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职责规定范文

2024-05-11

环保职责规定范文(精选12篇)

环保职责规定 第1篇

环保部门查处无证经营法定职责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限期治理的决定权限和违反限期治理要求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的。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十二条 在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居民居住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二)生产甲壳素、骨胶、骨粉、鱼粉;

(三)从事屠宰、畜禽养殖及生物发酵等经营活动。

在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三十六条 城市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排放油烟、烟尘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城市市区范围的居民住宅楼或者商住楼内,不得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除外。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油烟、烟尘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生产甲壳素、骨胶、骨粉、鱼粉的,或者从事屠宰、畜禽养殖及生物发酵等经营活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措施,排放的油烟、烟尘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无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入生产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井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依法必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审批,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凭许可审批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产生严重环境污染且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条件。

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企业未经排放管道或者处理设施排放粉尘和废气。

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恶臭、异味、粉尘的项目。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新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但规划作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的除外。

前款规定范围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申报、申领排污许可证等手续……

环保职责规定 第2篇

近日,环保部又公布五项环境检测标准,其中含三项土壤和沉积物标准,两项环境空气标准,采用的检测方法分别为气质法、原子吸收法和气相色谱法。

经仪器信息网编辑与正在征求意见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对比,此次颁布的三项土壤与沉积物标准与征求意见稿中显示正在制定中的土壤和沉积物标准没有重合,预示着未来将有更多的土壤类检测标准公布。

原文如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5-2015);

二、《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6-2015);

三、《土壤和沉积物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37-2015);

四、《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38-2015);

五、《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9-2015)。

以上标准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5年2月7日

欧盟出台电器环保新规定 第3篇

欧盟能源委员安德瑞斯·皮耶巴尔戈斯 (Andris Piebalgs) 说:“新政策将大大节省用电成本, 以及二氧化碳排放量, 而且还能增加就业。”

欧盟已经出台了大量政策, 支持环保产品、发明和技术, 从而遏制消费主义给环境带来的影响。

欧委会希望, 使用新能源驱动工业用电的规定, 到2020年能够实现节电135万亿瓦时/年的目标。同时, 欧盟承诺到2020年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到1990年的1/5以下。

环保职责规定 第4篇

缪学刚在任滁州市长时,就把城市的环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如今身为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更是全身心地投入和研究安徽的环保与节能问题。他说,环保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对人的健康影响很大。如果没有健康,就不可能有小康;如果没有健康,就不可能和谐;如果没有健康,生活也就没有了意义。

两会期间,缪学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国家对各地环保职能部门建设要明确要求、规范管理,追加行政编制,增加技术投入,壮大各地环保部门队伍,以更好履行环境保护职能。缪学刚认为,目前环保队伍离尽职尽责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环境问题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日益紧迫。企业一诞生,环保部门就有责任,要24小时实施监控。这对环保部门的技术力量、人员数量及专业素养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他指出,环保部门要内练素质,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把好技能关,管好队伍,为尽职尽责提供组织保障和政治保障。

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缪学刚认为,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报告中关于环境保护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分量很重,非常重要。

“环保还有一个重大功能是对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拥有‘倒逼机制’”。缪学刚说,“环保意识的觉醒是人类的幸运,缓解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矛盾,迫使人类不断淘汰落后产能,改进产业结构和生产工艺。”

对于环境保护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关系,缪学刚认为,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的健康,是以人为本的需要。制订科学的环保目标,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利用“倒逼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能促进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同样,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就是要看是否有利于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是一致的,是相互促进的,都表现为以人为本,都是为了可持续发展。因此,各级政府要一如既往地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全民要共同努力。

此外,缪学刚还指出,“十二五”期间,安徽省环保厅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思路是:一、突出抓好四项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这是一项硬任务,要在确保全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达成主要污染物排放下降的目标,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支撑。二、严格执法,加强日常监管。对一切违反环保要求的人和事要一查到底,依法处理。三、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十二五”要新增日500万吨污水处理能力,突出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以及畜禽养殖污染处理。

24、环保管理规定 第5篇

1、中心安储科应根据中心实际情况修定安全环保责任制。

2、中心与各科室、油库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各科室、油库层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到每一个员工。

3、油库应制定年度安全环保计划,并报中心安储科,有效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中心安储科及油库按《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开展和参加安全教育及班组安全活动,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和班组活动记录。

