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材料清单

2024-07-13

人事档案材料清单(精选9篇)

人事档案材料清单 第1篇

学校各部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清单

(一)人事处

1、根据需要和上级要求布置填写的干部、工人履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及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2、教职工在不同时期以不同形式形成的考核、考察、鉴定材料;

3、在职人员提高学历、出国留学、三个月以上的进修等过程中所形成的材料,包括报考表、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鉴定、学历认定、学位授予以及国内进修考核表、出国进修回国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4、录用、聘用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报考登记表和录用审批表,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和有关证明材料;

(2)续聘、解聘和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等;

(3)教职工入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工作分配(调动)介绍信、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4)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5、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呈报表、评审表);(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成绩合格登记表;(3)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业务自传;(4)聘任(岗)、确认、套改、晋升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登记表;

(5)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6、博士后进出站形成的材料:包括博士后申请表、博管会批件、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

7、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1)见习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审批表;

(2)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登记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3)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

(4)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8、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1)新入校人员体格检查表等材料;

(2)有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

(3)办理丧事形成的有关材料;

(4)各种保险等材料。

9、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0、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登记表等表彰材料;

11、其它对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二)组织部、统战部

1、干部任免

(1)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材料:包括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等;

(2)干部任免审批表,承办部门需在表中注明任免或聘任依据的文件文号、标题、日期等;

(3)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2、党员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

(2)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登记表;(3)整党工作中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意见;

(4)民主评议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

(5)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记载组织意见的入党志愿书);

(6)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

3、党代会的有关材料

4、政协、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5、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审批(呈报)表,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登记表,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6、干部挂职锻炼考核(鉴定)材料以及优秀人才计划相关归入个人档案材料等;

(三)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成人教育学院、1、学历学位材料: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要有专家推荐表;参加博士研究生考试要有专家推荐书;申请同等学历硕士、博士学位的要有课程进修成绩单、国家统考科目统考成绩单;

2、政审材料:学生学习期间形成的政审表、综合素质测评材料,鉴定表等;

3、奖励及处分材料:学生在学习期间形成的校级(含校级)以上的奖励和处分材料;

4、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当选院士的相关材料;

5、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教学质量奖、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等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登记表等表彰材料。

6、反映个人教学水平、教学成果的相关材料:如北京市教学名师申报表等材料;

(四)团委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

2、退团和超龄离团材料;

3、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审批(呈报)表、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登记表等表彰材料;

4、共青团代表会等代表登记表;

(五)外事办

1、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

2、在国外表现情况材料或鉴定材料,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

(六)科研处

1、专业成果材料:

(1)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

(2)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3)反映学历才识、专业技术方面的登记表及其它材料。

2、各类科技人才申报审批表。

3、表彰奖励材料: 国家科技奖(含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奖、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呈报表、审批表等表彰材料。

(七)工会

1、学校级以上的职代会、教代会、妇代会等代表登记表。

2、各类先进事迹表彰材料及登记表。

(八)纪委(监察、审计)、保卫处

1、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查证核实材料,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通报批评材料;

2、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

3、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主要涉及干部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材料,离任审计材料。

4、法院判决书;

5、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立功、受勋、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包括推荐表、审批(呈报)表,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登记表。

(九)相关部门及个人

1、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包括推荐表、审批(呈报)表,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登记表等表彰材料。

2、在职人员进修、自学考试、成人教育、业余学习的申报表、成绩登记表和鉴定材料等。

3、其他对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4、属于个人行为形成的归档材料。

收集方法

(十)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联系制度。

学校各单位都应建立健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制度,设联系人一名,负责本单位形成材料的及时收集归档工作。

(十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手续。

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材料后一个月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人事处档案管理科归档。材料形成部门在移交归档材料时,必须认真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单》,由人事处档案科签收,移交清单需妥善保管以备查。人事处档案管理科发现有关部门送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时,要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办理补送或补办手续。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督促本单位人员将本人现保存的并属于归档的个人材料由本人送交人事处,以便统一管理和利用。

人事档案材料清单 第2篇

[日期:2010-12-27]

来源:作者:zhixin

公招调动报人事局审批材料清单(社会人员)

单位: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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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的鉴别 第3篇

一、人事档案鉴别的标准

1. 坚持鉴别的原则。

坚持鉴别工作的原则是保证鉴别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鉴别人事档案的原则是,立足于党和国家的利益,用全面、发展的眼光考虑问题,来判断档案资料的价值。这个原则也符合人事档案的鉴定标准,因此鉴别人员应该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上的内容展开工作。同时,应该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针对实际的问题采用不同的鉴别方式。也需要按照材料的形成背景、内容以及保存作用来决定材料是否应该归档;另外,在鉴别材料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逐件进行审核,应该重视从不同方面来仔细研究,包括材料的内容、可靠性等,不能单纯地按照材料的标题来做出决定。

