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2024-06-07

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精选14篇)

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第1篇

XXX村2011计划生育流动人口

工作总结

2011年以来,我村两委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按照“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将流动人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一领导,协调配合,落实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措施,强化管理工作,保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起流动人口在我村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维护了我村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促进了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了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快速发展。

一、主要特点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我村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推进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眼于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服务为基础,以引导合理有序流动、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不断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以“村委领导,协会牵头,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善待弱势群体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使我村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

(二)以抓“服务”为宗旨,加强基层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头绪多、-1-

任务重的工作,为抓好服务管理工作,我村坚持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村流动人口管理以入户调查、安全检查、发放宣传手册等为手段,开展治安陷落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坚持以党支部为核心,由协会牵头,充分发挥治保、调解、治安联防等组织的作用,以“十户联防”活动加强村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到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来。

(三)完善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管理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我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章立制,协调配合,使我村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制度。我村办公室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分类管理、建档,确保做到“四知”。

我村均建立了流动人口登记册,实行一人一卡,真正做到了“人来有登记,人走有注销”。

(四)提高服务和宣传工作水平

我村十分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不断提高对他们的服务和保障力度。切实做到保障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的平等,严厉查处侵害他们利益的行为,协会组织在向他们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还根据其从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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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质及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技能、业务知识等培训,使他们既掌握一定技能又知法、守法和用法维护自身利益。

二、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列性工程,其繁重而巨大的工程量,是需要很大的物力和人力来保障的,因受我村经济条件的制约,一些基本措施及制度的落实仍还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也还有落实不扎实的地方。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对流入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组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三查”工作,努力提高流入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

2、大力宣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程序和所需材料,定期组织人员为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进一步提高流出人口办证率。

3、加强我村流出人口跟踪管理,做到不漏一人,搞好流动人口工作。

XXX村村民委会 201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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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第2篇

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好人民群众学习计划生育政策,对流动人口实行联户管理。

二:每月召开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政策座谈会,对流出人员实行联户责任制,齐抓共管。

三:对流动人员实行严格妇检制度,严格流动人口办证,发放宣传资料,讲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让每个流动人员都认识到计划生育的严重性。

雨格村民委员会

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第3篇

1 流动人口基本特征对计生药具工作提出新挑战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区域一体化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人口流动迁移规模不断扩大,流动人口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异军突起的一支新生力量。大规模人口流动迁移一方面为流入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巨大考验。我国当前流动人口具有的以下一些基本特征,对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挑战。

1.1 流动人口规模庞大,数量持续增加

2000年中国流动人口总数为1.4亿,比例首次突破全国总人口的10%.到2010年,全国流动人口总量已达到2.21亿人,预计未来30年还将有3亿多农民进入城镇。

1.2 流动人口年龄构成年轻,育龄人群比例高

在流动人口中,15~45岁之间的年轻劳动力成为流动人口的主流,占到流动人口80%以上。流动人口性别比不断降低,夫妻同时流动者比例占到50%以上。

2 当前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2.1 服务主体方面

近几年来,各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保障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提高均等化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药具服务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却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概而言之:一流动人口增多,加之全面推行知情选择,使用避孕药具的人数多。二流动人口流动性大,建档难,有效管理和优质服务很难落到实处。三计生服务人员相对不足,提供服务很难满足流动人口全方位需求。四专业人员少,培训不及时、不到位,技能偏低,影响服务质量。五服务人员工作量增大,报酬偏低,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受到影响。六对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七相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不够,工作差不多全落在计生部门一家。八制度、体制、机制尚不健全,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

2.2服务对象方面

目前,绝大多数外来人口收入水平还较低,从内心里讲,都愿意领取免费避孕药具,渴望得到更多国家免费提供的公共产品。可现实情况是,很少有人长期坚持、自觉主动领取避孕药具。究其原因:一是相关宣传力度不够,不知道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二是发放标识不够明显,不知道哪里可以领取免费药具。三是发放渠道不够多,领取时间和服务人员上班有冲突。四是认为“白送的没好货”,对避孕药具质量心存疑虑。五是怀疑服务人员工作态度,担心内外有别受气遭白眼。六是受传统观念约束,不好意思抛头露面领取避孕药具。七是未经服务人员指导,拿到避孕药具都不知道怎么用。八是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对计划生育国策心存抵触排斥。

3 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的有效对策

3.1 进一步重视组织领导

①把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按照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构建“属地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与户籍人口同部署、同投入、同落实、同管理、同考核,做到管理无缝隙、服务零距离。②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流动人口药具专项经费投入,稳步增加基层特别是村级计生经费额度以巩固基层计生工作阵地,妥善解决各级药具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以稳定计生队伍,真正建立起人员充足、经费到位、网络健全、队伍稳定的保障机制。③推进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考核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建设,将流动人口药具知晓率、可及率、获得率、经费投入等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全面实施科学规范的评估、总结、通报、奖励制度。

3.2 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

①依托宣传部门各大媒体,公安部门暂住人口管理平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平台,卫生部门助产技术服务单位、村卫生室,妇联部门各级妇代会,人口计生部门技术服务力量、计划生育协会等机构资源,构建计划生育药具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形成共同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的合力。②积极发动、指导、督促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以及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配合当地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部门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免费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③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各级计划生育药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流入期间的药具供应、发放、管理和服务;流动人口返乡期间,由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药具部门做好药具发放管理和服务的衔接工作。

3.3 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

①切实增强流动人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形式、手段和载体,并及时将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方法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药具管理服务规章制度体系。②加强队伍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引进懂医药、会管理、能服务的实用性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药具业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逐步由持证上岗向执业药师资格过渡;加强政策理论、业务技能培训,实行在职教育和学历教育相结合,增强药管人员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能力。③县、乡、村要按各自职能向全社会进行流动人口计生药具优质服务承诺;上级部门要以药具免费发放与管理的保障、宣传、管理、服务和创新等为重点,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评估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对各单位履诺情况按期进行监督、评估、验收。

参考文献

[1]王倩,王云江,张英,等.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发放模式改革效果评价[J].中国生育健康杂志,2008(1).

