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事业单位

2024-05-22

信用中国事业单位(精选10篇)

信用中国事业单位 第1篇

中国银行___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与长城人民币信用卡(以下简称长城卡)申领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长城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一、乙方自觉遵守并督促其持卡人遵守《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持卡人承担使用长城卡的各种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单位及持卡人的有关资料。同意甲方视情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情况。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单位资金作质押时,应在甲方开立定期保证金存款账户,其存期须与长城卡有效期一致。未经甲方同意其保证金存款在长城卡有效期满45天内不得支取或提前支取。乙方长城卡有效期满办理更换新卡时其保证金存款须相应延期或办理转期手续。当乙方长城卡备用金账户透支金额超过其保证金存款的60%时,甲方有权随时将其保证金存款一次转入乙方长城卡备用金账户,以归还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持卡人领取长城卡时,应立即在长城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否则,因此而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增加持卡人或停止持卡人使用长城卡。甲方亦可根据乙方保证人的书面申请,停止乙方持卡人使用长城卡。乙方应将停止使用的长城卡及时交还甲方,其未了结的债务仍由乙方(或保证人)负责。乙方新增加的持卡人仍须履行本合约。

六、乙方持卡人使用长城卡所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由甲方记入乙方的长城卡备用金账户,该账户存款不足发生透支时,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透支额计收利息,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承担偿还责任。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透支限额和还款期限。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涉嫌恶意透支,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及收回乙方的长城卡,并可提请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凡利用长城卡进行犯罪活动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乙方持卡人因转借、转让长城卡、租借其账户或违反《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及单位卡使用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持卡人与特约商户发生的交易纠纷应由乙方与特约商户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理由拒绝偿还使用长城卡而发生的债务。

十、甲方在乙方长城卡发生交易后,定期向乙方提供对账单、乙方对对账单内容有疑问时,应在制单日后的15天内向甲方提出查询,否则即视为对账单正确无误。

十一、乙方持卡人使用的长城卡有效期满,如乙方不再更换新卡,应在长城卡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继续用卡并为乙方重制新卡,同时从乙方账户中收取新换卡的年费。

十二、乙方持卡人长城卡遗失或被盗窃,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办理书面挂失(或按银行规定办理电话挂失)手续,并交付挂失手续费。如挂失卡发生风险造成损失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未办妥挂失手续前所发生的交易;

(二)在办妥挂失手续后当天和次日所发生的交易;

(三)乙方持卡人本人或伙同他人有欺诈行为的;

(四)有其他不诚实行为的;

(五)甲方调查情况、遭乙方拒绝的。

十三、甲方的《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一经修改公布,不论乙方是否得到通知,修改后的该长城卡章程即为有效、并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四、本合约自甲方、乙方在本合约上和在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申请表上申请人签字栏内签署,并在乙方领取长城卡后立即生效。乙方在领用长城卡后要求退卡和解除本合约时,必须将全部长城卡交还甲方45天后,待使用长城卡的一切债务全部清偿后,乙方的备用金和保证金方可清户,本合约亦即解除。否则,本合约继续有效,信用卡期满换卡后,本合约继续有效。

十五、本合约生效后,即认为乙方及其持卡人已仔细阅读和了解了《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

十六、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信用中国事业单位 第2篇

申报河南省信用建设示范单位综合材料

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中原油田)是以石油天然气及矿藏的勘探、开发、加工、综合利用和产品销售,承包境内外国际招标工程等为主营业务的国有特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长期以来,中原油田始终坚持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积极履行国有特大型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特别注重提高油田企业的信用意识,大力加强油田企业的信用建设,精心打造信用建设油田企业,树立了良好的油田企业信用形象,为振兴河南经济和中原的崛起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中原油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的清晰产权关系,从而确保了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经营规模不断提高,国内、国外市场不断扩大,营业收入逐年创出新高,资产结构不断优化,经营效益持续提高。2006年,油田实现营业收入247.89亿元,其中国外市场实现收入28.98亿元。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288.35亿元,比上增加40.46亿元,增幅16.32%,其中国外市场实现收入30.59亿元,比上增加1.61亿元。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327.16亿元,比上增加38.81亿元,增幅13.46%,其中国外实现收入34.63亿元,比上年增加4.05亿元。2006—2008年,分别上缴国家税费42.25亿元、49.88亿元、58.3亿元,为振兴河南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而且在3年的生产经营中,均超额完成了中国石化集团下达的经营效益目标。

2、重视自身信用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中原油田作为国有特大型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50亿元。在中国石化集团的大力支持下,中原油田在商业银行具有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有较高的融资能力。企业生产经营规模逐年增长,在商业银行具有良好的信誉 记录。2006—2009年被中国银行评为AAA信用等级企业。中原油田在生产经营中,充分利用企业良好的信用,增加商业汇票结算,积极向商业银行筹措资金。2006—2008年累计办理票据业务25.28亿元,办理短期借款24.38亿元,未发生任何逾期还贷或违约支付票据现象。银行信贷信用记录良好,无逃废债务行为,在同行业中具有良好的信誉。多年来,中原油田高度重视自身的信用建设,颁发实施了一系列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和管理程序,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维护财产的安全完整,防范经营风险,保证了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

