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

2024-09-13

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精选8篇)

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 第1篇

病理科医疗废物的分类及消毒处置 病理科医疗废物分类

病理科产生的医疗废物种类比较多,消毒处理比较复杂。大致分为普通医疗废物和病理性医疗废物两大类。1.1 普通医疗废物

它与其他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大致相同,有如下几类: 1.1.1 非感染性废物分为办公区废物和工作区非感染性废物。①办公区废物:主要是办公垃圾,生活垃圾。②工作区非感染性废物:主要为一次性物品的包装袋,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的包装袋,作废的病理申请单和报告单等,属于可回收性废物。非感染性废物应该放置在黑色塑料袋内。

1.1.2 感染性废物被患者血液、体液、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消毒用的棉签、棉球、纱布,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如一次性的注射器针的塑料针管。一次性乳胶手套、塑料包埋盒、病理蜡块、免疫组化的试剂盒、吸管头等。它们放置黄色塑料包装袋内,包装袋上注明“感染性废物”字样。

1.1.3 损伤性废物病理细胞室回收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标本取材刀片和组织切片、冰冻切片的刀片等利器,应该放置在回收操作台的利器盒中,回收时封口,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字样。

1.1.4 化学性废物废弃的病理玻片、废弃试剂瓶和试剂盒等。如装有毒的二甲苯、甲醛溶液的原装空瓶,免疫组化的试剂盒、吸管头,用过的离心玻璃管、试剂的包装袋,均为化学性废物,应该放置在黄色塑料袋内,包装袋上注明:“化学性废物”字样。

1.2

病理性医疗废物

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医疗废物,应另外专门处理。

1.2.1

病理性医疗废物如病理取材后废弃的尸体、人体器官、肿瘤组织、穿刺组织标本、切片时产生的病理组织碎屑、冰冻切片产生的新鲜病理组织碎片等。

1.2.2

病理性医疗废水分为感染性病理医疗废水、毒理性医疗废水两种。①在病理取材时,尤其在冰冻切片取材和尸体解剖时,患者的器官或组织中的新鲜血液或体液,取材后残留的微小病理组织碎片碎屑;细胞室的病理标本如血、痰、尿液、脓液、关节液、胸腹水等体液标本,医技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洗手产生的污水、洗刷洗涤取材器具和操作间工作台的污水等,均含有大量各种致病微生物,这些产生污染的液体或微笑标本为感染性病理医疗废水。②用过后废弃化学试剂:如有毒的二甲苯、丙酮、甲醛溶液;无毒的如酒精、TO透明剂、苏木素和伊红染料、特殊染色试剂以及免疫组化用的生物试剂等等,这些带毒性质的为毒性医疗废水。医疗废物的管理与处置

病理科医疗废物种类多而复杂,消毒处理比较特殊,管理比较困难,应按标准要求严格区分医疗废物,并明确标示,分类放置,专人收集,分别消毒和处理。2.1 消毒和处理

2.1.1科室布局合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划分明确,有缓冲区。污染区:包括标本取材室和TCT标本制片室等;半污染区:包括组织切片室、染色室等;清洁区:包括病理诊断室等。各区拖布应标示清楚,分开清洗、悬挂晾干,每周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处理。2.1.2主班病理技术员负责对工作区的消毒和控制;病理质控组负责对消毒情况 的核查。

2.1.3.污染区应具备以下设施:紫外线消毒设备;高效通风设备;封闭式高效能通风取材柜(用于巨检和取材,保证抽风效果,便于清洗、消毒,安装足够的照明和紫外线消毒设备);封闭式高效能通风柜(用来存放已取材的标本)。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时,应提前打开实验室内的通风设备,在室内空气被充分抽换后才进入室内工作。每天在结束工作以后,当值病理技术员应用紫外线灯照射室内消毒30-60分钟;物体表面、工作台、地面、使用后的医疗器械等可用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浸泡消毒,同时在《消毒记录表》中记录 2.1.4.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应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保证室内空气的流通。半污染区应每天进行紫外线消毒,清洁区每周至少一次紫外线消毒。

