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试验室人员职责

2024-09-22

监理试验室人员职责(精选6篇)

监理试验室人员职责 第1篇

10试验工程师职责

10.1负责辖区内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程试验监理工作。审定承包人进场的材料,认定外购材料的出厂证明书、质量合格证明等资料。应与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隧道工程师紧密配合;

10.2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现场取样,自采加工材料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并在试验报告上签署意见。其中标准试验在审查和平行试验后必须上报中心试验室; 10.3督促承包人提供按合同要求配置仪器设备和人员,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满足施工要求;

10.4定期检查工地试验仪器设备,检查承包人自采材料的加工方法,以及各种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0.5建立试验台帐,内容包括:进场的钢材、水泥;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标准击实试验、压实度抽检等。所有试验结果、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必须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查阅;

10.6审查承包人试验检测月报,编制驻地办试验检测月报。

10.7检查、抽检用于工程的各类材料,督促承包人将不合格的材料清理出场。10.8按规定的抽检频率独立完成抽检试验; 10.9完成高级驻地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试验员职责

14.1在业务上服从试验工程师的领导,协助试验工程师开展各项试验检测工作。根据试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独立完成承包人各项试验频率的20%的抽检工作。无法进行的试验项目,正确取样后送交中心试验室试验或经中心试验室同意后外委;

14.2协助试验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试验设备,监督检查承包人进行各项试验; 14.3做好试验记录并整理归档,按期上报规定的报表和试验结果,协助试验工程师建立试验台帐和编制试验检测月报;

14.4协助试验工程师妥善保管试验仪器设备,按要求定期进行标定、保养和维护,保持正常完好状态;

14.5完成高级驻地和试验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级监理机构和人员岗位职责(公路工程)2009年04月16日 星期四 15:20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1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均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1.2主持总监办工作,全面负责监理业务的开展,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具有决定权;

1.3签发各种指令、证书和有关文件; 1.4签认中间交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

1.5审批总体施工计划和施工计划,审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特殊的施工方案,审批重要工程和关键工程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办法或工艺; 1.6签发开工令、停工或复工令;

1.7组织制定本项目监理办法(监理实施办法及细则、监理工作规章制度和各种监理用表)并负责监督执行;

1.8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召开各种有关的监理会议,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的问题;

1.9组织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参与各合同段交工验收,签发交工证书,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1.10督促缺陷责任期的工作,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

2.1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合同、信息的管理,安全、环保的监督及组织协调,并全面主持监理日常工作;

2.2负责对全线监理人员及监理单位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并对驻地办进行考核及人员考勤管理,对不合格人员或违纪人员进行处理;

2.3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督,使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发布处理情况所必需的指令; 2.4负责各类费用、监理服务费用计量审查工作;

2.5参与制定项目总体施工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监督承包人季度和月度计划的执行并进行考核;

2.6经常巡视施工工地,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工程质量动态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时处理工程中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和合同事件,安排对重大质量事故和重要合同事件的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呈报总监理工程师;

2.7对合同文件出现的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进行解释和更正,审批一般工程变更及特殊施工方案;组织安排对工程变更,延期、索赔、单价变更等合同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形成处理意见,对风险、动用暂定金等按合同规定给予审核确认;

2.8建立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体系,按照规定频率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验证或审批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2.9组织和参加监理工作会、工地例会、专题会等会议,参加业主召开的调度会、联席会、商讨会、交流会等会议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2.10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监督,及时处理质监部门发现的有关问题;

2.11积极协调施工中各类矛盾,科学合理地进行监管,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2.12执行其它施工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有关权力、义务和责任,并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事项。

3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能部室 3.1工程技术部职责

工程技术部是总监办实施工程监管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的控制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技术方案和工程变更方案的审核(批)。其主要职责有: 3.1.1经常巡视工地,掌握工程质量、安全动态,对工程质量疑问的地方会同中心试验室进行抽查,并通过中心试验室提供的各类抽检及验证资料及时掌握全面的工程内在质量动态;

3.1.2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监督及管理工作,组织对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及措施定期检查及考核,发现安全隐患,负责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制止违反安全规定的施工行为,必要时有权提出停工建议;

3.1.3组织单位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和各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参加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对分项工程及工序质量进行抽查;

3.1.4审核驻地办报送的技术类工程变更,及时形成审查意见,将审查意见报告总监,并参加重大工程变更方案的制定;

3.1.5配合合同部进行变更工程量的复核、工程计量审核和监理工程师月报的编制工作;

3.1.6参加业主组织的交桩与技术交底工作,以及各类形式的专题会、方案论证会等,协助总监组织内部专业岗位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交流,力促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3.1.7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及时将调查处理意见上报总监; 3.1.8参与对驻地监理及承包人的工作检查、评比;

3.1.9检查承包人的质量控制和质量自检措施执行情况及施工技术资料和表格填报归档情况;

3.1.10负责督促、检查各类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3.1.11负责制定各种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技术表格,并对其使用需求进行跟踪处理;

3.1.12负责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重要工程和关键工程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办法和工艺;

3.1.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合同部职责

合同部是负责本项目投资控制与合同管理的一个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2.1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合同文件、图纸、技术规范;

2.2负责工程计量的审核工作,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和示意图表,全面做好全线的投资控制工作;

2.3审批驻地办上报并在授权范围内的工程延期、索赔等报告,审核重大延期、索赔并上报业主审批;

2.4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严格审查和批准工程分包合同; 2.5负责计日工的使用、价格调整等审核工作,报总监审核;

2.6按变更程序和权限负责工程变更的数量复核(与工程技术部紧密配合)、变更单价的确认,变更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等具体工作; 2.7审查监理服务费的结算;

2.8负责承包人的总体施工计划、计划的审批; 2.9检查、督促、协调驻地办的合同管理工作;

2.10参加业主组织的对承包人、驻地办的考核、评比工作;

2.11经常巡视工地督促各标段施工进度,对滞后于计划进度的标段采取相应措施;