3、重合同守信用,依法维护企业信誉。中原油田坚持依法治企,制定了企业信用规范,强化了职工职业诚信教育,建立了量化考核机制。油田所属各单位都设立了法律合同科,让从事法律合同的工作人员参与企业的各项经营决策,把各单位合同签约率、合格率、履约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奖优罚劣,树立油田企业良好的信用形象,使油田企业始终保持合同履约信用记录良好,无主动违约、毁约行为发生,受到了甲方的高度赞誉。油田有32个二级单位被河南省和濮阳市工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称号。中原油田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河南省“企业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4、注重产品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中原油田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了适应油田发展需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自2006年以来,油田在安全生产上累计投入4.8亿元,确保了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油田生产的原油、天然气、轻烃、柴油、汽油、液化气等主导产品,在河南省和中国石化集团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合格率稳定在100%。油田从未发生重特大质量事故。油田有23个单位通过了质量体系认证,17项产品获API会标使用权,每年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质量管理小组300多个。2006—2007年获河南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称号,2008年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称号。2007— 2008年油田荣获河南省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

5、依法纳程,纳税信用记录良好。中原油田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纳税工作,积极履行企业纳税人义务。在日常工作中,做到规范经营,讲求诚信,规范各项税收核算和纳税行为,提高自觉纳税意识,提升税务管理水平。不断加强税务管理,认真做好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按比例计提和向税务机关按时报税工作,使各项税款均做到了依法计提、应缴尽缴,保证了经营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2006—2008年共实现应缴税费149.87亿元,其中增值税47.02亿元、营业税2.31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89亿元、教育费附加1.86亿元、土地使用税2.5亿元、矿产资源税3.64亿元、企业所得税24.5亿元、石油特别收益金53.17亿元,消费税13.9亿。中原油田连续3年分别获得濮阳市国税局、地税局颁发的“诚信纳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6、遵守会计法规制度,会计信息质量良好。中原油田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执行中国石化集团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办法,并结合国家及集团公司要求,制订了油田关于成本管理、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业务监督等管理细则和管理办法,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为经营管理与业务操作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2006—2008年,中原油田财务决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综合意见为:中原局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原局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06—2008的经营成果及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现金流量。审计结果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原油田2006—2008连续3年获得中国石化集团财务管理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7、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中原油田针对单位大、职工多、队伍分散、管理难等特点,把构建和谐稳定 的劳动关系作为促进油田企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集团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油田实际制定了《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暂行办法》等企业规章制度,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奠定了基础。二是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职工合法权益,油田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与全员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率与备案率均为100%。三是建立劳动争议预警联动机制,加强内部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力度,油田建立了以人力资源、工会及信访稳定等部门为主的稳控工作机构,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等方式,对劳动用工以及其他特殊群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联合“会诊”,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遏制了一些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保持了队伍稳定,构建了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了油田和谐有效发展,荣获全国先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称号。自2006年以来,中原油田连续3年荣获“河南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称号。

8、遵守价格法规政策,价格信用记录良好。长期以来,中原油田严格遵守价格法规政策,一直保持价格信用的良好记录,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维护了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在执行价格过程中,中原油田按照中国石化集团有关文件精神及关联交易协议,本着公平、规范、透明的原则,对各业务往来单位的产品、劳务等进行结算时,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其价格标准:一是国家有统一收费价格的,执行国家统一标准;二是国家没有统一收费价格,但地方有统一价格的,适用地方价格;三是行业有统一收费价格的,经双方认可后可适用行业的规定;四是没有上述价格标准的,可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业务的具体结算,严格遵守中国石化集团有关文件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协议。对钻井、测井、录井等专业服务费用,依据《中国石化集团石油专业工程定额》进行结算;对文教卫生和社区服务费用,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政策;对油田买入的产品或服务,一 贯遵循政策定价和市场定价。

9、遵守环保法规政策,节能减排成效显著。中原油田自成立以来,在勘探开发过程中,十分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人人关心环境,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中原油田先后荣获中国石化集团“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全国石油系统绿化先进单位”称号。2007年,在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荣获中国石化集团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称号。2008年,在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获得99分,为河南省企业最高分,再次荣获中国石化集团节能达标先进单位称号。

10、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多年来,中原油田始终坚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救困、乐善为施的传统美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支持社会慈善事业做出了贡献。自2005年以来,油田共向各地灾区人民捐款1098.83万元,特别是在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中,油田广大职工群众共向灾区捐款849.6万元,广大党员缴纳特殊党费464.42万元。油田还积极支持濮阳市慈善事业,共捐款98.25万元,向濮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划拨828.8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灾区救灾和重建工作,受到了地方政府和灾区人民的普遍赞扬。中原油田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爱心捐助奖”。

唐代信用事业的发展与治理 第3篇

关键词:唐代,信用事业,发展与治理

一、唐代信用事业的发展

(一) 典当

典当自南北朝产生以后, 曾一度局限于寺院经济。然而从唐朝起, 典当行按东主的身份地位和资金来源划分, 开始出现多种类型, 即除了僧办以外, 还有民办和官办性质的典当行。其中民办即地主商人涉足, 而官办又有官僚自营和政府投资两种, 从而打破了寺院质库的单一典当和典当一统天下的模式。唐代民营典当行的特点之一是当本极低、当期极短, 此类一般由地主或商人经营。皇亲国戚、高官显宦也经营典当业, 例如, 太平公主不但横征暴敛, 以此富可敌国, 并在家中开设质库, 是官僚资本最早向金融业转移的典型例子。唐朝政府也涉猎典当, 即所谓公私质库并举, 此风亦波及五代十国。

