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2024-06-22

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精选6篇)

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1篇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以农村干部任期目标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章制度、以党和国家的法令、政策为依据,在干部任满、升职、调离、退休时,对其任职期间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应解脱的经济责任进行审查、评价和公证的专门审计。

实施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通过对其所在村委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分清被审计干部本人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对农村干部所在村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

(四)债权、债务的形成及管理情况;

(五)财务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

(六)收益分配及各项提留的使用情况;

(七)专项资金和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八)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重点审查对外投资和重大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效益情况;是否有违反国家规定增加农民负担、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等情况。

在对其所在村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审查村干部任职期间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情况;审查村干部个人有无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违反农村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情况。

审计时间一般在村会任期届满,换届以前进行,以及干部升职、调离和退休时。审计范围为干部任期内,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追溯和延伸。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改革农村干部管理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措施,未经审计一般不得升职、调离,对蓄意抵制审计,有意隐瞒经济事项的,由市纪委、监委、农经等部门联合查处。

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2篇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为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对当年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要进行离任审计,对己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二、审计重点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农村发展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主要审计:贯彻中央农村工作文件精神《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换届选举时承诺村民的本村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是否完成,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村级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

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四)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征用、发包、承包。主要审计:集体土地征用是否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地费用是否按规定的金额足额补偿被征用土地的村民,村民是否得到合理安置;“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或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物资等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

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是否到户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五)当地党委、政府、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

三、审计实施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农村审计程序的规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编制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审计中发现有严重经济问题或执行中央和国家法律法规工作非常不力的村干部,在村委换届时应建议取消其侯选资格;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开。

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3篇

关键词: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村干部,离任

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3 a一次换届选举,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是对村干部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 是强化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也是检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成效的一项阶段性工作[1], 如何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各地做法不尽一致, 本文供参考。

1 农村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没有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每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前, 一些地方政府以为是正常的例行工作, 因此没有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 没有建立问题处理协调机构。审计过程中, 没有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审计情况汇报, 如果审计组出现工作问题, 无法及时研究协调和处理, 影响了审计工作的开展[2]。

1.2 没有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开展工作

个别审计组没有提前下发审计通知书, 没有认真做审计记录和留存审计底稿, 该取证的没有取证, 审计内容缺漏, 审计报告写作不规范, 评价不客观, 问题反映不全面, 内容不完整。

1.3 没有结合收支实际情况和来信来访开展审计

没有针对审计对象的特点、结合群众反映问题情况, 认真深入调查核实处理, 或进行延伸审计[3]。

1.4 对审出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

审计结束后, 对发现的经济问题, 没有统一的整改意见和措施, 没有具体处理部门或直接交由村集体自行处理。情节严重或涉及违法违纪的, 没有移送有关部门办理。

1.5 公示不到位

没有将审计报告和整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公示。没有接受群众监督, 阻塞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

2 对策措施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要求, 结合各地的审计规程和实施意见, 认真规范进行。

2.1 建立领导协调机构

村级换届选举前, 当地政府要成立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由组织、民政、农业和财政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审计工作部署, 研究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为落实“没有审计结论的村不换届, 没有公开审计结果的村不换届, 审计发现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村不换届”提供保障[4]。

2.2 预算安排工作经费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主管部门, 要根据工作计划和政策规定或上级换届通知文件, 及时向当地政府或财政部门要求预算审计工作经费, 及时下拨审计工作培训费、食宿费、旅差费、会议费和材料费等。

2.3 组建审计组和工作分工

审计既可以由县区统一组织, 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小组, 采取交叉互审方式进行, 也可以是乡镇自行组织开展。无论采取哪种方式, 都应由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组织部门下文或出具书面抽调人员通知, 确保审计人员到位, 集中精力开展工作[5]。审计实行组长负责制, 审计小组成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 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

2.4 下发工作方案或通知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主管部门要制定下发《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或《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明确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审计内容、时间安排、人员组成、审计分工和工作要求等。

