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建筑工地工程合同

2024-07-20

正规建筑工地工程合同(精选9篇)

正规建筑工地工程合同 第1篇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双方就以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鼎

二、工 程 地 点:____市。

三、工 程 内 容:地下桩基础工程,1楼及裙楼工程。超 流态混凝土灌注桩基础施工。混凝土工程总量约为:2千多立方米。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并经甲方、乙方、监理现场代表审核后的混凝土工程量为准,此工程量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四、工程价款及承包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单方造价:钢筋混凝土每立方米为1000元,工程价款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1) 该工程造价中已包含劳保统筹费用及安全生产措施费、总包服务费、税金等费用。

(2) 此工程价款中已包含水电费用及相关的原材料、半成 品的检验、试验等费用。

(3) 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量计算以设计图纸尺寸及相关规定为依据。由甲方、乙方及监理现场代表负责确认,最终以甲方、乙方、监理确认的为准。

(4)乙方负责向甲方支付2%税金,其余部分由甲方负责。

2、承包方式

(1) 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乙方负责按甲方、监理批准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且提供人工、材料,进行机械钻孔、灌注混凝土、钢筋笼制作及安放等工作。

(2) 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所用水、电费用。

(3) 甲方负责监管乙方桩基础工程施工及提供场地,乙方负责施工、自行解决民工的临时用宿舍等临时建筑,甲方只负责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的施工工作要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管,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及《桩基规范》进行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材料设备全部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为工程预付款;以后按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桩基础工程完成后预留工程款的20%待试桩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甲乙双方对桩基础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乙方交齐相应的桩基资料后进行最终结算。

2、甲方扣除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常使用________年后全部付清。

六、工程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应按经过甲方及监理批准要求日期就位、开工及竣工。乙方施工实行连续作业。施工工期为:自开钻之日起10天(有效工作日)如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工期顺延。

七、质量要求

1、按设计图纸、甲方、乙方及监理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工程完工后20天内,且在甲方拨付最后一笔工程款之前,乙方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供完整、详实的内业技术资料四份。

八、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应提供确保桩基础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现场和通道等,为桩基础工程施工提供一切工作条件。

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施工桩基础在监理的监督下和施工队配合进行桩

基础定位放线。施工中钻出的泥土,由甲方、乙方、施工单位和挖土施工队,XX承担费用。

2、乙方提前做好施工机械、材料及人工等的准备工作,按甲方及监理审批的、甲方指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日期进入现场、开工日期开工。

3、工程开工前____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进行审批,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方案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由于土质(如粉质淤泥层等)情况,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乙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及工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由而引起的工期顺延。

5、乙方应严格按国家相关行业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桩及桩内钢筋的种类、规格、尺寸、混凝土强度等级、单桩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试桩时,乙方应达到试桩必备的条件。若桩在施工后的承载力(实际使用价值)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按照本工程造价的39;30%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经甲方及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随时接受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

7、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进行验收。经甲方现场相关专业人员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地下障碍物、空洞、人防等,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专业人员及监理单位进行处理。乙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

9、乙方应与甲方及监理、施工单位积极配合,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及技术管理。

10、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日起____日内,人工、材料及设备全部进场。

1

1、试验桩必须加早强剂,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

2、乙方负责原材料及试块的试验送检工作,并承担试验检验费用。

1

3、负责内业资料的整理,竣工验收后移交给监理和甲方。

1

4、安全生产 乙方在桩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应制定周密的施工安全保障计划,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如施工现场出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甲方责任及义务

1、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和施工队提供工程标高控制点及主轴线,并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及监理验线合格后乙方方可施工。

3、向乙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并接入施工现场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协调处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合同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____日 期:____日 期

正规建筑工地工程合同 第2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服务的 小区游泳池进行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 20xx 年 07 月 1 日至 20xx 年 10 月 1 日止。

二.服务范围及承包方法: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用该游泳池作为教学与对外经营性游泳使用,包括泳装泳具的外卖。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游泳池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用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合作费用

1.游泳池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每度电价¥ 元,每吨水价¥元。

2.乙方支付甲方期间承包金壹万元(¥元)和风险责任金(¥元)。

3.合同签订后,乙方于每年6月3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和风险责

任金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场。每年关闭游泳池后,经甲方核查无设施、设备损坏或其他责任、纠纷等问题,甲方将风险责任金无息退还乙方。

