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024-08-07

热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精选6篇)

热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1篇

XX热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明确各级人员设备缺陷管理责任,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缺陷的登录

1、任何人都有发现缺陷和登录缺陷的责任。

2、运行人员发现的缺陷,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内的,由运行人员负责及时消除,如电气设备保险等;属于检修负责的缺陷,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必须在运行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并报告机组长或班长,白天上班期间(包括节日值班期间)发现的缺陷,除机组长或班长负责在MIS上正确登录外,还要当即通知相关专业点检员或检修部门;夜间发现的缺陷,机组长或班长负责在MIS上及时、准确、规范地将设备名称、缺陷类别、缺陷现象、缺陷定级、发现人、发现部门、发现时间进行认真登录,发送到负责缺陷消除的专业。

3、登录缺陷时,要查询未消除的缺陷和相关工作票,不允许重复登录。

二、缺陷的接收和策划

1、设备管理部点检人员对及时接收MIS系统上的缺陷负责;没有执行点检的专业由设备维修方相关专业班组长对及时接收MIS系统上的缺陷负责。

2、设备管理部点检人员对当日8:00至16:00时间段内登录的缺陷,在缺陷登录后4小时内将工作任务单策划完成并电话通知相关维修部门主管;16:00至次日8:00时间段内登录的缺陷,必须在次日9:00之前将工作任务单策划完成。

3、维修部门应及时对工作任务单进行接收并安排人员实施。对当日8:00至16:00时间段内下发的工作任务单,应在2小时内进行接收并提出相应的检修工作票;16:00至次日8:00时间段内下发的工作任务单,必须在次日9:00之前进行接收并提出相应的检修工作票。

4、维修部门在正常情况下,应按照工作任务单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检修工作。

三、缺陷的拒绝

1、运行人员进行缺陷登录时,因重复登录或错登、误登,由缺陷接收人员汇报相应专业主管,经专业主管核查确认后,由专业主管进行拒绝,其他人员无权拒绝。

2、非本专业的缺陷,各专业之间严禁拒绝或转发,但缺陷接收专业可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明确需转发的专业报设备管理部部长或副部长,由设备管理部部长或副部长决定是否需要拒绝或转发。

四、缺陷的处理

1、一、二类缺陷发现后即进行不间断连续处理,直至缺陷消除。

2、三类缺陷从工作任务单策划完成开始24小时内完成消缺。

3、一般维护缺陷(指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如玻璃破碎、照明灯泡不亮等)从工作任务单策划完成开始48小时内完成消缺。

4、对于影响机组出力、危及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在正常上班时间,检修人员得到值长或点检人员通知后15分钟内应到场安排进行缺陷处理,在夜间或休息日检修值班人员得到值长或点检值班人员通知后30分钟内应到场安排进行缺陷处理。

5、需要停运主要辅机及倒换设备或系统运行方式才能消除的缺陷,需由点检员(没有执行点检的专业,由相关专业责任班组长)向值长提出设备退役申请单,值长在接到申请单后,根据机组运行情况当班安排消缺。若运行条件不具备,值长要在退役申请票上注明原因、理由;需要降低机组出力才能处理的缺陷,设备退役申请单要经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特殊情况下,经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口头批准,后补签字。

五、缺陷的延期

1、凡不能及时消除的一、二、三类缺陷,由设备维修部门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并在缺陷单内填写不能消除的原因和具体计划消除日期,相应点检员负责确认并在24小时内负责组织发电部相关专业配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发电部负责做好事故预案后,提交至设备管理部专业主管审核。三类缺陷由发电部部长或副部长对所做措施进行补充、确认,设备管理部部长或副部长批准;

一、二类缺陷需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2、对于缺备件的待消缺陷,在办理延期手续时,应注明备件到货时间,并由设备管理部专业主管审核后,必须由物资管理部部长或副部长确认;备件在规定期限到货后,物资管理部要在当日通知相关 专业领取,各专业人员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安排进行缺陷处理。

3、对于需要停重要辅机或需要倒运行系统的缺陷,当天因负荷关系不满足停重要辅机或倒运行系统的条件,责任部门应事先将设备退服役申请票和工作票提交运行人员处,值长根据实际运行工况明确计划消除时间;当满足停重要辅机或倒运行系统的条件时,值长应及时通知点检员和检修部门,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安排进行缺陷处理。

4、凡列入停机处理的缺陷,点检员应提前准备好作业指导书或工作任务单,遇到停机机会时,必须及时处理;若停机后仍不能处理者,必须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六、缺陷的验收

1、点检员或运行人员应在接到检修负责人提出验收请求后1小时内到场进行验收。

2、对已经进行过现场验收或试运再鉴定的缺陷,点检人员或维修负责人办理完消缺手续之后的2小时内,运行人员应办理完MIS网上验收手续。

七、缺陷的统计

1、每天早会,设备管理部部长或副部长要通报昨日缺陷处理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2、每月5日前,设备管理部部长或副部长要通报上月缺陷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结果;并提出考核意见。

八、缺陷的奖励和考核

1、对正常检查中应发现而未发现的缺陷根据情况,每条考核对应设备责任人或运行人员20元。

2、对于在MIS系统上重复登录的缺陷,以缺陷登录时间为准,每条考核登缺人20元。

3、由于运行人员工作不深入,误登、错登、重复登记缺陷造成检修人员重复劳动或找不到缺陷位置的,每项考核登缺人20元。

4、点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将检修工作任务单策划完成并下发到对应检修部门,每项考核责任点检员20元。