(二) 存放款

唐朝时期, 商业发达, 商人经常携带大量现钱到市场买卖货物, 既不方便, 又不安全, 于是便存入商店, 由商店代为保管, 也有存入药店或外国人开的波斯店的, 这便是最早的存款和保管业务。在这些商店、药店中, 有一种接近于专门办理存款业务的机构, 就是寄附铺, 还在柜坊。寄附铺以办理存款为主要业务, 兼营商业, 这是最早的存款机构。由于存款业务的扩大, 一种重要的信用工具产生了。这就是书贴。可以说它是世界上最早的支票, 它是存户向寄附铺或柜坊发出的要求付款的通知书。唐朝的放款有私人放款和政府放款。私人放款大致分为信用放款和抵押放款。供给放款的人主要是富商;中外商人都有, 还有皇亲国戚和官吏, 放款的对象除普通商民外, 也有官吏。抵押放款除动产外, 还有不动产, 房屋、田地都可以抵押。办理抵押放款的机构是质库, 它是一种独立的放款机构。开设质库的主要是商人、官吏、贵族, 他们以此牟利。

(三) 汇兑

汇兑产生的原因是因为商业发展, 铜钱携带很不方便, 又因钱币缺乏, 有的地方禁止钱币出境, 于是便发生了汇兑的办法。唐朝的汇兑叫飞钱, 又叫便换。唐代各道的地方政府都在京城设有进奏院, 各军、使也设有办事机构, 专司同中央政府的联络。商人在京出卖货物后, 如果不愿或不能带现钱回家, 就将钱交给本道的进奏院, 进奏院开出一张票券, 各持一半。商人回到本地后到相应的机关合券核对, 如果无误, 便可领回现款, 汇兑就这样产生了, 飞钱是中国最早的汇兑方式。《新唐书·食货志》载:“时商贾至京师, 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 以轻装趋四方, 合券乃取之, 号飞钱。”

(四) 货币兑换

兑换是金、银、钱之间的兑换。唐朝的币制是钱帛本位制, 金主要充作保值手段, 白银已开始作为货币流通。因此, 金、银、钱就有相互兑换的需要, 兑换业务便由此产生。经营货币兑换业务的机构是金银铺。

(五) 柜坊

唐宋在城市中替别人保管银钱的商户。柜坊是由邸店衍生出来的, 在唐玄宗开元初年 (公元713年) 已出现。经营的业务是代客商保管金银财物, 收取一定的租金, 商人需用时, 凭帖 (相当于支票) 或信物提取, 为最早的银行雏形。他们勾结富家子弟, 从事赌博、盗窃等活动, 在宋代屡有严禁。《武林旧事·游手》就把柜坊放在赌局、诈骗、盗窃等“游手奸黠”一类中, 官府常加取缔, 到元代已不复存在。

二、唐代对信用事业的治理

(一) 加强对柜坊的监管

乾符二年, 唐僖宗在《南郊赦文》中说:“自今以后, 如有人入钱买官, 纳银求职, 败露之后, 言告之初, 取与同罪, 卜射无舍, 其钱物等令没官, 送御史台, 以赃罚收官;如是波斯番人钱, 亦准此处分。其柜坊人户, 明知事情, 不来陈告, 所有物业, 并不纳官, 严加惩断, 决流边际, 庶绝此类。”这道诏令说明朝廷已经发现有人从柜坊拿钱行贿, 所以对柜坊主严加惩罚, 流放边远地区, 并将其所有财产没收。在唐政府看来, 柜坊主向买官者提供贷款服务, 等于参与了违法活动, 应负连带责任, 故应加予以严惩。唐政府之所以严惩提供贷款的柜坊主, 其目的就是要切断买官者的资金来源, 以杜绝买官之弊。

(二) 完善律定

随着商业的发展, 唐长安城中的典当业也逐渐活跃起来, 并成为商业金融业的重要行业之一。所谓“典当”, 就是以财物为抵押品的有息定期借贷金钱的经济行为。唐律规定:“收质者, 非对物主, 不得辄卖;若计利过本不赎, 所告市可对卖, 有剩利还之。如负债者逃, 保人代偿。”由此可见唐代法律禁止质库未经债务人同意就变卖抵押品。但是, 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赎的物品, 质库可以在报告官府后予以变卖;如果偿还借款及利息后仍有剩余, 则应将余款退还给债务人。假如借款人逃跑, 则由保人代为清偿借款。

(三) 设立官营放款机构

唐朝继承了隋朝的公廨钱制度, 并进一步发展了该制度。在唐代, 由政府拨给各级官府一定数额的专款作为资本, 从事放债活动, 这种资本当时称为“公廨本钱”或“食利本钱”。开元十六年 (728年) , 玄宗下诏说:“比来公私举放, 取利颇深, 有损贫下, 事须厘革。自今己后, 天下负举, 只宜四分收利, 官本五分取利。”当时, 无论私营借贷或是官营借贷都存在着利率偏高的弊端, 为此玄宗下令对官私借贷进行整顿, 以限制高利贷的盘剥。随后, 唐代官营借贷利率逐年下降, 也带动整个市场利率的下降, 利率的下降对商业及债务人来说一个具有积极意义的现象。

