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灭火技术措施

2024-05-18

防灭火技术措施(精选6篇)

防灭火技术措施 第1篇

2013年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

通风、防止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

安全措施计划

河南地煤集团建生煤业有限公司

2012年1月

2013年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

通风安全措施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工作,防止 “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制订建生煤业通风计划:

1、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2、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地点风量符合配风计划风量,不得小于配风计划风量。

3、每10天对全矿井各点进行一次测风。对采掘工作面或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有测风旬报表。

4、巷道贯通前,必须提前做好调风准备工作。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风准备。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柵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完好状况及工作面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严禁有害气体超限。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必须专人警戒。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工作。

5、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扇通风

2013年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

6、永久性通风设施必须有施工设计,其主要内容包括:设施材料、设施位置、设计施工图纸、施工顺序、辅助性设施和装置等。有通风设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有通风设施质量验收责任制和验收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和采区进、回风巷之间不使用的联络巷必须砌筑2道厚度不低于0.37m厚的永久性风墙;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正向联锁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空区封闭必须砌筑永久防火密闭。

7、主要通风机双回路供电线路上都不应分接其它负荷。必须有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的措施,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主要通风机装置有电机过流保护、无压释放装置、轴承超温指示和警报信号、开停监测装置和停风报警装置,且安全保护装置合格率为100%。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并有检查记录。

8、局部通风机必须设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及风机开停监测装置且灵敏可靠。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供电电源应直接引自变压器,供电线路设专用馈电开关,该供电线路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9、风筒接口严密(手距接头0.1m处感觉不到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需反压边。

10、每月绘制电子版通风系统图,图上需标明测风站、风流方向、风量,密闭、风门等设施的安设地点和有关数据,每季出一次通风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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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12、矿井每年应进行1次救灾反风演习,反风演习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报公司通风管理部审批;矿井反风演习后,应在1周内形成反风演习报告,报通风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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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1、完善防尘供水系统。

2、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主要运输巷、带式运输机巷、盘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安设支管与阀门(胶带运输机巷每50m、其它巷道每100m设置一个三通)。

3、矿井防尘供水管路应根据供水距离、水量、水压等因素合理选择管路直径,当供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加压泵。

4、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5、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口处必须安设转载点喷雾。

6、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必须每隔200m安装一道风流净化水幕,顶头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7、掘进巷道内必须必须每隔200m安装一道风流净化水幕,顶头水幕距迎头不大于50m,并应定期清扫或冲洗煤尘,清除堆积的浮煤。

8、掘进工作面采用爆破落煤时,爆破前后附近5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9、掘进面工作面风速在0.25m/s——4m/s之间。

10、井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安设喷雾装置。

11、所有水幕灵敏可靠雾化好,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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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有综合防尘制度,并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有防尘工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有综合防尘措施,并组织实施。有粉尘测定制度,并严格执行。有定期冲洗巷道制度,并严格执行。

13、有已揭露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有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管理牌板;有防尘、隔爆设施检查记录、巷道冲洗记录、岩粉撒布记录;测尘报表。所有图纸、牌板、记录和报表与实际相符,且图纸和报表上报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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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瓦斯安全措施计划

1、严格执行矿井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2、每年必须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

3、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以及独立的排水工、安监员、通风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随时检查瓦斯。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当班有瓦斯检查手册。

4、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瓦斯检查应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5、井下无瓦斯积聚、无瓦斯超限现象。

6、矿井因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因故造成瓦斯积聚的,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7、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无空班漏检,无虚报瓦斯含量,监管好各作业地点的各种传感器(CH4、CO、温度、风流传感器及风机开停传感器)

8、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9、瓦斯日报每日必须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10、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11、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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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规程》规定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1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由通风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负责就地排放。

1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排放。

14、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15、长期停风区必须及时完毕,当停风区内CH4浓度大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在24h内封闭。

16、排放瓦斯人员的矿灯及所携带的甲烷检定器等应符合防爆要求。

17、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在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及车辆已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由指定人员负责),并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等,方可在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排放瓦斯。

18、排放瓦斯应合理控制风量,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19、每次排放瓦斯都应做好记录,建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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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

1、健全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

2、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防止自然发火,井下每个生产水平、井上必须健全消防材料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严格人员入井验身制度,所有人员熟悉安全出口。杜绝带电检修电气设备,杜绝违反规程停电、送电或充放电,严禁非机电作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4、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有检查表和记录,实施不合格项限期整改、跟踪验证管理。有矿井防灭火系统图。有防灭火检查记录、地表塌陷裂隙回填记录、油脂使用和回收记录。

5、有井上、下防火措施,井下和井口房内严禁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特殊情况时,有经矿长批准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6、井下爆破作业由专职放炮员担任。爆破作业人员无违章装药、连线、爆破。严格“一炮三检”炮前炮后洒水灭尘制度

7、井下胶带运输机头、各种硐室内配齐灭火器、沙箱、沙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制定废油、棉纱、布头易燃物品管理制度;有防止油脂泄漏和废油回收的设施或装置;现场无油脂洒落或随意倾倒现象;废弃油品有明显标识。

8、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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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健全束管监测系统,按规定配齐人员,做好各种记录。

10、每周至少对采空区防火墙、永久密闭、临时密闭、废弃巷道、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以及其它可能发热地点的气体成分、密闭内外压差、气温、水温以及漏风情况等观测预报1次。采空区密闭内及其它地点无超过35℃的高温点(因地温、水温影响的高温点除外)及CO超限的超限点(火区密闭内除外)。并记录建立档案保存。

11、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浮煤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将工作面浮煤留至采空区。

12、采煤工作面在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已经报废或无用的井巷均应用不燃性材料及时充填或封闭。