5、维修部门未按规定时间接收工作任务单,并未安排人员实施的,每项考核责任维修部门专业主管20元。

6、维修部门在检修工作任务单规定期限内,未按期完成的,每项考核责任维修部门专业主管20元;每超期一天,加倍考核,直至消除为止。

7、未按值长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处理的,每超一个小时考核责任人20元,并在值长日志上做好记录,每超一个小时,加倍考核,直至到场为止。由发电部每月3日前书面列出考核项目和数量,报设备管理部确认。

8、对于不能按时消除的缺陷,24小时内未及时办理缺陷延期处理审批单,按缺陷处理不及时对待,每项考核责任人20元;每超期一天,加倍考核,直至办理完手续为止。

9、已明确具体消除计划日期的待消缺陷,到期未消除的,根据情况考核责任人20元;每超期一天,加倍考核,直至消除为止。

10、对于因缺少备品的待消缺陷,物资管理部在明确的期限内未将备品采购回来,影响缺陷的消除,考核物资管理部负责人20元;每超期一天,加倍考核,直至备件到货为止。

11、对重要辅机设备,因缺少备品备件而无法按期消除的缺陷,考核设备责任人20元。

12、对于需要停重要辅机或需要倒运行系统才能消除的缺陷,值长在明确的期限内,发电部未及时将重要辅机停运或倒运行系统,考核发电部负责人20元;每超期一天,加倍考核,直至消除为止。

13、检修处理后通知点检人员或运行人员到场验收缺陷,点检人员或运行人员在1小时内无故不到场或配合验收不积极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

14、发电部运行人员在接到点检员提出的试运再鉴定请求后,2小时内未组织进行试运,又无正当理由的,每项考核当班机组长(班长)20元。

15、检修、点检、运行共同验收过的缺陷,点检员在网上办理消缺后,运行人员在2小时内未签署验收意见者,每项考核当班机组长(班长)20元。

16、对维修人员在进行主、辅机设备停运处缺过程中,因责任心不强,检修工艺不符要求而造成主、辅机在一个月内再次停运处缺的,按缺陷性质对检修部门进行考核(若物资部提供的备品有质量问题,对物资部进行考核;若点检员责任不落实、验收不认真,对点检员进行考核):① 造成停机、停炉的缺陷按照事故定性进行考核;② 影响 机组出力、经济指标的缺陷考核责任人300元;③ 造成主、辅机设备再次停运的缺陷考核责任人100元;④ 一般性缺陷考核责任部门责任人30元。

17、同一设备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次及以上的同样缺陷,视为重复性缺陷,考核设备责任人40元。

18、对于缺陷消除工作中的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配合处理缺陷时,严禁发生推诿扯皮现象,缺陷责任清楚后,对责任部门专业主管考核50元。

19、维修部门缺陷处理后申请验收,点检验收未通过者,每次考核工作负责人30元。

20、设备责任人对缺陷验收合格后,运行验收未通过者,每条考核设备责任人30元。

21、按月对各专业消缺率进行考核和奖励。消缺率低于90%,考核维修部门责任专业100元,设备管理部门责任专业100元;消缺率在90~95%之间的,不奖励也不考核;消缺率在95~99%之间的,奖励维修部门责任专业100元,设备管理部门责任专业100元;消缺率达到100%的,奖励维修部门责任专业200元,设备管理部门责任专业200元。

22、按月对非点检人员发现并登录的缺陷进行统计,并对设备管理部门相关专业进行考核和奖励。参加统计的分为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控、化学、灰硫、燃料共八个专业,以各专业本月发生缺陷与上月发生缺陷相比,每减少一条缺陷奖励5元,每增加 一条考核5元。照明类缺陷不算统计范围内。

23、设备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发现重大缺陷和在消缺工作组织、管理上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视情况给予适当的考核与奖励。

九、其他

1、本规定适用于全厂设备缺陷管理,原《XX热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及《300MW机组设备缺陷管理标准》同时作废。

2、本规定自2007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在执行中进行补充完善。

3、建筑缺陷依照《XX热电建筑缺陷单》执行,不在本管理制度考核范围内。

2007年1月25日

热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2篇

1.0 目的:规范热电线设备维修的管理,保证设备维修工作的完成。2.0 适用范围:适用于热电生产线所辖范围设备的维修。3.0 内容: 3.1 职责与分工

3.1.1 钳焊维修班负责锅炉系统、汽轮机系统、锅炉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及防洪排涝系统、内泵房、码头泵房等本线内所有机械设备以及公司部分公共设备、设施机械方面的具体维修工作,并负责此方面备品备件的管理和保养。

3.1.3 电仪班负责锅炉系统、汽轮机系统、锅炉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及防洪排涝系统、内泵房、码头泵房、机修车间所有低压电气和仪表自控设备以及公司部分公共设备设施电气方面的具体维修工作,并根据10KV系统管理员的要求负责10KV电力系统中资质允许范围的维修工作。并负责此方面备品备件的管理和保养。

3.1.4 主控楼运行班组负责完成所管辖系统中力所能及的维修保养工作,并根据线的安排参加所管辖系统的大、中修工作。

3.1.5 全线各运行班组必须在操作监控人力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尽量协助参加日常、大、中、小修等维修保养工作。

3.1.6 总调度负责当值期间的维修安全、质量、进度监督协调。3.2 维修项目的收集

3.2.1 总调度及各运行班组发现设备故障,按以下要求办理:

3.2.1.1 如需立即抢修的,应以最快速度通知相关管理人员和维修班长组织抢修,事后填写《热电生产线设备故障跟踪表》(以下简称故障跟踪表)。

3.2.1.2 如无需立即抢修、但生产允许可以随时维修的故障项目,发现班组的班长应填写《报修通知书》交相关维修班长作安排,同时记录在《故障跟踪表》。

3.2.1.3 如无需立即抢修、又要计划停机才能维修的故障项目,发现班组的班长应记录在《故障跟踪表》中。当班运行班长必须将本班仍存在而《故障跟踪表》又未有记录的故障项目逐项登记在《故障跟踪表》中。

当班运行班长要对本岗位故障项目的漏登负管理责任。

3.2.2 日班运行班长应根据本岗位的《故障跟踪表》记录的情况,提醒总调度和相关维修班长安排维修。

3.2.3 各维修班组巡检人员发现设备故障,如能安全处理的应立即自行处理,处理后知会总调度,同时在《故障跟踪表》做好登记,在《热电维修工种交接班簿》中做好交接详细未经华丰公司之书面许可,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全部或部分复制、使用或引用本标准 记录;如需抢修的,应立即通知总调度,由总调度协调抢修工作;如无需抢修而本班次又无能力维修的,应在《热电维修工种交接班簿》中做好记录与说明。

3.2.4 各维修班长(主控楼由该工段管理)每天上班后应到各相应运行岗位查看《故障跟踪表》,收集属于本班组的维修项目;同时结合本维修班组的巡检记录,整理好每天维修计划并安排好维修工作。

各维修班长对本班组所辖范围的故障项目的漏记、漏修要负管理责任。

3.2.5 设备故障须在生产线停机时方可维修且暂时带病运行不影响安全生产时,维修班长做好整理,记录在《计划维修项目安排表》中,待计划停机时处理,相关管理人员应在《故障跟踪表》处理方法栏中事先加以说明,3.2.6 对当班期间已处理好的设备故障,各运行班长必须在本岗位《故障跟踪表》相应项目的“维修后运行班长确认”栏登记确认。如《故障跟踪表》中未有登记的项目,必须补充登记。

3.2.7 各工段管理员每周一、四必须翻查本专业的《设备档案卡》各一次,根据设备维修周期及使用情况确定维修项目补充给相关维修班组安排维修。3.3 不影响生产的维修组织:

3.3.1 总调度及各运行班组发现无需立即抢修、但生产允许可以随时维修的故障项目,应记录在《故障跟踪表》中,并通知维修班组作工作安排。3.3.2 在安全和生产许可的前提下,值班人员或巡检员发现设备故障时,尽可能自行维修处理,并向总调度汇报。各维修班长根据《故障跟踪表》和本班组巡检发现的情况,安排完成此类可以在正常生产中进行的维修工作。

3.3.3 各维修班员接到工作安排后,带工具到现场,对报修设备进行分析,设备的维修可参照本工种的设备管理规程。

3.3.4 当故障设备因特殊原因无法即时维修,维修班组要口头通知相关运行班组的班长和相关管理人员,并做好记录待合适时间进行维修。(所谓特殊情况指:第一、现时有更重要的维修,一时抽不出人力;第二、设备的维修会影响人身安全或生产稳定。)3.3.5 维修后的验收:

维修结束,维修班组在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运行班长安排试机,试机合格后总调度或运行班长应在《故障跟踪表》中签名确认。A类设备和承压设备在试机前必须由相关管理员验收合格。3.4 计划停机小修的维修组织:

3.4.1 计划停机小修的定义:指停炉或停机48小时以内,运行班组仍正常上班的维修。

3.4.2 维修项目的整理和填报

各维修班长按3.2.4和3.2.5的要求在平时收集需停机才能维修的故障项目,在计划停机维修前两天提前整理填好《热电计划维修项目安排表》(主控楼的维修项目由该工段管理员直接办理),经相关工段管理员审核补充后报线长审批。线长审批后各工段管理员将计划维修项目录入电脑统一由总调度发送给生产副总经理、线长、本线各工段管理员。

3.4.2 计划停机小修时的项目工作流程。

3.4.2.1 计划停机小修前两天各维修班组负责人先找相关工段管理员填好有关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收回。

3.4.2.2 维修开始前维修班长一方面把一份已安排好的《热电计划维修项目安排表》第二联(生产班组)交给相应工段的运行班长;另一方面把工作票交给相应的维修项目负责人。

3.4.2.3 维修时维修负责人找相应的运行班长看自己的维修项目是否可以进行;运行班长说可以进行则就进行维修。如果有工作票的则要求运行班长就做好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后并签名确认后才进行维修。

3.4.3 维修后的验收

维修人员维修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就在操作室内《热电计划维修项目安排表》第二联中相应的维修项目上签名确认完成。并通知相应运行班长安排人员试机。A类设备和承压设备在试机前必须由相关工段管理员验收合格。

试机成功运行班组试机人员要在操作室内《热电计划维修项目安排表》第二联中签名确认,表明设备交给生产使用。各工段的小修完成后,当值总调度负责及时收集全线各工段的《热电计划维修项目安排表》第二联,以了解当次小修的完成情况。

3.5 计划停机中、大修的组织:

3.5.1 计划停机中、大修的定义:指全线停机48小时以上,运行班组不安排正常上班的维修。3.5.2 大维修项目计划的确定

各维修班长根据部门的提前通知,将本专业的大维修项目整理填好《计划维修项目安排表》(主控楼的维修项目由该工段管理员直接办理),报经相关工段管理员审核补充后报线领导审核,线领导讨论审核后整理好全线的大维修计划表报送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中修项目由线长审批)。

3.5.3 需由外单位施工的项目,由相关工段管理员负责跟踪协调。

3.5.4 各维修班组负责提前准备好本班组所负责维修项目的备品备件,外单位施工项目的备 品备件的由项目负责人跟踪负责。

3.5.5 维修结束后3天内各维修班组总结整理计划维修项目的完成情况,交相应工段管理员审核补充后上报线长,由线长整理当次中(大)维修的总结。3.5.6 维修后的验收

3.5.6.1 对A类设备和承压设备的维修,维修人员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相关技术主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许隐蔽(隐蔽:指再下一步工作如上盖等结束后有关数据无法测量的情况)。

3.5.6.2 在维修结束开机前,各维修班长仍须将填好的《计划维修项目安排表》第二联交到各相关岗位控制室,由当班运行班长安排试机工作。具体仍按3.4.3的要求进行。3.6 维修记录和档案的整理

3.6.1 总调度负责计划停机小修的《热电计划维修项目安排表》第二联的整理归档,每年的1、4、7、10月1日日班的总调度负责将上季度的《热电计划维修项目安排表》第二联整理归档。

3.6.2 机械维修方面:一般性的维修项目,维修人员负责填写在《热电维修工种交接班簿》上;对运转设备和主要设备的隐蔽性维修,维修人员必须详细填写《机电设备维修(技改)记录》,维修调整后的有关隐蔽数据必须记录清楚。

3.6.3 各维修班组在维修完成后2天内必须将维修内容录入相应的《设备档案卡》中(10KV系统设备维修档案由该工段管理员负责录入相应《设备档案卡》,锅炉本体、汽轮机本体的维修档案由相应工段管理员负责录入相应《设备档案卡》)

3.6.4 由外单位施工的项目,本线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整理维修记录,填入《机电设备维修(技改)记录》或相应的专用记录表,所有维修数据必须记录清楚。

3.7 维修安全管理

3.7.1 所有维修工作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在安全得到确保的前提下开展维修。3.7.2 所有参与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工作规程,严格遵守《热电线维修挂牌制度》、《热电线维修工作票制度(非10KV系统)》。

3.7.3 各维修班长负责本班人员的维修安全监督管理,当值总调度、线安全主管负责全线维修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各工段管理员负责本专业的维修技术安全管理。

3.7.4 维修前按规定办理维修工作票,由相关工段管理员或总调度签发,经线长审批。维修负责人持有效维修工作票进行维修,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系统 第3篇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系统的结构如附图所示。

(1)设备目录树。电厂根据其生产管理形式和设备的系统结构,在系统中建立设备的分级结构,形成电厂所有设备的目录,用于逐级录入和查看缺陷。用户点击任何一个设备,系统将会将该设备及其子设备的缺陷以表格的形式显示出来。

(2)设备缺陷录入。当运行人员发现某个设备存在缺陷时,登陆该系统,并在设备目录树中找到相应的设备,录入缺陷情况。检修人员和值长等生产管理人员即可通过网络浏览该缺陷。

(3)消缺流程管理。设备缺陷管理是一个流程:运行人员发现缺陷→运行人员录入缺陷→检修人员提交检修意见→值长提交检修意见→开工作票→运行人员验收等。消缺流程管理模块将根据消缺人员各自的权限提供相应的工作界面,实现缺陷消除全程网络化管理。

(4)缺陷查询分析。用户根据查询需求,提交包括缺陷发现时间、机组、设备、缺陷现象、缺陷所处状态等条件,组合查询和统计设备缺陷。既可以快速准确地查到某次缺陷,同时也能进行复杂的统计分析。

(5)消缺权限管理。在缺陷处理的过程中,生产和检修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不同的操作,系统应该分配给其相应的操作权限,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操作和恶意破坏,消缺人员在系统中的操作权限又严格限定在其必要的操作权限中。

(6)用户管理。可实现增加、修改和删除用户的功能,并对用户分配相应的操作权限。

2 消缺流程

(1)缺陷录入:运行发现缺陷后,通知检修班组,并通过计算机将缺陷录入系统中。当运行人运发现录入存在错误时可以重新编辑录入的内容。(2)检修确认:检修人员接到通知后,登入该系统,找到该缺陷记录,录入检修意见,提交后发现问题时可再次编辑。检修意见提交后等待值长审批。(3)值长确认:值长接到缺陷报告后,登录该系统。找到该缺陷检修提交的检修意见,并审核。如果同意,则检修开工作票给运行,如不同意,检修则需要重新设计检修方案,再待值长审批,直到值长认可,检修方案一旦被值长认可,则不得更改。(4)开工作票:检修人员根据检修方案开工作票,并提交运行人员,由运行人员登陆该系统录入工作票号。(5)缺陷处理:运行人员提供检修必要条件,检修人员开始检修。(6)消缺验收:检修人员处理完缺陷后,提交运行人员验收,验收结果为验收通过或延迟处理。运行人员登陆该系统录入相应的缺陷处理结果。

