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2024-06-20

关于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调研与思考(精选6篇)

关于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第1篇

关于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农机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这几年,我市农业机械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机具呈现出保有量不断增加、种类越来越丰富、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的特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也随之增多,对农机管理和技术手段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确立了农机部门对拖拉机管理的执法主体地位,但农机部门行政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的不足的问题,给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破解日显突出的难题,探索农机安全监理科学发展新思路,促进农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成了当前农机主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按照局党委及局学习实践领导工作小组的安排与要求,我们立即采取行动,先后到市农机监理站,张店、桓台、高青等区县,对农机安全监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3个区县的监理站和10余个乡镇的农机站,与20余个农机手(户)进行了座谈,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工作交流,听取了情况汇报及问题反映,查看了有关文件资料、审验记录,了解农机安全监理的情况,并对调研情况认真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现状

(一)安全监理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农机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科学管理上花力气,在安全源头上下功夫,在基层建设上投力量,在治本措施上出新招,努力构建安全管理,执法、监控、宣传三大防线,深入分析农机安全生产特点,仔细研究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一是加强了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农机驾驶人员及广大群众安全生产的意识;四是不断加大田检路查力度,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集中整治;五是强化登记管理,规范牌证核发;六是提高服务,组织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活动,七是抓好源头管理,大力开展“平安农机”活动;八是搞好日常检查,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08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违章载人366台次、超员超载350台次、无牌行驶640台次、无证驾驶356人次、酒后驾驶72人次,排查乡镇300个、排查村2120个。消除了重大农机事故隐患,维护了农机作业正常秩序,为保证实现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无事故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全市农机拥有及登记、年审情况

随着中央农村经济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机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保有量稳步增长,作业领域不断拓宽,新的农机手队伍不断扩大,高科技的现代农机装备也逐渐推广应用。截止2008年10月底,全市拥有农机总动力达315.98万千瓦,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达2.83余万台,自走式联合收获机保有量为0.23万台。登记挂牌的动力机械为10637台,挂牌率为35%;机具年检数6479台,检验率为80%;共办理驾驶证8662个,证机比达29%。

(三)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几年来,我市农机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平安农机”建设为重点,开展了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农机监理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先后制定了《农机监理业务工作流程》、《农机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农机事故倒查规定》、《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10多种有关牌证核发管理、安全技术检查、执法监督检查、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等规定,明确了监理业务工作岗位设置及责任要求,从制度上保障和规范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

(四)农机监理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目前,市、区县两级共有农机监理机构10个,农机监理员77人,其中市级监理员14人;乡镇一级专设农机管理站的有62个,农业综合管理服务机构32个,共有农机管理人员230人左右,这些人只有一小部分直接从事农机监理;在村一级,成立专门的农机管理服务组织(队、站)共324个,人员有534名,仅有一名管理员的村近1500个,这些人大都身兼数职,专职从事农机监理的人员少之又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农机安全监理体制不顺 农机安全监理体制不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监理机构不健全,监理人力不足。县乡(镇)农机监理机构直接担负着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使命,但在近几年的改革中,县级农机监理力量减少,乡镇农机站撤并,使农机监理力量日渐薄弱。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乡镇农机管理机构,所有监理工作都是区县站直接面对机手,全市只设一人兼管农机的乡镇农机管理站不在少数,基层农机监理力量的不足,乡、村、社三级管理“缺腿”,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名存实亡,农机安全工作基本处于失控状态,直接影响着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农机监理行政职能弱化。2001年在机构改革中,市农机局不再列政府行政序列,改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农机管理的行政职能被弱化;市农机监理站作为农机安全专设机构,其行政监理职能也随之弱化,给监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农机监理技术装备落后。装备建设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农机监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交通执法车辆、检验检测装备以及通讯、办公自动化设备。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投入,我市农机执法缺少相应的配套设备、技术,制约着农机监理工作开展。在检验检测设备的配置上,检验人员还只能用“眼看、耳听、手摸、锤子敲”的传统做法工作;事故勘察设备和牌证档案管理等设备还非常落后。所有这些,都制约着农机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二)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不足

农机监理的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不足,导致挂牌率、年检率、持证率持续下降,而且一年弱于一年,违章者不但得到相应的处罚,反面得到了经济实惠(不交任何费用),示范效应导致违章者日渐增多,守法者日渐减少。

