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管理制度汇编

2024-06-08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汇编(精选6篇)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汇编 第1篇

XXXX 地税局 行政管理制度汇编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更好地为 XXXX 税收事业服务,我们在原有的制度汇编基础上,编印《XXXX 地税局行政管理制度汇编》。

制定制度,贵在执行;执行制度,贵在自觉。希望大家要从我做起,互相监督,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洞头民政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把我局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上地税党〔2021〕 号

中共 XXXX 地税局党组 关于印发《XXXX 地税局行政 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

现将《XXXX 地税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 XXXX 地税局党组 2021 年 月 日

目录

1、XXXX 地税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1 2、XXXX 地税局局务会议制度·············2 3、XXXX 地税局党组议事规则·············3 4、XXXX 地税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6 5、XXXX 地税局请示、报告制度············7 6、XXXX 地税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8 7、XXXX 地税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9 8、XXXX 地税局干部学法制度·············10 9、XXXX 地税局机关督促检查工作制度·········11 10、XXXX 地税局外出学习调研考察规定·········13 11、XXXX 地税局廉政勤政制度·············15 12、XXXX 地税局诫勉制度···············16 13、XXXX 地税局效能建设服务承诺制··········17 14、XXXX 地税局机关内部效能建设若干规定·······18 15、XXXX 地税局接待工作制度·············19 16、XXXX 地税局干部职工工作制度···········22 17、XXXX 地税局 AB 岗工作制度············23 18、XXXX 地税局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规定··24 19、XXXX 地税局行风建设的十条规定··········26

20、XXXX 地税局责任追究制··············27 21、XXXX 地税局首问责任制··············29 22、XXXX 地税局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追究制度·······30 23、XXXX 地税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35 24、XXXX 地税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36 25、XXXX 地税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37 26、XXXX 地税局年度考核暂行规定···········39 27、XXXX 地税局末位淘汰考评实施细则·········42 28、XXXX 地税局考勤管理制度·············46 29、XXXX 地税局信息考评奖励办法············50 30、XXXX 地税局工作计划总结报送制度·········52 31、XXXX 地税局财务管理制度·············53 32、XXXX 地税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5 33、XXXX 地税局救灾救济款使用管理制度·········57 34、XXXX 地税局办公用品采购制度···········59 35、XXXX 地税局干部离任公用财物交接办法·······61 36、XXXX 地税局内部审计制度·············62 37、XXXX 地税局车辆管理办法·············63 38、XXXX 地税局探望慰问规定·············66 39、XXXX 地税局公文管理及办理制度··········67 40、XXXX 地税局档案管理制度·············68 41、XXXX 地税局印章管理使用制度···········69

42、XXXX 地税局值班制度···············70 43、XXXX 地税局卫生制度···············71 44、XXXX 地税局保密制度···············72 45、XXXX 地税局政务公开制度·············74 46、XXXX 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75 47、XXXX 地税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76 48、XXXX 地税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78 49、XXXX 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制度········80 50、XXXX 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82 51、XXXX 地税局信访工作群众接待来访制度·······83 52、XXXX 地税局信访日常办理工作制度·········85 53、XXXX 地税局信访工作议事制度···········87 54、XXXX 地税局信访干部下访工作制度·········88 55、XXXX 地税局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90 56、XXXX 地税局信访形式分析报告制度·········92 57、XXXX 地税局信访排查报告制度···········93 58、XXXX 地税局信访处理报告答复制度·········94 59、XXXX 地税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95 60、XXXX 地税局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和不再受理告知制度··96 61、XXXX 地税局信访信息报送制度···········97 62、XXXX 地税局岗位职责···············98

XXXX 地税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 全体党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议题涉及到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召开,若局长外出时,则由局长指定的副职领导主持。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记录。

三、议事内容和范围 1、研究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和省市民政部门、县领导的重要指示,部署安排全局性工作。

2、研究、议定全县民政工作和局机关、直属单位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重大事项。

3、研究审议向省市民政部门和县政府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以及下发的重要文件。

4、研究确定本局机关岗位责任制和职务分工以及较大的经费开支。

5、对其它重要事项作出审议决策。

6、研究本局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人员调动和奖惩。

四、决策程序 1、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

2、会议议题可由局长提出,也可由分管副局长、局纪检组长在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向会议提交。办公室应提前将会议议题、日期通知应参加人员,以便作好充好准备。

3、会议议题在会上经民主讨论后,形成决议。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时,应进一步协商和调查研究,经深入交换意见后再作决议;对需要立即决策的议题,则按局长负责制的原则执行。

4、会议形成决议后,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在以后的局长办公会议上汇报。

5、会议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局务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定在每月第一周周一),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 局务会议由局长负责召集,副局长、局纪检组长及各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记录。局长外出时由局长指定副职领导主持。

三、主要任务 学习传达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讨论决定贯彻意见;听取各科(室)长的工作汇报;协调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处理督促有关专项工作的实施;审定全局的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研究岗位责任制和职责分工;局长认为其他需要研究处理的事项。

四、议事形式 1、会议召开前做好议题征集工作。需提交会议决策的,事先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后按议题主次缓急、分门别类拟定,并于前一周周四前交到局长室,征得局长同意后再交会议讨论。提交前,还应及时将会议议题、日期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作好充分准备。

2、各科室负责人要做好发言准备,主要内容是上月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本月工作计划说明并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以供商讨。

3、与会人员应根据议题的内容发表意见。在反复磋商、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表态; 4、会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担任记录,并将上月工作情况和本月要做的工作,以简报形式上报下发,同时负责会议确定事宜的督查和反馈; 5、会议决议按职责范围,由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提出实施意见并落实; 6、执行决议情况应列入下一次会议议程,由分管领导、有关科室汇报,并由办公室把各科室执行决议情况整理存档,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党组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形成团结、务实、高效的领导集体,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本党组议事制度。

一、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会议精神及其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2、分析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上级对我局工作指示的执行情况,及时作出决策和工作部署。

3、决定向上级请示的重大事项和要求。

4、决定本单位职权范围内人事任免、奖惩、人员调动事项;审定本单位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结果;审定本单位和向市推荐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结果。

5、研究管理过程中发生重的大安全维稳突发事故等有关事宜的处置办法。

6、讨论职权范围内党纪政纪处分问题。

7、研究讨论其它需要局党组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全局利益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部署,保证政令畅通。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国家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关系。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局党组内部人人平等,党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坚决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能搞个人说了算,也不能搞极端民主化。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让每个人都充分发表意见,再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坚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应当记录在案。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

-4-认真考虑。如果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坚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断外,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表决。

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推荐提拔领导干部人选和外单位人员调入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3、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事项。党组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和支持,加强团结协作,对分管工作和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敢于负责,根据集体的决定独立负责处理,认真履行职责;到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或参加其它活动时,可以根据局党组会议定的原则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但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发表与局党组会议议定的原则相违背的个人意见。

三、议事纪律

l、对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或各行其是。如有不同意见,或因工作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必须按组织原则反映,或向党组书记建议召开有关会议决定。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要坚决执行原决定。

2、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决定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3、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的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如因泄露造成重大影响,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开会时遵守会场纪律,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可进入会场。

四、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局党组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根据阶段性工作情况或党组成员意见综合列出,报局党组书记审定,最后提前一天发放给党组成员,以做好议事准备。讨论干部人事任免、人员调动、评比先进、奖励、党纪政纪处分等事项由办公室事前理好议题报党组书记审定。

2、会议通知。会议确定后,由办公室根据党组书记的指示发会

-5-议通知,一般在会前 1 天通知与会人员并告知党组会议议题。会前由办公室将出席、请假人员情况报告党组书记。

3、会议记录。党组会议的记录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专项记录本,办公室及时整理、妥善保管,用完及时交办档案室保存。

4、召开会议。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或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组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推荐、提名干部,决定人事任免、评先奖励、人员调动,对违纪处分和其它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一般情况下应到齐,紧急情况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会议表决应按照议题逐项进行,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会后应将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向未到位党组成员通报。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一、会议时间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一般可与局长办公会议联合进行,如遇紧急的、突发性的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 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如需要,会议对象可扩大至局中层干部以上。

三、决策内容和范围 重大事项一般包括研究提出本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创新工作所面临的相关困难、综合改革的重要部署、突发性的紧急事件、本局及下属单位的干部任免、人员调动和奖惩、年度财务计划及主要收支情况、局机关干部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等。

四、决策程序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一般由局长主持召开;会议议题可以有局长提出,也可以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会议提交。

五、会议议题在会上经民主讨论后,形成决议。在重大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的,应进一步协商研究,经深入交换意见后再作决议;对需要立即决策的议题,则按局长负责制的原则执行。

六、会议形成决议后,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在以后的会议上汇报。

七、会议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八、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请示、报告制度

一、各级应向直接领导负责,实行按级负责制; 二、按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越级请示报告的,事后必须向直接领导汇报和说明情况; 三、遇有重大情况、重要工作及超越本职权范围内的处理事项,应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或超越权处理; 四、工作是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作出决定前,要请示上级;结束一项工作(任务),必须及时总结汇报; 五、外出学习、出差、参加会议,临行前要有请示归来后要有汇报。

六、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要以书面形式上报(人事、财务等)。

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为使机关干部的学习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学习自觉性,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每周一早上为机关干部学习时间,由局各科室轮流负责安排,如遇紧急传达上级精神和重要事件,随时安排; 二、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分散自学在各自的办公室内进行),可以利用理论辅导、组织讨论、外出参观、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方面为主; 三、要自觉参加学习,一律不得请假。如遇参加上级会议、接待上级来人、执行突击任务等特殊情况例外; 四、认真完成学习布置的发言、笔记、作业等任务; 五、每年确定若干专题,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原则上每位同志每年应结合本职工作写出一篇调查报告; 六、建立考勤制度。学习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将考勤结果作为年终对个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1、每年要制定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安排实施; 2、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 10 次,学习由学习组织者主持,学习内容由组织者安排; 3、学习形式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4、要开好学习交流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发言;不发言的同志要有书面文字材料; 5、一年中,每位学习组成员至少写出一篇体会文章或调研性文章;至少作一次中心发言或专门辅导; 6、要认真做好记录,年底接受检查。