5、中心及各油库应建立、完善和实施HSE管理体系,提高员工对危害和环境因素识别及风险评估能力,落实控制风险措施。

6、根据中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中心和油库的应急预案,并每半年开展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

7、中心每季度、油库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期限、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8、中心安储科应组织专项、节前的安全环保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9、中心安保部门应组织排查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评估,在每年9-10月编制隐患治理项目及投资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

10、中心应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对隐患治理项目实施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四定”按月填写《中国石化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11、油库要加强环境污染监测工作,分析研究监测数据,并向中心上报《环保统计报表》。

12、中心要对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按规定设检测点,建立健全作业环境检测档案。

13、油库发生事故(事件)后,需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14、发生事故按股份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上报。

仓库环保、安全管理规定 第6篇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仓库的安全管理职责

3.1 仓库

负责制定物资、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 综合部

负责监督检查。管理要求或规范

4.1 仓库管理

a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

b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物资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出入规定,做到账、物一致,并按规定存放,轻拿轻放,防止碰撞与跌落。

c 贵重物品,易潮、易碎、易氧化物品,按规定要求管理。

d 仓库钥匙专人保管,下班离开仓库前必须关断电源并关好门窗。e 仓库内设置防盗报警和消防设施、器材。

f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仓库管理人员应该随时检查库房内空调、电器、货物有无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4.2 化学危险品管理

a 化学危险品必须设置专用仓库,专人管理,专人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b 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安全管理知识、职业安全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c 化学危险品的必须清晰,无标识和标识不清晰的化学品严禁使用。

d 严禁向私人提供化学危险品,防止国家财产、职工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遭受危害。

e 化学危险品仓库应每隔6个月进行盘库,清点数量,核对账目。

f 化学危险品仓库设置应符合防盗、防火安全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同时根据化学品的特性,设置通风、防潮、防爆、防雷、防污染等安全设施。每6个月对安全设施的可靠性检验一次。

g 化学危险品领用必须由所在部门使用人开具领料单,部门领导签字批准,仓库保管员按单发料,并严格登记手续。保管员必须随时核对库存量。

4.3 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a 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严禁将物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式不同的化学品同库混放。b 生产场地存放化学危险品最大量应不大于当班使用量;废弃的化学品必须定点存放,统一处理。

c 废弃的化学品由综合部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单位统一回收。

4.4 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节能环保管理规定 第7篇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电、气(汽)、水管理的组织机构,提出能源(加工能源:电、气(汽)、水)的使用及能源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公司内部的能源管理工作。

2、总则:

为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全面实行能源集中管理,统一调配,规范考核。根据公司《能源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电、气(汽)、水管理,把电、气(汽)、水管理工作细化到车间、班组,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3用电管理办法:

3.1设备部全面负责公司的节电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节电的法律法规,加强节电管理,积极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减少企业生产各个环节中电力消费的损失和浪费,更有效、合理地利用电力资源。

⑴、设备部与公司各分厂的电气技术员负责公司电力设备、耗电设备及元器件的节电经济运行的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对公司供电线路应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有隐患和不合理的供电线路,要及时协调改造进行处理,以保证供电线路的电力损耗降至最低。

⑵、公司厂区照明根据需要和节电的原则,按国家照明标准采用节电灯具,加强路灯管理,实行定时开关,节约用电。

⑶、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区域开关,做到光线好不点,大灯泡不点,无人灯不点,长明灯不点。采光较好的作业场所严禁白天点灯,车间和办公

室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在照度满足的前题下,减少用灯数量,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建立照明节电时间表,定时开关,夏天、冬天分别规定开停时间,会议室等处公用的饮水机,做到会前打开,会后及时关闭。,⑷、严禁使用非节能灯具做路灯照明。作业场所内照明灯具较多的地方,要分别设置开关,尽量局部照明。严禁使用500W及500W以上的灯具,尽量选用200W及200W以下的节能灯具。

⑸、经常无人作业的场所,如变压器室,配电室等要做到检查时开灯,检查后立即关灯。

⑹、配电间值班员要控制用电负荷,在允许范围内使用,遇有超负荷情况有权采取措施,保证变压器安全,并及时向公司设备部报告,每月按时配合抄录电度表数。

⑺、严禁设备开空车。

⑻、严禁私接用电设施。

3.2安全生产部应对公司生产设备合理调度,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做到计划生产、平衡调度,合理调整企业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并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对一些重点耗电设备(如石墨化炉),利用峰谷时间段运行,技术研发部严格控制工艺送电曲线,提高负载率。各生产单位在维修设备过程中相互沟通,应及时关闭生产线上其它空转设备。

