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

2024-07-19

2022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精选8篇)

2022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 第1篇

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文理不分科,多地实行“3+3”模式,外语一年两考

在高考新方案中,文理不分科已成各地高考改革趋势,高考科目“3+3”也成众多省份未来高考的新模式。

“3+3”模式是指,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学生不再分文理科,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就3门选考科目而言,各地多采用“6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值得注意的是,浙江采取的是“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

在分值设置上,绝大多数省份明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学生自选3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合计750分。不过,上海、西藏有所不同,明确3门选考科目每门70分,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此外,江苏高考科目分值尚未最终确定,但明确比现行的480分要高。海南要求以每个科目原始分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这是目前仅有采用标准分这一计分方法的省份。

力求破除“一考定终身”是新一轮高考改革的重点方向。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19省份中,绝大多数省份明确,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

深化外语考试改革上,上海明确要建设外语标准化考试题库和标准化考场,外语考试要为今后其他科目逐步推行标准化考试积累经验。

高考改革方案解读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按照物理和历史分类编制计划、分类划定分数线、分类投档录取;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新的高考模式对于学生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学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兴趣以及自己所想报考的专业来选择相应的学科,这样一来可以有效地避开自己的弱项,提升自己的升学率。

深化英语考试改革。增加一次英语考试机会,学生可以参加两次英语考试,将成绩最好的一次计入高考成绩中。两次时间,一次是六月份全国统一考试还有一次根据教育部的考试安排,平时多关注教育官网动态消息。

随着国家近几年对于高职教育的越发重视,新高考推进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社会人员可通过全省统一技能高考或单独考试,报考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全省统一技能高考包括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单独考试由经批准的高职高专院校组织,也可由相同或相近类型院校联合组织。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在统一高考前报考省内高职高专院校。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采用走班制。以后的学习方式是老师不动,学生走班学习,由于大家所选专业的差异,不能再像之前一样高中三年都和同一批同学在一个班学习了,大家互相走班学习,每个课程可能认识的人都不一样了。走班实施起来相对还是比较困难的,管理起来难度要比之前大很多,所以学校的综合实力影响很大。

20异地高考政策

12021异地高考规定

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学习的人员,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考生可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借考。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负责。

2如何参加异地高考

1、提交材料

在高三的上学期即11月左右,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要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基本材料。不用担心,老师回主动来找你询问, 期间最好和某个有经验的老师保持联系,随时提交材料。

2、采集身份信息

以广州市为例,随迁子女要在12月1日前登陆广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系统。进行身份信息的识别。如果随迁子女及父母的身份信息与学籍系统登记的信息一致,则激活,学校回将初始密码(一张小条子)发放给随迁子女;如果不符合则要重新在系统上传,等待审核。

3、网上申报

以广州市为例,随迁子女在11月底凭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登陆审核系统。

1.认真核对基本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学籍,监护人等)发现有误的及时联系报名点(通常是学校的教务处)更正。

2.填写审核信息

记得和父母参与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3.确认审核信息

以广州市为例,随迁子女须在12月4日17:00前确认。注意一定要确认,逾时未确认的信息无效。如果确认后要修改,可以向学校申请,可再次确认。(重新确认流程麻烦可能还要排队,最好一次过)。

2022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 第2篇

“这些(指异地高考)尚处在讨论阶段。”8月24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负责人徐光木在电话中措辞谨慎地回应。

此前,一则湖北有望实行“异地高考”的消息,让这个中部省份陡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高考户籍制度改革长期停滞不前的背景下,湖北试点“异地高考”无疑对现行高招体制具有破冰意义。

但据记者多方采访获悉,这一切距离付诸实施,尚有一段漫长的过程。其间,多方利益纠葛博弈不断,也令湖北“异地高考”存在众多变数。

“事实上,我们从来没有正式发布过这样的信息。”徐光木明确表示,“异地高考”需要多个部门协商,并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够决定。

“意外泄露”的改革

8月13日,一家武汉当地媒体以“外省迁入考生有望在我省高考”为标题,报道湖北有望实行“异地高考”。

其后8月15日,一份《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悄然流传,该《征求意见稿》在“改革主要内容”第四条显示:“实现异地自由报考,推进高考公平”具体内容则是:“户口在外省、但在湖北省内高中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只要高中三年学籍注册在湖北,均可在湖北省内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从秋季入学、毕业的高中毕业生开始实行。此后的户口在外省、但在湖北省内高中就读的往届高中毕业生,持湖北省的高中毕业证,也可在湖北报名参加高考。”

本报记者查阅多家该《征求意见稿》网站,其转载来源均显示“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我们不清楚这个事情,也从来没有发布过这样的消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负责人徐光木对本报强调。

而据本报记者了解,该《征求意见稿》并非空穴来风。一熟悉内情原湖北省考试院高层透露,早在两年前湖北省就开始讨论有关“异地高考”的可行性。

该人士告诉记者,湖北省考虑率先尝试“异地高考”,首先是因为湖北省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丰富。

湖北省省会城市武汉,与北京、上海、西安并称为中国四大高校集中地。公开资料显示,截至武汉高等院校69所,数量居全国第二,仅次于北京。其中,国家重点院校数量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上述人士认为:“湖北丰富的.高校资源,对异地考生有相对充裕的容纳量。”

其次,湖北省属于“高分考区”。“异地高考改革阻力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公众对于公平性的质疑。”上述人士分析,选自湖北试点,其考分和录取率并不占优:“这样能够最大程度上避免“高分区考生赴低分区参考”现象,从而有利于改革的推进”。

事实上,近年来湖北关于“异地高考”改革已有尝试。20开始,湖北省开始允许“省内借考”。即只要户籍地与借入地的市级招考部门双方达成一致,可在就读地报名参考。

“省内借考”一度被认为是,湖北高招制度顺应人性化的一大变革。但跨省“异地高考”却始终停留在构想阶段。

“事实上,这些(指异地高考)都只是讨论,还需要各级主管部门审批。”徐光木透露,目前湖北关于“异地高考”的改革,尚未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

艰难的“破冰”