2. 了解鉴别的主要内容。

首先,应该明确需要鉴别的材料是否属于人事档案。在人事、组织等活动中产生的档案,大多数在人事档案的范畴。有些则被划分到其他档案体系中。鉴别工作的首要前提是将人事档案与非人事相互区分,把不在人事档案范畴中的资料排除出来。尤其需要注意的几类材料包括入党入团档案、考核档案、奖励档案或者纪律检查档案等。其次,还需要注意鉴别材料是否是本人的档案。在管理人事档案的过程中,都会以干部员工的姓名作为特征,加以整理并储存。在归档之前,应该明确档案材料的归属者,切忌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也不能出现一人多名的情况,导致档案资料的分散。如果在鉴别过程中犯了一个很小的错误,就很有可能将某一个人的资料放入另一个人的档案袋内。这不仅会打乱正常的工作流程,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员工的日常使用。避免产生误差的方法是,在归档过程中,应该仔细地核查,注重比对性别、出生时间、职务、工作单位、工作时间等信息,如果能够保证认真地审查,就能够区分出来。如果发现有相同姓名的档案,应该及时的取出,明确标注,以防混淆。另外,还需要考虑到同名异姓或者同音异名的情况。在鉴别归档材料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不仔细而混淆档案的现象。

3. 鉴别材料是否完成处理。

只有完成处理的档案资料,才能够真正划分到人事档案的范畴中。所有需要继续处理或者尚未决定的档案,都不能被划分到档案中。有些提出申请但是还没有得到批准的资料,应该退回到原单位中,等到处理完所有问题后,在进行归档。

4. 鉴别材料是否具有可靠性。

人事档案是充分了解并且使用干部的关键根据,可以说可靠性是人事档案的灵魂。如果在鉴别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实际的内容,或者观点模糊以及矛盾观点的内容,都应该返回到原单位,再进行核查工作,以此保证档案材料作用的有效发挥。

5. 鉴别材料是否全面。

在鉴别人事档案的过程中,应该认真判断材料的全面性。注意每份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全面,保证成套的资料不缺份,单份材料页数完整。对于一些来源模糊、日期不明、头尾不全的档案,应该经过仔细调查后,才能归档。如果仍然有一些无法查清的资料,不能进行归档。对于缺少的材料,应该进行全面的记录,同时想办法进行弥补,尽快收集完整的资料。

6. 鉴别材料是否出现重复的现象。

在鉴别过程中,应该避免出现重复的内容。不管资料属于哪种类型,只需要将正本与副本分别保存一份即可。如果出现无法解释问题,或者没有多少价值的资料,也应该适当删减,这样可以保证人事档案的使用效率提高。

7. 鉴别材料的字迹是否具备耐久性。

在鉴别过程中,需要重视材料字迹的检查工作,观察其是否具有耐久性。根据相关规定,人事档案的资料需要长久的保存。如果材料是关于知名人士的,更应该永久保存。因此,需要格外重视字迹的耐久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监督,如果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应该返回进行重新书写。

二、对于不归档材料的处理方式

可以借助鉴别的方式来排除不归档的材料,并且按照不同的要求来处理。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1. 转出。

只要不是本人的档案,或者不属于人事档案范畴的材料,不应该随意处理。而应该转入有关单位保存或处理。转出时,还应填写转递材料单,以便查询。

2. 退回。

对属于个人保存的材料,应退回本人保管;对于手续不完备,或内容需要核实的材料,应提出具体意见,退回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待补充或完备手续后收回归档。

3. 销毁。

经鉴别后,对那些没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需要销毁的材料,也要认真审查,逐份登记,写明销毁理由,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结语

综上所述,人事档案是对有关人员经历的真实记录,而且也可以体现出时代的特点。在鉴别人事档案的过程中,应该坚持鉴别的原则,了解鉴别的主要内容,鉴别材料是否完成处理,鉴别材料是否具有可靠性,鉴别材料是否全面等。同时,按照相关的要求,采取科学的处理方法,以此保证人事档案的可靠性与准确性。

摘要: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的鉴别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而且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事档案资料的使用效率。合理的材料鉴别工作有利于确保人事档案的质量。本文详细介绍了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的鉴别标准与方法,仅供参考。

关键词:人事档案,归档材料,鉴别

参考文献

[1]李丹丹,杨帅.浅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工作的几点体会[J].科技致富向导,2014(17).