2.12负责总监办的工程师月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2.13负责对全线各驻地办及监理人员的考勤检查及考核工作,协助总监抓好监理人员的廉政建设工作;

2.1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中心试验室职责

1对全线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及试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坚持“一切以数据说话”的科学工作态度;

2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规程,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和自校规程;

3作为总监办质量控制的核心部门参与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监督,积极配合工程技术部做好质量控制工作,每旬及时向总监反馈试验检测分析结果及工程质量动态,参加重大技术或质量问题的调查、检测和分析;

4对驻地办试验室、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业务对口管理,并对试验工程师、试验人员在业务上进行技术检查和指导,对不合格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且对使用的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5负责料源及土质改变需调整最大干容重指标的土工击实验证试验、C40(含)以上砼配合比标准试验的验证试验并及时批复。对驻地办批复的标准试验进行抽查验证,同时核查承包人拟用于永久性工程的原材料料源及材料检验报告; 6在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完成以承包人自检频率不低于4%的抽样试验。当对原材料抽检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质量控制、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有怀疑时,应进行现场测试或取样做对比试验;同时完成承包人与驻地办有争议的试验,作出仲裁报告;

7建立完善的试验检测台帐、负责编写月度检测报告,参与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有关科研试验的研究工作;

8积极配合有关检测单位参与工程交工验收工作,并提供有关试验数据; 9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4综合办公室职责

4.1制定总监办日常后勤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2负责总监办的后勤管理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4.3负责总监办的文档管理工作;

4.4负责六武路总监办的财务管理工作,并于每月底提供各机构的运营成本分析报表;

4.5负责总监办定期工程简报的编制工作;

4.6会同其它部门建立总监办的工程声像、图片档案资料。4驻地办职责

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负责所辖合同段“三控”、“二管”、“一协调”工作,并负责驻地办的日常管理,检查监督所辖合同段的安全环保工作;

4.1按照总监办的要求,编制驻地办的监理规划、工作计划和监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4.2参加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对承包人进行导线点、水准点和原地面的复测工作并进行审查、同时进行独立复测(或抽查)。当原地面复测结果有异议时应上报总监办。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将存在的问题或疑问汇总上报总监办; 4.3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环保保障体系;

4.4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质、主要机械设备的性能和数量及工程分包等进行合同履约情况审查,并上报总监办;

4.5检查承包人试验室的建设、人员资质情况等,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办理临时资质证书;

4.6建立驻地办的试验、检测试验室,参加有关监理、试验人员培训。完成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抽样试验,独立开展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4.7对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验收,并审查(批)有关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4.8审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对采用特殊(新)工艺或新(特殊)材料的工程须经驻地办审查后报总监办审批;

4.9按总体施工计划要求审查承包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报总监办。审批承包人季度、月度计划,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并进行评估。对于滞后于计划要求的工程要及时报告,并按进度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4.10严格监督承包人按技术规范和图纸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查和验收等手段全面控制工程质量,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及时上报有关质量问题和事故;

4.11认真填写监理日志,检查承包人施工日志,做好各种资料的签认工作,特别是可能影响工期或导致承包人索赔的重要事件及处理经过;

4.12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审核、签认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 4.13发布暂时停工或复工令;

4.14按规定权限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预防承包人索赔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或解决争端过程中作证;

4.15督促承包人确定专职安全员,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不定期召开安全研讨会,并签发会议记录;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安全会议; 4.16审查承包人拟定的工程施工安全方案及主要施工工艺;检查安全施工方法; 4.17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体系和安全措施,对于不符合合同及安全法规要求的,不准开工或有权指令暂时停工;

4.18定期检查承包人安全施工纪录,向业主、总监办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当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有责任提出终止施工的详细报告,并下达暂时停工令,报总监办及业主备案;

4.19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安全事故;

4.20审查承包人拟定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并监督执行。每月对承包人环保工作进行评估;

4.21参与环境破坏事件的调查取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环境破坏事件; 4.22审查承包人月度报告,编制监理工程师月报及其它月报; 4.23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变更令;

4.24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交工验收,参与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的交工验收工作;

4.25检查、督促承包人的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4.26做好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签认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4.27配合业主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4.28完成总监办布置的其他工作。

5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5.1全面负责驻地办的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订、落实具体监理措施,在总监办的领导下与业主密切配合,充分运用驻地办的职责权力,组织完成驻地办的各项工作;

5.2负责所辖监理人员的管理、检查、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抓好廉政建设,加强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组织驻地办监理人员进行学习,召开有关技术、质量、计划、计量支付、合同管理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5.3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图纸、资料;审查、验收承包人的驻地建设;

5.4按合同规定和批准的施工计划,分期审查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审查机械设备满足施工技术要求及进度要求的适应性;

5.5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解决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存在的问题。事态严重时应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5.6审查并上报承包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监督承包人施工计划的实施,对滞后于计划工期的工程,督促承包人采取积极措施或调整施工计划。组织分部、分项工程交工验收;

5.7审核承包人上报的月度报告、中期支付,签认中间支付证书; 5.8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整理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议贯彻执行;

5.9审核签认工地各类文件、报表。负责编制驻地办监理工程师月报。签发工作指令、停工令和分部、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5.10工程结束后向上级监理部门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各类图表、资料; 5.11按规定权限,审查(批)工程变更,签发变更令;

5.12审查承包人上报的工程延期、索赔申请,上报总监办; 5.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合同计量工程师职责

6.1负责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

6.2及时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审核承包人上报的支付申请、中期支付报告,提出审核意见供高级驻地参考;

6.3按规定程序开具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全面了解施工进展情况,搜集原始施工资料,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下,按规定进行已完合格工程的计量;

6.4负责审查工程变更、延期、索赔、工程分包等申请,将审查意见报高级驻地,做好合同管理;

6.5对承包人合同履约进行有效监控; 6.6协助高级驻地工作;

