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2024-07-03

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精选10篇)

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1篇

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对所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保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不患有法律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认真执行每日卫生检查制度。

三、保证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条件、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五、不使用无证产品和来源不明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六、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对本摊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监管单位: 承诺人签字:

民乐县丰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日 年

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2篇

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根据萍乡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安源分局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工作的安排部署,街党委办事处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顿,进一步增强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学校的食品消费环境,促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此次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由街科教文卫体牵头,创建、综治、巡防、城管等部门共同参与,成立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街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八一小学校长

街城管中队队长 街创建办主任

街综治办主任 街安全办主任

街巡防队队长

街科教文卫体办主任

三、整顿范围

全街中小学校周边(100米以内)流动摊点,学校周边餐厨垃圾,卫生死角等。

四、整顿重点

(一)重点区域:全街各中小学校园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100米以内的范围。

(二)重点对象:一是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制售早点的餐饮流动摊贩等;二是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等。.五、整顿内容

1、查餐饮具消毒情况及消毒餐具使用情况。

2、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摊点:对流动食品摊贩进行集中整治,引导其规范经营,达到划行规市的要求。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部署阶段(2014年9月23日-25日)制定我街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别召开全街中小学校长及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培训工作,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的主体责任,动员部署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区域(100m范围)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摸底调查,研究并制订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25日-10月15日)根据上一环节检查的摸底情况,由街科教文卫体牵头,组织创建、综治、巡防、城管、安全等部门对重点区域、重

点环节和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园周边(100米以内)流动摊贩,抓好整改,确保整顿效果。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10月16日-10月20日)街科教文卫体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加强我街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的管理意见。

七、责任分工

街科教文卫体办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成立创建、综治、巡防、城管4个综合执法组,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摊点开展执法检查。

(一)科教文卫体负责督促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学校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知识宣传,引导教育学生不买、不吃不卫生食品,在上学、放学期间组织人员对流动摊点进行检查,严禁在校园附近摆摊设点。

(二)安全办负责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整顿,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消费环节的违法行为。包抓整治中小校及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流动摊贩。

(三)综治办负责学校周边食品经营门店摊贩进行监督检查。包抓整治中小学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的流动摊贩。

(四)巡防队负责以学校周边食品加工门店的监督检查。包抓整治中小学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的流动摊贩。

(五)创建办负责校园周边的食品流动摊点的规范管理,及时清理周边区域的卫生死角和餐厨垃圾,为学校提供

卫生、安静、和谐的外部环境。包抓整治中小学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的流动摊贩。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抓出成效。要认真研究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制定具体整顿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的监管,有效整顿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环境。要建立整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整顿责任,落实整顿措施,加强检查督导,务求取得实效。

(二)形成监管合力。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的综合协调工作,整合监管力量、监管资源和监管信息,推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部门各司其责,同时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失职、不渎职,监察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整顿工作中出现拖延推诿,消极应付和走形式、走过场等监管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加强信息沟通。各部门要详细记录整治各环节相关情况,建立整治档案,认真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

流动食品摊贩有“合法身份” 第3篇

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从部门规定升格为省级人大立法,是对城市流动摊贩管理法规的一大“突破”。

需要注意的是,食品摊贩只是广州整个流动摊贩的一部分,不可误解为对所有流动摊贩的解禁。

由于法律法规滞后等原因,流动摊贩(广东俗称“走鬼”)难以获得“合法”身份,一直处于监管的尴尬地带,这也成为小贩与城管矛盾冲突的根源。日前进入广东省人大审议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拟对食品类小贩实行“划区域、划时段”管理,赋予该群体合法经营权利。有关人士认为,这一积极尝试有望改变“走鬼”与城管玩“猫鼠游戏”的局面,但能否破解城市小摊贩管理难题,仍待观察。

拟立法赋予食品摊贩“合法身份”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第三章对流动食品摊贩的管理规范备受社会关注。

根据草案规定,食品摊贩仅需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后,便可在划定区域和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无须再进行工商登记。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有效期为一年,办理登记证和登记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所谓的划定区域经营,是指县政府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划定区域和时段,供摊贩经营。划定的区域应当符合城市或者乡镇规划要求。划定的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需要向社会征求意见。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但违规的“走鬼”仍将被查处。对于在划定的食品摊贩区域和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流动食品摊贩,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依法查处。