3.3加强电炉的使用管理,凡生产必须用电加热器(电炉)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设备部发“电炉准用证”后持证使用。

3.4为了确保供电线路的运行质量,原则上不对外转供电。需要新增对外转供电用户的,办理相关手续后,严格按公司《能源管理规定》执行。

3.5为了保证供电线路的正常运行,生产维护区域划分按相关规定执行。生活区供电线路以各变压器跌落上口为界,跌落上口以上归设备部电修车间维护,跌落上口以下归物业管理公司维护。

4用水管理办法:

4.1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规定。

4.2全公司职工积极参加节约用水活动,增强节约用水自觉性,发现主管道有损坏漏水的,应及时向公司总调度室及设备部告知。公共设施一律使用符合标准的节水设施,杜绝跑、冒、滴、漏,严禁长流水。

4.3各用水单位对所属区域供水管道、用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生活用水管道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生产用水管道安装及维护由设备部确认单位负责实施,各单位应全面做好节水工作,发现浪费行为,人人有权立即制止。厂外主管线生活用水、家属住宅区由设备部责维修。

4.4洗浴中心应设专人进行管理,节约用水。

4.5为确保公司利益,原则上不对外供水。确需供水的用户(含外单位到我公司基建施工的单位),必须由用户提出书面申请,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能源办审核后,按公司《能源管理规定》执行。

4.6对于生产中的重复用水系统,必须保证完好,防止泄漏和排放。

4.7对于生产中的循环用水,应尽可能减少新水的补充量,提高冷却用水装置或其它用水装置的效率,减少水的损失。

4.8设备部门要加强供水管网的定期巡查、监督、检查工作对有破漏和堵塞管道要安排相关单位立即进行处理。

4.9各生产车间,根据用水工艺要求,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5考核细则

5.1 未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的单位,不能按规定向公司有关部门上报各项能源报表,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计量联络员更换不报备案的一次扣500元。

5.2 每月26 日前报送本单位水、电、汽(气)等各类能源消耗统计数据、能源使用情况分析报表。不报每次扣1000元,迟报一天扣500元,数据不准确一处扣500元。

5.3 不得随意更改管网及计量设施、严禁私自更换水表及计量方法,发现一次扣500-2000元,确保管辖范围内水表的完好、计量准确,水表损坏一处扣500元,人为造成计量器具损坏按公司36条考核。

5.4 在对用户的供电线路、电表等设施中,对发现偷窃电的用户有权给予扣款处理。对于第一次偷窃电的用户按用电设施最大负荷5-10倍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第二次偷窃电的用户,停止供电,按用电设施最大负荷5-10倍处罚。

5.5 严禁长明灯、长流水,发现一处扣500元。

5.6 严禁从消防栓接水供绿化、冲洗道路、洗车等行为发现一次扣1000元。

5.7 各种管线、阀门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现一处扣200-1000元。

5.8 新增用水、用电,必须书面申请报设备部、生产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没申请私拉乱接发现一处扣1000元,在主管线上开口的每处扣2000元,热力管道必须按要求做好保温绝热措施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00元,私自违规使用蒸汽的,发现一次扣500--2000元。

5.9 凡需安装空调、电暖气等采暖设施的,必须首先书面申请报设备部,经

审查批准后方可装用,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的发现一次扣1000元。

环保职责规定 第8篇

1 强化了环评的强势权利

环评审批是环保部门最强势的一项权力, 新《环保法》对这项权力进行了强化。“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 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 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 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 不得开工建设。”该条款属于新增的一项规定, 对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作了具体规定, 主要为了与《环境影响评价法》相衔接。

以前很多新建项目都是边开工、边设计、边环评, 环评办理好了, 项目都建设好了, “补票”方式完成了环评手续, 甚至还有一些重污染企业因怕被淘汰而擅自运行生产不“补票”的。之前的环保法并没有对环评制度进行强制性规定, 其法律依据主要是环评法。对未批先建的项目, 环评法提出的要求是“限期补办”。该规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未批先建的一种默认。一些企业抓住这个制度漏洞, 肆无忌惮地在未批复环评的情况下进行建设, 因此导致现实中“先上车后补票”成为环评审批的常规模式。然而, 对于未批先建项目补办的环评, 环保部门很难拒批;对逾期未补办环评手续的, 将处最高限额20万元的罚款, 这对投资上亿的大额项目来说, 是不痛不痒的, 对相关责任人也仅限于行政处分, 对污染企业并没有起到威慑作用。这使环评制度失去了事前预防功能的初衷, 使环评审批沦为一种形式和手续, 政府环境管理十分被动。

