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

2024-07-22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精选8篇)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 第1篇

深化规范执法化建设 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

2011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一流的办案质量、一流的执法规范化水平”目标,以建立健全执法岗位职责规范、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业务工作考评规范和执法责任追究规范为主要内容,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2011年以来,我院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名,对**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件**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未发生一起错案,刑事案件定罪准确率、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为**%,群众满意率、满意度不断提升,先后被评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执法观教育,完善规范执法长效机制

坚持把正确的执法观教育作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一项基础工作,从思想上、制度上筑牢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防线。一是强化教育引导。按照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先后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将这些教育活动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相结合,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宗旨意识,统一执法思想,进一步确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1 公正与效率并重、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正确执法观。二是强化督促整改。开展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纪律作风回头看”活动,排查工作中的不规范、不文明行为,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执法环节和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督促落实。特别是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等案件的监督管理,针对案件改变定性、涉案数额发生重大扣减等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和人员逐案说明原因。三是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主动适应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需要,积极探索规范执法和效能提升机制。我院反贪局近年来注重在反贪侦查信息工作上动脑筋下功夫,通过强化基础信息工作,磨练侦查技能,着力解决了办案中存在的由供到证、不注重信息搜集和线索经营评估等问题,以侦查信息化带动了反贪工作的发展。

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全方位监督网络

加强对重点岗位和执法办案关键环节的监督,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把监督制约的措施落实到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一是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和质量监督。全面实行办案流程管理,成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办案规范化和办案质量进行内部2 监督,以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廉洁执法。2011年以来,先后对**件案件进行质效检查,对**份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进行备案审查,对**万余元赃款赃物进行内部监管。工作中,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情况检查方法:每起案件办结后,先由承办人自查、再由部门干警之间互查、最后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同监察部门检查,形成了自查、互查、复查有机结合的案件质量检查体系,逐步形成了案件备案审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办案期限预警、办案质量定期通报等办案质量保障机制。二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执法监督机制。各业务部门将所办案件录入报表系统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在局域网上通过实时查看案件的各诉讼环节进展情况,监督案件的诉讼期限是否遵守、法律文书开具是否规范、备案文书的报送和办结案件的移送检查是否及时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强化了对办案的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三是开展检务督察和执法效能监察。纪检监察部门采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法,强化对遵守“禁酒令”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连续两年对自侦部门履行党风廉政情况及规范化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行纪检部门干警、人民监督员对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结案前谈话和到案发单位回访考察制度,切实加强 3 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责成整改,确保各项办案纪律、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四是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批准制度,对不起诉、抗诉案件以及检察委员会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项,及时上报上级院备案。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务犯罪案件赃款赃物专项检查活动并接受省检院、市检察院的检查验收。

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执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坚持把外部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务工程”,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升检察执法的公信力。一是营造公开透明的执法环境。开通了网络举报互动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通过检务专栏、电子视屏、新闻媒体进一步拓宽检务公开渠道,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每年集中开展了“举报宣传周”、“民行检察宣传月”、“检察开放月”“检察体验日”等系列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代表来院参观、座谈,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度。二是主动接受“三大员”的监督。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检风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工作制度,确保“三大员”准确、及时履行监督职能。今年以来,我院已邀请“三大员”开展案件监督、列席我院重要会议等活动**余次。邀请人民4 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检查、案件评议、信访调解、宣布不起诉到场监督、案件评议各1次。此外,我院还聘任了特约检察员和检风检纪监督员,对检察机关进行民主监督和检风检纪监督,定期向他们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向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先后向区人大、政协专题汇报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反渎职侵权、青少年维权、法律监督等专项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切实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保障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一是实施目标管理激励机制。每年年初检察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检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执行办案工作流程、办案质量考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建立“个人业绩档案”,将每次对案件质量检查考评的结果记入干警个人档案,作为办案人员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落实检察职业行为规范。5 积极引导干警认真落实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坚定职业信仰,依法正确履职,严守职业纪律,保持良好作风,注重职业礼仪,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纪律约束。制定了《检察工作人员礼仪规范》,对干警在着装、仪容、拨打接听电话、接待等方面的礼仪提出明确要求。三是注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学、练、用”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执法办案水平。注重对青年干警的培养锻炼,加快推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工程”,为青年干警成长成才营造氛围、搭建舞台。

各位领导,近年来,我们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下了很多功夫,也取得了一定成绩,队伍中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实现“案件质量差错率降到最低、涉检上访数降到最低、规范执法投诉率降到最低、干警社会公众形象的投诉率降到最低”的目标。但是,我们也认识到,随着现在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望越来越高,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对于今后的工作,我想,我们将以迎接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教育、抓好管理、带好队伍,确保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全过程中正确履行职责,推动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的良性健康发展。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 第2篇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促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消防部队在实施消防执法规范化程度、执法质量和水平总体上都有较大进步和提高,但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总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不断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服务质量,大力提升消防监督执法公信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规范化 公信力执法水平 1.前言

消防行政执法是指消防机构依法所实施的一切能产生法律效力的消防监督管理行为。随着人民群众消防法律意识逐步增强,消防执法愈来要求“透明化”、“民主化”、“规范化”,对公安消防部队执法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一个单位的执法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这个单位所在地区消防执法环境和干部执法廉政情况,反过来,严格规范的执法必然带来该地区火灾形式的安全稳定,进而提高消防部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两者相辅相成,是互为辩证的关系。所以,只有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才能推动执法执纪工作全面上水平,才能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消防部队的满意度和推进公安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正规化发展。

