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2024-08-17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精选14篇)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第1篇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

承诺书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本企业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安全生产。

二、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液氨泄漏等应急预案。

三、企业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上岗。

四、定期对企业人员进行火灾防范、机械事故、安全用电、液氨使用等安全知识培训。

五、定期不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六、配置消防设备、安全警示牌等安全标识。

七、冷库应使用具有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制冷设备,制冷设备应具备合格证。制冷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同时对运行隐患及时检修维护。

八、冷库内存放的畜产品必须做到有相关质量安全保障手续,不存放无正常手续和质量安全无保障的畜产品。

九、屠宰企业要按规定要求做好“瘦肉精”自检,自觉承担企业主体责任;绝不添加违禁添加物,保证产品品质安全。

十、抓好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承诺单位:左权县鸿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场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第2篇

为了进一步全面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强化肉品安全工作职责,完善肉品安全监管措施,确保我县畜禽屠宰企业的肉品质量安全,与畜禽屠宰企业签定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肉品质量安全承诺

1、守法经营。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确保肉产品质量安全。

2、诚实守信。作为当地的畜禽屠宰企业,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3、实行追溯。建立畜禽进厂验收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4、严格收购。畜禽收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每头(只)进厂时必须带有免疫耳标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拒收一切病死畜禽和注水畜禽。

5、严格检验。宰前、宰后实行严格的检疫检验制度,经检验合格的屠宰产品加盖检疫合格章和产品品质检验合格章,随货通行附有产品检疫合格证证明、产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

6、确保安全。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宰前发现的疑似病畜禽应进行隔离观察,对病畜禽、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病害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禁止屠宰含“瘦肉精”的、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

二、责任追究

1、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履行其肉品质量安全承诺。

2、如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承诺,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第3篇

承诺书中提到, 一定要诚信守信, 严格按照政府的规定诚信待人、诚信做生意、诚信的为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同时也说, 在这些承诺书生效之日起, 他们会严格按照承诺书所说, 对一些相关的流程和相关的行业规定等问题, 与政府和老百姓进行很好的沟通, 争取做到为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做出贡献。

承诺书也包括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 在流水线上进行安全卫生的生产, 以及同时在流水线上进行统一规格的标识, 统一定点屠宰, 严把质量关, 严把诚信等等要求。

构建畜禽屠宰企业精细化监管机制 第4篇

构建权责明晰的畜禽屠宰检验检疫机制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活动期间,辽宁省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屠宰检验检疫机制创新。一是为确保畜禽屠宰企业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实施,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了以规范畜禽屠宰企业屠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检疫监管、违法案件查办为主要内容的“百日轮训”活动。二是由畜禽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对待宰6小时以上、宰前检疫检验合格的畜禽统一向驻场官方兽医检疫申报。三是屠宰畜禽由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负责具体检疫检验操作。四是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对入场、待宰和屠宰的畜禽及其产品进行“瘦肉精”及药物残留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五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或派出的官方兽医依照《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同步检疫检验情况进行监督,对检疫检验合格并取得“瘦肉精”等检测合格报告的进行综合判定,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监督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在畜禽产品和内外包装上加施检疫标志。明晰了畜禽屠宰质量监管模式,有效的弥补了官方兽医人员数量的不足,促进了企业落实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此外,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关于种猪和晚阉猪屠宰检疫相关问题的函》,明确了种猪和晚阉猪屠宰、检疫和检验,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要求。

构建畜禽屠宰企业精细化监管机制

结合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和建立畜禽屠宰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借助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辽宁省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了畜禽屠宰企业基本情况地毯式排查,由畜禽屠宰企业录入、监督机构审核,将畜禽屠宰企业详细地址、法人代表、屠宰规模、屠宰企业管理和屠宰、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等基本信息全部录入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通过查询畜禽屠宰企业基本信息情况,对监管范围内的畜禽屠宰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畜禽屠宰活动异常和动物防疫条件发生改变的进行重点监督,保证了官方兽医实时掌握畜禽屠宰企业情况,实现了畜禽屠宰企业监管全覆盖。辽阳、朝阳等市畜牧兽医部门利用畜禽屠宰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结合官方兽医实施监管的情况,对辖区内30余家畜禽屠宰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0家未整改或整改后仍然未达畜禽屠宰质量安全标准的,限期停产整顿。

构建畜禽屠宰企业实时监控机制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强化畜禽屠宰企业实时监控网络建设工作,在256家畜禽屠宰企业实施网络监控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余430家畜禽屠宰企业的畜禽屠宰活动24小时不间断网络监控。借助安装在畜禽屠宰企业入场、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环节的高清摄像头,辽宁省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管理人员和派驻、派出的官方兽医实时监控着畜禽屠宰企业畜禽屠宰查证验物、登记、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活动状况,对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处罚。

构建动物卫生监督与畜禽屠宰监管互联互通机制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第5篇

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本企业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努力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肉类食品消费环境,我们作为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郑重承诺:

一、守法经营。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诚实守信。作为当地人民政府许可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实行追溯。建立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建立肉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制。

四、严格收购。生猪收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每头生猪进场时必须带有免疫耳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坚决不收购无检疫证明或临床表现不健康的生猪,不屠宰加工注水猪、病害猪和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生猪。

五、严格检验。宰前、宰后实行严格的检疫检验制度,保证做到按规定实施“瘦肉精”批批检,发现阳性的立即报告监管部门,做到检验记录完整,经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加

盖检疫合格章和肉食品品质检验合格章,随货通行附有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食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

六、确保安全。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宰前发现的疑似病猪进行隔离观察,对死猪、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病害肉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场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本企业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企业诚恳接受相关部门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本企业提出批评意见。

联 系 人:

承诺企业(盖章):

单位负责人: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第6篇

作为政府批准的家畜定点屠宰企业,保证肉品质量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向社会提供安全、卫生、放心的肉类食品,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及《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出借、转让家畜定点屠宰证书或者家畜定点屠宰标志牌,不转让、涂改、伪造家畜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证、章。

