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力资源

2024-08-01

烟台市人力资源(精选6篇)

烟台市人力资源 第1篇

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电话:6291255

地址:莱山区府后路2号,乘坐7、17、10、23、52、62路车体育公园站点下车。

烟台市人才市场电话:6683318

周三、周五 开放

地址: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1路及18路终点站,5路10路1路50路都可到达,站点就是烟台市人才市场

烟台人才中心市场科 现场摊位办理电话:(0535)6683318 传真:(0535)6785030 烟台人才中心代理科 人事代理、档案、社保缴纳业务电话:(0535)6683306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

芝罘区人才市场电话:6240000、6243333 每周四定期举办人才招聘会 招聘网址:

牟平人才市场:0535-4219026 每月18日上午举办现场招聘会 地址:牟平区财政大楼一楼北大厅

牟平区人力资源市场:4316217 每周一、周五举办现场招聘会 地址:牟平区南华街699号

烟台福山区人才市场

地址:福山崇文街北二路即烟台汽车工业学校东面一楼

莱州市人才市场:0535-2222346 每月18日上午举办大型人才交流洽谈会 地址:莱州市工人文化宫院内西侧三楼

蓬莱人才服务中心: 0535-5616357 每周周五和每月28日有招聘现场会 地址:蓬莱市登州路22号

蓬莱市职业介绍中心:0535-5657715 每周星期四举办人才招聘会

地址:蓬莱市南关路80号(老立交桥南边)

龙口市人才市场:0535-8548733、8548740 每月23日举办定期招聘会

地址:龙口市黄城通海路39号—龙口大酒店南300米路西

龙口市人力资源市场:0535-8513112 每周星期四举办人才招聘会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320号(1路、2路车劳动局站点)

栖霞市人才市场

地址:栖霞市牟氏庄园东门斜对面即栖霞市劳动保障大厅内

栖霞市职业介绍中心: 0535-5235757 每周星期三举办人才招聘会 地址:霞光路5号

海阳市人才市场

地址:海阳市劳动局海阳市广播电视局对面

海阳市职业介绍中心:0535-3222751 每周星期三举办人才招聘会 地址:海阳路19号

莱阳市人才市场

地址:莱阳市工人文化宫南首二楼 莱阳市职业介绍中心:0535-7214319

每周星期四举办人才招聘会 地址:莱阳市五龙南路001号 莱阳人才服务中心:0535-3365510 每周星期五有现场招聘会 地址:莱阳工人文化宫二楼

长岛县人力资源市场

地址:长岛县长园路计划统计局4楼 招远市职业介绍中心:0535-8237965 每周星期三、五举办人才招聘会 地址:招远市温泉路258号

烟台市人力资源 第2篇

(2003年7月30日 烟政发〔2003〕10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 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先地上、后地下的原则,充分利用地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

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五条 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实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建立节约用水技术开发推广体系,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

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七条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对浪费、破坏和污染水资源的行为有权予以检举、揭发和控告。对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九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县市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服从防洪的规划要求。

第十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

第十一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必须进行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动态监测。

第十二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按照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规划分为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兼顾各县市区、各行业的需要。

综合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的实际情况,按照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开发调度、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和污水处理再利用的原则,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水资源。

市、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第十四条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灌溉、排涝、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或者其承包土地上投资兴建水工程设施的,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对水工程设施及其蓄水进行管理和合理使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兴建取水工程,必须按照管辖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领取取水许可证,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辖、申报的权限为:

(一)兴建日取地表水4万立方米以上(含)、地下水2万立方米以上(含)取水工程以及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大型灌区取水工程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审批;

(二)兴建日取地表水2万立方米(含)至4万立方米、地下水3千立方米(含)至2万立方米取水工程的,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审批。

(三)兴建日取地表水2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3千立方米以下取水工程的,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 承揽凿井取水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术资质证书和施工许可证;外地来本市承揽凿井取水工程的单位,必须事先到施工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验证,经批准核发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承揽工程。

第三章 水资源保护

第十八条 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量、水质监测站网,承担水量、水质预测预报工作。对河流、水库、城乡供水水源地及企业自备水源实施定期监测。对承担水质监测评价的单位实行计量认证制度。

