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改革 终稿

2024-07-01

大部制改革 终稿(精选6篇)

大部制改革 终稿 第1篇

大部制改革

姓名:朱佳圆

班级:行政08

1学号:0805013001

“大部制”改革自从出现后在整个社会上都比较热门,这个之所以为老百姓所关注是因为:首先我国的机关重叠,官员资源浪费,大部制改革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老百姓的赋税负担;其次大部制机构改革关乎民生,体现了以人为本,能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那么到底何为大部制改革呢?按照业内专家的提法,大部制改革就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通俗来讲,大部制改革,就是调整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和管辖范围,把那些职能相近,业务性质雷同的政府部门,经过合并重构,整合为一个更大的机构,使其管辖的范围较宽,侧重于横向的宏观管理,避免和减少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活动。

今天中国的“大部制”改革,一定意义上来说是围绕三权分立展开的。学者吴稼祥在其博客中将“三权分立”分为大中小三种,“大部制”是小三权分立,即行政权内部的三权分立,它是一种行政体制安排,把行政权分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让其各司其职;中三权分立是孟德斯鸠意义上的“三权分立”,它是一种政治体制安排,指的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三种权力分开设立,相互制衡;大三权分立指的是党、议、行三种权力分开。

有学者认为大部制改革最早出应该是英国率先开始探索这种大部制的改革模式,后来逐渐地被发达国家广泛所采用。我们可以把大部制管理理解为大教头、大能源、大文化这种管理模式。

首先为大家先例举几个发达国家的大部门。西方国家大部分都是三权分立这种政体,内阁是治理国家的、是政府,内阁机构它政体数量比较精干,大部分处在12个到18个之间。像日本叫一府11省厅,就是内阁机构12个;美国内阁部是15个,大家所熟悉的五大核心部:美国国务院、美国国防部、美国财政部、美国司法部、美国内务部,这五大部称之为美国的核心部,还有英属部、商务部、劳工部、教育部,“9.11”以后美国又组建了国土安全部,他一共是15个其他英国、法国、德国这些国家大部也就十五六个,或者十六七个。到目前发达国家内阁机构设置中没有超过20个的。

实际上目前在我国政府管理中出现的职能交叉、决策成本高、协调困难等问题,除了机构设置本身存在的不合理地方以外,背后则是现实部门利益在作祟,即所谓“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的现实格局。针对这种情况,从1982年开始,我国先后进行了五次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但真正提出大部制改革要到2007年的“十七大”上。

以1982年的改革为例,当时中央设置了100个部门,分工非常细,经过调整,裁了39个。同样1998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国务院的40个组成部门,一下拿掉11个,保留了29个。

在“十七大”提出大部制改革后,中央又开始了一轮大刀阔斧的改革:

●保留部委——

外交部、国防部、教育部、财政部(含国税局)、审计署、监察部、司法部

●全盘保留但名称更替的部委——

国家警察总署(公安部改成国家警察总署)

国家安全与情报部(安全部改成国家安全与情报部)

●合并部委——

发展规划与援助部(以国家发改委为基础,并入民政部、国家民委大部分、扶贫办等及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建设部规划司等)

产业部(新设立,将农业部、信息产业部、国防科工委、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旅游局、商务部的商业司局、现发改委能源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产业发展职能、发改委的重点建设司并入)

商务部(以商务部为基础,并入国家工商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标准与质量监管职能、建设部的建筑质量监管职能,发改委的经济运行与价格管理职能)

劳动与社会福利部(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为基础,并入人事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等,并在其中设立住房建设保障司)

金融部(以中国人民银行为基础,并入国家外汇管理局、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科技部(以科技部为基础,将国防科工委技术研究职能、国家发改委高新技术管理职能并入)

资源与环境保护部(以国家环保总局为基础,并入国土资源部大部分职能、发改委中的资源环境司、水利部、林业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地震局、气象局、海洋局、测绘局)

交通运输部(保留交通部,并入铁道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总局)

卫生保健部(保留卫生部,并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医疗机构管理职能、国家体育总局)文化部(保留文化部,并入新闻出版署、新华社、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民委中的少数民族文化管理职能)

