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环境污染信访现状分析及对策

2024-05-29

乐清环境污染信访现状分析及对策(精选8篇)

乐清环境污染信访现状分析及对策 第1篇

龙源期刊网 http://.cn

乐清环境污染信访现状分析及对策

作者:潘洪明 潘丽娜 薛志楠

来源:《科技创新导报》2012年第08期

摘 要:乐清市近年来环境污染信访居高不下,已经成为乐清社会的一个信访热点。根据几年来环境污染信访统计,分析了乐清市环境污染信访的现状、时空分布特征、原因以及环境污染信访年度变化情况,对环境污染信访处理对策作了一定的研究探讨。

关键词:乐清环境污染信访

乐清环境污染信访现状分析及对策 第2篇

成因分析

一、物质利益受到侵害。

一是土地承包权没有保障。2003年3月,我镇各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刚刚结束,就有一个村民来反映,新当选的村委会要收回他承包的土地。当时我们看了该村民拿来的土地承包证书,我们知道,98年我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承包期30年不变,所以该村委会收回他的土地

是不对的。我们研究了一下有关政策,有三种有关政策,有三种情况村委会不能收回土地。一是村民外出将土地交给村委会,这种情况是村民将土地交给村委会代保管,村委会不能将土地收回,村民回来后,要求继续承包土地,村委会必须将土地交给该农民。二是依据法律,村民有权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村委会不能以你已将土地转包他人而将土地收回。三是如果该村民外出打工,承包的土地由基亲属代为耕种,村委会不能以此为由将其土地收回。此类信访问题在98—99年较多,占信访量的1/3。现在还存在一些遗留问题。

二是局部过重的农民负担。1998年至1999年,这两年有部分村民来访,反映其所在村闲置干部过多,(其中有个村有57个干部),农民负担过重,还有一个村的来访者反映该村土地税定得过高,超出村民承受能力。

三是农村资源发包缺乏透明度。农村机动地、“五荒”和集体资产的发包、转让、出售,暗箱操作且价格低廉,有的“近水楼台先得月”,使集体利益受损,农民看在眼里,痛在心里,“物不平则鸣”,故而上访。2001年4月2日,中内泡135名村民到区政府上访,4月3日到市政府上访。9日、16日又到区政府集体上访。4月10日又到市里上访,并在市政府滞留两天一夜。他们这次大规模上访的原因就是因为该村委会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将村集体的水面低价承包给了他人。

二、民主权利受到侵犯。

一是政务财务公开不到位。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有权利参与集体事物管理和建设,有权对集体重大事项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但个别村屯无视农民的种种权利,公开流于形式,“说芝麻避西瓜”,搞“模糊战术”,农民“雾里看花”,疑窦顿生,有被愚弄的感觉。98、99两年我办共接待因村务财务不公开而上访案4件次。

二是基层民主工作有薄弱环节。实行村民自治后,个别村民主建设没有到位,尤其是农民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无法行使,主人公地位没有保障。例如有的村民来反映该村的理财小组等于虚设,根本派不上用处。

三、村级事务管理混乱。

有的村帐目不公开,个别村干部有贪污嫌疑,有的凭借权利乱用“两工”,有的资源发包上多吃多占、偏亲向友,“肥水不流外人田”,看着“糊涂帐”农民心犯嘀咕,事不顺,心不平,如梗在喉,不吐不快。几年来,我办共接待因此来访5件次。

四、工作方法简单生硬。

在税费征缴、“一事一议”、村委会换届选举和分摊任务时,有的镇、村干部缺乏必要的思想教育,重“统”轻“疏”,话没说透,理没说清,干群沟通少,工作线条粗,农民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故心存芥蒂,对干部不信任。我经常接待这样的来访者,他们进政府就要找区长,找区委书记,待问明原因是,他因事找到镇、村干部时,他们的回答是“愿上哪告上哪告”,或者说“我就不管”。

五、干部作风问题。

农村干部工作较为辛苦,但由于方式方法问题,一些农民不理解,因而管理工作难做,逐渐失去了责任感。有的缺乏民主,涉及农民利益的事情,往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拉大了同群众的距离,增加了干群的对立情绪,有的办事不公平,偏亲向友,以势压人,谋取私利,甚至奢侈浪费,违法乱纪,加大了集体亏空,加重了群众的愤懑情绪。在干群矛盾面前,有的缺乏自省,认识不到干部作风是干群紧张的导火索和崔化剂,片面归结为农民素质低而加以推卸。2001年初,有一个村的村民到市、区集体访,反映了14个问题,经区里调查核实后给予答复。但他们不服,最后演变为要求罢免该村的村委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干群关系紧张。

六、政策法规落实走样。

有的村干部政策水平低或者出于少数人利益需要,在贯彻落实农村各项政策时,或截留政策,或曲解政策,或擅定土政策。殊不知,农民已从宣传媒介上知晓了政策精神,这样做只能引发矛盾,效果适得其。1997年,不知出于何原因,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未满之时,有一个村擅自将土地进行了调整,结果导致97-98年产能建设用地补偿款无法发放,部分村民越级访不断,至今不能解决。

主要对策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意识。

一是建立农村信访领导责任制。把农村信访工作摆上镇村党政主要领导的工作日程,切实做到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负全责。二是建立信访目标考核制。将农村信访纳入各级干部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在考核、评估和使用干部时,把其分管或主管的信访工作

列为重要内容,从而增强各级农村干部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为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工作中应该严格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这样,目标清晰,责任清楚,便于跟踪问效。四是实行领导包案制。我区每年都将较为重大的信访案进行“三包一保”,并以文件形式下发,那里就包括我们的镇领导和村领导。“三包”是

包接待、包处理、包落实,一保是保稳定。五是实行信访首问责任制。凡第一个接访者必须突破时空限制,“一竿子插到底”,直到将上访问题处理完毕,力避“踢皮球”和“接力赛”。六是强化“一案三查”制度。为避免出现重访、缠访和越级访现象发生,可实行“三查”,即一查上访问题产生的原因,二查接待处理中有无违法现象,三查上访者有无违法行为,这样三管齐下,多头并举,标本兼治,有助于消除有访不查,查而不结,结而无果的弊端。七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那些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政策法律宣传,重视思想引导。

农民之所以上访或者说在上访过程中有违法行为,都是因为他们对党在农村的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这样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经常的向农民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如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合同管理、税费改革和村民自治等,同时要宣传《信访条例》、《黑龙江省逐级访规定》《黑龙江省信访收容遣送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例如《信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黑龙江省信访收容遣送工作规定》中的第七条规定:上访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予以收容遣送。(1)所提出的信访事项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解决。仍坚持无理要求,经批评教育无效,继续纠缠不休者;(2)将老人、病残人、儿童舍弃在信访接待单位,进行要挟,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3)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造成不良影响串联怂恿上访人员纠缠取闹经批评教育无效者;……(8)其他严重影响信访秩序、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批评教育不改者。上述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宣传,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律责任感,增强自觉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三、变上访为下访,化被动为主动。