7、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干部学法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使局领导干部的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将法律学习摆上重要日程。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的方式。

三、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专家讲座辅导、集中研讨、交流学习体会等方式进行。

四、局办公室负责拟订领导干部年度学习法律计划及实施方案,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

五、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一般每年安排 3 次,其中 2 次安排讲座辅导,1 次安排交流学习体会。交流研讨在局领导干部之间或领导干部与专家之间进行。

六、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重点 1、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2、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3、与分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4、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5、县政府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七、局办公室负责法制讲座的组织工作,提供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书目,选聘授课(讲座)的专家。

八、参加学习法律的局领导干部范围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局级干部,各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参照局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制定个人和本科室室、单位学习法律计划,并根据需要参加局领导干部集体学习法律活动。

九、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机关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本局决定和

领导批示事项,特对局机关督促检查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督查工作内容 1、县委、县政府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本局负责办理的事项落实、反馈情况; 3、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抄告事项的落实情况; 4、省民政厅、市民政局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5、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6、本局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7、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8、各县(市、区)兄弟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其它有关单位商请本局给予答复、协办、支持等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9、各乡镇民政办重要事项请示的批办和落实情况; 10、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11、其它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督查工作程序 1、立项。凡属督查内容的重大事项必须立项。立项包括

拟订督查计划、确定督查重点和要点,提出要求及时完成时限。

2、督办。立项后,办公室负责填写《县民政局督促检查单》,对督查内容、时间、方式提出意见。

3、催办。对内容重大的督查事项以及紧急事项,局办公室视情发出《县民政局督查事项催办单》,提出办理的时限要求。

4、反馈。督查落实后,将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先向纪检组长汇报,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科室要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局纪检组。

5、奖惩。年终时督查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督查工作不力,甚至贻误决策的贯彻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于批评或处罚,年终考核时不能被评为优秀等级。

-12-三、督查工作要求 1、局机关的督查工作在局长领导下进行,副局长或纪检组长要根据职责抓好分管科室和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督查。全局上下要把督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抓紧抓好,对督查的事项都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务求每一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督查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既反映成绩,也反映问题,防止形式主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要突出重点,分别轻重缓急,急事争力,抓紧落实;要注重实施,严格督查项目的落实时限,凡能落实的,尽快落实,暂时不能落实的,限期落实;较长时间不能落实的,列出计划,分步实施,直至完全落实为止。

3、局办公室是承担督查工作的综合部门,要做好分办、协调、督办、反馈等具体工作,加强和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的联系工作,要注意做好重要事项督查的组织工作,定期将督查情况向局领导作出综合汇报。

4、各科室要切实加强督查工作,要指定专人对督查工作涉及事项认真负责办理。要把督查和业务工作计划紧密结合起来,每月 3 日前要督促检查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在前一个月 28 日之前提出下月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办公室汇总;每年 7 月 5 日、12 月 15 日前要全面检查半年度、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写出工作总结,每年 12 月 28 日前要提出下年度的工作打算。督查工作要和会议、业务指导、工作汇报、查办及调研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并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提高督查成效。

5、督查工作要分级负责,责任到科室、到人。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省厅、市局领导批示事项督促检查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牵头落实;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反馈的事项、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事项和局领导批示事项的督查工作由局办公室主任牵头落实;局办公室督促检查以查询和催办为主,未经授权,一般不直接处理问题。

6、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在办理县局决定和领导指示事项过程,应注意内外有别,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外出学习调研考察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工作,避免借学习调研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提高外出学习考察的实际效果,经研究,决定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批次、人次、时限、所到地限额管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的外出学习考察要有计划,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严格限制外出学习考察的批次、人次,不准在学习考察期间擅自延长时间、绕道或中途滞留用公款旅游。自行组织的,要坚持“目的明确、人员精干、时间合理、路线经济”原则,在外时间一般控制在一周以内。

二、限期提交学习总结或考察报告。要求在外出学习考察结束后15 日内,学习考察团(人)必须写出学习总结或考察报告上报局党组,并同时送纪检组备案。

三、严格实行审核报批制度。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由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组织的科室、单位要填写好《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属参加上级或县里组织的各类非指令性学习考察或培训,拟参加学习考察或培训的人员要填写好《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报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

审批权限:

1、自行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 (1)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由局长审批。

(2)由各科室(单位)科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带队的,由纪检组审核,经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

2、参加上级或县里组织的各类非指令性学习考察或培训 (1)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局长审批。

(2)各科室(单位)科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由纪检组审核,经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

(3)局机关其他工作人员,由所在科室(单位)提出意见并报纪检组审核,经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

-14-《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和《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须在外出前送纪检组备案。

四、严格财务审核报销制度。局财务室要严格把关。由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报销费用必须同时附有《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属参加上级或县里组织的各类非指令性学习考察或培训,报销费用时必须同时附有《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学习培训通知和纪检组签署的意见。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本规定中的外出学习考察,不包括各类指令性的学习培训任务。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廉政勤政制度

一、机关干部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自觉遵守“四个不准”,即:不准以权谋私;不准借公济私;不准索贿受贿;不准收受各种礼金礼品等;要自觉接受各方的监督,做廉洁奉公的表率; 二、每位局机关干部要各司其职,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及时有效地解决存在问题; 三、深入群众,密切党群关系,实行联系乡镇制度; 四、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倾听乡镇民政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五、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自觉接受来自群众的监督,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六、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组长具体抓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度有目标、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七、严格执行局领导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须报告事项的,个人应先向局党组报告,并逐级上报分管领导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并报局纪检组备案。

八、全体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用公款或利用职务之便,到饭店、宾馆、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安排和参加娱乐活动或举办庆祝联谊活动; 九、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安排好一年二次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每月一次的党支部组织生活; 十、实行政务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63480855,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档案。

十一、局党、政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

十二、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诫勉制度

一、诫勉对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诫勉范围: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列入诫勉范围:

1、缺乏事业性、责任感,业绩平平、工作处于后进状态; 2、违反民主集中制,无事生非,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3、在廉洁自律上要求不严,违反纪律或法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4、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局和科室布置的工作任务,岗位目标完成较差的; 5、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道德、思想意识不健康或生活不检点,有损于党员干部形象的; 6、其他应予诫勉情形的。

三、诫勉期限一般为 6 个月,诫勉对象在诫勉期间要自省、自律、勤奋工作,努力改正组织提出的缺点和错误。

四、诫勉前和诫勉终结时,局长或局纪检组长要找诫勉人谈话;凡被列入诫勉对象,一律取消年度各类先进评比资格。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效能建设服务承诺制

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民政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服务承诺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服务承诺部门 办公室、优抚安置科、社救社福科、社会事务及行政审批科、烈士陵园管理站、婚姻登记处、民政执法大队、救助站等。

二、服务承诺 1、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礼貌服务、不讲忌语,办事公正不拖拉。

2、对基层或群众前来办理的事项,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报审的相关必备材料和工作程序;接到报审后的材料后,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办理或审批。

3、对群众办事手续完备的,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办事相关事项和所需的文书材料,让其补齐手续后,尽快给予办理。

4、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都要给一个满意的答复。不得推脱,不能说“不知道”、“不行”等语言。

5、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咨询的事项,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能答复的必须马上答复;需深入调查了解的,必须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疑难复杂的事项在三个月内给予答复。

6、对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告知当事人,取得当事人谅解。

7、对无正当理由违背承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辞退等处理。

三、投诉与监督 对本机关服务承诺部门的上述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不满意之处,可向局纪检组长或办公室投诉,电话:63480855、63480899。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机关内部效能建设若干规定

为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或重申)以下制度,以规范我局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能力。

一、紧抓学习制度(见干部学习制度)

二、加强首问责任(见首问责任制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严肃机关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规定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要求,保持在岗、在行、在状态,杜绝“四条禁令”行为的发生。

1、在工作期间,对发生下列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在全局干部会议上通报外,年底考核奖下浮 10%。

⑴连续三天迟到早退的(除特殊情况外); ⑵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包括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的; ⑶值班时无故脱岗的; ⑷聚众赌博的。

2、严格遵守“四条禁令”。对违反“四条禁令”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告诫、扣发岗位考核奖、调离岗位直至辞退或纪律处分。

3、干部去向报告制。工作期间,严格去向报告行为,对外出公务的,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便于工作的及时联系;因私外出的,应分级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报告。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接待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局公务接待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全县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原则:严格执行上级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在公务接待工作中做到勤俭节约、有利公务、热情实在;统一标准,对口接待,分工负责,不搞层层陪同;本着“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务接待报批制度,先审批,后接待,及时按财务制度报帐。

二、管理职责: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务接待工作。

三、接待范围:上级主管部门、市内各县区由副局长带队和市外由局长带队的单位来我局指导、检查、联系工作的方予以接待。

四、接待标准:严格按标准接待,上级机关和兄弟市县来客,符合接待对象的,可按规定宴请一次,接待标准县级控制在 800 元以内,省市级控制在 1000 元以内;工作用餐标准,每人每餐 50-60 元。来客确因特殊原因需高规格接待,或由县领导陪餐接待的,接待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市级工作人员午餐一律实行工作餐接待。

五、接待工作必须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用餐标准,由办公室负责陪同人员的通知,用餐标准按级别进行控制。进餐时如需要酒、饮料等,尽量选用本地产品,以体现地方文化特色。

六、应遵照“申请—审批—执行”的程序。各科室凡工作需要接待,事先须填写“接待申请表”,由办公室、纪检组长同意后,再填写“接待审批表”,报办公室,经局纪检组核实后呈局长审批,方能接待。特殊情况,请于 2 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否则自负。

七、接待费用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三单制”审批,即:发票、就餐菜单和“接待审批表”经办公室审核、局纪检室核实后,报局长签字。未经局领导批准,擅自进行接待的,费用自理。

八、接待经费管理:经办人员应将接待费用一个月内与酒店结清,迂期一个月的费用由经办人员自理,局办公室每季度向纪检组汇报一次,每半年度向局党组汇报一次。

九、纪律规定:

1、严格执行《禁酒令》和《六项禁令》规定。

2、严格控制接待标准,特殊情况需超标准接待的,需请示局长

-20-后商定。

3、没有特殊情况,不对下级单位来人和本系统管理相对人进行宴请;原则上不进行异地宴请,确因工作需要的,应事先经局长同意。

十、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1-XXXX 地税局公务接待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月**日

接待对象 情况 被接待单位

事由

带队人员姓名

职务

随同 人员

接待 情况 接待科室

申请人

申请 次数

陪餐人员

审批意见 局办公室意见:

局纪检组意见:

说明:

1、根据《XXXX 地税局接待工作制度》精神,局各单位在执行公务接待时均应事先填写该表,未经批准擅自接待,除费用自理外,并按局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本表一式二联,一联随接待发票报销入账,一联留存备查。

XXXX 地税局公务接待审批表 单位 :

接待对象情况 被接待 单

领队职级

随行人数

来洞头事由

在洞头时间

日至

日 接待情况 接待时间

经办人

陪餐人员

工作餐 餐

工作餐 金

接待科室

宴请金额

接待费用合计

纪检监察审核意见:

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说明:

1、上级机关(市及市级以上)和兄弟市、县来客符合接待对象的,可按规定宴请一次,接待标准县级控制在每桌 800 元以内,省、市级控制在每桌 1000 元以内(包括一切费用),工作餐标准每人每餐 50-60元。

2、本表一式二联,一联随接待发票报销入账,一联留存备查。

中共温州市纪委制

XXXX 地税局干部职工工作制度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办好事、办实事; 二、满腔热情,尽心尽责,态度和蔼,不怕麻烦,不得推诿、拖延或借口不办; 三、无能为力的事,不能办的事,职权范围以外的事,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或暂办不到的事,要及时答复,讲清原因、困难,做好思想工作,取得前来办事者的理解; 四、公正无私,坚持真理,不收受当事人(单位)的好处礼物,不假公济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树立人民公仆的好形象; 五、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的热点,不能马上办的,要做好安排,尽快办理,能办的要迅速办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不能办的要讲明原因,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 AB 岗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的有效落实,决定推行AB 岗工作制度。每个工作岗位至少有 2 名经办人员相互替补,A 岗为当日本岗位的业务主办人员,B 岗为协办人员,确保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至终有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

一、AB 岗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

(一)A 岗工作人员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 B 岗工作人员做好工作交代,B 岗工作人员应立即替补上岗,履行工作职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 岗工作人员应当主动顶岗。

(二)B 岗工作人员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 A 岗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对 A 岗的工作认真负责,并对执行 A 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三)AB 岗工作人员应加强协调和配合,AB 岗要做好业务交接工作,保证不出差错,不得互相推诿,影响办事效率。

(四)AB 岗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支队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对 AB 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相互顶岗,顺畅运作。

二、AB 岗考核与督查

AB 岗工作人员执行 AB 岗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落实 A 岗、B 岗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AB 岗位应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

对 AB 岗工作人员因违反职责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保证 AB 岗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工作人员“八小时外” 监督管理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的行为,建立正常健康的“生活圈”和“社交圈”,树立民政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八小时外”行为规范

1、不准发表、传播有损党和政府及其领导人形象,或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言论。

2、不准参加邪教、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放纵亲属组织或参与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3、不准赌博、变相赌博、观看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条件。

4、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

5、不准制造传播下流、庸俗、低级趣味的话语,不准观看或传播反动、淫秽的影视书画和色情网页,不准收听反动、淫秽的电台,不准观看淫秽、下流、不健康的表演。

6、不准参加不健康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KTV 等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准进不健康的桑拿浴、洗脚屋、按摩室之类的场所。

7、处事待人要文明礼貌,不准辱骂他人,不准组织、参与闹事和斗殴,要遵纪守法,以理服人。

8、不准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无节制地参加亲朋好友间的应酬,不准酗酒滋事或借酒生疯,不准猜拳行令。

9、不准穿戴轻浮古怪的衣冠服饰,保持仪表端庄整洁。

10、不准虐待家庭成员,承担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管好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

11、不准违反市民守则、社区管理制度及居民公约,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不得妨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的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12、不准在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临阵脱逃。

13、不准搞庸俗的“社会关系网”,不准借同学会,同乡会。战友会等拉帮结派,不准组织、参与带有封建色彩的一切“结义”活动,-25-不准“认干亲”、“傍大款”。

二、“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1、局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建立责任分工制度。中层以上干部由局主要领导负责;一般工作人员由各科室领导负责;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要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谈心、交心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

2、局党组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机关人员“八小时外”的生活和社交情况的汇报,并根据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3、机关工作人员要将自己遵守“八小时外”规定的情况,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三、奖惩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的生活、社交情况为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晋职、调动的依据,并存入档案。

2、对违反本规定行为、情节较轻的,由分管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停职反省,并采取必要的经济处分手段。对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按党纪条规给予处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行风建设的十条规定

根据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关于行风建设中的“十个不准”规定。

一、按照江泽民“三个代表”要求,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决策、重要活动及其重要事项安排,机关制度规定等的形成、干部的任免、推荐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党组成员要认真讨论,发表见解,供党组决策。

三、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严禁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四、严格遵守经济工作纪律,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准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和兼职取酬,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五、认真执行礼品登记制度和收入申报制度。严禁收受礼金(包括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它支付凭证等)、重礼品和各种红包。

六、严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用公款为住宅配备电脑,不准用公款为住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不准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

七、认真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不准违规多占住房。坚决禁止借婚、丧等事由借机敛财。

八、公务活动中要按规定标准接待,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严禁高接远送,不准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九、不准公费出国(境)旅游或变相出国(境)旅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及企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十、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家属、亲友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XXXX 地税局责任追究制

一、责任追究制内容 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给国家、基层、群众、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群众投诉和上级批评的,由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承担行政和经济的责任制度。

二、责任追究范围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责任追究:

1、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 2、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恶劣,服务态度生硬,刁难服务对象的; 3、在无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下,未能按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有关业务工作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 5、其他违纪违规的...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汇编 第2篇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目录

1.责任追究制度 ...................................................2 2.督查工作制度...................................................4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4.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0 5.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14 6.行政执法人员制服标志管理制度..................................17 7.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制度..............................24 8.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28 9.“暖心工程”工作制度..........................................29 10.社会监督制度.................................................30 11.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32 12.一次性告知制度...............................................37

1.责任追究制度 一、制度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勤政廉政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对象 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三、责任追究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四、责任追究范围 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或不按程序办事,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1、对上级党委、政府和本局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决定持消极态度,抵制或不予落实的; 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致使国家、单位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等较大损失的;

3、在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国家、单位和个人不良影响的; 4、在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效率低下、作风恶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遇到矛盾不认真及时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导致上访问题发生的; 5、对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因主观不努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 6、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认真研究解决而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不按上级时限要求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材料,影响年终部门工作考核的; 7、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其他规定,被群众投诉、举报,或被效能监督、督查人员明查暗访所发现问题的。

五、责任追究方式 1、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由直接领导先予教育诫勉,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分别予以告诫、通报批评及其他的行政、组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凡被监察机关监督、督查人员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的,在调查核实后,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评先表优、考核优秀等次、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资格。

3、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违反《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或党纪、政纪的,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领

导责任。

4、对给予诫勉的当事人情况要记录备查;对给予告诫的当事人情况,用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并存档备案。

2.督查工作制度 一、制度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上级决策、领导批示、党组决定和全局各项工作得到迅速部署、全面落实和及时办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实施部门 局党政办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局系统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督查工作任务 1、对局机关股室及各基层单位日常工作进行督查。

2、对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对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及工作人员遵守纪律、执行制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对贯彻落实局工作部署、大型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5、对局务会、局党政联席会、局长办公会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领导的重要指示及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6、对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及市民群众投诉等事项的解决情况进行督查。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

四、督查方式 1、随机督查。对局机关各股室及各基层单位工作进行日常性检查。

2、跟踪督查。对责任单位办理局领导交办、签办及工作部署的推进、措施、效果等进行跟踪督查。

3、重点督查。对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及市民群众投诉等事项进行重点督查。

4、专项督查。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执法活动、在岗履职、执行纪律、值班值宿等进行专项督查。

5、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全局系统人员到岗、工作落实、遵守制度等情况进行督查。

6、时限要求。对纳入督查的事项,要按照规定时限或批示时限办理,按时完成,及时反馈,不得拖沓延误。

五、督查工作机制 1、实行督查通报制。根据督查情况定期编发督查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2、实行跟踪督办制。对局主要领导批示安排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跟踪专项督查。特殊重大事项,实行不定时督导。

3、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督查工作任务的,对经办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对涉及违法乱纪行为,上报区纪委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督查责任制 1、领导责任制。在坚持集中领导的同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督办落实的责任。

2、目标责任制。对于局里确定的重点工作,应明确分管领导、承办股室、责任人以及完成的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十五、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

为增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全力打造“微笑服务、提速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的服务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服务对象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的行政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在局系统范围内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接收来信的工作人员。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服务对象的来电、来信、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部门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并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

2、办理各类来电、来访、来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做到快捷准确,又要符合国家政策。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请示领导。

3、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直到服务对象听明白为止。

4、属于本股、队、室职责范围内的,当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记录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等,并负责转交或及时联系责任人或报告本股、队、室负责人处理。

5、属于本股、队、室与局属其他职能部门交叉的工作,首问责任人应视为本股、队、室职责,主动协调,共同完成。

6、不属于本股、队、室职责范围内,但属于本局系统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而应热情帮助服务对象与有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如联系不上,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需联系的职能部门及其所在位置、联系电话等。

7、不属于局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帮助指点。

8、除匿名来电来信和无理取闹的来访者外,首问责任人或承办部门负责人要主动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

局机关将结合考核,对首问负责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

对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责任人,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 1、局要在年初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指示和要求,研究部署本局安全工作,制定下发安全工作要点和拟定活动计划),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年底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可结合全局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一并进行)。

2、各股、队、室要在年初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根据局安全工作要点拟定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要点或计划以及活动安排),每月要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年底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

3、各股、队、室根据局班子工作安排和应急事项,可随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二、安全报告制度 1、各股、队、室可随时向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已经发生的事故,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及报告。

