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期付款合同范本

2024-07-22

合同分期付款合同范本(精选8篇)

合同分期付款合同范本 第1篇

分期付款协议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与乙方就淮河广场_____层_________号房首付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期付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首次付款共计:_________元整(小写:),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支付。

(2)二次付款共计:_________元整(小写:),于2013年12月31日前支付。

(3)尾 款共计:_________元整(小写:),于办理房产证时支付。

第二条: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7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款总额的万分之3的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7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之前所交款项不予乙方退还。

第三条:因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 本协议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合同分期付款合同范本 第2篇

出卖人:达州市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何东奇(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汽车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福特蒙迪欧车牌号:

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80000.00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分期款3333.00元,第二条

乙方自2013年10月30日至2015年10月30日止。每月30日前各支付。

第三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谈如何履行合同付款法律审查手续 第3篇

一、合同付款审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分批次签订的合同, 不按合同约定申请付款, 而是根据收据、送货清单等申请支付, 易出现合同与送货不符的情况。如在某类材料采购业务中, 甲方根据生产计划与乙方签订了若干份不同批次的采购合同, 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乙方将不同批次的材料混在一起送货。每送一批货物让甲方签收一张收据, 乙方再根据收据提供发票进行挂账或结算货款。实际操作中, 对不能及时结清货款的业务, 甲方财务部门一般是按不同厂商划分明细科目挂在“应付账款”科目, 同一厂家的应付账款余额往往对应于一份或数份合同。结算时乙方主张按收据结算货款, 甲方主办部门按照收据和挂账余额到财务部门申请付款。此时, 一张付款申请单常常包含了同一厂商若干份合同的应付款项, 通过合同管理人员逐份对照合同审核, 发现收据与合同约定不符, 存在多送货多收钱的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 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或续签手续, 容易产生法律纠纷。比较常见的是合同签订和付款的主体不一致, 合同履行过程中工作范围或工作量增减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了异常或出现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测的“情势变更”等客观情况。如有些合同签约主体是公司总部, 收款人却是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 其开户行、账号、税号与合同记录不一致;再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某项设备购销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办理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更名为丙公司, 但在付款时直接按丙公司申请, 使得收款单位与签约单位不符;再比如某项工程建设合同实施过程中, 因设计变更使工作量增加、工程结算价款大大增加, 结算时未提供变更手续, 仅凭甲方现场代表的签字办理结算;再比如, 某物资采购合同订立后, 发生价格暴涨, 合同主办部门仅仅口头解释材料涨价为众所周知的情况, 未履行合同变更手续就以新商定的价款申请付款。

3.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存在超前或多付合同价款的情况, 容易造成多支付合同款项难以收回。如在工程建设合同和物探施工合同结算中, 合同主办部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和按工程进度付款, 而是超过施工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 从而造成实际支付的合同款项远远超出合同的约定, 或者工程结算中没有扣除甲供材料, 造成预留的工程尾款尚不足扣除甲供材料金额;再比如, 建设工程项目结算时, 造价部门已经审减费用, 由于经办人缺乏工作经验, 没有仔细审阅结算书, 申请付款时仍然按审核前的金额支付, 造成多付;还有的合同前期已预付了部分款项, 由于合同主办部门合同付款台账不健全, 发生重复申请付款的情况。

4.实际付款时合同主办部门不能及时提供验收单据等基础资料作为付款依据。如在物资采购合同结算时, 有的合同主办部门仅口头解释材料已投入使用而未出具材料入库单、质检报告等资料就申请支付合同款;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中, 有的合同主办部门提供的乙方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报告》缺少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代表的签字等。

5.合同主办部门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存在违约付款的索赔风险。如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若付出劳务或提供服务一方已履行完毕合同义务且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条件时, 接受劳务的甲方应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实际执行中, 甲方在较为强势的情况下, 往往更容易忽视合同条款关于付款的约定而自行其是, 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 从而埋下可能发生纠纷的隐患, 发生付出劳务方请求索赔的情况。

6.在合同履行不畅通时, 若不能及时进行书面确认, 很可能因为时过境迁而在结算时发生争议, 其中以履行延迟最为常见。如甲乙双方签订的某项技术服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甲方法律事务部门发现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已过但对方未提供相应的服务, 当向合同主办部门询问才知悉对方软件调试工作遇到技术难题尚未交付。由于双方有长期的合作关系, 经办人认为如果此时根据合同条款终止合同将会造成我方更大的损失, 为防范结算存在的潜在纠纷, 法律事务部门要求合同双方应及时书面确认工期延误这一事实, 便于合同结算环节再行处理。