“异地高考”对于现行高招体制的冲击不容小视。“如果“异地高考”能在湖北率先试行,将对解决全国大量流动人口就读地高考问题,提供很好的借鉴。”湖北省高考专家张才生认为。

但在现实层面,若在湖北试行“异地高考”,对为数众多的流动人口的实际影响,实属有限。

首先,相对于北京、上海、广东这些劳务输入地区,湖北省内的外来务工人口占比并不算高。相反,来自湖北省劳动就业管理局的数据估测,湖北劳务输出在外省的人数超过1000万,与河南、湖南、安徽、四川,并称为五大劳务输出大省。

“湖北属于劳务输出大省,而非劳务输入大省。”张才生认为,在湖北试行“异地高考”,其受惠的考生规模相对较小。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背景是,湖北属于“高分考区”。来自湖北省教育部门的数据统计,湖北省高招计划约32万人,其中本科计划约15万人,专科计划约17万人,而湖北省高考报名人数约为48.4万人。以此推算,湖北高考录取率约66.1%,本科录取率仅31%。

相比之下,20全国高考报名人数933万,计划录取人数675万,平均录取率72.3%湖北录取率甚至低于全国水平。“如果仅从录取率看,在湖北“异地高考”对考生并无太大吸引力。因此也不会掀起太大波澜。”张才生认为。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透露的湖北改革方案中,“高中三年注册学籍在湖北”的要求。张才生认为,这体现了“异地高考”的制度设计初衷,是从顺应民生的角度,考虑非本地户籍考生的切实需求:“这才是改革的出发点。”

即便如此,湖北的“异地高考”改革依旧谨小慎微、阻力重重。“这里面涉及到多方利益,并不是某一个部门说了算。”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负责人徐光木表示。

一位湖北教育界资深人士分析,“异地高考”最大的阻力,并不在高招制度本身,而是触碰到了中国的户籍制度,尤其是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现行严格的城市户籍准入:“这里面涉及的利益面太大。”

在此背景下,湖北的“异地高考”改革,一直采取低调讨论的形式悄然推进。“这次《征求意见稿》的意外曝光,已令湖北有关的教育主管部门很是被动。”一接近湖北省考试院高层人士透露。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2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 第3篇

1、理论框架

“异地高考”政策作为现行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 其最重要的目的不外乎是要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它作为一项政策的选择, 且对传统高考制度的变迁起着的作用, 所以从公共政策与制度变迁的视角为切入点是一个很好选择。“人类过去与现在的大部分斗争, 包括政策行为在内, 都围绕着主要规则体系、社会核心经济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变革而进行。”[1]但是, 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度背景却是各不相同。制度的作用是保证社会有序、和谐、稳定的发展。久而久之就成为约定俗成的社会规则。而这个规则系统在形成后就会一直传递下去, 形成固定化的、被大家默认的规则系统, 但同时规则自身又保留着自我异变的条件。人们期望制度构建稳定的社会秩序, 但社会的规则却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人们对现行制度产生不满的时候, 就会要求制度对这些不满的情绪做出回应, 然后做出相应的调试与变更, 所以历史总是表现为一种制度取代另一种制度的不断更替, 这种更替就是所谓制度变迁。人类社会在结构上的划分除了这个“社会规则系统”外, 还有可以划分出一个“社会行动系统”, 这两大系统对一项政策的选择是起着相反的拉扯作用的, 且由于政策选择系统处在这两种相反作用力的中介地带, 所以它同时具有需要回应社会行动中需要调整因素的变迁特性, 也有通过与社会规则的相互影响维持自身稳定的特性。而笔者正是借用这个理论的相关原理, 用过模拟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图构建出一个更为微观的理论框架 (如图1所示) , 以求能够更为细致地认识“异地高考”政策改革的主要问题、困境及其根源。

构建出理论框架后, 对“异地高考”政策选择的理解在这个理论框架里可以得到解释:当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的现象越演越烈时, 人们对高等教育资源重新分配的渴望就要求传统的高考规则做出相应的调试, 于是高考制度的变迁就成为可能。但是, 高考制度作为一项制度, 和所有制度一样, 本身是具有维持其自身稳定的再生产特性的, 而且它通过与传统规则的相互嵌套, 以及与在传统高考中的某些受益群益和维护传统高考制度的某些观念来强化自身, 这种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又阻碍了高考制度的变迁。那么异地高考政策选择是处在“教育资源重新分配需求”与“传统高考规则稳定”这两种相反作用力的中介地带, 虽在理论上有其可行性, 但是在实际操作上还是困难重重的。

2、“异地高考”政策根源

长期以来, 我们的高考政策都实行省内竞争、地区各自为政的政策。这在“乡土社会”中的中国还不会引发太大的矛盾。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以来, 经济迅速腾飞、社会快速发展, 随着市场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已经逐步向为“流民社会”发生转化。[2]人口流动规模空前扩大。但由于现行高考制度中户籍制度的制约, 这些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问题在现今社会变得越来越突出。如果将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学习、参加考试, 那孩子将成为留守儿童, 这不利于孩子的心里成长的;但另一方面, 如果流动人员将子女带入非户籍地参加学习, 到考试的时候, 子女还是要返回原籍地参加考试, 就又会出现“学考不适”的现象, 很可能因此影响到该类学生未来的发展。对这类学生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所以流动人口规模的持续扩大, 必然要求高考制度做出相应调试, 这也是“异地高考”政策提出的一个基本动力。

除了“流民社会”这个基本动力外,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像北京、上海这种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地区, 汇集了全国大部分重点高校。相比之下, 青海西藏这类高等教育贫乏区就是普通高校总和也未超过10所。这种“上海和北京等人口不到全国1%, 却集中了全国10%以上的大学, 而很多人口已近千万的贫困地区却没有一所大学”[3]的现象必须让我们正视教育领域中无法忽视的不公平现象。“异地高考”深层原因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区域配置不均衡, 其根源是我国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总体有限[4]。在教育越来越被每一个社会成员所重视的今天, 这种长期以来的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必会引起人们的不满, 人们会越来越渴望对高等教育资源进行重新的分配, 而这种迫切的渴望与需求就要求传统的规则做出一个相应的必要调试。现行的高考制度因此必须做出调试与变迁, 所以就有了今天异地高考政策的提出。