但与此相对应的是,虽然绝大多数公安消防机构和广大消防监督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消防监督队伍的本质和主流是好的,但当前执法环境的复杂性、市场经济的消极因素、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对消防执法行为的影响不可低估,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执法程序化、法制化、制度化有待加强

作为执法主体的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无一例外地学法、懂法、守法、会用法,但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法违法的现象却时有发生。一是不按规定程序立案、调查、告知、裁决、执行等;二是把建筑、场所、个体工商户当成单位,违法主体界定不清;三是超越法定权限行使职权,越权许可、审批,造成 “乱收费、乱罚款、乱扣押”;四是证据意识差,不按照法定程序收集、保存证据;五是对行政自由栽量权的种类、数额、情节、方式、时限把握不准,或者对行政自由栽量权的法定性、专属性、合法性、广范性、特定性和自主选择性理解不透,导致同一种违法行为出现不同的处理结论;六是法律文书制作,用语不规范,马虎了事,漏洞百出。

1.2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偏低、责任意识不强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消防官兵的意见大多集中在执法不严不公、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等方面,究其原因,除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这个根本问题外,仍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业务能力差,工作效率低,不会说话,不会办事,不懂待人接物的基本礼仪,有的工作态度冷漠,工作作风粗暴,说话生硬蛮横,办事推委拖拉。究其原因,主要是个别消防监督人员把不少时间和精力花在交朋结友、社会应酬上,业务学习时间少,政策水平偏低,法律意识不强,精神状态不佳,推进工作的能力较弱,极大地影响了消防工作在政府和群众心目中的地位。

1.3部分监督人员目无法纪,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作为消防监督人员,都知道违法犯罪是要受到责任追究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可是,少数消防监督员仍然是平等、公正和法律意识淡薄,放松了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没有把人民当父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态度恶劣;有的对待群众咨询、办事、求助,脸难看、语言生硬和作风拖拉;有的办“人情案”“关系案”、吃拿卡要,甚至向企业索取本部门“赞助费”、个人“辛苦费”,利用手中的权利徇私舞弊,以权谋私。1.4执纪不严,监督不力

部分监督人员执法为民思想不牢固,服务人民的宗旨观念不强,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执法不严格、不公平、不规范;公仆意识差,没有真正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没有把服务民生、促进民和、改善民安作为执法工作的落脚点,没有把人民群众需要不需要、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当成检验执法工作优劣的标准,严重地损害了消防执法者的形象。但保障消防执法依法运行的机制尚未健全,现有体制下形成纪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局面还有差距,各项执法活动还未实现阳光作业,内部执法监督难为情,外部监督使不上劲,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难呈现。

2.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的几点建议

为解决消防监督具体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执法不到位、执法程序不严谨、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消防行政处罚随意等问题,推动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提升消防监督执法公信力,推动消防部队依法行政、防控火灾事故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进而实现执法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的工作目标,笔者鉴于日常工作实践,浅谈几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建议。

2.1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法律意识

消防执法人员要切实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思想,大力弘扬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牢固树立理性、严格、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把执法与服务、处罚与公正、形式与目的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执法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一是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首先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其次要尊重和服从法律的权威,要依法行使并受法律的约束,任何人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再次要明确公安机关的执法地位、作用和职责,克服执法中的随意性、非规范性等问题,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是端正执法思想,明确服务意识。提高消防监督干部法律素质的关键在于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认真学习贯彻胡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公仆意识,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人性化执法,亲情化服务,做到“文明公正,严格执法”。2.2立足能力素质,提升执法水平

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就是依据科学监督,如果消防执法人员没有严肃的执法观念和行为,没有一定的执法水平和良好的综合业务素质,即使有了完备的法律制度、法律法规也难以操作运用,也难以保证执法监督中不出现失误和偏差。因此,在抓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要始终把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紧抓实。

一是树立宗旨观念,提高政治素质。政治素质要求执法人员要有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的精神,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方向决定志向,觉悟代表认真,要想消防执法规范化,就必须把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建设摆在首位。一个人政治不合格,就不可能自觉地认真的按章办事,踏踏实实的去工作。目前,消防官兵面临着市场经济、西方腐朽文化的冲击,时刻承受着各种消极因素的考验,没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就极易迷失自我,助长各种不正当欲望的滋生和膨胀。

二是注重业务素质,提高履职能力。业务素质要求要有较深厚的消防行政执法基础知识根底,熟练掌握消防行政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方面要抓好培训,本着学以致用,突出实战和“干什么、学什么、练什么”的原则,从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火灾事故调查、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标准化管理、消防执法软件的使用等六个专项内容加大对监督人员进行执法能力培训,加强监督人员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和掌握,进一步提高监督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业务水平;二是要抓好以老带新、案例示范,针对新任监督执法干部工作经验不足、独立执法办案困难大的实际情况,挑选办案经验丰富、执法水平高的老同志搞好传、帮、带。通过言传身教,使新同志从老同志身上学习认真负责、依法办事的精神,吃苦耐劳、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并以典型案例作为教材,以案说法,教育年轻干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2.3严格执法程序,搞好档案建设 消防行政执法的实践证明,行政诉讼案件的增多的部分原因是由于法律文书不规范引起的。建立统一、规范和标准化的消防行政执法文书对保证消防行政执法文书的质量,保证消防行政执法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要建立健全高效的档案管理体系。为适应新形势下档案管理需求,应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把档案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及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了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查借阅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档案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

二要规范执法档案建设内容。把档案建设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与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有关要求整体推进。执法档案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规范要准确,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法律文书制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不得自行制作文书;内容要全面,重点要突出,结构要严谨,文理要通顺,要有逻辑性,用语要规范、精练。