通过调研,普遍反映存在三个方面问题:首先农机执法缺少法律依据。农机监理法律法规存在缺失和不足,《道路交通法》只规定了拖拉机该谁管,却没有规定如何管,怎样管的实施细则。二是拖拉机管理与道路管理脱节。《道路交通法》只赋予了农机部门对拖拉机实施牌证管理的职责,而没有明确农机部门的行政监督权,路查权、扣车权、处罚权,规定不到位,造成了车辆管理与道路管理的脱节。监督手段严重缺失,给农机监理工作造成了困境,基层农机监理人员普遍感到无所适从,不进行执法安全检查是不作为,进行检查了又可能是乱执法,农机执法正处在进退两难的十字路口。其次农机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管理上的相互配合还缺乏一个有效的合作机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没有出台,农机部门没有上路检查权(指乡村道路外),没有公安交警的配合,农机监理只能望路兴叹,而由于警力不足等原因,目前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管理,面临公安无力、农机无权的管理“真空”状态,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蔓延之势,得不到有效遏制,助长了无牌脱检行为的发生。

(三)机费负担较重,挂牌、持证率不高

农村各种税费的减免和各项惠农政策都在不断实施,但农机监理收费却没有相应的补贴,机手对年检收费认同程度底,农机手感到经济负担沉重,削弱了机手对挂牌、年检的积极性。由于拖拉机作业有很强的季节性和时间性,每年上路行驾、作业的时间短,收入低,并且以自用为主。另外,拖拉机作业收入不齐,其收入与所在地区经济状况及机手的经营能力有很大关系,在经济发达地区一般机手在万元左右,欠发达地区年收入只有二、三千元,燃油费支出过多,而农机、交通、税务、工商、保险等相关部门向机手收取的各项费用偏高,养路费400元/年,检费25元,拖拉机交强险110元,有的还有这样的情况:农用小型拖拉机公路养路费,国家规定按4个月交纳(共计400元左右),但有的区县交管部门都按全年12个月征收,因此机手为逃避交费,减轻经济负担不愿登记、挂牌、考证,也不愿参加检审验,“黑车非驾”现象越来越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越来越明显。

(四)拖拉机报废机制尚不完善

由于我市仍有多数拖拉机未登记挂牌,给农机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这些拖拉机大多存在使用年限过长、机械性能下降的问题,机具老化、带病运行、超期服役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同时,国家和省内还没有统一的拖拉机强制报废更新制度和相应的鼓励政策,农机手也多注重效益、轻安全,重使用、轻保养,让这些“老龄”拖拉机仍继续运转,潜伏着严重的事故隐患。

三、对策及建议

农机安全对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从总体上来看,农机安全工作基础仍然薄弱,各项工作还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各级政府、部门应积极做好引导,切实加强农机安全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出台相关政策,健全相关法律、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农机监理现状,促进农机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第一,提高认识,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健全法规机制

1、加强对农机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机安全工作,加强对农机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中,制定方案,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机安全责任,及时协助农机部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农机管理和道路管理协调工作,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为搞好农机安全生产创造有力条件。

2、完善健全农机安全监理机制。在全面落实当前农机工作有关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完善各项机制。一是提高农机监理机构的行政执法职能,将监理人员纳入行政管理编制。二是健全基层农机监理机构建设,抓好基层农机管理,着力解决目前基层农机管理“缺腿”的问题。三是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各级财政要将农机监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充分保障;要做好安全管理硬件的更新,增强执法所需的技术手段。

3、加快立法,为农机管理明权确则。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理法律法规,加快立法,明确农机监理机构对乡村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管理职责,授予农机监理部门具有相应的安全检查权、行政处罚权。我市要在深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同时,推进配套法规的制定及修订工作。

第二,借势借力,农机主抓,部门联动,共同做好工作

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单靠农机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除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以外,还需要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加强联合执法,与公安、交通、安监和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进行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更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制,形成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第三,加大执法,防治结合,强化落实,确保有所成效

农机监管部门是农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监管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建立“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强防范,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三大防控体系”建设:一是深入源头管理,把好注册登记、挂牌、持证和年检关,提高投保率,加大机具检修,推进“平安农机”建设;二是要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开展驾驶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将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引导有关的社会群体重视农机安全生产;三是要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农机事故防范的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加大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力度。

加强执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落实要做到“六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三是规章制度到位;四是宣传培训到位;五是具体措施到位;六是工作落实到位。做到抓思想、抓制度、抓责任、抓落实,确保安全监理工作有所成效。