二、严格执行《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牛羊屠宰操作规程》、《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按照规程组织生产和检验,如实记录家畜来源和家畜产品流向,不屠宰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家畜,不屠宰无畜禽标识的家畜,不屠宰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家畜,不对家畜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三、严把肉品品质检验关。严格实施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瘦肉精”自检制度。自觉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屠宰环节三种违禁物质(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检测。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不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不对动物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四、严格执行屠宰环节病死家畜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宰前发现的疑似病家畜进行隔离观察,对死家畜、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病害肉,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建立健全《家畜进厂验收制度》、《家畜收购索证索票制度》、《台帐管理制度》、《证章管理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等屠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六、严格遵守农业部制定的《2014-2015年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按照周报、月报、半年报的形式,及时上报屠宰加工企业工商注册信息、企业生产加工能力、财务数据、活畜或活禽的收购价格、销售价格以及屠宰量和库存量等屠宰加工相关指标。

七、随时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监督和抽样。如上述承诺未兑现,本屠宰场出现不合格家畜肉品并流向社会,自愿承担相应责任,自愿接受县区主管部门的依法处罚;造成重大肉品质量安全事故时,自愿接受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处罚。

承诺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畜禽屠宰企业冷库安全生产管理 第7篇

摘要:随着畜禽屠宰企业冷库数量和容量迅速增加,建设和管理中的安全问题已日趋尖锐,严重威胁行业及人身健康安全。

从“普及专业知识,按需设岗立责;规范冷库设计,优化企业设备;安全生产检查,职工疾病监控”等3个方面,对畜禽屠宰企业冷库安全生产管理作出简要阐述。

为保护畜禽屠宰企业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促进畜牧产业健康发展打下基础。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第8篇

关键词:优质猪肉供应链,核心企业,认知,行为

猪肉是人类的主要食品和重要营养来源。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猪肉生产国和消费国,2010年全国猪肉总产量达5 071.2万吨,约占肉类总产量的63.98%,居世界第一位。然而,近年来“注水猪”、“瘦肉精”等问题频出,猪肉产品中兽药、农药和有害重金属残留以及菌落数超标现象普遍,严重影响了猪肉的质量安全状况。如何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政府、学者和消费者共同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国内学者普遍认为,构建由适度规模养猪场户、大中型屠宰加工企业和超市为主体的优质猪肉供应链是解决我国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1,2,3]。

猪肉质量的形成是一个涉及养殖、屠宰加工与销售等多个环节的整体过程。在优质猪肉供应链中,养猪场户、屠宰加工企业和超市形成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屠宰加工企业作为优质猪肉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既要在屠宰加工的具体过程中保障猪肉质量安全,又要对上游养猪场户和下游销售终端超市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与引导,其质量安全认知与行为对保证猪肉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将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基于全国9省份522份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核心企业质量安全的认知与行为状况,旨在为我国优质猪肉供应链的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1 数据来源及样本特征

1.1 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由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大学生和研究生于2012年1~3月(寒假期间)实地调查获得。调查对象为各省市猪肉屠宰加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具体调查方法为:首先,设计调查问卷;然后选择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部分责任心强、做事认真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发放问卷800份;其次,调查人员与受访对象相关人员面谈,现场填写调查问卷;最后对收回的调查问卷进行整理和筛选,剔除不合要求的问卷,得到有效调查问卷522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65.40%。

1.2 样本特征

本文选择的522家屠宰加工企业来自山东省、湖南省、河南省、甘肃省、浙江省、山西省、湖北省、河北省和江苏省等9个省份(1)。从生猪和猪肉生产情况上看,山东省、湖南省和河南省等3省份为生猪和猪肉的主产区,浙江、江苏、河北、湖北和山西等5省为生猪和猪肉的中产区,甘肃为生猪和猪肉的少产区;从地域上看,河北、江苏、浙江、山东等4省属东部地区,河南、湖北、山西和湖南等4省属中部地区,甘肃省属西部地区。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结果,522家受访核心企业从事屠宰加工的年限平均为9.05年,年屠宰生猪平均为116.46万头,拥有职工人数平均为382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职工所占比例平均为21.76%。由于调查区域兼顾了各地的猪肉生产和地域特征,受访核心企业均具备优质猪肉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基本特征和条件;受访者多为企业的领导人员或管理人员,平均文化程度和平均从事本职工作年限较长,熟悉猪肉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领,对调查问卷内容有较好的理解与把握。因此,调查数据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和可信度,可以做进一步的分析。

2 核心企业的质量安全认知与行为分析

核心企业的质量安全行为包括事前质量安全行为、事中质量安全行为和事后质量安全行为。本文依据这3方面良好质量安全行为的具体内容与表现进行调查,结果如下:

2.1 事前质量安全认知状况

事前质量安全的认知,是指核心企业对事前质量安全行为保证猪肉质量安全的作用的认可程度。依据调查结果,522家受访核心企业中,99.42%的企业认为制定严格的标准与完善的制度有助于保证猪肉质量安全;96.55%的企业认为选择良好的合作伙伴有助于保证猪肉质量安全;96.93%的企业认为有必要在选择合作伙伴前对其进行评价;97.51%的企业认为安全的投入品(饲料、兽药及种猪等)有助于保证猪肉质量安全。可见,几乎所有受访核心企业均认可事前质量安全行为对于保证猪肉质量安全的作用。

2.2 事前质量安全行为状况

核心企业事前质量安全行为,是指在生产前为防患未来可能发生的猪肉质量安全问题而采取的预防性活动,主要包括标准与制度管理、合作伙伴选择和投入品质量控制3方面。

(1)标准与制度管理行为。科学而先进的猪肉质量安全总体标准及养殖、屠宰和销售等阶段性标准是实施猪肉质量安全控制的首要条件,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则是贯彻执行标准的重要保证。调查结果显示,522家受访核心企业中,有71.46%的企业领导供应链节点企业制定了“从田间到餐桌”的一系列质量安全标准及制度,而近三成的企业没有制定相应标准和制度。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大多数受访核心企业重视并进行了相关标准及制度的制定,而仍有三成企业虽认可标准制度对于保障猪肉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但并未在具体工作中进行落实。