三是实现了文书档案管理和电子管理并存。为进一步做好档案资料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将所有的档案都在电脑上进行了备份,使得消防档案更加完善。一方面增强了执法检查评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便于查找和使用有关资料。同时,也为加强和完善部队的科学管理体制提供了有利条件,使队伍管理工作从随意性、经验型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2.4推行阳光执法,和谐警民关系

阳光执法要求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贯穿与执法工作各个方面,做到以公正提升公信力,以文明提升亲和力,以规范提升战斗力。

首先是明确执法目的。立足于预防,正确处理好处罚与教育的关系,杜绝“为罚而罚”的现象。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惩戒为辅,既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程序合法,但又不机械执法,在处罚的同时实现教育的目的。

其次是规范执法言行。执法过程中,倡导以平和的态度和方式,讲清法理、讲通情理、讲明事理,多做解释和说明工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当事人心服口服、配合执法、主动受罚,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争议和警民冲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最后是健全并落实好内外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一方面要通过深入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活动,逐步完善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重点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搞好执法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切实把好执法监督关,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查处纠正违法行政,督促整改有关问题,不断规范执法活动和执法行为,搞好内部监督;另一方面要通过自觉接受上级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等方式来强化外部监督。坚持定期向上级党委及人民群众报告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监督检查,重视新闻媒体反映的执法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不断完善消防执法工作。3.结语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 第3篇

一、靠规范服务赢得行业公信力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是2001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 经国务院批准重组更名而成立的。行业协会的宗旨就是服务。在几年来的实践中, 我们体会到, 只有靠热心、严格、规范的服务、为会员企业扎扎实实办实事, 才能树立自己的公信力。我们主要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规范业务活动。

中物联组建以来, 陆续制定涉及对内管理、对外开展各类服务活动的规章制度达30多个。中物联加强财务管理,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财务纪律, 得到了审计部门和国资委的好评。

二是规范评比表彰达标活动。

2007年, 中物联与人事部共同开展了物流行业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比表彰活动。中物联采取了严格的标准和程序, 同时对获奖企业和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受到行业的高度评价。

三是规范分支机构管理。

分支机构管理一直是行业协会管理的难点。管得严了, 分支机构不容易发挥作用;管得松了, 很容易出现问题。对此, 我会经过调研, 结合民政部有关规定, 专门制定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对有可能出现的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 有些甚至用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

四是加强行业信用建设。

中物联在获得商务部和国资委批准的首批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后, 研究制定管理办法, 严格评审程序, 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评, 把企业的纳税记录、银行信用作为主要指标。截至目前, 中物联评出的A级物流信用企业只有66家, 成为业内诚信守法的典范, 履行社会责任的典型。

五是规范外事管理。

中物联每年各种外事活动较多。我们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的规定和各项外事规章制度, 规范因公出国 (境) 团组、人员审批, 严格控制“双跨”团组出国 (境) , 严禁组织以盈利为目的的各种团组。在双边交流中, 坚持按外事制度和国际惯例标准进行。

二、靠抓行业基础建设带动公共服务

多年来, 中物联一直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行业协会服务的规律。我们认为, 抓好行业基础性工作, 是行业协会建设和发展的核心, 既是行业协会彰显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也是行业组织的立命之本。

一是标准化工作。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 成立了全国物流技术标准化委员会, 秘书处设在中物联, 陆续制定了100多项物流行业急需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是统计信息工作。

中物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了全国社会物流统计及核算制度, 并定期发布物流统计信息;由中物联独家统计发布的重要生产资料价格信息, 已成为我国工业消费品领域最具权威的统计数据;由中物联发布的制造业和非制造业PMI指数, 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 已成为政府宏观调控和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是教育培训工作。

中物联与教育部合作共同推动物流人才教育工程, 目前在校学生已超过80万人。中物联开展的物流师培训认证工作, 已有6.1万人取得了高级物流师、物流师或助理物流师资格证书。

四是行业科技工作。

经科技部批准, 设立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学技术奖” (省部级奖项) 。截止目前, 已评出获奖项目116项, 推动了行业科技进步。

五是产业损害预警工作。

2008年, 中物联与商务部共同建立了物流产业安全损害预警系统。

三、靠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中物联重视对工作人员树立事业心的教育, 对协会的工作要热心、要有事业心。对他们进行“市场化、职业化、专业化”能力的培养, 把提高员工队伍的能力建设放到了突出位置。

一是规划咨询质量明显提高。

近年来, 中物联陆续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企业等委托的各项规划、咨询项目200多个。其中, 参与研究起草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今年2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3月正式发布。

二是政策研究质量明显提高。

中物联是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每年都要向政府部门提交多项政策研究报告。去年下半年爆发金融危机后, 向国务院提交了金融危机对我国物流业影响的调研报告。去年底, 中物联向商务部提出的商品流通方面的政策建议也得到了重视。最近, 中物联围绕落实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 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物流税收的政策建议, 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认可。

三是理论研究质量明显提高。

组织完成的研究课题超过200个;每年定期出版《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中国物流重点课题报告》《中国物流学术前沿报告》《中国物流年鉴》等, 指导了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会议会展质量明显提高。

为减轻会员企业负担, 中物联严格控制会议次数, 重点打造和培育几个品牌会议。如“中国物流企业家论坛暨中国物流企业年会”、“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暨中国物流专家论坛”、“中国物流学术年会”、“汉诺威亚洲国际物流技术与运输系统展览会等。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 第4篇

关键词: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路径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重要执法机关,其执法活动是依法治国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执法规范化建设之于公安工作,既是基础工程又是推动支撑。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法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越来越被公众所关注。如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进一步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为国家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必须要面对的一个课题。