四、农机监理工作新思路探索

(一)探索新思路,应牢牢把握时代机遇

探索农机监理工作新思路,应牢牢把握时代机遇。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推动中国农村改革30年之后,再次将改革目标重点定位于农村,也是当前党中央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举措。破除二元结构、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给农机安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带来了新机遇。新形势赋予农机监理工作新的使命,农机部门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只有立足新起点,抓住发展机遇,把握全局和长远,深刻理解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重大意义,找准农机监理改革发展的突破口,探寻农机监理工作科学发展之路,谋求农机监理工作规范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才能有力地推动监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地促进我市农机化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创新思维,更新思路,要处理好农机监理的五个关系 现阶段,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又处在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工作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正确处理好农机安全监理过程中的各种关系,是搞好安全监理工作的又一关键性问题。创新思维,更新思路,要处理好农机监理的“五个关系”: 一要处理好监理与服务的关系。农机安全监理的行政执法是国家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能,为民服务是农机安全监理的职业道德,离开了服务去谈执法,就会失去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离开了执法去谈服务就会失去了根本方向,只有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才能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水平。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理念,切实提高机关行政职能,牢固树立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的新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为农民机手提供最便利、最有效的服务。二要处理好拖拉机挂牌检验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农机安全生产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提高农机化综合技术水平,首先要提高拖拉机的技术状态和管理水平。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市拖拉机挂牌、检验率不高,黑车非驾、人货混装、超车超载等现象大量存在,因此,提高拖拉机的技术状态和管理水平,对于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有重要的意义。

三要处理好监理与培训的关系。农机培训是拖拉机驾驶人学习掌握农机知识、安全知识、驾驶技能的一项基础工作。农机监理机构要建立严格的管理车检制度,严把培训质量关,从源头上抓好农机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用规范、科学的管理模式加以正确引导,刺激农机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从而有效的推动监理工作更好的运行发展。四要处理好安全教育与违规处罚的关系。农机安全教育是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机手充分认识到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农机监理人员对违章者实施处罚,是行使行政职权的强制力表现,是维护好农机秩序的保证。但处罚只是手段、保障安全生产才是目的,农机监理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宗旨,这也是以人为本、关注三农的具体体现。五要处理好内部理顺与外部协调的关系。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涉及到农民的切实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到对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涉及到安全生产重大责任。由于它的工作性质、安全环境、执法地位的特殊要求,在理顺农机内部管理和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之间的关系的同时,还要与公安交警、交通管理、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工商管理及政府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协调,要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依法共同制定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在具体工作中,要及时交流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三)新思路试探的几个建议

1、增创优势,加快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在政策上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要求,这对农机监理工作是一个很好的机遇。目前,基层农机监理力量极为薄弱,只有另寻出路,充分发挥农机基层合作服务组织在农机管理过程中“自我监管、自我发展”运营机制的优势,才能进一步促进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组织建设,加强农机监管的手段。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应重视农机服务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做好服务,加强指导,促进发展,发挥其在人员培训、牌证管理、宣传教育、遵章守纪、安全作业中统一管理的作用,增强农机部门的安全管理能力。

2、加快发展,完善“警农共管”机制建设。目前,我市部分区县已相继开展了公安、农机部门合作监管工作,但“警农共管”的机制还没有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展开,还存在权不明、责不清的问题,必须要制定权威、合理、可行的规定,完善“警农共管”机制建设。“警农共管”的机制应在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的基础上组建,编制不变,经费渠道不变,并赋予相应的职能和执法权力。对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按公安体制规范管理,在执法主体上,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行使道路安全管理,在执法对象上将拖拉机及乡村道路的安全管理相对独立出来,实行归口管理,从而实现对拖拉机的人、车、路“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管理。要积极探索设置公安部门驻农机监理部门的联络室建设,选派一定警力长年进驻或联系区县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协助加强路面管理和源头管理。

3、降低收费,将监理收费纳入补贴范围。我市拖拉机挂牌、年检、持证率不高的一个主要因素是农机监理收费较高,机手不愿承担这些费用。国家应出台措施,将惠农政策惠及到监理费用的补贴上,降低收费标准,减轻农民负担。各级农机部门也要认真开展对农机人员的技术培训,为农民群众提供驾驶技术、维修技术的培训,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机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职业技能。

4、采取措施,建立拖拉机报废更新机制。大量达到报废年限拖拉机的超期使用严重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威胁着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巨大隐患,解决拖拉机超期使用报废问题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问题。政府部门应加快立法,出台拖拉机报废更新法规,制定拖拉机报废标准,明确报废主管部门,规范拖拉机更新报废程序,适当实行财政补贴,鼓励拖拉机报废更新,并建立可行的拖拉机报废回收制度。从各个方面不断健全完善报废更新机制,从而有效遏制农机安全隐患,促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关于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第2篇

对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思考

作者:马玲 王靖红

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06期

摘 要:农机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新农村的建设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这几年,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激励引导下,农业机械又进入了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农机具呈现出了保有量不断增加、种类越来越丰富、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的特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也随之增多,对农机管理和技术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深入实施,确立了农机部门对拖拉机实施管理的执法主体地位,但农机部门行政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给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尤其是对农机“三率”的提升带来许多障碍。面对新形势,如何破解难题,探索农机安全监理科学发展新思路,促进农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保证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成了当前农机监理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农机安全监理 问题 思考 建议