(2)合作伙伴选择行为。合作伙伴选择是供应链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核心企业实施良好合作伙伴选择行为,能够从若干备选养猪场户和超市中选择优良的合作伙伴,从而生产并提供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优质猪肉。调查结果显示,522家受访核心企业中,61.11%的企业拥有专业的工作小组,用于对合作伙伴进行评价和选择。评价方法主要有4种,按被选比例的大小排列依次为:集体开会讨论法(被选比例为42.15%)、综合评价法(被选比例为35.25%)、经验法(被选比例为17.62%)和招投标法(被选比例为14.75%);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受访核心企业最为看重养猪场户的社会信誉,其次是疫病防疫程序、饲养规模和饲养管理能力;最为看重超市的市场信誉,其次是保鲜设施、消费群体和市场份额。这些指标的被选比例均超过50%。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六成多的企业仍然采用主观性较强的集体开会讨论法等方法,而未采用较为客观的综合评价法,这不利于科学的评价和选择合作伙伴;在选择养猪场户时,核心企业以社会信誉的高低为第一准绳,而没有对投入品质量和饲养规程给予足够的重视;在选择超市时,企业将保鲜设施和质量检测作为重要指标加以重视,符合猪肉质量全程管理的思想,能够为提升猪肉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保障。

(3)投入品质量控制行为。核心企业对种猪、仔猪、兽药和饲料等投入品进行质量控制有利于从源头上保障生猪和猪肉质量安全。调查结果显示,在种猪等投入品质量控制方面,70.68%的受访核心企业能够为上游养猪场户提供安全的投入品;在设备投入方面,522家受访核心企业中,46.96%的企业认为自身计算机软硬件条件先进或较先进,但43.16%的企业认为此方面条件一般,9.89%的企业认为此方面条件落后或很落后。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多数受访核心企业能够为上游的养猪场户提供质量安全的投入品,从源头把关猪肉质量安全,但仍有三成的企业未达到这一要求,从而无法确保生猪质量,最终影响猪肉产品的质量安全。此外,超过一半的核心企业需要进一步完善计算机的软硬件条件,以便更好地传递信息,提升优质猪肉供应链的管理效率与管理水平。

2.3 事中质量安全认知状况

事中质量安全的认知,是指核心企业对事中质量安全行为保证猪肉质量安全的作用的认可程度。依据调查结果,522家受访核心企业中,98.08%的企业认为严格履行合作合同、对合作伙伴提供安全的投入品、技术等支持与服务有助于保证猪肉质量安全;96.93%的企业认为对合作伙伴行为的监管有助于保证猪肉质量安全;97.70%的企业认为屠宰加工环节中的检验检疫与环境维护有助于保证猪肉质量安全。99.05%的企业认为生产档案建设管理有助于保证猪肉质量安全。可见,核心企业的事中质量安全认知水平普遍高。

2.4 事中质量安全行为状况

核心企业事中质量安全行为,是指屠宰加工企业在优质猪肉供应链运行过程中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而采取的行为。主要包括合作、监管和屠宰加工控制3个方面。

(1)合作行为。屠宰加工企业良好的合作行为是体现其核心企业作用的重要方面。调查结果显示,89.85%的受访核心企业为合作伙伴提供相关支持与服务,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按被选比例(可多选)的大小依次为:技术(77.83%)、资金(56.29%)、信息(55.01%)、投入品(40.51%)、管理(37.74%)和培训(34.33%)。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绝大部分的受访核心企业能够发挥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作用,领导与帮助节点企业提升业务水平,以达到保障猪肉质量安全的目标。但从提供服务的内容来看,受访核心企业提供的服务并不全面,被选比例最高的“技术”有不到八成的企业提供,而被选比例最低的“培训”只有三成多的企业提供。因此,虽然大多数受访核心企业为合作伙伴提供了服务,但服务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

(2)监管行为。核心企业良好监管行为可以避免供应链运行过程中养猪场户和超市“败德行为”的发生,规避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调查结果显示,85.25%的受访核心企业对合作伙伴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管,其监管内容、监管次数确定依据和监管能力的调查情况见表1。

单位:%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大多数受访核心企业发挥了供应链核心企业的监管作用,但监管内容并不完善,每项监管内容的被选比例分布在四成到八成之间;七成多的企业确定监管次数的依据不合理,是监管行为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五成左右的企业认为自身的监管能力一般或较差,应着手提高。

(3)屠宰加工质量控制行为。屠宰加工质量控制行为是屠宰加工企业在生猪收购、生猪屠宰和猪肉加工过程中为保证猪肉质量安全而开展一系列活动,包括检验检疫行为、关键点及工艺控制行为、生产环境维护行为和质量安全档案建设行为4个方面。

(1)检验检疫行为。检验检疫行为指在屠宰加工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中,为保证猪肉半成品及成品在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中不被污染,对生猪、猪肉胴体和猪肉产品进行的检验检疫工作。调查结果显示,受访核心企业检验检疫行为的内容按被选比例(可多选)的大小排列依次为:生产前对设备表面、器具、冷藏室温度等的检验(73.56%)、生产环境监控(73.37%)、宰前检验(62.07%)、生猪收购检验(54.02%)、屠宰过程检验(44.64%)、宰后检验(42.72%)、候宰检验(40.04%)、运输过程检验(38.70%)和活体及胴体的取样检验(化学物质、微生物等)(33.91%)。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受访核心企业检验检疫行为的内容不完善且不均衡,企业最重视的是生产前监控,被七成左右的企业选择,而最不重视的活体及胴体取样检验的被选比例只有三成左右;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是对于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最为重要的两个环节,但只有四到六成的企业进行了这2项检验工作。