3、政策改革中问题

自从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 其实各方围绕改革而产生的言论并不算少。但是高考体制却一直没有什么变化, 想要改变传统的高考体制即使是在今天也仍然是困难重重。因为传统的高考制度作为一项制度, 本身就是具有自身稳定的再生产特性的, 前面也说到了, 它会通过与社会规则的相互作用, 还有与一些传统高考的受益群体对自身利益的维护, 以及人们经过三、四十年对传统高考观念的固化来强化自身的稳定性。所以传统高考制度的变迁过程是十分艰难的。在推行这个改革过程中我们需要面对的问题比比皆是。

在诺斯的原创性理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5]里他清楚的说到制度变迁受累积的政治过程的影响, 强烈的不确定性、政治协定实施的困难等因素, 都会引起了政治市场的不完备, 政策变迁难以实现。异地高考政策首先是到户籍制度的制约, 这个不难理解, 因为现行的高考制度, 就是“学籍+户籍”的报名制度。其二是受社会稳定制约。异地高考制度是高等教育资源贫乏地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要求现行制度做出调整从而提出的一项新政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这是对流入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一个重新分配, 必然伤及流入地考生的教育利益, 这样必然会引起现行高考制度中受益方的不满, 可能会形成新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异地高考政策的实施。其三是受流入地社会资源因素制约。例如北京、上海等地区, 其实他们的城市容纳量已接近饱和, 大规模实行异地高考不现实, 也是不科学。其四是受传统观念的制约。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具有保守性、排他性和地域性, 先入为主的理念根深蒂固, 所以人们会本能的排外。这种排外心理, 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异地高考制度的实施。

除以上几种复杂性因素外, 还有其他因素制约异地高考的推行。通过将异地高考政策选择放在与高考制度变迁的关系的框架中进行一个探析发现, 异地高考政策的出台, 到推行异地高考政策的实施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表现, 尽管从理论上分析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 也有其明显的政策根源, 但在现实操作层面具有一定难度, 太多复杂性因素制约, 所以必须审慎推进, 一定不可以急躁冒进。

摘要:异地高考政策自提出之日开始就一直广受关注、争议重重。本文通过构建“异地高考政策选择与高考制度变迁”的关系模型, 并以此作为理论框架去更为细致的探析异地高考政策根源与政策推行过程中不可回避的制约因素, 以求能够深刻理解了异地高考的政策内涵, 帮助我们更好的去克服过程中的重重困难、推行该项政策的有效实施, 以最终尽可能最大限度的实现教育公平。

关键词:异地高考,教育公平,制度变迁

参考文献

[1]汤姆·R.伯恩斯.经济与社会变迁的结构化——行动者、制度与环境[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220.

[2]孙志远.“流民社会”与“地方割据”:制度变迁视野下的异地高考改革[J].教育发展研究, 2013, 13 (14) :9-14

[3]翟月玲.异地高考的根源理念探究与对策[J].中国高教研究, 2012, 07:25-29

[4]姜世健.高考移民现象的成因分析[J].教育发展研究, 2008 (17) :16-20, 30

异地高考改革将迎来新曙光 第4篇

他同时表示:“异地高考是有条件的,除了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外,还对家长和孩子有一定条件要求,家长要在当地有工作。涉及很多情况,比较复杂,有些城市可能难度稍微大一些,教育部也为此正在积极协调,鼓励各地尽快推进。”

此前,山东省在全国率先突破高考户籍限制,出台政策,明确从2014年起将允许非户籍考生在山东参加高考。袁贵仁表示,教育部酝酿中的异地高考改革方案与山东出台的政策“思路上一致”。两会期间,异地高考成为一个热点,引起各方讨论。

异地高考政策久拖不决

2011年3月24日,20名在北京的学生家长向教育部学生司工作人员递交了“学籍与户籍分开,以居住地和学籍确定高考地的建议方案”。这些家长都是外地来京工作多年,孩子当中大部分在北京完成了小学、初中教育,马上面临高考。

2011年10月,他们又向社会公开了民间版的《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并递交给教育部。这份方案提出,不再把户籍作为高考报名的限制条件,高考报名资格依据学籍和父母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认定。具体措施是随父母在经常居住地上学,至高中毕业3年以上连续学籍的,高中毕业即可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对于北京、上海等情况较为特殊的区域,方案中也有明确设计:随父母在经常居住地上学,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学籍的,高中毕业即可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

之后,这些非京籍家长每个月到教育部信访办提交的公开信,希望能够得到明确答复,同时,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家长志愿者自发组织,在地铁口、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社会宣传,争取到接近10万人次的公众签名。民间版《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就是他们在调研、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家长、媒体记者召开研讨会的基础上拟成的。

不过,这些努力没有带来任何进展。其中,有些孩子已经进入高三,有的与父母分离、回到几乎没有生活过的户口所在地,以社会报名的方式参加当地高考。有的只好选择出国。

一位网名为“网上游”的母亲,孩子在北京一所知名中学读书,成绩在班里排在前几名,是北京市级三好学生。由于没有北京市户口,经过痛苦的考虑,这位母亲无奈地决定让孩子去读一所民办学校,准备将来出国读书。因为小孩从小学就在北京读书,老家的教材与北京不同,孩子回去参加考试也不可能有好成绩。

“教育部曾表示要在2011年年底前出台相关政策,但是一直没有出台,对我们的信访也没有明确的答复。”一位家长志愿者用“忍无可忍”来形容已经到了承受极限的心情。

异地高考舆论焦点

网络舆论对异地高考话题的议论焦点主要集由在两个领域,具体如下:

第一,教育不公的根源是什么,异地高考能否促进教育公平?

关于教育不公根源的问题,绝大多数网友认为户籍制度是导致教育不公的根本原因,异地高考能够突破户籍制度的桎梏,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结果显示,有48%的网友认可这一观点,支持实现异地高考。

但是,也有舆论认为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和招生制度的不合理才是教育不公的根源,异地高考无助于实现教育公平,反而会带来很多新的问题,譬如大城市人口恶性膨胀,催生新的限制标准,当地人的教育权益被削弱等。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结果显示,19%的网友认为异地高考无助于教育公平。要想真正实现教育公平就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均衡的分配教育资源,改革现有的招生制度。

第二,何时能够实现异地高考7实现难度如何?