在中央“大部制”如火如荼进行时,全国各地的“大部制”改革也争相开始。在这里我来简略介绍一下浙江的“大部制”改革。4月15日,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公布了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调整变动部门19个,撤并部门7个。

据浙江省政府网站,改革后,浙江省政府设置的工作部门将为42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此外,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上述改革后,浙江省机构总数保持不变,仍为48个。

在此轮改革中,浙江省共新组建部门8个,分别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和省公务员局,不再保留原相关单位。同时,单设省政府研究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此番“大部制”改革还涉及调整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卫生厅管理机构。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垂直管理改为由市县政府分级管理。

而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也被列入改革内容。例如,省政府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承担,不再保留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

同时,大部制改革也将对相关外事、广电、文物、安监、新闻出版等机构进行调整规范。据悉,此轮浙江省政府机构改革要在2009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市县机构改革于下半年进行。同时,浙江省政府机构改革将做好部门“三定”工作,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

(在这里我来简略的为大家介绍一下武汉的“大部制”改革。武汉市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大部制改革。目前该市56个政府直属的行政机构,将于9月底之前减为46个,现有的4000余名超编人员,也将于2011年底之前全部精简压缩。

当日公布的《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透露,与上一轮改革方案相比,这次改革新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民防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等8个行政机构,并明确政府部门不再核定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

改革将撤并以下9个行政机构:武汉市机械工业促进办公室、市纺织工业促进办公室、市轻工工业促进办公室、市化工工业促进办公室、市物资工业促进办公室、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市政府驻海南办事处。

本次改革还调整强化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的职能。另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广播电视局,更名为市广播影视局,增加了电影发行放映等职能。

通过改革调整,武汉市政府直属的行政机构将由56个减为46个,市政府直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由12个减为9个。46个直属行政机构包括41个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和3个驻外办事处。)

“大部门”体制是解决部门利益膨胀和冲突的极端手段,通过减少部门数量,整合机构职能,达到消弭部门利益膨胀的目标。必须要明确,改革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立意高远,是为了长治久安。试图挑战改革的个人利益、部门利益、集团利益都只不过是改革逻辑中的必然牺牲品,必须服从于改革的长远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大部制”改革的实施主要解决了以下几方面问题: 1.减少了职能交叉,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实行“大部制”,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再造工作流程,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2.落实了“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

部门过多必然造成职能分散、政出多门,既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和加强政府应有权威,又不利于落实“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大部制强调的是部门职能的有机统一和综合管理,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对于协调部门关系、强化政府权威和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划分和呼应,如果国务院将部门数量控制在20个以内,则地方各级政府就基本上能够做到与中央一样合理设置部门,有利于政令上通下达,便于管理的衔接和延续。

3.有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大部制将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亮点,应当将大部制改革放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来定位和设计,综合考虑政府改革的系统配套问题,将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创新以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以全方位推进我国政府组织变革。因此,要从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大部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实施大部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归纳起来就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问题。实行“大部制”管理后,一个部门的权力更大了,能不能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的改革思路,重构政府权力结构和政府的运行机制至关重要。

二是党政权力对接问题。“大部制”改革最终会涉及党政部门权力的对接,必须靠政治体制改革配合推进。这些年来,中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成效显著。如何进一步整合党政部门,是下一步“大部制”改革中必须思考的问题。

三是改革的策略和方法的选择。应该看到,“大部制”改革最大的阻力,仍然是多年来

被强化了的部门利益。在具体推进的过程中,改革的策略和方法就显得很重要。

“大部制”改革作为行政改革的一种重要手段,为行政体制的发展保驾护航。而行政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元素,它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政治领域各项改革的重要推动因素。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要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造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是一个关键环节。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必须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如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搞好,不仅直接影响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诸多方面,影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且还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能否顺利展开,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充分的保障。因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深化改革中具有影响全局、带动各方的关键性作用。

大部制改革 终稿 第2篇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一些学者的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现有的66个部门中,大部制改革

职责多达80多项,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因此,必须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改变政府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而不仅仅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虽然这些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最基础性的工作。