(2)关键点及工艺控制行为。关键点及工艺控制行为指企业针对HACCP管理体系中确定的关键控制点进行质量安全控制,以及采用先进的设备、技术和工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的行为。调查结果显示,522家受访核心企业中,39.42%的企业平均每半年对屠宰加工人员进行一次技能培训,42.88%的企业平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17.69%的企业每2~3年进行一次培训或从未对员工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按被选比例(可多选)的大小排列依次为:基本操作技能(74.81%)、质量安全观念(70.58%)、设备操作维护(69.23%)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42.69%);受访核心企业利用最多的质量安全控制工艺为自动扫描定位劈半技术(被选比例为58.24%),猪红脏和猪白脏同步检疫技术等其余8项工艺的利用率均在50%以下;引进最多的控制技术及设备为刀具自动清洗消毒、托盘和挂钩自动循环清洗消毒以及屠宰加工车间温度控制设备(被选比例为60%~80%),超声波自动清洗消毒等其余2项设备或技术的引用率均不足40%。受访核心企业进行质量安全重点监控环节的调查情况见表2。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超过八成的受访核心企业能够保证对屠宰加工人员进行至少每年一次的技能培训,培训的内容中被选比例最高的是基本操作技能(被74.81%的受访核心企业选择),最低的是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被42.69%的受访核心企业选择);受访核心企业对先进的质量安全控制工艺、技术及设备的利用率较低,多数工艺及设备的被选比例均在六成以下,只有少数几项的被选比例高于七成,说明核心企业在此方面的行为仍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受访核心企业进行质量安全重点监控的环节并未覆盖全部关键控制点,并且各个关键控制点的被选比例均较低,除“冷却、冷藏”外其余各项的被选比例均在四到六成之间,可见核心企业进行质量安全监控的内容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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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HACCP体系中规定的关键控制点。

(3)生产环境维护行为。生产环境维护行为是指企业通过严格的日常管理与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维护猪肉生产环境,进而保障猪肉质量安全的行为。调查结果显示,受访核心企业进行生产环境卫生监控的内容中被选比例最高的为操作区域的温度与卫生和消毒药品,两者的被选比例均超过70%,废物处理等其余5项内容的被选比例均低于60%;受访核心企业引进最多的环境卫生监控技术为高压杀菌技术,被65.33%的企业选择,微波杀菌等其余5项技术的被选比例均低于五成;屠宰加工人员健康状况检查情况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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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生产环境卫生监控内容方面,受访核心企业对操作区域的温度与卫生和消毒药品2项内容最为重视,对其余5项内容的重视程度不够,说明其生产环境维护工作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在采用先进生产环境卫生监控技术方面,受访核心企业的情况普遍较差,被选比例最高的高压杀菌技术也只被不到七成的受访核心企业引用;在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方面,近九成的受访核心企业能够做到每年对屠宰加工人员进行至少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乙肝测定、传染病、皮肤检查、内科常规、胸透和肠道致病菌,其中,八成以上的受访核心企业组织乙肝测定,七成以上的受访核心企业进行传染病检查,皮肤检查等剩余四项检查的被选比例相对较少,但均超过半数。

(4)质量安全档案建设行为。质量安全档案建设行为是指对猪肉生产的投入品、半成品及猪肉最终产品的质量与数量信息进行登记并保存的行为。调查结果显示,522家受访核心企业中,85.63%的企业建立了猪肉质量安全档案,其档案内容、形式和保存期限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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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受访核心企业都建立了质量安全档案,其中八成以上企业的质量安全档案能够保存两年或两年以上;在质量安全档案内容方面,大多数企业都选择记录了生猪来源信息,但对其它信息的记录不足,被选比例均在六成以下,可见,质量安全档案的内容还有待完善。

2.5 事后质量安全认知状况

事后质量安全的认知,是指核心企业对事后质量安全行为保证猪肉质量安全的作用的认可程度。依据调查结果,522家受访核心企业中,97.32%的企业认为全面的质量安全偏差分析与科学的纠偏程序有助于保证猪肉质量安全;93.10%的企业认为有必要积极承担对问题猪肉造成的一系列经济社会责任。可见,受访核心企业的事后质量安全认知水平对比事前与事中质量安全认知水平稍有不足,但绝大多数企业对事后质量安全行为都表示认可。

2.6 事后质量安全行为状况

事后质量安全行为是指屠宰加工企业在猪肉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后所采取的分析、补救与改进活动,包括偏差识别及其纠正行为和责任承担行为2方面。

(1)偏差识别及其纠正行为。偏差识别是事后质量安全行为的基础,偏差纠正是事后质量安全行为的重点。调查结果显示,522家受访核心企业中,86.59%的企业制定了完善的疾病、质量等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应急处理程序;发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后,2.49%的企业在进行问题产品定位时能够定位至单个产品,31.61%的企业能够定位至单一批次产品,54.41%的企业能够定位至某时间段生产的多批产品,11.69%的企业无法准确定位;26.05%的企业在进行问题产品追溯时能够追溯到投入品供应环节,46.74%的企业能够追溯到养殖环节,25.29%的企业能够追溯到屠宰加工环节,2.11%的企业能够追溯到销售环节。

(2)责任承担行为。责任承担行为是指核心企业对问题猪肉造成的一系列经济及社会问题和损失的补救活动。良好责任承担行为可以弱化猪肉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良影响,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优质猪肉供应链的公信度。根据调查结果,受访核心企业发现问题猪肉已经上市后的处理行为见表5。

单位:%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偏差识别及其纠正行为方面,绝大多数的受访核心企业制定了完善的应急处理程序,这有助于应对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维护猪肉质量安全。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近九成的受访核心企业能够实现问题产品定位,七成多的受访核心企业能够实现养殖环节甚至投入品供应环节的责任追溯,可见受访核心企业的偏差识别及其纠正行为实施情况较好,有助于明确责任与改善行为;在责任承担行为方面,发现问题猪肉已经上市时,绝大部分受访核心企业能够立即召回相应产品,但在赔偿消费者损失、追究责任、分析原因并整改、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只有半数左右的受访核心企业能够做到,能够道歉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更少,还有15.71%的受访核心企业甚至选择将问题产品降价销售或不予睬理,这不利于猪肉质量安全的维护,更不利于企业及供应链整体信誉的提升。

3 结论与政策建议

3.1 结论

受访核心企业在核心企业事前、事中及事后3方面质量安全行为的认知与行为调查结果表明受访核心企业的质量安全认知状况很好,但在行为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具体如下:

(1)几乎所有受访核心企业均认同实施良好事前质量安全行为对于保障猪肉质量安全的正向作用。故受访核心企业中,七成企业重视并进行了相关标准及制度的制定,相同比例的企业能够为上游的养猪场户提供质量安全的投入品,且在选择超市作为合作伙伴时的评价指标较规范;但六成多的企业在合作伙伴选择方法上存在问题;在选择养猪场户作为合作伙伴时的评价指标不规范;且超过一半的企业需要进一步完善计算机的软硬件条件。