新《环保法》弥补了现有《环评法》中“限期补办”的漏洞。凡是依法应当进行环评的建设项目, 环评未批情况下, 不论该项目建设本身是否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项目都不得开工建设, 否则将依据新《环保法》第61条、63条进行处罚, 轻则责令停止建设、处罚、责令恢复原状, 重则拘留责任人。这表示未批先建项目不得再以补办手续的方式进行“补票”, 而是被直接责令停建, 罚款处罚;对拒不执行停建的, 可以拘留责任人。这意味着只要未批先建, 项目就得下马, 真正落实了“不环评、无开工”。

2 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新《环保法》明确了公众参与是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公众参与项目环评是公众参与的具体行为和重要表现。“第五十六条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 充分征求意见。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 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 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环境影响评价, 需要听取各方的意见, 收集各种信息数据, 进行论证、评估, 让公众参与是是否必要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需要依法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必须要有公众参与环节。

较之前的环保法, 新《环保法》的发展包括: (1) 公众参与的时间提前, 明确规定在报批环评前征求公众意见, 避免了有的项目环评报告做好了才征求意见。 (2) 明确了参与公众的范围, 只要可能受影响的公众, 都要征求意见。 (3) 强调了应当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对公众的参与程度作了要求。四是规定环评报告要全文公开, 没有充分征求意见的可以退回。新《环保法》使需要进行环评的污染企业项目成为“阳光下”的公开信息, 项目的建设、排污等行为再不仅仅是企业自己决定的, 而是各界公众都有权知晓并监督的。

3 强调了环评的连带责任

企业造成污染, 环评单位不能置身事外, 须要承担连带责任, 不仅要接受法律规定的基本处罚, 还要承担额外的民事责任。“第六十五条环境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从事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 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 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 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 还应当与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一条严格的规定。

当今环评存在一种现象, 部分企业出钱让环评机构给企业项目做环评, 环评机构拿了企业的钱后, 就会顺着企业的意思做环评内容, 怎么容易通过审批就怎么做内容, 所谓“拿人钱财, 替人消灾”。这样就失去了环评原本的功能和意义, 本来是作为环境把关环节, 阻止污染企业进行生产, 一旦演变成企业的一种“拿钱买路”行为, 功能和意义也就变质了。

4 结语

新《环保法》实施后, 如果环评机构接受委托后, 与委托企业恶意串通, 在环评活动中弄虚作假;或者明知委托企业提供的材料虚假, 却故意做出有利于企业的评价, 导致评价结果严重失实的, 委托企业在环评文件获得审批后, 其生产活动造成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的, 除对委托企业和环评机构进行处罚外, 环评机构还要与委托单位一起对给第三方造成的影响承担连带责任。

新《环保法》贯彻了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对环评等方面都作了新的严格规定, 最重要的还是这些规定在现实中的贯彻落实。

摘要:新《环保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文对新《环保法》有关环评的法律规定进行了介绍, 并分析了其对环评的相关影响。该法除了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保的监督管理职责, 加强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和环境违法处罚力度, 扩展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渠道, 同时也对环评方面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这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重大发展, 是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里程碑。

关键词:新《环保法》,环评,影响

参考文献

环保职责规定 第9篇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第10篇

一﹑环保装置运行管理

一)﹑环保装置是指除尘设施﹑粉尘处理设施、煤气脱硫装置﹑防止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装置,如湿法脱硫装置和炼焦除尘车等。

二)﹑凡使用环保装置的单位必须做到:

1﹑环保装置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装置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

4、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

5、加强管理,调整好配风系统,防止滴、漏,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6、除尘设施运行效果实行年检测试,要认真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7、实行环保装置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装置如发现有问题,环保装置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向公司生产安全处提交《环保装置停运报告》,由公司生产安全处上报公司,经公司环保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停机检修。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装置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日期等。

8、公司生产安全处定期对重点环保装置进行检查﹑监测,检查﹑监测结果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并随时检查各单位环保装置运行记录和运行档案。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___元罚款:

1、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装置的;

2、有意造成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严重超标的;

