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曾相识的村庄散文随笔

2024-06-28

似曾相识的村庄散文随笔(精选9篇)

似曾相识的村庄散文随笔 第1篇

似曾相识燕归来的随笔散文

每年春回大地,百鸟争鸣之时,社燕成双逗引翻飞,穿堂入室查勘旧巢。父母脸上便呈现出抑制不住的喜色:“去年的燕儿又回来了!”。小时候的我便仰着头盯着栖在梁头“唧唧”亲昵的燕子疑惑:“果真是去年的那一对燕儿?”。

后来在典籍中查阅,从晋代好事人傅咸的《燕赋序》中得到了验证:“有言燕今年巢在此,明年故复来者。其将逝,剪爪识之,其后果至焉。”。无法想象这体态轻盈的小东西,凭借着怎样的勇气、耐力和记忆力,一路翻山涉水,终于赶在第二年的春天荣归故里,不费吹灰之力就投宿到昔日主人家,凭借河流,山川走向辨识方向,而时隔一年后尚能在千百屋榭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方室,就不得不让人惊讶了。

“春分玄鸟至,白露玄鸟归”。正如燕子喜欢与人相亲一样,人类从来都是与燕为善的。古语说得好:“燕不入愁房。”燕子在谁家筑巢,就预示着谁家吉祥平安、人丁兴旺,而燕子常栖的家庭,则被认为是德行高望之家。因此,有“燕”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们是绝不会故意破坏燕巢或赶燕子出门的。偶有洁癖农家不堪其扰屡次将燕巢捅掉,必然遭受诟病和唾弃,燕子也伤心远离了这户人家。寻常百姓对于燕子的穿堂入室怀着欣喜之情,为防止房梁屋檩上燕子的粪便玷污八仙桌和厅堂,勤快的人家都在燕巢下悬垂一张硬纸板接鸟粪。偶尔调皮雏燕争抢母燕衔来的虫儿跌出巢外,成燕在穷尽一切办法无法把雏燕从地面衔回巢内而忧伤哀鸣时,收工回家的主人会踩着桌凳将雏儿送回巢内。夏虫鼎鸣的夜晚,伴着星儿和月光,屋里女主人搂着襁褓中酣睡的幼儿,燕子用宽厚的翅膀罩着尾巴上带着圆溜溜肉瘤的.雏燕,鼾声伴着偶尔从燕巢传来的温柔唧唧声,是一曲多么幽静和谐的小夜曲啊。

而与燕子近亲的麻雀却遭受与之天壤之别的待遇,麻雀是没有资格登堂入室的,偶尔从窗洞溜进殿堂就仓皇失措,慌乱中东跌西撞,只想尽快逃离樊笼,主人也毫不留情用扫帚驱离。自惭形秽的麻雀只能叽叽喳喳,抱着不平在房顶檐瓦下寻找栖身之所。即使这样也不堪调皮小子骚扰和毁灭,清冷月光下,一伙调皮的傻小子攀梯登上房顶,冒着掏出家蛇跌落地面的危险,将雀蛋掏出果腹,将尚未长出羽翼的幼雀装到盒子中妄想将其驯化为温顺笼中鸟,可羽翼未丰的幼雀气性极大,自囚入樊笼就滴水不进,点米不沾,僵硬直挺的身子诠释着士子之气。眼睁睁目睹身家毁于一旦的母雀疯狂暴躁俯冲啄击“凶手”,悲鸣中哀叹着与家燕不同的际遇和命运。

多年以来,燕子都未光顾老家,看到别人家燕子唧唧穿堂入室,父母惆然若失。

去年春天老家翻盖了土房,盖起了砖瓦房。明媚春日中,一对家燕穿过尚未安装门窗而洞开的窗洞栖上了新房的梁檩。父母喜悦之色跃上眉梢,可随即就黯然神伤。秋后安装了铝合金门窗后,封闭的门窗将阻挡住燕子的脚步和形迹。最可怕的是燕子养儿育女后,雏鸟羽翼未丰,脱离了成燕的照顾,那后果就严重了。父母经过多次的嘀咕和思忖,最终决定燕子南迁之前先不安装门窗,以方便燕子自由出入,养儿育女。

瞅着穿梭衔泥,鱼贯而入的一对燕子,父母眼中满是欣慰和慈爱。他们经常望着燕子成双出入的辛劳身影就入了神,聆听着雏燕娇嫩的唧唧声就入了眠,远方求学的孙儿就影影绰绰走进了梦中……

雏燕羽翼渐丰,差池双翦,飞进飞出,偶尔也衔着蚂蚱飞回窝巢。“长大了,这就不用爹娘照顾喽!”。

秋风苍劲吹起,满树的黄叶子就哗啦啦落了一地。燕子一家进进出出的越发频繁,它们也在为长途跋涉南迁做身体上的储备。清晨雾气弥漫中或嫣红夕阳剪影中,成群的燕子把如同五线谱的高压线谱成一首伤离的乐章,父母知道是要燕子告别了!

不经意的一天,唧唧鸣叫的燕子一家不辞而别,家里冷清了许多,怏怏的父母找到生产铝合金的商家安装门窗。

门窗安装好,夜间房子暖和了许多。可拍拍密不透风的门窗,父母又恹恹不快:明年春天燕子回家岂不进不了门了?我提议在玻璃上挖个洞或者窗子留个缝。父母还是狐疑:要是燕子找不到留的洞那该怎么办?

请求铝合金安装工人在门窗玻璃上挖个洞,被哂笑着因难度大而谢绝后,父母怅然若失,无奈接受了给“客人”断绝了归路的现实。“故巢寻旧主,归燕似故人”从此成为绝唱。

今春,望着偶尔翻飞在波光粼粼水一双面,用剪刀似尾翼修剪春光的雨燕,狐疑是不是去年家中的“客人”?默默问询他们是否寻到投宿新家?

清梦中,斑驳流年中春光摇曳,我不扫径上的落花,只为它蓬门避开,我和我满庭的露水一起等待。等一个风尘仆仆的清晨,落花逐流水,水缓燕归来,定会看见去年的那一对轻巧地跃上枝头,清澈的黑眸波光流转,如同故友兴奋中婉转唧唧分享着漫长冬季的相思,欣喜报告春天到来的讯息!

似曾相识的村庄散文随笔 第2篇

你想象不到我初次踏进尘凡时的样子。

会餐时代师长教师们要自报家门,此次宴席,是本地有名的涮锅,八门五花丰富的涮菜食材目不暇接,菜还没上完,他就吃好了的样子,余下的时光,就一贯给我们母子换菜,显然他很爱好孩子。此次我知道了他姓廉,廉颇的“廉”。他说本身耳朵有点发背,他没有记住我的名字,倒是记住了我孩子的,因为我孩子的名字红遍大年夜大年夜江南北的缘故。

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我创造参加盛典的全部过程,邻座的师长教师坐得异常正派,鼻不雅不雅口、口不雅不雅心,都不曾偏过分看我一眼。

我们坐在北行,他挨着过道,我坐在挨着他的地位,不雅不雅赏电子屏幕和引导讲话时,我须要侧点头看舞台,于是,他也成了我视野中风景的一部分。说实话,经由过程侧脸不雅不雅察,我创造他居然长得和我儒雅的三大年夜大年夜爷很像,为了求证事实,静静多看了两眼,所以记住了他的脸庞。

盛典时光很长,然则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

第二次见到他,依然是艺术聚会,我带着孩子体验生活,之后会餐。因为和摄影师们在一路,被呼唤以前就餐时,师长教师们都已经落座,我们母子随便找了一张桌子,见有空位就坐下了。摘掉落落领巾和大年夜大年夜衣,坐好后巡查,创造依然是他坐在我的左侧,忆起当日危襟正坐的样子,我忽不由得露出了笑容。