2.5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主管部门要根据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或通知, 对审计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 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村级换届工作要求、农村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与注意事项、审计工作纪律和要求等, 统一思想认识, 明确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守则, 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 规范审计人员职业操守, 严格依法办事, 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2.6 提供必要的材料和工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主管部门或审计单位应提前印制或购置各种审计文书、统计表格、档案袋等, 准备好处理审计材料必需的工具和办公设备, 为审计工作创造条件。

2.7 认真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小组要根据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或通知, 按照《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 结合当地的《审计工作规程》和《审计文书使用办法》等, 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要接受群众的投诉与监督, 审计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深入调查取证或延伸审计, 要将审计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主管部门[6]。

2.8 及时反馈解决审计中的问题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主管部门要阶段性召开审计工作会议, 听取审计小组工作情况汇报, 帮助审计小组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分门别类汇总审计发现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 认真进行分析研究, 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指导意见, 促进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2.9 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乡镇或县区要成立由纪委、组织、农业和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审计问题整改指导组, 对审计中查出违法违纪的, 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能够整改的问题, 下发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 明确整改期限[7]。整改指导组要经常进行督查, 对不及时整改的村, 要在辖区内进行通报。整改工作完成的村, 要出具整改结果报告;对个别无法及时整改的问题, 要出具书面说明材料。

2.1 0 及时公示

审计报告和整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公示。审计结束后, 审计情况要向被审计单位公开。对没有公开审计情况和审计出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村, 按审计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并暂不予换届或提名“两委”候选人。

2.1 1 完善制度,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审计结束后, 审计主管部门和乡镇农经部门要做好各村审计资料的整理工作, 各自建档。要通过审计, 有针对地修改完善“三资”监管有关制度, 落实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等规定, 明确职责责任, 制定违反“三资”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 实行问责制度, 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参考文献

[1]农业部等要求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J].农村经营管理, 2005 (9) .

[2]什么是干部离任专项审计[J].陕西农业科学, 2008 (4) .

[3]马洁峰, 陈瑾, 万志海.强化村干部专项审计[J].江苏农村经济, 2009 (8) .

[4]郑静媛.农村专项审计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J].云南农业, 2009 (10) .

[5]部署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J].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 1994 (8) .

[6]孙强.浅谈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J].农业经济, 1996 (1) .

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4篇

关键词: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一、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和依据

随着国家对“三农”支持力度增大,各项支农、涉农资金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生产改善等领域。面对农村经济事务发展快、资金量大的新形势,现有的经济责任审计显得有些捉襟见肘,特别是对涉农资金使用效果及村干部管理决策的审计监督。然而,村级经济是集体经济,审计法对集体经济怎么审未明确规定。因此,有人认为,审计法没有明确规定,审计依据不足,不必审计;也有人认为,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低,事务琐细繁杂,投入的审计力量与审计结果不匹配,可能得不偿失。

尽管存在不同声音,仍应将村级干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常态化,原因在于:一是从对涉农资金的监督看,国家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很多涉农资金的所有权是国家不是集体,这些资金循环的末端在农村,应纳入审计监督;二是从村级干部的职责看,他们肩负着履行落实党的政策的职责,拥有决策权和管理权,是财政定额补助的对象,应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审计;三是从审计成果的运用看,开展村级干部审计,将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发展和基层政权建设,促进“村官”廉洁自律,为考核选拔“村官”提供依据。

二、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

当前关于村级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很少,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参考广东、江苏等地开展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对村级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围绕其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等方面展开,主要有以下几点:

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情况

关注党的各项农村政策的执行情况,如国家惠农政策、“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关注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如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2.重要事项的决策情况

农村的重要事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是农民群众關注的热点问题,例如:集体资产的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债权、债务的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等。重点关注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效果,界定有无违反程序决策现象,评价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益性。