3、更新、改造环保装置,引进、安装不符合环保规定的技术设备,致使工程不能验收的;

四)、严格遵守本办法,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奖励和表扬。

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一)﹑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废水生物脱酚处理设施和废水零排放系统设施。

二)﹑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进入公司生产用水系统或循环使用。

2、设施必须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监测结果记录。

3、污水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生产安全处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检修的;

(2)、需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4、污水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将废水送入事故废水排放池,严禁废水外排,并报公司生产安全处。

5、公司内不许乱设排水口。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责任单位警告、责令改正或者___元罚款: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生产安全处的;

(4)、拒报或谎报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的。

四)、严格遵守本办法,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奖励和表扬。

三﹑

环保职责规定 第1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通过环境卫生治理整顿及推行现场定置管理,促使公司厂容厂貌及生产作业现场有一个比较彻底的改善,实现清洁化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节能减排环保卫生奖罚种类

处罚方式:限期整改、罚款(现金交财务部)、扣业绩合同分、通报批评及提报公司予以行政处分。

奖励方式:奖励现金、加业绩合同分、通报表扬。

第三条 本规定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责任人员必须保持所属区域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对其他人员在本岗位属地区域的违规行为负有制止、检举、揭发义务,并有权要求其予以纠正。

第四条 凡所属区域出现各类违章行为暂无法查明具体责任人的,概由所属区域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责任人,确实无法判定的则根据严重程度扣罚该部门当月业绩合同分0.2分~1.5分。

第五条 相关违章行为责任人或所属区域负责人存在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处罚、拒不整改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除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外,可视情节严重上报公司予以行政处分。

笫六条 凡对处罚决定有异议者,可向出具处罚决定部门的直接上级领导提出申诉,按上级领导指示处理。

第二章 第二章各类违章行为及处罚规定

第七条 凡有以下行为者,按下列标准处罚: 1.1.检修作业要求工完场清,检修后的现场工具、废旧备件、油抹布及废弃物等未及时清理的,当事人罚20元;

2.2.车间内废旧设备、物品或杂物等未及时清理(可用的入库备用,不可用的及时处理),罚20元;

3.3.车间内积灰、漏料、漏油未及时清理,罚20元;

4.4.垃圾未按要求分类及未按指定区域倒放,发现一次罚30元; 5.5.现场休息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办公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工作记录填写规范并保持整洁,否则每次罚当事人10元; 6.6.所管辖区域排水沟必须疏通无淤泥、杂物,保持排水畅通,如造成生产设施被淹或积水漫延影响生产巡检的,则每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因积水漫延影响道路通行的,则每次罚相关责任人30元;

7.7.物料输送皮带底下的漏料无及时清理,对每次罚相关责任人20元;

8.8.办公室内的办公用品、桌、椅摆放整齐,无灰尘,否则罚所在办公室20元;

9.9.文件、书籍分类整齐摆放,无积灰、杂物,否则罚所在办公室20元;

10.10.窑头、窑尾收尘器出现冒灰且时间超过30分钟,根据严重程度每次扣罚所在部门当月业绩合同分0.5分~1分;其他各现场收尘器冒灰且时间超过30分钟,每台次罚设备责任人30元,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扣罚所在部门当月业绩合同分0.2分~0.5分; 11.11.外协业务联络部门应以书面形式与外协单位明确外协施工全过程所产生的垃圾的全面清理义务,外协业务联络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如外协施工单位未及时清理所产生的垃圾,将根据垃圾数量处罚外协单位300元~1000元,同时处罚外协业务联络部门100元~300元,再责令外协单位限期清理;

12.12.进厂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未停放在指定位置,发现一次罚10元; 13.13.办公场所空调设定温度制冷不得低于26℃、制热不得高于20℃,否则罚当事人10元,无法确定当事人的所在区域每人罚10元;

14.14.发现长流水、长明灯每处对所在工段当班在岗责任人员罚20元;

15.15.所属区域设备出现漏料、漏油、漏水以及压缩空气泄漏等情况相关责任人未及时处理,罚相关责任人20元;

16.16.用压缩空气清扫设备、现场卫生,罚相关责任人50元; 17.17.使用压缩空气冷却设备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将具体原因登记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并加强巡查,设备正常或停机后要立即停止使用,对无明确记录及设备正常继续使用压缩空气的责任人员罚50元,设备停机后仍未停止使用的,罚责任人员100元。18.18.电脑在下班时或确认当班不需再使用时应及时关机,否则每次罚相关责任人20元;关机后各附属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否则罚相关责任人10元;