(2)几乎全部受访核心企业均认同实施良好的事中质量安全行为对于保障猪肉质量安全的正向作用。故绝大部分的受访核心企业能够为合作伙伴提供服务和支持;大多数受访核心企业发挥了供应链核心企业的监管作用;超过八成的企业能够保证对屠宰加工人员进行至少每年一次的技能培训;近九成的企业能够做到每年对屠宰加工人员进行至少一次的健康检查,其中八成以上的企业组织乙肝测定,七成以上的企业进行传染病检查,其余四项检查的被选比例也均超过半数;绝大多数的受访核心企业都建立了质量安全档案,八成以上的企业的质量安全档案能够保存两年或两年以上。

(3)受访核心企业的事中质量安全行为存在的问题为:如企业进行服务与监管的内容不全面,七成多的企业确定监管次数的依据不合理;五成左右的企业认为自身的监管能力一般或较差;企业进行事中检验检疫的内容不完善且不均衡,最为重要的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的被选比例只有四到六成;企业进行质量安全重点监控的环节未覆盖全部关键控制点,其监控内容和环节亟待完善;企业对先进的质量安全控制工艺、技术及设备的利用率较低;在生产环境维护方面的工作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在采用先进杀菌和保鲜措施方面的情况普遍较差;质量安全档案的内容有待完善。

(4)几乎所有受访核心企业均认同实施良好的事后质量安全行为对于保障猪肉质量安全的正向作用。故绝大多数的受访核心企业制定了完善的应急处理程序;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近九成的企业能够实现问题产品定位,七成多的企业能够实现养殖环节甚至投入品供应环节的责任追溯;发现问题猪肉已经上市时,绝大部分受访核心企业能够立即召回相应产品,但在赔偿消费者损失等其他几方面的表现有待提高。

3.2 政策建议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第9篇

为了迅速、准确、全面的掌握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我企业实际,对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报告程序制度规定如下: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按下列情况上报。

发生死亡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管理局,在报告的同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第10篇

肉牛屠宰生产企业HACCP管理体系的建立

施小珊

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作为食品安全控制体系,美国等发达国家早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开始在水产品、肉禽制品等食品生产中实行,到九十年代已形成法规。1996年美国农业部(USDA)和食品安全检查署(FSIS)颁布的《减少致病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系统最终法规》将屠宰列入必须实施HACCP计划的产品种类。在我国却很少见到家畜屠宰业应用HACCP管理体系的报道。本人根据审核肉牛屠宰企业的HACCP体系的体会,加上以往监管出口畜肉企业的工作经验,现提出肉牛屠宰企业HACCP体系建立应当考虑的几个问题,供同仁参考。

1、HACCP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

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HACCP概念的提出,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应用,现在已经逐渐发展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对采用HACCP管理体系的企业也提出了更加全面的要求。现在我国CNAB 已颁布并实施了《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国际ISO22000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整个食品链中组织的要求》也已制订DIS稿。家畜屠宰企业的HACCP管理体系总体应达到《规范》要求,ISO22000标准稿也可用作参考。《规范》对体系的总体要求包括:a.体系范围确定,体系涉及的产品或产品类别和加工、生产场地明确。b.体系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厂房设施设备得到满足,环境适宜,这是体系建立和实施的基础。c.体系应有的文件已经形成,得到实施并持续改进。文件包括食品安全方针、目标、组织机构、职责权限、SSM、SSM方案和HACCP计划等。使企业能持续稳定地向消费者提供预期的安全食品。

SSM、SSM方案和HACCP计划是体系的主体文件,因此有必要分别予以讨论。

2、建立SSM。SSM即安全支持性措施,《规范》要求企业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条件和在食品链中所处的位置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具体要求,即制定自己的SSM。国家对各类食品企业有一系列的标准法规,规定企业应达到的卫生要求。但是一般性的法规不可能与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完全吻合,因此如果只是简单收集法律法规而不结合企业实际加以转化就不能说已符合《规范》要求。屠宰业处于食品链中加工阶段,又有严格的检疫要求,应当遵守良好操作规范(GMP),同时还要遵守良好兽医规范(GVP)。《GB12694-90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家畜屠宰加工企业兽医卫生规范》和《出口肉类屠宰加工企业注册卫生规范》以及《畜禽产地检疫规程》、《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等是肉牛屠宰企业应遵守的基本法律法规,企业的SSM应当符合这些法规的基本内容。例如《家畜屠宰加工企业兽医卫生规范》对屠宰厂选址、厂房建筑和车间设施布局有明确的兽医卫生要求。与一般食品厂相比,不仅要求厂区周围无污染源,车间生产环境不影响食品安全卫生,还要求距离公共场所、居民区、学校、医院、水源和交通要道至少500米以上,位于居民区主要季风的下风处和水源下游,避免交叉污染的同时,也避免生产过程产生的水、气、声、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伙伴网

渣污染周边环境和影响交通安全。该规范对原料活牛采购、暂养及宰杀分割等工序都有明确的兽医检疫要求。这些都是形成企业自己的SSM的依据。

3、完善SSM方案。SSM方案是控制已确定危害发生的SSM的实施和有效运行的程序。主要包括SSOP计划(卫生标准操作程序)和必要的程序文件。

SSOP必须至少描述与食品接触或与食品接触物表面接触的水(冰)的安全、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包括设备、手套、工作服)的卫生、防止发生交叉污染----等八方面的内容。这些操作程序应当紧密结合车间、设备、工艺要求乃至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等实际情况编制,具备可操作性,体现行业和本企业的特点。例如分割车间与食品接触表面操作台和容器的卫生控制程序,在明确负责人之后,还要明确作业时间、频率和操作程序等。操作步骤要具体,要求要明确。例如分割车间操作台班后清洗消毒步骤为:1清扫表面残渣肉屑等块状物,盛于垃圾桶内,不可扫入下水道。2用高压冷水冲洗至无肉眼可见残屑。3喷***清洁剂泡沫浸泡10-15分钟。------,使操作台面洁净卫生。步骤具体,操作性强,要求明确。然后还要描述清洗消毒结果的监控要求和发生偏差时的纠正措施等等。又如刀具清洁也有屠宰业特殊的要求。不同清洁区内不同用途的刀具严格区分,分别存放,分别清洁消毒,分别使用。班后清洗并浸泡于含有效氯浓度100PPM的消毒液内,班前冲洗后使用。屠宰用刀每头一刀,生产过程中如发现病变屠体,接触该屠体的刀具要重新清洗消毒。如出腔用刀具不慎伤及牛内脏,刀具亦要重新清洗消毒等等。