换言之,推行大部制同时就意味着政府职能必须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己任,从而使得政府权力得以规范、回归公共服务。如果大部制改革达不到转变政府职能的效果,那么,它就会像之前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一样,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大部制一个直接的目的就是要打破现有的部门利益,但正如人们所担心的,如果几个部合并成为一个超级部,权力很大,对它进行监督恐怕更加困难,因此,若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在大部制下,原来的“部”降格为“司”,“阎王”变成了“小鬼”,可手中的权没有变,仍然行使过去“部”的职权,那么,大部制改革就可能把过去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要解决这一难题,惟有真正转变政府职能。

总之,大部制是社会大转型中政府保障服务性功能突出、行政色彩淡化的必然选择。而一个整合了不同部门利益的强势大部委,其职能也应该适应和体现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行政的管理需求。随着两会的来临,有关大部制改革将会受到社会的更多关注,笔者衷心地希望这次大部制改革能够收到扎扎实实的成效,政府部门都能成为一个个办事干练、勤政为民的政府。

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意义

按照部门的职能大小和机构的数量多少不同,政府机构设置一般有“小部制”与“大部制”两种类型。小部制的特征是“窄职能、多机构”,部门管辖范围小、机构数量大、专业分工细、职能交叉多。我国目前实行的即是这种小部门体制。大部制是一种政府政务综合管理组织体制,其特征是“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职能综合性强,部门扯皮少。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行的“大部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具有重要而显现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务院部门之间有80多项职责交叉,例如,建设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局);劳务输出也存在多头对外的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信办、广电总局等部门职能交叉;在城市供水、地下水管理方面,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职能交叉,等等。这种较为典型的“小部制”,既造成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又导致职能分散、政出多门,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也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交叉还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的实现,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实行“大部制”,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再造工作流程,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2.有利于落实“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

部门过多必然造成职能分散、政出多门,既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和加强政府应有权威,又不利于落实“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多个部门负责同一项工作的做法,貌似加强领导,实则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还导致部门利益的滋生,使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甚至个人化。大部制强调的是部门职能的有机统一和综合管理,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对于协调部门关系、强化政府权威和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划分和呼应,如果国务院将部门数量控制在20个以内,则地方各级政府就基本上能够做到与中央一样合理设置部门,有利于政令上通下达,便于管理的衔接和延续。

3.有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大部制将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亮点,应当将大部制改革放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来定位和设计,综合考虑政府改革的系统配套问题,将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创新以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以全方位推进我国政府组织变革。因此,要从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大部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值得指出的是,大部制改革反映了地方政府对行政体制改革的普遍愿望。据我们课题组2007年暑期在全国14个省的调查,很多地方政府及部门都提出了推进部门整合的意见,这也说明推行大部制改革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推行大部制改革的原则

1.回应性调适原则。一要回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宏观决策,加强市场监管,弱化微观管理,同时兼顾我国在经济转型中培育市场、促进特殊行业发展、有效管理骨干国企的需要。

二要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扩展社会职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充分培养社会的自治精神和能力。三要回应利益多元的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地区利益和行业利益的平衡,既要合理配置利益机制,又要防止追逐违法利益。四要回应技术发展的需要。减少管理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

2.总体性统筹原则。一要总体统筹职能设置。构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错落有致的服务型政府职能架构。二要总体统筹权力配置。加强国务院最高领导层对各部门的统筹能力,同时合理划分国务院与地方政府人权、财权、事权的权限。三要总体统筹各种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四要总体统筹府际改革,形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协调张力。

3.系统性集中原则。一是整合职能。有机合并相近职能,避免职能交叉,相互扯皮。二是整合权责。健全政府权责体系,形成部门间和层级间合理的权责构成。三是整合机构。减少管理环节和层次,优化结构。四是整合机制。整合大部门内部的运行机制,降低协调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4.制约性协调原则。一是国务院整体(国务院和部门及部门之间)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二是部门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

5.总揽性分别原则。一是要进行改革的总体设计,形成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近期和远期改革的整体方案。二是要实行分层要求,对国务院和省市以下政府改革既要明确共同性,又要有不同针对性。三是要实行分类指导,对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政府改革提出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指导。四是要实行分步实施,既要考虑改革目标的实现,又要考虑改革的现实可操作性,尽可能减少改革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消极成本。推行大部制改革需要重点研究的若干问题