19.19.设备人为空转,应从重处罚相关责任人人员,根据浪费程度,给予20元~200元罚款,并扣罚所属部门当月业绩合同分0.5分~1.5分;

20.20.现场发现原燃材料等物料被人为的使用在非生产用途上,给公司照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相关责任人给于20元~200元罚款,并扣罚所属部门当月业绩合同分0.5分~3分;

21.21.清洁工应带齐必要的清洁工具(斗车、铲、扫把等),工具不全者每次罚10元,清扫的垃圾必须分类后倒进指定场地,不得往路边或水沟扫,否则每次罚20元,并负责清理;

22.22.各主、辅道路必须保持路面整洁、无积灰、无扬尘,除雨天外,洒水车对公司各主干道必须上、下午各进行洒水一次,辅道则每天洒水一次,每少一次对责任部门罚50元,主、辅干道路面卫生差根据严重程度每次罚责任部门20元~100元;

23.23.绿化带、会议场所、各办公楼楼梯、走道及其他公共区域必须保持地面整洁、无杂物,否则每次根据严重程度每次罚责任部门20元~100元。

第八条 凡存在以上违章行为但责任人员态度积极、现场立即整改完成者,可免予处罚。

第九条 凡对以上违章行为未按期整改、态度恶劣拒绝配合者,一律按规定予以从重或加倍处罚。

笫三章 评比及奖励规定

第十条 每月开展公司节能减排环保卫生工作评比,公司组织对现场进行一次检查并展开评比。评比单位设置:矿山部、生料工段、烧成工段、粉磨工段、包装工段、卸运工段、行政部。

第十一条 以当月评比单位检查评比得分靠前的三个工段,给予奖励:第一名奖500元、当月业绩合同分加1.5分,第二名奖300元、当月业绩合同分加1分,第三名奖200元、当月业绩合同分加0.5分。其中制造部加分=(所有工段加分之和)/3,储运部加分=(所有工段加分之和)/2。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凡得分连续三个月处于最后两名的评比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次。

第十二条 当月评比得分靠前的五个评比单位,每月可推选一人参加月度公司节能减排环保卫生先进个人评比(须填写个人先进事迹表),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按得分排名评出优秀个人并张榜公布,同时给予奖励:第一名300元,第二奖200元,第三名奖100元,其余人员奖50元。

第十三条 公司全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为公司的节能减排环保卫生工作献计献策,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均可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短信、邮件、书面材料均可)。对于被采纳的意见或建议给予奖励20元~100元,并于月底予以张榜公布。

第四章 缴款规定

笫十四条 缴款规定

以上现金罚款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以财务部出具的收据日期为准)交公司财务部,逾期不交者按每日50元追加处罚(外协单位如不及时缴纳将从保证金中加倍扣罚),如态度恶劣或拒不服从管理者提报公司另行处理;

1.公司在职员工,自行前往公司财务部按以上规定缴纳; 2.劳务用工,由劳务用工管理员负责催收并按以上规定缴纳; 3.外协作业人员,由外协项目负责人或机电部负责催收并按以上规定缴纳;

4.部门被处罚扣业缋合同分月底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5.实习、培训人员:由带队人员负责催收并按以上规定缴纳。

笫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运行部负责解释。笫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管理部环保公厕管理规定 第12篇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2018年8月1日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环保公厕管理规定

一、保洁员必须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厕所的开放时间制度,保洁制度。公厕为24小时开放,保洁时间两类为早五点到晚十点,达标公厕为早五点至晚十点。

二、保洁员工作时间内要穿好工作服,佩戴上岗胸卡。在工作岗位进行首次保洁工作后,必须在卫生间内随脏随保洁。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卫生间,必须拨打部门电话请假,并确定有人代为保洁卫生间,且保洁达到卫生标准,保洁员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未请假者按脱岗处理;

三、严禁利用管理室对外出售任何商品;严禁对如厕顾客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在管理室内喝酒、打牌、上网、看电视、与外人聊天及一切违反市场规定行为;

四、保洁员在保洁时要在门口放置提示牌,保洁员在进入异性卫生间内保洁时,要高声询问。如遇有如厕人员要告知保洁卫生,请如厕人员关好隔断门或等候如厕人员出来;