想起仓央嘉措的话:我认为别人尊敬我,是因为我本身很优良。慢慢的我明白了,别人尊敬我,是因为别人很优良;优良的人更懂得尊敬别人。对别人恭敬其实是在肃静你本身。

第三次重逢,是去景区采风,漫步人群中溘然听到有人喊我“某某妈,我给你照张相”的时刻,吓了我一跳,因为街坊们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如许喊我的名字,这么巧,有熟人吗?回头一看,本来是廉师长教师走了过来……

每小我都是多面的,然则群处中我只欲望做一个安静的人,不雅不雅世界,这是一种选择。

梵高在写给提奥的信里说:每小我的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然则总有一小我,总有那么一小我能看到这火,然后走过来,陪我一路。

因为知道会碰着很多优良、有名的艺术家们,还有“咔咔作响”的摄像机、无数个手机相机镜头,我戴了帽子、领巾、口罩,该武装的处所都武装了,就剩下长发和一双眼睛露在外面,但经由过程着装,邻座的师长教师必定人认为我是个年青的女孩子,因为尽管在冬天,我也过于爱好淡色调。

“这么巧”,我对他讲起第一次会晤曾经邻座,他说不记得了。

长到必定年纪,脸庞就成为人际交往的介绍信,慈爱总可以或许像冬日阳光一样暖和亲和,心慈者面必善,给人不设防的好感。

在抗战诗篇朗诵的晚会上,穿戴白衬衣的廉师长教师意气风发,神情风扬。下得台来,他说我的作品,问能不克不及给他看看文字稿,于是我留下了接洽办法。

廉师长教师不克不及像我一样如鱼戏水般控制收集常识并得以应用,然则我在空间里经常看到他的萍踪。我认为默默浏览的他,必定认为我比他的邻居都熟悉了,他能看到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大年夜大年夜多半时光开会,我老是踩着时光点到,短短的会前交换里,廉师长教师如数家珍般对他人介绍我八门五花的爱好,同时给我戴上很高的冠冕,听得我都不好意思了,哈哈哈,他是哄小孩不哭呢。

有次看到我敬佩的两个长辈不约而同发了一位病童渴求赞助的事迹和照片,心血来潮,在qq空间里像写日记一样,就此事带着本身的情感写了一篇文章公开揭橥了,没想到很快收到廉师长教师的信息,他说看了我写的文章往后大年夜大年夜为冲动,执意要把善款拿给我,因为他走不开,委托我代理送到有艰苦的孩子面前。

我们住的有些距离,救命如救火,见廉师长教师慎重其事催的急,我就把这件事请托给了我哥,后来哥特意以前,找了公证人,替廉师长教师搞妥了。

要若何优柔的心,才能仅仅从一点文字中,就能对陌生的弱者顿生恻隐呢?

似曾相识的村庄散文随笔 第3篇

一部作品引起文坛的广泛关注后,然后引起争议是正常的。一言堂才是不正常的。笔者认为从哲学、道德建构、生命意识、心理文化等角度赞扬刘亮程都有一定的道理,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刘亮程散文的过人之处,但我认为要全面理解他的散文还必须从灵魂和宗教的角度来诠释。现在笔者从三个方面来看刘亮程是怎样把故乡当成他灵魂的故乡来写的。

一、黄沙梁村———灵魂的故乡

土地是一切的基础,是人事永恒的寄托,乡村比城市更接近土地,这样乡村更容易成为人的灵魂的故乡。刘亮程说:“我的全部学识就是对一个村庄的认识。”[7]这个村庄,就是刘亮程从小到大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新疆沙湾县的黄沙梁村。那是一个僻远的小村,用刘亮程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这个村庄隐没在国家的版图中,没有名字,没有经纬度。历代统治者不知道他的疆土上有黄沙梁这个村子。这是一村被遗忘的人。他们与外面世界彼此无知。”刘亮程就在这样一个小村庄里开始了他的思考和写作。

黄沙梁,这个弥漫着西部风沙的小村子,里面的任何事物都被刘亮程赋予了生命。刘亮程散文中出现最多的几个名词是:村庄,故乡,土地,根。乡村比城市更接近土地,正因为乡村的这种性质,更让人容易把它作为灵魂的故乡。刘亮程把灵魂寄居在故乡,即使他后来来到了城市,但他说:“我是这城市的客人,永远是。无论是寄住几天还是生活几十年;挣一笔钱衣锦还乡还是变成穷光蛋流落街头。”这样深刻的孤独感对于一个离开了自己生活的村庄的人来说,是与生俱来的。以致于在城市的花园里看到一堆牛粪,这本是肮脏的物体他也抓一把,嗅嗅,并感到一股熟悉的遥远的乡村气息扑鼻而来,沁透心肺。并由此而想到牛来城市的命运而联系到自己的命运:我是从装满牛的车厢里跳出来的那一个,是冲断缰绳跑掉的那一个,是挣脱屠刀昂着鲜红的血脖子远走他乡的那一个。作者在这里表达的让人触目惊心:作者的灵魂在故乡,作者的灵魂与故乡中的万事万物的灵魂是相通的。读者可以强烈地感受到作者是一个对故乡,对土地,对自然有着深厚感情的人。而这种感情造就了他的文字。

对于一个在农村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乡下人来说,那里的一切已是如此地熟悉,那里的每一事物都慢慢地渗入到自己的内心中,但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又不得不离开自己的故乡。那他最好回去的方法,就是用文字来触及那一段岁月。但当这种触及不仅仅是一种怀念后,就变成了一种对自己灵魂寻找出路的探索。刘亮程正是这样的探索者。有无数的东西要寻找。“一个有价值的作家关注的,恰恰是一成不变的东西,它们构成了永恒。”而这些不变的东西对于刘亮程来说就是村庄中的万事万物,在这种寻找的过程中,作者用文字构成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村庄,成了自己灵魂的故乡。而村庄里面的人,永远也不会知道一个叫刘亮程的人在这样默默地关注着他们的生活,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投生到僻远的荒凉的黄沙梁,来得如此匆忙,就是为了从头看到尾,看完一村人漫长的一生的寂寞演出。我是唯一的旁观者,我坐在更荒凉处。”作者通过这种注视,把村庄中的万事万物都纳入了自己的内心中,用文字表达出来就形成了一个人的村庄,也是自己灵魂的一种诉说。

二、村庄中灵魂的息息相通

歌德认真探索了自然与艺术的关系,他提出“对艺术家的最高要求是:他应该尊重自然、模仿自然,并且应该创造出一种逼肖自然的作品。”[2]其他生命也可以成为文章的中心。刘亮程散文中经常把物人化或把人物化,在他的笔下,村庄中万事万物的灵魂是相通的:“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野兔的路”、“通驴性的人”等,正因为他的灵魂融入了村中的事物,才能有这样的博爱。在他的眼中,人只是村庄的一个部分,生活在黄沙梁,做人和做头驴、做只虫一样平等。

在那一个狭小的村庄里,人和任何事物一样默默地活着,然后无声无息地死去。这样一代又一代,刘亮程作为村中的一位旁观者,但他的灵魂与他们是息息相关的,他们的生活是他所关心的。“其实人的一生也像一株庄稼,熟透了也就死了。一代又一代人的一生熟透在时间里,浩浩荡荡,无边无际,谁是最后的收获者呢,谁又目睹了生命的大荒芜———这个孤独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黄金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村庄中的人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活着,做为一个醒着的人不能不为这种生活忧虑,“这个村庄在荒野上丢掉了都没人知道,它唯一的一条路在大雪中,唯一醒着的我———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就是这样一个荒凉的村庄,却是作者的灵魂的故乡,他对故乡的感情是既爱又有忧虑,就像日本诗人小林一茶写的那样:“故乡啊,挨着碰着,都是带刺的花。”[3]但作者并不是仅仅停留在同情的阶段,而是对生命价值的追问上,对灵魂的追问上。”李锐这样评价刘亮程:“他使生命有了一种超越世俗的美丽和尊严。他把这尊严和美丽只给予了生命,给予了自然,而从不给予蹂躏生命的社会和历史,从不给予误会了人的‘文明’;他从来不以生命的被侮辱被蹂躏来印证社会和历史的‘深渊’———他对人柔情似水,他对生命深沉博大之爱与天地如一。”[4]虽然李锐的评论有过奖之处,但刘亮程的爱是真实的,他不是虚假地向村人施舍他的爱,不像时炎国所说的那样:“作者把自己定位成黄沙梁世界的一个农民,向现代文明的代表———知识分子———所摆出的调侃姿态,使人不难觉察到他内心深处的那种无奈的辛酸与苦涩感,此中调侃实际上仅仅是一种虚弱的象征性自慰。”[5]在他的世界里,正因为与村中的事物灵魂都是相通的,所以才能强烈地感受到:“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都是人的鸣叫。”