2.1.5.上班时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外出等应脱去工作服。

2.1.6.工作服、手术衣要定期清洗、消毒,处理标本器具每次使用后都要进行消毒。2.1.7“非感染性废物”放置黑色塑料袋内,由保洁员统一集中,再由公司内专职回收人员集中收集到医疗废物处理站,按生活垃圾处理。

2.1.8“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由保洁员将这类黄色废物袋封口,集中归置到医疗废物暂存间,达到一定要求联系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2.1.9“病理性医疗废物”这类特殊的感染性废物放置黄色塑料袋内,包装袋上注明“病理性医疗废物”字样。2.1.10“病理性医疗废水”包括感染性病理医疗废水、毒理性医疗废水两类均含有大量各种致病微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容易对公司内外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不应排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而应排入公司废水处理通道,其中,对感染性病理医疗废水,应该进行消毒处理,如细胞室的病理标本如血、痰、尿液、脓液、胸腹水和患者器官或组织中的新鲜血液或体液,应该统一集中消毒后(标本每100ml加漂白粉5g搅拌后作用2~4h),再和毒理性医疗废水一样,均排入公司废水处理通道,进行综合性污水无害化处理。2.2 管理和预防控制

2.2.1病理科本身是感染和医疗废物污染潜在危险因素较多的科室,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重视医疗废物的处理、自身的保护,对患者和环境的保护,应严格按照穿戴流程进出病理室,并制定完善的相关制度,如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制度等,并制定出针对病理科特殊性医疗废物消毒、处理的工作流程,使废物处置规范化、流程化。2.2.2 改进设施强化管理科室在成本控制的原则下,应添置医疗废物处理的设备物品,改进处理设施,有利于科室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集中处理每个环节的强化管理。A.分类收集:根据2002年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设置>3种颜色的污物袋用于分类收集处理:①黑色袋装生活垃圾和非感染性废物。②黄色袋子装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③带有特殊标志袋装病理性医疗废物。B位置固定:实验室存放医疗废物的位置固定,并有警示标识和名称。如细胞室的损伤性废物放在特制的利器盒内,标本室、取材室的病理性医疗废物放置在塑料容器内并加盖,不能处于敞开状态,存放量应<3/4.C专人收集移交;实验室应确定1名富有责任心的人员专门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移交工作,并在交接联单签名。

2.2.3 强化知识培训公司应每年对感控基本知识培训,重点对医技科室的感控、消毒的基本知识培训,尤其是对医技人员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基于病理科的特殊性,科室医技人员更应该强化控制实验室的感染的理念,要求他们要有严格的感控、消毒观念和职业安全防护意识。并要求每个人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上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的工作流程,才能更有效提高科室的医疗废物处理效能和医院感染管理水平。

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 第2篇

医疗废物处置操作规程

适用对象:接触医疗废弃物的医务人员 编写者: 审核者: 版次:

编写日期:2007-5-30 审核日期:2007-5-30 执行日期: 2007-6-22 注:本文件程序仅供本中心医务人员使用,未经中心业务办同意,禁止翻印 目的:建立医疗废弃物处置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废弃物处置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一、医疗废物处理原则

1.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

2.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3.防锐器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4.可疑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的废物需消毒,可放入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消毒1小时。无法消毒且不会在运送中造成污染的物品(损伤性废物除外)用双层收集袋收集,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特别说明的地方写明具体情况。

5.所有医疗废物出科室时需标明产生科室、类别、产生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6.所有长期存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容器必须有盖,随时关启。

7.盛装医疗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8.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9.中心实验室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运送时使用专用污物电梯或专用时段运送,运送后对污物楼梯及其他相关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并记录。11.中心医疗废物专职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12.医疗废物存放点或污物桶能上锁,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每日工作结束上锁,以防失窃,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13.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意外事故紧急预案,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同时向科室内医疗废物科室负责人报告,由其向应急办报告。处理结束后写事情经过与今后的预防措施,交业务办备案。