[2]张成超,王鹤云,王倩,等.流动人口获取免费避孕药具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8(15).

[3]陈世强.流动人口避孕使用与药具获取以及计生服务意愿研究[D].中国协和医科大学,2008.

[4]管丽梅.避孕药具管理的思路与对策[J].中国健康月刊,2010(6).

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第4篇

洪山区是武汉市“城中村”较多的中心城区之一。目前,35个“城中村”已有3个全部完成改造,有12个整体拆迁、村民在外过渡,有9个部分拆迁,还有11个尚未实质性启动改造。近两年来,纳入改造的35个“城中村”出生人口2500人,占全区出生人口总数的19.53%,但政策外出生数达到198人,占全区政策外出生人数的比例高达36.46%,足见在“城中村”中人口计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社区特点

要了解“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人口计生工作的问题及其原因,有必要先分析“城中村”在改造过程中的社区特点。

户籍居民居住方式:从集中到分散。“城中村”改造通常都涉及到住房拆迁,有的是整体拆迁,有的是部分拆迁。在拆迁还建过渡期间,拆迁户有的在其他地方购房居住,有的则自行在外租住,原来聚居的社区居民会分散居住在市内不同地方,有的甚至到外地工作生活。

居民社区认同:从凝聚到离散。社区不仅是一个有地域边界的人们生产生活其间的空间区域,还包括该区域内的一定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文化,特别是人们在感情上和心理上的认同。但在一个改造中的“城中村”,居民不管是在外购房居住或是租房居住,很难说某个人的这种居住分散是临时性的还是长期性的,因而人们原有的对社区的认同也发生了变化。

社区组织:从常态到过渡态。“改造”本身就是一种过渡,“城中村”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居民的分散以及社区中心事务的变化(拆迁改造是社区的中心事务),使得无论是社区的正式组织还是非正式组织,在组织结构和组织功能等方面都从原来的常态变为过渡态。

户籍居民:从同质到分化。“城中村”虽不同于普通的乡村,但仍保留一些乡村的文化和特质,在生产、生活、社交、信仰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同质性。但“改造”和“拆迁”打破了这一切。收入和财产拥有情况的差异会带来生活方式甚至人生态度的差异。

人际关系:从信任到猜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资产的处理,利益的分配与再分配会引发各种矛盾。特别是一些地方补偿机制和标准不透明,而且开发商的加入形成“管理者——开发商——社区居民”的三方博弈,会使原本人际间的信任受到伤害,出现相互猜忌。

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计生工作的难点

“城中村”在改造过程中的上述特点会一定程度反映到人口计生工作中,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困难。

(一)人口计生管理受到弱化

服务对象不稳定。“城中村”改造既是有形的社区建筑和社区景观的变化,也是社区文化、社区组织、人们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变化,与这些变化相伴随的是人们生育观念的变化。

组织体系不健全。在“城中村”改造期间,原来完备有力的计生网络体系受到冲击。村、社区、经济实体相互交织,机构、人员职责职能不清;主要领导主要精力放在拆迁还建、股权分配上,对人口计生工作过问不多;计生专干精力不集中或工作积极性不高;计生信息员(中心户长)工作热情降低或被解散。

信息渠道不畅通。“城中村”改造期间(通常要持续2~3年),原有社区居民居住分散,有些人甚至连联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加上原有的中心户长等信息队伍的流失,造成工作人员对本村的常住人口联系难,怀孕、生育、节育等情况掌握难,带来基础信息数据的严重缺失,影响了基础工作质量。

服务条件不具备。“城中村”改造带来大量的拆迁,原有的服务阵地、场所、设施等也随之拆迁,社区对育龄群众的服务能力也随之下降。

管理体制过渡不顺畅。“城中村”改造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撤销村委会建立居委会。但由于“城中村”改造的时间长,期间管理体制有时候是城乡管理交叉并存,或过渡期采取临时管理模式,工作人员仍是原村级组织的工作人口,不能适应和胜任新的管理服务要求。

经费保障不充分。“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社区自治组织与经济实体要剥离,使计生经费不能得到保障。这从两个方面影响到计生工作:一是使原来的计生奖励政策不能兑现,二是以前由村集体负担的工作经费和计生人员工资、信息员报酬得不到保证。

(二)部分居民“政策外生育”的愿望被激发

根据对近两年洪山区改造中的“城中村”政策外生育情况的调查,我们把这些生育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圆梦型生育。有些居民原来就有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想法或愿望,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付诸实践。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这些人中有的得到了巨额的拆迁补偿或分配到大量集体资产(股权),经济条件改善了,加上“过渡期”的计生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他们就开始将想法付诸行动,实施政策外生育。

赌气型生育。“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有伴随集体经济改制,在确认股权范围时,某些规定能够使几十年的邻居之间获得利益相差悬殊,部分利益诉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村民抵触情绪大。

逐利型生育。有些“城中村”在改造过程中对居民的部分补偿或产权分配按人头进行,多生育能够多获利。这样的政策激发了少数人的“逐利型生育”。

攀比型生育。“城中村”开发中,高档小区越来越多,入住者有的是名人富人,他们游离于单位组织的监管之外,街道社区较难控制他们的生育行为。其他的居民也可能效仿和攀比他们,导致政策外生育。

固财型生育。有些重男轻女、思想守旧的居民在“城中村”改造致富后,面对巨额资产,觉得女儿终究是别人家的人,将来如果没有儿子继承就是家产旁落。于是,想办法生育儿子继承家产,巩固家业。

三、“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人口计生工作对策建议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我区对加强人口计生工作逐村进行了调研,在加强管理和服务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现提出如下建议对策。

(一)坚持“三个统筹”

一是坚持人口发展统筹规划。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推进城乡一体化,做好全面规划,统筹兼顾, 在制定房屋拆迁、养老保障等政策的过程中,在村社区组织人员配置和服务场所、设施建设中,把保持人口计生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纳入到城中村改造的发展大局,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

二是经费保障统筹到位。考虑城中村改造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要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分级给予倾斜,落实城中村改造进程中的人口计生工作必需的经费。