3、各部门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要认真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报告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时向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各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二次以上全员性的安全教育(年初和半年),不能一次性组织的,可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采取分专业、分批次、分班组进行。

2、对于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培训。对于新调入的职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奖惩制度 1、奖励(1)对于在大力宣传预防事故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要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

(2)对于在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岗位上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坚持原则的人员,要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年终评优时优先考虑,同时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

(3)对于在预防事故中,不顾个人安危免于事故发生的人员,要给予表扬并发给一定的奖金。

2、惩罚 (1)各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因工作不认真、检查走过场、玩忽

职守、渎职所发生的事故,给集体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应由局班子会议做出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于职工不能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按规程操作、工作马虎、玩忽职守等因个人原因造成事故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因个人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个人全部负责。

五、安全检查制度 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定期进行检查。

1、各部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前以及都要进行一次普遍性的检查。

2、安全检查可进行普遍性、专业性和综合性的检查。在规定的检查之外,也可进行抽查和突击性的检查。

3、检查前应订出计划,检查中要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结果。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苗头,要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同时要制定出解决的方法和具体解决的时间。本级能够解决的由本级解决,本级解决不了的向上级报告。

4.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观念,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泄密工作,确保单位财产安全。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密级文件、现金、票证等管理工作。

三、局聘请和安排的门卫专职值班员实行每天 24 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出局办公楼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或询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看管好本单位车辆和局内干部职工人员的车辆。

四、上班时间工作人员的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注意防盗。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及时关门。

五、节假日期间要做好值班值宿工作和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交接班工作制度 为规范全局交接班工作,防止因交接班失误导致的工作损失,制定本制度。

一、交接班对象 1、连续工作岗位上、下班人员。

2、岗位工作尚未完成时因故外出,需要交付他人继续完成的工作。

3、值班人员的交接班。

二、交接班内容 1、现场管理应当交接的各项台帐记录。

2、本班工作时间内需要交付下一班人员阅知或办理的上级领导指令、信息、电话、重要事项等。

3、因暂离工作岗位,尚未完成的工作需要交付他人继续办理的工

作内容、要求、完成时间等。

4、设备、设施以及通讯器材等。

5、其他需要办理交接班手续的事项。

6、交接班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交接,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三、交接班责任 1、发生责任追究情况时,因交接工作不规范造成的责任,由交接班存在过错的一方或双方承担。导致损失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处分。

2、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先行离开。先行离开的按脱岗处理。

3、交接班人员未经批准,缺席或严重迟到早退,按旷工处理。

四、附则 1、本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十三、财务管理制度 1、局内财务支出实行经办人、财务审核、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五人会审联签审批制度。

2、凡由局财务报销的各种开支票据,必须经办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会审核签字,经局长审核签批后,会计方可报销下账。

3、一般开支由局长审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会计、出纳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日清月结,准确无误,财务工作人员公款丢失由个人赔付,现金工作人员差额由个人负担。

5、由上级部门下拨的项目资金及事业经费等都要由局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6、各种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按需求实际作出计划,经局长批准后统一购置、调配管理,较大开支必须事先由局长批准后方能办理。

7、严格控制招待费开支,单位来客须向主要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招待。要减少陪客人数,严格用餐标准。

8、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维修费、加油费统一报销。工作用车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派车制度。下班后,车辆要定点存放,保证存放安全。

9、财务人员要认真把关,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10、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帐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11、单位财务对外要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对内接受单位领导及群众监督。终了,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公开。

5.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据元宝山区法制办《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属各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管理和使用执法证件,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执法人员在实施具体执法行为时,必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以下简称执法证),禁止无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从事执法活动。

第四条

申领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于祖国、拥护宪法;(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三)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五)经过区政府统一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且考核合格;(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局法制办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实行登记管理。

执法人员调离我局的,要将其执法证件及时收回,统一上交区政府法制办进行销毁。

执法人员执法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动,要将情况上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变更登记并换发证件。

执法人员遗失执法证件,应当及时向局法制办报告,由局法制办统一向区政府法制办申请补发执法证件。补发后再次遗失者,不再发放执法证。

第六条

执法证件只适用于持证执法人员本人进行执法活动。

执法证只限执法区域内的执法活动,不得跨区域使用。

执法证只限部门业务内的执法活动,不得跨部门使用。

第七条

执法证件不得转借、租用。一旦发现执法人员有转借、租用,立即没收执法证件,并不再发放。

第八条

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由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一)执行公务未按规定出示执法证的;(二)丢失执法证未及时报告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九条

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出示执法证时,当事人有权查看,以证实执法人员身份、行为的合法有效性。执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得因此而刁难当事人。

第十条

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法制办暂扣执法证:

(一)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的;(二)徇私舞弊,袒护违法者的;(三)故意刁难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四)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五)酒后执法造成不良后果的;(六)出借、出租执法证的。

暂扣执法证的期限为 x—x 个月。

第十一条

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吊销其执法证:

(一)被刑事处罚的;(二)被暂扣执法证两次以上的;(三)其他按照法津规定不宜再从事执法工作情形的。

第十二条

被暂扣或被吊销执法证的,不得再从事执法 工作。在年终考核中,被暂扣执法证的人员不得评为优秀;被吊销执法证的人员不得评为称职。

第十三条

建立执法证年检制度。

持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应参加区政府统一组织的执法证年检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年检通过;培训考核不合格,执法证件暂停使用,直至考核合格,年检通过。

未加盖年检专用章的执法证为无效执法证。

连续两年未年检的执法证自行失效。

6.行政执法人员制服标志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制服、标志的管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局发放的制服、帽徽、肩章、臂章等衣着标志均为执法工作的专用装备,执法人员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不得擅自赠送、转借或出售给他人。不得随意改裁制服。

(三)因公损坏或遗失制服、标志的由本人写出报告,大队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上报局办公室,经局领导批准后补发。

(四)因个人保管不善遗失或损坏制服、标志的,由本人写出报告,经大队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上报局办公室,按原价个人交款后,方予补发。

(五)所有离职人员,都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缴回大檐帽及所有标志。离职人员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应缴回全部制服及标志。

(六)凡调离执法局办理调动手续时,应在局办公室办完大檐帽、标志缴交手续后,局有关部门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制服发放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精神执行。

三、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制度 (一)行政执法人员要忠于职守、光明磊落、作风正派,在办案中

要详细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重事实、重证据,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依法办案。

(二)执行公务时,要身着执法服装,佩带证章,着装要整洁、严肃。

(三)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时,要严格遵守“五不”纪律,即:不喝酒、不吃请、不收礼、不受贿、不断人情案,违反纪律要严肃处理。

(四)在强制执行重大案件时,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协调工作,要周密考虑,精心安排,做好预案,事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五)处理违法案件中,没收的一切财物和罚款全部交公。要严格办理手续,否则按贪污论处。

(六)在调查处理案件时,要有两人以上参加。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某种关系时,应主动提出回避,另派他人办案。

(七)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案件时,循私舞弊或同流合污者,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政纪、党纪处分,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四、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职权,避免和减少执法过错,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使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尚不构成刑事责任,依照本办法应当受到追究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所有行政执法人员。

第四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错必究,依法追究原则;(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三)过错与承担责任相当原则;(四)责任自负,重在教育原则。

第五条 行政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为执法过错,应当予以追究:

(一)未依法受理、处理案件或者对正在进行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未持证上岗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违反规定发放、伪造、涂改证件的;(四)违法收集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制作假证据,捏造、歪曲事实陷害他人的;(六)故意隐瞒行政违法事实,隐匿、销毁行政违法证据,包庇、纵容行政违法单位和个人的;(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接受相对人宴请,索取贿赂的;

(八)违法实施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九)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十)泄露案情或者泄露相对人商业秘密的;(十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十二)不如实报告案情,把关不严导致错案的;(十三)丢失、毁损案卷材料或者制作假案卷的;(十四)拒不执行上级行政处罚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的纠正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十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为,应当予以追究的。

第六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执法过错,应当予以追究:(一)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二)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三)本局自行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第七条 由于案件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造成危害后果的,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审批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应当纠正的而没有纠正的,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同时追究执法人员的责

任。

第九条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由于行政干预,或者审批人的故意,导致错案的,追究审批人的责任。

第十条 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出现执法过错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案件严重错误的,追究参与讨论所有人员的责任;但发表过正确意见,未被采纳的除外。

第十一条 二人以上都有执法过错的,依责任大小分别追究其所应承担的过错责任。

第十二条 执法过错处分分为:警告、通报批评、暂扣执法证件、吊销执法证件、行政记过、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开除公职。

行政执法人员构成执法过错,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处分;情节严重的,暂扣执法证件;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执法证件,可以开除公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公职,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一)情节显著轻微的;(二)主动承认过错并及时纠正的;(三)由于过失造成过错,危害不大的;(四)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执法过错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追究:

(一)性质恶劣,影响较大,后果特别严重的;(二)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后,一年内再次发生执法过错的;(三)不思悔过,打击报复的;(四)对查处工作设置障碍,坚持错误拒不改正的。

第十五条 由于执法过错,造成当事人直接经济损失,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执法过错责任人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赔偿费用,由执法过错责任人所在单位先行赔偿,然后向执法过错责任人追偿。

第十六条 行政执法人员有执法过错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年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受到暂扣执法证件以上处分的,考核为不称职。

第十七条 暂扣执法证件、吊销执法证件的解除期限分别为半年、一年。

第十八条 执法过错的立案查处,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执法过错的调查,由局法制办和局纪检人员负责。调查结束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两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不能结案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第二十一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案件,经调查,事实不存在,或者证据不足,或者免予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有关部门;应当追究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处理。

第二十二条 执法过错的处理决定和解除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第二十三条 执法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审。复审决定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

五、行政执法人员“十二条禁令” 为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严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纪律,预防和杜绝执法过程中以暴制暴、以权谋私等现象发生,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行政执法“十二条禁令”。

局属行政执法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均执行本禁令。

一、禁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语言过激、情绪急躁、与相对人发生口角或肢体冲突。

二、禁止服装不整、形象不佳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三、禁止着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参加各种形式的宴请、非公务活动和出入娱乐场所。

