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

2024-09-20

云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精选6篇)

云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 第1篇

河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城乡居民收入年增9%

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城乡居民收入预期增速9%左右,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200亿斤,城际轨道交通延伸到18个省辖市,每个县市20分钟内就可上高速„„昨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省发改委副主任张廷建现场对《纲要》做了解读。□东方今报记者 董彩红

●要求: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是核心

张廷建介绍,《纲要》认真贯彻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关于制定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并进一步强化了五个方面:一是把握主题、贯穿主线,就是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紧紧扭住发展不放松,坚持在发展中调整、提升、转变、增效;二是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把实施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总体战略,作为《纲要》的核心,充分与《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相衔接,把这五年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位;三是推进富民强省,围绕富民强省中心目标任务,坚持富民优先,强省为要,推动“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富民与强省的有机统一;四是构建“三大格局”,即构建以中原城市群为重点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以粮食生产核心区为重点的农业战略格局和以“四区两带”为重点的生态功能格局;五是着力“四大战略重点”,即着力扩大内需、着力调整结构、着力改革开放、着力改善民生。●目标:居民收入年增9%

按照省委《建议》提出的“两高一低”、“五个明显”目标要求,在与国家规划目标初步衔接的基础上,《纲要》提出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体系,主要分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和自主创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四个方面,包括28个指标。主要指标包括: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两个百分点,力争实际完成情况高于中部平均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预期增速为7.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千分点;地方财政总收入预期增速为10%以上,高于生产总值增速;服务业比重预期达33%以上,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预期增速9%左右,与经济增长同步;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节能减排指标下降幅度,均按国家下达的目标确定。●《纲要》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十项主要任务

加快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主要是,坚持发挥比较优势与后发优势相结合、做大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增创制造业新优势与促进服务业大发展相结合,按照高端、高质、高效的方向和抓增量、调结构、增后劲的要求,加快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加快新型城镇化,构建现代城镇体系。主要是,以中心城市和县城为重点,加快构建五级城镇体系,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推进城乡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努力实现城乡面貌换新颜;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提升中原城市群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使之成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柱石;加快产业集聚区及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动县域经济成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基石;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和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按照“规划先行、就业为本、量力而行、群众自愿”的原则稳步推进,构建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

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是,坚持以粮为基,统筹“三农”,推动全局,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在稳定面积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现代种业,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和品质,着力改善水利等农业生产条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200亿斤;以现代畜牧业、特色高效农业为重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坚持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构建自主创新体系。主要是,构建要素完备、配置高效、协调发展、充满活力的自主创新体系,着力破解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先导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动人口大省向人才强省转变。加强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支撑保障能力。主要是,坚持基础设施先行,以构建高速公路网、快速铁路网、坚强电网、信息网、水网和生态系统“五网一系统”,以及初步形成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基本框架为重点,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强化郑州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建设全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推进重大水利和生态工程建设,构建适度超前的现代化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体系。

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生态省建设。主要是,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有效利用能源、土地、水和矿产等各种资源,推进工业污染全防全治,加强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文化强省。主要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充分发挥中原文化独特优势,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升中原文化软实力,突出根文化传承弘扬,推动中原文化走出去,建设华夏文明重要传承区。

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中原。主要是,以民生工程建设为抓手,构建均等化、广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就业、收入、社会保障、医疗、公共安全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深化体制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主要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财税、投融资体制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以及要素市场发展,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效,逐步建立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扩大对外开放,建设内陆开放高地。主要是,更加积极主动地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持续开展开放招商,积极利用外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对外贸易,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新格局,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保障:五个方面进行保障

为确保“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实现,《纲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实施项目带动、增强土地和环境保障能力、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等。

特别是强调要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强化规划的宏观指导和约束作用,明确把《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并纳入各市、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和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云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 第2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十二五”规划纲要分为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等16篇。作用和意义

解读“十二五”规划纲要 第3篇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在对我区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深入调查和系统研究基础上制定出来的, 规划纲要草案共十一章, 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围绕布局优化、转型升级, 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人才战略、制度建设、文化氛围的创造、深化改革、提高开放水平并以此为基础, 提出了保证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 是一个系统、细致、客观的规划报告。

规划比较重视新项目的建设。在实施新项目投资拉动的过程中, 需要重视新建项目对已建项目的升级带动作用, 加强提升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解决节能减排等问题, 实现新项目带动现有产业升级的发展路径。需要增强自治区企业、研究机构、大学对主要产业发展相关技术的引进吸收能力与再创新能力, 真正建立与我区产业发展实质相关的产学研基地、中心, 扶持科技中介产业的发展, 避免创新的口号化与泡沫化。在重视技术的同时, 重视流程、职能、制度等管理创新, 提高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协同能力。增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专业发展与自治区经济发展的相匹配性, 教育内容、方法改革实现常态经常化, 有效提升自治区的内生成长动力。要重视对地方与领导的绩效评价, 建立简单有效的多维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除此之外, 对已建的大型项目、重点园区, 自治区应建立与加强监控评价与后评价机制, 防范未来的发展风险, 寻找更好的发展路径。

规划方案对于推动我区科学发展, 实现以人为先的转型轨道优化有前瞻性指导价值, 体现了民生优先、创新发展、促进绿色发展、开放共赢发展的先进发展理念, 这为自治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了基础性和全面性的框架。整体而言, 规划是统筹的和切实可行的。

十二五规划纲要的三点归纳 第4篇

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全文发表。这份文件洋洋洒洒5.1万余字,共16篇62章,涵盖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为了便于把握,笔者从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的角度,对这份《纲要》试着做了些归纳。

首先是信息化。《纲要》在关于工业的第三篇中,将信息化专门列为一章(第十三章“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加以阐述,这在所有同级别的文件中尚属首见。

不算标题,《纲要》各章节中总共有13处提到“信息化”,其中发展环境1次、农业2次、产业升级4次、服务业1次、区域和城镇化1次、社会管理1次、军队现代化3次;“互联网”提到5次,其中服务业1次、社会管理1次、文化发展1次、产业升级2次;“信息服务”提到5次,其中服务业1次、对外开放1次、农业1次、产业升级2次;“信息技术”提到4次,其中农业1次、产业升级3次。而在产业升级中,份量最重的是在第十章“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阐述。

由这些IT相关词的出现频次,我们可以导出第一点归纳:“十二五”期间对于信息产业而言,产业升级、农业和服务业是主战场,其中又以面向市场的产业升级为重中之重。

产业升级主要有四点: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动研发设计、生产流通、企业管理等环节信息化改造升级;推广先进装备技术应用,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

第二点归纳:面向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是信息产业重要的第二战场。

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主要有四点: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和完善网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上信访、电子监察和审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推动数字城市建设,提高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

第三点归纳: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信息产业自身转型升级。

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列入其中,排位第二。《规划》明确规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和信息服务。

贵州十二五规划纲要 第5篇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施政方针和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编制实施年度计划和制定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是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奋力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第一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全省上下奋力克服百年不遇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和百年不遇的特大重旱灾害带来的严重影响,抓住机遇、突出重点、加快发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第一步战略目标提前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省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翻番;破解长期制约我省发展的交通瓶颈和工程性缺水难题取得突破性进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扎实推进,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从系统制度安排上加快解决一些重大民生问题,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不断增强。这些都为“十二五”时期的加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面向未来,我省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跑线上。

“十二五”时期,我省发展既面临总体有利的形势,也存在严峻挑战。

我省具备加速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经济格局大变革、大调整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我国在国际上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显著提升,有利于我们更好运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速发展;国家坚持实行扩大内需的方针,把西部大开发放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先地位,中央企业转型发展和向西部扩张加快,东部产业加快转移,有利于我们争取中央支持和借助省外力量加速发展;我省基础条件改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内生动力增强,自身财力不断提升,丰富自然资源的比较优势显现,有利于我们充分发挥后发优势、遵循经济成长规律加速发展。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较多矛盾和问题。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发展速度慢仍是我省的基本省情和面临的主要矛盾,工业化水平低、城镇化进程慢、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协调、农村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大等问题仍将非常突出,思想观念陈旧、办事效率低下、发展方式粗放、科技创新乏力、社会矛盾易发多发、体制机制转换滞缓等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亟待解决。

我省在前进道路上面临着不小的挑战和压力。西部大开发十年来,全国呈现出东部率先发展、中部迅速崛起、西部竞相开发的格局,纵向比我省发展明显加快,横向比多数省区市的发展速度更快,我省与先进地区在很多方面的差距还在继续扩大,特别是要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目前我省在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城镇人口比重、缩小城乡差距等指标上存在较大差距。进入“十二五”以后,全国各地特别是西部地区将在前十年蓄积能量的基础上继续加速,给我们带来更大的现实压力和潜在压力,我省如不加速发展,就会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过程中丧失机遇,就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继续拉大差距。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可以紧紧抓住并且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是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加速期,是我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在这样一个十分重要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由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转变和进入加快发展时期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全面落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历史性任务,找准我省在全国和区域发展中的定位,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发展上来,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来,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缩小在“好”的方面存在的差距,花大力气、下真功夫解决“慢”这个主要矛盾,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十二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性机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突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重点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和服务业发展水平,统筹区域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改善民生,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处于滞后状况,发展是解决全省所有问题的关键。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理念,真正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把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贯穿于“十二五”的全过程,落实到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各领域,不断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切实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加速发展,就是要创造条件,奋力拼搏,使我省经济发展速度在一个较长时期内高于以往历史时期、高于西部地区同期平均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快转型,就是要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扎实推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推进社会管理向全覆盖、社会化转变,推进社会形态由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推动跨越,就是要推动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推动经济总量登上新的重要台阶,推动人民生活水平由总体小康迈向全面小康。基本要求是:

——必须把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和积极扩大消费、出口需求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保持投资合理较快增长,围绕科学规划实施重大项目,依托重大项目优化投资结构,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

——必须把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扩大工业经济总量,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优势产业,提高附加值,延长产业链,不断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积极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努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区域优势互补。

——必须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不断增强科技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社会。

——必须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促进城乡人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必须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青山绿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建设良好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必须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坚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改革,按照行政干预最少、发展环境最优、服务质量最好的目标,在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在重点领域扩大开放,在日常工作中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构建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和对内对外开放环境。

第三章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要努力成为改革开放以来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要努力实现以下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经济加速发展。全省生产总值确保实现8000亿元,力争翻一番、突破10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接近3000美元。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其中,第一产业增长5%以上,第二产业增长16%以上,第三产业增长12%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以上;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以上。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9.6∶45∶45.4;服务业就业比重提高到25%以上;力争五年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250万人以上,城镇化率达到40%;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达到45%。

——发展基础平台进一步夯实。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相适应的交通基础平台基本形成,初步建成快速铁路系统,铁路通车里程力争达到5000公里,高速铁路通车里程超过1400公里,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500公里以上;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农村人口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0.9亩,农村人口人均基本口粮田达到0.5亩。

——科技教育水平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8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7%;人力资源和科技进步、管理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水平明显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50万人。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耕地保有量439.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5%;森林蓄积量3.8亿立方米。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力生产率提高同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五年城镇新增就业135万人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一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接近西部平均水平。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全省常住人口3936万人;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0岁以上;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20万人以上;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3%;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39.82万套,2014年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30万户;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到0.31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公共管理和治安防控体系加快完善。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对内对外开放不断拓展,开放型发展格局进一步形成。

经过五年的艰苦奋斗,使我省综合经济实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登上一个新的重要台阶,力争在西部地区实现赶超进位,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条件更加充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牢固。

第二篇 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坚持集聚发展、节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坚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优化工业发展环境,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推进优势资源转化,延长产业链,加快建设国家重要能源、资源深加工、装备制造业、特色轻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基地,着力扩大总量,在扩大总量、增加投资中调整优化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型升级,基本形成特色工业经济体系,通过工业的主导带动作用,促进三次产业加快提速、协调发展,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协调互动发展。到2015年,工业增加值比2010年增加1.5倍,工业总产值实现1万亿元以上;“十二五”期间工业累计投资实现1.5万亿元以上;电力、煤炭、冶金、有色、化工、装备制造、烟酒、民族医药和特色食品及旅游商品为主的特色产业等八大产业产值分别超过1000亿元;培育形成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20户以上。

第四章加快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

加大能源产业的结构调整力度,初步形成规模型、效益型、生态型的多元化能源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

第一节提高煤炭工业总体水平

推进煤炭产业规模化、节约化和集团化发展,加大煤矿资源的整合和大矿建设力度,调整完善煤炭工业结构和提升生产力水平,提高煤炭行业集中度,鼓励省内外有实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十二五”期间建成1个年产量5000万吨和2个年产量300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全省煤炭企业控制在200个以内;规模以上煤炭企业控制的煤炭资源量占全省占用煤炭资源量的80%以上,产量占全省总产量70%以上。提高洗精煤产量和煤炭洗选比例,推进清洁用煤、节约用煤和高效用煤。加快规划矿区内后备资源勘探力度,提高勘查深度。推进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依托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一批大型煤电基地,积极发展煤炭深加工、精加工及关联产业。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煤炭产量达到2.5亿吨,总产值达到1500亿元。

第二节巩固壮大电力产业

充分发挥我省“水火互济”的优势,坚持扩大省外市场与保证省内用电并重,深入实施“西电东送”和资源就地转化。进一步优化电力结构,优化发展火电,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深度开发水电,积极发展风电、核电和生物质能发电。优化调整电源点布局,进一步加快电源项目和配套煤矿建设,实施一批新建、改扩建和“上大压小”替代容量电源项目、输变电工程,加快推进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电力装机达到4500万千瓦,其中新增外送400万千瓦,达到1400万千瓦,总产值达到1500亿元。

第五章加快建设国家重要资源深加工基地

依托能源工业,充分发挥资源组合优势,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煤化工、磷化工、铝工业和冶金工业为重点,按照煤电化、煤电铝、煤电磷、煤电冶一体化发展思路,推进煤电联营、电冶联营,大力发展优势原材料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铝工业、磷化工、铁合金生产基地和南方重要的煤化工生产基地。

第一节大力发展化学工业

按照大型化、基地化、规模化、多联产的要求,积极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大力发展新型煤化工,提高醇醚、醋酸、烯烃等新型煤化工产品比重,积极构建结构相对优化、品种比较齐全、产业链较长、有较强竞争力的新型煤化工产业体系,大力实施《贵州省煤化工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建设一批大型现代煤化工基地和项目,推进煤炭液化工程。加强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有序开发磷矿资源,控制磷系复合肥产能规模,改造提升现有装置及配套能力,推进磷化工产业的精细化、集约化发展,推进黄磷深加工、热法磷酸深加工和湿法磷酸深加工,重点发展高纯黄磷、精细磷制品和精细磷酸盐产品,加快磷矿伴生资源尤其是重稀土矿等贵重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氯碱化工。积极发展橡胶加工和锰、钡等其他精细化工,打造全国主要的精细碳酸钡生产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基地。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形成年产醇醚300万吨、烯烃60万吨的生产能力;形成年产磷酸500万吨,其中食品级和电子级磷酸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第二节调整提升有色工业

以淘汰落后、技术改造、企业重组为重点,推动铝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铝加工,实现铝产品结构由初级原料为主向加工产品为主的转型,建设形成贵阳、遵义两大铝电联营、上下游配套的大型铝工业基地,推动黔东南、六盘水、安顺、铜仁等地发展铝加工。以增强钛矿资源保障为基础,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钛产业扩大产能、调整结构,完善钛材品种,重点向高质量的钛及钛合金产品和钛带领域扩展。加快和规范黄金工业发展。支持铜仁、黔东南积极发展钒深加工。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形成年产氧化铝460万吨、电解铝260万吨、铝加工150万吨的生产能力。

第三节做大做强冶金工业

以调整结构、淘汰落后、优化升级、合理布局、重组发展为重点,加强研发创新,提高产品档次。改造提升钢铁工业,支持六盘水、贵阳等地调整钢材品种结构,延长产业链,推进钢材深加工。调整优化提升铁合金产业,积极引导铁合金企业在资源优势区域的集聚发展和结构升级,发挥锰系、硅系铁合金和工业硅生产优势,推广铁合金精炼技术,生产低碳、低磷、低硫、微碳等精炼铁合金产品。支持铜仁、黔东南等地实施金属锰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发展金属锰深加工。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

第四节加快发展新型建材

依托优势资源,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促进传统建材的升级换代和延伸加工,支持新型建材扩大生产规模。加快水泥产业的结构调整,合理布局水泥项目,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推广应用低温余热发电,做强水泥产业。加快各类利用磷石膏、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尾矿沙等大宗工业废渣生产的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推广运用,年利用各种工业废弃物3000万吨以上。支持开发新型节能环保建材和绿色装饰材料,积极发展玻璃深加工产品、天然石材和建筑陶瓷。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材产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