13、对采空区地表塌陷产生的裂缝应及时填堵,最多不得滞后工作面300m。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应在10日内对地表裂隙进行全部填堵,填堵后出现裂隙的应进行再次回填,并做好记录。

14、应建立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档案应记录密闭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负责人、密闭的规格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等内容,并附采空区封闭(包括与其相通的巷道)位置关系示意图。

15、井巷内浮煤(矸)厚度不超过100mm,工作面在2m2内浮煤平均厚度不超过30mm。

16、火区的管理应按公司批准的措施执行,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每一处火区都必须建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

防灭火技术措施 第2篇

二、发生火灾事故的预兆...................................(一)外因火灾...........................................(二)内因火灾...........................................三、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一)、地面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二)、预防内因火灾的措施................................(三)、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四、事故汇报程序.........................................五、处理事故时各成员职责:...............................六、处理火灾事故的组织措施及火灾事故的处理计划...........(一)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灾区人员撤退的方法、路线:..(二)注意事项:.........................................(三)主、副斜井或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人员撤退的方法、路线:

(四)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控制事故范围、灾害程度扩大的措施..七、井下火灾避灾路线..........................................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煤矿在生产过程中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井火灾隐患情况

我矿火灾隐患主要是内因和外因火灾两方面。

一、外因火灾

1、全矿工业区用电隐患:主要材料库用电管理、宿舍用电管理、电焊房的用电管理、煤场用电管理、更衣室烘干机管理、办公室电脑管理、井下氧电焊管理、井下材料管理、矿井内油脂的管理、皮带管理。

2、矿井明火:厂区内炉渣管理、煤场内氧电焊管理、电焊房内电气焊管理、厂区周边树木管理。

二、内因火灾

1、煤炭自然,工作面浮煤管理、采空区密闭管理、矿井火区管理。

二、发生火灾事故的预兆

(一)外因火灾

外因火灾预兆。一般情况下有:

看到烟雾或明火;嗅到着火气味;感到头疼和恶心;感到突然压力增加;发现意外的灰尘扬起。

井下任何人发现外因火灾预兆时,必须立即采取直接灭火措施,并报告调度室。

(二)内因火灾

煤炭自燃分准备期、自热期、燃烧期三个阶段。其中自热期又分为自热初期阶段和后期阶级。

1、煤炭自燃的准备期结束之后,便进入自热初期阶段和后期阶段,其主要预兆有:

(1)、煤体温度有所升高,但临界温度在60—80度以下。

.....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2)、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3)、空气中的相对温度增大。(4)、CO和CO2含量增加。

2、煤炭自燃超过临界值(60℃—80℃)但是尚未达到着火温度,发现明火期间,称自热后期阶段。

主要预兆有:

(1)火源点附近的温度增高,出雾气、煤壁挂汗。

(2)出现煤炭氧气及干馏产物、CO、CO2、CH4等,空气中可闻到煤油味。

(3)出水酸度增大。

(4)煤温、水温空气温度有所升高。

三、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

(一)、地面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1、矿属各单位成立防灭火领导小组,由矿长为防灭火第一责任人,各队根据实际情况抽5~15名防灭火人员。

2、各单位每月对本单位进行三次防灭火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3、机电科每月对风井、主变电所进行一次防灭火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通风科、机电科对供应仓库、机电各工作房、锅炉房、变电所、更衣室、监控室、生活区宿舍等防灭火重点区域配齐灭火器等灭火器材,每季度负责对灭火器材检查一次。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口房内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和休息间。

6、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焊接或切割等工作。如必须在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工作,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长、总工程师批准,严格按措施进行。

7、材料库、风井房、灯房等各场所要配备2个以上灭火器和足量的灭火砂等消防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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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防内因火灾的措施

1、煤的自燃发火征兆:工作面或巷道内温度增加,出现烟雾,煤油味,巷道或木棚上出现水珠(挂汗)、人员接近时感到头痛、闷热、目弦、恶心、四肢无力、裸露皮肤微痛,精神不振等。发现此征兆要及时撤离,并迅速向调度室及主管矿长汇报。

2、矿井编制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自燃发火的安全措施。

3、加强采煤工作面的浮煤清理,采取有效防止向老塘崩煤的措施,以防止老塘内的碎煤堆积自燃。

4、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限期对回采工作面进行全面密闭。

5、采面老塘跨落不好的地段,需要时可强制放顶,以防采空区漏风,造成老塘浮煤自燃。

6、保证老巷卫生,防止积水聚热,诱发煤层自燃。

7、保证矿井在用巷道的卫生,发现因巷道片帮、运输等出现的浮煤时及时清理。

9、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矿井各巷道、工作面的风流畅通,做到通风稳定、可靠。

(三)、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1、建立健全防灭火制度,每季度由安全矿长组织有关科室、队对井上、下消防器材和消防管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2、各采掘地点必须建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在皮带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通风队是消防管路的管理单位,确保消防管路使用可靠。

3、胶带输送机应使用阻燃胶带,且机头处前后20米范围内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机电硐室和胶带运输机头要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齐灭火器、消防软管和沙箱、铁锨等灭火器材。

.....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4、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5、认真执行井口检身制度,防止携带烟火和穿化纤衣服人员入井。

6、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时,机电科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签字批准,并向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后,方可进行工作。

7、井口附近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8、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9、加强电气设备管理,除安装与使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正确使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保险器,一旦发生事故,能自动切断电源。

10、做好反风演习工作,保证反风时系统可靠,反风风量符合要求。

四、事故汇报程序

发生事故时由值班调度员立即按所列的人员名单顺序逐一通知,接通知人员30分钟内到救灾指挥部待命(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见附表)。