四、禁止借行政执法之名徇私枉法、假公济私、泄私愤。

五、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或酒后开展行政执法。

六、禁止利用行政执法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七、禁止在行政执法期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八、禁止协管人员在无持证队员带领下单独上岗执勤、实施行政处罚。

九、禁止在非工作场所处理案件和约见当事人。

十、禁止不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十一、禁止占用、挪用、毁损和私分执法过程中登记保存的物品和当事人的其他物品。

十二、禁止散发、传播有损单位形象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

对违反禁令的行政执法部门或工作人员,将根据具体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告诫、调离执法岗位、停止执法职务、离岗培训、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辞退或者开除的处理。同时,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违反“十二条禁令”的,对其所在部门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7.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制度 为了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节约用电用水 1、节约空调用电。凡安装空调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 xx 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 xx 摄氏度,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并尽量减少使用时间,提倡在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2、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再开

灯,尽量采用自然光。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具。

3、节约电脑等电器用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将计算机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办公设备停用半小时以上时,要关闭设备电源,尽量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下班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插线板总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

4、节约用水。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从我做起,从节约一杯水做起,不断强化节水意识,养成节水习惯,对“隔夜水”不能继续饮用的,要一水多用,用于洗手、清洗抹布、浇灌花草等。限定卫生间水龙头开关流量,在冲洗拖把、抹布时做到合理用水,杜绝将水龙头开到最大,不用时要随手关紧,避免“长流水”现象发生。

二、严格控制办公用品使用 1、注意节约纸张。各类文稿、报表的清样除上报稿外,在纸张的双面都已打印后方能报废。在改写文件材料时,一般情况下在电脑上修改,尽量减少文件材料的打印次数。各部门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文印设备的操作规程,对所有印发文件一律采用双面印制,最大限度减少纸张浪费。

2、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要减少传真、打印、复印量,各股、队、室及工作人员对每份材料的复制数量应当精确计算,能传阅、借阅的文件材料严禁重复打印、复印。凡是在办公楼内借阅调阅文件材料的或向其他单位报送文件材料的,优先使用互联网传送、交流。全体工作人员

应加强信息化应用能力,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功能,尽量使用计算机网络及移动存储设备进行修改、传输文稿。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通过网络登载信息、传递文件。

3、提倡使用钢笔书写。要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办公用品的使用寿命。使用过的曲别针、大头针等用品,有使用价值的,要继续使用。打印机、复印机的墨粉用完后,要提倡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4、提倡使用自备茶杯。召开会议或接待来客时使用配备的常用茶杯,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纸杯。

5、爱护各种机器设备。全体工作人员要爱护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扫描仪等各种机器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减少损耗,延长使用寿命。

三、严格控制其他经费支出 1、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杜绝使用办公电话打私人长途,对违反者一经发现,除进行严肃批评外,还要责成其交纳有关费用。

2、注意控制通话时间,节省话费支出。坚持做到可打可不打的电话不打,必须打的电话应尽量做到长话短说,同楼层联系不打电话。每月公示各部门电话费缴费单。

3、严格控制各类接待。上级、外地和下级单位前来办事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可按规定标准接待。未经批准擅自接待的不予报销,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

四、严格控制车辆经费支出 1、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断完善和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进行一般性公务活动时,要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使用公务车辆时,能几人同行的,不得分别乘车。进行集体公务活动时,提倡集体乘车,力戒公车私用现象。

2、严格车辆维护管理。车辆维修和零部件更换由驾驶员报局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修理或购置零部件。车辆维修费用的报销,按经费审批的有关程序进行。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努力降低燃油消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五、严格差旅费管理 切实贯彻中央和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关于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核制度,限制一般性考察、访问、交流、培训,禁止任务不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组团出差。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和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出差期间发生的旅游景点浏览费用等,一律不准报销。严禁向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六、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宣传力度,做好节约型机关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氛围。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节约意识。

8.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在综合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职责。

二、按照综合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参与对综合执法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对综合执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服务企业、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等方面的监督。

三、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收集和征求企业、群众对综合执法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综合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反馈意见。

四、对综合执法局机关队伍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综合执法局及其工作人员对基层群众、企业反馈的意见、建议等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

五、积极参与综合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的政风行风意见征集、明察暗访、督导检查等活动;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政风行风座谈会等活动;参与问卷测评和民主评议工作考核。

六、政风行风监督员要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道正派,对综合执法局政风行风建设及民主评议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注意保密。

9.“ 暖心工程” 工作制度 为全面激发士气,提振信心,弘扬正气,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职工工作幸福度和成就感,让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找到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认识、解决困难、提振士气、凝聚力量”为目标,以加强工会工作为重点,通过实施“暖心工程”,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二、主要措施 1、救助困难干部职工。通过调查摸底,把真正困难的干部职工梳理出来,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了解干部职工致贫致困的原因,发动广大干部职工捐款和利用工会会费,结合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救助,大力弘扬“全局一家亲、有事大家帮”的和谐大家庭精神。

2、大病探望。干部职工(含本人、父母、爱人、子女)大病住院,局班子前往探望慰问(同一原因多次住院只探望一次),并结合实际困难给予一定范围内的救助。

3、微信庆生。对局内全体干部职工的生日进行登记,在每一个干部职工生日当天,为他(她)发送微信祝贺。

4、健康体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本地区易发的地方病种,每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头(颈椎、腰椎)CT、全身彩超、女性妇科、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透等检查项目,让干部

职工对自身的疾病早发现、早治疗。

5、微信婚庆。深入对干部职工的了解,对新婚的男女青年干部职工和干部职工子女通过发送微信的方式祝贺,让干部职工切身感受到局党组、党总支和局领导班子的关心和祝福。

6、组织活动。以“三八”、“五四”、“七一”、“十一”等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书法、摄影等活动,在丰富干部职工文体生活的同时,进一步凝聚团队精神。

7、建设党员活动室。设置专门的党员活动室,配齐阅览等功能及设施,建设起党员活动阵地,让广大党员干部在业余时间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

8、建设职工健身场所。建设专门的健身场所,购置乒乓球桌、跑步机等健身器材,方便广大干部职工锻炼身体。同时,在健身场所内配置膳食营养宝塔、电子血压计、身高体重计等健康指标自助检测设备,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拥有健康的体魄。

10.社会监督制度 为增强自我约束力,提高社会公信度,促进城市管理工作一体化进程,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岗位监督牌,标明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岗位职责;设立办事公开栏,将各股室队办事程序、注意事项等制成办事须知卡予以

公开。

二、在机关大厅外设立投诉(意见)箱和社会监督投诉电话0476-3509611,并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热情接受基层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三、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属实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 监督员的权力:对我局规范化办公、办事公开制度、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有调查核实权、评价评估权、指导检查权和帮助检查权和帮助整改权。

监督员的任务:

1、督查我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地方法规的情况;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财务管理、人事安排、工程投标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评估鉴定; 3、收集、归纳我局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帮助、指导我局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参与机关业务工作的检查、督办。

五、监督员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 1、活动方式:集体组织调查与个人单独调查了解相结合,以单独活动为主;每半年集中碰头反映情况与个别交换情况相结合,以个别交

换情况为主;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与掌握了解正面典型相结合,以调查反映问题为主。

2、活动方法:听取有关部门情况反映,搜集社会反响,调查可以采取看、听、访、谈等多种方法。了解正反典型,及时整理情况,定期反映问题,可随时交换情况或电话监督。

六、义务监督员的活动方式 1、机关主要领导和专职干部每季度对义务监督员走访一次,征求意见。

2、局机关每半年召集有义务监督员、部分环节干部及执法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进行工作交流。

3、向义务监督员汇报全年工作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

11.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为保障城市管理工作及其他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迅速、及时、稳妥、有效地处置各种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公共事件,避免或减轻给城市管理工作及社会形象带来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管理工作中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城市管理依法强

制执行、城市公共设施维权以及涉诉集体上访、异常上访事件等突发性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向社会及时发布全面、准确、权威的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不准确报道,开放有序组织采访,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党和国家以及区委、区政府和综合执法局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

3、严格制度,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工作流程。除按规定应由区委、区政府负责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应由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的,由负责处置事件的主管部门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者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综合执法局应急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长:局长 副组长:班子成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主要职责 1、应急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一是负责全局应急处置指令和工作任务,部署事发现场的调查协调和应对处置工作,并督促做好基本情况进展及相关措施的上报工作。二是全面领导、协调部署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按照本预案事件范围,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或终止,下达应急处置指令。根据公开报道的需要,明确新闻发布原则,统一发布口径,审定发布内容。

2、应急新闻发布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落实局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做好事发现场的调查协调和应对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基本情况进展及相关措施。拟定发布形式和内容,并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管理新闻媒体采访。收集、跟踪、分析内外舆情,为局领导小组提供防范和处置的有关工作建议方案。

三、运行机制 (一)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信息。

突发事件发生后,综合协调办公室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局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同时,及时向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请示、报告。

(二)做好现场记者管理。

综合协调办公室会同区公安部门对在现场采访的记者身份进行确认,并宣布有关采访纪律,明确采访内容或对象,规定采访区域,设立接待记者的场所。在做好事发现场记者管理的同时,派人协调好记者的采访报道,防止片面或不实的新闻信息从这些地方传出。

(三)准确发布信息。

1、尽快召开新闻发布会。突发事件发生后,局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新闻发布预案,对掌握的新闻事实在第一时间向区领导汇报。

2、迅速组织新闻通稿。一般情况下,信息发布办公室在 3 小时之内提供可供新闻媒体向外发布的新闻通稿,报局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查签发。

3、对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滚动发布信息。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可分阶段发布信息,初期先对突发事件的基本事实作客观、简明的信息发布,待进一步全面、准确掌握事实后,再发布后续信息。信息发布可采取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或再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四)做好突发事件的网络管理。

1、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要及时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局领导小组,及时通过网络公布事实真相和事件处置情况。

2、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派专人跟踪网上动态,将网上相关信息及时下载,对事态发展情况进行正确评估,及时报局领导小组。