1.决策、执行、监督的分离与协调问题

目前我国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不分现象突出,监督流于形式,使决策部门普遍受到执行利益的干扰,导致问责更加困难,国家利益部门化。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行政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我们认为,建立不同层面的适度分离机制是可供考虑的思路。即:既要在政府部门的整体层面上构建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组织架构,也要在部门内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机制,将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执行职能分离出来,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避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的弊端。有些职权的分工与制约,还需要从与人大、司法部门的关系上来考虑。近几年来,一些部门已经在探索这方面的改革。例如,交通部于1998年实施了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交通部负责决策、交通部海事局负责监督、交通部所属地方海事机构负责执行的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组织机构体系。

在大部制改革中还需要着力解决市场监管体制问题。我国市场监管部门过多、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常突出。例如,对食品的监督管理,目前是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地方政府因机构设置不同,涉及食品监管的部门更多,有的省涉及十几个部门,有的省会城市涉及二十几个部门。这种分段监管体制,不仅造成部门职责交叉,提高监管成本,而且降低了监管效能,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从根本上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必须按照市场统一、开放、竞争的要求,将现行涉及市场监管的有关机构整合,统一行使市场监管职能,以增强监督的统一、公正和有效。

2.综合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问题

我国目前综合管理职能与专业管理职能配置不科学。综合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行业或产业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到位、权力分割,项目立项、资金支配等事项都要经过综合管理部门的层层审批,统筹协调困难,对一些问题难以及时出台有效的政策。因此,必须进一步理顺综合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一是综合管理部门的基本定位是服务、协调、指导、监督,主要研究制定国家战略、重大规划、宏观政策,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各个产业或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为此要切实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实现从“项目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二是按照大部制的要求适当拓宽专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其工作重点是研究解决产业或行业存在的重大问题,拟定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政策,统筹配置行业资源,发布行业信息标准,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开展行业执法监督检查,提供行业相关信息服务。三是设立专司统筹经济社会事务的办事机构,统一协调解决职责交叉和综合管理事务。

3.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法律保障问题

大部制改革事关政府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权力利益的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要求,畅通利益表达和意愿诉求渠道,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改革总体方案,由中央讨论决定,并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以提高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回应性。应当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切实加强行政组织法体系建设,推进行政组织设置、职能定位和机制运行的法治化。由于受计划经济和部门立法的影响,我国相当程度上存在一个部门一套法律体系,大部制改革后,有关执法主体、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必要时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机构改革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决定予以解决。同时,大部制改革必然涉及到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问题,应当以此为契机,增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和实行综合立法。

4.与其他改革相配套问题

大部制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的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整体配套改革的原则,使大部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协调、彼此促进。当前特别重要的是应当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公共产品的提供机制,重视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还可以更多地采取购买服务的提供方式。要按照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将大量的技术性、服务性和经办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承担;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大部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本质上从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有关权力分离和制约问题,需要与司法体制、人大体制相结合来考虑。应当按照十七大确定的“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的要求,在政治体制的整体架构中确定改革方案和对策措施。

公共服务型政府与公共财政具有天然的统一性。推进大部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应当重视发挥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作用。西方一些国家没有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而机构数量和官员及公务员规模能在数量上控制住,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建立机构和增加公务员需要有预算,而预算需要议会批准。实际上是预算在控制编制,政府增加机构和人员的权力在议会,政府是不能自我膨胀的。因此,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改革预算管理体制,既实现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也实现编制与预算相结合,发挥预算管理改革对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约束作用。此外,要发挥预算制度改革在降低和控制行政成本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设计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预算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

5.加强对大部制改革的理论研究

探析大部制改革问题 第3篇

一、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意义

按照部门的职能大小和机构的数量多少不同, 政府机构设置一般有“小部制”与“大部制”两种类型。小部制的特征是“窄职能、多机构”, 部门管辖范围小、机构数量大、专业分工细、职能交叉多。我国目前实行的即是这种小部门体制。大部制是一种政府政务综合管理组织体制, 其特征是“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 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 职能综合性强, 部门扯皮少。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行的“大部制”改革, 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具有重要而显现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 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这种较为典型的“小部制”, 既造成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 又导致职能分散、政出多门, 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 也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交叉还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的实现, 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实行“大部制”, 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 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 再造工作流程, 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 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2、有利于落实“问责制”, 建设责任政府