7.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或提前支付质保金, 出现质量问题时发生维权无力的情况。如工程施工和设备买卖类合同, 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往往对质量保证有相应的约定, 并承诺质量保证期限和预留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付款时, 合同主办部门忽略了质保条款, 有的未预留质保金, 有的提前支付质保金或有的虽然预留了质保金却在申请付款时要求全额支付合同款, 而财务部门往往更多关注的是合同付款手续的完备性、签章和付款凭证的齐全性, 忽略质保条款直接支付款项, 使质保条款形同虚设, 真正出现质量问题时必须通过繁琐的法律手续才能维权。

二、如何履行合同付款前的法律审查

目前, 付款类合同主要有采购合同、修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劳务合同、供用水 (电) 合同、租赁合同和委托合同等, 通过建立合同主办部门、法律部门和财务部门付款审查联动机制, 履行合同付款前的法律审查, 不仅可以从法律的角度出发, 使法律事务人员提早介入并关注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以及结算时的法律风险, 而且还可以使法律事务人员参与到合同的履行过程之中, 提早关注结算时的法律风险, 排除合同无法“关闭”的隐患, 使合同付款环节的法律审查和合同签订环节的会签首尾呼应, 把住了“入口关”与“出口关”, 更好地发挥法律结算审查的作用, 防范和化解企业的经营风险。总体来说, 合同付款的法律审查手续主要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1.明确审查主体, 认真履行合同付款法律审查程序, 实行合同付款分责审查制。合同付款的法律审查主体是企业的法律事务部门, 审查程序应严格按照内控流程进行 (见下表) 。首先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事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履行法律和财务审查手续, 按内控审批权限报请领导审批后, 财务部门方可支付合同款项。分批次执行的合同, 由合同主办部门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履行情况, 分次申请付款, 如此反复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办理合同关闭手续。

在合同付款审查中, 按照“各负其责, 分责审查”的原则, 明确合同主办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在合同付款审查中担负的职责, 共同做好合同结算工作。

合同主办部门作为合同签订、履行和终结等相关事项的直接承办部门, 应全过程参与到合同管理的生命周期之中, 跟踪合同的履行动态, 并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约定事项, 提出合同的付款申请。法律事务部门作为合同的法律事务归口管理部门, 应重点从法律角度做好合同付款的合法性审查, 审查合同签订后是否得到正确、有效的履行, 使合同的法律风险得以提前预防和有效控制。财务部门作为企业财务管理职能部门, 重点从财务角度审查付款手续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备性。

2.把握审查方法, 严格执行合同付款环节的实质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确保合同付款手续合规合法。合同付款的法律审查是对已经签约合同履行的法律审查, 应采用实质性和符合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法律审查。

(1) 重点审查申请付款合同的形式 (合同结算依据) 与实质 (结算内容与合同约定的符合性) 是否一致, 具体方法是将合同付款申请单与双方签字生效的合同文本对照, 核对合同的签约单位与申请付款单位主体的一致性, 以及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要求的法律依据是否齐备、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2) 审核内部程序审查手续 (看复核、验收环节的完备性并做出合规性判断) 与外部实体审查程序 (看申请支付款项所对应的合同义务和对方履约情况并做出外部法律风险判断) 是否相符, 具体方法是查看对方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期限履行义务, 合同主办部门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手续, 并根据合同约定和合同类别查验相关验收资料和要件是否齐全。

不同类别的合同应当有不同的验收记录。如物资买卖合同, 需查验物资入库单和质检报告, 审查其是否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所交付的货物质量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工程建设合同申请支付进度款时, 查验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签字情况和甲方现场代表会签的《施工进度报告》, 审查该工程形象进度与进度款是否和合同规定是否一致, 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款时查验该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审查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施工、达到质量要求, 是否取得地方建设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对于有质保约定、留有质保金的合同, 质保期满支付质保金时, 需查验合同主办部门提供的《质保金支付说明》, 审查合同标的物的使用情况说明、使用单位的意见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是否齐全;设备采购合同申请支付设备款时, 查验由设备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和使用单位等会签的《设备验收记录》, 审查设备是否按合同约定交付, 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钻井、物探等施工合同竣工结算付款时查验甲乙双方共同签章认可的《工程费用结算单》, 审查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合同约定工作量是否一致, 如存有差异是否有相关说明和依据。

(3) 在实行符合性和实质性审查时, 还应注意审查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发生对方违约、不能履约等异常情况, 合同对方单位是否与我方发生过不良债务, 通过审查建立完善供应商信息库和资信级别档案, 详细记录供应商的资质和资信情况, 以供日后查阅。