3、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要组织专人撰写文章,通过论坛、

微博和新闻跟贴等平台主动引导网上舆论。

4、局内外网站要及时发布相关消息,同时加强对新闻、微博和论坛的管理,做好事件的信息采集、编辑、分析工作,并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对有危害的信息采取必要技术手段进行过滤,及时删除有害信息。

(五)妥善处理负面报道。

1、主动介入。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要主动了解掌握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意图,如发现有的记者有做负面报道的想法,积极与其进行沟通,根据事实,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争取和记者达成共识,取消报道计划。同时,并设法与记者所在新闻媒体取得联系,主动提供全面、真实的事实材料予以说服,取得媒体领导的支持。

2、适时进行正面宣传。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负面炒作出现后,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组织有利于塑造正面形象的宣传报道,与此同时,新闻媒体要有针对性进行系列正面宣传,使原来不利的负面影响变为正面效应。

3、据理力争。新闻媒体刊登的负面报道如有严重失实,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要依据突发事件的事实真相,与刊登负面报道的新闻媒体严正交涉,据理力争,促使其声明更正或续发事实真相报道。如交涉无果,视情况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局应急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组织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工作中的有关新闻发布工作。

(二)总结评估。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应立即对事件应急处置中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并上报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

(三)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的组成部分,上报下达,长期存档。同时,总结分析事件处置过程中新闻发布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有关新闻发布预案和具体工作程序进行修改完善。

(四)奖励处罚。对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中贡献突出的股室队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甚至违反纪律,导致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被动,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领导者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局应急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要保持与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之间、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内部各成员之间以及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与媒体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应急期间新闻宣传工作有效运行。

(二)经费与人员保障。局财务要为应急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要成立应急新闻工作小组,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

(三)宣传与培训保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派员参加区新闻发布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并结合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具体案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12.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推进政务公开,方便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业务,更好地改善投资环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汇编 第3篇

一、背景描述

(一) 基本情况

2014年前, 本单位用餐管理粗放, 用餐有需求得各业务股室向办公室申请, 报分管领导批准后, 各业务股室凭办公室开具的用餐派餐单, 自行到指定的酒店就餐, 制度上虽然比较规范, 管理比例严格, 程序上也遵循了审批制度, 但事后审核复核落实不够, 追踪不及时。外出用餐是凭办公室的派餐单办理的, 一般是签单, 不是现金结算, 有些酒店长时间不来财务室办理结算手续, 财务平时难已掌握单位实际支出, 等到年终结算时, 有的餐厅才把单位签的单拿到单位结账, 这样, 年终一结算, 公务接待、办公费就出现了超年初部门预算支出。经过仔细分析, 为了降低公务接待费用规模, 笔者所在单位于2014年设立了机关后勤食堂, 基本职能是满足日常公务接待工作餐需要。现有职工餐厅1个, 接待餐厅1个, 主要提供各种大众菜肴、素食、小炒等。后勤食堂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力行节约的管理理念, 持续地为机关及全体工作人员提供专业、高效、优良的饮食服务。食堂设厨师2名, 服务员2名。

(二) 现状及主要问题

1. 成本管控欠缺

机关食堂的支出只占单位运转经费总额支出很少的比重, 由于对食堂成本缺少关注, 更缺少专门人员进行会计记录与计量, 使得机关食堂成本管控能力匮乏。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造成食堂成本管控制度缺失。

2. 支出管理欠缺

采购员在菜市场采购相关食材时无法取得正规的票据;供应食材时领用无票据。没有强制性的法规对机关食堂的票据使用进行规范;食材琐碎, 品种多样, 难以实时记录。

3. 采购、验收及领用等环节不规范

采购、验收及领用等环节是食堂成本管控的关键控制点。但是, 机关单位食堂的关键控制环节不健全、无规范, 从而导致机关食堂成本控制困难。究其原因, 第一, 人员配备未达标准, 机关单位食堂没有专人进行管理, 只是兼任或临时起到监督作用;第二, 会计记录不规范, 食堂的账目不清晰, 很难由会计专业的人员进行专业的记录和计量。

(三) 选择成本控制的主要原因

机关食堂仅作为提供公务接待就餐, 未实行真正的市场化经营, 成本管理的实效性直接关系着食堂正常运行。如果食堂成本控制不到位, 未实现压缩公务接待费用的目标, 或不能较好的完成公务接待工作任务, 将导致公务接待新模式的直接破产。如何调动食堂管理人员经营控制成本的积极性, 成为业务主管部门需要首要思考的问题。

二、总体设计

(一) 应用标准成本法的目标

食堂通过成本控制, 制订合理的成本计划, 控制采购、加工成本, 在保障供给的前提下, 最大程度地节约公务接待费用。

(二) 应用标准成本法的总体思路

为了标准成本制度的施行, 食堂首先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 在此基础上, 制订机关食堂用餐标准成本, 并对食堂员工进行有效的绩效考核。

(三) 标准成本控制法的内容

标准成本控制制度是制定各种产品的各项成本标准, 是企业管理者控制产品成本的一种成本核算方式, 它是企业经营者进行产品成本控制及增加企业经营利润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标准成本就是每个产品的目标成本, 标准成本包含的成本项目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度费用, 其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组成主要成本和间接费用组成产品成本。

标准成本是否起到有效作用不但取决于标准制定的是否合理, 而且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企业所有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积极性。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热情也受到企业的组织机构、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的影响。所以, 企业在组织实施标准成本控制方法的时候, 还要建立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运行科学奖惩办法, 尽最大可能调动人的主观积极性, 重视人的要素对标准成本贯彻执行的效果的影响, 才能使标准成本发挥其更大的功效。

三、应用过程

(一) 建立单位食堂的组织体系

单位食堂成本控制的组织体系由成本决策层、成本管理层和成本执行层3个层次组成。

1. 成本决策层

成本决策层, 它是实施标准成本动态管理的高级阶层, 它从单位整体和全局出发, 统一指挥和管理标准成本。其主要职能是调查和分析机关食堂的成本控制环境, 把标准成本控制作为指导思想, 在科学预测成本的前提下, 实行各种成本控制的决策。本文中, 成本控制决策层机构是会计核算中心, 会计核算中心年初根据上级文件要求, 结合食堂标准成本控制情况核定年度公务招待费预算。

2. 成本管理层

成本管理层是实行标准成本动态管理的最关键的阶层, 其职责是承担协调和监督食堂整体成本管控工作。明确成本核算的划分依据, 审核和修订各产品成本的定额和计划价格;为决策者提供餐饮成本控制备选方案;制定成本控制目标, 并对其进行监督、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本文中, 由办公室承担此职能, 其职责是对公务招待费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及业务招待满意度进行考核和分析。

3. 成本执行层

成本执行层是标准成本管理的具体实施者, 其职责为根据管理部门发布的成本管理文件, 完成平时的成本控制工作;采用合适的方法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和人工费用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对于出现的各种耗用偏差及时查找原因和妥当解决。本文中, 食堂作为标准成本的执行部门, 其职责是根据办公室的派餐单指令完成菜肴的加工工作, 并负责食材出入库登记保管工作。

(二) 应用标准成本法需要的部署要求

1. 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

国家制定的财经制度, 如《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是食堂开展独立核算必须遵守的, 也是制定成本控制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1) 办公室需建立完善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贯彻中央有关要求, 做到五个严格把关, 在菜品的量和产地上严格把关;落实《接待登记制度》、《接待审批流程制度》、《接待费统计备案制度》等接待工作制度。同时,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加大纪检监察力度, 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严肃的执纪氛围。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现象, 切实形成接待规范, 树立公务接待节俭文明新形象。

(2) 会计核算中心需为食堂建立完善的独立核算体系。完善的财务制度包括财务内部牵制制度、原始单据管理制度、仓库盘存制度、日常报销制度等。它们是执行成本控制最基本的规范要求, 是进一步提升成本控制水平的重要环节和首要问题。

(3) 建立餐饮成本定期报表制度。为随时掌握餐饮成本的状况, 应建立餐饮定期报表制度, 为管理者进行成本控制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定期报表应列示每天所有种类食品的加工数量、原材料的每天购进数量, 后厨定期将原材料盘存数量呈报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 为他们提供及时准确的报表信息。

2. 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公务接待费管理系统

首先, 运用信息技术建立标准的菜谱系统, 把菜品生产制作全过程的每种原材料、辅助材料、调味料品名、数量、成本价格、使用方法、品质标准等建立一套完整的菜谱管理系统。其次, 根据菜谱系统提供的信息, 办公室便可以快捷的确定当天的接待清单, 将加工指令发送给食堂, 同时计算出主辅料采购数量和接待费用情况, 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引入网络信息操作系统, 为成本控制工作提供基本的信息化支持。

3. 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为了实现对食堂运行效果的考核, 可按月对食堂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月度考核根据本月所发生的各类费用信息和满意度调查数据予以评定, 调查情况详见表1, 并以此考核结果作为食堂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 具体应用流程

1. 建立单位产品标准成本卡

餐饮产品品种较多, 每种产品生产工艺和加工方法不同, 价格差距较大。本单位食堂工作人员因采用固定薪酬制度, 为简化核算, 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成本作为期间费用来计算。餐饮产品的标准成本简化为直接原材料成本组成, 具体细化为主料、辅料和调料三大主要成本。

单种主料:主料成本=主料耗费数量×价格标准

多种主料:主料成本=∑ (各种主料耗费数量×各种价格标准)

主料标准耗费数量定额应当根据食堂厨师利用科学的统计手段和合理的技术分析手段来确定, 其中也包含合理的损耗和一些不可避免的损失。主料的价格标准依据预计购进的全部成本, 由买价、运费、合理损耗和挑选整理等费用构成。

辅料标准成本的确定与上述主料采用同样的方法, 调料成本因为消耗的品种较多 (油、盐、酱、醋等) , 但数量比较少, 成本相对较低, 单价较为稳定, 一般直接以固定金额表示。菜谱所列菜品标准成本核定后, 逐一设计制作“菜品标准成本卡”。具体见表2。

标准成本卡由厨师制作, 办公室主任复核, 最后由主管领导批准。一旦批准该菜品成本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随意调整, 保证标准成本的权威性。