浅谈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整理 第4篇

1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人档分离。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弃档不用的人员越来越多。一些单位对档案管理不够重视,人档分离情况愈加严重。

1.2  材料在内容和形式上雷同。一些鉴定、考核和评价材料大多是套话,给人以“千篇一律”、“同出一辙”的感觉,不能准确反映每个人的真实情况,严重影响了档案的质量,降低了档案的利用率。

2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

2.1  主动收集。作为档案员,应密切注意单位人事档案材料产生的信息,主动争得各部门(单位)的工作配合,对应收集归档的材料要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归档。建立一定的上交制度,避免材料形成时间过长,未及时收集或经办人员岗位变动造成档案材料丢失。

2.2  重点收集。新时期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重点主要有:廉政材料、业绩材料、诚信材料,反映管理水平、工作能力、个性特征、道德操守、生活作风、心理素质、身体状况等方面的材料。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另外在干部人事档案里还应增加个人信用方面的内容,使干部人事档案不再“千人一面”,实际工作中,要着重收集反映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实绩、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识水平等材料充实档案,成为用人单位广纳贤才的依据。

2.3  追踪收集与经常收集。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中做到“口勤、腿勤、手勤”。要经常关注单位个人基本信息,经常对档案进行清查,随时掌握所有人员的变化情况。对新进入单位人员,要认真审查档案材料,将缺少的材料进行认真登记,并下发《催交材料通知书》,限定时间,要求相关单位将所缺材料按工作制度及时补交,避免时间过长或人员流动造成档案材料无法收集归档。

3  整理档案材料

3.1  材料鉴定。材料形成要规范准确,真实有效。凡需组织审查盖章或个人签字的,一定要盖章或签字后方可归档。内容不实,字迹不清,不能反映干部历史面貌、德才情况和现实表现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如收集时发现未盖章或签字的,应及时与归档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完善手续。

3.2  技术加工,分类准确,编排有序。高标准对档案材料进行技术加工,严把技术质量关。对小于档案规格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进行加边或包边,切实做到整齐划一,归档材料左边应留出2.5厘米装订边。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加边后的档案材料上、下、左、右边沿要和本卷其他材料相等。特别情况,例如对折皱、破损的材料进行裱糊。如内容太多可折叠后贴在备用纸上,做到裁剪仔细,装订整齐。通过以上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精练、真实、条理、方便利用,对应归档的材料,要进行逐份登记归档。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应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属于销毁的材料,必须登记造册,由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字,统一进行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3  及时、准确做好目录,录入计算机。要随时有效地保存有效档案。对于常规产生的档案材料,做好编排有序、分类准确、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规范有效整理,每卷档案应达到完整、真实、实用。

4  档案员的职业素养

4.1  人事档案工作政策性强,档案人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引自己的工作,要作风正派、脚踏实地、责任心强。

4.2  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人事工作方面的新政策、新知识,熟练掌握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等知识和技能。要经常与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联系,开展好档案材料收集工作。要有较好的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具有极强的工作责任心,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必须掌握现代化管理技术,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并合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4.3  人事档案工作的保密性强,档案管理人员要切实加强自身职业道德的修养。遵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法律规定,在整理工作中,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要切实做好防火和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档案材料的管理。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对按规定剔除的档案材料,须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做好人事档案借阅、借出、接转记录和整理档案记录。认真恪守职责及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博士生答辩档案袋材料清单 第5篇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学号:

博士生姓名:

答辩委员会秘书姓名:

一、学位办所发材料

1、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

2、答辩委员聘书5份

3、表决票7份

4、学位档案袋

5、答辩材料袋(本袋)

二、答辩秘书或研究生网上下载材料(下载路径:研究生处主页→学位工作→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

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材料

2、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核表

3、报送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

4、论文答辩支款凭证

5、答辩程序

6、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三、答辩后,答辩秘书将以下材料交到学院,学院补齐材料并汇总后交到学位办

(一)、装入“博士学位档案袋”的材料(另外由学院补充开题报告1份,见“博士学位档案袋”材料清单)

1、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原件1份

2、三位专家的论文评阅意见书原件各1份

3、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核表、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试试题及详细记录、答卷(加一钉装订)

4、答辩表决票5或7份(加一钉装订)

注:上交时以上材料按上述编号顺序叠放,以免丢失,其它材料不要装入该袋。

(二)、装入本袋的材料

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材料》原件2套(A4纸双面打印,成绩单原件附在3-4页之间,分套装订成册)

2、报送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

3、学位信息表(在学位授予信息登记界面,录入并保存信息后,单击右上角“输出”按钮,打印输出的文档)

4、博士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材料2至8页复印件一式1套(A4纸双面复印,成绩单复印件附在3-4页之间)

5、论文评阅意见书复印件一式1套 注:上交时以上材料按上述编号顺序叠放,以免丢失,其它材料不要装入本袋。

四、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通过后,博士生本人将5本学位论文交到学位办

其中3本线装(封面右上角用铅笔写“线”字),2本平装,每本论文必须有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并分别签名 ※ 特别注意:

1、以上所有表格材料和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均以网上最新公布的为准,请勿使用旧的材料;

人事档案材料清单 第6篇

建筑工程项目按以下所列材料内容进行档案收集整理,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海口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归档: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A类(由建设单位负责归档)A1、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专家论证意见、项目评估文件

4、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 A2、建设用地、拆迁文件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及其附件

4、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 A3、勘察、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3、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4、人防、环保、消防、园林、节水、防雷、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6、节能设计备案文件 A4、招投标文件

1、勘察、设计合同

2、施工合同

3、监理合同 A5、开工审批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A7、工程建设基本信息

1、工程概况信息表

2、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3、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名册

4、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及质量管理人员名册

5、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六方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监理文件B类(由监理单位负责归档)B1、监理管理文件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工作总结

4、工程暂停令 B3、质量控制文件

1、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 B5、工期管理文件

1、工程延期申请表

2、工程延期审批表 B6、监理验收文件

1、竣工移交证书

三、施工文件C类(由施工单位负责归档)C1、施工管理文件

1、建设单位质量事故勘查记录

2、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3、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 C2、施工技术文件

1、图纸会审记录

2、设计变更通知单

3、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C3、进度造价文件

1、工程开工报审表

2、工程复工报审表

C4、施工物资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测文件

(进场复试报告)

1、钢材试验报告

2、水泥试验报告

3、砂试验报告

4、碎(卵)石试验报告

5、外加剂试验报告

6、砖(砌块)试验报告

7、预应力筋复试报告

8、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复试报告

9、钢结构用钢材复试报告

10、钢结构用防火涂料复试报告

11、钢结构用焊接材料复试报告

12、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

13、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

14、幕墙用铝塑板、石材、玻璃、结构胶复试报告

15、散热器、供暖系统保温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绝热材料、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电缆的见证取样复试报告

16、节能工程材料复试报告

C5、施工记录文件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建筑与结构工程)

2、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3、基槽验线记录

4、沉降观测记录

5、地基验槽记录

6、地基钎探记录

7、大型构件吊装记录

8、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9、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10、网架(索膜)施工记录 C6、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文件

(建筑与结构工程)

1、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2、桩基检测报告

3、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4、回填土试验报告(应附图)

5、钢筋机械连接试验报告

6、钢筋焊接试验报告

7、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8、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9、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10、后置理件抗拔试验报告

11、超声波探伤报告、探伤记录

12、钢构件射线探伤报告

13、高强度螺栓抗滑移系数检测报告

14、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

15、钢结构防腐、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16、木结构构件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17、木结构防护剂试验报告

18、幕墙双组分硅酮结构胶混匀性及拉断试验报告

19、幕墙的抗风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20、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报告

2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

22、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

23、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24、节能性能检测报告

(给排水工程)——仅公共建筑项目归档

1、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建筑电气工程)——仅公共建筑项目归档

1、电气接地装置平面示意图表

2、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

3、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智能建筑工程)——仅公共建筑项目归档

1、综合布线测试记录

2、光钎损耗测试记录

3、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

4、子系统检测记录

5、系统试运行记录

(通风与空调工程)——仅公共建筑项目归档

1、空调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

2、空调水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

3、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

4、净化空调系统检测记录

5、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

(电梯工程)——仅公共建筑项目归档

1、电梯负荷运行试验记录

2、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整机性能、运行试验记录 C7、施工质量验收文件

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8、施工验收文件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四、竣工图D类(由施工单位负责归档)

1、建筑竣工图

2、结构竣工图

3、钢结构竣工图

4、幕墙竣工图

5、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竣工图

6、建筑电气竣工图

7、智能建筑竣工图

8、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9、室外工程竣工图

10、规划红线内的室外给水、排水、供热、供电、照明管线等竣工图

11、规划红线内的道路、园林绿化、喷灌设施等竣工图

五、工程竣工验收文件E类(由建设单位负责归档)E1、竣工验收与备案文件

1、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2、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7、专家组竣工验收意见

8、规划、消防、环保、民防、防雷、园林、节水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1、城市建设档案报送承诺书

E3、工程声像资料等

1、开工前原貌、施工阶段、竣工新貌照片

2、工程建设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重大工程)

六、声像电子档案(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

说明:

1、以上材料应全部以原件报送城建档案馆,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的,经城建档案馆同意可用复印件加盖存放单位公章归档,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人签字、日期。

2、工程文件字迹及纸张应采用耐久性书写材料,不得使用复印件、复写件、红笔、铅笔、传真等。

3、档案整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要求。)

4、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图章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手续完备。

5、重点、大型、特殊工程必须有声像档案。

6、同一设计、同一施工的工程,竣工图原则上只收一套。

7、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好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资料后向建设单位归档,再由建设单位汇总后统一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8、报送期限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完毕。对不按规定报送和逾期不报送的,我馆将提请市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对有关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接收单位:海口市城建档案馆(海口市建设信息中心)