这就是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因为整个村庄只有他一个人醒着。他默默地注视着这一村人,把村庄中的事物都融入自己的灵魂中,虽然有一天他离开了村庄。但他的灵魂已融入村里的事物中,他注定走不出自己的家园。他像他描写的那只老狗一样也成了村庄的一部分。他是一个通驴性的人。他不骑马。他和那头卖掉的老牛默默地对视。他为运到城市的牛的命运担心。他怀念那远远的敲门声。他说自己是黄沙梁上的另一块石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表明他的灵魂永远在故乡,无论肉体在哪飘荡。

三、精神的归宿:构建自己的村庄

宗教是教徒们灵魂最后的归宿,而故乡是刘亮程的宗教,那故乡也就是他灵魂的故乡。刘亮程说:“我所有的文学写作其实一直在为自己寻找一条走回去的路。”这“走回去的路”其实就是给自己的灵魂寻找一个栖居地,构筑一个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建立一种信仰。一个作家的肉体也许一生都漂泊不定,思想感情也随之变动不居,然而他的生命之根却一直深扎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地方。这个地方可能是某个村庄,也可能是某个城镇或某座城市,甚至是自己幻想出来的空中楼阁,但它们的共同之处是,在那里永久地驻留着作家儿时的记忆和梦想,成了自己灵魂的归宿。刘亮程说:“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在心中构筑自己的村庄,我们一生中最早看见的天空、星辰,最先领受的阳关、雨露和风,最初认识的那些人、花朵和事物。当这个村庄完成时,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便形成了,这个村庄不存在偏僻和远近,它是精神与心灵的。我们的肉体可以跟随时间身不由己地进入现代,而精神和心灵却有自己的栖居年代。我们无法迁移它。在我们漫长的一生的某个时期,心灵停留住不走了,定居了,往前走的只是躯体。那个心灵定居的地方成了自己的一个村庄。”

死亡和爱是文学的两大永恒主题。而文学说到底也是一种宗教,都是在为人类的灵魂寻找出路,都关心人的心灵、信仰、爱。但是中国作家普遍缺少一种宗教情怀,大家更注重的是“现世”,而非“来世”,都对自己日常生活关注过多,而对于自己灵魂归宿,人生价值追问关注过少。而刘亮程以多年的守望一个叫黄沙梁的小村庄,体验出另一种生存的意义,寻找到了自己灵魂的故乡,他是这样看待死亡的:“一个人的一辈子完了就完了。作为领居、亲人和同乡,我们会在心中留下几个难忘的黑白镜头,偶尔放映给自己和别人,一个人一死,他真真实实的一生便成为故事。”刘亮程不像前人那样理解故乡,而将故乡作为中国人唯一的灵魂归宿和精神信仰,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对抗死亡的力量,他认为故乡和宗教的关系是这样的:“所谓轮回再生均以回去为前提,所有的宗教均对死亡而建立的。人们追随迷恋宗教,是因为它给死亡安排了一个去处,一个人面对死亡太痛苦,确定一个信仰,一个永生的死亡方向,大家共同去面对它,这便是宗教的吸引力。宗教是宗教徒们灵魂最后的归宿,而故乡是刘亮程的宗教,那故乡也就是他灵魂的归宿,也就是他灵魂的故乡。我们来看他的文字就能理解这村庄是他灵魂的故乡,今后无论走多远,刘亮程都能顺利踏上“返回”的路,因为他的生命在这里一获得某种类似于宗教的洗礼,并感到永恒和安全。“我的故乡母亲啊,当我的生命在远方消失,我没有别的去处,只有回到你这里。”“我没有天堂,只有故土。”刘亮程用这种近乎偏执的方式来赞美他的故乡,使他的故乡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故乡,而是他的一种信仰,他的写作就是对自己灵魂故乡的追寻,他要用文字抵达自己的天堂。

刘亮程是幸运的,能在这日益焦虑、喧哗、匆忙的时代里为自己的灵魂寻找到一个安静的栖居地,并用文字表达出来。当我们在离故土越来越远,灵魂越来越无处栖身,心灵日益空虚的时候,刘亮程或许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摘要:20世纪90年代, 刘亮程以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引起文坛的广泛关注。他在村庄中思考人的死亡、人的命运, 他把村庄当做他灵魂的栖居地, 就像宗教徒把宗教当做他们灵魂的归宿一样, 这让他的文章具有一种宗教情怀。他说他是用文字为自己寻找一条回家的路。

关键词:刘亮程,灵魂,故乡,村庄,宗教

参考文献

[1].林贤治:《九十年代最后一位散文家》, 《书屋杂志》, 2000年第3期。

[2]. (德) 歌德:《〈希腊神庙的门楼〉发刊词》, 转引自《西方美学史》, 朱光潜编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4年第一版, 第417页。

[3]. (日) 小林一茶:《俳句四首》。

[4].转引自《重新解构刘亮程》, 文学视界网。

[5].摘自《文艺评论》, 2003年第6期。

[6].转引自北大中文论坛。

似曾相识的村庄散文随笔 第4篇

关键词:《一个人的村庄》 真 边地乡土 人性 农耕文明

谈到文学创造的审美价值追求的时候,“真”、“善”、“美”是一个重要的标准。“善”是文学传达出的人文关怀,“美”是优秀文学作品外在形式的表现,而“真”是一种内在的审美尺度。散文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学体裁,并且作为一种自由进退于文学和历史、哲学、伦理学、民俗学等非文学体裁之间的文学体裁,“真”也是散文价值判断的一个重要标准。刘亮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是在1999年出版发行并在文坛上引起轰动的,所以他被誉为“20世纪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而他的作品之所以能够引起评论界的非同凡响,就在于它的不娇柔造作,在于它有一种强烈的真实之美。那么这种真实美来自何处?