农村信访干部要屏弃传统的“你上访,我接待”“你提问题,我协调”的工作方法,变静为动,变上访为下访。这不是简单的概念转换,也不单单是工作机制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工作作风的转变。对待下访问题,我们应注意勤、快、实。“勤”,即要多下基层,勤深入到群众当中。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只有善于倾听民声,捕捉民意,才能化解矛盾稳人心,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才能落到实处。“快”,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要树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观念,清除群众问题“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倾向。要抓住解决问题的大好时机,及早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给群众一个及时、满意的答复。”实’,即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要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常怀爱民之心,常行为民之举,始终把发展经济和增加群众收入放在首位,尽快让群众富裕起来。实事办多了,矛盾就减少了,上访问题自然会得到解决。

四、狠抓政策落实,坚持依法信访。

在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时,要严格按政策办事,严格工作程序。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或有偏差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对侵犯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及时查处,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001年春中内泡村水面外包一案的及时解决,就是依法信访的典范。有一个村因占地补偿问题引起群众上访,此问题经过市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合适后,给相关领导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那些无理取闹的上访者也要依法打击,依法维护我们的信访秩序。“7.30”事件中的违法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从这几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依法信访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执法机关要依法行政,二是对违法上访者进行打击。要注意的是我们的村委会是没有执法权的。

五、讲究工作方法,顺应民心民意。

农村在开展工作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各方面关系,力求动机与效果、手段与目的、过程与结果的有机统一。把握不准的问题要调查研究,不轻易表态,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取得谅解,限期解决。对涉及面广、事关重大的问题要周密考虑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多发挥村民理财小组、民调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还要注意信息沟通,把一时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上级的支持。同时耐心细致的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激化矛盾。

成因分析

一、物质利益受到侵害。

一是土地承包权没有保障。2003年3月,我镇各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刚刚结束,就有一个村民来反映,新当选的村委会要收回他承包的土地。当时我们看了该村民拿来的土地承包证书,我们知道,98年我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承包期30年不变,所以该村委会收回他的土地是不对的。我们研究了一下有关政策,有三种有关政策,有三种情况村委会不能收回土地。一是村民外出将土地交给村委会,这种情况是村民将土地交给村委会代保管,村委会不能将土地收回,村民回来后,要求继续承包土地,村委会必须将土地交给该农民。二是依据法律,村民有权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村委会不能以你已将土地转包他人而将土地收回。三是如果该村民外出打工,承包的土地由基亲属代为耕种,村委会不能以此为由将其土地收回。此类信访问题在98—99年较多,占信访量的1/3。现在还存在一些遗留问题。

二是局部过重的农民负担。1998年至1999年,这两年有部分村民来访,反映其所在村闲置干部过多,(其中有个村有57个干部),农民负担过重,还有一个村的来访者反映该村土地税定得过高,超出村民承受能力。

三是农村资源发包缺乏透明度。农村机动地、“五荒”和集体资产的发包、转让、出售,暗箱操作且价格低廉,有的“近水楼台先得月”,使集体利益受损,农民看在眼里,痛在心里,“物不平则鸣”,故而上访。2001年4月2日,中内泡135名村民到区政府上访,4月3日到市政府上访。9日、16日又到区政府集体上访。4月10日又到市里上访,并在市政府滞留两天一夜。他们这次大规模上访的原因就是因为该村委会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将村集体的水面低价承包给了他人。

二、民主权利受到侵犯。

一是政务财务公开不到位。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有权利参与集体事物管理和建设,有权对集体重大事项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但个别村屯无视农民的种种权利,公开流于形式,“说芝麻避西瓜”,搞“模糊战术”,农民“雾里看花”,疑窦顿生,有被愚弄的感觉。98、99两年我办共接待因村务财务不公开而上访案4件次。

二是基层民主工作有薄弱环节。实行村民自治后,个别村民主建设没有到位,尤其是农民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无法行使,主人公地位没有保障。例如有的村民来反映该村的理财小组等于虚设,根本派不上用处。

三、村级事务管理混乱。

有的村帐目不公开,个别村干部有贪污嫌疑,有的凭借权利乱用“两工”,有的资源发包上多吃多占、偏亲向友,“肥水不流外人田”,看着“糊涂帐”农民心犯嘀咕,事不顺,心不平,如梗在喉,不吐不快。几年来,我办共接待因此来访5件次。

四、工作方法简单生硬。

在税费征缴、“一事一议”、村委会换届选举和分摊任务时,有的镇、村干部缺乏必要的思想教育,重“统”轻“疏”,话没说透,理没说清,干群沟通少,工作线条粗,农民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故心存芥蒂,对干部不信任。我经常接待这样的来访者,他们进政府就要找区长,找区委书记,待问明原因是,他因事找到镇、村干部时,他们的回答是“愿上哪告上哪告”,或者说“我就不管”。

五、干部作风问题。

农村干部工作较为辛苦,但由于方式方法问题,一些农民不理解,因而管理工作难做,逐渐失去了责任感。有的缺乏民主,涉及农民利益的事情,往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拉大了同群众的距离,增加了干群的对立情绪,有的办事不公平,偏亲向友,以势压人,谋取私利,甚至奢侈浪费,违法乱纪,加大了集体亏空,加重了群众的愤懑情绪。在干群矛盾面前,有的缺乏自省,认识不到干部作风是干群紧张的导火索和崔化剂,片面归结为农民素质低而加以推卸。2001年初,有一个村的村民到市、区集体访,反映了14个问题,经区里调查核实后给予答复。但他们不服,最后演变为要求罢免该村的村委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干群关系紧张。

六、政策法规落实走样。

有的村干部政策水平低或者出于少数人利益需要,在贯彻落实农村各项政策时,或截留政策,或曲解政策,或擅定土政策。殊不知,农民已从宣传媒介上知晓了政策精神,这样做只能引发矛盾,效果适得其。1997年,不知出于何原因,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未满之时,有一个村擅自将土地进行了调整,结果导致97-98年产能建设用地补偿款无法发放,部分村民越级访不断,至今不能解决。

主要对策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意识。

一是建立农村信访领导责任制。把农村信访工作摆上镇村党政主要领导的工作日程,切实做到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负全责。二是建立信访目标考核制。将农村信访纳入各级干部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在考核、评估和使用干部时,把其分管或主管的信访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从而增强各级农村干部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为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工作中应该严格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这样,目标清晰,责任清楚,便于跟踪问效。四是实行领导包案制。我区每年都将较为重大的信访案进行“三包一保”,并以文件形式下发,那里就包括我们的镇领导和村领导。“三包”是包接待、包处理、包落实,一保是保稳定。五是实行信访首问责任制。凡第一个接访者必须突破时空限制,“一竿子插到底”,直到将上访问题处理完毕,力避“踢皮球”和“接力赛”。六是强化“一案三查”制度。为避免出现重访、缠访和越级访现象发生,可实行“三查”,即一查上访问题产生的原因,二查接待处理中有无违法现象,三查上访者有无违法行为,这样三管齐下,多头并举,标本兼治,有助于消除有访不查,查而不结,结而无果的弊端。七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那些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政策法律宣传,重视思想引导。