单位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五楼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 第7篇

一、收集范围及要求

●第一类 履历材料

凡是以反映个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均属本类。具体包括:

1.各类人员(如:职员、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工人、学员、学生等)的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干部履历表》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没有内容的项目要填“无”,需要本人签名的、单位审核盖章的要签名、盖章,必须有本人的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主要内容为个人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以履历为主,带有鉴定的履历表、简历表、登记表;

3.个人从事革命活动的简历材料;

4.更改姓名的报告及批件;

5.本人填写的反映个人经历的材料。

●第二类 自传材料

1.本人历次所写自传(思想自传、历史自传、反省自传、小史、小传)及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

2.以自传为主,带有自传的履历表(书)、简历表、鉴定表;

3.有自传内容的入党入团申请书(与申请书能分开的)。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1.考核登记表,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等材料;其中1994年以来的《考核登记表》应齐全,有本人签名和组织盖章;

2.各类人员历年的鉴定(包括自我鉴定);

3.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

4.组织上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表现情况材料;

5.出国、出境、调动、学生毕业或结业的鉴定;

6.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第四类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1.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材料;

2.具体要求:

⑴“文革”(1966年)以前毕业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

⑵1970-1976年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

⑶1977年以后入学的:

①大学本(专)科学历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②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学历材料中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③博士研究生学历须有专家推荐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单、国家统考科目统考成绩单、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

(5)获得党校学历的,须有学历证明、学员登记表、学员成绩表和学员毕业鉴定表;

(6)获得其他学历的,须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材料;

(7)三个月以上的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材料齐全;

(8)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齐全:须有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呈报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

●第五类 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1.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2.家庭出身、家庭成员、本人成份、主要社会关系等政历情况的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爱人情况登记表。

3.入党、入团、参军、提干、出国的政审材料;高等学校学生考生政审表;

4.更改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和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第六类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1.批准转正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2份系统、全面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入党考察材料(如: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发展党员考察表等,归类时排在入党志愿书后);

2.中国共产党党员重新登记表、党员暂缓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

3.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被劝退或除名党员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延长或取消预备党员的组织意见(记载组织意见的入党志愿书可收集归档);退党材料;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优秀团员事迹材料,退团材料;

5.加入民主党派的申请书、登记表、批准加入组织的通知等有关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

1.县(团)级以上单位正式命名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决定、审批表、登记表、先进事迹材料;

2.创造发明和各种业务、技术奖励、通报表扬、立功授勋与嘉奖材料;

3.有突出贡献和拔尖人员审批表;

●第八类 处分材料

包括纪律检查、监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离婚材料等。

●第九类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职务工资变动登记表、干部调资审批表,定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保险福利待遇材料;1993年以后的工资材料齐全。

2.干部调配、干部任免(包括附件)材料,录用和聘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有与任职经历相应的《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和考察材料,1996年以后的《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和考察材料齐全,平职调动的只需《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应逐栏逐项填写,不能出现空白。

3.军队授衔、提高职级待遇的登记表、审批表,军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登记表、审批表,应征入伍登记表;警察晋衔、晋级,检察官、法官等级评定材料;

4.招工、以工代干人员转干审批表、登记表;

5.退(离)休审批表,享受××级别待遇审批表;

6.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登记表;

7.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代表会、工青妇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等代表登记表及委员的简历、政绩材料。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1.历次运动的“思想总结”、“学习小结”或“检查反省”材料。

2.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因公负伤、职业病、可享受劳保待遇或提前退(离)休的依据及体检证明材料;

3.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或讣告,悼词(生平),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善后处理情况、遗书等;

4.民事纠纷判决书、调解书。

二、收集方法

1.建立健全收集制度。

①移交制度。按照干管权限,凡各组织、人事部门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材料,应在材料形成10天内报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在报送时应认真填写《干部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并按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要求办理好交接手续。

②索要制度。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要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季度、半年、1年)或不定期索要应归档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能完全坐等有关单位送材料上门。

③检查核对制度。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要定期(季度、半年、1年)对所管干部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将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或补办手续;不属于干部档案范围的材料,予以剔除或退回原单位处理;发现缺少的材料,应有计划地进行收集。

④补充制度。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布置填写干部履历表或干部履历补充表等,及时充实档案内容。

2.定期、定向收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向一定的单位和部门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随时收集、追踪收集。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和规律,建立联系制度,不失时机地向有关部门收集新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三、归档要求

1.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2.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由组织注明。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应使用16K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cm装订边。文字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需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使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4.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材料,不得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⑴属于“同名异人”、“张冠李戴”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