部门过多必然造成职能分散、政出多门, 既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和加强政府应有权威, 又不利于落实“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多个部门负责同一项工作的做法, 貌似加强领导, 实则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 同时, 还导致部门利益的滋生, 使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甚至个人化。大部制强调的是部门职能的有机统一和综合管理, 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 对于协调部门关系、强化政府权威和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 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划分和呼应, 如果国务院将部门数量控制在20个以内, 则地方各级政府就基本上能够做到与中央一样合理设置部门, 有利于政令上通下达, 便于管理的衔接和延续。

3、有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 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大部制将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亮点, 应当将大部制改革放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来定位和设计, 综合考虑政府改革的系统配套问题, 将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创新以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 以全方位推进我国政府组织变革。因此, 要从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实现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高度, 充分认识推进大部门的重大意义, 将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二、推行大部制改革需要重点研究的若干问题

1、决策、执行、监督的分离与协调问题

目前我国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不分现象突出, 监督流于形式, 使决策部门普遍受到执行利益的干扰, 导致问责更加困难, 国家利益部门化。解决这个问题, 就是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行政运行机制, 实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我们认为, 建立不同层面的适度分离机制是可供考虑的思路。即:既要在政府部门的整体层面上构建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组织架构, 也要在部门内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机制, 将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执行职能分离出来, 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 避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的弊端。有些职权的分工与制约, 还需要从与人大、司法部门的关系上来考虑。

2、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法律保障问题

大部制改革事关政府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权力利益的调整, 应当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要求, 畅通利益表达和意愿诉求渠道, 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改革总体方案, 由中央讨论决定, 并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以提高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回应性。应当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 切实加强行政组织法体系建设, 推进行政组织设置、职能定位和机制运行的法治化。由于受计划经济和部门立法的影响, 我国相当程度上存在一个部门一套法律体系, 大部制改革后, 有关执法主体、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 必要时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机构改革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决定予以解决。同时, 大部制改革必然涉及到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问题, 应当以此为契机, 增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和实行综合立法。

3、与其他改革相配套问题

大部制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的调整, 是一项系统工程, 必须坚持整体配套改革的原则, 使大部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协调、彼此促进。当前特别重要的是应当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创新公共产品的提供机制, 重视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还可以更多地采取购买服务的提供方式。要按照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 将大量的技术性、服务性和经办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承担;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之, 大部制是社会大转型中政府保障服务性功能突出、行政色彩淡化的必然选择。而一个整合了不同部门利益的强势大部委, 其职能也应该适应和体现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行政的管理需求。

摘要: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大部制改革的思路, 为未来行政治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如此重要的报告中出现“大部门体制”这一提法还是首次, 由此引发了学术界的许多热议和争论。本文首先指出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意义, 然后指出推行大部制改革需要重点研究的若干问题。

关键词:大部制,政府行政治理,体制改革

参考文献

[1]、郭济, 《中国公共行政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2]、夏书章, 《行政管理学》, 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浅析中国大部制改革 第4篇

一、我国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行政环境

进入历史发展的新阶段,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无论是目标的确立还是路径的选择,都要从新的起点思考和分析。目前而言,我国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环境已经基本成熟。

第一,我国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现实需求。改革开放以来,现实的经济社会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从生存型社会进入发展型社会。在 “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作为社会发展的领导者——政府必然首先要面临自身科学发展的问题,只有其科學发展才能领导社会走向和谐。因此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我国政府推进以职能转变为主导的大部门机制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第二,公共服务问题的突出公民参与能力的增强尤其是公民社会的自我发展和健全,是我国进行大部门机制改革的重要原因。以往我们发展的重点一直是强调经济总量和物质财富的增加,忽视了公共需求与公共服务。同时,社会参与意识的增强, 信息渠道的增加,要求现代政府的建设必须本着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方参与的方向发展,才符合多元利益主导下的社会发展方向。因此,转变政府职能,确定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就更加重要。