3.加强审查监督, 建立合同付款审查信息反馈和牵制机制, 不断完善合同付款的法律审查制度。在合同审查过程中, 通过改变原来的主办部门提出、领导审批、财务支付的程序, 建立合同主办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联动的流程化审查和信息反馈制度 (见附表《××公司合同付款申请单》) , 充分发挥合同内部控制管理不相容岗位的牵制和制约作用, 达到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效果。这就要求合同付款审查时, 合同主办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分别建立《合同付款台账》、《合同付款法律审查台账》 (见附表) 和《合同付款明细账》, 主办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及时记录、适时更新合同款项支付情况。通过对账可以审查已审签完毕的付款申请单是否足额支付, 使财务付款和法律审查付款保持一致, 避免重复审签。

在合同付款法律审查过程中, 为了总结经验、规避法律风险, 法律事务部门还应根据审查中发现的问题, 详尽识别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源和法律风险点, 书面记录合同付款法律审查存在的突出问题, 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提出管理建议, 及时跟踪问题的进展情况, 直至问题得以解决。

附表:

备注:合同付款申请单由主办部门填写, 报经公司法律事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 交财务部门付款会计统一办理付款手续, 付款会计办理完毕付款手续3日内将存根联转交法律事务部门留存。

摘要:本文着眼于合同付款环节的规范化, 分析了目前合同付款审查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并从合同付款法律审查的主体和程序、审查的方法及审查监督等三个方面对如何履行合同付款前的法律审查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合同付款,法律审查,必要性,建议

参考文献

[1].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编著.王勇等译.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4

如何正确选择出口合同付款方式 第4篇

经济全球化给商界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参与国际竞争的机遇,更多种类的商品在更多的国家销售。同时,经济全球化也为中国的出口贸易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我国通过不断增长的出口贸易,大大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出口贸易在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但是,随着出口贸易中货物数量和复杂程度的增加,出口贸易的风险不断增加。对于出口方来言,每笔交易中安全及时收回货款自然是最重要的,所以说,在众多风险之中,如何规避出口收汇的风险总被出口商认为是最关键的。

出口合同条款中,最直接与收汇挂钩的就是付款方式。本文我将结合多年来在出口业务实际操作中所得到的一些经验,对于出口付款方式的选择,总结出一些能在工作中具有指导意义的做法,供大家参考。

一、选择付款方式及其需要注意的因素

在出口贸易中经常用到下列三种付款方式:

货款预付(PAYMENT IN ADVANCE)、信用证付款(PAYMENT BY LETTER OF CREDIT)、银行付款交单(D/P)。必须注意,它们提供的支付保证是不同的。这三种支付方式的优越性和可靠性,对于出口方来说是依次递减的。

确定付款方式之前,必须要通过多种途径对买方的资信要有深入的了解,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和评估。通过多方核实,才能断定对方的实际资信情况,不能只凭借一时的印象,或是盲目的主观判断,有可能会铸成大错。选择付款条件,还要看货物价值大小和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此外,对方国家的政治局势是否稳定,是否有信用保险,这也是出口方需要考虑的。有时,甚至是对方的商业文化(commercialculture)和双方的语言障碍(language barriers)也成为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因为“误会”也可能导致关系恶化和支付困难。政治局势,尤其需要特别注意,政府班子的更替、罢工浪潮的发生、甚至是政府的某种行为,都可能妨碍买方履行支付协议。比如,进口许可制度的出台、进口外汇支付的冻结、港口或内陆运输工人的罢工等,都可能使买方的支付协议难以履行。这些问题都是在选择付款方式时必须加以考虑的。

二、付款方式优越性和可靠性的分析

1.货款预付

对于出口方来说,货款预付是最为有利的一种方式,特别是第一次同买方作生意,或者是买方国家政局不稳、经济比较混乱的时候。对于买方来说,虽然预付货款一般有利于货物早日起运,但是究竟能否做到早日起运和保证货物质量,他是没有把握的。因此,买方在预付货款前一般要求卖方提供银行担保,不过这样一来,又增加了卖方的财务负担。所以,在买卖双方建立了正常的贸易关系后,通常不大愿意采用这种方式。

2.信用证付款

信用证是进口方银行(开证行)应进口商(申请人)的要求开立给出口商(收益人),承诺当出口商提交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时,将会作出承兑或付款的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开证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只要单证相符,开证行就须付款,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又独立于合同。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与货物无关。

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具有独一无二的特点。首先,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其次。信用证是纯单据业务,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而且,信用证是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之负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信用证的种类很多,一般信用证项下都会附有货运单据,称之为跟单信用证。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我推荐使用不可撤销信用证。这种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虽然可以通过选择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来规避风险,但也并非万无一失,还会产生以下的问题:

(1)进口商不依据合同开证。按照惯例,信用证条款应与合同严格一致,但实际上由于多种原因,进口商不依照合同开证,从而使合同的执行发生因难,或者使出口商遭致额外的损失。最常见的是:进口商不按期开证或不开证(如在市场变化和外汇、进口管制严格的情形下);进口商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对其有利的附加条款(如单方面提高保险险别、金额、变换目的港、更改包装等),以达到企图变更合同的目的;进口商在信用证中作出许多限制性的规定等。

(2)进口商往往利用信用证“严格一致”的原则,蓄意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难以履行的条件,或设置一些陷井。如规定不确定,有字误以及条款内容相互矛盾的信用证。

(3)进口商规定要求不易获得的单据,如某特定人签字的单据,或注明货物配船部位或装在船舱内的货柜提单、或明确要求FOB可CFR条件下凭保险公司回执申请议付,这些对作为受益人的卖方来说根本无法履行或非卖方所能控制。

针对以上问题,出口商必须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应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如参加广交会和实地考察)来接触和了解客户,不要与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做生意。在签订合同前,应设法委托有关咨询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以便心中有数,作出正确的选择。

银行和出口商均需对信用证进行认真审核。银行审证侧重来证还应注意来证的有效性和风险性。一经发现来证含有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中的“软条款”/“陷阱条款”及其它不利条款,必须坚决和迅速地与客商联系修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患于未然。

跟单信用证对出口方来说,要注意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要求缮制单据,严防信用证事故。否则单证一旦出问题,造成单证不一致或单单不一致,信用证的安全性就大大降低。

单证缮制与信用证规定的差异一概称为不符点。轻微的不符点比如某个字母或标点符号的错误,不造成歧义,对交易性质无实质影响的,一般开证行也会接受,仅对每一个不符点扣罚几十美金就算了。可较大的错误,特别是数量、金额、交货期方面的错误,就严重了。开证行会通知出口商(受益人)不符点的情况,并暂时中止执行信用证支付。待受益人与客户(开证申请人)協商,客户愿意接受不符点同意付款,才会支付,同时不符点费用照扣。可见,不符点将直接导致信用证失效可能。一般地,在把单证交付国外开证行之前,国内出口商的开户银行(信用证通知行)会应出口商要求预先审核一遍,发现错误及时更改。但此时货物已经出运,很多情况既成事实,不符点无法更改了。此时,在确认客户会接受的前提下,可以“不符点交单”,承担不符点扣款,完成信用证。但这样做的风险很大,万一客户不接受或中途变卦,出口商难免蒙受损失。

切忌,不符点交单一定要特别慎用。只有双方经过长期的贸易往来,而且事先得到进口方的许可才可以进行,既便

如此,也不是百分之百保险的。例如,我司曾经出口法国一批服装,由于交单的单据一个字母的错误,遭到对方银行的拒付,导致钱货两空,这就是由于我司没有和对方在以前没有进行过合作,对进口方的资信情况尚不了解,而且又不慎在单证中出现了不符点,被对方拒付。有些资信良好的进口方,也有可能在特殊情况下,变得捉摸不定,就好像今年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使一些原本资金状况良好的公司纷纷陷入危机,这时的不符点交单就很不保险了,对方完全可以以此不符点拒付货款。

3.银行付款交单

D/P是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的缩写,是银行托收的一种,卖方将单据交给银行,通过当地托收行,买方付款赎单提货。在此过程中银行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它是托收方式中的一种,属商业信用。与其他有银行信用做担保的支付方式相比,手续简便,但是收汇风险较大。

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

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開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我建议选择即期付款交单。

付款交单的风险比起信用证要大得多,由于银行在D/P托收过程中,银行虽参与其中,但只是提供服务,并无非收妥不可的保证,不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这对委托人而言,是致命的。资深的外贸人员会通过银行先查询对方客户银行的同业授信度以及国家风险级别,客户诚信度来决定是否该客户能否做D/P,只有对付款人作充分调查,认可其信誉的基础上,才能以此方式结算。

在使用付款交单结算过程中,委托人还应注意:与买方签订合同时,对于结算方式、单据名称、详细分类及份数、托收费用由谁负责等条款必须清楚;委托人到银行办理托收时,在托收申请书上必须清楚地表明付款人名称、地址、开户行名称和地址,尽可能详细,避免出现代收行找不到付款人的现象。