在喻大翔所著的《现代中文散文十五讲》中认为“散文的真”可以分为五个层层深入、共融共铸的层次:对象的真,主体的真,时代的真,文化的真,人性的真。“我们追求的真,就是在一篇满意的散文里,通过对象真的载体,经过主体真的化解与选择,穿越时代与文化,而达到人性的共真。然后,拨开共性,向下层层反观,我们又可把握到人性、文化、时代、主体与对象独特的具体性及其在特定环境中的演化。”[1]消解了各个层次间严格的界限后,喻大翔这种哲学层面的审视与划分在刘亮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里则融为三种真实美。

一、边地乡土的真实美

好比鲁迅的鲁镇,沈从文的湘西,莫言的山东高密县和贾平凹的商州,一个地域会因为一个作家的文学创作而呈现出它的独特魅力,而作家也成为这片土地的代言者。刘亮程也是通过《一个人的村庄》而成为边地乡村的代言者。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展现了边地乡土世界的真实美。边地的乡土世界是《一个人的村庄》描绘的对象,也是它依托的真实空间。这个世界为刘亮程的写作提供了客观的对象,自然也为它真实美的呈现提供了材料上的真实性。

但是刘亮程的村庄——黄沙梁,在现实中从何处来,归依何种文化背景呢?“新疆,特别是坐落在天山以北广大的山前平原中的村庄,是一种很有意思的人文景观。目前这片已经连为一体的耕地和房屋,在百年前还只是马帮驼队的驿站和游民们的乐园,最早在这里点燃生活的是沿着丝绸之路北道去的中原商人,这些疲惫不堪的跋涉者日出而行,日落后就在荒原中的羊圈、卵石小屋和芦苇棚中栖身,渐渐地,由职业的习惯应运而生的小滩小铺出现后,一些规模不大的村庄也就在西部背景上定格了。”[2]边地乡土文化正是在这样的自然景观上默默生长:干旱缺水,气侯环境恶劣,交通十分不便。恶劣的自然环境和割据式的居住,使得新疆与外界的联系异常困难,各绿洲之间的来往也不是那么密切。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归,似乎与世隔绝。生态环境的偏僻荒芜赋予边区文化封闭而自足的文化基因,人烟稀少的现状使它更加注重人与动物、人与植物、人与土地的关系。

所以,依托对象的真实性,在散文集里,他真实书写了边地这一特有的自然风貌:当然不是熙熙攘攘的集市,你来我往的邻里之间,而是无限的荒野和沙漠,倔犟而又卖力的老牛,卧在墙根的猪,年复一年遍地荒芜的野草,东荡西荡的大风,起伏向远的沙梁,踽踽前行的黄土路,路上的几串脚印,天边的几朵流云。然而,这种真实的边疆风土,在刘亮程的散文里却是充满着诗意情怀与文化自信的。所以在他的审美想象里,你会看到“一株草的死亡或许引起遍地草木的哀悼和哭泣”[3],“路比什么都永恒,它平躺在大地上,折不断、刮不走,再重的的东西它都能禁住”[4],“在狼天性的孤独中我看到它选择唯一食物的孤独”[5],“一朵云下的黄沙梁,也是时间的浮云一朵。吹散它的风藏在岁月里。”[6]“晨光很有劲。这面墙迟早会被早晨的阳光推倒。”[7]这样的审美想象,村庄里微小的生命并不是比人卑微的个体存在,而是同人一样或集体向上生长,或孤独地指引人生。他对细微生命的描绘与关照赋予他的散文一种虚化的真实美,而读者也在他构建的审美想象空间里体悟出庄子的齐物观。由此,荒凉而真实的边地乡土世界在他的散文里成为一个美的审美想象空间。

二、自然人性的真实美

人性的真就是人的真。“对于爱情的追慕与哀怨,对于自由的渴求与压制,对于生的烦恼与赞美等,这些尽管在不同的文化圈、不同的时空、不同的主体身上有着不同的内涵,不同的准则,不同的需要,不同的表现形式与途径。也有着不同的影响与力量,但基本的欲求与表达是不会消逝的。”[8]为自然人性唱响的赞歌便表现为刘亮程对人性之真的推崇。这种“真”有对自由的渴求,有对压制自由的悔恨,有对生的迷茫也有对死亡的向往,但是他却忽略“我”的主体性,而借助村庄里生存形态各式各样的生命体,甚至没有生命的个体也被他赋予了生命意识。

因此,在探寻人与边地事物的关系上,他把眼光放在人与一头驴,一条狗,一只牛,还有一片草,几棵树,一阵风,甚至一个坑,一坨牛粪的关联上。于是,“秋天,粮食不会按姓名走到谁家里。粮食是一群盲者,顺着劳动之路,回到劳动者心里。”[9]只有劳动才有收获,这样简单质朴的道理指引人要脚踏实地地行走。“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人一辈子种好它。”[10]荒地再荒凉也不如心地的冷漠更让人心寒。“这块石头已作为父亲生命中最坚硬的一块骨头提前埋进了土地中。”[11]父亲命运的遭际深刻着如地界石一般坚硬不屈的人格尊严。“你无意便将一棵草籽从秋带到春。”“春天空空来临。你走过不再泛绿的潮湿大地,你觉得身上痒痒,禁不住抖抖身子——无论你是一条狗、一只羊、一匹马、一只鸡、一个人、一只老鼠,你都成为大地春天唯一的救星。”[12]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就是这么奇妙,尽管略带诗意色彩,然而村庄里的人就是这样和村庄里的各种物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endprint

的确“这个地图上确定存在的黄沙梁却在他的笔下不断地被虚化,他的文字让这里的一切变的更像一个寓言。在这里,你看不到村庄里的任何具体的人事纷扰,是非争吵,张家的媳妇儿、李家的婆婆,似乎这些从来不曾存在,只有这里的牲畜、花草、风月才是真实的,生命才是真实的。他写生命的生生不息,写生命在一种静止状态下是怎样消耗的,他写岁月的变换改变了多少东西,又改变不了多少东西。这些都是属于刘亮程的描写对象,但刘亮程的生存体验是不可置换的,这才是一个人的村庄。他以本真的状态呈现出它自身的、内在的精神气质,以最原始、最简单、最真实的方式撞击我们的心灵,引出我们最丰富的感慨和联想。”[13]这就是刘亮程,对边地自然风物的呈现,表达出对自然人性深沉的关怀。

三、边地农耕文明的真实赞歌

文化的真指的是散文的历史性、民族性、地域性与世界性之种种,是以不同心理基础为核心的广义文化传统。刘亮程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寄予自己对边地农耕文明乡土文化基因的深沉留恋与向往。“生活在西部的游牧民族,在外部因素的驱使下,追赶着水草丰富的生活环境,他们生命里所具有的流动性的因子,是独特的生活方式所赋予的:‘动态的生命形式赋予他们特殊的生存方式,使他们努力在每片生活过的土地上留下自己的生命痕迹,这也就形成了具有独特色彩的西部乡土文化。面对西部的荒凉和未开垦过的土地,拿起锄头,扛起铁锨,也是西部人生活的一种必然选择——‘刀耕火种的文明在西部同样留下了它的传统印迹。”[14]由此可见,西部边地的农耕文明是西部游牧文明的变异,虽然是和土地而非水草息息相关,但是西部的农耕文明有着西部游牧文化的深刻烙印,并有着独特的乡土情结。这种独特性在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里昭然可见。如有评论者说“农耕文明则多会形成一种乡土情结,如农耕文明的表现者刘亮程的散文,就充分展现了作为一个西部作家,对故土深刻而执著的爱恋。在刘亮程的笔下,农耕文明业并非对种田垦荒的生活景象的描写,而是通过一个村庄的人物与生活细节,把这种文明的制造者农民,形象地展现在读者眼前。”[15]当然,与周涛、柯红等西部散文家擅于表现游牧文化强健奔放的原始生命力不同,也与张承志选择沉于民间底层、放浪西北大地,与民众为伍挖掘真实的民族文化记忆不同,刘亮程更愿意以他的村庄——黄沙梁为中心,抒发细腻的乡土情怀。当然,刘亮程的乡土情怀也同西部文化的其他言说者一样,表达着与现代工业文明相抗衡的强烈隐喻意味。只不过,刘亮程作为一名边地“土著”建设兵团的后代,一者,他是借助西部的文化精神来改造主流中心文化,而非以西部精神资源表现主流中心文化的精华。二者,他对农耕文明的向往和对现代工业文明的温和抵抗表达了他深切的乡土情怀,以此守护着人类的精神家园。