關于异地高考政策落实的问题,尽管绝大多数网友力挺异地高考政策,但是对其落地前景却持悲观态度。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结果显示,认为异地高考政策能够很快落实的网友寥寥无几,另有23%的网友认为异地高考实现难度很大,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和事情,绝非教育部门能单独解决的问题,所以近期不会有大的突破。

异地高考惹争议

当教育部对异地高考明确表态以后,一方面是备受折磨的非京籍家长看到一丝曙光,一方面是一些北京户籍家长担心自己孩子的竞争会加剧,有些网上讨论甚至言词激烈。

由于教育资源不均衡、高校招生计划指标投放不均,全国各省(区、市)有高考分数“高地”“低地”之分。一些以北京、上海、天津为首的大城市,因为高等教育资源集中,历年来考生录取率较高。而一些人口较少、录取率较高的西部省份也严防“高考移民”。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担心异地高考政策一旦出台,会引发很多“投机者”奔赴“低地”,甚至引发新一轮“高考移民”。由此,异地高考放开多大程度,门槛多高成为最集中的两个焦点。

袁贵仁曾经透露,门槛设置应该考量下列因素:流动人口在输入地的居住时间长短、纳税情况以及随迁子女在输入地的教育完整性。

有京籍家长在网上建议允许外地户籍学生在京参加高考的条件为:学生有北京从小学到高中的完整学籍证明;父母必须有10年以上的北京工龄,包括社保和工资纳税证明,不能补缴:住所证明:房产证或者10年以上租房证明(有街道+6人以上本地邻居证明+信件邮戳证明);独生子女证。

在京籍家长聚集的E度论坛网上有人发问:“什么是父母有‘工作’,谁来界定?连续纳税、固定住房,这些由哪个部门来审核,会不会将来又催生一个办各种手续的黑色链条?”

这些京籍家长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也是管理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但如果把连续学籍的期限合理拉长,的确会扼制一部分投机行为。关键是要尽快出台政策,否则永远迈不出第一步。

山东新出台的高考改革政策规定,凡在山东省高中满三年的非户籍考生均可享受户籍考生待遇。一位曾经参与向教育部递交公开信的家长志愿者认为,因为山东是高考“高分”大省,加上高等教育资源比较充足,连续几年高考录取人数递增,可是适龄生源却在减少。因此山东的政策对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可能不太适用,但可以把门槛适当提高,要求父母在当地工作、居住的年限拉长到四年、五年,甚至更长。

多个省区尚无异地高考实施时间表

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日前表示,各地要在年底前出台有关允许异地高考的时间表,“各地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测算,但要提出什么时间完成”,时间表的“最后实现年限”则由当地政府决定。

各地是否已就此进行调研7进展如何?多个省区教育部门都表示,现在还没有制定异地高考方案,等教育部的政策出台后,再做打算。

“内蒙古现在没有制定异地高考改革方案,也没有调研,高校招生计划指标在内蒙古投入少,异地高考矛盾在内蒙古不太突出,等教育部的政策出来后,再根据内蒙古的情况制定政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

黑龙江、宁夏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没有制定异地高考方案。

两会期间,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透露,目前江苏不会放开异地高考,也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则回应说:“湖北省本身录取分数线高,考生也多。而且省里有特殊情况,临近的河南以前每年都有很多学生过来考高职,如果放开异地高考的话,会对本地高考考生造成很大的冲击,湖北省可能在异地高考改革中是最后一家。”

2011年11月14日,青海省教育厅发布了一份名为《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条件补充规定(暂行)》的文件,虽然这份文件被视为全国第一份异地高考实施方案,但仍建立在戶籍制度上。

海南省考试局新闻发言人在接受《南国都市报(微博)》采访时说,海南省考试局将于今年下半年全面展开调研,摸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海南参加高考的需求量,明年的高考报名政策,有可能会对那些随父母跨省份学习的孩子开方便之门。

湖南省虽然现在没有制定异地高考方案,但湖南一直允许外地考生参加高考。湖南教育考试院院长陈最华说:“湖南一直允许学籍在湖南但户籍没在湖南的考生在湘参加考试,没有明文规定,是在教育会议上商定的,湖南一直在实行,湖南高考录取分数线比较高,不存在异地高考这个问题。”

解决异地高考,还需改革思路

就异地高考涉及的复杂利益关系来看,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是不宜于由各省市自己出台方案的。不管是高考指标的划拨,还是户籍的开发,都牵涉到政府、高校、省市的沟通和各地的利益平等。有舆论对袁部长称异地高考改革方案与山东出台的政策“思路上一致”,感到很兴奋,认为各地都可能逐渐采取取消户籍的思路来推进异地高考,可在笔者看来,如果推进异地高考就采取这一思路,并等待各省市出方案,推进的速度将相当缓慢。

山东能制订取消户籍限制的方案,具有很强的特殊性——本身是高考大省,高考竞争十分激烈,山东本省的考生都恨不得外出高考:同时,异地高考矛盾最突出的地区,基本上有着两大共同点,一是人口流入密集,进城务工人员多,像北京、上海:二是高考指标多,升学率高,像北京和上海,高考一本率达到27%左右,而在全国范围内,平均只有10%左右,有的地方只有4%、5%。

在这些地区,解决异地高考,如果没有国家层面的部署、要求,而仅靠地方放开户籍限制,难度将很大。众所周知,当地政府和户籍拥有者都担心放开之后,引发人口大量涌入。而近年来,一些地区打击“高考移民”,采取的办法就是户籍加学籍的双证报考要求,也就是说,高考报名限制不是放宽,而是变得更为严格了。按照放宽户籍限制的思路,推进异地高考,其中,最有可能的措施就是在目前的“户籍+学籍”求基础上,放宽为居住证要求,就像上海,目前允许10类非户籍考生报考,这一放宽相对于按户籍报考来说,确有进步,可这取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力度,如果办理居住证比较困难,那么按居住证报考,受惠人数将很有限,更多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由于只有暂住证,无法办到居住证,其子女还是面临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问题,而这个群体,是进城务工人员中最为庞大的群体。