第十九条 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等水事活动,应当遵守经批准的规划,因违反规划造成水域使用功能降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水体污染的,应当承担治理责任。

第二十条 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修订完善市确定的大中型河道、水库的水功能区划,报市政府批准。跨县(市、区)的河道、水库的水功能区划,由有关的河道主管部门会同河道、水库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拟定,分别经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河道、水库的水功能区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二条 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河道、水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对超标准排污严重影响水体用途的,应当通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控制养殖生产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对地下水超采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取水单位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地表水进行回灌补源。

第二十五条 在地下水超采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或者限制开采区。在沿海地区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海水入侵。

第二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工程设施。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特别是水坝和堤防的安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对水工程实施保护。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工程,由主管部门商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工程,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划定保护范围和保护职责。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同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应当依据水资源的供求现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域规划、区域规划,按照水资源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厉行节约、合理开源的原则制定。

第三十条 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跨县市区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其他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预测来水量,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

第三十二条 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三十三条 直接从河流、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取得取水权,并缴纳水资源费。农村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对于直接从河流、水库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第三十五条 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时向受理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时向受理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未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受理机关不得受理取水许可(预)申请。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具有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进行审查,并根据取水的急需程度适时提出审查意见。

第三十七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技术依据。

第三十八条 业主单位在向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取水许可(预)申请提出的书面意见,并附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未提交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及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第三十九条 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价格按价格管理权限,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应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由水工程管理单位商用水户自行确定水费价格,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第四十一条 要建立节水型社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鼓励和支持推行节水项目建设和节水技术。

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对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对城镇居民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第四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第四十三条 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许可证载明的取水地点、取水期限、取水方式取水;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规定的权限、时限,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审取水许可证,不得擅自转售水。取水许可证不得复制、涂改、出租、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 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水计量装置,应保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更换,应按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取用水资料,按要求对水质进行定期化验。

第四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水资源紧缺时,有关部门可以核减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取水计划,有关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在地表水丰沛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关停地下取水井,涵养地下水,改善水环境。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烟台市人力资源 第3篇

一、旅游资源与旅游文化资源相关概念

(一) 旅游资源与旅游文化资源

旅游资源概念较多,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其中,国内学者保继刚在《旅游地理学》一书中给“旅游资源”下的定义为:“指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自然存在和历史文化遗产,以及直接用于旅游目的的人工创造物”。旅游文化资源的概念涉及面也十分广泛,可以说一切以人文动态和物质资源为基础的旅游活动都可以纳入旅游文化资源的范畴。旅游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区别在于:旅游文化资源是在旅游资源基础上介入了文化因素,将文化作为旅游资源内在属性,从而使文化成为旅游业发展的决定因素。二者外延上重合,内涵上却各有侧重。

(二) 旅游文化资源的分类和特点

1. 旅游文化资源的分类

任何一种旅游文化资源都不可能只由某种单一因素独立构成,但其中一定有一种因素会起主导作用。据不同主导因素,可把旅游文化资源划分为自然旅游文化资源和人文旅游文化资源。自然旅游文化资源是以山水风貌等自然因素为主体形成的旅游文化资源。人文旅游文化资源是以历史遗迹和现代人文景观等人文因素为主体,是人类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直接体现。

2. 旅游文化资源的特点

(1)文化性。这是旅游文化资源一个根本的特征,是旅游资源的灵魂。

(2)历史性。中国文化历史悠久,在五千多年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华儿女不仅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明,而且创造了灿烂的文化。

(3)独特性。各种别具风格、独树一帜的旅游文化资源是吸引广大游客的主要之点。

二、烟台市旅游文化资源概述

烟台市旅游文化资源丰富,这里“山、海、城”一色,“岛、林、泉”相融,有着浓厚的人文历史底蕴和纯朴的民俗风情。据以上对旅游文化资源分类,我们相应把烟台旅游文化资源分成两部分来介绍。