4.乙方在经营游泳池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于当月25日前到物业中心缴纳,逾期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水电供给。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允许乙方开池期间在游泳池范围内销售游泳用品,为业主提供方便。乙方不能强行推销,销售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2.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游泳池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证乙方正常经营。

3.承包期间游泳池售票、维持秩序、保证游泳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开池期间池内产生的纠纷及其他责任事项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

4.经营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处的正常管理。

5.乙方给予管理处每月20张/月的免费票。

6.游泳池收费按附件(收费标准)与管理处协商决定。

7.游泳池经营过程中必须购买意外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游泳池经营期间需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且保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9.乙方在经营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10、合同期满后,在相同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附件:游泳池开放时间及标准

1、每年6——9月视天气情况开业。

2、每天:09:00—10:00

15:00—19:30

3、收费标准

游泳池票价:次票元 月票 元/30次

月票按人计次,不限人数,30次用完为止,有效期为每年开池日至关池日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管理浅析 第3篇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现代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不确定因素多、项目参与方多、合同种类和数量多, 有的大型项目甚至由上千份合同组成, 每份合同的圆满履行意味着项目的成功, 只要有一份合同履行出现问题, 就会影响和殃及其他合同甚至整个项目的成功。

建筑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 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建筑合同, 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 而合同一经签订, 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 有些工程公司正是缺乏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 忽略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 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 步履艰难。

二、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特点

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管理不仅具有与其他行业合同管理相同的特点, 还因其行业和项目的专业性具有自身的特点, 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 合同管理周期长

相比于其他合同, 工程合同周期较长,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会出现许多原先订立合同时未能预料的情况, 为及时、妥善地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必须长期跟踪、管理工程合同, 并对任何合同的修改、补充等情况做好记录和管理。

(二) 合同管理效益显著

在工程合同长期的履行过程中, 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发现、预见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避免纠纷的发生, 从而节约不必要的涉讼费用。同时通过大量有理、有据的书面合同和履约记录, 企业可以提出增补工程款项等相关签证, 通过有效的索赔, 合法、正当地获取应得利益。可见合同管理能够产生效益, 合同中蕴藏着潜在的、有时甚至是巨大的经济效益。

(三) 合同变更频繁

由于工程合同周期长, 合同价款高, 合同不确定因素多, 导致合同变更频繁, 企业面临大量的签证、索赔和反索赔工程, 因此企业的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及时和全面的, 合同的履约管理应根据变更及时调整。

(四) 合同管理系统性强

业主、承包商等市场主体往往涉及众多合同, 合同各类繁杂多样, 合同管理必须处理好技术、经济、财务、法律等各方面关系, 通过合理的、系统化的管理模式分门别类地管理合同。

三、当前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 各建筑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 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 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 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 各单位执行还不够。一是没有把合同的内容及签约情况进行详细交底;二是只是组织正常的施工管理, 如:加强工期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等, 没有认真组织学习合同内容。

(二) 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 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 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 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 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 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三) 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 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 甚至是不合法的, 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 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 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四、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鉴于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必须注重专门化、专业化、协调化和信息化。具体而言就是:企业或项目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统一保存和管理合同;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或项目内外部的分工、协调与合作, 逐步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

(一) 建立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体系

1、建立合同会签制度。

实行合同会签制度, 有利于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 发挥各部门管理职能作用, 群策群力, 集思广益, 以保证合同履行的可行性, 并促使企业或项目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和协调, 确保合同全面、切实的履行。

2、建立合同审查制度。

通过严格的审查和批准手续, 可以使合同的签订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 尽量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维护企业或项目的合法利益。

3、建立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由于工程合同在签订和履行中往来函件和资料非常多, 故合同管理系统性强, 必须实行档案化、信息化管理, 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和报告、行文制度。

(二)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1、健全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在施工项目中设有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 使现场的合同管理专职化。

2、制定科学的合同管理目标。

在合同总分析和合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 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工程活动上。

3、健全定期的合同学习机制。

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 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 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 树立全局观念, 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划分明晰的合同管理责任。

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健全合同管理奖罚机制。

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合同发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矛盾, 以利提出改进意见, 促进企业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实行奖罚制度有利于增强企业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履行合同的责任心, 是保证全面履行合同的有利措施。

(三) 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 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