2. 计算成本差异

单位菜品的标准成本制订完成后, 可以根据标准成本来确定加工量的标准成本总额, 并将其与实际总成本进行分析比较。

机关食堂加工特点是可完全按单生产, 根据菜单预估加工量, 如果某些制品当餐未食用完就要报废处理, 所以食堂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就餐人数准确把握加工数量, 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为简化核算, 本文以固定时间来计算成本差异, 计算公式如下:

已加工菜品标准成本总额=∑ (各菜品标准成本×各菜品加工量)

从成本会计核算系统中获取一定时间内耗用的实际原材料成本, 把实际成本和标准成本总额相减后的差额就是当期成本控制的结果, 如果差额为正数表明超支, 差额为负表明节约。

3. 适当的奖励

考核激励制度是保持控制系统长期有效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成本控制执行效果好坏与参与员工有直接利益关系, 员工一般会很好地去执行。所以成本超支时要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 成本节约时要进行奖励。

4. 提出并执行改进措施

成本差异计算根本目的是寻找形成差异的原因, 提出改进措施, 避免差异的再次出现, 以便获得更好的方法来达到控制成本的效果。餐饮主料成本差异可分为数量差异和价格差异, 差异计算公式为:

材料数量差异= (实际数量-标准数量) ×标准价格

材料价格差异=实际数量× (实际价格-标准价格)

数量差异主要是由于员工操作或主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出菜率不高, 废品、废料增加、投料超标准用料量。材料价格差异一般在材料采购中造成, 实际价格脱离标准价格的主要原因有供应商价格变动、市场价格波动、临时性订货等。材料实际价格高于标准价格多是非人为原因, 食堂成本控制重点必须放在原材料用量环节, 办公室成本控制的重点在采购价格环节。

(四) 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法

1. 采购环节

菜品原材料占成本比重较大, 一般在75%左右, 必须重点管好采购环节, 建立和规范物资采购管理标准流程, 控制采购成本。

规范采购计划和审批流程。厨师根据米、面、油、调料等库存情况及时确定上报采购量, 填制采购单传送至办公室。采购人员根据当天接待计划制订采购计划, 报送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执行。

2. 验收环节

食堂在验收环节要严格把好进货关, 验收关系到食品原料质量和规格, 验收环节检查购进原料的价格、数量与报价和订货是否一致, 同时将收到的各种原料及时转运至仓库或厨房。验收控制环节是保证合格原材料进入厨房和仓库的最关键节点,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采购验货制度、确立验收责任人、明确验收标准。

3. 库存环节

库存环节主要通过降低库存物品数量来控制成本, 管理目标是通过科学的库存管理措施, 以最低的库存量保证食堂正常运作。库存管理必须建立定期盘存制度, 做好收、发货管理, 做好原材料保质期管理, 实行严格的原材料报损制度。

四、取得成效

食堂成本控制系统是基于信息系统的标准成本控制系统, 用于日常管理环节发生的各项成本计量、检查、监督和指导, 控制成本支出在满足公务接待活动需要的前提下不超过预定的标准, 发生偏差及时查明原因, 标准成本制定是食堂成本控制的先决条件, 也是成本管控的客观依据。标准成本的实施效果达到了以下几个目标。

1.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公务接待费用的管控意识

实施标准成本控制体系后, 工作人员对所在岗位职责比较清晰, 成本考核奖惩机制调动了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成本控制的积极性, 无形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成本控制意识。

2.明确了成本控制相关岗位的责任, 便于成本管控

标准成本把食堂成本控制工作划分为采购、库存、加工等环节, 而加工环节成本采用标准食谱能及时揭示出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 根据差异来确认责任归属, 同时依照考核评价体系来进行按劳分配和奖励处罚, 消除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标准成本的每个菜品都有相对应的单独的价格标准和数量标准。责任明确后, 把控制成本的职责分解到食堂成本控制的各个环节, 同时, 也把成本的标准和成本的指标逐级落实到岗位和每个员工身上, 达到了控制原材料成本的目的。

3.避免了原材料的浪费现象

食堂制定了科学的菜品加工标准后, 对原材料的耗费进行严格的控制, 解决了原材料加工随意性大、浪费严重的问题, 从而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较好地实现了降低公务接待费用的目标。

摘要:本案例以笔者所在单位后勤食堂为参考对象, 在分析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现状基础上, 针对公务接待费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以标准成本控制理论为基础, 运用科学的控制手段加以解决, 避免了铺张浪费, 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落实了力行节约之精神, 达到了大力压缩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一般性支出的目的。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汇编 第4篇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而且要做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除了一般规律之外,还有单位自身的特殊规律。只有严格按照科学规律办事,采取切合实际的科学方法,才能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

作为机关食堂的负责人,如何把思政工作融入到机关食堂的管理之中,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提升员工的执行力,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成了我研究探索的主题。

从思想观念角度切入,运用有效手段来强化员工顾全大局、主动协作和增强对新形势变化的承受能力。

借助合理管理制度的支持,顺利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分不开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为此,今年上半年我根据食堂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食堂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从年初部署,组织落实,考核评比,到年终总结,以及责任人、所要达到的效果都做了明确规定,进行量化管理。使思想政治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并通过“学制度,用制度”、“我操作、我负责,我服务、你放心”等活动,加强员工对各种管理制度的认识和操作,使这些制度融入到员工的潜意识之中,发挥出制度的真正作用,而不仅仅只是摆设。并且所有工作实行过程控制,均按照“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的标准要求进行,实现了管人、管事、管思想的有机统一,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序、有效。

从政府领导的工作动向引导职工提高思想觉悟,以提升员工执行力,使思政工作与其他工作双推进。机关食堂员工都是编外用工,多数是冲着单位休息时间多而来的(除周一外其他日子不开晚餐,员工下午不用上班,双休日和节假日也都休息)。工作时间还较尽心尽职。但在新形势下,随着食堂接待任务的增多,常需要加班加点,因此员工中出现了不太乐意的状况,有时还推三推四的,执行力受了阻碍。针对这种情况,我从机关食堂是为机关干部服务的特殊性职能,和从政府领导的工作动向引导职工认清形势,明确责任,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致使员工的执行力有了明显改善,促使思政工作推动其他工作,以其他工作促进思政工作的双重目标,不断提高思政工作的实效性,从而使机关后勤工作得到保障。

从物质奖励上跟进,激发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此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对爱岗敬业的人,不仅在精神上宣传到位,还要在物质上奖励到位,以此促进员工队伍在理论修养、思想道德、职业能力等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因此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一定要结合员工的根本利益进行开展。利用思想信念和激励制度相结合的方式才能更充分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两者是相互联系的。因此我不断探索思政工作新方式,努力将其与员工需求相结合,千方百计地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应得利益,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此推动政工工作的开展。

我根据食堂工作的不同岗位不同职责,设置了不同的基本工资、奖金和加班费,并在每月底对职工进行层层考核,再根据考核情况来发放奖金等。还面向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两月一次的“机关干部对食堂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设置不同的奖金。在一些重大的节假日还发放过节费,慰问品,生日蛋糕卡等,夏天发放高温费,年底还根据考核评优情况发放年终奖和先进奖。这些定期考核、定量考核、定向考核等绩效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考核结果与嘉奖制度相结合,也进一步确保了管理制度的落实到位。

以人为本,情理并用,调解矛盾。思想政治工作根本立足点是尊重人、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实践中我感受到,员工之所以会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除了思想认识问题外,很多情况下都是由实际问题引起的。因此,在解决员工的思想和利益要求时,要本着关心人、体贴人、帮助人的思想,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和员工进行沟通。在交流的过程中做到坦诚相见,平起平坐,能从员工的角度出发,并为员工的利益着想,只有这样,才能在双方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才能够帮助我们真正的认识问题,进而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为解决问题打下良好的基础。还要注意掌握情绪,研究员工思想观念的变化。坚决杜绝专制压迫,而要努力满足人对尊重与尊严的需求。要做到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既解疑释惑,又排忧解难,既以情感人,又以理服人。这样才能更好地调动人的积极性,这也是开展好思政工作的有力途径。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员工的错误认识,帮助员工树立起正确的思想认识,从而能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有次厨师长打电话给我,叫我去处理下一个供应商的事。我来到厨房,先心平气和地分别从供应商和厨师长那里了解情况。得知昨天厨师长打电话通知供应商送2坛料酒和2坛酱油来。供应商说当天抽不出时间,可否第二天早上送来?厨师长同意了。但到第二天上午9点,供应商还未将调料送到食堂。于是厨师长再次打电话给供应商,并在9点15分估算供应商该将调料送到却仍不见踪影的情况下,厨师长因烧菜急用,于是就叫别的供应商送来了2坛酱油。直到近10点,这个供应商才将调料送到。说是他先去给其他地方送货而迟了。此事使厨师长非常不悦,因此便不肯接收他的调料。供应商在食堂门口左右为难。了解了情况之后,我首先指出供应商的不对之处——不按时送货,叫他去向厨师长认错。然后去做厨师长的思想工作,请他原谅供应商的这一次过错,并从调料的性质——易保存,和送调料的麻烦出发考虑,劝说厨师长这次是否将调料收下算了,但要求供应商“下不为例”,否则一律退回,从此不再订货。同时也委婉提醒厨师长,要是能再提早几天订货,就不至于因送货不够及时而急煞人了。双方都说“是”,此事算是和平解决了。

适时扶助,真情感人。关心帮助有特出困难的员工,全力为他们排忧解难,这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员工会不时遇到贫病缠身,工伤事故,失窃灾变,亲人亡故,婚姻破裂等意外情况。对此,单位必须及时伸出手来,采取各种办法,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这类事虽不多,但是做好了,可以起到挽救家庭、安定人心、稳定社会的作用,可谓功德无量。