3 缺陷查询统计分析

缺陷查询统计分析功能是缺陷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按时间查询:用户可以根据需要查询任意时段发现的缺陷。(2)按机组查询:用户可以只查询单台机组的设备缺陷,也可以同时查询多台机组的设备状况。(3)按设备查询:根据设备名称查询单台或多台机组设备的缺陷记录。(4)按缺陷现象查询:根据缺陷现象,查询单一缺陷或多个缺陷的记录。(5)按检修部门进行查询:按检修班组进行统计分析。(6)组合查询:组合多个查询条件,进行复合查询。(7)统计分析:计算各车间及全厂每月的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缺陷重复率。

4 系统界面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系统具有用户登录退出模块、缺陷处理模块、查询统计模块、系统管理模块、用户管理模块等。

在界面上提供了各种工作入口:(1)用户登录、缺陷查询、用户管理、常用链接和常见问题解答等入口。(2)用户可以逐级点开设备目录树,并浏览各设备及其子系统的缺陷。(3)待处理缺陷,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和值长可以根据自己的权限点击进入,并对缺陷进行相应地处理;点击某一设备时,显示该设备及其子设备的缺陷,其中采用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的缺陷状态。缺陷一共分为新发现缺陷、正在处理缺陷、验收已通过缺陷、延迟处理缺陷4种。点击某一具体缺陷的表格时,显示该缺陷的详细内容。

5 结束语

热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4篇

一、设备缺陷发生原因

由于涉及到的设备种类繁多,整个生产流程繁杂,因此设备缺陷的成因也不一而同,但大致可以根据其发生的状况分为以下四种:其一,由于工作过程中检修质量不达标或检修工艺不当造成的缺陷,属检修原因;其二,由于运行人员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缺陷,属运行原因;其三,在检修过程中较容易修复的缺陷但因为所使用的材料、备件质量不良而导致缺陷未被消除的,属采购原因;第四种,设备运行时间长磨损老化,属设备原因。

二、设备缺陷管理的正规流程

在了解了设备的具体划分后,应该进行的就是缺陷設备的处理工作,进行处理的流程应做到以下几点:其一,保证缺陷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消除;其二,最大限度保证电厂的正常运转。为此,应根据相关标准制定出严格的操作流程并确保操作流程得到坚决的贯彻:

1、设备缺陷的发现。为了保证设备运转正常,运检人员需要对相应设备工作参数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波动,应立即进行巡视检查,及早发现设备缺陷。2、设备缺陷的登录。运检人员在发现缺陷后,应交由检修人员确认,然后由运行人员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对缺陷的详细信息进行登记。3、设备缺陷的处理。检修人员严格工作票管理制度,运行隔离措施准确,一类缺陷由由总工或生产厂长批准延缓消缺,二类缺陷由运检副总批准延缓消缺,三类缺陷由生技部相关专业专工同意延缓消缺。对于不能立刻消除的缺陷,检修组织应制定出严格的预防措施,做好应急预案,明显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缺陷,按照事故处理规定处置。重大设备事故隐患,不具备消缺条件的,要采取临时措施,预防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生技安监人员组织,列入整改计划消除,实行闭环管理,同时组织应急演练。4、设备缺陷的验收及投运。对于处理过的设备,要有检修人员进行修后状况交代并由运行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方可继续投入生产。5、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对于发生的设备缺陷,除了要及时消除外,还应进行详细记录,由运行人员做好设备消缺管理工作,对缺陷类型、消缺情况等作出详细登记与统计,检修班长每周五,组织全班对专责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技术分析,研究对策,生技部每月3日前组织本专业设备缺陷分析会,将缺陷信息的利用价值最大化,以确保火力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的科学正规化。6、缺陷管理系统维护。对于记录、保存并深度挖掘数据价值的缺陷管理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以保证信息的安全以及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转。在隐患排查与消除过程中,应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四不放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安全隐患的彻底排除,为安全高效生产保驾护航。

三、检修消缺中安全隐患表现形式

因为火力电厂整体工作体系中涉及到的环节过多,除了设备缺陷本身可能会对安全生产产生威胁,在进行检修消缺过程中,也会存在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对安全生产产生威胁,因此要十分注意。1、消缺管理违章。消缺作业方案文件考虑不周,违反事故措施规定、规程、制度,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2、消缺指挥违章。各级领导以及负责人违反国家、行业、上级及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方案措施进行作业组织与指挥。3、消缺违章作业。检运人员习惯性违章,不良的习惯做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不合格。4、延缓消缺事项安全防范措施不严谨,管理流于形式,没有进行等级登记,没有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没有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四、优化措施