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评价合同履行情况, 提出分析报告。

(四) 根据合同分析结果, 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 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 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 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 协调与他们的关系, 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 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 追究其违约责任, 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 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 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 并记录在案, 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 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 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 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 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五) 深入进行有效的合同诊断

1、逐条分析各个问题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影响因素。

2、分析各种影响因素达到影响程度的大小。

3、分别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由谁引起, 按合同规定应由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

4、对这些问题和差异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措施。如责任方增加生产要素投入, 采取新的技术方案, 提出索赔要求, 修改计划或修订合同。

总之,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 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 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 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 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技巧, 寻找新方法, 解决新问题, 使建设项目达到良好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卢谦,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J].建筑经济, 2001, (6) 。

[2]、姜玲, 张俊.建筑企业如何加强合同管理[J], 建筑经济, 2003, (4) 。

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用电安全管理 第4篇

关键词:施工工地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的用电需求骤然增加。电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的作用举足轻重的,但其对人们构成威胁也不容忽视。触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电气还可能毁坏用电设备或引起火灾。因此,加强施工工地用电的安全,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对保证施工正常、安全、顺利进行具有重大意义。

一、建筑施工工地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建筑工地环境复杂

施工工地户外不具备等电位联结的场所,在相同的故障条件下施工工地的电击致死的危险更大。此外,施工工地是环境条件恶劣的场所,它不仅日晒、风吹、雨淋等恶劣气候条件使电气绝缘水平下降,而且由于场地内众多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运作,使电气设备和线路易受撞击、碾压招致机械损伤。

(二)没有悬挂警示标牌及保护措施不到位

施工工地露天电气设备、电源箱、闸刀没有注意防雨、防触电保护,在电源箱旁没有设置警示标识,电气设备不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机械设备不按规定安装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时,埋设深度且没有设置“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

(三)用电安全意识淡薄

操作人员不懂用电知识或用电技术,检修设备时操作错误,手触及设备或设备元件的带电部位,用湿手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使用非专业工具检修设备等。

(四)电气设备的不安全因素

现在,建筑施工工地使用的电气设备其产品的设计一般为通用型,很多不适应施工工地和使用环境(多尘、室外、潮湿、移动,加上高温季节等),很多电器(漏电开关、空气开关等)新的产品参数正确、状态正常,使用一段时间后反应迟缓,漏电动作数据不准确,甚至失效;有的电气设备部件损坏后没有及时修复、更换,而是采取不安全的替代措施,例如:电焊机二次侧搭铁线损坏或遗失后不及时添置,而用钢筋、扁钢等替代;有的施工企业为降低成本而采购低价的电气产品甚至是劣质产品,这些电气产品的技术参数不稳定,安全性能差;有的则不按产品技术要求使用电气设备,使设备的安全性能大打折扣。这些都是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临时施工设备电源线搭接混乱

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中,由于施工工地的需要,经常会出现一些施工机械临时搭接用电电源进行短时工作的情况,而在工地操作的电工往往会认为短时接线布置麻烦,忽视这类施工设备临时用电安全。在施工工地经常会看见将刀闸开关外绝缘胶盖直接取下,然后将设备电源线直接挂在保险丝上的违规用电现象,从而造成了刀闸内部保险丝裸露在外面,增大了触电危险率。

(六)漏电保护器布设不合理

一些建筑施工工地没有按照相关安全用电规范,安装总漏电保护器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这就导致临时用电系统自身安全性不高,少数施工工地虽然安装了漏电保护器,但大多在选型和布设过程中,没有充分结合施工工地实际情况考虑漏电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等特性功能,也没有充分考虑漏电保护器相互间的动作匹配问题,导致临时用电误动拒动等情况时有发生。在设备选型时,尤其没有考虑水淋、阴雨、潮湿等自然安装环境条件,设备选型和安装布设随意性较大,更没有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定期检查、试跳、送检、试验以及记录等工作

(七)用电监督不全

目前大部分建筑施工工地都缺乏具备专业技能的电力施工技术人员,这样就导致了施工设备无法得到正常运行,损害设备,减少设备的使用寿命;其次,这些技术人员对施工临时用电的记录也不完善,缺乏针对性;而且一些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很多都是不真实的,很多都只是为了应付安全监督而假造的。假资料的存在,未能及时为往后临时用电的情况提供一个真实的数据,由此带来安全隐患,不堪设想。