有关城市管理专家认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从部门规定升格为省级人大立法,是对既有城市流动摊贩管理法规的一大“突破”,也意味着广东省内的食品小摊贩将进入“登记合法”时代。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科科长窦勇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此举对减轻城管执法压力、缓和城管和小贩的矛盾,改善民生都具有现实意义。

流动食品摊贩涉及人员庞大

“我觉得这是好事。以前见到城管就跑,感觉像老鼠见了猫,被抓罚款可能两个月都白忙活了。”37岁的张大姐来自广东惠来,她本想与丈夫在广州做点小生意,无奈店铺租金不够,在老乡的引领下,做起了小贩,主要在早上为白领提供路边早餐。

“做走鬼的,基本80%的时间在注意城管,20%的时间来做生意。”张大姐认为,“划定时间”、“划定地点”的做法,可以让小贩光明正大做生意,不用再提心吊胆过日子了。

数据显示,广东全省共有食品小作坊两万多家,各类食品摊贩近30万家,二者从业人员共计80多万。这一新规不仅直接涉及80万人的生计,还影响着更大的消费群体。

广州市城管部门一位负责人说,广东当前在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上的尴尬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是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需前置许可,但现实中大部分食品小作坊达不到核发许可证的条件,也没有专门规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核发证照时无法可依。同时,原有经营者在卫生许可证到期后也无法换领生产许可证,新开办申请人因未取得前置许可而无法领取营业执照。第二是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主要依据是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部分监管措施的合法性常常受到质疑。

媒体评论员徐娟表示,长期以来,我国许多城市并没有给路边摊以合法身份,往往将其界定为非法经营。由此造成摆路边摊的小商贩与城管打“游击战”。此次广东通过立法允许路边摆摊,赋予了小商贩合法身份,法律“含金量”很足;推出的配套管理措施,调和了政府、城管、商贩、公众四者的利益,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管理的智慧和能力。

并非全面解禁“走鬼”

来自广州城管委的数据显示,广州有流动摊贩人数约40万,主要分三大类:烧烤、瓜果蔬菜等食品类;贴手机膜等手工业类;公仔、头饰等饰品类,其中食品类占比约50%。

食品摊贩区域的划分涉及各方利益,考验着政府部门的智慧。广州城管部门2009年便开始了流动商贩划区域经营试点,但这一试点面临“两难”:选点太偏僻,商贩不愿意去,照样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揾食”;选点稍微适中一点,附近居民、正规经营商铺的意见又很大。

天河区城管部门一名执法人员表示,为了解决广利路乱摆摊现象,当时该部门曾特意划出天河区广利路一带的内街内巷作为特定摆摊区,允许“走鬼”每天下午4时至晚上10时摆摊。但居委会、附近大厦保安、商铺意见都很大,甚至有人会去驱赶小贩,最后选点“夭折”。

华南理工大学思政学院吴国林教授则表示,划定区域的选点很关键,流动商贩的生存需要依托市场,如果简单地为了市容整洁而避重就轻地选取偏远地段,也会造成非法摆卖的“走鬼”回潮。

“需要注意的是,食品摊贩只是广州整个流动摊贩的一部分,不可误解为对所有流动摊贩的解禁。”窦勇说。此外,广东仅仅将食品摊贩纳入人大立法,一些商贩可能会担心成本、费用问题而转做其他摊贩,因此在吸取食品摊贩管理经验基础上,还需要逐步完善对所有流动摊贩的立法。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韦小鸿教授认为,一旦条例实施,相关执法部门需对流动商贩加强卫生、法治等方面的教育引导,此外,摊贩也要配合政府管理,比如不得在非政府设立的流动商贩经营区域进行买卖。至于新规实施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

大力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第4篇

大力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确保市容整洁道路畅通

小区周边流动摊贩整治工作总结 第5篇

一; 确定整治时间,定下整治方案;

通过我大队与致和镇政府,公安,规划等部门的协调,衔接,并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整治时间定于本周五,3月22日下午四点整,我大队全体队员参加,参与整治行动的车辆为xxx,xxx,致和镇政府,公安,规划组织专项力量,对我们的整治行动给于配合,协助和支持,同时,以疏,堵相结合,在整治行动中,应做到分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果断,保障有力,对该处拒不配合整治的摊贩,予于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应做好摄像,开单,取证等一系列执法必备的程序和流程,从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严管严控,严防死守,为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了巩固成果,确保整治后效果不反弹,我们大队将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平时和迎检一个标准,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人员和车辆,定点,定位,定岗,常态化对xx周边进行管理。