⑵虽属于本人的但不需归档的材料,如结婚证书、学生证、一般性学术论文、笔记本、奖状等;

⑶属于来往文书、资料、大小字报、会议记录等材料;

⑷凡规定由组织盖章而未盖章,应由本人签字而未签字,应说明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而未说明等不完备的材料;

⑸重份和内容重复的材料,正、副本只各存一份,多余的应剔除;

⑹内容空洞、言之无物,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含糊其词,不着边际,不能作为凭证证据的材料,应予剔除,不归档。

5.剔除后不归档的材料通过鉴别后,分不同情况,可做转出、退回、留存、销毁处理。

四、监督检查

1.各部门应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收集归档工作中的问题,支持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保证收集归档工作的顺利进行。

2.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熟悉业务、掌握政策、认真鉴别、严格把关、保守机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新形势下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研究 第8篇

一、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意识不强,导致部分人事档案档案材料较难收集。

单位领导层面上的档案意识不高,以及人事档案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公众对人事档案的认识十分模糊,从而使本该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因未被重视而未制作,制作出的材料也存在无落款日期、未盖章、信息填写不全面、不真实、不严谨等问题,即使合格的材料亦可能因无入档意识而被随手丢弃。

(二)人事档案政策的新变化给材料收集工作带来了挑战。

2010年中组部《关于报送新任中管干部数字档案的通知》(组通字[2010]61号),规定了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中的第四类和第九类进行二级分类,人事档案材料的二级分类使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内容更加细化,以往不属归档范围的科研业绩材料也被纳入了归档范围。人事档案工作者除了需要将以往的材料进行重新分类和编号,所有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外,还需收集新增加的入档材料,对于管档较多的大单位这无疑是个浩大的工程,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解决。2012年6月,中组部下发“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28号)”。根据通知要求,每卷人事档案的目录、入档材料和档案盒都统一使用A4型规格,这给人事档案管理带来了挑战。诚然,A4规格是顺应时代发展以及与世界接轨的产物,有着诸多无可比拟的优点,但也给档案管理工作者的材料收集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档案工作者必须认真鉴别入档材料的左边距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以防打孔时将有字迹部分给打掉。发现不合格材料要坚决予以拒收,令材料形成部门返回重新制作入档材料,符合入档要求方可接收入档。

(三)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过程中鉴别工作难度较大。

人事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一个人的重要依据,其真实性是人事工作严肃性的基本保证。材料鉴别工作的要求:首先,材料要真实准确。一要鉴别是否属于所管辖干部的材料,二要鉴别是否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其次,材料要齐全完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是孤立的,相互之间有着历史的内在的联系,如每次新入档的工资材料都跟之前的工资材料相衔接,职称材料也是由初级到高级依次递增。再次,材料手续要完备。凡规定需要有印章的必须有印章;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等材料要有本人签字就必须有本人签字;干部任免表的落款必须有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批准文号。如果收集到的入档材料登记的基本信息与组织上给其认定的信息不一致,如材料手续不完备,填写不规范,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组织认定不一致,档案管理人员应该拒收该材料,责成材料形成部门重新制作。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单位因对人事档案工作思想上不重视、制度上不完善、管理上不严格,致使出现少数干部伪造档案材料,在年龄、学历、经历、身份上弄虚作假等问题,这更给材料收集的鉴别工作带来了难度。

二、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加强人事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

多年来人事档案工作一直未引起各级单位领导乃至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与重视。由于档案意识不高,导致人事档案库房设施简陋,档案管理人员配备不全、素质不高等问题,进而也导致了人事档案利用率不高。因此,要做好人事档案的材料收集工作,首要的就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档案部门取得的新成绩,惠民利民的新举措以及档案工作者践行群众路线、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时代精神。其次要加强人事档案工作对外沟通交流,不断提高人事档案工作的影响力。

(二)形成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者,应经常总结日常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积极思考高效的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方式方法,勇于探索更加有效的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新模式,努力使实践经验得到理论的升华,进而推广应用。可以在各部门建立人事档案联络员制度。单位出台相关文件,使材料制作部门定期上交入档材料。同步采取监督惩罚措施,以使文件的执行更加有效。另外,应加强档案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与档案联络员增强交流与沟通,变被动收集为主动收集。被动收集往往造成一些档案材料的收集不全,档案管理人员通过主动出击,主动与校内各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联系,形成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网,确保归档材料齐全完整、不遗漏。相信,通过多措并举,定能使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三)加强人事档案队伍建设。

人事档案材料清单 第9篇

关键词:高等学校;学生人事档案;归档范围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existing rules of filingscope of university students personnel archives in China, analyzed that the scope offiling of university students personnel archives lacks of authority、standardability、and guidance under existing rules, proposed principlesthat filing content of studentspersonnelarchives should link up with carders personnel archives、scope of filing of studentspersonnelarchives should be launched around students activities, etc, suggested that the scope of filing of university students personnel archives should be divided into five aspects, such as, admission materials、university materials、organization materials、abroad materials、and other materials.