一、农机监理工作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农机监理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的执行机构,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负责对上路行驶的拖拉机以及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实行登记制度,发放号牌、行驶证,对登记后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根据用途、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拖拉机驾驶人员考核合格后发给相应类别的合格证,定期对拖拉机驾驶证实施审验,保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其次,农机监理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培训,使机手有一技之长,成为农村先进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的带头人和示范者,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起到了推动作用。三是农机监理在管理和协调农机田间作业、跨区作业中、在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协调共需、化解纠纷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现阶段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现状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已进入一个面向市场、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注重效益,向生产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新阶段。我县也和全国一样,在中央扶持发展农业惠农政策的激励引导下,农业机械又进入了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随着各类农业机械保有量的大大增加,农机监理工作也在全面的进行中。

1.县农机拥有量及登记、年审情况

随着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县农机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保有量稳步增长,作业领域不断拓宽,新的农机手队伍不断扩大,高科技的现代农机装备也逐渐推广应用。截止2010底年,全县拥有各类拖拉机5111台,其中登记挂牌(网上登记)的1972台,挂牌率(网上登记率)达到了38.6%。拖拉机驾驶员在册人数是2134人,网上登记的是1923人,网上的登记率达到了90.1%。

2.县农机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

近几年,我县农机监理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的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平安农机”建设为重点,开展了以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农机监理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先后制定了《农机监理业务流程》《农机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农机安全生产制度》等多种有关牌证核发管理、安全技术检查、执法监督检查、宣传教队伍建设等制度,明确了监理业务工作岗位设置及责任要求,从制度上制约和规范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三、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机监理法律和法规存在缺失和不足。《道交法》只赋予对拖拉机实施牌证管理的职责,却没有规定如何管,怎样管的实施细则。没有明确部门在道路上对拖拉机上行政监督权、路查权、扣车权、处罚权,而道路上相应管辖归公安交警部门。国务院新颁布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也只是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农田、场院等场所进行农业机械监督检查”,而由于警力不足等原因,目前对上路行驶的拖拉机管理,公安交警只对个别严重的拖拉机罚款了之,对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无牌无证行驶行为没有及时纠正,且没有及时将其违法情况通报给农机部门,面临公安无力、农机无权的管理“真空”状态,致使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呈蔓延之势,得不到有效遏制,助长了无牌脱检行为的发生。监督手段严重缺失,给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造成了困境,基层农机监理人员普遍感到无所适从,不进行农机执法安全检查是不作为,进行检查了又可能是乱执法,农机执法正处于执法两难的十字路口。

2.农机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管理上还缺乏一个有效地合作机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拖拉机驾驶证发放的资料、数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作出暂扣、吊销驾驶证处罚或者记分处理的,应当定期将处罚决定书和记分情况通报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但是到目前相关配套文件没有出台,使农机部门和交警部门缺乏相互联系的平台,造成拖拉机管理与道路管理脱节,也导致农机“三率”(挂牌率、年检率、持证率)持续下降,而且一年弱于一年,违章者不但得不到相应的处罚,反而得到了经济实惠(不用交任何的费用),示范效应导致违章者日渐增多,守法者日渐减少。

3.宣传不到位,致使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淡薄,一些人购买机具后不及时办理落户,办理牌证,考取驾照使无牌无证的车辆增加,技术水平较差,机械安全达不到标准,极易造成各种机械事故和交通肇事;还有一部分机手认为“农机监理只是收钱”,不愿意积极配合甚至逃避监督与管理。

4.专项资金不足,农机监理技术装备落后,装备建设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农机监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交通执法车辆、检验检测装备以及通讯、办公室自动化装备。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投入,我县农机执法缺乏相应的配套设备技术,制约着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

5.机费负担较重,挂牌、持证率不高。农村各种税费的减免和各项惠农政策都在不断实施,但农机监理收费却没有相应的补贴,机手对年检收费认同程度低,农机手感到经济负担沉重,削弱了机手对挂牌、年检的积极性。由于拖拉机作业有很强的季节性和时间性,每年上路行驾、作业的时间短,收入低,而且都是自用为主。另外,拖拉机作业收入不齐,其收入与所在地区经济状况及机手的经营能力有很大关系,而拖拉机交强险悬而未决,因此机手为逃避交费,减轻经济负担不愿登记、挂牌、考证,也不愿参加检验,“黑车非驾”现象越来越多。