五、处理事故时各成员职责:

1、发生火灾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来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2、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火灾事故的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处理火灾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计划。

(3)生产副矿长:在事故发生时,召集各生产区队长,对事故可能波及的地点及受危害人员进行分析、预以认定,为事故作战计划的制定提供

.....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建议,并协助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工作。

(4)机电副矿长:按制定的处理火灾事故作战计划,召集机电车间负责人制定所需相关机电设备的种类、数量,并制定机电设备的安装位置方案,时刻掌握主要通风机和机电设备的工作状况。

(5)安全副矿长:根据发生的火灾事故及范围,预测事故规模,详细及时向所属的上级部门汇报是否支援,并结合矿长、并负责全部灭火过程安全警戒及人员管理。

(6)副总工程师:积极配合矿总工程师查阅事故发生地点的资料及预测周围巷道破坏情况,与抢险队人员随时接受矿总工程师的工程命令指挥。

(7)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根据营救遇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灾人员的救助和事故处理。

(8)调度室主任:按事故作战计划的要求,召集所属人员坚守岗位,及时传达矿长对事故处理的各项命令。

(9)机电科长:配合机电副矿长,对事故发生地点及可能波及范围的各种供电设备和供电线路进行预测,对救灾所需的相关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类型及数量提出建议,经矿长批准后,与机电车间主任立即落实。

(10)安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方式,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施有效的监督。

(11)通风队长:按照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命令,随时恢复事故地点的通风工作。

(12)机运队长: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到地面,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3)供应科:按作战计划的部署,根据经营矿长的要求,备足、备齐抢救事故所需的各种物资、设备。

六、处理火灾事故的组织措施及火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一)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灾区人员撤退的方法、路线:

.....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1、方法:

(1)工作面人员或知道火灾事故的人员,应迅速利用最近的通讯设施向矿调度室报告。

(2)在工作面通行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在跟班干部和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迅速戴好自救器沿矿井制定的避灾路线进行撤退或迅速撤到采面下机巷或其它新鲜风流中。

(二)注意事项:

1、事故一旦发生,迅速组织灾区并通知所有受威胁区人员撤退,需要时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波及范围和气体成分。

2、井下人员发现火灾时,应首先查明火灾的地点、波及范围等情况。跟班值班队长应立即组织人员一边向调度室汇报,一边就地利用洒水管路、灭火器、灭火沙等进行直接灭火。灭火时要与火源地点保持适当距离,以免水蒸气灼伤,并派人守候电话,随时汇报灭火情况。

3、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和公司领导汇报,由值班矿领导根据灾情决定灾区及沿途人员是否撤离险区,并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

4、调度室接到灭火无效汇报后,应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工作人员,沿近路顶着新鲜风流撤离险区到达地面。

5、机电人员根据命令切断火区电源。

6、在无二次发生事故可能时,应迅速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

7、调度室要组织好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及时组织人员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通知灾害处理小组成员和公司有关领导,并做好记录。

8、矿长和总工程师接到灾害报告后,要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全力以赴抢救人员。救灾人员到达事故地点后对灾区全面侦察,查清事故地点、范围、遇难人员人数和分布地点,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发现幸存者,立即救出,发现火源,立即扑灭。

9、遇难人员救出后,要进一步对整个灾区进行瓦斯检查和巷道状况调

.....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查,若有瓦斯超限和冒顶堵塞巷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排放和处理。只有查明整个井下确无隐患,方可全面进行灾后处理。

(三)主、副斜井或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人员撤退的方法、路线:

1、立即进行全矿井反风;

2、迅速组织井下人员沿就近的风井撤到地面;

3、救灾人员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利用灭火器灭火;

4、确认火源全部熄灭后,再检查全矿井瓦斯聚积情况,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恢复正常通风。

5、反风前主、副井口及附近全部人员撤至20米以外。

(四)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控制事故范围、灾害程度扩大的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发现人用最近的电话把现场发生火灾的原因及火势情况报告给值班调度员。

2、值班调度员立即把事故现场情况向值班矿长汇报,按值班矿长确定的救灾指令,通知附近工作面值班干部组成灭火小组,带齐救火设备赶往事故现场救火,值班矿长并把事故现场情况及时向矿长汇报。

3、参加灭火的值班队长,要及时把现场的灭火进展情况、预测灭火的可能性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

4、矿长根据汇报情况,确定下一步采取的方案及措施。若火势继续扩大,蔓延较迅速,应立即下达各有关工作面人员撤退的命令。

七、井下火灾避灾路线

(一)、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灾区人员撤退路线:

浅埋煤层防灭火治理措施 第3篇

煤火灾害是全球性的灾难,严重威胁着自然环境和人类的健康,造成巨大的资源损失和环境污染。而煤矿火灾是煤矿生产中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并多表现为煤层自然发火灾害。今年来,随着陕北大面积浅埋煤层群的开采和特厚煤层大采高分层开采,以往认为不自然的矿井,也频繁出现煤自燃现象。