第六章推进建设国家重要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

充分利用我省航空、航天、电子三大军工基地的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积极挖掘省内市场和拓展省外市场,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依托重大项目,提升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发展一批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和企业集团,重点打造以贵阳为核心区,遵义、安顺、凯里、都匀为配套功能区的黔中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努力使装备制造业在“十二五”期间有一个大的发展,成为全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

第一节大力发展能矿产业装备制造业

围绕全省能矿产业发展,支持和加强能矿产业与制造业有机衔接,以装备主机为龙头、以专业化协作配套为基础,大力发展能矿产业装备,增强省内成套设备生产和配套能力。重点建设贵阳、遵义能矿产业装备基地;支持六盘水、毕节、黔西南等地开发电力、化工及矿山机械装备。

第二节积极发展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业

依托省内航空工业基础,加大对民用航空产品和实用性航空产品的研发力度,以通用飞机研制和生产为突破口,大力发展航空装备产业。依托省内航天工业基础,大力发展以航天高新技术产品为重点的航天装备产业。

第三节大力发展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积极引进省外汽车生产优强企业,推动省内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以贵阳客车、专用车、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遵义轻卡、微型面包、特种车等汽车生产基地,毕节载货汽车、农用车生产基地和安顺客车、微型车、特种车生产基地为龙头,以一大批汽车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为基础,大力发展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装备。

第四节积极发展机电及其他机械装备制造业

支持贵阳、遵义、黔南、黔东南等地区相关机电企业技术研发和企业升级,提升省内机电工业水平,积极发展以精密数控装备及功能部件、风力发电装备、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信息产品、铁路车辆及备件为重点的装备产业。支持思南、赤水、贞丰等地依托内河航运条件和现有工业基础,发展以内河船舶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产业。

第七章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特色轻工产业基地

积极发展以优质烟酒和民族制药、特色食品、旅游商品为主的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支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壮大,积极构建具有我省特色和比较优势的轻工产业体系,增强农业的带动和对重工业的支撑作用,加快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烟草基地、名优白酒基地、中药现代化基地和南方重要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

第一节提升壮大烟酒产业

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推进烟酒工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精细制造和市场建设,扩大增量,盘活存量,做大总量。按照集团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要求,以技术创新为先导,大力调整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贵烟”品质和壮大品牌,推进烤烟生产相对集中布局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烟草行业整体竞争力。充分发挥“国酒茅台”品牌带动作用,加大白酒工业投入,扩大名优白酒在白酒总量中的比例,大力发展年份酒,扩大对高端市场的占有率,整合其他优质白酒品牌,全力打造黔北地区、黔中地区、南部地区三个“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和仁怀白酒工业园,提升“贵州白酒”品牌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支持发展啤酒、果酒、保健酒及非粮食原料酒。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烟酒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其中“两烟”500亿元,白酒500亿元;卷烟总规模达到300万箱,“贵烟”产销规模达到80-100万箱,力争达到120万箱,“贵烟”品牌在高档卷烟(一、二类)行业排位进入前十名,烟叶850万担;白酒产量达到50万千升,茅台酒产能达到4万千升。

第二节发展壮大民族医药和特色食品、旅游商品为主的特色产业

立足我省生物资源、旅游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结合特色农产品基地和旅游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林加工和具有比较优势的民族医药、特色食品和旅游商品。以推进中药现代化为主线,重点发展民族药,积极发展生物制药和化学制药,发展壮大骨干企业,做强“益佰”、“神奇”、“百灵”、“同济堂”、“信邦”等著名品牌,加快医药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流通体系建设,实现医药企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发挥特色资源优势,依托“老干妈”等骨干企业和品牌产品,加快特色食品工业发展,重点发展辣椒制品、肉制品、马铃薯制品、核桃乳、植物油、调味品和精制茶等特色食品工业,大力建设特色食品加工基地,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档次。在有利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发挥竹、木资源优势,加快速生丰产原料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纸浆造纸工业。大力开发具有地方资源优势和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加快建设旅游小商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银器、蜡染蜡画、刺绣、民族服装服饰、民族乐器等系列产品。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特色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

第八章加快培育国家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立足我省资源优势和技术基础,把握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方向,按照“明确重点、集中突破、开放合作、政府推进、市场主导”的要求,加强科技创新,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

第一节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加快发展新材料、电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重点开发一批比较优势较大的产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建设安顺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贵阳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贵阳、遵义新材料产业基地。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总产值达到500亿元。

第二节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

加大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高技术产业在优势区域的集聚发展,建设一批高技术产业基地。提升各类高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创新能力和孵化能力。

第九章提高工业发展的集群化水平

综合考虑各区域资源分布、产业基础和主体功能区类型,加强工业化与城市化的紧密结合和互动发展,优化工业发展布局,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推动优势工业集聚发展。

第一节促进工业集群式布局

依托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干线,与城镇化空间布局相衔接,充分发挥各经济区域的比较优势,强化区域分工和经济联系,点轴发展与点状发展相结合,形成全省中、西、北、东南各具产业发展重点的工业化战略布局。黔中地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磷煤化工、有色冶金、名优烟酒、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药、特色食品等优势产业,加快建设贵阳-遵义、贵阳-安顺工业走廊和贵阳-都匀凯里特色产业带,建设形成装备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原材料及资源深加工产业聚集区、名优烟酒基地和以现代中药民族药为代表的医药产业基地。西部地区,重点发展能源、煤化工、冶金、黄金、特色食品、新型建材、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建设能源和煤化工产业聚集区,冶金、黄金、区域性绿色食品、优质烟草加工基地。北部地区,重点发展能源、有色冶金、装备制造、新材料、名优白酒、特色食品等优势产业,建设能源和煤化工产业聚集区、铝工业聚集区、名优白酒产业带和特色食品加工聚集区。东南部地区,重点发展加工制造、特色食品、精细化工、能源、原材料加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等特色新型工业产业,建设轻工产业聚集区和区域性能源、冶金、化工、旅游商品基地。

第二节有序发展产业园区

把产业园区作为工业集聚发展的主要载体,把园区经济作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根据全省工业化战略布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一批、提升一批、整合一批产业园区(基地)。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则,抓好一批省级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对县域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科学确定产业园区的主导产业和空间布局,培育和引进优强企业作为龙头,形成核心企业、配套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紧密链接、相互支撑的集群发展模式。优先保证重点产业园区用地指标,建立良好的基础设施保障平台、高效的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的规划环评和总体环评,有效解决企业入驻园区发展的各种前置条件。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园区开发机制,广泛吸引外来投资者领办、创办产业园区,推行园区经营性项目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按照“共建共享、收益分成”的运作模式,鼓励各级政府联合进行产业园区的建设。按照优化结构、合理承载的原则,围绕优势产业和重大项目,统筹配置土地、厂房、能源等要素资源,推进对重点高载能产业园区的电力直供。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重点产业园区上升为省级或国家级开发区。“十二五”期间,全省建成和完善100个左右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园区,其中30个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创建5-10个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第十章强化工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

贯彻对接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切实完善与工业强省战略相适应的政策保障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下大力改善工业发展环境。

第一节用足用活用好国家政策

强化产业政策支持。抢抓国家对西部地区实行有差别产业政策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将我省重点特色优势产业纳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和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对凡是有条件在我省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要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建设并优先审批核准;对省级权限范围内的重点产业项目,优先审批和核准;鼓励外资参与我省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新技术开发应用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资金加大对我省的投入;对获得国家和省级首台(套)产品的企业,由政府给予一定奖励扶持。

努力加强财政、金融和土地要素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用好用足国家财政资金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对工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与政府、企业的关系,逐步建立多元融资结构和多种融资渠道相结合的融资体系,推动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工业发展支持力度;统筹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合理安排和有效增加工业用地供给,对重点工业项目由省直接定点供地,加强工业用地储备,鼓励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单位土地的投入产出。

第二节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决定,加强工业发展组织领导,创新工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实施“八大行动计划”,建立工业发展的目标分解、考核和评价制度,落实改善工业发展环境的各项措施。

第三篇 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增强城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力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坚持走有特色、集约型、多样化、组团式拓展、点状式集中的山区绿色城镇化道路,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强化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紧密结合和互动发展,着力优化城镇化发展布局,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发挥城镇化对增加就业、带动投资和促进消费增长的巨大作用,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有序转移,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初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

第十一章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构建以快速铁路为发展主轴,以黔中经济区为战略重点,以其它重点城市化地区为重要组成,以快速铁路沿线和高速公路网络节点上的重点城市为支撑,能更便捷地融入全国经济大循环的城镇化战略新格局。以贵阳为中心,以贵阳-遵义、贵阳-安顺、贵阳-都匀和凯里为主轴,以六盘水、兴义、毕节、铜仁为区域中心城市,以一批中小城市为网络节点,全面强化城镇集聚与辐射能力,形成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的集约发展态势。加快发展黔中城市带,构建黔中城市群,带动全省城镇化加快发展。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0%;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全省大城市(含特大城市)、中等城市分别增加到9个、20个以上,发展形成一批小城市,城镇人口3/4在大中城市、1/4在小城市和建制镇,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50%。

第一节积极培育黔中城市群

加快培育以贵阳为中心,遵义、安顺、都匀、凯里为支撑,贵阳-遵义、贵阳-安顺、贵阳-都匀和凯里三大城市带为骨架,一批重要县城为节点的黔中城市群,建设成为全省城镇化的核心区。

进一步做大贵阳特大城市。周边省会城市“十一五”期间迅速扩张。贵阳通往周边的多条高速铁路已开工建设,“十二五”陆路交通枢纽基本形成,无论是形成贵州经济的引擎还是适应陆路交通枢纽称谓,都逼迫贵阳尽快扩张发展。贵阳市要调整优化城市核心区发展布局,加快城市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老城区、金阳新区、三桥马王庙区域、小河区域、东部新城、白云区域、新天片区等七大主城区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向周边和延伸区域拓展,逐步将清镇城区、修文县城和龙里县城纳入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加快把遵义发展成为特大城市,构建由汇川区、红花岗区、新蒲新区、南白城区组成的中心城区,推进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一体化发展,把桐梓、绥阳、湄潭等县城培育发展成为卫星城市。

加快安顺中心城区发展,加快形成“两片三轴五心”的中心城区空间格局,推进平坝、普定与安顺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实施东向拓展,加快贵阳-安顺一体化进程。

壮大都匀、凯里城市规模,推进凯里-都匀城市组团发展。都匀市要大力推进都匀经济开发区和甘塘产业聚集区建设。凯里市要加快老城区、开发区、开怀片区等主城区建设,推动凯里、麻江城市空间融合,构建“一主多片”的城市空间格局。

积极打造黔中城市带。沿贵阳-遵义轴线,加快发展修文扎佐镇、修文县城、开阳县城、息烽县城、息烽小寨坝镇和遵义乌江镇、三合镇;沿贵阳-安顺轴线,加快发展清镇市、平坝县城、平坝马场镇和普定县城;沿贵阳-都匀、凯里轴线,加快发展龙里县城、贵定昌明镇、贵定县城和福泉市,形成链珠状城市绵延带。

积极发展黔西、织金、瓮安、金沙、惠水、长顺等重要节点城市。

第二节推进重点城市化地区发展

依托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推进重点城市化地区的城镇化进程。发展壮大六盘水中心城市,推进中心城区“一城七片”建设和钟山城区-水城城区一体化发展,培育发展卫星城镇。以兴义市为中心,支持推动兴义-兴仁-安龙-贞丰组团发展,推进形成兴(义)兴(仁)安(龙)贞(丰)城市经济圈。以毕节市为中心,积极推动毕节-大方同城化发展。加快扩大铜仁中心城市规模,加快谢桥新区、川硐新区建设,培育发展玉屏、松桃等卫星城市,构建以铜仁为中心的城市发展组团。

第三节发展形成一批中小城市

依托铁路主轴,加快把盘县、黔西、德江、仁怀、榕江等有条件的县城培育发展为区域性重要的中等城市。沿快速铁路和在高速公路网的重要节点,加快把平坝、福泉、贵定、开阳、息烽、瓮安、六枝、织金、金沙、威宁、赤水、绥阳、桐梓、兴仁、思南、从江新县城(洛贯)、独山、天柱及一批有条件的重点城镇培育发展为中等城市或小城市。依托高速公路,根据资源优势和区位条件,点状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建设一批交通枢纽型、旅游景点型、绿色产业型、工矿园区型、商贸集散型、移民安置型等不同类型的特色小城镇。

第十二章大力提升城镇基础支撑能力

按照要素集聚、产业集中、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完善城市功能分区,以城市路网建设带动城市规模扩大,以城市综合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着力增强城市基础支撑能力。

第一节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把路网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中之重,加快大中城市骨干路网建设,实施一批重点路网工程,以城市路网建设带动城市规模扩大和城市质量的提高。

按照拉开建设、优化布局、新区先行、带动老区的建设思路和时序,系统抓好城镇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城镇供水设施、节水系统和水源建设工程,推进每个城市有一座中型以上水库或几座重点小型水库、乡镇有一个以上小型水源供水工程建设;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城市公交向郊区和农村延伸;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和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供电网络建设;提高城市燃气普及率和供应保障率;完善信息网络,完成所有设市城市和绝大部分县城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地下管网建设,完善防洪、排涝、人防、防震减灾和公共消防等设施,实现市政公用设施系统化、网络化、立体化建设;适应城市发展需要,配套建设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的科学开发利用,推进地下空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统筹推进城市化区域城际交通等重大设施建设

适应重点城市化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完善区域交通网络。加快编制和实施区域城市连接通道规划,建成一批城际铁路和城际主干道及跨区域环线公路。加快区域内重点城镇、重点工业区、物流园区、旅游景区与快速铁路、高速公路的快速连接通道建设。

统筹布局重点城市化区域生态治理环境保护工程和信息化工程。

第十三章强化城镇化产业支撑

大力加强城镇产业发展,以产业化促进城镇化,以城镇化推进产业化,实现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大中城市要按照城市功能定位,强化产业发展布局与城市空间布局的有机衔接,明确主导产业方向,加强城市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积极发展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城市经济实力,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和吸纳就业能力。大力发展城市工业,强化集聚发展,加强城市工业园区建设,将工业园区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为城市工业发展预留空间,每个城市应建设一定数量的、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适应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发区),使工业园区成为增加就业、带动商业、壮大城市经济、扩大城市规模的重要载体。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金融、教育、科技研发、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高度重视城市新区开发中商业设施建设和商业流通培育,通过商业片区开发,使新老城区实现有机联结。

小城镇要根据各自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有条件的小城镇要依托大中城市发展配套产业,提升城镇经济实力,增强对农村人口转移就业的吸纳能力。

积极发展城郊型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促进城镇农业转型发展。

第十四章创新和完善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政策

加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强化城镇规划指导和城镇化管理,增强城镇发展活力和动力。

第一节大力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以实现农民工定居为重点,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大城市人口管理,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限制,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优先把在城镇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探索迁入城镇落户定居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的有偿退出机制,推动农民工进城定居创业。

把加快城镇化与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限制开发地区人口向重点开发地区有序转移结合起来,突出抓好一批推进城乡统筹的综合示范试点,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人口城镇化模式。

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人口转移进城住房困难问题,并将转为城市户口、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对暂时不具备落户的农民工,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他们在住房租购、社会保障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待遇。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农民工公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建立统一开放、相互衔接的社保体系,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

第二节强化城镇规划指导

超前考虑大中城市路网规划,做到规划到位,分片开发。紧紧抓住城市综合交通、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三个环节,高质量编制城镇规划,切实增强规划对城市建设发展中产业布局、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等重大问题的指导作用。做好新一轮全省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加快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加强城镇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工业布局、人口、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做好城镇规划中各专项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加强规划管理,建立相关部门定期协调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组织结构。建立和完善规划编制工作体系、规划管理督察制度,切实保障规划质量,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节加强城镇化管理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搭建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乡建设,多渠道筹集城镇建设资金。深化城镇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创新城市管理和服务的体制机制,构建现代城镇管理体系。

根据城镇化发展需要,积极推动行政区划调整,有序推进“撤地设市”、“撤县建市(区)”、“撤镇设办”、“撤乡设镇”;选择一些能够发展成为中等城市或小城市的市县,探索开展市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第四节加强城镇化土地保障