在他的《一个人的村庄》里,刘亮程的乡土情怀寄托在一头驴、一只牛的身上。比如,在《通驴性的人》里,他把西部“自然生命精神的优越自信物化到驴身上,他们的驴不承认世界,它只相信驴圈,‘谁都不敢独自直面世界,但驴敢,驴的呜叫是对世界的强烈警告[16]”[17]。因此激发的情怀是如此昂扬:一旦鞭子握在别人手里,我会首先想到驴,宁肯爬着往前走绝不跪着求生存,把低贱卑微的一生活得一样潇洒、风流且亢奋,而且并不因此压低嗓门,低声下气。用激扬的呜叫压过沸沸人声;必要时,更要学一点拉着不走打着后退的倔犟劲。驴也好,人也好,永远都需要一种无畏的反抗精神[18]。他所表现的是即使是西部的生物,也是天地造化出来的独一无二的个体。这不正是一种独特文化视角下的崇拜?不正与中心主流文化下驴的丑陋形象形成鲜明对比?正是有着对西部农耕文明的真挚情怀,刘亮程才能借助于西部特有生物的特有品格建造他文化人格的自然原乡,以抵抗中心主流文化的强势侵袭。

刘亮程的乡土情结还表现在对农耕文明的守护和对现代工业文明的抵制上。实际上,数千年农耕文明是刘亮程散文书写的精神资源,而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则是对边地乡土文化的深情回馈。于此,他才对黄沙梁发出“我将不再走远,静坐在墙根,晒着太阳,在一根歪木棍旁把你给我的一天过完——这样平平常常的一天在多年前,好像永远过不完、熬不到边。”“我有点可惜自己,不愿像那根木头一样朽在这个院子里。我离开了家。”“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我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走动、居住和生活,那不是我的,我不会留下脚印。”[19]虽然刘亮程是他村庄的代言人,是边缘写作的力挺者。但是,刘亮程终究是一个现代工业文明中的城市人,他借助于《一个人的村庄》所表达的更是一种两栖人的文化乡愁。“早在十八世纪,当文明进步露出它辉煌的曙光时,启蒙先躯卢梭就警告说:文明与科技同样也会毁掉人类精神的宝藏,它提出著名的‘回到自然的口号。现在,人们完全处在都市硕大无朋的水泥空间,处在电子计算机亿次/秒的速率中,无不感到一种愈来愈重的精神压迫和畸化。被土地和大自然悬离的空茫、焦虑、莫名躁动、无力感、漂泊、无家可归的困惑,引诱人们想往一种坚硬、踏实、永久的精神居所。乡村中的麦地,村庄里的护河、大堆大堆的秸秆、磨光的锄把、镰刀、向日葵、瓷碗乃至麦粒,亦便成了小小的精神寓托之所,因为它们着实代表着土地,代表土地一种澎湃的生命和强旺的生机。土地——生命,村庄——生命,不约而同勾起他们对一种叫做‘家园的总体精神形态的想往与追寻。”[20]二十多年的乡村生活镌刻着刘亮程的童年时光、初恋的心事和青春的追忆。居住于城市之后,这些青春期的精神资源无时无刻不召唤者他回归灵魂最初的栖居地。地理意义上的家乡,社会学意义上的籍贯,文化意义上的故乡因此成为他寻找精神家园的出口。当代作家苏童的小说《逃》中“我”的叔叔陈三麦,在满载荣誉回到家乡后的再一次逃亡使人迷茫。为什么还逃呢?没有日常的理由,那是精神世界需要的精神归宿。《米》中的五龙带着城市的罪恶,坐上回往枫杨树乡村的火车,也是源于对地理意义的故乡的留恋和精神上的故乡的向往。所以,刘亮程所呈现出的这个村庄不仅仅是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而是一类人共同的精神家园,是灵魂的栖息地。如他所说:“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个人精神世界,要靠自己一土一木去构筑。我们的‘圣经只能是自己居住其上的村庄大地,读懂它的一草一木,一事一物。把整个一生安置其中,开始是生存居所,最后是灵魂圣地。对村庄的写作其实是对自我灵魂的永久构筑。因着一颗心灵的力量,一座沉寂于黑暗时间的村庄被唤醒、照亮。”[21]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刘亮程对现代工业文明的抵抗是温和的、不激烈的,他在对黄沙梁的朝拜中隐藏着对现代生活人心荒芜的批判。

四、结语

从古至今,由外国到中国,写村庄的名家作品举不胜举,从书写苦难、贫穷,抒发国仇家思到诗话乡村、寄托处世理想,村庄附带着艺术家们或沉重或无为的思考被代言,同时也为艺术家们的立言贡献自我。然而,刘亮程笔下的一个人的村庄——黄沙梁,却能够深深打动读者和吸引读者,不是因为它指引人们关注苦难与蒙昧,也不是因为它带着绿水青山的诗情画意。而只是因为,这片土地是他灵魂的皈依地,是他创作的全部动力与根基。如果一定要为《一个人的村庄》寻找它富于真实美的理由:在荒凉而真实的边地乡土世界中构建起一个独特的审美想象空间;借助村庄里生存形态各式各样的生命体为自然人性唱响的赞歌传达出他对人性之真的推崇;同时,作为一个两栖人对边地农耕文明的留恋与向往表达了他对精神家园的迫切回归,一定是必须审视的三个缘由。

注释:

[1][2]喻大翔:《现代中文散文十五讲》,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1页,第40页。

[8]张功臣:《边地快车》,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3][4][5][6][7][9][10][11][12][16][18][19][21]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沈阳: 春风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

[13]吕新峰:《一个人的村庄 一类人的家园——新疆作家刘亮程的散文创作探析》,新西部,2009年,第16期。

[14][15]傅文靖:《西部文化的宏阔观照与诗意的生命关怀》,湖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2011年。

[17]范培松:《西部散文:世纪末最后一个散文流派》,中国文学研究,2004年,第2期。

[20]陈仲义:《乡土诗学新论》,中国文化研究,1999年,秋之卷(总第25期)。

似曾相识抒情散文 第5篇

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第一眼,我们就是那样熟悉,像极了久别重逢!

或许前世我们是知心朋友,也或许只是擦肩而过,或许我们一起,在山中下过棋,拥炉煮过茶,或许一起种过菊花,一起醉于月下,或许一起在大漠长风中论过剑,在易水边送过别。或许我读懂过你高山流水的琴音,也或许杨柳岸空对过晓风残月……无论如何,前世的故事终究飘落于前世,今生无法拾起……

前世有缘,今生才能相见,这一世啊,我们错过了春天,华发已淡生鬓边。执起手,相顾无言。

一辈子不长,要彼此珍惜,下辈子不一定能遇上。今生只作好友,淡到极致,忽略掉所有的热望,淡淡地来,淡淡地去,就如我手中这杯淡淡的茶,让我们守住今生的淡然,才能期待来世在最美的.时刻遇见你!

来世如果有缘,我们定会再次相遇,无论如何,来生我都等你!

感谢曾经的相识随笔 第6篇

当初是你闯入我的生活,现在也是你把我冷落。我承认你赢走了我的心。但又能怎样?到头来只不过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曾经我以为,我们会一起走到永远,现在却渐渐忘了你的样子,也记不起来你的声音。你在做什么?在对谁笑?已经不重要了。我累了:有来自生活,也有来自你,重伤我的也许就是你那唯唯诺诺的态度,当初是你闯入我的生活,现在也是你把我冷落。

我很傻,很好骗,很容易把这花花世界的戏份演的太逼真,到最后,才知道,是自己在独唱,在演独角戏,你总是说需要时间磨合,可你却从来没有为我着想过。我们没有生活在一起,你永远看不到我为你掉的泪,为你煎熬过的姿态。我知道是自己太过自作多情。不是说坚持才有真爱,而是已经失去了动力,你有你要追求,我有我要的生活..

我们越来越远,甚至陌生。没有你的关心、没有你的关注、没有你的短信、没有你的电话、我们比陌生人还陌生。我总是把你说的话认真来对待,你却一直在忽略我的感受。

其实我早就想说服自己脱离你,只是当我寂寞孤单时,想起的一直都只是你。我承认你赢走了我的.心。但又能怎样,这阵子,我过的很平静。想了很多,既然你。我都如此不堪重负,那我何不识相的退出。

虽然再次想起你时,我可能还是会难受。但我相信时间,会让我更成熟,因为我想微笑继续向前走。

最后我忘了说如果有天,有人问起你?你会怎么形容我?你爱过的?或者只是朋友?