三是专干队伍统筹到位。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加强网络建设,健全管理、服务、群众三支队伍,确保社区计生专干的配备,保证过渡期间计生专兼职队伍不散,人员不减。实行股份制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兼任社区居委会书记或主任,落实股份制经济组织计生专兼职工作人员和信息员。

(二)落实“三个同步”

一是计生政策同步落实。在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养老保险等惠民政策中,体现对计生家庭的优先和照顾。做好过渡期生育政策的衔接和落实工作。

二是阵地建设同步到位。按照城中村改造规划,同步推进计生阵地建设,建设好人口计生办公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口学校、协会会员活动之家,以及户外宣传栏、长廊等阵地。有条件的社区,建设人口文化园。

三是服务管理同步跟进。推行“五个一”的服务管理制度,即结合城中村改造,清理登记建立一个育龄群众花名册;建立一张重点对象管理服务的责任联系卡;在居民拆迁还建过程中,向村民租住地社区交接一个协管联系函;每年开展一次生殖健康普查;通过发放过渡费、发放节日慰问物质或资金等形式,落实一项重点对象定期见面制度。

(三)做好“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城中村改造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落实股份制经济组织计生法人负责制,实行双向目标责任制,即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与股份制经济组织签订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奖惩兑现。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全面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活动,深化创新生育文明建设,重点实施幸福家庭推进计划。围绕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等内容重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增强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观念。

三是强化群众自治。在城中村改造过渡期间,尤其要重视发挥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的作用,合理制定章程公约,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稳定加强计生群众自治组织网络,公开计划生育事务,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民主监督作用。

(作者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口计生委)

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第5篇

一、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坚持对新婚、怀孕和生育的夫妇定期走访和孕情跟踪,及时督促办理生殖保健服务卡,并纳入正常服务范围,做到信息掌握全面、准确,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到位,服务周到。

二、严格二孩持证生育。认真落实省条例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时上报申请材料,协助上级做好群众座谈和笔录材料,及时公布上报和审批结果,做到送证上门、凭证怀孕、全程服务、持证生育,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

三、及时采集各类信息。实行入户访谈、走访群众、部门信息共享和上级反馈等多种方法和途径,随时搜集、了解和掌握本村当月新婚、怀孕、出生、手术、死亡、迁移、流动、孕检和奖扶等信息,认真核查相关证件和信息,并进行登记、录入和备案。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拒报、迟报或篡改、伪造统计数据。

四、建立健全基础台账。每月底前,将采集到的各种信息进行梳理归纳,分别填入信息报告单和全员人口帐等基础台账,及时录入村综合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录入全面、变更及时,内容准确无误。

五、及时上报统计信息。每月28日前,上报前一个月的新婚、孕情、出生和手术落实等相关信息。同时,按上级要求做好孕情检查、奖励扶助和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上报等工作。

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第6篇

为了全面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水平,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持续发展为重点,确保实现“双降”目标。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进一步加强我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现就我村计生协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领导

我村成立了以村支书为组长、包村干部和村委主任为副组长、各村寨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全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二、开展宣传倡导。

用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宣传,利用重大节日,开展集中宣传。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三、开展流动人口生育关怀行动。

以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和女孩作为主要目标人群,帮助解决广大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在生育、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探索建立为流动人口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的长效服务机制。

我村计划生育协会高度重视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胆探索,积极开展实践,确保此项工作有效落实。

XX村民委员会

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精) 第7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建立完善计划生育村级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推进计划生育村级自治和村民自治,逐步形成“村自为战”格局。

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把计生工作列入本村居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村级重大事务议程,落实各项计生工作责任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计生服务员为本村计生工作主要责任人。村两委干部的奖惩与村落实年初与镇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制执行情况挂钩。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村级班子计生工作会,研究部署计生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

三、认真落实计生优惠政策,农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

四、加强宣传教育,村级人口学校每年至少开课2次,并在 “5.29”、“7.11”等重大节日庆祝活动,开展各项计生服务活动。

五、配齐配强村级计生服务员,村级服务员由村两委推荐,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后确定。每月至少一次听取计生服务员的计生工作汇报,研究分析本村存在的计划生育问题,并提出整改、补救措施。

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第8篇

由于城中村通过为大批低收入流动人口提供在城市的低成本生活方式,保证了城市廉价劳动力,进而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所以兼顾低收入流动人口的居住利益有理由成为城中村改造的应有之义。但当前我国城中村改造速度过快,改造多考虑政府、村集体与村民的利益,对低收入流动人口的安置问题关注不多。不少学者专家看到此做法的弊端,提出要联合社会多方力量对流动人口尤其是低收入流动人口进行妥善安置,为他们在城市生活与工作提供居住之处,重组社会网络[1]。

一、我国城中村改造中低收入流动人口安置模式

低收入流动人口是指那部分户口无变动、因经济或其他与就业有关的原因来到城市的人,这部分人以谋生营利为主要目的、自发从事社会经济活动,但收入非常低,在我国主要是指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2]。不可否认,我国各大城市在改造城中村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地认识到了解决低收入流动人口安置问题的重要性,开展了试点工作,作出有益探索,形成了不同的模式。

1、过渡性廉租房模式

即在城中村的改造过程中,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开发商和村集体按照一定的租金标准和租期出租小户型简装修住宅给辖区政府,作为过渡性廉租住房,由区政府统一管理,供住房困难户包括农民工租住。

该模式的典型代表就是河南省郑州市。2007年郑州市三环以内有140多个城中村正在改造。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部分原来租住在城中村的低收入流动人口和大中专毕业生出现了租房困难。鉴于此,郑州市政府发下发了《关于城中村改造廉租住房和周转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时,开发商和城中

村村集体要提供部分小户型简装修住宅,提取比例为建设总面积和城中村村集体办公和经济安置用房总面积的5%,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租期是属于开发商房源的至少5年,属于村集体为10年。房屋产权归开发商和村集体所有,租用期满后由所有者自行处置。

2、多样化房源模式

即政府在城中村的改造中针对低收入流动人口的特点制定相关的政策标准,把低收入流动人口逐渐纳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住房公积金的统筹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鼓励其建设工人宿舍、临时安置区,以此扩大房源,多方统筹解决低收入流动人口的安置问题。其特点是政府不直接介入低收入流动人口的安置开发项目,而是通过政策性的引导,综合利用各方力量积极扩大房源,共同解决低收入流动人口安置问题。

