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

2024-06-13

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精选6篇)

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 第1篇

发„2011‟ 号

**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乡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整治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乡辖各单位:

《**乡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乡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乡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办发„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全面整治我乡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乡政府成立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德扬 政府乡长 副组长:张福川 政府副乡长

白小东 政府副乡长 成 员:* * 派出所所长

* * **中心小学校长

* * 卫生院院长

* * 畜牧站站长

* * 工商所所长

* * 综合办主任

* * 经发办主任 * * 安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政府综合办(电话,电子邮箱:)

(二)各村(居)委会,乡辖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卫生院负责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条件审核和卫生许可证的管理,严格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负责餐饮业和食堂(以下统称餐饮业)等食品消费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继续做好监管工作;

经济发展办负责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把好初级农产品质量关;规范水产养殖行为,保证水产品质量;

畜牧站负责加强兽药、饲料管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工商所负责加强对生产经营者资格管理和违法经营的查处;负责加强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生产环节的监管,督促企业把好生产原料入厂关和产品质量关;

派出所配合参加联合执法行动,负责对在整治过程中的暴力抗法和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安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和上报等日常工作;协助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工作安排

根据县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利用三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5月1日前)。

1、主要任务。

(1)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具体措施。

(1)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告,各相关单位、办所指导并督促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2)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各相关单位、办所公布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实施奖励。

(3)各相关单位、办所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别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反馈相关信息。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通报有关部门。对已有检测方法的违法添加物,同时公布检测方法和参考检测限值。

(4)各相关单位、办所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兽药、使用违禁药物的线索,制定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

(5)各相关单位、办所汇总、归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管理措施。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1年5月4日-7月1日)。

1、主要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以儆效尤。

2、具体措施。

(1)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组织各相关单位、办所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2)各相关单位、办所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3)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

(三)规范巩固阶段(2011年7月2日-7月20日)。

1、主要任务。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2)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1)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企业条件审查关,严厉查处企业无证生产添加剂的行为。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3)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备案制度。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4)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种养殖环节整治。加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着力解决在畜禽饲养中非法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的突出问题;对农资产品继续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禁止使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二)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依法督促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根据我乡实际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监督管理:

1、米面制品、淀粉制品和豆谷制品生产:防止添加溴酸钾、硼砂、吊白块等非食用物质及滥用过氧化苯甲酰、二氧化钛、漂白剂(硫磺)、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2、肉及肉制品生产:防止添加工业染料、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及滥用护色剂(硝酸盐、亚硝酸盐)、水分保持剂、着色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3、酒类生产:防止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香精、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防止添加未经批准使用的进口食品添加剂。

4、调味品生产:防止食醋中使用工业冰醋酸的违法行为;防止酱油、酱类、食醋等调味品中滥用防腐剂的违法行为;防止无包装流通行为。

5、餐饮食品加工:防止火锅中使用罂粟壳及用甲醛处理黄喉、血豆腐和鸭肠等火锅原料的违法行为;防止使用地沟油烹制菜肴的违法行为;防止在鲜榨果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流通环节整治。重点加强对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的监督检查,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冻、鲜类食品销售的监管,严厉查处在食品销售过程中违规使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强化餐饮消费环节整治。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各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办所要遵循“全乡统一领导、相关单位、办所负责、食安办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村社区居委,各有关单位要依照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订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及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乡政府成立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乡政府负总责、相关单位、办所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制,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三)加强信息沟通,开展督查和评估工作。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办所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定期(要求每15天)将整治信息、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向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和处理情况要随时报告。各单位、办所、各村(社区)要定期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务必在2011年5月1日前、7月1日前、7月20日前报送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和规范巩固的阶段性总结以及专项整治全面总结,由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办所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组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力度,严厉查处。

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办所要加大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结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 第2篇

简报

6月9-16日,XX县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

卫生部门重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和其它自制食品,以及国家公布4家企业8个品种的涉“塑化剂”产品,要求各餐饮单位务必做好“公告、公示、承诺”上墙等规范管理工作。检查中未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和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涉“塑化剂”产品的情况。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70户,其中餐馆98户、快餐店5户、小吃店126户、饮品店6户、食堂35户。目前,已为596家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备案,占全县餐饮单位总数的98%以上。

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 第3篇

“食品伙伴”令人熟悉又陌生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卫生专家、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周树南如是解释。

记者在苏果超市南京长虹路社区店内随机作了一次简单的调查, 发现:从蜜饯到饼干、从冷冻食品到熟食制品、从酱油到饮料, 九成以上食品配料里都含有食品添加剂, 其中多数食品含有2种以上添加剂, 最多的某品牌膨化食品, 添加剂多达16种。

一份最新调查报告称, 日常加工食品中97%都含有添加剂。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的翟老师直言:“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信, 我们日常生活其实早已离不开食品添加剂了!”

翟老师介绍说, 人们从早上起床到晚上休息, 都离不开添加剂这个“最熟悉的陌生客”:早饭一杯牛奶, 含防腐剂;一根松脆油条, 加了疏松剂硫酸铝钾;一块面包, 含多种添加剂;包子, 含面粉处理剂、膨化剂;一盘咸菜, 含染色剂、防腐剂。午饭、晚餐的菜肴与调味品里, 同样含有各种食品添加剂。鸡精是一种复合食品添加剂, 跟鸡基本没关系;各种饮料、葡萄酒内, 大多添加了食用香精、安赛蜜和甜蜜素;速溶咖啡的香味, 是食用香料在起作用, 等等。

现代食品工业不可缺少的“味精”

“有人一提起食品添加剂就感到紧张。其实, 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副教授安辛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 目前在国际上, 添加剂使用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食品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各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品种越来越多, 目前全球多达上万种, 而我国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有1900多个品种。

