⑵、每月组织行车班组长和驾驶员安全学习(培训)少于两次的;

⑶、未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驾驶员出车前休息情况进行检查的;

⑷、未监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驾驶员出车前休息情况进行价差的;

⑸、未对班组组长及是他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月、年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提出奖励意见的;

⑹、未规范管理和使用安全文书、建立安全档案盒台账,完善归档工作的;

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并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

⑻、未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排查,及时整改隐患的。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又未向上级汇报的;

⑼、未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的;

⑽、未按要求报送安全报表的;

⑾、每月编写《安全简报》少于一期的;

⑿、未制定、督促、落实车辆保险、下线、维护、大修计划的;

⒀、每月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主责及以上)2次或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责及以上1次的。

4、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

⑴、未按时参加各级安全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协助第三责任人制订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计划、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的;

⑵、未认真抓好广大驾驶员安全知识教育和交通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协助二、三责任人搞好每周安全学习、培训、并认真做好考勤的;

⑶、未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安全材料,按时填报事故快报表和月、季、年事故统计报表的;

⑷、未认真做好各类安全会议、学习、检查等活动记录,收集整理各类文件、通知、报表和总结等,并装订成册、归纳入档的;

⑸、未认真做好车辆保险、续保工作,督促保险到期车辆按时续保的;

⑹、未及时协助领导调查处理交通事故及保险索赔的;

⑺、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未立即责令整改的。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又未及时向领导汇报的;

⑻、未协助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搞好本部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

⑼、未及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的。

5、车辆驾驶员:

⑴、没有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本办法,不服从执法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⑵、在行车中有“超载、超速、超时疲劳”行为及酒后驾驶的;

⑶、未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车辆的“三检查”工作的;

⑷、未确保GPS设备正常的、有效使用的;

⑸、未提醒、监督车辆管理人员按时审验各种证照的,保证车辆证照及相关营运手续齐全有效的;

⑹、违反“五不出站”、“三不进站”等行业管理规定的;

⑺、未严格执行安全行车操作规程的;

⑻、未抵制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行为,将车辆交给未经公司聘用的人员驾驶的;

⑼、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学习、培训、演练和班组活动的;

⑽、发生交通事故,未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的;

⑾、未做好优质文明服务的。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2篇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办发(2007)9号《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全镇各小学、幼儿(园)校全体干部及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全体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期考核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区级肯定或奖项的根据目标责任奖励办法进行一次性奖励。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及教职工要按照事故等级追究其责任,并在考核中实行安全责任管理工作一票否决制。

三、考核流程:

各校教职员工由各校委会进行考核,各校委会成员由总校负责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发当月全额安全奖 100元。

2.每月或季度安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没有整改上报的或发现第二次此类问题的扣发安全经费5%。

3.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安全经费8%。

4.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安全经费10%。

5.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师生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教师上访、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在全镇内通报批评;总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学校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同时给予学校校长警告或免职处理。

6、重大安全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师生重伤、或食物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总校上报,由总校视情节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该校校长立即免职。

七、责任追究办法

1.一般以下责任事故,由学校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定。

2.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由总校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确定,并向教育局做相应报送。

八、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

XXX校“一票否决”暂行规定

(讨论稿)

为加强师德建设和安全管理,特制定天义镇总校“一票否决”暂行规定,请各校(园)遵照认真执行。

师德工作否决规定

1有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情节严重,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重大影响的。

2参与社会传销,邪教、吸毒、赌博活动的。

3从事第二职业,热衷有偿家教,经查实、教育仍不悔改的。4在教研工作、职称评聘、考核评优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情节严重的。

5无正当理由,未经允许擅自停课、缺课,严重影响教育秩序和教学进程的。

6无故不执行课程计划,导致课堂出现混乱或教学内容出现原则性错误的。

7有其他重大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工作否决规定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一直存在隐患,且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

7.在安全工作专项检查中排名靠后,处于全县后三位的。凡是违反以上规定之一的教师,在师德考核中定为不合格。在评优、评先、评模、晋升职称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出现上述情况的单位不得参与先进集体的评选,校长、分管领导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提拔,造成恶劣影响的按上级规定处理。