二、加强施工工地用电安全的管理措施

(一)加强用电安全意识

自建筑工程项目开始,就将用电安全放在重要的地位上,尤其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一定要将安全生产贯彻并落实到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将安全意识灌注到施工人员的脑子里,加深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将安全生产的责任具体落实到相关人员身上,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二)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工地管理措施

(三)加强配电设备的管理

由于施工工地的环境条件相对比较恶劣,对成套配电设备的要求更高,对工地用的成套设备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能够适应施工工地的诸多不利条件,如日晒、撞击、水溅、震动以及沙尘等;成套配电设备在各种不同条件的工地上都能使用;能够满足不同人员的需要。非电气工作人员经常使用电源插头接用电源,应将插座安装在没有裸露带电导体的插座箱内。只能由电气工作人员对有裸露带电导体的开关电器和保护电器的配电箱进行操作;应放宽保护电器和开关的容量,尽量减少类型和级次,以满足各种用电的需要,便于更换,以减少备用数量。

(四)强化管理,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施工工地用电知识的普及,项目部管理人员要重视工地用电的安全,增加安全教育中的安全用电知识内容;教育有关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提高预防触电的防范意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对作业人员应针对环境(高温与潮湿)等因素进行必要的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安全教育和交底;应在项目部及各施工班组设立意外伤害急救人员,急救人员必须经过触电后急救等方面的培训,并根据施工工地应急预案对触电事故发生后的急救进行定期演练,熟习急救程序,以减少触电死亡事故发生带来的危害。

(五)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安全规范

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电流表、电压、电度表等应配置齐全。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也应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置齐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而且,在特别潮湿、容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诸如振动棒(器)、手电钻、手动砂轮机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均必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别小于6mA、30mA的末级漏电保护器,同时,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器在核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15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s的动作时间级差。

(六)加强日常巡查

施工工地的电气装置安装和使用情况经常会发生变化,不仅要在使用前进行检验,在使用时也要每天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巡查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点: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有效;断路器整定值和熔体额定值是否正确;用电设备和接地引线的PE线连接是否良好可靠;线路和设备的状态是否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是否处于人的伸臂范围之外。

结束语

总之,建筑施工工地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多种多样,任何环节处理不当,都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健全施工工地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还应结合施工工地的工地情况,按照规范的要求,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以减少临时施工安全事故的出现,确保施工质量、安全与施工进度,从而保证项目得以正常顺利完工。

【1】王元华.浅谈建筑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J】.建材与装饰:中旬,2012(1).

【2】刘大祥.施工工地临时用电安全之我见【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9).

正规工程劳务外包合同 第5篇

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进行工作。

二、工作内容:按生产需求往生产线送料。

三、甲方责任:甲方负责现场指导、技术支持解决相关方面事宜。

四、乙方责任:乙方负责组织合格的人员提供劳务,并负责支付其组织人员的劳务费。

五、乙方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工作,工作过程中不能损坏甲方任何设施,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乙方负责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详见签署公司安全环境协议)

六、若乙方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从支付款中扣除罚金 ,每延迟一小时罚金50元。

七、乙方工作完成后,应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以现金方式结算。

八、乙方的劳务费用为按乙方一般临时用工人员每人每天50元。

九、付款方式:乙方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后,甲方在每月8日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甲方负责代开发票(税金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提供有效证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和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在一个月内不能达成一致的,则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双方约定解决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协议经办人: 代表人:

经办部门:

协议审核人:

代表人:

正规工程外包承包合同 第6篇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决定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

1.4、工程数量:以设计文件提供的工程量为基础

第2条、承包范围、工期、质量

2.1、承包范围:本标段设计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2、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3、质量目标:本工程必须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承包范围内的单位工程完工后必须达到一次验收合格,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100%。

2.4、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相关项目的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

2.5、质量管理: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本项目所采用的技术规范及有关合同文件要求施工。乙方必须设专人负责质检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进行质量自检;认真接受和配合甲方质量检查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监理和检查,执行《监理实施细则》。对隐蔽工程及必检项目必须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派驻人员报检,未经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合格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因乙方违反施工操作程序、规程,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3条、协作方式及提取管理费率

3.1、乙方必须组织自己的基本队伍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严禁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私自分包、转包视为违约。