五、在工作中要树立良好形象,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避免与如厕人员发生争执和纠纷;

六、保洁员保洁需要登高时,必须精力集中,以免摔伤。对于涉及用电的设备设施,比如灯、开关、除臭灯设备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触电。保洁员要熟悉卫生间各种设施设备的位置、功能及使用方法。

七、如遇管道堵塞、粪井溢满、设备设施损坏,要及时报修。对于已报修但24小时内未修复的情况,要进行2次复报。如遇卫生间需要关门的情况,必须拨打报修电话,批准后方可关门,并贴公告。

八、要定期查看电表情况,避免电表没电或停电造成对卫生间停用。

九、冬季气温在零下5度时必须开启供热设备或电暖气设备。

十、在公共卫生间管理范围内,保洁员发现可疑物品,枪支、管制刀具和吸毒人员或破坏公物制止无效等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和上报部门办公室。发生火灾必须立即拨打市场消防队83722687

83721115

83711115报警并上报部门办公室;

十一、保洁员要保证每个管理卫生间资源不被侵犯,发现私接水电等情况,立即上报部门办公室;

十二、因卫生间属于公共设施,如有新闻单位采访,应立即向部门办公室报告,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保洁员要具备有处理突发事件和一般问题的能力,凡属保洁员范围内的安全问题,保洁员是第一负责人,对待安全问题必须认真对待,保洁员应保证自身生命安全及单位财产安全。

公厕维修电话: 主管电话: 2018年8月1日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环保公厕安全运行制度

一、正确使用卫生间设备,禁止违规操作;

二、正确使用电磁炉,禁止明火做饭及使用各种电加热器;

三、正确使用电暖气,禁止使用小太阳、暖风机、电热毯等取暖;

四、禁止私自外接水电;

五、未经允许禁止使用2000瓦以上的电器;

六、使用电器设备时人不能离开,做到人走电源关;

七、未经允许,卫生间禁止他人留宿;

八、卫生间周围5米内属于保洁范围,禁止堆放杂物;

九、岗前、岗中严禁喝酒;

十、牢记治安电话、火警电话、急救电话。遇重大情况及时报警,并及时上报主管办公室;

火警电话:010-83722687

010--83711115

010--83721115 119 急救电话:120

公厕维修电话: 报警电话:110

010--83721404主管电话:

2018年8月1日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环保公厕保洁程序及质量标准

一、准备工作:

1、每天早晨开始前,穿好工作服,佩戴胸卡,开门关灯,准备保洁所需工具,以及所需要的物品,按照要求调试好设备。

二、保洁流程及质量标准:

1、保洁时应遵守从由上至下,由里到外的原则逐项进行清理。天花板及内墙的保洁应每日清扫并用湿抹布擦拭,特别注意清扫与墙体连接处。要求:无尘土、无蛛网、无塔灰、无污渍、表面光亮。

2、照明灯具的保洁要一周清扫一次,保洁前检查照明情况,保洁前要切断电源,然后用抹布擦拭干净,不要触碰灯口。要求:无尘土,照明及时关开正常。

3、排风扇的保洁要一周两次,用抹布清理干净,清理时要切换电源。要求:无积土,干净整洁,能正常使用。

4、门窗的保洁要每日进行清扫,用抹布清理窗台,床棱,门框,门面及门把手,清楚痰迹污垢。要求:无尘土,无污迹,把手无污垢,开启正常。

5、玻璃的保洁要一周清扫两次,遇雨雪天气应及时擦拭干净。要求:做到玻璃无尘土,无异物,无水迹。

6、窗纱的保洁要一周清洗两次,将窗纱拆下刷洗干净。要求:窗纱无尘土,无破损。

7、清洁镜面时用潮湿的抹布擦洗干净。要求:无尘土,无污迹,无水迹,无手印,洁净光亮。

8、卫生间内扶手每日清扫。要求:无尘土,无污迹。

9、纸篓随时倾倒,每日将纸篓清洗干净,摆放在指定位置。要求:无污迹,纸篓内外侧干净。

10、对大便器和坐便器要做到随脏随清洁。要求:无粪迹,无尿碱,无污物。

11、对地面进行保洁时,应先用湿墩布把地面托一边,然后用干墩布托一遍。并且随着如厕者的往来随时将地面拖干净,做到随污随保洁。要求:无污迹,无水迹,无沉渣,无废弃物。