三、结语

唐代的金融机构及其所经营的金融业务尽管不能和近现代的金融业相提并论, 但它却构成了我国早期的金融业, 标志着唐代的信用关系和金融业已经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水平。

参考文献

[1]张履鹏等著.中国历代货币形制与融通[M].河南人民出版社, 2010年

[2]张泽咸.唐代工商业[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5年

信用中国事业单位 第4篇

信用中国网站共收录113万多条信用记录,其中自然近87万条,法人26万余条,解决了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

公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通过“信用信息共享搜索”栏目,输入企业或个人信息后,网站在已收录信用记录中匹配搜索相关结果。如果存在记录,公众点击相关名称即可获得查询对象优良、不良、失信等相关记录。

目前,信用中国网站披露的基本为失信记录,并收录有失信行为时间、案件性质、履行情况等详细信息。

“信用中国”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39个成员单位联合建立的信用信息共享公示平台,披露了失信黑名单,涉及税收违法、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商业欺诈、学术不端、制假售假等多种失信行为。

这39家单位包括两家牵头单位发改委、人民银行以及中宣部、中央编办、高法院、民政部、文化部、外汇局、安全监管总局、中央文明办、海关总署、高检院、司法部、法制办、公务员局、工信部、中央政法委、税务总局、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交通运输部、住建部、网信办、工商总局、公安部、农业部、证监会、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环保部、质检总局、安全部、商务部、保监会、知识产权局、人社部等。

通过信息共建共享,39个成员单位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通过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等手段增加社会失信违约成本、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比如,在针对老赖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与法院信息共享,对老赖采取限制贷款、限制办理信用卡等措施;在针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人方面,税务部门、公安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质检总局等多部分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备忘录》,通过强化税务管理并通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作为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多种手段对失信人进行惩戒。

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此前召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系会议联络员会议上指出,协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建共享,要重点做好“八个加强”:加强各部门、各系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积极与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对接;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建设的基础工作,积极研究统一建设标准、交换方式、分类方式、数据格式等重要问题;三是加强共享交换技术措施落实工作,提高交换效率,降低交换成本;四是加强信用信息共建共享长效机制建设,明确牵头司局和技术支持单位,建立部门内部动员机制;五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上传、共享工作,强化信息共建共享理念,做好信息公开和共享,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六是加强对共享信息,特别是失信信息的应用,推动将失信信息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前置查询内容,推动对失信行为的跨部门联合惩戒;七是加强联合激励措施的研究制定,使守信者切实得到实惠和便利,形成正面激励导向;八是适时加强对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的考核,按月通报信用信息建设情况,建立工作考核机制。

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杨子强在上述会议上也指出,人民银行将全面落实规划纲要,培育与发展征信市场,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升服务水平和拓展应用范围;二是积极稳妥培育征信机构,大力发展征信市场;三是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小微主体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信息应用机制,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信用中国事业单位 第5篇

时间:2015-03-13

来源:青岛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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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要求,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青岛市积极探索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出台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将建立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出台了《青岛市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有异常情形的事业单位进行记载并定期通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掌握事业单位信用情况提供参照。《办法》规定了载入异常名录的八种情形,分别是: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的,不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不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报送并公示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抽逃开办资金的,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违反规定接受或者违反规定使用捐赠、资助的,未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的以及其他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情形的。对被载入异常名录的事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通报其举办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事业单位一旦被载入异常名录,3年内无法消除记录。在此基础上,《办法》同时规定了“完全未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持续1年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等载入事业单位严重违规目录的六种情形。对载入严重违规事业单位名单的单位,监管机关可给予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被载入严重违规目录的事业单位将不能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理各项业务。

二是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信息采集。建立事业单位日常监管信息数据库,将事业单位自设立登记以来的所有监管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并定期对数据库进行整理,对于模范遵守登记管理条例、未发生任何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相关信息作为年终考核成绩的重要参考,对于出现不按期进行变更登记、不按期进行报告公开等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及时载入异常名录,切实做到“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测绘单位信用自我评价 第6篇

???于2006年8月29日通过质量、环境管理体系ISO9001:2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GB/T28001-2001论证。

按照测绘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生产每一项测绘工程,依据现行测量规范和甲方的特殊要求施工作业,测绘成果、成图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测绘技术质量体系运行正常。按测绘质量管理及测绘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已开展的项目备案、项目成果及时进行归档、汇交。

按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承接业务,无超越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的测绘项目,无转包或违法分包和设立分支机构承接测绘业务。

2010年被评为??市测绘行业标兵单位,2004-2009??市测绘学会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2008-2009??省测绘行业协会诚信测绘单位并有《????》、《???》等2个项目分别获2011年???市优质测绘项目一、二等奖,《??测量》获2010年???市优秀勘察(项目)报告三等奖。