农民之所以上访或者说在上访过程中有违法行为,都是因为他们对党在农村的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这样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经常的向农民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如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合同管理、税费改革和村民自治等,同时要宣传《信访条例》、《黑龙江省逐级访规定》《黑龙江省信访收容遣送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例如《信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黑龙江省信访收容遣送工作规定》中的第七条规定:上访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予以收容遣送。(1)所提出的信访事项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解决。仍坚持无理要求,经批评教育无效,继续纠缠不休者;(2)将老人、病残人、儿童舍弃在信访接待单位,进行要挟,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3)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造成不良影响串联怂恿上访人员纠缠取闹经批评教育无效者;……(8)其他严重影响信访秩序、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批评教育不改者。上述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宣传,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律责任感,增强自觉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三、变上访为下访,化被动为主动。

农村信访干部要屏弃传统的“你上访,我接待”“你提问题,我协调”的工作方法,变静为动,变上访为下访。这不是简单的概念转换,也不单单是工作机制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工作作风的转变。对待下访问题,我们应注意勤、快、实。“勤”,即要多下基层,勤深入到群众当中。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只有善于倾听民声,捕捉民意,才能化解矛盾稳人心,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才能落到实处。“快”,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要树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观念,清除群众问题“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倾向。要抓住解决问题的大好时机,及早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给群众一个及时、满意的答复。”实’,即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要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常怀爱民之心,常行为民之举,始终把发展经济和增加群众收入放在首位,尽快让群众富裕起来。实事办多了,矛盾就减少了,上访问题自然会得到解决。

四、狠抓政策落实,坚持依法信访。

在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时,要严格按政策办事,严格工作程序。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或有偏差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对侵犯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及时查处,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001年春中内泡村水面外包一案的及时解决,就是依法信访的典范。有一个村因占地补偿问题引起群众上访,此问题经过市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合适后,给相关领导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那些无理取闹的上访者也要依法打击,依法维护我们的信访秩序。“7.30”事件中的违法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从这几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依法信访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执法机关要依法行政,二是对违法上访者进行打击。要注意的是我们的村委会是没有执法权的。

五、讲究工作方法,顺应民心民意。

基层信访工作现状及对策分析 第3篇

信访制度是解决社会矛盾与化解纠纷的一项特殊机制。信访的定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通过走访、传真、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 向各级人民政府反映情况, 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 依法由相关的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1]。信访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诉求, 是涉及衣食住行等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基础工作。特别是基层信访工作, 其面临的对象是大量的基层弱势群体, 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和顺利解决其困难, 就必须加强基层信访工作, 为其提供能够反映诉求的畅通渠道。做好基层信访工作, 有助于彻底解决社会纠纷, 有效缓解与消除社会矛盾, 进而保障基层稳定。所以, 做好基层信访工作是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 有利于维护基层稳定、改善党干群关系和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

1基层信访工作现状分析

1.1信访诉求呈现复杂性

导致人民群众矛盾产生、发展、激化这一过程的主导性因素是经济利益驱动。我国政府一直是以“全能政府”的形象示众, 从而使民众对政府的期望过高, 过度依赖政府, 一旦遇到问题就希望政府出面解决, 如果政府没有为民众解决问题, 那么民众就会将责任归咎于政府。这样一来, 事关个人或群体诉求的信访层出不穷, 再加上利益诉求涉及面较广, 包含经济、政治及社会生活等方面内容, 导致信访诉求纷繁复杂。此外, 信访事由可能只是民间纠纷, 但有时也会涉及政府的职能部门。

1.2信访主体呈现多元性

当今时代, 各种社会矛盾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入而逐渐显现出来, 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通过信访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进而导致信访数量始终居高不下。基层单位的信访对象包含各个行业的人员, 通常涉及困难群众、矛盾纠纷当事人、意外事故主体的信访案件数量较多。特别是近些年来人民民主意识增强, 因而, 基层单位的信访主体呈现多元性。

1.3信访行为呈现策略性

信访人一般对信访方式选择比较重视, 有共同利益及共同诉求的信访人通常会聚集在一起, 通过此类聚众上访能够迅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进而实现对党委政府施加压力的目的。有时上访群众为达目的, 甚至会采取扬言自杀、静坐示威、围堵党政机关等不当的措施。一般, 上访人对上访时间也会进行特别选择, 如许多群众会选择在重要会议、重大节日等比较敏感的时期进行上访, 尤其是越级、赴省、进京的上访人员大部分会专挑重要节庆日。此外, 有些上访群众为尽快解决信访问题, 会刻意借助有些媒体夸大信访事实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进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力并给政府施加压力[2]。

1.4信访处理呈现艰难性

信访处理的艰难性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有些基层单位因为有限的资源与权限问题, 根本没有能力解决一些信访诉求;现有的政策法律条件难以解决一些时间跨度大或历史久的信访问题;对具有突发性信访事件的处理稍有不慎, 很有可能会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于具有反复性的信访问题, 若工作人员处理不当或没有满足上访群众的要求, 就会导致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2基层信访工作的成因

2.1信访工作责任不到位

信访工作者没有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这一原则。没有对如何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因和程度进行深入研究;在解决行政纠纷时, 没有使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没有具体落实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他基层矛盾调解中心的责任, 进而也就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没有真正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单位或个人, 存在责任权限及主体模糊问题, 没有营造抓落实、重责任的良好工作氛围。

2.2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没有对信访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没有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对于推动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 没有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 更没有对信访工作进行全面深刻的理解与把握。基层信访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影响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因此, 相关部门及人员必须对信访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要有做好信访工作的使命感与紧迫感, 进而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3信访工作不彻底

有些地区的信访部门及人员没有严格根据信访工作程序处理信访问题,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 没有严格依据“三级终结”原则处理信访问题, 导致工作反复;第二, 处理信访问题所依据的具体标准不全面, 没有严格根据“材料齐备, 事实清楚, 依据充分, 处理准确, 结论落实, 手续完善”的标准进行信访工作;第三, 对初信初访工作没有给予高度重视, 没有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第四, 没有彻底解决无理闹访及缠访打击问题, 对正常开展信访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第五, 思想转化不够, 没有做深入的思想工作, 也没有从信访人身上得到教育[3]。

2.4信访工作机制不健全

没有健全完善的信访机制, 缺乏系统的信访工作网络, 信访工作程序和责任体系不明确, 信访工作格局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 有的基层信访部门人员配备不齐, 一般是专职的少, 兼职的多, 有些村委会及社区没有信息员与信访工作人员, 甚至有的信访单位形同虚设, 信访工作存在有名无实的问题。

3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对策

3.1领导重视, 落实责任

为了有效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 相关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与支持基层信访工作, 要明确第一责任人是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责任人是分管领导等具体事项。为全面协调整个单位的维稳工作, 相关单位应成立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要建立与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严肃追究重大影响事件责任人的责任。此外, 为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相关单位要加强责任制度建设, 促使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为协调好各部门工作, 提升信访质量, 相关领导必须要做好监督工作。