6.拖拉机报废机制尚不完善。未落户登记的拖拉机大多存在使用年限过长、安全性能下降的问题,机械老化、带病运行、超期服役。但同时,国家和省内还没有统一的拖拉机强制报废更新制度和相应的鼓励政策,农机手也多注重效益、轻安全,重使用、轻保养,使这些“老龄”拖拉机仍继续运转,潜伏着严重的事故隐患。

三、做好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思路与措施

1.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宣传,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

现阶段,农机行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陕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机监理工作的执法地位和农机监理机构职责范围及权利义务,为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政策依据。农机监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在农机手相对集中的厂矿企业、集市及乡(镇),采取多种措施对机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在学生集中的乡村学校,以举办农机教育安全讲座、播放农机安全知识录像等方式,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农民朋友进行农机安全教育,使全社会都了解农机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农机安全监理与相关部门有着密切联系。农机监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大自我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法规与条例,使政府加强对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视,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积极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促进相互理解和支持,为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形成更加完善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法规体系,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农机监理机构应根据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的实际,制定《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以及农机安全监理岗位职责和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工作守则等,同时,严格按照农业部《拖拉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规定,规范各项监理业务流程的职能,实行专人专岗,建立了行为有规范,岗位有职责,办事有程序,工作有目标,过失有追究的管理体系。全面落实“谁检验谁负责、谁考试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教育培训。以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为目标,根据工作任务和队伍情况,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每阶段又针对性的对监理人员进行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培训、考试,做到年有计划,季又部署,月有检查。督使监理人员在干中学,在学中练。

3.加快发展,完善“警农共管”机制建设。“警农共管”的机制应该建立在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的基础上组建,编制不变,经费渠道不变,并赋予相应的职能和执法权力。对乡村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按公安体制规范管理,在执法对象上将拖拉机及乡村道路的安全相对独立出来,实行归口管理,从而实现对拖拉机的人、车、路“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管理。现阶段部分市县区已经相续开展了公安、农机部门合作监管的工作,但这样的“警农共管”机制还存在着权不明,责不清的问题,出现了公安和农机部门合作监管工作的不协调,配合不上,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我们要努力克服目前机制的不健全,积极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制,形成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格局。

4.在以往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中不断的总结适用于新形势下的农机监理工作经验。比如: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每年向拖拉机驾驶人发放一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认真组织抓好季度农机“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拖拉机驾驶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拖拉机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严防超范围运营和违法载客;以户籍管理方式,在乡镇农机站组织建立农村拖拉机及驾驶人登记簿,实行“一机一档”、“一人一档”,全面落实对拖拉机及驾驶人的监管工作措施;组织各乡镇农机监理人员向违法违规拖拉机机主或驾驶人发放“督促办理落户手续通知书”、“拖拉机达到报废条件,禁止使用通知书”、“督促参加拖拉机驾驶人培训的通知书”、“督促检验通知书”、“督促审验(换证)通知书”等通知书;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保证书)”,并继续在每台拖拉机的醒目位置喷涂“严禁违法载人”字样和当地县级农机监理部门的“举报电话”等等。

5.创新思维,更新思路,处理好农机监理的五个关系。

现阶段,农机安全监管管理工作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工作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正确处理好农机安全监理过程中的各种关系,是搞好安全监理工作的又一关键性问题。创新思维,更新思路,要处理好农机监理的“五个关系”:

一要处理好监理与服务的关系。农机安全监理的行政执法是国家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能,为民服务是农机安全监理的职业道德,离开了服务去谈执法,就会失去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离

开了执法去谈服务就会失去了根本方向,只有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才能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水平。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理念,切实提高机关行政职能,牢固树立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的新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为农民机手提供最便利、最有效的服务。

二要处理好拖拉机挂牌检验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农机安全生产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高农机化综合技术水平,首先要提高拖拉机的技术状态和管理水平。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市拖拉机挂牌、检验率不高,黑车非驾、人货混装、超车超载等现象时有存在,因此提高拖拉机的技术状态和管理水平,对于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有重要的意义。

三要处理好监理与培训的关系。农机培训是拖拉机驾驶人学习掌握农机知识、安全知识、驾驶技能的一项基础工作。农机监理机构要建立严格的管理车检制度,严把培训质量关,从源头上抓好农机人员素质,用规范、科学的管理模式加以正确引导,促进农机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从而有效的推动监理管理工作更好的运行发展。

四要处理好安全教育与违规处罚的关系。农机安全教育是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机手充分认识到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农机监理人员对违章者实施处罚,是行使行政职权的强制力表现,是维护好农机秩序的保证。但处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农机监理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宗旨,这也是以人为本、关注三农的具体体现。