Key words: Institu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Students personnel archives; Scope of filing

学生人事档案,记述和反映学生个人在成长过程中的经历、德才能绩、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学生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正确划分学生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科学管理学生人事档案,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学生人事档案是高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历史上,既有学生档案之名,也有学生档案之实”,[1]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全面了解和选拔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因此,在高校档案管理中,学生人事档案应为高校档案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划分专门的高校学生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指导全国性高校学生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  高校学生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的现行规定

1.1  教育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学生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规定。目前我国没有制定全国性的学生人事档案的管理办法,但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2008年制定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27号令)与国家教育委员会1989年10月10日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6号)相比,在原有归档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学生类档案。其第十五条关于高等学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第3款专门设定了学生类档案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2]这也是目前唯一能体现全国性的关于学生人事档案归档范围的规定,但这一规定并没有说明是学生的人事档案,更没有说明学生类档案管理的最终去向。

1.2  省级政府部门关于学生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规定。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不含港、澳、台),只有四川省教育厅于2007年颁布了《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川教[2007]26号),对高校学生档案的管理作出具体的规定,对全省高校的学生档案管理起了指导性作用。此外,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了实施细则,关于学生档案的归档范围只是沿用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新意。也有个别省印发了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的文件,如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2013年印发的《关于规范我省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指[2013]9号),但归档范围并不准确、完整。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与《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相比,增加了出国留学材料和有工作经历的个人人事档案材料。其第三章第十条把学生档案的归档范围分成十大类,具体为“第一类 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第二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三类 学生成绩卡(表)、授予学位决定、学籍异动材料;第四类 加入中国共产党、共产主义青年团或其他党派、团体等组织的材料;第五类 奖励材料(含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等登记表);第六类 处分材料(包括个人检查、调查报告、校级处分决定或免于、撤销处分的意见等);第七类 出国留学材料;第八类 学生入学及毕业体检表,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片或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第九类 有工作经历的个人人事档案材料;第十类 其他可供学校及社会录用人才时参考的材料”。[3]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档案局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苏教规〔2012〕5号)关于高校学生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作了详细的规定,与《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相比,学生人事档案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增加了高考档案材料,如体检表、高考报名登记表、志愿卡。此外,把学生人事细分为本专科生新生、本专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如“硕士毕业生档案归档材料主要包括: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学位申请书、授予硕士学位决定、硕士毕业体检表、党团材料、奖惩材料等。博士毕业生档案归档材料主要包括: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学位申请书、授予博士学位决定、博士毕业体检表、党团材料、奖惩材料等”。[4]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2013年印发的《关于规范我省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指[2013]9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归入档案的材料有八大类:(1)《毕业生登记表》;(2)学习成绩登记表;(3)奖惩情况;(4)学位授予证明;(5)入党(团)志愿书等;(6)毕业离校前体检结果;(7)《就业通知书》;(8)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1.3  校级关于学生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规定。据教育部统计资料表明,目前全国高等学校共计达到2845所,其中普通高校有2553所。这么多的高校中制定学生人事档案归档范围的高校不足1/10,部属院校中主要有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许多高校把学生人事档案按照其形成阶段来划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均包含三大方面:新生入学档案材料、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和毕业档案材料,如《北京师范大学学生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也有高校按照学生人事档案的内容划分,如《浙江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把学生人事档案归档范围细分为十六个大类:登记表、高考当前信息、各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学籍材料、党团材料、军训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出国留学材料、体检材料、实习(社会实践)材料、资格证书材料、等级证书材料、就业通知书、助学贷款材料和其他可供学校及社会录用人才时参考的材料。

2  现有规定中归档范围存在的问题

2.1  缺少权威性。目前全国关于专门档案管理的文件并不缺少,如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国家档案局、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号)等,但没有专门的学生档案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办法》虽然增加了“学生类”档案,从其包含的内容来看,并没有完全反映学生在德、能、智、体等各种方面的活动。

2.2  缺少规范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增加了学生类档案,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学生档案的管理办法或相关文件,许多高校也印发学生档案的管理文件,但并不规范。如《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的学生类档案,其归档范围与教学类、科研类、党群类、行政类等类别的档案相比,显得不协调。因为其他类别的档案是由高校档案管理部门收集、保管和利用,而学生类档案是归档随人走,最终要转递到学生就业单位或人才市场。显然,学生类档案应该单独制定管理办法。《江苏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对学生类档案作了明确的划分,提出“学生类档案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分为两种,一种是随学生毕业、就业而派遣的学生人事档案材料;另一种是由高校档案机构永久或定期保存的与教学、科研等活动相关的学籍类文件材料。两种学生类档案在归档范围、工作流程、管理模式与体制等方面应当区分开来,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前者作为高校专门档案管理,后者纳入高校综合档案管理”。