江西南昌市对在该市市区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有稳定经济收入,且符合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标准的低收入流动人口,允许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对在各开发区内工作的低收入流动人口,可以允许用工单位建设一定数量的工人公寓,但公寓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政府对出租房屋的单位给予税费减免。同时,努力把低收入流动人口纳入公积金统筹范围,提高其解决住房困难的承受能力。据悉,作为南昌市“城中村”改造试点的湖坊村,正在着手打造一批高层农民公寓。

3、低价公寓模式

顾名思义,即为低收入流动人口提供低价的租住公寓。为解决低收入流动人口的安置,政府利用以前闲置的房产加以改造,或是划拨一定面积的土地建设低收入流动人口公寓,进行简单装修,控制入住成本;建成后不再靠政府补贴,产权归政府所有,收费由政府定价,社区对入住人口严格把关,主要吸纳有暂住证、遵纪守法、务工相对稳定的低收入流动人口租住。

2009年广州首个试点“司机公寓”,服务对象针对外籍来穗短时居住的货车司机,住客必须出示身份证、驾驶证,登记车牌号、停车货运场名称、电话等详细信息,一床位15元/晚。司机公寓共有212个床位的司机公寓,每日大概有90多人入住,至2009年4月入住已超过4000人。据兴华街派出所提供的数据显示,司机公寓投入运营以来,该公寓所在的河水社区发案率比上年同期减少43.75%。

二、我国城中村改造中低收入流动人口安置存在的问题

1、宏观层面,缺乏统一规划

城中村改造可能使得原本在城中村中谋生的低收入流动人口失去赖以生存的工作场所,因改造带来的不仅仅是居住问题,还有生存以及子女教育等一系列问题。但是当前规划的重点仍然停留在改善城中村村民的居住环境上,对低收入流动人口的重视不足,对城市整体和长远发展考虑不够,在改造中还存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问题。为改造而新设的低收入流动人口安置区一般都位于的城市边缘区,缺乏长远的规划,呈现临时性和简易性,随时面临着清拆的危险。

2、住房设计层面,忽视科学性和实用性

低收入流动人口居住方式的选择因受经济状况、存在形式及生活方式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呈现出“群体式”、“家庭式”、“混合式”等多元化形态。这种的居住组合形式的多样化决定着住宅需求的多样化,提供满足多样化需求的房屋设计成为必然之选[3]。据新华社2006年8月11日报道,天津港集团大量补贴建设“一元公寓”,农民工却热情不够,导致公寓经营难以为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这些公寓设计的市场行为带有较为浓厚的自上而下的行政色彩,事先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忽视科学性和实用性,没有关注农民工的分化与分层现象,没有关注该群体的特殊需求和生活习惯。

3、操作层面,缺乏运作规范和政策支持

在城中村改造中,政府提倡的利用城乡结合部农民集体土地、工厂闲置土地兴建农民工宿舍、公寓等均与现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土地收购储备政策存在矛盾[4]。至于廉租房,由于其廉进入和退出机制尚需健全,所以不少学者认为,廉租房到底是作为一种过渡性还是长久性的解决低收入流动人口居住问题的手段尚需进一步研究。2004年05月13日,我国第一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首次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房,意味着今后将会出现一种专门出租的经济适用房,为解决低收入流动人口的廉租房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但是其具体的设施标准和细则也还有待于进一步确定。

4、覆盖率层面,受益人数有限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是针对具有城市户口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而提出的,尽管许多城市在城中村的改造中提出将其适用范围扩展至低收入流动人口,然而低收入流动人口因工作收入低下、工作地点易变以及在农村拥有自己的住房等特点决定了经济适用房的开放对于其绝对主体来说没有实际意义。因为适用房对低收入的农民工来说并不“经济”,其普遍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将导致工作与生活成本的高企。而廉租房在城中村改造项目建造比例非常低,在全国的推广度不高,可见受益人数仍相当有限。

三、发达国家与地区低收入流动人口安置政策及启示

1、安置政策

(1)香港的“公共房屋计划”[5]

1953年到1972年香港开始实施“公共房屋计划”,由政府按规划兴建楼房,以优惠价格出租给市民居住,租金不超过住户收入中位数的10%,相当于私人楼宇租金的1/4到1/3,称为廉租屋。其特点是低标准、低租金,只租不售,只有那些在港居住10年以上、家庭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下者才有资格申请居住公屋,而且每三年核定一次。1973年到1983年,香港实施“十年建房计划”和“居者有其屋”计划,建设是面积较小,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较高的集中住宅区。房屋委设公屋轮候册,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轮候编配入住。从1978年起,香港推出了“居者有其屋”计划和“私人参与公屋”计划,这两个计划是由政府兴建或特批土地给房地产商兴建住房,以优惠价格出售,使收入超过入住廉租屋标准,但又负担不起私人楼宇昂贵租金的居民有能力购房。

(2)美国的“社区发展基金”[6]

由于二战的大批退伍老兵造成严重的住房短缺,美国政府自1934年后开始干预房地产市场,自1974年起,新的“社区发展基金”(Community Development Block Grant,简称CDBG)成为中央政府支持社区发展的主要政策。这个政策采用自下而上的途径,由地方提出需求,中央政府每年拨款几百亿美元按需求划拨给城市主管部门(规划局,市长办公室),再发给社区组织。拨款可用于修理社区内现有房屋、新建可负担住房(affordable house)、失业培训、建造社区设施等各种与社区发展有关的项目。凡家庭收入低于本地区家庭平均收入40%以下的家庭作为低收入家庭,均可享受补贴。政府还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入手,建立“高低收入者混合居住区”(mixed income community),以消除贫富、黑白居住区截然分离的状况,从而促进社会整合,维护社会稳定。

2、对我国的启示

(1)明确改造目的和归宿

城中村改造的目的是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实现生活环境和生产方式良性转变和提升。城中村改造不是单纯地推翻影响城市面貌的违章建筑,更重要的是是能使改变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人们能够居者有其屋,能够针对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给他们提供住宅和生存和生活环境。