二、医疗废物分类

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要求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具体情况,对中心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感染性废物(黄色专用垃圾袋)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注意:

1.垃圾桶上标明“感染性废物”并有专用标示; 2.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人污物入双袋,袋口封紧;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在科室内消毒后装双袋,袋口封紧;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入黄色专用垃圾袋后入专用硬质器盒)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入锐器盒 2.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注意: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玻璃类需消毒后放入

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 2 — 2.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放射性废物,如:同位素闪烁液放黄色专用桶送指定地点 血压计,温度计废弃后送设备科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说明: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一次性医疗器械是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登记内容为日期、科室、医疗废物来源及种类、数量和重量,交付者与接受者双签名。

2.登记本保存三年

3.医疗废物必须由市卫计局指定单位接受,并依照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4.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医疗废物处置流程

产生废物者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妥善处理;部门废物收集员定期将部门内固体废物按要求集中;部门废物收集员出科室前在收集袋上填全标签内容;填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废物处置室专人收集需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废物处置专职人员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废物专职保管人员按要求进行保管,待指定单位回收;废物处置专职人员与指定回收单位共填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后勤妥善保管第一联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 3 — 参考文献: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3.《关于本市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弃物临时处置意见》 4.《医疗废弃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实践与思考 第3篇

1 统一委托处置, 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运作

1.1 城区医疗废物统一委托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鉴于医疗废物不能跨地市流动和县级市原则上不准设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规定, 我市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委托潍坊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实行合同式约定, 规范运作行为。具体运作过程中, 区别医疗卫生机构不同情况, 分门别类, 因地制宜。

1.1.1 冠以医院、卫生院名称的医疗卫生机构, 如诸城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和各民营医院等, 每年分别与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供专用储存箱, 定期直接上门收集、收费。

1.1.2 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卫生室、门诊部等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别送往诸城市人民医院和舜王卫生院, 由两个单位代收集、代收费。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定期到上述两个单位收集后进行处置。诸城市人民医院和舜王卫生院分别与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代收集、代收费、代处置合同。代收费行为经过物价部门核准。

1.1.3 鉴于城区诊所、卫生室数量较大,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送缴时实行分类收集和包装, 尤其是对损伤性废物如针头、破碎玻璃瓶等要用硬质容器盛放, 避免扎伤送缴和收集人员, 整个医疗废物均包装严密, 封口处贴有中文标签, 注明送缴单位名称、送缴人、医疗废物类别、数量和送缴日期等。代收集医院按规范要求提供储存场所, 妥善保管医疗废物, 做好登记, 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并实行双签字, 即送缴人、接收人签字, 确保处置工作的规范化、秩序化。

1.2 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为保证委托集中处置工作规范实施,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注重落实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1.2.1 抓好医疗废物登记。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 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为做好这项工作, 我们制定了工作规范, 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产生废物的科室必须建立台账, 每天进行登记。同时, 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的科室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登记, 并将登记工作纳入业务检查的重要内容。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奠定了基础。1.2.2抓好医疗废物收集。在这方面, 我们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作用, 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切实抓好收集工作。医院院长、卫生所所长是第一责任人, 分工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 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科室职责, 责成相关科室具体做好收集与包装。尤其对农村社区 (村) 卫生室、诊所从严要求, 确保该收集的一定要收集, 并按照要求送缴, 严禁倒卖。2011年全市共收集医疗废物46.65吨, 确保了处置率达到规定要求。

1.2.3 抓好医疗废物储存。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要求, 设立了储存场所, 设置标示和警示标志, 安排专人管理和看护。承担医疗废物代收任务的诸城市人民医院、舜王卫生院, 面对储存量大的实际, 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在做好收集登记、保管好医疗废物的基础上, 及时清理储存场所, 保持了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使储存场所达到标准要求。