第三,政府自身建设的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也对政府改革造成现实的压力。不得不承认,在过去的十年里进行的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努力没有取得预期的进展。因此,鉴于大众的预期和社会的实际需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尽可能朝着一个良好的公共治理结构的方向发展是进行大部门机制改革的又一重要背景。

二、当前我国大部制改革面临的困境

大部门改革在中国改革史上并非第一次,过往的改革并没有成功,如今的改革也面临一些困境。

第一,面对地方政府改制的难题,中央选择了以自上而下的大部制改革进行突破,这是一个好的思路,在政府权责不平衡的情况下,权力的整合也有可能导致政府权力进一步集中、扩大。如果大部制改革不能首先实现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转变,则无疑会加剧地方政府的权力与责任不对等,使得大部制的改革初衷难以实现。

第二,部门文化整合问题。使大部运行有效,文化一体化尤其重要。大部作为一个部门实际上有很多都没有形成真正的内聚力。很多合并进来的部门通常有其自身文化,所以在形成大部时怎么使部门文化能互相融洽并产生一种组织凝聚力也是必须给以重视的一大问题。

第三,在大部形成以后,在其内部管理上。具体难度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组织等级多会影响组织内部沟通,影响沟通的效率和有效性也会影响组织的灵活性以导致组织僵化。其次,组织内部部门多,增加内部协调的负担,进而影响组织效率。再者,对大部的监督存在问题。建立大部后,很多职能会进入,而以往的监督对新的职能是陌生的。监督部门若不进行相应的改革,就会产生不利于监督的状况。

三、大部制改革的具体方案

这样的困境,迫切需要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一,目前,有些政府部门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容易导致权力过于集中、部门利益化等问题。实行大部门体制,更有必要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对分离的权力结构上有所创新。从我国情况看,可考虑以大部门制改革为契机,进行决策与执行相对分开的改革试点,如将执行性、服务性、监管性的职责及相关机构,分离出来作为大部门的执行机构,将所属事业单位改为独立法人单位,使部门本身主要负责政策制定,执行机构和法人单位专门负责政策执行,形成决策与执行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第二,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实质,在于实现职能有机统一,确保运转顺畅,而不在形式上调整多少部门。在许多情况下,一个部门可能只有某些管理职能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或者一项事务的工作流程客观上需要几个部门共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重组机构,而是采取职能整合的办法,将相近职能归入一个部门管理为主,使之成为该项职能的主要负责部门,牵头协调相关业务,其他部门配合,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防止都负责、又都不负责,出了问题无人负责。

第三,实行大部门体制,涉及到部门职能重新界定和机构调整,如何理顺各种机构之间关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至关重要。可供考虑的措施有:一是对各种类型机构的定位、职责、规格、权力、责任和隶属关系,做出明确无误的法律界定,为理顺机构之间关系奠定组织基础。二是使一个部门主要负责一个事务或融合性强的事务,做到职责明确,便于问责。三是明确综合部门与行业部门之间、政府组成部门与其他政府机构之间,是分工合作、相辅相成的关系。四是通过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确定负责一项事务的牵头协调部门等方法,加强部际关系协调机制,提高政府整体效能。

中国的“大部制”改革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设计机构改革方案时,应借助专家力量,经由民众讨论,充分论证,坚持科学性,立足长远,用智慧和制度规范“大部制”改革。相信经过多方努力和完善,大部门体制改革终会给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带来新的发展,对更好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茅于轼主编.公正透明——中国政府体制改革之路[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夏勇.依法治国——国家与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3]徐湘林主编.中国国情与制度创新[M].华夏出版社,2006

[4]黄卫平,汪永成.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5]汪玉凯.《“大部门”期待大智慧》,‘新京报’。2008-0l-09

作者简介:

大部制改革背景 第5篇

众所周知,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不时出现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相互推诿等情况,对此,民间戏称“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也有“九龙治水”等说法。大部制改革,就是要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部门集中成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减化行政审批,提高政策执行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在国务院2008年以前的66个部门中,职责多达80多项,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因此,必须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改变政府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