此外必要的程序文件也是SSM方案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规范》要求程序文件至少应当包括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通知和召回程序、测量设备和方法控制程序和验证控制程序等。

4、建立HACCP计划。

4.1HACCP计划可依据CAC《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的逻辑顺序建立。首先是确定产品,进行产品描述,识别加工工艺流程并进行描述。例如肉牛屠宰企业的产品之一为冷冻分割牛肉产品,产品描述为:产品名称:冷冻分割牛肉;原料来自安全非疫区,经兽医检疫合格的牛只;以及对包装方式、标识、储存方式、保质期、运输方式、销售方式、使用方法、预期用途和消费人群等的描述。

冷冻分割牛肉加工工艺流程为:

(CCP1-1)宰前检疫(CCP1-2)

扎食管------

污水排放放血

宰后检疫(CCP2)修割肉检验

胴体预冷排酸 斩半------修割

红白下水等副产品污水排放

包装材料检验检验

金属检测(CCP3速冻------

NO返工

N O

处理

按照《规范》要求,工艺流程图不仅要列出生产过程中所有步骤的次序和相互关系,原料投入点,还要表明中间产品投入点,返工点和循环点、中间产物、副产品、废弃物的去除点和污水排放点以及源于本企业之外的过程。所以工艺流程图将放血、污水排放、销毁不合格品等等列入其中。成品抽样检验有些项目委托外单位检测,须按产品检验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检验如发现不合格者,如涉及检疫或安全卫生项目的不合格,须按相关的法规规定做无害化及其他处理。

工艺描述即按加工工艺流程用文字叙述每个工序过程。例如:

a.原料活牛采购接收:包括原料活牛采购和验收。采购员采购时确认原料活牛产地为非疫区,每头牛须具备当地农业部门的兽医检疫合格证,查看饲养场兽医用药记录,兽医观察牛只健康状况,确保原料活牛健康良好,且疫病防治用药符合规定。要求供应商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声明,进厂时接收员查验兽医检疫合格证和供应商声明,确认符合要求后将牛只牵至暂养圈暂养待宰。

b.暂养待宰。……

工艺描述中所有加工工序的工艺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应表达清楚,表达方式可以是直接叙述或引出。由于检验和检疫是两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如都在工艺描述中叙述,会使工艺描述非常冗长,而且不利于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编制《产品检验规程》和《兽医检疫规程》在工艺描述中引出是较为合适的办法。

4.2进行危害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和关键限值。

危害分析必须足够充分。从原料活牛的来源、宰前检疫到宰杀加工、包装冷藏工序到成品储运各个环节都要进行详细的危害分析,全面分析每个环节中生物、物理、化学因素引起安全危害的可能性。评估危害的显著性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否会造成消费者不可接受的安全危害,从而确定关键控制点(CCP)。例如牛分割肉中病原体、寄生虫和兽药残留是影响牛分割肉能否安全食用的显著危害,如果原料活牛采购接收工序不控制,以后的步骤将无法消除危害,因此原料活牛接收是CCP。供应商关于原料活牛是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牛只和饲养期间兽医用药符合规定的声明以及当地农业部门兽医检疫合格证明是关键限值。宰前宰后检疫也是确保分割肉无病原体、寄生虫感染食用安全的关键控制点,关键限值为牛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疫病。又如分割肉的金属杂质危害,初次的危害分析认为金属杂质来源于刀具,控制方法仅仅是班组长下班时检查刀具有无破损,如果没有就不对分割肉进行金属检测。经过全面细致的危害分析,发现刀具破损不是金属杂质的唯一来源,牛在饲养过程中可能因为疾病或预防疾病进行过肌肉注射,注射过程中针头断裂残留在肉牛体内是分割肉中金属杂质的另一重要来源,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可接受的安全危害,所以必须用金属检测器检测。最后将原料活牛接收、宰前宰后检疫和分割肉的金属检测三个工序确定为关键控制点。

4.3关键控制点和关键限值(CL)确定之后建立的监控程序,要明确监控什么,怎样监控、监控频率、由谁监控,使关键控制点的运行始终保持受控状态。例如宰后检疫控制牛体病原体感染、寄生虫病变引起的显著危害,健康无人畜共患疫病是关键限值,监控对象为头部、内脏、胴体检验淋巴结,监控方法为感官检查,监控频率为每头宰后牛只,监控人为宰后检疫兽医(见冷冻分割牛肉HACCP计划表)。随后是偏离时应当怎样采取纠偏行动,如果发现有恶性传染性疫病,同群牛只不得加工。须按国家相关的兽医法规报告处理。一般病变牛只按规定做无害化处理。表格化的监控程序和纠偏程序简单明了,监控方法操作性强且能快速提供结果,监控频率和监控责任人明确,充分体现了HACCP体系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便于工序控制实际操作使用。预先设计的纠偏行动,也体现了体系的预防特性。一旦发生偏离立即启动纠偏程序,可使生产迅速恢复受控状态。

4.4有效的验证程序可以提供置信度,使之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具有识别和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及影响食品安全诸多因素的能力,能达到预期的控制食品安全卫生的效果。CNAB《规范》要求必须保持形成文件的验证程序,验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a.确认产品描述和流程图的准确性、危害分析、HACCP计划已经建立,计划中关键控制点、关键限值、关键控制点监视和测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认CCPS按HACCP计划的要求被监控、CCPS在确定的CL内操作、记录准确及时完成、偏离时按计划采取纠偏行动、确认HACCP计划的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有效等等。

b.对CCP的验证。除了包括对CCP执行的记录、方法和监测设备进行检查,还要针对性地抽样检测。例如分割牛肉生产CCP验证抽样检测有每年对原料活牛收购区域至少进行

一次疫情、饲养方式和兽医用药情况普查;成品抽样进行兽药残留检测;疫病病原体和寄生虫检疫;成品金属杂质检测等。这些是验证过程是否受控和产品是否合格的重要手段。

c.定期进行HACCP体系的内部审核验证,一般每年必须按计划进行一次,应该对体系涉及的每个与产品安全有关的过程都进行审核,例如对消费者投诉及其它相关方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利用进行审核。CCP的验证在HACCP计划中明确规定(见《冷鲜分割牛肉HACCP计划表》),内部审核时应对加工和监控活动记录的进行审核。包括危害分析记录;原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记录;证明加工中关键限值得到满足的CCP监控记录;关键限值偏离时采取适当的纠偏行动的记录;CCP监控仪器校准记录HACCP计划验证产生的所有记录。审核时要注意记录的是否清晰规范性记录的保存期限是否满足产品寿命和法规等方面的要求。