6.7完成高级驻地交办的其他工作。

7道路工程师职责

7.1负责路基、路面、沿线排水、防护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7.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供高级驻地审查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7.3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当发现图纸中标高、位置、尺寸等有遗漏或错误或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合理之处,及时向高级驻地反映并提交总监办和设计代表处理;

7.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图。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艺、原材料检验等。审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经高级驻地批准后开工;

7.5审查进场材料的数量、质量、应符合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

7.6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的中间检查和验收,签认承包人提供的各种相关中间报告,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交工验收;

7.7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

7.8对工程变更提出审查意见供高级驻地参考; 7.9协助合同管理工程师建立计量台帐;

7.10巡视工地,对重要工序,组织和参与旁站监督,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高级驻地报告;

7.11负责所辖工程施工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7.12审查承包人有关道路工程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督促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助理完成规定频率的检查工作;

7.13审查承包人申报的中间计量单; 7.14完成高级驻地交办的其他工作。

8结构工程师职责

8.1负责桥涵工程及所属排水工程、通道及预制构件等工程监理工作;

8.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桥梁工程进度计划和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提供高级驻地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8.3审查承包人有关结构的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督促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助理完成规定频率的检查工作;

8.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桥梁工程的各种施工图、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艺、原材料检验等。审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8.5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当发现图纸中地质情况与实际不符,设计标高、位置、尺寸等有遗漏或错误或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高级驻地反映。同时根据结构物的特点及时提出地质补勘和地质超前预报的意见; 8.6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的中间检查和验收,签认承包人提供的各种中间质检报告,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交工验收; 8.7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

8.8对工程变更提出审查意见供高级驻地参考;

8.9审查进场材料的数量、质量,应符合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协助做好计量支付;

8.10协助合同管理工程师建立计量台帐;

8.11巡视工地,对重要工序,如预应力张拉、孔道压浆、桩基础和结构件安装等工序应组织和参与全过程旁站监督,详细检查施工的各部位和环节,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高级驻地报告;

8.12负责所辖工程施工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8.13配合合同管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经高级驻地审查后上报总监办;

8.14完成高级驻地交办的其他工作。

9隧道工程师的职责

9.1负责隧道工程及所属排水工程、洞门开挖、锚喷支护、衬砌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9.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供高级驻地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9.3审查承包人有关隧道的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督促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助理完成规定频率的检查工作;

9.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图、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艺、原材料检验等。审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9.5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当发现图纸中地质情况与实际不符,设计标高、位置、尺寸等有遗漏或错误或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高级驻地反映。同时根据隧道的特点及时提出地质补勘和地质超前预报的意见; 9.6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的中间检查和验收,签认承包人提供的各种中间质检报告,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交工验收;

9.7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

9.8对工程变更提出审查意见供高级驻地参考;

9.9审查进场材料的数量、质量,应符合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协助做好计量支付工作;

9.10协助合同管理工程师建立计量台帐;

9.11巡视工地,对重要工序,如洞口开挖、锚喷支护、衬砌、洞口和翼墙浇筑等工序应组织和参与全过程旁站监督,详细检查施工的各部位和环节,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高级驻地报告;

9.12负责所辖工程施工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9.13配合合同管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经高级驻地审查后上报总监办;

9.14完成高级驻地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试验工程师职责 10.1负责辖区内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程试验监理工作。审定承包人进场的材料,认定外购材料的出厂证明书、质量合格证明等资料。应与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隧道工程师紧密配合;

10.2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现场取样,自采加工材料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并在试验报告上签署意见。其中标准试验在审查和平行试验后必须上报中心试验室;

10.3督促承包人提供按合同要求配置仪器设备和人员,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满足施工要求;

10.4定期检查工地试验仪器设备,检查承包人自采材料的加工方法,以及各种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0.5建立试验台帐,内容包括:进场的钢材、水泥;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标准击实试验、压实度抽检等。所有试验结果、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必须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查阅;

10.6审查承包人试验检测月报,编制驻地办试验检测月报。

10.7检查、抽检用于工程的各类材料,督促承包人将不合格的材料清理出场。10.8按规定的抽检频率独立完成抽检试验; 10.9完成高级驻地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测量工程师职责

11.1复核业主提供的或设计图纸上的原始定线资料;

11.2参加向承包人移交现场,参与承包人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数据的复测检查,对相应成果进行签认;

11.3审查验收承包人加密控制、定线、施工放样及施工中的高程控制测量。按规定抽检频率独立完成抽检测量;

11.4检查承包人对施工控制点的保护、监测工作,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如控制点有变更需在图上说明,并由驻地办书面上报总监办有关变更资料;

11.5验收、复测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资料,以作为横断面施工图和土石方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11.6每月计量时,协助道路工程师、合同管理工程师检测路基(填方和挖方)施工标高,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以便计算当月完成的工程量; 11.7协助道路、结构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和竣工图纸; 11.8定期检查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的精度; 11.9负责气象观测和记录及信息资料的收集; 11.10完成高级驻地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安全环保工程师职责

12.1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12.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审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方案。开工前督促承包人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12.3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方案,审查承包人开工报告中有关安全环保部分内容,经高级驻地批准后开工; 12.4对安全设施、设备和措施定期检查、整改和记录,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当出现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的苗头和隐患时,及时制止并纠正,有权报请高级驻地下达停工令;

12.5在各专业工程师配合下对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承包人遵守安全制度、安全规程及环境保护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12.6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环保会议、安全技术环境保护交底工作及有关安全环保活动,参加由业主和总监办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 12.7对承包人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培训及班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2.8参与安全事故,环境破坏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12.9每月提交一份安全环保工作评估报告; 12.10完成高级驻地交办的其他工作。

13监理工程师助理职责

13.1在业务上服从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协助道路、结构、隧道、测量、合同等工程师工作,对指定施工范围内施工进行现场监理; 13.2参与现场抽检工作;