2;加大巡查力度,对xx周边出现的问题,及时疏理,及时纠正,确保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6篇

关于城市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调查与提议

——以复旦周边小贩为研究的切入点

08300720032 黄骏腾 09300680193 李鲁宾 09300690026 李龙金 09300690077 陈帅 关于城市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调查与提议

——以复旦周边小贩为研究的切入点

(一)背景说明

2010年3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云南省昆明市北市区北仓村农贸市场门口发生城管与小贩冲突事件,数百群众聚集,城管和公安部门共10辆汽车被掀翻,其中3辆被点燃,9名城管工作人员受伤,4名警员被砸伤,多名摊贩主被打伤住院,情形十分恶劣。该暴力事件一经曝光,便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关于城市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讨论也被推上了一个高潮。

摊贩的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难题,流动摊贩该不该管,应该如何去管,城管的权限有多大,有什么具体的法律作为依据,摊贩为何屡禁不止,暴力执法事件为何频频发生,我们该如何看待那些在城市中“乐此不疲”地和管理人员打着“游击战”的“弱势群体”,这些都已成为我们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无证流动摊贩的产生根源在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有企业改制等原因导致的劳动力富余,就业形势严峻的客观现实,是我国社会、经济还不够发达,部分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低下的集中体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方便居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市场相对缺乏为摊贩提供了滋生的温床。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和农民大量涌入城市,他们多数文化程度低、无技术、无资本,为了谋求生存空间或者渴求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做无证流动商 贩便成为其首选的谋利方式。作为这样一群弱势群体,如果我们坚决取缔而又不能给他们提供更好的生存发展的机会,这个群体将给社会带来很大的不安定因素。但是,我们可以任意纵容他们的存在吗?流动摊贩在商业繁华地段、居民区通道、学校门口等处随地设摊,影响道路秩序,经营过后遍地狼藉,影响市容环境,而且他们经营的物品质量问题突出,缺斤短两、以次充好,没有经过检验检疫,存在比较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而一些流动摊贩兜售假冒伪劣的饰品、刀具等物品,不仅态度蛮横,还对过路行人纠缠不清,强买强卖……

基于目前的严峻形势,我们小组做了相应的调查和探讨,提出了我们的一些想法和解决方案,希望能给城市的管理者们提供一定的建议。

(二)调查结果的呈现与分析

本次调查问卷共采样83人,发放问卷100份,收回83份,有效83份。问卷内容如下:

复旦周边摊贩调查问卷

学校周边的摊贩分类大致可以分为食品加工和小商品零售两类: 1.您在复旦周边摊贩处的消费频率?

A 经常

B 偶尔

C从不 对其商品(尤其是食品)安全程度的信任程度

A安全,可放心食用

B不太卫生,偶尔食用

C非常不卫生,不愿意食用

D其他请补充。对其价格的观点。

A 昂贵

B 一般

C低廉

D其他请补充。2.综合考虑,请您对这些商贩对您生活的影响程度评级()A 使生活便捷度大大提高

B使生活变得便捷一些 活没有什么影响

D造成一般不利的影响

E对生活造成非常大的不利 若摊贩对您生活造成了不便您有什么建议? 3.您认为复旦周边摊贩存在的意义?(多选)

A 可以方便的买夜宵以及一些生活用品,生活便利

B 促使本食增添饭菜品种,提高饭菜质量

C 摊贩获得收入来源,解决生存问题

D 补充。您认为摊贩的存在有什么消极影响?(多选)

A 产品质量没有保证,尤其担心食品卫生安全

B 影响市容市貌,引发城管与摊贩冲突

C 影响交通,学生出行麻烦

D 影响学校管理,引发保安与摊贩的冲突

E 补充。对于城管与摊贩时常冲突的现象,您认为主要责任在谁?

A 城管

B 摊贩

C双方

请您为解决双方冲突献计献策。

5.您觉得复旦为学生生活便利着想,是否应该放宽对摊贩的限制,为他们划出一块区域营业呢?请谈谈您的看法。

C对生调查结果呈现如下:

1、A17

B53

C13

A15

B53

C15

D补充:不卫生,但经常食用,方便

A4

B48

C31

D补充

2、A11

B49

C20

D2

E1

建议。

3、A66

B13

C51

D补充:复旦文化的一部分 A64

B31

C23

D13

E补充

4、A22

B15

C46 献策:设立夜市,集中管理;宿舍附近划一块区域经营,并进行卫生监督;城管可以向摊贩收取一定费用,但不要管的太多,并且不能使用暴力,使双方和谐相处成为可能;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摊贩摆摊行为,在实践及地点上统一管理;建复旦小吃街。