认真落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镇建设用地的安排,采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加强重点城镇土地储备,探索集约节约的城镇用地模式,切实保障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和监管,控制房地产单宗用地出让规模,正确处理好房地产用地与公益用地的关系。

第四篇 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扶贫开发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和扶贫开发的重中之重,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通过工业化致富农民、城镇化带动农村、产业化提升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十五章大力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

创新工作机制,整合扶贫资源,加大扶持和开发力度,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到2015年,按照国家扶贫标准,农村贫困人口数量比2010年减少一半。

第一节完善扶贫开发机制

实行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相结合,大力推进集团扶贫,积极构建“大扶贫”格局。坚持以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乡)推进、连片开发。实施“扶贫样板”工程,改变传统的扶贫资金安排方式,继续将省级扶贫资金增量集中用于培育典型、树立样板,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完善扶贫开发的激励机制,加快研究制定“摘帽不摘政策”的办法措施,鼓励有条件的扶贫工作重点县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的有效衔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准确识别贫困对象,合理确定扶持规模,实施有针对性的扶贫政策和动态管理,扶贫到户、措施到人,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对鳏寡孤独、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给予基本社会保障和实施长期社会救助,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第二节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大力推进以特色农业为重点的产业化扶贫,促进贫困地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强规划指导,促进整乡(村)推进扶贫与区域连片开发相结合,提升产业化扶贫水平。

编制和实施武陵山区、乌蒙山区、苗岭山区(含麻山、瑶山地区)区域扶贫专项规划,加快集中连片和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第三节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以青壮年劳动力为重点,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劳动就业能力。推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十二五”期间转移农村劳动力250万人以上。

第十六章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提高单产为重点,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核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十二五”期间,年均粮食产量稳定在1150万吨以上,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第一节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

以市场为导向,突出资源优势,巩固发展传统优势农产品,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提升农产品品质,推进规模化生产。

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稳定发展生猪,大力发展牛羊,积极发展特色养殖。加强标准化畜牧养殖场(小区)建设和良种繁育体系、动物防疫体系、饲草饲料基地建设。大力实施生态养殖业推进工程,着力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优质肉猪、肉羊、肉牛及地方特色畜禽生产基地,努力建设生态畜牧业大省。

做大做强蔬菜产业。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优质无公害(绿色)蔬菜,打造贵州蔬菜品牌,围绕省内外市场需求,重点推进47个特色商品蔬菜大县建设,把我省建成为无公害蔬菜的重要生产及出口基地,成为全国蔬菜主产区之一。到2015年全省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500万亩以上,其中,辣椒400万亩。

发展壮大茶产业。以发展高品质绿茶为重点,继续加强优质、生态茶叶生产基地建设,提高茶叶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强茶叶综合开发利用,提高茶产业综合经济效益。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茶叶龙头企业,打造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黔茶”品牌,使我省成为国内绿茶产业发展的大省、强省。到2015年全省茶园面积达到500万亩。

着力提升马铃薯产业。以我省42个全国马铃薯基地县为重点,加快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体系和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马铃薯系列产品加工,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大的马铃薯产区、南方最大的商品薯生产基地、脱毒种薯供应基地和重要的加工基地。到2015年全省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1100万亩。

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和中药材。大力发展苹果、火龙果、柑橘等精品水果和核桃、板栗等优质干果,积极推进油茶品种改良和规模化种植,扩大和规范中药材种植,建成一批规范化生产基地。到2015年果树面积达到500万亩,油茶面积达到300万亩,中药材面积达到300万亩。

依托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优质烤烟生产基地,优质烤烟产量达到35万吨以上。稳定油菜种植面积,建设优质高产油菜生产基地。围绕建设优质白酒基地,扩大高粱种植面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杂粮种植。依托自然环境条件,积极发展特色水产养殖。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节水农业,加快山地农机推广应用,围绕主导产业,优化区域布局,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5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示范县建设。

第二节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和创新能力建设,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水平,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加强优质高产良种选育、区域性动植物疫病防控、特有物种资源保护与开发、饲料饲养、资源节约、农副产品加工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加强栽培、养殖、加工先进适用技术以及适应山区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机具的研究、引进和推广。加强农业配套技术的集成创新与应用。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加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第三节加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以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大力推进多元主体参与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和农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重大动植物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的有效防控能力。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第四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中低产田土改造力度,大力实施沃土工程,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推进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着力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以骨干水源工程和大中型灌区为重点,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农田。到2015年农村人口人均基本口粮田达到0.5亩。

第十七章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带为依托,以发展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到2015年,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400家,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农户52%以上。

第一节积极培育和引进产业化龙头企业

大力扶持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特色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工程,按照“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模式,着力打造茶叶、马铃薯、蔬菜、辣椒、肉类、果品等产业链。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发展。加大农特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开发保护力度,整合区域农产品加工品牌,积极培育和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名优品牌。在财政、信贷、税收、保险、土地征拨等方面,对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实行政策优惠。

第二节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依托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以农户为主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农村基层组织、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及龙头企业开展产销合作,发展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积极引导农民实行劳动、土地和资本联合,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以各种专业合作组织为纽带,大力发展“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和风险协调机制,形成规范稳定的合作关系。到2015年,扶持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0家。

第三节加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

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采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户(或养殖大户、养殖小区)”和“龙头企业+基地”等模式,大力加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化格局。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的建设模式,把农业产业基地、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建设与培育龙头加工企业结合起来,着力建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基础设施好、标准化程度高、辐射效应明显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第十八章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创收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第一节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

积极发展附加值高的优势特色农产品,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大力开发园艺、传统手工艺、观光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兑现各种农业补贴。健全企业与农户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第二节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积极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

第三节促进其他收入快速增长

调整政府投资、土地出让收益和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使用结构,大幅度提高用于“三农”的比例。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保障水平,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探索并建立农村集体和农户在当地资源开发项目中入股经营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十九章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的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场林权制度改革。继续发挥供销社在农产品生产、流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工作保障制度。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为突破口,完善政策,增加投入,提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抓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第二节加大新农村建设示范推广力度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能力分类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一类地区,充分依托中心城市,坚持乡镇连片整体推进,大力发展城郊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实现率先突破。二类地区,依托中小城市,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以乡镇为单位实行整体推进,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三类地区,依托小城镇,坚持新农村建设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大力实施整村连片推进、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培训转移,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第五篇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把旅游和文化产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

把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壮大服务业规模,拓宽服务业领域,优化服务业结构,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强化政策支持,推动服务业与工业化、城镇化的融合与互动发展,全面提升服务业总量、质量和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吸纳就业能力。

第二十章大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围绕提升工业竞争力和提供配套服务,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适应城乡居民生活需求和消费结构升级趋势,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第一节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重要交通枢纽和交通网络节点,以中心城市和工业聚集区为重点,整合资源,优化要素配置,着力构建与工业化相适应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快把现代物流业发展成为服务业的新兴支柱产业。重点把贵阳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把遵义、六盘水、毕节等打造成为省域重要物流中心,把兴义、都匀、凯里、铜仁、安顺等发展成为区域性重要物流中心,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和工矿区发展物流中心,加快建设一批综合性和专业性的物流园区和物流基地。推进全国性物流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制造业和物流业联动发展。加快发展快递物流。加强物流业新技术开发利用,提高物流企业的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积极发展金融业。完善经济金融互动发展的协调机制,促进政银企合作。继续推进“引银入黔”工程,积极引进国内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到我省落户;积极吸引国内有实力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到我省发展。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支持做大做强一批地方商业银行和投资机构,增强地方金融机构竞争力。积极发展农村金融,促进城乡金融业合理布局、协调发展。规范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动更多省内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积极发展保险业,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重点推进科技孵化业、科技风险投资业、科技咨询业、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加快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科技成果应用和转化。积极支持会展、广告、法律服务、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咨询等商务服务业发展。

积极支持贵阳市做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第二节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提升改造商贸服务业,积极发展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仓储超市和物流配送为重点的新型商贸流通业态,加快商贸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培育发展商贸聚集区,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等商贸流通工程,建立完善城乡商贸服务网络。推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房地产合理布局,优化商品住宅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房,保障住房供给,稳定房价,促进住房梯次消费。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重点发展就业、社区医疗、社区安保、养老托幼、食品配送、家政、修理等服务,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和网络化建设。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重点发展健康服务、家庭服务等养老服务,加强老年公寓建设,积极推动老年旅游、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发展,加快形成老年服务产业体系。积极改造提升住宿、餐饮等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积极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和互联网增值服务、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网上购物、远程医疗等服务业新兴业态。

第二十一章加快建设旅游大省

着力开发特色旅游资源,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深入实施旅游精品战略,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加快提升旅游产品档次,推动旅游产品供给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旅游资源开发从低水平向高水平转变,游客在黔旅游从过路游向深度游转变,旅游产业发展从单要素向多要素转变,将贵州打造成为全国最佳避暑度假基地、新型国民休闲基地、特色乡村旅游基地、养生与老龄度假基地、原生态民族文化体验基地、山地户外活动基地、自驾车与自行车自助旅游基地。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旅游经济大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到2015年,接待旅游总人数达到2.2亿人次左右,旅游总收入达到2200亿元以上。

第一节加快特色旅游产品体系建设

按照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打造精品、地域复合、整合线路的原则,以开发市场客源为首要任务,以骨干景区深度开发为支撑,以新产品、新业态为吸引力,以推进旅游产品结构升级为方向,以发展旅游产业集群为重点,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旅游目的地建设和改造提升,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突出、品位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旅游产品,构建形成特色旅游产品体系。重点打造以喀斯特独特景观为代表的自然风光旅游产品体系,以民族文化、红色文化为代表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以温泉旅游、避暑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为代表的生态度假旅游产品体系和以农业观光、休闲娱乐和特色餐饮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推进重点旅游城镇建设,加快发展一批专业旅游城市、旅游城镇、旅游产业园区,着力完善旅游服务要素,构建特色鲜明、功能较为完善的旅游城镇体系。完善省内精品旅游线,依托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打造跨省精品旅游线,积极开辟跨国旅游线路。加强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等产业的结合与互动发展。大力发展旅游商品产业,培育旅游商品品牌,办好旅游商品“两赛一会”,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

第二节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加快旅游交通建设,推进交通运输体系向旅游景区延伸,进一步提高旅游景区的可达性,实现重要旅游景区与铁路、高速公路的快速连接。完成重点旅游城市和景区的旅游交通站场及停车场建设或改扩建。拓展城市公交延伸到周边旅游景区景点,积极开辟通往旅游景区的客运专线。加强旅游景区和旅游城镇道路、供电、供水、供气、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旅游服务体系,重要旅游城市、AAA以上景区全面建成游客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旅游目的地管理系统。加强以星级宾馆为重点的旅游住宿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旅游度假酒店、乡村旅馆、营地度假村建设和改造升级,提升旅游住宿接待能力。

第三节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大力推进旅游业对外开放,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推进旅游企业运行机制改革和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增加旅游发展投入。扶持培育和引进一批旅游优强企业,推动涉旅企业通过上市等方式融资。创新旅游营销方式,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大力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积极开展国际旅游合作。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健全旅游法规体系。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强化旅游规划管理。加快引进和培养旅游高级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

第二十二章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加速发展

加大文化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和培育新兴文化产业,着力推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努力把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到2015年,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24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达20%以上,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第一节构建特色文化产业体系

依托旅游渠道和文化消费市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推动以民族文化产业为龙头的特色文化产业、传统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产业快速协调发展。突出发展文化旅游业、民族民间演出业、民族民间工艺美术业、会展广告与民族节庆业,壮大提升广播电影电视业、新闻出版业、休闲娱乐业,加快培育扶持网络、新媒体与动漫网游业以及文化艺术创意设计业。注重统筹发展和差异化推进相结合,加快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步伐,推动形成我省“八大特色文化产业群”。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文化生产要素和文化企业集聚发展,科学规划和实施“十大文化产业园”、“十大文化产业基地”等重点文化产业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品牌引领战略,继续做响做强“多彩贵州”品牌,实施“百佳文化品牌”培育工程,推动形成以“多彩贵州”为主的品牌集群。

第二节培育打造骨干文化企业

加大文化资源整合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文化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支持我省有实力的重点文化企业进行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整合重组,加快做大做强,形成以贵州文化演艺集团、贵州广电集团、贵州出版集团、贵州日报传媒集团、当代贵州期刊集团、贵州网络传播集团为主的集团化发展格局。积极引进省外优强文化企业到我省发展,吸引省内外重大战略投资者参与文化项目建设经营。加快培育发展中小型文化企业和民营文化企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积极培育发展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推动贵州文化“走出去”,提高对外交流合作水平。

第三节营造文化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按照创新体制、转化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建设,发展文化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和现代流通组织,积极培育和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加快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盗版、侵权等非法行为。落实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和信贷担保机制。推进文化资源优化配置,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大力推进科技与文化融合,积极实施“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特色文化创新体系,不断提升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六篇 大力发展黔中经济区,构建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全面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把黔中经济区打造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和“发动机”,统筹推进其他区域发展,形成中部崛起、带动全省和各区域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

第二十三章优先发展黔中经济区

把黔中经济区放在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先地位,准确定位区域功能,优化生产力布局,建设成为全省工业化的带动区和城镇化的核心区。

第一节科学构建空间开发格局

抢抓国家把黔中经济区列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点经济区和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作为新培育的区域增长极的战略机遇,积极推动国家组织实施黔中经济区规划,举全力把黔中经济区打造成为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和全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增长极。加快构建以贵阳为中心,以遵义、安顺、都匀、凯里等城市为支撑,以黔中城市带、产业带为骨架的空间开发格局。强化对外通道能力和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依托贵阳连接周边地区的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构建形成1小时经济圈。统筹黔中优势资源开发和生产力布局,强化资源要素集中、优化配置,大力发展优势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着力打造贵阳至遵义、贵阳至安顺、贵阳至都匀和凯里城市带、产业带,建设一批特色优势产业聚集区,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力争用5-10年时间,把黔中经济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资源深加工基地,以航空航天为代表的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烟草工业、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和旅游目的地,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第二节建立健全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黔中经济区领导、协调、合作机制,协调解决各种利益关系和重大问题。搭建多种形式的投融资平台,积极筹集开发建设资金,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制定支持黔中经济区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赋予黔中经济区先行先试的权利。切实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贵阳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贵阳统筹城乡发展。

第二十四章统筹推进不同区域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培育区域增长极,统筹推进各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推进遵义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

积极制定遵义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方案,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大力提升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与成渝和黔中经济区的融合与优势互补。努力把该区域建设成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示范区,全国重要的优质白酒基地、红色文化旅游基地,区域性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食品基地和物流商贸中心。

第二节加快毕水兴经济带发展

强化区域交通网络建设,统筹区域能源、原材料等产业发展布局,加强区域分工合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优势矿产资源的深度开发和转化,发展新型产业集群。推进与黔中经济区的融合发展,加强对周边省区的开放与合作。努力把该区域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能源、资源深加工基地、黄金工业基地,区域性药材和药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加工基地、汽车制造基地,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第三节推进东南部特色综合经济区加快发展

统筹区域发展布局,强化区域分工与合作,依托优势资源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与黔中经济区的融合发展,推进对东部发达地区及周边省区的开放与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动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建设。努力把该区域建设成为全国民族文化和生态旅游目的地,区域性能源、冶金、化工、绿色食品及旅游商品基地,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区域性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

第四节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贯彻落实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步伐。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民族地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支持力度,大力扶持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努力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大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节加快各类试验示范区发展

深化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经验,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进毕节试验区跨越发展。支持安顺试验区改革创新,实现加速发展。抓好贵阳生态文明城市、黔东南生态文明试验区、黔西南“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试验区和铜仁营养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争取国家支持在我省建立内陆民族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试验区。积极推进万山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试验区加快转型发展。

第二十五章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承接城市经济辐射带动作用的有效载体,支持各县根据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发展基础,以加快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为重点,发挥比较优势,培育特色产业,壮大经济规模,增强县级统筹发展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形成强县带动局面。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综合应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等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县域特色经济,提高经济强县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扩权强县的政策措施,按照“责权统一、重心下移”的原则,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积极探索开展强镇扩权试点;在积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试点的同时,从经济社会管理方面探索省直管县的改革试点。在更大的经济区域范围内进行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推动县域经济的开放式发展。制定和实行优惠、灵活的政策措施,鼓励沿边县(市、特区)参与邻省经济合作,促进协同发展。

第二十六章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按照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三类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和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第一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加快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空间开发格局。大力推进国家和省级重点开发区域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培育形成全省或区域发展的经济增长极;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限制开发区域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生态产品和农产品的供给和保障能力;加强对国家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的保护和管制。