2 统一确定处置收费, 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收缴

2.1 统一确定打包收费数额。

2011年潍坊市物价局、潍坊市卫生局、潍坊市市政局出台的《关于医疗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费收费标准和计收办法》规定: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按“出院者实际占用床位数”, 每床每天2元;门诊患者转为住院的固定床位医疗固体废物处置费, 从第二天计算;设有门诊的医疗固体废物产生单位, 按就诊患者数收取, 每人 (次) 每天0.1元;医药研究所、疾病控制、医药生产经营等机构按日产医疗固体废物量收取, 每公斤0.5元。潍坊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按照上述标准向处置协议单位收取集中处置费用。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处置费用转嫁给患者。根据这一规定, 从实际出发, 充分考虑医疗卫生机构的承受能力, 每年与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沟通协商, 统一确定年度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数额, 实行打包收费, 处置费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规模、医疗废物产生数量等合理分担。各单位处置费收费数额由卫生局文件形式统一公布。2012年共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60.9万元。

2.2 明确处置费用缴纳方式。

冠以医院、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卫生室、门诊部等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在执业资质年检时一次性缴给代收医院, 在各单位缴纳完毕后一次性交给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3 统一处置监管, 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考核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各类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监管医疗废物处置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为此, 我们强化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明确监管职责, 加强考核奖惩, 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监管有力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机制, 保障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运行。

3.1 成立领导小组。

抓好医疗废物处置是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是预防疾病、保障人民健康的需要, 关乎医疗质量, 体现了医疗卫生机构乃至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水平。我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 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部署, 将工作任务明确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各医疗卫生机构也成立领导组织或安排专人 (兼职) 具体负责。全市上下形成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3.2健全监管队伍。卫生监督机构、医政科有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市疾控中心防疫科、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科负责对医疗废物实施指导管理, 基本形成了横到边、竖到底的管理网络。在实行委托处置后的监管工作中, 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各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3.2.1 卫生监督大队具体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日常监管, 监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和日常管理, 定期分析各单位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卫生监督大队对不实行无害化处置, 作为对医疗机构不予年度校验的条件之一, 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查处。对新开办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在办理执业许可的同时, 责成其按照相关规定向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缴纳医疗废物。卫监大队采取划片包干的办法, 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每季度巡回监督检查一次, 发现问题, 责成限期整改, 对拒绝整改的, 依法予以处罚。2011年先后对两家未按规定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的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

3.2.2 市爱卫办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国家卫生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和指标, 积极进行督促协调。

3.2.3 卫生局医政科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列入每半年一次的业务综合考核, 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督促检查指导。

3.2.4 对医疗废物收集、保存到处置各个环节, 实施全过程监管。诸城市人民医院、舜王卫生院积极抓好代收缴协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每季度向市爱卫办和卫监大队提报医疗废物代收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正常运行。近年来各监管机构积极发挥作用, 保证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全市未发生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而造成的事故。

3.3 严格考核奖惩。

一是完善各项处置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医疗废物处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出台了处置情况月报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应建立了规范的运行和管理制度。每个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设立了收集日志, 负责处置的科室有处置记录, 整个收集、运输、处置实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加强工作考核。卫生局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 半年一考核, 全年总评, 兑现奖惩。环保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职责, 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强化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日常监管, 依法查处违规违法单位, 促进了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处置。

总之, 近年来通过推行以“三统一, 三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模式, 我市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 有效杜绝了传染病、院内感染和环保事件的发生, 达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专家的肯定。

4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 第4篇

1 存在问题

1.1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医院虽然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组织,为院长负责制,并有部分管理制度,但在执行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表现在人员配制及资金投入等明显不足,制定的各项制度及措施不能落到实处,管理组织未真正发挥其监管者的作用。

1.2分类收集管理不完善、回收交接制度不严格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实施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的关键环节,未按规定进行严格的医疗废物分类而与生活垃圾混放;在废物交接时按要求应进行规范登记,记录产生科室、名称、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经办人等,资料保存3年,个别科室存在登记不全、漏登记、错登记甚至没有登记的情况。