五要处理好内部理顺与外部协调的关系。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涉及到农民的切实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到对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涉及到安全生产重大责任。由于它的工作性质、安全环境、执法地位的特殊要求,在理顺农机内部管理和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之间的关系的同时,还要与公安交通、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工商管理及政府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协调,要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依法共同制定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在具体工作中,要及时交流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6.降低收费,将监理收费纳入补贴范围。我县拖拉机挂牌、年检、持证率不高的一个主要因素是农机监理收费较高,农机驾驶者和使用者不愿承担这些费用。国家应出台措施,将惠农政策普及到监理费用的补贴上,降低收费标准,减轻农民负担。各级农机部门也要认真开展对农机人员的技术培训,为农民群众提供驾驶技术、维修技术的培训,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机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职业技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7.采取措施,建立拖拉机报废更新机制。大量达到报废年限拖拉机的超期使用严重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威胁着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给我市安全生产带来巨大隐患,解决报废拖拉机超期使用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问题。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建议,尽快出台拖拉机报废更新法规,制定拖拉机报废标准,明确报废主管部门,规范拖拉机更新报废程序,适当实行财政补贴,鼓励拖拉机报废更新,并建立可行的拖拉机报废回收制度,从各个方面,建

立、健全拖拉机报废更新机制。从而有效遏制安全隐患,促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良好运行发展。

参考文献:

关于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第3篇

1 强化自身素质, 提高监理水平

(1) 提高管理水平。坚持职能法定、合法行政、依法行政和高效便民的思想,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业务流程, 加强拖拉机牌证管理, 严把拖拉机准入关、发牌发证关, 规范拖拉机驾驶员考试、驾驶证核发,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2) 提高服务水平。开展“文明监理, 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活动, 实行办事公开制, 办事人员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和收费标准公开;实行监理员亮牌上岗, 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 接受广大机手监督;实行岗位负责制、首问负责制、代办导办制及限时办结制。为机手提供公正严明、公开透明和高效便民的优质服务, 以优质服务促进农机监理工作。

(3) 提高监理队伍自身素质。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的文化水平、思想道德、法律知识、职业技能和身体素质, 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和再教育, 要基本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各种拖拉机、农业机械的基本性能和驾驶技能。

2 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1) 搞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是依法行政、文明监理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 由于农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农民收入逐年增加, 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迅猛高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用法规制度进行农机安全管理是一种强有力的管理手段, 也是不可缺少的手段, 但不是唯一的手段, 因为管理的主体是广大农民机手。当前, 农民的法律、法规意识还比较淡薄, 文化素质不高, 经济上还不富裕, 要达到知法、懂法和守法, 将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变为自觉性行为, 还需要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树立服务意识, 引入服务机制, 加强服务工作, 把执法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 才能使农机监理工作健康、有序及稳步地发展。农机监理服务的对象是广大农民, 农机监理发展壮大离不开农业机械的发展, 更离不开广大农民的支持和配合, 要取得农民的支持和配合就必须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要求去管理农机, 用优质服务去赢得农民的信任和支持, 从而使更多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纳入牌证管理, 遵章守法, 安全生产。

(2) 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是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农业部组织开展创建“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活动, 是农机系统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的具体体现, 对加强农业机械管理, 提高农机监理执法和服务水平, 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更好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开创“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活动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3 创新工作思路, 提高工作效率

由于农机监理部门没有上道路执法权, 不能很好地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活动, 这不仅影响检审率, 而且使农机事故的发生率大大提高。从农机监理部门的生存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来看, 农机监理部门应该创新工作思路, 做好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1) 加强与公安、交通及安监等部门的合作。农机监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他们的合作, 加强沟通, 互通信息,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 可以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的上道路执法权, 对上道路拖拉机开展联合执法, 共同做好上道路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开展下乡服务活动, 农机监理部门要切实改变工作方式, 从方便广大农民机手出发, 每年安排一段时间开展下乡送检服务活动, 这不仅方便了广大农民机手, 同时提高了拖拉机检验率和驾驶员审验率。

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思考 第4篇

关键词:农机安全监理

中图分类号:S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4-0211-1

1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1.1 农机化的快速发展,给农机安全带来压力

国家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出台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并连年大幅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51亿元,带动地方和农民投入约1105亿元,补贴购置农机具1078万台(套),受益农户达到906万户。拉动农业机械保有量大幅增长,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9.2亿kW,比2005年增长34%。农机总量的大幅增长,新装备的不断涌现,使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人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但无疑会使农机安全监理的任务大大增加。而农民主动参检的积极性并没有相应提高,这就给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1.2 农机装备的流动经营,给监理工作带来困难