因为有你,我认真过、我改变过、我努力过、我悲伤过...

我傻,为你傻,我痛,为你痛,深夜里。你是我的一种惯性的回忆我不想在为过去而挣扎,我不想在为回忆而努力,我不想在为思念而牵挂..有一种坚持是心痛,有一种放弃是孤独,生命里剩下的只有等待与思念...

经历一些事,读懂一些人。一个心只能痛一次,因为它只为一件事心痛,只为一种人心痛,看不透事实的真相。诺言、谎言、开始、结局、真相是躲避不了的寂寞,和寂寞打交道,孤独半生,遗忘在某角落里,偷窥别人的幸福....有一种感觉叫学会,有一种后悔叫心碎,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累计一点一点的心痛,直到无法承受,心已死去。你会发现爱有多深,痛就有多浓..

爱过方知情深,醉过方知酒浓。不爱了!还有什么是差距?不想了,还有什么是比例?

今夜相识的散文诗 第7篇

坐在这儿,守望着夜空。月光叮当如银币,洒落一地。

有个声音轻轻呼唤,我回头,及时牵住了你的眼神。

默默注视,双眸,被你紧紧锁住。两个人的世界成为一个世界,心有互感.我悄悄醉倒,你深沉的双眼。

夜,深蓝的寂静。月,明沏的晶莹。

时间睡去了,属于我们的空间,是醒着的。

走近你墨绿的笑里,走近你摇曳着烛光的屋里。目光,紧紧相随。心,慢慢靠近。

透过朦胧的烛光,看你静****着。我的`心不再。

我像得到糖果的孩童,内心的热切,不可逆行。真实而又深刻。

黑夜像一群骚动的精灵,穿梭于你我心间。目光与目光的相遇,坠落在郁丁香飘香的阶前。

风轻轻叩响着门,和着风的声音,闯入屋内。

载来我们相识的喜悦,载来我们不可抗拒的欢颜。

今夜,有一个陌生的身影走向我。目光温柔仍不失坚毅。

我微微睁开眼睛,看到一片承接阳光的绿荫。你在微笑,红晕袭上我的脸颊。

一股热烈的冲动撞击着我的心海。很想知道,坐在对面的你,在想些什么?

轻柔的风吹过,携着我的目光到你身边。我读到,你的眼神分明在说着什么。

嗓子有些干燥,顺手拿起放在手旁边的口香糖。你已经含在了嘴里,我看着发呆。

仿佛闻到淡淡的薄荷味。随即,自己含一粒,笑了。

所能够达到,不要够!

留恋,你我的心中所能达到的默契。嘴里含着一样的糠果。

就在思绪之间,通往心间的路,纷纷生长。

回过头,一只蝴蝶从窗前飞过。我惊喜。

我的心颤栗了!我的蝴蝶,还有你。我像得到季节里熟落的果实,幸福一直的蔓延。

今夜,星空澄澈,月光如水。

你温热的胸怀里,我的思绪酷似一株静默的树。条条伸展的枝叶,渴望与你目光的相遇。

夜风轻轻走过,星光没有季节,思绪便没有季节。

朦胧中,我抵达你的心海,不要拒绝,不要抵触。我,别无选择。

心上装满着星星,闪闪烁烁。像无数盏灯,照亮着前面的路。

于是,纯粹的心,纯粹的灵魂,披一身清清的月光。轻轻落了下去。

似曾相识的村庄散文随笔 第8篇

一、生活的经历

二十世纪初期, 美国经济飞速发展, 社会成了镀金社会, 人们对于物质生活的追求达到了巅峰, 就连黑人的生活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们和白人一样可以有梦想, 别格梦想着当一名飞行员, 自由地翱翔在蓝天上。但是现实社会给了他们当头一棒, 肤色的不同, 种族隔离制度仍然让他们过着下等人的生活。克莱德是白人, 虽然他的社会地位比黑人高, 却是一个下层社会的白人, 他年少就随家人沿街传教, 目睹了美国的金钱法则和物质享受的种种社会生活, 他为自己贫寒的出身愤愤不平, 想要逃离贫寒的家人。别格在黑人生活的圈子中也目睹了生活的不平等, 白人可以为所欲为, 黑人只要犯错就要受到严厉惩罚。别格改变不了自己的肤色, 也想逃离一心信奉基督教的家人。生活的不平等在两个年轻人看来未来是渺茫的, 于是他们选择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过心目当中的奢侈生活。克莱德用自己辛苦赚来的钱和同伴大肆挥霍, 为给追求的女子买衣服不惜花掉125美元, 而母亲索要5美元他都不愿意, 甚至看着姐姐难产而不愿伸出援手。别格一次次和朋友抢劫黑人, 让水深火热中的母亲为他操心。而他做零工的钱却用来给女友贝茜买酒以满足他的身体快感, 他不愿意替母亲分担生活的重担。克莱德在过着城市下层青年的放荡生活的同时, 试图抓住伯伯这个上层社会的稻草改变自己的命运。在伯伯家经历了嘲讽之后, 他开始追求阔小姐桑德拉以便步入上流社会。桑德拉的投怀送抱改变了克莱德的生活目标, 他不再愿意和做女工的女友有任何联系, 不想为未出世的孩子负责, 这就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别格也有一个机会去接触白人的生活, 不过他与克莱德不同, 他不想为白人服务, 不想让自己的肤色成为众矢之的, 在白人小姐玛丽表现出种种友好时, 别格把这当成是一种侮辱。他要远离白人的世界, 但是无能为力。玛丽的醉酒使别格处于两难境地, 种族隔离的法律在别格的脑海中异常活跃, 在忙乱中他错手杀死了玛丽而走上了逃亡之路。

二、杀女友的目的

克莱德生活的遭遇让他想借一切机会进入上层社会, 为了清除自己成功道路上的障碍, 他杀死了怀有身孕的女友洛蓓塔, 这也是他在几度思量权衡之后的结果。洛蓓塔作为一个白人下层社会的女子, 只是他在寂寞时的一个伴侣而已。他根本就没有想和她长相厮守, 而桑德拉是他实现梦想的基石, 桑德拉是上层社会的富家女, 娶了她就等于真正进入上层社会, 继承她的家业。两个不同阶层的女子让他很快做出了决定。可是杀死女友让他费尽心思, 如何可以避人耳目是他反复思索的。进行缜密的安排, 他才实施自己的计划。贝茜没有杀人, 只是参与了拿赎金的计划, 不想和别格逃亡, 所以别格杀死自己的黑人女友是要清除自己逃亡之路上的障碍, 他害怕胆小的贝茜耽搁了自己的逃亡, 或者出卖自己。他在头脑很冷静的情况下用砖头敲击熟睡的女友的头部, 并把没有死亡的她扔进通风井中。虽然目的不同, 但是他们都没有把女友当成爱人, 而是满足自己欲望的一个棋子, 碍事时就会把她抛掉。克莱德在经过精心策划之后将洛蓓塔诱骗到湖上玩耍, 并制造落水的假象杀死了这个可怜的笃信基督教的白人女子。别格在杀贝茜时并没有经过太多思量, 当砖头落下的时候, 他感觉像在砸一堆黏湿的东西, 之后他全身都感到了冰冷。洛蓓塔想攀上克莱德达到生活的安稳, 他一直以为克莱德是公子哥 (有钱的伯伯) , 所以怀孕后她不断催促克莱德结婚, 而贝茜没想和别格结婚, 别格只是她生活中的倾诉对象和酒钱的来源而已, 虽然从两个女性的心理分析, 她们与男主人公之间也没有真正的爱情, 但是她们毕竟算是有亲密关系的男女朋友, 在女人的心里他们是不可或缺的。但 是克莱德 和别格杀 死女友时 都表现出了人性的冷漠。在他们的眼中, 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属物, 可有可无。对生命的不尊重也是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之一。