第二节建立差别化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

加快建立健全保障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配套完善差别化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区域政策,支持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能力,引导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加强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财政支持力度,逐步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差距。

第七篇 强力推进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支撑发展的基础平台

按照“着眼十年、规划五年、突破三年”的要求,全力推进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快建设信息、电力等基础设施,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二十七章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推进以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扩大路网规模,提高通达能力和通畅水平,强化配套衔接,加快形成连通内外、覆盖城乡、便捷、安全、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加快以快速铁路为重点的铁路建设

建成贵阳至广州、长沙经贵阳至昆明、成都至贵阳、重庆至贵阳高速铁路等连接外部区域的快速铁路,基本形成贵阳连接周边各省会中心城市2小时和通往全国主要经济区3至7小时的快速铁路系统。开工建设昭通至黔江等一批区域性重要客货运输铁路。启动一批连接主要产煤区、重化工业区和重点产业聚集区的铁路及铁路支线建设。新增铁路通车里程3000公里左右,到2015年力争全省铁路通车里程达到5000公里。继续做好我国东北、华北及京津冀广大区域经贵阳进入东盟地区便捷快速铁路新通道建设的前期工作,争取郑州经贵阳至河口等铁路纳入国家规划。

第二节加快以高速公路为重点的公路建设

大力实施“六横七纵八联”高速公路网络规划,全面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厦蓉、杭瑞、汕昆高速公路我省境内路段,积极构建我省通往珠三角和周边省会城市的高速公路体系,基本建成县县通高速公路。“十二五”期间新增高速公路里程3000公里以上,到2015年建成高速公路4500公里以上。积极争取将安康至麻江、张掖至百色、毕节至河口、都匀至西昌等重要的省际高速公路通道调整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实施。加快重点城镇、重点工矿区、旅游目的地、支线机场、航运码头(港口)与铁路、高速公路的快速联络线建设。全面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加大力度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提升普通干线公路技术等级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大力实施农村通达通畅工程。“十二五”期末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6万公里以上。

第三节加快发展民用航空

大力推进民用机场建设,完成贵阳龙洞堡机场扩建工程,建成毕节、六盘水、遵义支线机场,完成铜仁凤凰等支线机场配套及扩建,建设凯里黄平机场,继续做好其它新机场规划研究工作,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省的民用航空运输网络。做大做强现有3家基地航空公司驻场机队规模,争取引进2-3家基地航空公司。积极开辟国内国际航线,完善航线网络,到2015年,国际国内航线增加到100条以上,旅客吞吐量达到1360万人次,货邮量达到9万吨。

第四节积极发展内河航运

加快推进我省水运通道高等级航道建设,提升航道等级,完善航运配套设施,提高北进长江、南下珠江的内河通航能力。加强水库库区航运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渡口改造工程。

第五节加强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和站场建设

强化交通运输枢纽建设,合理布局各类交通站场,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重点建设贵阳、毕节、遵义、六盘水等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进快速铁路沿线站场、高速公路重要节点客货站场和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建设完善空港设施。加快航运码头及配套设施建设。

第二十八章大力推进现代水利体系建设

以骨干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大中小微并举、开源节流并重,注重挖潜配套,统筹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到2015年,全省水资源综合调配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工程性缺水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基本建成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生产需求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防洪抗旱减灾体系。

第一节切实加强水源建设

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的机遇,新建一批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力争开工建设毕节夹岩水利枢纽、普安五嘎冲水库、紫云黄家湾水库等3座大型蓄水工程,建设六盘水双桥水库等一批中型蓄水工程,实施完成乌江思林、“引黄入木”等一批引提水工程,“十二五”期间确保新增供水量35.1亿立方米以上。建成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和“滋黔”一期工程。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地下水资源勘查开发,充分发挥地下水在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中的重要补充作用。因地制宜,积极实施以管代渠、长距离管道输水工程。加强各种水利设施的配套建设,切实提高输水调配能力。

第二节提高城乡生活生产用水保障能力

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期间,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县城、乡镇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居民点生活用水得到有效保障,生活用水供水保障率达到95%以上。开展城镇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健全水源地监测系统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着力提高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大力实施瓮福等十大灌区及一批中型灌区配套和改造工程,加快完善水利灌溉配套设施,积极实施“五小”微型水利工程,搞好烟水配套工程建设。

增强城镇及工业用水保障能力。结合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布局和区域水资源状况,合理布局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建立大中城市供水安全储备体系。积极推进水务一体化,加快城镇和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供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确保满足城镇和产业用水需要。

第三节加快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建设

加快建成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加强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基本建成重要城镇的防洪体系;加快重点中小河流域治理及山洪灾害防治,切实抓好纳入国家规划重点治理的河流及重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治理工作;加强应急水源建设和水资源调度,优先布局和安排旱涝灾害严重地区的水利工程项目;深入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加快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提高山洪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完成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

第四节加强水资源和水利建设管理

切实贯彻落实《水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深化水资源管理及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逐步建立水权分配体系和配水、用水定额管理制度,积极试行用水总量控制和水权交易制度,开展水权交易试点。推进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建后管护机制。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加快完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推进水利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水利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政府水利投资的管理制度和项目决策机制。

第二十九章加强电网和油气管道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电网建设和油气管道设施建设,为保障能源供应提供重要支撑。

第一节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西电东送”主通道和省内电网主网架建设,新建“黔电送粤”500千伏通道,建成一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增电网500千伏变电容量900万千伏安,完善省内500千伏及以下电网结构,外送通道形成“两直六交”,省内电网形成“三横两中心”网格型电网。加快城市配网和县城配网建设与改造,推进建设110及以上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增变电容量2268万千伏安,新建线路10046公里。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基本建成以110千伏和35千伏电压等级为骨干网架、10千伏及以下网络协调发展的农村电网。

第二节推进油气管道设施建设

加快油气管道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中缅油气管道、贵阳-桐梓成品油管道和中卫-贵阳天然气管道建设,基本建成省内成品油输送管道、天然气输送管道支线网络和储存设施。

第三十章加快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以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快“数字贵州”建设,加强信息资源开发、传播共享和有效利用,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

第一节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完善省内以光缆为主,数字微波、卫星通信相协调的干线传输网,加快完善农村通信网络。加快移动通信网改造升级,积极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建设。加速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提高宽带网络覆盖率和接入能力。加快建设集有线、无线、卫星传输于一体的数字广播电视覆盖网络,积极推进乡镇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大力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的“三网融合”。推进物联网和云计算的研发运用。加强邮政网络建设。完善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强化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到2015年全省电话用户普及率达到95部/百人。

第二节大力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

加快完善公共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完善网络标准,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完善面向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实施电子政务提升工程,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完善网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上信访体系。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完善地理、人口、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大力实施“工业强省”信息化助推工程,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生产设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经营管理信息化。加速推进“三农”信息服务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行业的广泛应用。加快金盾工程城市报警监管系统建设,提高政法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加强邮政普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八篇 加快科技教育发展和人才开发,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把人力资源作为第一资源,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科技、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推进教育、科技发展和人才资源开发,着力增强科技、人才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三十一章坚持优先发展教育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进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努力扩大教育资源,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与教育服务能力,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第一节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扩大城乡中小学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积极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加强城镇中小学基本建设。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基本解决农村初中寄宿生住宿问题,逐步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向小学延伸。积极实施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推进义务教育质量工程建设,大力提高师资水平和教学水平。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到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85%。

第二节着力突破高中阶段教育

坚持内涵发展和外延扩大并举,大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加速发展。着力扩大和合理布局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新建或改扩建90所左右高中阶段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积极增加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发挥示范性高中在特色办学和内涵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省内名校实行集团化办学和联合办学,引进省外名校、优秀民营教育集团等优质资源到我省合作办学或独立办学。用4年时间实现以县为单位基本解决初中毕业生能够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到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达到125万人左右。

第三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努力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规模,积极构建支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创建一批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力争其中一批跻身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人数达到55万人。加强高等职业院校优质资源建设,扩大示范性职业院校规模,到2015年,创建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3所以上,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4-6所。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推进省内外联合办学,增强办学活力、丰富办学特色,全面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第四节积极发展高等教育

迅速有效拓展高等教育资源,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着力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大力支持用地紧张的省属高校的校区改扩建,完成花溪高校聚集区建设。推动市(州、地)高校加快发展。加强高校合作办学。在巩固提高现有省属高等院校办学质量的基础上,创建适应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需求的高等院校和学科专业。大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积极做好“211工程”大学三期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国家、省、校三级重点学科建设体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重点扩大应用性、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强重点学科、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创新平台和重点实训基地建设,增强高等学校的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到2015年高等教育在学规模达到70.5万人。

第五节促进各类教育发展

高度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推进工程,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扶持大村落和社区居委会举办幼儿园(班),到2015年全省三分之二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积极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推进实施民族教育基础建设工程,大力提升民族教育水平。加快发展特殊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支持发展民办教育。深入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第六节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强化政府统筹发展教育的职责,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自主招生改革,逐步建立和实施多元招生录取制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体制。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试验示范区和基地建设。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机制,建立政府依法管理、学校法人治理、利益相关人积极参与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民办教育发展扶持政策。强化政府增加和保障教育投入的责任,建立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建立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按照国家规定为学校配备校医,为寄宿制学校配备管理人员。完善校园安全保障机制。

第三十二章加大人才开发力度

全面贯彻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高层次创新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发为重点,着力抓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到2015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50万人,力争全省人才开发的各项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第一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突出培养造就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的创新型科技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党政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四位一体”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党政领导人才的执政本领、科学领导水平和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积极实施优秀企业家培养工程和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形成我省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群体,推进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大力实施“四个一”人才工程和高层次创新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打造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人才群体和创新团队。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重点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大力实施我省新型农民培养工程,重点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和技术推广人才。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重点培养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推进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化、专业化。

第二节创新人才开发体制机制

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逐步建立人人能够发展、人人能够成才的现代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健全以用为本、科学用才、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逐步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加强人才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开发政策体系,实行人力资本投入优先,加强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积极扶持人才创新创业和支持科技人员潜心研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加快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发展。

第三十三章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合作创新、加强转化、重点突破、引领跨越,着力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建设各类科技研发机构,围绕优势产业发展,推动建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共同参与的创新战略联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知识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整合科技资源,在一些重点和优势学科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和知识创新基地,提升研发能力。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科技创新转化服务平台,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十二五”期间,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达到200家以上;建立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5-8家,新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1-2个;力争在化学、地理学、生命科学等学科领域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4个;在已有磷化工、装备制造、茶叶、辣椒、物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基础上,新建立铝工业、煤化工、钢铁、民族药、白酒、新材料、烟草、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特色农产品等1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力争形成磷化工、物流等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建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3-5个,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10-15个。推进建立省工业技术研究院。

第二节推进重点领域技术创新与转化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实施一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推进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等领域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加快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努力实现重点关键技术领域的突破和跨领域的技术集成。大力实施产业技术创新、现代农业科技支撑、生态建设和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应用等工程,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支撑与产业振兴、企业创新相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进国家在我省的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项目建设。

第三节加强科技创新环境建设

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实现财政科技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制定和完善财政、税收等政策,引导和促进企业、社会资金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以股份制或合伙制等形式,组建风险投资公司或创业投资公司。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和培养工程,搭建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促进创新创业团队、高端研发资源和高端项目与产业集聚。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制度。加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等共享机制。

第九篇 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

把深化改革作为创新之源,把扩大开放作为开发之路,采取更加过硬的措施推动改革,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带动战略,加快构建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

第三十四章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把发展的难点作为改革的重点,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重点领域各项改革,力争取得重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

第一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推进政企分开,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问责制,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第二节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加快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和国有资产证券化改革。加快国有企业的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推进各种所有制企业之间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互相参股等方式进行整合重组,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定促进大企业、大集团发展和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及工作方案,通过资源优先配置、项目优先规划、政策优先扶持和兼并重组、产能扩张、技术改造等措施,培育更多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新增一批上市公司。配套完善相关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政策措施,多渠道筹集国企改革资金,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后续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明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

第三节深化财税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快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继续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和省对下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健全“上台阶县”和经济强县的财源建设政策。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改革,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资金运行监控机制。强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采购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按照国家部署,继续推进费改税,争取开展我省优势矿产资源税改革试点,开征环境保护税。

转变政府投资职能,按照公益性、基础性、竞争性三大类项目的划分原则,全力抓好公益性项目和基础性项目建设。完善投资的运行机制,改善投资环境,降低投资的社会成本,提高对投资主体的吸引力。加快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城市建设基金,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地方政府金融协调、管理体制,稳步发展地方金融市场和鼓励金融创新,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积极开展项目融资,推进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上市融资,力争全省新增上市公司20户以上,累计实现200-300户优质企业进入上市后备资源库。争取国家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和企业债券,推进融资方式多元化。

第四节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

建立和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理顺资源产权关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水价改革,合理调整城镇供水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推进电价改革,对居民用电逐步实行阶梯式电价,简化电价分类。建立新能源产品价格补偿机制,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支持资源地群众便捷使用质优价廉的煤、气、电。健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法规和监管体制,规范市场秩序。

第五节贯彻落实国家收入分配调整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收入分配调整政策,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规范分配秩序,落实国家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调节的相关政策,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落实国家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三十五章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坚持政府营造环境、全民创造财富,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创优的活力,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显著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制定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产业目录,引导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铁路、公路、水运、民航、水利、电力,参与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特色经济发展,进入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领域和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扶持成规模、上水平的非公有制企业和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全民创业计划、万户小老板创业行动计划、个体经济腾飞计划、私营企业倍增计划,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发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良好的信贷服务。加快清理和修订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简化行政审批环节,规范行政执法,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等行为。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增强法制观念,推进科学管理,提升自身素质。

第三十六章全方位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着力优化开放环境,大力发展内外联动、互利共赢的开放型经济,加快构建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十二五”时期,力争在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上取得重大突破,引进省外到位资金累计达到9000亿元左右,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30%以上,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0%以上。

第一节努力拓展招商引资的广度和深度

按照优化结构、丰富方式、拓宽渠道、提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放宽市场准入,努力拓展招商引资的广度和深度,迅速扩大直接利用外来投资规模。重点开展大项目大企业招商引资,加强与国内外五百强企业、中央企业等优强企业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合资、合作、独资、兼并重组、股份收购、BOT、TOT、ABS、BT、资源换投资等多种有效方式,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大财团等战略投资者。加大对东部发达地区的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和深圳、宁波、青岛、大连等对口帮扶城市以及苏州市的交流合作,深入开展与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成渝经济区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合作;积极扩大对欧美地区、东盟等境外招商规模,继续加强对港澳台和海外华侨客商的招商引资。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建立以政府主导、企业市场化运作、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的合力推进的招商引资机制;充分调动我省大企业和优势企业的积极性,重点针对中央企业进行招商引资;鼓励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招商;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各种展会精心策划和组织我省招商引资活动,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博览会、投资贸易洽谈会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积极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推介,建立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不断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强化落实部门和地方招商引资的目标和责任,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考核评价奖惩长效机制。

把开发区(园区)作为招商引资、扩大开放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开发区(园区)建设,努力把各级开发区(园区)建设为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聚集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重点加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更多大企业、大项目在开发区(园区)集群发展、配套发展,发挥其招商引资的示范带动作用。(上接第5版)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扩区调位升级,争取国家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未布局开发区的市(州、地)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新设开发区。依托开发区(园区),以劳动密集型产业、能源矿产开发和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为重点产业承接方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严把产业政策关,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在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一批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园区,重点建设贵阳、遵义、黔东南三大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争取国家支持建立东西互动产业合作示范园区。

第二节积极发展对外贸易

调整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拓展对外贸易市场,努力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加快推进出口商品结构多元化,大力培育新的对外贸易增长点。引导和推动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市场多元化,鼓励企业扩展对外贸易市场,巩固和扩大东盟、日本、韩国、美国等传统市场,着力开拓欧盟、俄罗斯、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和教育、科技、文化合作。进一步加强进出口口岸通道规划建设,争取国家赋予我省“口岸签证权”,支持在我省设立“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

第三十七章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

着力改善体制、法制、市场、政策环境,积极营造亲商、爱商、敬商、安商的发展环境和创业、创新、创优的良好氛围,建设“诚信贵州”、“法制贵州”。

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增强审批透明度。按照“政务公开、权力公开、权力运行公开、运行时间公开、运行结果公开”和“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营造高效的服务环境,推进“一站式”服务。面向社会全面公开申办事项的前置条件、办理流程、审批环节,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最大限度地方便外来投资者。