位于陕北侏罗纪煤田新民区东侧,神府矿区东部边缘地带。由于地理位置、冲刷剥蚀以及火烧残留等原因,过去没有被列入国家及省级煤炭规划开发范围之内。矿区煤层属浅埋煤层,拥有者浅埋煤层的几乎所有特点。现在随着煤层综采机械化技术的推广,矿区煤炭的产量和效益大幅度提高,但这种采煤方法的开采强度大、采空区遗留残煤多、冒落高度大、漏风严重,同时矿区内小煤窑众多形成了漏风的最佳通道,使自然发火的危险性增大,严重威胁着矿井的安全生产。近几年来我国开发、研究的矿井防灭火技术与手段在矿井得到了大量的应用和实践,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陕北浅埋煤层发展比较晚,同时对煤层自燃没有采取足够重视,现今煤炭自燃已成为制约陕北浅埋煤层群综采工作面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浅埋煤层易自燃的原因

a)浅埋煤层受采动的影响后采空区顶部的裂隙会直通地表,造成地表塌陷和裂隙较多,容易造成漏风通道,导致采空区漏风严重;

b)由于陕北浅埋煤层群的埋藏浅,矿区小煤窑众多。仅庙哈孤矿区小煤窑六十余处,井口一百多个。废弃小煤窑的巷道及回采空间有风有氧,成为火势蔓延的最佳通道,在火风压作用下,露头燃烧逐渐向地层深度和广度蔓延,给防灭火带来压力;

c)陕北浅埋煤层群煤层厚,一般采用放顶煤开采或是一次采全高,由于回采率不高,造成采空区内遗煤较多,为自然发火提供了大量的可燃性碎煤。放顶煤开采造成工作面顶板活动加剧,顶板冒落带高度增大,采空区往往不能及时冒落严密,为采空区漏风提供了条件,为自然发火提供了基础;

d)放顶煤开采比其他采煤方法推进速度慢,不能使采空区氧化自燃带很快甩入到窒息带。同时,放顶煤开采采空区空间大,区内空气流动较慢,为采空区氧化自燃提供了良好的蓄热环境[1];

e)厚煤层及特厚煤层分层开采,上分层回采,下分层掘进,上分层采空区易与下分层掘进巷道因受采动影响,矿上压力重新分布,煤层极易压碎、压裂,而形成漏风通道,易氧化自燃;

f)陕北浅埋煤层群煤挥发性比较高,并且煤层属易自燃煤层。

2 防灭火治理措施

防灭火的治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所以对防灭火要采取合理的布局和设计,防止火灾的发生。

a)在生产设计时,矿区要树立防煤层自燃发火意识,建立健全的防灭火系统和技术。要尽量简化巷道布置系统,不打或少打生产辅助巷道。这些巷道往往穿层或跨越区段,破坏了煤层和相邻区段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对工作面的通风防灭火管理极为不利;

b)在生产时由于受采动影响,裂隙众多,需在工作面两巷口上设风帘,防止风由采空区进入。同时保证生产掘进速度,不要给采空区氧化提供良好的蓄热环境。在地表要堵住连接井下的裂隙,防止空气进入,实现井上、井下同时预防的治理措施;

c)由于埋藏浅小煤窑众多,私挖滥采较严重,所以要加强小煤窑监测,定期的地面巡查,对有威胁的矿井进行重点巡查,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d)根据陕北地区特有的煤层群特点,地表沟壑较多,地质构造较复杂。研究得出,灌浆实现防火隔离带是治理煤火的最好解决办法。通过灌浆技术可以使矿井采空区及由地质构造形成的裂隙带得到充分的填堵。其中浆液材料具有良好的高吸水、保水、降温和覆盖隔绝氧气等防灭火功能,得到了大量推广应用;

e)矿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要强,不要因为是低瓦斯矿井,就对矿井的安全要求降低,近年来发生瓦斯爆炸的矿井大都是低瓦斯矿井。同时对机电设备要求要提高,不能存在要淘汰的设备或是购进不合格的设备。建立应急救援机制,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启动[2]。

3 结语

对于防灭火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而又艰巨、复杂的科研任务,矿区要实现落实“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的有效方法,煤矿企业要充分发挥预防性安全检查机制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

摘要:叙述了浅埋煤层易自然的原因以及防灭火治理措施。

关键词:浅埋煤层,裂隙,小煤窑,防灭火

参考文献

[1]祝传军.柴里煤矿防灭火工作中的实践创新[J].山东煤炭科,2010(6):230.

浅议综放采空区的综合防灭火措施 第4篇

【关键词】综放采空区;防灭火;注氮;灌浆;注胶体;调压

【中图分类号】TD75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3-0385-01

综放采空区遗留的浮煤厚度较大且煤体松散,采空区工作面通常坡度较大且容易漏风,为煤的氧化提供了氧气保证,这些原因导致综放采空区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扑灭,并且经常引发瓦斯和煤尘爆炸等灾害。统计显示,由采空区的煤炭自燃所引发的矿井火灾占到总火灾的60%以上,因此需要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来解决综放采空区的自燃发火问题。

1. 矿井通风系统的构建

通风是矿井防灭火的基础条件,因此矿井通风系统在为井下生产提供良好环境条件的同时,要达到通风网络简单、风流稳定、角联和串联风路少的要求。在合理构建矿井通风系统的时候,要注意以下事项:

(1)提高主要通风机运转的稳定性。为了确保通风机具有较强的抗灾能力,要制定严格的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管理制度,从而确保主要通风机能够正常且稳定的运转。

(2)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合理分配。高风压和高风阻的矿井非常不利于防灭火,因此要在确保现有通风网络各用风地点风量的前提下,从矿井合理的开拓布局和最经济合理的巷道通风断面着手,尽量降低通风阻力。

(3)对通风构筑物进行规范管理。在开拓和开采巷道贯通时,要提前及时构筑通风设施,并在综合考虑行人、行车和运输等方面的前提下,选择最佳的位置,制定配套的管理制度,推行通风构筑物的规范化管理。