一、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面临的形势和主要问题

经过几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素质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现实中,公安机关执法难度的加大已经成为民警的共识,民警普遍感觉当前的执法工作面广点杂,程序烦琐,而社会上关于涉警的负面事件和暴力袭警事件的舆论报道,也使警察的执法陷入尴尬的境地。

1.从执法的外部环境看,执法环境复杂严峻

当前我国处于改革深水区,各种利益诉求纷繁复杂,群体性事件高发。由于人民警察处在社会矛盾冲突的前沿,很容易受到个别不合理诉求不能得到满足或利益受挫的社会成员的攻击。同时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监督意识的提高,警察真正成了聚光灯下的职业,其执法过程及效果备受公众关注,给执法本身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警民关系已然成了舆论的焦点。与此同时,全国袭警、侵警案件呈跳跃式猛增。2010年以来,全国已经查处的袭警、侵警案件年均递增1000起以上,受侵害民警人数也跳跃式猛增,由2010年7268人到2013年12327人,上升70%。

2.从执法的内部环境看,存在民警执法能力不足、畏难执法现象

随着新的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执法行为规范更加严格,执法监督更加全面透明,执法难度加大,有些民警执法理念和能力没有跟上时代的需要,执法能力不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有所增加。加之公安内部自我约束过度,大量规范性文件的落实、名目繁多的考核指标及公安队伍管理中高压线不断增加,导致民警在执法时束手束脚,在案件处理上趋利避害,存在畏难执法。

二、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分析

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就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中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对问题的分析入手,厘清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道路。

1.法治理念不强,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1)法治意识不强。法治是为了约束公权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权的。而部分民警不能正确的认识这一点,受“以法为器”的传统执法观念影响较深,执法中常常以管理者、执法者自居。往往置程序于不顾,不如实立案,滥用强制措施,甚至办人情案、好处案,忽视对执法对象相关权利的保护,伤害了群众的感情。

(2)执法办案能力不足。面对日益出现的新问题、新案件,民警的解决能力明显不足,有的表现为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不理性文明。有的表现为缺乏证据意识和责任心,不重视证据的搜集固定,最终因证据问题导致案件难以侦破或者诉讼失败。有的表现为运用高科技和合成作战的能力差,导致案件久拖不破。

2.非警务执法活动过多,干扰了正常的执法活动

(1)非警务的行政执法在基层执法中占据了相当比重,影响了正常执法。一线民警大量参与非警务的行政执法活动,如土地征用、拆除违章建筑以及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等。而这类非警务执法活动往往带有明显的强制执行性,容易与群众产生冲突,这些非警务行政活动不仅使基层所队承担了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违法行政的风险,而且一旦发生矛盾,将会破坏警民关系,影响公安执法机关的形象。

(2)群众求助类非警务接出警过多,占用了大量执法资源。在110警务实践中,从全国范围来看,110无效报警(不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立案标准的)在全国已成普遍现象,群众求助类电话比重已远远超过警情类电话。这种现象既造成了民警的执法困惑,又占用了大量的警力,浪费了大量的执法资源。

3.执法机构设置不合理,权责不明,影响执法效果

(1)基层执法压力大,无法满足执法需求。目前,各级公安机关的警务管理方式仍然采用自上而下纵向递进的模式,“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几乎所有警种的警务工作都压到了基层所队民警的身上,基层民警往往身兼数职,加上大量非警务活动、24小时值班备勤及各种考核评比,使得一线民警身心俱疲,难以应付执法的现实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2)执法权力分配不当,导致多重多头执法。公安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各部门分工过细,多种执法机构并存,职能交叉重叠,权力和责任不清,导致执法权“打架”,影响了执法的公信力。同时,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也存在多头执法现象,权力界限不清,执法效果受到影响。

4.执法监督不到位,考核不科学,办案质量难以保证

(1)内部监督力度有限,责任追究制落实不到位。法制部门和督查部门作为公安机内部执法监督主管部门,职责重大,但是与其他执法办案部门级别一样,监督力度有限。一些责任的追究制度落实得不好,没有起到督促检查应有的效果。

(2)不合理、不科学的考核机制打击了民警执法的积极性。执法考核中,下指标、“唯数字论”以及对12345要求百分之百满意度的考核标准,不仅不能客观地反映出民警执法的水平和质量,而且这种只问结果不问原委的异化考核导向,导致了民警职业认同感的下降。

5.保障不到位,导致民警执法动力不足

(1)硬件建设不到位。虽然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各级公安机关的硬件建设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实际工作中,比如出警车辆、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武器警械的配置,虽然都有配备,但有的存在明显不足。“武器警械装备对于保护警察的执法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血的经验和教训”。但目前,实战单位出警民警防弹衣拥有数及配枪率还很低。

(2)对民警维权关注不足。法学专家史际春曾表示,警察这一特殊身份决定了必须强势,这种强势是建立在打击违法犯罪上的,有没有袭警罪也许不重要,但警察越强势,老百姓就会越安全。但在现实中,袭警案件频发,警察日益成为新时期的弱势群体,究其原因就是警察的执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路径探讨

如何应对和破解上述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标准,遵循公安执法工作自身的特点,系统规划执法规范化建设,才能使公安执法真正走向法治公安的道路。

1.培养法治思维,更新执法观念,提升执法能力

(1)运用法治思维,引领执法活动。法治思维,是指以合法性为出发点,以追求公平正义为目标,按照法律逻辑和法律价值观来思考问题的一种思维模式。公安民警作为执法者,在执法时必须要有这种法治思维。要自觉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执法思维,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执法行为,只有这样警察才能在执法中树立权威。