前景

大部制改革绝不简单仅仅是行政改革,改革的前期是政治改革,后期就是经济改革,大部制是两者的结合点,因此,并不只能从行政的视角对改革进行设计,要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多元角度进行探索设计。

对大部制改革的看法

中国国务院大部制改革之:艰巨性 权力整合难

重叠的职能部门盘根错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要整合这些行政资源,就像剥蚕丝一样,每一根丝都触动一大片官场神经,稍有不慎,不是形成权力真空,就是形成新的权力交叉、重叠,还会引起官场“地震”。大部制下,相关几个部的权力重新洗牌,整合到一块,考验改革者的政治智慧和操作水平,既要大刀阔斧,又要心细如丝,做到平稳过渡,无缝衔接,确实不容易。机制磨合难

一个整合了不同部门利益的强势大部委,可以打破现有部门利益格局,消解部门之间掣肘因素,压制部门利益追求冲动,从更宏观和科学的角度进行政策决策、执行和监督。大部制不是几个“小部”的简单迭加,如果这样的话,在大部制下,原来的“部”降格为“司”,“阎王”变成了“小鬼”,但手中的权没有变,仍然行使过去“部”的职权,改革就没有意义。运行监督难

实行大部制管理后,由原来的几部委组成新部门,权力和财力势必更加集中,一个部门的权力更大了,能不能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能不能有效遏制部门利益,怎样防止因权力过度集中而产生的腐败问题,成为影响改革的一大关键因素。人员分流难

大部制改革的问题 第6篇

一,关于大部制的涵义与特征

有学者提出,“所谓大部门体制,就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有学者认为,“大部门体制,或者大部制,就是在政府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大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基于上述涵义的界定,有学者揭示出大部制的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大”。这种“大”表现为组织规模大和职能范围广;二是“少”。就是职能部门少,如实行大部制的美国政府仅个别职能部门等;三是“合”。实行大部制的目的之一是整合行政资源;四是“协”。大部制改革必须有机整合机构,优化组织结构,使之高度协调。

很显然,大部制是将政府相同及相近的职能进行整合,归入一个部门管理,或将一些职能相近或相关的部门整合为一个较大的部门。与按照政府专业管理职能设置政府机构的“小部制”不同,大部制是一种政府事务综合管理的体制。“职能有机统一”是大部制的精髓所在;“宽职能,少机构”则是大部制的鲜明特征。二,关于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与动因

推进大部制改革具有深刻背景和多重动因。有学者认为,大部制

改革“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层次改革的需要,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有学者提出,“无论是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是从与国际接轨来看,中国的行政机构都应该向大部制转变。”还有学者对政府机构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一是政府部门职能分工的状况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如政府部门设置过多,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决策、执行、监督职能配置不够科学,政府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权责不清的现象比较突出等。二是目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与政府机构改革相对滞后、机构设置过细有关。如经济运行过热的苗头日益明显,中央宏观调控的效果不佳,与部门利益作祟有很大关系等。

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以后搞了几十年计划经济。计划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部门设置多,实行条条管理。如当年的机械工业部下辖9个管理部门,有管常规机械的,有管电子的,有管兵器的,有管飞机的……政府机构设置过多过细,管理对象与管理事务重叠,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协调困难的情况十分普遍。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管理部门的改革也不断深入。1982年至今,我国先后进行过5次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982年国务院100个部门裁了39个;1998年再次大规模机构改革,国务院的40个组成部门,一下又裁了11个,仅保留29个,绝大多数直接管理工业的部门都撤销了。但是,政府体制改革并没有到位,而且随着改革和发展,政府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突出。

目前,我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仍然有28个,而日本是12个,美国是

15个,英国是17个。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政府部门设置依然较多,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也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

笔者认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综合影响,是大部制改革的深刻背景。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大部制改革的内在基本动因;进一步消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大部制改革的外部驱动因素。三,“大部制”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1,职能和机构整合问题。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实质在于实现职能有机统一,确保运转顺畅,而不在形式上调整多少部门。按照这一要求,改革方式有两种选择:一个途径是将职能相同相近的部门,重组为一个职能更宽、管理范围更广的大部门,使相关职能由一个大部门负责,统一协调管理相关领域的事务。比如说,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与公共卫生服务有着内在有机联系,应当在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整合现有政府部门,统一负责相关领域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