付款交单对出口商而言,最大风险是进口商信誉问题。若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口商不去银行赎单,趁机要求降价或因为市场变化,拒收货物,那么进口商就要在当地贱卖货物获奖货物退运回来。所以必须增加出口保险系数,可同其他付款方式结合使用,例如,要求对方先预付比分货款,余款使用付款交单,这样做既可以节省银行费用,又可以降低风险。因为只要市场不出现剧烈变动,对方一般不会宁可损失预付款而不去银行赎单的。

根据我的经验,使用付款交单的付款方式,出口商至少应做到以下几点:

(1)选择诚信客户。

(2)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应该是:TO SHIPERSORDER;TO THE ORDER OF XXX BANK。

(3)在提单通知方栏,以通知代付行为佳。

(4)在市价走低时不要采取此方式。

(5)考虑在CIF或CIP成交时,投保“买方出口收汇险”,增加风险防范手段。

(6)在未收款期间多与客户联系,了解市场情况,一旦市场走低,采取果断措施直至出货。

分期付款合同 第5篇

分期付款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

甲方:

乙方:江西美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因办理(口汽车分期口易贷通)业务向(以下简 称“贷款人”)申请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或消费贷款(以下简称“分期付款业务”),应贷款人的要求,甲方特申请乙方为其办理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并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2、乙方接受甲方的申请,同意为其《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合同》或《贷款合同》(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垫资代购(本服务仅针对汽车分期业务)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汽车分期付款垫资代购。代购方由乙方指定,并由甲方与代购方另行签订《委 托代购协议书》,代购服务费由乙方代为收取。

2、甲方申请的贷款无论何种原因不被批准发放的,甲方应自代购方垫付之日起30天内或白乙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归还代购方的垫付款。甲方未按约定及时归还垫付款的,甲方同意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处置后所得款项优先偿还甲方所欠乙方债务。

3、因乙方对代购垫资款项提供商业履约保证担保。甲方违反《委托代购协议书》约定导致乙方履行 担保义务的,甲方同意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处置后所得款项优先偿还甲方所欠乙方债务。

第二条分期付款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分期付款服务,具体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1、乙方为甲方分期付款推荐合适的贷款人并协助甲方向贷款人报送相关贷款资料。

2、甲方同意乙方对其进行资信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银行征信查询和提交的贷款资料的合法 性、有效性、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条抵押登记

l、甲方将车辆抵押给贷款人外应当向乙方再抵押。贷款人为第一抵押权人,乙方为第二抵押权人。

2、甲方在办妥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前,应将抵押车辆的购车发票原件、车辆保单(含商业险和交强险,下同)原件交乙方代为保存,并向乙方支付抵押保证金(贷款额的10%)。甲方办妥车辆抵押登记后,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购车发票原件、保单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由乙方转交贷款人留存。

甲方办理易贷通业务的,应在提供贷款资料的同时将登记证书原件交由乙方,抵押登记办妥后由乙 方转交贷款人留存。

3、甲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国产车自银行放款之日起15天内,进口车30天内)办妥车辆抵押登记手 续。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

4、甲方还清银行贷款及乙方垫付款后,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委托乙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未经乙 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向贷款人领取。

第四条车辆保险

1、为维护抵押车辆的财产安全,保障抵押物价值,在汽车分期付款贷款存续期内,甲方应按照贷款 人要求的险种办理车辆保险手续,保险第一受益人为贷款人。

2、在分期付款贷款存续期内,甲方同意车辆保险(含交强险和商业险,下同)的续保在乙方选择的 保险公司办理,并在保险办妥后及时将保单正本交送乙方,由乙方转交给贷款人留存。

3、在保险到期之日前未收到乙方续保通知的,甲方应直接到乙方业务网点办理车辆保险手续或通过 400-676-3388电话向乙方咨询办理事宜,因甲方未及时办理车辆续保而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的车辆保险委托其他第三方代理的,由甲方自行与代理方联系保险事宜,但应在保险到期日前15天内办好续保手续,并将保单正本交送给乙方,由乙方转交给贷款人留存。

5、在分期付款贷款存续期内,如下一个保险期开始前15天甲方仍未办理车辆保险续保手续或按约 定未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保费的,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支付保费,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甲方承诺 自乙方代付保费之日起10天内归还代付款项。乙方视甲方的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代付。甲方未按约定 及时归还垫付款的,应当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

6、乙方为甲方垫付保费款项的,甲方按实际垫付金额的0.06%/天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第五条垫付

甲方未按时归还贷款,乙方履行担保责任代甲方垫付的,甲方承诺自乙方垫付之日起10天内归还垫 付款。甲方按实际垫付金额的0.06%/天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甲方未按约定及时归还垫付款的,应当 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