(2)要确立“程序正义”和“证据第一”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公安执法中必须树立程序正义的观念,这是法治的必然要求。同时必须要确立“证据第一”的法治观,树立破案子、打官司就是用证据说话的观念。公安执法主体必须强化证据意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汇集各部门优势,提高搜集证据、固定证据、运用证据的能力,尽快提高侦查办案水平。

2.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明确执法依据

(1)明确公安执法的范围,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减少非警务活动。法治政府要求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现实中,由于各个政府职责划分不明,公安承担了大量的其他政府部门应该承担的职责,大量的非警务活动,挤占了大量的有限警力资源,严重地影响了执法的效果。一定要明确公安机关的执法范围,既做到不要不作为,也不要越权作为,使公安执法从非警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用到警务执法中,同其他政府部门,各司其职,一起维护社会治安,实现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2)细化规范,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提高执行力。法制统一、透明是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要求。目前,公安执法虽然基本上是有法可依的,但有的还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在与其他执法部门协作中还存在着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这些都会造成执法中的被动,所以应尽快细化规范、统一标准,让执法具有可实现性。

3.改革执法机制,明确责权,确保执法效果

(1)明确界定各个执法部门的职责权力,理清上下级及与各相关部门的关系。科学定位每个警种、每个级别、每个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使权力的运行回归到它应有位置上,减少重复管理、多头管理的现象,精简合并交叉的职能部门。根据执法的实际需求,将警力科学合理分配到不同的领域,改变目前警务执法倒三角形的不合理现象,使各警种、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能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2)健全和落实科学合理的考核监督制度,促进提高执法质量。建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执法质量考核标准。纠正片面追求打击数或下指标的做法,让考核回归到执法本质上。理顺各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将执法监督延伸到公安执法的各个环节,使执法监督常态化,及时公开各项监督项目,落实好执法责任制和追究体系,使监督为法治服务,从而建立起执法与制约的良性循环体系。

(3)完善民警执法的各项保障制度,增强民警的执法信心。一是要加大对民警执法装备的投入,对执法民警争取从优待警方面的政策倾斜。二是完善警察维权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建立第三方介入制度,使民警在执法中遇到威胁、刁难及报复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只有保障到位,民警执法才会更有积极性。

4.加强对民警的培训,注重宣传,提升警察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权威

(1)重视民警培训,使教育培训常态化,让培训服务于实战。充分整合院校、专业部门、网络课堂等资源,拓展民警学习的途径。运用实战化教学手段和不同的培训形式,丰富实战训练的内容,增强民警间的相互交流与沟通,提升民警的专业素养,让培训为规范执法工作不断注入新的智力支持。

(2)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赢得社会的理解支持。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主动宣传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增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公安网警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学会及时积极的回应社会负面的涉警舆情。

参考文献:

[1]王莉莉.公安民警非战术原因造成的流血牺牲更应避免[N].人民公安报,2014-2-17.

[2]警察越强势百姓越安全,中国应否增设“袭警罪”[N].重庆商报,2011-3-4.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 第5篇

目前,全国各级政法机关正在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2006年,中央政法委决定对全体政法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政法干警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治本之策。

我们作为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的公安交警,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学习,有力地促进了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提高公安交警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消除长期以来交警身上久治不愈的“冷、硬、横、推”和“四难、”的疾症,改善和加强警民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得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各项阶段性工作中,大队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指派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大队长负责,并由大队教导员牵头,各中队负责人组成专门工作机构,抽调得力、经干的工作人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是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进行全员培训,促进全体民警对依法行政的认知、理解、掌握和运用。自支队统一分期分批有序地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集中进行学习、培训和考试后。鱼峰交警大队以“规范执勤执法示范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展现执法为民良好形象。一是规范路面执勤标准。以大队为单位,每周利用一天时间对民警进行执勤动作、普通话、日常执法用语训练和交通疏导、纠正违章等业务技能培训,做到疏导合理,站位得当,纠违行为正规。二是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大队建立了民警个人《执法考核档案》和电子执法台账,对民警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岗位执法责任主体,对有过错案件逐一倒查,严格追究责任。同时,由一名副大队长兼职的法制员,对大队民警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强化广大民警依法执法意识,进一步树立了良好执法形象。

2、加强内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认真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在认真搞好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基础上,对民警进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实行持证上岗,以增强违法处理民警的责任感。二是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按照“便民、利民”和“微笑、高效”的工作要求,着力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增加了窗口服务的协警员,确立了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一站式”服务工作站,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通过法制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和服务意识得到了增强,服务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认真进行盘查、整改和建章立制。

1、牢固树立依法管理交通、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在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多年来,交警在道路执勤中,少数民警我行我素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纠正和处罚道路交通违法,对人不对事、感情用事的情况时有出现。比如,同样的交通违法,当事人经济条件也相当,处理结果不一样。暂扣车辆、证照不开凭证,扣留的证照私自保管,导至当事人东奔西跑,找不到地方处理。

2、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交通管理的目的是什么?交警究竟是在为谁执法?这个问题有的交警至今还在含糊不清,以至他们在道路执勤、执法工作中抓不做重点,主次不分,方法不但,和老百姓、和交通参与者纠缠不休,费了不少口舌,牺牲了大量时间,又激化了矛盾。比如,一企业的一辆非营运小客车忘带行驶证,执勤民警的确又清楚该车有合法的行驶证,该车系市内短途行驶而确有急事,就不要逼着驾驶人非倒回去拿证来才给以处理不可。外地车辆走错了路或停错了车。又如,一辆核载五座的小客车超座1人,核算起来是超过20,但是这种情况仍然按客运车超员20的规定处罚显然就不够公平了,要举的例子还有很多。所以通过认真学习,使我们公安交警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处处多为民着想,多为民服务。从而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更加明确执法的目的,把管理的重心放在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上,对营运性客车严重超员、对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货厢载客,对无证开车、“黑车”非驾、弯道超速、超车等等这些事关千家万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上限处罚,决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它事关千千万万人民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 第6篇