3.2、甲方根据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按工程结算价的×%提取管理费(不含税金,税金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缴纳)。该管理费由乙方交纳给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3、合同价款:以监理工程师签认、业主审批工程数量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单价计算(本清单单价应扣除业主提取的×%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单位至元。附本标段工程量清单。

3.4、变更设计:如发生变更设计,则以变更后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业主审批确认的工程数量计算支付合同价款。

3.5、其它地方规定费用的支付,按业主及地方主管部门的文件(或补充文件)规定办理,如由甲方统一缴纳后,由甲方在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回。

3.6、甲乙双方之间对于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债务不负连带责任。

第4条、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

4.1、适用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2、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第5条、图纸

5.1、甲方根据乙方承担工程施工需要提供施工图设计复印件壹份,单位工程相关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复印件壹份。

5.2、乙方必须爱护图纸、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6条、甲方责任

6.1、按照合同要求施工进度及时向乙方交付施工资料、设计文件。

6.2.向乙方派驻施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质量的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有权制止和处罚一切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3.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6.4、按业主对进入工程项目的主要材料工艺的相关要求,甲方负责检验乙方

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即:钢筋、水泥、钢绞线、桥梁支座、锚具等。但不能就此免除乙方对上述材料的.自检责任。

第7条、乙方责任

7.1、保证同甲方共同遵守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

7.2、乙方必须配齐强有力的现场管理机构,对工程实施有效管理。

7.3、自行解决施工生产中所需的一切生产和生活设施。按合同工期要求配置满足附件所列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作为发行本合同的强制性条、款且必须满足,否则视为违约。

7.4、各作业面工程进度必须满足业主或甲方总体工程进度要求,如不能满足,在收到业主或甲方指令后,应及时调整力量,满足进度要求,甲方将有权调整乙方承担工程量并组织人员设备抢赶拖后工期,所发生的赶工费用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7.5、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

7.6、接受和配合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监督检查。

7.7、施工现场材料堆码整齐,场地整洁有序,文明施工。

7.8、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各类工程原始文件资料,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和报送。

7.9、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并进行交验。

7.10、工程验收后应负责场地清理恢复工作。

7.11、负责组织验收和保管业主提供的工程所需主要材料,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负责。

7.12.负责缴纳所得税。

7.13.乙方必须及时结清民工工资,并代为缴纳人身保险。甲方有权监督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8条、履约保证金和履约责任处罚

8.1、合同签订,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的劳务协作履约保证金,待本段工程项目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扣除了甲方应提的管理费后再根据业主的返还规定予以退还。该款项利息由乙方自行承担。

8.2、凡达不到第7条、7.1、7.2款和第14条、14.4款约定者均视为违约,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违约责任,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承担金额,不足部分在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9条、计量与支付

9.1、甲方每月按时对乙方该月完成且质量达到验收标准、验收资料齐全的工程进行计量。业主计量批复后,乙方凭甲方开据的工程计价单及相关机械(租赁费)、材料费、工程质保金、优良工程保证金扣款清单一式六份交甲方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9.2、业主提供给乙方的主材单价按业主确定的单价执行。

9.3、税金由乙方自行缴纳,税率按规定执行。

9.4、业主对甲方实行支付后,甲方随之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第10条、材料及设备供应

10.1、除另有约定外,用于工程实体的主要设备(指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由施工单位安装的设备),主材(业主提供的材料除外)及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提供。对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供材料及设备,乙方有权拒收且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10.2、用于工程实体的材料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第11条、机械设备及料具的使用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备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基本料具。

第12条、安全施工

12.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12.2、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对日常施工生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12.3、乙方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2.4、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管理制度使用火工产品及其他危险品。

12.5、乙方必须对生产和生活用电用火严格管理,并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过失引发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2.6、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处理事故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指导,但这并不意味可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12.7、乙方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应积极整改,如因整改不力有可能再次发生事故,或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甲方声誉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13条、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妥善处理。

13.2、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不当引起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3.3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14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仲裁与补充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保修期满、所有款项结清后自行终止。

14.2、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直接向甲方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或按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协议执行。上述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在实施过程中,乙方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不听指挥、违法乱纪等行为,甲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直到终止合同。

第15条、合同附件

15.1、工程量清单。

15.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

第16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乙方:

正规工程安装合同范本 第7篇

承包方: (简称“乙方”) 鉴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充分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规格、用料、标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法规 第8篇