(2)采用合理的改造安置方式

城中村的改造应该根据城中村的具体情况而定,在人口安置中充分考虑流动人口分层与分化情况,对于不能购买房屋的低收入流动人口,提供廉价租房;对于有能力购房的流动人口帮助其购买城市住房,分流廉价租房的压力。尤其在整体重建城中村时,政府要重视与社会的广泛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流动人口的安置问题。

(3)倡导参与性的改造方法

“参与法“公认为是世界各国改造低收入人口聚居区的最佳途径。该方法尊重居民的权利与权益,吸取低收入人口聚居区居民加入到改造规划中来。我国城中村的改造也应该强调改造的参与性,吸纳低收入流动人口参与研讨和决策的机制,尽可能广泛地听一听他们的意见、呼声,设身处地地为低收入流动人口制定专门的安置政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满足低收入流动人口的需求,才能实现改造的初衷和本义。

(4)制定具体的运行规范

香港、美国用以解决低收入人口住宅问题的一些措施都有系统的运行规范和标准。从政策的适用人群比例、补助范围、申请条件等都有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一方面保证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公平性,切实维护了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此外,还考虑到了夹心层,对于那些无法享受政府补助又无力购买高价商品房的群体提供了低息贷款援助。城中村改造中对流动人口的安置也可参考该类模式,从实际出发,细化政策标准和规范,保证政策的可行性,避免“长沙公寓”的前车之鉴,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向低收入流动人口的开放产生实际意义,拓展受益人群的数量。

四、我国城中村改造与低收入流动人口安置对策

1、完善城市总体规划

将低收入外来人口正式纳入城市规划工作,整合现有流动人口聚居区,将其纳入城市规划体系之中。在总体规划中增加流动人口规划指导性原则,将其置于城市用地布局、基础设施布局考虑范畴内。对“城中村”改造中的集体土地,可参照外地做法,依法变更为国有土地,其中农用地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用手续。在拆迁人员安置上,“城中村”改造和建设要按照政策向拆迁户提供拆迁安置房,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在拆迁过程中,充分考虑异地安置和就近安置相结合原则,优先规划建设好农民小区和民工廉租公寓楼。在遵循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多种综合措施进行安置改造,预防新的城中村形成[7]。

2、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

目前倡导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及公积金向低收入流动人口开放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阻隔,存在具体的实施难度。但政策的开放不能仅仅体现对低收入流动人群的关注,对公平的倡导,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政策的效应,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因此政府要充分发挥其统筹作用。一方面,政府要积极推进“城中村”的改造工作,从土地确认、违章处理、拆迁补偿标准、新房建设标准等各改造环节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另一方面,针对城中村改造资金不足的困境,政府需要发挥杠杆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来进行城中村改造和低收入流动人口的安置。例如,政府可先投入对城中村进行绿化和市政设施的改造,环境美化后,附近的房地产项目因此而得到升值后,政府向受益的房地产开发商征收升值部分的一定比例,作为下一个城中村改造的部分资金。

3、探索低收入流动人口安置区的多元开发模式

在具体的改造过程中,应根据城中村的现状和未来规划,综合利用各种力量,探索低收入流动人口安置区的多元开发模式:(1)职工宿舍,鼓励用工较多,较为稳定的大型企业自己建设;(2)农民工租住房:在用工企业较为密集的地区,鼓励开发商面向低收入流动人口的,建设一定比例的低租金租住房[8]。同时借鉴香港地区“楼宇经济”模式,从因改造升值而获取的商业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支持廉价住房的运行,实现人口安置区的持续发展和利用。

4、切实保障低收入流动人口的权益

正确认识低收入流动群体的贡献,保障他们的权利和自由。一方面,赋予低收入流动群体在改造中的发言权,从一开始就将该群体的利益纳入改造和安置的范畴。另一方面,建造符合低收入流动人口需求的公寓和小区,设计适合该群体的居住要求的户型。考虑到低收入流动人口的经济承受能力与居住要求,在空间设计上要充分考虑到适应应性性问问题题,,便便于进行调整,缓解居住困难,提高居住质量[9]。。此此外外,,还还要要强强化管理,促进低收入流动人口与社会的融合,注注意意防防范范居居住住隔离[10]。

参考文献

[1].李培林.村落的终结.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刘智才.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居住条件及环境的研究与对策-以西安市为例[D].西安建筑科技大大学,2007.

[3].史冬妮,汪洋,王海霞.城市低收入流动人口住宅设计研究.山西建筑.2009(11).

[4].吕萍,周滔,高仁航.农民工住房解决方式与现行土地政策之冲突.中国房地产—住房保障,2007(03).

[5].王坤,王泽森.香港公共房屋制度的成功经验及其启示.城市发展研究.2006,1(1).

[6].孙昊.低收入流动人口居住空间结构分布特征——以北京市为例[A].规划50年—2006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中册)[C],2006.

[7].王丽,王青.浅谈石家庄的城中村改造.房地经济-建筑经济.2007,(291).

[8].李巧波.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探讨.北方经贸,2007(07).

[9].金玉堂,张一兵.城市低收入流动人口适用性出租住宅设计探析——以徐州地区为例.中国住宅设施.2010(06).