1.3 医护人员对疗废物管理处置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医院对医疗废物处置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医护人员对分类、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缺乏;个别人认识不到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及医疗废物处置不善带来的的危害性,直接将医疗废物混放入生活垃圾中。

1.4包装、运送、储存存在隐患 国家对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都有明确规定,有些科室对损伤性废物的危害重视程度不够,将损伤性废物未装入防渗漏的利器盒内,有的科室虽配备有利器盒但未做到一次性使用,而是存在重复使用问题,极易造成利器伤;运送工具使用后未做到及时清洁和消毒,未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运送医疗废物等,暂存点设置及建筑不符合国家规定,极易造成废物流失从而危害社会。

1.5无医疗废物处置专用设施 国家规定医疗废物必须进行集中焚烧处理,但我县无标准的焚烧设施,我院曾在取暖季节自行用锅炉房进行焚烧,但由于附近居民反映气味大而作罢。

2 管理对策

2.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主管院长为副组长,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我院实际,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如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在感染管理科的业务指导下,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由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职能科室进行监督为基本框架的管理体系,保证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2加强培训,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坚持深入科室,对重点部门及保洁人员强化培训,科室对每日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医务人员和保洁人员进行严格的分类收集,严禁与生活垃圾混装。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按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废物的分类分别置于专用容器内。

2.2.1感染性废物使用符合要求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收集,放入标识清楚、防渗漏的临时存放容器内,待转运处理。

2.2.2病理性废物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內,处置之前低温保存。

2.2.3化学性废物可经降解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系统。

2.2.4药物性废物装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物,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2.2.5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等防渗漏的坚固容器内。但应注意:医疗废物在丢弃过程中如已发生分类错误,切忌重新分类,更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如感染性废物误丢入生活垃圾桶内,只能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2.3加强宣传教育 管理人员深入科室,加强对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用事实说话,使科室医务人员认识到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的后果,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重要性,自觉按要求进行规范分类、处置等。

2.4制定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理流程 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上必须有警示标识,包装袋为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黄色塑料袋,当医疗废物收集达到包装袋的3/4时,袋口进行有效封扎,防止泄露和遗撒。每个包装袋外均系有中文标签,标注: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由专职人员负责,每天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用密闭的容器和车辆下科室收取并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运送工具每天用含氯消毒液终末消毒。

2.5加强督导,严格监督管理 经常进行随机性抽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科室反馈,并指导科室进行整改,纳入经济考核。一次性物品杜绝重复使用,特别是使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均作为感染性废物处置,必须置防渗漏的黄色包装袋中。我院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基本上杜绝了利器盒的重复使用问题,从而有效保护了医护人员及保洁员。

2.6加强职业防护 ①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的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②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人员在直接接触医疗废物前应穿好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如接触感染性废物或手粘膜有破损时戴双层手套,接触后洗手或手消毒,如遇针刺伤,要立即脱下手套用流动水冲洗,规范挤出血,用碘伏等局部消毒等。

2.7加强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建设,做好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置,根据要求,修建了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存点,防止蚊蝇、蟑螂,门口张贴醒目的医疗废物标示,并有禁止吸烟、饮食等字样,暂存点钥匙由医疗废物回收专职人员专人保管;同时院领导与监督所及环保部门共同协商,将我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部门进行集中焚烧,废物回收专职人员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部门回收人员进行交接,双方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上做好交接登记,签全名。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 第5篇

一、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二、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贮存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

三、暂存间墙面、废物回收车、盛装桶,每日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洗消毒;地面每日清洗后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每次使用后的拖把、抹布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晾干备用。

四、消毒后应进行消毒登记。

五、工作人员在做清洗消毒工作时必须穿好防渗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橡胶手套、防护眼罩、穿防渗胶鞋,做好个人防护后进行工作。