13.3检查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设备情况,材料供应落实情况,向专业工程师提出是否准予开工的建议;

13.4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有关工程变更。根据工地的具体情况提出意见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13.5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监督的规定,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位要及时要求承包人纠正。对隐蔽部位和返工时损失较大的部位应切实监督。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取证、上报,并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口头警告,必要时由高级驻地发出书面通知。按规范检查承包人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同意或不同意承包人继续进行下道工序;

13.6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期核实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13.7绘制责任施工地段或部位的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各种图表,按要求每天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日志和应上报的各种报表,定期(每月一次书面)和不定期(有问题随时)向高级驻地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 13.8完成高级驻地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试验员职责

14.1在业务上服从试验工程师的领导,协助试验工程师开展各项试验检测工作。根据试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独立完成承包人各项试验频率的20%的抽检工作。无法进行的试验项目,正确取样后送交中心试验室试验或经中心试验室同意后外委;

14.2协助试验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试验设备,监督检查承包人进行各项试验; 14.3做好试验记录并整理归档,按期上报规定的报表和试验结果,协助试验工程师建立试验台帐和编制试验检测月报;

14.4协助试验工程师妥善保管试验仪器设备,按要求定期进行标定、保养和维护,保持正常完好状态;

14.5完成高级驻地和试验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理试验室人员职责 第2篇

1、在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的领导下,负责监理部检测试验管理工作;

2、监督工程材料和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检测、科研分析及其现场抽检见证取样工作;

3、审查承包单位试验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及人员职业

资格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定期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工作;

4、对砼原材料及半成品,认真进行见证取样、试验旁站监理。审查混凝土配合比及其冬、夏季施工混凝土拌合、输送和保护措施;

5、建立材料报验、试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台帐并接受检查;

7、负责监理检测试验设备的日常管理、保养、维修和鉴定工作;

8、负责监理委外检测试验工作,定期检查委外检测单位的工作,联系安排委外检测试验工作;

9、负责培训、指导、检查各监理组的检测试验工作;

监理试验室人员职责 第3篇

1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

无论是政府监督部门,还是监理单位,或是施工企业,都必须各自建立独立的、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试验室,以确保监督、监理、自检工作的顺利实施。

监理的职责是对工程的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监理试验室的职能介于施工企业和政府监督之间,既有监督的一面,也有被监督的一面。其职责主要是进行复核或平行试验。

工地试验室的建设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试验室用房的基本要求是否满足。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办公及住宿的地方一般都是租用离施工现场较近的民房。民房的建筑面积一般都比较有限,房屋的平面布置也不是非常适合试验室的布局要求。这就牵涉到试验室用房的改造或者是新建的问题。一般来讲,为了降低成本,在进行监理驻地建设的时候,就应尽量选择一些建筑面积大的民房,并根据需要对已有的建筑物稍加改造作为试验室用房。改造好的试验室各室的平面布置应合理,方便工作。

2)试验室的组成及人员编制。根据工程的不同,工地上临时试验室一般包括:土工室、砂石室、水泥及水泥混凝土室、沥青及混合料室、化学室、养生室、力学室、检测室、办公室等,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可合理进行选择组合。试验室人员的数量与工程的规模有关,一般情况下每公里需配备0.3个~0.4个试验人员,或按投资密度每年每百万配备0.2个~0.25个试验人员。试验室通常安排试验室负责人、专业试验人员和辅助工三类工作人员。监理试验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取得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熟悉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专业试验人员应具有初等技术职称,并取得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熟悉各项试验检测项目的操作;辅助工则主要是辅助试验检测人员做好试验检测工作。

3)试验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调试。试验设备是试验室的硬件,是开展试验工作的物质基础。但毕竟是工地的临时试验室,试验设备并不要求很多,主要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购置。试验设备可以根据工程的进展分批进场,这样可以减少一部分的仪器标定和养护费用。因此就要求试验人员必须熟悉工程项目,熟悉常规试验所需试验设备要求,认真选好需要配置的试验设备。设备到位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要求进行安装,并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对仪器进行调试。调试内容包括加热效果、温度及时间控制效果、机械性能等。

4)试验设备的自检和标定。试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根据规定需请有资质的计量检定单位的人员对试验仪器进行标定,以检验试验仪器的性能是否满足要求,能否用于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中。对于一些属于辅助性功能应用的仪器,试验室的人员可以进行自校,并填写试验仪器自校表格,整理存档备查。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各种仪器的标定有效期不一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下一次标定,确保仪器在使用期内的良好状态。

5)工地临时试验室资格申请。上述条件具备后,就可以进行工地临时试验室资格的申请工作。根据各个省市对试验室资格评审的要求提交所需资料进行报批,并认真做好迎接主管部门人员现场检查的工作。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省工地试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辖区内工地试验室开工前的技术考核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申请工地临时试验室资格需提供证明材料及附件如下:

a.中心试验室试验资质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附表(如有)复印件;b.中心试验室授权书原件;c.工地试验人员试验上岗证书复印件;d.试验仪器、设备计量标定合格证书或自校记录复印件;e.质量保证体系及试验检测工作制度;f.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把这些资料准备齐全后,报送当地的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站接到材料后会组织一队专家来工地试验室所在地点进行技术考核。技术考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a.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b.试验人员基本条件是否满足;c.试验室布置是否合理,环境条件及标准养护室是否满足要求;d.试验仪器设备的适用性、配套性是否满足要求;e.申请的试验项目(或参数)是否在授权范围之内;f.所用仪器设备的精度、量程是否满足要求,是否通过计量部门检定(或自校);g.外委试验内容及受委托单位是否符合要求。

通常专家组会要求试验人员现场进行某项试验的操作,或者提问一些试验方面的细节问题,以此检验试验人员的实际动手能力以及对试验内容的掌握程度。一旦通过技术考核,专家组就会下发一份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评审报告,这就表明该试验室可以从事该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了。