5、体系的建立、保持和有效运行需要最高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规范》要求企业最高管理者重视、支持并亲自参与体系的建立和保持。同时也对员工的能力、培训和食品安全意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HACCP体系的建立和维持,最高管理者的决策、承诺、全力支持和参与是至关重要的。最高管理者要亲自制定食品安全方针、目标;确定体系范围;确保体系所需资源充足;确保方针、目标与组织的经营目标及相关方要求相符并在组织内得到理解、贯彻和保持,亲自主持管理评审等等;必要的硬件设施添置和改造,危害分析所需大量查阅的技术资料、人力和时间,进行必要试验的设备条件和技术保证,无一能缺少最高管理者的支持。体系的有效运行需要全体员工自觉积极地参与,通过有效的培训可使员工的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明确在体系运行中所负的责任和相关技术要求,这是体系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

实践证明,在建立的屠宰业HACCP管理体系过程中注意上述问题,有助于提高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确保对生产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使产品安全卫生性能达到预期目标,预防、消除产品的安全风险或将风险降低到法规要求的水平。验证程序的有效运行使体系获得持续改进的机会,又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信任,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第11篇

摘要:文章首先介绍了平湖市现有屠宰企业的基本情况与屠宰能力,然后总结了平湖市在屠宰企业监管、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采取的主要做法,以期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

关键词:屠宰企业;畜产品;质量安全;屠宰检疫

钱 强.浙江平湖市加强屠宰企业监管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做法[J].农业工程技术,2017,37(14):72.畜产品质量安全攸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畜禽屠宰环节是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摆上百姓餐桌前的关键一环,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明确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和执法监管,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是维护公众消费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平湖市屠宰业基本情况

平湖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2个,生猪定点屠宰点1个,牛定点屠宰点1个,两个定点屠宰场均为二星级屠宰场。

2016年1-12月全市生猪消耗量为207231.5头,3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12月共屠宰生猪419047头。调出市外生猪白胴305538头,占本地总屠宰量的72.91%,市外调入生猪白胴93722.5头,占总社会消耗量的45.23%。3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12月份共实施违禁药检测4575批次,抽样92696个,抽检比例达到7.37%。累计检出并处理病害猪153头,病害产品97093.6 kg,折合1078.82头(90 kg折合一头),处理屠亡生猪360头,合计无害化处理病害猪1591.82头。1-12月份屠宰牛7158头,宰前检测365批次,抽检样本11985个,8月后至今抽检比例为100%。

二、平湖市加强屠宰企业监管的主要做法

1、日常屠宰监管

(1)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行业规范有序

强化日常检查,做到每月专项检查2次以上,并与各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相结合,提高检查频次和检查质量。通过日常检查,督促各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屠宰环节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2)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形成行业长效监管

全市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屠宰(场)监督检查规范》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情况,要求屠宰企业制定了14项制度,分别为生猪进场检查登记制度,“瘦肉精”自检制度,待宰巡查制度,屠工岗位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证章标志牌使用管理制度,生猪屠宰统计报表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消毒制度,检疫申报制度。在每年年初与各场(点)签订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畜产品安全主体承诺书》下发《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明确了屠宰企业畜产品安全和病害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

(3)加强技术培训

由于屠宰企业外来人员流动性较大,为了提高检疫人员肉品检验水平,全市每年组织屠宰企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内容有屠宰环节的基本要求,屠宰加工的操作规范,屠宰检验6大环节,宰后检验的特点,淋巴系统检查的重要意义,旋毛虫检查等,通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屠宰资格证书和肉品检疫资格证书。

2、加强屠宰环节监管

(1)严把屠宰检疫关

屠宰检疫是确保畜产品质量的关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的检疫和监管工作,全市4个屠宰场(点)派驻官方兽医23名,协检员12名,到场实施检疫监管。一是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实行主检负责制;二是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做到严把“五关”,即进场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在检疫的同时按5%的比例进行监督抽取尿样进行违禁药物检测,违禁药物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屠宰环节。

(2)加大监管力度

2015年全市根据畜产品安全的严峻形势,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调,要求公安对全市的4家定点屠宰场(点)企业内部结构进行定位,布控监控摄像头安装,合计安装监控装置49个。重点监控畜禽进场情况,待宰车间,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建立起生猪入场,宰杀及无害化处理远程监控体系,确保对无害化处理过程的全程监控,有害产品100%得到处理。该系统运行后,畜牧局,所在地派出所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均可通过视频系统终端观看或截取重要屠宰环节的视频资料。畜牧兽医局落实专人,对视频系统日常运行情况进行监管,检查视频拍摄和录制情况,确保视频系?y运行正常。

3、政府重视经费保障

(1)领用办法

由定点屠宰场(点)向畜牧兽医局领用,领取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板只限用于企业自检。畜牧局根据屠宰企业的实际屠宰量对企业领用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板进行核查。

(2)检测要求

定点屠宰场(点)按批抽检进场的生猪(牛),生猪检测比例不上于5%,牛抽检比例不少于20%。

4、加强屠宰行业管理舆论引导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第12篇

在《“十二五”中国肉类工业发展战略研究的报告 (提纲) 》中, 指出未来5年, 中国肉业发展中心任务是确保稳定均衡的肉类供给能力和肉品安全。

在肉类产量方面, 肉类总产量将达到8 600万t, 其中:2015年猪肉产量5 246万t、禽肉产量1 978万t、牛肉产量774万t、羊肉产量430万t。猪、禽、牛、羊、杂畜肉类比重分别达到61∶23∶9∶5∶2;禽蛋总量达到3 000万t。