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第9篇

《条例》是指导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为全面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法制保障。它的颁布实施,顺应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反映了基层迫切需要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建设的呼声,标志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既是《条例》的立法宗旨,也体现了《条例》的精神实质。

5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问:国务院为什么要修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答:1998年8月6日国务院批准、1998年9月22日原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对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不断完善并基本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二是不断发展的信息技术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因此,有必要修改《办法》,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制度,为新形势下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问:为了进一步明确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答:实践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职责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因此,《条例》在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作出规定的同时,着重对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规定了流动人口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

一是明确规定了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包括:为离开户籍地的成年育龄妇女及时出具婚育证明;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二是明确规定了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包括:查验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及时补办婚育证明;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时向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依法落实流动人口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现居住地享有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三是明确规定了流动人口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义务,包括: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协助了解本村或者本居住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

问:《条例》在方便流动人口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为了方便流动人口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必要进一步推动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改进管理方式,强化服务,切实减轻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负担。《条例》对此作了三方面的规定:

一是规定流动人口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登记。根据原《办法》规定,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申请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应当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为了方便群众,《条例》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条例》同时对生育服务登记的办理时限等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由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互相通报、核实。关于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信息,《条例》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及时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

关于办理生育服务登记需要的信息,《条例》规定:对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的育龄夫妻,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按时反馈。

三是缩小婚育证明的办证范围。根据原《办法》规定,所有成年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前都应当办理婚育证明。《条例》缩小了婚育证明的办证范围,将办证对象限定为成年育龄妇女,以突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

问:及时、全面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基础。《条例》在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沟通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条例》对此作了三方面的规定:

一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信息收集,实现信息共享。《条例》规定:国务院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并与相关部门有关人口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强化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之间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通报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并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条例》同时对有关部门的信息通报职责作了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在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等工作中了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

三是尽可能拓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收集渠道。《条例》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了解本村或者本居住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问:《条例》在保障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权益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针对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难以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服务,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条例》明确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有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规定: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依法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的有关规定享受休假等;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现居住地的有关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为了落实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有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条例》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落实本《条例》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第10篇

2010年我村计划生育工作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坚决贯彻党委提出的“以实施信息化树特色、以村级阵地完善创品牌、以三级联创为目标、以信息化一盘棋为抓手整体推进我村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方针,我村计划生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2010年计生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抓紧抓好计生基础管理工作是当前计生工作良好开展的重要方面,因此,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年计生目标不放松,认真抓好基础信息管理工作,具体信息如下:1——12月新出生婴儿,(其中二胎),新婚登记对,(其中再婚对),离婚对,新上环,新落实药具措施,女扎,新报独生子女的,现有按排生育人,其中年内待生人。目前现有总育龄妇女数,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一孩出生数,落实女扎措施,落实上环措施,服用药具,其它,其它离婚、丧偶、绝经。期内综合措施落实率100,一、二级干预按计划完成,知情选择率、随访服务率,知识普及率、长效措施落实率均达到预期目标,为计生工作的良好开展打下基础。

2.继续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我们始终把计生队伍牢牢抓在手中,坚持每月一次例会,雷打不动,既可以及时贯彻上级工作指示,又可以通过信息反馈做到下情上达。

3.继续强化宣传教育:

(a)利用重大节日进行舆论宣传:我们主要利用春节、“三八”节、“5.29”协会宣传日及“9.25”宣传月等重大节日为契机,进行计生专栏、宣传橱窗更新,增添宣传标语,下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计生政策,今年以来,共下发婚育新风进万家《便民手册》1000册以及各类计生宣传资料上百份,为计生宣传教育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b)努力抓好各类培训:今年以来,我们主要以村级人口分校为阵地,以宣传教育为目的,积极开展好各类培训,主要有:计生信息员培训、更年期培训、协会志愿者培训、措施失败人员培训、药具

知识培训、未婚青年培训等等,主要宣传计生方针、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保健等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继续加强优质服务:

贯彻“以人为本,服务为主”的工作理念,是群众的需求,也是计生工作的需要。一年来,我们首先围绕计生政策、奖励扶助政策进行宣传;其次,通过开展经孕情普查,针对群众的需求,热情为育龄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新上环人员开展了术后随访、b超及电话跟踪服务;积极陪同育龄妇女去服务所上、取环,人流,以及免费为月经延期的妇女做尿检,切实为育龄妇女提供方便。

5.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今年以来,随着孕情监测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推出,流动人口管理有了新的模式,我们在采集流动人口信息的同时,不忘与私房出租户签订合同,并对流入育龄妇女下发补办婚育证明的通知等。较好地促进了流动人口的双向管理。

6.继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a)继续抓好了农村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奖励金扶助对象的调查以及独生子女贫困家庭公益金的申请等。

(b)积极开展独生子女贫困家庭结对帮扶工作,首先是鼓励协会会员对贫困家庭进行亲帮亲、邻帮邻的结对帮扶;其次是发挥私营业主的积极性,要求他们积极吸纳本村职工,以增加村民的收入。

(c)积极向上级申报贫困独生子女家庭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春蕾助学,2010年本村共有独生子女得到了捐资助学,另外,每逢节日还有市、区、镇各级领导进行上门慰问并赠送慰问金及学习用品等。

以上是本村一年来的计生主要工作回顾,虽然有一点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相距甚远,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主要表现为:(1)流动人口分布不集中;(2)人户分离现象逐年增多;(3)离婚再婚家庭的生育意愿强烈;(4)暴发户对二胎生育的愿望日趋增强;(5)未婚同居现象越来越多等等,以上种种均给当前计生工作带来新的问题。

二、结合本村实际,对2011年计生工作打算如下: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贯彻“一法三规”政策、《福建省人口与计生条例》以及新的方针政策等;

2.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在村民自治、孕前管理等方面重点突破;

3.积极抓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4.积极做好重点人员的管理工作,以减少隐患的发生;

5.继续抓好期内综合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措施的长效率、有效率等;

以上是我村一年来的计生工作总体情况及2011年的工作打算,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

XX镇XX村

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第11篇

一、例会时间、地点:每月一号在村委会召开

二、例会对象:村“两委”成员、计生管理员、中心户长(协会小组长)、协会会长和镇驻村干部

三、例会内容:

1、汇报本责任区婚、孕、育和死亡、流入、流出(流出已婚育妇的去向)、迁入、迁出的情况,前屿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制度。

2、找准出现政策外生育和怀孕对象的原因,并填报《政策外生育个案报告单》。

3、汇报生育后已到上环、结扎时间的对象。对应落实节育措施而未落实对象要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措施,并填报具体名单,工作计划《前屿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制度》。

4、分析查环查孕对象不到位的原因,并填报具体名单,研究解决办法,明确责任人跟踪管理,落实时限。

5、9月份(统计)例会时应着重汇报本《生育证》发放情况和下半年符合政策可能出生的对象名单。对应办证而未办证的要分析原因,填报具体名单。

6、研究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7、汇报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奖励费兑现情况,通报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8、组织学习有关计生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的文件和精神,布置当月的工作。