XXXX校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3篇

教育部师范司司长许涛指出,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 严把教师入口关”, “完善教师退出机制”。经过前期调研和试测, 教育部准备在2011年9、10月份启动试点, 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和定期注册的办法, 准备2011年先选择两个省份试点, 2012年再推动6个省份试点, 预计用3年时间推广到全国。

许涛表示, 所有教师都要接受每5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 考核并非要重新进行一次资格考试, 而是对这5年内该教师的方方面面进行评审。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考核及教学工作量考核等。师德将作为首要条件, 实行一票否决。

北川选址:地质安全一票否决 第4篇

记:北川县城历史上曾多次酝酿搬迁,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实现。北川县城到底是怎样一个地方?为什么不能在原址重建?

张永双(以下简称“张”):北川老县城处于强烈活动的映秀-北川地震断裂带上,而且是5·12汶川地震的发震断裂带,地壳稳定性极差,这本身就决定了不能原地重建。另外还有几方面原因:北川县城非常狭窄,面积总共不到2平方公里,被夹在东西两侧的大山之间,山高坡陡。地震之后整个县城几乎成了废墟,遍地是建筑残骸和两侧山体滑坡、崩塌下来的土石,还有许多尸体被掩埋在下面没有挖出来。如果要就地重建,首先就要把这些全都清理出去,不仅工程量浩大,而且这么多的垃圾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清理,周围就是山,根本没有地方堆放。再者,县城周围的边坡破坏严重,地质灾害隐患也比较多,要治理起来需要很长的周期,工程量很大,代价也非常可观。另外一个考虑就是,震后的北川城可以作为这一重大事件的遗迹,具有地震遗迹的保存价值。所以,重新选址是一个综合考虑。

相比之下,映秀虽然破坏也比较严重,但该镇所在地是一个比较开阔的坝子,破坏的原因是位于中央断裂带,离震中近,更多是建筑物在动力作用下产生倒塌破坏,山体滑坡和碎屑流主要位于场镇外围的山地。一般来讲,经过大地震释放能量之后,再次发生大震还需要一个积累能量的过程,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上百年或更长时间。因此,虽然活动断裂带从映秀镇北缘通过,但山区有这么一块平地非常不易,应当充分利用,可以考虑原地重建,但建筑物要避开活动断裂带、防震级别要提高,而且建筑密度也要降低。

我们有一句话:地震可以救,地质灾害救都没法救。也就是说,被压在震倒的房子里还可能有存活的希望,如果是山体崩塌或泥石流下来埋了房子,生存的希望就微乎其微了。所以,地质灾害的威胁最为致命,而北川县城恰恰处于这种危险的位置上。

记: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北川县城遭此重创之后要重新选择县址,肯定会顾虑重重,那么,选址有什么标准?其中地质安全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张:总的来说,首先要看地质条件,如果地质安全有问题就要一票否决。当时在北川选址的问题上有很多方面的考虑,但地质安全是基础,必须放在第一。

其实,不光是北川选址,其他受灾县在规划重建时也要充分考虑地质安全问题。我们对四川12个极重灾县的灾后重建进行了综合评估,其中地质安全方面有几个重要指标,包括地貌与地形坡度、活动断裂与区域地壳稳定性、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与危险性、地基稳定性、沟谷斜坡稳定性等,重建规划时必须重点考虑。

当时选址的任务非常紧急,我们着重考虑了这样几个因素:第一就是要考虑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它的适宜性,包括地形地貌,地壳稳定性、地基条件、周边山体稳定性,以及地质灾害发育情况等。第二,北川是中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为了保留其民族特色,新城址应尽量选在这个县境内,不宜搬得太远。第三,空间上要满足县城主要功能区的需要,对北川来说,有4~5平方公里的用地面积就够了,原县城面积还不足2平方公里。第四,城镇运行的基础设施,最好能依托已有的,包括道路、电力、供水等,这样就能尽快恢复过来。第五,要考虑新县城经济发展前景。另外,地下水和土壤中的化学元素含量是否符合标准、水资源保障程度等也是要考虑的因素。

记:四川山区本来就是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区,而且能用于县城建设的平地空地不多,按照上面您谈到的这些选址标准,是否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地方?