在肉类产品结构方面, 县城以上热鲜肉销售比例降至50%以下, 冷鲜肉占比提升到30%, 冻肉占比维持在20%左右。肉类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产量达到1 500万t, 其中, 中西式肉制品比例各占一半。

生猪代宰经营户进场屠宰承诺书 第13篇

一、守法经营。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生猪入场检的规定待宰(须在下午6:00前进场静养待宰),并具备生猪检疫单和耳标,交易市场分销单等手续,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诚实守信。作为生猪代宰经营户,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按照猪肉产品分片销售区域要求,自觉维护猪肉产品正常流通秩序,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压价销售和菜市场场外交易行为。

三、实行追溯。为了配合菜市场规范化管理,实行严格索证索票制度,进入菜市场必须具备两证两章且票据齐全(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实行全程可追溯

四、严格检验。宰前、宰后实行严格的检疫检验制度,严禁康复猪,病死猪进场屠宰,发现伪造、涂改生猪检疫单,经查实立即报有关部门从重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规范管理。屠宰生猪当天原则上不存栏,确有余留第二天首先宰杀,严禁存栏超过第三天,否则按每头每天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除封栏外,停止进场屠宰资格。进场必须缴纳屠宰押金,每天5头以内押金1万元,每天超过5头押金2万元

本经营户诚恳接受相关部门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批评意见。

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第14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那要怎么写好承诺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篇1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开发区(宝城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基层和基础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及进入受限空间等场所作业的制度。

三、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部门、整改人员,按时完成整改。

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对企业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企业、车间、班组“三级教育”档案;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确保执证上岗;按规定配备专职安管人员。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严格落实危险工艺设置安全连锁、报警等保护措施;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及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符合相关要求,严禁跑、冒、滴、漏现象,不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

六、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发生事故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

八、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使用、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严禁违规装卸、运输。

九、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争年内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要求。

十一、认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职业危害检测。

十二、确保企业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处置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

此承诺书接受企业职工及社会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手印):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篇2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可靠供电,实现全年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我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代表全体员工,向人民郑重承诺,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忠实执行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规定,努力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和能控。

2、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生产安全指挥系统,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制定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工作重点要求和措施并跟踪检查执行情况。

3、在电网调度、运行、检修等生产工作中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认真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大力开展标准化作业,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制订重大人员伤亡、大面积停电、设备大范围受损、重要变电所全停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加强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安全工作规程的宣贯,并使之能正确运用在实际工作中。做好技术培训工作,特别是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及时编写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培训作业人员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和作业方法。

6、严肃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落实。

7、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重点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两措”计划)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8、督促指导对需求侧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指导用户及时整改,严防用户事故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对用户和农电设备按规定标准检查试验,杜绝不合格的设备接入电网。

9、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关于保护电力设施、消防安全和反窃电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切实做好本企业所辖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健全保卫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和消防演习,并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切实落实农电安全工作各项措施,以“三防十要”为重点贯穿于整个农电安全工作中,把“五查、反六不”作为确保农电安全的突破口来抓。

11、加强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政工部门和党团组织,紧密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12、贯彻落实有关多种经营安全工作的规定,督促严格执行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3、严格执行《生产作业期间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到场的规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力度,在检修、施工和试验工程中,坚持做到“三有三必有”。积极开展现场督查和明查暗访,及时纠正、查处“三违”行为,领导和管理人员不发生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

承诺单位(章):

日期:

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篇3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安全,我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实施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确保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项目上得到认真落实。

二、加强项目部建设和管理,按照工程规模、施工技术难度和工程管理需要等,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部,明确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和职责,督促工程项目部严格按照《江西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建字[20xx]1号)要求落实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三、加强对项目管理班子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监督,确保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低于日历天数80%,督促项目“五大员”按要求到岗履职,项目安全保证体系运转正常,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该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五、健全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该项目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实施审核审批,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安全可靠、严格实施。

六、健全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该项目各种设备、设施实施严格管理,确保安拆、使用安全。

七、健全企业安全检查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工程项目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定期带班检查规定,公司对该项目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八、健全企业分包单位管理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到位。

九、健全项目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监督落实该项目安全费用合理使用,确保项目安全投入。

十、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建立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标准,督促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在本项目实施到位;建立工程项目重大事故危险源登记台帐,跟踪监控重大事故危险源施工全过程,杜绝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发生,全力遏制一般安全事故。为施工管理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十一、建立项目安全绩效考核奖惩制度,认真落实到位。

十二、组织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好险情处置和事故救援、现场保护及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人和安全监督机构各执一份。

承诺人(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篇4

人民政府:

我作为xx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经营主要负责人),就做好本单位20xx至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切实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努力做到不发生死亡事故,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1名专职管理人员;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三项制度”,不违法组织生产,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3、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按规定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

4、健全隐患排查机制,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题调度会,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五落实”,年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5、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持续保证安全设施完好达标,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按上实际营业收入5%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

6、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有关规定,确保作业环境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对接害职工提供必要防护措施,按规定进行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不发生职业病例。

7、落实安全培训相关规定,完成培训任务,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安排上岗,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8、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器材,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

9、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逐年提高标准化水平和等级。

三、承诺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在本单位相应场所配备足够的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安全设施和装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检测、检验,确保其完好有效;

2、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标准限定的原料用量,确保本单位不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不在高温、雷雨天气时生产,不在设备检维修时和土建施工时边施工边生产作业。

3、坚决杜绝本单位“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随意改变工房用途)、转包分包工(库)房、委托加工和多股东各自分别组织生产现象;

4、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标准规定的通道宽度、垛距、垛高、药量等,存放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原料、半成品、产成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的装卸、储存、运输要求。

5、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本单位生产的所有烟花爆竹产品及黑火药、引火线,均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要求,在产品包装及外包装箱上张贴相应的标识码,并将相关信息采集和录入信息系统,做到产品不加贴条码不销售出厂。

四、将承诺内容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安全监管部门及本企业员工监督。每年末,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安监部门进行一次安全述职;每半年,向职代会进行一次安全述职。

不履行承诺条款,自愿接受失信惩戒措施的制裁和相关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发生死亡事故,主动采取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整顿措施,并做到“四不放过”;本人自愿接受政府的相关处分。

承诺期限:

承诺企业(单位)签章: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经营主要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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