跨区作业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经营作业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缘于我国地域辽阔,南北区域农业条件的梯度性差异,给跨区作业带来了可能和契机。近年来,我国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蓬勃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10年全国农业机械化作业服务组织达到18.5万个,特别是农机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现已超过2万个。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初具规模,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农机作业服务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突出亮点。农机装备的流动性,无疑给监理工作带来不便。加上农机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遍布城乡,点多、面广、人散,现有的力量不足以实施全方位监管,只能下乡抽查或开展田间路查,不可避免留有“死角”,给农机安全带来隐患。

1.3 农机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给监理工作带来困扰

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因素很多,主要体现在:(1)“黑车非驾”、拖拉机载客等违章行为屡有发生。(2)农机事故具有分散性和隐蔽性的特点。(3)农机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发生了变化。(4)农机驾驶员普遍素质不高。

2 抓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建议

随着农业机械的全面发展,农机化水平显著提升,因此,农机监理部门的责任越来越重大,必须牢牢遵守“以人为本、为农服务、帮民解闲、为民增效”的原则,挖掘新的工作思路,使监理行为更加规范,重塑监理形象,千方百计为农民服好务、办实事。

2.1 严格执法,加大宣传

农机监理部门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的执法机构,应当严格依法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使用者进行严格、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纠正违章,杜绝事故,促进农机生产安全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教育宣传必不可少,在工作中应常抓不懈。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学习培训方式,让机手知法、懂法,进而守法。

2.2 加强协作,提高效率

要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沟通,提高协作执法水平,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争取各级政府对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视,使农机监理工作由部门行为变为政府行为,创造有利于农机监理工作的新环境。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农机安全监管责任网络体系。落实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将农机驾驶员违法记分在农机办证网上反映,起到警钟长鸣的效果。

2.3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农机监理既是执法部门,又是政府的服务部门;既要维护法律尊严,又要强化服务意识;既要惩前毖后,又要兼顾教育,做到依法办事,以理服人。要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建设,从规范管理入手,打造一个团结、向上、业务过硬、执法严明的综合素质较高的工作团队。要始终教育工作人员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树立服务机手、服务农户、服务农业的观念,摆正监理与服务的关系,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以确保农机的安全生产,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服务。

2.4 转变作风,创新手段

监理部门是政府部门的窗口,要围绕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质服务这一主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以管理带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以牌证管理为核心,积极创新服务手段。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当有办理业务的农机手过来办理手续时,如果手续符合就一定要立即办理,绝不能让机手白跑一趟。当办理者的手续不全,然而又路途遥远时,应该先发代理证,等手续补齐后,再发正式证件。整个工作程序既要规范化,又要体现人性化,把守法意识和人文关怀送到农民的心中,促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參考文献

[1] 顾景明,路晓燕.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的探讨[J].农机化研究,2002(04).

[2] 李玉常,李君.试论农机监理工作的地位及工作方法[J].农机化研究,1999(04).

[3] 刘开顺.谈农机安全监理工作[J].现代农业装备,1994

(03).

[4] 骆凤华,纳建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J].云南农业,1999(06).

[5] 宋建业.强化农机安全监理 提高农机管理水平[J].山东农机化,1999(06).

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浅谈 第5篇

进监理人员树立竞争意识,危机意识,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围绕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质服务这一主题,健全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使每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整个工作程序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文明服务,热情而义耐心地解答农民群众的咨询,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三是要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抓好廉政建设,做到廉洁自律,秉公 执法,使每位监理人员都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强烈的执法意识和廉政意识。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把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以管理带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一是增强服务功能。树立从实际出发的思想,以牌证管理为核心,从办证管理到发放逐一落实责任制,改进工作服务。对来办理业务的机手,只要符合手续,必须立即办理,决不让机手跑第二趟;对路途遥远、手续不全的,先发给代理证,待手续补办齐全后,再发给正式证件;二是增强服务效果。在办理农机监理的各项业务中,本着想为机手所想、急为机手所急的工作态度,把机手视为上帝,开展送检下乡、送办理业务下乡等便民服务,直接体现出我们为机手服务的态度与热情;三是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适时地、适度地处理、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这样做,不但可以为农户提供方便,而且可以密切农机监理人员与广大农机手的关系,增进同广大机手的感情,有利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整个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农机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农村经济运行的链条,是直接为机手服务的窗口。因此,我们应在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加快法制建设,增加技术装备建设投入,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的同时,加强农机系统内部的团结与协作,开拓创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