5、看法:①可以。方便学生,使摊贩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但前提 是不影响市容,并且统一管理;可以再宿舍周边,但不可进入宿舍区内;保证卫生及价格;不影响交通。

②不可以。卫生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学校无此义务,却承担一定风险。

我们还进行了实地调查,并采访了几个关键性人物,结果实录如下:(1)对复旦周边摊贩的调查

问:叔叔,你好。你觉得城管与你们产生冲突的原因是什么? 答:城管要执法,不允许我们随地摆摊。而我们实在是找不到其他工作,为生活所迫,才来摆摊的。问:你觉得城管会不会有过激的行为?

答:以前有,但现在要举办世博会,创建文明城市嘛,故他们的行为比以前好多了。以前,他们一旦发现我们,就会穷追不舍,直到逮住我们,然后没收我们的家当,甚至当面毁坏,行为令人发指。问:你觉得城管应该如何管制才比较文明? 答:最基本的当然就是不没收,不罚款了。问:你觉得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对双方都有利?

答:政府可以规划出一定的地方,在规定的时间(例如中午、周末等)内允许买卖,并且合理的管制。而我们本身也可以整齐规划,靠马路两边摆,尽量不影响市容市貌。而城管必须是要有的,但希望他们执法态度好一点,大家一起和谐相处嘛。只有大家相互体谅,才能构建出和谐社会。

(2)对复旦保安的调查 问:保安叔叔,你好。你觉得摊贩的存在对你们的正常工作造成了哪些影响?

答:他们的存在当然给我们加重了工作的负担。我们一方面要保证在校学生的安全,另一方面还要阻止摊贩的进入。

问:如果摊贩为了躲避城管的检查而躲进校内,你们是如何处理的? 答:学校规定摊贩禁止入内,而且禁止他们在黄线范围内摆摊,我们也只能阻止他们进入了。

问:你觉得如果专门规划出一块地方供他们摆摊合理吗?

答:我个人认为不尽合理。因为其他人租房做生意要交一定的房租,他们若是不交那显然不合理。

调查结果的分析:从此调查问卷中,很明显可以看出偶尔去复旦周边摊贩消费的同学占绝大部分比例,并认为其价格一般,且食品不太卫生。绝大多数同学认为这些商贩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摊贩的存在不仅方便了他们买夜宵,也给摊贩提供了生活收入来源。但是也有大家普遍担心的几个方面,最突出的便是产品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且此行为影响市容市貌,给学生的出行也带来了一定的不便。绝大多数同学认为城管与摊贩发生冲突责任在双方,认为通过协调他们可以和谐相处,并提出了一些宝贵的建议。

(三)解决方案

根据调查和讨论,我们的提议如下:

一、摊贩管理。

1、“正规军”取代流动摊贩,设立专门的摊贩营业场所,规范经营。据报道,针对乱设摊这一大顽症,上海浦东昌里路和浙江温州五马街两处独辟蹊径,改变了传统的“与摊贩为敌”的管理模式,而是采取了规范措施,以一支“正规军”取代流动摊贩。昌里路设置了32个有棚的正规摊位,月租100元到300元不等,专供有困难的当地居民经营,还引入企业共同管理;五马街由企业为摊贩提供不锈钢餐车、健康证和培训服务等。这两项措施使得摊贩经营规范化,摊贩再也不必担惊受怕,被执法的城管“围追堵截”,可以安心做生意;政府也便于管理,防止城管暴力执法或摊贩暴力抗法等现象的发生,真正维护了城市形象,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2、加强对食品摊贩的卫生管理,加强摊贩卫生知识教育。新加坡对小贩的卫生管理,这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并且塑造了新加坡整洁卫生的城市形象,赢得了“花园城市”的美名。新加坡公共卫生条例规定。所有小贩必须注射伤寒预防针;凡45岁以上的小贩必须照X光,检验是否有结核病;所有小贩必须上食品卫生课程等。此外,新加坡每年还会对食物摊位进行一次分级评估。即划分出A(优)、B(良)、C(中)、D(差)四个等级。其评估标准包括。对地板、墙壁及器具的清洁;对食物的保存是否恰当;小贩在操作过程中是不是按照规定使用了手套、口罩,个人卫生是否达标等。新加坡环境局下设的小贩署会抽查小贩摊位的卫生状况,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就会马上采取措施,并把发现的问题通过“掌上电子记事簿”输入小贩管理署的 信息库中,现场扣分。