第六条债权转让

1、如贷款人将贷款债权和相关权利(包括抵押权转移、本息、罚息等)转让给乙方的,甲方同意转 让行为的效力,乙方受让债权后甲方按债权金额的0.06%/天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2、甲方承诺贷款人自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之日起的10天内,向乙方履行还款义务或将车辆交 由乙方质押处置。甲方通讯地址或电话联系方式发牛变化,造成乙方通知不到的责任山甲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增值服务

根据甲方的贷款情况,乙方可以推荐其成为《汽车世界车友俱乐部会员,享受俱乐部的会员待遇。

第八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代购服务费

乙方向甲方收取代购服务费,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仅针对汽车分期业务)

2、代理手续费

乙方向甲方收取代理手续费,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该费用仅限于本协议第二条至第三条约定的乙方为甲方提供汽车按揭代理服务过程中收取的费用。

3、GPS服务费用

乙方向甲方收取GPS服务费,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甲方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甲方同意向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具体收费金额以乙方实际出具的发票为据。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不得单方面撤销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2、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及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等,否 则由此引起的拒贷等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乙方要求在车辆内安装GPS定位装置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办理易贷通分期 业务的,车辆必须安装GPS装置。GPS是抵押车辆的主要组成部分,甲方应妥善保管并不得擅白拆除,如 GPS遭损坏,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将抵押车辆行驶至乙方指定地址由甲方负责维修,如甲方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发现甲方存在故意破坏GPS行为的,甲方应配合乙方调查。经证实,乙方有权扣押车辆并按违约处理。

4、按本合同约定归还乙方垫付的款项或按本合同约定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

5、在分期付款贷款存续期内,甲方连续3次或累计6次逾期还款的,应当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存续期内,不定期调查甲方资信状况并视甲方的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在甲方车辆内安装GPS 定位装置。GPS设备是属于乙方的财产,甲方在贷款结清后应将GPS设备予以返还给乙方。

2、如甲方的资信情况恶化,影响履约能力或抵押物贬值时,有权要求甲方增加相应的担保措施。

3、对甲方的违约行为,有权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催收和追偿。

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退还的例外条件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在甲方出现下列任一违约情形的,不予退还:

分期付款合同 第6篇

(一)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作为济南君和电子有限公司在济南的校园代理,为解决部分学生购机一次性付款难的问题,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特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及数量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OPPO”品牌____型号手机,数量 部。

第二条 价款及付款方式

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乙方于收到上述手机并验货后首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 元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付清,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 违约责任条款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相应到期金额,须自应支付日始以手机价款的1%/每日支付甲方作为延迟履行金。

第四条 所有权保留条款

本合同标的物于乙方在上述分期付款期间未全部支付价款及第三条约定的迟延履行金时所有权仍属于甲方,待乙方付清全部价款及第三条约定的相应迟延履行金之时,手机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 期限利益丧失条款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到期价款,或者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和第三条约定的迟延履行金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六条 关于乙方身份信息核实

为降低甲方风险及保证该合同优惠政策惠及范围,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学生证交甲方核对其真实性,并提供乙方签字的复印件各一份于甲方保留。乙方对上述证件负有保证有效性与真实性的义务,如果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则应向甲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七条 交货及验货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将第一条约定的手机交付乙方;

(2)乙方收到手机应先行调试并检查外观、附件及包装的完好性。

第八条 维修条款

手机维修、更换、退货凭购机时的三包凭证由“OPPO”指定维修点负责。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因乙方违约甲方起诉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由乙方一并承担。

出卖人(甲方)(签字):_________买受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分期付款合同

(二)甲方:

乙方:漯河源汇区智尚计算机销售部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建立电子商务站,帮助甲方树立自身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中国法律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在站开发制作期开始之前提供完备有关企业的材料及图片(电子文档),应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1、2甲方将协助乙方系统开发、设计人员充分了解甲方的业务内容或流程,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1、3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每次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并由甲方项目管理人签名认可后传真给乙方作为进度控制的备份资料。1、4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5按合同所定时间支付费用。1、6在甲方付讫所有合同款之前,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站系统分析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完全违约。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站建设与制作。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资料或样稿。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制作页的资料保密,直到甲方做出相反声明为止。2、3乙方有权依据合同收取合同价款。如甲方按合同所定期限阶段逾期十日未付款,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4乙方在站使用过程中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改。2、5乙方安排维护人员参与甲方的业务运营系统中,及时与甲方沟通,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

二、站建设完成及发布时间

收到材料后,按项目进度表于 个工作日前完成开发制作,验收后 日内传至上发布。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等原因导致的制作周期延长,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大写: 元整)作预付款给乙方,该站程序嵌入工作完成,支付合同余款元(大写: 元整)给乙方。站到期前一个月收取甲方次年服务费 元(大写: 元整),包括:空间、域名、站的修改、维护与更新(不含BBS和站的框架修改)。