当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新《消防法》”)及其配套规章、《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颁发实施后,对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如何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为此,本人对汕头市如何深化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效果和公信力进行了认真地探索和实践。

一、近几年来汕头市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汕头市消防部队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警力不足50人。而全市各类企业和场所多达10余万家,很难从面上进行全面的管理。

二是一些消防执法人员的思维方式与法律规定不相适应。部分执法人员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还比较淡泊,对科学发展观缺乏深层认识,存在消防监督表面化、形式化、权力化、个人化等长期固定的思维模式。

二是消防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与社会要求不相适应。个别消防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对自由裁量权把握不准确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以固有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指导具体的执法行为,不能跟上时代改革的步伐。

三是消防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少数基层消防执法人员不善于学习,满足于一知半解,对消防法律法规学习的不深不透,执法素质偏低,驾驭本职工作能力不高,工作中不能做到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观察处理事物与法律脱节,造成许多工作盲点,导致抓不住消防执法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尤其是新《消防法》实施以后,部分消防执法人员的执法方式与新《消防法》规定不相适应。新消防法在监督检查、审核范围、执法力度等都有了新的规定,例如新《消防法》部分处罚取消了处罚前“限期整改”的前臵条件,并且增加了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了罚款幅度,这些规定有利于规范执法、预防和减少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这势必促使现有消防监督模式发生一些质的该变,对执法人员多年形成或执行的模式、方式形成冲击,执法人员不能顺应形势所需,多年形成的固有的执法模式要彻底改变还需要一个过程,甚至需要脱胎换骨的新思维,新变革,这就需要执法人员不断改变、创新工作方式,更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措施,转变执法观念,否则,很难适应新《消防法》施行。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汕头市消防监督执法的效果和公信力的探索和实践

针对当前影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种种问题,近年来,汕头市紧紧围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创建一支人民群众满意的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的工作主线,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集腋成裘,通过“狠抓三个建设、严把四道关口、力推五项机制”,不断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

(一)狠抓三个建设,筑牢执法规范化根基

狠抓执法规范化基础建设,通过向法律法规要保障,向制度规范要标准,向队伍素质要警力,不断夯实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根基。

一是狠抓法制建设,收紧执法准绳。前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上位法都做了修订。根据情况的变化,结合汕头市消防安全工作实际,于2009年着手提请市人大对《汕头市消防条例》进行修订,并列入市人大的立法计划。目前《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草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正报请市人大审批。提请市政府于2010年出台了《汕头市“三合一”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并在2011年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中进一步扩大奖励举报范围,使火灾隐患奖励举报工作成为“清剿火患”战役的利器。同时,根据汕头市既有建筑和“三小”场所火灾多发的实际,先后提请上级部门出台了《广东省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技术要求专家论证会纪要》和《汕头市宅基地或集体用地上既有建筑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并结合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整治和“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根据不同街道(镇)的产业结构,为每一个地区的不同场所了不同的整治标准,既执行了相关的规范、保障了消防安全,又节约了投入、方便了群众整治,取得了场所消防安全系数提升和群众满意的双重效果。

二是狠抓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2008年底便结合部队实际,研究制定并实行了《汕头市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执法责任制度》等39项执法规范化制度,对执法责任、执法制约、执法考评、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2011年,结合当前消防工作实际,对39项制度作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监督执法职责,规范了法律文书审批流转程序,加大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对各个窗口进行了统一,对消防警务进行公开,并在每个执法单位建立了档案室、明确了执行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为执法规范化工作提供了规范依据。此外,先后两次提请市公安局下发文件,对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在每个区(县)建立试点单位并推广试点经验,从而有效规范了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三是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在干部调整时注重消防监督执法干部的新老搭配、强弱结合,对各个执法单位的执法监督干部进行优化配臵,形成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的格局,使数量有限的执法人员人人都成为消防执法监督的行家里手。针对消防法律、法规越来越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越来越复杂,群众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的实际,实行了执法单位每星期集中学习,每月召开消防监督工作例会、每举办消防监督执法专题业务培训等3项学习制度,在监督执法队伍中根植“每一个消防监督执法业务都必须以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准绳、每一项业务都必须经得起检验,每一个监督执法行为都能让群众满意”的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消防执法人员适应新规范、新要求的工作能力。同时支队还加强了消防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通过端正执法理念,增强依法自觉性;通过强化“换位思考”思想,提高办事效率;通过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派出所方面,支队联合市公安局通过建立量化管理考评、定期督查通报、监督执法联动三项制度,做到警力配备、学习培训、试点先行三个到位,实现了派出所民警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被动到主动、由外行到内行的转变,从而在保证消防监督执法水平不下降的前提下,迅速扩大了消防监督执法队伍。

(二)严把“四道关口”,规范监督执法工作程序 一是严把集体议案关。为了解决消防监督执法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转变执法观念,强化权力制约,进一步规范了重大案件集体议案制度。明确将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消防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调查等4大类工作纳入重大案件集体议案范围。成立由各单位主官任组长的集体议案小组,进一步规范了集体议案流程,明确了集体议案人员,定期组织开展集体议案。同时,还依托支队网络合成训练室建设了电子审图室,使集体议案内容能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全面直观地呈现给与会人员,提高了集体议案的工作效率。通过集体议案制度的落实,各执法单位建立了“先集体讨论,后作决定”的决策机制,最大程度地规范了执法行为,减少了执法失误的出现。