六、工作结束后进行手和皮肤消毒,消毒方法:使用0.5%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00mg/L)浸泡或擦拭手部1—3分钟。

七、医疗废物暂存处发生环境污染,应立即进行消毒、清洁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原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有关科室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强化医疗废物管理。

2、各类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

3、锐器使用后必须按规定置于锐器容器中,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应分离针头后放入黄色包装物内。

4、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5、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密、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6、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朔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7、医疗废物运送时,必须由专职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

8、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

9、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点应张贴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等标识,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10、对收集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11、医疗废物统一由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回收,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3、在盛医疗废物装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5、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6、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8、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运送制度

1、医院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锐器内。

2、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3、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4、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5、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6、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7、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8、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制度

1、我院建立的暂时贮存室在1楼左侧的一小平房。

2、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贮存室内的集箱内,不得露天存放。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4、贮存室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5、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6、室内集装箱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

7、集装箱避免阳光直射。

8、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9、病理性废物暂时贮存时要由病理科进行防腐处理。

10、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1、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由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集中处理。

2、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集中处理。

4、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集中处理。

5、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转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7、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罚款5000元,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罚款2000元。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1、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确定流失、渗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序。

3、感染管理人员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5、运转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6、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7、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8、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9、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内容包括: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②泄漏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科室;③医疗废物泄漏、散落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④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10、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收集、运送、暂时的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消毒和消毒。

4、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理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紧急处理措施。

7、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8、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医疗废物相关消毒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2、暂时贮存室及区域用0.1—0.2%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周一次。

3、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0.25%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4、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及用品用0.1%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5、医疗废物转运推车及容器每日用0.1%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洗消毒。

6、对医疗废物包装物表面被污染时要立即采用0.2%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7、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0.5%碘伏消毒液或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必须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用0.2%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9、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用0.2%的含氯消毒剂或漂白粉消毒,静置一小时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合同 第6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乙方负责运输和集中处置。

第二条根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

第三条对医疗废物的包装和暂存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的要求。未按规定包装或未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医疗废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第四条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医疗废物处理费用,每延迟壹日,向乙方支付核定月处理费千分之二的损失费;超过七日不向乙方交纳月处置费,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的医疗废物进行清运和处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当订立本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可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 第7篇

一、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内、外、妇产科、供应室及检验科、药剂科、防保科负责人具体抓本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二、废物管理要求

各科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本科的医疗废物进行管理,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造成危害。

三、医疗废物处理程序

病人用的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等敷料,传染病人或疑是传染病人的生活垃圾用黄色塑料袋打包后贴上感染性废物标签,放在医院规定的统一地方由清洁工专人运往十吨锅炉焚烧。

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塑料试管剪断后用含氯消毒液浸泡――裝黄色塑料口袋――贴上感染性废物标签――交供应室作高温压缩毁形――集中处理。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针头、玻片、玻璃试管、刀片等先用含氯制剂消毒后装入专用盒盛装――贴上损伤性废物标签――供应室集中处理。

对废弃的血清、血液由各科总务护士负责煮沸20分钟后排放。

防疫科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用专用容器盛装――贴上药物性废物标签――清洁工送十吨锅炉焚烧。

废弃的化学制剂、过氧乙酸、戊二醛、消毒剂及过期变质的废弃药品,包装后贴上药物性废物标签――交还药品供应商。

四、医院医疗废物管理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为了认真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管理职责,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焚化过程中必须严格登记。

1、清洁工人在定时收集完科室的医疗废物后应过秤重量,按医院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运送三联单;一联贴在医疗废物塑料污物袋上,二联放入焚化处理厂信息统计箱中,三联由清洁工妥善保管。医疗废物运送前应注明:科室、袋数、公斤、责任人、由清洁工统一送至焚化处理厂。

2、焚化工人对各科室运送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逐一登记,焚化并签名,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

医疗废物处置人员专业技能与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对运送人员进行有关专业技能和职业卫生防护的培训,并达到如下要求:

1、专业技能

(1)熟悉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掌握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2)熟知本岗位的职责和理解规范的重要性;

(3)熟悉医疗废物分类与包装标识要求,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如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

(4)在运送途中一旦发生医疗废物外溢、散落等应急情况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卫生防护

(1)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险性,以及坚持使用卫生防护用品的重要性;

(2)运送人员在运送过程中须穿戴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护用品;

(3)运送人员体检:2次/年,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医院感染培训教育制度

1、每年应对本院医务人员至少进行2-3次有关医院感染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对新调入人员尤其是医生、护士、卫生员要进行岗前教育,目的是使其掌握医院感染的有关知识,主动参与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科室领导要定期安排有关医院感染知识学习,根据各专科病人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及特点,分析本科医院感染高危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降低医院感染率。

3、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水平。医院感染管理科要定期组织学习或专题讲座,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掌握当前医院感染发展动态。

4、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院感染管理兼职监控员(医生和护士)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讲座和交流会,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情况。

5、对医院感染知识的教育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再进行深入教育。

6、积极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学术活动,加强医院之间的学术交流。

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

1、医院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由清洁工每日清理转运1-2次,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毁形、浸泡消毒后由供应室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运往医院指定的焚烧地点集中焚烧处理。医院所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由清洁工及时清运或在装满3/4时负责封袋运送,原则上每天上午11时或下午17时以前封袋运送一次。在运送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需转运的医疗废物进行封口结扎。

2、个别科室医疗废物如需存放1-2天,存放地应有遮盖设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并有冲洗及消毒措施,清洗过程中的废水应排入医院的污水系统。

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

1、分类收集原则:减少有毒有害废物和带传染性废物的数量,有利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2、回收利用原则:避免浪费;

3、减量化原则:通过重复利用,破碎,压缩,焚烧等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和数量;

4、无公害原则: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及卫生法规标准要求;

永济市医疗废物处置的现状分析 第8篇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永济市各级各类共252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 公立医院2家,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 妇幼保健院1家, 社区卫生院5家, 乡镇卫生院13家, 专科医院7家, 小型医疗机构 (包括村卫生室, 诊所, 门诊部) 223家。

1.2 调查方法

采用普查方式, 结合平时常规检查, 制订统一的“医疗废物处置现况调查表”, 由各级医疗机构如实填写。

1.3 调查内容

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 医疗废物的周产量、分类情况、交接情况、贮存情况, 有无专人负责等等一些处置情况。

2 结果

2.1 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的贮存情况

调查显示, 57.3%的医疗机构没有标准的医疗废物暂贮间, 这些暂贮间门口没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等警示标志, 窗户无纱窗, 未能做到防蝇、防蟑螂、防渗漏、防水浸。暂贮间无专人管理, 没有清洁消毒记录。

2.2 医疗废物分类情况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将医疗废物分为5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调查显示, 能够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分类的医疗机构占78.5%, 按要求用专用医疗废物袋盛装医疗废物的为32.1%, 有警示标识及科别、类别、日期者为29.1%, 一次性医疗用品毁形消毒处理者为45.8%[1]。

2.3 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

永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正在筹建中, 故而各医疗机构均按《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要求分类收集, 再消毒焚烧, 最后填埋。调查显示, 2家二级医疗机构均设有国家检验合格的焚烧炉, 但本医疗机构及周围1 km内的医疗机构每天运送的医疗废物在转运过程中存在问题:大多由清洁工用运送生活垃圾的垃圾车运送, 清洁工无防传染措施, 也无转运交接记录。其他医疗机构均在本单位自行处理医疗废物, 均采用简单的焚烧处理, 这种不完全的焚烧不能百分之百地达到消除病菌的目的, 甚至还会造成空气污染。还有个别 (9家) 个体诊所仍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 这种情况很危险, 病原菌借助生活垃圾有机质繁殖更快, 容易造成病菌的蔓延。调查252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每周产生的情况, 总量为6 300 kg, 平均每家每周产量为25 kg[2]。