3.2建立队伍, 提高素质

信访单位应建立一支善于沟通、精干高效的队伍, 并对队伍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或组织集中学习, 进而提高其解决矛盾的能力。对信访工作人员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培训:第一, 责任意识, 只有增强责任意识, 端正自身工作态度, 才能充分发挥自身才能, 进而真正为群众办实事;第二, 法律意识, 提升信访工作人员法律意识, 使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工作, 加强对民众的人文关怀, 为他们提供更多的诉求渠道和更和谐的信访环境[4]。

3.3开展排查, 防范重点

为使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必须定期进行逐事、逐人排查, 并将苗头性问题进行登记, 然后进行上门劝导、热心解困、说服教育。对于重点人员, 必须实行领导包案, 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 并对其进行时刻监控, 及时掌握其思想与行为倾向, 切实为其解决实际困难。

3.4畅通信息, 动态管理

为接待来信来访群众, 应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并配备专职信访接待员, 也可以通过主要领导接待日、网上信访平台、日常信访接待等形式收集信访信息。为使群众及时得到答复, 应开通24小时畅通信访专线电话, 若想获得有关领导解答, 也可以通过电话预约领导接待。此外, 在平时走访调查基础上, 要定期召开相关会议收集信访信息。

4结束语

综上所述, 基层信访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因此, 相关部门及人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结合单位具体情况与区域特点, 对本地区基层信访工作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 可以结合现代信息技术, 创新现有信访工作模式, 提高基层信访工作效率, 有助于保障基层稳定, 进而推动国家稳定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伟.基层信访工作现状及对策探究[D].陕西师范大学, 2015.

[2]杨天举.农村基层信访工作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 2013, 08:302-303.

[3]刘舸.基层信访工作现状分析研究[J].中外企业家, 2014.

基层信访工作现状及对策分析 第4篇

关键词:基层信访;现状;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 D63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1-91-2

0 引言

信访制度是解决社会矛盾与化解纠纷的一项特殊机制。信访的定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走访、传真、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向各级人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相关的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1]。信访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诉求,是涉及衣食住行等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基础工作。特别是基层信访工作,其面临的对象是大量的基层弱势群体,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和顺利解决其困难,就必须加强基层信访工作,为其提供能够反映诉求的畅通渠道。做好基层信访工作,有助于彻底解决社会纠纷,有效缓解与消除社会矛盾,进而保障基层稳定。所以,做好基层信访工作是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有利于维护基层稳定、改善党干群关系和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

1 基层信访工作现状分析

1.1 信访诉求呈现复杂性

导致人民群众矛盾产生、发展、激化这一过程的主导性因素是经济利益驱动。我国政府一直是以“全能政府”的形象示众,从而使民众对政府的期望过高,过度依赖政府,一旦遇到问题就希望政府出面解决,如果政府没有为民众解决问题,那么民众就会将责任归咎于政府。这样一来,事关个人或群体诉求的信访层出不穷,再加上利益诉求涉及面较广,包含经济、政治及社会生活等方面内容,导致信访诉求纷繁复杂。此外,信访事由可能只是民间纠纷,但有时也会涉及政府的职能部门。

1.2 信访主体呈现多元性

当今时代,各种社会矛盾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入而逐渐显现出来,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通过信访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进而导致信访数量始终居高不下。基层单位的信访对象包含各个行业的人员,通常涉及困难群众、矛盾纠纷当事人、意外事故主体的信访案件数量较多。特别是近些年来人民民主意识增强,因而,基层单位的信访主体呈现多元性。

1.3 信访行为呈现策略性

信访人一般对信访方式选择比较重视,有共同利益及共同诉求的信访人通常会聚集在一起,通过此类聚众上访能够迅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进而实现对党委政府施加压力的目的。有时上访群众为达目的,甚至会采取扬言自杀、静坐示威、围堵党政机关等不当的措施。一般,上访人对上访时间也会进行特别选择,如许多群众会选择在重要会议、重大节日等比较敏感的时期进行上访,尤其是越级、赴省、进京的上访人员大部分会专挑重要节庆日。此外,有些上访群众为尽快解决信访问题,会刻意借助有些媒体夸大信访事实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进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力并给政府施加压力[2]。

1.4 信访处理呈现艰难性

信访处理的艰难性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有些基层单位因为有限的资源与权限问题,根本没有能力解决一些信访诉求;现有的政策法律条件难以解决一些时间跨度大或历史久的信访问题;对具有突发性信访事件的处理稍有不慎,很有可能会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于具有反复性的信访问题,若工作人员处理不当或没有满足上访群众的要求,就会导致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2 基层信访工作的成因

2.1 信访工作责任不到位

信访工作者没有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这一原则。没有对如何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因和程度进行深入研究;在解决行政纠纷时,没有使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没有具体落实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他基层矛盾调解中心的责任,进而也就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没有真正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单位或个人,存在责任权限及主体模糊问题,没有营造抓落实、重责任的良好工作氛围。

2.2 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没有对信访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对于推动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没有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更没有对信访工作进行全面深刻的理解与把握。基层信访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因此,相关部门及人员必须对信访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要有做好信访工作的使命感与紧迫感,进而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3 信访工作不彻底

有些地区的信访部门及人员没有严格根据信访工作程序处理信访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没有严格依据“三级终结”原则处理信访问题,导致工作反复;第二,处理信访问题所依据的具体标准不全面,没有严格根据“材料齐备,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处理准确,结论落实,手续完善”的标准进行信访工作;第三,对初信初访工作没有给予高度重视,没有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第四,没有彻底解决无理闹访及缠访打击问题,对正常开展信访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第五,思想转化不够,没有做深入的思想工作,也没有从信访人身上得到教育[3]。

2.4 信访工作机制不健全

没有健全完善的信访机制,缺乏系统的信访工作网络,信访工作程序和责任体系不明确,信访工作格局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有的基层信访部门人员配备不齐,一般是专职的少,兼职的多,有些村委会及社区没有信息员与信访工作人员,甚至有的信访单位形同虚设,信访工作存在有名无实的问题。

3 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对策

3.1 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为了有效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相关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与支持基层信访工作,要明确第一责任人是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责任人是分管领导等具体事项。为全面协调整个单位的维稳工作,相关单位应成立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要建立与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重大影响事件责任人的责任。此外,为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相关单位要加强责任制度建设,促使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为协调好各部门工作,提升信访质量,相关领导必须要做好监督工作。

3.2 建立队伍,提高素质

信访单位应建立一支善于沟通、精干高效的队伍,并对队伍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或组织集中学习,进而提高其解决矛盾的能力。对信访工作人员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培训:第一,责任意识,只有增强责任意识,端正自身工作态度,才能充分发挥自身才能,进而真正为群众办实事;第二,法律意识,提升信访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使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工作,加强对民众的人文关怀,为他们提供更多的诉求渠道和更和谐的信访环境[4]。

3.3 开展排查,防范重点

为使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必须定期进行逐事、逐人排查,并将苗头性问题进行登记,然后进行上门劝导、热心解困、说服教育。对于重点人员,必须实行领导包案,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并对其进行时刻监控,及时掌握其思想与行为倾向,切实为其解决实际困难。

3.4 畅通信息,动态管理

为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应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并配备专职信访接待员,也可以通过主要领导接待日、网上信访平台、日常信访接待等形式收集信访信息。为使群众及时得到答复,应开通24小时畅通信访专线电话,若想获得有关领导解答,也可以通过电话预约领导接待。此外,在平时走访调查基础上,要定期召开相关会议收集信访信息。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层信访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因此,相关部门及人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具体情况与区域特点,对本地区基层信访工作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可以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现有信访工作模式,提高基层信访工作效率,有助于保障基层稳定,进而推动国家稳定与社会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李伟.基层信访工作现状及对策探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5.