(一) 自然旅游文化资源

烟台地处山东半岛,物产丰富,气候宜人,具有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最大的特色就是具有海洋区位优势。烟台海岸线长702.5km,对应的海域面积约260万公顷,全市12个县市区有11个临海,烟台特定的自然地理条件,形成了丰富而具有地区特色的旅游资源。

(二) 人文旅游文化资源

烟台市不仅自然旅游文化资源丰富,而且人文旅游文化资源也异常丰富,人文旅游文化资源又可分为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人文旅游文化资源。物质形态人文旅游文化资源主要体现在:名胜古迹、现代人文景观。针对烟台市主要有蓬莱阁、烟台市博物馆、张裕酒文化博物馆等。烟台市的社会旅游文化资源主要是指抽象人文吸引物即民俗风情、宗教、饮食、民间传说,也包括书法、疗养、会议等特种旅游。

三、烟台市旅游文化资源开发现状与存在问题

烟台市旅游业起步较早,但真正作为一种产业并得到迅速发展,是在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20多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特别是烟台作为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对外交往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战略的实施以及大交通的改善,近些年来旅游发展迅速,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使烟台旅游业一举成为第三产业的龙头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2001年旅游收入占当年GDP的5.6%,而到2002年这个比例达到7.1%,其中旅游收入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达到19.5%。烟台市本身旅游文化资源丰富,发展势头较好,但这种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还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以下分别探讨烟台市旅游文化资源开发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 开发现状

目前,政府非常重视旅游业,把旅游业作为优势产业来认识,而旅游文化资源的价值优势更明显,政府对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出了一定努力,积极针对烟台旅游业概况,思考旅游文化资源发展构想,并且还邀请国际旅游组织专家对烟台旅游文化资源进行考察、参观、评价,编制了烟台历史上第一部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确定了“一廊一区四大板块二十点群”的总体框架。在项目策划上,建立并完善了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库。在建设上,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参与旅游开发。总体上来说,各级部门对旅游文化资源合理保护都制订了相应的保护措施、法律法规。政府的支持、资金的投入等使烟台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有着比较明朗的前景。

(二) 存在问题

1. 项目开发缺乏科学规划,产品档次低

烟台市大多数开发者对旅游文化资源内涵认识不够清晰,在项目开发上没有较完整的规划体系可供参考,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旅游文化资源开发项目单一、模式雷同,主题模糊。

2. 管理经营体制不健全,经营理念缺乏新意

烟台市在旅游文化资源管理经营上还缺乏一定的技巧和深度,经营理念还只停留在外部比较肤浅的层面,没有深刻认识到各地区旅游文化资源的深刻内涵。另外,烟台市旅游从业人员学历层次有待提高。

3. 基础设施不完善,服务不到位

烟台市各个旅游景点在夏季经常人满为患,使得烟台星级酒店一房难寻,服务设施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旅游者。

4. 旅游文化资源保护未受足够重视,破坏污染现象严重

烟台市大力开发旅游文化资源,将保护放到了次要位置,对烟台旅游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同时却破坏了旅游文化资源或者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四、合理开发利用烟台市旅游文化资源的建议

(一) 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和主题,增加旅游产品文化内涵

特色,是旅游产品的灵魂,是旅游产业发展很重要的基石。项目的开发首先必须立足于本地的资源分析,提取特色,浓缩精华。突出项目的新、奇、特,使其吸引力经久不衰。市场,是检验旅游产品的试金石,是旅游产业发展的舞台和动力,要根据市场需求,在资源分析基础上,制定项目开发规定方向,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发利用旅游文化资源。如烟台市的区域特色应是“海”、“仙”、“岛”、“古”、“菜”、“情”。由于烟台南北都濒临大海,海岸线长达900km,近海面积达500m2以上的岛屿有63个,属于典型的海滨旅游区。因此烟台市旅游文化资源与其它旅游区相比,应突出“海”的特色来对旅游者产生更大的吸引力,避免盲目模仿。

(二) 提升民俗旅游品牌,增强旅游产品可参与性

民俗旅游文化资源虽满足了大部分观光旅游者的一般要求,但对那些有更深层次体验需求的游客来说远远不够。因此,为增加旅游者旅游体验质量,满足现代游客自我参与的个性化需求,旅游产品开发也要力求具有可参与性。