一般企业,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 企业与企业之间通常都订立一些经济合同, 但多是根据不同情况, 有选择地按照特定标准签订的一定范围内的产供销类合同。在建筑市场上, 不慎签订一个的合同就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的窘境, 因此, 中建筑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加强对控制合同风险对策的研究, 以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确保在日益竞争的建筑市场上求生存、谋发展。目前, 人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了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 共同构成了工程项目的监理系统。作为企业, 加强合同管理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所以说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措施。

二、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1、建筑行业的竞争压力造成的建筑工程合同不规范

当前建筑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 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已经是常年负债经营, 施工企业一直背负着沉重负担, 所以许多施工企业迫于生计, 不得不接受业主提出的非常苛刻的条件, 签订不合法和不规范的合同。

2、建筑工程合同的特殊性阻碍了合同的合法化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 涉及面广, 个性差异大, 履约时间长。因此, 客观上要求合同内容必须是法律文本, 用词应准确, 定性定量要具体, 具有可操作性条款细致严密, 尽可能面面俱到。实际工作中, 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经验, 订立的合同, 约束条款不全, 内容不明, 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3、建筑企业管理层合同意识缺乏

很多建筑企业的管理层, 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 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大多数中小型建筑企业没有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 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 仅将合同管理职能分解为技术、经营、质检等几大部门分别进行管理, 无法从整体上分析和把握合同的确切状态及应采取的合同措施, 合同管理漏洞百出。

4、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力度不够

实施监督、检查管理,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需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够有力;建设单位自身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力量, 遇有建设工程, 便委托监理公司, 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 合同管理力量薄弱。

三、提高中小型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径

1、为建筑企业合同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在施工项目中设有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 使现场的合同管理专职化;在合同总分析和合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 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工程活动上;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 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 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可操作的作业制度, 而做为施工企业必须在经济管理工作中重点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并狠抓落实。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向国际化方向发展的重要一步。但它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文本。由于合同缔约方的不同, 应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合同体系, 包括:业主—工程师;总承包商—分包商;承包商—材料或设备供应商等合同文本。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包括:合同管理办法、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审批制度、合同台账管理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相对方管理制度等, 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做到有章可循, 同时强抓执行力度。

3、普及合同管理的观念和知识

积极组织宣传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使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普遍得到加强。同时, 通过组织培训管理人员, 开展先进工作经验交流, 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此外, 还应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 包括用一些合同订立不规范, 执行合同违约等案例, 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教育, 使工程承、发包双方认识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 双方必须认真订立, 严格履行, 否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文献

[1]《论现代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 《北方经济》,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2005年12期。

[2]陈丽萍:《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努力减少计价纠纷》 (百姓茶座) 。

[3]赵童等:《国外建设合同及其对我国合同管理的启示》, 《建筑经济》, 1999年10期。

正规建筑工地工程合同 第9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地;消防安全问题;监督检查

1.建筑工程工地容易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由于建筑施工工地的存在周期大多为1~2年,一旦工程完工,人员、设备全部拆除,施工单位出于对工地用地限制、临时建筑使用时间较短、工人流动性强、管理难度较大、投资成本较高等因素的考虑,建设单位追求利益最大化,尽可能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空间、场地、器材设施,尽可能的减少工地安全保障性投资,不可避免的出现大量火灾隐患。

1.1工地规划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办公室、宿舍、厨房、仓库等建(构)筑物之间和可燃材料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仅有的通道也常常被水泥、钢筋、木材、易燃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占用,极易造成火势蔓延,阻碍消防扑救,扩大火灾损失。

1.2住宿、办公、厨房、仓库等临时建(构)筑物多采用木板或泡沫夹芯彩钢板等板式材料搭建,此类板材本身耐火极限低,大多数耐火极限仅为0.6h,极易被烟囱飞火和烘烤等高温源引燃,一旦发生火灾,由于该类型板材火灾蔓延速度快,建筑物将在极短时间内失去整体强度而坍塌,且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对被困和营救人员造成极大威胁。

1.3工地可燃材料和化学危险品种类多、储量大。各项工程建设普遍需要大量的油毡、木材、油漆、墙面保温和塑料制品等易燃建筑材料,以及氧气、乙炔、汽油、柴油等危险化学品。上述物品在工地的使用、储存过程中,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未分类存放、超量存放等现象,在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条件下私建、乱建沥青储罐,架锅熬沥青等火灾隐患更是比比皆是,再加上吸烟、违规明火作业,引起火灾事故在所难免。