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各级投诉受理中心建设,加强对投资软环境的监督监察和考核评价,定期曝光政府不诚信、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公正的典型事例,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厉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兑现、督办工作机制,确保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得以贯彻、承诺的服务得以兑现,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和守法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全面落实和细化国家和我省扩大对外开放的土地、财税、金融等各项政策,积极探索有利于扩大开放的新政策、新举措,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十篇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控制、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牢固树立绿色、环保、低碳发展理念,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三十八章加大力度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采取有效措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决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到2015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第一节努力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完善网络体系,强化服务管理,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进一步加强基层计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基层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力争使全省所有县站和90%以上的乡镇服务站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和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全省新增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15个,实现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全覆盖。加快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省级全员人口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实现基本免费服务项目全覆盖,切实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完善长效避孕措施的落实奖励制度,深化贫困计划生育家庭“三结合”帮扶政策,加强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人口文化建设,促使群众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

第二节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改善人口结构

加强出生缺陷干预,鼓励整合基层计生服务、妇幼保健资源,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出生缺陷预防网络,全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关注婴幼儿早期教育,努力提高新生人口素质。推行计划生育家庭生殖系统疾病免费普查普治工作,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加强综合治理,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管理,建立重点县动态管理制度,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第三十九章加强生态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从源头上遏止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构筑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构建“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第一节构筑生态安全格局

以乌蒙山-苗岭、大娄山-梵净山山体(“两屏”)、乌江、赤水河及綦江、沅江、都柳江、南北盘江及红水河水系(“五带”)为框架,实施生态保护分区控制。在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和天然林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石漠化地区、水土流失地区等限制开发区域,建立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构筑以“两屏五带”为骨架、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支撑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第二节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

按照先急后缓、分期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全面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大力实施78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着力打造国家级石漠化综合治理示范区。加强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推进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珠江等防护林、速生丰产林等工程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加强湿地保护区保护恢复,维护或重建湿地生态系统。建立和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推进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大力发展林业绿色产业,增强林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种质资源库建设,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城市公共绿地、环城林带建设,加快沿公路、铁道的绿化带建设,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形成网络化的区域生态廊道。

第四十章强化能源和资源节约

坚持开发和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按照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的原则,加强对能源、水、土地和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全面推进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第一节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大力节约能源,确保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达到国家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低水平高耗能企业发展。积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到2015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1000万吨以上,淘汰单机2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100万千瓦。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电力、化工、建材、煤炭等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节能发电调度。强化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技改和节能管理。全面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广普及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严格实施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完善能效标准和节约产品认证制度。落实能源节约经济政策。健全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节能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节能统计、监测制度,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节能执法监察。全面实行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普及节能知识,加强消费引导,实施全民节能行动方案。

第二节强化土地、水、矿产资源节约

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工业化、城镇化用地需求;加强土地用途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努力盘活存量,合理使用增量,大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建立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全面推行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积极推进节水示范县建设,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力争提高到0.52;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及矿井水资源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力争9个市(州、地)中心城市和4个县级市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要求。

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市场准入机制和矿业权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制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占用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有效提高大中型矿山比重;支持和引导矿山企业提高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以及共伴生矿和尾矿综合利用率。

第四十一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持续实施、分阶段推进、分层次示范和一体化安排的要求,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壮大循环经济规模。

第一节推进循环型生产方式

加快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大力推进粉煤灰、磷石膏、煤矸石、黄磷尾气和炉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道路废物以及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集中处理。按照“煤-电-化-建材”、“煤-磷-电-化-建材”、“煤-电-冶金-建材”一体化产业循环模式,推进产业链接技术的开发运用,加快建设一批省级铝工业、磷化工、煤化工、钢铁、建材等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和示范企业。推进循环农业示范县和循环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积极发展循环型服务业。继续抓好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城市)建设,积极支持六盘水市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第二节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

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网络建设,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加快完善再制造旧件物流回收体系,优化布局,壮大规模,积极发展再制造业。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等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三节建立循环经济促进机制

综合运用投资、产业、价格、财税和金融等政策措施,建立面向市场,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咨询服务体系。编制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引导中心城市、重点开发区、重点产业园区、重化工业集中地区,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集聚发展。倡导文明、节约、绿色消费理念,逐步培育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第四十二章加强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着力解决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防范环境风险,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

第一节加强水、大气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防治

实行严格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继续加强红枫湖、百花湖、万峰湖等重点湖(库)环境保护。继续推进三岔河、乌江、赤水河、清水江、都柳江和南北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汇水区工业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与控制,避免跨界污染。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营运监管,确保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逐步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控制和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火电、钢铁、有色、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开展火电机组脱氮设施建设。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推进多污染综合控制。加强城市颗粒物、机动车尾气排放、噪声等污染治理。

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考核制度。建成并投运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和九个市(州、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中心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第二节强化环境保护机制

健全考核评估制度,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强化政府环境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规划环评实施。严格排放标准,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建立和完善企业环保自我约束机制。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推进贵阳市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市(地、州)、县、乡(镇)、村。

第四十三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江苏十二五规划纲要 第6篇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本规划紧扣“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主题,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阐明“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科学发展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第一章 “十一五”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省人民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经受了重大考验,取得了巨大成就,“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圆满完成,全省总体上达到省定全面小康目标,谱写了又好又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40903亿元,年均增长13.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5万元;财政总收入突破万亿元大关,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08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超过7.5万亿元;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以上,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2010年,服务业占GDP比重超过40%,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结构实现“三二一”的重要转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3%,新兴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粮食产量连续七年增长,高效农业占比达到三分之一,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市化水平达到57%;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江苏全境成为长三角的重要组成部分,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竞相发展,苏南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苏中、苏北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2944元和9118元,五年年均实际增长10.2%和8.2%;新增城镇就业每年超过100万人,五年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227万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5.5%和40.5%;城镇养老、医疗、失业三大保险覆盖率高于9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高于99%;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进展顺利,解决了12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平安江苏和法治江苏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民营、外资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不断优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省对县的经济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际经济交流合作不断深入,“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开放格局正在形成,2010年全省进出口总额4658亿美元,其中出口270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五年累计超过1100亿美元,保持全国第一,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比2005年提高18个百分点以上,境外协议投资累计达到45亿美元。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扎实推进。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节能减排任务顺利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预计“十一五”期间,完成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目标,超额完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任务,耕地保有量控制在470万公顷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为42%,森林覆盖率达到20.6%,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市分别达到19个、6个,占全国的1/4和1/2。

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沪宁城际高铁开通运营,苏南地区进入区际通勤时代;连云港港15万吨级航道建成投运,30万吨级航道启动建设,结束了江苏无深水海港的历史;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4000公里,二级以上公路密度居全国第一,所有行政村实现通等级公路,苏通大桥等4条过江通道建成通车;新增110条国际、国内空运航线,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千万人次,中国邮政航空速递物流集散中心基本建成;新增电力装机约2150万千瓦,其中核电、风电等新能源近400万千瓦;第一轮治淮工程全面完成,南水北调江苏段工程具备送水出省条件,通榆河北延工程全线通水通航,沂沭泗东调南下工程基本完成,防洪排涝和供水能力明显增强。

“十一五”时期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问题还比较突出,经济增长粗放的状况尚未完全改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为明显,社会建设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物价上涨压力加大等。

第二章 “十二五”阶段特征

“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长三角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的步伐明显加快,江苏将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绿色增长和惠民优先将成为这一时期发展的主要特征。

创新驱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世界经济格局面临重大调整,新一轮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加快推进,我国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已成为我们“十二五”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江苏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开放型经济,成功实现了两次战略转型,经济社会发展跃上了新台阶,人均GDP达到了中高收入国家和地区水平。“十二五”时期,江苏率先建设基本现代化的特征更加明显,创新驱动的发展态势日益增强,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产业基础扎实、科技实力雄厚、教育资源丰富、劳动力素质较高的优势,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将成为这一时期最显著的特征,推动江苏经济发展进入以创新驱动为主的新阶段,实现第三次战略转型。

协调发展。江苏总体上已达到省定全面小康社会的发展水平,正向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成为“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随着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全面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力度将明显加大,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协调推进区域发展将成为重要的政策导向。这一时期,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现代化步伐明显加快,三大区域互动发展、协调发展的态势更加明显,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进一步扭转,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全省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绿色增长。随着全球低碳发展浪潮的兴起,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围绕减少碳排放,大力开发和积极应用低碳技术,我国已向全世界作出了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的承诺。降低碳排放强度、减少资源消耗、发展绿色经济既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生产、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江苏作为资源消耗大省,缓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已成为“十二五”发展的紧迫任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推动绿色增长,是这一时期的发展趋势,将引领未来发展的潮流。

惠民优先。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十二五”时期,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人们对加快提高收入水平有了新的期盼;在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同时,人们对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物质生活不断改善的同时,人们对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扩大政治参与、体现公平正义提出了新的需求。这一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更加突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共享发展成果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与此同时,民生改善将有效促进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需求潜力,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迈向更高水平。

第三章 “十二五”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必须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牢牢把握发展阶段的新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毫不动摇地推进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开辟“十二五”发展更加美好的前景。

“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强大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经济国际化、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在科学发展道路上铸造新的辉煌。

——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坚定地走科学发展之路,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改善生态环境,更加注重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建设江苏更加美好的明天。

专栏1 创新驱动战略内涵

创新驱动战略是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的新的发展战略,并作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这是江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具有鲜明的发展导向。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最根本的是要靠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知识和人才的作用,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着力发展创新型经济,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走上主要依靠创新驱动的轨道。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由之路,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突出发展创新型经济,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提升集约发展水平,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由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型发展转变、由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发展一体化转变,努力实现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

——以实施六大发展战略为重点。坚持把科教与人才强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战略,统筹推进科技强省、教育强省、人才强省建设,构筑江苏发展的战略优势。把创新驱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显著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全面推进发展理念、体制机制、社会管理等各方面创新,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把城市化战略拓展为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坚持加快新型工业化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推进城市化与建设新农村相结合,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生产方式转变与生活方式转变相结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深入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坚持更高水平“引进来”与更大步伐“走出去”相结合,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把区域共同发展战略深化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构建三大区域优势互补、互动发展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全面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坚定不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富民放在更加突出的优先位置,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居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大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全省人民过上更加富裕、更加安定、更加美满的生活。

——以深化改革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努力增强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有效性、改革成果的普惠性,进一步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第四章 “十二五”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省综合经济实力、自主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苏南等有条件的地方在巩固全面小康成果基础上率先进入基本现代化,人民群众普遍过上更加宽裕安康的生活,为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综合实力。201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6.58万亿元(2010年价,下同),年均增长10%左右,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8万元。

经济结构。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8%左右,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0%;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左右。

科技创新。自主创新体系逐步完善,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5%;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重达到15%以上;人才贡献率达到43%;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提高到400件,专利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

生态文明。耕地保有量保持475万公顷;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和二氧化碳排放减少均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2%。

城乡区域。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发展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城市化水平达到63%。沿海开发取得重大突破,苏北地区人均主要经济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三大区域发展优势更加鲜明,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改革开放。财税、金融、资源性产品价格、要素市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显著提高;所有制结构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高,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总额位居全国前列,参与国际分工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

人民生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在2011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全部脱贫基础上,继续推进脱贫奔小康工程;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五年新增城镇就业500万人以上;城镇、农村基尼系数分别控制在0.39和0.3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均涨幅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

社会建设和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升到5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2年;人口自然增长率4%。左右;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万人拥有病床数达到40张左右;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住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39万套;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社会管理机制更趋完善,人民群众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再上新水平。

专栏2 100项核心关键技术

海上风电整机5项,新型光伏电池5项,核能与生物质能5项,动力电池及新能源汽车5项,高性能战略材料10项,纳米材料与器件5项,生物技术新药10项,大品种创新药物5项,大型医疗装备3项,物联网核心器件及应用系统8项,海量数据处理与云计算3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5项,新型显示3项,下一代通信及网络8项,先进机器人及绿色制造10项,大飞机与高铁等重大配套技术5项,新型节能环保技术5项。

第二篇 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第五章 率先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

加快科技强省建设步伐,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到2015年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

第一节 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紧跟新一轮世界科技和产业革命步伐,深入开展基础性、前沿性科学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施高技术攀登计划,围绕优势产业领域,以及前沿性产业领域,集中突破100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核心关键技术。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为重点,加快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产业转化,鼓励企业对自主拥有、购买、引进的专利技术等进行产业化,推动更多的“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提升。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知识创新主力军作用,加强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积极吸引国家级科技资源向江苏布局,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学研究专项,显著增强产业原始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以中小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为骨干的创新企业集群。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幅度提高研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进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进一步成为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应用主体。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高发明专利的水平。加快建立吸纳整合境外优质创新资源的新渠道、新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利用境外创新资源的能力。鼓励企业扩大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构建产业创新国际合作联盟,主动介入国际研发分工,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支持企业通过并购、专利购买、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等方式,引进急需的关键技术,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提高技术攻关的组织程度,大力推进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企业介入高校院所早期研发,形成资源共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改革,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科研院所创新活力。实施科技平台推进工程,完善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实行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覆盖,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作用,推动人才、技术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促进更多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技术公共服务、技术成果交易、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和社会化人才服务“四大平台”建设水平。到2015年,新建技术公共服务平台50个,为创新创业提供共性技术、工具软件、分析测试仪器设备、科技情报等配套技术服务。加快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技术评估咨询、科技成果推广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信息发布和产权交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推动省内高校院所普遍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市县普遍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力争实现全覆盖。构建省级科技创业投融资联盟,积极引入创业投资,拓展科技金融服务范围。大力发展人才市场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机构,提供人事代理、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创业咨询等配套服务。

优化区域创新体系布局。支持南京开展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中心。选择创新需求迫切、创新资源丰富、创新基础较好和引领示范作用强的区域,探索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积极推进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开展省级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县(市)建设,建设市、县及乡镇三级创新体系,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发展增长极。

第二节 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

提升发展高新区。充分发挥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载体作用和资源集约利用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实施创新型园区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进一步汇聚创新资源,优化平台服务功能,加快研发和转化最新科技成果,打造引领转型发展的创新型核心园区。推动股权激励、非上市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权转让等政策在园区的先行先试。支持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开放实验室等综合性研发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到2015年,高新区实现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提高到20%。

鼓励发展专业园区。引导各类园区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彰显特色优势,重点围绕纳米技术、物联网、生物医药、无线通信、清洁能源、环保装备、文化创意等领域,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度高、专业特色鲜明的科技园区,形成一批引领未来发展的新增长点。

大力发展科技创业园区。加强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科技创业园建设,催生一批高科技产业新业态,促进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持续涌现。加强园区资源整合,推动服务内容和运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孵化能力和孵化效率。加快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园区投资、建设和管理。到2015年,全省各类创业园区孵化面积实现翻番,孵化高科技企业2.5万家,单位产出效益大幅提高,成为科技创新和人才创业最活跃的载体。

第三节 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

建立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鼓励企业投入,引导社会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探索建立科技金融体系,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大力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鼓励发展科技保险、科技担保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企业融资债券,吸引境内外优秀基金管理团队,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自主创新,全省创业投资规模超过2000亿元。拓展投融资渠道,支持更多的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的科技型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发展壮大。推进科普场馆建设,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提升公民科学素质。

完善和落实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加大政策实施力度,确保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强化支持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制度、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推进技术入股和参与分配。提高科技中介组织服务水平,推动科技中介服务活动市场化和社会化。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示范省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和管理,积极培养知识产权人才。鼓励和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研制产业技术标准,加快形成一批重大技术和产品标准,掌握产业发展主导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提高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能力。“十二五”期间,全省年专利申请和授权量保持全国前列,到2015年,发明专利年申请量达到10万件,商标注册总数达到44万件,作品著作权登记总量达到2.65万件。

第六章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适应国际需求结构调整、国内消费升级新变化和科技进步新趋势,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

坚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做强做大,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向研发设计和销售服务两端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规划引导,深入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新兴产业,同时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光电、智能电网等新兴产业,形成江苏经济新的支柱产业和重要增长点。重点实施300个以上重大产业化项目,培育500个以上重大自主创新产品,形成200个以上国内外知名品牌。发展30条新兴产业链,建设30个省级以上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基地,培育10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重点企业、500家创新型骨干龙头企业。到2012年六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实现倍增,到2015年超过5万亿元,形成一批千亿元级的科技领军型企业和产业基地。