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第12篇

一、建立公民计划生育道德规范,前屿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在《村规民约》中要有倡导新型婚育习俗的内容,使村形成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形成男女平等、优生优育优教等科学、文明、进步的社会新风尚。

二、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村人口学校,结合“三查两补一防治”和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三八妇女节、协会成立日、世界人口日、公开信发表日等活动,面对面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婚育新风、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知识,工作计划《前屿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范》。

三、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在村内设立三条以上醒目的、内容符合时代要求的、用语温馨、反映时代精神的固定标语;村委会所在地设置计划生育宣传栏、计划生育公开栏,定期开展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张贴计划生育宣传资料。

四、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入户工作。村人口学校要有计划生育挂图、书刊等文图、声象宣传品;每个中心户(协会小组)长要有一套《婚育新风进万家知识传阅册》和其他计划生育宣传资料每个家庭要有一份以上适合自身需要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小折页。

五、建立党员干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开展计划生育宣传访视联系户制度。建立一支以计划生育协会骨干会员为主的宣传教育队伍,80%以上中心户长(协会小组长)能承担起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所服务的育龄人群85%以上能基本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应知应会知识。

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第13篇

一、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档案是对人类各项活动的真实、客观的记录, 是人们了解历史、把握现在、规划未来的重要依据, 为了使各类档案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 并能够被保留和传承下去, 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是极其重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是关系到我国人口素质提升, 以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又是这项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人员, 我们要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改变落后的工作理念, 转变自由懒散的工作态度, 从档案保管人员转变为档案管理者。首先, 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学习档案专业知识、档案法律法规、现代管理知识等, 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进而促进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其次, 档案工作人员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学习计算机与网络等技术, 将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手段运用到自己的工作中, 提高档案检索和提取的效率, 同时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系统。此外,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领导, 也要对这项工作有足够的重视, 不仅要在工作上给予档案管理人员更多的支持, 也要多为基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提供参加学习和培训活动的机会。

二、要规范和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虽然近年来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 但是我们在对这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的过程中发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比如, 有的不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材料交给档案室统一整理保管;有的档案工作人员不按档案整理的要求整理归档;有的档案工作人员随意拆卷、任意抽取档案信息等。如果档案管理工作处于这种无序的、不规范的状态, 势必会导致一些重要的信息得不到完好的保存, 也会影响到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稳步进行。因此, 要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各项工作中, 就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系统的规章制度。一是严格规范档案信息的收集、上报、整理、存档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部门应当定期向本单位的档案机构或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移交需要归档的材料,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对于已经组卷的档案不能拆卷, 已经编排好的档案不可抽出另放。二是对于利用频率比较高的档案应由专门部门负责借阅工作, 并做好登记手续, 利用结束应及时归还归位。只有严格贯彻和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保存、利用等规章制度, 才能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完成, 才能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和价值。

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网络化建设

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 给人们的学习、生活、工作提供了很多的便利, 人们搜集资料、查询信息的效率大大提高。将网络技术应用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中, 既能够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 也能够节省更多的人力和财力, 使各种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网络化, 不仅可以在减少工作人员及其劳动量的同时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运转, 也可提高效率, 让档案资料高效交流和共享使用。网络化建设把计划生育工作和计生档案收集管理整合在一起, 通过这个平台可以使信息搜集和资源共享更好的实现和结合, 同时计生档案工作也可以得到更好的分配和部署, 让计生档案管理网络成为档案管理的依据, 从而是计生档案管理工作更加有效。

总而言之, 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且这项工作涉及的部门比较多, 因此, 我们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规范地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摘要:计划生育自20世纪70年代推行以来, 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其在控制人口增长, 提高人口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 计划生育政策也有了相应的变化, 为了更好地开展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我们应当不断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 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进而促进我国综合国力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方法

参考文献

[1]杜绍敏.浅谈如何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J].科技视界, 2015 (36) .

[2]彭莲花.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档案管理工作[J].河南科技, 2014 (3) .

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第14篇

关键词:人口信息质量管理制度理论依据现状对策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员频繁变迁,社会和经济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对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的有效管理及利用日益成为提高各种社会活动的功能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建立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的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适应社会需求,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思路、运着机制,增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要手段,更是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特点与规律,推进人口计生事业全面发展的具体实践。

一、实施全员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的背景和理论依据及实际意义

首先,建立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信息时代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途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口城镇化的速度加快,流动人口逐年增多,人民群众的婚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呈现多元化趋势,群众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需求也不断增长,使得原有的静态管理体制的弊端和不足在实践过程中日益暴露出来,传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已难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在新形势下,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化建设在不同领域的普及,而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就是推动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建立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为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手段。

其次,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客观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制定的,而人口问题又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要想达到人口与发展之间的理想均衡,实现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源的转变,必须把人的“体能、技能、智能”三者的合理调配,置于可以接受的状态之下。这就对人口的有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口管理涉及到人类的生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人力的开发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的质量。以人为本,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全面、准确、及时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科学分析人口的总体情况、构成、分布、人口素质等人口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各项业务指标的运行情况,正确判断未来影响人口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其规律,可以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基础信息支撑,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依据,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当然,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对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具有积极意义。 建立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的人口信息快速、动态采集机制,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能够改进工作手段,整合业务流程,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与公安、民政、工商、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和决策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实现服务的优质化和人性化、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特点、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PIS)是贵州省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一个成功的典范,《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等业务软件为其平台,按照“应用主导、完善体制、优化管理、资源共享”的发展思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集、录入、及时变更人口信息,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人口数据库。通过数据库的查询、统计、汇总、分析等功能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动态管理。它既包括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信息,也包括所有人口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户口性质、变动状态等信息。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具有信息全面、综合、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呈现动态性等特点。信息采集的是所有人口信息,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录入的信息包括育龄妇女的各项信息,及全部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和计划生育信息。《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涵盖了人口基本信息、人口变动信息、育龄妇女婚姻状况、育龄妇女子女情况、妊娠信息、出生情况、独生子女光荣证情况、技术服务信息、利益导向信息、引导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统计报表及汇总分析等功能,涉及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业务。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上传到省地县三级人口计生部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之间可能互通、共享人口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查询、掌握和运用。村级每月采集人口变动、出生、技术服务、流动人口、证件办理等方面的信息,并及时录入数据库,实现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