1、利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缺陷管理系统是火力发电企业的先进管理体制,主要适用于生产管理,设备安全性要求高,维护成本高的企业。对于设备管理安全性维护要求极高的企业,其经济效益往往严重依赖于设备的正常运转,因此可以采用这种切实可行的管理系统,即利用信息化手段,排除设备隐患,以保障资产安全性和降低维护成本为目的的管理方式,从而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这一系统除制定规范的管理流程监管体制外,还对相应的设备缺陷设有完整的持久跟踪系统以及相应的数据库,对录入的设备缺陷发现、处理等情况进行长久保存并由此进行数据的深度挖掘,基于数据库信息对厂内设备进行预测和评估,这也是企业资产管理系统区别于传统人工记录的重要特征和优势所在。2、做好缺陷统计分析。任何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都离不开管理细化工作,缺陷统计分析正是对管理工作的进一步精细化。进行统计分析时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数据的记录和研究:缺陷类别的统计分析、缺陷消除率及所用时间的统计分析、缺陷复发率的统计分析、缺陷成因统计分析等。进行分析时,除了要点面结合,既要找出设备缺陷的共同之处,也要区分不同设备不同缺陷的对比情况,对于同类型的设备要实现横向对比和纵向对比的综合运用,既要找出同一功能、不同型号的设备的差别,又要找出同一设备不断改进过程中出现缺陷类型及相应的处理情况,作为隐患排查的依据。3、执行阶段的优化。由于火力发电厂工程庞杂,设备专业性极强,且维护起来牵涉的面积太广,因此,要想真正保证设备的缺陷管理及时彻底,必须执行阶段的制度制定。对于相应工作环节做出明确的定量规定,比如前文所说的处理失效的规定,并建立严格的监察制度,保证各岗位员工在明确、可度量的工作指标内完成工作,从而避免推卸责任和懈怠的现象。同时要建立严格的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4、建立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绩效考核是对员工实际对企业贡献程度的考核,隐患排查结果,将绩效考核和年终奖励挂钩可以有效督促各岗位员工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同时严格的奖惩制度既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又可以使员工产生危机意识,强化自己的责任感,真正做到对待本职工作认真负责。

结语

设备缺陷管理对于诸如发电厂这种资产密集型企业的正常生产意义重大,是其长期经济效益得以保障的重要措施,特别是专业性强、设备类型多、数量大的企业,更要依靠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管理和持续的后续跟进工作,通过保障整个系统的长期正常运转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减少隐患的存在,真正实现高水平设备管理和维护,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高效生产结合在一起。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5篇

一、设备缺陷根据其威胁安全的严重程度,分为Ⅰ、Ⅱ、Ⅲ类: Ⅰ类缺陷——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可能发生事故; Ⅱ类缺陷——对安全运行有一定威胁,短期内可能发生事故,但

若长期不处理,即会逐渐增加威胁性,甚至发生为

事故;

Ⅲ类缺陷——对安全运行威胁较小;

二、所有值班员应掌握全部Ⅰ、Ⅱ、Ⅲ类缺陷,动力部门应掌握Ⅰ、Ⅱ、Ⅲ类缺陷,分管用监员应掌握Ⅰ类缺陷和计量装置的各种缺陷,以及由总开关及其至第一断路器之间的Ⅱ、Ⅲ类缺陷;

三、值班人员发现缺陷后,应立即登记在运行日志和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并填报缺陷报告单送交分管部门,对Ⅰ类缺陷应立即电话报告动力部门和用监员;

四、动力部门对Ⅰ类缺陷应及时安排处理,Ⅱ、Ⅲ类缺陷应列入休息日或节假日检修计划内予以消除,消除后在缺陷记录簿上注销;

五、用监人员在巡检时发现Ⅰ、Ⅱ类缺陷,应通知值班员做好记录并通知动力部门;

六、值班员巡检时应注意原有缺陷是否扩大、恶化,如恶化使缺陷类别上升时应重新汇报和记录;

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第6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的范围、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标准。

2、引用标准

2.1《发电公司检修规程》

2.2《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管理职责

3.1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检修副总工程师和运行副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公司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及各专业的消缺、配合工作,且要求严格执行本标准。

3.2确保全公司主设备安全经济运行,负责检查重大设备消缺时设备运行方式及消缺措施的落实情况。

3.3本标准执行后,原设备缺陷管理标准同时废止。

3.4本标准解释权属生产技术部。

4、设备缺陷管理原则

4.1明显危险人身、设备安全的缺陷,应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专业负责人尽早向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负责人汇报。

4.2在带电、带压或有爆炸的场所处理缺陷时,必须遵照《电业安全规程》及公司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进行。

4.3各级生产管理人员都要切实落实设备缺陷消除工作,各专业检修负责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检修班长、组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缺陷消除工作的负责人。

4.4各专业检修班、运行班均设立《设备缺陷登记簿》,以便及时登记和记录消缺情况。

4.5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缺陷处理应结合岗位责任制进行、各专业、班组应设专人负责日常缺陷的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汇总向公司主管部门上报。

4.6为便于设备统计和分级管理,可将设备缺陷分为三类:

4.6.1第一类,是指严重设备缺陷,消除该类缺陷由于技术复杂,须经较长时间进行资金、材料、器材的准备,致使检修班短时间内无法处理缺陷、此类缺陷由各专业制定出具体监督、处理防范措施,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并经生产副总经理或工程师批准后列入大、小修计划。

4.6.2第二类,是指重大设备缺陷、此类缺陷对安全、经济运行有较大的影响,必须停炉、停机、停电或更改运行方式才能进行消除(如临修等)。

4.6.3第三类,是指一般性缺陷,该类缺陷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有一定影响,处理时只需倒换单台备用辅助设备,或检修班组可以自行及时消除。

4.7无论运行、检修发现设备缺陷时均应填写缺陷单,运行发现的缺陷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安排消除,并做好记录、重大缺陷应及时汇报当值值长(热工缺陷24小时随时可联系处

理)。

4.8设备缺陷消除后,运行班组应及时组织消缺负责人进行验收,确认缺陷已消除包括消缺场地、设备卫生合格,在缺陷通知单运行验收栏内填写“已消除”三个字,对缺陷消除不彻底的不得进行验收,并提出重新消缺直至彻底消除为至。