3、对摊贩实行扣分制度,规范对摊贩的管理。这种制度类似于对驾驶员的管理制度,也是以12个月为单位,12分为惩罚标准,凡在12个月内累积被罚12分或以上者,其执照将被暂时吊销两个星期;如果连续三次超过12分,其执照就将被撤销。

此外,非常明确的规定。犯规行为共分为三类,售卖不洁、污染、不宜食用的食物,将污水倒入明沟等被看作是严重犯规;储藏食物的方法不对,在准备食物时抽烟、吐痰等属普通犯规;没有把营业执照展示在明显地方等则被记为轻微犯规。

二、城管执法

1、检查监督介入,助城管执法去暴力化。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决定由一个行政机关(城管)来行使各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据此,城市管理监察集中行使着原属于环保、绿化、工商、交通等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包括13 大类300 余项。可以理解,城管所涉的职权繁杂,很难界定其职权范围,难免会出现监督真空的现象,由此助长了部分城管人员的飞扬跋扈、粗暴的执法方式。因此,监督检查的介入能够防止城管暴力执法现象,也助于其约束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

2、为随意执法套上“笼头”。受传统执法理念“重实体、轻程序”的影响,城管执法人员的程序观念淡薄,认为只要实体合法便达到目的了,导致日常管理中常常是无视法定执法程序,遇到问题便去拆、去 撕、去收,“上前便罚、罚完便走”。这种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时常导致人们的误解和诟病,部分老百姓甚至认为城管执法人员在收取“外快”。为此,必须为随意执法套上“笼头”,使执法程序化,城管人员要谨遵程序执法。西安市为城管执法制定了标准的执法程序流程。从立案、调查取证、做出处理意见、送达、执行到结案等环节,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操作流程,甚至对证据的先行登记保存和查封扣压等细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实践证明,行得通。

流动的摊贩部落 第7篇

照片记录的这个“部落”,总共由46个家庭组成。每年春节后,他们就离开老家,开始了这种飘零迁徙的日子,每个县城停留一个月左右,如此循环往复。

摊贩部落以展销会的形式出售电器、五金、服装、各类小百货、食品等普通老百姓必需的生活日用品。也有像馆、图书杂志、中奖类小游戏、算命类、小医疗器械等低消费的小商业形式。每个家庭通常由父子夫妻兄弟姊妹等各不相同的亲属组合构成。未成年的孩子们,或留在老家,或在凉山州府西昌,由不能出门的老人带。到了入学年龄的孩子平时在学校学习,假期大多数会跟随父母迁徙,做做小帮手。

这个部落是以某个公司出面组织招商,聚集到一起后,由公司负责在各县协调售卖地点,安排时间,协调用电,用水,保证各方面正常运行。每个摊主交纳报名费,管理费。他们经营的基本是山寨货,质量参次不齐,品种繁多丰富,便宜是卖点,薄利多销是宗旨。这是他们每到一处与当地坐商竞争的唯一优势。每个家庭年纯收入从4-10万元不等,基本可以维持生活开支,多出来的就作为养老基金。

通常,清晨到中午是他们搞家务和休闲的时光,午饭后,才逐渐开始做生意,晚饭后的时段是生意比较火爆的高峰期,到晚上10点左右,开始清理当天的销售,并准备第二天的货品。大棚是他们的经营场所,也是他们温暖的家。每天忙碌过后,带着疲惫和对下一站的憧憬,微微酒意过后,在梦中,迁徙仍在延续。

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8篇

一、现状分析

长期以来,城市管理中存在许多顽症,占道经营就是较为典型的一种,久治不愈,回潮现象非常严重,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近几年,我市城管部门虽然加大了对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占道经营仍未走出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怪圈。