四、验收程序及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1、验收的程序是:乙方完成站建设工作并上传至甲方的主机或虚拟主机相应的位置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双方约定为电话。验收的标准是: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并应符合已经确认的站整体功能及设计风格,数据库运行稳定,()站日常维护方便。

2、验收期限: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到位。如甲方对站和程序质量无异议,则应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完成验收工作。

3、验收合格上发布后,如果甲方需要修改功能及主页,改动在不违背主页风格和系统分析的前提下,一个月内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动要求中主页风格变化较大,对系统分析及程序开发要求增加较大,须另交开发制作费,具体收费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为 年(大写)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到期,且双方没有续签协议或没有收到甲方次服务费,本协议终止。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双方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须共同执行商定的项目进度表及双方认可的系统分析,任一方不得擅自任意单方面违约,否则视为单方完全违约。

2本合同及其附件涉及的内容由双方共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双方发生的其它违约和争议情况,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漯河法院诉讼。

七、免责条款

1因通、电信部门检修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的系统暂时停止服务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合同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址: 址:***

邮箱: 邮箱:******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期付款合同

(三)甲方(销售方):菏泽鲁西南汽车城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购车人):

为了满足乙方购车需要和促进甲方汽车销售,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同______银行__________签订的《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如下:

车 型颜色数量总计金额(元)

总计人民币(大写)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订金(首付款)人民币(大写)拾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二条、乙方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汽车消费贷款,用于支付所购汽车之车款,乙方应按贷款购车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向上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申请手续。若这期间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上述金融机构批准,则本合同失效,甲方有权将乙方选定的汽车另行处理并退回乙方已交款项。

第三条、甲方在收到乙方在上述金融机构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待货到后协助乙方将其选定车辆办理挂牌落户手续及抵押手续。

第四条、乙方在贷款申请未被批准之前,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办理车辆挂牌落户手续及放车手续。

第五条、在甲方帮助乙方办理上牌缴费事宜后,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金融机构依法取消对乙方发放贷款的,甲方在收到银行发出的《取消贷款通知书》后,有权要求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缴清剩余款项并办理一次付款手续,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处理一方选定的车辆,并将乙方已交款项转作定金全部予以没收。

第六条、乙方申请的借款被上述金融机构批准后,由甲方通知乙方到上述金融机构指定地点办理有关合同、保险、公证、抵押、借据等签字手续。

第七条、甲方在收到上述金融机构出具的《用款通知书》后,即可通知乙方办理提车手续,并将所购车辆《行驶证》等证件交给乙方。

第八条、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银行按月度分期还贷制度,月度还款金额由银行核算准确数据。如果乙方拖延还贷日期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延期滞纳金)由乙方承担。

分期付款合同 第7篇

乙方: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为轻学员的经济负担,帮助学员实现求学梦想、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学费进行分期付款,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

一、分期条件:

1、甲方学校教学课程及培训项目,乙方报名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的,学费可办理分期付款。

2、乙方报名分期付款不享受甲方其他优惠政策,并中途不得退费。

二、分期项目及支付方式

1、乙方报名的 课程(项目), 学年,学费合计元(大写: 元整)。

2、乙方选择采用下列方式付款:

① 本合同订立时,首付元,以现金支付。剩余学费分期三期支付: a. 甲、乙双方约定第一期还款日期为: 年 月日偿还金额为: 元

b. 甲、乙双方约定第二期还款日期为: 年 月日偿还金额为: 元

合同分期付款合同范本 第8篇

一、付款条款内容

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付款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付款金额、付款币种、付款时间、付款凭证以及付款方式等。付款金额是指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也包括预付款比例等; 付款币种则为买方支付货款时采用的货币; 付款时间指买方何时将款项支付给卖方; 付款凭证则指向买方收取货款的单据,如提单、到货证明等; 付款方式主要指汇付、托收、信用证等。

二、影响付款条款设计的因素

1. 买方的资信情况

付款条款的设计一方面是为了卖方尽快收回货款,从而改善公司的现金流; 另一方面是为了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对于前者,卖方可以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设置较多的付款节点和简化付款单据等方式来控制,如果涉及到延期付款,还可以通过确认债权后在银行操作卖断等方式提前收回货款。