2,另一个途径是只对相同相近职能进行整合,不动机构。在许多情况下,一个部门可能只有某些管理职能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或者一项事务的工作流程客观上需要几个部门共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重组机构,而是采取职能整合的办法,将相近职能归入一

个部门管理为主,使之成为该项职能的主要负责部门,牵头协调相关业务,其他部门配合,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防止都负责、又都不负责,出了问题无人负责。

3,决策与执行分开问题。目前,有些政府部门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容易导致权力过于集中、部门利益化等问题。而实行大部门体制,就会使有的部门职能更宽,权力更大,可能就会出现新的部门利益。因此,实行大部门体制,更有必要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对分离的权力结构上有所创新。四,对“大部制”改革的期盼

其一,“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精官减政、精简机构方面为基层政府机构改革提供典范。国务院在1982年以来的5次大规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始终贯穿着精简高效这条主线。比如在1982年的机构改革中,国务院100个部门裁了39个,1988年,国务院的人员编制一次性就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但是,在当前一些地方的机构改革始终走不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怪圈”的情况下,特别是在一些地方的政府机构中已经出现了中组部原部长张全景所批评过的“官多为患”的情况下,国务院此次“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机构精简和职位设置上给基层机构改革作出表率。有关资料显示,当前财政供养人口负担比建国初期增加了20倍。财政供养人口和百姓的比例已经从建国初期的1∶600,增加到当前的1∶28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的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对基层机构和人员大幅精简和效率提高起到大的触动作用。

其二,“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降低行政成本上为基层机构改革提供典范。据有关报道显示,我国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86年的10%提高到2005年的19.2%。20年间增长将近一倍。与此同时,中国人均负担的年度行政管理费用由20.5元到498元,增长23倍。而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只提高了0.5%。行政管理费用的增加不仅加重了百姓的负担,而且挤占了本来可以用来提高百姓教育卫生和保障水平的经费支出。不仅如此,行政职能错位、交叉造成的行政成本增加还给经济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秘书长樊纲近日公布的研究成果显示,1999~2005年间我国行政成本对经济增长作用达到负的1.73%。因此,他建议政府改革应该进一步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在GDP当中所占的比重。在这种情况下,此次“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大幅降低我国不断上升的行政成本上对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给予大的触动。

其三,大部门体制改革还应在树立服务为本、重视民生,增强政府服务百姓能力和水平上提供典范。经济学家吴敬琏近日在评价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成败得失问题时认为,当前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政府自身的改革,所谓政府自身的改革,就是要按照人民的托付,去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情,那些不该管的事情尽快退出来,不要为了自己那一点小的本位利益或者权利或者等等来妨碍这个大局。党的十七大在报告中也曾明确提出了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围绕树立服务为本更加重视民生的目标对当

前基层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部门主义、官本位体制和少数干部的重官轻民思维有所触动。

五,关于大部制改革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有学者对国际社会大部制的经验进行简要描述和国别介绍。国外实施大部制改革主要是为了克服和解决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和权责脱节等政府管理问题。它是由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率先探索并逐步实行的一种行政管理模式。大部分国家的中央政府组成部门在20个以下,如澳大利亚和英国19个,美国和法国15个,德国14个,日本12个,机构设置最少的只有8个(瑞士)。而我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2008年改革以前有28个,机构设置较多。也有学者介绍国外大部制改革的方法和特点。其方法包括多措并举,合力推进;配套改革,体制支撑;加强协调,注重整合;强调技术,讲求细节。其特点是应需而设,职能为基;渐次推进,因时制宜;有共性,无模式。

从总体上看,学者们对国际社会大部制的介绍和研究较少,且处在概念转述和内容描述阶段,缺乏对国际上大部制改革的深层动因、实践模式和运作机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索。六,思考

大部制改革是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其目标取向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学术界达成的一个最基本的共识。除此之外,学者们在以下几个方面也形成了广泛共识:(1)大部制是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政府组织体系的一项重要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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