2. 预测预报和监督检查手段的强化

(1)要构建完善的自燃预测预报系统。首先,要加强对综放面回风巷CO浓度的连续在线自动监测,在回风顺槽的回风巷内和上隅角增设CO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等监控探头,实现对综放面自燃情况的连续自动监测。其次,要利用红外线测温仪对工作面头、尾端头及进、回风流的气体温度进行监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要加强综放采空区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取样分析。首先,要构建健全的综放采空区CO异常情况下的采样分析制度,每天束管监测人员进行抽气,并对气体进行分析,并针对异常情况采取处理措施。其次,每班必须有一名专职的瓦检员和安检员对该工作面的气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采队跟班干部必须携带多功能气体检测仪,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

3. 胶体防灭火技术的应用

胶体防灭火材料集堵漏、降温、阻化和固结水等性能于一体,因此能够较好地解决采空区内灌浆和注水的遗漏流失等问题。在综放采空区使用胶体防灭火技术具有如下优势:胶体防灭火材料具有独特的灭火特性,灭火速度迅速;胶体防灭火材料在松散煤岩体内胶凝固化,以便堵塞漏风通道,密实效果好,有害气体消失较快;胶体防灭火材料在高温下不会产生水蒸气,安全性较高;高温火区凡胶体防灭火材料渗透到的地方就不会发生复燃,可靠性较高。

在工作面上下顺槽尤其是工作面端头处为防止漏风,实行巷道煤体外喷涂,封堵材料形成一层致密的防护层,不但能填满裂隙,防止漏风,还能增加巷道的抗压强度。另外在停采的工作面通过注凝胶方法进行防灭火。凝胶不但有包裹煤体、堵塞漏风等作用,而且还具有阻化性能。

4. 预防性灌浆技术的运用

预防性灌浆是防止煤层自燃的一个专项措施,也是矿井最有成效且稳妥可靠的防止煤层内因火灾的方法。预防性灌浆具有成本较低且工序简单的优势,只要加强管理,就能使泥浆分布均匀而不致出现大面积空白区。

使用预防性灌浆技术的重点是:(1)制浆工艺的流程。采用高压水射流取土,机械制浆,其具体流程为:高压水枪冲下的泥浆流人集浆沟,经过滤网过滤,除去杂物后流入泥浆搅拌池,经搅拌机搅拌后,按一定的水土比成浆,然后通过管路经风并流向工作面采空区和其他所需注浆地点。(2)制浆材料的要求。制浆材料要不含或少含可燃和助燃成分,泥浆结构稳定,在输送过程中不会很快沉淀;粒度直径不能大于2mm,细小颗粒(粒度直径小于1mm)要占75%,粒度组成保证渗入灌浆带的空间和孔隙中;要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塑性指数在9~14范围内,材料的收缩性小,使之能紧密地粘着在采空区煤体表面。(3)泥浆的土水比。要根据泥浆的输送条件和灌浆方法按季节不同来确定土水比,一般土水比的变化范围为1:2~1:1.5,阻化剂的添加量在6‰~10‰左右。

5. 注氮防灭火技术的应用

空气中氮气含量增加,氧气含量必然降低。当氧气含量降低到5%~10%时,可抑制煤炭的氧化自燃,当氧含量降至3%以下时,可完全抑制煤炭等可燃物引燃和复燃。基于上述防火机理,向综放采空区注入氮气,并使它渗入到采空区冒落区和裂隙带,形成氮气惰化带,可达到抑制采空区自燃的目的。

为使防灭火工作收到最佳效果,需确定注氮气的最佳位置。如果将氮气释放口放在窒息带,即氧气浓度低于7%,不需注氮也将不会造成煤炭自燃。如果氮气释放口在采空区的冷却带,由于冷却带内存有微量漏风,即使注氮设备正常运行,氮气释放口氮气释放量也远小于漏风量,这时的注氮机不起任何作用。因此,回采工作面采空区“三带”划分尤为重要,需准确确定采空区氧化带的位置和宽度,使氮气释放口在氧化带内进行氮气注入。

当工作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进行注氮防火:采区内任何地点出气温度超过进风流温度15℃时;采空区内CO含量出现急剧上升时;回风流中CO含量超过24×10-6时;综放面因故停产,过断层带,停采撤架时;综放面局部地方发现有火灾征兆,如挂汗、焦油昧或烟气味时。

工作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进行注氮灭火:当采空区的烟火及有毒有害气体窜入工作面,严重影响生产时,必须进行注氮灭火;当工作面及巷道内出现内因火灾或外因火灾,用直接灭火法不能奏效时,可进行注氮灭火;当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超限,具有爆炸危险时,可进行注氮抑爆。

6. 建立高素质的防灭火队伍并编制应急措施

综放采空区防灭火具有范围广和难度大的特点,因此要建立专门的防灭火工种,在整个工作面范围内对高温点进行普查,定期检查束管监测情况并负责取样、煤体捣孔测温,当发现异常现象时及时汇报并直接采取措施处理,避免隐患的进一步扩大。

如果有害气体继续上升,超过临界控制范围,或超过经验数值即回风流中CO浓度超过100ppm,此时可考虑反风,反风后采取两进一回的通风方式,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在邻近工作面位置备足快速封闭和永久性封闭材料,如火情无法控制要果断处理,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7. 小结

采场的工作面与采空区相连,两者之间不可避免的存在着漏风关系,这非常容易引起采空区煤炭的自燃,而给企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安全隐患。因此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综合应用注氮、灌浆、注胶体防灭火和调压等措施,为确保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董立华.综放开放采空区煤炭自燃防治技术[J].煤矿安全,2007(3).

[2]李智海,等.矿井火灾防治[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7.