对于规避风险方面,卖方需要在收款风险和利润之间进行权衡。可以通过评估买方的资质来控制收款风险。买方资质的评估渠道主要包括内部渠道和外部渠道。内部渠道是指卖方通过分析买方提供的包括财务资料在内的各种信息以及在历史交易中买方的付款记录;外部渠道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卖方与外部机构合作,通过其在当地的信息网络,包括当地的税务机构、法院和会计师事务所等获取相关资料; 另一种是卖方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信保) 、COFACE等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 ECA) 合作,了解买方的资信并授予一定的承保额度,通过这种方式卖方不仅可以了解买方的资质情况,还可以在ECA的授信额度内投保,由ECA签发保单,从而规避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

2. 卖方市场战略

卖方针对不同的买方,在不同的时期会采取不同的市场战略。在卖方初创时期或者进入战略市场时,卖方可以通过降低预付款比例甚至不要预付款等方式占领市场。如华为和中兴通讯在进入一些战略市场时,不仅不要预付款,甚至大部分货款在设备安装完成后才开始支付,通过这种方式,华为和中兴顺利进入了南非以及欧洲等市场。

3. 现金流压力

在付款条款的设计中,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买卖双方的现金流压力。买方越快付款和卖方越晚收款,他们面临的现金流压力越大,一旦现金流断裂随时面临破产风险。如果买方可以获取融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偿还银行贷款即可,买方可以实现对卖方的付款与对银行还款现金流的搭配,将短期内需要偿还的款项分摊到未来较长时间内,从而使短期内较高的现金流支出变成较长时期内较低的稳定现金流支出,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接受较为苛刻的付款条款。

融资可以帮助买方实现现金流平滑化,极大地减小买方的付款压力。在此情况下,卖方可以要求一个较为有利的付款条款但并不会增加买方的偿付压力,实现卖方与买方的双赢。

三、完善付款条款的对策建议

1. 树立全局和双赢观念

从本质上来说,付款条款的确定是销售合同双方实力博弈的真实体现。卖方需综合分析付款条款内容,可以与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价格条款、质保条款、工期条款和融资条款等相结合,明确哪些是自己最优先关注且不能让步的条款,哪些是可以让步作为交换条件的条款,形成优先顺序表,与买方的关注点相结合,在谈判过程中灵活掌握,最终达成一致,实现双赢。

2.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收款币种

在收款币种的选择上需要考虑汇率风险。一方面卖方可以采用收款货币与支付货币背靠背的形式降低汇率风险。如卖方在国内以人民币支付工人工资和购买原材料,则卖方在设计付款条款时可以采用人民币作为收款货币,从而规避风险。相反,如果卖方主要支出为美元,则卖方在签订货物销售合同时可以美元作为收款货币;另一方面,如果卖方企业规模较大,内部设有外汇管理部门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采用外汇掉期等业务操作,与这些业务相结合确定收款货币。此外,卖方还可以选择较强势的货币以获取汇兑收益。

3. 合理选择付款节点和付款凭证

为了平衡销售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付款节点的设计一般会贯穿交易全过程,包括发货、到货、验货、质保等节点,如果卖方负责安装货物还可能包括安装、调试和签发完工证明等节点。在这些环节中均会产生各种单据,如发货后卖方会开立商业发票; 如果卖方负责运输会由承运人签发提单、空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卖方负责保险还要由保险公司签发保单; 到货后买方清点货物验货后一般会签发到货证明; 完工后买方会签发完工证明。这些单据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买方可以独立签署的凭证,如商业发票等; 另一类是独立的第三方签署的凭证,如提单、保险单等; 第三类是买方可以独立签署的凭证,如到货证明、完工证明等。

在设计付款条款时,从付款节点来看,可以根据销售合同双方的力量对比在上述交易节点中进行选择组合;从付款凭证来看,买方需要尽可能地采用其可以独立签署的凭证把控付款进度和保证货物质量,而作为卖方则需要尽量采用自己可以独立签署的凭证。

与采用的付款凭证相对应,销售合同双方需要界定相关凭证的签发流程,尤其是要明确一旦责任方不按约定签发相关凭证时的处理以防止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4. 利用担保规避风险

在国际货物销售中卖方处于不利地位。一旦交付货物,如果买方不付余款,即便退货卖方也承受很大损失,很难在国际市场上进行转卖,同时还有可能产生大量的仓储费用和运输费用等。因此,卖方需对买方资质进行确认,必要时可以要求买方提供充分的担保,如银行保函等,一旦买方不能及时付款,卖方可以要求保函开立行予以偿付,从而规避风险。

综上所述,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的付款条款具有重要作用,应通过合理的设计,实现双赢并规避卖方的收款风险,同时改善现金流,为企业的运营提供良好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冯大同.国际商法[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1.

[2]江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3]徐景霖.国际贸易实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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