[2] 杨天举.农村基层信访工作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3,08:302-303.

[3] 刘舸.基层信访工作现状分析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4.

当前农村信访工作现状及对策 第5篇

区政协山坡乡工作组

当前,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与以往相比,涉及面更广,情况更复杂,处理难度更大。把握关键,找准矛盾切入点,健全机制,正确解决和处理农村社会矛盾,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期,源汇区纪委监察局念好“早、快、防”三字经,对全区8个乡镇办的农村(社区)信访问题进行查办和督办。

念好“早”字,变上访为下防。组织信访室、案件室人员成立督导组,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走村入户,广泛收集信息。把易发、多发信访的落后村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对排查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不安定因素,及时摸清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措施,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念好“快”字,变拖延为速决。对信访案件快调查、速处理、快结案,力争一次处理到位,不留后患,避免出现重复访、越级访。工作中坚持两个“要”,把好两个“关”,做到“三个结合”。即:事实要查细,把好事实关;有错要必纠,把好处理关。问题未查清不结案,处理结果未与上访人员见面不结案,调查结论群众不满意不结案。

念好“防”字,变治标为治本。要求村监委会成员,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了解本村群众的难事、难题,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村委会反映,做到早掌握、早疏导、能解决的早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逐级向上级汇报。注重超前预防,从根本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一、当前农村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农民的整体素质较低和法制意识淡薄。在农村,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文化水平低,无法接受和学习新知识。有的村民在遇到山林、土地、拆迁补偿等纠纷时,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了解不透,就抱着“人多势众,法不责众”的心理进行聚众闹事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二)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当前,大部分农民仍以基本农业种植等为第一产业为主,城乡之间、村民之间的贫富差距拉大,少数人因心理失衡,导致行为失控,甚至铤而走险。有相当一部分的村级组织以前完全靠收取各种规费维持运作,税费改革后,很快“断炊”,因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无钱办事,影响村级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也无力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直接影响村级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

(三)政策公开不够,管理不规范,引起群众的不满情绪。主要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在政策宣传上干部本身掌握政策不够全面,在政务公开上不具体、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群众不能及时了解政策方面的情况,在执行政策上造成群众的误解,认为是有关部门贪污了政策,从而扰乱了正常秩序,激化了干群矛盾。

(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度大。村与村之间的山林、土地权

属不清,特别是一些有争议的山林、土地存在你争我夺的现象,村与村之间纠纷不断。而村干部在这个问题上基本上没有发言权,因为群众认为他们是政府代表,替政府讲话,因此对他们不信任,有发言权的往往是村中真正德高望重的人。

二、当前农村信访现象的新特点:

当前信访工作呈现鲜明的新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集体上访数量相对增加。1-10月份,山坡乡共发生12次集体上访,占信访总数的26.67%。集体上访主要发生在农村土地、林木承包;基层机构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

(二)越级上访更加突出。农民除到乡政府上访外,发生的不经乡,不经区,直接到省、市甚至北京都是越级访。信访的层级性被弱化,突发性增强,给应对工作增加难度,给基层人民政府工作带来很多被动,也增加了解决信访问题的社会成本。

(三)无理上访日趋严重。无理上访占山坡乡越级访总数的80%以上,并且上访人缠访,持数性信访十分严重。

(四)民主上访比较集中。在全部信访案件中,大多是村民对村组的作为不满意,怀疑他们的公正,认为他们侵权,反映出民主权利意识的增强,主要表现在:没有按规定给予土地承包权或者给予的不完整;承包他人的土地、林木不合理,损害村民利益;村干部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利益;村政务财务不公开,剥夺村民知情权;在调处村内矛盾上不积极、不公平等。

(五)利益访现象十分典型。在上访中,都是为着利益,而且是个人利益,很多上访人希望通过信访获取更多的利益,甚至额外的利益。如主动要求政府办理城乡“低保”、要求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要求政府给予经济帮助等。光星村七组村民在村统一分配土地时以虚报人口方法多获取39亩土地,对外发包收益,村集体纠正收回,在经法院审判败诉后,他们到市中院上访,企图夺回土地。

三、多措并举,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一)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其建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前沿哨”。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农村民主建设,把群众基础好、办事公道、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人充实到班子中去,把村级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奋进,富有凝聚力、号召力、发展力的领导集体。二是切实加强思想建设。要教育农村

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干部,始终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力倡导求实精神,倡导讲实话、办实事、不浮夸,着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他们多和农民交朋友,了解农民的思想动态,把握思想脉搏,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农村稳定打下扎实的基础。三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拓宽群众的参政议政渠道,充分发扬民主,为人民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供条件,搭建平台。重点抓好农村财务和“资产、资源、资金”三资监管和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保证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的真实性。

(二)畅通信访渠道,使信访工作成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晴雨表”。一是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分中心作用。整合纪检监察资源新成立的农村基层工作室,作为信访举报分中心,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整合信访资源,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等手段,积极采取代表参与、会办督办、公开听证、交叉办理、教育疏导等办法,着力解决信访举报等问题,形成全面协调、力量聚合、运转高效的综合协调处理机制。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下访制度。明确接访领导干部姓名、时间、地点,并向社会公开。对一个时期内的重点信访,进行梳理归纳,并派专人抓好落实。

(三)提升素质,化解矛盾,使信访工作成为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首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增强分析和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反映各类问题的能力。二要加强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学习,积极探索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信访群众的满意度。三要善于做好信访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多渠道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引导

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纪上访和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矛盾信访,从而维护信访秩序,切实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沟通思想和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的过程,使信访工作成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安全阀”。

(四)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稳定预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事件处理、责任追究、责任倒推五种机制。加强过程监控,细化环节落实,增强工作实效。要对可能引起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乡镇信访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的突发案件制定应急方案,做到快速反应。特别是建立责任倒推机制,对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政策、措施进行检讨、修正,对属于决策问题的可采取问责制的方式予以处理;也可以在政绩考核方面加以统筹应对。

市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第6篇

一、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种类

国家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国家允许企事业单位在规定标准的范围内排放污染物。根据实际扰民状况,环境信访疑难问题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排放污染物不超标的,例如噪声、恶臭气体、烟尘等,这类问题以扰民但不超标的噪声为主,其中不超标的卡拉ok、风机、生产噪声扰民问题十分突出。另一类是排放的污染物,国家暂时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标准,例如异味、光、热污染以及一些人为噪声等,其中异味、热以及人员说话、装卸噪声扰民问题十分突出。针对这两类问题,环保部门难以依据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二、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成因