我院根据测绘工作适应当今地质测绘市场及自身发展的需要,组织主要技术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技术质量管理培训,加强对测绘方面的新技术及测绘方面的理论学习、加强对各种测量规范的学习。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层层落实,按现行的测量规范要求进行作业,确保测绘成果质量,满足业主的需要。本着业主第一,为甲方提供测绘方面的全方位服务的指导思想,根据甲方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的需要及过程实际情况,及时增补,全程服务。到目前止没有发生过因测绘成果不合格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情况和由此引发的不良投诉。我院主动将测绘收费标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主动向客户发放《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告知客户测绘成果使用中保密的权力和义务;并且主动向客户发放《测绘用户反馈意见书》,积极听取客户对服务质量、测绘成果、测

绘收费等项目的评价,虚心接受客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整改;

单位信用承诺书 第7篇

我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向区卫计委提供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校验、变更、再注册登记;执业医师注册、变更、多点执业;执业护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执业护士报名考试管理、执业医师报名考试管理、卫生技术初中高级职称考试管理等申请(请在对应的项目打√)】材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合法、真实、有效,自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有虚假情况,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自愿将违约信息记录到宿迁市公共信息系统的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曝光公式。

信用中国事业单位 第8篇

一、城市公用事业企业特征

城市公用事业主要包括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排水、污水处理、道路与桥梁、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置和城市绿化等方面,这类企业的经营基本由政府介入。城市公用事业企业产品以服务大众、关乎国计民生为主要特征,由此又使得政府对其进行必要的管制,与充分竞争的企业相比,城市公用事业企业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一)城市公用事企业的垄断性

城市公用事业企业由于其所提供产品的特殊性,具有明显的垄断性,主要体现在:(1)自然垄断性。城市公用事业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为公众日常所需,需求弹性小,产品价格刚性强,具有不可选择性,这使其具有自然垄断性。由于独占性的存在,在某一地区其经营者是唯一的。因而,对消费者说,往往不能根据自己的偏好和意愿对经营者进行选择,只能被动地接受独占经营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规模经济。城市公用事业企业经济规模与城市规模成正比,且一次性投资大,回收期长,产品成本中的固定成本所占比重大而变动成本比重小,同时,沉淀资本大。(3)准公共物品性。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的性质,即将特定的个体排除在公共物品的消费或使用之外或者是不可能的,或者需要耗费过高的成本。与公共物品不同,准公共物品只提供给那些付出适当费用的人,任何人不付出此种费用都不可能享受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因此,公用事业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定价,经济主体可按照商业原则和实际需求做出生产或消费的决策和选择。(4)地域性。城市公用事业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如自来水、管道燃气、集中供热的供应只能在管网的覆盖范围之内进行,产品和服务并不在跨地域范围内自由流动。地域性一方面加强了这类企业的垄断性,同时也限制了其规模的扩张和定价的主动性。(5)公用和公益性。城市公用事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公用和公益的特征,其产品和服务是针对所有居民的,为整个社会或某一区域的所有成员共同使用,不能分割使用,而且又是国民经济其他生产部门的上游产品,其价格的高低与通货膨胀和物价稳定有密切关系。由于这类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在我国还被赋予一些公益特性,通常还需承担一定的社会公益义务。

(二)城市公用事企业的规制性

城市公用事业企业的垄断性决定了其受政府规制的必然性。为了克服市场失灵、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并促进普遍服务,政府对城市公共事业企业实施严格的监管。监管的范围主要包括市场进入与退出、运行安全、产品与服务质量、价格与收费的监管、市场竞争秩序等。对于城市公用事业企业的运营而言,其受政府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产品价格的监管。在我国城市公用事业中,产品的定价基本实行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即在制定和调整公用事业产品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请社会有关方面对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这就决定了城市公用事业企业并不能像充分竞争企业那样根据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来制定产品价格。二是产品质量的监管。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政府对城市公用事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有严格的质量要求,如对供水企业的水源和管网安全、对供气企业的管网漏损率等。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管增加了城市公用事业企业的运营成本,从而降低了企业的利润水平。

(三)城市公用事业企业的双重性

城市公用事业具备垄断性产业的一般性,同时还有自身的特殊性。城市公用事业既具备生产阶段引入充分竞争所需要的条件,又具备供应阶段进行垄断经管的基础,即城市公用事业同时具有公共性和企业性,在监管、运营既有充分竞争的可能,又有管制的必要。因此,公用事业既不能离开市场机制又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目前,寻求有效的运营和监管体制是城市公用事业企业改革的主题。

二、城市公共事业企业赊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笔者根据经营风险研究理论和长期与公用事业企业开展赊销业务的经验,尤其是根据与国内绝大部分地级以上城市供水行业的业务实践,提出了以下评价指标体系:

(一) 企业外部环境

外部宏观环境是影响城市公用事业企业经营形势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货币政策、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地方财政收入状况和地方居民价格承受能力等。(1)货币政策。由于国内城市公用事业建设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发展需求大,因此,银行融资是其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这样货币政策就成为影响其融资能力、融资意愿和融资成本的主要因素。用一年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来衡量。(2)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地方经济的发展会影响到公用事业企业的市场前景,从而影响其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用地方GDP增长率来反映这一指标。(3)地方财政支持状况。地方政府对公用事业的投入强度主要依赖于其财政收入状况。用地方财政收入指标来度量地方政府对地方公用事业企业的支持能力。(4)地方居民价格承受能力。城市公用事业是民生的基础,所以居民价格承受能力是公用事业行业定价的基础,在居民承受能力较高的地区,主要依赖成本定价,而在居民承受能力低的地区,比如西北地区,即使产品成本很高,而其市场价格也要在当地居民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所以价格承受能力是其产品定价的重要基础。用居民可支配收入来衡量这一指标。