2 工地试验室的业务内容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平行试验、抽检试验,对施工单位的验收试验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签认,并按抽检频率独立进行验收试验。该办法规定了监理试验人员开展试验的业务内容和职责。

详细的来讲,工地试验室的业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启用前进行评估验收。包括试验室用房、设备到位及安装情况、衡器及测力设备检定检验情况、人员及其资质情况、规章制度及管理情况等,以决定是否同意投入使用。2)对各种原材料或商品构件,按施工企业提供的样品、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等进行订货前预检,以决定是否同意采购。3)对各种混合材料的配合比例、标准击实及所用原材料进行平行复核试验,以决定是否同意批复使用。一般来说施工单位的各种配合比是送往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的,在送样的时候,监理试验人员要对取样的全过程进行旁站,确保所用材料是经检验准许采用的。因为配合比在做出来以后,还要经过监理试验室的平行验证,所需的时间较长,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需要监理人员进行督促,催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该项工作。4)参与施工企业的有关工艺性的试验:包括各类试验路、混合材料预拌等过程中的试验工作,以决定是否同意正式开工。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规定的抽检频率,对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材料的性能及压实度、强度等做全过程跟踪抽检试验。这是监理试验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最常做的一项工作。监理试验室的负责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及当地质监部门、指挥部下发的一些文件要求,确定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抽检频率,以方便监理试验人员开展试验工作。6)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进行试验检测,以准确地评价工程内在品质,多指中间交验的分部及分项工程,以决定是否接收。7)对施工单位试验室的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包括试样管理、试验工作管理、仪器设备管理、文献资料管理等。

3 结语

工地试验室的目的就是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对不合格构件、结构物或工程提出返工或拒收的依据,构成了既有自检、复核,又有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质量万无一失。通过具有专门知识和试验技能的、能熟练操作使用试验仪器设备的试验人员的认真工作,充分发挥试验室或试验室工作在工程建设中举足轻重的作用。

摘要:结合在公路行业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实践,简要介绍了在公路建设中试验检测工作的重要性,重点阐述了监理工地临时试验室建设中应注意的事项以及试验检测工作的业务内容,从而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关键词:工地试验室,建设,业务内容

参考文献

[1]孙忠义,王建华.公路工程试验工程师手册[M].修订版.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1-5.

浅谈公路检测试验监理的质量控制 第4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检测试验 监理 事故处理 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U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12(a)-0-01

公路工程检测试验就是用定量的方法,对用于公路工程的各种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科学地鉴定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其做好接收或拒收的决定,保证用于工程的原材料都是合格产品,是控制施工质量的主要手段。对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通过试验检测和研究,鉴定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为完善设计理论和施工工艺积累实践资料,为推广和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做贡献。因此,加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在质量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推动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进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的要求是必须抽检的项目的具体指标覆盖率为100%,每个指标的抽检频率一般应为自检频率的20%,当为重要指标时或有特殊要求时抽检频率应加大,一般应为30%。

1 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的重点和要求

施工过程中的试验管理是试验管理工作的重点,只有控制好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质量,才能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工程的最后质量,是过程质量的总体体现。施工过程的控制,是试验人员的重要职责。要求试验人员和监理人员应及时测定拌和物的稠度、含水量、含灰量、含油量等,以数据来验证拌和物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便于及时调整配合比,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的顺利进行。施工过程中,试验人员应留足各种试样,不能图省事少留或不留,否则,将极大地影响对工程质量的评定。要求试验人员和监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工地,了解各种材料是否有变化,材料的选用是否正确,随时察看拌和施工现场的拌和物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各种原材料特别是外加剂的计量是否准确,以便及时调整,确保拌和物的质量。在路基和路面结构层施工时,试验人员和监理人员也要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施工的进展情况,及时做好压实度、含水率、含灰量和强度等试验,以杜绝某层某段的漏检,漏检既不利于工程质量,又会造成试验资料的短缺,甚至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

2 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的事故处理

(1)在检测过程中遇停水、停电等情况时,若能找出原因,并予以排除,且确认检测结果不受影响,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继续检测。若对检测结果不能确认无影响,应重新检测。(2)在检测中发生试件损坏、检测仪器损坏时,若能及时修复,且确认检测结果不受影响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原检测数据可采用,并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若对检测结果不能确认有无影响时,则原检测数据作废。有关异常现象,无论对检测结果影响与否,无论重新取样与否,都应如实地在原始记录中注明。如有关严重的异常现象的报告处理过程应记录整理归档。(3)首次测量超差或结果离散太大时,检测人员应向试验室主任报告,并指定人员按检测依据对样品、仪器设备、环境等进行检查,分析影响检测结果的原因,确认后由试验室主任批准换人检测或重新取样检测。

3 公路工程监理试验的质量控制

(1)在施工过程中,应考虑到不同种类的土质不应混填。标准击实所用土应与施工用土力求一致,在实际施工中,土质一点不发生变化也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当土质有变化时,就应该及时重新取样做标准击实试验,以确定适宜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

(2)现场检测压实度时,尽量避免人为影响,试验时一定要按照规范要求去做,检测前要检查所用检测称量器具是否标准,有无误差,并调试好,在实际检测工作中,一袋标准砂要重复使用多少次,重复使用的标准砂,难免混有土颗粒。大家知道,土的密度和砂的密度是不同的,如用这种混有土颗粒标准砂去测压实度,那试验结果准确与否可想而知,所以说用砂要符合要求,应与标定砂密度时用砂要求一致,当重复使用时,一定要注意晾干一下,处理一致,不然会影响量砂的松方密度。当灌砂桶装入恒量重的砂后,要注意不要碰撞及晃动,应轻拿轻放,当碰撞和晃动后,会使灌砂桶内砂的状态发生变化,影响标准砂密实的均匀性,并使砂密实,以至影响砂的流速。有些试验人员和监理人员容易忽略的一个问题,当他们进行灌砂试验时,只知道要求用恒重的砂,来进行灌砂做压实度,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在灌砂筒筒口高度上,灌砂筒内装砂至筒项高度不大于15 mm,因为灌砂筒内的砂的高度,对于流速来讲,多少也是有影响的。当灌砂桶更换使用后,灌砂桶的质量有没有发生改变,应根据实际情况,应对灌砂桶的质量进行测定,看是否有质量变化,重新确定砂的恒量,而不应机械地采用统一模式,这就要求在以后的试验工作中,灵活掌握,把握技巧,并要严格按照试验规程进行操作。监理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把试验检测工作做得更好,使检测数据更真实。