形象感召,增强合力。公生明,廉生威,领导模范带头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化剂。领导要塑造良好形象,处处以身作则。凡是要求员工做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员工不做的,自己决不违犯。要发扬民主作风,有事同大家商量,让员工参与民主管理,防止作威作福。要遵纪守法,接受监督,公私分明,防止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侵吞公家财务。比如制度里规定“未经分管领导或厨师长同意不准取走食堂任何物品,包括剩菜剩饭。”食堂里剩菜剩饭现象是很普遍的,我规定有的菜能留到下一餐吃就留,没法留的宁可倒掉,也不准带回家。有次检查时发现几个员工将剩菜藏在更衣柜里,我就严厉批评她们,并按制度扣除相应的考核奖。有时买早餐时,员工多给我盛些,我坚决按规定只拿份内的量。儿子高考结束后,没人给他烧中饭,我宁可叫儿子天天去外面买着吃,也不叫他到单位食堂里来吃饭。作为食堂的负责人,我必须要带好“严以律己”这个头。

总之,在新的形势下,只有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才具有说服力,才能起到凝聚人心、统一思想、团结员工、促进发展的作用,这样的思政工作才是有效的。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第5篇

一、遵循为机关职工、会议和来往客人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到饭菜色鲜味美,价格合理,服务周到,方便及时。

二、食堂工作人员须分工合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食堂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开饭,保持杯、碗、筷、盏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和定时消毒。加强食品的管理,禁止出售腐烂变质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接待基层所人员,原则上提供工作餐,但须由业务科室向办公室报告,方可安排。注重饭菜质量,杜绝浪费。

五、外单位就餐人员不得赊欠饭菜票,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将餐具借给他人。加强单证、现金、饭菜票的管理,做到及时上缴、核销。

六、加强成本核算,购物手续清楚,并与实物相符,后勤管理员要对当天购进的食品进行查验,若发现有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除追究采购员责任外,要集中销毁,不准出售。要注意节约使用水、电、气。

七、会议伙食,按会议标准办理,不上名酒、高档饮料和昂贵菜肴。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讲究烹调技术,注重饭菜质量,要严格管好食堂设备,餐厨用具和粮油、副食、酒水等,不得自开小灶,不准擅自在食堂请客就餐。

九、食堂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个人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食堂管理人员职责。

(一)财务管理员职责。

在主管主任领导下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的帐务处理,及时填制凭证和有关报表,保障现金使用,制定盈亏报告。

(二)物资保管员职责。

负责采购物品的过磅、鉴定、验收。对物品使用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三分离制度,分发机关各种食品。

(三)行政管理员职责。

协助主管主任搞好食堂管理。主要负责炊事员、餐厅服务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及事务管理。

二、其他人员职责。

(一)采购员职责。

严格执行采购制度,熟知市场行情,随时向主管主任及管理人员反馈市场信息。对所购物品的数量、质量负全部责任。

(二)炊事员职责。

1.在食堂管理人员领导下,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炊事技术,讲究营养,搞好卫生,保证饭熟菜香;

2.不断提高对炊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爱护餐厨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搞好个人及公共场所卫生,坚持餐具消毒制度,保持环境整洁;

5.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着装上岗,严格操作程序。

(三)服务员职责。

1.在食堂管理人员领导下,牢固树立不怕苦、不怕累的思想,提高服务意识,保证服务质量;

2.要礼貌待客,微笑服务,举止端正,服务要规范、得体、大方,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

3.搞好食堂卫生,爱护、使用好各种餐饮用具,要做到每餐消毒,预防各种疾病的传染;

4.要保持个人卫生、服装整洁,工作期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5.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销假;

6.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

三、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

1.财务人员必须遵守财务制度和《机关财务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

2.及时填报凭证和帐务处理,做到帐面清楚、帐物相符。3.月底必须按时报表,做到信息反馈及时,数据准确,以有效地发挥其监督、管理职能。

(二)设备管理。

1.食堂内的物品包括炊具、餐具、桌椅、音响、制冷设备等所有固定资产。

2.所有物品登记造册并由专人管理。

3.专管人员对所管物品要熟知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以经常保持其性能良好,整洁干净。

4.对所管物品的非正常损坏要负经济连带责任。5.严格值班制度,下班前要对水、电、气、门窗安全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材料及实物的管理。

1.材料及实物包括日常购进的主副食原料、烟酒糖茶、水果等其他接待性礼品。

2.严把进货关。管理及保管人员应对采购人员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检查验收,保管人员对检查验收安全合格的食品原材料办理入库等相关手续,物品摆放到位、有序。购物发票应由采购、保管、管理人员签字后报主管主任尔后逐级签字报销。

3.把好出库关。保管人员对所管物品要心中有数,及时向主管主任汇报常用物品的库存情况,按时报送《盘点表》和《就餐情况表》。炊事人员应根据主管局长、主管主任批准的《就餐审批单》上的人数和标准,领取合格的食品原材料并进行科学加工,同时与保管人员办理相关的出库手续。没有审批单的,保管人员不准办理出库手续,如擅自出库,费用将由保管人员自付。

(四)就餐管理。

1.机关食堂早、中餐原则上按登记人数供餐,就餐(带餐)人员应提前预定食品的种类、数量,不预定者不予供餐。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要先刷卡后由工作人员分餐,在餐厅就餐人员主副食品不得带走,饭后应将自用餐具和剩饭菜放在食堂指定位置。带餐人员应提前将饭盒放在食堂指定位置,以便于工作人员提前将饭菜打好。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工作间。

2.工作餐或接待客人,承办科室(承办人)应提前在机关服务中心主管食堂会计处领取《就餐审批单》,填好由科长签字后报机关服务中心。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12元,就餐标准在200元(含)以内由机关服务中心主管主任审核、主任批准安排,在200元以上由机关服务中心主管主任审核主管局长批准安排,未经批准,食堂不予安排。如需领取高档烟、酒,承办科室须填写《烟酒审批单》,由科长签字后报机关服务中心主管主任审核、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领取。

(五)卫生管理。1.食堂、厨房卫生要求:

(1)食堂、厨房应有纱门、纱窗、纱罩,保持无蝇;(2)食堂、厨房每餐后要及时擦扫干净,台布、椅罩要经常换洗,各类物品要勤整理、勤擦拭,使之整洁有序,每周要大扫除一次;

(3)食堂、厨房排水应保持畅通,污水应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

(4)食堂厨房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禁止携带有毒化学药剂等进入;

2.炊具、厨具、食具卫生要求:

(1)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

(2)切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刀板不能混用并分别保管;(3)笼蓖、菜盆、饭菜勺等小炊具用后要及时清洗晾干、放置有序;

(4)锅、锅盖、笼屉、发面盆缸等较大的炊具用后以热水洗净擦干,每周用碱水刷洗一次;

(5)机械用具(绞肉机、切菜机、压面机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6)食具要定期消毒,病员食具要专用独放,防止传染。

3.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1)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

(2)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3)上班时不吸烟,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仪表整洁;

(4)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前、便后或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第6篇

一,仪容仪表

1,必须按规定着工装上班;

2,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3,男厨师:头发不准染色,不留胡须,勤修面;

4,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5,上班时间除允许佩戴一枚结婚戒指外,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6,工装要整洁,无油渍、无污渍、无皱痕;

7,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食物,饮料;

8,不能当着客人及机关人员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打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9,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10,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上班时间

1,上午10点上班,10:05分点名上班;点名意味着工作的开始,仪容仪表必须整理好,超过10:05视为迟到;(特殊情况需找司务长说明原因); 2,正常中午2点半下班,以工作完成时间为准,不得早退; 3,晚上4点半上班。

4,正常晚上7点半下班,以工作完成时间为准,不得早退;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三,员工行为规范

(一)违反以下条例者,处罚10元

1.点名前要按照规定着装,工装干净整齐,无破损,整理好自己的仪容仪表,不准在工作岗位上化妆、梳头等等;

2.上岗前必须按照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卫生区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杂物,家具、餐具整洁光亮;

5.上班时间不得有以下行为:挖鼻、扶头、吐痰、修理指甲、吸烟、打哈欠、吃东西、靠在墙边或工作台边、躺坐在房间休息等;

6.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值班工作,及时关闭各种电器、防火、防盗;

7.上班时间内,不经允许不得接听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得玩手机游戏、听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违反以下条例者,处罚20元

1.任何情况下不得私自食用、藏匿单位食品; 2.尽量避免工作失误,如报上错菜、损坏公物等

3.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对所安排的工作不得有怨言;

4.单位内任上班时候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牌、聊天、看电视电影等; 5.如发现菜品质量问题,例如有头发、钢丝球等各种杂物,处罚由厨师长按责任划分认定;

三,考勤制度

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是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员工考勤管理由经理负责,考勤表会在每月1号在员工例会上公布:

1,后勤人员每月带薪公休4天;新进员工没有公休,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2,后勤人员每月调休不得超过5天,超过者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资; 3,单位工作时间:

上午10:00—14:30 下午16:30—19:30; 上午10:05分准时点名。

所有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下班,否则按照迟到或早退处理;按照点名时间迟到10分钟以内者扣10元,迟到10到30分钟扣50元,迟到30到60分钟除扣50元外再扣除半天公休,迟到60分钟以上者按照旷工处理,旷工一个班次扣一个班次的3倍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所有工资视为自动放弃,单位不再发放; 4,员工休息必须写请假条,经批准后生效;

5,支队设置全勤奖100元,缺勤、迟到、早退、旷工者取消此奖项;

6,新员工入职有3天试用期,试用期通过后发放工资,试用期未通过者工资不予发放; 7,员工离职必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未到要求离职时间前离职,视为自动放弃工资,自行离职;

四,卫生细节内容及卫生标准

服务员卫生内容包括:区域桌面、地面、凳子、衣架、隔断、门窗、花草、玻璃、备餐柜;细节卫生包括:桌子下面、凳子腿、备餐柜里面卫生、衣架杆、窗台表面、窗户玻璃、备餐柜上面的摆件、牙签盅的清洁等;卫生标准:桌面、地面、备餐柜无垃圾、无油渍、无水渍、无污渍、无异味。

传菜员卫生内容包括:卫生间、大厅地面、传菜口、凉菜与卫生间的门、托盘;细节卫生包括:卫生间的地面,卫生间垃圾桶、大厅地面及桌子底盘、传菜窗口及传菜桌、卫生间与凉菜间的门、托盘的清洗;卫生标准:地面、门、传菜口、托盘干净整洁、无油渍、无水渍、无污渍、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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