食品添加剂的原料很大部分是农副产品。通过生产食品添加剂, 大量消化农副产品, 这对直接推进农业产业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有重要作用。据省发改委一位专家推算:食品添加剂行业对相关产业的产值、效益提升的拉动力可达10~20倍。

频“惹是非”只缘“歪嘴和尚”念歪经

其实, 违法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是许多人一谈添加剂就“变色”的主要原因。据食品卫生专家周树南介绍, 目前食品添加剂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一是将严禁在食品中使用的化工原料当成食品添加剂来使用。众所周知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 是违法将工业添加剂当成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典型, 全国有近30万名婴幼儿因食用三聚氰胺毒奶粉患肾结石。二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比如在大米上着色素、加香料, 三黄鸡上涂黄色, 茶叶中加绿色, 枸杞子用红色素浸泡, 肉制品使用防腐剂等。三是为掩盖食品质量问题使用食品添加剂。比如在不新鲜的卤菜中加防腐剂, 在变质有异味的肉制品中加香料、色素等。四是国家规定必须使用食品级的添加剂, 而有些食品生产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工业级的添加剂。比如面制品中使用的碳酸氢钠, 食品级与工业级两者价格相差一倍, 而工业级碳酸氢钠中铅和砷含量都很高。五是误导消费者。有些食品生产企业边在产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 边在食品标签上标注“本产品不含任何添加剂”或“不含防腐剂”等, 欺骗消费者。

安全使用添加剂要狠治乱与滥

事实上,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可能不使用食品添加剂, 问题只在于:如何按国家规定正确使用。

“即便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 也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使用, 不能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毕竟不是食品的天然成分, 其中绝大多数是化学合成物质, 使用不当, 必然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亚急性或潜在性危害。”专家们异口同声地表示。

对于如何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 专家们积极献计献策。曾多次参加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起草、修订工作的周树南指出,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只要按“国标”要求, 在规定范围、规定剂量内使用食品添加剂就是安全的, 相反就会给消费者健康带来安全隐患。以目前最常用的防腐剂苯甲酸钠和山梨酸钾为例, 超剂量使用会对消费者肝脏产生损害。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守规”意识, 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警钟要常鸣。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依法严惩“随心所欲”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让不守规矩者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

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 第4篇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員会副主任回良玉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王岐山,国务委员孟建柱出席会议。

李克强说,食品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这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期发生并查处的一些食品安全突出事件,都与食品生产经营中滥用或非法使用添加物有关,群众对此高度关注。遇乱则治、知难而进,要把整治食品非法添加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切入点,追踪溯源,加强全过程管理,严查食品制作和加工源头,严管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非法添加物,严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道关口,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李克强强调,食品非法添加危害性大,一旦发生问题,社会影响面广,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必须高度重视。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真正起到震慑作用。一旦发现非法添加,要快查快处,第一时间查封问题产品,责令停产停业,并给予严厉经济处罚。对故意添加的,一律吊销证照、罚没设备,企业负责人不得再从事相关食品行业。对涉案政府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开除公职。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据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从重从快予以严惩。

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 第5篇

为切实做好XX公司范围内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非实用物质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生产加工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潍坊市技术监督局《XX市质监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XX公司成立专门的整治领导小组。组 长:XX 副组长:XX 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XXX 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行部,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生产运行部

1.1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工作。

1.2负责调查摸清集团内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1.3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专项整治方案。1.4对所属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XXX子公司 2.1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2.2负责调查摸清所属企业的基本情况。2.3对所属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所属单位

3.1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3.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部门,责任到人。3.3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完成自查报告。

3.4制定整改方案,确定完成时间,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三、工作要求

1、生产运行部要按照卫生部日前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全面调查集团内食品添加剂企业和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6月4号前,召开集团公司“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国家、省、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安排相关的工作。

2、相关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习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标准管理的公告》(2011年第6号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告》(2010年第137号公告)等法律法规要求。

3、相关企业要按照《xx市质监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 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方案》开展自查整改,时间为6月3日至7日,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禁止生产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重点自查原料进货把关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关键岗位责任制,产品出厂检验情况,产品标签标注情况(特别是“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注情况)等;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重点自查其产品是否销往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饲料和食品加工”等警示标识,是否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自查结束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均要做出依法生产、依法标注标识和依法销售产品的承诺,6月7日前向集团提报自查报告,同时提供在用产品标识一份。

4、有关企业要认真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履责报告制度。做好企业履责报告的记录,通过履责报告,及时发现企业在原料采购使用和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年底前,所有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都要履责报告一次。

5、生产运行部、xx子公司6月25-6月30组织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按照《潍坊市质监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查验相关企业的自查整改效果,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严控其产品的销售渠道、购销制度及包装警示标志,对不按规定落实制度及相关记录,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

6、各企业要大力宣传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工作。召开动员会,广泛发放和张贴宣传材料,在所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张贴国家有关部门统一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

附件:

1、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自查项目

2、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企业自查项目

3、关于发布《潍坊市质监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

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 第6篇

为落实“食安行动”,结合国务院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结合丰台区百日整治春风行动,丰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于4月28日(本周四)下午14:15在西国贸酒店一层国贸宴会厅召开“丰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大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高朋副区长将到会做指示。请以下单位相关人员参会。

1.区教委、区住建委、区农委、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大队、丰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街道、乡镇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

2.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

3.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配送餐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养殖业、餐饮业、商场超市、有形市场、食品进出口企业部分负责人。

具体要求:

1.请负责联络企业的职能部门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准时参会。

2.请参会的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着制服。3.请参会人员准时到会,开会期间请勿走动,将手机置于静音或关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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