(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试验质量的控制管理,体现了建设单位对质量管理的要求。监理要围绕试验工程质量核心这一目标展开,同时做好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良好的监理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公路试验工程项目进行规范的监督和管理。贯彻落实“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原则,按施工合同文件和验收标准等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建立起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施工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控。在公路项目施工阶段应该履行工程设计方案和建造项目的总的质量控制需求,监理、检测试验、施工要多步优先,协调配合以督促工程的建设,确保各施工阶段的质量。工程检测试验监理工作是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公路工程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评定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加强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的质量控制对工程的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孙宏伟.浅析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的研究[J].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2(3):31-31.

[2]刘金侠.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工作探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2(5):237.

[3]刘金侠.浅谈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的工作重点[J].科技致富向导,2012

(4):205.

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第5篇

试验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对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及试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坚持“一切以

数据说话”的科学工作态度;

(2)、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规程,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行之

有效的实施细则和自校规程;

(3)、作为总监办质量控制的核心部门参与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监督,积极配合现

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质量控制工作,每旬及时向总监反馈试验检测分析结果及工程质量动态,参加重大技术或质量问题的调查、检测和分析;

(4)、对中心试验室、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业务对口管理,并对试验人员在业务

上进行技术检查和指导,对不合格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且对使用的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5)、负责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并及时批复。对批复的标准试验进行抽查验证,同时核查承包人拟用于永久性工程的原材料料源及材料检验报告;

(6)、在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完成以承包人自检频

率不低于规定比率的抽样试验。当对原材料抽检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质量控制、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有怀疑时,应进行现场测试或取样做对比试验;同时在承包人与中心实验室对检测数据出现争议时提交真实、准确的试验数据及相关报告;

(7)、建立完善的试验检测台帐、负责编写月度检测报告,参与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有关科研试验的研究工作;

(8)、积极配合有关检测单位参与工程交工验收工作,并提供有关试验数据;

(9)、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监理试验室管理制度 第6篇

1、负责对本标段内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批准标准试验、工艺试验结果,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2、承担本标段内对原材料、构件、制品及工程实体的常规检测、见证试验和平行试验,并要满足相关规定的频率要求;

3、检查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与检测工作,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报告、检验报告和检测资料;

5、抽检和复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检测资料和成果,包括独立抽检和旁站检测,并能满足相关规定频率的要求;

6、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室,核查试验人员资格和到岗情况,核查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及仪器、仪表的标定和计量检验证明;

7、参与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供有关的质量检测资料;

8、参加所有本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参加工程质量大检查活动,并提供抽查和验收的资料成果,并据此提出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和意见;

9、公司委托的其它试验检测工作

试验机信息化管理制度

1、操作系统开关机应遵守试验机使用规程,系统关机时应先关闭操作系统再关闭电源。

2、任何人不得运用试验机从事与试验无关的其它操作;同时每月对系统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查杀病毒,确保系统良性运行。

3、如遇系统特殊问题,需重装操作系统或对系统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及时通知软件供应商,经确认后方可操作。

4、系统实行操作权限设置,相关人员依据分配权限使用系统,不得越级越权使用。

5、宽带网络设备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管理制度,管理使用时,严格遵照使用说明进行。

6、项目部全力配合系统供应商做好系统的实施、维护工作,不得故意推脱责任或不作为。

7、操作人员应爱护相关硬件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对加封条的设备及接口开箱,如遇使用问题,及时与试验室负责人联系。

8、中心试验室应定期检查网络设备运行状况,对自然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相关人员应及时通知设备供应商。

9、确保系统完好、能够实时采集压力机试验过程的试验数据。

10、监测分析:对不合格数据进行即时短信报警,对人员的登录情况和试验信息情况进行记载,方便管理人员随时监控管理。

11、应根据最新的行业标准“工管办函〔2013〕284号”文件要求,生成混凝土力学试验相关表格,具备自动生成报告及打印报告的 2 功能。

废弃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1、有毒有害废液、废固及废旧试剂的存放

试验室的废弃化学试剂和试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废固,严禁向下水口倾倒或随垃圾丢弃,不可将废弃的化学试剂放在楼道、窗台等公共场合,违者将受到严格追查和处罚。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下述规定放置:

(1)废旧试剂:一般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试剂,暂存在试剂柜中。

(2)废液、废固:用塑料桶分别收集有毒有害的有机物、一般有机物、无机物废液、废固,收集桶应随时盖紧,并放于试验室较阴凉的位置并贴上存放废物标签,在桶明显处标明有毒有害字样。

(3)有害废物不包括含剧毒试剂的废液,剧毒废液不可直接放入上述三类收集桶中,必须单独桶装放到毒品柜中。

2、有毒有害废液、废固及废弃试剂的回收处理(1)废液、废固的回收处理

试验室的废液、废固桶装满后,暂时放于化学试验室中存放,按季度或视存量适时由中心试验室统一管理,交由当地安全环保部门处理。

(2)认真记录产生有毒有害废物来源,并责任到人,对拒报、漏报、瞒报和随意处置排放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个人,对他人产生危害的,依据相关规定严厉处罚。