3.重要资金的使用情况

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一是国家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如村居改造资金,水利建设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等,这类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二是地方财政下拨的用于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同国家财政下拨资金类似;三是村委自有产业产生的资金,包括集体经济、民营经济等经济活动产生的资金,这类资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用于村集体事务;四是其他个人、组织或机构捐赠的用于农村建设或其他特定用途的资金。主要审查重要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公平、公开,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私吞国有资产、集体财产等贪污腐败行为。

4.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主要审计村干部个人工资、误工、奖金等收入情况。村干部任期内有无违反规定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乱发奖金、补助、实物等情况,有无挥霍浪费、侵吞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等问题;离任时,村干部本人使用的财物等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三、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式和结果运用

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尚无规范性的操作规程,这就要求审计方式要灵活、多样,计划安排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审计结果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1.多种方式相结合

对村干部的审计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会计资料与业务资料审计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审计方式。

2.精心安排审计计划

我国村级组织众多,在当前审计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常态化需要逐步铺开,精心安排审计计划,科学安排审计力量,可通过调查村级经济的状况确定重点审计对象:一是经济较发达、有固定集体收入、村务公开和内控管理较薄弱的村;二是情况比较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群众反响较大的村;三是新农村建设投入较大、使用各类专项资金较多的村。抓住重点对象开展审计,然后再逐步铺开到其他村级组织。

3.一审多效

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5篇

为了加强对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员的管理监督,正确评价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审计的内容

1、任期内主要经济目标的完成情况;

2、村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

3、村集体资金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

4、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重大投资决算及其效益情况;

6、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7、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8、村集体负债,集体资本金和资产收益情况;

9、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0、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的组织实施

1、审计的组织领导。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纪检、财政、农经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每年提出审计对象的建议名单,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经批准后列入审计计划。由镇村级财务审计领导组委派审计人员直接办理审计。

2、审计的实施。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的3日前向被审计的村干部所在的村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的村干部应及时向镇审计领导组提供所需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保证。实施审计时,审计人员有权检查被审计村干部所在村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并可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审计调查,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处理

1、审计报告。审计组织实施后,应将审计的结果写成书面报告,并征求被审计的村干部本人和所在村的意见。被审计的村干部及所在村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未交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

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6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评价和选用村干部,加强农 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利于增强村干部的法制意识,规范村干部的经济 行为,提高集体经济营运和管理水平; 有利于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干 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

(一)成立领导小组。全市农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的指导工作由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各镇(街道)要成立 以镇(街道)主管领导任组长,审计、财政分局、纪检监察、农办等 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审计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二)配备审计力量。以镇(街道)专职农村审计人员为主,抽 调村组兼职农村审计人员组建审计工作组,具体实施审计工作。

(三)落实审计经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采取现场审计的方 式,并以一定的审计经费作保证。按有关规定,审计经费由镇(街道)本级财政负担。各镇(街道)要落实好专项经费,保证审计工作顺利 进行。

二、明晰对象,确定范围

(一)审计对象。根据《东莞市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规定,该办法所称农村干部,是指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和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联合社)理事 机构中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干部。因此,此次审 计对象定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联合社)理事机构中的主要负责人和主持全面 工作的副职干部。同时,要根据审计力量情况,安排对股份经济合作 社,特别是资产总量较大、群众意见较多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进 行审计。

(二)审计范围。此次审计的范围是第四届村民(社区居民)委 员会任期开始以来股份经济联合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收支 和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一)严格审计程序。要

按照《东莞市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 计办法(试行)》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工作,做到审前有调查,审中有 记录,审后有整改,不能为赶进度而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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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审计重点。要充分做好审计前的摸底和调查工作,对 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审 计。

(三)分清经济责任。对审计期间内有2人或以上担任负责人的集 体经济组织,要分清责任界限,正确评定被审干部的经济责任。

(四)用好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审计结果,审计报告要上墙公 布一个月以上。要充分利用审计评价,作为下届农村干部选配的参考 依据。要正确处理审计发现问题,对存在的管理漏洞,要完善制度予 以堵塞;对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行为,要按照《东莞市违反农 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责;对严重违纪的案件,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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