通过取消户籍限制来实行异地高考的思路,本身就是存在问题的。实行异地高考的关键,其实在于推进高考社会化,这就是打破集中录取制度,实行高校基于统一测试的自主招生,当集中录取制度不存在,高考按户籍报名也就失去生存的土壤了。而对于打破集中录取制度,放权给高考实行自主招生,主动权完全在教育部手中,可从国家层面启动改革。

其实,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高考改革思路,只要坚持推进招考分离,构建“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考试、招生新格局,异地高考并不难实现。就是在目前的情况下,教育部只需再进一步,就可启动全国范围内的异地高考。

异地高考作为一个微观改革,经常被认为与宏观的户籍制度相冲突,也正因为异地高考属于社会系统性改革中的一环,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尽管有人呼吁要以微观变量促进宏观变革,但由于诸多因素的掣肘,高考仍难与户籍剥离开来。一些外来务工者的子女,从学前就在流入地接受教育,向所在地缴纳了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赞助费、借读费,却在高考来临时被打回原籍。且不说此举罔顾了外来工的劳动贡献,单从如今各地高中课改、自主命题的角度而言,在流入地学习、回原籍考试,必定出现的“水土不服”已令这些学生未考先输。

外来工子女在流入地高考无门的尴尬与无奈,有关部门并非不知,长期以来之所以此项改革难以向纵深发展,牵涉的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公之类的老话题。一些重点大学招生越来越地方化,在办学所在地的招生比例居高不下,甚至出现教育割据的现象。而这些局面的形成又固化了所在地维护现有利益的心态,不难相信,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省市有着担心外来人口挤占本地考生利益的隐忧。

2022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 第5篇

眼下正值暑假,再过两个月就要进入新学期,而此时,正是公布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升学考试意见的最“适时”的时候。

再过两个月就要进入新学期,而此时,正是公布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升学考试意见的最“适时”的时候。

7月5日,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在河南表示,4部委即将出台一个“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意见,这个意见国务院已同意,将适时发布。意见将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城市资源承载能力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连续就学的年限来确定具体方案(据《河南商报》)。

义务教育后的升学考试,无非是初中升高中、高中考大学,因此,杜副部长此番表态,被舆论解读为“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已经敲定,这正是进城务工人员盼望已久的消息。

虽然尚不知4部委的意见,是简略的`“指导性原则”,还是具体的“实施意见”。但无论如何,这样的意见将给异地务工的家长们,一个较为明晰的政策预期,据此,他们可以更好地安排孩子的就学之路,规划孩子的未来。

对一个攸关千万人命运的意见,显然越早公布越好。眼下正值暑假,再过两个月就要进入新学期,而此时,正是公布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升学考试意见的最“适时”的时候。

如果在这个时间点公布,家长们心里无疑有了底,那些孩子具备在城市升学考试资格的家庭,将取消将孩子送回老家上学的安排,避免了骨肉分离,减少了大量留守儿童;那些孩子无望在城市升学考试的家庭,将会对孩子的教育计划进行务实的调整,让孩子及早回家,适应老家的生活和教育;对于那些正犹豫是否接年幼孩子进城受教育的年轻父母而言,他们也可根据这个意见,作出理性的决断。

如果在这个时间点公布,城市教育部门和学校也有充分的时间做好准备。城市教育部门可以积极应对,第一时间制定出针对随迁子女的入学和高考(微博)的本地具体方案,城市学校也可及早调整招生计划,对即将增加的外来生源进行妥善的安排,避免临时的仓促和慌乱。

事实上,每年暑假,都是许多进城务工家庭极为焦虑的时期,一面是孩子高考的权利,一面是骨肉亲情的不舍,对于孩子是否在城市升初中、上小学、甚至上幼儿园,他们往往面临着两难选择,使得家长和孩子都陷入了痛苦的境地。尤其是那些孩子,幼小的心灵就要承受着户籍之痛,离开疼他们的爸爸妈妈,离开爱他们的老师和同学们,离开早已习惯的城市生活,被迫去陌生的老家求学生活,这对他们而言,是人生的一次重大危机。

因此,4部委已定案的意见,早一天公布,或许能早一天让部分家长们,摆脱痛苦和焦虑;早一天公布,也能早一天让一些悲伤的孩子,看到新希望。早一天公布,就能让更多城市外来家庭告别骨肉分离之忧,让更多留守儿童回到父母的身旁。一项关系民众福祉的重大公共政策,它理当与时间赛跑,避免因公开时间的迟滞,导致家长们因错误判断而痛失机会,给孩子留下永远的遗憾。

杜玉波副部长的表述中,用了“即将出台”四个字,可见,教育部门已看到政策出台的紧迫性,既然4部委意见的决策程序已走完,那就尽快公布意见全文,给学校、家长、孩子一个充分的安排时间。

(新京报)

2022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 第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稳妥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问题,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我省户籍或高考报名截止前户籍迁入我省的各类在黔就业人员子女。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教育、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分工负责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各职能内相关工作。

教育部门要健全、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按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籍随人走”,严防“高考移民”。招生考试部门要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纳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及时对教育部门提供的外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居住证进行查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及时提供外来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信息。

第二章报考条件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一)考生有我省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同时在我省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毕业。

(二)考生有我省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3年,同时在我省高中学校毕业。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按规定在我省连续居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3年(居住证和参保时间的计算从考生高一年级秋季学期入学起,至高三年级毕业止)。

(三)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我省6年,有我省初中、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初中和高中学校毕业。

(四)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我省,考生有我省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3年,同时在我省高中学校毕业。

(五)考生父亲(或母亲)系驻黔部队现役军人或安置在我省的退役军人,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我省,考生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1年,同时在我省高中学校毕业。

(六)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组织程序调入或录(聘)用到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我省,考生有我省高中阶段2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2年,同时在我省高中学校毕业。

第五条符合第四条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符合第四条第一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二)符合第四条第二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贵州省居住证(含连续三年的办证情况)、连续3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在黔参保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三)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四)符合第四条第四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及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五)符合第四条第五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现役军人证明或退役军人证明、单位接收函和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办理表,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六)符合第四条第六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工作调动或录(聘)用文件和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办理表,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第六条不符合本规定第四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考高职专科学校。