(三) 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近年来,烟台导游队伍逐渐扩大,但就整个导游队伍来说素质还不高,知识面较窄,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对于导游人员,不仅要提高素质及学历水平,还要充分挖掘他们的潜力,发挥它们各自的才能,以期更好地吸引旅游者。

(四) 正确处理旅游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

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实行,开发战略当然也要实行,但旅游文化资源的保护观念要深植脑中,不能因开发利用而破坏了原有的价值。

(五) 加强旅游宣传,开发客源市场

烟台旅游文化资源很有特色,但知名度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旅游业发展。因此,必须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发挥报纸、影视等新闻媒介的作用。如前一阶段电视剧《乔家大院》的热播让景点乔家大院瞬间成为旅游热点,而该事例也成为“靠影视效应带动旅游产业”的范例。

总之,做好烟台旅游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不仅对烟台旅游业追赶国际、国内旅游发展潮流,提高烟台旅游业品味,发挥不容忽视的作用,而且对烟台市、乃至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也可做出不小贡献。所以烟台市要对合理开发利用旅游文化资源做出合理判断,实现内涵式旅游开发,把未来旅游吸引力放在自然与文化有机结合上,使烟台旅游文化资源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安定.烟台旅游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J].资源开发与市场,1997,13(3):133-134

[2]保继刚.旅游地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3]马锐.对中国旅游文化资源开发的探讨[J].兰州学刊,2005(6):225-226

[4]马晓东,翟仁祥.论旅游文化资源及其开发-以苏北地区为例[J].人文地理,2001,16(6):89-90

[5]乌兰.关于烟台市旅游资源综合开发的研究[J].商业研究,2002(244):134-135

[6]李世泰.烟台市旅游资源开发规划有关问题的探讨[J].烟师学院学报,1997,13(2):145-146

[7]刘冰请,陈国升.论湖南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J].经济地理,2006,26(3):534-536

烟台市湿地资源时空变化分析 第4篇

关键词:湿地;时空分析;转移矩阵;农业内部结构

1 湿地分类体系的建立

《国际湿地公约》湿地定义:湿地是天然或人工、常久或暂时之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或咸水的水域地带,包括低潮位不超过6米的滨岸海域。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湿地定义: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和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滨海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原生地等人工湿地。目前,所有湿地的定义,大多采用《国际湿地公约》的定义,第一接触此定义的时候,感觉很拗口,以为翻译有问题,对照原文后方知非翻译问题。《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关于湿地的定义准确、全面,通俗、易懂。学习后有眼前一亮之感觉,可推广应用。湿地生态系统具有综合效益,它既具有调蓄水源、调节气候、净化水质、保存物种、提供野生动物栖息地等基本生态效益,也具有为工业、农业、能源、医疗业等提供大量生产原料的经济效益,同时还有作为物种研究和教育基地、提供旅游等社会效益。

2 湿地结构变化趋势分析

下面从时间角度分别对1992-2012年烟台市的耕地、园地、矿地、交通、水利、其他土地的面积进行分析,其时间序列图如下图所示:

图2.1 烟台市1992-2012年耕地、园地、矿地面积变化趋势图

从上图可以看到耕地的占用面积大于园地的面积,园地的面积大于矿工用地;且三块湿地都明显呈现直线下降趋势,耕地的下降幅度远远大于园地矿工用地的幅度,从1992年的8104093.7亩持续下降到2012年的450473.6亩,园地从1992年的2813252.3亩下降到2012年的239144.01亩;矿工用地从1992年的1618380.4亩下降到2012年的158931.31亩。说明烟台市最近20年来退耕比较明显,耕地、园地没有得到更好的开慌,反而是不断遭到破坏,湿地结构发生强烈的变化,结构失衡。

图2.2 烟台市1992-2012年交通、水利、其他土地面积变化趋势图

从图2.2中可以看到交通运输、水域水利用地都在明显下降,下降的幅度没有明显的差异,交通运输用地从1992年的113512.4亩下降到2012年的49067.33亩;水域水利用地从1992年的186132.8亩下降到2012年的91716.47亩。而其他土地呈现直线增长,增长的幅度比较平缓,从1992年的40957亩增长到2012年的108344.22亩。