其次,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具有服务性,它利用数据库的各项信息来服务人口计生业务工作,并结合人口理论来指导经常性工作;利用数据库的统计分析功能,对人口数据按照不同需要收集、整理、分类,并定期不定期地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人口信息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利用数据库存的报表统计功能,分析当前人口形式,指导下步人口计生工作。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是一个新生产物。20世纪90年代初,计生工作开始利用手工帐卡对育龄妇女的个案信息进行建档管理。乡村两级普遍建立了育龄妇女卡片和育龄群众生殖保健档案,这些信息是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信息。手工台帐由于准确性差、效率低、漏洞多,而且基层工作人员工作负荷重,压力大,重复劳动多。为解决这些问题,20世纪90年代末各地先后开始尝试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建设并运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由此,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开始进入探索、起步阶段。初步形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网络构架,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等主要业务系统得到推广应用。1998年《贵州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单机版(WIS)系统开始投入使用,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完成了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查询、分析、反馈和发布的信息化,实现了全省部分地区人口数据的省级集中管理,并通过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计生信息的共享。在运行过程中,针对WIS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又开发了PIS2.0系统,对系统进行了加密,增强了信息的安全保障,简化了录入内容,减少了操作流程,扩展了原有功能,使用起来更加方便、快捷、灵活。

目前,信息化建设的大力推进,已逐步改变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模式,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日益凸显,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对全员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长期性缺乏足够认识,工作力度不够;缺乏与新职能拓展相适应的信息化支持系统;网络建设和硬件配备不够,信息共享程度低;信息化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等问题。又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软件开发技术升级很慢等因素的影响,各乡(镇)、街道信息化建设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发展。

三、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信息化是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对人口、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能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实行动态化管理,数据准确,变更及时,从乡、县、市、省到国家的各级计生部门利用数据库均可以直接生成各类统计报表和各种需要的汇总资料,可以实时、有效监测人口计生各项指标的运行,并根据各项指标的运行情况来评价一个地方的工作绩效,或是某一政策的实施效果,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人口信息系统全面、实时的人口信息可以提供并预测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发展趋势及地区分布状况,为应对人口变化对教育、城市建设、卫生、人员就业、社会保障、环境、资源等方面产生的影响,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信息,加大科学决策力度,促进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利用数据库开展人口预警分析,预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趋势,为各级党委政府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提供可靠的数据,为综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是对全员先进行实际信息的采集,然后进行信息录入,对流动人口实行动态的跟踪管理、全程服务机制。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将访视或生殖健康检查结果与原籍进行平台交流,并对需要回复的信息及时进行预警。促进了流出地和流入地之间快速、便捷、高效联系,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PIS2.0 中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模块、机构管理模块等业务模块的综合运用,实现了人口信息的个案管理,实现了管理与服务流程的重组优化,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化。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不但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还加强了职责部门间的工作交流与沟通,同时也达到导地交换,信息共享,实现了流动人口的异地管理、达到了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优势互补,增强了工作的协调性,提高了管理服务质量,增强了公共服务能力。

四、加快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动态管理的对策。

准确、全面、及时的信息是实施全员人口信息动态管理的基础,这些信息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信息采集者和信息应用者的素质是基础中的基础,加快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的管理,网络的软硬件建设水平是前提,计算机操作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综合素质是关键,严格的规章制度是保障。

加强网络建设,及时对计算机网络的软硬件进行更新换代。要进一步完善县级机关的计算机局域网建设,加强基层的信息化办公建设,充分保证各级计算机网络建设能够适应工作发展水平,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硬件维护方面,要以主机房的硬件保障、更新为主,如PC及外设、网络设备、安全产品设备、主机系统等;软件维护方面,要以系统安全、数据备份、软件更新为主,包括系统及工具软件,应用软件以及针对人口信息化的应用需求所提供的咨询规划、系统集成、培训、运营维护等;网络建设方面,要进行整体远景规划、分布建设实施步骤、完善技术支持及服务。通过突出重点,分清主次,有目的、有计划地推进计算机网络建设。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系统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信息应用水平。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全员人口信息动态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当前虽然大多数人员参加了各种计算机操作知识的培训,或多或少地掌握了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知识,但是跟人口信息化对人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差距,精通或熟悉计算机知识及操作技术的人才还远远不够。这就需要加大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力度和普及力度,在一个县最少保证一季度对计算机操作人员培训一遍,有培训教材、培训制度和考试成绩,使系统各级人员都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会利用计算机指导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人的创造性和计算机应用的潜力。

实行规范运作,健全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规章制度是信息规范运作的保障。要按照国家《县乡两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管理规范》和《基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引导工作规范》以及省人口计生委信息化规范建设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落实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如:以服务信息为主的乡、村两级和服务机构月变更、月反馈的机制,实现育龄妇女信息双向良性互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据信息化管理以及服务站所与人口计生委信息的共享;建立微机室管理制度、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信息备份制度、工作日志制度、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病毒防范管理制度、微机操作员岗位职责、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系统工作制度、网络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多媒体培训教室管理制度、微机信息引导服务项目、信息保密制度等。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入库数据信息质量。数据质量是人口信息网络的生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持续推进依赖于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录入,要通过检查、评估和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要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落实采集信息签字制度、数据核查制度、信息录入制度、统计上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同时,落实奖扶平台工作制度,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库;落实流动人口交换信息分析制度、信息交换上报制度、流入及流出信息反馈制度和信息交换登网制度;落实对育龄人口优质服务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如妇科病的筛查档案、0-7岁领证独生子女健康检查档案、出生缺陷干预档案、新婚夫妇的培训档案、避孕药具的发放档案等。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促进部门信息交流。充分利用《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为平台,实现计生、公安、民政、卫生、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网络信息的综合开发,形成紧密、畅通的信息数据链,切实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建设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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