第三章审核监督

第七条《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是审查情况的重要依据,考生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对填写内容负责。

第八条考生的实际就读情况审查由其就读学校负责,班主任、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九条考生的学籍审查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第十条考生的户籍及居住证的审查由公安派出所负责。

第十一条考生父亲(或母亲)的参保缴费明细,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

第十二条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认真做好登记、编号、汇总和造册,并将审查材料复印件报送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报送的审查材料复印件要注明“原件已审”,经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在高考报名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本辖区考生名册(含光盘)、《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及审查材料复印件报送省招生考试院。

第十四条省招生考试院对考生报考资格作出审查结论,并书面通知考生所属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第四章公示及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考生资格审查实行公示制度。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就读学校在上报考生有关信息前,须将考生信息在公示栏(网站)和所在班级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居民身份证号前6位、应(往)届生、报名所在地、就读中学及班级、科类、审查结论。

省招生考试院审查反馈的信息,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就读学校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省招生考试院须保留至当年年底。

第十六条公示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生就读学校要设置举报箱(电子邮箱),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工作。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及时报送省招生考试院。

第十七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学籍、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等,骗取报考资格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第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及有关单位在报考各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所称的高考移民是指利用我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政策,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省教育厅商有关部门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23年(含)高考起施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3号)同时废止。

新高考选科怎么选

1.充分考虑孩子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高中生的兴趣爱好几乎定型了,兴趣不会骗人,遵从本心,跟着感觉走往往比理性更加准确。所以,选科时对自己喜欢的科目,是要首先考虑的。

2.结合孩子的学科成绩

学科成绩是核心参数。学科成绩既要看分数,也要看在全年级(或更大范围内)的排名。如果近一年内始终排名靠前,那么选择这个学科,在高考时会有较强的竞争力。

高考最后一星期如何复习最有效

客观题不失分或少失分

长春市第五中学教师徐忠羽介绍,数学要想得高分,客观题不失分或少失分是根本,会做的题要有足够信心一遍做对,在中档题上下工夫,考查的是基本能力。在这十天中,把中档题归归类,总结规律和方法,函数、方程、不等式、数列、三角、立几、解析、概率统计,哪一块感到最薄弱,就得去强化这一块,没有“来不及了”,只有你“又放过去了”。

按“考试说明”巩固知识

排查高中阶段知识点,总结和归纳熟悉的,遗忘的、生疏和不熟练运用的知识点,选一些相关问题练一练。

“考试说明”是学习中最强有力的依据,按“考试说明”去巩固知识绝对可以事半功倍,最后十几天一定会有许许多多的模拟卷与小道消息蜂拥而至,你必须头脑清醒,不要让它们打乱阵脚,制定的复习方案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切莫动摇。如果有时间,有精力可以去尝试做一些新题型,这样在十天中再提高一步,也是完全可能的,但要适可而止。

不要再钻研难题

2022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 第7篇

2、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朝鲜族考生,伊通满族自治县的满族考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蒙古族考生),加5分。

3、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

4、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 37号)要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考,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2022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 第8篇

有研究者运用政策网络理论对各行动主体及其之间关系结构进行分析, 异地高考政策面临的困境主要有四个方面:政策社群、府际网络、生产者网络之间权责分配不当;府际网络行动主体的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网络主体间互动不足;议题网络行动主体话语权较弱[3,4]。

还有研究者基于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 认为当前我国异地高考矛盾最突出的地方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广东地区, 短时间内放开异地高考, 会造成随迁子女对本地高等教育资源的挤占, 损害本地居民的根本利益, 还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的高考移民[5]。其深层困局具体来说包括, 我国十年来有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政策的客观演进加剧了异地高考彻底放开的紧迫性;区域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分布现状和高校财政供给关系则导致异地高考公共政策彻底开放困难重重;社会公众和各级政府内部不同利益诉求的分化也更进一步加剧了异地高考问题实质性破解的难度[6]。

总之, 鲜有研究者对我国异地高考改革困境给出系统的教育社会学解释, 缺乏从场域———惯习视角进行的分析。因而, 笔者试图借助布迪厄的场域———惯习理论来对我国异地高考改革困境的表征、原因和对策进行分析。

一、异地高考改革:社会学视野下困境的表征

异地高考是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考, 区别于“高考移民”。结合以往的研究成果, 根据迪厄的场域———惯习理论, 笔者认为异地高考改革的困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定时空下资源有限性导致的竞争, 如某地区上大学机会的有限性带来的高考激烈竞争;2.不同群体利益存在难以协调的差别, 如本地户籍考生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与本地政府等;3.行动者 (改革主体) 的惯习难以改变, 如教师群体的思维定势、固有观念和已有陈见等。

二、异地高考改革:社会学视野下困境的原因

1.资本的博弈与重组:改革分配不同阶层的文化资本

布迪厄把社会中的资本分为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和符号资本, 并认为教育在质量上和数量上极其不等地将文化资本分配给不同群体的学生, 在再生产文化的同时再生产了现存的政治经济制度, 教育具有文化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的特性。布迪厄进一步把文化资本分为身体化文化资本、客观化文化资本和制度化文化资本。在这里, 不同群体的学生, 既有基于学生家庭社会经济背景分等而形成的学生群体, 如家庭背景优良的学生和家庭背景较差的学生;也有基于学生学习成绩分级而形成的学生群体, 如“好生”与“差生”。

随着大众对高等教育的重视和对文化资本理论的逐步认同, 他们对教育的深切关注继而聚焦在高考上, 他们逐步认识到高考体现的是社会中文化资本的分配, 因此异地高考改革引起他们进行博弈。优势阶层希望通过高考来获得更多的文化资本, 继而继承已有的家庭政治经济地位, 实现阶层复制和保存, 避免阶层向下流动;而劣势阶层则希望通过高考获得一定的文化资本, 继而跻身上流社会, 实现“鲤鱼跃龙门”的阶层向上流动理想。虽然没有文化资本并不必然意味着必然处于劣势阶层, 然而当代社会“只有将经济资本同文化资本结合起来, 并使两者的质量和数量达到显著的程度, 才能在现代社会中占据重要的社会地位, 并获得相当高的社会声誉。”[7]