防灭火技术措施 第5篇

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工作,防止 “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板石煤矿矿井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按照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2、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地点的实际风量应符合配风计划配置风量,不得小于配风计划风量。

3、每10天对全矿井各点进行一次测风。对采掘工作面或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有测风旬报表。

4、巷道贯通前,必须提前做好调风准备工作。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风准备。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柵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完好状况及工作面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严禁有害气体超限。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必须专人警戒。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 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工作。

5、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扇通风

6、永久性通风设施必须有施工设计,其主要内容包括:设施材料、设施位置、设计施工图纸、施工顺序、辅助性设施和装置等。有通风设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和采区进、回风巷之间不使用的联络巷必须砌筑2道厚度不低于1m厚的永久性风墙;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厚度不低于0.8m的无压风门,并确保风门连锁可靠。采空区封闭必须砌筑永久防火密闭。

7、主要通风机双回路供电线路上都不应分接其它负荷。必须有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的措施,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主要通风机装置有电机过流保护、无压释放装置、轴承超温指示和警报信号、开停监测装置和停风报警装置,且安全保护装置合格率为100%。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并有检查记录。

8、局部通风机必须设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及风机开停监测装置且灵敏可靠。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供电电源应直接引自变压器,供电线路设专用馈电开关,该供电线路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9、风筒接口严密(手距接头0.1m处感觉不到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需反压边。

10、每月必须绘制通风系统图,图上需标明测风站、风流方向、风量,密闭、风门等设施的安设地点和有关数据,并即时打印。

11、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12、矿井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并进行审批;矿井反风演习后,应在1周内形成反风演习报告,报集团公司通风部备案。

二、防煤尘安全技术措施

1、完善防尘供水系统。

2、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主要运输巷、带式运输机巷、盘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安设支管与阀门(胶带运输机巷每50m、其它巷道每100m设置一个三通)。

3、矿井防尘供水管路应根据供水距离、水量、水压等因素合理选择管路直径,当供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加压泵。

4、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5、采煤机有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在静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设置加压泵,内外喷雾系统完善,雾化效果好。

6、综采工作面安设自动架间喷雾系统,合理设定喷雾时间,保证自动喷雾系统的正常使用,架间喷雾能正常使用。

7、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口处必须安设转载点喷雾。

8、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分别安装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并定期对进、回风顺槽进行防尘。

9、掘进巷道内必须安设两道净化水幕,并定期对掘进工作面巷道进行防尘。

10、综掘机掘进时,必须使用机组喷雾,并定期对其喷雾进行检 修,确保喷雾完好。

11、掘进工作面采用爆破落煤时,爆破前后附近5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12、掘进面工作面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防止巷道内煤尘飞扬。

13、井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安设喷雾装置。

14、所有净化设施必须保证灵敏可靠雾化好,且能封闭全断面,正常使用。

15、编制综合防尘制度,并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有防尘工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有综合防尘措施,并组织实施。有粉尘测定制度,并严格执行。有定期冲洗巷道制度,并严格执行。

16、有已揭露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有防尘系统图;有降尘、隔爆设施检查记录、巷道冲洗记录、测尘报表。所有图纸、牌板、记录和报表与实际相符,且图纸和报表上报及时。

三、防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矿井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2、每年必须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

3、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以及独立作业的水泵工、安监员、通风工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随时检查瓦斯。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当班有瓦斯检查手册。

4、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日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瓦斯检查应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日报三对口。

5、井下无瓦斯积聚、无瓦斯超限现象。

6、矿井因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因故造成瓦斯积聚的,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7、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严禁出现假、漏检现象。监管好各作业地点的各种传感器(CH4、CO、温度、风流传感器及风机开停传感器)

8、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9、瓦斯日报每日必须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10、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安设警示标志。

11、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 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规程》规定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1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由通风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再进行瓦斯排放。

1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排放。

14、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设备。

15、长期停风区必须设置栅栏及警示标,当停风区内CH4浓度大于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将停风区域封闭。

16、排放瓦斯人员的矿灯及所携带的甲烷检定器等应符合防爆要求。

17、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在确认回风巷道内的人员已全部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由指定人员负责)后,并在巷道交叉岔口处设置警戒栅栏、警示标后,方可在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排放瓦斯。

18、排放瓦斯应合理控制风量,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的瓦 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四、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1、健全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

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四十条规定,在采区开采设计中,必须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的位置。当采区或工作面形成生产和通风系统后10天内,必须按设计选定的防火门位置构筑好防火门门墙(套),同时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并与采区同时移交和验收。

3、防火门门墙(套)位置选择应遵循的原则:

(1)低瓦斯火区的防火墙位置应尽可能地接近火区,以缩小火区封闭范围;高瓦斯火区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有瓦斯爆炸危险时,可适当扩大火区封闭范围;构筑防火墙的位置应尽可能地设在坚实的岩石巷道内,当岩石巷道离火区较远时,可将防火墙设在煤巷或无裂缝的巷体上,但是要把防火墙周围巷道壁加固、喷涂加以严密的封闭;防火墙构筑在新鲜风流能够到达的地方,便于日后火区观测,以免形成“盲巷”,防火墙要设立在运输巷附近,便于运料施工,以免引起运输不便而延误时间,使火势扩大。

(2)综采工作面防火门门墙(套)具体位置设置在两顺槽端口处内侧(距两顺槽口6米)。

4、防火门门墙(套)的构筑应符合下列要求:(1)防火门门墙(套),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2)墙体厚度不得小于600mm;(3)墙体四周应与巷壁接实,其掏插深度不得小于300mm;(4)墙体无重缝、干缝,灰浆饱满,不漏风;(5)防火门门口断面符合行人、通风和运输要求;

(7)封闭防火门所用的板材其厚度不得小于30mm,每块板材宽度不小于300mm,拆口宽度不小于20mm,并要外包铁板;