试验资料管理制度

1、试验资料包括:试验台帐、试验记录、试验报告、试验仪器设备台帐。

2、字迹清晰的填写试验台帐、记录,不得抽撤,原始试验数据严禁涂改。

3、试验完成后,应及时、准确地填写试验报告单。

4、试验工程师审核试验报告。

5、授权签字人批准试验报告并盖章。

6、试验报告领取人签字。

7、各项试验资料试验室应存档一份,备案待查。

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1、检验使用表格要求采用统一格式和表式,严格遵守《铁路工程试验表格》(铁建设函[2009]27号)包括机构名称、编号、产品名称、用户单位、报告发送日期、试件型号、试件编号、检验类别、检验依据、主要检验设备及其编号、检验环境、温度、湿度、检测人员签名、审核人签名、试验室授权签字人签名。

2、检验报告一律由采用电脑打印,签名应齐全。

3、检验报告文字简洁、清晰、数据准确、结论完整。不允许涂改。

4、检测数据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5、检测报告由检测人员填写,经检测负责人审核后交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发。

6、检测报告由资料员负责存档,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购置审批、验收、使用、维修、维护保养、检定/校准、标识、降低、封存、报废等。

2、仪器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管理员组织开箱验收调试,且检定/校准。若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联系供应商或厂家修理或退换。

3、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应及时建立设备档案,并编号登入台账。

4、精密、大型检测设备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仪器使用说明书制定操作规程,经室主任审批后悬挂于仪器上方醒目位置。

5、仪器设备的外借,应有借据并经室主任批准。

6、仪器设备的调动应由公司测试中心的下发调动通知,移交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

7、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周期满前,设备管理员联系检定/校准单位,并将检定/校准单位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存档。检定/校准情况记录在《检测设备检定/校准计划及完成表》内,上报公司测试中心。

8、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后,仪器设备管理员应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在设备明显位置贴上合格证(绿)、准用证(黄)、停用证(红)等标识。

9、不得使用有故障和未经检定的仪器、设备进行试验。

10、固定资产类检测设备功能丧失或损坏,以致不能使用或根据标准规定需报废时,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经公司测试中心组织技术鉴定,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1、试验室应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试验。

2、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对已无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应上交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理。

3、对化学药品、毒品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对氧化剂、自燃品、遇水燃烧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品、腐蚀品要严格管理,谨慎使用。要绝对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剂和易燃物混放)而诱发爆炸、燃烧等事故的发生。严禁室内明火,禁止在化学药品、毒品仓库内存放食品或吸烟。

4、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无标签药品,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以报废处理。有毒废物(液)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意倾倒。

5、购买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要根据有关规定,按量到指 7 定部门购买,运输时要根据药性,注意运输安全。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成品等;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依次为:清退、返修、返工等。

2、发现材料不合格(出现不合格品)时,检测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汇报给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结果进行调查。如果是非检测方法和检测人员操作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则通知检测人员按要求进行加倍取样进行复检;如果因检测人员操作的不正确造成的不合格,则应由质量负责人宣布前次检测结果作废,并要求检测人员按正确的方法进行重新检测。

4、加倍取样复检和重新检测,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应进行过程的监督,以防止操作的失误影响检测结果。

5、加倍取样复检或重新检测结束后,若仍不合格,则由授权签字人签发检测报告,并记入不合格台帐。

6、出现不合格品时,处置方式应视以下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1)如不合格品未投入使用,则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清退;清退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全过程见证并附清场前、后的影像资料。

(2)如不合格品已投入使用,则需成立调查组,调查组由试验室主任、现场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组成,一起对材料的进场日期、数量、进场复检情况、使用日期、使用工点、所使用的单位工程名称、部位、有无预留样品、施工过程是否有试块留置等进行调查,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程师、质检人员等进行协助配合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8(3)由调查组根据不合格品的现象和潜在影响下处置结论,并提出处置意见;

7、根据调查报告、处置结论、处置意见等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处置,在处置过程中,均需留置照片、声像资料等。

8、项目监理部建立不合格品的台帐(含处理台帐)。

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1、标准养护室用于对混凝土试块、水泥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

2、养护条件:温度20±2℃,湿度大于95%。

3、控温方法:恒温恒湿设备自动控制。

4、室内悬挂“干湿温度计”定时查看。

5、经常检查温控仪的工作情况,每两天检查一次水位高度,不能低于加热器,以免干烧。

6、进出标准养护室应随手关门,以免造成室内的湿度波动及温度的损失。

7、经常清扫,保持清洁。

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抽样

根据各分项工程的要求和特点对水泥、粉煤灰、砂石、钢材等原材料及现拌混凝土和砂浆进行抽样。

抽取试样应由现场检测试验人员,本着随机取样的原则,在存料场、拌和站或施工地点进行。凡接受的用户送样样品,本试验室的检测结果报告仅对来样负责。

抽取样品的大小和数量,应按国家或部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或规程、规范规定确定。试样取回后,对混凝土和砂浆拌和物等,应及时测试和成型;其余样品应以适当方式封存,编号登记,并做好抽样记录。

原状样品运送时应保证其原有的工程性状。

二、样品入库和管理

试样到试验室后,收样人员应及时进行登记并标明试样编号,在指定的样品间存放。样品间能保证试样存放要求,能够防止日晒雨淋和丢失。

样品入库时应检查外观和封样情况,核实数量后登记入库,并由保管人员签名。样品应列架分类保管,未检、己检的应标志分明,不同工程同类样品应有区分标志。样品桶、箱和袋应清洁完好,不准存放其它物品。

分类保管的样品应建帐、设卡,作到帐、物、卡相符,保存样品的环境要符合要求,不能使样品受潮、变质。

领取样品,要有手续,领收者当面检查样品,完好后签名。

样品检后处理和备用样品的处理应按规定办理手续,经办人和主管人签名。

对于现场采集的混凝土芯样及水泥、外加剂、砂、石等,运回室内试验时,均需留样保存;所有留样从试验之日起,保存一个月备查。做好样品的防火、防盗工作。

土工室管理制度

1、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规程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试验,确保测试质量。