二是严把法制审核关。每一项消防监督执法业务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并通过法制员队伍严格把关。结合消防部队编制调整,迅速配齐配强消防监督执法队伍,为每个执法单位选配了一至两名法制水平高、执法经验丰富的法制员,并定期开展法制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法制员的业务能力。通过法制员对有关消防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本级办理的各类行政执法和刑事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检查指导下一级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的各项执法工作,组织听证和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点评典型监督执法案例,进一步提升了各级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严把档案自查关。执法单位坚持每半月对前半月的执法监督档案进行自查,并由支队执法质量考核组定期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使各单位各类业务案卷的“一案一考率”达到100%,确保了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档案中存在问题。同时,坚持通过召开执法例会和监督执法工作讲评会,对法律文书、案卷质量进行点评,确保了法律文书、卷宗从内容到形式上的完整、有序和规范、统一。

四是严把统一考核关。在总结之前开展业务知识考试、业务技能大比武等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开展了执法质量月考工作,成立了由支队军政主官任组长的月考工作领导小组,每月采取案卷查看和现场对照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县)公安消防大队的执法质量进行集中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考核通报,并落实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同时,还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要求作为基础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内容,通过科学、合理地安排绩效考核工作中的执法规范化分值,对所有大队、干部量化记分,并将执法质量考核结果与行政领导任用、消防执法人员晋职晋级、执法单位的评先评优挂钩,最大限度地激发消防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看成绩、比绩效”的争先创优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工作落实。

(三)力推五项机制,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效果 公安部孟建柱部长曾强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在于各项执法制度对执法活动的有效规范和约束”。针对消防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关键环节,创新推出五项机制,不断推进公正执法、阳光执法、热情执法,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公共服务的新期待。

一是推出处罚约谈机制,减少群众抵触心理。每个执法单位均在作出处罚之前,对拟作出各类处罚的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组织他们观看火灾案例,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说明存在问题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告知消防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程序、裁量标准,并有针对性的提出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的整改意见。通过处罚前的约谈,既提高了服务质量,减少了群众的抵触心理;又提升了群众对消防工作的认识,扩大了消防宣传教育面。

二是推出业务回访机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为进一步发现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大走访”、“三访三评”等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加大业务回访力度,组织各执法单位深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政机关,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每月抽查每个大队的5宗监督执法案卷,询问执法对象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开展工作的满意度,调查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是否存在工作上的问题,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改进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诸多有益参考。

三是推出网上监管机制,实时跟踪执法质量。坚持从强化信息化系统应用入手,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先后六次组织培训,十次下发通知,多次深入基层,督促指导各大队不断完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每天落实专人巡查并每月通报各大队监督执法信息录入情况;强势推动“6个e网”、消监督管理系统、派出所警务综合信息系统等网络业务平台的应用,严格执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公告等制度,切实避免了监督执法体外循环的现象,有力推动了支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四是推出廉政制约机制,畅通内外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内外监督机制,拓宽执法监督渠道,不但加强了内部监管督查力度,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还充分发挥外部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群众投诉和信息反馈渠道,发动廉政监督员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通过建立健全领导“一岗双责”挂点管理责任机制、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和内控机制三项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掌握监督执法干部的思想和现实表现动态;通过出台并落实《汕头市公安消防部队廉政建设五严禁》等五项廉政制度,完善部队监督制约体系、防止权力失控漏管、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目标,深入贯彻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穿于公安社会管理和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为实现平安世博和公安队伍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工作,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要进一步清理和完善公安执法依据,使公安执法活动在规范框架下合法合理的运作;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使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和意识,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实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注重执法态度和艺术,规范执法言语和动作,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抓住人民群众意见大的执法问题,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查处执法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执法公正廉洁。

三、工作措施

(一)先期谋划、深入查找

根据分局整体工作部署,我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在梳理分析阶段(2010年2月5日前)召开支委会,认真查摆自身队伍中,在执法环节上的瑕疵,经支部集体讨论,决定将民警过分依赖网上办案自动生成系统问题、接处警到场及时率问题、民警办案程序意识问题三类执法环节的不规范,作为我所的改进重点。

(二)精心规划、有序推进

对于查摆出的执法环节的不足与问题,领导班子秉持“对公安工作负责,对办案民警负责”的理念,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序列,扎实有序深入推进。

1、接处警到场及时率问题。

110接处警工作一直以来是公安工作直接的对外窗口,展示公安工作良好风貌和对外形象的同时,也成为转变公安工作理念的排头兵。针对我所110接处警到场及时率低,我所开展了全面梳理、排查本单位在110接处警规范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全所民警再次深入学习市局《110常规警情处臵工作流程》及分局关于110接处警的规范性文件,对本地区多发的110警情的处臵以及相关实例进行分析、讲评,协调理顺专职接警民警与值班组接警民警之间的职责分工,并将110接处警作为常规工作纳入民警目标管理考核。

通过进一步学习阮康杰“十字工作法”等业务培训学习,民警对110警情的处臵流程、要点、要求进一步明确,接处警规范和效能得到明显提高,在到场及时率、处臵方式等方面下工夫,群众满意率大幅提高,同时通过目标管理考核的形式,进一步激发民警规范接处110的自觉性和积极性。3月份我所110接处警超时0.7%,远远低于分局2.1%平均水平。