4.9对跨专业的缺陷应按生产技术部下发的专用缺陷联系单,由发现缺陷的专业填写,报值长核实签字后,由值长转发缺陷所属专业运行班长并督促填写缺陷单。

4.10凡需本体解体的缺陷,先由热工或电气专业进行检查,确认非本专业缺陷,再转机务消缺。

4.11缺陷单由专业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由检修班长落实消缺。

5、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分工

5.1值长组

5.1.1值长组负责对运行设备缺陷进行监督,督促各专业按规定消缺。

5.1.2协助各专业鉴定缺陷的严重性,配合个专业及时倒换运行方式,给各专业创造消缺的有利条件。

5.2生产技术部

5.2.1及时掌握设备缺陷处理状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在专业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分析,采取有效手段积极配合各专业做好消缺工作。

5.2.2协助各专业鉴定缺陷的严重性、制定监督、消除缺陷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5.2.3审核补充各专业提出的处理设备缺陷计划及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组织重大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工作。

5.2.4定期总结和分析全公司设备管理状况,提出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报请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2.5每季度组织全公司开展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提出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缺陷管理工作。

5.2.6负责月末统计、汇总考核表报生产技术部。

5.3安全监察部

5.3.1根据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现象研究分析,协助各专业制订反事故措施,指导各专业安全生产工作。

5.3.2监督各专业设备消缺过程中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时给予评价。

5.3.3协助各专业鉴定缺陷的严重性,审核消除缺陷的安全措施。

5.3.4监督重大缺陷消除措施的执行情况。

5.3.5参加重大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工作。

5.4设备管理专业部门

5.4.1各专业的设备缺陷负责人,应是运行及检修专责工程师、各专业内部应建立缺陷记录本,重点记录本专业一、二类设备缺陷、加强缺陷的汇总,并针对重复发生的缺陷进行分析总结。

5.4.2对重大的设备缺陷,由专业主任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和班组有关人员,及时研究处理,措施方案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及安全监察部,经审核批复后执行。

5.4.3对跨专业的设备缺陷,为避免相互扯皮,消缺工作由各专业主任进行协调,尤其在处理重大缺陷时,各专业主管主任必须到场组织消除。

5.4.4对重大缺陷处理,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以及处理后的记录应由专业技术负责人及时将技术数据等资料整理汇总计入设备档案。

5.4.5各专业主管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天应巡视检查所辖设备运行状况,并查阅运行设备缺陷记录本,对新发现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对遗留缺陷进一步核对督促落实消缺、各专业安全员对消缺全过程负有监督责任。

5.4.6专业负责人及技术主管负责日常督促、指导、审批和批准班组提出的监督和消除缺陷的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重大的设备缺陷负责验收。

5.4.7针对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专业技术负责人对有关检修、运行、试验人员进行教育,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各级人员对设备的管理水平。

5.4.8每季度各专业对管辖的设备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和分析,提出薄弱环节和消除对策,且做好相应备品配件的储备,为下一季度设备运行管理奠定基础,并将设备评级结果于季末前五天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5.5值长

5.5.1督促运行人员认真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5.5.2在职权范围内给专业消缺积极创造条件,为各专业消除设备提供可靠运行方式,确保设备消缺安全可靠、确因运行方式等原因无法安排消缺的,由值长在缺陷单备注栏中填写不能消缺的原因、时间,并签字,转生产技术部备案。

5.5.3发现重大缺陷及时通知有关专业负责人,公司值班负责人及并向调度汇报,协助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5.5.4值长值班期间,对发现的一、二类缺陷应督促运行人员对设备加强检查,且做好事故预想。

5.5.5根据实际检查和运行班长的汇报,视缺陷的严重性及时采取措施,有权通知有关专业立即进行消缺。防止缺陷扩大、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且立即向公司值班负责人及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汇报。

5.5.6有权对运行各专业完成公司下发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5.6运行班组

5.6.1运行班长是本班的设备缺陷管理负责人,负责全面掌握当班期间设备的运行状况。

5.6.2各运行专业值班人员,在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汇报班长,并由班长鉴定后登入缺陷记录本中,由缺陷发现人签字注明发现时间及通知检修人员时间。

5.6.3对运行人员能够自行处理的缺陷,经班长或值长批准,做好安全措施后,立刻进行消除;不能消除的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消除。

5.6.4当班运行人员未发现缺陷,由接班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现提出后,按标准对当班运行人员进行考核。

5.6.5发现一、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采取监视措施并向专业负责人和值长汇报,并严格执行专业规程的事故处理措施。

5.6.6如本班发现其他专业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填写公司生产技术部下发的专用缺陷联系单,报值长核实签字后,由值长转发设备缺陷所属专业运行班长、此类缺陷由对方填写设备缺陷单。

5.6.7运行人员由责任落实缺陷的性质、部位及异常现象,并在运行日志上做详细记录、协助检修人员做好消缺工作。凡已消除的缺陷。由运行班长或值班员验收合格后,在缺陷单上签字并注明“已消除”。

5.7检修班组

5.7.1检修班长负责掌握本班所辖设备缺陷,并登记在缺陷记录本内,以便安排落实消缺。

5.7.2班内每个成员,应对自己负责的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发现缺陷及时汇报班长尽早安排消缺。

5.7.3班长每天应重点巡视检查专责范围内设备状况并查阅运行缺陷记录本,根据专业负责

人批示意见,及时安排消缺。

5.7.4班长对可以自行处理的三类缺陷及时指定专人进行处理,必须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对发展中的缺陷采取一切可能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必要时立即向各专业负责人汇报。