从这个角度来说, 高考改革突显的是文化资本分配的重组, 关涉各个阶层能从中获得文化资本数量和质量的差异, 关涉阶层流动, 因此众多阶层必然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进行博弈。优势阶层通过高考制度、高考形式、高考内容以及传媒来实现他们的阶层复制;劣势阶层则将希望寄托在自家孩子的勤奋与刻苦上, 与有良知的学者和传媒联合, 呼吁社会正视阶层无法正常流动、阶层固化的危害。

2.利益的分配与调整:改革关涉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

从某种程度上说, 改革的实质是利益的再分配。不论什么改革都会涉及到对原有权力行使的重新分配, 或者涉及各种资源配置格局的重组, 权力行使的重新分配和资源配置格局的重组带来的是原有利益占有份额的调整, 因此“对绝大多数人来说, 最终决定他们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参与或支持教育改革的主要因素, 并不是对理念的守持, 而是对利益的权衡”[8]。

在特定的改革中人们根据各自不同的切身利益进行精致地考量。一方面, 不同的改革关涉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变化, 如政治改革中的权力分配、经济改革中的财富分配、教育改革中的文化资本分配;另一方面, 同一改革中不同的社会群体关心的利益也不尽相同。

在现有的条件与政策下, 实施异地高考改革, 重要的相关利益群体有:本地户籍考生和家长、本地政府和本地高校。首先, 就目前改革实践来看, 异地高考改革的重要矛盾之一在于本地户籍考生和家长与外来学生和家长之间的“利益冲突”, 这种“利益冲突”体现为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争夺。多数本地户籍考生和家长出于维护自身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目的, 不支持异地高考改革, 希望减少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竞争者。当前, 异地高考表面看是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争夺, 其实质更意味着学生毕业后的职业、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的竞争, 因而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往往成为相关利益群体争夺的重点。其次, 异地高考给考生“流入地”政府带来教育资源承载力不足和负担加重等问题。大量考生的流入挤占了当地有限的教育资源, 造成教育资源的供给不足, 引发民众不满和社会批评, 带来社会问题, 加重了政府压力。再次, 众多高校与地方政府达成合作, 地方政府为高校提供资金、土地、水电、安保等支持, 享受了地方政府资源的高校自然会为地方政府提供“特殊待遇”, 这就体现在招生安排上的向本地考生倾斜。

3.惯习的遗留与制约:改革重建众多行动者的惯习

行动者的实践活动不仅不同程度地受到各种权力关系的外在控制, 而且还受到行动者自身所具有的各种惯习的深刻影响。布迪厄认为, 惯习是在历史的实践活动中积淀于个体身上的一套“潜在行为倾向系统”。可见, 存在于人们身上的惯习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不会轻易改变, 这也就导致剔除教育场域中改革者的不良惯习和涵养他们的优良惯习具有相似的难度。惯习与习惯有相似之处, 更有不同之处:习惯往往表现出自发性、重复性、机械性和惰性, 惯习则具有创造性、建构性和生成性。“惯习并不是单纯地复制经验, 而是以一种独特的、创造性的方式, 再生、重建和改立社会条件的一种主动性的动力因素。”[9]

异地高考改革中的行动者最主要的是教师, 异地高考改革要求他们根据学生的变化在文化观念和相应惯习上进行改变。异地高考改革意味着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基础、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的加入, 在异地高考改革的过程中, 不少教师的惯习并不适应高考改革的要求, 这就要求他们对自身惯习进行改革。而这对于他们的挑战不仅是要有无法获得相应利益的思想准备, 还有是必须改变他们业已形成的某些文化观念和相应根深蒂固的惯习。这对于许多教师而言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因为改变惯习是对个人已经形成的思想观念的“否定”和改造, 这是一个难以完成的过程, 他们需要为了异地高考改革而改变多年来形成的惯习, 而这又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 为此他们需要付出长久的时间和更多的精力。

因而, 那些自身惯习适应异地高考改革要求的一些行动者就支持异地高考改革, 成为异地高考改革的积极因素;自身惯习不适应异地高考改革要求、需要改革惯习的一些行动者就反对改革, 成为异地高考改革的阻碍因素。

三、异地高考改革:社会学视野下困境的对策

在当下中国, 资本的获得往往是由于权力的占有, 资本的缺失也经常是由于权力的匮乏。因此, 异地高考改革应当适度消解部分阶层的权力;建立推动改革良性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 合理分配不同群体的利益;深刻洞悉行动者身上的惯习, 剔除不良惯习, 以实现改革目标。

1.适度消解权力:解构制约改革的结构性力量

不同阶层对异地高考改革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力, 这种影响力的大小或强弱取决于他们掌握权力的不同和多寡, 而这种权力区别来源于他们占有各类资本的不同和多寡。那些在资本关系和权力关系中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阶层即是制约和主导异地高考改革的结构性力量。优势阶层制约和主导异地高考改革最主要的途径是政府。在我国, 政府在对各种资本的分配和占有中处于决定性的支配地位, 因而我国的异地高考变革明显地具有一种自上而下的运动式特征, 这样的改革既带来了成就, 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 破解异地高考改革难题的现实路径之一是适度消解政府对异地高考改革的行政权力, 加强顶层设计, 保障和提升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和学术机构对高考改革的影响力。

首先, 政府应当从高考改革的主导者转变为顶层设计者。加强对教育改革的顶层设计, 运用顶层设计来解决异地高考改革遇到的内部和外部的制度和政策问题。加强教育综合改革, 将异地高考改革纳入到教育综合改革之中, 成为教育改革整体中的组成部分, 这样有利于从宏观上把握异地高考改革的政策制定和施行, 保持政策大方向的稳定, 使得政策在一定时间内稳定, 保证公平。

其次, 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协调作用、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和学术机构的智囊作用。异地高考改革在制定政策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吸纳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和学术机构, 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公平性。引入异地高考改革的外部力量, 既是科学制定政策的必然要求, 保证政策既有理论基础, 又具有可行性;也是政策保证公平性的需要, 吸收外部力量, 能够破除部门保护利益, 不同部门、群体的诉求得到表达, 体现不同部门、群体的利益, 更公平、公正地制定政策。