三、审判的过程

在《美国的悲剧》中作者用了三分之一的篇幅写了复杂的审判过程, 克莱德母亲为儿子案件奔走, 美国政府机关和政党之间的钩心斗角, 政治的黑暗, 腐化官僚体制被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在漫长的审判过程中, 不同的人丑恶嘴脸和目的充分暴露出来。政党之间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作假, 告诉克莱德如何掩饰, 他们关注的不是案件的本身而是利益。下层社会的洛蓓塔被当成了利益的工具, 而上层社会的桑德拉却可以被隐藏起来不被提及。审判的过程漫长而复杂, 不同的人物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和克莱德谈判交流, 也使克莱德开始审视自己和周围的人, 逐渐认识到亲情的可贵和生存的价值。白人的社会政党之间因为克莱德的案子而重新洗牌, 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后把克莱德送上电椅。在《土生子》中, 对别格的审判却是非常短暂的, 贝茜的死亡只是作为别格杀死白人女孩玛丽的证据存在, 大家不关注黑人的死亡, 白人不关心, 黑人自己也不关心。虽然在审判中也有政党之间的利益冲突, 但只是作者赖特探索黑人出路的一部分, 共产党的作用微乎其微, 黑孩子别格杀白人的事实非常清晰, 他残忍地杀死贝茜就是他杀死玛丽的最好证据:他一定是对玛丽有企图才杀死可怜的白人女孩别格在审判过程中思索自己的人生, 品味了亲情和友情的可贵。黑人生活因为别格的案件发生着变化, 黑人奴仆或被杀或被解雇, 白人更痛恨黑人, 黑人也同样痛恨别格。两个年轻人都不笃信基督教, 都是在通过自己的选择生活, 不管有没有规划, 最后都是亲情融化了他们。在面临自己的死亡时他们露出的都是一丝苦笑, 苦笑中包含了对人生和社会的种种感悟。

在那个时代, 在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律中, 白人永远凌驾于黑人之上, 富人永远凌驾于穷人之上。在黑与白、贫与富之间永远没有平等可言, 他们所宣扬的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个虚伪的假象而已。克莱德和别格最终都被送上了电椅, 他们是罪有应得。通过分析可知, 两个年轻人生活的境遇是相似的:下层社会的贫苦生活, 拥有梦想却不想走正路去争取, 和女友之间都没有真正的爱情, 不懂得珍惜亲情和友情, 视生命为儿戏, 对自己和他人都不能肩负起相应的责任。社会对两个年轻人的罪行没有深刻分析和反思, 反而让两个可怜的女孩成为了利益的工具。克莱德和别格的犯罪不是个别现象, 而是两个典型的剪影, 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源不除掉, 永远无法建立法制社会, 真正做到人人平等。

摘要:《美国的悲剧》和《土生子》是两部经典之作, 小说中的主人公克莱德和别格都是美国二十世纪的青年, 作为不同的人种, 在成长的历程中确实有相似的人生经历。两个年轻人生活的状态、杀人目的及审判过程都揭示资本主义罪恶的社会根源。

关键词:《美国的悲剧》,克莱德,《土生子》,别格,心路历程

参考文献

[1]西奥多·德莱赛著.查群英译.美国的悲剧[M].内蒙古.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2010.

[2]理查·德赖特著.施咸荣译.土生子[M].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8.

似曾相识的村庄散文随笔 第9篇

有人说刘亮程写作的是一个大命题,关于人和自然,人和牲畜,以及人和整个农业社会如何

进退的大命题。其实刘亮程只是刘亮程,他只是将自己在这个村庄里看到的、听见的、梦见的,通过文字表达了出来而已。所以,在读他的文字时,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感受和理解,每个人也有自己的好恶评判,这都无可厚非。我所描述的,是我认为意义上的刘亮程,当然,大家心目中肯定还有别样的刘亮程。

一、哲学式的思考和诗歌化的语言

刘亮程不仅是站在人的立场上看待村里的事物,有时候他还会站在驴的立场、蚂蚁的立场或者狗的立场上去思考这些朴素的乡村哲学。他在《剩下的事情》里写道: “每个人最后都是独自面对剩下的寂寞和恐惧,无论在人群中还是在荒野上。那是他一个人的。就像一粒虫、一棵草在它浩荡的群落中孤单地面对自己的那份欢乐和痛苦。其他的虫、草不知道。”他用自己的语言来写人生最后的路程,写人生最终的那段孤单历程,虽然着笔不多,但是让人思考没有止步。所以,很多人称呼刘亮程为乡村哲学家。他只是一个农民,但是从大自然的熏陶里洞悉了一切,所有的世道轮回,何尝不是这么回事呢?

“一野的寒风吹着我一个人,好像寒冷把其他一切都收拾掉了,现在全部地对付我。”刘亮程就是这样如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一样的作家,在给后人讲述着自己的一辈子的领悟,寒冷在他的笔下成了一种具体的美,深厚而让人绝望。在《寒风吹彻》这篇散文中,写到他曾将一位老人领回家中,以炉火温暖了他。但第二天还是发现那位老人已冻死在路边的荒野中。“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都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我的这一炉火,对这个寒冷一生的人来说,显然微不足道。他的寒冷太巨大。”“我知道这一时刻之外,我其余的岁月,我的亲人们的岁月,远在屋外的大雪中被寒风吹彻。”

刘亮程不但在自然界发现朴素的哲学和美学,而且在一些家畜身上也有所发现。在《狗这一辈子》里,刘亮程开头就写:“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人活着不容易,一条狗活着也不容易,但是人的不容易,有时候甚至超过一条忠实的狗。他在这篇散文里写,肯定会有一条在暗夜里行走的狗,“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这样充满淡淡忧伤的词句里,让我们回味的不仅是狗的忠实,更是对一种逐渐远去的农业文明的追忆和思考,具有深层次的哲理。

狗这一辈子,其实在很多方面映衬的是人活着的艰难和不容易,在这个世界上,人与其他动物无异。

刘亮程的漫不经心和慢脚步的生活,让他能够看见、能够听见,发生在这个村庄里或者村庄上空的一切事物。包括一棵树的死活。“树不害怕死是在树长空心以后。树觉得死就在树的身体里,跟树在一起。树像抱一个孩子一样,把死亡的树心包裹着。后来死亡越来越大,包不住了,死亡把树干撑开,蚂蚁进来了,虫子进来了,风刮进来雨淋进来。”(《大杨树》)虽然看似是描写一棵杨树的死亡过程,其实何尝不是一位老人在生命的最后那段日子里,面对死亡时的淡定和从容呢?