2、民警办案程序意识问题

民警在办案过程中程序意识薄弱,如:民警制作笔录未执行双签名、延长传唤报告滞后、第一次询问未及时询问等问题时有发生。

我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案分析,提高民警办案意识,并成立所内法制员队伍,对上报审批的材料逐个检查后再上报,重点针对民警制作笔录未执行双签名、延长传唤报告滞后、第一次询问未及时询问等问题,切实提高民警办案水平。

3、民警过分依赖网上办案自动生成系统问题。

办案要民警过分依赖网上办案自动生成系统,导致各类文书、报告不规范,各类文书重复等。

我所落实专管民警加强对案卷审核力度,对网上生成文书逐个修改,并加强对办案民警培训,增强意识,提高业务能力。经一段时间教育培训,现在办案中,对自动生成有问题的文书,民警能自觉重新用纸质文书制作并上传。目前案卷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分局的下一步工作将进入检查总结阶段,分局将对我们的专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并将专项工作的作为二○一○年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及今后追究执法责任的重要依据,所以我所见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将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的薄弱点进一步梳理夯实,同时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责任,防止发生上述执法环节上各类问题的回潮现象,切实将专项工作贯穿于各项公安工作之中,与当前大力推进的“三项建设”、“三项管理”及“世博安保”等公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专项工作的成果真正体现在提高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上,体现在保证平安世博等各项中心工作上。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 第8篇

1消防监督执法中出现的问题

1.1调查取证工作不够细致

首先, 是责任心不强。许多同一类案卷中的询问笔录存在雷同现象, 对单位负责人和员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询问没有侧重点, 对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节和违法后果等基本要素的询问过于简单, 询问笔录质量不高。其次, 是重要证据未查清。对社会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 对违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技术标准具体条文没有查清。在火灾事故调查中, 取证不充分, 现场勘验过于简单, 认定逻辑不够严密, 存在主观臆断现象。对于认定火灾原因的主要痕迹物证不提取、不鉴定, 对当事人、证人的询问不及时、不仔细、不全面, 一些关键证据得不到印证, 甚至认定结论没有证人证言佐证, 也没有痕迹物证来证明。

1.2法律法规执行不够到位

一是执法不严肃。监督执法人员对应当依法予以核查的责令“三停”处罚, 未按规定核查;应当予以临时查封的不予查封, 该强制执行的没有依法强制关停;对存在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的, 没有督促彻底整改;而对“三合一”或其他不应当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消防违法行为错误地使用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二是程序不到位。一些单位对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项目未依法对相关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对依法实施临时查封的单位没有依法对火灾隐患实施处理。在火灾事故调查中, 认定前告知对象不全面, 告知程序不规范, 存在走过场现象;需延长调查期限的, 未依法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1.3“网上执法”落实不够严格

网上执法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和备案抽查系统较多。例如网上执法办案、办件超期现象普遍;监督检查记录没有及时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 存在违规修改和补录现象;网上执法案卷未及时归档结案, 网上网下案卷不一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后未及时进行增加、降格和修改管理;营业执照复印件、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现场照片等重要证据没有录入系统。

1.4自由裁量行使不够规范

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不严格, 重数量不重效果, 没有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一是裁量标准不统一。有的量罚区间设置过宽, 对一些常见违法行为未划分量罚阶次, 起不到压缩裁量空间的作用。二是裁量权行使不严肃。一些案件没有查清从重、从轻、减轻等情形, 而随意改变量罚阶次。有的随意超越法定范围实施临时查封, 没有严格按照规章规定的情形实施。有的仅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为由实施临时查封;有的从重处罚一律按法律规定上限实施处罚。在火灾事故调查中, 存在“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的现象;超范围适用火灾事故调查简易程序、调查拖沓、随意延长调查期限的现象也较为突出。

2消防执法规范化如何建设

2.1狠抓执法主体, 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 消防监督执法干部的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不仅关系到执法队伍的形象, 还关系到执法质量的好坏。首先, 应当通过多种途径, 深化执法理念教育, 打牢执法为民思想根基。其次, 要开展执法大练兵大讨论活动, 加强执法干部学习的主动性, 把执法中遇到的疑难杂症, 定期汇总整理, 请相关业务专家给出建议, 促使广大执法人员在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态度、执法水平等各个方面有质的提升;最后, 要强化业务培训, 提高执法队伍实践能力, 定期组织执法干部现场教学。

2.2执法创新是灵魂

实践证明, 执法创新是有效推进执法制度建设, 落实执法工作标准、提高执法质量的点睛之笔, 也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灵魂所在。既要在执法制度上创新, 加大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又要加强工作交流, 提高检查实效, 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活力, 进而提高执法质量。

3消防执法水平如何提高

为了不断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执法服务在新形势下对消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结合当前消防工作实际, 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机制。

3.1健全制度,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倡导全民消防的理念, 调动全社会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广泛开展社会单位和个人的志愿服务活动, 形成人人参与消防事业的良好氛围。

3.2创新管理, 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

明确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开展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 逐步改变“保姆式”被动消防工作局面。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不断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和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切实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3拓宽渠道, 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是预防火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针对当前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强的问题, 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 将消防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各个角落, 努力提高消防宣传普及率。加大重点单位、重点岗位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提升培训质量。深入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全面提升农村消防工作水平。广泛利用大众新闻传媒, 开辟消防专栏, 播放消防宣传专题片、公益广告, 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潜移默化地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方法, 筑牢社会“防火墙”。

摘要:为了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 提高消防部门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的实际需要, 同时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迫切需要, 只有遵循消防工作客观规律, 扎实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 才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消防工作形势和任务需要。

关键词:执法规范,执法质量,消防法治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06]15号) [R].

[2]钟小璇.浅谈如何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J].江西化工, 2015 (3) :254-255.

上一篇: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下一篇:新课改中农村中小学面临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