2.合理分配利益:建立推动改革良性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

一方面, 异地高考改革应当注重公平公正, 优先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平衡各方利益。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 异地高考改革应当充分照顾不同阶层的利益, 保障各个阶层在改革实践中都有自己利益的代表者。异地高考改革初期做好制度设计, 在制度中保障各阶层的利益, 而不是某一个既得利益阶层的改革者在改革中大展拳脚, 再生产自己阶层的利益, 合法化和扩大自己阶层的利益。

另一方面, 异地高考改革的利益分配机制应当使赞同改革者、参与改革者获得合理的利益回报。吴康宁认为, “从社会理论的角度来审视, 教育改革的成功取决于三个基本条件”, 其中“对积极支持并参与教育改革者予以合理的利益回报, 这是教育改革社会合法性的前提”[10]。给予积极支持并参与教育改革者合理的利益回报将促进高考改革的支持力量继续赞同改革、支持改革, 巩固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合理的利益回报也有利于把改革的中间力量转变为改革的支持力量、把改革的反对力量转化为中间力量, 减小顺利进行改革的阻力。当然, 也要防止一些投机取巧者为了谋取改革的私利、窃取改革成果而伪装为改革的支持力量。

需要强调的是, 学生家长和教师是异地高考改革中两类重要的利益相关者, 异地高考改革的利益导向机制是否有利于大多数家长和教师的利益, 这将直接制约着异地高考改革的顺利推进。首先, 学生家长普遍关注的学生升学率是异地高考改革在利益重新分配过程不得不正视的。在异地高考改革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前提下, 家长支持改革仍然是有条件的。许多家长将子女的考试成绩和升学状况与他们的家庭名声以及将来的利益联系在一起, 这使得家长将改革是否有利于子女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是否支持改革的重要标准。其次, 满足教师对切身利益的合理追寻是教师积极支持改革的重要基础。诚然, 教师支持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改革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教师也会努力寻求自己的切身利益。“只要教师对于这些切身利益的寻求合理得当, 那就天经地义。”[10]在这里, 教师的切身利益包括增加薪酬、获得奖金、获授荣誉、提升地位等。当然, 不可否认少数楷模教师对其他教师的示范作用, 其他教师向楷模教师学习, 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然而, 事实上, 对于绝大多数教师而言, 道德期待下的教师对改革的支持是难以为继的, “更何况, 仅仅对教师提出道德期待, 而不关注与满足其对切身利益的合理寻求, 这本身也存在道德上的问题”[10]。

3.深刻洞悉惯习:剔除制约改革目标实现的行动者的惯习

改革者身上的惯习既有个体性的一面, 也有社会性的一面, 然而不同于习惯, 惯习更加凸显其社会性。也就是说, 惯习对应的是群体, 习惯对应的是个体。布迪厄认为, “惯习来自于个人和群体长期的实践活动, 一旦经过一定时期的积累, 经验就会内化为人们的意识, 去指挥和调动个体和群体的行为, 成为人的社会行为、生存方式、生活模式、行为策略等行动和精神的强有力的生成机制。”[9]教师群体作为异地高考改革目标实现的行动者, 应当剔除他们身上的不良惯习。由于惯习“具有双重结构:一方面是表现在行动者的内心情感结构中的主观精神状态, 另一方面是表现在行动者的现实生活和实际活动中的客观实践”[9], 因此, 教师应当从这两个方面来完善自身惯习。

首先, 教师群体在对待异地高考改革上应当建立积极的主观精神状态。在思想、意识、观念上, 教师应破除个体狭隘的生活经验、固化的部门利益、固有的思想观念, 积极认识、研究异地高考, 从人文关怀和弱势关怀视角等体会异地高考之于进城务工子女的重要性, 从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视角理解异地高考之于进城务工子女尤其是社会的重要性。“由于我国教育体系是以公立学校为主体, 而公立学校又具有很大的地域性,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自身在不断适应区域生活差异的同时, 其子女也要不断面对区域生活差异、文化差异、教育差异的挑战。”[11]其次, 教师群体在现实生活和实际活动中应当积极践行教育改革。在这里, 积极践行教育改革, 并不是一定要教师必须无条件地支持异地高考改革, 而是充当社会的代表者, 反映社会的要求, 按照社会的呼声来履行教师的职责。在异地高考改革中, 教师必然遇到不同群体的学生, 这些学生家庭、社会经济背景不同, 一些学生由此成为弱势群体。在教育实践中, 给予学生积极差别对待是异地高考中关怀弱势群体的良好有效策略之一。给予学生积极差别对待, 根据学生不同的家庭背景、个性特征、学习基础、心理发展, 实施有差别的教学和教育措施, 帮助他们弥补缺陷、发挥自己的个性和特长, 获得各自最佳的发展。

高考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和综合性工程, 异地高考改革是其中的难点之一。本文对异地高考改革困难的解析仅选取资本、利益、惯习等角度进行初步的探讨, 也仅仅是在这个程度上的探讨, 因而继续从社会学视角加深对异地高考改革的研究是必要的。

参考文献

[1]梁珺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制度困境研究.南宁:广西师范学院, 2013.

[2]陈立鹏, 郭晶.我国现行异地高考政策分析.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13 (4) .

[3]崔华华, 黎丹.政策网络视阈下异地高考政策困境分析.学术论坛, 2013 (3) .

[4]邓凡.异地高考政策执行困境与破解——基于政策网络视角的研究.教育发展研究, 2014 (5) .

[5]董凌波, 冯增俊.异地高考的难题与破解——基于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高教探索, 2014 (1) .

[6]李涛, 邬志辉, 李茜.中国“异地高考”政策开放的深层困局.中国教育学刊, 2013 (11) .

[7]高宣扬.布迪厄的社会理论.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 2004.

[8]吴康宁.中国教育改革为什么会这么难.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 , 2010 (4) .

[9]宫留记.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 2009.

[10]吴康宁.教育改革成功的基础.教育研究, 2012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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