二、回归式的思考和蒙太奇式的表达方式

在这里我要提到一个陕西作家,与刘亮程比较类似,也是诗人出生,他最富盛名的是诗文集《马坊书》,但是近两年来,他的两篇散文却让当代文坛为之一震,那就是发表在《花城》上的《母亲本纪》和发表在《美文》上的《父亲本纪》,从提法上就是新颖的,用《史记》五体例之一的本纪,用一种追溯生命式的编年体手法,来复原和再现母亲以及父亲,在这个名为马坊的小村庄里,他的父亲和母亲卑微而又有尊严的活着,他们在这里劳作,任劳任怨,尊重大自然的每一个生灵,敬畏与人共生的每一个生命,最后也像这些动物、植物们一样无声的死去。耿翔刨开皮肉见骨质的写作方式,让读者在阅读时也感到阵阵疼痛,思考在这些看似朴实而文字背后隐藏着的深刻的命题。因此,耿翔的散文读来让人感觉非常有硬度,并且在散文书写中加入了无尽的张力和历史的厚重感。

刘亮程对村庄的解读和描述也是一种回归和复原。刘亮程曾在散文写作中指出,自己的童年其实是不幸的,并不幸福的,在他后来回首去

看的时候,发现并不如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于是他开始虚构,虚构一个闲人,“我塑造了一个自己,照着他的样子生活,想事情。我将他带到童年,让他从小的时候开始,看见我的童年梦。写作之初,我并不知道这场写作的意义。我只清楚,回忆和做梦一样,纯属虚构。”(《向梦学习》)

刘亮程的回归不仅是精神的回归,有时候也是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回归,“我突然出现在村子中间的马路上,晕晕乎乎,仿佛我一直在这条路上来来回回走了多少年,这一刻突然看见—一个长大的、正在老掉的自己,站在马路上,一副茫然的样子。”(《一个人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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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散文写作的诗歌式叙事中,有一个常用的技法,那就是蒙太奇表现技法,其实也就是散文写作中常说的“形散意不散”,更是诗歌写作中高屋建瓴的发散性思维。在刘亮程的散文写作中,能够通过一件事、一件物,然后将之扩展到另外一些与之相关的人和事,更为奇妙的是,他可以将两个并不相关的事物组合在一起,从而产生独特的美学效果,让人叹为观止,其实这也是得益于刘亮程这个闲人对村子事无巨细的观察。

刘亮程会带领着你,跟随着文字,向着更深处的思维进发,这种过程是美妙的,让人着迷的,而不是反感和说教式的。在散文名篇《大杨树》里主要描写了村里一棵古老的杨树被砍倒的过程,但是在考究的叙事过中,刘亮程却将村里的三个厉害东西,即钢板斧、老乌普家的绳子、会计家的锅搬了出来,虽然只有钢板斧与本文的叙事有关联,但是刘亮程却又写出了绳子和锅的来源以及在村里的重要意义,无疑是对大杨树这一同样具有重要意义的事物的一种反衬,然后又用近乎迷信的方式,交代出了这棵大杨树对村里人的意义,但是大杨树最终还是没能脱离被砍倒当做劈柴的宿命。

三、梦呓式的语言风格

在读完《一个人的村庄》之后,我才开始读《在新疆》,读到《向梦学习》、《农机配件门市部》等作品,这些作品正是对刘亮程散文写作根源和初衷的表达。对于读懂或者研究他的作品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一直有一个疑问,他写的都是真的吗?文学创作会不会有一些虚构的成分在里面。当我读到《向梦学习》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一个人的村庄》是一个人的无边的白日梦,那个无所事事游逛在乡的闲人,是我在梦里找到的一个人物。我很早注意到,在梦里我比梦外悠闲,我背着手,看着一些事情发生,我像个局外人。”(《向梦学习》)由此我们才能看到,刘亮程的写作,是一种梦呓式的写作,他只是在完成一个重构睡梦的过程,当然梦里有虚有实,你看到的并不一定是真实的,没有看见的并不一定虚假。

所以我认为,要读懂刘亮程,先从读他的《向梦学习》和《飞机配件门市部》开始。刘亮程认为,梦是一种学习,而作家是在暗夜里独自成长的一种人,接受夜和梦的教育。梦是一所学校。夜夜必修的功课是做梦。“我早期的诗和散文,一直在努力地写出梦景。作文如做梦,在犹如做梦的写作状态中,文字的意味向虚幻、恍惚和不可捉摸的真实飘移,我时而入梦,时而醒来说梦。梦和黑夜的氛围缠绕不散。我沉迷于这样的幻想。写作亦如暗夜中打捞,沉入遗忘的事物被唤醒。”

相信每一个人在年少的时候,都希望将自己的梦写出来,我也曾想将梦写出来,但是因为梦的无根无据和片段性等特点,我发现梦几乎是无法碰触的一个话题,一行字都写不出来。相信很多文友都会有这样的感受。但是刘亮程在梦里很享受,并且在梦里汲取到了营养。“我不知道自己一直向梦学习。我很早懂得隐喻、夸张、跳跃、倒叙、插叙、独白这些作文手法。后来,我写作多年,才意识到,这些在文学写作中常用的手法,在梦中也随处使用。做梦用的手法跟作文一模一样。”

刘亮程认为,最好的文学语言是梦语言。就是一个已经睡着原本不该说话的人,突兀的一两句。没前没后的自言自语。而这种梦呓便被很多作家发展为超现实的语言叙述方式。这也就是刘亮程的小说《虚土》会被很多人看不懂的原因,在小说中,一名5岁的孩子分不清现实和梦,一直在一个未醒来的梦里,怀疑自己是否出生,或者已经出生却从未长大。他觉得长大的全是别人。这就是一部超现实的梦呓式的小说作品,如果不是在怀着做梦或者解梦的状态去看这本书,就完全是在听痴人说梦了,难免会觉得云里雾里不知所云。

四、刘亮程的精神村庄

一个作家,他的精神必须要有一种寄托,所有的故事和情节都要在这个环境里发生、发展。沈从文在凤凰小城里雕琢自己的文字世界,莫言在高密东北乡展开自己的叙述,路遥在陕北的双水村开始史诗般的纪事。一个作家,也许只有在最熟悉的场景、最熟悉的环境里,才能写出最伟大的作品来。

与其他作家一样,从农村出来的刘亮程也一样,他一辈子在自己的那个名为黄沙梁的小村庄生活、思考,所以这个村庄是他精神上的一个依托和载体,所有的思考放在这样一个环境里才有其存在的意义。可以说,如果没有这个村庄,没有在这个村庄的生活和思考,就没有享誉中国文坛的刘亮程。

刘亮程是甘肃金塔县人,父亲也是县中学校长、团委书记,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举家搬迁到新疆,这个叫做黄沙梁的小村子里生活。一年一年,这个小村庄在发生着变化。“那时村里已没几户人家,到处是空房子,到处是无人耕种的荒地,你趴在院墙外,像个外人,张望着我们生活多年的旧院子,眼泪涔涔。”就是这样一个小村庄,成了刘亮程魂牵梦绕的故乡,他在离开多年后,再次回望的时候,发现寄存在这里太多的感情和故事,他们一家人在这里生活,直到父亲去世,再到去乌市打工,其实是刘亮程非常心酸的一段过往。刘亮程通过唯美而又伤感的语调,逐渐剥离过去生活的阴霾,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为自己的儿女讲述已经荒芜的家园。

其实,《一个人的村庄》就是刘亮程在多少年回忆村庄时做的一个梦,在这个梦里,虚实交错,他看到自己的母亲和弟弟出走,看到村里人全都出走,看到自己的妻子也离开这个村庄,只有他一个人,在这个村庄里消磨着漫长或者短暂的一生。

因为一个人,巨大的孤独包围了“我”:我的寂寞和恐惧是从村里带来的。每个人最后都是独自面对剩下的寂寞和恐惧,无论在人群中还是在荒野上。那是他一个人的。于是“我”开始关注与麦子有关、与村庄有关的一切生灵,他在一个无事的下午,踩坏了兔子的一条小路,继而又想:“野兔要来来回回走多少年,才能把我的一只脚印踩平。或许野兔一生气,不要这条路了。气再生得大点,不要这片草地了,翻过沙梁远远地迁居到另一片草地。你说我这么大的人了,干了件啥事。”

没有任何打扰的生活,是最适合思考的生活。如在瓦尔登湖畔过了两年独居生活的梭罗一样,“我”在这样的一个多月的在麦地里独居的生活里,在思考关于人和自然、人与家园、人与孤独等话题。最终“我”得出了结论:“如果我们永远地走了,从野地上的草棚,从村庄,从远远近近的城市。如果人的事情结束了,或者人还有万般未竟的事业,但人没有了。再也没有了。那么,我们干完的事情,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情。”“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用完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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