(一)城市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我市城区内的居民区中混杂着商业、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加工生产等多种行业,这些行业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就必然产生油烟、噪声、烟尘、污水等多项污染。而在一些老工业企业、重污染企业(例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烟厂)的附近却兴建了许多居民区。可以看出,一方面开发商为了追求最大经济效益,在居民住宅楼内兴建许多门市房、地下室,这就为一些产生或有可能产生扰民污染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客观条件,居民区内存在诸多环境信访隐患,90%以上的环境信访问题均发生在居民区就是最好的证明。

(二)环境立法不健全。我国的环境立法起步较晚、发展较快,环境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有相当一部分是以计划经济模式为基础的、以当时社会生活条件为背景制定的,这就必然与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情况不相适应,在立法体系和内容上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立法上、尤其是标准上仍有空白,某些领域仍无法可依。有些方面至今尚缺乏全面系统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对一些突出的环境扰民问题,在已有的立法中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这就使环保部门在审批、验收和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难以对管理相对人提出相应要求采取预防或补救措施。

(三)环境执法部门职能交叉,行政管理有漏洞。我国在环境保护领域实行的是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的执法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执法主体林业,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分散,不仅不利于集中执法,统一执法,而且容易造成执法混乱,并给执法相对人履行义务造成很大不便。环境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利益不一致,职责不清,在执法实践中,当几个执法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某一环境事务都享有监督管理权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互相争权,互相推诿的局面。

(四)环保第一审批权落实不到位。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应当实行环境影响报告制度。对未执行环境影响报告制度的,规划、计划、土地、银行、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设计部门不得先行设计。但有不少相关部门不严格按法定程序审批,各自为政。有的部门不但不与环保部门配合协作.共同把关,反而给一些对环境有较大影响、存在严重扰民问题的建设项目大开绿灯,致使这些项目从立项到开工生产,竞没有环保部门的任何审批手续,一路顺风,毫无阻力地拿到了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营业执照,造成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行政执法的被动局面。另外,按照现有体制,环保部门应对环保执法进行规划、协调、监督。但是,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保部门如何监督其他部门、拥有哪些监督权均没有做出具体规定,致使在实际执法中形成无法弥补的执法空档,有些部门只忙于自身主要业务,不去履行环保执法职责,环保部门既无法监督这些部门,又不能具体行使这些部门的执法权力、解决实际污染扰民问题。这在处理噪声污染扰民问题上表现得最为突出。

(五)环保部门执法手段软弱,硬件配备不足。环保部门是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在环境保护方面要对人民和政府全权负责,但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却几乎没有赋予环保部门任何强制执法手段,特别是没有赋予查封、冻结、扣押、没收等手段,而环保部门面对的是环境意识差、肆意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业,客观地讲,环保执法不可避免地带有软弱性和不彻底性。同时,目前国家和政府对环保部门硬件设施的投入似乎仍显不足。以今年查处全市异味污染问题为例,由于现场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没有相应的快速应急检测设备,致使执法人员难以准确查找异味污染源、监测人员难以将异味气体进行有效收集、检测。

(六)上访群众环境意识“超前”。据市环保局12369环保热线电话举报中心的受理人员介绍,有的居民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特别高,有时甚至是苛刻,尤其对噪声扰民问题的反映十分强烈。目前我市居民居住区大部分是与商业区、工业区混杂在一起,要求企事业单位的“零污染”和“零排放”都是不可能达到的,使居民区达到绝对的安静也是不现实的,部分上访群众的要求与社会实际状况存在巨大差距。

三、解决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环保审批工作。今年是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第一

年,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要依据相关规定,在对居民区内即“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审批过程中引入听证程序,组织有关群众进行听证。这样会有利于环保部门拒绝审批那些产生或可能产生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建设项目,使建设方能够更理智、合理的进行选址,避免在居民区内产生污染和扰民问题,也有效避免了建设方的重复投资。同时,要积极协调规划、工商、文化、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合作,落实环保第一审批工作,在审批工作中坚持和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对切实影响或污染群众生活环境的新、改、扩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控制。

(二)积极建议修改、完善环境立法。环保部门应结合环境执法实践和群众投诉情况,积极建议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现有地方性法规,如《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目前,市环保局已经提出修改该条例的具体建议,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该条例有望在2005年修改、完善,从而更有效的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同时,环保部门还应积极建议上级部门尽快建立健全环境排放标准,如异味、光、热等。

(三)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就是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以期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对生产的过程而言,清洁生产包括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的原材料,在生产的过程中即排放废物之前,减降废物的数量和毒性;对产品而言,清洁生产战略旨在减少从原材料的提炼到产品的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清洁生产通过应用专门技术、改进工艺、设备和管理模式来实现。清洁生产不仅可以尽可能地提高原材料、能源的利用率,而且可以大大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减少二次污染的风险,减少末端治理的负荷,节省环保投资和运行费用。环保部门要对居民区附近一些工业污染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通过推行清洁生产,使企业加强管理,达到减污、降耗、增效的目的,有效控制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产生。

(四)加大投入、强化部门协作与联合执法

政府应加大对环保部门人力物力的投入,尤其要切实加大硬件设施(包括现场取证设备)的投入,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快速反映能力。同时,环保部门还要加强与文化、工商、公安、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查处群众举报热点问题,通过协同作战,齐抓共管,严厉打击了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避免了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的产生。

(五)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

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和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离不开环境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尤其是那些企业经营者懂得,保护环境、维护他人的环境权益是每个公民应有的环境道德水平。要逐步形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机制,广泛普及和宣传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形成“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强大社会舆论。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经常不断地对群众和企业经营者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对环保部门的职能有正确的认识,对环保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在社会逐步形成人人了解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局面。

乐清环境污染信访现状分析及对策 第7篇

史超 ***

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重庆,400715

摘要: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城镇化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问题日渐突出。本文通过对农村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了科学施用农药和化肥、推广农村沼气池建设、合理开发与利用资源、治理工业污染、建立健全环保工作体制机制等措施。关键词:农村,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对策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奋斗目标。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十八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而我国是一个农民人口占全国人口比例较高的农业大国。历代党的领导人都十分关注“三农”问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则必定离不开农村环境的建设。本文立足现实,通过分析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现状成因,从而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1.农村环境问题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近年来,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畜禽粪便、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排放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受到关注。同时,乡镇企业带来的环境污染,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发不断加剧农村生态环境恶化,从而制约着我国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进程。1.1 面源污染

1.1.1 化肥、农药和地膜的不合理使用带来土壤污染。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而这种“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是面源污染最为重要的来源。化肥年使用量4637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化肥使用量达40吨/km2,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吨/km2的安全上限。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只有约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使全国9.3万km2耕地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胁到相关人群的健康。同时,农药的大量试用还会使土壤的生态平衡失调,一些杀虫剂会使青蛙、七星瓢虫等一些农业害虫的天敌直接被毒害,获由于食用了毒死的害虫而死亡,物种的多样性减少,破坏了农村原本就脆弱的生态平衡。另外,农用地膜带来的土壤污染和华北地区农村的秸秆和垃圾燃烧产生的污染也造成了相当程度的环境危害。近20年来,我国的地膜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2003年地膜用量超过60万吨,在发达地区尤甚[1]。