(8)封闭防火门用的木板要逐次编号排列,摆放整齐,指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如有变形或丢失要及时更换和补充。

5、防止自然发火,井下每个生产水平、井上必须健全消防材料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6、严格人员入井验身制度,所有人员熟悉安全出口。杜绝带电检修电气设备,杜绝违反规程停电、送电或充放电,严禁非机电作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7、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有检查表和记录,检查出不合格的消防设施必须项限期整改、跟踪验证管理。有矿井防灭火系统图;有防灭火检查记录。

8、有井上、下防火措施,井下和井口房内严禁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特殊情况时,有经矿长批准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9、井下爆破作业由专职放炮员担任。爆破作业人员无违章装药、连线、爆破。严格“一炮三检”炮前炮后要及时洒水降尘。

10、井下胶带运输机头、各种硐室内配齐灭火器、沙箱,严禁存放易燃易液体。

1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12、每周至少对采空区防火密闭、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其它可能发热地点的气体成分进行化验。采空区密闭内及其它地点无超过35℃的高温点(因地温、水温影响的高温点除外)及CO超限的超限点(火区密闭内除外)。并记录建立档案保存。

13、综采工作面回采时应尽可能不留顶煤,留顶煤时应控制在30cm以内。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浮煤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将工作面浮煤留至采空区。

14、采煤工作面在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已经报废或无用的井巷均应用不燃性材料及时充填或封闭。

15、应建立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档案应记录密闭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负责人、密闭的规格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等内容,并附采空区封闭(包括与其相通的巷道)位置关系示意图。

16、井巷内不许有厚度超过100mm浮煤(矸)。

17、火区的管理应按集体公司批准的措施执行,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每一处火区都必须建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

18、矿井应建立注氮系统,当发现尾巷、采空区或密闭内有温度、一氧化氮等数值有异常升高趋势时,应立即向该处进行注氮工作。

采煤工作面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第6篇

根据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检验结果,7号煤层煤挥发分高,属一类容易自燃煤层。而1706面回采的是7号煤层煤,特编制如下防灭火技术措施。

一、采空区注氮:

1、采空区合理防火注氮流量(1)计算采空区冒落容积参数: 工作面平均煤厚h=8.5m。工作面设计割煤高度h1=2.8m 工作面设计放煤高度h2=5.7m 工作面设计放煤宽度L1=120m 根据矿井初步设计,切眼至停采线前15m范围内放煤回采率C=90%。工作面每日按7个循环组织生产,每个循环为一采一放,循环进尺0.6m,设计割煤高度2.8m,放煤高度5.7m,日进尺b=4.2m,采空区冒落不均衡系数k1取2 即:采空区日冒落容积:Q1 = L1×h×b×C×k=120×8.5×4.2×90%×2=7711.2 m3(2)采空区注氮量选择

Q= Q1×k=7711.2×1.5=11566.8m3 式中:Q1—— 采空区日冒落容积。

k—— 补充氮气损失系数取1.5。Qr = Q /24= 10534.05/24=481.95m3/h 式中:Qr —— 注氮流量 m3/h。Q —— 采空区实际冒落空间。

因此选择1700综放工作面采空区注氮量为481.95m3/h.2、采空区注氮方式

采空区注氮防火采用上隅角老塘拖管注氮防火,拖管为Ф108mm钢管,4米

一根,快速接头连接,拖管长度24米,末端管路靠老塘侧3米钢管加工成花管,工作面回采10米后开始注氮,工作面回采20米后开始每天用回柱绞车拖管,拖管距离为当天工作面回采长度;拖管前段通过胶管(10米长)与顺槽注氮管路连接。拖管装置加工两套,当第一套注氮效率下降后或故障时,按设第二路拖管,第二路拖管进入老塘10米后,拖出第一路拖管进行维修;两路拖管可轮流使用。

3、防火注氮路线

移动注氮机(制氮硐室)反皮带上山1706下顺槽采空区 4、17006-1综放工作面上隅角监控设施

在上隅角密集支柱处安设氧气传感器,氧气低于18%时停止注氮,达到19%开始进行注氮

二、采空区堵漏

采空区的主要漏风通道为采空区的上、下隅角,做好上、下隅角堵漏对采空区防火至关重要,根据各采面防火经验,加强上、下隅角的堵漏能够切实降低采空区氧含量,上、下隅角堵漏方法为: 1、1706-1工作面上隅角强制放顶

采煤队必须加强下隅角强制放顶工作,上隅角悬顶距离不得超过4米。

2、工作面下隅角垒丝袋碎煤墙

工作面上隅角每循环3米各砌丝袋碎煤墙一道,如丝袋墙出现破损立即重新垒好,丝袋不得重复使用。丝袋碎煤墙的垒设方法:

(1)在工作面上端头支架及工作面上帮之间垒设丝袋墙,紧贴尾梁设置。(2)在垒设丝袋墙前,丝袋碎煤墙处底板要将浮货出净,找平。

(3)丝袋墙厚度不得小于0.5m,依次将装货的丝袋拍平码放好,垒设要平直。(4)丝袋内的煤粉及矸粉要尽量为碎货,块的直径不得大于20mm,装货量不得超过丝袋装货量1/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适量减小)。

(5)随丝袋墙的垒设,对上、下帮的金属网进行人工摘除,保证丝袋墙的施工质量。

(6)在丝袋墙垒设接顶后,要用空丝袋将顶板及上、下帮的缝隙塞严、塞实。

2(7)丝袋墙严禁重复使用。

三、束管监测系统管理

1、为及时准确地掌握老塘气体成份变化情况,在开采前,在切眼上、下隅角各埋设一个束管采样头,将束管头由上、下顺槽引出,与主干管路汇接,进行采样化验分析,进入窒息带10米后报废。随工作面推进在工作面老塘每间隔50米埋设一组束管采样头,随时掌握气体变化情况,根据气体变化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老塘进行处理。