张:综合上面谈到的几个方面,我们曾主张在北川县境内来选,擂鼓镇可以作为主要的备选区。当然,比这里条件好的地方很多,比如成都平原很好,但你不能选,还必须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而且还有行政区划的问题。从当时情况,往远处搬不现实,能就近选址最好。所以,我们根据北川的地形地貌特征,先从地形图上圈平缓地带,然后再考察地质条件。北川县境内山多平地(坝子)少,要找到一块大小合适的坝子并不容易。我们先后考察了擂鼓镇、永安镇、安昌镇、桑枣镇和板凳桥等地,这几个地方各有其优势和不足。

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第5篇

一、一旦学校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学校综治办主任一票否决,不评优,不评模,不享受主任津贴。

二、对发生了重大事故的班级班主任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评模,年终不评优,不享受学校福利。

三、对各部门发生的事故,如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等发生的火灾,该室负责人一票否决。

四、由学校商店、食堂及卫生问题导致师生发病事故,食堂、商店负责人一票否决。

五、因个别教师的体罚或言行侮辱等直接导致学生出事,对该教师一票否决。

XX中学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6篇

一、市级政府部门的考核

(一)基本原则

以《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从严治政实施工作目标督察考核暂行办法》为依据,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作为督察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

(二)适用对象

市级政府部门的考核对象是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含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组成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及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三)考核内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评优资格:

l、交通肇事、因工、火灾、游泳淹溺、煤气中毒、食物中毒发生3人以上(含3人)重大死亡事故或死伤10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的;

2、超过市政府下达的6种非正常死亡控制指标的;未下达控制指标的单位死亡1人即视为超过控制指标:

3、发生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经济损失达50万元以上的;

4、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方法与步骤

年终考核工作由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会同市公安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消防局6种非正常死亡归口管理部门,分别对有关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将评价意见上报督察考核办公室确定评优名单。

二、基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评选

(一)基本原则

以《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为考核依据,补充完善安全生产内容,即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适用对象

文明单位的评选对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基层单位,其中包括各行业的基层单位;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街道、乡镇机关、居委会;乡镇企业、合资企业和私营企业;驻京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不含内部处、室、班组)及所属单位等,不包括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委、办,市人大、市政协、市纪检监察机关、区(县)委、区(县)人大、区(县)政府、区(县)政协。

(三)考核内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交通肇事、因工火灾、游泳淹溺、煤气中毒、食物中毒发生3人以上(含3人)重大死亡事故或死伤10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的;

2、超过市政府下达的6种非正常死亡控制指标的;未下达控制指标的单位死亡1人即视为超过控制指标;

3、发生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经济损失达50万元以上的;

4、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5、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严重,被新闻单位曝光的;

6、纳入安全生产综合考核范围的单价,考核成绩低于70分(含70分)的。

(四)考核方法步骤 年终考核工作由首都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提供初评名单,由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会同公安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消防局6种非正常死亡归口管理部门,分别对初评有关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将评价意见上报首都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确定评选资格。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7篇

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为了把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并与教职工职员工紧密结合在一起,起到推动教育教学的作用,特定以下制度:

一、学期初、中、末学校的安全领导组对学校基本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制定整改办法。

二、学期初制定的各种安全责任书,学期中安全工作领导组对照所定的责任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对办事领导作出警告,促使改进。

三、学期末学校安全领导组针对学期初制定的责任书及期中检查指出整改意见进行检查,并量化评比,记入该责任人的积分。

四、每学期对安全教育和管理做的好的老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模、晋升职称;差的取消其评模资格,相应的一年一度考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同时取消各种奖金、津贴,并限期制定下一期的安全管理目标、措施。

五、兼职主管教师原则上都要对自己所属范围内各项工作做一次检查,看有无安全隐患。

六、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监督各级领导和教职工经常驻机构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查,看有无安全隐患,并提出

整改意见进行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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