土壤污染带来的后果比较严重。据统计,我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l200万t,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并且土壤污染会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累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最终危害人体健康。另外,20世纪90年代以来,因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超标,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被外方退货、索赔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部分传统大宗农产品也被迫退出国际市场,严重降低了我国农业产品贸易的国际竞争力[2]。

1.1.2 畜禽养殖废弃物随意排放带来水体污染。部分农户散养了猪牛羊鸡等畜禽,其粪便没有经过处理或有效堆肥就直接施入土壤或排入湖河或沟渠。未腐熟的堆肥施入土壤,不仅不能增加土壤的肥力,还会毒害植物的根系,影响其正常生长,并造成了地表水的污染。据统计,每年畜禽排放粪便总量达25亿吨,全国已遭受污染的耕地面积为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6,目前仍有1.9亿农民饮用水的水质不合格。

1.2 乡镇企业带来的环境污染

近年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农村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时,也成为了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最主要因素之一。由于乡镇企业工艺陈旧、设备简陋、技术落后,绝大部分企业没有污染防治设施,使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有些企业虽有治污设施,但长期闲置,没有正常运行,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入河。有的企业甚至私设排口,偷排现象严重。这些乡镇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远远大于环境承载能力。目前[3],乡镇企业污染占整个工业污染的比重已由20世纪80年代的1l%增加到45%,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已接近或超过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的一半以上。如果不能迅速规范,找出相应经济条件下的解决办法,乡镇企业的污染不仅会延缓工业化进程,也会对环境安全乃至社会安全产生负面影响。1.3 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

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导致资源逐年减少。我国近10年的人均耕地占有量由0.09公顷下降到0.08公顷,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且耕地递减的趋势难以改变:全国草原“三化”(退化、沙化、碱化)面积逐年增加,约占草原总面积的1/3,并且每年还在以200公顷的速度增加[4];农业野生植物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一些我国独有的物种正面临灭绝的威胁。同时,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和全球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大量外来有害物种传入我国,造成部分地区的生态破坏和生物污染,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生物多样性和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因素。2.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2.1 粗放型的经济增长

低效率、低产出、高能耗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粗放型掠夺式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是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和贫困恶性循环的经济根源。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以高开采、高消耗、高排放、低利用、难循环和粗放经营为特征。消耗大量的资源取得暂时的经济增长,这既是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根本原因,也是经济效益低下,导致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持续的关键因素。长期以来.人们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效益,重眼前利益而轻视长远利益。另外,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生产方式落后,生产资料利用效率低,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业污染。

2.2 环境保护法制不完善

环境保护法规不健全,导致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协调,环境保护没有落到实处。我国环境法律法规虽已成体系,但综观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有关法律,可以发现,我国不仅没有一部关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而且在农村环境治理的具体事项上,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立法缺失。一方面,在某些特定领域的环境污染治理上,如农村清洁生产、畜禽养殖污染、土壤污染、农村生活和农业污水污染、农村饮用水及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均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在近几年来发展较快的农村城镇化给农村带来的环境问题以及乡镇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等问题上,我国也存在立法空白点。另一方面,即使有立法,也由于相关法律在农村环境治理问题上的可操作性不强而被束之高阁。如《大气污染防治标准》、《水污染防治标准》、《噪声污染防治标准》的规定大多是针对城市的,在农村很难适用。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造成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环保执法成本高、环保治理成本更高的不良现象。而且没有建立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核算制度,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职责权限分割不明确。

3.改善农村环境的对策 3.1科学施用农药和化肥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转移,农村种植业由高度分散,转变为相对集中,这是科学发展种植业难得机遇。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综合防治技术,建立安全用药制度,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运用以虫治虫、以菌治菌等生物防治,采取诱杀等农业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农药使用量。大力推广化肥的合理施用技术和缓控释肥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快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强基地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化学农药的使用次数和使用量,减轻和防止其对土壤、水体、大气等环境的污染。

农药和化肥的科学使用[5]是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人民身心健康的一个重要环节,不论是从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角度,还是从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农产品进人国际市场竞争的角度来讲,科学使用农药和化肥,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安全,都显得尤为重要。3.2 推广农村沼气池建设

利用生态农业物能循环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广农村沼气池建设。生态农业物能循环利用实质是生态经济系统,其核心是物质能量多层分级利用。它包括对农业秸秆和畜禽粪便的多级利用,以及对沼气、沼渣、沼液等分别利用。在畜禽养殖基地建设沼气池,即在充分吸收传统农业精华的同时利用现代农业技术,开辟了畜禽粪便资源化的新路子,综合发展生态农业,把沼气与生态、与畜牧业、与庭院经济结合起来,其中“猪—沼—果”、“猪—沼—菜”、“猪—沼—鱼”模式就是运用食物链原理及物质循环再生原理的典型例子[6]。除此之外,畜禽粪便也是土壤肥力的重要来源,应坚持畜禽粪便与化肥并重的原则。通过畜禽粪便的多级利用和畜禽粪便还田的措施,达到发展生产和减少污染的目的。3.3 治理工业污染

发展乡镇企业,首先要严控环保准入门槛,坚决不让高能耗、重污染项目通过。所有新上项目都要坚持环境影响评价,都应向工业园区集中,集中控制污染。要坚持在开发中保护环境,加强项目治理,影响生态、破环环境的项目坚决淘汰。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严格要求企业的燃煤锅炉实施脱硫除尘,并优化燃料结构,推广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等的使用。3.4 合理开发与利用资源

土地是粮食之母,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因此我们要十分珍惜我们的耕地资源,建立与完善农村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水资源是农业的命脉,为此,我们要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的步伐,重点搞好小流域治理、采取行之有效的生物措施,搞好封山造林,保护水土,涵养水源;采取工程措施,修建水库、塘坝,搞好拦蓄截流,遏制水土流失;严格控制工业用水并通过环保设施,提高工业用水的利用次数,既能有效地控制工业用水,还可以减轻工业废水污染,一举多得。

3.5 建立健全环保工作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机制包括诸多方面,当前既要整体推进,又应突出如下重点。一是要实行严格的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农村环保统筹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严格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并实行环保问责制和奖惩制。二是要建立健全农村环保的法律制度。国家应加快制定出台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各地应依据农村环保的迫切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尽快形成适应农村环保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要加大农村环保的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用法制增强环境保护的力量。三是应探索建立农村环保资金扶持机制。主要包括,探索建立农村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有机肥加工生产企业扶持、养殖业污染治理资金扶持等机制。四是应探索建立农村环境资源补偿机制。如建立农村排污收费制度.由各级环保部门依法足额征收、按规定使用和上交排污费;成立农村环境资源交易所,开展农村环境资源补偿交易,运用价格杠杆和市场手段,改变生态资源无偿提供、无偿保护,资源使用者低成本使用、无成本占用的现状。结语:

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由于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落后而造成的面源污染、粗放经营重复建设的乡镇企业造成的局部污染以及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而越来越突出。因此我们应当有针对性的根据农村环境问题的现状,合理制定正确的应对措施,促进新农村建设,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推进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高校信访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第8篇