5.7.5对本班暂不能处理的一、二类缺陷,应向专业负责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安排计划检修。

5.7.6每周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时,班长应领导全班人员对专责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技术分析,特别对发生重复消缺的设备及未到检修周期的设备缺陷要做重点分析,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5.7.7频发性或重大的设备缺陷处理情况应计入本班设备台账中,以便查阅。

5.7.8每季班长组织本班成员针对本班管辖的设备进行一次设备评级,并书面向专业负责人汇报。

5.8试验和化验班组

根据上级规程及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开展试验、检查和化验、对查出的问题和缺陷及时登记专用缺陷联系单,由专业负责人签字后,转设备管辖班组安排消缺。

6、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6.1要求各专业对本部门员工定期开展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6.2设备缺陷消除率各专业按月主设备100%,辅助设备90%进行统计考核,生产技术部专工应及时检查掌握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并对一、二类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遗留的处理情况不清楚的专工(或专责)应纳入阅读考核。

6.3对设备缺陷的消除在技术上发生争议时,由生产技术部专工裁决。

6.4对设备缺陷需转入待机处理时,必须由生产技术部专工及时签字后方可认可,否则按未及时处理考核、对待机处理的设备缺陷,本月经生产技术部签字后,可不再填写缺陷单,但下月仍需填写,否则按缺陷未发现考核。

6.5现场存放设备缺陷单不得有缺号、丢失、撕毁、乱涂乱画,否则考核有关专业。

6.6各专业要认真执行公司下发缺陷管理标准,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值长组可随时进行现场抽查,如发现有缺陷而未填写缺陷单的,将对专业负责人进行考核。

6.7生产现场设备缺陷单由各专业负责取放、更换、保存,统计每周上周四至本周四本专业设备消缺情况并书面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核查汇总后在周一生产会上通报、各专业设备缺陷月度统计表在每月三日前报生产技术部,节假日顺延。

6.8各专业负责人每天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并及时在缺陷单上签字并填写缺陷的类别及安排处理意见。

6.9设备缺陷考核时间为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6.10各专业每天10:00负责人了解当日的缺陷和前一天的消缺情况,并在生产调度会上通报。

6.11设备缺陷消除后,需投入运行或备用,必须由运行人员验收,双方签字方可生效。

6.12设备消缺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7、设备缺陷考核管理办法

7.1运行各专业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检修人员接到通知后,白天20分钟不到现场处理者考核50元;夜间接到通知30分钟不到现场处理考核50元;上述时间内不到现场造成缺陷扩大或被迫停机,追究专业管理人员砸人并考核有关管理人员100元。

7.2一般设备缺陷消除时间,热工为6小时,其他专业为24小时,超过规定的时间每条缺陷考核50元,每拖延一天加扣50元,直至缺陷消除为止。

7.3运行人员发现缺陷而未填写缺陷单,一经查出,每条考核100元;缺陷填写应准确,不得用含糊的语句,违者考核50元。

7.4机组启停过程中由于设备缺陷或其他原因影响开、停机,每拖延15分钟扣30元,同时连带考核专业负责人20%、多耗燃油按燃油考核规定另行考核。

7.5多个专业分管设备有缺陷时,对消除工作相互推诿,经生产技术部调查裁决,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7.6消除主要辅助身边缺陷超过8小时,影响到机组启动或影响设备投运,未经有关领导批准的考核100元。

7.7要求待机的缺陷,须经生产技术部对口专工签字认可方可待机,生产技术部对口专工应在缺陷单内给出处理意见,拖延一天每条缺陷考核50元。

7.8公用系统消缺需改变运行方式,要提前8小时通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协调安排,否则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每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7.9运行中值长应为各专业的消缺工作创造条件,不应用任何借口推迟消缺时间,否则考核值长100元。

7.10设备缺陷消除后,未及时投入运行或转为备用,交接班互相推诿,每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未汇报值长,每次考核50元;汇报值长后未安排,考核值长50元。

7.11跨专业设备缺陷当天未转入缺陷单位,每条考核责任人20元/天。

7.12月度主设备(本体)待机缺陷按每项考核100元执行;辅助设备消缺率9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00元;公司每周统计通报各专业消缺率,如某专业发生连续两周消缺率排名最末,增加考核该专业100元。

7.13缺陷消除后,工作负责人未及时消缺陷单或运行人员不及时验收签字,按缺陷未消除考核责任人。

7.14凡需低谷消缺的工作,必须在当日下班前2小时通知生产技术部,根据当日负荷情况安排低谷消缺,凡安排低谷消缺而未消除者,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7.15全公司设备不得有严重漏电,要求循环泵房、工业泵房、油泵房设备无渗漏点;化学、燃料设备无渗点;除灰管路无泄漏;其余设备一般渗漏点总数不超过8个(锅炉3个、汽机3个、电气1个、热工1个)。每超过上述一个点考核100元。

7.16机组大小修或计划消缺后,应消除所有待机缺陷、机组启动后,生产技术部专工对缺陷消除情况进行检查,每发现一处待机缺陷未消除,考核责任单位400元。

7.17各专业缺陷管理负责人应于每周五17:00前将本专业一周(上周四至本周四)消缺情况报生产技术部汇总,每迟半小时扣50元;每月5日前将本专业月度缺陷统计表报生产技术部,每迟一天扣50元;每月5日前将本专业月度缺陷统计表报生产技术部,每迟一天扣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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