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已进入一个面向市场、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注重效益,向生产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新阶段。在中央扶持发展农业惠农政策的激励引导下,农业机械又进入了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面对新形势,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农机监理机构应当重新设定工作思路,本着“以人为本、为农服务、帮民解闲、为民增效”的原则,重新构建农机监理行为准则,重新树立农机监理的地位,保证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1 农机监理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农机监理作为安全生产的执法机构,依照国家和地方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使用者进行严格、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纠正违章,杜绝事故,使农机生产安全、有序进行,保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其次,农机监理在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培训,使机手有了一技之长,成为村里先进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的带头人和示范者,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农机监理人员与机手有良好的相处关系,培养了深厚的感情。农机监理人员在机于的心日中既是执法者,又是朋友,还是农机生产的参谋、顾问,机手有了困难愿找农机监理帮助解决,从而使他们得以发展生产,加快了致富步伐;四是农机监理在监督、管理和协调农机田间作业、运输作业、跨区作业工作巾,在提高农机作业水平、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安全生产、协调供需、化解纠纷等方面,起到其它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农民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2 当前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宣传不到位,致使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法制意识淡薄。一部分机手甚至认为“农机监理只是收钱”,不愿意积极配合,逃避管理;:二是农机经营者为得到较高的收益,大部分机手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隐患;三是各级政府对农机监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农机监理的投入不够,致使监理装备差,办公手段落后,效率低;四是农机手尽义务多,享受的权利少。各农机监理部门收费都有法律依据,并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但农机手只有缴费的义务,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权利,农机监理部门在处理监理与服务的关系问题上还未能及时跟上农机化工作的发展节拍;五是农机监理机构还不健全,监理人员配备不足,特别是乡(镇)农机管理人员不固定、不专职,给农村的农机安全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加之乡(镇)农机管理人员属双层领导,工作内容较多,既要服从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还要从事农机管理、培训、推广等工作,间接地制约着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3 做好新形势下农机安全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宣传,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现阶段,农机行业的法律法规主

要有《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机监理工作的执法地位和农机监理机构职责范围及权利义务,为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政策依据。农机监理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在农机手相对集中的厂矿企业、集市及乡(镇),采取多种措施对机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在学生集中的乡村学校,以举办农机教育安全讲座、播放农机安全知识录像等方式,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农民朋友进行农机安全教育,使全社会都了解农机安全监理的重要性农机安全监理与相关部门有着密切联系。农机监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大自我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法规与条例,使政府加强对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视,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积极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促进相互理解和支持,为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3.2强化服务,提高农机监理的总体水平农机监理的工作特点和社会性质决定了其职业道德,必须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为宗旨,以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为工作核心,以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尽职尽责为根本要求,以帮助农民发展生产,致富奔小康为工作目标。要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建设。从实施规范管理人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作水平、服务能力的高低源于素质。农机监理部门应把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严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理队伍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严把监理人员素质关,实行考核上岗、持证上岗。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正确履行政策法规,还必须有较强的政治觉悟,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严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树立服务农业、服务农户、服务机手的思想意识,自觉摆正监理与服务的关系,保证农机安全生产。要明确岗位职责与目标。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定期考核,奖罚分明,促进监理人员树立竞争意识,危机意识,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围绕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质服务这一主题,健全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使每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整个工作程序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文明服务,热情而义耐心地解答农民群众的咨询,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三是要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抓好廉政建设,做到廉洁自律,秉公 执法,使每位监理人员都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强烈的执法意识和廉政意识。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把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以管理带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一是增强服务功能。树立从实际出发的思想,以牌证管理为核心,从办证管理到发放逐一落实责任制,改进工作服务。对来办理业务的机手,只要符合手续,必须立即办理,决不让机手跑第二趟;对路途遥远、手续不全的,先发给代理证,待手续补办齐全后,再发给正式证件;二是增强服务效果。在办理农机监理的各项业务中,本着想为机手所想、急为机手所急的工作态度,把机手视为上帝,开展送检下乡、送办理业务下乡等便民服务,直接体现出我们为机手服务的态度与热情;三是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适时地、适度地处理、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这样做,不但可以为农户提供方便,而且可以密切农机监理人员与广大农机手的关系,增进同广大机手的感情,有利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整个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农机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农村经济运行的链条,是直接为机手服务的窗口。因此,我们应在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加快法制建设,增加技术装备建设投入,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的同时,加强农机系统内部的团结与协作,开拓创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

【范文网】

浅谈新形势下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第6篇

介绍了农杌监理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当前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对新局面采取的5项措施、要求,并针对农机监理中的.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4点建议.

作 者:张小军 Zhang xiaojun  作者单位:山西省柳林县农机局监理站,033300 刊 名:农业技术与装备 英文刊名:AGRICULTURAL TECHNOLOGY & EQUIPMENT 年,卷(期): “”(14) 分类号:S233.9 关键词:农机监理   作用   问题   措施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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