一、高校信访工作的现状及特点

(一) 高校信访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 普通高校日益重视信访工作, 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中心工作, 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 信访工作的承办一般按照内容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会、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

(二) 高校信访工作的特点

高等学校人才密集、信息丰富, 大学文化崇尚自由、民主、公开、公正, 师生的维权意识和政策水平、法律知识等整体相对较高。当前高校信访工作普遍存在以下“两少一多”的特点:

1. 信访形式灵活多样, 实名信访少

一是来人少, 来信多。来访接待量较小, 主要的信访方式是来信, 而且来信中匿名信较多, 实名信访的较少;二是信访的渠道多。除来人、来信外, 大量问题通过校园网、校领导接待、座谈会、书记校长信箱、教代会提案、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等方式反映, 常利用电子邮箱和电话、网络等渠道[1]。

2. 信访内容相对集中, 违法违纪案件少

教职工信访涉及的内容主要集中于职称评审、干部任用、工作作风和民生问题等方面;学生信访多涉及奖惩、收费、文凭、食宿等内容。总体而言, 学校师生员工信访的内容大都是学校内部办学、管理方面的问题;涉及经济或作风的问题, 基本在违反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或程序规范层面;涉及违法违纪的案件极少, 实名且有明确证据的更是鲜见。

3. 信访总量逐年攀升, 咨询性的问题多

在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过程中, 高校信访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 随着师生员工维权意识增强、信访渠道多元等, 高校信访量逐年增加, 呈现上升趋势。但师生员工信访的事项中, 相当大比例是由于对学校相关政策、制度缺乏了解, 对有关工作程序、要求或进度等不清楚造成的, 多属咨询性问题。多校区办学、教师不坐班、学生基本全天排课、校园网络比较便捷等, 都是造成咨询性问题大量产生的因素。此类问题一般通过及时沟通反馈或强化服务理念、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效能等即可协调解决。

二、高校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高等学校对信访工作日益重视, 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信访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面对日趋复杂、严峻的工作形势, 高校信访工作还存在不少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 缺乏专门机构和人员

目前, 普通高校大都未设置专门的信访工作机构, 少数高校即使设置了信访工作办公室, 但基本没有专职干部。由于缺少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 实际工作中易出现搁置拖延、相互推诿等现象, 影响案件的落实和督办。此外, 大多数信访案件由学校党委、行政办公室或工会、纪委等相关处室承办, 面对一些影响较大或是需要多部门协同的信访案件时, 缺乏权威性, 只能依赖相关领导的批示, 导致问题和矛盾向上级领导聚集, 影响了信访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 处理信访案件能力有待提高

信访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联度高的特点, 信访的接待和处理需要有专业知识和工作方法[2]。目前兼职承担这项工作的工作人员, 大都没有经过相关业务培训, 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不掌握信访工作方法, 在接待信访者或处理信访案过程中政策吃不透, 水平有限、经验不足, 甚至发生由于态度生硬、处置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 上访人越级上访或是诉诸媒体, 对学校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三) 信访工作制度不健全

高校制定信访工作制度的还比较少, 即使是已有相关制度的, 多也是照搬信访工作条例, 缺少与学校实际工作的有机结合, 导致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信访工作是一项规范性较强的工作, 没有制度很难形成约束力, 制度的缺乏导致有些部门或人员处理信访问题时随意性较强, 信访案的解决没有约束, 久拖不决, 也导致部分已经信访的案件因为缺乏结案标准再次发生信访。此外, 大多数院校在信访档案管理、信访监督机制建立等方面的工作还都滞后。

(四) 信访管理不规范

高校承担着教书育人、文化传承职能, 因此对上访的处理一般更加人性化, 更注重教育功能。考虑到和谐、稳定因素, 学校对于一些不合理甚至无理诉求, 多予以安抚、忍让, 耐心解释、说服, 有关信访规定未能严格执行。特别是一些校外上访者认为学校里都是知识分子、“校园人”, 无所顾忌, 有“小闹小解决, 大闹大解决, 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观念, 对已经解决的问题不断再访, 甚至无理取闹, 扰乱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对此, 由于制度空白, 学校对无理缠访者缺乏有效制裁手段。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管理不规范, 多头受理、多头交办, 答复不一致也会导致问题复杂化。

三、完善高校信访工作的对策

(一)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

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是做好高校信访工作的前提。随着形势的发展, 高等学校信访工作会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因此, 高校应更加重视信访工作, 将信访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 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定期研判信访形势, 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 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应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相关组织机构, 协调全校信访工作, 明确职责, 选派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 善于应对复杂局面, 善于调处矛盾纠纷, 善于学习、思考和解决问题的人做专职信访干部, 具体从事学校信访工作。

(二) 畅通信访渠道

畅通信访渠道是做好高校信访工作的基础。为更方便广大群众与学校直接联系、反映问题、陈情建言, 要在保障已有信访渠道畅通的基础上, 结合高校实际, 不断探索和开辟信访工作的新途径, 以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除对来信来访活动的接待外, 进一步加强了书记、校长信箱的作用, 专人负责校园网的回复监督。建立校院两级工作QQ群、飞信群等, 进一步强化沟通和互动。对于此类新渠道, 应积极关注, 及时总结经验。

(三)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完善工作制度是做好高校信访工作的保证。对于来访, 要制定接访工作程序, 建立健全和完善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处理制度, 转办、督查、催办制度, 报结、复信、回访制度等, 做到有章可循, 促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3]。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探索实施领导包案制度, 进一步落实领导信访责任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探索完善校院两级信访工作制度, 各基层党委 (总支) 作为回复网上信访的第一责任人, 加强学校进行指导、监督,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进行统筹整合, 全面完善工作制度。

(四) 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长效机制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 高校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干部群众观念教育和作风建设, 使高校干部深化对信访工作的认识, 端正态度, 自觉增强服务意识, 主动解决信访问题;二是要加强对信访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 加强信访工作干部业务培训, 可通过邀请省市信访局干部来校进行干部专题培训, 选派学校相关干部到各级信访部门挂职锻炼等, 促使高校信访干部掌握信访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三是要推进高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 及时公布学校党务校务信息, 提高师生员工知晓率、参与率, 减少咨询性信访数量;四是要探索建立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学校出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政策, 实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 要进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 从源头预防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五是要将信访工作与学校稳定安全工作有机结合, 重视信息收集、报送和研判,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六是要将信访监督与民主治校有机结合, 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纪检监察、教代会等作用, 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七是要探索建立信访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制度, 将信访工作纳入学校考核体系, 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 明确考核内容和办法, 建立奖惩激励制度, 实现良性循环。

摘要:加强对新形势下高校信访工作的研究, 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性, 对于高校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信访制度的完善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本文概括分析了当前高校信访工作现状、特点,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梳理, 并探索了高校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

关键词:高校,信访,对策

参考文献

[1]沈琼.新时期高校信访工作的研究与探索[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9) .

[2]谢友庆.新时期实施依法治校与加强高校信访工作的关系探析[J].学理论, 2010 (25) .

上一篇:动物诊疗机构下一篇:成长日记范文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