3.耕地面积变化动向分析

针对烟台市整体耕地变化率呈现下降的趋势,于是下面接着分析1992-2012年烟台市耕地面积变化趋势。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表3.2可以看到1992-2012年期间,烟台市耕地面积共减少3191561.7亩,其中,生态退耕减少90695.891亩,占总耕地减少面积的2.84%;农业结构调整减少2320271.069亩,占总耕地减少面积的72.7%;灾毁退耕减少247673.43亩、占总耕地减少面积的7.76%;其他方面的退耕减少534222.46亩,占总耕地减少面积的16.74%。综上所述可知农业结构调整是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最近几年来,政府通过对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严格审改,抑制建设用地的增长。同时,对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实行“先补后占” 的政策,要求通过新增耕地来补偿因建设用地开发所占用的耕地。

所以在1992-2012年期间,耕地的新增加面积达到161279亩,其中开发的面积达到48383.7亩,占总耕地的新增加面积的30%;复垦的面积达到3255.8亩,占总耕地的新增加面积的20%;因整理而增加的面积为0亩;农业结构调整方面增加的达到64511.6亩,占总耕地新增加面积的40%;其他方面调整的达到16127.9亩,占总耕地的新增加面积的10%。所以烟台市耕地的增加主要还是以农业结构调整和开发为主。

参考文献:

[1]林巧莺、林广发、陈志鸿.1989-2003 年厦门市湿地动态变化分析[J].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福州35007.

烟台市人力资源 第5篇

烟台晚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将于今秋起,在烟台招收人力资源管理硕士,这也是我市继山东大学、吉林大学之后,迎来的又一所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人大人力资源管理硕士的引进,也标志着我市人力资源管理高等教育进入全面、系统、高端、前沿的新时期。

2007年10月,人大依托文泰高端教育正式成立山东教育中心,在青岛、济南、烟台和淄博设有教学点,中心成立6年来,将人大最优势的教育资源引入山东,受到山东省各界的广泛认同和高度认可,在校学员已逾千人,成为省外高校在山东开展高端教育的办学典范。本次来烟招收人力资源管理硕士,主要针对我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常年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具备资深行业经验的精英人群。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为教育部直属。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9个一级学科在教育部排名中名列榜首,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共培养出400多位国家、省部级和3万多名司局级政界要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成立于1983年,由人大与原国家劳动人事部联合创办;2000年隶属关系划归中国人民大学,是世界劳动科学领域当之无愧的顶级教学和科研机构。

烟台市人力资源 第6篇

2018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试行)

为规范考生报考,根据招录单位用人专业需求,经研究制定《2018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试行)》。本目录,仅适用于2018年烟台市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工作,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地税系统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按照其相应省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本目录下设40个大类,每个大类所包含的均指具体专业,而非学科、门类等,专业名称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名过程中,如某专业不在我市专业目录中,但该专业与招录职位限定专业相近似,报考人员应当主动联系招录机关,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根据职位需求研究确定是否将该专业列入我市专业目录,请及时关注。

一、中文类:中文、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应用中文、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现代汉语、文学、新闻、新闻学、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言、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二、新闻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传播学、汉语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新闻学与大众传播、文学与传媒、财经新闻、新闻与信息传播、编辑出版学、新闻采编与制作、广告学、应用传媒专业

三、法律类: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法理学、经济法、劳动法学、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金融法学、法律、法律事务、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经济法律事务、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卫生法学、司法警务、法律文秘、司法信息技术、知识产权、律师、行政法、法律硕士专业

四、审计类:税务与审计、审计学、财税与审计、会计与审计、金融审计、电算会计与审计、财会审计、会计审计与税务代理、基建审计、审计专业

五、会计财务类:会计学、财会、财务会计、工业会计、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基建会计、现代会计、财务会计与计算机应用、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与审计、会计电算化、会计教育学、会计学教育、财务会计教育、注册会计师、会计、财务管理学、会计与审计专业

六、统计类:统计与财会、统计学、计划统计、综合统计、工业统计、应用统计、财会统计、计划会计统计、社会经济统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运筹学、经济统计学专业