2、通防队每天派专人对束管监测系统全面检查一遍,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每天监测数据结果要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审阅。

四、汽雾阻化

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汽雾阻化将阻化剂溶液,以漏风为动力,漂流到采空区,覆盖遗煤表面防止氧化而达到目的。

1.材料

阻化剂为浓度20%的MgCl2溶液。2.设备

(1)溶液配制桶一个,为普通油桶加工。(2)加压泵型号:WG-24型阻化多用泵。(3)汽雾发生器:喷雾组一个,3-4个喷头

五、预防性灌浆

(一)采空区注浆防灭火

1、注浆输送线路

1706面-1下顺槽:地面制浆站→注浆立管→轨道上山→1704上顺车场 → 1706下顺槽→ 1706工作面采空区

2、注浆管路要求:

上顺槽注浆管路全长铺设至切眼。顺槽注浆管路吊挂要求:

(1)顺槽主管路必须用Ф108管路。(2)连接处保证严密不漏水(浆)。(3)所有管路必须进行防腐处理。(4)管路沿底板铺设。

(5)管路要紧靠帮,距帮不大于0.3m。(超挖处除外)

(6)在距工作面50m-100m范围内管路上安设一个Ф108mm截止阀门。

3、主要技术参数

(1)注浆方式:采用1700-1面上顺拖管注浆方式。

(2)泥浆固体材料选择:选用含沙量不超过30%的砂质粘土。(3)土水比在1:3~1:6之间。

4、注浆工艺

(1)工作面顺槽拖管注浆

在1706-1工作面上顺槽进行拖管注浆,每18m作为一个注浆段,注浆时停止工作面注氮,原则上按注浆总量大于每产万吨煤消耗浆量100m3的要求执行,但要保证每次注浆后浆不流入工作面。

(2)停采线注浆

工作面推进至停采线,留设一路2寸钢管,布置方式同开切眼注浆,撤完面后在两顺槽施工密闭墙,密闭墙预留注浆管孔,注浆量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确定。

5、注浆要求

(1)根据采煤量确定注浆量,泥浆要搅拌均匀,浆液要保证质量要求。(2)每次注浆前注浆工要首先检查管路及工作面地点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井下注浆工要浆前将阀门打开,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浆量。(4)工作面堵管、爆管、阀门漏浆时,要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关阀门进行处理。

(5)每次注完浆后要保证10—15min用清水冲洗管路。

六、其他防火措施

1、在工作面下顺槽距回风出口20-30m处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对工作面一氧化碳进行连续监测,监测数据出现波动较大时及时将有关数据报表送矿有关领导及通防队。

2、每天对上、下隅角、回风流气体人工取样色谱分析一次,分析内容有CH4、CO2、CO、O2、C2H6、C2H4,C2H2、N2等气体,并把分析结果报分管矿领导及通 防队。

2、工作面生产时,应尽量加快工作面的推进速度,达到设计速度,推进速度每月不低于60m,确保在采区开采期限内回采完工作面;工作面推进速度每月低于60m时,加强工作面监测、注氮、注浆等防灭火措施。

3、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时,加大工作面注氮量,并将丢煤情况及时上图备查。

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使顶板冒落严实后,上、下端头进行板闭封堵,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

5、工作面工作人员要注意挂汗及煤焦油味等现场的自燃发火征兆,发现异常及时报通防队。

6、对工作面通风系统每旬测定一次风量,不经总工程师批准严禁随意改变通风设施。

7、井下使用的液压油、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筒内,由专人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液压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废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专用铁箱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废纸等,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筒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仍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撒在井巷、硐室内。及时处理井下各类机电设备油脂渗漏,严禁机电设备大量漏油运转。

8、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安装使用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所有电器设备杜绝失爆现象。

9、选用阻燃性电缆,并要按规定高度悬挂。井下使用的皮带、胶管等橡胶制品,必须有合格证,下井前必须进行阻燃性试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10、、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转情况,按规定加注润滑油,避免摩擦过热引起火灾。

11、机电硐室、变电站、液压泵站、井下临时油脂库或硐室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机电硐室及火药库必须存有不少于0.2m3的灭火砂。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保证合格。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2、火灾发生处理:

(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的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及时报告矿调度室。

(2)火区现场的区队长、班组长应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区域内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3)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立即按照应急程序通知有关人员,矿值班长在矿长和总工程师未到之前,应立即会同矿山救护队、通风队长和机电管理部经理,并根据具体情况,组织营救灾区人员和灭火工作。

(4)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向和风量情况,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5)在现场无法扑灭的情况下,由班组长、安全监察员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佩戴好自救器,有组织地按规定避灾路线撤离危险区,到新鲜风流中,直至地面。

(6)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用不导电灭火器材灭火。

(7)对于油料着火不能使用喷水灭火,应使用砂子、干粉等灭火材料。(8)用水灭火时,要从火源的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灭火人员要站在上风侧。(9)火灾发生在采区内,首先注意防止风流逆转,一般不采取减风措施,并根据瓦斯积聚的可能性,自然风压和火风压的大小及其作用方向等具体情况做出正确判断,拟定合理的风流调节方法。

(10)火灾直接灭火法不能奏效时,必须迅速将火区封闭,然后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封闭火区时,要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减小火区氧气的积存量,封闭时尽可能撤除器材、设备,以免腐蚀损坏。

(11)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七、1706-1工作面避火灾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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