1.4电气线路纵横交错,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各种电气设备的广泛使用,客观要求工地架设大量电线,但随着施工部位和用电设施的不断变更和增加,工人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不断变大,用电负荷达到超过额定负荷时,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加上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安全受到严重的人为威胁。众多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电气线路跑电、漏电、过负荷、短路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是引起火灾事故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1.5临时用火多和违规动火现象严重。目前工程结构日益复杂,离不开电、气焊割以及沥青灶、烘炉,电炉及喷灯等临时用火,特别到了北方的冬季,施工现场还要增设锅炉、火炉等生产生活用火设施,但是相当一部分施工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忽视配备防火性消防器材的重要性,由此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的火灾更是不胜枚举。

1.6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短缺。施工单位最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降低甚至拒绝在施工现场消防方面投资,灭火器等基础消防器材严重不足,即便是配备了器材,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丢失、损坏,不是锁起来就是加以固定,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为节省开支,工地普遍没有设置消火栓,设置的临时水源和水池,其水量、水压也得不到有效保障,使消防部队扑救火灾时面临无水可用的尴尬局面。

1.7特殊岗位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为追求工程进度,在结构和设备安装两个阶段普遍存在大量油漆、电焊交叉作业,极易引发火灾,同时熬制沥青、电焊、切割等重点工种工人违章操作,违规施工点燃可燃材料,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

1.8施工现场人员消防知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施工单位强调的只是施工速度、质量,对消防安全强调少、培训少、管理少,且大多施工人员素质较低,自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了解甚少,一旦发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差。

1.9建筑施工工地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消防意识差。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特别是在大型建筑工程中,由于工程量巨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由于施工工地管理混乱而造成的火灾事故将比比皆是。

2.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对策

2.1加强对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

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除在签订承包、转包合同时另有规定外,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公安部61号令)。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并要对分包单位形成制约机制,严禁只抓工程质量、进度,不抓消防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单位消防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由建设、施工、项目部分级管理,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模式,督促其成立各级消防安全组织,积极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处理突发事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巡视检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从经理、部门、班组、人员至上而下的管理网络,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从而把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真正落到实处。公安消防部门、住建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2.2加强对施工现场规划与布置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的同时,督促其将施工人员宿舍设置方案报消防部门备案。对于未经消防部门同意,私搭乱建施工人员宿舍,造成火灾致使人员伤亡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充分考虑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电路敷设以及临时住房板材等消防安全因素,结合施工现场水源、占地面积和地理特点,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图,并将施工方法和技术中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一并考虑进去,必要时可帮助施工单位把好临时建筑物所用材料和耐火等级关,合理划分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办公区、生活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同时预留宽、高不小于4m的消防车道,由专业电工负责科学规划、架设配电装置和电线,确保防水、防漏电。

2.3加强对建章立制和规范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要求工地负责人要切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火、用电、施工和可燃易燃材料管理制度,完善日常巡查、检查程序和灭火、疏散要求,把消防安全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奖惩并进,进一步强化专兼职防火检查、巡查、义务消防队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用制度管理人、教育人、规范人。

2.4加强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强化岗前培训

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施工单位大多数施工人员是临时召集来农民工,进出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防火灭火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偏低,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制作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演练。

2.5加强对重点工种和危险部位的监督检查

要将加强对可燃易燃材料、化学危险品等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作为工地防火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深刻认识到此类场所动态管理和火灾不可预知的特点,督促各责任人熟练掌握领料、搬运、施工到收尾、清理、入库程序中危险环节安全的各项措施。

2.6加强对工地各类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在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的明显位置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并设明显标志,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定期维保,确保完整好用;采取设消防水池等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源与生产、生活共用的,应设置保障消防用水量的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有加压设备的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加压设备应保证充实水柱与建筑高度一致,盖过起火点的高度。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安装,应和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有效射程,大型建筑工地还应设置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2.7加强对建设、施工等单位之间消防安全移交工作的监督

随着建设工程的竣工和投入使用,建设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人也随之发生变更。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相关单位之间消防安全工作的衔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消防保卫移交手续,明确消防保卫范围和时间,以保证消防保卫工作的连续性。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手册,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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