12、呼叫器无尘土,使用正常。

13、对厕内进行全面的保洁后,喷洒适量的清香剂。

14、对公共卫生间外围进行保洁时,必须做到卫生间周围3米以内的保洁干净,做到无蛛网,无塔灰,如外墙或地面有小广告,要及时清理。对于无法清理的要及时上报维修进行清理。公共卫生间内外的标识牌每天要进行擦拭,做到字迹清晰,无污物。晚间最后一次保洁要彻底,检查设备是否切断电源,各类电器是否关闭,纸篓是否全部倾倒干净。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2018年8月1日

保洁员用餐时间表

1、早餐时间:6:00---6.:30

2、午餐时间:12:00---13:00

3、晚餐时间:18:00---19:00

公厕用电管理规定

1、冬季(11月1日---3月31日):住人公厕每月电量100度。

2、夏季(4月1日---10月31日)住人公厕每月电量80度,不住人公厕每月电量30度。

3、要求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

4、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电器设备和大功率电器设备。

5、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

6、电器和线路设备损坏应及时上报管理办公室进行维修。

注:住人公厕保洁人员日常生活用电,应节省使用,超出规定部分电量由保洁人员自行承担,按每度电1.5元核算后统一从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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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日 新发地农产品市场厕所奖励及评分处罚管理规定

一、公共厕所保洁不达标处罚及积分标准

1、水冲式厕所保障一人一厕工作标准,并看护厕所内部财产安全,如看护不当而造成损失,由看护人照原件的两倍赔偿,自然损坏由市场负责。(8分)

2、门窗玻璃不透明每次处罚50元。(8分)

3、挡板、墙壁有污物每次处罚50元。(8分)

4、大小便池表面有污物,有尿碱处罚100元。(8分)

5、地面有污物,脚打滑,粘脚处罚200元。(8分)

6、厕所内部地面出现散落便纸,烟头及其它脏污,处罚每次100元。(8分)

7、厕所内部有明显数十只蚊蝇和刺鼻异味,处罚每次200元。(8分)

8、厕所内部纱窗不透亮,通风不畅,灯罩不洁,每次处罚50元。(8分)

9、大便池满、堵,小便池排尿不畅有明显存留脏污每次处罚100元。(8分)

10、白天私自离岗、脱岗、室内睡觉、看手机、捡拾废品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时,给予处罚伍佰元(500元)。(13分)

11、厕所四周地面低洼处积水应及时清扫,积水清扫不及时处罚壹佰元(100元);(5分)

12、保洁员宿舍内被褥、衣帽、鞋袜乱堆乱放,餐厨用具,卫生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室内脏乱差,处罚100元。(5分)

13、保洁员或配偶穿戴不干净整洁、发型怪异、个人卫生或形象严重不佳者,处罚50元。(5分)

14、以上十三条超过两小时未整改将加大处罚标准。

二、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者,每周进行打分评比,每月评出前三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一位。分别从处罚款中分档次给予奖励,专款专用。

对于在内一直处于倒数第三名者,将给予辞退处理。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2018年8月1日

致各位如厕朋友

各位朋友大家好:

欢迎您进入本厕所,在您进行方便之时,请您遵守以下约定。

一、请您尊重本厕所保洁人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成果。

二、请您尊重本厕所保洁人员合理劝阻。

三、请您进入厕所时,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烟头。

四、请您将尿渍洒入池中。

五、请您不要在厕所墙壁或蹲坑单间内乱写、乱画、乱刻或张贴小广告。

六、请您不要将杂物、硬物放入马桶,以免造成马桶堵塞,污物外流,影响他人正常使用。

七、请您解完大号时,请您自觉按下冲水开两秒钟,将粪便冲净再离开。

八、请您自觉将便纸放入背后纸篓中。

九、请您自觉遵守厕所告知约定和维护厕所内一切设施正常使用不被您故意破坏。

十、请您不要在厕所内洗澡洗衣服。

感谢您应急匆匆而来,满意快乐离去,您文明动作一小步,我们社会文明进步一大步,再次感谢您的合作,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

市场中心卫生部

厕所保洁行为规范

1、热爱本职工作态度要端正

2、工作讲信用人品最重要

3、服务要文明不与人吵闹

4、关注弱势人扶助要跟上

5、节能要倡导节约品质高

6、工作要认真保洁要及时

7、保洁要全面不能有遗漏

8、财产要保护设施要维护

9、时刻要警觉严防违法人

10、遇到为难事立刻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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