占道经营者,除一部分为沿街店家倚门设摊外,大部分为无证无照经营的流动摊贩,如菜贩、水果贩、日用百货摊贩、自行车维修摊贩等,多为外来进城人员或下岗职工。这部分人或为生活所迫,或因利益驱使,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的关系,法制观念淡薄,无视因自身违规行为而引起的环境脏、乱、差和交通阻塞等问题。城管执法人员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时,他们一味强调自身困难,不愿舍弃当前利益自动离开,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处罚轻了,他们跟执法人员玩“猫抓老鼠”,执法人员来了,他们走了;执法人员走了,他们又冒出来了。好不容易抓个正着,队员苦口婆心的教育劝说一番,他们也“虚心接受”;一转眼,他们又屡教不改,我行我素。对某一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往往会在短时间内治理效果“卓有成效”。但由于城管工作点多面广,执法力量有限,城管队员在长期疲劳作战后,面对多处“流动集贸市场”,往往鞭长莫及,顾此失彼,陷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怪圈中不能自拔,使城管法规失去刚性,影响到整个城管执法的效果。处罚重了,有些人郁积在心中对生存现状的种种不满甚至会发泄在执法人员身上,往往采取过激行为,纠缠、围攻执法人员,出现执法冲突甚至暴力抗法现象,使执法工作陷入非常尴尬的局面。

二、形成原因

1、生存需求。现在的就业形势严峻,而摆摊也无需技术和营业执照,无论什么人都可以随时随地摆摊设点,因此一些人把违章占道经营作为谋生的渠道和手段。

2、市场需求。目前,市民的需求也是全方位、多层次的,违章占道经营以其经营方式灵活、购买方便等原因,也能满足很多消费者的需求,而在市场上占了“一席之地”。

3、利益驱使。违章占道经营所需资金小、流动快、收效快、适应性强,且无税收,“摊”随人走,操作方便,所以一些无正常收入的下岗或失业人员只要肯吃苦,其收入养家糊口没有问题,甚至有利可图。

三、治理途径和办法

治理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一个难点,单纯靠取缔和突击整治的方法,既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又容易引发执法纠纷和社会矛盾。对此,我们认为,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可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违章占道经营问题。

1、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治理模式。

第一,以疏为主,引导占道摊点进场入室经营。在居民区周边集贸市场少、流动摊贩聚集的路段,我们应当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结合居民小区的分布情况,由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选好场所兴建市场,或利用空闲场地规划、建设一批简易市场,同时采取降低市场管理费用、减免税收等政策,就近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市场合法经营,尽可能保证他们进得去,留得住。这样,既可以还路于民,满足广大群众的一时急需,又能促进进城农民及下岗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就业。

第二,疏堵结合,加大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力度。一是巩固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划定权责范围,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大队管面、中队管块、队员管段的责任体系。同时,强化路面管理,实行全方位、全天候、错时无缝隙管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使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二是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处罚标准与考评机制,激发基层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有效遏制违章占道经营的回潮现象。

2、加强齐抓共管,形成相关部门联动机制。目前,我市虽已实行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但违章占道经营绝不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一家之事,工商、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都有职责做好份内之事,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如:对食品卫生方面占道经营的,卫生和食品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暴力抗法的打击力度;工商部门强化所有经营者一定要持证经营,做到每个经营者有证可查、无证必纠

。各相关部门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违章占道经营治理办法,有条不紊地进行清理和取缔工作。与此同时,城市管理部门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对违章占道经营(来源:好范文 http:///)的整治力度,对那

些屡教不改、屡罚不改的违章占道经营业主,要采取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通过严格执法,影响和促使其他违章业主走合法化和规范化的经营道路。

3、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违章占道经营因方便市民生活而被部分市民视为合理,这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对此,一是借助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形成多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的大氛围,从而使广大市民和经营业主能够明白这样的道理:文明城市的建设与管理需要每一个人的理解、支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只有举止文明、行为文明、经营文明、合法诚信,才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有序的经营环境,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要让他们了解违章占道经营所带来的一些不利影响和严重后果。同时也告诫市民,购买马路市场上的食品和物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进市进店购物,从而使违章占道经营者失去买方市场,无利可图,进而达到根治的目的;二是加大现场教育宣传力度,执法人员要在执法的同时走上街头、进入摊点,以口头讲解说明、发放宣传单、通知书、现身说法等形式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使群众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让群众了解占道经营的危害性和整治的必要性,营造市民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9篇

当前,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比较突出。主要集中在岛内城乡结合部、人行天桥、公交车站、繁华商业区以及鼓浪屿旅游景点等,尤其在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和夜间较为突出,有些还形成了一定市场。有的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有的噪音扰民,有的还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还有的流动摊贩强买强卖、以次充好等。

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与我市文明城市的形象极不协调,不仅影响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鼓浪屿申遗工作,同时还影响到市民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等。由于占道经营现象较为普遍,且大部分是弱势群体和流动人口,执法部门在依法查处时,极易引起矛盾冲突和暴力抗法等,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占道经营带来的严重影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