七、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技术、网络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通信、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电子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其)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应用、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电子技术及微机应用、微型计算机及应用、办公自动化技术、电子工程与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控制、计算机网络及维修、电器与电脑、计算机控制与管理、信息管理应用软件、信息工程、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多媒体与网络技术、数据库应用及信息管理、数据库管理、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网络与通讯、计算机教育、网络传播、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多媒体、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

在海外院校学习信息电子、信息与计算技术、计算机信息工学专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

八、经济金融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国民经济管理、国际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贸易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国际贸易、投资经济、投资学、投资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金融学、金融管理、金融经济、金融工程、货币银行学、城市金融、外汇、房地产金融、投资金融、期货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工业外贸、国际商务、农业经营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商品学、资产评估、国际市场营销、商务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理财、乡镇企业管理、农业经济(学)、工商企业管理、国际商务管理、金融保险、区域经济学、会计与统计核算、管理科学产业经济学、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建设经济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产业社会学、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保险、产业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国际贸易学、金融与证券、体育经济、政治经济学、行政管理、财政学、财政、金融、金融管理与实务、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与行政管理、西方经济学、保险学、农村区域发展、城市管理、信用管理、税务、劳动经济学专业

在海外院校学习贸易学、企业经营、流通经营、金融与经济学、国际管理专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经济金融类职位

九、环境保护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经济、农业生态学、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生态植物修复、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十、建筑类:综合规划、城市规划、城镇规划、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工程与管理、给水排水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工程造价、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建筑工程、建筑会计与工程概预算、建筑概预算、城市交通、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建筑管理、建筑学、道路与桥梁、城市与桥梁、给排水、道路交通、公路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及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学、建筑装饰技术、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环境艺术设计、结构工程、景观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城乡规划、工程监理、风景园林、城市园林、岩土工程、市政工程、基础工程技术、环境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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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海洋与渔业类:水产养殖、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技术、淡水渔业、海水养殖、海洋渔业、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海洋管理、近岸海洋环境科学、海洋工程与海岸工程、海洋生物工程、渔业资源、海洋经济学、水族科学与技术专业

十二、农学类:农学、土壤与农业化学、园艺、园艺学、果树学、蔬菜学、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植物营养学、植物科学与技术、园艺技术专业

十三、林业类:林学、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保护学、经济林、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森林旅游、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林业信息管理、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经理学、园林、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林业专业

十四、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利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务管理、水务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农业水土工程专业

在海外院校学习水利工程建筑专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水利类职位

十五、地质类:地质学、地球化学、地质矿产勘查、采矿工程、勘查工程、地质工程、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地质矿产勘查技术、矿山地质、采矿技术、石油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矿物资源工程、岩矿鉴定、矿产测量、海洋地质、地层学与古生物学、水文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矿产普查与勘探、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专业

十六、测绘类:测绘、测绘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与技术、地球与空间科学、空间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自然地理学、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测量工程、地理信息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球物理学、人文地理学、工程测量技术专业

十七、土地管理类:土地管理、土地规划与管理、国土整治与规划、国土资源开发与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土地管理及房地产、旅游与国土规划、地籍测量与土地信息学、地籍测量与土地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十八、化学工程类: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化工分析与检测技术、化工分析与监测、环境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日用化工、高分子材料及化工、无机化工工艺、化工工艺、化工生产技术与管理、化工工艺与计算机控制、化工机械、化工设备与机械、化工机械制造与维修、化工装备与控制、化工设备安装、化工设备状态监测与维护、化学工程、化工仪表及自动化、化工电气、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海洋化工与环保、炸药及有机化工工艺与计算机控制、高分子化工、材料学、物理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染整工程(化工)、有机化学、材料化学、药物制剂、无机非金属工程(材料化工)、安全工程、海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粉体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物理、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工程、应用化工技术、轻化工程专业