2.3  缺少指导性。2015年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总量为749万左右。这么多高校的学生档案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指导性文件,许多高校各自为政,学生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五花八门。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虽然增加了学生类档案,但归档范围并不全面,如学生实习(实践)材料、出国材料等都不在此列,尤其是毕业生重要的材料——《就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存根也明确在归档范围内。而《关于规范我省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表述与此相比并不一致,对全省高校而言,缺少执行力,没有指导价值。

3  学生档案归档范围确定的原则

3.1  学生人事档案归档的内容应与干部人事档案衔接。高校学生档案作为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归档的内容应与干部人事档案归档的要求相吻合。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把干部人事档案归档的类别划分为25大类,其中与高校学生档案有关的有10大类,分别是履历材料、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党团组织材料、表彰奖励材料、涉纪涉法材料、出国(境)材料、健康材料和其他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高校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应围绕这些类别展开。

3.2  学生人事档案归档的范围应围绕学生的各项活动而展开。高校学生人事档案反映的是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不仅记录其学习成绩,而且也记录德育、体育、美育等方面的活动,全面而又真实地记录人才成长历程。高校学生人事档案的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高校各部门都有责任、有义务详尽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历程。现有的归档范围独自为政,不够系统,不够全面。既不能涵盖其全貌,也不能使用人单位对学生有全面准确的了解。所以,当前应根据大学生(研究生)学习、科研、生活、工作的特点,补充、扩大高校学生档案归档范围。通过这些档案材料真实反映其个性化发展特征,更好地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为高校的各项管理服务,为社会选拔优秀人才服务。

4  学生档案归档范围的建议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章、文件的要求,建议高校学生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从五个方面考虑,入学材料和高考材料、大学(研究生)材料、组织材料、出国材料和其他材料。

4.1  入学材料。招收入学的本科生档案材料,一般应包括高中(职中、中专)学籍卡、高中(职中、中专)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考成绩单等材料;招收入学的研究生除原有个人档案应有材料外,还应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含录取为直接攻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登记表或在校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报考博士学位和单独考试的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家推荐表等材料。

4.2  大学(研究生)材料。这一部分材料是整个归档范围的核心内容,主要有八个方面:一是学习成绩材料:大学、硕士、博士等各学习阶段各类课程的学习成绩登记表等材料。二是学籍材料:各大学、硕士、博士等学习阶段退学、结业、肄业、休学、转学、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等变更材料(注:有些高校这两类材料合为学籍卡)。三是鉴定材料:组织上对学生本人的各种鉴定表等材料。四是实习(实践)材料:大学、硕士、博士等各学习阶段实习(实践)报告、总结及成绩等材料。五是毕业材料: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六是学位材料:各学习阶段学位申请、授予等材料(这部分材料有些高校与毕业生登记表合在一起,或者与学籍卡合二为一)。七是奖惩材料:在校期间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材料,包括获得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等荣誉称号的登记表,各类奖学金登记表及其他获奖评审证明材料;处分材料: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触犯国家法律等形成的各类处分材料(警告以上处分材料)。八是体检材料:入学体检表、毕业体检表等材料。

4.3  组织材料。入党、入团的申请书、志愿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党团组织建设上形成的其他材料;参加民主党派的申请书、登记表等材料。入团材料基本上在初中形成,也有少量学生的入团材料是在高中、大学阶段形成。入党材料最早在高中形成,大部分学生是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形成。

4.4  出国材料。因公(私)出国(出境)审查表、备案表,在国(境)外学习、进修情况或鉴定等材料。

4.5  其他材料。入学前参加工作期间的工资、考核、职务(职称)、劳动合同等材料以及具有保存价值、应予归档的学生个人材料。

总之,要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把高校学生人事档案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准确、科学划分其归档范围,全面收集高校学生人事档案材料,追补缺失的档案材料,切实把反映高校学生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材料,及时收集归档,提升高校学生人事档案的利用价值。

*本文为2014年度江苏省档案局科技项目《就业视角下高校学生档案服务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14-12)、2013年江苏省高校档案研究会科研课题《加强高校学生档案服务功能的研究》(项目编号:JSGDF2013-21)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解读[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49.

[2]教育部、国家档案局.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EB/OL].[2015-08-12]. 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8-09/12/content_16441222.htm

[3]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EB/OL].[2015-08-12]. http://archives.scu.edu.cn/detail.asp?id=627

[4]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档案局. 江苏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EB/OL].[2015-08-12]. http://dangan.yzu.edu.cn/art/2012/9/3/art_5715_240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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