——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生物质能装备、核电装备产业及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薄膜电池、集成系统与设备、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生物质能发电机组和核电装备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建设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地位和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研发、制造和应用示范基地。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纳米材料、微电子材料、光电子材料、新型显示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能源材料、功能陶瓷材料、新型金属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等10类材料,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战略性产品基地和一批省级特色产业基地,确保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重点培育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新型化学药、生物试剂、医用材料、医疗器械、生物制造、生物农业、生物环保和生物能源等十大产品集群,努力成为全球生物技术和新医药创新及产业化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节能服务和环保服务及环保工程设计等产业,建成全国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基础软件、数据库、应用软件、数字内容等产品,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生物医药、动漫创意、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等外包服务。

——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中建设经济领域、公共管理领域和公众服务领域十大物联网示范工程,加快培育与物联网产业链紧密关联的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及运营服务四大核心产业,支持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和国家云计算创新服务城市建设,打造成为全球有影响力的物联网研发、生产和应用先行区。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及高端服务器等核心基础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电控装备、高档数控机床、航空装备、轨道交通和海洋工程装备、大吨位工程机械等,加快提高装备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向大型化、成套化方向发展。

——光电产业。重点开发新型光纤光缆和光电器件,加快新型半导体光电材料和有机光电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发展新一代显示技术。

——智能电网产业。重点发展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接入及控制技术,大规模储能设备,特高压和超高压输电设备,智能输变电、配电二次控制检测设备和智能电网调度系统。

全面提升主导产业。加快提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推进实现高端化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千亿元级、百亿元级品牌企业和十亿元级品牌产品。围绕区域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大有效投入,积极推进有市场前景、有技术含量、有辐射带动效应的项目建设,实现产业特色化、集聚化发展。

专栏3 主导产业发展重点

装备制造业:以机械、汽车、船舶为重点,着力打造工程机械、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船舶制造、新型电力装备、机床等产业链。

电子信息业:重点打造集成电路、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通信等产业链。

石油化工业: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产品,重点改造提升盐化工、煤化工、海洋化工和农用化学品,提高产品的精细化率,以炼油为基础,以乙烯为重点,建设大型乙烯生产基地,打造大石化产业链。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计划,推进纺织、冶金、轻工、建材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创新能力建设、技术装备升级、品牌质量提升,积极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加大对重点产业链、重点产业集群的技改投入和技术设备的投资力度,提高产业技术含量和装备技术水平。到2015年,四大传统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品牌效应与规模效益进一步提升,骨干企业关键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省级以上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占工业销售收入比重提高到32%左右。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力争在建筑业前沿技术和应用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淘汰落后产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以冶金、建材、轻工、纺织、化工等行业为重点,依法关停淘汰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的落后产能。结合江苏实际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主动和提前淘汰相对落后产能和低端产品制造能力。继续推进新一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高产业集中度、集约化发展水平和环保、安全水平。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专栏4 传统产业提升重点

纺织行业:重点发展新型纺织材料及应用、品牌服装、高档绿色家纺产品、功能性产业用纺织品、新型纺织机械和关键零部件制造。

冶金行业:重点发展板管带材、优质钢、特殊钢、高档金属制品等特色短缺产品和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推进城市特别是苏南人口密集地区城市钢铁企业跨市搬迁,开展沿海现代钢铁基地建设前期工作。

轻工行业:支持鼓励食品、家电、塑料、五金等行业向精深加工、新型智能方向发展,推进“名、优、特、新”产品升级换代。

建材行业:重点发展新型轻质墙体材料、高效绝热隔热材料、新型管材管件等节能、环保、附加值高的建材产品。

第二节 建设现代服务业高地

推动服务业提速发展。把加速发展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深入实施服务业提速计划,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促进生产服务业集聚化、生活服务业便利化、基础服务业网络化、公共服务业均等化,推动服务业比重提高、结构优化、竞争力提升,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树立“江苏服务”的崭新形象。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和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每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充分发挥我省制造业基础雄厚的优势,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顺应信息化发展新趋势,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积极开发信息技术及基于信息技术的新产品,促进服务业结构优化。到2015年生产服务业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0%。适应消费结构升级,重点发展商贸、健康、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积极推动南京市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落实税费和土地、水、电等要素价格政策,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大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金融业。加快从传统信贷功能向资金融通、资源整合、价值增值和社会管理等多功能拓展。推动债券、产权交易、股权投资、期货等市场加快发展。做强做大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租赁等地方法人金融企业,增强实力,拓展市场。吸引国内外优质金融机构到江苏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券商直投、离岸金融、信托租赁、责任保险等业务。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立财务公司。重点推进南京河西金融中心、苏州沙湖创投基地等平台建设。把江苏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产业金融高地。

——物流业。以交通运输业为基础,依托机场、港口和铁路、高速公路枢纽,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加快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和快递配送物流,培育壮大一批现代物流企业。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提升货运组织和信息化水平,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拓展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功能,积极发展保税物流,开展离岸结算、转口贸易、跨境物流仓储等业务,积极开发和应用物流先进技术,构建一体化、综合性、全功能的物流平台,加快建设沟通国际、服务全国、辐射周边的现代物流产业高地。提高邮政物流发展水平。

——商贸流通业。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广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大型超市、仓储式商场等新型业态,构筑实惠便利的居民商贸服务体系和快捷畅通的生产资料流通体系。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面向全国乃至国际的具有物流集散、批发交易、价格发现、信息发布、电子商务等综合功能的现代产品交易市场。

——旅游业。打造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主导、专项旅游为特色的新型产业体系,积极开发体验性的科技、海洋、体育和商务旅游等新兴旅游产品,加快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和配套服务体系,培育集旅游饭店、景区、交通、旅行社于一体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着力提高旅游业的组织化、集约化和国际化程度,把江苏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

——房地产业。着力优化房地产供给结构,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完善适应不同消费需求的房地产市场。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推广绿色建筑和成品住宅,发展为工业、商务及其他行业服务的房地产业,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完善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机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为重点,巩固发展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等优势产品,着力推进软件服务化和网络化发展,积极开拓电子商务、云计算、增值电信、互联网内容产业、3G网络服务、网络电视、网络教育、网络游戏、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新兴市场,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系统集成供应商、网络增值运营商、解决方案服务商。重点打造以南京“中国软件名城”为核心的苏南软件产业带,把江苏建设成为国内信息化水平最高、国际上享有较高美誉度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强省。

——服务外包业。积极引导企业拓展供应链管理、金融分析、软件开发、医药研发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业务,加快发展总集成、总承包业务,完善接发包服务平台,促进境内外包发展,建成全国服务外包高地和国际知名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

——科技服务业。积极发展自主研发、产品设计、科技测试、技术转移、科技咨询及评估鉴证、知识产权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科技服务业。依托各类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载体和平台,逐步建成完善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协作网络,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服务体系。

——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广告、会展、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咨询等商务服务和租赁业,加强资信调查与评级等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南京河西中央商务区、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连云港大陆桥国际商务中心等商务服务集聚区发展。努力把江苏建设成为商务服务最好、商务成本最低、商务环境最优的省份。

——教育培训业。重点发展职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拓展海外教育,规范教育中介服务,加大对重点产业领域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培训力度,培育本土培训品牌,把江苏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教育培训高地、产业高端人才培养中心和专业技术人才实训中心。

——家庭服务业。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医疗服务,积极开发家庭用品配送、实物租赁、家庭救助等新产品和新市场,形成品牌化、标准化、规模化、连锁化的经营模式,在全国率先建立比较健全的惠及城乡居民多种形式的服务体系。

加快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推进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建立从产品创意、设计、研发到物流、营销、品牌推广等各类专业化服务业企业。“十二五”期间,全省每年分离1000家以上制造业企业发展服务业,其中省内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每年不少于50家。大力发展专业服务中心、行业协会、科技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组织,积极发展为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业企业。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服务标准的制定与推广,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鼓励服务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十二五”期间,组织制定省级服务业地方标准100项,新建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20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50项以上。

大力发展城市服务经济。加强中心城市资源整合,有序推进旧城更新和“退二进三”,合理规划建设新型商业街区、文化创意街区及城市综合体,集中布局商务、商贸、金融、创意等服务功能区。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吸引国内大企业集团、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及其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落户。大力发展休闲娱乐、旅游、餐饮、购物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产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三节 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走中国特色、江苏特点农业现代化道路,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积极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增效创建活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发展优质稻米和专用小麦,大力推广粮食高产技术,努力提高单产、质量和效益。推行测土配方等科学施肥技术,加强农田地力保护与修复,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盐土改良等工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建设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农田增产增收和防灾减灾能力。落实并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形成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粮食供给安全。到2015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80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50亿斤左右,保障口粮省内自给。

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加快设施园艺提档升级,组织实施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推进高效蔬菜、花卉苗木、应时鲜果、高档茶叶、食用菌等设施化生产。推进生猪、家禽、奶牛等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肉羊等特色畜产品,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特色水产业,推进标准化鱼池、渔船改造,加快渔港建设。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特色产业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拓展农业功能,发展农业服务业和乡村旅游业。到2015年,高效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100万亩。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扶持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有特色、有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发展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到2015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6:1。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立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农贸市场为支撑、大型超市为平台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连锁配送,促进农产品高效流通。开展连锁商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建设。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发展土地集中型、合作经营型、统一服务型等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15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60%以上。发展外向型农业,实施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加强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支持申报认定地理标志农产品,大力发展订单经营。推进镇江等丘陵山区生态和农业综合开发。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依托,科技示范园区为载体,科技示范户为基础,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等为补充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组建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技术开发,大力发展种业产业,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建立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交易平台。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提升农村信息服务水平。巩固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第四节 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基地。以新兴和优势产业为重点,依托专业园区、科技园区和开发区,引导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资源集聚,形成一批市场影响力大、产业配套能力和创新活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构建“带”、“群”、“网”状分布的产业基地格局。重点建设南京软件和服务外包、苏州电子信息和纳米技术、无锡太阳能和物联网、泰州生物医药、徐州工程机械、常州输变电设备、扬州汽车及零部件、南通海工平台、盐城风电装备及昆山液晶显示等龙头带动型、创新驱动型和品牌推动型基地。到2015年,培育建设一批销售收入超500亿元、超千亿元的省级特色产业基地,逐步形成“一县一基地”发展格局。

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运用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整合资源,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发挥工业开发区产业优势,建设现代物流、科技研发、软件信息、创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强化生产服务配套功能,形成集群分布、分工明确、互相支持的完整产业链,促进生产制造和生产服务共同发展。立足各类交通枢纽,构建快速便捷、货畅其流的集疏运体系,推进现代物流和产品交易市场集聚区建设。依托城市存量资产,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发展商务服务、创意设计等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建立完善金融、会计、审计、会展等商务类平台,信息咨询、产权交易、检验检测等技术类服务平台,推动服务、资源和信息共享,促进集聚区提档升级。到2015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超过100家,其中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3家,500亿元的6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占相关行业营业总收入比重达到55%。

推动企业做强做大。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集中,推动骨干企业做强做大。以品牌、技术、资本为纽带,促进企业优化产业组织结构,鼓励企业进行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推动规模大、质量好、运作规范的企业将资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壮大上市公司规模,提升经营能力。实施品牌工程,鼓励企业创建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争创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企业商标境外注册和专利申请,不断扩大品牌国际知名度。“十二五”期间,新增驰名商标10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1000件以上。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按照产业供应链要求,扶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建立大企业、中小企业相互协作的战略联盟。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发展融资担保,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境内外上市。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支持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技术转移和交易平台。启动中小企业创新工程,鼓励技术创新,培育一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示范企业。

第五节 提升信息化带动能力

加快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加快信息技术改造生产过程,加大工业软件应用,提升装备信息化水平,促进企业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加快信息技术融入产品研发,推进工业设计和功能创新,大幅度提高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快信息技术改进企业管理效率,推广应用企业信息系统,促进企业流程再造和管理创新。加快信息技术拓展新兴领域,发展新型业态。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电子政务内网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力推进社会发展领域信息化,促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

积极推进“三网融合”。重点支持南京深入开展“三网融合”试点。推进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加快广电、电信网络升级改造,促进网络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新区网络建设一网共建共享。大力推进政务、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三网融合”业务的广泛应用,鼓励企业开展“三网融合”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积极支持非试点地区创造条件,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到2015年全省各地区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协调发展。加强网络信任体系和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强化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保障工作,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第七章 建设教育强省和人才强省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以服务社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大教育改革力度,落实教育优先投入机制,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率先建成教育强省、人才强省,提高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第一节 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

高水平普及基础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对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有效减少择校现象,确保义务教育高水平、全覆盖。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开展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鼓励学校加强自身文化建设,形成教育教学特色,开展自主性、合作性、探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普及科学保教方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基本普及三年学前教育。强化基础教育公平,完善助学体系,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服务。

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创业教育和指导,扩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力支持“985工程”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推进“211工程”高校建设,提升地方高校建设水平。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形成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多类重点学科以及各类优势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进一步增强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创新教育,提升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发挥高水平高校的辐射作用,加大对苏中、苏北高校和高职院校的对口支援力度。

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调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加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深化课程改革,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提高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发展示范性职业院校,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品牌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完善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制度,健全和规范校企办学,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加大教育改革力度。全面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加快教育管理创新,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积极稳步推进中等、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扩大招生自主权。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增强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加大引进海外优质资源力度,提高教育发展国际化水平。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投入管理机制,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第二节 构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大力培养引进人才。推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培养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和依靠核心技术自主创业的科技企业家队伍。推进新一轮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加大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开发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学校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与国际交流合作培养相结合,实施十大重点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人才资源总量达到 1100万人。

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全面落实十项重大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发挥用人单位评价的主体作用,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组织,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素质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改革人才选拔使用方式,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人才创新创造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努力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制度环境,最大限度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大幅度增加人才发展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建立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倡导形成支持创业、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鼓励人才创新创业,优化企业家发展环境。发展人才服务业,加快建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大人才服务力度,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促进人才公平竞争和合理流动,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向沿海地区、苏北地区流动,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大力推进人才国际化进程,出台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制定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专栏6 十项重大人才政策

促进人才投入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引导和鼓励人才创新创业政策,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政策,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政策,引导人才向企业集聚政策,引导人才向沿海、苏北和基层流动政策,人才国际化政策,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人才表彰奖励政策。

第三篇 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第八章 形成扩大内需长效机制

坚持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充分挖掘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巨大潜力,不断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增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

第一节 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

持续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继续实施消费需求重点工程,完善和落实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增加就业创业机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快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强消费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稳步提高居民消费率。“十二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6%以上,消费市场规模达到2.8万亿元以上。

拓展消费新空间。顺应居民消费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升级的趋势,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培育消费热点,扩大文化、体育健身、娱乐、旅游、信息等服务型消费,推动大宗消费,实现消费结构升级。以扩大农村消费为重点,鼓励商贸连锁企业进镇进村,加快构建完善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体系,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创造和激发农村新的市场需求。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不断创造新产品,增加新供给。开拓新的消费领域,引领新的消费需求。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培育新型消费模式。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鼓励发展消费信贷。积极发展租赁消费、网络消费等新型消费,促进网络购物、电子商务、远程服务等新型消费方式不断壮大。积极倡导新型消费理念,培育新型消费文化,合理引导消费行为,发展节能环保型消费品,推进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

改善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宣传教育,积极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中介机构,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快城乡消费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形成覆盖社区、便捷高效的服务网络,提高居民消费的便利性。建立健全消费信用体系,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节 积极扩大有效投入

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资规模合理增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以投资结构优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政策导向,促进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倾斜,引导投资更多投向经济薄弱地区。促进投资消费良性互动,实现扩大投资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创造最终需求。提高生产性投资的产出效益,扩大公益性投资的社会效益,促进投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4%以上。

鼓励扩大民间投资。切实落实好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增强投资的活力和动力。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提高民间投资在总投资中的比重。加大民间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引导民间投融资行为规范发展。

加强投资调节与管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有效引导与调控全社会投资。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公示制度,开展项目后评价。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节水、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完善行业投资、生产与市场供求情况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企业投资的咨询服务。

第三节 合理配置财政资源

按照公共财政服务于公共政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投向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发展、“三农”、节能减排等领域,确保公共财政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限制开发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严格审计监督,加强制度保障。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第九章 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按照率先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的要求和综合提升、适度超前的原则,大力推进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现代化建设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优化交通结构,加强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城乡交通之间和城际交通之间衔接协调,突出综合交通大通道、大枢纽建设和江北铁路网建设,率先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畅通、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综合运输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重点加强沿海、沿江、沿东陇海和沪宁四大国家级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加快淮扬镇常、徐宿宁杭、宁连和徐宿淮盐四条省级综合运输通道建设,形成“四纵四横”综合运输通道骨架。以港口、机场和铁路、公路客货运站为主要节点,重点建设南京、徐州、连云港三大国家级综合运输枢纽,推进10个省级综合运输枢纽建设,实现客运“零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