3 讨论

调查显示, 永济市医疗废物合理处理率为44.5%, 医疗废物未能安全处理, 处置方式尚不完全规范, 尤其是未能做到集中处置, 主要有以下四方面问题。

3.1 全市未建立起集中消毒, 销毁处置医疗废物的场所, 部分医疗机构擅自处理医疗废物, 其收集、转运、贮存不太规范没有按要求分类收集, 甚至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使用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不合要求, 没有警示标示, 医疗废物盛装过满, 或没有使用专用的包装袋和容器, 有的针头等利器未做毁形直接送入焚烧炉;无专用的运输车辆, 运输途中存在泄漏污染现象, 有的医疗垃圾暂存点不能防渗漏, 不能清洗消毒, 而且距生活工作区域比较近[3]。

3.2 2家医疗机构的焚烧炉仅供121家医疗机构处置医疗废物, 其余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得不到妥善处置, 由各机构擅自处理, 大多数采用焚烧处置, 由于焚烧技术要求高, 自行操作又不规范, 很难达到安全卫生的要求。尤其是一些感染性医疗废物, 如得不到有效控制, 将会造成病菌的蔓延, 给人们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

3.3 缺少专人负责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 造成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过长, 超过48 h, 缺少污染防控和卫生安全措施, 增加了外源性污染和疾病传播的风险以及医疗废物流失、扩散的可能性。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登记率仅占32.1%, 其余的医疗机构处理医疗废物无登记本或登记不全, 或无交接登记本。

3.4 医疗机构安全意识薄弱。相当多的小型诊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意识薄弱, 其往往比较重视医疗质量和效益, 而医疗废物的处理不仅不能产生经济效益, 反而还要投入一定的资金, 尤其是总务后勤人员缺乏医疗感染检测专业知识, 消毒与隔离观念薄弱。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危险性认识不足, 再者考虑产生的量较少, 往往更倾向于自行处理, 而且处理时间远远超过48 h, 有的甚或1周处理1次, 致使病原菌在适宜的条件下生长繁殖较快, 使疾病的传播危险明显增大。

4 对策与建议

4.1 争取政府大力支持, 迅速建立起全市医疗废物处理场所

医疗废物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而备受社会关注, 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则是保障公民健康的一大保证。政府相关部门应迅速调集人力、财力, 建立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场所, 同时应增设配套设施有专用的医疗废物运送车, 建立卫生的医疗废物贮存点。且各医疗机构均设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等, 且必须有交接记录, 医疗废物处理登记。

4.2 加大医疗机构及各环节从业人员的培训

高质量的从业人员队伍是实施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的重要保证,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相关传染病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既有利于保护从业人员的自身安全, 也有利于提高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加强培训,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有针对性地学习政策、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 做好对医疗废物的分类盛装、标识、运送和登记, 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提供有力保证。

4.3 做好对公众关于“医疗废物”的正确理解的宣传

加大对医疗废物正确理解的宣传, 采用多种形式促进公众对医疗废物的了解, 提高公众的卫生环保意识, 打好对医疗废物有效管理的社会基础。使公众了解到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及正确处置的必要性, 切实提高公众的卫生环保意识, 这对于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 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推动全面的环保无害化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4.4 加大执法力度, 杜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4.4.1 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职能, 考虑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综合协调管理, 将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理的各个环节纳入管理体系。

4.4.2 加强对医疗单位为主体的源头管理, 对整个医疗废物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要减少一次性医疗器具的使用, 坚持废物分类收集, 安全运送。

4.4.3 监督机构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各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监督, 对其违规违法行为要从严处罚, 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扩散造成健康危害, 环境污染, 坚决做到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保障我市人民群众远离医疗废物的危害, 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06-04.

[2]李宝珍, 关心花, 高广梅.医疗废物处理存在的问题[J].中国感染控制, 2007, 6 (1)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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