十九、机电和机械与仪表类: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工业电气自动化、机械电子、机械电子技术应用、机电实验技术、机电设备维修、电子技术及自动控制、工业自动化、自动化控制、电气工程、测试工程与仪器、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微机电系统工程、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机械(材料加工)、机械制造、自动化、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设计制造、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流体机械及工程、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电力系统与自动化、汽车工程、电子工程与仪器、工业工程、汽车运用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机电器及其控制、控制科学、仪器仪表及检测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控制工程、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

在海外院校学习机械工学专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机电和机械与仪表类职位

二十、公安类: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的各研究方向的研究生专业,治安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犬技术、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犯罪学、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工程、消防指挥等18个本科专业,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特警、警察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警犬技术、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侦查、刑事技术等15个专科专业。

二十一、监所管理类:法律、监狱学、狱政管理、监所管理、刑事司法、刑事执行、刑事科学与技术、安全技术防范、司法信息技术(监所信息管理方向)、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专业

二十二、体育学类:体育学、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管理、社会体育、体育保健康复、体育生物科学、民族传统体育、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运动心理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心理学、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二十三、文秘类:秘书学、新闻、新闻学、中文应用、文秘与档案、文秘、秘书、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公共关系与文秘、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文秘与微机应用、电子政务、科技文秘、司法文秘、商务文秘、行政

管理办公自动化、涉外秘书、涉外文秘、文秘教育、经济秘书、文秘与财务管理专业

在海外院校学习国际秘书学专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文秘类职位

二十四、通信工程类:无线电通信、通信工程、综合电信、移动通信、通信技术、微波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图像传输与处理、多路通信、电子信息工程、电子通信工程、光纤通信、网络与通信工程、通信与网络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息及通信网络应用技术、电子通信、电子通信技术、通信与电子系统、电子信息与通信技术专业

二十五、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油气储运工程、飞行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物流工程、海事管理、交通设备信息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运管理、物流管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二十六、医学类: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妇幼保健医学、营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放射医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技术、听力学、医学实验学、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法医学、药剂、中西医结合临床、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内科学、老年医学、外科学、肿瘤学、急诊医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专业

二十七、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民族学、博物馆学、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中外关系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世界史、国学、中国史、文物与博物馆学、考古学专业

二十八、外贸类:商贸管理、商务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合作、贸易经济、工商贸易、国际市场营销、营销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与报关、国际电子商务、外贸、国际物流与贸易、经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与金融、对外关系与经济贸易、工业外贸、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专业

二十九、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旅游饭店管理、宾馆管理、旅游经济、餐旅管理、餐旅企业管理、旅游文化、旅行社管理、人文地理(旅游规划与开发方向)、专门史(旅游文化)、会展策划与管理、自然地理(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管理、酒店与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在境外院校学习观光学、观光经营学、国际旅游管理专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旅游管理类职位

十、教育学类:教育学、中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数学教育、生物学教育、人文教育、科学教育、文秘教育、物理学教育、化学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言语听觉科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政治思想教育、政治教育、计算机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高等教育学、音乐教育、历史教育、教育管理、教育学原理、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物理学专业

十一、交通工程类:道路桥梁、路桥、道桥交通土木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公路工程监理与检测、公路工程管理、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施工技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交通土建工程专业

十二、日语类:日语语言文学、商贸日语、商务日语、日语、日本语言文学、日本文学专业

十三、英语类:英语教育、英语、英语言文学、商贸英语、外贸英语、英语文学、商务英语、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口译、英语笔译专业

十四、韩国语类:韩国语语言文学、朝鲜语、韩国语、韩语专业

十五、法语类:法语、法语语言文学、法语笔译、法语口译、应用法语专业

十六、药学类:药学、应用药学、基础药学、药事管理、化学制药、生化制药、药物制剂、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药理学、临床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天然药物化学、制药工程、中药学、生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生物制药专业、药品质量检测技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药剂学专业

十七、艺术类: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舞蹈学、舞蹈编导、戏剧学、表演、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录音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教育、艺术学、影视学、广播影视编导专业

十八、畜牧兽医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生物技术、动物药学、畜牧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草业科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兽医学、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专业

十九、食品安全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粮食工程、食品加工技术、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畜特产品加工、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储运与营销、食品营养与管理、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营养与检测、粮食加工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专业

十、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人口学、人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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