2、试验中应认真仔细地操作,检测记录应用碳素墨水填写,作到字迹清晰、数据正确、签名齐全,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对全部数据进行复核,确认无误。

3、所有检测数据均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4、爱护仪器和设备,检测前后应对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进行检查,保证仪器、设备符合检测要求。

5、定期率定或检验仪器、设备,认真填写仪器设备档案。

6、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试验室,经常保持试验室的清洁、整齐,试验室内水、电、门窗要管理好,保证试验室的安全。

7、对现场检测用的仪器、设备,在运输过程中要采取稳妥的方式,确保运输途中的安全,确保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

集料室管理制度

1、熟悉所担负的检测业务工作,了解被测的砂石料的所有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保证质量按期完成本室及安排的各项检测工作。

2、严格按照现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进行各项检测。

3、检测前后,要认真检查检测仪器和试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以及检测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作详细记录。

4、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记错时,应对错误数据划“=”道横线,将正确的数据写在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更改印章每张记录不应超过两处。

5、严格执行试验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检测人员的职责,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

6、保持室内外清洁,废料按规定集中处理,确保检测环境满足规范要求。

7、填写试验台帐,并对数据进行处理。

8、认真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和掌握新标准、新技术、提高检测水平。

胶凝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内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仪器设备要经常擦拭整沽,定时做好室内温、湿度记录,严禁将与试验室无关的杂物放在室内。

2、定期对仪器进行自检和维护保养,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仪器设备要报停,严禁使用。

3、对来样和检查样品,正确分样、留样并逐项填写有关内容。

4、严格按照受检样品的技术标准、检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5、做好试验原始记录,试验计算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严格按标准正确处理数据,不得擅自取舍,有异常情况须立即请示上级,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记错时,应对错误数据划“=”道横线,将正确的数据写在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更改印章每张记录不应超过两处,试验员应对检测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6、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检验,离开工作室应检查水、电源,防止事故发生。

7、填写试验台帐,并对数据进行处理。

8、认真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和掌握新标准、新技术,提高检测水平。

化学分析室管理制度

1、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安全操作第一,发生意外事故,按要求及时处理。

2、对各种试剂必须分类妥善保管,避免发生试剂遗失现象。

3、对各种废液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回收,避免污染环境。

4、化学分析室严禁抽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化学分析室。

5、化学标准试剂应严格按标准要求试配,试配好的试剂应按要求存放于试剂瓶内。

6、认真记录原始试验数据。

7、试验完成后,仪器必须复原归位,并搞好卫生,填写好各种记录。

8、化学室温湿度要求:温度20-25℃。

混凝土室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或部颁发的现行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进行混凝土的性能及配合比试验。对工程中的混凝土配合比及外加剂性能试验等,应制定详细的试验计划,并在试验前使每一个参加试验人员对试验计划都有充分的了解,确保试验的质量和精度。

2、严格按照检定周期,对本室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送检,自检(校验),确保试验仪器的准确性;对试验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应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解决和排除。

3、试验仪器设备每三个月保养一次,并定期进行清洁工作,保证设备整洁有序,便于试验工作正常进行。

4、对抽检的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拌合物等应及时试验和成型,并认真填写试验记录表格;对各项试验结果均应填写试验记录,并认真执行测试数据复核制度,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性。

5、各项试验开展应对环境湿、温度进行测试和调整,确保试验要求的试验环境。定期对室内进行清洁和整理工作。

6、及时编写各项试验报告,并严格执行试验报告的校核和审批制度。

7、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试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试验弃渣应及时集中倒入存渣箱内,并定期处理至弃渣场。

试验室用电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试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事故处理知识,试验人员必须熟悉室内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对象。

2、操作前和操作后认真检查电器系统及设备,确保用电安全,严禁私自使用用电设备等。

3、进行加热、易燃、易爆以及机器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现场。

4、试验结束和下班前,要认真进行清扫、擦拭和安全检查,重点是水、电、火。

5、定期或不定期对试验人员进行灭火器材使用常识等安全教育和考核。

人员培训制度

1、所有试验人员均需登记基本情况表,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2、所有试验人员都必须持有上岗证,在每个工程开工前都必须针对工程内容进行岗前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所有试验都必须由丰富经验的试验员操作,对没有相关试验经验人员必须由有经验人员带领操作,直到操作熟练并经现场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试验。

4、试验室主任定期组织试验员进行学习,并不定期对相关试验员进行现场考核,对不胜任试验员进行下岗再学习,考核合格后再上岗,对再考核不合格试验员不得在本工点从事试验工作。

5、试验室主任不定期组织试验员学习新规范、新试验,为工程提供准确数据。

6、定期安排试验人员进行大学院校培训,保证知识的与时俱进。

7、对照上岗证件的有效期,合理安排人员换证。

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校验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2、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脏物,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3、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各房间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疏通排水沟。

4、定期对试验仪器进行清洁,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擦拭干净。5.试验室的固体废弃物应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解决。

6、试验室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建筑垃圾。

7、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由试验室所在地区的垃圾站统一处理。

8、试验室设一个专门堆放建筑垃圾的场地,存放一段时间达到一定的堆放量后,请具有专门处理建筑资质的公司清理,或运至建筑工地的弃碴场。

9、对于可回收垃圾如钢筋接头,可交废品回收公司处。

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检测事故: ① 试验时弄错来样单位。

② 样品丢失损坏或因保管不当,样品性能丧失下降。

③ 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

④ 未事先协商,不按标准方法或不采用标准样品进行检测。

⑤ 检测时未及时读数、未填写原始记录或漏检项目而写不出检验结果。

⑥ 由于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使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的精度。

⑦ 已发出的检测报告,其检测数据计算错误或结论不正确。⑧ 检测报告发错单位,在规定保存期内原始记录丢失,检测资料失密。

⑨ 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仪器设备损坏。

2.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试验室负责人,并在统一格式的事故登记表登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3.对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弄清事实,由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质,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理,并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应迅速采取纠正 19 措施,保证检测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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