一、坚持“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占道经营行为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近期,要根据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清理,坚决取缔和纠正造成严重影响的占道经营行为。

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应依法加大非法占道经营查处力度。要坚持“劝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近期,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劝离。重点地段的执法工作,可实行定人、定岗。整治中涉及单位企业行为的,要责令限期自行改正,否则,追究领导或法人责任。涉及其他部门执法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市执法局要加强对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执法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到部分人群切身利益。整治时,必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关心和帮助解决弱势占道经营者生活困难等问题。

积极开展占道经营“疏”的工作。由各区城管办牵头,街道办具体组织实施,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进行疏导。在不影响交通、不妨碍居民生活和落实环境保洁责任等前提下,划定区域,规定时间,专人管理,引导占道摊贩规范经营,既方便市民又解决摊贩的生活问题。

二、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整治非法占道经营合力

城管执法、公安、交警、工商、卫生、文化、市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对强买强卖和阻挠城管执法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制止和查处;对利用机动车占道经营的,交警部门要依法查处;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贩卖非法出版物等的,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要依法查处;市政部门要加强占道经营的审批和批后管理,审批情况要及时抄送城管执法等部门。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厦门市沿街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管理办法》,严禁非法占道经营、跨店及超过核定面积占道经营行为。

三、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整治非法占道经营的良好氛围

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10篇

一、无证流动摊贩的主体构成

所谓无证流动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也没有合法摊位证、流动性大的摊位。其主要由以下五类人员组成:

(一)无业、下岗或待业人员;

(二)外来流动人员(文化素质偏低);

(三)部分“两劳”(劳动教养、劳动改造释放)人员;

(四)部分退休人员;

(五)本地农民(自产自销)。

二、无证流动摊贩的经营内容

其经营内容品种多,门类齐,应有尽有,以日常生活用品、水果、蔬菜、早点、熟食、油炸食品为主。经营工具多以自制手推车、自行车和人力三轮车为主,机动车较少(卖水果时有)。流动摊贩对市场的需求变化有极强的应变性,能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快速地调整自己的经营内容,以迎合消费者的需求。

三、无证流动摊贩的产生原因

(一)集贸市场建设滞后,布局不合理。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目前城区特别是有些社区生活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方便群众就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市、场”等极度缺乏。而流动摊贩以其商品价廉、经营方式灵活、购买方便,能满足一定消费群体的需求等特点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三)获利大,即便取缔或处罚效果也不理想。据统计,流动摊贩秤量工具90%以上使用的是“二八、三七秤”,甚至“四六秤”,概率达98%以上。因此,投资少、成本低、风险小、收效快,成为低收入家庭和外来流动人员的首选,加上其对市场的适应性强,经营内容调整快、无税收,只要经营者头脑灵活,肯吃苦,其收入养家糊口没问题,收入好的流动摊贩甚至不低于企业白领。如此大的利益驱动,就会使他们在一次又一次受到取缔或处罚后,一次又一次地进行无照经营,难以彻底根除。

(四)复杂的人情关系加大了执法难度。城市小,而城管执法人员90%以上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本城的人算来算去都能攀上点亲戚关系,说情者多;执法时间一长,队员们天天在街头转,与流动摊贩天天打交道,熟识了,有时对他们进行取缔、管理处罚时也就不好意思了。

四、无证流动摊贩的主要危害

流动摊贩的存在,虽然暂时缓解了就业压力,对市民来说价格低,购买方便,但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来讲,却存在更多弊处,主要有:

(一)倾占道路,影响交通安全。流动摊贩主要在热闹路段、工厂门口、学校门口、小区门口等人群多的地方设摊,且摆摊时间又正是车流、人流高峰期,使道路更加拥挤,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流动摊贩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沿街叫卖,噪音严重超标,油烟飞扬、污水横流、果皮和垃圾等遍地狼籍,严重污染了环境,更有不雅的是食客在草坪、居民楼边随地大小便,臭气熏天,路人为之尴尬,居民为之愤慨。

(三)坑蒙百姓,危害其身心健康。上面已讲过:流动摊贩所出售的商品虽价格低,但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尤其是出售的食品往往未经检疫,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卫生状况之差不言自明,为细菌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最佳途径,对市民的身体健康极为不利。更有一些“少数民族”流动摊贩竟然在景观路段席地设摊,兜售假冒伪劣的饰品、刀具等物,他们不仅态度蛮横,还对过路行人纠缠不清,强买强卖,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流动摊贩不交税,无营业执照,所售商品往往是“三无”商品,且任意定价,严重扰乱了合法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为假冒伪劣者提供了市场,影响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城管部门经常会收到合法商店的举报电话和投诉。