(二)企业内部环境

公用事业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债务支付能力,不仅受制于宏观环境,更取决于其内部经营状况。这些内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企业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所有制结构、主要决策人员素质以及客户关系等。(1)财务状况。企业财务状况是决定城市公用事业企业违约概率的关键性因素。反映企业财务弹性、稳定性、盈利性等方面的指标信息将直接预示着企业发生赊销违约的可能性。企业财务状况越好,违约的可能性越小。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指标主要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2)信用状况。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经营文化特征,在经营状况一定的前提下,其经营习性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其履约效果,这一点在经营实践中已得到证明。在不同的经营习性影响下,企业的信用状况会有明显的差距。用企业的合同履约率、贷款偿还率来表征这一指标。(3)所有制结构。企业所有制性质将影响企业家的决策行为、努力程度,进而将影响企业经营绩效、企业偿债能力及履约可能性。相对来说,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上市的股份制企业,往往具有良好的偿债意愿,赊销风险较小。而民营企业逃避债务、恶意拖欠的意愿更强烈。根据经营实践中的经验统计数据,对不同的所有制结构赋予一定的度量值。(4)主要决策人员的素质。主要决策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企业的偿债意愿和逃债意愿,从而影响该企业的赊销信用。用主要决策人员的受教育水平、个人家庭经济状况、年龄等进行衡量。(5)客户关系。赊销单位和赊销对象的客户关系程度,不仅影响其偿债意愿,更影响其偿债顺序,进而影响赊销风险。通过人员来往频次、级别、亲密程度等衡量客户关系水平。

参考文献

[1]李燕、刘淼论:《政府理财方式转变与公用事业体制改革》, 《现代财经》2006年第8期。

[2]王英烈:《企业赊销风险评估与决策方法研究》,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3]宋新民:《企业赊销风险评估与管理方法研究》,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3年硕士学位论文。

图书发行单位结算信用究竟怎样? 第9篇

调查以问卷形式进行,考虑到图书出版单位发行业务的组织情况,前述170家图书发行单位被依据所在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分为30组,每组一份问卷,包括若干家当地主要图书发行单位,针对每家发行单位提出9个问题,主要涉及结算方式、结算周期及其满意程度、结算信用评分、结算中常见问题。分别对应不同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0份问卷构成一套完整的调查问卷,由每家图书出版单位安排其一线业务人员根据各自的地域分工分头填写。迄今为止,共有357家图书出版单位寄回填好的问卷,回收率65.2%,涵盖35542对独立结算的社店业务关系(后称“社店业务关系”)。据了解,在全行业范围内如此大规模地开展结算信用情况调查,不仅在新闻出版业是第一次,在其他行业也不多见。

本调查分别从结算周期(包括从出版单位发货到发行单位同意开票的第一阶段结算周期、出版单位寄出票据到应收账款实际入账的第二阶段结算周期和两者加总的总结算周期)及其满意程度、结算信用评分、结算过程中常见问题四个方面考察整个行业和各图书发行单位的结算信用情况,并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将各发行单位的总结算周期及其平均满意度得分、第一阶段结算周期及其平均满意度得分、第二阶段结算周期及其平均满意度得分、结算信用评分七个指标综合为一个结算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以全面比较各发行单位结算信用的整体状况。

本调查得到了众多出版单位的积极响应和热情配合,以及发行单位的广泛关注。目前,对海量数据的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已经完成,现从被调查的170家图书发行单位中,抽取总结算周期及其平均满意度得分排在前30名者先行披露,谨供业界参考。

图表说明:

1、表1中各发行单位的平均总结算周期系对2007年12月31日前回收的356套问卷中涉及各该发行单位的诸社店业务关系结算周期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得到的数值。

2、表2中各发行单位的平均满意度得分系依据诸社店业务关系中对总结算周期满意程度的情况及其赋值(在本调查中,图书出版单位对结算周期的满意程度被划分为六档,依次赋值为:非常满意—6分、满意—5分、还算满意—4分、可以接受但不太满意—3分、不满意但只能接受—2分、很不满意—1分),以各档次满意程度所占比重为权数进行加权算术平均得到的数值,最高分6分,最低分1分。

3、各发行单位的总结算周期和平均满意度得分在所有被调查单位中的相对位置用表1和表2中的序数指标和倍数指标来表示。其中,序数指标中的自然数序数系将各图书发行单位的平均总结算周期按由短到长顺序、平均满意度得分按由大到小顺序依次排列而得,如周期或得分相同则排名相同,该序数减去1即表示有多少家单位的总结算周期或满意度得分好于该序数对应的单位;百分位序数表示该序数所对应单位的总结算周期或平均满意度得分在整体中属于前百分之几的那一部分,即相当于“多少里挑一”(如百分位序数如为1,则说明它所对应的单位在整体中居于前1%之列,即“百里挑一”)。