——铁路和轨道交通建设。到2015年,新增铁路营业里程超过1300公里,时速200公里以上的电气化铁路基本实现通达省辖市。重点建设苏北、苏中铁路网和苏南轨道交通网,建成京沪高速铁路江苏段、沪通铁路、宁杭铁路、宁安城际铁路、连盐铁路、郑徐和徐连客运专线,完成宁启铁路、新长铁路淮安至南通段等复线电气化改造,形成区域间及沿海地区主通道;尽快开工建设沿江、通苏嘉城际、宁连(淮扬镇)等铁路,争取开工建设徐宿淮盐铁路、泰锡宜、宁淮等城际铁路,基本形成“三纵六横”的铁路主骨架和苏南地区城际快速轨道网。积极推进江阴-靖江铁路过江通道建设,加快构建苏北腹地铁路网和沿江两岸区域快速客运网。建成铁路南京南站等一批综合客运枢纽。加快南京、苏州、无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推进常州、徐州、南通等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积极开展南京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研究。

——重点空港和海港建设。以南京禄口和苏南硕放两个枢纽机场为核心,进一步增强空港运输能力。完成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和苏中江都机场工程,实施苏南硕放国际机场、徐州观音机场、南通兴东机场和盐城南洋机场等扩建工程,加快推进连云港机场迁建工程,到2015年,南京禄口机场客运达到2500万人次,苏南硕放机场达到600万人次。以强化连云港港和太仓港功能为重点,促进沿海、沿江港口协调发展,全力打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港口群。加快以连云港港为龙头的沿海港口群建设,基本建成连云港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加快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和30万吨级原油码头建设,推进洋口港区、大丰港区和滨海港区等深水航道建设;推进太仓港集装箱码头资源整合和扩能建设,建成集装箱干线港,推进江海联运中转枢纽港建设;抓住长江深水航道建设机遇,提升南京港、镇江港等沿江港口发展水平。到2015年,连云港港、太仓港集装箱吞吐量分别突破800万和600万标箱。大力推进口岸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口岸开放升级。

——内河航道和港口建设。以形成“两纵三横一网”内河干线航道为目标,基本建成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京杭运河、连申线、淮河出海航道及盐河、芜申线、苏南干线航道,构建长江三角洲地区内河高等级航道网络,形成发达的水运网。加快建设刘大线、杨林塘等疏港航道,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积极构建与干线航道相匹配的内河水运枢纽,重点推进徐州港和无锡港国家级内河港口建设。

——公路网建设。重点实施全省干线公路网络、过江通道、高速公路网络完善及主骨架扩容工程建设,加强路网衔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建成泰州长江大桥、崇启大桥、南京长江四桥、临海高等级公路和宿迁至新沂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沪通和五峰山公铁过江通道、崇海大桥以及苏锡常南部等高速公路,实施沪陕高速公路江广段、京沪高速公路淮江段、沿江高速公路常州至太仓段等扩建工程;加快推进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淮安段等扩容工程前期工作,组织开展泰州至常州过江通道、南京长江五桥等项目规划研究工作。

第二节水利建设

继续完善水资源供给骨干工程体系,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和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能力,基本建成高标准的防洪除涝工程体系,提高防洪保安能力。

——流域和区域防洪保安治理。推进新一轮淮河治理,完成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实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通榆河南延扩工程。结合滩涂围垦开发,巩固提高海堤防台防潮标准。继续推进长江干流河道整治及长江口综合治理。加大里下河等重点区域中小河流和重点洼地治理力度。完善大中城市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加快小城市和重点中心镇引排工程建设,提高城乡防洪排涝标准。到2015年,淮河水系防洪标准全面达到100年一遇,沂沭泗水系全面达到50年一遇,太湖流域达到50年一遇,重要支流及区域重点河道的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全省大中城市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城市重要河道排涝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

——水资源供给和保护。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建成泰州引江河、泰东河、滷汀河、川东港、九圩港拓浚等沿海供水骨干工程,提高沿海和苏北缺水地区的水资源保障能力。到2015年,实现淮北地区年增供水量19亿立方米,其中沿海北部地区5亿立方米;实现沿海中部、南部地区年增供水量12亿立方米。提高空中云水资源利用,在苏北、沿海及环太湖地区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成走马塘、新沟河、新孟河等太湖引排骨干工程,实现太湖与长江的畅引畅排。加强南水北调、江水东引、引江济太三大调水系统的清水通道建设,扩建新沂河尾水通道。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增强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能力。

——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县为单位,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和节水项目,推进重点中型灌区改造和末级渠系建设。

第三节能源设施建设

加快能源和电网建设步伐,优化能源结构和能源布局,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到2015年,电力可供装机容量达到11000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占7%左右;天然气供应争取达到270亿立方米。

——新能源发展。核电建设,加快连云港田湾核电建设,推进江苏第二核电站前期工作,到2015年核电装机达到400万千瓦。风电建设,有序推进陆上风电,重点建设龙源如东三期、华电灌云、中电投大丰二期、国华东台二期等陆上风电场项目;加快发展海上风电,推进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和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支持沿海风光互补发电示范基地建设,到2015年建成风电装机600万千瓦。天然气接收基地建设,确保如东LNG项目一期工程投产运行,推进连云港、滨海LNG项目以及如东LNG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建设溧阳抽水蓄能电站,争取开工建设句容抽水蓄能电站。探索发展非并网的中小型太阳能光伏电站。

——电源点建设。优化燃煤电厂区域布局,重点向沿海、苏北地区倾斜;优化燃煤发电装机结构,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机组,继续实施“上大压小”;继续支持燃气发电机组建设,有序推进热电联产,做好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

——能源供应和储备基地建设。积极利用区外来电,“十二五”期间新增协议区外来电规模1000万千瓦左右。大力开发组织国内外煤炭资源,在苏北、沿江和沿海地区布局建设5个煤炭中转储备基地,保障能源供给。推进连云港原油商业储备库、如东成品油库前期工作,加快扬中成品油集散中心和省内成品油库建设。增强油气管道输送能力。积极争取把连云港和南通纳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规划。

——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快特高压和500千伏骨干网架建设,实施沿海通道、核电扩建送出、苏南电网优化、锦屏—苏州特高压直流和第五过江通道等工程,形成500千伏“五纵五横”坚强网架。区外来电接纳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北电南送”过江输电能力超过1400万千瓦,苏南电网“西电东送”输电能力约1000万千瓦。注重新能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显著提高电网接纳新能源发电的能力。推进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加快智能电网及运行体系建设。

第四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光纤宽带、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电网等建设,构建新型信息服务网络。实施宽带江苏计划,提高城市光纤入户覆盖率和行政村光缆通达率。推进无线江苏工程建设,促进移动互联网发展。强化人口、地理、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充分共享。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大基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省信息基础设施水平。

第四篇 惠民优先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第十章 保障和改善民生

紧紧围绕民生幸福这一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积极推进创业富民、就业惠民、社保安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有机统一。

第一节 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积极增加就业岗位。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加强政府对就业工作的引导,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大力发展智力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下,实行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自主择业。建立健全失业评估和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失业调查制度。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从税收、贷款、政府补贴等各方面加大对创业的扶持,多渠道增加创业贷款,扩大创业补贴范围,营造鼓励创业的环境。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批示范性创业培训(实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对创业者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保护。

帮助重点人群就业。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畅通大学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优先扶持和帮助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等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形成及时有效帮助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构建统一规范灵活、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覆盖,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不同群体就业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建立全省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平台,促进劳动力供求双方的有效对接。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规范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认真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进一步强化工时、定额等劳动标准管理,加大欠薪清偿保障力度。指导督促企业增强劳动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规范用工行为,改善劳动条件,落实人文关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一线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

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有效增加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按照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两个同步”的要求,大力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形成以生产经营收入为基础、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为重点、转移性收入比重稳步提高的农民收入增长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建立职工工资随劳动生产率增长而增长、最低生活保障随物价指数增长而增长的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推动企业完善工资决定机制。继续完善并落实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度,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者收入增长不低于居民收入平均增长。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鼓励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

努力优化二次分配。强化政府调节,规范分配秩序,加强税收征管,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加大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对经济落后地区和农村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普遍增加城乡居民社会福利。建设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收入的调控与监管,规范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节 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城乡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水平,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继续推进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高度重视对低收入、未就业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重点推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做好断保人员续保工作。到2015年,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际补偿比提高到70%左右。

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逐步统一企业缴费比例。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对特殊群体参保的扶持力度。建立被征地农民“先保后征”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积极发展适应城乡居民的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落实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强化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将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基金监督体系,形成抗风险机制。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层次,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推进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行省级调剂;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政策,推进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结合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不断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开展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稳步提高住院、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支付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扩大社会保障卡覆盖面,形成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发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医疗、住房、重残、临时生活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重点发展老人、儿童、残疾人、教育、医疗、计划生育家庭和惠民殡葬等福利。加强双拥工作,进一步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住房和各项抚恤补助待遇。积极发挥红十字会、慈善会、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示范作用,引导并规范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

第四节 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对公共医疗卫生发展的投入力度,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本药物政府投入和补偿机制,努力消除以药补医,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规模,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医院管理,形成保障公益性和提高运行效率的管理体制。完善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双向转诊制度。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加强医学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坚持中西医并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采供血、健康教育等机构建设支持力度,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共享、协调互动。逐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监测和预防控制。注重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医德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到2015年全省居民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岁。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巩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初级诊疗、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等功能,以街道为单位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强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县级医院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全面达标。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行主动上门服务和综合健康管理。推动中医、中药进社区。

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我省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实行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采购价格和统一配送,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大力规范和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确保用药安全。推进城乡药品“两网”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健全省级药品储备制度,扶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发展,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的生产和储备。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城乡社区和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并向公众开放,充分利用城镇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辟体育健身场地,定期发布体质监测公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健全社会化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推广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到2015年,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拥有量达到2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35%以上,公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2%以上。

第五节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基本解决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租住困难。

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保障。实现全省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及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保尽保”。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严格准入审查和交易管理,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基本完成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任务,实施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盐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引导企业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在有条件的地区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或公寓性住房。“十二五”期间,改造危旧房3500万平方米。

第六节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明确适应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要求的全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和标准,逐步完善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把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福利救助、社会公共安全等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明确全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最低供给规模和质量标准,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均衡配置和合理布局。

专栏7 “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重点

公共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免住宿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适龄儿童特殊教育免费;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提供补助。

就业服务: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劳动仲裁;为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

社会保障: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城镇职工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农民享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享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为城乡困难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服务;为孤儿、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

医疗卫生:提供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健康教育、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贫困人群白内障复明等公共卫生专项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把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等计划生育服务。

住房保障:为城市低收入无房家庭提供廉租房,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为部分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文化: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科技馆和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城乡健身设施全覆盖;实施全民阅读、农家书屋、城乡阅报栏工程;实施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确保每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交通服务:行政村全部通客运班线,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

环境安全:县县具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提升环境监测评估、监管和应急能力,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全面解决农村地区安全饮水问题。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责任。坚持以政府公共财政为导向,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设施和能力建设,形成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平台和网络。完善公共服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政府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健全地方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拓宽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放宽市场准入,采用政府购买、管理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充分参与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完善治理结构。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

第十一章 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向服务管理型转变。

第一节 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

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加快创建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框架内有效行使。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居务和村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社区居民民主自治,增强基层民主活力,调动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和社区共同利益。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治创建,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更有效地预防腐败。

第二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基层和社区建设。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有效覆盖、有效管理、有效提升,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推进社会管理重心向基层组织转移,促进社区管理体制、功能和工作转型,全面建立“一委一居一站”的社区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切实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能,推动公共资源向城乡社区延伸,积极开发多样化的社区服务项目。加强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公共信息网与居民需求服务网的有效对接,推动社区服务性、公益性资源共建共享。优化城乡社区布局,合理确定社区管理服务范围,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农村社区3公里管理服务圈。加强社区分类管理,开展老小区整治和美化,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改善居住环境。到2015年,力争把全省90%以上的城市社区、7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专栏8 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健全社区管理体制。全面推进社区管理体制转型、功能转型和工作转型,建立“一委一居一站”的管理模式。

推进社区民主自治。扎实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民主自治水平。

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有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大力倡导社区志愿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需求。

稳定社区社会环境。全面加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构建社区治安防控体系。

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慈善公益组织、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等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加强政策扶持,培育发展文体志趣类、协调管理类、公益志愿类等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其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大力倡导社会志愿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到2015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20万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建立公平规范的利益协调机制,全面推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妥善处理和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兼顾不同利益群体,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关注网络民意,引导不同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形成有效的对话和协商制度,加大对涉及民生、社会管理等方面信访问题的解决处理力度。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化。建立科学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和相互融合,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建立全方位的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多部门协调,实施综合决策,切实保障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

构建诚信社会。深入实施诚信江苏建设,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加快信用法规建设,大力建设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产品、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扶持信用管理行业,加快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大力发展资信评估行业,建立健全信用评估体系。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诚信文化氛围。

第三节 切实保障公共安全

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深化平安江苏建设活动,努力建设一个基础更牢、水平更高、覆盖面更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江苏,确保公众安全感持续全国领先。加强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防控网络,提升技防建设水平,组织实施“技防入户”工程,率先建成具有较高技防水平的平安省份。坚持科技强警,推进现代警务机制和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现代警务指挥体系建设,提高跨区域警务协作水平,增强110接警和反应能力。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管,落实解困、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措施。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发展社区警务,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制定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提供永久性开放空间和应急避难服务,开展空中、水上应急救援服务,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健全反恐应急响应等级制度,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环境安全、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抗击危机的能力。构建高效、全方位、应急能力强的专用通信体系。坚持军民融合发展,完善国民经济动员体系,加强战略物资储备基地建设,增强国民经济动员能力。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完善责任落实、追究体系,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管监察体系,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和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强有力的宣传教育、科技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大力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采用安全可靠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加强道路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监管,全面实施道路监控网“320”工程,提升消防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继续“双下降”。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按照把我省建设成为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地区的要求,积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食品生产营销链的全过程控制体系,加强对食品从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逐步实现生产的全程跟踪和食品产业链的全程可追溯,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完善药品供应体系,规范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秩序,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大力推进城乡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切实保障用药安全。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体制机制,强化事前预警、事中救援和事后恢复的灾害综合处理能力。加强气象、地震、地质、风暴潮和赤潮等重大自然灾害监测能力建设,整合各类灾害信息资源,建立覆盖全省的主要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缩短基础测绘更新周期,实现重点地理信息要素及时更新,推进沿海滩涂、江河湖泊水下地形和城市地下管线等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的测绘工作。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加强平灾结合的减灾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灾害治理能力。充分利用人民防空资源,为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服务。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紧急避险和自救能力。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灾害保险,完善社会救灾重建体系。

第四节 提高人口服务水平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城乡一体的人口生育政策、奖励扶助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改善人口性别比,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优生优育优教工作,全面实施政府免费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健康检查项目,提升生殖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建立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库,改革流动人口登记办法,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推动外来人员居住、就业、医疗、保障、入学等“一证通”。建立流动人口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服务管理机制,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加强流浪乞讨人群的救助和管理。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建立覆盖城乡的老年保障体系。健全老龄人口社会保障,稳步提高养老保障和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建立高龄老人福利津贴制度,发展普惠性的老年健康医疗福利。优先发展社会养老,建立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支撑、社区养老为依托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康复护理救助等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服务。积极发展机构养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到2015年,各类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8万张。重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制定各类老年人优待措施,弘扬敬老风尚。

专栏9 老龄事业服务发展重点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养老康复护理院、老年公寓、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继续实施“关爱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敬老院服务条件。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多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城市社区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40%,建设一批区域性老年信息服务平台。

提升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补)贴制度。

重视老年人精神关爱。实施“快乐晚年精神关爱行动”,丰富老年人文化体育生活,加强心理疏导服务。

保障重点人群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广泛参与经济建设的权利,使广大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和劳动保护。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尊重和保护儿童的人格尊严,依法保护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儿童福利水平,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力度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机构,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对特殊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加强残疾人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水平。

第十二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引领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围绕文化事业强、文化产业强和文化人才队伍强的要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

第一节 提高全民文明素质

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进一步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推进公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学习宣传表彰道德模范,引导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做到关爱弱势群体、志愿奉献社会。推进企业责任感建设,营造企业自觉遵守商业道德、实施生产安全、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的良好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诚信守法,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大力弘扬“三创”精神。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让创业创新创优成为江苏思想文化的显著特征,成为全省人民共同的价值取向。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在全社会倡导艰苦创业、自主创业、全民创业,鼓励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引导岗位创优、行业创优、区域创优,进一步释放创造活力和创新热情。