(五)浪费和摧毁公共设施。流动摊贩占用了本应属于全社会的公共空间和道路,据报载,因占道等原因,一般城市道路的保用期已由过去的10年左右降低为3至5年。

(六)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品味。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城市环境越来越优美。但是无处不在的流动摊贩使原本宽敞、整洁的街道广场拥挤不堪、肮脏不堪,使城市魅力大打折扣。

五、整治流动摊贩的有效措施

综上所述,要从根本上解决无证摊贩,应采取疏导为主、治理为辅、堵疏结合的方针,以城管为主,各个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齐抓共管。

(一)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群众共同参与。“非典”、“禽流感”能够得以有效控制,与全球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有很大关系。整治流动摊贩也应如此。一是加大报刊、电视、广播等形式的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城管执法的认同度,进而激发参与度,在扩大群众参与度的基础上做文章,在调动群众积极性上下功夫。二是加大现场教育宣传力度,通过现身说法,摆事实、讲道理,发放宣传单、通知书、提倡议等形式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使群众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充分认识流动摊贩的危害性和整治的必要性,营造市民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内外便民联系卡,架起与群众之间的友谊沟通桥梁,重视群众反应的意见和问题,及时落实到位,争取群众的支持。四是要借助各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等社会力量开展对群众的宣传,告诫广大市民购买流动摊的食物在安全、卫生等方面得不到保障,不仅使市民认识到城市管理为他们着想,也使流动商贩的经营活动失去民心。

同时,通过宣传教育,使摊主不断提高认识:贫穷绝不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借口,弱势也不是拒绝管理的理由,一味以弱示人,用自己廉价的可怜相赚取他人的同情心,只会暴露出自己的浅显与无知,让人更加瞧不起。

(二)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妥善安置下岗人员。从城市发展内容来看,城市发展可划分为外延和内涵发展两个阶段。当前,在城市发展由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的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快城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按照城市可持续发展产业需求,在大力发展附加值高、能耗少、排污少、占地少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形成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既拉动了城市经济发展,也为社会创造数以千计的再就业岗位。

2、积极推进再就业工程。通过开办家政服务、早点服务、公用电话、自行车管理、清扫队、送报队等新行业,使劳动就业与发展社区服务相结合,走出一条拓展再就业的新路子,安置下待岗人员。

3、全面发动,多方挖潜。利用闲置土地,打时间差,采用政府补贴,街道、社会共同投资的方式,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调动社会力量,加快新市场的建设,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安置适龄就业人员。

(三)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为妥善处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有效地改善城市环境,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在周边集贸市场少、沿街摊贩聚集的路段,应当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结合居民小区的分布情况,由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选好场所兴建市场,就近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进入社区“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摊点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清理”入场入市,合法经营。在这方面,四川乐山城管部门“先安置再取缔”的人性化管理方式值得借鉴。即通过在社区或城市人流较集中的地方多开辟集贸市场,挖掘社区就业潜力等办法,给商贩们提供经营场所,满足附近居民不同档次的购物需求;同时,降低乃至减免困难群众进场经营的赋税和管理费用,以吸引他们入市交易,获取正当合规的谋生之道。这一人性化管理方式带来了城市管理的良好成效,真正达到了摊贩欢迎、市民高兴、政府满意的共赢局面。

(四)以人为本,变单一执法为“五步法”,即一宣传,二服务,三教育,四管理,五处罚。行使行政执法权是城管部门的职责,而不是特权,执法人员必须端正执法态度,带着感情去处理和纠正违章行为。对少数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也要坚持教育在先,提高执法技巧,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耐心细致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避免激化矛盾。

(五)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首先根据季节调整工作时间,开展早7时至晚9时的不定时巡查,定人、定时、定岗、定责任,落实高峰岗、错时岗等;其次,通过疏导与服务的结合,仍不服从管理的,严格进行处罚或取缔。

(六)切实落实队员交流制度。

1、在本队范围内交流,队员管理一个区域或路段超过半年或一年,便进行交流,调换到其他区域或路段;

2、在队与队间交流,工作一段时间,就调换到别的队工作;

3、在区县与区县间定期进行换岗交流。通过定期的交流制度,制止说情风,达到公平、公正的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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