倍数指标中的行业均值指标表示该序数对应单位的总结算周期或平均满意度得分相当于行业整体均值(12.4个月,3.82分)的多少倍;最短周期指标表示该序数对应单位的总结算周期相当于最短单位总结算周期(重庆邮政书报刊发行有限公司,3.82个月)的多少倍,最高得分指标表示该序数对应单位的平均满意度得分相当于最高单位得分(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教材课本业务,5.27分)的多少倍;最长周期指标表示该序数对应单位的总结算周期相当于最长单位总结算周期(41.83个月)的多少倍,最低得分指标表示该序数对应单位的平均满意度得分相当于最低单位得分(1.47分)的多少倍。显然,在表1中倍数数值越小,该单位的相对位置越好,而在表2中则正好相反。

当前图书发行的结算方式:

结算即图书出版单位向图书发行单位收取应收销货账款。本次“图书发行单位结算信用情况调查”将结算方式分为四种:第一种为先书后款,即出版单位先发书,隔一段时间后再向发行单位结算;第二种为先款后书,即出版单位先收取全部货款,然后再给发行单位发书;第三种为折衷方式,即出版单位先收取部分货款(定金),发货后(隔一段时间)再向发行单位结算余款,第四种为其他方式。

在对结算方式作出回答的34223例社店业务关系中,选择“先书后款”方式的高达31898例,占总数的93.21%;其次为“先款后书”方式,占总数的5.89%;折衷方式和其他方式分别占0.33%和0.58%,可谓微不足道。

相关链接:信用时代正在向我们走来

在现代社会,信用代表的是一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能力,不用立即付款就可获取资金、物资、服务的能力。不含糊地说,信用关系现在已经充斥了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手机实名制,银行对个人的信用评级,大家买房买车时依据被授予的信用额度向银行贷款,可以说,信用时代已经加速向我们走来。

目前,一些市场竞争性较强的行业内通常采用信用管理模式,如商业银行、IT行业、医药行业等。对企业来说,信用管理并不是完全规避风险,而只是选择能承受的风险,减少坏账的产生。信用管理的实施并不是一家企业的事情,而应该是整个行业的事情,他需要同行业的企业们齐心协力采取措施来共同进行。仔细分析,信用管理的意义有短期意义和长期意义两种。其中,短期意义是指随时监控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为了随时监控客户的应收账款,企业一定要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及时的沟通。此外在出现客户无法偿还款项时,应当要求其提供担保,减少坏账损失的风险。长期意义则是通过信用管理可以有效提升客户的质量。信用管理规范的企业对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给予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而对于资信状况较差的客户,则进行现款交易或给予较小的信用额度和较短的信用期。

信用中国事业单位 第10篇

第一部分:单选题共30题,每题2分:

1.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A.道德

B.忠诚

C.信任

D.诚信

2.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要推进()四大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A.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和消费者诚信

B.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

C.医疗诚信、教育诚信、消费诚信和文明交通

D.工程建设、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和食品安全

3.《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提出,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大力推行()、信用报告和信用审查制度。

A.信用考核

B.信用承诺

C.信用评分

D.信用信息

4.《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被公示严重失信黑名单有异议并作出异议申请的,认定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日内予以回复复核结果并说明理由。

A.7

B.15

C.30

D.60

5.根据《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然人严重失信黑名单公示有效期为:自认定之日起()年,认定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A.1

B.3

C.D.7

6.《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社会法人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失信行为。

A.严重

B.重大

C.最重

D.最高

7.《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社会法人非因主观故意发生失信行为的,可以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实施()。

A.信用撤销

B.信用屏蔽

C.信用备案

D 信用修复

8.《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完善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归集各相关部门的社会法人信用信息,强化信息应用和服务。

A.镇级

B.县级

C.市级

D.省级

9.《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指出,社会法人失信行为分为商务领域失信和()失信。

A.政务领域

B.市场领域

C.金融领域

D.司法领域

10.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及行为服务机构等,应当将社会法人失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依照本办法确定其失信等级,报送()信用管理机构指定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A.上级

B.同级

C.下级

D.条线

11.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对社会法人的一般失信行为,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督促其停止失信行为并进行整改,也可以采取信用提醒和()等方式予以惩戒。

A.减少优惠政策

B.限定范围的公示

C.诚信约谈

D.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 12.《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办法》中所指的信用管理制度包括()制度。

A.信用报告、信用备案、信用审查

B.信用报告、信用备案、信用承诺

C.信用报告、信用承诺、信用审查

D.信用备案、信用承诺、信用审查

13.《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办法》规定,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原则上为(),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A.三个月

B.半年

C.一年

D.两年

14.《江苏省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提出,把诚信建设的要求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着力塑造信用城市、信用村镇、信用单位的良好形象。

A.列入测评范围

B.加大诚信建设在测评中的权重

C.在测评中实行失信行为一票否决

D.在测评中采取实地考察办法

15.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A.1

B.2C.3

D.4

16.《太仓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指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的简称是()。

A.双公开

B.双公示

C.行政公示

D.行政公开

17.《太仓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各镇、各部门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各自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尚未建立门户网站的部门,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或同级信用信息公示网站公示。

A.7

B.10

C.15

D.30

18.太仓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暂行规定》指出,对有失信行为的申报单位,酌情减少或()市级专项资金扶持。

A.增加

B.取消

C.延缓

D.提高

19.苏州市《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将()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和导向,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

A.政务诚信

B.商务诚信

C.社会诚信

D.司法公信

20.苏州市《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将信用建设纳入领导干部进修和公务员培训内容,举办“公务员诚信大讲堂”、公务员信用知识大赛,切实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意识。