第二节 推进文化创新

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借鉴世界文明成果,推进文化创新,努力打造一批代表江苏形象、具有江苏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江苏文化品牌。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创作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思想深刻、艺术精湛、提高群众审美情趣的精品力作。突出舞台艺术、文学艺术、美术、书法艺术等优势艺术门类的特色和地位,办好重大艺术活动,形成具有时代精神的江苏艺术创作特色和优势,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培育地域特色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艺创作。促进历史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与教育、体育、旅游、休闲等产业相嫁接,与科技创新、工业设计、城乡建设等活动相融合,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形成专业化的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加快区域国际文化活动向集约化、系列化、品牌化转变,扩大文化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骨干文化企业“走出去”,融入国际文化产业链,提高江苏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加强重点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高质量完成第二轮志书编纂。

第三节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建设省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网点,积极推进江苏大剧院等重大项目建设。普及县乡村三级“两馆一站一室”和农家书屋,健全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打造都市“15分钟文化圈”。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苏北地区建设一批综合性、多功能、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设施。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扩大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的范围,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面免费开放。推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鼓励开展公益性演出。积极推动企业、学校等各类文化设施的对外开放。全面完成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构建广播影视无线数字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实现县城及重点乡镇数字化多厅影院的全覆盖。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整合不同系统、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适应群众文化需求的新变化新要求,创新文化内容形式和生产传播方式,加快发展手机报、数字出版、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网上博物馆、网上文化馆、网上剧院等。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总量。积极探索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新机制,大力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更好地彰显地域文明和个性特色。

第四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工艺美术、演艺娱乐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创意设计、新兴媒体、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动漫游戏等附加值高的新兴产业,积极拓展基于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的文化业态。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创意文化街区、数字出版基地、动漫和数字电影产业基地建设,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化、代表国家水准、体现未来方向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形成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文化产业群,增强整体实力,产业规模、效益和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

推进文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在政府引导下,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积极探索文化领域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并购重组、上市融资,打造一批大型重点文化企业。

专栏10 “十二五”公共文化事业重点工程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重点建设城市社区基层服务点,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实现文化共享工程社区基层服务点的全覆盖。

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养工程。全省着力培养10名省内外知名的图书馆学、群文理论专家,出版10本图书馆学科、群文理论著作,打造10个在全国有影响的群众文艺精品。

数字图书馆建设工程。建设连通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虚拟专用网(VPN通道)和网络视频会议系统,通过信息高速公路,形成“江苏数字图书馆”骨干框架。

网上文化馆建设工程。推进数字文化馆建设,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优秀群文作品数据库,实现区域文化联动和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共建共享。

县域汽车图书馆建设工程。通过流动服务、定点服务、特约服务等形式,以及现场办证、图书阅览外借、信息查询、举办展览讲座、文化共享工程视频资源播放等服务,让农村群众和进城务工人员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

第五节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实现主要以行政手段管理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管理转变,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资本、人才、技术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全面推进文化综合执法。培育和规范以网络和手机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建立网络化监管平台,维护网络、手机文化安全。

第五篇 统筹兼顾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第十三章 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

把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坚持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有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第一节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五个一体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以县域为主体,统筹城乡规划编制,实现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规划有机融合和衔接,推动集约宜居型城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逐步建立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构建有利于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机制。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成农村土地和农民住宅确权登记发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开展土地整治,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继续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十二五”期间,转移农村劳动力125万人。加快建立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衔接,探索在同一县(市)范围内实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同一标准,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接轨。有序扩大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路径。

第二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着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序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加强规划保留村庄的设施配套和环境整治。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公交化和区域供水一体化,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出行、饮水安全、医疗卫生、环境整治、信息畅通、灾害防御等基础设施条件。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现村村通客运班线,加快实施镇村公交工程,到2015年,镇村通公交比例达到50%以上。推动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逐步实现农村与城市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苏北地区乡镇区域供水覆盖率达到85%,其他地区实现全覆盖,“十二五”期间,解决4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和村庄生活污水处理,80%的农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苏南50%的规划保留村庄和苏中25%、苏北15%规模较大的规划保留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80%。提升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适时提高贫困标准,重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积极推进富民强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通过发展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为农服务型、异地发展型、休闲观光型等多种经济形式,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推进农业、就业、创业、物业“四业富民”。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联合创业、返乡创业,引导外来资本和人员到农村投资兴业。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扩大村民自治范围。

第三节有序推进符合条件农民转为城镇居民

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任务。以在城镇有稳定工作、居住达到一定年限、参加社会保障达到一定年限的农村人口为重点,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户籍限制,放宽大城市对农民工和其他外来人口的落户条件,在充分尊重本人意愿基础上,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市民。高度重视已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注重从制度和政策上解决好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住房租购等现实问题。

第四节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

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重点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加强交通枢纽建设,形成多种交通方式快速衔接,到2015年每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5标台。加快城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公共安全、灾害防控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建设,促进市政公用设施协调发展,继续完善城市道路、供水、燃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邮政等基础设施,提高城市饮用水安全保供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着力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有效预防和治理“城市病”。支持南京市举办2014年第二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加快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建设步伐。

塑造城市独特风貌。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强化规划约束力,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有效引导城市有序发展。提升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水平,塑造与城市生态文化特色相协调的建筑文化、园林艺术和特色空间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城市街景容貌,加快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城市水体生态修复。提升城市人文特色,促进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有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

加强城市管理现代化建设。推进城市管理网络化、精细化,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加快城市建设和管理信息化步伐,完善城市地理信息、智能交通、社会治安、市容管理、灾害应急处置等智能化信息系统。

第五节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提升发展长三角(北翼)核心区城市群。走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导向、包括城市带和都市圈在内的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市化道路。认真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快城市带和都市圈建设步伐。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以特大城市、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推进南京都市圈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综合承载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力,促进宁镇扬“同城化”,打造集聚要素、资源共享、互动发展的新的经济板块,把南京建设成为联结泛长三角地区和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加强苏锡常都市圈要素整合、协调发展,全面提升与上海的对接与互动水平。推进南通、泰州等沿江城市跨江联动发展,推进要素流动的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

加快沿海、沿东陇海线城镇带建设。增强南通作为长三角北翼中心城市的地位,发挥盐城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作用,加快沿海城镇带建设,有效沟通长三角和环渤海之间的联系。加快徐州都市圈建设,发挥淮海经济区核心城市徐州和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连云港的龙头和带动作用,推进沿东陇海线城镇带建设,提高对中西部地区的影响力。积极推进淮海经济区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淮安苏北腹地中心城市建设,壮大宿迁城市发展实力。

有序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重视小城镇建设,发挥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择优培育,合理撤并,着力完善省级重点中心镇,重点发展沿海地区临港城镇,形成一批具有鲜明产业、文化、资源特点的特色小城镇。提升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农村人口吸纳能力,形成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供给中心。

第十四章 促进区域互动协调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紧紧抓住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放大国家战略和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快苏北振兴、苏中崛起、苏南提升,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培育三大区域发展新优势

加快苏北新型工业化进程。抓住沿海开发机遇,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化、经济国际化互动并进,培育竞争优势,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加快苏北振兴步伐。继续加大对苏北地区的扶持力度,深入推进“四项转移”,加强南北共建开发园区建设,更大力度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培育优势主导产业,加大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建设资源加工产业基地,做大做强一批骨干龙头企业。推动苏北中心城市扩大规模、增强实力、优化功能,推进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加大财政支持,提高苏北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支持宿迁发展实现更大突破。

构建苏中经济国际化新高地。发挥苏中承南启北、江海联动的区位优势,深入推进沿江开发和沿海开发,促进苏中全面融入苏南经济板块,进一步提高发展层次和水平。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基础原材料产业和港口物流业,着力打造海洋工程装备、生物医药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大力引进外资,扩大对外贸易,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生产体系、营销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大对苏中里下河地区的扶持力度。

推动苏南经济转型升级。加强规划引导,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力争在有基础有条件的领域与发达国家同步发展,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同步提升,加快建成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先进制造业研发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高地,成为发展创新型经济、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合作的先导区,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苏南基本现代化建设,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实现产业结构高度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经济社会协调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二节 建设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

加快建设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加快区域性、功能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连云港港为核心,联合南通港、盐城港共同建设沿海港口群,推进淮安、宿迁等城市借港出海。加快连云港港深水航道和深水泊位建设,积极发展大型仓储和港口物流,完善口岸“大通关”体系,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与沿陇海兰新地区的合作,推进连云港建设东中西互动合作示范区,充分发挥对外开放窗口和东中西合作平台作用,增强为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基地建设。发挥沿海深水港口、土地、岸线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集中布局发展大型石化、钢铁、造船、汽车、粮油加工等临港产业,形成产业发展的规模优势和集聚效应。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风电装备等优势产业,改造提升纺织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物流、金融、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组建江苏沿海发展银行,设立沿海产业投资基金。在沿海地区形成一批千亿元级产业板块。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坚持陆海统筹,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重点发展远洋运输、远洋渔业和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机械、海洋化工等产业,积极开发盐土农业,尽快在一些领域形成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加强海洋学科建设,支持发展海洋研究机构。

专栏11 长三角地区和江苏沿海地区的战略定位

国家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国家批准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我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沿海新型的工业基地,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足的宜居区。

努力形成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区。依托沿海地区丰富的海域滩涂资源,科学合理围垦滩涂,有效增加土地后备资源,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到2015年,围垦滩涂130万亩。积极推进滩涂资源综合开发,合理布局建设空间、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支持在盐城设立沿海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建立滩涂围垦开发新机制,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

第三节 积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

加快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一体化进程。建设长三角地区高速铁路网、城际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和机场体系,形成沪宁杭“1小时交通圈”。呼应上海信息港建设,积极筹建南京等地互联网交换中心,实现区域内的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和质量标准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的产品、技术、产权、资本、人力资源等各类市场,实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加强社会保障政策衔接,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措施,开展区域内医疗、工伤等网上资源共享,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探索建立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的就业和人力资源信息库。加强区域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能源政策顺利衔接,推动实行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的共防、共治、共保和共建。

加强区域产业合作。围绕把长三角地区建成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和先进制造业中心的目标,加强区域产业分工协作,培育具有更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产业集群,共同提升产业竞争力。在大飞机及配套产业领域,依托上海,加强配套,建成集大飞机与发动机的研发、总装、客户服务为一体的航空产业基地。在汽车产业领域,注重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技术储备,加快发展轿车制造业,努力建成国内重要的轿车生产基地。在集成电路领域,充分发挥无锡微电子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作用,加强与高校、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创新平台,攻克关键技术,形成制造、设计、封装测试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在新能源产业领域,重点发展太阳能、半导体照明产业,适度扩大产业规模,加强核电、风电等新能源装备产业合作,增强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发展后劲。支持南通、盐城加强与上海的产业合作,加快上海驻大丰农场综合开发,建设高水平的产业转移基地,提升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

第四节 提升援建援助和合作水平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援藏援疆援青工作的战略部署,以科学规划为引导,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干部援助为关键,实行干部援助与项目援助相结合,经济援助与智力援助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相结合,全力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确保江苏援建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积极支持参与西部大开发,将江苏的人才、资金、技术优势和中西部省份的能源、资源、劳动力优势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合作水平。

第十五章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启动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到2020年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格局”的战略要求,调整开发内容,创新开发方式,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构建高效、集约、均衡、永续的美好江苏。

第一节 构建空间开发战略格局

树立空间开发新理念,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和城镇化格局,加快各类主体功能区建设,推进集中开发与均衡布局,构建全省建设开发、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三大空间,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构建“核心优化、双带重点,多极拓展”的建设开发空间。“核心”是指长三角北翼核心区,是国家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区域,是我省率先实现转型升级的重点区域。“双带”是指沿海发展带和东陇海发展带,东陇海发展带是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沿海发展带是江苏持续快速发展的新引擎,是我国区域发展的重点地区,要尽快发展成为我国东部沿海新的经济增长极。“多极”是指国家经济中心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等,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徐州、连云港以及苏北腹地中心城市淮安和江海交汇中心城市南通。

构建“两带三区”的农业生产空间。“两带”是指沿江农业带和沿海农业带,“三区”是指环太湖农业区、江淮农业区和渠北农业区。沿江农业带重点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成为我省重要的综合性农产品生产区域。沿海农业带重点推进规模化农业生产,建设特色海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出口基地。太湖农业区重点提高农业设施化水平和集约化程度,成为都市型农业的示范区。江淮农业区积极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和外向农业,成为全省重要的农产品商品化生产区域。渠北农业区重点加快农田水利综合治理,成为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

构建“两横两纵”的生态保护空间。“两横”是指长江和洪泽湖-淮河入海水道两条水生态廊道,“两纵”是指海岸带和西部丘陵湖荡屏障,是江苏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和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对于我省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减灾防灾等具有重要作用。

专栏12 主体功能区发展导向

优化开发区域。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先行区;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适度减少制造业建设空间和农村生活空间,扩大服务业、城市居住、公共设施空间;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突出发展高端制造业,扩大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增强高端要素集聚能力。

重点开发区域。坚持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极、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区;提高开发密度和开发强度,适度增加服务业、城市居住、公共设施空间,加大制造业空间存量调整,推进农村居民点整合;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含量高的海洋产业;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增强人口吸纳能力。

限制开发区域。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成为全省农产品供给的重要保障区、农产品加工生产基地以及新农村建设示范区;适度扩大农业生产空间,促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布局,大力推进工业集中区整合撤并,引导农民集中居住,适度增加生态空间;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生态化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

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成为我省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实现永续发展根本保障。

第二节 实施差别化区域政策

依据主体功能区,调整和完善现行政策,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体系,推动区域差异化管理。财政政策,重点完善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对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的支持力度,建立不同主体功能区间的援助机制。投资政策,以主体功能区为方向,安排政府投资,逐步加大用于农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比例,严格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要求的产业类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产业政策,修订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形成不同区域的鼓励、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项目实行不同的强制性标准。建立和完善农业发展政策,健全农业生产补偿制度。土地政策,制定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按照主体功能区配置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增长。环境政策,制定符合主体功能区的污染排放、环境准入、排污许可、污染控制和管理政策。人口政策,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定居,鼓励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在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引导人口逐步自愿平稳有序转移。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实施不同主体功能区的节约能源政策和低碳政策。

第三节 完善绩效考核评价

制定和实施主体功能区绩效评价体系,在强化对各类区域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评价基础上,对不同区域提出有差异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要求,实施分类评价。对优化开发区域,实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经济结构、自主创新以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评价。对重点开发区域,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经济增长与质量、吸纳人口与公共服务覆盖面等,突出承接产业和人口转移方面的评价。对限制开发区域,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农产品保障能力和生态保护能力的评价。对禁止开发区域,强化对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的评价。

第六篇 绿色引领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六章 推进资源节约

坚持开发和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大力推进资源节约,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努力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第一节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有效开展存量土地盘整,严格实施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标准和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断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效率。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核心理念拓展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加快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等在工程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合理利用和节约水资源,大力推进节水技术进步,改革水资源管理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鼓励生产再生型材料,提高原材料节约利用水平。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健全完善倒逼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全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继续组织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计划,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施资源综合利用领域重点技术创新及重大示范工程项目。到201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第二节 资源节约有效机制

充分运用市场、法律、行政手段,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土地、岸线、水、矿产等重要资源。参照国际先进的能耗、物耗和水耗标准,制定更加严格的资源利用技术标准体系。加强脱硫脱硝电价管理,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禁止新上高排放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差别电价等促进节能降耗的价格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能够反映资源环境供求关系、稀缺程度和供给成本的价格体系。建立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和合理补偿机制,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第三节 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循环农业、循环工业、循环服务业建设,构建区域循环经济体系,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构筑纵向延伸、横向耦合、链接循环的产业体系,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积极扩大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推动城市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培育和发展较为完善的全社会再生资源利用产业体系,引导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制订和完善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规、技术政策和经济政策。到2015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重点推进冶金、化工、纺织、造纸等重点行业和涉及重金属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建成一批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第四节 推进低碳发展

加强低碳技术研究应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把发展低碳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与节能减排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低碳技术向传统产业扩散和应用。推进碳捕捉和碳封存技术、能源高效清洁利用技术、低碳建筑设计与建造技术、绿色消费技术等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低碳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常州等地开展省级低碳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无锡城市碳排放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国际合作,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并推进碳排放指标交易制度和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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