A.法律

B.信用

C.廉政

D.服务

21.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正确

错误

22.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在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方面,依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正确

错误

23.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认定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应当制定本部门(行业)统一的严重失信行为分类规范,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按照分类规范认定严重失信黑名单。

正确

错误 24.《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办法》指出,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用事业单位对审批项目可采用信用承诺的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条件成熟的可以承诺代替审批。

正确

错误

25.《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信用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实施信用惩戒的同时,应当督促自然人纠正不当行为,通过教育培训、社区矫正等手段,帮助自然人信用重塑。对轻微或者初次失信行为,应当以教育引导为主,减轻或者不予惩戒。

正确

错误

26.《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持有我省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和在我省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

正确

错误

27.《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指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社会法人,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失信社会法人黑名单有效期5年。

正确

错误

28.信用审查,是指行政相对人或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用事业单位经市信用办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并取得信用查询报告。

正确

错误

29.信用承诺,是指行政相对人根据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用事业单位的要求和诚实信用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作出口头承诺。

正确

错误

30.信用报告,是指行政相对人根据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用事业单位的要求,委托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其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正确

错误

第二部分:多选题共20题,每题2分: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需要()。

A.坚持依法行政

B.发挥表率和向导作用

C.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

D.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

E.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为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需将公务员的以下哪些信息纳入档案?()

A.有关事项报告

B.廉政记录

C.贷款记录

D.考核结果

E.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

3.《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下列属于严重失信黑名单公示内容中,当事人信息的是()。

A.社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B.组织机构代码

C.负责人或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的姓名

D.严重失信行为认定的机关或者单位名称

E.负责人或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的姓名

4.《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公示的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符合下列哪个情形的,应当从公示名单中予以删除()。

A.当事人获刑的 B.有效期届满的C.按规定可以撤销公示的 D.异议经复核属实的E.其他可以撤销公示的情况

5.《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

A.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B.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C.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D.一般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

E.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累计20起以上的6.《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构成较重交通失信行为。()

A.因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的 B.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C.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2次以上没有参加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

D.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校车标牌、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E.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7.《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中所称社会法人,是指国家机关以外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

A.企业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民间组织法人

E.公益组织

8.《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社会法人政务领域失信行为,是指社会法人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司法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主要包括()。

A.法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未经许可、批准,擅自实施的;

B.未通过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法进行的专项或者定期检验的;

C.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拒绝提供有关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以及转移、隐匿相关证据的;

D.诉讼活动中提供虚假证据、转移财产或者规避、逃避执行等行为,以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其他违法行为。

9.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下列那些属于社会法人一般失信行为。()

A.被处以较轻行政处罚(按照各部门或者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认定)或者被处以警告的;

B.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因执行能力不足而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

C.拖欠税款、员工工资或者社会保险费等2个月以内的;

D.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拖欠贷款等合同款以及公用事业缴费6个月以内的;

E.违法用工的

10.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下列那些属于社会法人较重失信行为。()

A.被法院判定承担部分或次要民事责任的

B.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拖欠贷款等合同款以及公用事业缴费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 C.未通过各类专项或者定期检验的

D.违反资质、资格管理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服务活动的

E.拖欠税款、员工工资或者社会保险费等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11.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下列那些属于社会法人社会法人严重失信行为。()

A.被处以严重行政处罚或者被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被法院判定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的 B.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因生产、经营或者服务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C.拖欠税款、员工工资或者社会保险费等6个月以上的;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拖欠贷款等合同款以及公用事业缴费12个月以上的 D.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资格或者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

E.1年内发生2次以上同类较重失信行为或者1年内发生较重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12.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社会法人,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方式予以惩戒()。

A.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

B.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

C.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

D.不给于优惠政策或者财政资金补贴

E.严格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以及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等

13.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监会等8个部门共同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当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应包括以下哪类人员()。

A.法定代表人

B.主要负责人

C.财务负责人

D.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E.销售负责人

14.《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征得被征信人的书面同意,但有下列情形除外()。

A.在信用交易活动中受侵害一方当事人提供且属实的对方不良信用信息;

B.鉴证、评估、经纪、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业的执业人员,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受到行业组织惩戒的记录;

C.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等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形成的与个人信用相关的信息;

D.查询直系亲属个人信用信息的

E.其他已经依法公开的个人信用信息。

15.《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办法》指出,信用审查报告可用于行政相对人()。

A.申请各类财政资金

B.政策性贷款

C.国家或地方政府对外借款

D.参与评优评级

E.评定职称

16.《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指出,自然人失信行为,分为()。

A.自然人商务服务领域失信行为

B.社会服务领域失信行为

C.社会管理领域失信行为

D.重点职业人群失信行为

17.《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重点职业人群是指()。

A.社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

B.依法应当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C.公务员

D.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18.《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对严重失信的自然人,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方式予以惩戒:()。

A.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

B.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

C.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D.暂停或者取消与失信行为相关的职业资格,缓评职称

E.取消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资金扶持

19.根据《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办法》规定,信用报告的使用领域包括()。

A.申请政府公共资源分配、财政性资金等融资项目

B.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项目

C.行政机关评优评级、评定职称

20.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建立一支()的公务员队伍。

A.守法

B.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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